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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的依据
金融稳定指金融体系能够有效地发挥关键作用,即使在出现冲击、遭遇压力和发生严重的结构性变化时仍然能够实现这一点。
(一)原目标体系下的货币政策不能完全纠正金融不稳定
1、货币稳定并非金融市场稳定
金融不稳定的诱因可能在短期内造成交易主体的短视预期,造成金融稳定和货币稳定出现冲突,导致货币稳定的同时金融不稳定。铃木淑夫在总结日本资产泡沫原因时说:“因为物价稳定日本银行容忍了货币的过剩供应,没有想到资产膨胀的重要性。”
2、金融不稳定传导至货币不稳定的时间过长
当资产价格迅速提高时,人们预期收入增加,财富增加刺激当前消费支出,使得货币需求上升,客观要求货币供给随之增加,形成通胀压力。若根据货币需求增加货币供给就会使通胀压力超过实体经济承受能力,所以会有相应的货币政策执行,通过针对货币稳定目标的途径达到同时稳定金融的目标。但这个作用过程相当长,基于货币稳定目标的货币政策就很难完全为金融稳定进行预警并有效化解风险,短期内造成货币稳定而出现金融不稳定。
(二)金融创新使货币政策难以忽略金融稳定的因素
金融创新给市场注入推动力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风险传导途径,从而大大降低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以资产证券化为代表的金融创新工具加强了货币与资本市场的联系,商业银行可以将各类贷款证券化,通过将风险借助证券市场转移给投资者的方式,强化商业银行的货币创造功能,加强了货币与资产在价格稳定方面的关联度,而市场约束机制也限于金融创新所带来的风险承担主体界限越来越模糊,会在短期内出现失灵而诱发金融不稳定。
(三)央行负有实现金融稳定目标的职责
银行信贷资金和金融市场间以转移风险或其他渠道关联度不断加强,导致金融市场风险向银行体系转移和集中,而金融市场由于投资者众多,单个市场的风险极易蔓延至其他市场,引发风险的跨市场共振。这种风险传导非局部市场所能控制,需要央行宏观把握。金融市场的价格变化隐含和预示未来的经济金融风险,央行有责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以调控。
(四)金融不稳定对货币稳定构成潜在威胁
1、金融市场状况影响人们心理预期
证券在家庭持有资产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而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使得投资者心理预期短期内变化迅速并蔓延,市场的无序调整造成金融不稳定,仅占美国金融市场极小比例的次级按揭抵押证券化产品引发的次贷危机就是例证。资产价格通过财富效应或其他渠道影响总需求和总供给,并随着人们手中证券形式资产比例和金融产品品种的增加,影响程度增强。故央行制定货币政策需要兼顾资本市场。
2、金融不稳定极易破坏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在货币政策影响宏观经济的传导过程中,重要的载体就是银行体系。现代市场金融不稳定所表现的风险跨市场传导使得银行体系在金融不稳定中所体现的脆弱性大大加强。一旦银行体系面临困难,会使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不畅,使央行调节经济极为艰难。
(五)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具有可操作性
长期看,利率、货币供应量与证券市场行情有相关性,反过来资产价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众对未来通胀的预期。这使得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具备最基本的条件,也具有可操作性。对于设定金融稳定目标,目的不是积极干预资本市场或市场行情,而是对金融不稳定进行有效预警从而消化风险和解决危机。如出现重大外部冲击导致货币金融环境恶化时,通过货币政策进行逆向操作,统筹考虑对各个金融市场的影响以稳定金融避免危机;当危机形成时,运用货币政策为市场提供充足流动性以保证资本市场不至于陷入崩盘。
二、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为央行预警和化解金融不稳定提供有利工具
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后,央行可以考察对金融稳定目标的影响后实施各项货币政策,有效达到避免货币政策对单一市场冲击而引发的风险跨市场转移,并利用货币政策来促进金融稳定。当央行监测到金融体系存在某种市场无法自动修正的扭曲所导致的狂热市场情绪时,可采取先发性的货币政策操作(如提高利率),引导市场交易者预期未来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而进行相应操作,使资本市场降温。当金融不稳定形成危机时,纳入金融稳定后的货币政策目标体系,为央行利用不同的货币政策化解危机提供有利工具,如通过向金融体系注资的政策手段,缓解市场流动性不足,防止相关金融机构破产而导致对经济的破坏。
2、长期有利于社会总体福利的提高
随着金融市场的日趋活跃发达,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相互联系和影响越来越大。例如,在实体经济流动性过剩阶段,过剩资金通过消费和投资进行消化的利润率低于金融市场投资回报率,导致大量资金流入金融市场。这在减轻实体经济发生通胀压力的同时却加大了金融市场不稳定的风险,进而影响未来消费和投资,最终影响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因此,纳入金融稳定后的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可在商品和劳务价格并不存在通胀压力的情况下,处于金融稳定目标,针对金融市场难以持续的资产价格上涨,利用利率等货币政策工具,通过及时化解金融发展过程中不稳定因素的累积,消除金融不稳定风险隐患对经济和金融体系长期运行的影响,达到使社会总体福利有所提高。
(二)消极影响
1、可能出现短期内影响其他目标最优实现的情况
短期内,纳入金融稳定后的货币政策目标体系中各目标的实现存在出现冲突的情形,金融稳定目标的实现可能损害其他目标的最优实现。第一种情形,央行兼顾金融稳定目标前提下,为实现其他目标进行货币政策操作时。如当经济过热存在通胀压力时,央行采取紧缩货币政策,若央行出于金融稳定目标,考虑紧缩货币政策带来的资产价格缩水造成一些部门金融脆弱风险,可能降低政策执行力度,从而降低货币政策保持价格稳定和经济持续增长的效率。第二种情形,当经济增长稳定,通胀率较低但金融市场资产价格非理性上涨时。若央行出于金融稳定目标而实行紧缩政策,会造成通货紧缩,降低经济增长速度。第三种情形,当金融危机出现,央行挽救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时,央行投放基础货币,并通过货币乘数导致货币供给量更大幅度的上升,可能与货币稳定目标形成短期内的冲突。
2、伴生道德风险
金融不稳定导致的危机是对资本市场中扭曲投资行为的一种惩罚,若央行出于金融稳定目标,为避免单一金融机构的风险扩散至整个市场,利用货币政策替扭曲投资的操作主体承担后果,将会伴生道德风险并可能催生下次的市场风险累积。央行对危机中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的救援,对于机构几乎零成本,甚至可被机构看作可利用的金融资源,导致机构管理层或股东出于争夺这项资源的考虑,不再单一以自身风险约束机制为基础,使经营蕴含更高风险,导致金融稳定目标反而对机构的风险规避管理形成负向激励。
三、结论
原目标体系下货币政策不能完全纠正金融不稳定而埋下金融风险,在金融创新不断涌现的新环境下,有必要将金融稳定纳入货币政策目标体系,且具有可操作性,这样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调节更为有效,有助于经济长期平稳运行,提高社会总体福利。但也带来短期目标相互冲突和道德风险滋生的消极影响。因此应充分权衡金融稳定在货币政策目标体系中所占的权重和衡量金融稳定的指标体系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①黄达.金融学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②段小茜. 金融稳定界说:定义、内涵及制度演进 [J].财经科学,2007(1)
③王继权. 论金融稳定政策工具和制度体系[J]. 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3)
(一)金融机构市场定位的内涵。一是市场定位的基点是竞争。市场定位的过程就是识别差别、发现差别、显示差别的过程。金融机构通过调查研究市场上相互竞争的各个品牌各自所处的地位、各有什么特色、实力如何,可以进一步明确竞争对手和竞争目标,发现竞争双方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在目标市场通过市场定位与竞争者以示区别,从而树立金融机构的形象,取得有利的竞争地位。二是市场定位的目的在于吸引更多的目标顾客。消费者不同的偏好和追求都与他们的价值取向和认知标准有关。金融机构只有通过了解购买者和竞争者两方面状况,从而确定本企业的市场位置,通过树立企业形象,为产品赋予特色,吸引更多的目标顾客,才能在目标市场上明确企业的服务对象,取得竞争优势和更大效益。三是市场定位的实质是设计和塑造产品的特色和个性。产品的特色和个性可有多种表现,既可以通过产品实体本身来表现,也可以通过价格、质量、服务、促销方式等形式来表现。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定位,可以确认产品、品牌能在多大程度上对应市场需求;比较评价竞争者与本企业的产品和品牌在市场上的地位;抢先发现潜在的重要市场位置;了解和掌握应该追加投放新产品的市场位置,以及现有产品是否重新定位或放弃的方向等;设法在自己的产品、品牌上找出比竞争者更具竞争优势的特性或者创造与众不同的特色,从而使其产品、品牌在市场上占据有利地位,取得目标市场的竞争优势。如中国民生银行将自己的品牌个性定位于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高科技企业”服务,在中小企业客户群中树起了自己的“金字招牌”。四是正确理解市场定位、产品定位与竞争性定位。市场定位强调的是企业在满足市场需要方面,与竞争者比较,应当处于什么位置,使顾客产生何种印象和认识;产品定位是就产品属性而言,企业与竞争对手的现有产品,应在目标市场上各自处于什么位置;竞争性定位则突出在目标市场上,和竞争者的产品相比较,企业应当提供何种特色的产品。三个术语实质上是从不同角度认识同一事物。中国金融机构往往都处于这样的处境之中,无论是银行、保险公司还是证券公司,无一例外地想做“最大”,只要有可能就想在所有的业务范围内取得最好的成绩。这固然是一个不错的定位,是金融机构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但金融机构在目标市场中恰当的定位,不仅能够使自己和产品为更多的顾客所接受和认同,还可以使银行充分利用和发挥自己的优势和资源,针对竞争对手的弱势和缺陷,扬长避短,在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
(二)金融机构市场定位的基本策略。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金融机构应遵循发挥优势、围绕目标、突出特色、体现有形的市场定位指南,实施多种市场定位策略,涉及银行经营不同方面,且不同定位策略可以同时并存。金融机构进行市场定位时应坚持优势原则。当今,国际大型银行治理的目标是发展核心业务,并购也是为支持核心业务发展战略,但当某项业务不再支持其核心竞争力时,银行会毫不犹豫地将其剥离,及时退出;这种不断进行业务整合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实现定位目标的过程。金融机构在进行市场定位时应考虑自身全局战略目标,并且金融机构的定位应该略高于金融机构自身能力与市场需求的对称点。这种定位就是一种隐含目标驱动,它能最大限度地发挥金融机构的潜力并不断使这种潜力达到最大化。金融机构在进行市场定位时,一方面,要突出外部特色,即金融机构根据自己的资本实力、服务、产品质量等,确定一个与其它金融机构不同的地位。如工商银行将自己定位为“客户身边的银行”、“依赖的银行”,强调信誉实力和网点实力;民生银行则定位在“平民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定位于“市民的银行”等,突出中小型银行灵活的特点。另一方面,要突出内部特色。在同一银行甚至同一城市中的一家银行,也可以根据所处地理位置或自身服务等特点,区分出不同的特色设置分支机构。
二、典型案例:花旗银行差异化市场定位
(一)市场目标的选择。花旗银行力争要成为中国主要的人民币放贷银行,其目标是将花旗银行的所有系列产品带到中国,并由此定下了系列市场目标:选择与中国的银行系统建立战略联盟进行业务合作,提高市场的成熟程度和扩大市场容量;要扩大客户量,要提高企业客户的服务附加值,提高个人消费者客户的服务附加值。
(二)目标客户定位。公司业务方面,花旗银行此前的客户大部分是外商投资企业,未来的业务增长将主要转向来自优质的本地公司。个人业务方面,“花旗贵宾理财”是全球闻名的名牌服务项目之一,因此,花旗银行要争夺中国的高端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才是花旗银行着力培养的市场,具体区分方法如下:一是收费淘汰。设置存款门槛,通过收费存款的方式淘汰掉一些效益低的客户,以保证对高端客户的服务质量,同时也让其客户感觉到成为花旗银行的客户是身份的象征。二是差别服务。花旗银行“一对一”式的理财咨询柜台和贵宾服务房间比储蓄柜台面积大很多。花旗银行的差异化策略完全配合其市场细分策略,一切出发点是瞄准自己的目标顾客群———高端市场,客户资产越多,收的服务费越低。花旗银行在全球激烈的竞争中,形成了“对于银行来说,最好的经营策略就是明白自己不该做什么”的经营哲学,把客户市场区分为不同的门类,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方式来满足客户需求。如今,中国是花旗全球最重要的市场之一,花旗在中国市场获得的巨大成功,其选择与中国银行系统建立战略联盟,设置门槛,收费淘汰,抢占高端客户,实施贵宾理财,根据客户资产量差别定价、差别服务的经营理念和差异化服务策略值得中国金融机构学习和借鉴。
