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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常态;保险行业;发展;对策建议
1.引言
保险行业的发展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和规划,但其存在的问题依旧十分明显。社会大众对保险行业的认识存在误区、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于提升、缺乏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等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因此,必须要从经济新常态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针对其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以全面促进我国保险行业在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2.新常态下我国保险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社会大众对保险行业的认识存在误区
我国的保险行业发展起步较早,但是由于发展模式和方法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使其在多年来的发展过程中在社会中形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社会大众在心理层面对其具有一定的抵触情绪。这不仅是由于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缺乏规范性和约束性;更重要的是因为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没有充分结合社会大众的需要,存在很大的盲目性。社会大众的认识误区具有一定的客观性,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各项保险的推广和发展,很多种类的保险难以在社会范围内推广,影响到我国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长期来看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很大的阻碍作用。
2.2 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在金融市场中,保险行业在发展一直不受重视,而很多保险企业为了获得高额的利润,不断扩大其规模,因此在保险行业中,其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一方面,从业人员的学历水平和受教育程度有限,很多一线的保险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素质,在进行业务推广的过程中容易引发客户的不满,这与目前保险企业对其缺乏必要的培训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保险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很多保险企业的实际盈利能力相对有限,因此其不注重从外部引进专业化的人才,人才的匮乏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进而阻碍了保险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3 缺乏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
缺乏有效的监管是目前我国保险行业发展存在的重要问题,一方面,央行和保监会在制定个行业发展规范的过程中难以全面渗透到保险行业发展的各个方面,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存在较大的时间差,难以实时对各项保险业务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使其发展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违规性,造成了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难以得到有效的践行,很多保险企业为了获得较高的利润,不得不隐瞒相关的经营行为,其对各项政策的执行力度乏力,因此使得我国保险行业的一直难以得到有效的规范。
3.新常态下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在社会范围内提升保险行业的声誉
新常态下,要想促进我国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首先要在社会范围内提升保险行业的声誉。其一,可以通过促进保险行业以经济新常态为发展依据和基础,全面服务于社会大众及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其发展模式进行创新,摒弃传统的发展理念和方法,切实提升服务职能。其二,要通过必要的公益活动、广告宣传、政府规划、企业合理营销等措施来提升保险行业的可信度,使得社会大众逐渐接受并主动关注和参与保险行业的发展中,以此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保险行业发展的有利环境,将其发展全面纳入新常态下。
3.2 提升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根据经济新常态的发展需求,保险行业应该全面树立人才观,全面提升其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一方面要对现有的从业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培训,使其在现有的基础上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强化对经济新常态的分析,广泛收集和分析市场数据,增强对保险市场发展的预测能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定和实施各项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从外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中引进一批专业化的保险人才,为现有的团队注入新鲜血液,为我国保险行业在新常态下的发展储备大量的专业化人才。
3.3 建立健全新常态下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方面,要根据经济新常态的发展,加快制定各项监督管理机制和措施来规范保险行业的发展,将其发展纳入到合理的轨道中,避免传统的盲目性发展。在这一过程中,要对各项监督管理机制进行动态化的变革,增强政策的弹性,增强其对保险行业发展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全面践行各项监督管理机制,增强对保险企业发展的实时监督,对其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避免出现浅尝辄止的现象,以此全面完善保险行业在经济新常态下的发展。
总结
经济新常态的不断推进,为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如何突破现有的发展模式,完善整体的发展是目前我国保险行业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因此,本文认为在经济新常态下应该在社会范围内提升保险行业的声誉、提升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新常态下的监督管理制度等措施来完善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使其在新常态下能够实现健康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 新国十条 保险行业 监管
