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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相关知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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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相关知识

第1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本控制

Abstract: the cost control is the route one must take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to create economic benefits,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necessary means to promote cost management.

Keyword: contract management cost control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中图分类号:F406.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前言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肆虐全球。受此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趋势明显,施工企业的利润出现明显下降,施工企业竞争的局面进一步加剧。施工企业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地创造利润、提高经济效益,就要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中需要有成本意识,要实现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同样,成本管理也需要对合同进行规范,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有助于实现对工程成本控制的最终目标。

二、合同管理的重点: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施工项目的收益,项目的合同管理要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日结束截止,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确保把合同落到实处。当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组织越来越复杂,任何一个工程项目都会涉及到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合同等诸多方面。相应地,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构成了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部分。加强成本控制和合同管理就成为施工项目的重点。

成本管理是指在满足质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成本目标,并尽可能降低成本费用的一种必要的项目管理过程。成本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项目管理的本质,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影响着项目盈利空间的大小。

合同管理是指在法律对合同的规范与指引下,从合作方的初步选定开始到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直至终止的全过程的、系统的管理。履约管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争议的解决等都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的合法权益,使合同双方愉快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最终实现工程成本的控制。

三、合同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守下列原则:(1)自愿原则;(2)合同的法律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公平原则。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进度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

四、合同在管理中成本控制的几个方法: 合同价格水平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在合同管理中也需要有成本意识,尤其是在项目初期和项目收尾阶段。在订立合同的时候,要灵活运用各种谈判技巧和合同价格确定方法,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效益,在项目收尾阶段,要提高索赔意识,拓宽利益空间。掌握项目前期阶段的合同价格方法,降低价款成本,“招标谈判”法是很多合同项目的价格都采用的方法。

目前对于一些市场资源相对宽松,可供选择厂家较多,需要较大而消耗稳定集中的材料、配件,可充分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实行招标采购,利用供方的竞争,实行“货比三家”达到质优价廉的目的,同时也可避免由于独家供应而带来在资源价格、货款上被牵着走的被动局面。也可以采用“一调两审”法进行招标采购。一调指的是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确定后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调查;两审中的一审是指合同具体承办单位与对方的初谈,二审是指由合同管理科召集有关单位与对方正式谈判。这样通过一次调研两次审价,可以将合同价款压低到最低限度。也可以采用“成本分解”法与对方谈判,具体做法是:先让对方将标价分解,报出价格构成明细,将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等分开计算,然后逐项审查,每一项均给对方合理的价格,以审查后的价格作为基础,对照市场价与对方确定合理的价格。采取此种方法,可以取得充分的理由使对方同意把价格降下来。 “权力限制”法指的是在合同价格谈判中,对合同管理人员所拥有的可自主决定的范围予以一定的限制,在此范围内,合同管理人员可以自主决定,超过这个范围则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决定。

五、控制成本,加强合同管理需确保以下几项: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网络,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一要建立合同起草、评审、会审、审核、审批制度;二要建立合同监管人、合同报表、合同执行定期和规定事项报告制度;三要建立企业法律事项的内部审核制度;四要建立合同交底制度;五是要建立定期抽查、检查制度;六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网络,明确合同管理部门及参与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的职责、权限。

2、确定合同管理工作重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完毕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也涉及施工生产的专业技术部门,牢牢把握合同重点,合理确定各有关部门合同管理的重点。合同主管部门要负责合同宏观的、总体的、原则的、重要的合同管理和全面的监管工作,对一些标的较大、难度较大、风险较大的合同,合同主管部门必须进行有效控制,建立合同风险控制清单。

3、合同签订后,合同主管部门应指导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合同,进行合同交底、讲解、培训。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及合同外的施工项目,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合同主管部门要会同工程管理等部门,根据施工进度、节点工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发现的问题责令责任部门限期整改,确保全面履行施工合同。

4、企业合同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各个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情况。建立合同台账,要求各部门和下属各单位以报表形式上报合同签署和履行情况、履行结果。合同管理部门要通过合同报表、合同评审、合同履行情况,广泛收集真实可靠的合同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六、成本控制的重点:

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就是在保证工期和质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对工程施工中所消耗的各种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可能发生的偏差,把各项费用的实际发生额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

1、建立一套完善的成本控制体系,实施目标成本控制。项目开工前,项目工地通过对合同价格、施工范围等进行分析,合理确定各部门的成本控制目标,并与责任人签定目标成本控制责任书。

2、加强成本的过程控制,采用PDCA循环管理方法,定期对成本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通过P(计划)-D(实施)-C(检查)-A(处理)四个步骤循环管理,找出成本差异,分析节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全过程控制成本支出。

3、坚持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项目工地应制定详细的成本控制措施、程序及奖惩办法,找出成本控制的关键点,对关键点进行有效控制。成本控制关键点主要包括:临建规模及费用、措施性费用、材料计划数量、材料采购价格、分包模式及分包价格、分包工程量及无图纸工程量的签证等。

4、定期组织召开成本分析会议。对实际发生的成本与目标成本进行分析对比,如有偏差,特别是实际成本大于目标成本的,要及时准确查明原因。

5、高度重视索赔工作。索赔不只是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才能做的工作,而是从工程中标、签订合同,直到竣工结算贯穿施工全过程的一项工作。现场技术、施工人员要收集招标文件与实际情况的差异,找出施工图纸中疏漏、错误、不明、不详、不符合实际、各专业之间相互冲突等问题,并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第2篇

【关键词】招标;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流程;控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动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实施,招投标市场逐渐的规范化、系统化,投标单位要想在当下社会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环境和平台下,顺利中标。必须自身要具备良好的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当然,对合同的管理也是相当重要,必不可缺的。

项目管理公司对项目的招标及合同的管理和控制,也是很重要的。

1、招标管理

首先,需要委托有资质的招标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项目的招标管理,项目管理方协助业主对招标活动进行协调和管理。

(1)确定招标方式,按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项目情况,确定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或者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2)向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招标备案手续;

(3)提出招标计划, 确定投标人资格预审条件,确定标段划分, 对本项目工程招标,采购的潜在投标人/供货商进行市场调研;

(4)协助业主委托招标机构;

(5)审查招标机构的招标文件,代表业主监督招标机构的工作;

(6)审查招标机构的书面评标报告,协助业主选定潜在成功投标人;

(7)接收招标机构移交的招标采购各种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8)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2、合同管理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具有合法性、严密性和严肃性。合同管理就是要在深刻理解招投标文件和和合同文本的前提下,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则,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定义履行管理公司的职责. 如对于合同条款的理解产生异议,项目管理方组织,由业主、监理、承包商和供货商等单位参加,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决定,如不能达成一致,可请当地法律仲裁机构仲裁。组成合同的文件为: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工程设计图纸;

(7)招标书及其附件;

(8)投标书及其附件;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健康,环境、安全和计划;

(1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1 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及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

2.2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合同管理:

(1)对合同的审查分析.从合同效力,完毕性,公平性,应变性等方面进行合同分析.合同审查完毕,对审查出的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

(2)合同谈判,合同谈判可以解决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缺陷,漏洞,进一部明确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合同谈判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明确谈判目的,拟定谈判方案,重点谈判内容有: 工程内容和范围的确认,有关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标准,合同价格,价格调整的约定,合同款的支付方式,工期和保修期的约定等;

(3)合同签订。通过合同双方的谈判,对新形成的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进入合同签订阶段,通过合同谈判,要形成合同最后文本。有时也可将合同谈判的结果的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同时具备合同效力;

(4)对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有效管理,做好以下工作。

① 加强项目工期管理,按合同工期规定要求承包商开工前提出总工期计划,并审查批准,按照月(旬)进行实际检查,分析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提出解决影响因素的具体措施,确认竣工工期的延误等;

② 加强项目质量管理,按合同规定的规范,规程和材料选型、监督、检验材料和施工质量,按合同规定程序验收工程质量;

③ 加强项目投资管理,严格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的阶段验收,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对变更价款严格控制和确认,办理合同价款结算,对保险金进行管理,同时做好合同的有关资料收集和管理工作。

(5)做好合同外的工程变更管理, 严格按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变更的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根据双方确定的合同的索赔程序和违约处理程序,进行合同争议调解,认真处理索赔和合同违约事件。

合同管理的程序:业主的要求—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机构起草—组织机构起草—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合同专用条款—与中标人(承包商、监理、供货商)进行合同谈判—报送业主审定—协助业主签订各类合同—合同履行管理—分析合同偏离情况—能否补救—组织双方协商—受理索赔申请?—协商—报业主审定—执行索赔结果。