三、中国金融机构市场定位的差异化策略
差异化发展战略是市场定位的基础,也是现代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一种常用而有效的理念和方法。金融机构差异化发展可以摆脱传统金融机构低水平竞争的格局,凸现出金融机构的比较竞争优势,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一)金融产品差异化定位策略。金融产品定位首先要确定具体的产品差异,对目标市场竞争者和企业自身状况进行竞争优势分析。对于所设计的金融产品,要考虑产品的差异对目标顾客的重要性、金融机构实施产品差异的能力、所需时间、竞争者的模仿能力等,并做出相应决策。金融产品差异化定位的侧重点在于它的独特性和专业性,金融机构一般都通过产品在某一方面的专业特长进行定位,使得产品能够在市场中找到一个生存和发展的细分市场,同时通过这种产品定位巩固这一市场。因此,很难看到金融机构进行全面优势定位的金融产品,这样的定位既花费巨大的成本,而且得不到应有的效果。如交通银行利用自己在外汇业务上的优势开发出了“外汇宝”,招商银行利用自己在网络方面的优势推出了“一卡通”,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推出的“神行车保”汽车保险等,都是金融产品差异化定位的例子。
这次会议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主旨,充分肯定了近年来金融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认真总结交流了金融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研究安排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郭庆平指出,金融单位要深入学习落实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到“五个要”:一是领导要重视,各金融单位都要明确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每年到对口扶贫地区进行调查研究。二是目标要明确,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定点扶贫的目标、资金和措施以及干部的主要精力要落到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上。三是措施要精准,要做到因村施策、因户施策、因人施策,科学帮扶。四是干部要得力,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定点扶贫地区去挂职,到贫困利任第一书记,派出单位要做挂职干部的坚强后盾,支持他们干事创业,去除后顾之忧。五是资源要用好,金融单位制定的帮扶计划,要与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和脱贫项目的落实相协调,金融单位掌握的政策、信息、人才、技术、资金等资源要与地方资源相结合,形成扶贫台力,放大扶贫效应,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
郭庆平强调,定点扶贫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要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各金融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一是要建立金融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牵头联系机制。成立金融单位定点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推动金融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二是要建立定点扶贫政策信息资源合作共享机制。各金融单位应树立金融定点扶贫“一盘棋”的思想,加强部门联动,共享政策信息,交流经验做法。将各自的政策优势、信息优势和资源优势相互叠加、融为一体,最大程度地发挥协同效应。三是要建立定点扶贫考核机制,以扶贫成效为导向,按照有关办法对金融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进行考核。
郭庆平指出,人民银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定点扶贫工作,对定点扶贫工作给予更多支持和帮助。要抓紧调研,制定具体帮扶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要尽快建立人民银行帮扶定点扶贫县脱贫攻坚机制,帮助定点扶贫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尽快脱贫和定点扶贫县尽快摘帽。
Markowitz认为,市场上的投资者都是理性投资者,投资者可以分散投资来实现投资组合利益的最大化以及风险的最小化。Sharpe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他将证券的风险分为两种,一种是非系统性风险,另一种是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分散投资来消除,而系统性风险无法通过分散投资来消除。CAPM模型的具体形式是:
■
其中,E(ri)表示某种证券的预期收益,rf表示无风险资产的收益,E(rM)表示分散化的投资组合的预期收益,也就是说,有价证券的风险补偿收益等于该证券的β系数乘以投资组合的预期收益。
但是该模型并没有考虑到投资者的价值取向,在现实中,投资者的世界观、生活方式、生活状态、心态情绪都可能影响到资产的定价,噪声交易者的存在也表明了许多依据CAPM模型进行的证券定价并非有效,与之相比,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有更大的优势。
二、文献综述
Shefrin and Statman提出了财富的单一驱动力来解释价格有效市场与价格无效市场的区别,他们认为,单一的驱动因素影响均值方差有效边界、证券投资组合收益分布、风险溢价、期权定价以及期限结构等,这个单一的驱动因素就是使证券投资组合收益最大化所需的信息的最小量,而噪声交易者作为第二驱动因素会在很大程度上对价格进行干扰。1991年,Ferson and Harvey发现噪声交易者使收益曲线和市场投资组合之间产生联系;1992年,Chopra,Lakonishok and Ritter发现噪声交易者使市靓潞统常收益之间产生联系;1993年,Canina and Piglewski发现噪声交易者使期权定价的主动波动和客观对等物之间产生差距;1994年,Brown and Schaefer发现噪声交易者使市场投资组合风险利率和长期利率的波动加剧,以上研究均表明,财富的单一驱动力不符合证券市场的实际。
CAPM模型成立的基础之一是市场完全是由信息交易者构成的,然而噪声交易者的存在使CAPM模型难以成立。1994年,Shefrin and Statman针对证券市场上的噪声现象提出了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该模型将投资者分为信息交易者和噪声交易者,信息交易者符合CAPM的模型标准,不同个体间有良好的均值-方差特性,而噪声交易者经常会对证券价格进行高估或低估,从而扰乱证券市场的平衡,噪声交易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异方差特点。
三、理论分析
设ρ*为均值―方差有效边界上的投资收益率,是市场投资组合的函数,β*(Z)是相对于ρ*衡量的证券Z的β系数,i1为无风险利率,EΠρ(Z)为证券Z的期望收益率,A(Z)为证券的反常收益率,当价格有效时,Z(Z)为0,则证券Z的期望收益为:
■ (1)
在市场上存在噪声交易者的情况下,设ρMV为市场投资组合均值―方差有效边界的收益率,ρ(Z)为这种情况下证券的均值―方差,β(Z)是行为β,且■,β(ρ*)是度量ρ*有效程度的指标,且■。假设ρ*与ρMV的标准差相同,所以β(ρ*)≤1。β*(Z)衡量与有效市场因素ρ*有关的风险,■衡量与证券Z相对于ρ*有关的风险溢价,因此行为资产定价模型的公式为:
■ (2)
当证券市场价格有效时,反常收益A(Z)为0,该公式反映了市场β与反常收益A(Z)之间的线性关系:证券反常收益与该证券均值―方差有效边界的β系数成正比,与证券市场的β系数成反比。鉴于β(ρ*)≤1,在■相同的情况下,证券市场的β与反常收益成正比。
在CAPM中的标准β取决于公司规模、账面价值、以及市场组合,而BAPM中的行为β更多的考虑到了投资者的价值特征。一般情况下,传统的β值大于行为的β值,定义噪声交易者风险为NTR,用NTR来表示传统β与行为β之间的关系,其表达式为:
■ (3)
四、实证分析
(一)数据来源及说明
鉴于15山水SCP001、11云维债、12云煤化MTN1、10中钢债、10英利MTN1这五种公司债券在近期发生违约,这五种债券的发行情况势必会对证券市场造成噪声现象,从而引起债券市场的波动,本文从这五种违约债券发行时的区间成交量、区间成交金额、净资产平均收益率(ROE)、总资产平均报酬率(ROA)出发,研究违约公司债券对其他公司债券收盘价的影响,由于证券市场中发行的公司债券数目较多,本文选取了收据较为全面、代表性较强的50家公司债券作为研究对象。所以的数据均来自万德数据库,全文采用SPSS软件辅助分析。
(二)SPSS软件的实现
表一 其他公司债券收盘价与违约公司债券相关因素的相关性
■
由上表可得,其他公司债券的区间收盘价与违约公司债券的Pearson相关系数分别为:0.884、0.884、0.904、0.907,相关度较高。显著性分别为0.046、0.047、0.035、0.033,均小于0.05,所以拒绝原假设,其他公司的区间收盘价与违约公司的区间成交量、区间成交金额、净资产平均收益率、总资产平均报酬率有极大的相关性。因此,违约公司债券的噪声效果会影响到整个债券市场的定价情况。
(三)数据分析
净资产收益率ROE又称股东权益回报率、净资产利润率,是净利率与平均股东权益的百分比,使公司税后利润除以净资产得到的百分比率,它衡量了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以及公司运用自由资本的效率。ROE值与投资收益正相关,ROE值越高,自有资本获得净收益的能力越强。上述违约公司债券的净资产收益率均为负值,其中,12云煤化MTN1的ROE值为-46.25%,11云维债的ROE值为-749.75%。因此,以上发行违约公司债券的公司的公司资本结构有较大的漏洞,持续盈利能力不强,短期盈利能力也普遍较弱,由于上述违约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普通的公司差距明显,ROE对证券市场的噪声影响也因此会非常明显,对一般公司债券的收盘价也有极大的相关性。
总资产报酬率ROA是衡量每单位资产创造多少利润的指标,又称投资盈利率、企业资金利润率,使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实现的利润与同期资产平均占用额的比率,它继续深入的分析了资产盈利能力以及经营负债的能力。上述发行违约公司债券的公司中,除了10中钢债的ROA值为证书外,其他的违约公司均为负数,其中,11云维债的ROA值最低,低至-5.55%,由此可得,这些违约公司的资产利用效率较低,资金平均占用率过高,成本费用过高,利润总额下降过快,经营管理水平较差,由此反映出这种违约公司债券的噪声影响较大,会很容易引发证券市场的波动。
(四)违约公司债券产生噪声的原因
15山水SCP001是第一起超短融违约事件,所谓超短融,是指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债务融资工具。本文以该违约公司债券为例,分析违约公司债券噪声产生的原因。
1.基本面角度。2014年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然而水泥业的发展前景却不容乐观。首先,与水泥业相关的固定投资增速指标创13年来的新低,房地产投资增速也下滑至17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其次,水泥价格行情下降,水泥产业产能过剩,水泥市场逐步衰退,从而导致从事该行业的各公司盈利水平产生波动。
2.噪声交易者角度。母公司内部产生股东控制权的纷争,权力的混乱致使母公司拒绝继续为子公司输入资金,票据提前到期条款频繁发生导致该公司的资金链断裂,最终形成全面的资不抵债的情况,流动性危机逐步产生并继续恶化,由此可见,公司治理环境是导致公司债券违约的重要原因之一。
根据收集到的数据显示,最近几期15山水SCP001的平均成本费用利润率为-5.3453%,这表明该公司的经营状况欠佳,然而,该公司的平均区间收盘价为103.0314元/股,累计区间成交量为5,280,000,000股,累计区间成交金额为5,360,965,895.364元,并不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这说明该公司债券对市场造成的噪声影响过大,对投资者的投资策略产生了过多的干扰,因此该种债券违约的影响范围也^大。
五、建议和策略
关键词:金融诈骗罪 行为犯 结果犯
金融诈骗罪的客观构成形态
犯罪的客观构成形态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和彼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刑事立法的最重要环节。金融诈骗罪的客观构成形态,主要是指此类罪名是否以危害结果为构成要件,即在立法技术上采取行为犯的定罪模式还是结果犯的定罪模式。我国《刑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金融诈骗罪,除信用证诈骗罪之外的其他犯罪,都规定了“数额较大”的危害结果。比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可见,我国金融刑法中,金融诈骗罪客观构成形态主要以结果犯为模式。这种定罪模式能否起到遏制新型金融犯罪的目的呢?