一、“新国十条”概述
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8年之后,2014年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从政策的变化中可以看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变化。在“新国十条”中,国务院对于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做出了清晰的评价以及对未来保险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路,指出了我国保险行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国的保险行业要基本建成能够覆盖全民的保险体系,保险产品能够做到对居民的保障基本全面,保险发挥的功能基本完善,同时保险企业自身要做到安全稳健、诚信规范经营。在保险服务行业,能够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同时还要具有国际视野,注重国际发展,努力建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险行业、保险机构。并且保险还应成为我国无论是居民、企业还是政府进行风险规避、财富管理的重要工具和基本手段,成为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居民福利分配的另一重要手段和有效工具。同时“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要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新国十条”给保险行业带来的重大发展契机
1、保险行业的行业地位与形象通过“新国十条”得到提高与改善
随着“新国十条”的出台,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已经不再仅仅是行业中某一个保险公司或者保险行业的事情,而是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层面,上升为了国家的“意志”,保险行业在“新国十条”中被明确提出要“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这样一个对保险行业评价如此之高的“新国十条”的出台,必然能够改变民众对于以往“保险骗子”的印象,一定程度上消除民众心中“一人干保险,全家不要脸”的看法,可以极大程度的提高保险行业的地位。同时,“新国十条”的出台给保险行业带来了极好的外部宏观环境,使得保险行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存在。作为身处保险行业中的保险公司应该抓住这一契机,大力发展保险业务,并且要适当的拓宽业务范围。
2、拓宽了保险行业的业务领域
在“新国十条”中,明确的提出要建成民生保障网、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结构、经济补偿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具体来看,首先,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到健康服务业务的产业链整合当中,“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由于我国以前的医疗服务行业是属于国营性质,很多医院都是属于公立医院,我国在对公立医院进行不断的改革尤其是多元化改革,所以鼓励保险行业企业进入到医疗健康服务行业中,一方面是由于未来的发展大趋势必然是民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则是未来保险与医疗服务、健康行业的有机结合。然后,建立财政支持之下的巨灾保险制度,通过财政向保险公司支付服务费来为民众提供巨灾保险的方式。
还有就是在国家现在大力关注的“三农”方面,农业是我国多年以来的发展的弱项,由于改革开放时的优先发展工业、先富带动后富政策,农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付出了许多。但是,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农业的发展相对于工业落后较多,农民的收入也较低,并由此带来了较高的贫富差距。所以,我国要引导保险业向“三农”方向发展,让农民在未来不再只是“靠天吃饭”,在天气不好的年份也会由于保险的存在不致于饿肚子。扩宽保险业的业务领域,也就是一方面国家鼓励了保险行业的创新,不仅仅是已有领域的产品创新,更重要的是向以前未曾接触过的领域发展,向以前不敢进入的领域发展。未来的保险必将是个性化的,是“私人订制”的,每一份保险只为每一位特殊的对象而设计。
所以,在“新国十条”对保险拓宽业务领域方面,保险公司应该抓住机会,积极走进一些以前因为政策或者是利润而不敢涉足的领域,积极发挥自身的创新能力,并在发展业务的过程中建立起行业信誉,培养客户忠诚度。在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对风险的控制。
3、深化了保险行业的改革开放程度
在“新国十条”中,反复提到创新以及国际化的问题。我国政府鼓励保险行业的创新,既要创新性的运用保险经济制度也要创新性的开发其未来的产品,创造出适合时展需要的产品。要深化保险行业的改革开放程度:首先是从创新方面进行改革,不仅仅是产品方面,还有健全保险公司的治理以及发挥保险公司的作用在风险事前防范方面,等等。然后是对制度方面的改革。以前我国的金融行业由于具有政府机构的属性,所附加的社会化职能过多,所以经营等各个方面都是完全受到国家政策规定的。在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保险行业才逐渐向着市场化方向发展。深化保险行业的改革开放,一方面我国的保险行业自身要深化改革开放在国内市场积极与国外保险机构进行竞争;另一方面,我国的保险业也要积极的走出国门,积极的在国外市场上拓展业务,与国外保险机构进行竞争,并且在积极的竞争中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治理、风控等各方面水平。
深化改革开放,在“新国十条”,政府鼓励保险行业走出去。一方面是地理上的走出去――国际化的走出去,走出国门,向着世界发展。另一方面就是行业上的走出去,保险公司可以同过股权投资或者战略投资的方式进入健康行业或者是养老服务行业等等。
三、保险公司如何抓住机会进行发展
1、创新是关键
创新不仅仅是技术或者是管理方面的创新,而且是各个方面都需要创新。一方面可通过对保险机制的创新性运用来提供一些新型的公共产品提供方式,比如可以通过政府向保险机构支付费用购买保险公司服务然后再在公共服务的领域对社会公民进行投放,还可以通过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引进股权投资者或者是战略投资者的方式或者作为股权投资者、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参与到未来的安保业务中去。另一方面,创新性地运用责任保险机制。要通过发挥责任保险机制的作用来化解矛盾纠纷。市场为主的运作,政府为辅的引导,还有通过立法来进行的责任保险的发展模式,可以以此为基础把一些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又容易存在责任纠纷的事情纳入责任保险制度中,通过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功能,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事前发现功能、事中风险控制以及事后的责任处理等功能。
