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和作用
作为招投标管理机构之所以既爵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决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标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标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的向建设、施工单位宣传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招投标及合同签订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投标从业人员不专业,招标经验不足,没有经过相关培训,编制的招标文件出现纰漏,对工程技术要求或者材料设备采购出现倾向性要求,如必须采纳某种型号的材料,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过于苛刻或者不公正,导致废标或者流标。由于有了倾向性的技术指标,许多潜在投标人没有兴趣参加,带来了招标范围狭小,缺乏竞争力,投标人往往低于法定规定,少于3 家,造成招标困难以至失败。
(2)对评标定价监督不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但在实践中,存在两个明显的问题,尤其在欠发达地区比较突出,一是有很大一部分招标人只公布招标控制总价,或者延迟公布招标控制价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单价所包括的内容和费用与招标控制价并不一致,从而导致废标或实际工程施工中一系列变更和签证的出现,造成预算超支;二是招标人无视现行定额水平,所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低于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水平,致使有些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到实际施工时再发生大量变更和签证,远远超出投资预算,造成国有资产浪费,而一些信誉好的承包商反而不能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市场。
(3)合同的签订有失公正。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强调承包商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方面的约定很少,也没有相应的处罚办法,因而妨碍了施工合同的公正公平履行。
(4)有的招标人存在这样的看法: 合同谈判阶段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得到投标人的确认后才能构成合同文件的正式内容,因此与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平等、自愿原则并不违背,而且也是一个进一步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是完全合法的。但实际上在我国,由于整个工程建设市场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甚至在整个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如果不同意发包人在合同谈判阶段提出的无理要求,投标人面临的将是无法顺利承揽项目、失去与业主方的良好合作关系、被列上业主的黑名单、失去应有的市场份额等诸多可怕后果。所以就算是中标人最终同意招标方的无理要求,那也是被形势所迫,决非完全自愿。
三、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建筑领域中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对市场的发展起到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被人们普遍地接受。虽然我国制定了较为健全的法律规范,但是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建筑工程招标不规范、缺乏合同意识,存在假公开投标和串标、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格、过分重视投标报价等一系列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要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为目标,加强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有提高工作效率,进行相关部门的合并和职能部门的分离。
(二)建立投标组织机构
在投标机构的设置上,建筑企业必须要按照企业自身的特点,组织自己的投标机构,并能够掌握投标技巧。投标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有一般性原则的,即要结构精简、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各部门之间协调运作。设立投标组织除了要遵循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明确设立该机构的目的,即要通过这支有知识、有水平的专业队伍,在建筑招投标市场中,能够顺利的拿下项目,进军建筑市场。
此外,为了规范投标行为,投标单位还要认真编制标书。首先要认真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的工程综合说明、施工图纸及相应的说明书和工程量清单,还要弄清合同条件,了解施工合同中承包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其次,承包单位要进行现场踏勘,对现场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和经济条件进行仔细勘察。在做好充足工作的情况下,认真编制标书。
为了增加中标机会,承包单位不得采取违规违法的手段,应当采取合法手段公平竞争。承包单位可以聘请专家进行预测,为决策提供较为科学的依据;在进行工程报价时,要把握好投标报价的高低带来的利弊关系,既不能高出拦标价,也不能以比成本价更低的价格和苛刻的附加条件去赢得工程项;承包单位为了降低风险程度,应以工程的难易程度确定项目的单价,根据工程量的多少决定增减项目单价,按照工序的先后顺序调整项目的单价等等。
(四)加强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
工程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投标报价价格、工程量风险、合同风险等。这些风险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形成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且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做好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对手情况,规避风险;注重投标报价技巧,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选择适用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替代方案报价法、并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注意风险的转移和风险的分散;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损失。
(五)加强过程管理
对招标单位进行诚信评估,进而建立有关诚信档案,对影响正常招标秩序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对不法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理。同时,还要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合同进行严格控制,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可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此外,还要规范评标阶段的行为,建立评委专家库,制定管理统一、专业齐全的评委专家名册,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每年对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取消其评价不合格的评委的评标专家资格。
结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建筑领域的建设模式也更加地灵活多样。实行招投标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招投标引进竞争机制,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性等等。为了使招投标制度在建筑工程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要不断地总结经验,理清思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刘亚洋,薛超.加强对招投标机构与评标专家的监管[J].理财.2012(09)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1.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概述。建设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或业主)根据拟建工程向社会通告,就建设项目通过用法定方式吸引承包单位参与竞争,利用法定程序从竞争单位中选择合适的承建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建设工程投标是指通过审查程序进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1.2 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指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自觉地、认真严格地遵守所签订的合同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按照各自的权力、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各自的权利,发扬协作精神,处理好“伙伴关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使项目目标得到完整的体现。
1.3 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1.3.1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是双方当事人根据工程项目提出订约提议和接受订约提议进行协商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就是施工合同进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
1.3.2 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标投标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双方当事人在没有建立法律交易关系的前提下,进行交易的过程,这种交易关系受到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制约。只有定标后,双方当事人签订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的方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2 合同管理对招标投标工作的影响合同文本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同时合同文本也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的重要依据。但往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过程理解不深入,认为招标过程和合同签订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过程,招投标只是为了确定投标单位,而确定了投标单位之后才正式进入最终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加强对招标阶段合同文本的重视,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对工程项目认识不全面不准确,缺乏可靠的测算依据而导致报价不合理,投标质量低下。这些招投标过程和合同签订过程脱节的现象,使招标失去真正的意义,远远达不到招标工作应有的效果。
3 招标投标工作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3.1 最终签订的合同文本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出现较大偏离。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合同条款不加细致研究,一味地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在最终签订和履行的合同与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存在一定的差距,甚至违背合同条款。原因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在投标单位看来只是一种表面形式,认为只要在招投标阶段能够中标,就达到投标的目的了,试图在定标后在合同签订阶段再与发包方另行沟通;另一方面在合同签署时投标单位不计成本,有意迁就发包方,违心操作,虚假地提高质量等级、缩短工期,或者以较低的成本,甚至低于建设成本的方式承包工程,难以确保工程质量,合同执行时出现问题在所难免,使得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效率低,问题频出。3.2 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时,招标机构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监理单位负责承担合同管理,出现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分离与脱节。在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由于招标人员缺乏丰富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他们只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而不参与招标合同的管理,导致编制招标文件的水平低下,业务能力难以提高。在合同编制过程中出现不专业、不准确、不全面,后期的合同管理、合同执行就会面临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标准和依据,管理依据合同而进行,如果合同内容不完善,在执行时随意性就比较大,给变更工程合同以及出现问题进行索赔带来很多问题。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都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出现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中合同已大相径庭的现象,导致招标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4 对策
4.1 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地参与到招投标过程中
4.1.1 参与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投入到对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查过程中,将招标阶段和合同签订阶段有效地结合起来,对招标文件中有可能影响合同管理和执行的因素提出建议,完善招标文件的内容,将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视为有最终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认真严肃地对待。
4.1.2 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合同管理人员配合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全过程,例如在开标会上,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及时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对各个投标商的实际情况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合同管理人员参加现场的勘察,熟悉真实的现场环境,能够比较准确、深入地有针对性地就投标单位提出的澄清问题进行专业解答。施工合同中的诸多条款都涉及现场施工条件。
4.2 招标人员需加强对合同管理等工程专业知识的理解,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招标过程与合同管理过程相辅相成,招标工作是一项对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不但需要招标人员熟悉招投标过程,还需要加强对合同法、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并增加工程实践管理经验。这样才能将招标工作做深做好,与合同管理有机地统一起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4.3 合同签订阶段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文本的实质性条款不得随意改变,使招标过程更加规范化专业化,并逐步建立中标单位信誉等级机制。合同签订阶段严格按照招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合同实质性条款签订最终合同,各方不得随意改动,在招投标阶段就建立起各方对其权利和义务的清晰界定,使招投标工作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综合评估选出真正有实力的供应商,并为后期合同顺利执行打下重要的基础。通过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信誉及履约能力分成等级,制定和完善招标投标中评标参考体系,并且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投标企业的管理,使投标企业树立良好形象,强化以履约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意识,便于推动和开展招投标工作,不断提升招投标工作的水平,以及提高招标投标工作的效率。
综上所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密不可分,两者互为依托,相互影响。两者密切配合,对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参考文献:
[1]程国政.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关键字:供水工程 招标投标 合同管理 探讨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供水工程的建设从某一方面而言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而对于我国目前的情况,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人民对于供水工程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为了保证我国的供水工程能够较快较好地进行,就需要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注意选择好价格合理,质量过硬的施工方。而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为了保证施工方能够在施工过程中完全按照承包商的要求来进行施工,就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要求好供水工程的各项要求与标准,做好供水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但是对于我国而言,由于供水工程的经验显得有些不足,因此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以及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对供水工程造成了一定的隐患。这就需要对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以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
一,供水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的联系
(一)供水工程招标投标的概念
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主要是指社会中的供水工程建筑单位根据供水工程的具体情况来向社会发出通告,使用法律规定的方式来吸引社会中的各个承包单位来参与到供水工程的竞争中来。并且在这些承包单位来竞争之后,根据其竞争的情况使用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挑选出最适合建造供水工程建设任务的承包单位。简而言之,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就是承包单位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标书填写完成,并且在招标过程中争取中标的行为。
(二)供水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供水工程的合同管理主要是指在承包单位中标后,承包商与建设单位在对供水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认真自觉的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要求,按照合同中所规定的各方的义务以及权力来做好自己需要在供水工程建设的过程中所做的事情。并且在供水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来让供水工程较快较好地完成。
(三)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于合同管理的联系
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就是承包商与建设单位对供水工程提出订约提议,并且通过商议来让承包商接受订约提议的过程。从交易的角度而言就是双方在没有建立其具体的法律交易的前提下进行的交易。而只有在签订了合同后交易才会通过合同的方式来保存下来,也就是说只有在签订了合同之后交易过程才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的交易行为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二,合同管理工作对于供水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影响
供水工程的合同文件是供水工程的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且合同中的各项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例如价格,供水工程的规模等,可以很好地保护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对于当事双方而言合同都是极其重要的。但是我国目前在进行供水工程的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合同的管理人员往往会出现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理解不够透彻,认为合同的签订工作与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是两个相互独立的过程,并没有任何联系。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的建设单位在进行合同签订的过程都是先进行招标投标的工作,在选定了承包商后才进入到合同签订的阶段,显得较为局促,招标单位也无法很好地对来进行竞争的承包商进行相识并且透彻的了解。投标单位在进行投标的过程中也无法对供水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对工程的各项情况认识的不全面,一些细节工作就无法做好,投标的质量也就会显得不高,为日后供水工程的建设造成一定的隐患,无法达到招标投标工作应该达到的效果。而且一些承包商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往往不会对供水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以及科学的分析,一味的迎合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不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这也就会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造成招标文件的条款与合同条款有出入的情况。但是由于合同的签订,在实际的供水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商也就会一味的按照合同中的要求来,各种成本都达不到要求,不考虑实际情况缩短工期,这都会对供水工程的质量造成巨大影响,威胁到我国人民的生民财产安全。这种情况的发生不仅无法起到招标投标的作用,甚至会影响到供水工程。
三,如何让供水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于合同管理工作相结合
(一)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到招标投标工作中
为了让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很好的符合招标投标工作中的各项内容,首先应该让合同管理人员参与到招标投标活动中。在进行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进行深入的了解与查看,对于其中一些有可能会影响到合同签订以及具体执行的条款进行提出,并且给出一些修改建议,从而让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更加完善。并且在进行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时,合同管理工作人员也需要配合工作,在第一时间掌握到参与竞标的承包商的具体情况,对各个承包商的施工能力,所使用成本等可以进行科学的分析,以保证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承包商可以体现出自己的真实情况,从而可以保障合同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完全按照要求进行。
(二)加强对于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
在进行招标投标的工作中,招标人员也需要学习合同管理的专业知识。通过对于合同管理专业知识的学习,招标人员能够了解到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招标工作的如何进行才能够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完好进行。因此招标人员就可以有针对性的对于合同管理专业知识进行学习和分析,在具体的招标工作中也可以运用到这些专业知识,保证在招标的过程中的各项行为能够更好的符合合同管理的工作,也就能够保证在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可以较为轻松的进行合同管理,增加合同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效果。
(三)不能随意更改招标文件的内容
由于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难免建设单位会与承包商产生分歧,因此就需要对招标文件的一些内容进行更改。但是在更改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到更改的内容必须不能是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如果需要更改,那么也需要按照严格的程序以及要求进行更改。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更改可以让合同签订的过程更加专业化,也可以保证合同的各项内容符合供水工程的实际要求。
四,结语
在供水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招标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它们会互相产生影响,从而对供水工程的完成情况造成一些影响。因此就需要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注意合同管理工作的各项内容,并且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也需要注意配合招标投标工作的要求,从而保证供水工程又快又好的完成,为我国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杨选忠.试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J].中华民居,2013,(18):263-264.
[2] 黄燕飞.基于任务驱动教学法的“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设计[J].广西教育C(职业与高等教育版) ,2013,(11):154-155.
[3] 史海庭.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17).
[4] 程伟明.通信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关系的探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20).
关键词:水利工程、招标、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最终结果就是形成承包合同,这是合同订立初始阶段的合同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讲,招标投标从属于合同管理的范畴。那么,招标投标活动与合同缔约方式应当是对应的。但是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对合同管理仍有许多问题存在,笔者在此深入探讨了水利工程招标对合同管理的影响问题,以期为广大同行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建筑企业逐渐向国际化发展,水利水电工程合同作为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的主要依据,贯穿于项目管理全过程,成为了企业项目管理成败的关键,合同管理是施工管理的核心,有利于引导更加科学的管理和规范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规避工程纠纷、提高企业信誉有很大作用。当前水电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利润比例大大降低,合同管理成为企业寻求经济利益的最佳途径,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不仅能直观的收到经济回报,而且还能够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增强自身核心竞争力,以便于更好的在水电工程市场上站住脚跟。
二、水利工程招标的几点原则
1、以便于管理为原则
工程建设管理的职能包括工程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工程建设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管理对保证工程质量、节省工程投资、维护各方的合法权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划分标段的时候,充分考虑到了便于工程建设的组织、工程目标的控制和施工设备供货过程中的各种协调,其中,特别注意到了分标对施工过程中相互干扰的问题。若承包商或设备供货方发生干扰,则一般会导致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方面出现问题,把这种干扰引发的矛盾或纠纷转为承包商、设备供货方与业主合同的纠纷, 进而给业主的合同管理带来麻烦。
2、有利于专业化,发挥承包商或设备卖方的特长的原则
一个施工企业或设备制造商往往在某方面有其特长,如果按工程项目专业化的要求分析, 就可选择具有相应施工特长的承包商及设备供货商进行施工及供货。依此便可充分发挥其特长及经验。承包商或设备卖方也可降低成本,同时也可保证施工及设备质量和进度也有保证。反应在投标上,一般其报价会低些,质量及工期的保证措施会更加落实。
3、以降低工程造价为原则
分标的多少,如何分标,对工程造价有直接的影响。一般来说,标分的越大,如对土建及安装承包商可以减少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和临时建筑工程及便于统一调配,也可减少施工中的相互干扰, 因而可减低施工成本。这对投标报价会有影响;但另一方面,当标分的较大时,承包商会考虑大标不确定因素影响的增加,在投标报价中会考虑更多的风险问题。对设备卖方亦有类似的情况。因此要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分标对造价的影响,适当分标。
4、以保证工期为原则
为了整体工程能按时、保证质量的完工,在工程分标时,充分考虑工程施工先后顺序及之间的相互关系,如,把先期可以施工的工程部分单独分标,首先进行招标;其次才考虑其后部分的招标。这样即可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也有利于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现阶段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影响合同管理的几个问题
1、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直接影响合同文件的质量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不高,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难以胜任项口法人的职责要求,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管理。项目法人制是“四项制度”的核心和关键,项目法人处于中心地位,起主导作用,按照《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标投标确定勘察、施工、监理和物资供应等单位,并与其签订相关合同,由他们为项目法人提供建设服务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会直接影响招标文件的质量,致使合同条款不准确、不合理、不全面,影响今后合同管理。
2、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首先是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其次是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机构的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会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
3、目前在水利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的综合评分法,其实是一种很难达到公平、择优目的的评标方法。这种评标方法只看经济标得分,技术标只作合格性审查,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主体还不够成熟,各方主体信用观念淡薄,社会信用体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以工程担保、工程保险为核心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综合评分法在实施过程中容易使企业过分注重经济标的制作而忽视技术标的质量,引起投标者恶性竞争,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最终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4、水利工程市场开放,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很多,经常有几十家单位报名参与,施工招标竞争激烈,虽然招标过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但实际上真正中标的单位却未必是较优的,这样给接下来的施工合同管理带来很大阻力。
四、对此影响的应对措施
1、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完善合同审查管理体制。水利水电合同双方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其次,坚持合同审查的制度,对水电项目合同条款是否合法,条款是否明确,技术要求和等级是否符合国家规范的规定,在招标时要对投标单位的企业信誉、隶属关系、注册资金、设备及技术条件、履约能力和工程经验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中标单位的质量。
2、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合同管理,当前我国水利建设行业法律法规已趋于完备,政策规范也相对成熟,对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因此,水利工程参建各方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签订合同时依法签订,施工过程中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对合同管理人员还要进行学习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为有效的合同管理打好基础。
3、加强合同的索赔管理,工程索赔是承包方保护自身利益、弥补工程损失、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有效手段,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由于合同对方违约、合同错误、合同变更、工程环境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等均可以提出工程延期、工程加速、工程变更等索赔,这不仅能让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再分配,同时也可以让风险分担更佳合理化。只有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合同协议及各项往来文件,做到及时、有理、有据,索赔才会被受理或批复,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承包商和业主双方的经济利益。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实际工作中, 我们要把招标和合同管理联系起来探索研究, 逐步建立健全水利工程招标的制度和机制, 解决好影响合同理的几个问题, 才能降低和减少合同管理的难度。
参考文献:
赵迪:《谈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山西建筑》, 2012年09期
