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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健康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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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健康管理

第1篇

关键词:新常态;保险行业;发展;对策建议

1.引言

保险行业的发展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对保险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和规划,但其存在的问题依旧十分明显。社会大众对保险行业的认识存在误区、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于提升、缺乏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等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因此,必须要从经济新常态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针对其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以全面促进我国保险行业在发展,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2.新常态下我国保险行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社会大众对保险行业的认识存在误区

我国的保险行业发展起步较早,但是由于发展模式和方法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使其在多年来的发展过程中在社会中形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社会大众在心理层面对其具有一定的抵触情绪。这不仅是由于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缺乏规范性和约束性;更重要的是因为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没有充分结合社会大众的需要,存在很大的盲目性。社会大众的认识误区具有一定的客观性,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各项保险的推广和发展,很多种类的保险难以在社会范围内推广,影响到我国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长期来看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很大的阻碍作用。

2.2 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在金融市场中,保险行业在发展一直不受重视,而很多保险企业为了获得高额的利润,不断扩大其规模,因此在保险行业中,其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一方面,从业人员的学历水平和受教育程度有限,很多一线的保险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素质,在进行业务推广的过程中容易引发客户的不满,这与目前保险企业对其缺乏必要的培训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保险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很多保险企业的实际盈利能力相对有限,因此其不注重从外部引进专业化的人才,人才的匮乏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进而阻碍了保险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3 缺乏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

缺乏有效的监管是目前我国保险行业发展存在的重要问题,一方面,央行和保监会在制定个行业发展规范的过程中难以全面渗透到保险行业发展的各个方面,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存在较大的时间差,难以实时对各项保险业务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使其发展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违规性,造成了一些不良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难以得到有效的践行,很多保险企业为了获得较高的利润,不得不隐瞒相关的经营行为,其对各项政策的执行力度乏力,因此使得我国保险行业的一直难以得到有效的规范。

3.新常态下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3.1 在社会范围内提升保险行业的声誉

新常态下,要想促进我国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首先要在社会范围内提升保险行业的声誉。其一,可以通过促进保险行业以经济新常态为发展依据和基础,全面服务于社会大众及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其发展模式进行创新,摒弃传统的发展理念和方法,切实提升服务职能。其二,要通过必要的公益活动、广告宣传、政府规划、企业合理营销等措施来提升保险行业的可信度,使得社会大众逐渐接受并主动关注和参与保险行业的发展中,以此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保险行业发展的有利环境,将其发展全面纳入新常态下。

3.2 提升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根据经济新常态的发展需求,保险行业应该全面树立人才观,全面提升其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一方面要对现有的从业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培训,使其在现有的基础上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强化对经济新常态的分析,广泛收集和分析市场数据,增强对保险市场发展的预测能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制定和实施各项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从外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中引进一批专业化的保险人才,为现有的团队注入新鲜血液,为我国保险行业在新常态下的发展储备大量的专业化人才。

3.3 建立健全新常态下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方面,要根据经济新常态的发展,加快制定各项监督管理机制和措施来规范保险行业的发展,将其发展纳入到合理的轨道中,避免传统的盲目性发展。在这一过程中,要对各项监督管理机制进行动态化的变革,增强政策的弹性,增强其对保险行业发展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全面践行各项监督管理机制,增强对保险企业发展的实时监督,对其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避免出现浅尝辄止的现象,以此全面完善保险行业在经济新常态下的发展。

总结

经济新常态的不断推进,为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如何突破现有的发展模式,完善整体的发展是目前我国保险行业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因此,本文认为在经济新常态下应该在社会范围内提升保险行业的声誉、提升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新常态下的监督管理制度等措施来完善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使其在新常态下能够实现健康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 新国十条 保险行业 监管

一、“新国十条”概述

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8年之后,2014年又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从政策的变化中可以看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变化。在“新国十条”中,国务院对于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做出了清晰的评价以及对未来保险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路,指出了我国保险行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到2020年,我国的保险行业要基本建成能够覆盖全民的保险体系,保险产品能够做到对居民的保障基本全面,保险发挥的功能基本完善,同时保险企业自身要做到安全稳健、诚信规范经营。在保险服务行业,能够具备较强的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同时还要具有国际视野,注重国际发展,努力建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险行业、保险机构。并且保险还应成为我国无论是居民、企业还是政府进行风险规避、财富管理的重要工具和基本手段,成为政府进行社会管理、居民福利分配的另一重要手段和有效工具。同时“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要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二、“新国十条”给保险行业带来的重大发展契机

1、保险行业的行业地位与形象通过“新国十条”得到提高与改善

随着“新国十条”的出台,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已经不再仅仅是行业中某一个保险公司或者保险行业的事情,而是上升到了国家战略的层面,上升为了国家的“意志”,保险行业在“新国十条”中被明确提出要“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这样一个对保险行业评价如此之高的“新国十条”的出台,必然能够改变民众对于以往“保险骗子”的印象,一定程度上消除民众心中“一人干保险,全家不要脸”的看法,可以极大程度的提高保险行业的地位。同时,“新国十条”的出台给保险行业带来了极好的外部宏观环境,使得保险行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存在。作为身处保险行业中的保险公司应该抓住这一契机,大力发展保险业务,并且要适当的拓宽业务范围。

2、拓宽了保险行业的业务领域

在“新国十条”中,明确的提出要建成民生保障网、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结构、经济补偿制度等方面的内容。具体来看,首先,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到健康服务业务的产业链整合当中,“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并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由于我国以前的医疗服务行业是属于国营性质,很多医院都是属于公立医院,我国在对公立医院进行不断的改革尤其是多元化改革,所以鼓励保险行业企业进入到医疗健康服务行业中,一方面是由于未来的发展大趋势必然是民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则是未来保险与医疗服务、健康行业的有机结合。然后,建立财政支持之下的巨灾保险制度,通过财政向保险公司支付服务费来为民众提供巨灾保险的方式。

还有就是在国家现在大力关注的“三农”方面,农业是我国多年以来的发展的弱项,由于改革开放时的优先发展工业、先富带动后富政策,农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付出了许多。但是,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农业的发展相对于工业落后较多,农民的收入也较低,并由此带来了较高的贫富差距。所以,我国要引导保险业向“三农”方向发展,让农民在未来不再只是“靠天吃饭”,在天气不好的年份也会由于保险的存在不致于饿肚子。扩宽保险业的业务领域,也就是一方面国家鼓励了保险行业的创新,不仅仅是已有领域的产品创新,更重要的是向以前未曾接触过的领域发展,向以前不敢进入的领域发展。未来的保险必将是个性化的,是“私人订制”的,每一份保险只为每一位特殊的对象而设计。

所以,在“新国十条”对保险拓宽业务领域方面,保险公司应该抓住机会,积极走进一些以前因为政策或者是利润而不敢涉足的领域,积极发挥自身的创新能力,并在发展业务的过程中建立起行业信誉,培养客户忠诚度。在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自身对风险的控制。

3、深化了保险行业的改革开放程度

在“新国十条”中,反复提到创新以及国际化的问题。我国政府鼓励保险行业的创新,既要创新性的运用保险经济制度也要创新性的开发其未来的产品,创造出适合时展需要的产品。要深化保险行业的改革开放程度:首先是从创新方面进行改革,不仅仅是产品方面,还有健全保险公司的治理以及发挥保险公司的作用在风险事前防范方面,等等。然后是对制度方面的改革。以前我国的金融行业由于具有政府机构的属性,所附加的社会化职能过多,所以经营等各个方面都是完全受到国家政策规定的。在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保险行业才逐渐向着市场化方向发展。深化保险行业的改革开放,一方面我国的保险行业自身要深化改革开放在国内市场积极与国外保险机构进行竞争;另一方面,我国的保险业也要积极的走出国门,积极的在国外市场上拓展业务,与国外保险机构进行竞争,并且在积极的竞争中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治理、风控等各方面水平。

深化改革开放,在“新国十条”,政府鼓励保险行业走出去。一方面是地理上的走出去――国际化的走出去,走出国门,向着世界发展。另一方面就是行业上的走出去,保险公司可以同过股权投资或者战略投资的方式进入健康行业或者是养老服务行业等等。

三、保险公司如何抓住机会进行发展

1、创新是关键

创新不仅仅是技术或者是管理方面的创新,而且是各个方面都需要创新。一方面可通过对保险机制的创新性运用来提供一些新型的公共产品提供方式,比如可以通过政府向保险机构支付费用购买保险公司服务然后再在公共服务的领域对社会公民进行投放,还可以通过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引进股权投资者或者是战略投资者的方式或者作为股权投资者、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参与到未来的安保业务中去。另一方面,创新性地运用责任保险机制。要通过发挥责任保险机制的作用来化解矛盾纠纷。市场为主的运作,政府为辅的引导,还有通过立法来进行的责任保险的发展模式,可以以此为基础把一些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又容易存在责任纠纷的事情纳入责任保险制度中,通过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功能,充分发挥责任保险的事前发现功能、事中风险控制以及事后的责任处理等功能。

2、完善商业保险,贴近大众保险需求

在“新国十条”中,有重要的一点是“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说在未来国家对保险的发展目标是要建成以商业保险为支柱,创新性的养老保险为辅结合多样化发展的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必然是保险市场的主力军,要在发展中逐渐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国家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的辅助作用,完善我国的保险体系。所以对于商业保险公司而言,完善公司德尔商业保险,并且不断的完善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种类,使商业保险可以不断的完善、更加的贴近大众日常生活的需要。

3、加强保险公司的治理,强化风险意识

在“新国十条”中还提到保险应“发挥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一方面是 “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困难度”,首先是提升居民的保险意识的问题,要提高居民利用保险进行风险规避的作用;要通过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车辆保险等等措施来降低整个社会的风险;对保险公司的规范,公司要通过发挥保险费率杠杆性的机制,强化事前的风险防范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在现当下,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变化越来越快,保险公司要在未来发展良好,就必须完善自身的内在治理机制,加强保险公司的治理。同时,未来的金融市场,谁能够对风险控制的好,谁就是王者。所以,“新国十条”也十分提倡强化保险公司内部治理,强化事前风险防范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更加应该加强自身建设,发挥自身对风险控制的特长,加强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要通过发挥保险费率的杠杆性特点,减轻自身所面临的风险。加强信息通道的建设,减轻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上面临的风险不对称问题,加强风险的事前控制。对于保险公司的事后监督机制也要加强建设,保证赔付的合理性等。

四、结论

2006年随着“国十条”的颁布,我国的保险行业走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阶段。从国家统计局的网站数据可以看到,我国保险行业的保费收入在2004年的时候为4318亿元,2005年为4932已,2006年5640亿,2006年“国十条”出台,到2007年,我国保险行业的保费收入为7036亿。保费收入的增长率在2006年“国十条”出台之前稳定在14%左右,但是到2007年一跃增加到20%左右,所以,从数据可以看出,2006年的“国十条”为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一个春天。2014年,“新国十条”的出台对保险行业的影响如何现在我们还无法用数据进行说明。但是,从“新国十条”对保险行业大大利好的内容以及2006年“国十条”对保险行业的发展影响可以合理的预测:在“新国十条”的影响下,我国的保险行业必将迎来又一个快速健康成长的“春天”。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S].2014.

