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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变资产经营模式的必要性
炼化企业资产管理很少与企业效益挂钩,更多的是注重固定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并且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不作为考核重点。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企业发展逐渐演变成整体价值增值。炼化资产管理由过去管理资产模式向经营资产模式转变,将资产使用价值消耗和让渡能够常态化,实现资产使用效率和增强企业整体价值最大化。
(一)资产管理评价标准发生改变
炼化企业资产管理标准逐步要从账务与实物一致的意识形态下脱离出来,逐步意识到单纯的管理资产数量,不是企业资产管理的目的,不符合炼化企业发展的要求;经营资产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途径,通过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最终提高企业整体价值。
(二)传统资产管理的不足
传统管理资产与资产管理的要求直接相关,即炼化资产不管使用与否,只要是在册资产不遗失就行。传统管理模式认识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但仅仅将实物资产细化,管理实物资产的数量和使用功能的质量。这种管理模式也存在不足之处:1.解决不了炼化资产工艺技术进步的淘汰。2.解决不了炼化资产数量与生产配套的衔接。3.解决不了炼化资产闲置和使用的协调。4.解决不了炼化资产结构调整与生产配置需求。5.认识不了单项炼化资产与企业整体价值增值的紧密联系
(三)以价值管理为核心,实现炼化企业资产整体经营
价值管理就是要企业从衡量企业价值的角度出发,考量经营成果的一种方法。对企业价值的评价有经济附加值和市场增加值等指标。笔者侧重于经济附加值模式。企业价值管理认为企业价值是税后经营利润与投入资本成本的差额,考虑了资金投入本身的价值和机会成本等因素,将企业价值增加值定位在经营利润扣除投入资金成本后的余额。企业业绩评价不再是挣了多少钱,而是挣的钱能否弥补投入资金成本。炼化企业价值管理彻底改变绩效管理的传统思维,逐渐考虑经营单项资产创造利润不能弥补企业整体资产成本的需要、资产闲置和占用是需要成本的,促使企业接受资产整体经营的现实。
二、价值管理转变经营资产模式
炼化企业经营资产是以价值管理为核心,通过单项资产提高经济效益为载体,整体提升企业效益。经营资产就是要从资产进入生产--运营--退出模式转变到资源可控--合理配置--最优效益模式,将资产原有使用价值尽可能充分利用。
(一)均衡流动资产,减少占用资金。
流动资产是企业解决眼前问题的载体,提高流动资产的周转率,降低占用资金问题,可以为企业节省很多相关费用。
1.合理低配货币资金的库存。货币资金留用过多,虽然安全,但很浪费,保持好一定的额度起到临时支付使用的效果就行,大额支付做好计划,保持资金链整体安全,减少占用成本。
2.加速应收款项的周转。企业加速应收款项的周转是企业降低资金占用的重要途径,在卖出商品时赊销信用未进行准确评估,货款收回滞后,甚至不能收回,导致企业货币资金周转不灵,甚至资金链断裂。解决办法就是对产品销售市场有全面的评估,对客户有长足的了解,建立客户信用和偿债能力良好的评估体系。
3.降低备用金使用周期。备用金是内部资金周转,及时回笼,缩短备用金使用周期,可以减少资金占用。
4.提高零库存范围和缩短备料周期。库存就是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炼化企业需得分析产品使用价值是否适合目标市场,生产符合目标市场需求的产品、销售渠道畅通,库存会很小;分析原料供应商的实际情况,缩短备料时间以换取库存降低。
(二)跟进炼化资产生命周期,提高使用效率。
经营资产就是要从资产准备开始,对资产进行优化,提高使用效率,使得资产各个阶段都发挥最大功能。
1.规划阶段:企业在对目标市场进行充分调研,选择目标市场做规划。企业在可行性研究做完后,注重资产的设计以提高生产质量和节约空间,炼化企业利润空间大部分是在生产工艺设计、设备工艺设计时完成,后续优化空间有限。
2.建造阶段:炼化资产建造就是在设计的前提下,将设计变为实物,在建造过程中要将实物的单项功能与未来升级改造相结合;把好质量关,将资产建设质量和生产功能、后期维护紧密联系在一起;以及单向设备与一起建造的公用设施得配套、基础功能要先计划好,防止出现建好拆、拆着建,浪费资源的现象。
3.运营阶段:在经过规划、建造阶段后,炼化资产投入运营,充分发挥资产的的使用价值,是提高企业价值的关键,主要有三个方面。(1)资产使用价值充分利用。在运营阶段,炼化资产的使用要在设计前提下尽可能的达到设计负荷运转,保证资产的性能完全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率最优,产品价值/收入实现最大化。(2)资产功能维护兼容性。对于炼化资产后期维护,充分认识资产的共性和个性,即通用性和专业性,相对于专业设备这一部分,如果通用设备比较标准,后续维护会节省后续维护成本。(3)流通资产使用价值。资产的单项使用功能和整体配套不一定是一致的,对于过剩使用功能也应充分应用,特别是单项设备,可以对外出租、调剂,提高资产的利用程度以补偿资产的闲置成本。
4.退出阶段:炼化企业资产的退出通常到报废年限,就申请报废。企业实际上对超龄无使用价值资产,立即报废;超龄有使用价值资产,调剂使用,以及根据市场评估价值出租、变卖处置;强行报废资产,立即报废。也可以为企业降低使用代价。
企业价值与资产生命周期相互关联,跟进单项资产生命周期,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可以提升单项资产对企业价值贡献率。
三、联系企业发展战略,谨慎决策资产经营体系
企业发展有其自身的生命周期,在各个周期阶段对资产有不同的要求,经营资产就是要根据企业发展战略采取合适的购置使用退出机制,保证企业价值最接近理想范围。
(一)企业做好价值管理战略
炼化企业对发展前景有整体评估,对企业价值要有一个清晰地增值规划和阶段运营目标。企业要对产业周期作出判断,掌握所处阶段,而且自身所处位置要了解得很详尽,做出企业价值发展战略规划,作为企业中长期发展指南,各部门都以此为奋斗目标,避免价值管理盲目行动。
(二)资产经营决策
在企业价值管理战略的前提下,炼化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财务战略,对实现资产价值增值拟好规划。企业发展目标与资产配套使用,仔细分析每一步骤与相关设备,尽可能避免资产形成早于预期,与整体资产时期不配套,造成闲置浪费。
价值管理是企业发展的最新理念,关注企业经营业绩真实性,值得学习、借鉴、推广。炼化企业资产运营是企业价值增值的重要途径,是企业发展过程的重要载体,通过对各项资产的精细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可以增加企业价值,为企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原动力。
作者简介:李国恩(1975-),男,湖北随州人,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成本管控。
关键词:价值管理;国有资产;高校管理