众所周知,金融诈骗罪存在的前提是金融交易市场的存在。我国金融交易市场是在20世纪90年代才形成的。因此1979年《刑法》中没有规定金融诈骗罪,司法实践中金融诈骗行为一般按照普通诈骗罪处理。随着金融交易的增加,金融领域诈骗犯罪逐步增多。因此在1997年《刑法》增设了金融诈骗罪。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普通诈骗罪和金融诈骗罪之间的关系是普通法条与特殊法条的关系。普通诈骗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以发生对公私财产权这一法益造成实质性的侵害结果为构罪要件,是结果犯。因此,《刑法》也将特殊法条的金融诈骗罪规定为结果犯。
根据刑法学基本理论,行为犯与结果犯在犯罪构成和规范功能上区别较大。从基本构造上看,行为犯以行为的发生作为犯罪构成的闭合点,强调行为的性质与方式,是一种被“截短”的定罪模式;结果犯以一定的损害后果作为犯罪构成的闭合点,强调行为的效果和结局,是一种完全形态的定罪模式。在规范功能上,行为犯注重刑法的严厉性,倾向于社会防卫;结果犯比较注重刑法的谦抑性,倾向于人权保障。我国金融刑法将金融诈骗罪的客观构成形态设计为结果犯(信用证诈骗罪除外),这意味着刑法介入金融违规行为的环节比较拖后,在刑事诉讼中,追诉机关对此类案件的举证责任较大。很明显,这种设计对金融秩序和公私财产的保障是不健全的,因此学者们对我国金融刑法的这种立法设计提出批评与质疑。许多学者认为:“金融犯罪主要侵犯的是金融秩序,金融秩序的核心是公共信用,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伦理规范;为了维护这一社会伦理规范,我们认为,金融犯罪构成形态的立法设计应首选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刘远、赵玮,2005)。还有的学者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认为:“从司法实践中看,以诈骗罪金融欺诈犯罪往往事倍功半,如日本发生过的欺瞒交易诈骗案中,对于欺瞒交易中采用的交易形态本身,因为属于合法的交易方式,反对这种交易本身,并不能从正面判为诈骗罪”(高艳东,2003)。目前,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应当借鉴德国刑法的定罪模式,将金融诈骗罪作为抽象危险犯或行为犯来对待;也有学者认为应充分利用我国刑法总则关于犯罪预备的规定,采用预备犯的定罪模式。下面对这两种定罪模式进行简要分析。
两种定罪模式比较
(一)行为犯或危险犯模式
行为犯论者认为,我国金融诈骗罪立法应当借鉴德国的行为犯或危险犯定罪模式。原因如下:首先,从侵犯的法益看,金融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有质的区别,金融诈骗罪属于经济类犯罪,而普通诈骗罪属于财产类犯罪。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权,而经济类犯罪侵犯的主要是超个人法益,金融诈骗罪的主要客体是金融秩序(李邦友、高艳东,2003)。其次,从刑事政策的角度,金融犯罪的定罪模式设计应当有利于刑法对新型金融犯罪的有效遏制。我国对金融犯罪的防范应该是一种综合治理机制——紧密衔接的非刑事预防机制与刑事预防机制。目前,我国刑法将金融诈骗犯罪大多规定为结果犯,说明刑法对金融犯罪的介入滞后,会导致这两种机制的严重脱节。同时,刑法在危害后果发生之后的匆忙介入,会催生事后惩罚所固有的重罪和重刑结构,这与我国提倡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悖。因此,为了实现金融刑事法网“严而不厉”的效果,可以考虑将金融诈骗犯罪既遂点前移,将金融诈骗犯罪的客观构成形态设计为行为犯模式。最后,从司法效率的角度看,金融诈骗犯罪客观构成形态的立法设计应当有利于对金融诈骗犯罪的追诉。刑事司法效率一般受犯罪行为自然犯形状的影响,立法对自然犯主客观方面的技术处理不如对法定犯的回旋余地大。对于作为法定犯的金融诈骗犯罪,可以在立法上采用“堵截的构成要件”技术进行规制,以提高刑事司法的效率(高艳东,2003)。
从理论上讲,行为犯或危险犯论者的上述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也得到很多学者的响应,但也有学者基于对行为犯理论的反思,对上述观点提出了质疑。对行为犯论者的质疑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危险概念是一个危险的概念”, “抽象的危险犯”概念自产生时起,就遭到重磅批评,因为“行为危险性”、“抽象危险”的内涵,德、日刑法理论上存在较大争议。并且,危险犯将犯罪既遂点提前,注重社会防卫,使用不当有侵犯人权的危险。其次,金融诈骗罪中引入“抽象的危险”构成要件 ,会造成金融法法益保护的“马太效应”, 有悖于刑法谦抑性,不利于人权保障。我国金融市场及金融刑法原本就存在严重的“金融机构保护主义”倾向,在主体设置上,金融诈骗罪主要是针对“客户”进行的(刘远,2010)。“抽象的危险构成要件”的使用,很大的一个特点就是降低追诉机关的举证难度,从而扩大金融刑法的打击面,这对“客户”的利益保护无疑是雪上加霜。最后,抽象的危险并不是《德国刑法典》中金融诈骗罪的唯一表现形态。德国刑法中金融欺诈的行为模式共有三种:行为犯、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而不是像我国许多学者所说的那样,只有抽象危险犯一种模式。有的学者将行为犯和抽象危险犯两个概念混淆,是对德国刑法理论的一种错误理解。
(二)预备犯模式
如前所述,对金融诈骗罪行为犯的定罪模式的设计存在着许多局限性。为了克服这些局限性,学者们纷纷提出自己的见解与理论。其中预备犯理论值得关注,即:目前针对我国金融诈骗罪采用的结果犯的定罪模式的缺陷,可以利用我国刑法总则中犯罪预备的规定弥补。德国、日本只在刑法分则中针对个别犯罪的预备行为处罚,而我国在刑法总则中有犯罪预备的规定,而总则指导分则。这完全可以弥补我国分则中无抽象危险的构成要件的缺失,事实上使刑法防线比抽象危险的构成要件中更为前移,使法益的保护更为早期化。这一理论看似务实,但是否可行呢?
一些学者认为,我国刑法总则23条规定的犯罪预备并未引起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那么怎么能将希望寄托于一个大家都不重视的、近乎休眠的规定呢?其实不然。预备犯并非像学者所言的那样没有引起大家的重视,我国关于预备犯理论研究的文献也有很多,只是预备犯是一个比危险犯更加“危险”的概念。诚如预备犯论者所言,预备犯事实上使刑法防线比抽象危险的构成要件中更为前移,使法益的保护更为早期化。刑法理论一般认为,预备行为一般不会侵害法益或间接侵害法益,只有其危害具有相当危险性的时候,才可例外地予以处罚。因此,法、德等大陆法系国家刑法一般不处罚预备犯。尽管我国刑法总则规定了对犯罪预备的处罚,但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以及举证的难度,实践中很少有处罚犯罪预备的情形。《刑法》23条的规定,主要是出于严密法网、威慑犯罪的考虑。所以,对预备犯的处罚要采取谨慎态度,一不小心就可能会造成对人权的侵犯。这就是预备犯为何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处于近乎“休眠”状态的原因。而且金融刑法应当具有经济性,刑罚过于苛厉必然导致金融市场的萎缩与停滞,影响金融业的正常发展。因此,预备犯的定罪模式也不宜采用。
基于法益保护的定罪模式选择
争论一个问题,首先需要明白争论的对立点是什么,才能找出稳妥的解决方案。从本质上讲,金融诈骗罪定罪模式的争论,对立点就在于人们对金融诈骗罪保护的法益理解的不同:如果认为金融诈骗罪侵犯的法益主要是公私财产权,那么金融刑法就应当定位于权利保障,采取结果无价值立场,将金融诈骗罪规定为结果犯;如果认为金融诈骗罪主要侵犯了金融管理和交易秩序,金融刑法就应当定位于社会防卫,将金融诈骗罪规定为行为犯。从立法进程来看,我国刑法将金融诈骗罪规定为结果犯,并非是基于对法益性质的定位,而是一种立法惯性使然。然而,我国金融刑法始终贯彻金融管理本位主义,一直将金融管理秩序看作是首要保护对象。这样一来,就出来了一种立法模式与目标的错位、社会现实与立法价值的相悖。目前要修改我国金融刑法有两种选择:一是维持金融诈骗罪法益是金融管理秩序的传统立场,将本类罪改为行为犯定罪模式;再一个就是转变法益保护的立场,将公私财产权作为金融诈骗罪的主要客体,维持本类罪为结果犯的传统定罪模式。行为犯论者采取的是第一种定罪模式,而预备犯论者也认为:“从长远看,在修定刑法时,也可考虑将部分金融诈骗罪采用行为犯立法模式,以更好地提醒司法人员注意”(高艳东,2003)。两种论调尽管具体方案有所不同,但在法益性质的基本立场上是一致的,都认为金融诈骗罪侵害的主要法益是金融管理秩序。笔者认为,这种立论是值得商榷的,金融诈骗罪侵害的主要法益应是公私财产权而不是金融秩序。理由如下:
第一,上述观点存在对德国刑法理论理解的偏差。很多人在论及德国的金融犯罪时,认为金融犯罪主要侵犯的是超个人法益,并以此为据来论证我国金融诈骗罪的主要客体应是金融管理秩序。这种观点,实为对德国刑法理论理解的偏差。偏差之一,德国刑法理论中确有个人法益与超个人法益的区分,但超个人法益仅仅是多个个人法益的集合,是对不特定的个人法益的抽象表述,并非超越个人法益之上的法益。二者之间只有量的区别,没有质的界限,超个人法益本质上仍然是个人法益。偏差之二,就金融诈骗罪而言,德国刑法与我国刑法规定具有相似性的犯罪有两类。第一类犯罪包括第264a条投资诈骗、第265条保险的滥用、第265b条信贷诈骗以及第266b条滥用支票和信用卡,它们同属于第22章诈骗和背信(吴玉梅、杨小强,2006)。这几条规范在所保护的法益问题上采用了“直接”和“间接”的措辞。法律首先保护的是个体财产,同时也保护有关的金融交易秩序,但这种保护只是一种间接保护。第二类犯罪包括属于第八章货币和票证的伪造,如第148条的伪造票证。这类规范保护的是金融票证的功能和安全,而不是金融秩序。由此可见,德国金融刑法保护的主要法益仍是个体财产,而不是金融管理和交易秩序。
第二,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金融诈骗罪就是诈骗罪的一种。既然诈骗罪保护的法益是公私财产权,金融诈骗罪也应如此。只是在保护公私财产权的同时,也要考虑对金融管理和交易秩序的适当保护,但不能喧宾夺主。
综上,本文认为金融诈骗罪侵害的主要法益和直接法益是公私财产权,次要法益和间接法益是金融秩序。我国的金融刑法应摒弃金融机构保护主义,选择金融平等保护主义,将对公私财产权的保护作为基本立场,坚持结果犯的定罪模式,以达到既合乎刑法正义,又促进金融经济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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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必然的选择。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 金融功能观 功能定位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资金的投入。据推算,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大概需要国家和全社会投入20000亿元人民币。因此,需要尽快建立财政、金融、社会资本等多渠道支农的新体制,其中,金融支持是核心。但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存在明显的功能性缺陷,“三农”贷款难的问题仍十分突出,已经严重制约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一、农村金融机构功能缺失的现状
1、商业银行“不为”,直接减少了农村金融供给。从1993年起的金融体制改革,明确了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方向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有商业银行,以盈利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基于这一改革取向,各国有商业银行纷纷调整自己的经营战略,不约而同地大量撤并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分支机构与营业网点,同时逐步向城市收缩并上收贷款权限,使其基层机构沦为“吸储机器”。作为长期以来农村地区最重要金融机构的农业银行,在其它国有商业银行撤出农村金融市场后,非但没能填补网点与业务上的空白,相反也紧随其后,只是因为受限于各种因素而步伐较缓且左右为难。更为重要的是,不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利润最大化和资源配置有效性原则的约束下,都不愿将资金投入期限长、见效慢、风险高的农业项目。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撤离与“不为”,引发了农村金融资源的“漏出”,直接导致了金融机构对农业信贷投入的逐年减弱。
2、政策性银行“不能”,没有发挥对农业投入的资金聚集效应。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实施“三农”资金支持,逆市场配置资金,增加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有效结合的支农方式。
但由于种种原因,农业发展银行从成立至今一直没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与作用。农业发展银行成立的初衷是接管农业银行原有的政策性业务,为农副产品收购、农业基本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提供信贷支持,以此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但从成立至今,农业发展银行仅仅承担了收购信贷支持的责任,对后两者却无力顾及。
3、合作金融“无力”,难以满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虽然农村信用社被定义为当前主要的农村金融机构,是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以及联系农民的纽带。但由于以下四个方面的矛盾因素,使得农村信用社始终面临两难困境,在商业性金融收缩、政策性金融缺位、民间金融尚不成熟和规范的情况下,难以独力支撑“三农”经济发展。第一,为“三农”服务和追求盈利的目标冲突。为“三农”服务是农村信用社的法定目标和历史使命,但由于我国农村信用社先天“合作性”的缺失,以及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后,各级农村信用社作为独立法人对盈利的追求,农村信用社往往将从农村吸收的存款投向城镇甚至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使原本就短缺的农村资金不断外流。第二,历史包袱与轻装上阵之间的矛盾。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承担了支农重任和乡镇企业改革的成本,特别“行、社脱钩”时农业银行遗留的呆坏账、合作基金会清理时并入的损失以及高额保值储蓄补贴形成的债务,加之自身经营不善造成的损失,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历史包袱重、风险资产多的问题,某些严重的甚至发生支付风险。第三,民主管理与内部人控制之间的矛盾。农村信用社的民主管理本应是建立在合作制的基础之上的,但由于我国的农村信用社行政色彩重于合作色彩,因此民主管理缺乏制度基础。虽然名义上农村信用社是社员入股、为社员所有,但实质上从产权到经营管理权均掌握在其干部和职工手里,他们作为既得利益者已经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利益集团,“三会”流于形式,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第四,规模效益与地域限制的矛盾。农村信用社以行政区划为标准的机构组织模式,虽然使其具有小范围内信息成本低、经营灵活的特点,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业务单一、网络缺乏、结算手段落后、服务功能不全、金融创新滞后等问题。