谢莉萍:《浅析工程项目建设中施工合同管理》,《科技与企业》, 2012年05期
关键词:新形势;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设,在工程建设项目方面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建筑工程领域的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对建筑市场的繁荣稳定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工程招标和投标作为工程承包的一种方式,与合同的管理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新形势下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对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更好地发挥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形势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面临的现状
由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尚未完善,招标、投标工作尚不成熟,社会大众对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仍然缺乏认识,企业和单位对于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仍然缺乏了解,对于工程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之间的联系了解不深,现有的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漏,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招标、投标的工作人员对招标、投标工作了解不足
招标、投标作为一种工程承包企业互相竞争、工程方和工程承包方之间互相选择的方式,对竞争活动的公开、公正有着具体的要求而很多招标、投标的工作人员由于对工作缺乏了解,在实际的具体操作中容易出现违反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失误,导致招标、投标工作无法实现其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根本目的。例如在招标投标的过程中公布的招标文件中不该出现对投标方技术、原料、人员、和工具的倾向性要求,这种倾向性要求会极大地限制招标的范围,无形中排除许多潜在的投标方,削弱招标投标工作的竞争性和含金量,最终影响到招标投标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工作人员对招标、投标工作缺乏了解,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认识不足,倾向性的要求广泛存在于许多招标、投标工作中。
2、招投标过程中不按照规定执行
近年来,我国的招投标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哄抬标价等情况,这些情况严重地阻碍着我国的经济健康发展,对此,我国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对工程招标、投标进行了限价,并要求招标企业将招标控制的价格进行公布。但在当前的实际操作中,由于监管力度不强,一方面是很多的地方仍然没有执行法律规定,不对外进行招标控制价格公布。这种行为不仅严重的违背了招投标过程中的竞争公平性和透明性,同时也使得工程的质量难以得到保障,长期存在的“暗箱操作”导致企业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另一方面是很多地方对招标控制价没有实质性审查,导致招标控制价过高或过低,给投标人提供了哄抬标价的空间或造成投标人之间的低价恶性竞争。
3、合同签订不规范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一部分,仍应该符合招标投标工作对公平性和透明性的要求,符合国家对于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现有招标、投标工作后的合同签订中,仍存在着大量不公平、不透明的现象。首先,合同应强调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合同双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现有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常常重点强调对工程承包方的要求和义务,而较少提及工程方的义务,对工程方违约时的赔偿也所提甚少,这种含同在含同双方中明显偏向于工程方,违背了合同公平公正的要求其次,除了合同双方对外公布以备主管部门审查的合同以外,工程的方与承包方之间常常签订有别于明面上的合同之外的私下的合同,这种私下签订的合同虽然被双方承认并在实际操作中得以实施,但在法律效应方面并不明确,特别是其中与公布的合同互相抵悟的内容缺乏必须的法律依据。一旦工程承包方与方之间关于合同内容发生纠纷,这种“公开含同”与“私下含同”的矛盾常常成为矛盾的焦点,滋生双方剧烈的对抗。
二、加强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措施
为了有效的避免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保障工程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应当及时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采取必要的措施,尽量避免问题的出现。
1、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要提高工作效率,可进行相关部门的合并和职能部门的分离。
2、严格控制招标的前期工作
招标的前期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行业专业招标文件等进行仔细的了解,保障内容的全面性和清晰性,做到不漏项、不误解。同时为了防止有的单位恶意竞争,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相关的保护措施。科学的评标对招标工作来说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等来进行科学的选择,找到最合适的评标方式。对于一些简单的常用设备或者项目进行招标时,可以采取投票的方式或者最低评标方式来进行选择。而对于一些工程难度较大,价格较高的项目投标,可以采取综合评分方法,并增加项目经理答辩、类似项目考察等环节进行评标。
3、加强政府管理和监督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以仲裁者、监督者的身份执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能。通过大力宣传招标投标工作公平透明的原则,加强社会主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政府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单位能够起到规范市场秩序、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的作用。
4、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性强,要求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工程专业技术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工程造价管理知识,对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要求高。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水平将直接影响工程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履约,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应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应专业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参与施工招标的合同条款设置,使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工作紧密结合。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招标、投标作为当今中国工程建设领域广泛采用的一种工程方、承包方之间互相选择的工程承包方式,与最终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有着紧密联系。在中国加强法制建设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对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进一步建设是中国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应有之义,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经济的稳步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从工程的招标开始就应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保障工程招标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从而为工程的质量奠定稳定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吴莹.关于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研究思考[J].江西建材,2015(18).
关键词:公路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加大对交通行业的投入,公路建设规模达到前所未有的规模,而公路工程作为我国交通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交通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在公路工程施工建设中,除了要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还必须要做好招投标的合同管理工作,以便更好地保证公路工程得以顺利完成[1]。现阶段工程的招投标运作因为其商品市场的特性,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没解决,如何做好工程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1影响企业投标的因素
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公路工程投标,其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及影响因素很多,通过对大量的公路工程项目分析,影响企业投标的几点因素如下。①投标企业本身的因素。企业的运营状态、企业和招标企业的关系、企业的市场潜力等都是影响企业投标的因素,如:投标企业的施工特点以及企业的施工能力和施工设备是不是符合施工要求;投标企业有没有足够的工程施工建设资金;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是不是符合招标单位工程要求;招标企业有没有能力解决工程项目变更造成的影响。②招标企业的影响因素,包括:招标企业在建筑界有没有很好的信誉,是否有发生违约的情况;投标企业给出的价格是否合理,能不能让招标企业接受;招标企业内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及管理人员是否具有高素质、高能力以及项目管理经验是否丰富。③施工项目的影响因素,招标企业能不能接受项目的施工造价;投标企业有没有项目施工能力;投标企业的业务范围是否包括本次工程项目类型。④工程实际施工环境的影响,社会治安是不是可靠安全以及建设市场是否稳定规范;施工地所在的气候条件是不是符合施工过程中的气候要求。
2优化公路工程招标管理措施
2.1按照不同项目实行不同的评价方式
为了可以让工程项目招标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及同时还能确保成功完成招标,通常都是选用工程招标允许范围内的最低招标价法[2]。标底法的适应性不仅很强,可以用在所有的建筑工程招投标项目中去,还能避免出现投标人的恶意串通。需要注意的是在招投标过程中因为该方法使用比较复杂,所以保密工作需要做好。按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进行招投标工作,其它方式可以适当推行。
2.2建设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加强及完善
为了保证公路工程招标项目能够得以顺利完成,需要加强和完善我国公路的招标管理项目的相关一列法律法规,从而建立成一个可行、有效的施工机制是很有必要的。例如:《招标实施细则》可以对现在实施的法律制度起到补充作用;约束招投标双方行为以及用来明确划分业主及其招标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则可以制定《公路工程招标项目市场管理方法》;对于公路工程招投标双方是否串通投标及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认定的准则是:制定《公路工程招投标违规行为认定标准》;为了更好地对那些不正当竞争的招投标工作起到制约作用可以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改进。
3公路工程合同管理
3.1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与情况
(1)合同的简述以及类型。合同指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间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维护各方权益的契约。从使用功能方面对合同进行划分有:建筑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委托合同等15种;从签约价格形式进行划分包括: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及各种变体。(2)合同管理的目的。从宏观角度看,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可以对市场行为起到规范作用,是维持市场秩序的一个重要手段。作为市场主体各方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它可以规范合同中各方行为,对社会主义市场秩序起到维护作用,让市场经济得以发展。合同管理从微观方面来看,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确保工程项目可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顺利实施的必要手段[3]。合同作为一种纽带,可以把建设项目的参建各方联系在一起,让他们之间可以建立起法律和经济关系,参建各方的责任及风险可以通过合同得以明确,让各方的权益得以维护,最终顺利完成工程项目建设。(3)合同风险。对合同的风险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部分之一。合同风险管理重点是分析合同的风险条款,以及对承包商不利的条款。尤其是对于合同中存在明显规定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以及双方债权关系表述不清楚的风险等。结合以往实践经验表明,当合同中存在这些条款,则会较易导致合同在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存在分歧的问题,这种风险较易由承包商来承担。因此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同样应当注意这些相关条款。针对承包商存在的合同风险,主要是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即可明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各项要求,从而做好合理的安排。并且通过投标人须知,承包商可以明确工程中可能存在的投标风险,并考虑自身的情况以决定是否参加投标。对于工程的图纸设计内容投标人应进行会审,并根据相关的规范对工程量进行复核,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无误。在此基础上方可根据单位的自身情况进行资源的组织和安排。
3.2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内容与特点
单项合同管理与项目合同管理是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两个层次。单项合同管理指的是洽谈合同、草拟、签订、履行、变革、中止、终止及解除全过程的管理[4]。项目合同管理则是按照采购路径,全过程、全要塞管理建设项目。(1)合同管理优化措施。在公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者必须要对合同文件很熟知,对每则合同条款的含义有深刻理解,才能更好地处理合同过程中的各种事件。《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或者《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常作为不同的公路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依据,业主通常都会把一些专用条款加到合同条款中来管理及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些量身定制的专用条款,其法律效益都是比通用条款大,要让合同管理者充分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在处理合同事件时,为了不出现“空口无凭”的现象,在经济上给自己造成大的损失,合同管理者要及时采用书面的形式对一些可能会涉及合同事件中的言行进行记录确认。(2)合同标准文件体系研究的进一步完善。公路工程合同标准文件体系需建立并完善,让施工总承包、代建制、公路简明施工、BT等标注合同范本尽可能进行制定设计。(3)信用管理的进一步加强。在西方发达国家,合同履约率高的重要保障就是高度法制社会与专业的合同管理团队,不过目前我国现阶段还需要政府采取一些手段比如: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约束各方市场主体行为,是市场秩序可以保持有序竞争的凭证,《关于印发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由此产生。所以当下我国关于公路工程项目合同招投标工作中需要加强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建立起履约评价机制并对其进行完善;第二,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建立并完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让其使用范围尽量得以扩大。
4结语
公路建设规模庞大,为了能更好地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需要对其采取规范的招投标工作以及合同管理。文章通过结合笔者工程实践经验,总结了当前公路招投标受影响因素主要为企业本身运营状态、信誉状态以及工程实际施工环境等。为了能实现规范化的招投标管理,应当加强建设市场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以及可采取按照不同项目实行不同的评价方式;同时应当加强合同信用管理范畴。
参考文献:
[1]张建明,徐恕.浅议FIDIC模式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公路交通科技(应用技术版),2008(8):185-186.
[2]姜天龙.公路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问题分析[J].交通世界(工程技术),2015(35):18-19.
