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市域社会治理问题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1.1研究对象
以吉林大学、吉林体育学院、吉林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通化师范学院、白城师范学院等开办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省内10所高校为本课题的研究对象.
1.2研究方法
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对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实习情况进行了研究.试图找出专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及建议.
2研究结果与分析
2.1对实习工作的重视程度
(1)实习学校.
实习学校对实习的有效管理,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实践课程的设置情况,在实习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进行具体的布置与安排,并在实习开展的过程中对上述过程做必要的监督与调整,以保证实习顺利进行的活动.因此,做好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多数教师认为,实习前的动员和实习计划的完善是影响实习质量的主要因素.调查中发现有近25%的学校对实习重视程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教学计划中实习时间和次数安排不合理;二是对学生实习前宣传动员力度不够;三是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应急预案不当;四是安排教师指导和督促、检查不得力;五是没有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
(2)指导教师.
由于实习学校的不重视,也导致部分实习指导的教师不重视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实习的带队指导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都不高,影响专业实习的质量.调查中发现有36.4%的教师对学生实习重视程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教学任务繁重不能及时下到实习点,即使是到实习点也是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指导根本不到位;二是没有针对具体的案例来指导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对学生实习的全过程缺乏有效的管理,疏于监督;四是实习过程中培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生科研能力的力度不够,没有达到最佳的实习效果.
(3)实习学生.
由于就业形势不乐观,直接导致学生对实习的重视程度不够.通过调查发现,有近40%的学生认为专业实习是可有可无的,对他们的就业没有什么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敢于吃苦、敢于拼搏、敢于争先、勤奋好学的精神,在实习单位的工作和学习态度不认真,缺乏敬业精神;二是实习的思想意识淡漠,认为无所谓,只是在实习之初到实习单位报道后就毫无踪影,无所事事;三是在学校期间准备不足,对工作岗位上可能遇到的各种突发事件应对措施不得力,面对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对的措施不多,甚至是没有办法;四是缺少实际工作的经验,不善于观察与学结等,工作业绩不突出,这样实习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4)用人单位.通过调查发现有40%的单位对实习重视程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到该单位实习的学生往往是本单位职工的子女,或者有其他的社会关系,碍于情面,不得不接收,接收后也不安排具体的工作,只是在实习结束后给盖个章、写个鉴定了事;二是把实习生当成廉价劳动力“用而不导”;三是安排与专业无关的人进行指导,往往有失偏颇.即使是安排专人来指导,指导人员或是无指导经验、或是指导不认真,敷衍应付,失去了实习的本来意义.
2.2实习安排的时间和次数
资料显示,英国的一些师范学院的实习分几个阶段,普遍采用的形式是第一年安排四周,第二年安排五周,第三年安排六周,教育实习32周以上;日本等国也有类似的作法,法国初高教师培养(2年)教育实习500课时,中等教师培养(2年)教育实习300课时以上.调查中发现多数的学校采用一次性实习,而且是安排在第八学期,实习时间为12周,除去校内预备实习和实习结束的总结与成绩评定,真正用于实习的时间只有十周左右.在十周的时间里学生既要在实习单位完成实习任务,又要参加各种毕业生就业洽谈会选择用人单位,同时他们还要完成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查阅资料、论文的写作、答辩等一系列的活动,时间非常紧.此时,毕业论文、实习与择业往往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两者相衡取其重,就业放在了主要地位,实习就被放在了次要地位.加上各个方面对实习的重视程度不够,最终就不能取得好的效果.一部分学校将实习安排在第六或第七学期,但也是一次性实习.只有2~3所院校安排了两次或多次实习,收到的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
2.3实习的管理模式
目前全国各高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毕业实习模式大多采用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模式.调查中发现有部分院校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也有部分学校采用混合编组和顶岗实习的模式,这些模式都有其各自的优缺点.近年来,由于就业形势非常严峻,为了保证学生实习与就业有机结合,许多学校普遍采取了“自主分散”的实习形式,从效果看这种形式是灵活有余,监管和指导不足,往往是“放羊式”的实习形式,并没有达到实习的真正目的和效果,并没有实质性地发挥实习的作用.
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实习环节的优化策略
3.1建立健全实习管理规定,加强毕业实习过程控制
建立和健全实习管理规定是保证毕业实习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保证.第一,建立和健全实习管理规定.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实习的操作和流程,使学生在实习期间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第二,要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首先,召开全体学生的实习动员大会,详细讲解实习的目的、意义、实习的主要内容、实习要求和实习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要求学生充分认识毕业实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做好相应的知识准备和心理准备.其次,做好预备实习工作.此时要多假设一些情境,要求指导教师与学生一起研究方案,指导学生及时解决这些问题.第三,规范实习过程管理,加强教育实习的质量监控.由于实习的整体周期较长,实习点分散,带队教师不可能长期驻点管理,整个实习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管,实习往往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因此,要做到严格管理,加强实习的质量监控.除安排1~2名学生干部作为负责人与学校和指导教师沟通外,学校还要派出检查组,采取不定期走访抽查、咨询实习单位等方式来掌握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整体表现.既要检查学生的实习状况,也要检查指导教师深入实习点的指导情况,使整个实习环节达到“监管一体化、信息畅通化”的良好状态,从而确保专业实习质量的不断提高.
3.2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指导队伍
作为一门新兴专业,与体育教育专业相比,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专任教师的数量严重不足,能指导专业实习的教师数量更是少之又少;同时由于重视程度不够、经费不足等主客观原因的影响导致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同样不重视,走过场、应付了事,学生的实习得不到很好地指导,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已成为当务之急.首先,我们要挑选一些具有丰富社会体育实践经验、有一定的专业实践水平的教师来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其次,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教师队伍的培训,采用选派2~3名教师到实习单位挂职锻炼的方式,来增强教师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和专业实践经验,提高教师专业实践指导水平.
3.3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建立相对稳定的专业实习基地是完成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实习工作的重要条件.由于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成立较晚,许多高校在对待专业实习方面还没有脱离体育教育专业实习的桎梏,缺乏创新性和开拓精神.同时,由于重视程度不足,检查、督促和指导不到位,经费紧缺等原因,造成了当前大多数高校没有建立足够实习基地.只好采取分散的实习方式,这种实习方式是在实习前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地点,实习的地点和人员都较为分散,实习学校无法派出更多的教师进行指导和管理,从而导致实习效果较差.其解决办法是:由高校牵头与体育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健身俱乐部等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建立稳定的社会体育实习基地.学校选派教师与实习基地的专业人员联合组成实习指导小组,共同制订实习的指导计划和实施步骤,协作指导实习生的专业实习.