4、邮政储蓄“分流”,成为农村资金外流的主渠道。近年来农村邮政储蓄迅猛发展,直接分流了农村的储蓄存款资源。邮政储蓄过快增长的原因主要在于:第一,政策因素,由于农村不能办理贷款业务,而转存人民银行的利润又很高,丰厚且零风险的利差收益成为邮政揽储的动力。第二,网络优势,农村点多面广,触角可以伸向农村各个角落;同时,加之与电信的历史渊源,其储汇业务电子化、网络化程度高,这是其它任何农村金融机构都不具备的低成本竞争优势。第三,人力优势,邮政的每个员工既是业务员又是协储员,在开展邮政业务的同时,宣传邮政储蓄优势,开拓市场直接而方便。第四,汇兑优势,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加之其对邮政储蓄的“依赖”,相当部分汇兑资金转化为邮政储蓄。第五,市场优势,由于商业银行大规模撤并营业网点,为邮政储蓄在农村市场“让”出了空间;同时,农村信用社在上述政策、网络、人力、汇兑等诸多方面均无法与之抗衡,最终这些因素综合导致了邮政储蓄的稳定迅速增长。大量农村资金通过邮政储蓄转存人民银行进而从农村流向了城市,直接导致农村资金供给不能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5、农业保险“缺位”,加剧了农村金融供给紧张的状况。对于基本上还处于“靠天吃饭”的中国农业来说,目前正处于从传统的封闭型农业向现代化的开发型农业转化、升级的过程中。在这一过程中,源于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共同构成威胁现代化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也是“三农”问题不容回避的重要课题。而农业保险不仅可以有效地稳定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经营者的收益保障程度;也有利于为潜在的农业投资提供风险保障,降低固有的风险预期,便于其获得信贷资金支持;还可以在制度上,引导和促进金融资本流入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降低资金融通成本,充当农村信用链条的剂。正因如此,我国从1982年就恢复了农业保险,并一直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两家承办,农业保险业务一度得到了快速平稳的发展。
但由于农业保险所固有的赔付率高、回报率低等问题,以及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依据,加之保险公司在实行商业化经营后对经济效益的追求,近年来农业保险业务日趋萎缩。由于农业保险的缺位,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机构对农业、农村企业的风险评估,成为“惜贷”的重要原因之一,这不仅加剧了农村金融供给紧张的状况,使举步维艰的农村金融体系面临更大的困扰,而且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增长的进程。
6、民间金融活跃,从另一角度说明了正式金融机构资金供给不足。这里的民间金融即通常所说的非正式金融,是相对于上述各种正式金融形式而言的,其特点主要是:首先,从交易主体来看,交易的对象基本上从正式金融部门得不到融资安排;其次,交易工具是不被正式金融所认可的非标准合同性的金融工具,其具体形式是非标准化的,而且随交易内容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再者,正式的金融中介具有规范的机构和固定的经营场所,而非正式金融则不具备这些特征;最后,非正式金融一般处在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之外。农业发展到新的阶段之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会对资金需求提出多样化和数量增加的要求,由于从正式金融机构那里无法得到所需的资金支持,就必然转向内生性的民间金融。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这种现象更为明显,也似乎更加“合理”,各种合会、私人钱庄、集资甚至高利贷等民间信用发展迅速。固然,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资金供给紧张的状况,但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农村正式金融机构资金供给不足的状况。
二、金融“功能观”的提出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业组织形式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与之相适应,农村金融制度也进行了多次变革。笔者认为,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的运行和变革,由于走的是一条“机构路径”,长期以来注重的只是农村金融机构的存在形态,而忽视了农村经济对金融资源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和农村金融制度整体功能的发挥,所以这些变革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在现代经济学中,关于金融与经济的关系,理论界有两种思路:一是基于金融机构的所谓“机构观”,也称“机构范式”(institutionalparadigm);二是基于金融体系基本功能的所谓“功能观”,也称“功能范式”(functional paradigm)。“机构范式”认为,只有在现有的金融结构框架下,金融才能发挥其对经济增长的作用,也就是说,根据现有的金融结构赋予其相应的功能,并通过其行为绩效判断其功能实现的效应。它遵循的是“结构―功能―行为绩效”的思路。
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兹维・博迪(Zvi Bodie)和罗伯特・默顿(Robert C.Merton)等提出的基于金融体系基本功能来分析和研究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功能观”,“功能观”则认为,竞争使金融机构及其组织形式具有多变性,而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则是相对稳定的。它从分析系统的目标和外部环境出发,演绎出外部环境对金融功能的需求,然后探究通过何种载体来承担和实现其功能。它遵循的是“外部环境―功能―结构”的思路。金融“功能观”致力于根据不同的金融功能,来设计金融组织形态和建立市场竞争机制,这种组织形态和竞争机制,将使金融体系能够更有效地降低交易费用,提高金融效率。在金融“功能观”看来,执行金融功能的载体可以是各种经济组织,一项金融业务可以是几种功能的组合体,同一金融功能也可以由不同的金融产品来实现。[1]
三、基于功能观视角的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
用金融“功能观”的思路来指导中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并不是不考虑金融机构,也并不是不要调整金融机构,说到底,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中仍然是重要的,关键是如何发挥现有金融机构的功能。[2]
1、发挥农村信用社的主导。从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经济的实际情况看,农村信用社仍应坚持办成农民群众的合作金融组织,其服务方向自然应当是农业、农民和农村。农村信用社要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在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中发挥重要作用,并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为了能够给农村信用社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政府还要考虑在税收、利率等方面给予它们政策扶持。在税收上,可将信用社界定为“公益法人”,从而给予其免交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收待遇。在利率上,可在浮动利率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已积累相当经验的基础上,考虑推进试点的速度,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3]
2、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从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到现在,人们一直没有搞清楚一个基本问题,那就是:政府部门应该在农村金融领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什么产品应该由政策性贷款来扶持,而什么产品只能通过商业化来融资。笔者认为,应将现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的基层组织合并,成立“农村区域发展银行”,它将比现行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运行机制更具效率。
3、发挥邮政储蓄机构的辅助。目前,“让农村的资金回到农村去”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的确,在现行体制下,每年有大量的资金经由邮政储蓄系统从农村流出,为了农村金融的发展确实需要把这一资金流出的通道堵住。问题是怎么堵,这就牵涉到各方利益调整的问题。笔者认为,目前,可规定邮政储蓄机构只能把从农村吸收的储蓄资金转存到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再通过定向贷款把某一县(市)邮政储蓄网点的转存款全额返还给该县(市)的信用联社,由后者统一调度,在本地区使用。这种方案既符合各方的利益,又基本上是在现有框架内的调整,改革的成本较小。
新组建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来的功能定位是面向普通大众,特别是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性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良好的互补关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4]
4、发挥民间金融的补充。要推动农村民间金融合法发展,使之成为农村合作金融的有益补充,因此,在法制的框架下,让民间金融浮出水面,使其“阳光化”,采取登记备案的形式、自律管理的方式将民间金融规范起来,已成为解决弱势群体和农村民间融资问题的当务之急。
一是正名,即公开化、合法化。通过制定和完善《民间融资法》等法规体系,给予民间借贷一个合法的活动平台,将一些不属于违法范畴的灰色金融合法化,特别是对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应有所界定,充分发挥其拾遗补缺的作用。
二是规范,目的是弹性化、安全化。这主要是指建立弹性的灵活监管体制和完善的破产保护制度。农村金融不同于城市金融,需要有配套的监管制度与其相适应。从国外经验看,除了银监当局的合作金融监管部门尽快转变为“农村金融监管部”外,更可行的还是自我监管和司法监管,即着重于法院以更务实的态度对民间金融纠纷进行理性的案例监管。[5]强化民间金融市场退出制度的关键,是如何保护和补偿中小贷款人的利益问题,因此,当务之急是必须尽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担保补偿,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保障”。
5、发挥农业保险机构的保障。国内外农业保险的实践表明,农业保险不可能完全按照纯商业化模式运作,农业保险服务的这一准公共品属性,是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的基本理论依据。我国应把政府主导下的、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混合经营”的模式作为我国农业保险的主导形式,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作者单位: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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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产业是在全球化的消费社会背景中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产业,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创意产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发展前景。
目前,各国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归纳不同,李世忠在他的《创意产业概念析》中对创意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分别有了定义的归纳。他指出对创意产业的定义,世界各国基本都沿用了2001年英国出台的《创意产业图录报告》(CreativeIndustriesMappingDocuments)中所定义的:“源于个体创意、技巧及才干,通过知识产权的生成与利用,而有潜力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的产业”。而文化创意产业则在2008年北京市政府通过的《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中被作出了最权威的定义:“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为核心价值,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的具有内在联系的行业集群。”