【关键词】工程招标;合同;造价管理
随着中国加入WTO之后,越来越多的企业都要面临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如何提高企业竞争力,与时代接轨与世界接轨成为每个企业应该思考的问题,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也给工程的招投标以及后续的施工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工程造价的管理也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简单来说,工程造价指代工程的整体建造价格。按照形势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第一种工程造价是指投资者来说,指代进行一项工程的预期开资,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一些无形资产等。第二种工程造价是针对开发商以及承包商等来定义的,是指代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建设材料、人员管理以及技术研发等方面所花费的资本。
以上两种含义尽管针对对象不同,但都反映了工程的成本价格情况,只有合理的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在保证工程质量合格的同时,适当降低工程造价,才能够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本文主要从工程招标过程和合同阶段对造价管理进行分析,帮助提升企业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一、工程造价在招标、合同阶段的现状
(一)招标的现状
招标文件的编制:目前来看,我国在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关于招投标双方在一些细节上的规定并不能很好地落实,而且招标法与评标基准还容易受到人为因素影响,招标文件中缺乏必要的风险规避措施,一旦发生情况,找不到责任人。
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流于形式:很多开发商在进行招标过程中不重视招标文件的抒写,仅仅仿造或者完全抄袭已有的文件,不能根据工程具体特点写出响应的招标文件,使得工程单位不能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特点,有的招标文件甚至连必要的单位以及项目预期目标都没有写清楚,这给以后的招标以及项目的顺利进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和麻烦。
评标过程程序化:目前很多招标投标过程注重形式远远超过注重内容,在评标时往往会按照原有的程序按部就班进行评标,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也耽误了工程的开始时间,对于工程的合理性以及工程的预期成本估计严重不足,为以后的合作带来了麻烦。
(二)工程造价在合同阶段的现状分析
现阶段大部分工程企业选用的合同标准都是国家建设部的标准范本,其中不乏一些概念混乱、细节规定不足的现象,比如在进行工程师的定义时只是简单将施工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归为一类,有很大的模糊性。
工程合同对于施工单位的约束性较差,目前很多工程项目的合同只是一纸空文,对于建设单位起不到约束作用,施工单位往往都是按照自己的理念进行建设,这大大的影响了最后的工程效果,而且由于工程合同管理不够规范,常常会出现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得利益偷工减料的现象。
工程合同对于工期的规定太过宽泛,仅仅规定了工程的项目截止时间,对于一些关键性项目并没有进行相关说明,这导致了工程进行时需要施工单位按照自己的施工经验对工程重要项目进行处理,这大大的延缓了项目进度,也很容易导致施工单位对甲方进行索赔。
实践过程中很多合同上的条款仅仅是书面形式,并不能完全落实到实处,而且对于责任人没有严格的规定,一旦出现意外状况,常常不知道谁是责任人,这种合同无法起到提升施工单位责任意识的作用,对于工程的顺利完工极为不利。
二、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
面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认识到只有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对于工程造价和合同进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并采用一定的手段保证合同的有效性,才能确保工程顺利完成,达到预想中的效果,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做法
1)、招标工作从选择投标单位开始,就尽量搭建一个能够承载竞争机制的平台,首先针对工程招标工作,建立投标单位信息库,从各方面收集投标单位信息资料,强调投标单位来源的多元化,使招标工作一开始就在公平竞争的氛围中进行。
2) 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明确招标范围,使各招标工程项目衔接清楚,避免因各施工单位间权责模糊、配合不力而造成项目管理上的困难;各专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审核招标文件,使招标文件的范围界限清楚,技术描述专业、内容不致引起歧义,从而使投标报价统一规范,口径一致,具有可比性。
3) 在评标过程中,应注重从技术上和经济上对各投标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进行比评,分析各投标报价书中施工方案技术性与经济性是否匹配,从而选择适合于各工程项目的方案,同时达到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二) 在合同阶段如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实践中业主由于考虑项目的风险因素,往往会采用风险包干的形式将未来的风险包含于合同价格中,但基于商品交易的原则来约定风险,我们就应该意识到约定的风险包干只是承诺,而不等于事实,对于某些价值高、风险大的报价,其价格的风险应该设置一个限度,对于超过限度的涨价应考虑调价,才有利于合同的执行,有利于项目的进展。同时对于合同期限的约定应该提前制定好相关策略,防止意外的发生。对于分包单位来说,应该明确责任人制度,提高负责人责任意识,帮助更好的完成项目。
三、总结
长期以来,由于对招标过程和合同的成本控制不够重视,常常导致浪费大量成本,而且延误了工程时间,通过合理有效的手段进行成本控制对于开发商以及施工单位都有着很大好处,值得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
参考文献:
[1]吴非 浅谈工程招标及合同阶段的造价管理 经济管理 2012 年 8 月( 上)
[2]李阳 工程造价管理 建筑设备 2002年4月
[3]孙飞 浅谈工程造价管理的提高与改进 建筑可持续发展 2003年8月
1.1不同合同类型存在的管理难度
1.1.1总价承包合同存在的管理难度
目前,铁路建设普遍采用总价承包合同。签订总价承发包合同,甲乙双方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工程设计图为基础,并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通货膨胀等因素造成工料成本增加,如达到或超过某一幅度(如5%),建设单位将按信息价与投标价的差额给予补差。这样承包商承担小额风险,建设单位完全承担或甲乙双方按比例、分类别承担一定的风险。采用这种合同方式虽能有效降低承包商的报价,可却承担了通货膨胀带来的风险。另外还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招标工程量与施工图工程量发生变化,属于施工图量差范围的,由承包商承担。这样以来,招标工程量与施工图工程量有较大差异时,将直接影响承包商的经济效益。由此说明这种合同方式直接影响了总价承包合同的严肃性,同时也给合同管理带来较大的难度。
1.1.2单价承包合同存在的管理难度
单价承包合同是国内外通用的工程承包方式,铁路建设项目单价承包是建设单位根据审核后的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提出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图纸进行报价。并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工程量变化幅度在规定的范围内,合同综合单价保持不变,施工单位只承担价格风险,不承担工程数量发生变化的风险,而建设单位要承担工程数量发生变化的风险。采用这种合同方式,要做到已完工程量与原估算工程量之间不出现实质性的变化,工程量依据《铁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南》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故承担的风险相应较小。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非承发包双方的原因,引起工程量的大幅度增加(如地方政府提出特殊要求或设计变更等),可能导致工程投资的大幅增加,致使建设单位承担增加投资的风险。另外,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程数量的控制难以在一个精确的范围内,对不平衡报价的处理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1.2工程设计和造价管理难度分析
工程设计是建设工程的起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其中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最大。前些年是以初步设计批复概算进行施工招标,施工设计图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施工设计阶段发生方案变化,就会给造价管理带来难度。近几年国家和行业要求采用施工设计图和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相应地减少了工程造价管理难度。但有工程施工和管理经验的承包商会针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存在的缺陷,采用一些不平衡报价方式,然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再有针对性地进行工程索赔。这样以来又增加了工程造价管理难度,所以,建设单位要想把承包商(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给建设项目管理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必须做好施工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即审查和完善施工图,编制好工程量清单。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技术要求,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2、可采取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1)根据建设工程性质和规模、建设和技术标准、工程特点等,通过调查研究合理确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建设工期和工程进度。
(2)针对不同建设项目,选择相应的招标文件范本。如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补充文本》和《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编制。又如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和《铁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再如施工图审核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文本》和《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招标文件文本》编制。同时还应根据相关的规定随时更新所采用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示范文本。
(3)建设项目的发包方式及标段划分,建设单位应视自身机构设置、人员构成、业务和技术水平、工程管理能力、合同管理能力、工程规模和特点来确定。拟定的招标文件内容,特别是通用、专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描述,对投标报价的要求要有针对性和准确性。为使投标人对项目现场情况有全面的了解,还应组织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会。
(4)为降低建设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担的风险,应组织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委托招标单位、专业造价咨询单位)依据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并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通过评审后执行。
(5)首先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作为评标办法,有效降低建设项目投资;其次是淡化标底的作用,减少在评标过程中的人为因素,保证招标的公平、公开、公正。
(6)要求投标人(承包商)提供经济担保,如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等,避免因承包商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选择合同方式时,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特点,通过合同方式规避和转移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也可通过补充及完善合同的相关条款,避免和消除可能存在的有关风险,或将有关风险转移给承包商。
(7)实行施工总承包,其合同价格不随环境因素的变化及工程量增减而变化,所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商承担了可能存在的全部风险,包括工程数量增加和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风险。除有重大设计变更或按规定可调材差情况外,一般不调整合同价格。为降低施工总承包给承包商带来的风险,应尽可能明确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内容、工程数量,并通过完善施工设计图等来消除由承包商可能承担的风险;也可通过规定恰当的调价变动幅度来降低业主承担的风险。
(8)采用单价合同,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市场价格水平,对项目成本和应获得的利润进行分析,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先进的施工技术和工艺,并结合自身综合施工能力和施工技术及水平等进行报价。在中标后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价款按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填报的单价计算,工程款结算以综合单价计算。对因单价不准确或其他因素引起的单价风险由承包商承担,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的变化引起的合同总价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为降低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应尽可能提供完善的施工设计图,对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数量和内容等进行准确而详细地描述。同时在单价合同中明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和工程量的计量原则,并规定工程量极限变动幅度,当变动幅度超过极限时,才允许调整单价,以此来协助建设单位降低可能承担的风险。特别对深挖高填土方、长大隧道、深水特大桥等结构复杂项目,可要求投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如出现计算错误及时修改,经双方确认后签字盖章,以减少工程结算时带来的风险。
(9)要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完善合同管理办法,确保合同管理覆盖每个层次,使合同管理融入到项目建设管理的全过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施合同管理,应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说明,明确工程范围和甲乙双方所承担的责任等。并建立合同管理评审制度,不断改进合同管理工作,使合同管理更具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实效性。
3、结束语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合同管理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的建筑事业也取得了不小进步。自引入招投标制度以来,我国的建筑市场正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项目作为建设工程的市场交易过程,其实质应是一种公开、公平、开放式的签定合同的方式。我国引入招投标制度较晚,目前在招投标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我们对此进行探讨。