第3篇

【关键词】保险会计 保险业 影响

众所周知,经济危机的爆发让更多的保险公司或企业都认识到保险行业存在的风险,它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成本的未来性。为了避免保险企业的风险,建立统一的高质量保险会计制度是企业共同最求的目标。目前,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我国的保险市场也不断走向成熟、不断走向开放状态。为了更快地融入国际化行列,加快我国保险行业的国际化发展,我们要努力健全并完善我国保险会计相关规则制度,提高我国保险行业的监管力度,高效地反映我国保险行业的成果,从而有效地促进我国保险业的飞快发展。

一、我国保险会计发展对保险行业带来的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行业也得到了蓬勃发展,尤其是我国保险会计的发展也不断走向正轨。然而,对于许多中小保险公司而言,快速发展的保险会计不仅增加了企业的会计信息处理成本,增大保险行业间的竞争力。因此,我们需要辩证地看待保险会计的发展给保险业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具体表现为两方面。第一,保险会计的发展增加了保险行业会计信息处理的成本。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其会计信息系统主要包括识别内含衍生金融工具模块、保险合同储蓄模块以及其他金融资金管理模块等。这些模块要满足保险会计准则的要求,需要对企业保险的各项模块配套相应的测算模型以及相应匹配的系统,这无疑会增加了企业会计信息处理的成本。第二,保险财务数据的不稳定性。自新的保险会计制度出台后,我国保险企业不能像往年一样,仅仅依靠准备金来调整公司历年的经营成果。特别是对于保险公司盈利的会计信息被泄露过程,会无形提高企业融资成本。而保险企业的财务数据会在企业融资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波动,加大了企业经营的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应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杜绝和防止财务数据的波动。

二、保险会计发展对保险行业经营和监管的正面影响分析

近年来,在我国健康稳定的经济体系下,保险业得于持续快速的发展,保险会计的工作平台也实现了质的飞跃。尤其是在财务管理、、会计准则、财务监管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变化。第一,保险会计的发展促进了我国保险行业结构的调整。对于《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条例的出台,为保险企业公平、公正地展示了我国保险企业所遇上的种种潜在风险和金融危机,真实反映了风险的发展趋势,有利于提高我国保险行业抗风险的能力,促进了我国保险行业机构和产业的有效调整。第二,保险会计的发展推动了我国保险行业经营的国际化发展。对于我国保险业而言,要实现与国际保险企业比肩竞争,首要任务就是走出国门。因此,我们在实现企业的国际化的路途中,就要不断完善和发展相应的保险会计准则,努力推动我国保险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发展,消除国内与国际的财务沟通和管理的障碍,不断提高我国保险企业的国际地位,最终被国际所接受。第三,保险会计的发展有助于我国保险监管与会计分离的实现。为了高效地完成我国保险行业不同的任务,对于保险公司而言,需要将保险会计规定和保险监管规定进行有效的分离,执行部门根据两种独立的规定执行相应的职责,从而保障了保险公司财务的透明度与公止度,使得我国保险监管与会计规定有效分离开,对我国保险企业和保险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第4篇

首先,德国宠物保险市场能够得到深入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人们对宠物的喜爱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潮,宠物的数量更是巨大,已经超过了1400万只,这样巨大的宠物数量无疑是为宠物保险行业的深入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因此为保证宠物的健康成长,宠物保险在社会上得到了许多人的认可和欢迎, 这就为宠物保险行业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机遇。

其次,现阶段德国的宠物保险主要是宠物疾病保险,由保险公司规定宠物的诊断费用上限,而宠物的手术费用则是由宠物保险公司全额付款,保险的费用和宠物的年龄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当然还有宠物本身的身份以及宠物主人家庭因素。为宠物投的保险数目不同,出现意外情况时接受的赔偿也就不一样。德国先进的技术条件,也为宠物保险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宠物医疗支持。不仅能够快速检测出宠物的疾病,而且能够为宠物保险行业的稳定发展提供广阔的机遇。

最后,要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宠物保险属于一种高风险的保险行业,在新兴的市场上缺乏相应的可以借鉴的经验,因此在宠物保险行业中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宠物保险由于宠物本身的价值,因此其定价不宜过高,根据具体的投保数额,判断其保险的相关费用。因此,在宠物保险行业的发展过程中,许多在普通健康保险中的经验就被运用到了宠物保险中,按照一定的时间和赔付的相关事宜进行理赔,这样就有效的减少了宠物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

第5篇

关键词:金融科技;保险行业;互联网;大数据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7(1)-0007-04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新兴科技的高速发展,金融科技概念应运而生,成为继互联网金融之后金融行业发展的新风口,为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改造升级提供了无限的想象空间。金融科技的崛起是技术手段变革引发的金融创新,能够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降低金融交易成本、减小金融交易中信息不对称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金融实现资金融通的本质作用。保险行业作为金融业重要产业之一,在金融科技浪潮的推动下,正在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技术进行深度融合,正处在变革的关键时期。

一、互联网技术给保险行业带来颠覆性的革命

作为互联网技术与保险行业有机结合的产物,互联网保险表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的潜力,互联网技术正从渠道、产品、技术和理念四个方面改变着保险行业。

(一)“互联网渠道+保险”。保险公司借助互联网渠道可以突破地域限制,能够越过公司和人,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向不同地域的客户提品和服务,大幅减少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

(二)“互联网产品+保险”。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使“上网”时代进入“在线”时代,改变了社会公众的传统消费和支付习惯,网络消费、网络支付等行为中蕴含的风险能够派生出新的保险需求,为保险行业开辟出新市场和较大的产品创新空间。

(三)“互联网技术+保险”。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使保险公司可以将保险服务“无缝式”嵌入互联网消费的购买、支付、物流等各环节,能够快速、便捷、低成本地满足客户高频化、碎片化的保险需求;互联网技术能够提升保险公司市场反应速度和能力,能够及时掌握保险行业发展新动向、挖掘潜在客户群体并随时采取适当的经营策略;互联网技术使保险公司核心运营流程和客户服务实现网络化和自助化,提高了保险公司业务效率、管理水平与客户满意度。

(四)“互联网理念+保险”。互联网的深入应用将进一步凸显“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原先以保险产品为主导的销售模式将逐渐转化为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销售模式,互联网使得客户不再被动接受保险公司推送的信息,客户需求成为新险种出现的源动力,其行为数据将成为保险产品设计和服务改善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大数据技术有助于推动保险行业全面升级改造

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更新迭代,大数据技术在保险行业应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保险行业天然具有大数据基因,其本质上就是通过数据采集、分析、预测来管理风险的行业。当前,大数据战略业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标志着我国大数据时代的全面来临,大数据技术将从经营理念、商业模式、产品设计、管理流程对保险行业进行全方位的升级改造。

(一)在大数据时代,数据将成为构建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数据就是核心资产,数据分析能力就是核心竞争力,保险公司能够通过数据处理、分析、整合、挖掘等技术获得价值信息。

(二)随着大数据技术的深入运用,保险公司获取和深入挖掘数据的能力将得到极大提升,客户行为数据将逐步实现可获取、可分析、可预测,如何利用大数据技术直击客户“痛点”、实现精准营销将成为保险公司重塑营销体系的主攻方向。

(三)大数据技术将帮助保险公司进一步拓宽保险市场,使保险公司能不断提升风险定价与风险管理能力,从而将以前无法或难以有效管理的风险纳入保险公司能力范围。

(四)基于大数据技术,保险公司可以实时获得消费投保标的数据信息,不断创新风险管理技术,能够根据客户不同风险程度,提供个性化风险解决方案。此外,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加强对业务风险的管理,提升反欺诈技术。

(五)大数据技术将渗透到保险公司经营的关键环节和流程,优化保险行业务系统、管理系统、信息系统、客服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在企业管理和运营、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客户服务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云计算技术是推动保险行业创新发展的加速器

云计算技术是一种全新的计算模式,打破了传统的主机架构模式,实现了系统分层和分布式架构,即通过网络便捷、低成本、随时、按量付费访问定制化、共享化的资源池。云计算技术为保险行业创新发展创造了新的机遇,为保险公司产品创新、构筑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经营效率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和途径。

(一)云计算技术将助力保险公司业务创新。保险公司可以利用云计算技术,为企业量身打造“保险云”,在云端开发保险核心业务模块、财务模块、流程管理模块等,客户通过云端可以“一站式”完成投保、理赔等保险服务,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在非高峰时期,可以将保险核心业务模块、财务模块、流程管理模块等租借给其他保险公司使用,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云计算技术将为中小保险公司发展提供新机遇。保险公司在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系统保养和维护、人才培养等方面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对于中小保险公司而言,专门进行信息化建设的成本效益比相对较低。借助云计算技术,中小保险公司可以租用通讯供应商、大型保险公司的设备,将节省大量的信息化建设成本,可以将资金更多用于渠道建设、产品研发、提升客户服务体验方面。

(三)云计算技术将为保险公司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提供支持。在信息时代下,保险行业数据规模急剧扩大,保险公司时刻需要处理内外部的各种非结构化数据和信息。云计算的可扩展性可以为保险公司深入采集、存储、分析海量的数据和信息,并从中挖掘出有价值的信息提供充足的存储空间和计算能力,进一步提升保险公司大数据分析能力。

(四)云计算技术为打造“行业云”创造了可能,有利于促进整个保险行业加强信息共享。随着云计算技术出现和成熟,在省级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搭建全国保险行业信息共享平台成为了可能。未来,基于云计算技术,将各省信息共享平_整合起来,实现数据跨行业、跨部门共享,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保险公司服务水平,提高保险行业整体效率。

四、区块链技术给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思路和机遇

区块链技术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次网络交易的信息,用以验证交易信息的有效性并生成下一个数据块。区块链技术在记录交易信息的同时,可以有效保护交易参与者的身份信息,并将交易信息盖上时间戳后在全网公开,同时发送给网络内的每一个节点,由所有节点共同验证形成“共识”,从而形成无须第三方介入的创新型信任机制。区块链技术的特点与互联网保险未来发展所关注的“互助保险、数据安全、信息公开透明、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客户体验”等要求存在很高的契合度。