如今,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释放的巨大生产力、推动力和影响力,都超乎了人们的想象。曹新卓在他的《全球文化创意产业巡览》中较为全面地介绍了全球主要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英国是第一个政策性推动创意产业的国家,并最早提出了创意产业的定义和内容。1997年5月布莱尔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成立英国创意产业领导小组以及一系列推动政策,用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拯救英国经济困难的重要方法。自1997年起,英国文化创意产业年均增长率为9%,远远超过了传统工业的2.8%的增长率,英国经济逐渐从制造型转向了创意服务型。喻翠玲在《英美创意产业发展对中国的启示》中归纳了英国创意产业的成功经验:1.政府的大力推动;2.因地适宜的发展模式;3.有针对性的产业支持政策。曹新卓介绍到文化创意产业最为发达的国家是美国,其中最重要的是它的版权产业,在2001年为国民经济贡献了5.24%的国内总产值。《英美创意产业发展对中国的启示》中归纳美国创意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为:1.用政策促使投资主体多元化;2.用科技推动文化产业创新;3.用国际影响力促进文化产品的出口;4.用教育培养文化产业管理人才;5.用法律保护文化产业发展。《全球文化创意产业巡览》中介绍了其他国家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日本以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特别是日本的动漫艺术及其相关产业,已经成为了日本的第二大支柱产业。韩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则是以在10年期间在全国建设10个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以形成全国的文化创意产业链。新加坡也早在1998年就将创意产业定为该国21世纪的战略产业。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下,全球各产业都受到各种影响,文化创意产业也在根据自身的特点寻求发展。例如长沙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陈泽珲在《金融危机之际正式文化雄起之时》一文中,用各国的历史经验总结出宏观经济的萧条期往往是文化产业的机遇期。其中,他把美国、日本、韩国的经验描述为文化产也是应对金融危机的宝贵财富和精神支柱;是打破资源瓶颈的战略支点和动力引擎;是走出发展困局的本土根基和国际名片。
同样的观点还在李光斗的《创意经济迎战萧条寒冬》提到:“萧条年代,要想突出重围,用创意振兴经济是最快的捷径”。他认为创意具有巨大的改造力量,它可以改变竞争格局、改变国家、改变历史,它有力量迎战经济寒冬。
同时,中国人民全国委员会的厉无畏2009在《中国流通经济》发表的一片文章《创意产业:经济寒冬里的一股暖流》中,对文化创意产业在金融危机下的发展也持乐观态度。文中指出,创意产业是一项可以将文化资本重新组合引入经济系统的新兴绿色产业,它在金融危机背景下,面临着的更多是发展机遇,它可以通过文化含量较高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从经济另一面实现经济崛起。
另外,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埃德蒙•菲尔普斯在《世界金融危机对中国的挑战》中认为创新与消费和竞争是促进世界经济变化的三个主要市场力量。他指出了创意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特别给出建议,呼吁中国需要在创意产业上自给自足,不依赖其他国家独立生产出更具有创新性的产品。
学界中也有持保守太度,提醒大家要认真分析情况以应变严峻形势的,例如黄志祥在《金融危机对传媒业的影响和对策》一文中,以传统报刊业的身份就不同形态的传媒业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做了说明。他提到了在同样属于传媒业的不同形态的媒体们,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是具有差异的。就广告收入这一项为例,以网络、移动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在金融危机中能够逆风飞扬,获得了傲人的广告收入业绩。而固守传统媒体产品、传统产业结构的报业,广告收入增长极为困难,已经面临着严峻的形势。
中国传媒大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文化产业系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李艳在《职业》杂志的《在金融危机中做创意》的采访中提出了对金融危机下文化产业的发展的观点。李艳认为金融危机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契机。采访稿中提到历史的经验证明,往往在经济萧条时期,文化产业能得到更多的发展,因为人们在危机中,需要通过文化消费来缓解精神压力,从而调整再金融危机中的心态,并且增强信心。
面对金融危机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也积极应对,相关部门也提出了针对金融危机的新形势下划以及扶持政策,如《领导决策信息》中了《10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比较》的文章,该文提到了在《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主要任务后,各地都响应号召,推出规划发展蓝图以及相关政策,以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文中总结了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前十名的城市目前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状况及政府支持力度。从文中的数据及表格中可以看出,这10城市都以各自的方式和政策大力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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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危机国际传导;国内外研究;现有理论体系
一、引言
金融危机的经济理论研究可以追溯到早期费雪的债务-通货紧缩理论,近期的货币主义学派和理性预期学派对金融危机也都有深入的研究,相关的理论和模型很多,但危机的国际传导(Transmission)是近一二十年才引起学者们的关注,因此相关理论不一,概念也存在很大分歧。很多学者定义金融危机传导的重点在于与经济基础变量有无关系,其中基于基础变量的一些定义为:传导、溢出效应或者基于基础变量的传染,另一些定义为纯传染(Pure contagion)。为更好地梳理危机传导的相关概念和内涵,文中不再强调传导与传染之间的区别。通过文献整理,本文给出广义概念:一般意义上,金融危机的国际传导指危机在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进行的传播和扩散,这一过程既包含危机的国际贸易传导和国际资本流动传导,同时也涵盖危机传染效应。
二、金融危机国际传导的国内外研究综述
二十世纪80年代之前,金融危机的范围通常是单个国家或单个地区,危机在国际间传递的效应。进入80年代尤其是1990年后,危机相继在多国爆发,对危机国际传导机制和路径的研究成为学术界对金融危机研究新的热点。
以九十年代几次金融危机为研究背景,众多学者发现危机的影响范围绝不再仅仅是某一国家或地区,而是通过各种途径在全球范围传导。Gertach和smets(1995)认为一国货币危机的发生会影响与之有商品和金融资产贸易联系的国家的经济基础,国家竞争力下降最终会受到货币攻击。Calvo和Mendoza(1997)认为一国的货币危机会恶化投资者对与该国有相似特征的国家的市场预期。Masson(1998)指出引起危机传导的是金融市场预期的转变,这种转变使得多种国家货币受影响的传导效应被称为“季风效应”,它由共同的外部冲击而形成,通过全球化渠道传导。Judhii Chvealie和Glelm Elslino(1998)分析了投资经理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而在投资行为中产生的羊群效应。Calvo(1999)提出了一个内生流动性模型来解释机构投资者危机期间行为的趋同性,描述出资本流动下的危机传导。Kaminsky和Reinhart(2000)分析了贸易联系和金融部门联系如何引起基于基本面因素的传导。Calvo和Mendoza(2000)强调全球化会弱化收集高成本信息的动机和强化模仿随机市场组合的动机,因而会促进金融危机的传染。Kumar和Persuad(2001)指出预期导致投资者风险偏好改变进而造成危机净传染。
美国2007年的次债危机,很快影响到世界各地,其国际传导途径多样,内容复杂,使得危机国际传导研究有了新的进展。Dooly(2008)的研究是次贷危机是否会通过国际货币体系造成美国的流动性危机,以及流动性危机是否会演变为国际收支危机。Perelstein(2009)得出美国经常账户赤字是导致危机在全球范围内传导的原因。
国内相关研究起步较晚,大多学者利用前沿理论进行研究分析,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危机国际传导理论体系的发展。范恒森、李连二(2001)将危机的传导途径概括为两大类:偶发性危机传导途径和非偶发性危机传导途径。何国通(2002)使用博弈论中信息不对称理论来分析,讨论货币危机的传染模型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范小云(2002)对机构投资者行为变化因素在新兴市场货币危机传染中的作用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
三、金融危机国际传导机制的现有理论体系
虽然有关金融危机国际传导的研究观点林立,还是可以将具体危机的国际传导机制从传导途径性质上分为三类:国际贸易传导、国际资本流通传导和传染效应。
(一)国际贸易传导
国家间的贸易关系是最直接最重要的的经济关系,如果一国发生金融危机,本国贸易必定收到冲击,国际金融危机的国际贸易传导包含贸易溢出传导和产业联动传导。
1.贸易溢出传导
贸易溢出传导指一国投机性冲击造成的货币危机恶化了另一个(或几个)与其贸易关系密切的国家宏观基本面,从而可能导致另一个国家遭受投机性冲击压力。一国发生的危机可以通过国际贸易途径,使与其有直接或者间接贸易关系的国家面临经济基本面的恶化,进而导致他国的金融危机。这种导致他国经济基本面恶化的挤出效应主要是通过价格效应和收入效应得以实现的。
2.产业联动传导
产业联动传导(效应)是指世界各国的产业结构虽然不同,但它们都倾向于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出口,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从而使得全球范围内的出口产业生产能力急剧扩大,各国经济因出口产业紧密联系在一起,一国发生的金融危机通过产业联动效应传导到其它国家。
(二)国际资本流动传导
在过去的一二十年,全球金融市场的发展带给国际资本庞大的流动空间和自由,国际资本流动渠道也成为危机在国家间传导的最重要的渠道。国际资本流动传导可分为直接投资型和间接投资型溢出。
1.直接投资型溢出
直接投资型溢出主要通过外商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两个渠道实现。国家通过这两个渠道形成对外直接投资,为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外资,为本国获得资本的增值,但当出资国发生金融危机时,外商直接投资和证券投资成为传导危机重要途径。外商直接投资途径:当资金投资国发生金融危机时,撤回在其他国家市场上的投资,引起原资金流入国市场上出现流动性短缺或遭受投资冲击,实现危机的传导。证券投资途径与之类似。
2.间接投资型溢出
间接资本流动传导主要是指依靠国际间的银行贷款发生的危机传导,根据危机始发国是债权国还是债务国,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危机始发国为债权国,当该国发生金融危机市场流动性不足时,银行将减少国际贷款,紧缩信贷,进而将流动性短缺传导至负债国,引发金融危机;另一种情况,当危机始发国为债务国,也会引起危机传导。
(三)传染效应
部分学者从九十年代开始就对危机的传染效应进行广泛的研究,提出和定义了一些经典的传染效应,如羊群效应等。根据现有研究成果,传染效应可分为两大类:净传染效应和季风效应。
1.净传染效应
有关净传染效应的定义很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的定义较为全面:“一国的危机可能使债权人重新评估其他国家的基本因素,即使这些因素客观上没有变化,或可能导致债权人降低其资产组合的风险,趋向高质量。由于不对称信息带来的‘羊群效应’或资金管理者面临的激励,可能还伴随着投资者的‘追风’”。净传染效应包含三方面:一是债权人因一国危机而重新评估其他与危机国相似国家的基本因素,表现为货币投机的示范效应;二是债权人降低资产组合的风险,抛售原有的资产组合中属于危机发生国的资产,表现为投资组合管理和抵补机制;三是存在“羊群效应”,可能伴随着投资者的“追风”,主要是心理因素方面。
2.季风效应
由于共同的冲击产生的传导称为“季风效应”。季风效应的概念最先由Masson和Mussa(1995)提出:工业化国家大幅度经济变动引发新兴市场国家的危机。季风效应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各国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当一国的经济政策改变时,会立刻影响到与其有密切经济联系的国家。
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推进的背景下,危机爆发后的国际传导愈发明显,可预见的是金融危机国际传导机制研究将成为学者们研究危机监管和防范很好的切入点。
参考文献
[1]Guillermo A.Calvo,Enrique G.Mendoza,Rational Contagion and the Globalization of Securities Markets[J].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2000).
[2]Michael P.Dooley,David Folkerts-Landau,Peter M.Garber,Will Subprime be a Twin Crisis for the United States[J].NBER working Paper Series,April 2008.
[3]王春峰,康莉.货币危机的传染理论与模型[J].国际金融研究,1999(01).
[4]肖德,陈同和.西方国际金融危机理论的比较研究[J].世界经济,2000(10).
[5]范爱军.金融危机的国际传导机制探析[J].世界经济,2001(06).
[6]安辉.现代金融危机国际传导及实证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04(08).
[7]雷良海,魏遥.美国次贷危机的传导机制[J].世界经济研究,2009(01).