3.4丰富实习的内容和形式,延长实习时间
在国家大力提倡体育产业化的大背景下,我们重点强调专业实习不仅仅为学生就业作准备,也不仅仅为了演练和检验学生所学的专业知识、教学理论和实际职业技能水平,应该向提升国家国民经济转移而设计,将着眼点放在自己的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上,为自己的未来职业和人生发展奠定一个稳固的良好的基础.因此,实习的内容和形式就显得尤为重要了.目前多数高校在实习形式上仍采用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方式,或者是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它们都有各自的优缺点.针对上述情况,一些高校规范了管理模式,对教育实习的形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改革,根据学校自身的特点实行开放式实习或顶岗实习的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都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我们要丰富实习的内容和形式,采用分阶段实习或者延长实习时间,加强对毕业生的实习和教师指导工作的检查等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3.5建立完善的实习考核评价体系
论文摘要:体育社会问题的出现和存在,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活,严重制约着我国体育的发展。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促进我国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需用一系列手段对体育社会问题予以解决和控制。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手段主要包括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纪律手段、社会奥论手段。
一、体育社会问题及危害
体育—这一人类社会活动,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在人们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体育的实际社会效能不仅表现在增强人们体质,同时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国家安定团结、丰富文化生活、培养人们良好的个性心理、促进经济发展、发展国际交往和促进人们之间的友谊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现在出现了一些体育社会问题,不仅影响正常的社会生活,干扰人们生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正常运行;同时妨碍体育的正常健康发展,既不利于正确地完成体育的目标,也不能充分发挥体育的各种效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的方法予以治理。
所谓体育社会问题是指:以体育运动作为一种社会制度,与体育运动相关联的社会行为、关系、作用和事实,出现病态或失调,危害了正常社会秩序,并影响体育运动正常运行和协调发展,需动用社会力量解决和控制的社会现象。具体的体育社会问题,有时表现为一种客观行为,如“吹黑哨”、“打假球”、“滥用违禁药物”等等;有时表现为一种客观现象,如“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发展失衡”问题,“我国竞技队伍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以及“‘体育政治化”问题等等。
综合起来说,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的影响和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体育的影响:妨碍体育的公平竞争,站污了体育的形象,_对运动员、教练员及人民群众身心产生危害,导致体育畸形发展。第二、对社会的危害:干扰人们的生活,严重时能扰乱社会正常运行秩序,甚至引起和激化社会矛盾。
二.体育社会问题的治理
1、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必要性。
正因为体育社会问题同时具有两方面的危害和影响,所以要对体育社会问题进行治理。另外,治理好体育社会问题,对消除体育中不公平竞争现象,维护体育原有的纯洁的精神,促进体育的健康发展,让体育更好地为建设我国的“两个文明”服务,保持稳定的社会秩序,具有现实的意义。同时,我国的某些体育社会问题几近“疯狂”,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如前段闹得沸沸扬扬的“黑哨”事件,但是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要“捂着盖子”,不敢揭开。当我们为中国足球“冲出亚洲,走向世界”而欢呼时,又有谁知道正是中国的这种“国粹”—“假球”、“黑哨”,耽误了我国足球运动多少时间。
2、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手段。
①行政手段。因为目前我国政府是利用行政力量来对体育实施宏观调控,那么治理体育社会问题就少不了要通过使用行政手段。采用行政手段治理体育社会问题,是通过制定体育的方针、政策、调拨体育经费、任免体育官员、审批体育社会团体、开展重大体育活动,以及通过对各种体育理论的选择和评价,组织研究体育的发展战略,编制体育的规划和计划来实现。
②法律手段。法律手段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中起着主导性和规定性的作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各体育社团的群众团体法等。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稳定性和不可违背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在体育竞赛中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禁用药物检测机构应当对禁用的药物和方法进行检查”,“在体育竞赛中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的,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这是对解决“滥用违禁药物”问题的直接写照。在运用法律手段对体育社会问题进行治理的过程中,应注意两点:其一,具体针对某些问题的法律条文,随着这类具体问题的解决而自动失效,对于这些条文要予以扬弃。其二,对可预见性的新的体育社会问题,应通过立法的手段提前予以控制,以避免这类问题的进一步发展和恶化。
③纪律手段。纪律是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为自己的成员规定的行为准则,与法律不同的是,因各组织的性质、目标不同,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纪律,所以纪律有多样性的特点。纪律是法律的辅助手段,也具有强制性和不可违背性。纪律手段在治理行为性体育社会问题中起着重要作用。
④社会舆论手段。社会舆论可以督促某些现象性体育社会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对一些行为性体育社会问题具有控制作用。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社会行为的导向。社会舆论往往暗示出特定社会的价值规范和行为准则,以体育这一特定社会现象作为一个社会层面,它的基本价值规范是“更快、更高、更强”,基本行为准则是“公平竞争”。这正是社会舆论一直关注和监督足球运动中的“假球”问题和“黑哨”问题的原因。其二是社会行为的约束。社会舆论是一种公意,反映大多数人的意见,对少数人的与众不同的言行,特别是越轨行为具有压力。如“吹黑哨”、“打假球”等是少数人的行为,这些人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往往会改变或放弃自己原来的行为。
⑤其他手段。包括道德、习俗、信仰等手段,它们主要是通过对人的思想、观念、认识等产生作用,然后再对治理体育社会问题产生影响。如“运动场暴力”问题,不仅影响正常的体育比赛,还对运动员和观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通过对运动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后,可以适当地缓解或解决这一问题。这些手段虽然不像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来得强烈和直接,但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过程中,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3、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基本要求。
①应具有客观性。只有对实际问题进行正确、客观的认识,才能发现问题的症结,进而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然而,我们的认识往往受到许多主观因素的影响,不能作到公正和客观,这要求我们对具体的体育社会问题作具体的分析,有效的治理必须建立在正确、客观的认识上。
②应具有针对性,或称选择性。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过程中,无论是采取哪一种治理方式或治理手段,都要针对具体的问题。或者说治理具体的问题时,采取的方式、手段应有选择性,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否则适得其反。
③应具有灵活性。在治理某一问题时,往往有多种方式或手段可供选择,在选择具体的方式和手段时,要依据问题的发展和变化,灵活地变换选择,才能有利于体育社会问题的解决和控制。
④应具有适时性。体育社会问题都是发展变化着的,因此在治理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适时性。比如,相关的法律条文一定要适用于现时期的问题,而不应只是对过期问题的鞭答;社会舆论一定是关注现时期的问题,而不应仅是对未来假想问题的谴责。
4、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两个基点。
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基点应该放在对现行体育体制和体育法制的改革和完善上。包括体育社会问题在内的任何社会问题的产生,几乎都与相应的社会制度和体制的失调有关,并且在导致社会问题的各种原因中,体制和法制的失调往往是根源性的。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社会变迁的广泛性和迅速性,使得某些体制和法制上的东西存在缺陷或混乱。如我国的足球管理体制,“中国足协”既是民间足球协会又充当足球运动行政管理机关,既是“甲级”联赛的组织者,又是管理者、经营者,还是执法者。这种体制,与我国球迷痛恨的“黑哨”、“假球”等问题的出现,有着莫大的关系。《体育法》只对体育比赛中的裁判权利义务作了一些规定,但没有对裁判的违纪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甚至在中国足坛“黑哨”现象曝光后,却一时找不到适当的法律条款来惩处。
根据以上事实,笔者认为为了有效的治理体育社会问题,应该合理地改革我国的某些体育体制,进一步完善体育法制。具体的说:在体育体制的改革方面,应确实分清行政、管理和经营的性质、权限和责任,不能因体制自身的混乱,而成为体育社会问题产生的“温床”;在体育法制方面,《体育法》中应该具有详细的对违反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处理的条文,不能因自身的漏洞,而让某些体育社会问题的产生有空可钻。
三、正确认识当前存在的体育社会问题
1、应该充分地认识到体育社会问题存在两个方面的影响和危害,不能文过饰非,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治理。同时应客观认识到体育社会问题与其它社会问题相比,其对社会的影响力和冲击力要相对较小,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过程中,不要将之盲目扩大化。
2、要认识到体育社会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治理这些问题需要一个过程,从理论研究到实际矛盾的解决,往往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有些体育社会问题的产生背景相当复杂,需要体育部门和其它部门进行综合治理。
论文摘要:体育社会问题的出现和存在,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生活,严重制约着我国体育的发展。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促进我国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需用一系列手段对体育社会问题予以解决和控制。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手段主要包括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纪律手段、社会奥论手段。
一、体育社会问题及危害
体育—这一人类社会活动,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在人们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体育的实际社会效能不仅表现在增强人们体质,同时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国家安定团结、丰富文化生活、培养人们良好的个性心理、促进经济发展、发展国际交往和促进人们之间的友谊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现在出现了一些体育社会问题,不仅影响正常的社会生活,干扰人们生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正常运行;同时妨碍体育的正常健康发展,既不利于正确地完成体育的目标,也不能充分发挥体育的各种效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的方法予以治理。
所谓体育社会问题是指:以体育运动作为一种社会制度,与体育运动相关联的社会行为、关系、作用和事实,出现病态或失调,危害了正常社会秩序,并影响体育运动正常运行和协调发展,需动用社会力量解决和控制的社会现象。具体的体育社会问题,有时表现为一种客观行为,如“吹黑哨”、“打假球”、“滥用违禁药物”等等;有时表现为一种客观现象,如“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发展失衡”问题,“我国竞技队伍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以及“‘体育政治化”问题等等。
综合起来说,我国体育社会问题的影响和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体育的影响:妨碍体育的公平竞争,站污了体育的形象,_对运动员、教练员及人民群众身心产生危害,导致体育畸形发展。第二、对社会的危害:干扰人们的生活,严重时能扰乱社会正常运行秩序,甚至引起和激化社会矛盾。
二.体育社会问题的治理
1、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必要性。