(一)区块链分布式、去中心化的特点使“点对点”交易成为可能,有助于形成“去中心化(或中介化)”的自治型保险组织,提供了一种点对点之间的风险融资解决方案,为互联网微型互助保险创造了发展机遇。这种自治型保险组织可以通过预先设定的规则,在不需要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让具有共同需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客户自行完成保险交易,通过预交风险损失补偿分摊金的方式直接、主动管理风险。

(二)区块链技术有利于加强对客户信息的保护。虽然全网每个节点都保存着每笔交易信息数据,但通过公钥和私钥的设置,每个节点在进行信息查询时,只能查询到交易数据,而个人信息则是隐匿的,保障了个人信息免于泄露,也能够使节点在完成交易的同时不受其他信息干扰。

(三)区块链使智能合约从虚拟转化为现实。比如,通过区块链技术储存一个到货延迟险,并借助互联网渠道与电商平台、物流平台相连接,获得购买信息、物流信息。交易完成并确认后,区块链会自动对购物交易进行记录,包括物品信息、发货信息和商家承诺到货时间等,一旦到货时间发生延误,智能合约就会被触发,对投保人进行支付理赔。由于此前交易信息已经被记录且在区块链上并形成“共识”,故而排除了个人主观判断因素,也不会存在信息伪造或篡改,一切都是在智能合约事先设定的程序下运行,即做到了自动和及时理赔,也避免了欺诈行为,还减少了理赔处理成本。

(四)区块链技术构筑的信任机制能进一步提升消费体验。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保险平台和客户之间打造一种全新的交互方式,向客户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购买体验。客户购买保险服务后,全网所有节点都保存有购买行为的副本,购买行为在全网范围将被共同验证并形成共识,确保购买行为真实有效。

(五)区块链技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互联网保险平台信息不对称风险。区块链技术可以实现互联网保险平台、客户、体检机构、医院等相关交易方共同验证的信任机制,形成一个完整的保险生态圈。客户身体状况、职业信息、体检、医疗等相关信息和数据将被记录并在全网内实时广播,并得到相关交易方的共同验证,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从而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

(六)区块链技术能够进一步压缩互联网保险成本。区块链技术可以保证所有交易按照既定的规则执行,这对于定制化风险评估、缩短承保周期大有裨益。基于区块链的保险服务,投保、承保、理赔等环节基本可以不需要人为操作,能够有效避免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压缩保险成本和互联网保险平台面临的风险,进一步释放保费空间。

(七)区块链技术能保证交易信息安全、真实可靠,提高了保单的可查询性。区块链技术分布式记账的特点,使保单不仅是存储在“中心”机构(或中介)的服务器,还在全网所有的节点保存有交易副本,即使“中心”机构(或中介)存储系统受到黑客攻击或因操作失误等因素造成数据丢失,客户的保单依然可以通过区块链上其他节点的交易副本进行查询,提高了保单的可查询性。

五、物联网技术将颠覆保险行业传统的经营模式

继计算机、互联网技术之后,物联网作为一项改变生活、生产、商业、经济发展模式的新兴科学技术,实现了由“人的互联”向“物的互联”的转变,具有跨时代的重要意义。随着智能设备在家庭、企业、城市、国家范围内的广泛应用,势必影响保险行业传统的经营模式。

(一)可穿戴式设备的应用颠覆了健康保险的经营模式。近年来,随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长以及社会公众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健康保险在我国已经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和重视。但从总体规模上来看,我国健康保险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市场总体规模较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可穿戴式设备的出现和发展,将成为我健康保险市场创新的重要驱动力。

1、可穿戴式设备的发展将创新健康管理模式。未来,随着可穿戴式设备的发展和普及,在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以及现代医学科技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可穿戴式设备、呼叫中心、急救中心、医疗机构,可以构建一套集预防、监测、诊断、救助、康复指导于一体的远程健康救助服务系统,患者足不出户就能完成对自身健康状况的监测,减少去医院就医的次数;通过将健康数据上传到云端,形成电子健康档案,不仅可以将数据和分析结果直接提供给患者,也可以在获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将相关信息发送给医疗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医疗健康解决方案,实现“智能医疗”。

2、在健康保险领域,可穿戴式设备将成为数据采集的重要“入口”。按照程序设定的可穿戴式设备能够自动采集客户相应的健康数据,海量的数据积累将为挖掘客户保险需求、提供个性化和定制化的健康保险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大数据基础。

3、可穿戴式设备的应用将实现健康保险的差异化定价。可穿戴式设备能够实时采集客户的健康状况、饮食状况、运动状况等信息并上传到云端,形成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实现客户健康状况的“数字化”,精准地评估客户的健康风险状况,并将风险状况作为保险产品定价的依据,有助于打破传统的健康保险产品定价模式。

4、可穿戴式设备将为风险减量管理手段提供依据。可穿戴式设备能够实现实时监测患者的健康状况、示警提示等重要功能。一旦客户特定行为导致其身体健康指标出现异常时,可穿戴设备能及时向客户发出示警信息,对影响客户身体健康状况的特定行为进行纠正和干预,引导客户避免再次出现类似行为,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从根本上降低客户风险水平。

(二)车联网在保险行业的发展与应用。车联网的概念来自于物联网,是物联网技术在汽车行业的应用。车联网是由车辆位置、速度和路线等信息构成的巨大交互网络,能够实现车与车、车与路、车与人之间的无线通讯和信息交换。车联网的应用不仅改变着传统的汽车行业,也将深刻影响保险行业,它将变革车险定价模式,全面促进保险行业风险管理与保险服务水平的提升。

1、车联网的应用将推动车险定价模式变革。车联网推动的定价模式变革包括数据基础的变革、定价依据的创新以及定价频率的提升等。基于车联网技术,车险产品将不再仅仅依靠少数几个数据来定价,而是在多维度、高精度的海量数据基础上,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进行精准定价;车险产品也将不再仅仅依靠历史数据定价,而是根据实时更新的数据定价;车险产品定价频率将改变过去以年为单位的计算模式,实现以日、甚至是以单次行程为单位的微分化定价模式。

2、车联网的应用将有利于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减量管理。通过OBD设备可以实时采集车辆状况、行驶路段、驾驶里程、百公里内急加速/急刹车次数、行驶速度等数据,保险公司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掌握客户驾驶习惯,通过实时监控、报警提醒等功能,一旦客户发生危险驾驶行为,能够立即对其进行干预和纠正,并能够通过差异化费率引导客户安全驾驶。

3、车联网技术有助于降低减少保险欺诈风险。通过事故发生前的轨迹回放、数据分析,可重构、还原保险事故出险现场信息,从而改善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增强保险公司对保险欺诈的识别能力。

4、车联网技术将助力保险公司创新服务内涵。在传统的车险模式下,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是“弱联接”,只在购买车险产品、发生事故理赔时才发生“联接”,客户才有机会享受到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一般而言,不发生事故或发生事故次数较少的优质客户反比经常出险、频繁理赔的客户享受的服务少。通过提供车联网及后续服务,保险公司将增加与客户的接触点和接触频率,形成两者之间的“强联接”关系,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并有针对性地向客户提供个性化增值服务,提升客户体验,进而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1]陆磊,姚余栋.新金融时代[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5。

[2]谭磊,陈刚.区块链2.0[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6。

[3]王和.大数据时代保险变革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4。

[4]徐明星,刘勇,段新星,郭大治.区块链――重塑经济与世界[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6。

[5]赵大伟.互联网保险的九大发展趋势[J].清华金融评论,2016,(5):87-90。

第6篇

(一)市场垄断性强

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是以国有资本为基础起步,国有保险公司市场开拓较早,加之群众普遍对国有企业认可度更高,因而国有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占据的份额常年处于优势,以财险为例,排名前八的公司中,除去中国平安,常年占据财险市场份额的60%以上,其中人保、国寿财、太平、出口信用为央企,其余均是国企。而人身险市场则是中国人寿独家长时间占据市场主导地位,行业排名靠前的国寿、太保等,除去中国平安,市场份额占比也长时间徘徊在50%。可以看出,四大央企保险公司除去进出口保险行业业务特殊性涉及中国保险市场较少外,其他家在各自领域都是中国龙头位置,而平安保险尽管不是国企,但是也有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在保险行业中的垄断地位难以动摇其他保险公司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在过去都无法撼动这几家保险公司的行业地位。

(二)产品同质化严重

中国保险企业目前有170多家,长期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基本上是国寿、人保、太保和平安四大保险公司,而除此之外的保险公司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攫取市场份额,这主要是由于中国保险行业之间的产品同质化十分严重,客户在此背景下更倾向于选择知名度高、资本力量雄厚的企业,从而使得四大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常年居高不下。保险企业的趋同不仅体现在产品上,从经营理念到营销模式,都是如此,而经营理念又是营销模式和产品同质化的根源,许多保险企业经营的出发点就是获得保险牌照上市圈钱。除此之外,当前中国保险行业市场潜力尚未完全发掘,即使是同质化的产品也能够获取不错的销售收益,因而许多企业没有创新产品的动力,盲目跟风、代工式产品成为当前保险行业发展的痼疾。但是随着科技化、信息化水平更高的外资保险行业涌入中国市场,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渐减少,可以预见保险行业的市场竞争将会在未来呈现白热化,缺乏产品创新能力的企业必然会在市场竞争中淘汰。

(三)行业发展不平衡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在保险行业也非常明显。一是行业布局在地域上的不平衡,中国经济发达地区普遍投保率较高,一方面是经济发达地区风险意识普遍较强,对商业保险的认知较为全面,另一方面也是有保险中介在这些地区较为集中,而欠发达地区如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受到认知不足、风险意识较弱,中介服务较少,以各家主体公司自有队伍展业为主等原因,保单持有率普遍不高。二是产业结构不平衡,最明显的体现就是车险在财险中占据主要的产业资源,一些保险公司在财险业务人力资源和资本配置中都主要集中在车险领域,忽视了其他的市场需求。三是供需总量不平衡,我国保险行业保险深度要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在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背景下,保险行业发展的这一成绩远远算不上合格,如何深挖并满足市场需求,是保险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