高校国有资产是高校建设和发展的基石,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教育教学水平评估提出的必备条件来看,各类各型高校除了必须达到一定资产总量要求外,每年新增资产还应达到10%增量,同时,根据不同的科别,还有不同的生均值要求。由此可见,高校国有资产既是衡量高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不可或缺的因素,也是高校培养人才、发展科学和服务社会的物质基础。
1当下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
大多数高校每年会定期组织固定资产清查与盘点,然而,每次清产核资,总会暴露出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一大堆老生常谈的问题,也令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一般为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大伤脑筋。究其原因,有人认为,这是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缺乏统一的组织机构造成的。一般高校,国资处主管实物形态资产,财务处主管货币形态资产,管钱与管物的脱节导致了国有资产的价值分离,最终体现在资产账与财务账的“账账不符”上。也有人认为,这是高校资产管理者管理意识淡薄造成的。目前,高校资产靠政府投入,权属国家所有,学校具体使用人只管用,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责权划分不明确,当人员更换调离时,也不办理转移交接手续,其名下的资产也就随时间延续而不知去向,最后导致“账实不符”。然而,笔者认为,以上这些原因都不是导致目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这类问题的根本所在,真正的原因是人们对国有资产管理中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互之间关系的认识偏差及不足。
2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的关系
在认知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的关系之前,我们首先来明确实物管理、价值管理的定义。实物管理,是采购部门付款购得实物,经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办理入库、建账、建卡(标签)手续后,使用部门(人)正式获得资产的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同时对资产进行保管、保养等管理。价值管理,是指财务部门,对应所购入的资产,在财务账上录入准确的价值信息并进行账面金额的管理。传统意义上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实物管理一般由国资处负责,财务处则负责价值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基于这两种管理概念简单相加的一种管理模式。事实上,实物资产的获得,也仅是具备了被管理的对象——实物,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及使用人对资产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也仅局限在保证资产的存在和完整,在这种管理意识的支配下,管理方法简单、粗放,严重忽略了获得这些资产的初衷和动机。同样,负责价值管理的财务部门也只注重于自身的账务管理,管理目标停留在“账务”和“价值”的数据表面。
3传统意义上实物管理、价值管理的特征和弊端
在这种片面又模糊的认知中,管理者把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构建在一种“并连关系”之中。同时,购置经费的报销记账,实物资产的登记入库,都是分别围绕两个职能部门进行的,“职能部门”成为了这种管理体系中的主体,而实操中本应是作为主体的“管理”,实质上却成了部门履行自己职能的辅助手段。
3.1两个主体各行其事,少有沟通
国资部门、财务部门是两个不同的管理主体,国资部门管实物,财务部门管账簿,貌似主体清晰、职责分明,两个管理主体在实际工作中却是各行其事,少有交流和联系,实则都是“各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
3.2两个管理主体间没有建立关键时点的截面数据留存
2014年1月以前,高校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财务部门只管报销记账,多年之后,实物资产已满足报废条件,而财务账薄金额仍保持着购置时的原值。同样,国资部门只负责资产的登记建卡,几年使用耗损,资产功能、性能必然降低,直至报废处置,残值收益远远低于购置原值。两个主体都只注重各自的结果数据,忽略了过程数据,更没有在关键时点建立截面数据的对比,最终导致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的结果数据也存在着巨大差异。
3.3颠倒了主次关系
部门的存在都是因为管理工作的需要。但对于资产管理出现这种问题的高校,无论是国资部门还是财务部门,无不例外都只关注自己部门的职能本身,所进行的一切工作均只围绕本部门职能而进行,忽略了管理的内涵和本意。3.4割裂了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内在联系这种“分工又分家”的管理模式,把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置于一种“并连”关系之中,两者之间互不干扰、没有交融,表面看仅是阻断了两个主体间的交流,实质上严重割裂了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内在联系,最终导致的管理结果不佳,体现在资产残值与账簿原值严重不相符。
4新形势下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新要求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机组成部分,财政部对现代高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像管理资金一样管理资产的”全新要求。资产是有“生命”的,从产生到消亡,同人类一样,有着自己的“生命”旅程。采购时花费的资金体现在价值,购置完成后获得的物资体现在实物,报废处置后的收益——残值,又重新回到价值,资产完整的“生命”过程,呈现了这么一个规律,价值——实物——价值,它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一种“串连关系”。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资产是资金的物化,资金是资产的量化,财资不能分家,传统意义上的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的“并连”关系,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高校发展对国有资产管理提出的要求。只有在这种“串连关系”下,才能真正做到以“管理”为中心,确立“管理”的主导地位。因此,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要准确把握形势,牢固树立“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的理念,构筑新的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的框架,并重新解析他们之间的关系,是解决当下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根本所在。