作者简介:
关键词:金融危机;公允价值 影响与反思
一、问题的提出
2007年4月,美国新世纪金融公司申请破产,标志着次贷危机正式爆发。其后美国金融危机愈演愈烈,波及世界各地,根据IMF2008年4月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次贷危机的总损失接近一万亿美元。全球理论界、金融界以及众多媒体对本次危机的成因进行了众多分析,其中从会计角度对本次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讨论成为争议的焦点。根据SFAS157号,要求对所有金融工具按照市值计价。当危机来临时,整个金融体系的资产就会陷入循环性大跌的怪圈中:金融工具市场价格大跌导致金融机构计提减值,进而导致核减资本金,而核减资本金又导致金融机构计提减值,导致所有者大量抛售,市场价格陷入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当中。在金融危机众多分析与指责中,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否是此次金融危机的加剧因素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二、公允价值与金融危机
(一)什么是公允价值
美国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在有序的市场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获得的价格或清偿债务所出的价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定义是,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在公平交易中,交易双方应当是持续经营企业,不打算或不需要进行清算、重大缩减经营规模,或在不利条件下仍进行交易。
(二)美国金融危机中公允价值计量的作用机制
美国的新准则对大多数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并按照相关的规定披露。在次贷危机中的一些资产证券化产品如ABS(资产支持证券)、MBS(抵押贷款支持证券)和CDO(抵押债务债券)等次债产品应用了这一规定下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在市场大跌和市场功能缺失的时候,金融机构对金融资产按市价减计,形成了企业账面亏损和资本充足率下降,此时由于债务人现金流量恶化,投资人恐慌性抛售导致公允价值急剧下跌,从而使可收回金额远低于账面价值,企业不得不计提大量减值准备,加剧亏损,进而促进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加大力度抛售现有资产。低价抛售资产除带来直接损失外,剩余资产又不得不因市价下跌进一步计提减值而进入交易价格持续下跌的恶性循环中。
在此次次贷危机中,证券行业难以全面满足这些条件结构产品账面价值处理规定,即公允价值核算要求只能按当前市值计价,不能按购入成本计价结构产品投资,同时由于缺乏合格的会计从业人员,在市场剧烈震荡的条件下,会计人员无法做到用恰当的折现方法,缺乏成熟的估值模型和规范的业务流程。这样市值与购入成本价差构成了证券公司亏损,而公允价值的计量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盈亏波动,在这样长期的市场作用机制下激化了次贷危机,而由此带来的金融危机的蔓延即是对公允价值计量的一个挑战,也是自由经济市场双刃剑的典型实例。
(三)金融危机下公允价值的几点基本认识
首先,公允价值计量只是一种计量工具,它并不是金融危机的本质原因。公允价值只是将企业经营情况如实反映出来,并且将市场波动的动态影响尽可能地捕获和扫描下来,这决定了公允价值必然会反映市场的波动。
其次,公允价值在其假设基础不成立的情况下,有失公允。根据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计量方式是建立在市场活跃而有秩序的假设基础上,但本次金融危机表明这一假设并非永远成立。在非有效市场下,公允价值会计方法可能会得出与长期基本面和所考虑风险不相符的估值,对危机起了一定的推波助澜效应。
三、金融危机对完善公允价值计量的启示
1. 活跃的市场只是公平市场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公允价值的第一层次,是以市场价格作为判断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对符合条件的市场进行明确限定,即什么样的市场是公平市场,危机前仅以交易是否活跃作为唯一判断标准。活跃的市场只是公平市场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公平市场至少还应包括每一产品都应有众多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每一项产品和服务都应是同质的,交易双方信息充分对称,市场的进入和退出没有成本。
2. 重视特定主体的信息
在金融危机下市场流动性不足时,投资者非理性的出售金融产品,造成市场资产价格与价值出现严重偏差时,此时基于市场上的数据往往不能反映出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在这一情况下,利用特定主体的信息得出的公允价值会比利用市场上数据得出的公允价值会更加公允。另外由于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可能存在不同的符合公平市场条件的价格,为了避免管理层出于自身利益动机进行选择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此时应由外部独立的资产评估机构于每一会计期间发表某地区公允价值的权威文件作为计量的依据。
3. 增加公允价值信息的披露
在日趋复杂的经济社会中,公允价值试图把复杂的经济业务转变为一个公允的值是十分困难的,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此,仅仅披露公允价值的数值是不够的,还要披露该项资产的潜在风险、估价的方法与市场价格的波动性等因素,必须说明公允价值是通过活跃市场报价确定、还是采用计价技术估算得出。
参考文献:
[1]葛家澍.会计计量属性的探讨——市场价格、历史成本、现行成本与公允价值[J].会计研究,2006(8),3-6.
[2]美国金融危机中对公允价值会计问题的争论[OL].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2008-10-09.
论文摘要:文章以公允价值的定义与本质为切入点,分析了公允价值在这次金融危机中的影响作用,并从中得出了一些基础结论以及这次金融危机对我国使用公允价值的启示。
一、引言
2007年8月,由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引起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给世界各国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在这次危机中,人们纷纷反思灾难发生的根源,除了金融过度创新与监管缺乏以外,人们还把矛头指向了会计计量属性—公允价值计量,一些金融学家认为公允价值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SFAS157),要求对所有金融工具按照市值计价。由于公允价值计量是在前一公允价值的基础上计算损益的,当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时,投资者便对市场信心大增;相反,在这次金融危机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企业管理层为了不让财务报表过于难看,选择抛售金融资产,从而引起市场恐慌,使得金融资产进人下一轮减值的恶性循环。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不是导致这次金融危机加剧的因素,以及是否应当对其进行变动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二、公允价值定义及本质
公允价值,亦称盯市计价,它是金融机构根据当时同一金融产品或相似产品的市场价格作为金融资产的估值人账的一种会计计量方法。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按照规范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
I.从资产角度上的定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FASB)在SFAS133《衍生工具和套期保值会计》中仅从资产角度定义公允价值,指“自愿的双方在当前的交易(而不是被迫清算或销售)中购买或出售一项资产的金额。”
2.从资产和负债角度进行的公允价值定义。SFAC7《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中将公允价值的定义扩大到资产和负债的角度,“在自愿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现行交易中,即不是在被迫或清算的销售中,能够购买(或发生)一项资产域负债)或售出域清偿)一项资产(或负债)的金额。”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IAS32《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各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根据公允价值的定义、学者们普遍认为,公允价值从本质上来说是从市场角度进行的评价,是对资产或负债的价值认定。“公允价值的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他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和公允价值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在市场经济中,是可以观察到的、由市场价格机制所决定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是市场交易各方承认和接受的。’,①“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指:在自愿交易的双方之间进行现行交易,在交易中所达成的资产购买、销售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这就是说,这项交易不是被迫的或清算的销售,交易的金额是公平的,双方一致同意的。’,②由此可见,公允价值的主体是公平有效的市场,而由市场评价反映的市场中各类资产或负债作为客体,其反映的市场价格就是公允价值的表现。公允价值在本质上是对资产或负债市场价值的一种体现和度量,在完全、有效的市场中,公允价值就是资产或负债的内在价值的体现,而不是指某个具体交易的价格。
三、采用公允价值计.的原因
与其他会计针量方法相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优越性在于它可以反映该企业(主体)的财务报表报告日的价值(市值),而这是以传统的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财务报表所做不到的。试想一家企业拥有的一块土地20年前价格是5000万元,这就是历史成本,但现在的市场价值是2亿元,那么如果还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的话就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真实的资产情况。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工具的大量应用,利率和资产价值稳定这一假定不再成立,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提高,而公允价值恰好可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相关性会计信息的要求。所谓相关性,就是要求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能帮助信息使用者对过去、现在、未来经济事项的发生作出预测或是验证,并且维持或改变之前的决策。“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是衍生金融工具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SFAS133>para.316)0
四、金融危机与公允价值准则
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衍生工具的大量产生以及随之而来的金融风险使得公允价值成为唯一能够被认可的计量模式。在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SEC)及投资者的推动下,“公允价值”逐渐得到接受,由下表我们可以看到,在2006年以前越是新近颁布的准则公允价值运用程度越高。与历史成本不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面向现在和未来,人们认为,公允价值会计能让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其他财务报告使用者更早地获知金融机构所面临的财务困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91年10月正式接手制定这方面的准则;与此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91年亦开始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确认、计量、报告和披露的会计准则。截至2004年12月底,FASB共了153份财务会计准则,其中与公允价值有关的会计准则就有60个,2006年FASB的SFAS157号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计量推向了。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SFAS)要求对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变动计人当期损益表。这就使得美国金融机构持有的证券化资产,即使没有出售,没有已实现亏损,也必须根据最新的消息及市场报价调整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并且计人损益。
这次金融危机暴露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一大缺陷,就是公允价值在由市场活跃转为不活跃时,对有关资产应如何定价没有提供足够的说明指引。“尤其是在资产市场价值急剧缩水的情况下,如果仍采用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反映在资产负债表里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也会急剧缩水。’心企业为维护投资者信心,会出售这些市值不断减少的资产,但这种做法将进一步加剧资产的贬值。这是因为在前期公允价值的基础上计量下一期的损益,而不是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计量损益,所以当公允价值在高位下调时就增加了人们的恐慌心理,“从而使市场陷人交易价格下跌—资产减计—核减资本金—恐慌性抛售一一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之中’,⑤,正是公允价值的运用,使得其账面数字螺旋式地减少,企业资产缩水。
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例,假设某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月份公允价为2001)万元,2月份公允价值下降为1800万元,其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借: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2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200如果3月份持续下跌至1200万元,会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800
贷: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2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600
可见,公允价值对于市场价值下降时企业的资产,尤其是金融资产或衍生产品的价值会造成多么巨大的冲击。而如果不采用公允值计量,则不论市场价格增加多少,都不影响其账面价值。
五、金融危机对我国未来使用公允价值的启示
关键词:金融危机 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
一、引言
2007年8月,由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引起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给世界各国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在这次危机中,人们纷纷反思灾难发生的根源,除了金融过度创新与监管缺乏以外,人们还把矛头指向了会计计量属性—公允价值计量,一些金融学家认为公允价值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sfas157),要求对所有金融工具按照市值计价。由于公允价值计量是在前一公允价值的基础上计算损益的,当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时,投资者便对市场信心大增;相反,在这次金融危机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企业管理层为了不让财务报表过于难看,选择抛售金融资产,从而引起市场恐慌,使得金融资产进人下一轮减值的恶性循环。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不是导致这次金融危机加剧的因素,以及是否应当对其进行变动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二、公允价值定义及本质
公允价值,亦称盯市计价,它是金融机构根据当时同一金融产品或相似产品的市场价格作为金融资产的估值人账的一种会计计量方法。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按照规范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
i.从资产角度上的定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fasb)在sfas133《衍生工具和套期保值会计》中仅从资产角度定义公允价值,指“自愿的双方在当前的交易(而不是被迫清算或销售)中购买或出售一项资产的金额。”
2.从资产和负债角度进行的公允价值定义。sfac7《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中将公允价值的定义扩大到资产和负债的角度,“在自愿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现行交易中,即不是在被迫或清算的销售中,能够购买(或发生)一项资产域负债)或售出域清偿)一项资产(或负债)的金额。”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ias32《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各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根据公允价值的定义、学者们普遍认为,公允价值从本质上来说是从市场角度进行的评价,是对资产或负债的价值认定。“公允价值的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他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和公允价值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在市场经济中,是可以观察到的、由市场价格机制所决定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是市场交易各方承认和接受的。’,①“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指:在自愿交易的双方之间进行现行交易,在交易中所达成的资产购买、销售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这就是说,这项交易不是被迫的或清算的销售,交易的金额是公平的,双方一致同意的。’,②由此可见,公允价值的主体是公平有效的市场,而由市场评价反映的市场中各类资产或负债作为客体,其反映的市场价格就是公允价值的表现。公允价值在本质上是对资产或负债市场价值的一种体现和度量,在完全、有效的市场中,公允价值就是资产或负债的内在价值的体现,而不是指某个具体交易的价格。
三、采用公允价值计.的原因
与其他会计针量方法相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优越性在于它可以反映该企业(主体)的财务报表报告日的价值(市值),而这是以传统的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财务报表所做不到的。试想一家企业拥有的一块土地20年前价格是5000万元,这就是历史成本,但现在的市场价值是2亿元,那么如果还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的话就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真实的资产情况。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工具的大量应用,利率和资产价值稳定这一假定不再成立,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提高,而公允价值恰好可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相关性会计信息的要求。所谓相关性,就是要求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能帮助信息使用者对过去、现在、未来经济事项的发生作出预测或是验证,并且维持或改变之前的决策。“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是衍生金融工具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sfas133 > para.316)0