(四)人力资源质量不高

保险行业在人力资源配置过程中,由于高素质和专业化的保险人才配置较少,导致整体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较低。保险行业人力资源规划中,对职工的招聘门槛不高,尤其是在二三线城市和欠发达地区体现更加明显,这些地区对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本身吸引力就不强,这些地区的从业人员在产品推广过程中主要是依靠社会关系,限制了行业市场需求挖潜。在人力资源配置过程中,保险行业也主要是对重点领域进行大量的人力资源配置,如财险的车险领域,许多保险公司除去在企业网点有大量车险从业人员外,在4S店、维修点都有大量人员驻点,而实际的工作量并不需要这么多的从业人员。与此同时,企业的人力资源培训工作也相对滞后,缺乏可执行的培训计划,一些业务人员在推广产品时,对产品的基本情况了解不深,甚至是一边查资料一边与客户交流,严重影响了业务开展质量。此外,保险行业对职工的工作评价和工资福利主要依据业务量,也导致许多人不愿意从事保险行业产品研发岗位,营销岗位反而更受青睐,这一短视行为必然会危害到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放宽外资准入对中国保险行业的影响

(一)推动行业发展

随着我国对外资保险企业准入条件的放宽,外资企业的一些优势很显然将得到充分的发挥,尽管短时间内会给行业带来一定的竞争压力,但是从长期来看,国家通过商业保险来转嫁政府保障职能的趋势愈加明显,支持民生保障的力度逐步加大,供不应求的状况将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跨国保险行业多是资本实力雄厚的老牌企业,这些外资保险企业进入后首先必然是行业资本供应更加充足,提高保险行业的理赔总体能力,降低保险行业理赔风险。与此同时,外资企业由于其历史悠久,往往也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组织架构体系,在公司治理方面也必然会给保险行业带来先进的经验,从而有助于行业总体业务能力的提升。而且,外资保险企业往往产品丰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提供更加丰富的综合保险服务。此外,外资保险行业的进入,必然会带来高素质、高层次的优质的人力资源,极大地提升保险行业人才库,中国保险企业在人力资源方面也能够获取到更大的支持。

(二)行业风险增强

我国对保险行业风险防控一直十分严格,但是在放宽外资准入、外资不断涌入的背景下,中国保险行业的风险防控形式必然会更加严峻。外资进入保险行业门槛降低,必然会促进中国保险行业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国际金融业发展状况对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影响增大,一些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不景气必然会对中国保险行业带来冲击,甚至可能出现些国际资本利用中国市场转嫁自身金融风险,跨领域、跨行业、跨市场的风险传递值得警惕。当前中国一些保险公司因早起业务存量余额较大,在外资进入导致市场份额摊薄的情况下,未来必然会面临资金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中国保险公司由于数据发掘能力不强,在业务转型、产品研发上的劣势也会影响中国保险公司的稳定,带来市场风险的不确定性因素。此外,外资进入的背景下,保险资金投资债券也会较以往面对更大的信用风险。正是由于行业风险的增强,相关机构对保险行业需要监控的内容也会更多,监管难度也随之增大,加强行业监管、有效防控市场风险将是保险行业放宽外资准入后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市场竞争加剧

外资进入中国保险行业,本质上还是更多的保险产品提供商来分割中国保险行业市场,对中国保险行业的市场竞争必然是刺激作用。在此背景下,如果在保险供应增加而市场容量不变的情况下,保险市场必然会呈现激烈的竞争态势,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发达、人口密集、业务趋于饱和的东部地区,保险市场供需结构逐渐向买方市场倾斜,在一些区域甚至很可能出现供大于求的状况,而外资保险公司借助其现金的管理经验和营销理念,在放开准入、资本充足的情况下,市场竞争力必然会大幅提升,必然会改变国内保险行业的竞争格局,给国内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实现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推动中国保险行业转型升级。

(四)人才需求增加

随着外资扩大在华保险行业投资规模,业务范围和覆盖地域也必然会较以往更加广泛,尤其是在过去不热门的细分市场和中西部地区。在此背景下,为了实现业务发展需要,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也必然会增加,中国保险行业人才培养必然会得到各大高校和培训机构重点关注,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才就业机会也将会随之增加,外资准入门槛的降低必然会带来更多的工作岗位,对保险学科发展和解决就业问题都有着积极的帮助。

放宽外资准入后中国保险行业应对措施

(一)完善健全政策体系

中国的商业保险行业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商业保险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但是由于其公共服务属性,也担负着社会职能。在外资进入保险行业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未来必须从顶层设计方面多对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予以正确指导,实现中国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对待外资保险公司,在政策上要落实外资保险公司的国民待遇原则。例如在税收等方面推出国内外资本共享的政策优惠,从国家和群众需求出发,进一步加大保险行业税收减免力度,扩大税收减免的险种范围,提高国内外保险公司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外资保险公司为中国保险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二)加强行业风险监控

要加强外资保险公司监控,建立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信息共享平台,让行业运行更加公开透明。外资进入规模的扩大,会使得国内外保险市场、金融市场联系更加紧密,建立以监控国内外行业运行为主要目的的大数据平台,能够及时发现风险点和风险传播路径,有助于监管部门及时阻断风险,例如外资保险公司所在国保险行业发生不利变化,就可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发现,从而加强对该外资公司资本监控,避免引发中国保险行业动荡。在企业内部,也要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做好不良资产的阶段性处置,避免风险集中爆发。

(三)深层挖掘市场需求

要逐步打破以某些地区、某些险种为主的保险行业业务体系,建立集市场调研、产品研发、人力资源配置、业务推广为一体的保险行业产销模式,外资由于其兼具国内外资本市场背景,其产品必然会更加丰富,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也必须在要充分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实现因地制宜。例如:法国作为欧洲的粮仓,法国目前有3000多个专为基层农牧民服务的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的产品服务,法国全国超过65%的农牧民都购买了农业保险,作为中国来说,外资保险进入后必然会面对广大农村地区拓展业务,中国保险公司有必要在这方面加以跟进,做好产品研发和农业险人力资源储备,深入发掘农村保险市场需求,尤其是保险中介业务要积极拓展,加速向县以下延伸。此外,国家要积极出台政策鼓励中国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要积极探索合作机制,通过合作开发产品、共享市场等方式,有效应对外资涌入,维护中国保险行业的稳定发展,避免出现外资垄断等危害中国经济社会稳定的问题。

(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保险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有必要向培养复合型保险人才的方向发展,可以预见放宽外资准入后的保险行业人才既需要懂保险专业,还要针对特定的险种具备相应领域的专业知识。例如财险领域,车险从业人才要对汽车结构、工作原理有一定了解,有效避免车主和维修方盘剥保险公司利润,在人才招录过程中可以考虑机械类专业人才;农业险领域,从业人员要对所在地气候、产量等有全面了解,便于核算财产损失,因而在人力资源配置中要增加农业背景人才配置。再如在寿险领域,健康险领域从业人员要对险种内涉及的疾病的病因、病程、病理等有基本认识,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能够让客户更加深刻认识到购买健康险的重要性,从而利于业务推广。而在金融业发达地区,保险公司则需要重点面向高水平院校招录财经专业人才,实现保险公司治理和融投资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7篇

关键词:合规经营,保险公司,风险防范

Abstract: since China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s developing high speed development and at the same time, the insurance company compliance management mechanism is relatively backward, not only increase the enterprise compliance risk, also become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development of "bottleneck". So in order to make the insurance industry better development, strengthen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mpany operation compliance mechanism, improve enterprise compliance awareness, the enhancement enterprise's ability to adapt to supervision is especially important.

Key words: the compliance management, the insurance company, risk prevention

中图分类号:R-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合规”是指企业与其员工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监管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并对不合规行为进行防范,避免引发法律责任、财务损失、声誉损失或是行政处罚。合规经营已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保险行业所遵循的普遍准则,与独特风险管理技术,受到业界的一直认可。而我国尚未认识到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对该方面建设的重视程度不足,因此,我国保险公司大多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问题。而保险行业是一个时刻与风险相伴的行业,树立企业“规矩”十分必要。建立合规经营机制是保险机构坚持可持续健康发展道路的前提,是对保险公司风险防范机制强化的关键之一。

1我国保险公司目前合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保险行业近年来的发展较为迅速,合规经营问题也越加突出,因此,行业中众多资深保险公司频频引入国际金融保险业成功经验,纷纷设立公司合规部门,保险公司对合规经营机制的建设越发重视。2007年我国保监会制订了《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以此作为各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机制建设的指导。即使较多的中国保险公司作出了合规管理机制建设的各种有益尝试,却仍未避免合规经营中问题的产生:

1.1 其问题具体表现为:首先,保险公司中各种违规事件屡见不鲜,合规风险始终居高不下。特别是近年来,保险行政处罚、保险投诉和保险诉讼案件持续上涨,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机制建设迫在眉睫。例如:在2002年到2004年期间,因违法违规而被处罚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就高达1166家,有346名公司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而第二年也就是2005年,受处罚的保险机构相对增加了30.89%;受处罚的高管人员相对增加了25.93%;罚没金额相比增加了144.56%;被吊销行业许可证和资格证的人员是有增无减。此后,各保监局又于2007年对813家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的830家实施了行政处罚,其比例相对增长了93.47%。并责令保险公司撤换了102名高管人员,共罚没3055.35万元,公司吊销许可证12项,56项新业务被责令停止,对246家机构、360人予以警告处理。仅2008年上半年接到的保险投诉就达544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了24.7%。以上这些受处罚和保险投诉案件均是由不规范操作和违规经营引起的,保险公司中合规经营问题越发突出。

1.2 最后,我国仍处于合规管理制度建设的初级阶段,尚未建立明确的职能划分。保险公司上下均以保费为先,并经常以业务为主线设置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这是造成保险公司合规制度建设与业务发展严重失衡的主要原因,少数公司甚至错误的将合规建设与公司效益的提高对立起来。部分保险公司已有合规管理职能多分散于各个职能部门,尚未形成体系,公司的合规建设缺乏协调与合力。公司合规管理资源匮乏,公司内从事合规风险的管理人员的数量、素质远不能支持体系、合规风险管理实际建设运转需要。

2保险公司构建合规经营机制的重要性

建设保险公司的合规经营机制,可有效改善企业合规管理合规管理滞后和合规意识薄弱的重要意义。

一是,保险公司的长期可持续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合规经营机制的建设。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机制较为滞后,各种违法违规现象频频发生,它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而且也有损保险行业形象,造成保险行业公信力低,这显然阻碍了保险公司长远发展。为此,企业有必要加强合规经营机制方面的建设,化解防范公司经营风险,为保险行业树立良好新形象,推动保险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二是,可将保险监管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实行监督检查,并逐渐提高监管的标准、内容以及要求。落实监管政策,为公司合规经营机制建设提供相关建议。

三是,促进员工合规意识的培养。依法构建合规经营机制,并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教育,使员工了解监管规定和内控要求,增强员工合规自觉性,使其自觉承担公司的合规责任,尽量减少过失违规与主动违规发生概率,为公司培养合格从业人员队伍。