合同争议调解基本程序:合同争议发生—合同争议一方或双方向管理公司书面提交调解争议的申请—管理公司组织调查取证—管理公司组织双方协商和充分沟通—管理公司主持争议谈判,做出调解决定,用书面形式通知争议双—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同争议解决—双方对决定不满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执行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或法院判决。

违约处理基本程序:违约事件发生—受损失一方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诉报告—管理公司调查、分析、确认违约性质,并用书面文件通知违约方—管理公司评估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与双方协商处理意见—协商一致,管理公司签发相应文件—协商不一致,管理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妥善处理。

费用索赔管理基本程序:【YES的情况下】承包商:报现场变更申请单附变更费用计算书,及变更依据,如: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图纸会审记录、招标图与施工图比照的复印件—报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审核:Yes由业主代表签字认可的设计变更—监理公司审核:总监理工程师会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及费用组成—管理公司:控制经理会同专业工程师审核工程量及费用组成,并与监理和业主沟通,确认增加费用数额,并经项目经理同意—业主:审核管理公司的审核结果,签署审批意见,并回复给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将审核意见回复给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

第3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 合同 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3-260-02

建筑行业的体制改革打破了企业的生存方式.原有的政策支持、资金支持、市场支持已经不复存在,企业必须面临市场竞争的挑战。而当施工企业面临市场竞争的时候,企业自身的管理缺陷也在逐步的暴露。而像我公司这样―个国有企业单位,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缺陷尤为突出,特别是在公司外闯市场的几年内,我们也深切感受到这一点。主要是表现在:由于国有企业从计划经济一路走来,不少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不同程度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还受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不习惯按照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找领导协商.或者请客送礼。有的单位只注重市场开发,却不注重合同签订或是草率签订,结果在遇上纠纷时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或者依据不足。有的单位对合同的签订虽然非常重视,但合同签订后就束之高阁,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的过程。目前我公司大部分外部项目均不设单独的合同管理部门,且合同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叉参差不齐,项目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合同从签订到履行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管。本人结合工作实际,谈谈施工企业涉及到的关于合同管理工作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与业主签定的总包合同的管理

1.合同签定。目前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而业主常常会凭着买方市场这一优势地位提出比较苛刻的合同条件,例如: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背离招标文件、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中标价格让利且该让利条件同样适用于后续增加的工作量等等限制条款,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脱较大的背离,直接使经营效益遭受损失。这就要求参加合同谈判的人员必须熟悉招投标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把各种不利于后期管理的合同条款在合同签定前解决,避免对工程施工过程及完工后的工程结算造成潜在的风险。

2.合同变更管理。由于目前国内市场工程招标基本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模式进行,各投标单位按照统一的清单工作时自主报价,一旦中标,招投标双方就可以按照投标时各种条件签定工程合同。而另一方面,由于受招标阶段施工图纸不确定,招标公司编标人员技术水平等现实情况的制约,招标工程量(也就是合同签定条件)与项目实际施工工作量存在偏差可能性加大。而设计变更联络单、工程技术变更洽商单、工程签证均是以实际施工图纸为依据所做的后期变更,对于施工图纸与合同工作量清单的对比调整却往往容易忽视。这应该是合同变更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目前有些投资方出于尽早投产尽早收益的心理。很多项目属于“三边”工程.即边设计边修改边施工。因此由于施工阶段图纸的不断升版,合同工程量与图纸存在较大差异,而这些差异可能连业主自己本身也并不清楚。不清楚的结果就会造成业主对工程投资的把握不准确。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就应该主动出击.采取相应的“三边”措施,即边施工,边调整合同价款,边签定补充合同。这样不仅将结算部分问题提前暴露,提前解决,同时也可加大工程付款额,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运行。

综上分析,经营人员或是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建立专门的合同索赔备忘录,使得各个合同变更事项均在受控状态,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3.重视合同交底,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实质上是项目相关的各个合同的执行过程。要保证项目正常、按计划、高效率地实施.必须正确地执行各合同。然而多年来在我国传统的施工项目管理系统中,人们十分注意“按图施工”,施工企业非常重视“图纸交底”工作,但却投有“合同交底”工作,以致于项目部、施工队伍对项目的合同体系、合同基本内容不甚了解。而目前工程项目绝大多数都是合同工程,工程项目的目标和承包商的责任都是通过合同来定义的。因此我们就应该从“按图施工”转变到更广泛意义上的“按合同施工”上来。

第一步,首先应进行合同分析。经营管理人员通过对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合同文件、合同的技术文件和其他附件、询标文件、合同谈判过程中的会谈纪要、备忘录、附加协议和其他文件等构成的合同整体进行分析,研究出本工程的“合同状态”,即合同价格、合同条件(合同责任、工程范围和详细工程量)、工程环境、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工期、技术组织措施)等几个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几个方面。

第二步,进行合同交底。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各个业务口学习合同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和工作范围。使大家树立全局观念.避免在执行中的违约行为,工作协调一致。

二、材料采购合同的管理

1.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材料费往往占到工程施工费用的60%-70%周此材料合同的签定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盈亏。对于材料采购管理我公司是按照以下方式运作的,在确保材料质量的前提下,控制材料费用,确保项目的利益。

2.做到材料采购与技术紧密结合。在材料采购过程中,对于批量小、采购难度大、市场需求量小、半成品等材料构件的采购,采用技术变更、自行制作等方式进行处理,降低了材料采购的难度,缩短了材料采购的周期,节约了材料采购费用。

3.材料价格的确认。对于当地信息价格上没有、金额较大的材料,在采购前应将所有询价资料、比价资料,报业主审批,同时由业主代表签字确认生产厂家及材料价格。这样可以将材料价格不确定性给工程结算带来的潜在风险进行较好的归避处理。

三、工程分包合同的管理

订立分包合同时,必须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还应该建立分包合同档案,对分包范围和部位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一)分包合同的几种模式

针对不同的分包队伍、工程项目不同的特点而采用的不同的分包合同签定模式,将分包结算矛盾消除在合同阶段.使合同双方建立一个良好的合作基础。

1.对于桩基工程、防腐工程、大罐制安、石方爆破、管线拍片等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量受现场因素变化较大,工程量无法确定,且这类工程市场资源已相对成熟,可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使合同双方均做到了心中有数.现场管理难度大大降低。

2.对于工艺管线安装、土建结构建筑物的施工等工程项目,由于工艺复杂,无法制定固定单价,则在合同内约定结算计价原则,可以很好地解决进度与费用矛盾的问题。

3.对于受施工现场因素影响较大,需采取较多措施完成的工程项目.由于受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方式及施工管理水平、施工队伍素质的影响,为便于后期现场的协调管理及工程费用的控制,可采用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

(二)分包合同施工过程的管理

1.交底。分包合同签定完成后,经营部组织项目管理班子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分包合同交底,交底的内容包括施工队伍介绍;分包合同的工作范围;与总包单位、其它分包单位、本专业与其它专业之间的工作界面的划分;合同工期;合同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等。

第4篇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降低工程造价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控制工程造价、节约财政投资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重要目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单位在施工阶段的管理工作,应以施工合同管理为核心,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

1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两个主要阶段

1)施工合同订立的管理。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绝大多数政府投资项目都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即实际上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就已拟定最终的合同,一旦定标后就必须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因此,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应根据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的目标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分析,重点关注和完善合同类别的选择、合同价款的确定、合同价款调整的原则和方式、期中支付和竣工结算支付等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降低工程造价,预防经济纠纷。2)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施工合同一旦订立生效就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条款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加强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避免违约产生索赔和经济纠纷导致突破投资目标。该阶段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难度在于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且一般项目实施时间都较长,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甚至几年,实施的时间越长变化就会越大,管理的难度也就越大,如果管理不好,工程造价就难以控制甚至失去控制。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量大面广、相互交织、错综复杂,主要包括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物价变化、暂估价、工期补偿、不可抗力、索赔、工程款支付等。