正因为体育社会问题同时具有两方面的危害和影响,所以要对体育社会问题进行治理。另外,治理好体育社会问题,对消除体育中不公平竞争现象,维护体育原有的纯洁的精神,促进体育的健康发展,让体育更好地为建设我国的“两个文明”服务,保持稳定的社会秩序,具有现实的意义。同时,我国的某些体育社会问题几近“疯狂”,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如前段闹得沸沸扬扬的“黑哨”事件,但是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要“捂着盖子”,不敢揭开。当我们为中国足球“冲出亚洲,走向世界”而欢呼时,又有谁知道正是中国的这种“国粹”—“假球”、“黑哨”,耽误了我国足球运动多少时间。
2、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手段。
①行政手段。因为目前我国政府是利用行政力量来对体育实施宏观调控,那么治理体育社会问题就少不了要通过使用行政手段。采用行政手段治理体育社会问题,是通过制定体育的方针、政策、调拨体育经费、任免体育官员、审批体育社会团体、开展重大体育活动,以及通过对各种体育理论的选择和评价,组织研究体育的发展战略,编制体育的规划和计划来实现。
②法律手段。法律手段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中起着主导性和规定性的作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各体育社团的群众团体法等。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稳定性和不可违背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在体育竞赛中严禁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禁用药物检测机构应当对禁用的药物和方法进行检查”,“在体育竞赛中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的,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这是对解决“滥用违禁药物”问题的直接写照。在运用法律手段对体育社会问题进行治理的过程中,应注意两点:其一,具体针对某些问题的法律条文,随着这类具体问题的解决而自动失效,对于这些条文要予以扬弃。其二,对可预见性的新的体育社会问题,应通过立法的手段提前予以控制,以避免这类问题的进一步发展和恶化。
③纪律手段。纪律是国家机关或社会团体为自己的成员规定的行为准则,与法律不同的是,因各组织的性质、目标不同,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纪律,所以纪律有多样性的特点。纪律是法律的辅助手段,也具有强制性和不可违背性。纪律手段在治理行为性体育社会问题中起着重要作用。
④社会舆论手段。社会舆论可以督促某些现象性体育社会问题的解决,特别是对一些行为性体育社会问题具有控制作用。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社会行为的导向。社会舆论往往暗示出特定社会的价值规范和行为准则,以体育这一特定社会现象作为一个社会层面,它的基本价值规范是“更快、更高、更强”,基本行为准则是“公平竞争”。这正是社会舆论一直关注和监督足球运动中的“假球”问题和“黑哨”问题的原因。其二是社会行为的约束。社会舆论是一种公意,反映大多数人的意见,对少数人的与众不同的言行,特别是越轨行为具有压力。如“吹黑哨”、“打假球”等是少数人的行为,这些人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往往会改变或放弃自己原来的行为。
⑤其他手段。包括道德、习俗、信仰等手段,它们主要是通过对人的思想、观念、认识等产生作用,然后再对治理体育社会问题产生影响。如“运动场暴力”问题,不仅影响正常的体育比赛,还对运动员和观众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通过对运动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后,可以适当地缓解或解决这一问题。这些手段虽然不像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来得强烈和直接,但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过程中,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3、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基本要求。
①应具有客观性。只有对实际问题进行正确、客观的认识,才能发现问题的症结,进而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然而,我们的认识往往受到许多主观因素的影响,不能作到公正和客观,这要求我们对具体的体育社会问题作具体的分析,有效的治理必须建立在正确、客观的认识上。
②应具有针对性,或称选择性。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过程中,无论是采取哪一种治理方式或治理手段,都要针对具体的问题。或者说治理具体的问题时,采取的方式、手段应有选择性,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否则适得其反。
③应具有灵活性。在治理某一问题时,往往有多种方式或手段可供选择,在选择具体的方式和手段时,要依据问题的发展和变化,灵活地变换选择,才能有利于体育社会问题的解决和控制。
④应具有适时性。体育社会问题都是发展变化着的,因此在治理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适时性。比如,相关的法律条文一定要适用于现时期的问题,而不应只是对过期问题的鞭答;社会舆论一定是关注现时期的问题,而不应仅是对未来假想问题的谴责。
4、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两个基点。
治理体育社会问题的基点应该放在对现行体育体制和体育法制的改革和完善上。包括体育社会问题在内的任何社会问题的产生,几乎都与相应的社会制度和体制的失调有关,并且在导致社会问题的各种原因中,体制和法制的失调往往是根源性的。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社会变迁的广泛性和迅速性,使得某些体制和法制上的东西存在缺陷或混乱。如我国的足球管理体制,“中国足协”既是民间足球协会又充当足球运动行政管理机关,既是“甲级”联赛的组织者,又是管理者、经营者,还是执法者。这种体制,与我国球迷痛恨的“黑哨”、“假球”等问题的出现,有着莫大的关系。《体育法》只对体育比赛中的裁判权利义务作了一些规定,但没有对裁判的违纪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甚至在中国足坛“黑哨”现象曝光后,却一时找不到适当的法律条款来惩处。
根据以上事实,笔者认为为了有效的治理体育社会问题,应该合理地改革我国的某些体育体制,进一步完善体育法制。具体的说:在体育体制的改革方面,应确实分清行政、管理和经营的性质、权限和责任,不能因体制自身的混乱,而成为体育社会问题产生的“温床”;在体育法制方面,《体育法》中应该具有详细的对违反有关规定作出处罚、处理的条文,不能因自身的漏洞,而让某些体育社会问题的产生有空可钻。
三、正确认识当前存在的体育社会问题
1、应该充分地认识到体育社会问题存在两个方面的影响和危害,不能文过饰非,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治理。同时应客观认识到体育社会问题与其它社会问题相比,其对社会的影响力和冲击力要相对较小,在治理体育社会问题过程中,不要将之盲目扩大化。
2、要认识到体育社会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治理这些问题需要一个过程,从理论研究到实际矛盾的解决,往往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有些体育社会问题的产生背景相当复杂,需要体育部门和其它部门进行综合治理。
为了落实《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和相关的管理办法、规程,使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为了使原工人考核机构的工作逐步纳入到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在一段时期内,各级工人考核委员会、技师考评委员会将与新建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并存;当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承担的某个专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能够覆盖全市时,各级工考委对该工种的鉴定权限将同时取消。
二、1995年5月起,按照《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试行)》,凡符合建所(站)条件和1995年计划开设职业技能鉴定工种范围的单位,可以向市劳动局职业技能开发处提出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有关表格向职业技能开发处领取)。
三、对各级工人考核委员会、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考核站的鉴定资格进行重新核定,具体要求是:
1.各考核站按新申请建鉴定所(站)的条件申报。
2.根据实际,需新申请《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许可证》和调整鉴定工种、级别范围的工考委,按《关于实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许可证的通知》京劳培发字〔1989〕379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
3.不需要变更鉴定工种、级别范围的各级工考委,由局、总公司、区、县将《许可证》、考核标准等原始申报材料(注明领导小组人员变更情况,并在原《许可证》考核范围栏前,按劳动部《行业工种分类目录》的规定填写编码),和1994年考核工种、等级、发证情况列表汇总报市劳动局职业技能开发处,经核定后,换发《许可证》并重新编号。
4.市劳动局对长期不实施鉴定的工种和不按规定开展鉴定的机构,将进行调整。
5.1995年6月1日起,各级工人考核委员会、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考核站,暂停考核工作。经过重新核定后,方可实施考核。核定工作到1995年9月底结束。
有人说:“教会学生做答案的老师只是一个及格的老师,教会学生思维的老师才是一个优秀的老师”。 所以在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思维,设置出具有有思维性的问题就显得至关重要。本文就如何设置具有思维性的问题发表以下拙见。
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以正向思维为主,以逆向思维为辅的思维过程。当一个问题提出,首先,根据我们已掌握的知识与方法,正向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而正向思维是定势思维和发散性思维相互交替实施的一个思维过程,在这过程中,我们常常根据问题的特点,所学过的知识与方法以及已有的经验,产生一种思维上的联想并予以尝试,当这有尝试受阻时,又经发散性思维设想另外的方案。定势思维是发散性思维的基础,没有牢固的定势就没有灵活的发散,但若一味强调定势思维,很容易转进小胡同而不能自拔,形成思维的呆滞。同样若一味强调散发性思维,往往会出现思维的盲目。其次,引导学生从正向思维序列到逆向思维的转换能力。所以在教学中应注意设置问题引导学生的逆向思考,这不仅可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而且还可以提高思维的灵活性。在历史与社会教学中一般会涉及到四个点:知识点、思维点、方法点、启情点。在讲课的时候,教师仅仅讲清知识点是远远不够的,上课不等于解读教材,知识作为载体,更深层次的是上课是用教材知识来训练学生的思维、方法和情感的。比如:笔者在教学《东西部差异》这一课时,在了解了东西部差异的基础上,我先后设计了三个有阶梯性的问题:1、东西部的差异,将给各自发展带来哪些影响?2、面对现实,我们该如何把西部的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3、国家也提出了策略,那我们温州市,在西部大开发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做什么?这三个问题构成一个有思维容量的“问题链”,使学生有序地思考,获得知识,建立知识系统,让学生跳一跳摘到了桃子,很好地达到了教学的目标。
那么如何让问题问得更有效,更具有思维性呢?笔者认为要从两方面入手:(1)问题设置应该从多个角度,谨防思维惰性的发生。(2)注意答案的多角度性,允许一题多解,保证散发性思维的发展。当然,还要注重过程的分析,明确提问最主要的目的并不只是求得某一种答案,而是要求学生寻求答案的过程中求的思维的发展,智力水平的提高以及良好品德的塑造。比如,在谈科举制的看法时,如果你作为当时的宦官子弟,你是如何评价的?如果你是当时一般的读书人,你又是怎么看待的?再比如,讲到长城时,你可以问学生,看到长城你会想到到什么等一些培养学生发散性思维的问题。
总之,学生的思维过程是从问题开始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只有精心设置问题,竭力点燃学生思维的火花,才能激发他们的求知欲望,从而达到有效教学。
关 键 词:学校体育;校园体育文化;自我和谐;社会适应能力;高职学生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4)01-0073-04
Intrinsic mechanism for campus sports culture to enhance the social adaptation ability of higher vocation college students
FU Qiang1,JIN Lin-qun2
(1.Zhejiang Technical Institute of Economics,Hangzhou 310018,China;
2.Zhejiang College of Construction,Hang zhou 310012,China)
Abstract: Basing the medium on self, the authors analyz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ampus sports culture and social adaption ability. Campus sports cultural edification received by higher vocation college students is conducive to forming positive self expression and achieving self harmony, while self harmony is conducive to forming excellent campus cultur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elf and social adaptation ability is close and very steady: social adaptation ability increases whenever self achieves harmony, or decreases otherwise; campus sports cultural refinement received by higher vocation college students can promote self harmony and thus enhance social adaptation ability.