四是,促进公司高层的管理人员开展监督工作。实施公司从上之下的合规机制建设。由公司合规部门将违规事项上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其不具有直接否决权,避免出现相应管理责任逃避的现象。

3保险公司构建公司合规经营机制措施

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机制的建立以其实施风险管理为基础及载体。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方面来构建保险公司的合规经营机制:

3.1设置公司独立合规部门

公司合规部门是公司进行合规管理职能部门,也可将其称做法律合规部以及内控合规部等,它是重要的合规经营机制组成部分。该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公司合规制度、进行检查监督,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加强公司监管部门与内部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等。由于其特殊的职能、职责,保证合规部门作用的有效发挥,公司已经将合规部门与审计部门、业务部门以及财务等部门分离出来,确保其工作的独立性。

3.2加强保险公司合规人才队伍建设

提拔职业道德高尚,拥有较高技术认定能力和实践工作经验、个人素质较高、具有直言不讳的勇气的人员为合规人员,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及时的应对方案。

3.3建立健全合规体系,培养公司合规文化

利用公司现有的学识较高的讲师队伍,从外部聘请监管专家、法律专家对企业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增强公司内部人员的合规意识,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形成企业健全额合规教育培训体系。并将合规制度转化为公司全员自觉,充分发挥其作用,进行企业合规文化培育。

结束语:

合规经营是降低保险行业风险,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的规范,它有利于保险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是我国保险公司长期发展的主题。

参考文献:

[1]刘迪:《保险企业的人文建设》,经济视角,2005,10。

第8篇

1.全面适应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

在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程度逐渐加深的今天,我国金融业的改革也正式开始。而金融企业是金融市场的主体部分,保险行业优势金融企业的重要组成。在加入WTO之后,我国保险行业发展十分迅速。以寿险业为例,2000年,我国人身险保费收入为7447亿元,而寿险保费为6658亿元,几乎占其百分之九十。随着保险事业主体规模的增加,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外资保险公司加入到了中国保险市场竞争行列。许多大型保险公司,例如中国人寿、中国平安都已经成功改制并实现国外上市。与此同时,我国保险公司也引入了许多先进的管理经验,从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市场经营等方面对公司进行规范,向全球化靠拢。因此,提升保险行业财务管理工作,有助于整个行业早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市场。

2.符合我国日趋严格的监管要求

随着我国对金融市场监管的日益严格,监管制度的逐渐成熟,对保险行业的建管重点将由从前的市场准入标准、保险销售经营行为监管向保险偿付能力、公司财务等方面转变。也就是说,保险行业外部监管要求也对保险公司财务管理共组提出了新的要求,采取了更为严格的财务监管制度。因此,为适应这一变化,应当对当前保险行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

3.更好面对保险行业激烈的竞争

保险行业,尤其是寿险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快,竞争对手也逐渐增多,竞争模式由最初的垄断向全面铺开演变。一方面,人们对保险需求也越来越成熟,例如,对寿险公司提供的创新型金融风险管理产品关注更多在于如何规避风险。另一方面,保险销售渠道也逐步增多,由从前的线下销售转变成多渠道、多方面销售。面对如此激烈的竞争环境,保险企业只有将财务管理目标明细化,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实现财务管理与业绩管理相结合,才能够利于不败之地。

二、保险行业财务管理现状及问题

1.公司财务管理操作与法律规定不符

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保险公司来说,往往将更多注意力放在销售环节,对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流于形式,这就很容易导致在财务管理具体操作工程中出现一些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想象。例如,在我国颁布的《关于加强人身保险收付费相关环节风险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只有在办理由保监会明确规定以现金付费的业务时才能够收取现金,其他业务一律采取非现金收付费的方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保险公司财务部门出于方便业务操作等因素考虑,往往未能遵照实行。

2.估算赔偿支付额度的功能未充分发挥

在国外,许多国家的保险公司都将赔偿支付能力限定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并且将公司的赔偿支付水平与国家规定的最低赔偿支付水平向比较。通过比较二者之间存在的差距,对公司的运用形式作出评定。而我们国家的绝大多数保险公司却未对自身的赔偿支付额度进行估算,无法与国家规定的基本赔偿支付水平相比较,甚至不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赔偿标准。这样一来,就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保险行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风险。

3.财务管理体制、组织结构不完善

由于我国保险公司财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不强、财务工作效率较低、公司对财务工作重心把握错误等原因,导致我国当保险公司管理体制及组织结构都不够完善。例如,我国大部分寿险公司组织框架、内部运作体系等都存在着不够完善的问题;在财务战略方面,也缺少明确的远景规划。

三、保险行业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应对措施

1.规范资本金使用

在保险行业,资本金的使用及基本额度都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几乎所有国家的都对保险行业的资本金基本额度做出了限制。规范资本金使用不仅是确保保险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而且也是保险公司切身利益的保障。保险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始终确保资金满足基本额度,并且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限制、管理、核算制度,真正的降低财务风险。

2.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制

赔偿支付是保险行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但是我国当前保险行业赔偿支付方面普遍存在着较大的问题。为改善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建立健全赔偿支付水平的行业监控管理体制。主要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第一,对当前保险公司开展的业务进行全面调查,以此为依据对最低资本金标准进行重新规划,并建立风险资本体系,对当前已经存在的赔偿支付体系进行改良。第二,完善保险行业内部监管制度,要求保险公司及其分公司对赔偿支付能力进行评判,在能力出现不足之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预防策略。

3.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加强

在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明确公司所处的内、外部环境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首先,应当充分应用财务管理手段,例如各岗位之间不兼容性、各部门之间相互制约。其次,对财务经理、内控合规部经历等一些公司重要风险控制职位应当实行总公司直接委派制。再者,除了公司内审部门实施审计工作之外,还应当由上级公司或者第三方对公司财务部门实施不定期审查。对于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专项审计,或外聘会计、审计事务所对保险公司财务工作、风险管控等进行外部审计,以此达到提升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四、结语

第9篇

商业保险医管会是加强自身管理、加强与医院合作的自发性行业组织。医管会不代表某一家公司,代表的是整个保险行业,是联系患者、医院和保险公司的重要桥梁与纽带,也是保险行业内部加强风险管控的必要手段[1]。

一、医管会成立的背景和职能

(一)背景

1.商业保险公司方面(1)商业保险公司健康险业务赔付率高,亏损严重,多家寿险公司对这块业务采取了限制措施,有的甚至全面取消。(2)在理赔时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到医院调查住院的原始记录,有的还要到多个科室调记录。医院为此耗费人力接待,加上各家保险公司采取的标准不一,导致医院在实际操作中缺乏统一的准则,往往感觉千头万绪,在合作中产生抵触情绪。(3)医管会可以为商业保险行业建立医务管理数据库,包括客户信息库、疾病信息库、医疗机构信息库甚至是医疗专家信息库等,这些数据库对各家公司经营健康险、交强险、商业车险都有好处。

2.医院方面“看病难、看病贵”使医院形象受损,面临很大的竞争压力和服务压力,希望能够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同时,红包、回扣、商业贿赂使医院被广泛指责,出现社会对医院的信任危机。这些因素可能会导致医院盈利水平的下降。医管会的宗旨是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发展环境,将自发的、分散的联系整合为系统的合作,实现医、保、患三赢。短期目的是减少成本支出,扭转保险公司经营亏损,提高理赔质量,提升行业形象;中期目标是给医院提供更多病源,给客户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监督保险主体诚实守信地理赔,协助医院及医院管理部门加强对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的管理;从长远看,顺应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需要,是实现保险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途径。

(二)职能

1.为有效化解投保患者、医院、保险公司三方的矛盾,医管会从各级医院中评定出商业保险定点医院,由成员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从中选择签约。同时,医管会对医保双方合作情况定期进行评估,每年调整商业保险定点医院名单。

2.制定和维护商业医疗保险合作医院考评标准,公布合作医院考核情况,指导会员单位选择合作医疗机构;研究和协调会员单位与医疗合作机构协作事宜;交流和传递保险业医务管理信息。

3.建立商业保险医疗数据库模型,为会员单位提供相关数据,提供医务管理咨询和相关知识培训;研究和探索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卫生部门的合作模式,促进健康险业务健康发展。医管会的成立,搭建了保险行业与医院沟通平台,定期与定点医院针对医保合作当中取得的成绩和问题进行交流,避免因缺乏沟通而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各家保险公司虽是竞争对手,在专业上却是共同成长的伙伴,利用定期沟通的契机,不但提高了专业技能,而且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被保险人的应得利益,提升了服务水平,提高了保险公司信誉。另外,医管会统一了与医院的合作协议,经过与医院大量的接触、沟通和谈判,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让医院认可这些标准,并按这些要求申请加入医管会,共同促进商业保险事业的发展。

二、医管会组织架构及模式

(一)组织架构

医管会由行业协会牵头,各家保险公司各派一名代表组成,设主任委员一名,常务委员五名,委员若干名。常务委员及委员由各家公司核保核赔部门经理担任,主任委员由民主选举产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医管会日常事务。医管会制作专员工作证,在协调医务工作时出示。各家保险公司医务专员协调解决不了的,由医管会出面解决。

(二)运作方式

1.以定期会议和重大事项专题会议制度运作日常事务。定期召开的内部会议有年初的全年工作计划会、年中工作小结、年底工作总结及每季度一次的联席会议;外部会议有年初的医保合作情况评估、表彰会,年中的工作交流会。

2.协调各家保险公司共同签署《保险行业关于处理与定点医院关系的自律公约》,编写《商业保险与商保合作》的培训辅导教材,便于医院了解商保医务工作[2]。

3.与社保部门、伤残鉴定中心等机构进行初步的联系接触,争取与之联网,分享其信息资源。

4.设立“医保医疗费用评议小组”,检查保险住院患者有无违规行为,如伪造病历、虚开证明、挂床治疗、小病大养、搭车开药、不合理用药、违规收费、超标准收费等。

5.利用司法鉴定帮助解决保险业无法解决的专业技术问题,为理赔提供科学依据。

三、医管会工作成效

医管会最早在湖北省实行,现已向地市延伸,解决了省医管会远程管理的困难。湖北省医管会对各家定点医院实行“医疗市场寿险部主任”驻院检查医方的治疗及开具处方行为是否合理;组建了“医疗医保费用评议小组”对合作医院费用进行评估,同时建立了“医务管理数据库”,为各家保险公司的健康险管理提供数据支撑。随后,福建、江西、河北、郑州、西安等地的保险行业协会也逐渐开始组建医管会;天津、山东等地的医管会已初具规模;青岛的医管会选出了合作定点医院,各个寿险公司同合作医院之间签署了《定点医院合作合同》及《医保合作自律公约》。医管会的有效运作,促进了医疗观念和医疗行为的转变,改善了投保人员的就医环境,缩短了平均住院时间,提高了理赔客户服务满意度,同时降低了成员单位的经营成本,在与医疗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中闯出了一条新路子。