2、完善商业保险,贴近大众保险需求
在“新国十条”中,有重要的一点是“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说在未来国家对保险的发展目标是要建成以商业保险为支柱,创新性的养老保险为辅结合多样化发展的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必然是保险市场的主力军,要在发展中逐渐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国家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的辅助作用,完善我国的保险体系。所以对于商业保险公司而言,完善公司德尔商业保险,并且不断的完善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种类,使商业保险可以不断的完善、更加的贴近大众日常生活的需要。
3、加强保险公司的治理,强化风险意识
在“新国十条”中还提到保险应“发挥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一方面是 “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困难度”,首先是提升居民的保险意识的问题,要提高居民利用保险进行风险规避的作用;要通过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车辆保险等等措施来降低整个社会的风险;对保险公司的规范,公司要通过发挥保险费率杠杆性的机制,强化事前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在现当下,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变化越来越快,保险公司要在未来发展良好,就必须完善自身的内在治理机制,加强保险公司的治理。同时,未来的金融市场,谁能够对风险控制的好,谁就是王者。所以,“新国十条”也十分提倡强化保险公司内部治理,强化事前风险防范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更加应该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自身对风险控制的特长,加强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要通过发挥保险费率的杠杆性特点,减轻自身所面临的风险。加强信息通道的建设,减轻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上面临的风险不对称问题,加强风险的事前控制。对于保险公司的事后监督机制也要加强建设,保证赔付的合理性等。
四、结论
2006年随着“国十条”的颁布,我国的保险行业走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从国家统计局的网站数据可以看到,我国保险行业的保费收入在2004年的时候为4318亿元,2005年为4932已,2006年5640亿,2006年“国十条”出台,到2007年,我国保险行业的保费收入为7036亿。保费收入的增长率在2006年“国十条”出台之前稳定在14%左右,但是到2007年一跃增加到20%左右,所以,从数据可以看出,2006年的“国十条”为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一个春天。2014年,“新国十条”的出台对保险行业的影响如何现在我们还无法用数据进行说明。但是,从“新国十条”对保险行业大大利好的内容以及2006年“国十条”对保险行业的发展影响可以合理的预测:在“新国十条”的影响下,我国的保险行业必将迎来又一个快速健康成长的“春天”。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S].2014.
【关键词】保险会计 保险业 影响
众所周知,经济危机的爆发让更多的保险公司或企业都认识到保险行业存在的风险,它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成本的未来性。为了避免保险企业的风险,建立统一的高质量保险会计制度是企业共同最求的目标。目前,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我国的保险市场也不断走向成熟、不断走向开放状态。为了更快地融入国际化行列,加快我国保险行业的国际化发展,我们要努力健全并完善我国保险会计相关规则制度,提高我国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高效地反映我国保险行业的成果,从而有效地促进我国保险业的飞快发展。
一、我国保险会计发展对保险行业带来的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行业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尤其是我国保险会计的发展也不断走向正轨。然而,对于许多中小保险公司而言,快速发展的保险会计不仅增加了企业的会计信息处理成本,增大保险行业间的竞争力。因此,我们需要辩证地看待保险会计的发展给保险业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具体表现为两方面。第一,保险会计的发展增加了保险行业会计信息处理的成本。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其会计信息系统主要包括识别内含衍生金融工具模块、保险合同储蓄模块以及其他金融资金管理模块等。这些模块要满足保险会计准则的要求,需要对企业保险的各项模块配套相应的测算模型以及相应匹配的系统,这无疑会增加了企业会计信息处理的成本。第二,保险财务数据的不稳定性。自新的保险会计制度出台后,我国保险企业不能像往年一样,仅仅依靠准备金来调整公司历年的经营成果。特别是对于保险公司盈利的会计信息被泄露过程,会无形提高企业融资成本。而保险企业的财务数据会在企业融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波动,加大了企业经营的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应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杜绝和防止财务数据的波动。
二、保险会计发展对保险行业经营和监管的正面影响分析
近年来,在我国健康稳定的经济体系下,保险业得于持续快速的发展,保险会计的工作平台也实现了质的飞跃。尤其是在财务管理、、会计准则、财务监管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变化。第一,保险会计的发展促进了我国保险行业结构的调整。对于《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条例的出台,为保险企业公平、公正地展示了我国保险企业所遇上的种种潜在风险和金融危机,真实反映了风险的发展趋势,有利于提高我国保险行业抗风险的能力,促进了我国保险行业机构和产业的有效调整。第二,保险会计的发展推动了我国保险行业经营的国际化发展。对于我国保险业而言,要实现与国际保险企业比肩竞争,首要任务就是走出国门。因此,我们在实现企业的国际化的路途中,就要不断完善和发展相应的保险会计准则,努力推动我国保险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发展,消除国内与国际的财务沟通和管理的障碍,不断提高我国保险企业的国际地位,最终被国际所接受。第三,保险会计的发展有助于我国保险监管与会计分离的实现。为了高效地完成我国保险行业不同的任务,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需要将保险会计规定和保险监管规定进行有效的分离,执行部门根据两种独立的规定执行相应的职责,从而保障了保险公司财务的透明度与公止度,使得我国保险监管与会计规定有效分离开,对我国保险企业和保险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