Key words: school physical education;campus sports culture;self harmonious;society adaption capability;higher vocation college student
从1980年初建立职业大学到现在,我国高职教育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为社会输送了众多的职业人才,它是和普通高校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等教育,它是根据职业岗位(群)实际业务活动范围的要求,培养生产建设管理与社会服务第一线的实用型人才。因此这就决定高职院校在学生职业生涯之前,就有意识、有目标地提高学生认识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学生接受教育的方式主要有课堂教育、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3种渠道[1]。体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体育文化是高等体育教育的延伸体,是深受年轻学生喜爱的重要文化内容,它已成为校园文化中的主流文化,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特别在强调素质教育和人文精神的今天,校园体育文化的作用是巨大而无可替代的,对学生的身心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在众多文献讲述校园体育文化价值中也提到学生受到校园体育文化的熏陶和感染,提及对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的影响[2-7],但是从未有研究揭示两者真正的内在机制。本研究以自我为中介分析校园体育文化与社会适应能力的关系。
1 校园体育文化与自我的关系
体育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已得到广泛的认同,体育文化是文化的一个分支,是关于人类体育运动的物质、制度、精神文化的总和。校园体育文化是存在于学校环境中的文化形态,是学校在长期的教学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因此它包括体育物质文化、体育制度文化和体育精神文化。体育物质文化层[8]是高校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基础和物质保障,主要包括体育场馆、体育器材、体育雕塑等与体育有关的物质实体。校园体育精神文化层是在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中积淀,整合,提炼出来的反映校园体育文化的行为准则价值观念和意识的总和,包括高校体育价值观念、体育意识、体育精神、体育情感、体育道德、体育理想、体育行为风尚等。体育制度文化是通过人的行为活动或行为化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规制、守则,包括体育规章制度,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代表队管理、业余体育竞赛、健身锻炼、各种体育组织、体育知识普及和体育交流等全方位的制度。“自我”是指个人对自己各方面的直觉与判断,并产生情绪体验,它包括事实和价值判断。“自我”具有层次性,将自我分为学业自我和非学业自我,其中学业自我包括数学等具体学科领域,而非学业自我包括社会、情绪及身体自我[8]。校园体育文化从自我的各个层面来促进高职学生的自我,而自我达到和谐也有助于形成优良的校园体育文化。
1.1 校园体育文化促进自我的发展
1)校园体育文化提升学业自我。
学业自我指数学等具体学科领域文化知识的学习后对自己的知觉,它被自己行为的反馈与归因、他人的评价所影响,包括智力、态度、意志等等。校园体育文化是以学生为主体、以体育活动为主要内容,因此通过对学生进行体育教学和各种体育活动有益于大学生智力发展。人的许多高级思维功能取决于人的右半脑,由于大脑对身体的感觉和运动是对侧支配的,而体育锻炼又能经常活动平时较少活动的左侧肢体,所以经常进行体育锻炼有利于挖掘大脑右半球的智力潜能,发展人的智力[9]。李建明等[10]研究发现适当的运动和适宜的文娱活动可减轻学习引起的紧张,改善机体协调性,促进思维和提高记忆力,提高学习效率,从而提升学生的学业自我。
2)校园体育文化提高社会自我。
社会自我需要人际认知与适应及社会规范和角色认知。从校园体育物质文化来看,高职校园中的体育场馆、体育社团及各种体育活动,为高职学生交往提供了机会;其次校园中的体育场馆、体育氛围,其背后隐藏着相当大的教育意义,它对高职学生起着感召作用,经常参加体育活动有利于促进人际关系[11-14]。从校园体育制度文化来看,学校制定的许多体育工作管理规章制度,高度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体育竞赛,使得学生在参与中体验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同时也给高职学生提供一个社会角色演练的平台,提高学生的社会规范和角色认知。
3)校园体育文化有助于建立良好的情绪自我。
情绪是个体对本身需要和客观事物之间关系的短暂而强烈的反应,是一种主观感受、生理反应、认知的互动,包括正面或负面情绪,情绪自我就是对正面和负面情绪的认知。美和尊严是良好情绪体现重要指标。顾拜旦(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创始人)曾评价体育文化价值:任何一个研究过古奥运会的学者都会发现其深远的影响在于美和尊严。体育这种“美和尊严”内在价值体现,使得每一个在校园体育物质、精神、制度文化熏陶下的高职学生心灵得到感化,情操得到陶冶,学会敢于并善于正视自己,面对他人的态度和智慧,同时能够尊重他人和自己。校园体育文化更多的是通过体育活动来实现,研究显示校园体育文化中的体育活动可以改变学生优柔寡断、孤僻抑郁的气质,树立自信的人生态度,同时运动员的矫健身姿与顽强拼搏的精神状态,使学生感受到人类的生命力与进取力量之美[15-17]。同时有研究发现,在有竞争性的、开心的并且有节奏的体育活动过程后,会让人产生意想不到的短期情绪效应,进而形成良好的情绪状态[18]。
4)校园体育文化提高认识身体自我的正确性。
身体自我亦或身体自尊,是对自己身体能力的评价,包括对自己的相貌、身高、体重、运动能力等方面的看法。校园体育文化环境从不同方面为增强学生的身体自我提供了有利条件,研究发现:参加体育活动者较之不参加者有更高的身体自尊,体质良好者倾向有更积极的身体自尊[19];运动参与者的身体知觉能力高于非运动参与者[20]。在校园体育文化中,学生通过在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中的刻苦练习,塑造出健美的体魄,增强自身魅力,提高身体自尊,经过教师的指导在掌握高难度的动作过程中体验超越自己的成功;在体育比赛中品尝战胜对手的喜悦,这些都会不断增强学生的身体自我,促进自我的整体和谐,为成功地步入职业领域打造基础。
1.2 自我和谐发展有助于形成优良的校园体育文化
高职学生自我达到和谐发展,就会对自己进行正确的自我评估,从而产生和谐的情绪体验,并通过组织和参与各种体育活动形成优良的校园体育文化。根据自我影响机制,社会和环境固然影响了高职学生参加各种体育活动,但是自我调节理论认为这个评估过程是一个复杂的、整合的过程,其中涉及到了关键性的动机变量与自我过程。能力动机理论认为个体对自我的知觉可以影响动机,从而影响其体育活动参与[21];孙延林[22]研究发现男生自我决定动机是参加体育活动的正相关预测指标。因此分析认为高职学生通过组织和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并在体育精神的熏染下建立了和谐的学业自我和非学业自我,形成了积极的情感体验,进而强化和刺激参与体育活动、规范自己行为的动机,促使他们更多的去锻炼身体,达到强身健体的效果;同时学校也因此会加强校园体育物质文化建设,更多的激发学生运动兴趣和参与热情,形成良性循环,此外校园体育文化的核心精神文化渗透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成为校园的向心和凝聚力,影响和规范着每个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形成优良的校园体育文化。
可见,高职学生校园体育文化和自我的和谐形成良性的循环过程,两者呈现互为促进的关系,校园体育文化对自我的发展关系重大。
2 高职学生自我与社会适应能力的关系
关于社会适应能力的构成要素众说纷纭,难以确定。本研究所说的社会适应能力是指从高职院校学生的社会适应角度,根据社会的需求、发展动态和未来趋势,让学生具备积极应对,及时改变自身的属性、功能,主动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增强适应外部社会变动的能力。根据社会要素,认为社会适应能力主要是环境适应取向、人际适应取向和社会文化(主要指社会精神文化)适应取向,具体来说包括学生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学习适应能力、社会规范与角色认知和人际认知与适应、合作与竞争和耐挫折力等方面。众多研究发现自我与社会适应关系密切,也相当稳定。王楠[23]发现大学生自我概念与社会适应有显著相关,自我概念对社会适应具有显著的预测作用,自我概念越高表现在学习适应、情绪适应、人际关系适应、校园生活适应(社会规范于角色适应)等社会适应越高。自我同一性与社会适应能力存在显著正相关[24]。高职学生在建立正确的自我后,使自我认知、自我体验、自我控制的统一与协调,社会适应能力也随之增加。当个人认识到知觉的自我与经验的自我之间有差距时,就会出现内心的紧张和纷扰,即一种“不和谐”的状态,社会适应能力随之下降。自我能力感也叫做自我效能,人对自己是否能够成功地进行某一成就行为的主观判断,成功经验会增强自我效能,反复的失败会降低自我效能。李保娜[25]研究发现学业自我效能感高的高职生在学习方面较为自信,并且在学业上获得的自信会泛化到其他行为和领域,使他们能积极主动的适应新环境,具有良好社会适应能力。