1.医管会的建立提升了当地保险行业的形象,为保险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

2.成员单位的健康险经营风险得到控制,参保客户得到了更好的医疗服务。

3.通过对定点医院实行百分制考核,要求定点医院从各个方面规范医疗行为,医护人员的不合理用药情况有所减少。

4.吸引了一批产险公司加入医管会,业务范围几乎涵盖产险、寿险的所有医务工作。

5.提高了保险公司对医院的管控能力,病人一入院就介入专线管理,医疗过程得到全程监控,由此解决了健康险风险难控的问题,探索出一套控制医疗服务供方风险的管理模式。

四、存在问题和发展建议

1.由于产险与寿险经营特点不同,随着产险公司逐步加入,如何更好地为产险公司服务,是医管会面临的重要课题。对此,可以成立各家保险公司班子成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大对医管会的投入,加强各项工作的执行力度;建立随访客户名单库,实现行业资源共享,预防核保核赔风险;研究产险工作的特点,为产险公司提供更好的服务。#p#分页标题#e#

第10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模式;保险营销;保险行业

1互联网金融模式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模式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互联网金融模式基于计算机网络技术而产生,目前我国的网络环境仍不十分成熟,造成人们在办理金融业务时受到蒙蔽甚至欺骗,直接造成客户经济上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的不成熟对我国保险业发展影响巨大,因此,保险行业要想克服互联网的弊端,促进自身更好发展,就必须做好保险行业的营销工作,在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模式这一新平台的情况下,转劣势为优势,更好的服务于保险行业。

2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保险销售的发展现状分析

保险营销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发展使得消费者的选择变得多样化,消费方式也从被动式消费转变成主动选择消费。得益于积极的消费环境,众多保险公司在互联网上进行营销,并且销售方式变得多种多样。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保险的销售方式主要有平台直销、专业互联网公司、第三方平台销售及手机进行投保。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意识到互联网营销的好处,比如成本低、推广难度小、销售便利。表1的相关数据表明:2011年与2013年互联网保险业务规模的变化,数据从业务公司数量、保险保额以及投保客户人数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对比。

3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保险营销现状问题分析

A.保险营销缺乏创新能力。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保险行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营销策略相对比较闭塞和落后。因为营销策略缺乏创新精神,已经不能适应互联网金融行业自身发展的要求。在传统的保险营销中,一般在制定营销策略时都是照抄照搬,不能分析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制定营销策略。因此,保险营销欠缺创新能力。

B.保险行业市场营销观念落后。社会在不断前进,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随之进步,但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保险销售观念没有及时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显得比较落后。一直以来,保险行业的市场销售模式都是采用传统的营销理念及营销手段。在当前形势下,人们的理财观念也在随着思想的变化而变得越来越先进,传统的市场销售模式及观念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也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我国保险营销工作的开展。

C.保险产品与服务单一,服务体系不健全。当前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保险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附加值较低而且容易销售的产品,已经无法满足消费者对保险业务的多样化需求。另外,保险产品的附加值无法实现,而保险公司服务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就是附加值,只有充分发挥附加值的作用才能够满足当今社会客户多元化的需求,由于传统保险业营销模式的局限使得这一服务标准大打折扣。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一般在网上进行投保,虽然在投保方面方便了客户,但实际理赔却无法在互联网上实现,一般还是需要到保险公司才能解决相关后续问题。服务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客户不能真正享受到精准化的专业服务。

D.保险行业营销模式不能与互联网融合,营销风险较多。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保险行业主要通过建立互联网销售平台和第三方平台的方式,虽然都可以获得有效的客户信息,但是缺乏控制权,而要保险企业自建互联网销售平台,投入费用及维护费用都较高,没有真正做到保险营销模式和互联网保险相匹配。而保险公司未能针对网络营销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网络营销风险较大,已经成为阻碍保险行业发展的因素之一。

4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保险营销的解决路径

A.实现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保险营销的创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使得保险行业必须加大创新力度,才能跟上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需求。保险行业的创新分为两种:第一种,在保险行业的发展进程中,要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发展进程不断开展创新营销活动。这些营销创新必须基于能够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以满足客户的需求为目标。第二种,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利用互联网搭建营销平台,专人负责平台运转,为潜在客户解答问题,为老客户做好售后服务,为新客户介绍产品等相关服务。以上两种方法大大增强了客户与企业的互动,必将成为保险业营销创新实现的最主要渠道。

B.更新保险行业营销理念,增强创建品牌意识。基于互联网模式下的保险行业要实现快速可持续发展,必须时刻更新营销理念,树立品牌观念,这样才能满足保险行业的营销要求。第一步,从事保险行业的营销人员必须对市场充分调研,并立足市场实际,从市场的角度出发,改变传统营销理念。第二步,对保险产品质量严格把关,全面提升产品的质量。加强保险产品质量管理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为保险行业提供生存和发展的动力,更有助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实现。第三步,保险行业要树立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客户与保险企业的互动,从增强客户体验和利益保障入手,为保险行业赢得越来越多的客户资源。保险行业的品牌是行业的无形资产,价值巨大,是保险行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保险行业要得到长足的发展,必须树立创建品牌的观念。保险行业树立品牌的过程,要坚持以客户为本的思想理念,加大对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的投入,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C.实现产品定制性,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建设。保险客户的需求呈多元化发展,这种多元化的客户需求为保险行业带来无限的商机。大数据时代,可以对客户的行为特征等进行记录和分析,然后根据分析结果定制符合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以此达到满足客户需求的针对性定制。在实现针对的前提下,再加以人性化的服务,这样客户群体就能享受到最好的购买体验,进而吸引大量的客户群体。经济的快速增长,物质水平的提高,使客户越来越重视享受服务的过程,因此服务水平的高低是保险公司能否生存的关键因素。正因为如此,需要保险行业完善客户服务体系,通过移动终端、语音服务、社交网络等方式加强与客户之间的互动,用完善的服务体系服务客户,打动客户。

D.营销模式与互联网实现对接,加强风险控制。针对网联网金融,保险公司可以成立专门的电商业务部门,将产品转移至互联网大环境中,实现产品差异化,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与互联网充分对接。保险行业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规避风险,实现保险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5结语

互联网金融模式一方面给保险业带来了发展机遇,另一方面也对保险业提出了挑战,在这种情况下,保险行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积极开展营销活动,实现保险营销模式的不断创新,更新行业营销理念,创建行业品牌,加强风险预估及多方面管理,确保保险行业稳定前行并获得长久性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剑锋.论混业经营与互联网金融趋势下保险营销员的管理创新[J].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6,(02):54-57.

[2]唐勇.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保险营面临的问题及机遇[J].经贸实践,2016,(04):164.

第11篇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日前向社会公开《客户投保提示》。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刚刚的这份《客户投保提示》共有11项内容,主要有:投保时请投保人确认业务人员的身份,包括认真核对其展业证、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件,为了方便客户查询上述证件的有效性,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同时公布了各会员单位的服务咨询电话和行业协会的互联网网址;认真考虑个人对保险保障的需求,并根据个人经济能力选择适合的险种;切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单要由投保人亲自签写,不要由他人代签,特别是含有死亡性保险内容的人身保险,必须要由本人亲自签名;仔细阅读保单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不要超额或者重复购买财产保险;医疗费用保险的赔付金额必须在保险金额之内,并且最高不能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保单签发后,任何可能会严重影响风险程度的重要事项的变更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关注人身保险产品提供的“犹豫期”;退保有损失,请慎重考虑;为了确保投保人的保险保障利益,请注意按时交付续期保费,以免保单失效。

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所以要向整个社会这个提示,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当地的保险纠纷特别是健康类保险的理赔纠纷越来越多。许多保险纠纷之所以发生,除了一些保险公司经营不规范和保险展业人员特别是保险人误导客户以外,很多情况下都是因为客户对有关保险方面的知识和规定了解得太少。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保险界和整个社会这些年来作了大量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已经收到了一些效果,但是很不够,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打算今后采取包括向社会客户提示等多种办法,不断加强这一方面的工作,以切实保护投保客户的利益。另外,为了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和保险人的行为,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日前还同时出台了《关于健康保险理赔的有关规定》和《关于不良信用行为保险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和展业者特别是保险人的行为。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目前的保险纠纷成因比较复杂,除了保险公司、展业者行为不规范和投保人保险知识缺乏以外,的确还有个别投保人骗保和恶意投保的现象,对于这些人和这种现象,希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严惩,整个社会也应大张挞伐,不能因为盲目同情弱者给以宽容,以保护国家和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12篇

【关键词】监管;借鉴;改革

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可以归溯到清朝,但中间经历了20年的停滞,其真正的发展时间并没有欧美等发达国家长,在2005年之前我国保险业以惊人的速度发展,然而近年来其发展速度却慢了下来,从中也凸显出了许多影响保险业进一步发展的问题。研究国外保险行业的运营特点,吸取欧美、日本,以及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最新发展成果,可以使我们在保险发展探索过程中少走很多弯路,使我国的保险行业尽快的步入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

1.国外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1.1 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消费者的利益只有在健全的法治下才能得到保障,相关法律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基础。同时也应起到防范、打击保险欺诈行为的作用。国外已有较完善的保险相关法律,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在国外,日本在2008年5月30日颁布了第一步保险法,其中对追溯做了明确的规定,已经认可“追溯保险”的合法化。美国也已有《评估后财产和意外保险保证协会示范法规》、《人寿和健康保险保证协会示范法规》、《1992年联邦偿付能力保障法》等,对保险相关的各项细节做出了细致的规定。我国台湾也非常重视保险的法制建设,1963年台湾地区的《保险法》问世继而又公布了《保险法实施细则》,顺着保险市场的开放趋势,台湾又对相关的开放方面的法律进行了修改,并制定了《保险公司设立标准》对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1.2 对保险的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在整个保险行业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在美国保险监督官协会为协调各州对跨州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对于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监督管理。专门建立了数据库系统,通过提供投诉数据,执行情况数据等来监督各家保险公司。在澳大利亚证劵和投资委员会依据公司和金融服务法律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督。具体负责保险公司中参与者的合规性,监管和执照,同时还负责争议处理保险业务守则和保险业的协调。在欧盟各国都实行严格的监管,重点不仅放在审慎监管问题上,而且对于保单条件,价格等市场行为进行了细致的监督。香港保险业的稳定发展依赖于保监处的他律和保险业联会的自律监管架构和监管制度的配合。