四、金融危机与公允价值准则
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衍生工具的大量产生以及随之而来的金融风险使得公允价值成为唯一能够被认可的计量模式。在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sec)及投资者的推动下,“公允价值”逐渐得到接受,由下表我们可以看到,在2006年以前越是新近颁布的准则公允价值运用程度越高。与历史成本不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面向现在和未来,人们认为,公允价值会计能让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其他财务报告使用者更早地获知金融机构所面临的财务困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91年10月正式接手制定这方面的准则;与此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91年亦开始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确认、计量、报告和披露的会计准则。截至2004年12月底,fasb共了153份财务会计准则,其中与公允价值有关的会计准则就有60个,2006年fasb的sfas157号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计量推向了。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sfas)要求对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变动计人当期损益表。这就使得美国金融机构持有的证券化资产,即使没有出售,没有已实现亏损,也必须根据最新的消息及市场报价调整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并且计人损益。
这次金融危机暴露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一大缺陷,就是公允价值在由市场活跃转为不活跃时,对有关资产应如何定价没有提供足够的说明指引。“尤其是在资产市场价值急剧缩水的情况下,如果仍采用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反映在资产负债表里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也会急剧缩水。’心企业为维护投资者信心,会出售这些市值不断减少的资产,但这种做法将进一步加剧资产的贬值。这是因为在前期公允价值的基础上计量下一期的损益,而不是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计量损益,所以当公允价值在高位下调时就增加了人们的恐慌心理,“从而使市场陷人交易价格下跌—资产减计—核减资本金—恐慌性抛售一一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之中’,⑤,正是公允价值的运用,使得其账面数字螺旋式地减少,企业资产缩水。
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例,假设某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月份公允价为2001)万元,2月份公允价值下降为1800万元,其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借: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2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200如果3月份持续下跌至1200万元,会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800
贷: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2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600
可见,公允价值对于市场价值下降时企业的资产,尤其是金融资产或衍生产品的价值会造成多么巨大的冲击。而如果不采用公允值计量,则不论市场价格增加多少,都不影响其账面价值。
五、金融危机对我国未来使用公允价值的启示
摘要:文章以公允价值的定义与本质为切入点,分析了公允价值在这次金融危机中的影响作用,并从中得出了一些基础结论以及这次金融危机对我国使用公允价值的启示。
一、引言
2007年8月,由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引起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给世界各国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在这次危机中,人们纷纷反思灾难发生的根源,除了金融过度创新与监管缺乏以外,人们还把矛头指向了会计计量属性—公允价值计量,一些金融学家认为公允价值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SFAS157),要求对所有金融工具按照市值计价。由于公允价值计量是在前一公允价值的基础上计算损益的,当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时,投资者便对市场信心大增;相反,在这次金融危机中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企业管理层为了不让财务报表过于难看,选择抛售金融资产,从而引起市场恐慌,使得金融资产进人下一轮减值的恶性循环。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不是导致这次金融危机加剧的因素,以及是否应当对其进行变动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二、公允价值定义及本质
公允价值,亦称盯市计价,它是金融机构根据当时同一金融产品或相似产品的市场价格作为金融资产的估值人账的一种会计计量方法。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按照规范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
I从资产角度上的定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FASB)在SFAS133《衍生工具和套期保值会计》中仅从资产角度定义公允价值,指“自愿的双方在当前的交易(而不是被迫清算或销售)中购买或出售一项资产的金额。”
2从资产和负债角度进行的公允价值定义。SFAC7《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中将公允价值的定义扩大到资产和负债的角度,“在自愿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现行交易中,即不是在被迫或清算的销售中,能够购买(或发生)一项资产域负债)或售出域清偿)一项资产(或负债)的金额。”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在IAS32《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各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根据公允价值的定义、学者们普遍认为,公允价值从本质上来说是从市场角度进行的评价,是对资产或负债的价值认定。“公允价值的本质是一种基于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而不是其他主体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认定。”和公允价值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在市场经济中,是可以观察到的、由市场价格机制所决定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是市场交易各方承认和接受的。’,“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指:在自愿交易的双方之间进行现行交易,在交易中所达成的资产购买、销售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这就是说,这项交易不是被迫的或清算的销售,交易的金额是公平的,双方一致同意的。’,由此可见,公允价值的主体是公平有效的市场,而由市场评价反映的市场中各类资产或负债作为客体,其反映的市场价格就是公允价值的表现。公允价值在本质上是对资产或负债市场价值的一种体现和度量,在完全、有效的市场中,公允价值就是资产或负债的内在价值的体现,而不是指某个具体交易的价格。
三、采用公允价值计的原因
与其他会计针量方法相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优越性在于它可以反映该企业(主体)的财务报表报告日的价值(市值),而这是以传统的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的财务报表所做不到的。试想一家企业拥有的一块土地20年前价格是5000万元,这就是历史成本,但现在的市场价值是2亿元,那么如果还是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的话就不能完全反映企业真实的资产情况。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工具的大量应用,利率和资产价值稳定这一假定不再成立,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提高,而公允价值恰好可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对相关性会计信息的要求。所谓相关性,就是要求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能帮助信息使用者对过去、现在、未来经济事项的发生作出预测或是验证,并且维持或改变之前的决策。“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的计量属性,是衍生金融工具唯一相关的计量属性”。
四、金融危机与公允价值准则
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衍生工具的大量产生以及随之而来的金融风险使得公允价值成为唯一能够被认可的计量模式。在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SEC)及投资者的推动下,“公允价值”逐渐得到接受,由下表我们可以看到,在2006年以前越是新近颁布的准则公允价值运用程度越高。与历史成本不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面向现在和未来,人们认为,公允价值会计能让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其他财务报告使用者更早地获知金融机构所面临的财务困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1991年10月正式接手制定这方面的准则;与此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91年亦开始公允价值对金融工具确认、计量、报告和披露的会计准则。截至2004年12月底,FASB共了153份财务会计准则,其中与公允价值有关的会计准则就有60个,2006年FASB的SFAS157号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计量推向了。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SFAS)要求对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变动计人当期损益表。这就使得美国金融机构持有的证券化资产,即使没有出售,没有已实现亏损,也必须根据最新的消息及市场报价调整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并且计人损益。
这次金融危机暴露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的一大缺陷,就是公允价值在由市场活跃转为不活跃时,对有关资产应如何定价没有提供足够的说明指引。“尤其是在资产市场价值急剧缩水的情况下,如果仍采用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公允价值计量,反映在资产负债表里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也会急剧缩水。’心企业为维护投资者信心,会出售这些市值不断减少的资产,但这种做法将进一步加剧资产的贬值。这是因为在前期公允价值的基础上计量下一期的损益,而不是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计量损益,所以当公允价值在高位下调时就增加了人们的恐慌心理,“从而使市场陷人交易价格下跌—资产减计—核减资本金—恐慌性抛售一一价格进一步下跌的恶性循环之中”,正是公允价值的运用,使得其账面数字螺旋式地减少,企业资产缩水。
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例,假设某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月份公允价为2001)万元,2月份公允价值下降为1800万元,其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借: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200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200如果3月份持续下跌至1200万元,会计处理:借:资产减值损失800贷: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20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600。
可见,公允价值对于市场价值下降时企业的资产,尤其是金融资产或衍生产品的价值会造成多么巨大的冲击。而如果不采用公允值计量,则不论市场价格增加多少,都不影响其账面价值。
五、金融危机对我国未来使用公允价值的启示
华尔街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并影响实体经济。各国政府在掀起“救市潮”的同时,也将“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推向风口浪尖。在金融危机中,金融机构被迫以螺旋下降的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不得不计提大量资产减值,出现巨额未实现的“账面损失”。导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暴跌的主要原因是大量、急切的抛售行为,即使是优良资产,也可能因为企业缺少现金流而被低价出售,恶性循环促使价格进一步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公允价值是否仍然适用成为备受争议的问题。
2008年9月30日,SEC联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表了一份声明。声明中称SEC允许公司管理层在市场不存在或资产以不正常价格出售的情况下,采用自己的金融模型和判断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10月3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中除了肯定原有SFASNo.157准则的所有内容外,增加了一项案例,即对某一非活跃市场的资产,用现金流的折现方法确认其公允价值并用于财务报告中。10月7日,SEC再次发表声明,称其将根据救市法案的要求,联同联储局和财政部就“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进行研究,报告已于2009年1月2日前完成。10月13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投票通过放宽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决定。声明中称:“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登账的企业,将可依据新准则重新归类资产,避免必须按市值计价(mark-to-market)的结果”。10月15日,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政府决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必再按当前市值记录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价值,允许金融机构将违约风险考虑在内对其资产进行估值,从而避免它们的资产价值在市场动荡中被过于低估。
二、公允价值的定义及应用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
在这个定义中,有几个概念需要明确:
1.公平交易。所谓公平交易是指不存在特别或特殊关系(该关系可能使交易价格不具有市场状况的特征)的当事人(交易双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就是说该交易假定是在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买卖双方都是独立发生的行为。这样的交易才算公平。
2.熟悉情况的、自愿的当事人。在这里,所谓熟悉情况的自愿购买者和自愿的销售者都对特定交易(例如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含衍生金融工具等)的性质、特征、实际的潜在用途以及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状况有相当的熟悉。其目的在于:保证买卖双方能够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双方意欲成交某项业务而不使任何一方吃亏。按照IFRS40(即原IAS40)在43段的解释,自愿购买者和自愿销售者也有特定的涵义。前者指自愿而不是被迫购买。这就是说,这种购买者不过分着急也不准备按任何价格购买。他们不会支付高于由熟悉情况的、自愿购买者和销售者组成的市场所达成的价格。至于自愿销售者,也是不过于着急出手,不准备在任何价格下都会被迫出售的销售者。他们不会抱着固定价格不放,而是理性地考虑市场状况。
总之,自愿购买和自愿销售的双方,都是理性的当事人,都是基于市场条件,双方均意图按各自认为按最有利的价格进行买卖。经过反复协商和估计,双方总会取得一致,那就是公允价值。
3.交换的金额。按照IASB(即IAS30)的定义,只是讲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负债清偿的金额是明确的,即为清偿负债所支付的价格。但资产交换的金额就不明确了,可以是购买一项资产支付的价格,即入账价格(entryprice);也可以是销售一项资产所收到价格,即脱手价格。当然,不管是什么价格,都应当以公开的、活跃市场上相同资产和负债的标价为最佳估计。
三、金融危机VS公允价值
此次全球性金融风暴是多种因素共同促成的结果,公允价值在其中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金融危机究其实质是个经济问题,而非会计问题,会计准则只是尽其所能做到信息透明化,及时捕捉市场波动信息并毫无保留地把真实情况表现出来。若金融机构通过放松会计计量准则来规避问题,其最终“创造”出来的利益也只能是一种幻觉,这只会延迟问题的解决,且剥夺了投资者在最需要关键财务信息时获取真实信息的权利。公允价值计量在此次金融危机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公允价值运用的三个层级:在证券市场有效且活跃的条件下,证券的公允价值合理且能够获得,证券性金融资产应以公允价值进行计价。在证券市场不活跃时,投资者没有市场数据可作参考,可运用内部模型或假定条件来估算其价值。而当市场失灵,证券的市场价格不能反映其真正价值时,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所以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证券市场失灵,投资者的恐慌抛售行为已经不具备理性特征,应考虑用公允价值第三层次即估值技术进行计价。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金融资产计量时,应根据市场的活跃程度采用相应的层级计价,改变“盯市”计量的规则。加大对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力度,可在会计报表附表中提供相关资产的历史成本信息,以及所作估计的依据和采用公允价值可能产生的影响,作为给投资者的参考。
公允价值计量相对成本计量模式来说仍然是金融资产计量的较佳模式,它能够及时地反映资产的现时价值,能够对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我们认为,公允价值对此次金融危机推波助澜的作用源于会计处理方法,但并非因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使用,而是因为公允价值计量还不够充分、不够完善。明智的应对措施不是废止公允价值的使用而是强化公允价值的概念,使其处理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关于在财务会计中采用公允价值的探讨.会计研究,2007(11):3-8.
[2]菲利普•哥特.当前金融危机不足会计问题.2008,10.