社会自我是个体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担任的各种社会角色的知觉;而社会适应就要认知社会的各种角色,社会自我水平高的人,在社会环境中所获得的经验相对较多,也从他人的评价中获取角色的认知,从而更多的去认知社会环境中各种角色,确立自己真正的角色地位,从而提高社会角色认知,进而促进社会适应能力提高。情绪自我包括对自己及他人的情绪认知及控制,它对社会适应能力也影响较大,郝宗英[26]研究发现情绪感知对学习适应性、人际适应性有显著的预测作用,自我情绪调控和对生活自理适应性、环境总体认同有较高的预测作用。一般情绪自我水平较高的人具有较理智且稳定的情绪,能够及时感知到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各种新状况及其所带来的情绪变化,并合理运用这些情绪信息作出相应的决策,同时能够很好地识别及调控他人的情绪,具有很强的社交能力,相应的社会适应水平也较高;而情绪自我水平较低的人,一般缺乏对自身情绪的正确认识,常产生焦虑、烦躁、抑郁等不良情绪,自信心不强,人际交往较差,合作与竞争能力也较弱,社会适应能力相对偏低。此外身体自我对社会适应能力也有密切的关系,身体自我水平越高,对自我身体的认知程度也越高,提升显示或展示自我的能力也越强,从而也增强了自信、客服主观认知偏差,有助于产生人际吸引,同时能建立正确的思维方式,并在潜移默化中使思维变得富有理性和弹性,使人际关系更加和谐;而人际交往能力是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王军[27]研究发现:人际交往能力对自我和谐状况有一定的预测作用,不良的人际交往能力会引发自我的不和谐。因此以上认识,发现自我与社会适应能力的关系也较为稳定,较为密切。
综上所述,高职学生在校园体育文化的熏陶下有助于形成积极的自我表现,达到自我的和谐,而自我的和谐有助于形成优良的校园体育文化;其次自我和社会适应能力关系较为密切也很稳定,众多研究也证实自我达到和谐,社会适应能力也随之增加,反之就下降。因此,校园体育文化促进自我,从而提高高职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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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计算器计算”是苏教版小学数学四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的内容。其基本的教学目标如下:(1)初步认识计算器,了解计算器的功能,会用计算器进行较大数目的一两步连续运算,并通过计算探索发现一些简单的数学规律。(2)体验用计算器进行计算的方便和快捷,感受计算器在人们生活和工作中的作用,会灵活使用计算器,进一步培养分析、综合以及简单推理的能力。(3)经历计算工具的演变过程,丰富学习体验,感受人类的智慧,培养学习兴趣。
为此,笔者尝试在电子白板的功能支撑下,使40分钟的课堂跨越数千年的历史,让学生经历计算工具的演变历程,感受从算筹、算盘到计算器、计算机等的纵横跌宕;使数学史的介绍不再是数学课堂的“时尚外衣”,而变成数学课堂的“思想线索”,让学生体会人类是如何不断思考、不断超越的,认识人类智慧的伟大,产生对未来学习的憧憬和豪情。
同时,笔者尝试在电子白板的功能支撑下,使“认识与使用计算器”的学习过程成为由不断深入的问题驱动的探究过程,让学生在直观的展示与丰富的素材中唤醒知识和经验,激活双手与大脑,打通联系,获得通透感,并且在不断深入的操作与思考以及更为自由的呈现与表达中获得解放,提升创新力。
由此,具体的教学设计与思考如下:
一、追寻历史,感悟智慧
(一)课堂引入
揭题:孩子们,今天我们研究“用计算器计算”。
引入:计算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见到的一种计算工具。说起计算工具,它的发展其实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下面让我们一起穿越时光隧道,看看古人是用什么来进行计算的。
(二)认识算筹
出示算筹:同学们,知道这是什么吗?让我们一起来听一段介绍。
播放:这叫算筹,是咱们的祖先在周朝时发明的当时最先进的计算工具。它是一种用竹、木或骨制成的小棒。计算时通常编出一套口诀形式的算法,一边计算一边不停地重新布棒。
提问:听清楚了吗?这就是古人用来计算的算筹。如果用算筹计算213+121,该怎么算呢?一起来看。
演示:(如图1)先在上位用算筹摆出213;同样的方法,在下位摆出121;最后将上位的213和下位的121都移到中位,合起来,能读出这个结果吗?——334。
(三)认识算盘
谈话:用算筹计算是人类伟大的创造。不过,遇到大数目计算,会怎么样?是啊!经过研究,人们发明了比算筹更加简便的计算工具。
出示算盘:认识吗?
提问:你了解算盘吗?用算盘怎样进行计算呢?我们就一起来用算盘计算746+837等于多少。
演示:(如图2)确定个位后,先拨746,再加837,可以从高位加起。加的时候还有一些口诀呢!八去二进一,三下五去二,七上二去五进一。结果是多少?
谈话:看了刚才的计算,你有什么感受?是呀!到现在还有人用算盘来计算呢。
[设计意图:四年级的学生一般对计算器已经有所了解并且能够初步使用,然而对计算工具是如何产生的、经历了怎样的发展过程并不了解并且充满好奇。引领学生穿越时光隧道,看看古人是用什么工具进行计算的,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算筹和算盘是我国古代人民的伟大发明,从算筹到算盘则是人类计算工具演变史上的一次伟大飞跃,但是现在的学生对于算筹和算盘知之甚少。利用多媒体白板,还原真实的历史,再现摆放、拨动的生动画面(以及音效),带领学生认识算筹、算盘,了解如何利用算筹、算盘进行计算,简便快捷、妙趣横生。让学生在观察、操作、欣赏、参与中经历计算工具的改进过程,追寻前人的足迹,了解古人的智慧,
从而拓宽了学生的视野,触动了学生的心灵,点燃了学生的思维火花,激发了学生的探究欲望。]
二、尝试实践,积累经验
(一)认识计算器
提问:同学们,计算时你会选用什么计算工具?
出示计算器:计算器是现代人发明的一种计算工具。同学们都带了计算器,谁来介绍一下你的计算器上都有些什么?
提问:你的计算器上哪里是显示器、键盘?哪里是功能键、数字键、符号键?找一找。
小结:计算器功能键所包含的功能有很多,今天这节课我们只研究一些基本的功能,以后我们还会进一步研究。
(二)使用计算器
出示范例:154×76=;896+1123=。
提问:会用计算器计算吗?谁愿意到前面来算一算?
交流:用计算器计算,感觉怎样?
出示练习:2800-1798=;3363÷57=;126×7÷18=;6848—579+386=。
交流:使用计算器,有哪些注意点?你能给同伴一些建议吗?
[设计意图:由于学生对计算器已经有了一定的接触和了解,因此,让学生自己介绍、相互补充对计算器的认识,促使模糊、肤浅、零散的认识清晰、深刻、结构化。通过一组较大数目的一步、两步计算,让学生动手操作,亲身体验,并作出评价、进行交流,使学生真切地感受到使用计算器解决较大数目计算的优越性(快捷、方便、准确),并扎实地总结出使用计算器的注意点。这里,多媒体白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电子白板的演示,不仅清楚地呈现出计算器的按键步骤,而且充分体现出计算器的使用技巧;同时,能将学生思维中内隐的规则外显化,使教师可以有针对性地实施点拨和指导。]
三、解决问题,提升思维
(一)一定最快吗?
出示竞赛题:560÷70=;9876-9870=;976×56×0=;25×83×4=。
谈话:看大家算得这么起劲,老师也想和大家一起算,行吗?
交流:我已经算好了,一起来看看我算得对不对?刚才我看到也有同学很快就算好的,你为什么算得这么快?
小结:看来,计算器只是帮助我们计算的一种工具,并非所有的情况都需要使用它。
出示练习:810÷9=;10902-3887=;9756×1=;3888÷108×156=。
提问:都是用计算器计算的吗?为什么?
小结:计算时,我们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学会灵活合理地使用计算器。
(二)键坏了怎么办?
出示情境:周昊使用计算器时,突然发现数字键“8”坏了,他能用这个计算器算出“456×18”的积吗?
探究:先把你的想法写下来,再用你的想法算出结果,然后小组讨论、集体交流。
小结:同学们想出了这么多好办法,真厉害!虽然大家想的办法不同,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回避了数字键“8”。看来,计算器只是一个计算工具,当它出现问题时,还要依靠我们的聪明才智来解决。
(三)只能计算吗?
出示游戏:从1~9这九个数字中选出一个你最喜欢的数字,在计算器上连续输入9次,然后用它除以12345679。只要告诉我商是多少,我就能猜出你最喜欢的数字是几。
活动:根据学生说出的结果,猜测他们喜欢的数字。
提问:我算的商是81,你知道我喜欢的数字是多少吗?为什么你能一下子猜得很准?有什么诀窍吗?
小结:其实,将喜欢的数字乘以9,就能得到上述除法计算的商;反之,用上述除法计算的商除以9,就能得到喜欢的数字。看来,计算器的用途真大,还可以帮助我们找出规律。
(四)无所不能吗?
出示挑战题:11111111×11111111=。
谈话:8个1乘8个1,会算吗?
提问:答案为什么会不一样?
小结:不同的计算器,显示器显示的位数不一样。当结果较大,超过显示器显示的位数时,就显示不下了。看来,使用计算器时,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
提问: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介绍:遇到较难的问题时,可以从最简单的方面入手。8个1乘8个1有困难,我们可以从1个1乘1个1开始算起。
提问:找到规律了吗?
小结:使用计算器难以计算时,解决问题更多地要依赖我们的智慧。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所说:“人的智慧是天下最伟大的力量!”
追问:如果是9个1乘9个1,结果是多少呢?如果是10个1乘10个1呢?
提示:老师告诉你,10个1乘10个1时,规律变化了。变成什么新的规律呢?课后同学们可以继续去研究。
追问:是不是所有的计算器都不能计算这道题呢?用这个计算器来试试?