2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工程造价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没有制定统一规范的施工合同核心专用条款,缺少对施工合同必要的评估和审查步骤。很多地方政府没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施工合同核心专用条款进行统一规范,导致各个政府项目业主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核心专用条款千奇百怪,出现面上的不公平等情况。缺少对施工合同必要的评估和审查步骤,招标文件审查中也往往忽略对施工合同的审查,导致施工合同关于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条款不够严密甚至缺失,比如对变更计价原则约束不清或相互矛盾、没有约定暂估价计价原则等,出现与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文件冲突,甚至有的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2)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单位偏向于选择“包干”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一些对施工单位不利的不平等条约。一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单位为便于施工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偏向于选择“包干”施工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一些如无限风险等不平等条款,比如工程量偏差或工程量清单漏项等不予增加预算、基础超深不予变更增加预算、百分之几以内的变更不予增加预算等条款。看似把风险完全转移给了施工单位,但实际上过分苛刻的合同恰恰不是“严肃”的合同,当施工单位没有利润甚至亏本时,他们会想方设法寻求变更索赔、或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这不但没有节约政府投资,还为业主的管理工作带来更多的麻烦,并且这也违背了订立合同公平公正、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3)缺乏对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监管不严的情况。一些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缺乏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外部监督,对于没有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进行项目管理的违规违法行为缺乏相关的处罚制度,这就给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单位权力过大、滋生腐败的空间,由于客观或主观上的原因,经常出现抛开合同任意变更、放大变更增加预算、工程计量不准确、超支进度款等现象,甚至出现最终签订的合同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等违法情况。

3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相关建议

1)制定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大多数地方政府都有制订当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文件,比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等,由于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地方政府性文件,因而应在国家相关合同范本的基础上,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应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加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地方政府性文件相关约定。按照建委、交委、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分类,一个部门制定一个公平公正、条理清晰、权责明确、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按照相关程序评估和审查后统一实施,从而为控制工程造价打下重要的基础。2)政府投资项目应采用单价合同,谨慎选择总价合同,严格按照13清单计价规范中计价风险分担原则明确各方应承担的风险范围。施工合同管理不会是一劳永逸的事情,不是选择“包干”施工合同就真的能“包干”,过分苛刻的施工合同是没有执行力的,反而会引起经济纠纷。政府投资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采用单价合同,合理分担各方相关风险,政府项目管理单位应重点研究和防范自身承担的风险,比如工程量计算准确、项目特征描述完备和规范、对施工单位可能的不平衡报价的限制、暂估价的管理等,才能真正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3)加强对施工合同管理的监督。施工合同签订后,对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管相当重要,这是保证合同依法履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合同执行力和工程变更的监督。各个行业主管部门、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施工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和评价,形成动态的监督,对施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处理措施,并要加大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

4结语

施工合同管理是很多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也是很多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不住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更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我们应通过事前风险防范、事中监督控制等措施,同时加强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从而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有效控制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

作者:熊 银 单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参考文献:

[1]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

[2]吴芳.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J].中国房地产业,2013(4):47.

第5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部主管部门: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取消了直销产品说明重大变更审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维护直销行业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先就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直销产品和直销培训员备案

(一)网上报备及书面备案

直销企业应当根据《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在直销产品上市销售、直销培训员开展培训前,通过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报备直销产品信息、直销培训员信息,并将《直销产品备案表》(见附件1)、《直销培训员备案表》(见附件2)等书面材料加盖公司印章后,向直销企业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直销产品退出市场、直销产品信息发生变更、直销培训员直销的,直销企业应当提前或在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并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书面备案材料。

直销企业应当将报备直销产品、直销培训员的相关材料、证明文件存档备查。

(二)备案审查及公布

直销企业报备的信息、材料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予以公布。直销企业报备的信息、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通知直销企业限期补充、修正。直销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补充、修正即销售产品、开展培训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通过信息系统公示直销企业实际信息报备情况(包括存在的问题)。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备案工作实施细则,确定直销企业需提交的书面备案材料清单。

二、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建立抽查制度,对直销企业报备直销产品、直销培训员情况开展随机抽查。信息系统公布的直销企业报备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抽查中发现直销企业未报备信息或报备信息存在虚假、误导,或社会公众反映上诉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并责令直销企业限期改正。直销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通过信息系统及时公布改正情况。直销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报请商务部依法吊销其直销经营许可证。

商务部根据《直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本通知,对直销企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备案管理进行监督。

第6篇

一般情况下,规范化的外企或合资企业不存在这个问题。为什么?因为制度很完备,上级对下级直接拥有绝对的PK权,不听话就滚蛋,那有你搞来搞去的机会?任何团队招聘员工的第一个条件是互相认同。

而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中,互相不鸟的情况普遍存在,是一个普遍现象。这个现象产生的制度和文化基础,就是下面的人认为上司搞不定自己,自己在上司的上头还有人,这是基础,也是中国民族劣根性和员工素质恶劣的表现。因此,所谓的互相不认同,核心是下级自认有恃无恐,敢于或明或暗叫板的文化基础。国有企业有帮派,谁是谁的人,等等;民营企业老板在各个层面总要用几个比较相信的人,这些人能力一般,主要是用忠,某种意义上相当于老板内设的特务机构,心照不宣。如果这些人真能力行,老板就直接用这些人进行核心岗位了,但能力不行,有忠心,怎么办,就放在不高不低的位置,和职业经理人互相监督,图个老板安心。

这些所谓的忠心耿耿的人里头,明白事情的,用上海话讲“伶得清”的,都会表面上和职业经理人相处愉快,只要职业经理人没有违背老板的利益,没有干造反的事情,这些人就恭恭敬敬,和职业经理人相处很好,生活中这些人很多,不露声色,恰当地生存着。

但也有一些我们说的SB。天天或明或暗向职业经理人或向周围人显示,我是老板的人。这种人根本不合格,当大家都知道你是老板的人的时候,职业经理人能不防着你?除非职业经理人有病。那怕职业经理人确实兢兢业业,没有损害公司之心,没有损害老板之心,他看到这些SB类型的人也是看不起的,太傻,相当于明哨,不是暗噍。

那么,在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中,要共同执行任务,碰到人事方面类似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笔者根据多年一线实践经验,建议如下:

A: 人事洗牌。胸怀有多大,事业就有多大。老板完全可以坦诚地给职业经理人说,项目中我派个监理,天经地义,上海现在建筑公司建筑还有监理公司呢,这个大家心里都没有疙瘩,比弄个SB的所谓自己人要强的多。

B:洗脑。告诉所有人,自己的职责,能洗好的留下,洗不好的调整或PK。

C:流程控制。建立制度和流程,实行法治。但企业法治是个很难的过程,困难重重。核心是,中国缺乏真正的高级管理人才,真正的大公司或上规模的公司不多,法治的基础严重缺失。

大概就这三条路。不然的话,事情死于内耗的多了去了。最后失败了,最大受害的,还是老板,用当年的话说,果然如此的话,是老板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第7篇

1. 概述

1.1 施工项目管理

施工项目的管理是,项目经营者对具体的工程施工项目全方位的管理,囊括了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进度、工程成本及文明施工等等具体的、正规化和标准化管理。是建筑工程各项工作能有条不紊实施的重要保证。

成功的实施施工项目管理不仅给工程项目及施工企业带来丰实的经济效益,能使得项目和企业能够稳健地、持续地发展。大量的工程管理实践表明,施工项目管理的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1)建筑施工企业是施工项目管理者,负责工程的所有施工项目;2)项目是施工项目管理的对象,自投标开始计时到竣工验收为止为一个运作周期;3)工程变更也就是根据施工阶段具体问题及要求的改变而变化的有序过程是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

1.2 施工进度控制

施工项目进度控制是项目施工中的全过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种种原因长时间以来,并没有能够引起工程相关部门的重视。而大量的工程实践表明,进度管理的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应该在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同时加强进度管理,确保质量到位的同时尽量缩短工期。建立项目管理的组织构架与先进模式,合理安排资源供应,是保证工程按期完工,节约工程成本的重要措施。

2. 施工项目的组织管理与进度控制的统一性

施工项目组织机构管理是企业组织机构管理的一部分。其管理主要表现为遴选一位优秀的项目经理,创设一个工作高效、组织施工得力的项目经理部两个部分。

工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进度控制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选用一个好的项目经理,政治理论知识丰富,领导才能和组织能力过硬,能够将项目经理部高效率地运转,使得工程施工中的问题都能很快的化解,为工程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保证,缩短工期成为了可能。

3. 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与进度控制的统一性

工程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创造出经济效率,并赢得社会的认可。要创造出经济效率,质量低下和工期过长都是不行的,质量低下容易造成返工,延误工期,还容易留下隐患对工程后序的经营影响很大,过多的担心质量无限制地延误工期也必然导致经济利润的低下。相反,控制了质量能满足业主或设计的要求,又很快的把产品交付给业主,必然能够得到业主及其社会的高度认可,在这一点上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与进度控制是统一的。