1 建筑工程招投标概述
1.1 建筑工程招投标概念
建筑工程的招标主要是指建筑单位就其拟建设的建筑工程公告,通过法定方式吸引建筑工程承包商参加竞争,通过法定程序择优选择承包商的法律行为;建筑工程的投标是指经过审查获取投标资格的建筑单位,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1.2 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意义
我国建筑工程实施招投标制度是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的,主要体现在:
1.2.1 规范市场
我国建筑事业以前的交易方式为任务分配形式,这样不能保证合理的工程造价,具有一定的机械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在建筑领域引入招投标制度,交易方式变为了以市场为中心的交易形式,建筑产品得到了商品化和市场化。在市场的作用下,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更加趋于规范、合理。同时,我国制定了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有利于有关部门对建筑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1.2.2 促进行业发展
建筑市场中采取招标投标的方法,各个建筑承包单位为了中标,会不断地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增强企业信誉,不断增加自身的企业实力。在市场经济中,各个承包单位之间相互竞争,客观上有利于建筑行业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与推广,促进建筑行业的整体发展。对于招标单位,由于是对投标单位综合考量,从优选择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质和量上都可以达到更好的效益,实现双方互赢。
2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招投标管理机构除了监督招投标活动外,还要对施工项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进行监督。这是因为,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也是建筑合同的谈判与签订的过程。从市场行为上来看,招投标的过程也是发包方和承包方的交易过程,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正是对这种交易行为结果的确认,从而形成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此外,从招投标的跟踪管理的角度去看,想要评价招投标项目是否成功,只有通过检查与监督双方对于施工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履行情况才能体现。
在实际操作中,招投标的管理单位要正确处理好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三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相辅相成。正确处理好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利于保证建筑市场的持续稳定发展。
3 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建筑领域中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对市场的发展起到引导和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被人们普遍地接受。虽然我国制定了较为健全的法律规范,但是建筑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建筑工程招标不规范、缺乏合同意识,存在假公开投标和串标、对投标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格、过分重视投标报价等一系列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要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为目标,加强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手段。
3.1 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有提高工作效率,进行相关部门的合并和职能部门的分离。
3.2 建立投标组织机构
在投标机构的设置上,建筑企业必须要按照企业自身的特点,组织自己的投标机构,并能够掌握投标技巧。投标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有一般性原则的,即要结构精简、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各部门之间协调运作。设立投标组织除了要遵循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明确设立该机构的目的,即要通过这支有知识、有水平的专业队伍,在建筑招投标市场中,能够顺利的拿下项目,进军建筑市场。
此外,为了规范投标行为,投标单位还要认真编制标书。首先要认真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的工程综合说明、施工图纸及相应的说明书和工程量清单,还要弄清合同条件,了解施工合同中承包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其次,承包单位要进行现场踏勘,对现场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和经济条件进行仔细勘察。在做好充足工作的情况下,认真编制标书。
为了增加中标机会,承包单位不得采取违规违法的手段,应当采取合法手段公平竞争。承包单位可以聘请专家进行预测,为决策提供较为科学的依据;在进行工程报价时,要把握好投标报价的高低带来的利弊关系,既不能高出拦标价,也不能以比成本价更低的价格和苛刻的附加条件去赢得工程项;承包单位为了降低风险程度,应以工程的难易程度确定项目的单价,根据工程量的多少决定增减项目单价,按照工序的先后顺序调整项目的单价等等。
3.3 加强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
工程项目风险主要来源于投标报价价格、工程量风险、合同风险等。这些风险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形成一个独立的组成部分,且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做好建筑工程投标风险预测与防范,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对手情况,规避风险;注重投标报价技巧,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选择适用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替代方案报价法、并合理确定企业定额标准;注意风险的转移和风险的分散;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损失。
3.4 加强过程管理
对招标单位进行诚信评估,进而建立有关诚信档案,对影响正常招标秩序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对不法行为进行预防和处理。同时,还要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合同进行严格控制,保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可以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坚决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对业务的熟悉程度。此外,还要规范评标阶段的行为,建立评委专家库,制定管理统一、专业齐全的评委专家名册,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每年对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取消其评价不合格的评委的评标专家资格。
4 结束语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建筑领域的建设模式也更加地灵活多样。实行招投标制度的意义在于通过招投标引进竞争机制,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性等等。为了使招投标制度在建筑工程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要不断地总结经验,理清思路,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安庸东.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措施研究[J].建筑工程,2013(6).
【关键词】 工程招标 合同管理 对策
工程建设实施招投标制度是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分派建设任务的主要交易方式,也是工程建设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重要步骤。招投标行为是一种法律行为,实质上是一种签订合同的方式。目前,我国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上强制进行招投标采购。这些项目工程承包合同的形成是建立在招标投标的基础之上的,招投标活动的成功与否,直接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的质量好坏,而建设工程合同是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的依据,所有的建设活动都要围绕着合同进行。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必须十分重视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一、招投标与合同法律分析
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当事人的合意在民法上被抽象为要约和承诺。从合同成立的基本原理分析,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无论公开招标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还是邀请招标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这个“特定”是指数量特定,并不是相对人特定。招标文件虽然列示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但仍不具有确定的特点,且目的是邀请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并不是为了直接签订合同。从这些要件判断,招标属于要约邀请。同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人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且该等意思表示明确、确定,含有合同的各项必要因素,投标目的就是签订合同,所以投标属于要约。招标人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实质上就是招标人的承诺。承诺后,合同即宣告成立,对当事人就产生了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招投标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订立阶段,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基础之一,是合同管理的前一个步骤。招投标更强调竞争性条款的成果,招标人总想以最小的运作成本,建成质量符合规范的建设工程;投标人意图以最小的施工管理成本,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获取最大的利润。招投标是双方为达到最佳经济利益的角逐,招投标过程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律法规的调整,但这个过程中双方未形成合同关系,表现的是一个市场交易行为。广义上来说,招投标可以看作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是个例的管理,在某个时间点或特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管理事件,一般比合同管理在时间上更加提前,招投标的成果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同是招标文件和投标书进一步规范化的产物。”“只有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才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化,也就是说,合同是招标投标成果的双方承诺以法律形式落实的契约。”双方只有签订施工合同,招投标的交易行为才以法律形式正式固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才能收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管理是个全面、系统、持续的管理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实现预期的合同管理目标的活动,包括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并不是简单的雷同照搬,针对建设工程具有技术性强、环节多、涉及面广、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等方面的特点,当事人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和主要内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范的原则下,将合同细化和完善是需要的,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三、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大规模建设,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招投标和管理合同的重要性已逐渐被人们认识和重视,但目前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招标与合同管理相脱离。发包人对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作用认识不到位,管理工作不深入。招标管理人员只管审查招标文件、标底、监督开标,合同管理人员只管审查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例如,有的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由于没有载全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对工程一些实质性问题的要约条件,自然投标书中的承诺也就不含这些内容,结果给下一步合同的签订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合同在质量、工期、材料供应价格等方面签订的条款也非常不规范,招标文件中的要约与承诺随意更改,违反法规的条款也时有发生,引发的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方面的违约现象比比皆是,有的甚至给国家、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2、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够规范细致。目前,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制工作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由于招标机构不熟悉项目内容和技术要求,编制的招标文件内容简单,深度和广度不够,客观上给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续操作的建设合同带来困难。同时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机构的人员未必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合同管理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
3、招投标机制仍需完善。目前,我国建设领域招投标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有效的管理制度,比如主体资格审查制度、招标文件审查制度、招投标程序监控制度、施工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等。实践中对规范招投标行为,制止和制约合同违法行为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在招投标中仍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不符合法定程序,评标不公正不科学等诸多不规范的竞争和不规范的运作,这些招投标中的不规范行为,给中标后合同签订和履行带来诸多不便,甚至引起较大的法律纠纷。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时的初衷大相径庭,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四、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的措施