小结:计算器的种类很多。根据不同的计算,我们可以选择不同的计算器。比如,进行较大数目的计算,可以用这种计算器;计算个人所得税,可以用个税计算器;贷款买房,可以用房贷计算器。在网络上可以查到许许多多不同功能的计算器,它们大大地方便了我们的生活。
[设计意图:活用计算器环节共分四个部分。首先,通过一些可以直接口算或巧妙口算的计算,以师生竞赛、人机PK的形式,让学生动手操作,亲身体验,并分享、感悟老师、同伴的智慧,使学生认识到并非所有的情况都需要使用计算器,并学会灵活合理地使用计算器。其次,创设按键坏了的情境,让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明白计算器只是一个计算工具,解决问题更多地依赖人类的智慧。第三,设计猜数的游戏,让学生在互动中感受用计算器计算的趣味性,并体会计算器对于探究计算规律的作用。第四,设计大数的挑战,让学生在矛盾中感受计算器的局限性,然后引领学生从简单的情况入手,自主、自然地发现规律、解决问题,从而巧妙地渗透了“化难为易,化繁为简”的转化思想,使学生进一步感受到人类智慧的伟大力量。以上环节的设计层层递进、波澜起伏,结合电子白板的标注、拖拽功能,将培养学生思维的敏捷性、灵活性,帮助学生灵活使用计算器真正落到了实处。而且,“计算器是快捷的,可是人脑有时能够战胜它”“计算器是方便的,可是按键有时会坏掉”“计算器是准确的,可是数目过大时也会失去准确性”等正反两面的辩证思考,不仅可以培养学生思维的深入性、系统性,而且可以帮助学生全面理解计算器。]
四、续写历史,激发热情
(一)了解计算机
谈话:进行一般计算时,人们通常使用计算器,但是要进行一些复杂计算,计算器就显得力不从心了,这时人们又发明了计算机。
播放:计算机操作简便,且计算速度快,能达到每秒钟几百万次。过去人工需要几十年才能完成的计算,现在只要短短几秒钟就能完成。
提问:听了介绍,感觉怎么样?
谈话:而今由大型计算机组,人们又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云计算。
播放:云计算是一种基于因特网的超级计算模式。在远程数据中心里,成千上万台电脑和服务器连接成一片电脑云,甚至可以实现每秒10万亿次的运算。拥有这么强大的计算能力,可以模拟核爆炸、预测气候变化和市场发展趋势。用户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接入数据中心,按自己的需求进行运算。
提问:听了这段介绍,有什么感受?
(二)畅想新工具
提问:孩子们,未来的计算工具会是怎样的呢?后面的书本上又会怎样续写呢?
谈话:这些,有待于大家去研究,去发明,去创造。老师期待着!
(三)课堂小结
提问:学了这节课,你有哪些收获?
“入世”对立法、司法及法学研究提出的第二层面问题又是什么呢?
有些重大的问题如果不解决就会影响到我们的立法,会影响到我们的司法实践。大家知道,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这两个法系传统上有不同的理论、不同的法律制度,甚至法律用语也不同,这种差异在上一直延续了很久。但是从20世纪80年代之后,国际上出现了一种全球化的趋势,包括知识产权保护在内的商事法律制度也是如此。经济的全球化以及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以及其他一些民商事法律制度的趋同化,已经使得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中许多过去不相容的制度逐渐趋于一致。世界贸易组织的各个协议实际上就是这两个具有不同法律传统的法系相互融合而趋于一致的结果。在这种背景下,如果我们的研究仍旧盯在过去的大陆法系,特别是盯在也是从欧洲大陆法系国家舶来的我国和日本法律,我们就会自己给自己造成一个误区,甚至停留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我们加入WTO可以说给我国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法律体系,我们作为立法者和司法者,我们的思想也应该有所更新。
这里仅商业秘密为例作一些说明。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过去把物权和债权分得很清楚,但两者有时是很难分清楚的,有时是可以相互替换的,有时则是会互相转化的。这在大陆法系的过去的法学理论中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但是现在则已经接受,原因是TRIPS协议已经把它们融合起来了。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德国一位律师在其著作中将商业秘密定义为不属于知识产权的技术秘密,即把它从知识产权排除出去了。当时的美国有些州也有类似的看法,认为商业秘密只是合同法或侵权法(也就是大陆法系中的债权法)规范的。依据这些法产生的权利只是一种对人权,只对某一个或几个的特定对象有效力,不是对世权。换句话说,商业秘密既不是大陆法系理论中的物权,也不是英美法系理论中的财产权,而是一种依合同或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权。但是,世贸组织已经把它作为七项知识产权中的一项放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里。这就表明,商业秘密已经无可争辩地变成为大陆法系中的权利物权,或者英美法系中的无形财产权,商业秘密权已经成为一种对世权,不再是对人权了。对于两大法系国家来说,商业秘密的权利属性经历了从债权到物权的转变过程。从美国的判例法来看,这种变化是非常清晰的。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前,美国的法院几乎没有任何争论地认为商业秘密仅仅是对人权,而不是财产权(对世权)。这种认识在法院审理有关杜邦公司诉克里斯托夫的案件时产生了较大的争议,这个案件的判决导致了后来美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重述”的改变,有关的立法也改变了。这个案件的判决说得很清楚,如果只把商业秘密作为一种因合同产生的权利或因侵权法产生的权利来保护,在有的情况下就没有办法保护。
其实,类似这种的法学理论上的突破早就有过。过去我说过服务有时也是财产。当然,我讲的财产不是我国有些民法学者所谓物权与债权之上位概念的财产,而是说它有时候具有物权的性质,能够产生对世权。这个话也不是我杜撰出来的。早在19世纪,英国就有这样的判例。这个判例说的是有一个剧院曾经雇了一个名演员演出,并签了合同,合同约定他在这期间就不能到别的地方演出了,这样,该剧院的票就可以买高价了。但是,另一个剧院用更高的工资把这个演员挖过去了,这个演员同时在两个剧院演出。这时候原来的剧院因票卖不出高价而起诉到法院。法院说,剧院可以依照合同告演员,但是这样的话它就捞不回失去的东西。另一个选择是告后一个剧院的老板,但他们之间没有合同怎么告。法院的解释是,演员提供给剧院的服务在有些情况下是对世权。这个案例出现在英国学者劳森的《财产法》当中,但有的认为这是妨害或侵害债权的案例,倒是最高法院的法官孔祥俊博士翻译该书时讲清楚了,说这时服务已经成为对世权了。这是债权转换成物权的第一个案例。第二个才是美国的杜邦公司的那个案例。当然,到了世界贸易组织成立,这个转换过程结束了,虽然在理论上有些人仍然认为商业秘密不是一种对世权,但现在在实践中则没有什么可争论的了。
不仅物权和债权可以互相转换,而且物权请求与债权请求也可以相互替换,现在实践中已经习以为常了。只是在一般民法学家看来,民事诉讼中的两种诉求是必须分清楚的,一是主张物权之诉,另一是主张债权之诉。主张物权之诉无需被诉人存在任何过错,而主张债权之诉一般必须有过错。实际上,我国过去的司法实践、司法解释和行政管理里已经打破过这种认识。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参照多年前国家科委的有关规章起草的合同法技术合同分则的司法解释里有这样的规定:如果第三人通过合同善意地取得了某人的商业秘密,该第三人有权继续使用,但需要向权利人支付报酬。就是说,以赔偿代替了禁令。这也就是把人家的物权诉求去掉了,而代之以债权之诉。无论它取得的报酬是什么,是不当得利也好,是侵权所得也好,都得给人家。但是,禁令则不同,禁令是与物权之诉相对应的。要保护财产权首先是要求有禁令,而禁令则不管是否有主观过错。善意的第三者一般是没有过错的,没有过错反倒要人家赔偿,让人家承担债权之诉而不是物权之诉,按照民法的逻辑似乎是讲不通的。但实际上我们就是这么做的,也是合理的。这就是物权之诉和债权之诉的相互替换的体现。
讲到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还有一个条款条大家应该注意,那就是第62条第5款。在世贸组织也好,在其他国家也好,知识产权并不全都是投入智力劳动后就自动能依法产生权利。除美国等极少数国家外(美国的专利法实行“发明在先”原则),至少专利权和商标权在大多数国家必须经过行政批准后才产生相应的权利。在WTO知识产权协议里地理标志也要经过行政批准。这种依行政批准或注册而产生的权利就比较特殊,在诉讼中就会产生比较特殊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原告一般说是权利人,被告一般是侵权人或者被指控侵权的人。对于专利、商标或地理标志这些依行政批准或注册而产生效力的知识产权来说(版权是自动产生的权利,产生类似问题的情况比较少),被控侵权的被告在多数情况下并不作自己没有侵权的辩解,而是会主张权利人的权利无效,从而达到认定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目的。这个时候,侵权之诉就转变成为确权之诉,并与确权之诉交织在一起。
有的知识产权存在一部分模糊区,特别是专利和商标更是如此。无论是行政裁决,还是司法裁决,说权利存在或不存在,或者说侵权或不侵权有时候都可能不为错。这样的话,不同的机关,甚至同一个法院里的不同的审判庭或不同的法官作出的裁决就会大相径庭。知识产权诉讼,或者至少是侵权诉讼中反诉知识产权无效的案件还是由原审侵权的审判庭一直审下来,不要把它中断或中间交给其他庭来审理为好。虽然专利权和商标权的效力是由行政审批机关确定,但针对这一确权决定的诉讼与一般行政诉讼毕竟不是一个领域的问题。这里也就涉及对WTO知识产权协议第62条第5款的理解的问题,即:知识产权确权诉讼不同于一般的行政诉讼,不能理解为一般的民告官,他要确定自己的某一项权利。因此,为了保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和确权两个问题的诉讼的一致性,特别是专利权和商标权涉及原先行政审查机关裁决的问题,应由同一个法庭来审理这两个问题,以尽量避免出现同一法院不同法庭相互矛盾的裁与判。
与行政庭、民三庭机械分工相联系的又一个问题是:2000年修正后的《专利法》第57条与2001年修正后的《商标法》第53条都有相同的规定,即侵权认定可由行政机关作裁决;而同样的行政机关却仅仅有权对侵权赔偿额作调解,只有法院才有权确定侵权赔偿额。于是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当事人如果对行政裁决不满,则必须去同一法院的行政庭与民三庭分别起诉--在行政庭请求撤销行政裁决,在民三庭请求赔偿。这样一是对当事人极为不便,二是非常可能出现一庭认定不侵权而另一庭则确定了侵权赔偿额的冲突判决。这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也是极为不利的。
我们对世贸组织协议条文再作进一步,可以暴露出我们过去研究成果中的一些有待深入的,所以我把这当作第二层面。如果不限与研究世贸组织协议的具体条文,而从宏观上对世协议的产生与趋势再作一些研究,我们才有可能接触到第三层面。
第三个层面的问题则是:我们的立法、司法与研究怎样才能在总体上不落后?