3.1 落实质量工作和有序施工的相关性

加强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首先要在思想上重视起来,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把质量工作落到实处。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如果在工程施工中不注重工程质量管理,轻则返工,造成工程成本的提高和工期的延长,重则影响整个工程的存废。在保证质量是工程有序开展的前提,有了质量的保证,工程才会有序地深入,最终圆满完工。

3.2 资源管理和进度控制的相关性

人员、材料和机械设备这些都是项目施工的宝贵资源,加强施工项目的资源管理能有效的控制好工程进度。加强资源管理就是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应严格把关和控制资源配送进度。可以想象如果工程材料、机械设备和人员等施工资源管理不到位导致其不能按照规定时间进入现场则必然拖后了整个工程的进度。具体的应该从人员、材料和机械设备来加强管理控制进度:1)对人员的管理,创设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人劳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好思想鼓动宣传,增强工人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帮助工人在思想上就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推动工程又好又快地施工;2)加强材料质量的把关措施,材料是构成建筑产品的主体,对整个工程的质量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定要在用料前将材料的质量关把好了,如果等到阶段性工程实施中或结束后检测出因材料问题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导致返工,增加了工程成本,延误了工期。同时也要意识到:材料的持续供应是工程得以有序开展的重要保证。在材料的供应上,应从总体进度着眼提前做好采购计划,真正做到早计划、早落实;3)施工机械是现代化施工项目中的重要标志,对施工项目的进度、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机械使用率和机械化作业程度是缩短工期的重要保证,具体的施工中应该合理配置机械设备,在设备的使用上,应采用新设备及检测仪器,节省机械化使用时间能有效缩短工期。

3.3 施工工序管理和进度控制的相关性

施工现场的施工工序是形成施工质量的必要因素,也是对施工进度影响较大的一个环节,在施工现场大的环境先要保持好,材料工件有序地堆放,道路保持畅通无阻。在施工工序管理上尽量做到“以预防为主”,即把工程质量控制从事后检查转向施工前。

工序质量的管理可以采用数理统计方法,统计数据再经过分析检验,进而对整个工序的质量作出评价。其步骤是:实测――分析――判断。具体的做法:1)严格遵守整个施工工艺的流程;2)控制工序活动条件包括施工操作者、材料、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和施工环境等等条件的质量;3)工序活动效果必须及时检查,综合统计其质量状况并予以分析,及时且动态地掌握质量情况,保证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始终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4)设置强化管理的质量控制点,使工序的开展始终处在优良的受控状态。

4. 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与进度控制的统一性

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内容指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在工程施工中成本和进度很长一段时间,甚至是现在仍然有人认为是对立的、矛盾,其实则不然,两者是统一的。

4.1 强化合同功效,同时实现控制成本和工期

成本超预算和工期的延误大多是原于工程中出现太多的变更,因此在工程施工前,各相关部门就签订好工程合同,用合同来制约并督促个相关部门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工作速度,无疑是一个强有力的方法。具体上:1)设计单位的确定及设计合同的签订,包括质量设计,速度的检查、评审等等;2)施工单位的招标、评标及施工合同的签定,包含总包、分包单位的选择,材料、设备的供货合同的签订。

建立一个严密的合同体系,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实现质量、成本和工期同时控制。

4.2 多级管理模式控制成本和进度

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要求项目经理对施工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和现场管理标准化全面负责,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工期,进而将成本控制在最低。

建立项目管理人员的成本管理责任制:强化管理人员的成本管理意识,即要求所有的项目管理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都要有精打细算的成本管理意识。

对施工队实行分包成本控制:项目部与施工队之间签订劳务合同,按合同支付劳务费用,并提出具体的工期要求。

5. 结语

施工项目的管理是全方位的,囊括了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各个方面标准化的管理,是施工项目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实施的重要保证,使得工程能够按期完成。

参考文献

[1] 李政训.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系列手册:项目施工管理与进度控制(第二分册)[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 王延树.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M]. 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3] 王瑞堂,阮海华. 关于现场施工管理重要性浅析[J]. 科学咨询(决策管理),2007 (6).

第8篇

关键词:土建工程合同管理 造价控制

一、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业主应通过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来约束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在施工中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

合同的签订是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源头,签订合理可靠的合同,能从根本上控制造价、避免合同欺诈,有效地防范合同方面的风险。要想更好地控制工程造价应高度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及内容,在编写施工合同时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所选用的合同文本,仔细分析合同条款,明晰责权利关系,并合理利用合同文本条款,在施工全过程有效控制造价。在合同签订前,要仔细分析合同条款,区分开明显的工程价款条款、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和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对于明显工程价款条款中的施工合同价款,采取趋利避害的原则,属于规模小、工期短的项目可采用固定价款;对于规模大、工期长的,采取可调合同价款,以预防不可预计风险因素;对于可转化经济责任条款,由于该类条款所指向的奖罚金额不构成工程技术经济分析的要素,并且该部分价款关系承包商净利润的得失,与承包商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对于促使承包商兢兢业业按照投标承诺抓质量、抓进度、抓安全、抓环保等会起到相当积极的作用,因此在确定该类条款时应合理确定比例,科学分配奖惩金额,有效地达到该类条款的促进作用。

在合同签订后,要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补充合同协议、工地会议纪要及工作联系单等合同文件,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

在合同管理中工程项目的变更与索赔工作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承包商计量工程量清单以外及工程发生变更后产生费用的重要手段。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承包商对该项工作非常重视。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程序严格审查工程变更,对需要变更的工程项目,应及时妥善处理,避免因设计变更造成返工损失,索赔工作,应通过监理工程师的超前意识,将可能发生的索赔消除在萌发之前,一旦发生索赔应认真调查取证,查明原因,准确定算,各方协调,使索赔的数量更合理。目前多数工程较少发生索赔事件,这并不是国内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水平很高,而是真正按合同履约的意识还不高,对于一般性合同实施中的争议,合同双方往往能协商,以变更的方式解决,因此往往是变更多而索赔少。

二、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在工程施工阶段,由于工程设计已经完成,工程量已完全具体化,并完成了施工招标工作和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据相关资料统计,这一阶段影响工程造价(即工程投资)的可能性只有5%~10%,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但是,工程投资却主要发生在这一阶段,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则很大,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管理除了加强合同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外,重点应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杜绝投资浪费。虽说现场施工管理浪费属承包人自身承担,但若控制不好,反过来也会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因此,作为监理方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⑴加强全体监理人员的费用控制观念,将费用控制与安全、质量控制同等重视。⑵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严把变更关在施工中引起变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设计粗糙,使工程实际与发包时提供的图纸不符;地质情况与勘察设计时相差较大,引起施工工艺的变化;当前市场供应的材料规格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等,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把变更关,如何减少设计变更,首先应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设计变更,除非不变更会影响项目功能的正常发挥,或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最好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的制度。认真处理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尤其是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方为有效,而且应尽量提前实现这类型变更,减少损失,因为如果已经按原设计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内容还需拆除,无论从成本上还是工期上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⑶严格现场签证管理,随时掌握工程造价变化。

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督促施工方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变更、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合同外费用,对必要的变更,应做到先算账,后花钱,变更一旦发生就及时计算因工作量变更而发生增减的费用,随时掌握项目费用额度,建立变更台帐,避免事情积压成堆,对工程造价心中无数。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种记录,随时查看工程实施情况,严格核实,规范签证,对施工阶段的隐蔽工程、变更签证要进行有效的造价控制。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是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许多工程就是由于现场签证不严肃,给工程结算带来非常大的麻烦,甚至给业主方带来不少经济损失,导致相当大的经济损失,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多的。在工程造价管理中,通过有效的现场控制,可以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具体措施有:①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工程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施工方及时共同测量确定。对于工程量收方记录,监理工程师严格进行核实,经确认无误后,予以签字。签证必须达到量化要求,工程签证单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型号字母都必须清晰。这样,既为将来结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业主节省了许多不应该及不合理的开支。②对按图纸要求施工的,在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核实不作签证,对业主及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工程,经监理工程师核实确认后,向施工单位下达工程变更令,施工单位据此施工并及时办理施工变更工程量签证。⑷工程进度拨款控制工程进度拨款控制是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内容。监理工程师要积极协助业主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拨款。具体做法是,监理工程师应预先及时组织各施工单位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分解、勘误,并建立详细的计量台帐,及时针对清单数量与图纸数量的差异及支付细目、单价不一致之处,召开业主、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参加的四方会议,依据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讨论分析,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进行书面确认,避免出现进一步的造价纠纷,对工程建安总造价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顺利进行。及时建立计量台帐,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要求施工单位按实际完工数量提交已完合格工程计量申请,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提交的已完工程量深入现场一项项核实,力求完整,准确。在确定了施工单位的已完工程量后,根据确认的各项工程量进行造价核算,从而确定已完工程造价。业主据此作为拨付进度工程款的依据,同时也可有理有据地拒绝某些施工单位的不合理的要求,避免了工程款超额拨付的情况发生。工程量清单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按符合设计要求的实际发生量结算。工程量清单漏项和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工程量也是要按实际发生结算的。发生超出招标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和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应按合同的规定给予调整。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以下办法确定:⑴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⑵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进行价格调整。