1、合同管理与招投标配合。合同管理人员要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会签,与招投标人员共同审查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合同管理人员也要有选择性地参加一些重大招标项目的全过程,因为开标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招投标信息,将是招投标当事人对将来签订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可以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审查和管理,使合同更具有操作性,合同履行更顺畅。招标人员也要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对影响合同签订和履行的重要的招标信息进行交底和提示,因为专业局限性,合同管理人员可能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不透彻或者遗漏相关信息,将导致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意图出入,影响招标目的的实现。同时,招标人员也要加强招项目的回访工作,定期进行合同履约检查,既对建设项目招标活动进行了评估,也为下次招投标活动提供必要的借鉴。合同管理与招标投标有着直接的关系,两者互为依托,相互作用。
2、规范细化招投标文件的内容,推行示范文本。加强对招标文件编制的重视程度,全面提高业主或者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招投标文件编制的水平、内容的详略直接关系到承发包双方权利义务的承担,直接影响投标的效果,甚至成败。一般而言,招标文件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技术规格或技术要求;招标价格要求及计算方式;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址和截止时间;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主要合同条款。实践中,应重点把握如下几点: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清晰;工程价款的确定方式、支付形式要明确;工程价款及构成明细的调整方式要规范具体,具有操作性;要有可行的担保措施,比如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约定有利于自己的争议解决方式。同时,根据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方式以及工程性质的差异,制定招标文件的各类示范文本,使招投标内容涵盖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3、健全完善招投标配套制度体系。首先要协调整合招投标法律规范性文件体系,实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运行体制机制的标准化、规范化。按照“下位法遵循上位法”的原则,对现有法律规范性文件进行完善和清理,避免政策不一,政出多门。其次要健全配套法规,增强招投标的可操作性,要通过进一步清晰概念内涵和施行细则,使其更加科学化、具体化,避免产生歧义和漏洞。同时,推进以网络为载体的电子招投标平台,有效解决招投标活动各个环节存在的痼疾,为监管部门进行实时监督和后续检查提供重要辅助手段。建立招投标信用评价机制,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记录公告制度,打击和遏制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发现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线索,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相信随着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阴阳合同”,“低中高结”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
五、结语
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工程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凭证,在实践中两者必须相互整合,协调运转,才能实现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一体化运作。因此,企业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置合适的合同管理组织结构,并与其他职能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在招投标阶段完善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理顺招投标活动和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程序,整合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关系,形成招投标文件与建设工程合同之间的一体化运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 董永全、李建志:浅谈招投标工程的合同管理[J].山东水利,2000(10).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我国的建设市场也悄然发生了一些变化,相对于之前主要表现为市场风险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增强、市场管理体制有了进一步完善。同时,各业主单位的风险意识普遍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阶段也越来越受到重视。招投标从过去的简单报价,到现在成为具备确定造价、形成合同文件、确定施工及结算造价管理框架等综合功能的极为重要的为以后的工程造价管理打下良好基础的阶段。
一、当前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影响合同管理的几个问题
1、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相互分离、相互脱节。
很多时候,招标机构相关人员往往因为缺乏相应的工程实践管理经验,所以在招标方委托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时,他们只承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合同条款的编制工作由别的机构来负责。合同编制人员往往因为缺乏建设工程专业知识,对项目的了解有限,导致理解容易出现偏差、表述不准确、考虑的问题不够全面等,最终造成了招标文件和招标合同条款的相互分离、相互脱节,到后期合同履行的时候就会遇到很多困难。比如,考虑不够全面,导致合同里面没有规定,合同完工后,招标单位才发现实际情况与招标的初衷不一致,损坏了招标方的利益,招标方还没有办法追究责任,给后续工作严重的影响。
2、投标阶段忽视前期合同管理。
合同是招标文件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是投标单位进行报价最主要的依据。但是,大部分的时候,人们都认为,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是两个没有任何联系的过程,认为招投标过程是为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而签订合同是在确定了中标单位之后才会做的事情,从而导致对招标阶段的前期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如果对招标合同不够重视,就可能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不能全面、合理地评估工程,导致评估误差,从而影响投标的效果。这样强行将签订合同和招投标工作分离的结果,就会使招投标工作失去了实际的意义,对后续工程施工留下了隐患。只有将招投标过程和签订合同有机地结合起来,后续才能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使得合同能够顺利有效地执行。
3、后续合同管理与投标工作相分离,违背投标承诺。
在招投标的阶段,投标单位为了中标,可能会不计后果,一味地迎合招标方的各项要求,但是,在中标后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却不按合同要求办事,甚至根本就不是一回事。这是因为,投标方以中标为目的,认为在中标后,可以再与招标方进行重新一轮的摊牌,让招标方在没有办法变更合作伙伴的情况下,按自己的想法来;另外,还有可能,投标方为了中标,根本不考虑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不计算工程建设的实际成本,无论是在进度方面,还是在工程价款方面,甚至是垫资建设问题,都可以无条件答应招标单位的要求。在一味的压价、赶进度、垫资等不合理因素的困扰之下,实际实施过程中只能放弃工程质量了。结果,投标方在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将无法正确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任务,严重阻碍了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二、解决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相互间问题的建议
1、改革招投标体制
改革招投标体制首先要做到管办分离,对建设、财政、招投标管理办和监察局等行政管理、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招标机构等办事机构进行分开化设置,使其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和隶属关系。其次,加强招投标中心的公平作用,通过区域融合、行业融合等方式,能够最终取消区域的界定,进而达到统一的招投标制度。此外,还有提高工作效率,进行相关部门的合并和职能部门的分离。
2、建立投标组织机构
在投标机构的设置上,建筑企业必须要按照企业自身的特点,组织自己的投标机构,并能够掌握投标技巧。投标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有一般性原则的,即要结构精简、分工合理,权责明确,各部门之间协调运作。设立投标组织除了要遵循一般性原则外,还要明确设立该机构的目的,即要通过这支有知识、有水平的专业队伍,在建筑招投标市场中,能够顺利的拿下项目,进军建筑市场。
此外,为了规范投标行为,投标单位还要认真编制标书。首先要认真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熟悉招标文件的工程综合说明、施工图纸及相应的说明书和工程量清单,还要弄清合同条件,了解施工合同中承包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其次,承包单位要进行现场踏勘,对现场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和经济条件进行仔细勘察。在做好充足工作的情况下,认真编制标书。
为了增加中标机会,承包单位不得采取违规违法的手段,应当采取合法手段公平竞争。承包单位可以聘请专家进行预测,为决策提供较为科学的依据;在进行工程报价时,要把握好投标报价的高低带来的利弊关系,既不能高出拦标价,也不能以比成本价更低的价格和苛刻的附加条件去赢得工程项;承包单位为了降低风险程度,应以工程的难易程度确定项目的单价,根据工程量的多少决定增减项目单价,按照工序的先后顺序调整项目的单价等等。
3、招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接合
招标工作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监理工程师可以作为专家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项目法人改变观念,不能过分依赖招标机构全部包办。因为两者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招标机构不可能完全了解招标者的意图,招标人由于能力知识的局限也很难提供全面的要求。招标机构作为一个企业毕竟是以赢利为目的,而且目前对招标机构的业绩考核是以中标价为标准,使招标机构感到压力较大,所以招标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满足要求还需招标人有足够的判断能力。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工程师参与招投标过程,监理工程师就可以把自己的经验和理念贯彻到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制订中,对合同的制订和实施有一个整体的控制,从而降低因项目法人经验不足对合同执行不力带来的风险。
4、加强招投标人员管理
招标方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合同管理及工程招投标的工作了如指掌,要积极参与到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中来,将招投标工作和签订合同有机地联系起来,对于招投标文件中没有点到的可能会影响后续合同执行的细节要及时提出来,完善招标文件,使得招标文件不能有任何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瑕疵或者漏洞;在招投标的过程中,要参与其中,掌握现场的实际情况,能够比较准确地、有针对性地解答投标方提出的问题;根据合同文件、招投标时相关资料,过程中对合同双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如果合同双方存在问题或者争议,可以进行协调,促进合同的正常履行。 招标方要安排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并且有工程实践的经验的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管理。招标过程与合同管理过程不能分离,招标方要有专人熟悉招投标过程,熟悉后续合同履行中所涉及到的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这样,才能把招标工作做好,把招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而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结束语
现在,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投标还存在着很多不按规程办事的情形,也已经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实施。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的管理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两者相互依托,相互影响。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地采取合适的方法,来解决我国建设工程中依然存在的不科学的问题,使得我国建设工程能够安全、健康地持续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关键词】任务驱动教学法 “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 教学设计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3)11C-
0154-02
一、“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教学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按照以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无论是施工任务的发包还是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设备及服务的采购,基本都需要通过“招标”这种采购方式来确定合适的承包人。因此,工程招标投标知识与合同管理知识,是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专业核心知识。
在建筑类学校工程管理专业开设“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目的就是给学生传授进入建筑市场就业需要掌握的技能知识,即工程招标投标知识与合同管理知识,培养学生参与或组织工程招标投标的工作能力,以及根据合同内容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的能力。