1.3 偿付能力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对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的经济补偿能力,倘若保险公司丧失补偿能力甚至破产,被保险人将丧失保险保障,蒙受经济损失。因此,偿付能力的监管已经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共识和行为标准,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将偿付能力作为其监管的目标和理念。

对于如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认识,各个国家也仍在不断地探索。美国将偿付能力作为保险业监管的主要任务,通过综合的实际评估来判断保险机构实际偿付债务的能力,从根本上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欧盟有统一的偿付能力框架欧II,其目标是在欧盟内部建立一套协调一致的,以风险度量为基础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以经济资本作为评估基础,凸显风险管理的核心理念,全面评估保险公司风险。

1.4 经营模式

近年来由于国际金融市场资金流动变得更加频繁,在金融创新的不断驱动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之间不断的相互渗透融合。美国已经将保险监督与其他金融监督结合起来考虑了,也更加注重多元化的经营。香港的保险业采取国际通行的混业经营模式,而且混业经营普遍存在于大型经营集团,为了更好地应对混业经营的环境,香港保监处与各个层面的金融监管机构开展了合作。

1.5 信息技术

进入21世纪,几乎任何行业的快速发展都要建立在信息技术之上。保险行业既是一个各保险公司激烈竞争的行业,同时也是一个相互协调,互通信息紧密联系的行业。在日本,为了各保险公司间的数据传输利用速度和效率,并进一步减少其运营的成本,日本保险协会和其他各保险公司共同开发了保险信息系统。美国、加拿大保险监管的信息化程度很高,通过市场信息系统和监管信息系统,将整个保险市场的运行情况快速的反映在监管信息系统平台上,这些系统及时将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信用状况公布出来,从而提高了保险信息的透明度和和偿付能力。

2.我国保险业的启示

通过对比分析国内外国家和地区保险业的发展经验,对加快我国保险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有以下几点启示:

(1)完善保险法。制定修改出一部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的保险法是促进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然而在我国仅有一部《保险法》既包括保险合同法又包括保险业方面的法律,尽管已经对旧法进行了一定的修改,但尚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例如:投资方面的保险,共同保险,保险招投标等许多保险领域没有涉及到。因此,应该对我国的保险法规进行细化,使在建立保险关系和义务的过程中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

(2)提高偿付能力。我国建立偿付能力监管机制也应遵循国际原则,适应世界潮流,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做起:一、始终重视资产和负债的关联性,只有资产和负债的匹配管理才能实现风险承受范围内的利益最大化。二、提高资本的充实能力和配置能力,保险公司应更加重视应用风险工具,确保将剩余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提高资本配置的效率。三、要考虑我国不同地域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的因素,可以采取不同地区使用不同的监管安排,对中西部地区的保险业较之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有所倾斜。总体来说,要确保偿付能力监管的新理念,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以进一步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3)转变经营模式。保险业的混合经营模式是时代的趋势,我国应着手研究如何更快更好地将保险相混合经营的模式转变,但由于保险业混合经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保险监管部门可以由分项监管向混业监管转变。混业经营涉及到不同特点的行业和业务,因此对企业各方面的综合管理水平要求较高,所以我国保险行业应更加注重风险的规避和公司人才的培训等,以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4)加强信息化。目前,中国保险业的信息化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统一的保险数据的传输和分析的通用平台,也没有统一的保险行业承保理赔信息数据库,因此保险信息度较低,缺乏保险信用体系。建议应加快保险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完善保险行业的信息披露,开发出一种可以识别可疑和高风险人群的识别功能,健全保险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从各国保险业的发展可以看出,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涉及到保险行业的方方面面,要想实现我国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对许多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这些改变,必须做到统筹兼顾,因为任何一个机构、法律等的改变都会牵涉到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只有为改革营造了好的环境,才能为完善保险行业的各种体制,实现与国际接轨,保障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参考文献:

[1]唐效国.香港保险业监管经验值得借鉴[N].中国保险报,2007-7-2.

[2]沙银华.编译.日本保险法规[M].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

[3]石兴.试析我国银保合作及其发展取向[J].国际金融研究,2007(11).

[4]陈文辉.结构调整:全球金融危机下的中国保险业应对之策[J].中国金融,2009.

[5]徐文虎,方贤明.金融危机下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契机[J].保险研究,2009(4).

第13篇

关键词: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困境;出路

在交通运输行业和一些现代服务行业进行了“营改增”的试点,“营改增”试点的城市范围也在不断地扩大,并覆盖绝大部分的企业。“营改增”作为我国金融行业重要的改革项目和减税的重要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税收制度,避免重复税收,对我国的经济结构起到一定的调整和优化。“营改增”在生产行业的应用不断拓展,金融服务行业是较为典型的现代服务行业也是当前我国发展比较快的生产行业。但是当前我国现有的金融营业税,会造成营业税中的重复征税问题。金融行业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可以包含一些应税劳务。当前我国实行的是流转税制度即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销售货物,营业税的征收对象是提供劳务。对于金融保险行业重复的税收会导致金融行业在发展中具有一定的负担,也就会阻碍金融行业的发展,在金融保险行业中推行营改增势也存在一定的困难,为此,探索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的出路就显得迫在眉睫。

一、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面临的困境分析

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都会通过借款来筹集一定的资金,也就需要支付利息。企业向金融保险机构支付的资金结算手续费和保险费也得不到一分的税额。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自身经营成本不断增长,但是人为的又将增值税抵扣的链条的进行割裂。在社会发展中,“营改增”已经扩大到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也促进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金融保险业本身包含各种各样的行业,例如银行、保险业、证券业等,在税收结构、负担等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这样就导致金融保险业在“营改增”后一直是困难重重。

(一)金融保险业增值额的确定问题

增值税的征收是对各个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收,工业企业的增值额比较容易确定和征管,通过对产品的自身的销项税额去掉购进原来材料的销项税额,这样企业就能够确定增值额应纳税额。但是对金融保险行业增值额的确定本身就不是简单的问题,金融保险行业在发展中获得利润主要来源于对资本的投资回报。随着金融的不断创新,各种金融创新产品的衍生品也不断地发展,这样导致金融产品的增值额很难确定。

(二)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金融保险行业的增值额本身难以确定,也就会产生金融保险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的问题。金融保险行业的进项部分,一般都是人工、场地等,在当前增值税税制下,这些项目的增值额不能很好地进行核算,也不知该如何进行核算,这样就导致金融保险行业在发展中不能享受到增值税的优点。对于可抵扣进项税额就是通过层层抵扣,以覆盖所有产业具有完整的增值税为目的,这样也就增加了金融保险行业在发展中实际中的增值税税负。一些专业也提出如果在金融行业发展中按照农产品的进项税一样来实施营改增是否可行,这也需要进一步探讨。

(三)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的国际业务问题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也在不断地开放化面向世界进行发展,金融保险行业在国际方面的业务也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金融行业发展中如何进行服务方面的征税?如果在金融保险行业实施出口免税,是否也是可以实施出口退税?当前金融保险行业的税收竞争越来越激烈,每个国家的金融行业在发展中为了更好地吸引资金都在对金融保险行业实施免税。

(四)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的税率确定问题

金融保险行业不仅包括对金融的服务,也包括一些金融产品买卖,针对不同产品和服务都有不同的盈利,另外由于很多金融产品随着市场的变化在盈利方面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对所有的金融保险业都采用统一的税率,在征收方面虽然会简单一些,但是就会造成不同的金融保险产品税负不公平的现象。但是如果对金融保险行业的不同产品确定不同的税率,这种方式在表面上看来具有一定的公平性,但是这样就会加大税收征管的难度,也会给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变化。

(五)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税收征管部门的协调配合问题

金融保险行业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比重比较大,金融保险行业对专业知识的要求也比较高。在金融保险行业实施营改增,增值税系统的软硬件是否能够适应营改增?税收的主要负责人是否具有营改增方面的专业知识?在征管工作中如何协调各个部门以便更好地保证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的顺利实施?

二、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的出路探讨

金融保险行业的营业税税率经过了不同的阶段,通过对每个阶段的税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税负比较严重,相比于其他国家金融保险行业不征税或者是免征税的情况,我国的税负有待进一步地规范。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税率一般超过了建筑行业以及文化体育行业的税率,另外加之我国经济发展时期处于通货膨胀,这样导致金融保险行业在发展中除了要负担一些的税之外,还要承受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为了更好地推进金融保险行业营改增的改革,要能够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金融保险行业发展的现实状况进行营改增的改革。在金融保险行业发展中如果对一些核心产品直接免税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市场竞争力,也会影响我国财政的整体收入。当前金融保险行业营改增的推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展:

(一)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征税范围进一步扩大

我国金融保险行业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金融保险行业中的银行、保险等都要确定一定的增值税收,可以采用直接收费的形式,例如银行行业保管箱的一些业务收入、中介的业务收入、投资咨询服务等业务收入等。在当前正常的增值税范围内,通过计算销项税额,允许进行正常的进项抵扣。此外,还有一些中介业务和间接服务,例如银行的贷款收入、担保收入等,以此更好的推进营改增改革。

(二)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税率

金融保险行业中的银行、保险等直接的收费可以参照已经实施运行的营改增的税率,结合每个行业的特点来确定增值税的税率。另外,考虑到当前有形动产的营改增试点情况,对一些比较核心的金融中介业务和间接业务进行征收。

(三)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国际业务

金融保险行业在实施营改增之后,对于金融产品的进出口可以由国税机关进行统一管理,而不是纳入到海关的管理范畴。对于外汇管理局共享的一些资料可以采用欧盟模式的目的地原则,尽可能的鼓励金融服务进行出口,对于一些金融保险产品免退税政策,以便更好地提升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竞争力,使得金融保险行业能够出于相对公平的环境中。

(四)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征管

金融保险行业在实施营改增之后可以按照欧盟模式,将金融保险行业的相关企业纳入到增值税一般的管理中,主要是由国税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国税部门要能够积极地培养有关的专业性人才,以便更好地适应金融保险行业的营改增改革。要合理的确定一些地方的增值税比例,减少地方财政压力,减少金融保险行业中对于税收的改革。此外,对于金融保险行业的营改增改革要能够考虑到我国的基本国情,提升其竞争力以便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结语