第9篇

关键词:土建工程合同管理 造价控制

一、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业主应通过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来约束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在施工中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

合同的签订是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源头,签订合理可靠的合同,能从根本上控制造价、避免合同欺诈,有效地防范合同方面的风险。要想更好地控制工程造价应高度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及内容,在编写施工合同时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所选用的合同文本,仔细分析合同条款,明晰责权利关系,并合理利用合同文本条款,在施工全过程有效控制造价。在合同签订前,要仔细分析合同条款,区分开明显的工程价款条款、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和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对于明显工程价款条款中的施工合同价款,采取趋利避害的原则,属于规模小、工期短的项目可采用固定价款;对于规模大、工期长的,采取可调合同价款,以预防不可预计风险因素;对于可转化经济责任条款,由于该类条款所指向的奖罚金额不构成工程技术经济分析的要素,并且该部分价款关系承包商净利润的得失,与承包商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对于促使承包商兢兢业业按照投标承诺抓质量、抓进度、抓安全、抓环保等会起到相当积极的作用,因此在确定该类条款时应合理确定比例,科学分配奖惩金额,有效地达到该类条款的促进作用。

在合同签订后,要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补充合同协议、工地会议纪要及工作联系单等合同文件,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

在合同管理中工程项目的变更与索赔工作是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承包商计量工程量清单以外及工程发生变更后产生费用的重要手段。所以在实际工作中,承包商对该项工作非常重视。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程序严格审查工程变更,对需要变更的工程项目,应及时妥善处理,避免因设计变更造成返工损失,索赔工作,应通过监理工程师的超前意识,将可能发生的索赔消除在萌发之前,一旦发生索赔应认真调查取证,查明原因,准确定算,各方协调,使索赔的数量更合理。目前多数工程较少发生索赔事件,这并不是国内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水平很高,而是真正按合同履约的意识还不高,对于一般性合同实施中的争议,合同双方往往能协商,以变更的方式解决,因此往往是变更多而索赔少。

二、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工程施工阶段,由于工程设计已经完成,工程量已完全具体化,并完成了施工招标工作和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据相关资料统计,这一阶段影响工程造价(即工程投资)的可能性只有5%~10%,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但是,工程投资却主要发生在这一阶段,浪费投资的可能性则很大,因此,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管理除了加强合同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外,重点应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杜绝投资浪费。虽说现场施工管理浪费属承包人自身承担,但若控制不好,反过来也会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因此,作为监理方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⑴加强全体监理人员的费用控制观念,将费用控制与安全、质量控制同等重视。

⑵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严把变更关在施工中引起变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设计粗糙,使工程实际与发包时提供的图纸不符;地质情况与勘察设计时相差较大,引起施工工艺的变化;当前市场供应的材料规格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等,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把变更关,如何减少设计变更,首先应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设计变更,除非不变更会影响项目功能的正常发挥,或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最好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的制度。认真处理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尤其是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方为有效,而且应尽量提前实现这类型变更,减少损失,因为如果已经按原设计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内容还需拆除,无论从成本上还是工期上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

⑶严格现场签证管理,随时掌握工程造价变化。

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督促施工方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变更、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合同外费用,对必要的变更,应做到先算账,后花钱,变更一旦发生就及时计算因工作量变更而发生增减的费用,随时掌握项目费用额度,建立变更台帐,避免事情积压成堆,对工程造价心中无数。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种记录,随时查看工程实施情况,严格核实,规范签证,对施工阶段的隐蔽工程、变更签证要进行有效的造价控制。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是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许多工程就是由于现场签证不严肃,给工程结算带来非常大的麻烦,甚至给业主方带来不少经济损失,导致相当大的经济损失,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多的。在工程造价管理中,通过有效的现场控制,可以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具体措施有:

①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工程造价有关的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施工方及时共同测量确定。对于工程量收方记录,监理工程师严格进行核实,经确认无误后,予以签字。签证必须达到量化要求,工程签证单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型号字母都必须清晰。这样,既为将来结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业主节省了许多不应该及不合理的开支。

②对按图纸要求施工的,在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核实不作签证,对业主及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工程,经监理工程师核实确认后,向施工单位下达工程变更令,施工单位据此施工并及时办理施工变更工程量签证。

⑷工程进度拨款控制

工程进度拨款控制是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内容。监理工程师要积极协助业主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拨款。具体做法是,监理工程师应预先及时组织各施工单位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分解、勘误,并建立详细的计量台帐,及时针对清单数量与图纸数量的差异及支付细目、单价不一致之处,召开业主、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参加的四方会议,依据合同条款约定进行讨论分析,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进行书面确认,避免出现进一步的造价纠纷,对工程建安总造价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工作顺利进行。及时建立计量台帐,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要求施工单位按实际完工数量提交已完合格工程计量申请,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提交的已完工程量深入现场一项项核实,力求完整,准确。在确定了施工单位的已完工程量后,根据确认的各项工程量进行造价核算,从而确定已完工程造价。业主据此作为拨付进度工程款的依据,同时也可有理有据地拒绝某些施工单位的不合理的要求,避免了工程款超额拨付的情况发生。

工程量清单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按符合设计要求的实际发生量结算。工程量清单漏项和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工程量也是要按实际发生结算的。发生超出招标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和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应按合同的规定给予调整。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以下办法确定:⑴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⑵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进行价格调整。

第10篇

根据2005年7月21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现就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0.3%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1.5%的幅度内浮动。

二、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挂牌的美元对人民币现汇买卖价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0.2%,现钞买卖价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上下1%.

三、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挂牌的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现汇买卖中间价,由外汇指定银行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为基础参照外汇市场行情自行套算和调整。除本通知第五条规定的情况外,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现汇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的0.8%([现汇卖出价-现汇买入价]/现汇买卖中间价×100%≤0.8%),现钞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现汇买卖中间价的4%([现钞卖出价-现钞买入价]/现汇买卖中间价×100% ≤4%)。特殊情况需扩大买卖价差幅度的,外汇指定银行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批准。

四、外汇指定银行可授权分支行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挂牌汇价。对于单笔大额交易,外汇指定银行可在上述规定的浮动范围内与客户议定,大额金额的标准由银行自定。外汇指定银行对信用卡、旅行支票等支付凭证购汇可在以上规定的幅度内给客户更优惠的汇率。

五、外汇指定银行可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西藏、云南、广西等省、自治区的边贸地区加挂人民币兑毗邻国家货币的汇价,其买卖价差自行确定。

六、外汇指定银行应根据本通知规定调整本行挂牌汇价实施办法,自执行之日起1个月内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备案。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时抄送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或外汇管理部;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资银行以及其它金融机构报送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或外汇管理部。

第11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西省提高省直机关津贴补贴水平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12]92号)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现就提高省直机关津贴补贴水平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已經规范津贴补贴的省直机关,包括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派机关、經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及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调整标准:省直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津贴补贴标准详见附表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执行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工资人员的津贴补贴标准详见附表2。

三、资金来源:提高津贴补贴水平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四、执行时间: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五、审核发放程序:

(一)各单位按照附表1和附表2中各职级标准填写附表3和附表4,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二)各主管部门将本级和所属单位填报的附表3和附表4报送省人保厅工资福利处审批后,由单位报送省财政厅对口业务处审核;

(三)省财政厅对口业务处审核后,单位将附表3和附表4送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并按规定程序将津贴补贴变动情况录入工资统发管理系统发放。

六、严明纪律:各单位要加强津贴补贴和财政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一律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统一政策之外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不准在规范津贴补贴之外发放其他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凡违规违纪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规范省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4号)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表:1 江西省省直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津贴补贴发放标准表