二、“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当前,“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中存在着较多问题,具体表现为:其一,主观认识上,对课程的实践教学重视不够,没有认识到课程具有很强应用性的特点。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结合不到位,缺乏对课程实践教学的总体设计,缺乏对与课程有关的设计性、综合性实践环节的重视和指导。其二,组织管理上,学校配套政策措施不到位。由于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不尽合理,影响了教师针对课程的不同理论内容开展对应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实践教学的效果难以评价、对课程实践教学的研究不充分等,都影响了“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综合教学效果。其三,实践环节上,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性不强,部分授课教师指导课程实训任务的开展内容过于简单。现在开展“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实践教学的学校不多,已开展该课程实践教学的学校采用的模式太单一,只是简单地模拟某个项目进行投标、召开开标会、进行合同的谈判、草签合同等,并不能涵盖整个课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另外,学生也普遍觉得实训内容太过简单,不能激发参与的兴趣,教学效果大受影响。其四,教学方法上,未能有效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设计工程招投标模拟系统等。
由于存在上述种种问题,传统“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所培养的学生很少具备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能力。因此,要提高学生在建筑行业的就业竞争水平,就应改变以往的教学方式,转而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从“以教师为主体”向“以学生为主体”转变,强调学生的工作态度培养,培养学生“不解释问题,只解决问题”的健康思维方式,以及“把不喜欢的分内事情做好,积极为领导分忧”的工作意识。
三、基于任务驱动教学法的课程教学设计
教学改革专家戴士弘教授提出,课程教学设计的目标必须突出能力培养,坚持“以能力为本位”、“以任务为驱动”、“以学生为主体”三个基本原则;职业课程的教学必须以能力为本位(大学是以知识为本位),突出能力目标。因此每一次课、每一门课的教学目标都必须有能力目标。本文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按岗位能力设置课程体系,以工程招投标工作流程为项目主线,以招投标任务为载体,设计招投标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相结合的“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内容。
(一)教学情景一:对建筑市场的认识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学习掌握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通过本教学情景的教学,学生能具备辨析某项目建设程序的合法性的能力;辨析某项目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的能力。同时,学生能认识建筑市场的有形化,了解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基本功能,体验工程发包与承包以招投标的方式在交易中心完成的过程,掌握交易过程中对主体资格的要求。
(二)教学情景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准备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正确组建招标机构和落实招标条件;正确选择招标方式及划分标段;根据实例模拟申请招标;根据实例说出招标文件的组成,模拟编制招标文件;根据实例模拟编制标底。通过模拟完成以上实训任务,学生能具备完成施工招标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的能力,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掌握施工招标机构的主要职责与构成、招标形式及日程安排、招标申请的程序、招标文件的构成及编制方法等知识。
(三)教学情景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实施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根据实例说出招标公告的组成,模拟编制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根据实例说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模拟编制投标人资格预审;模拟发售招标文件;模拟组织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通过模拟完成以上实训任务,学生能具备完成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实施阶段各项工作的能力,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掌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的组成内容;掌握投标人资格预审的作用、程序及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了解发售招标文件过程;了解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的工作流程,招标答疑的编制等知识。
(四)教学情景四:建设工程施工投标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投标报价的策略与技巧应用;根据实例模拟进行现场踏勘及复核工程量;根据实例模拟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通过模拟完成以上实训任务,学生能具备完成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各项工作的能力,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掌握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决策的步骤及相关工作内容;了解现场踏勘的工作方法与工作内容和核实工程量的工作意义、工作方法与工作内容;掌握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与内容、编制步骤及注意事项等知识。
(五)教学情景五:定标签约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根据实例模拟进行接受投标人递送标书;根据实例模拟进行建设工程开标;根据实例模拟进行建设工程评标;根据实例模拟进行建设工程定标签约。通过模拟完成以上实训任务,学生能具备完成定标签约阶段各项工作的能力,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掌握接受投标人递送标书的流程及记录;熟悉开标会议程序、无效投标文件的界定和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熟悉评标的原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工作内容要求;建设工程定标的含义、期限、原则与方式;熟悉合同商务谈判与履行的基本概念、评标资料整理与归档等知识。
(六)教学情景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本教学情景的教学设计,需要学生完成以下任务:拟定某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编制索赔报告。通过模拟完成以上实训任务,学生能具备完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各项工作的能力,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同时掌握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索赔报告的内容组成等知识。
四、基于任务驱动教学法的教学设计注意事项
“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基于任务驱动教学法的教学设计,应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以任务为驱动,设计单项技能训练,先训练学生的单项技能,再训练学生的综合技能,实现教、学、做合一的工学结合模式。
其次,引入实际案例对学生进行案例教学、现场演示教学,教师辅以讲解、示范。
再次,以真实工程为背景模拟工程招投标各环节,让学生参与实际案例的全过程模拟招投标,全部工作交给学生,由他们自行组织整个模拟过程,老师讲解、评价、考核,注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使学生真正得到锻炼。
最后,采用多媒体课件,进行多媒体教学,确保教学内容丰富、信息量大。
五、结语
职业教育的主要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通过开展模拟各项与招标及投标有关的工作,可以使学生系统地练习建筑市场开拓、招标、施工单位的投标策略、投标,以及模拟开标过程、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一系列过程,加强学生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学生运用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基本技能的水平,同时使学生树立职业人意识和正确的工作态度,从而可以很好地实现职业教育的目的。因此,应继续探索并完善基于任务驱动教学法的课程教学设计,使任务驱动教学法在职业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谢琳琳,张原,王幼松.《工程项目管理》实践教学改革探讨[J].建筑经济,2010(7)
[2]解本政.工程造价专业招投标模拟实验室建设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
2011(5)
[3]沈央珍.以提高职业能力为核心构建学生活动模块[J].中国职业技术教
育,2007(6)
关键词:工程招标;合同管理;应对政策
1、工程实施招标投标和合同管理的目的
工程招标文件和投标书是工程合同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合同管理的依据。所以工程招投标阶段是合同的制订,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是合同的执行。与国外非常重视合同签订和执行,一切以合同为准则办事不同,合同管理一直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薄弱环节。
2、当前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影响合同管理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工程建设的“四项制度”真正推行开来,各地在“四制”方面的探索实践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了很多问题。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是分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直接影响合同文件的质量。项目法人单位的人员素质不高,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管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难以胜任项目法人的职责要求,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管理。项目法人制是“四项制度”的核心和关键,项目法人处于中心地位,起主导作用,按照《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通过招标投标确定勘察、施工、监理和物资供应等单位,并与其签订相关合同,由他们为项目法人提供建设服务。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会直接影响招标文件的质量,致使合同条款不准确、不合理、不全面,影响今后合同管理。项目法人原则上由原管理单位担任或以其为基础组建,所以新成立的相对独立的建设管理机构往往很难与原管理单位分清,建设者和使用者责、权、利不明,难以实施有效监管,而且管理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并不具备项目法人一定要具有的承担项目建设管理的人员、技术、经验和水平,不完全清楚投资规律和基本建设程序,不能掌握并运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难免出现各种管理不善的现象,如决策不够成熟、前期工作和实施阶段各环节之间相互脱节、投资效益不高、工作效率低下、工程建设超过概算等。
2) 招标文件的编制主要是由招标机构承担,承包合同管理由监理单位承担,造成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的脱节。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机构的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会给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依据,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招标文件合同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3) 目前在电力工程招投标中采用的综合评分法,其实是一种很难达到公平、择优目的的评标方法。这种评标方法只看经济标得分,技术标只作合格性审查,由于目前建筑市场主体还不够成熟,各方主体信用观念淡薄,社会信用体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以工程担保、工程保险为核心的工程风险管理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综合评分法在实施过程中容易使企业过分注重经济标的制作而忽视技术标的质量,引起投标者恶性竞争,影响招投标的公正性,最终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而电力工程往往地质条件复杂,施工技术要求高,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特别重要,选择的施工企业素质如何,会对工程合同管理带来最直接的影响。
4)电力工程市场开放,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很多,经常有多家单位报名参与,施工招标竞争激烈,虽然招标过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但实际上真正中标的单位却未必是较优的,这样给接下来的施工合同管理带来很大阻力。
电力工程市场还未真正走向规范化、有序化。电力施工单位参与投标数量多,竞争激烈,一方面说明电力工程施工存在较高利润;另一方面也说明招投标操作和工程合同管理给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一些私人老板往往不择手段,通过挂靠、围标,以达到中标目的,形成“劣胜优汰”的怪现象。选择了施工质量和信誉较差的施工单位,会导致施工合同管理困难,工程质量、投资、工期难于控制,由此引起的纠纷问题会很多。如有的施工企业真正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与投标书中提供的不一致;施工管理水平与施工单位资质不相称,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很差等。
3、应对政策
3.1推行代建制
在电力工程建设中推行代建制,可以较好地解决项目法人对招投标工作掌控不力的问题。“代建制”可以解决现行基建体制中建设项目责任不清的问题,以合同的形式确定投资者、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和项目使用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建设市场约束和竞争激励机制,对建设项目实行规范、科学管理。代建制的优点是: ①通过委托或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管理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期的法人,全权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将现行工程项目基本建设中“建设和使用本质为同一单位”真正转变为“建设和使用为两个独立的单位”,有利于项目建设单位的专业化,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从而保证政府投资的高效益; ②可以克服人为影响,基本杜绝超规模、超标准和超投资的建设现象; ③在政府机构监督之下,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互相约束监督机制,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3.2招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接合
招标工作应与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有机地连接起来,监理工程师可以作为专家参与招投标工作全过程。项目法人改变观念,不能过分依赖招标机构全部包办。因为两者的信息是不对称的,招标机构不可能完全了解招标者的意图,招标人由于能力知识的局限也很难提供全面的要求。招标机构作为一个企业毕竟是以赢利为目的,而且目前对招标机构的业绩考核是以中标价为标准,使招标机构感到压力较大,所以招标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满足要求还需招标人有足够的判断能力。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工程师参与招投标过程,监理工程师就可以把自己的经验和理念贯彻到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制订中,对合同的制订和实施有一个整体的控制,从而降低因项目法人经验不足对合同执行不力带来的风险。