在“入世”前后,关于如何转变政府职能、关于如何修改与世贸组织的要求有差距的国内法、关于如何使行政裁决均能受到司法审查,等等,人们关心得较多,报刊上讲得较多,立法与行政机关围绕这些问题采取的相应措施也较多。应当说,这都是对的,都是使“入世”后的中国市场能够在世贸组织要求的框架中参加进国际市场的运行所必需的。
作为立法机关,以及为立法机关的法律起草而从事立法研究的人们,恐怕就不能停止在仅仅关注上述第一层面乃至第二层面问题上了。
仅以有形商品贸易为支柱的原“关贸总协定”演化成“世界贸易组织”,最明显的变化就是增加了服务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两根支柱。这种变化的实质究竟是什么?如何在立法方面跟上这种变化?这些更重要的问题,却不是所有应当思考它们的人都在思考。
与中国争取“入世”的进程几乎同步的,是“知识”、“信息化”等等越来越被人们提起和关注的问题。这些,与上述国际贸易活动及规范的发展趋势又有什么内在联系,也不是所有应当思考它们的人们都在思考。
这样看来,我们与发展着的世界贸易法律规范之间的差距还有可能拉大。原因是我们对现象已有了足够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对实质却还缺乏思考,更不消说深入研究了。
我们如果认真一下,就不难看到:
第一,世贸组织与“关贸总协定”时代相比,无体财产的重要性大大提高了;从而规范无体的服务、无形的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显得十分重要了。
第二,从两个方面看,可以是说“知识产权保护”在今天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三根支柱中起最重要作用的。
一方面,在商品贸易与服务贸易两项中,实际上也充满了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就商品贸易而言,一切来自合法渠道的商品,都有自身商标的保护问题。商品的包装、装潢设计、促销商品的广告(包括广告画、广告词、广告影视等)都有版权保护问题。销售渠道较畅通的新商品,一般都有专利或商业秘密的含量作支撑。来自非法渠道的商品则大都有假冒商标及盗版等问题。在服务贸易中,服务商标的保护及为提供服务所作广告的版权问题,与商品贸易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在跨境服务中,特别是在机网络服务中,一个在本国作广告,可能侵害外国企业在外国享有的商标权。因为网络的特点是跨国界传播。商标权的特点却是地域性。版权及专利领域也会出现类似的纠纷。这种特别的侵权纠纷,在有形货物买卖中是不可能出现的。
另一方面,从世界正在向知识经济发展的方向看,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也应当是居首位的。
发达国家在20世纪末之前的一、二百年中,以其传统民事法律中物权法(即有形财产法)与货物买卖合同法为重点。原因是在经济中,机器、土地、房产等有形资产的投入起关键作用。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与知识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发达国家及一批发展中国家(如新加坡、菲律宾、印度等等),在民事立法领域,逐步转变为以知识产权法、商务法为重点。这并不是说传统的物权法、合同法不再需要了,而是说重点转移了。原因是:在知识经济中,专利发明、商业秘密、不断更新的计算机程序等无形资产在起关键作用。随着生产方式的变动,上层建筑中的立法重点的必然变更。一批尚未走完工业经济进程的发展中国家,已经意识到在当代,仍旧靠“出大力、流大汗”,仍旧把注意力盯在有形资产的积累上,其经济实力将永远赶不上发达国家。必须以无形资产的积累(其中主要指“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促进有形资产的积累,才有可能赶上发达国家。这也不是说人类可以不再依赖有形财产去生存,只是说有形财产的积累和有形市场的发展,在当代要靠无形财产的积累和无形市场的发展去推动。
美国从1996年开始,版权产业中的核心产业(即软件业、影视业等等)的产品出口额,已经超过了农业、机器制造业(即飞机制造、汽车制造等等)的产品出口额。美国知识产权协会把这当作美国已进入“知识”时期的重要标志。我国从2000年起,信息产业已经成为第一支柱产业。
一、迅速传达会议精神,提高整体认识
1、迅速组织干部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关于加强粉丝群体领域安全稳定风险应对工作重要部署精神,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树立“底线”思维。根据辖区内各地区粉丝群体领域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范粉丝群体领域安全稳定风险的准备。
2、责任细化分解到位,狠抓落实工作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紧盯社会组织有效监督管理,对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领域进行持续、拉网式梳理排查,确保风险排查做到全覆盖、无盲区。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严把登记审批关口,加强对“僵尸组织”、不规范社会组织的行政处罚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不断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强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社会组织审查、社会组织日常活动监管,对粉丝应援会等粉丝组织,依法登记监管,对非法组织依法打击取缔。三是开展对对粉丝应援会等粉丝组织线索摸排,在全镇社会组织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要求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填报《关于加强学生粉丝群体领悟安全稳定风险治理的工作问卷》,未发现社会组织领域粉丝应援会等粉丝组织的行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10号文件,以下简称“国办1999年10号文件”)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以下简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企业违反规定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的行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曾从事过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工作的人员,其从事某一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达不到提前退休的工作年限,可以将从事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相加,并按从事提前退休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年限执行。
对于国家规定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和条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并追回已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这部分人的基本养老金。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明确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统一审批标准,认真做好企业职工退休的审批工作。
(一)企业职工退休的审批工作,按照养老保险费的缴拨渠道实行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制度。未实行养老保险费缴拨属地管理的企业和中央在京11个行业、16个系统的企业,职工退休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已实行养老保险费按区、县属地缴拨的企业,职工退休由其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二)对于职工出生的时间难以确定的,以居民身份证与档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认定,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三)企业在申报职工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退职时,须持有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出据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职工劳动鉴定表》),否则不得批准其办理退休、退职。
(四)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要严格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8号文件规定的“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执行”要求进行认定。经批准的行业提前退休工种和适用范围,只适用于本行业所属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得参照,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
企业应根据原劳动部或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提前退休工种标准,将适用于本企业的提前退休工种的岗位名称列出明细,经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局、总公司劳动处汇总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处和养老保险处审核。经确认后,按养老保险缴拨关系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企业对从事提前退休工种的人员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统一填写《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表样附后),严格记载职工从事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时间及变动情况。
企业在申报职工按提前退休工种办理退休审批时,要按照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加强对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京劳险发〔1998〕89号)的要求,填写《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职工的档案。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审核时,要对照职工从事提前退休工种的名称和档案记载的从事该工种的工作时间,经审核完全符合条件的方可批准其办理提前退休;在职工档案中没有《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或表中记载不全的,不得按提前退休工种办理提前退休。
(五)对于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按提前退休工种退休的职工,企业要严格把关,必须履行民主、公开、监督的程序,接受职工监督。对于在申报、办理提前退休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除将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退回原单位,还要追回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这部分人的全部基本养老金。
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认真核定提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国办1999年10号文件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8号文件,对于部分提前退休的人员适当减发养老金的有关规定,按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和按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其基本养老金按本人距正常 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年限(计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数),每提前一年减发基本养老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即提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额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当基本养老金低于本市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时,按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发给。
企业核定职工退休条件和基本养老金待遇时,要严格按有关政策及标准执行。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依据政策严格把关审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退休职工待遇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时要进行复核,对于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办理退休的,要有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劳动鉴定表》,对于按提前退休工种办理退休的,要有经批准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方可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月起执行 附件一: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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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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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名称|列为提前退休工种依据| 从事的时间 |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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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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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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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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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提前退休工种的确认和职工退休的审批程序一、提前退休工种的确认程序提前退休工种的确认,要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中规定的“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进行确认。经批准的行业的提前退休工种,只适用于本行业所属企业,其它行业和企业不得参照,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具体认定程序是:
(一)各企业局、总公司劳动部门要提供上级对本行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有关文件,并确定本行业企业的适用范围。
(二)企业根据上级主管劳动部门认定的提前退休工种的适用范围,将本企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岗位名称,报上级主管劳动部门审核。
(三)各企业局、总公司劳动部门,将所属企业上报并经审核的岗位汇总后,按属地原则分别列出企业名单和适用范围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处和养老保险处确认。经确认后,分别送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四)企业隶属关系发生变更的,由企业现在的上级劳动主管部门与企业原上级劳动主管部门联系,企业原上级劳动主管部门应提供该企业提前退休工种的确认件并对其提前退休工种的岗位给予认定,由现企业上级劳动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处和养老保险处确认并送企业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五)企业对从事提前退休工种的人员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依据档案记载和职工实际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及变动情况如实填写《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对于以前职工档案记载不全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查找原始依据,不得弄虚作假,要民主、公开、接受职工的监督,企业填报《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时,要由单位负责人和企业劳动部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局、总公司劳动部门确认。
对于曾经在原企业从事过提前退休工种工作后调离到其它企业的职工,其从事提前退休工种档案记载不全的,由现企业劳动部门和原企业劳动部门按上述办法给予认定。
二、职工退休的审批程序
(一)企业申报职工退休时,需带职工档案、个人缴费结算单,并由企业填报《职工退休审批表》,女职工还应带劳动合同书。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清理回收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6号)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根据国务院条例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和职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由于部分单位法制观念不强,拖欠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社会保险费的筹集,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保障法律、行政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现就贯彻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清理回收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清理收回欠缴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领导,确保所属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要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清欠责任书,督促和帮助欠费单位制定还欠计划。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还欠计划的落实,欠费企业要在今年年底前基本补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大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力度,对拒缴、瞒报、长期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对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要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并按照国务院条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直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前述“三部委”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将单位欠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争取各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支持。宣传部门要组织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的宣传工作,提高单位和职工依法缴费意识;各商业银行要积极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及时扣缴、划转欠费;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供的单位欠费情况,对欠费单位不予核准独资、参股设立新企业或设立分支机构以及扩大经营范围;各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和人事部门,不得批准欠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晋级、评选先进和实行年薪制。对于有缴费能力但拒绝或故意拖欠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各级工会组织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评定模范或先进,市社控部门不得批准其购买小汽车或其他社控商品。