2 江西省省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执行专业技术岗位(职务)工资人员津贴补贴标准表

3 江西省财政统发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化审批表(调整标准)(略)

4 江西省财政统发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增、减)审批表(调整标准)(略)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第12篇

关键词:离职意愿;成就动机;合同制护士

中图分类号:R4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4208(2012)06-0009-03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护理队伍中便出现了合同制护士。合同制护士在工资收入及福利方面与正式护士之间的较大差距,是造成合同制护士离职的主要原因。随着合同制护士队伍的不断壮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护理队伍的稳定性和护理服务质量的提高。成就动机是驱动一个人在某领域力求获得成功或取得成就的内部力量。它可以表现为一个人的事业心、进取精神、自我实现的需要以及力求卓越等外表形式。Tripathi指出成就动机会因不同的工作环境、文化习俗和国家而不同。离职意愿是指个体在一定时期内变换其工作的可能性,是离职的前因变量,对实际的离职行为有很好的预测力。笔者旨在研究三甲医院合同制护士的离职意愿与成就动机的相关性,以期为减少合同制护士离职,稳定护理队伍,提高护理质量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2011年9月对泰安市某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调查,以该医院的合同制护士为研究对象。入选标准:(1)自愿参与本研究;(2)取得护士资格证并工作满一年以上。参与调查研究的338名护士,年龄19~36(24.91±2.91)岁,中位工作年限3.5年。性别:男14名(4.14%),女324名(95.96%)。婚姻状况:已婚296名(87.58%),未婚42名(12.42%)。学历:中专106名(31.36%),大专215名(63.61%),本科及以上17名(5.03%)。

1.2研究方法

1.2.1调查工具

1.2.1.1一般情况调查表 内容包括护士的年龄、性别、学历、婚姻状况、工作年限等一般情况。

1.2.1.2离职意愿量表 离职意愿调查表(Turn-over intention questionnaire,TIQ):由Michael和Spector于1982年编制,此量表共6个条目,采用1-4级反向计分,经常计4分,偶尔计3分,甚少计2分,从不计1分,量表总分等于各条目得分之和,得分越高,离职意愿越强。本研究所使用的量表经我国台湾的李经远、李栋荣翻译并修订后用于中国员工,修订后的量表cronbaeh’s a为0.77,具有较高的信度,内容效为67.67%。

1.2.1.3成就动机量表 成就动机量表(The A-chievement Motivation Scale,AMS)由挪威Gjesme T和Nygard R于1970年编制,我国研究者叶仁敏和挪威Hegtvet于1988年合作译制并进行了修订。量表共30道题,分2个部分,每部分15道题,包括2个有区别的分量表:一是测定与追求成功有关的动机。涉及正向评价情境、结果的期望;二是测定与避免失败相联系的动机,涉及负向评价情境、结果的期望;追求成功动机减去避免失败动机则为成就动机总分。量表采用4点计分法,完全正确为4分,完全不正确为1分。得分越高,表明此类动机越强。追求成功动机分量表和避免失败动机分量表的信度系数分别为0.82和0.85。

1.2.2问卷发放 采用问卷调查法。研究者向符合标准的受试对象讲解研究目的、意义及用途后,向受试者直接发放问卷,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所有问卷要求独立一次性完成,填完当场回收。共发出问卷350份,收回346份,剔除填写不完全、有多个选择项的无效问卷后,有效问卷338份,有效回收率为97.69%。

1.3统计学方法 用SPSS13.0统计软件包进行数据分析与处理,计量资料以x±s表示,采用t检验和pearson相关性分析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

2 结果

2.1合同制护士离职意愿与成就动机得分情况 合同制护士离职意愿得分为14.25±5.34,追求成功动机得分35.31±6.78,避免失败动机得分29.72±7.42。

2.2合同制护士一般情况、成就动机与离职意愿的相关性分析 结果显示:离职意愿与年龄因素及避免失败动机因素呈负相关,而与学历和追求成功动机呈正相关,见表1。

2.3合同制护士离职意愿的多元回归分析 以合同制护士的离职意愿得分为因变量,以合同制护士一般情况、成就动机为自变量,进行多元逐步回归分析,方差分析显示回归方程具有统计学意义(R2=0.402,F=4.063,P=0.000),其中年龄、追求成功动机、避免失败动机3个变量进入回归方程,且离职意愿与年龄、避免失败动机因素呈负相关,与追求成功动机呈正相关,见表2。

3 讨论

3.1合同制护士的离职意愿现状 离职意愿是指个体在一定时期内变换其工作的可能性,被认为是离职的前因变量,对实际的离职行为有很好的预测力。有学者甚至建议直接用离职意愿来代替实际的离职行为。护士离职率高是当前普遍存在的问题,也是导致护士短缺的重要原因之一。该三甲医院合同制护士离职意愿总分(14.25±5.34),明显高于吴林静的研究结果(P

第13篇

关键词:土建工程 施工阶段 造价控制 合同管理

一、施工阶段管理合同以及控制造价的意义

1.施工合同一般在施工前签订,规定了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签订合同前,施工单位必须要对整个合同进行认真全面的鉴定和分析,合同的条款尽量做到严谨周密,并且保证没有歧义,以免错误理解对方的含义,造成争论。在施工过程中,管理合同的工作人员对造价的控制管理要深刻理解并且可以专业地进行分析和控制。这样,才能使得工程的风险降到最低。

2.土建工程中项目施工阶段对造价的控制管理来说是最困难的阶段。这个阶段施工的成本变动很大,由于物价上涨、设计变更、规划不当、自然条件等原因都会造成成本的增加,造价控制就是要在施工的过程中,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采取正确的措施,使得施工单位的利润和经济效益达到最大。

二、合同的管理和造价控制之间的关系和影响

土建工程项目中工程造价要严格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施工过程中资金的消耗与施工时的工作效率是工程造价的重要部分。签订的合同必须要严谨周密,没有模棱两可的模糊含义,签订之前要每字每句认真研究,以免签订之后再有争议。合同实施的过程中,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并且要全面跟踪管理。

施工阶段控制造价时要依据施工合同进行。施工合同的管理时间应从工程的谈判开始到完成施工后结束。施工合同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具有指导地位,因为工程造价要在具体的合同内容中才能体现出来,在履行合同时,要记录好施工情况以及施工时的索赔等问题,并及时解决,在管理合同时要重点考虑合同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有效控制项目的投资与造价。由于施工过程中不可能一成不变的按照预先计划实施,因此应尽量对执行合同进行动态的跟踪和分析。若采用总价包干的模式,招标文件一般都要求在工程量的计算上有所变更,定额计价。在土建工程项目实施时,比较实际施工时设计的图纸与招标时的图纸,经双方商议决定采用何种计价方式,估算整个工程的造价,将其控制在可以预见的造价范围之内。

在控制工程项目造价方面,项目的施工合同的内容包含了项目实施阶段有关造价的所有方面,依靠施工合同可以在日后双方产生争议时解决问题。合同中明确了款项支付的方式、承包方式、材料的市场价格、工期等等,如果某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内容,就会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若果某一方不按合同约定行事,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就要依据合同规定承担责任,对对方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施工时各种变更也会对造价产生影响,施工阶段常常因实际操作与预想的不同而产生各种各样的变更,对整个项目不造成重大影响的变化,双方进行简单的书面确认即可。但若牵扯到重大的变更,如设计、平面布局、装修标准的变更等,都会对造价产生很大的影响,对工程的造价控制造成困难。因此,在项目施工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一开始设计的内容,禁止随意改变合同规定的工程规模、内容和标准,以免造成造价提高,难以控制的局面。在变更出现时,双方应依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应该哪一方承担责任,若是承包方施工时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的延误工期或返工等情况,承包商自行承担责任,整个工程的造价不因此追加。

合同管理中材料采购对造价的影响。采购何种材料对工程的造价也有重大影响,因为在整个项目中材料的成本占整个造价控制的大部分。要控制工程造价就要严格控制材料的消耗量和材料的进场价格,防止浪费材料。在购买材料时要经过多方面的价格和质量的比较,争取在保证材料质量的前提下,使用最少的资金,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双方的经济效益。

合同管理中的索赔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履行合同时,即施工过程中某一方若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违反合同规定的条例而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未违反规定的一方可以对违反方进行索赔。索赔时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提供正当的理由和充分的证据,要求对方进行经济上的赔偿。这时施工合同就会作为一项重要的依据与实际施工记录进行对比,确定赔偿金额。