3.3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
根据电力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选择合适的评标方法。评标方法其实是招投标的核心,是一把双刃剑,好的评标方法在评标中是“择优”,相反,不合理的评标方法往往是“择差”。按照电力工程的特点,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是比较适宜的,但不考虑工程的规模、施工难易程度等因素,所有的工程项目都采用只看经济标得分,技术标只作合格性审查的评标方法,也是不合适的。对于施工特别复杂、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应该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量化后,进行加权,计算综合评分,确定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这样就会突出那些报价合理、实力较强的施工企业,限制部分信誉差的企业来浑水摸鱼,扰乱市场,真正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出好的施工单位,就会给合同管理带来便利,业主和监理的压力会减轻不少,施工管理会相对轻松,良好的施工组织和规范化的管理更会使甲乙双方减少摩擦和纠纷,为工程的质量、投资、工期控制打下基础。
随着新技术的应用,有的定额已完全失去参考意义,而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最高限价一般都是参考地方定额计算的。所以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最高限价未必能反映工程实际。目前的施工企业绝大部分还没有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没有摆脱传统的套用定额的模式,对自己企业扣除成本消耗后能够获取多大的利润并没有充分的了解,投标报价失去主动性,报出的工程项目单价往往随意性很强。因此有实力的电力施工企业应该主动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提高在招投标行为中的主动性,为健全市场环境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和合理确定,能够保证建筑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为建设工程具有多变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很容易受到气候、环境、质量和工期的影响,最终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会发生增加价款的现象。因此,应该在工程招标阶段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
一、建筑工程招标阶段计价方式对造价的影响
我国目前的计价方式主要有两种,即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定额计价是按照地方建筑的消耗量进行定额,订单计价是针对工程的清单进行计价。工程量清单没有明确的定额,清单是按照统一的招标平台,计价的重要依据就是定额,清单计价办法是按照章节的划分,明确对项目的设置,重视参考原定额的项目划分、结构形式,将定额和清单项目相结合,将我国的实际和国际竞争相结合,有利于推广工作,同时能够方便的进行操作。项目特征之中的内容,和原定额设置的内容基本相同,例如,重量、材质和规格等。企业应该针对实际消耗的情况进行计算,我国目前的很多企业都没有明确的定额,在消耗量定额中重要的参考依据是地方定额和全国统一定额。
(一)定额计价方式的特征
通过对上述两种计价方式的比较,可以得出,清单报价是将消耗量定额作为基础,投标企业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虽然使用清单招标的方式能够使工程造价降低,但是在具体执行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有:施工中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现场需要的签证数量众多,分包项目很多,供料材料和定额材料能够随意进行改变,最终导致控制清单综合单价没有实际的意义,在结算的过程中对措施费项目和综合单价的调整十分困难,例如,在结算时调整技术方案十分困难,一些招标人为了赶工期,虽然在很短的时间之中完成了招标,但是质量较差,很容易产生清单计价隐患,还有一些单位在编制清单的过程中,缺乏完善的技术水平,对概念的掌握十分模糊,计算方法不规范,最终导致了计算错误,使投标人产生报价误差和理解错误。使用定额计价的方式,便于图纸设计进行变化,还能够弥补开工准备的不足,但是在采用这种计价方式的时候,应该重视事前控制,在施工之前对能够影响造价的因素进行考虑,在招标过程中进行谈判,使用施工合同进行约定。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特征
在招标、投标工作中,招标文件是十分重要的环节,而工程量清单正是招标文件的核心。招标人员应该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措施和工程量项目的数量,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多种风险因素进行综合性的考虑。这种计价方式能够对清单项目需要的资源和消耗进行直观的反应,同时,在合同经过确认之后,具有十分稳定的单价。这种计价方式具有快捷和计算方便的特点,在大中型工程中十分适用。
二、合同管理对造价的影响
在招标过程中,应该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施工企业只有进行科学的、合理的合同管理,才能够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控制,首先,应该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保证施工项目的实施水平,同时,将合同管理和其它的管理职能相结合,最终形成完善的建设工程管理体系。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之中,为了通过谈判和投标签订符合自身利益的合同,企业的管理者应该做好合同预审、决策、评估和项目分析工作。对自身企业的情况,包括获奖荣誉、企业资信、装备设备能力、技术力量和劳动力以及企业的工程经验和财务状况进行对照,通过相关对比,对企业在工程中的劣势和优势进行分析和比较,进而决定是否要进行投标,应该使用现代化的网络技术,建立专门的信息网和资料库,及时对资料进行完善和补充。在对投标进行决策之前,应该做好市场的调查工作,对自身实力、对手实力、市场情况和评审要求进行科学的分析,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最终做出正确的投标决策。
在签订合同之后,应该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合同进行评审工作,对合同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制定相关的措施和方案。在对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针对施工的多变性和复杂性的特征,实施动态的管理。由于技术资料和合同文件是进行合同管理的重要依据,因此,应该建立完善的登记手续和签收手续。针对相关文件的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组织。承包商在施工中应该对各个方面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记录和收集,一旦发生合同索赔的时候,能够及时提出有力的证据。在约定工程价款的过程中,可以使用以下三种方式:可调价格、固定单价和固定总价。
三、结语
总之,工程量清单没有明确的定额,清单是按照统一的招标平台,计价的重要依据就是定额,清单计价办法是按照章节的划分,明确对项目的设置,重视参考原定额的项目划分、结构形式,将定额和清单项目相结合,将我国的实际和国际竞争相结合,有利于推广工作,同时能够方便的进行操作。招标人员应该按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技术措施和工程量项目的数量,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多种风险因素进行综合性的考虑。
参考文献:
[1]任昌荣,李洪洲.建筑工程招标阶段计价方式和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建设监理.2006(02).
[2]母建军.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合肥工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02).
关键词:公路;施工;招标;投标;合同管理;
公路建设在我国的基础建设宏观大局中一直是不饿动摇的工作重点,对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公路建设模式多样化,公路建设的投资多元化,公路管理的非常化在公路工程从筹备到具体实施,再到建设完成都有这深渊的意义,首先我们从关于公路施工工程招投标的问题开始谈起。
1. 存在的问题根本
对于公路施工的招投标问题,由很多地区的理解程度是不够的,在具体操作以及指导思想的理解上都存在这较大的偏差,主要存在于一下几个方面:
1.1部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公路施工工程的审核不严格
近年来,经常看到有很多没有独立资格的二级法人等不具备投标资格的身影出现在投标会上,这些挂靠企业利用资质等级的虚报甚至假报中标,这种基础建设程序的做法是现有工程建设的漏洞,直接导致施工的质量的严重拉低。
1.2工程建设的市场较为混乱
由部分地区现仍存在着无质量监督、无报建、无规划、无证施工、无证设计的工程,工程的制止不力,其监管也不到位,对于工程及基础建设程序不能完善的进行,所谓的招标就成了一种形式化,工程的质量投资以及工期更不能有效的进行控制了。
1.3关于工程建设承发包的法规及以法律不够完善
在工程建设承发包的过程中,之风屡见不鲜,招标单位从与招标企业中得到与工程大小相应的好处尽心协议或者指定招标,这在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属于严重的渎职、失职行为,这也对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造成了潜在的写威胁。
2. 关于公路施工招投标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各项施工的招投标的一项秉承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的一项正当的竞争模式,这种择优确定中标人的竞争方法及模式从一定程度来讲是对一地区公路施工基础建设的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使不正当的竞争模式彻底的消除,使招投标的制度有章可循,应注意做好以下几点的工作:
2.1对工程的监理做出明确的责任制
建立明确的项目法人企业,是实现法人监理责任制的基础,企业应做到营运机构以及资本管理机构权责明确、科学管理、产权清晰和政企分开。
2.2严格执行施工企业参与投标资格的预审和后审
参与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满足建设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去的公路工程施工的管理证书后,才能进行具体的工程开展,并作为工程的法人企业,承担施工过程中的责任以及突发状况的处理。
2.3建设单位对于招投标的程序要严格进行
要确保招投标的全部过程都能够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及保护,投标书编制质量要加以提高,制定严密并且严格的投标准则,确保缜密、全面、详细的进行标评,从而促进整个招投标过程的规范性,增强地方基础建设的质量及素质。
人们都知道我国的基础建设中公路建设是重中之重,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促进作用。在公路建设中,用到合同管理是十分重要的,也是一种重要管理手段,当然也是工程承包商和业主保证个人利益的有效依据。它的作用我们不容忽视,因此,做好合同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将对公路施工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做出探讨。
3. 在公路合同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
3.1 前些合同的双方对法律的意识和知识淡薄。
大多数工程项目的实施中,所立的施工合同中大多都是针对于承包方而协商制定的,对业主的要求制约很少,他们都强调承包方的义务,而忽视业主,所以产生了很多业主的违约、赔偿的不利因素,在此情况下产生的纠纷时非常不容易解决的,也说明承包商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导致承包商的利益受到损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问题,并且通过审核要求投标价格最低,这是中标人的基本要求。有些承包商不满足施工的要求,而欺骗他人来参加投标,这是不合法的。因此,简历合法的施工合同管理条约是分厂有必要的,也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利益保障。
3.2合同管理、支付建设没有足够的重视。
很多承包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相关知识不够重视。每当有心得施工措施产生时,就必须要有相关的管理制约措施来制约这些在施工中不利因素的产生,负责要达到预期施工效果是非常困难的。目前,我国对于建立相关的管理办法还有很大的漏洞,但是,在不断的吸取经验来完善管理办法。在实际措施中体现管理对也业主还缺乏相应的力度,忽略了不良因素产生的后果;尤其是近几年,在公路工程项目上招标不平等的问题还很严重,这也导致了公路工程建设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3.3在合同管理中缺乏具有专业素质的人员。
公路建设十分广泛,内容丰富,所以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来协调管理。而现实中,在公路管理过程中,并不是由专业的人员来管理的,而是将其看做普通的管理项目做为一种简单的事务性工作,这些管理人员缺乏一定的培训。当合同产生问题时,不能及时的解决,不能及时的做出补救办法,这也是公路建设中的一大损失。所以培养一定的专业人事来完成此项任务,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非常重要的。
4.改善合同管理措施
4.1加强承包商的资格审核。
在进行项目投标时,必须要严格对承包商进行审查,否则就会出现恶意竞标,投标部公平的现象。如果承包商资格没有达到要求,在之后施工方面也是重大问题,出现豆腐渣工程。
4.2 绝对杜绝行政干涉现象的发生。
目前,我国对建筑工程中招标、投标已经有了相应的法律,对合理的竞争有着促进作用。各公路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的发包单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违反合同规定,一切活动必须遵循合同规定。在合法的基础上得到竞标。
4.3积极培养人才,让合同管理职业化。
现阶段,可以做好合同管理的人才非常紧缺,不断的培养此方面的人才,提高合同管理人才的素质,有着非常重大的意思,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提高合同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水平,以保障公路建设的顺利发展。
5.结束语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在目前是一门新型课程,设计范围十分广泛,在招投标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充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良好的发展道路工程管理具有深远意义,它是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上方保障,只有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有效可靠地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赵宗明. 浅谈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和合同管理[J]. 建材发展导向, 2012, (11): 275-276.
[2] 李青, 董若菲. 公路施工企业项目与合同风险管理问题探析[J]. 科技信息, 2012, (29): 368.
[3] 郭海玲. 合同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管理中的作用[J]. 黑龙江交通科技, 2012, (7): 150.
[4] 王洪彪.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2, (12): 37.
[5] 吴永建, 季宝伟, 陈苏武. 浅谈监理工程师对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J]. 管理观察, 2011, (1): 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