5构建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新型关系的举措
5.1革新认知、改变观念,加强内涵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打破传统理念的束缚,重新定义新形势下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的概念,重新审视实物管理、价值管理的处延和内涵,重新评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的相互关系。
5.2协同参与,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管理体制
建立绩效管理体制,加强对国有资产利用效率的考核,从而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这就要求我们打破陈旧观念、拓展外延、丰富内涵,将资产管理的触角延伸至购置前的立项审核。将财务部门的预算管理和国资部门的采购论证、实施纳入学校层面内部控制系统。账务与国资部门共同参与到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中去,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以达到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有效统一。根据所立项目的具体内容,国资会同财务对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分析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预期效益。对大型申购项目的审核,可组织专家论证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验收和总结,财务部门按规定编报项目预算的使用情况报告,国资部门对项目中的固定资产部分进行建账立卡,为后续的实物管理做好准备。
5.3以财务管理制度为切入口,指导国有资产管理
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财政部要求,重新定义全口径台账内容,构建全口径台账框架,树立新的管理意识,修订新的管理制度。与财务制度对接的新形势下的国有资产管理,再也不是简单地清点和报废,加强“三全”管理意识,主动适应新时代国资管理的新要求。日常管理中计提折旧,以“月”为单位,设定台账采集周期,建立关键时点的截面留存数据,对关键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全面掌握实物和账簿的变化情况。
5.4以资产管理政策解读为引导,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以资产管理政策解读与工作要求为引导,牢固树立“管理”是主体意识,以管理为“经脉”,把资金管理与资产管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紧扣管理的各个环节,应用信息化手段,对财务的记账、折旧、核算和国资部门对资产的维保、调拨、处置等动作进行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操作管理,确保处置与折旧的最终价值相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水产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全市水产事业的发展,根据上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了落实郑政*号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水产业的意见》精神,由市财政预算安排,由水产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并用于特定项目的财政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财政安排的水产良种补贴资金、规模化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奖励资金、水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资金和休闲渔业示范点奖励资金等专项资金。
第二章项目申请
第四条项目申请。申报水产专项资金要按照各类资金的申报要求,提供必要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建设周期、资金用途、保证项目实施的主要措施及资金使用所要达到的目标、项目效益、组织领导等。
第五条申报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先将申报材料报县(市)区主管部门初审,县(市)区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水产局和市财政局。
第六条申报时间。项目实施单位每年八月底前逐级申报下一年度专项项目。
第三章项目评审
第七条项目评审。由市财政局、市水产局等单位抽调相关人员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办法由市财政局、市水产局另行下达。
第四章资金下达
第八条下达程序。根据项目评审结果,由市财政局、市水产局共同下达资金到县(市)区,各县(市)区应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到项目实施单位。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九条水产专项资金应遵循财政县级报账制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水产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各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不准挪作非生产性开支。
第十一条水产专项资金属财政无偿拨款,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转作有偿资金,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回收专项资金。
第六章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完工或年终向县(市)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县(市)区两部门汇总上报市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