请人民法院加大对欠费单位的执法力度,对涉及社会保险费的行政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依法从速处理。
为了保障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1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二、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应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一次性补足应缴费用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因企业破产而提前退休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补缴费用时提前退休年限对应的企业缴费部分,由破产企业补缴。
三、为了减轻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按以下办法为其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一)预提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以企业破产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为基数,按破产企业实有退休人员数以及全部退休人员实际年龄距本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的年限进行预提。企业预提的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到所在区、县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县按照规定时间上缴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并纳入市社保财政专户管理。
补充医疗保险资金从企业破产财产变现收入或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预提。国有破产企业,预提资金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补足。
(二)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的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不含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50%;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不含门诊1500元以下的部分)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60%.四、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在移交社会化管理前由单位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手续,移交后由户口所在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如汇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并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核结算手续等。
五、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待遇外,享受本企业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外商投资企业也可参照破产企业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的标准预提费用并一次性足额缴纳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后,对其退休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实行社会化管理。
六、已经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应按市里的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手续,并从次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七、本文件自2002年5月1日起执行,以往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6个部委《关于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有关违纪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财社字〔1998〕52号)精神,结合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清查情况,现就有关问题的处理补充通知如下:
一、1993年11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1993〕76号)下发后,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参加统筹企业离退休人员垫付的离退休费,可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参加失业保险的停产整顿企业职工发放的救济金或基本生活费,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1996年1月10日劳动部、财政部等12个部委《关于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生活保障、生产自救和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6〕7号)下发后,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参加失业保险困难企业职工发放的救济金或基本生活费,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用失业保险基金转业训练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困难企业富余职工支付的在岗培训和转业培训费用,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具备担保资格,各类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于担保和抵押。经商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凡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提供的担保、抵押一律无效,立即取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承担原来所属的经济实体债务的经济连带责任,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原来所属经济实体的债务。
四、为了维护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失业人员的利益,取消财社字〔1998〕52号第六条“用两项基金购置的办公设备、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离退休人员活动用房等固定资产,确属实际工作需要的,列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现明确凡用两项基金购置的办公设备、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离退休人员活动用房等固定资产均要按照财社字〔1998〕52号文件第十条规定的处理办法通过转让方式变现,取得的收入全部并入两项基金。已经转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固定资产管理的,要按本条规定坚决纠正。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为了做好按提前退休工种办理退休工作,经研究,在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档的人员和档案在街道的失业人员中,符合提前退休工种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理在本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档的人员和档案在街道的失业人员按提前退休工种退休的有关工作,按照我局《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1999〕6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上述人员办理按提前退休工种退休时,个人提出申请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街道(镇)劳动科按规定填写《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报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各单位在审批时,要严格进行审查,以存档前或失业前的档案明确记载为准,后补的材料无效。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资格证书规范化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启用〈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函〔1999〕44号)、《关于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与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29号)和《关于印发〈职业资格证书填写要求〉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39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启用《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原《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和《高级技师合格证书》统一更名为《职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并于1999年7月1日启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届时,原证书一律停止办理和核发,此前按本市有关规定核发的仍然有效。
二、职业资格证书由各鉴定机构按要求填写。
(一)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称证书)填写内容的汉字、数字、日期从规定日期开始一律采用打印机打印。
证书各项内容所填写的汉字使用仿宋小四号字体,数字使用仿宋小四号阿拉伯数字。姓名超过6个汉字的可以按照两行填写。
文化程度应分别填写: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职高、大专、大学、研究生。
(二)证书职业(工种)名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规定的名称分两行填写,第一行为职业名称、第二行为工种名称。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职业(工种),各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本通知后15日内报我局,经请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理论知识考核成绩和操作技能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填写。
评定成绩填写合格、良好、优秀。成绩在60--79分的为合格,在80--89分的为良好,在90--100分的为优秀,评定成绩按两项考核成绩中最低成绩确定。
(四)证书照片处须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黑白照,并在左下角加盖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钢印)。凡由国家统一命题或从国家题库提取试题鉴定合格者的证书,须在照片右上角压贴国家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
(五)证书发证机关处应盖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专用章(红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处应盖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红印)。日期处应填写考核成绩审定的日期。
(六)实行国家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其鉴定合格人员统一使用套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和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章的证书。
(七)证书应在考核成绩审定后的15日之内发放,证书发证日期处应填写发证机关审核批准办证的日期。证书自发证日期起生效。
(八)证书身份证号处按本人实际身份证号填写。现役军人和“两劳”人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编号。
(九)证书填写内容必须按上述要求执行。各机构要抓紧做好相应技术条件的准备。从10月1日起,一律采用打印机打印,打印软件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提供。未按照上述要求填写与验印的证书,一律为无效证件。
三、证书编码根据《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编码方案》(劳培司字〔1997〕44号)规定采用13位数字编码,从左至右的含义是:
(一)第1——2位为证书核发年份代码,取核发年份的后两位数字,2000年代码从00开始,每年顺排。
(二)第3——4位为发证地区或行业代码,北京地区代码为01.(三)第5位为鉴定机构标识代码,取值为1——6,依次表示:
1--北京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地方职业技能鉴定站;
3--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4--工人考核委员会;
5--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
6--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四)第6——8位为鉴定机构,编码由三位数字(不足三位时在前面零补足)组成。工考委用许可证代码后三位数字表示;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按北京市劳动局通告(1996年第5号)公布的序号表示,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编码为“000”。
(五)第9位为证书等级代码,取值为1——5,依次表示:1——初级、2——中级、3——高级、4——技师、5——高级技师。
(六)第10——13位表示证书核发顺序编码,每年度按鉴定机构分等级从0001——9999依次顺序取值。
遗失证书补证的证书编码由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编号。
四、加强证书管理和统计工作。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坚持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报表制度,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劳办发〔1996〕262号)的规定程序和时间做好上报工作。各鉴定机构应于每年6月15日、12月15日之前上报鉴定统计报表(软盘)。市鉴定中心应按规定时间汇总上报,并报职业技能开发处。根据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开展情况,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于每年6月、12月中旬以前提出证书需求计划,填写《职业资格证书需求审核表》(见附件),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办理领取证书手续。
五、应严格对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的资格审查。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员报名时,应按《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规定的报名条件,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实行全市统考职业工种,必须依据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通告确定的统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鉴定每位考生填写的《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见附件),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由鉴定机构保存,试卷均应保存半年备查。
六、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统一使用中英文对照的证书。凡因出国需要办理证书公证的,需由本人提交以下材料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验证。
(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本人所在单位的出国、跨地区交流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三)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局、总公司劳动部门(中央在京单位,驻京部队持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介绍信;
(四)本人二寸免冠近期黑白照一张。
对经过技能鉴定复核合格人员,按原市劳动局、司法局《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人技术等级技师证书涉外公证的通知》(京劳培发字〔1991〕591号)规定的办法并出具相应证明。
七、补办证书和外省市调京人员办理更换证书手续按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规定办理。
八、各机构在办证中由于证书质量问题或填写损坏,须交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集中销毁,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应机构备案。
九、新的《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花名册》(见附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使用。
附件1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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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
|-------------|------------| 照 |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
|-------------|------------| |
|文化程度: |身体状况: |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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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工种)名称: |(二寸黑白)|
| 级别: 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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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种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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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鉴定职业(工种)名称: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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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成绩:理论知识 操作技能 |
|---------------------------------|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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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 |
| 业 培 | |
| 工 训 | |
| 种 简 | |
| 工 历 | |
| 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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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 理 | |
| 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