金融服务行业是较为典型的现代服务行业也是当前我国发展比较快的生产行业。但是当前我国现有的金融增值税,会造成增值税中的重复征税问题。金融保险行业增值额的确定本身就不是简单的问题,金融保险行业在发展中获得利润主要来源于对资本的投资回报。在当前增值税税制下,这些项目的增值额不能很好地进行核算,也不知该如何进行核算,金融保险行业的不同产品确定不同的税率,这种方式在表面上看来具有一定的公平性,但这样就会加大税收征管的难度,也会给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变化。为了更好地推进金融保险行业营改增的改革,要能够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金融保险行业发展的现实状况进行营改增的改革。在当前正常的增值税范围内,通过计算销项税额,允许进行正常的进项抵扣。此金融保险行业中的银行、保险等直接的收费可以参照已经实施运行的营改增的税率,结合每个行业的特点来确定增值税的税率。在金融保险行业发展中还要不断探索营改增改革的措施,以便更好地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董毅,马灵杰.当前我国金融业推行“营改增”的难点及对策[J].财会研究,2014(06)

[2]熊鹭.金融业“营改增”中的问题[J].中国金融,2014(03)

[3]高培勇.“营改增”的功能定位与前行脉络[J].税务研究,2013(07)

[4]高峻,郭磊.金融业“营改增”税负变化预测[J].财会月刊,2013(11)

第14篇

关键词:保险知识普及、问题、对策

一、普及保险知识的重要性

尽管我国保险密度(人均保险费)和保险深度(保险费在gdp中的比重)在近十年里都有了较大增长,但是,当前市民的保险购买率仍然较低,不能满足市民对未来风险进行科学管理的要求。而可能导致保险购买率低的原因除了公众的购买力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众对保险知识的缺乏而导致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低。因此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风险及保险知识的水平对提高保险购买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早在2006年6月国务院就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意见》第十条中,就提出要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

我们在2008年做了一份关于北京市居民保险知识状况的调查,收回有效问卷450份,通过对问卷分析可以看出,有80%的市民对“保险责任”一点都不知道或者只知道一点。仅有9%的市民对保险的相关知识非常熟悉和了解。 42%市民已经购买保险,但是只有31%的人是在完全知晓和自愿的情况下购买的。22%的人对保险条款完全看不懂,48%的人居民认为普及保险知识是非常必要的,47%的居民认为发展保险业最重要的是普及保险知识。

二、保险知识普及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进行的保险知识普及片面性带来消极后果

保险公司的展业人员特别是营销人员,是对消费者进行保险宣传和教育的重要力量,他们结合产品销售所做宣传和讲解对帮助消费者理解风险和保险有重要意义,特别是一些很有经验的营销人员会赢得消费者的信赖。

但是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有的保险公司在进行保险宣传时并没有充分认识到保险宣传对激发和引导保险需求转化的重要作用,存在较大的定位偏差,主要表现在:一是过分强调保险需求的潜在性,认为保险是靠推销的,过分强调保险好处的宣传,甚至产生误导行为,其直接目的是怎样把保险产品推销出去,而不是如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二是在引导消费者需求上存在片面性甚至误区,片面迎合消费者的储蓄心理,强调甚至夸大保险的储蓄或投资功能。

(二)保险行业协会所发行的《知识读本》影响力不够

应该说保险行业协会对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保险知识读本的发行正是其承担责任的体现。保险知识读本对于保险知识的普及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对于启蒙现代保险意识,全面普及保险知识,培育正确的保险消费观念,是功不可没的。但是,还有很多的消费者没有看到这本书,而且书上的一些专业术语,一些受教育程度比较低的消费者理解起来还是有些难度的。因此,协会也好协会发行的读物也好,在消费者中的影响力有限,从而在保险知识普及中的作用也很有限。

(三)新闻媒体做保险宣传的局限性

很多保险诉讼的报道,给消费者留下的印象是,“保险索赔很难,想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对于保险知识的普及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三、利用高校普及保险知识

公众保险意识的增强需要保险行业、社会、政府等多方面共同努力。而高校牵头所做的保险教育在增强公众保险意识,普及保险知识方面有着突出的优势和作用:

第一,有利于强调保险知识在百姓心中的权威性。大学属于教育机构,具有很强的知识权威性,大学是“天之骄子”云集的地方,是系统学习专业知识的地方,利用知识的权威性去传播保险知识,进行保险教育,能够让普通的居民从内心深处加强对保险知识的认可性,使保险知识的普及更专业,更权威。

第二,有利于保险知识普及的公正性,客观性。大学不属于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对于保险知识宣传本身没有经济利害关系,很中性。客观的讲解保险知识,让居民更容易接受保险知识本身。相对于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来宣传保险知识而言,大学在保险知识普及中的身份更容易为老百姓接受,不会有保险营销人员那种赚取佣金的嫌疑,也不会有媒体那种炒作嫌疑。

第三,有利于保险专业的学生,加强对市场的了解,锻炼学生的服务意识。通过走出校园宣传保险知识,普及保险知识,推广保险教育,能够让学生了解市场,了解保险市场的需求点,锻炼学生的服务意识,强化对保险知识的理解。同时传播保险知识的过程又能够让学生更好的认识整个保险行业的状况,这对于学生在毕业之后走向工作岗位,从事保险行业的工作都具有非常大促进作用。

第15篇

[论文关键词]合规经营;保险公司;发展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合规”主要是指公司以及相关的员工行为与国家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监督规定、公司内部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等相符合,并且,公司在运营发展的时候还要对一些与相关规范相违背的行为进行纠正,从而对声誉损失、法律责任、行政处罚以及财产损失处罚进行有效避免。在我国金融保险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的重要性一直无法正确的认识,对它的建设力度也达不到相关的标准,因此,在我国保险行业实际运行发展的时候,具有一定的合规风险问题。作为一个与风险时常相伴的行业,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必须对合规经营的建设力度进行强化。

一、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中的重要性

在我国保险公司实际运行发展的时候,对其进行合规经营的构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内部的合规管理中存在的滞后性进行改善,对合规意识进行有效的增强。

(一)推动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

在保险公司运行的时候,对合规经营的合理构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保险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其相关的合规经营机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一些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样的情况不仅导致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营风险的增加,还在一定程度上对保险行业的经营形象造成了损害,导致保险行业在发展的时候公信力普遍较低,从而使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受到了阻碍。因此,想要促使保险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就必须对公司的合规经营建设力度进行加强,促使一些经营风险得到有效地避免和化解,为保险行业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从而使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得到健康良好的发展。

(二)培养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

保险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强有力的构建。另外,还要注意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培养和教育,促使他们对内控要求以及监管规定进行有效的了解和掌握,对工作人员的合规自觉性进行有意识的培养以及增强,促使他们能够对公司中的合规责任进行自觉主动的承担,在相关工作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对违规过失等情况进行有效避免,促使主动违规的事件的发生频率得到一定的下降,从而做到对公司从业人员合规意识的培养。

(三)促使监管政策的落实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相关的监管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对相关的政策宣传进行开展,重点关注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行力度,对相关的监管标准、要求以及内容进行有效地提高。另外,在保险公司经营开展的时候,还要注意对监管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促使公司在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建立的时候提供一些有效的建议。

(四)促使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还可以促使公司内部高层管理者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在保险公司内部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实际开展的时候,在公司内部出现的一些违规事项需要公司的合规部门直接上报到公司的董事会以及高层管理者。但是,他没有直接否决的权利,从而使一些相关的逃避责任现象得到有效避免。

二、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时代的前进,我国保险行业得到了飞速的进步和发展,其中,合规经营中潜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在这一时代大背景下,许多保险公司为了促使自身快速良好的发展,在经营的过程中对国外一些成功的经验进行引进,在公司内部对合规部门进行设立,由此可知,合规经营机制在保险公司的发展中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度。另外,在一些相关的管理制度出台后,保险公司在建设合规经营机制的时候得到了一定的指导,但是,在其实际建设的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

(一)问题的表现

在我国保险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相关的违规事件是普遍存在的,而且其在经营过程中的经营风险也相对较高。近几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相关的保险投诉、保险诉讼案件以及保险行政处罚一直处在上升的状态,因为违法违规而被处罚的保险公司较多,因而被吊销资格证以及行业许可证的人员更是大有人在。这一系列事情的发展大多是由保险公司的违规经营以及不规范操作而引起的,在其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合规经营机制中的问题越来越明显,因此,对保险公司进行合规经营机制的建设成为目前我国保险行业的重要任务。

(二)对相关职能没有明确划分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企业在对合规管理制度的建设依旧处在初级阶段,在职能方面没有相对较为明确的划分。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将保费作为公司上下最为重要的,而且还在业务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主线进行设置,这种行为就在一定情况下造成了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合规制度的建设出现严重失衡的情况。其中,还有少数的保险公司将公司的经营效益放到了合规经营机制建设的对立面。

另外,在一部分保险公司中,其在对合规管理职能进行建立的时候大多将其分散在了公司内的各个部门职能中,还不足形成体系,从而导致公司在合规经营机制方面没有较好的合力以及协调力。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在合规管理资源方面的匮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司内部相关的合规风险管理人员在专业素质以及数量上都不能对其体系进行良好的支持,无法满足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在实际建设运转过程中的需要。

三、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中有效构建的措施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其相关的企业风险管理的实施是其合规经营机制在实际建立过程中的载体以及基础,其中,在保险公司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建立的时候,主要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是,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时候,在其公司内部进行独立的合规部门的设立。其中,公司的合规部门在保险公司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具有合规管理职能的部门,还可以将它称为是内部合规部门或是法律合规部门等,它是公司在合规经营机制建立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规部门在实际运转的时候,其主要负责的是对公司内部合规制度的制定以及实施,还有相关的检查监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公司的经营风险进行防范,对其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和沟通以及公司监管部门进行相应的加强等。

另外,因为合规部门在公司内部具有特殊的职责以及职能,所以,为了促使其在实际运转的时候自身的有效性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就必须将公司内部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以及合规等相关的部门进行分离,确保合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的独立性。

二是,在保险公司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加强对其内部合规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在保险公司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的时候,要对内部工作人员中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在工作的过程中拥有相对较高的实践工作经验、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反驳专家,敢于质疑,拥有直言勇气的工作人员进行重用和提拔,将其合规人员,保证他们在工作的时候能够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案及时提出。

三是,在保险公司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对相关的合规经营体系进行建立以及健全,促使公司中的合规文化得到有效培养。在保险公司对合规经营体系进行建立以及完善的时候,还要注意对公司内所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讲师队伍进行科学合理的运用,在这个基础之上,还可以对外部法律专家以及监管专家进行聘请,让他们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开展的合规意识的教育以及培训,促使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合规意识的不断提高,并将其表现在日常的生活和管理中。

另外,还要注意促使公司内部合规培训教育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在公司全体工作人员的日常自觉行为中融入合规意识,促使他们对合规制度自觉严格遵守,从而使合规机制的作用的得到充分地发挥。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对保险公司中合规文化的培养,促使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得到持续良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