三、施工合同在实施时的管理

1.要动态管理合同

一般说来,土建工程项目都有较长的施工时间,因此,在管理合同时难度很大。施工时的情况变化很多,合同管理的时候也不可能一成不变,因此在施工阶段管理合同时要动态管理。在合同签订之前,对一些可能有变动的事项要谨慎处理,根据有关的技术文件进行专业的衡量,并依据实际情况对合同中不合理之处作出修改与补偿。

2.工程款的支付

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项目进度和合同规定对施工方进行各种款项的支付。到工程项目竣工阶段再进行总的结算。

四、在施工阶段合同管理以及控制造价的对策

1.要处理好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之间的关系,保证各自的经济效益。

2.结合实际情况仔细分析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使合同中的每一条准确、严密,清晰的规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尽量减少施工后的风险。在管理合同和控制造价方面要选用专业有能力的人员,能准确控制造价,减少损失。

3.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材料的费用,准确计量工作量,增强工作人员的经济意识,做好支付工作,减少索赔。

五、结束语

在工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只有有很强的专业知识与深厚的管理经验的人员可以胜任。只有对工程的各个方面都有深刻的了解,才能对工程造价有准确的预计。只有有效控制工程项目的造价,才能使双方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达到双赢。

参考文献

[1]何勇.项目业主施工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J].管理与财富.2009.9:83- 84.

[2]王胜英.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及造价控制[J ].四川建材.2006(3):183- 185

第14篇

关键词 整合并购 质量管理 第三方物流

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6-1533(2011)07-0357-03

在《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政策的支持下,重组和并购成了未来5年的主旋律。但是,目前国内医药流通行业“小、乱、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秩序不规范、跨地域管理和当地政府的支持力度等问题给质量管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质量管理面临重新定位,须重新寻找方向和思路。

1 大型医药流通企业质量管理的发展方向

1.1 构筑完善的一体化信息系统

利用信息手段对药品进、销、存等进行及时追踪,一方面是药品监管的趋势,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利用电子商务、信息增值服务和网络邮购等手段开辟新的赢利空间。因此,上至政府有关部门、下至企业,都对信息化建设投入了更多的关注。新版GSP讨论稿在“设施设备”一章中专门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配置、硬件与网络、操作管理、数据安全做了明确的要求。目前,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通)和华润集团(以下简称华润)等国内大型医药流通企业都开发了自己的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把企业的采购、销售、库存和物流配送(WMS)有效地管理起来,优化流程、规范管理。但是,各企业间信息缺乏相互连接和共享,使得信息在整个医药流通体系的供应链上不能够有效地扩展开来。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推动政府加快医药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推广应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自动连续补货系统(CRP)、电子订货系统(EOS)、销售实时控制系统(POS)、寻车寻货系统(KIT)、资金快速支付系统(EFl)以及条形码技术,实现医药供应商、批发商、零售商、医院、监管部门通过网络共享信息,提高库存管理、装卸搬运、采购、订货、配送、订单处理等环节的效率[1],同时保证医药监管部门的全天候监管。

1.2 构筑标准化、专业化、一体化的质量管理体系

新版GSP讨论稿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是:药品批发及物流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包括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以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活动,对质量体系内审、改进、内审适用范围、质量风险管理、风险评估、风险级别管理给出了明确的定义。从中不难看出,新版GSP正在和国际ISO标准趋向一致。国控自2007年开始,就聘请专门的咨询机构开始了集团内ISO 9001标准的认证工作;上药物流2010年也通过了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复审,完成了现有质量体系与国际标准的对接。

但是,作为行业的领头羊,有些问题还需要和监管部门一起探讨,用自己探索的经验和领先的思路为监管部门出台法规提供依据。

1.2.1 药品编码没有形成统一标准

我国药品编码未实现标准化,无论是医药工商企业还是医疗机构,均自行设计编码,自成体系,相互之间不兼容。已有编码只能在各自的系统内使用,大大增加了药品监管的难度。国家2011年4月1日起强制推行的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扫描、上传是监管部门在编码统一上迈出的重要一步。

1.2.2 药品包装规格不统一

要实现药品机械化自动入库、堆放、出库,药品包装规格要统一。但国内各企业药品包装规格彼此间差异很大,往往造成很多新建的物流中心在药品入库和出库时还需要转换包装,增加了劳动力成本,降低了物流效率。

1.2.3 冷链物流标准的滞后

2008年,浙江英特药业与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浙江省疾控中心起草了浙江省的《药品冷链技术与管理规范》;2010年5月,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江苏省药品冷链物流操作规范(暂行)》。这些地方规范规定:冷链系统涉及的设施设备及运输途径等均须经过验证、确认和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涉及冷藏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以及承担冷藏药品物流运输的企业须建立完善的冷藏药品冷链管理制度,包括温度异常应急处理预案;明确提出要建立对承运商、经销商、包材供应商、设施设备服务商的审计制度,定期对冷藏药品的储运条件进行分析;明确了冷藏药品的发货、运输、收货、验收、贮藏等环节的基本操作标准以及温、湿度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但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出台统一的标准。医药流通“十二五”规划出台后,商务部透露医药冷链物流的标准已经起草完成,但是标准还不成熟,还需要试运行至少1年。

总之,如何协助政府制定、出台统一的药品编码标准和统一的药品包装标准、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加强政府监管以及如何与通过GMP认证的生产企业完成生产到流通配送的完美对接,是大型医药流通企业质量管理的责任和方向之一。尤其是在美国大型医药物流企业――美国卡地纳健康集团(Cardinal Health)收购永裕医药(中国)进入中国之后,要求国内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化、专业化、国际化的提升显得更加迫切。

1.3 实施集团化集中采购和多仓运营的质量监管

集团化集中采购、多仓运营是企业增加谈判能力、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利润空间的有效手段,也是未来医药流通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的多仓运营还是沿用委托第三方物流的模式,即到具有医药第三方物流资格的企业属地的药监部门备案,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和委托验收协议,规定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对于第三方委托后的多仓,可以统一接受网络定单,就近入仓、就近发运,实现物流和商流的异地运作,信息ERP系统和WMS系统的无缝连接也保证了GSP要求的各项记录能通过网络及时地反映在业务系统内。大型医药流通企业目前也在探索和尝试这种模式。

笔者认为,实际意义上的多仓运营应该是集团内所有通过GSP认证的仓库都具有储存和配送集中采购药品的资格,而不仅限于取得第三方物流资格的几家大型物流公司。另外,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等档案资料是否可以由集采点的质量管理部盖章扫描形成PDF文档进入集团的信息系统、供集团内所有销售企业留档也是质量管理探讨的方向。

1.4 发展第三方物流务须加强对药品质量管理

药品第三方物流经过5年的发展已经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国控、上药及九州通都具有了相当丰富的管理经验。企业将物流委托后,质量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养护、配送、包装、装卸、承运及其相关信息管理等各项物流业务工作全部委托给更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代为管理,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可在信息平台上全程监控产品进、销、存、运的质量状况,定期对物流公司质量体系运营状况进行审核、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物流公司进行整改,在不断的审核和整改过程中达到质量管理的提升。因此,第三方物流必须通过GSP认证,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管理。

2 中小型医药经营企业在转型过程中如何加强质量管理

2.1 国内区域性龙头企业在新形势下的质量管理定位

这类企业一般有自己的仓库和质量管理体系,在某一个局部区域或招商模式上有其独特的优势,凭借做精做专,得以生存。如南京医药、广州医药和华东医药等,他们有资源、有招投标和终端销售的能力。这类公司要么向大型企业靠拢,成为大型企业的二级子公司,承担大型企业的区域性分销和物流,其质量管理体系自然也就纳入了大型流通企业的管理模式;要么仍旧沿用老的模式独立运营,虽然GSP标准的不断提升增加了他们的质量管理成本,但凭借好的品种和好的人脉,企业还是可以有相当可观的利润空间的,极有可能进入“十二五”规划所指的20家年销售额过百亿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范畴。

新版GSP讨论稿实际上是以这些企业为基础稍做拔高制定的,企业只要不断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注重自身业务模式的精细化管理、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以大型企业为标杆定期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确保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在竞争中还是能生存和发展的。

2.2 外资批发企业的发展需借助国内大型医药流通企业

自2004年底我国向外资全面放开医药分销业务以来,外资企业纷纷与国内企业联手以参股或控股的方式进军中国医药批发市场。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部分外资企业为了实现扁平化的产品流通渠道,利用自己的网络分销国内合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实现利润最大化,借助国内大型现代化物流企业成立独资医药经营公司。2008年,葛兰素(GSK)将处方药储存、配送全部委托给国控,借助国控在北京取得GSP证书;2010年,辉瑞将药品的储存和配送委托给国控,在上海成立了第一家独资批发企业。

2.3 传统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思路

随着医药流通“十二五”规划的出台和GSP门槛的提高,我国现有的1.2万家医药批发企业中将有不少面临转型。大部分小型企业在整合中将被淘汰或并购;剩余的少数中小型企业也没有能力承受GSP的质量管理成本,将抛弃传统意义上的业务,利用自身的人脉、对某些品种了解的深度等优势,向专做学术推广、专攻营销方向转型。

3 结语

综上所述,在医药流通“十二五”规划以整合并购为主题的大趋势下,大型医药流通企业的质量管理方向应着重于影响、协助监管部门出台规范化、一体化的标准,加速国内企业的质量管理与国际接轨;中小型企业应加强自身精细化管理或委托专业化的医药第三方物流,跟上形势的发展。

3.1 对第三方物流的深度认识

《规划》提出:推动医药物流服务专业化发展,鼓励药品流通企业的物流功能社会化,实施医药物流服务延伸示范工程,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向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延伸现代医药物流服务。在满足医药物流标准的前提下,有效地利用邮政、仓储等社会物流资源,发展第三方医药物流。

第三方物流能够承担一些中间的配送职能,但最终到医院还需要商业公司进行配送。更值得关注的是,我国第三方物流目前所履行的职能与国外第三方物流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国第三方物流主要是帮助配送,填补配送网络的缺陷,而国外的第三方物流是专业化过程中的一种分工,由供应商发起,以供应链管理为导向。

3.2 药品流通规划考验地方政府部门

商务部已明确年度跟踪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等制度,以促进《规划》的落实,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2011-2015年药品流通业发展规划,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摸清本地药品流通情况,努力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出本地药品流通“十二五”规划。但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一致,将会影响推行实施《规划》的力度,各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因素的影响下,会更加偏向于本地的医药商业企业,这将成为“形成全国统一市场”的障碍。

总之,在目前国内以药养医的体制下,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仍然受限于整个医药体制,这也是商务部提到的“其进展状况在本规划期内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的主要原因。在目前国内医药市场格局下,如果政府可以改革现行的医药体制,那么医药流通市场化也将更上一个台阶,药品质量管理的方法也将得到更进一步的提升。

参考文献

第15篇

关键词:土建工程;合同管理;造价控制;两者意义;两者关系;两者运用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对于土建工程项目而言,要想提高其建设的效率与质量,就应加强施工阶段的管理,尤其要做好合同管理与造价的控制。总的来说,土建工程中的合同管理运作在整个项目的工作过程中,是项目完成的目标型文件,是一切项目工程开展的依据。作为工程造价控制,是以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经济效益为目的,是以施工合同为依据的一种成本控制方式,弄清两者在工程建设中起到的意义,为项目的开展打下坚定基础。

一、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意义

1、合同管理的意义

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以及分包单位三方所制定的义务和权利的协议文件,合同中每一项条款上都有周密、严谨的解释,是工程施工开展的有效依据,也是法律认可和约束的文件形式。施工合同是工程成本控制的一种重要依据,加强合同管理是实现工程造价控制一种重要方式,合理科学的合同管理措施,有助于完成施工单位的最大化利益。

2、造价控制的意义

造价控制是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的一种重要措施,是指工程建设中的各个项目耗费资金,通过造价控制的手段把耗费资金的额度控制在预定限额内,优化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的同时,根据合同条款上的内容控制施工造价,保证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二、工程造价控制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1、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

按照施工合同规定,违反合同的任何一方都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或者法律责任,合同的建立是为了更好履行多方的职责,利用文件的形式监督各个单位的职能发挥,因此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项有力保障,它保护着造价控制不受违反合同者的限制、对于违反合同者会履行经济补偿的职责,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保证。

2、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所在

业主在委托工程建设任务的时候,会要求相关被委托人员对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和审核,监理工程师、发包商等都会根据业主的委托来履行各自的职责,其履行职责的依据就是施工合同上的条款,是工程起步的保证。其不仅明确了合同的造价内容,也明确了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通过合同束缚的形式让多方人员时刻铭记自己应尽到的责任。

3、合同管理是造价控制全过程的贯穿

不论工程的图纸设计、工程建设开展,还是在竣工结算的过程中,合同管理至始至终在起到它的约束作用,特别是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中,合同约束着它的质量和进度,造价控制时刻履行着合同上面的管理内容,两者好比“上下级”的关系,而“下级”是为了在完成“上级”的任务过程中,更好地获取自己的经济收入;而“上级”一直在“下级”的整个工作过程中,起到监管督查的作用。

1)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合同资金、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调整款项等方面上进行管理,管理是以完成合同内容为目的,而造价控制不仅是以完成合同内容为目的,还要具备完成企业经济利益的作用,两者相互作用达到预防经济纠纷、防止索赔、降低工程造价的效果。

2)针对工程设计变更的签证问题,合同管理就有详细的管理方式,包括索赔管理、变更签证管理、工程结算管理等,无论哪一条管理都是以相关单位的经济利益为基础,这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根本原则不谋而合。

4、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合同与造价控制的关系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承包单位签订了业主给予工程总价固定的合同,也可称为“包死合同”,一般情况下,承包方在竣工结算中不能再在工程总价上要求变化,除非建设方的自主设计变更,否则合同总价无法进行改动。固定单价合同是指在建设项目进行中,对于材料费、管理费、设备费用等细节方面上进行价格固定,如其他方面上无固定的,按固定总价合理分配管理。通常情况来说,固定总价合同和单价固定合同都是无法变更的,但是由于工程建设中还是有很多其他因素存在,会产生价格变动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和业主协商、或是业主自主要求价格变更再双方进行协商,在合同中追加附项条款。这种现象的产生都是因为合同管理不够完善而导致的,从而也会为工程造价控制带来麻烦,完善合同管理内容,也是减轻工程造价控制的一种措施。

三、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运用

1、施工中造价控制的运用

(1)控制材料成本

要有效完成工程的造价控制工作,就要保证施工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而经济的利益主要来源一般是来自机械费用和材料上面,因此在材料的控制上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让不同材料公司之间展开竞标,从而达到企业最大化利润的实现。其次还要通过施工人员对材料的有效合理利用来实现,通过节省材料的方式来避免浪费现象的发生,从最大程度上完成材料的控制工作。

(2)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

控制材料成本可以采用租赁机械设备的方式,在施工过程中要最大合理化地利用机械设备工作,同时也要做好保养维护工作。不应发生机械闲置,机械损坏的现象。要加强相关人员使用机械设备的技术能力,同时也要加强相关保养维修人员的专业知识,对机械做合理定期的养护和检测。要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作,不应购置闲置的机械设备,有效节约控制工程造价成本。

2、合同管理的运用

对于合同管理的良好运用,首先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做到谨慎、仔细,要认真阅读每一条条款,仔细分析其中的内容,对于合同上不合理或是有缺漏的地方要及时指出,一旦合同签订生效,就很难再进行更改,因此要慎之再慎。再者,要加强设计变更时的合同管理,在价格的更改上要仔细标注,要通过监理工程师、业主、包发商等多个责任人签证;其签证的内容、日期、原因等方面问题要有详细的记录,要尽力避免拖延签证的现象发生。其次要在工程计量上进行严格核实,对于工程量与实际有偏离的情况,要详细审查记录,要把记录做为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最后在工程竣工时,要依照合同上规定的日期及时向业主回收工程款,避免业主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拖延时间,造成付款不及时或是未付清足够的合同规定款,造成施工单位的经济损失。

四、结语

总的来说,土建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工程合同管理是贯穿其整个过程中,合同管理无处不在,因此我们有必要弄清两者各自存在的意义,以及两者之间的重要关系,在深入了解的同时,把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有效运用到土建工程中,为工程的开展收获更大的经济效益。此项工作事关土建工程项目未来的发展,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路漫漫其修远兮”,还需要相关人士不断努力探索与研究。

参考文献:

[1]陈大仁.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J].基建优化,2004,25(2):4-5.

[2]张平.加强合同管理严格造价控制[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7,(3):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