[关键词]公允价值;历史成本;次贷危机;金融危机;会计准则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0)11-0040-03
自美国爆发金融危机以来,各国政府一方面积极应对,纷纷出台了一些应急办法和拯救措施以减缓危机。另一方面,美国与欧盟的政界、金融界都将危机的矛头指向公允价值会计。认为,公允价值计量不能全面反映金融资产的真实价值,夸大了次贷产品的损失,放大了次贷危机的广度和深度,是加剧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面对市场的指责?熏世界各国及有关国际会计组织一直持抵制的态度,认为公允价值计量本身没有问题,造成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次贷引发的流动性不足、金融创新缺乏透明度和有效监管。虽然公允价值计量导致某些金融负债和难变现资产的不当估价与判断,但其理论基础仍然存在。在此次危机中,公允价值暴露的种种缺陷,对我国公允价值运用有很强的启示作用,我们只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允价值计量的确认标准、计量方法、信息披露要求,就能解决其诸多不完善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的产生与发展
(一)公允价值的内涵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各方之间交换一项资产或负债时所采用的金额;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公允价值定义为?押资产或负债在熟悉情况、没有关联的自愿参与者的当前交易中进行交换的价格。我国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相对于国际会计准则来说,我国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使用范围规定还是比较谨慎的,主要体现在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面。上述三个定义在表达上虽有不同之处,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暗含着公允价值是一种以市场输入变量为参照基础的估计价格。在发达的市场条件下,公允价值相对来说比较容易确认,但在不充分的市场条件下,如何确认公允价值还是比较困难的。
(二)公允价值的优势与缺陷
1.公允价值的优势。公允价值计量的优势是由其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它能较好地披露企业获得的现金流量,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以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并向利益的相关者展示一个真实的企业。一是按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可向投资者提供更加透明的信息。公允价值比历史成本更加透明、及时、公开地披露金融资产泡沫,能促使金融机构、投资者和金融监管当局正视和化解金融资产泡沫。倘若没有采用公允价值会计计量,投资者可能永远被掩盖在金融界创设的虚幻泡沫中。二是公允价值计量是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计量方法。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本身不仅没有给此番金融危机火上浇油,反而通过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使危机更快暴露出来,更如实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的计量方法,让投资者尽快看到了真实情况。三是公允价值计量优于历史成本计量。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信息的一种评价,当随着市场的变化,公允价值处在经常性的变化之中,与此相适应,资产的入账价值就不能是确定不变的,需要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进行调整,而历史成本计量是满足不了上述要求的。四是公允价值的运用更加有利于恢复市场信心。有效的公允价值会计反而有利于帮助解决信息披露问题,更加有利于恢复市场信心。当前的流动性和信心危机并不是由公允价值会计所引起的,虽然采用公允价值会计存在较大困难,但其仍旧是可选计量方法中最好的。
2.公允价值的缺陷。在正常的市场状况下,公允价值能动态而合理地反映资产价值,但当市场风险较大时,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发信贷紧缩,激起市场恐慌气氛。因此,国际上要制定统一、完整、系统的公允价值指南,以便在运用上有章可循。同时要建立科学的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型,使公允价值能够从活跃市场转向非活跃市场时,尽可能真实反映市场对资产、负债的评价。在非活跃市场中,尤其是资本流动性较弱的环节,不宜将该类市场报价作为公允价值,应将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值作为公允价值的重要参考,并充分披露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的假设基础,供报表使用者参考。另外,公允价值计量实际操作难度大,会出现不同的主体得出不同的公允价值计量的价值。
(三)公允价值的沿革
20世纪80年代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最终导致400多家金融机构相继破产。这些机构在倒闭前,看不出财务状况恶化的迹象,但当次贷危机引发金融危机出现时,则暴露了采取历史成本计量的不足,国际社会对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呼声越来越高。
20世纪90年代,会计环境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熏银行大量的衍生工具快速发展,历史成本已无法准确地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动。针对此状况,FSAB从2001年12月14日开始,经过五年多的研究,终于在2006年9月15日颁布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详细论述了公允价值的定义、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及其应用、主市场或最有利市场、初始确认和后续确认、估价技术和公允价值等级等内容。此时,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已经确立。
上述两次金融危机,分别采用了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的两种计量方法,但都遭到质疑和指责,这使得我们不得不进行思考,采用何种计量方法才能应对目前金融危机呢?可以看到,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在起始计量日都是相同的,而二者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相关性与可靠性上。从二者的区别看,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是由不同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所决定的,历史成本具有较大的可靠性,但缺乏足够的相关性,而公允价值具有较大的相关性,但缺乏一定的可靠性。可见,相关性和可靠性才是历史成本与公允价值博弈的焦点。
我国公允价值在1998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易》中就已经开始使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上市公司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在2001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时,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属性被暂停使用,而仍采用历史成本会计计量属性。在2006年财政部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又重新启用了公允价值会计计量属性。这说明我国在重视会计信息质量可靠性的同时,也越来越重视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
在当今瞬息万变的社会,当价格变化反映了基本面的状况时,公允价值在反映金融产品真实价值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历史成本劣于公允价值的计量。因此,回归历史成本计价是历史的大倒退,但如何面对公允价值自身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一直是会计界面临的首要任务。
二、公允价值的出路
(一)对公允价值的质疑
2008年9月?熏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的金融风暴?熏席卷全球的金融和实体经济。损失惨重的美国金融界把矛头指向国际会计准则,认为公允价值计量不能全面反映金融资产的真实价值,起到了发生器和助推器的作用,是加剧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并要求暂停或取消公允价值计量。面对美国金融界的指责,以FASB为代表的会计界认为,本次金融危机实质上是经济问题,而不是公允价值计量问题。公允价值是最能体现资产真实状况的计量属性,尤其更适宜金融衍生产品,因此不能废除。此时,公允价值在这场危机之中成了金融界与会计界争论的焦点。
(二)公允价值的修改措施
面对金融危机?熏各国政府纷纷出台了一些应急办法?熏以避免金融危机的恶化。美联储和欧盟认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必再按公允价值反映当前市值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上,允许金融机构把违约风险考虑在内对资本进行估值,以避免资产价值在市场动荡中被低估;IASB也修订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和国际报告准则第7号,“对于非指定衍生金融工具,在特定的情况下,交易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FASB在各方的压力下,也相应地修改了会计准则第157号,并了题为《市场不活跃时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公报。美国国会通过了《紧急经济稳定法》,并责成美国证监会SEC在90天内完成是否取消或暂停《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研究工作,并向国会提交专项研究报告。可见,各国修改会计准则行动可谓争先恐后?熏以此来保护自身的资产安全。
(三)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
SEC经过近三个月的紧张调查研究之后,于2008年12月30日向国会提交了关于公允价值会计的报告。这份报告旨在阐述以市场为计量的会计准则在本次金融海啸中并没有发挥错误的作用,金融企业陷入危机不应该归罪于现行的会计准则。但是,SEC在依然坚持第157号准则的前提下,提出了部分修订建议。应当说,这是一份对会计界相当利好的报告?熏也正面回应了金融界对会计准则的质疑。
2008年11月召开的20国集团峰会上列举了导致金融危机的主因是:追逐高收益、缺乏适度的风险评估和监管缺失;脆弱的保险业标准、不健全的风险管理行为;日益复杂和不透明的金融产品以及由此引发的过度负债;决策者、机构监管者没有充分地意识到并且采取措施应对金融市场正在扩大的风险;未能及时实施金融革新或者未能考虑本国监管不力所产生的后果。可见,在20国集团峰会上列举了导致金融危机的主因并没有提到公允价值。至此,伴随着金融危机而愈演愈烈的公允价值之争暂告一段落。
不容置疑,将金融危机与公允价值会计挂钩,实际上是国际上某些银行家和政治家在转移矛盾和公众的视线,即使金融产品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此次金融危机也是不可能避免的。虽然公允价值计量远非完美,但这并不应成为废止公允价值会计的理由,也绝不会因为金融界的指责而夭折,再退回历史成本模式计价的年代。
(四)金融危机的拯救计划
由于20国集团峰会的声明和SEC向国会提交报告中列举的导致金融危机的主因不是公允价值,世界各国面对金融危机纷纷采取了拯救计划。2009年2月1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科罗拉多州的丹佛签署了总额为78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一揽子方案,为美国未来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美国的救市拯救计划刚刚尘埃落定、金融业还未来得及充分消化这一利好,大洋彼岸的欧洲却开始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了这一轮源自华尔街的金融风暴的冲击。欧洲多家银行因为受金融危机影响而深陷困境,迫使欧盟成员国伸出援手,通过大规模注资或国有化加以拯救。面对全球金融危机,我国及时调整了宏观经济政策的导向,果断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迅速推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并集中出台了一系列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具体措施。从2010年经济运行情况来看,这些措施已初见成效,经济出现明显的好转,形势比预想的要好得多。
三、我国应用公允价值的启示
针对公允价值的争论,我国应借鉴国际的经验与教训,未雨绸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谨慎、稳步地推进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第一,加强公允价值的理论研究,以完善会计准则。通过这次金融危机的教训,我国要加强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研究,拓展公允价值应用的深度与广度,提高其可操作性。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类别和层次,平衡相关各方面利益。
第二,要制定在不活跃市场中的公允价值指南。我国会计准则制定部门要制定在非活跃市场中公允价值的新指南,具体指导企业如何根据价格下跌情况和市场流动性来判断非活跃市场殊问题。要允许企业在特殊状态下选择不同的会计计量属性和计量方式,来确定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第三,除制定公允价值的指南外,还应做好对企业难变现资产的正确估价与判断。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透明度,我们在制定公允价值的指南基础上,还应提高企业对金融负债和难变现资产的正确估价与判断,以确定公允价值估计时判断与分析其合理性,使计算出来的公允价值更具有说服力。
第四,规范公允价值信息的披露,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在多变的金融市场上,金融工具的创新变化远远超过会计准则的制定,使金融工具的会计计量在操作上遇到新的问题。随着公允价值在会计领域和其他领域的广泛运用,为了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规范披露公允价值信息显得尤为重要。
第五,研究创新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以确保计量的可靠和公允。在我国具体的会计准则中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实施前提是进行谨慎的规范,但在具体的会计应用中,其指导作用还不够强大。特别重要的是,在价格被严重高估和低估脱离资产的真实、合理内在价值时,如何有效地剔除这些非理性因素,更公允地反应资产的价值是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所以,要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做法并结合我国实际,努力探求和创新公允价值估值方法与技术,来弥补其在操作中的缺陷。
第六,在金融危机下,政府干预公允价值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是必然的。金融危机的出现凸显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与金融机构的资产计量方面有不相适应的问题,若单靠市场自身的调节无法解决经济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问题。建议政府部门应积极建立金融市场信息的监测和反馈机制,在金融市场发生异常时,能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并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机制,以避免危机的进一步蔓延。
综上所述,这次金融危机作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转折点,其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都是巨大的。金融危机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经济问题而非公允价值问题,对于这一结论我们可以从20国集团峰会上发表的声明和SEC向国会提交的调查报告中得以证实。虽然公允价值计量导致某些金融负债和难变现资产的不当估价与判断,但其理论基础仍然存在。我们只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允价值计量的确认标准、计量方法和信息披露要求,就能解决诸多不完善的问题。世界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呼唤着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公允价值取代历史成本计量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我们相信,随着公允价值计量理论的日臻完善,公允价值会计必将得到长足的发展,而完善后的公允价值必将成为21世纪会计计量模式的主流。
参考文献:
[1]彭南汀,王习武.论金融危机下的公允价值会计[J].金融会计,2008,(12).
[2]包于宁.美国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应用浅析[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8,(9).
[3]张连起,王纪平.金融危机下的公允价值思考[J].财务与会计,2009,(1).
[4]李强等.浅谈次贷危机中的公允价值[J].财会月刊,2009,(4).
[5]谭天明.公允价值资产价格泡沫与次贷危机问题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09,(1).
【关键词】金融危机 公允价值 估价层级
一、金融危机背景下公允价值引起的争议
华尔街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并影响实体经济。各国政府在掀起“救市潮”的同时,也将“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推向风口浪尖。在金融危机中,金融机构被迫以螺旋下降的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不得不计提大量资产减值,出现巨额未实现的“账面损失”。导致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暴跌的主要原因是大量、急切的抛售行为,即使是优良资产,也可能因为企业缺少现金流而被低价出售,恶性循环促使价格进一步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公允价值是否仍然适用成为备受争议的问题。
2008年9月30日,sec联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表了一份声明。声明中称sec允许公司管理层在市场不存在或资产以不正常价格出售的情况下,采用自己的金融模型和判断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10月3日,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中除了肯定原有sfasno.157准则的所有内容外,增加了一项案例,即对某一非活跃市场的资产,用现金流的折现方法确认其公允价值并用于财务报告中。10月7日,sec再次发表声明,称其将根据救市法案的要求,联同联储局和财政部就“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准则进行研究,报告已于2009年1月2日前完成。10月13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投票通过放宽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决定。声明中称:“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登账的企业,将可依据新准则重新归类资产,避免必须按市值计价(mark-to-market)的结果”。10月15日,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政府决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必再按当前市值记录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价值,允许金融机构将违约风险考虑在内对其资产进行估值,从而避免它们的资产价值在市场动荡中被过于低估。
二、公允价值的定义及应用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关于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
在这个定义中,有几个概念需要明确:
1.公平交易。所谓公平交易是指不存在特别或特殊关系(该关系可能使交易价格不具有市场状况的特征)的当事人(交易双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就是说该交易假定是在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买卖双方都是独立发生的行为。这样的交易才算公平。
2.熟悉情况的、自愿的当事人。在这里,所谓熟悉情况的自愿购买者和自愿的销售者都对特定交易(例如投资性房地产、金融工具,含衍生金融工具等)的性质、特征、实际的潜在用途以及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状况有相当的熟悉。其目的在于:保证买卖双方能够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双方意欲成交某项业务而不使任何一方吃亏。按照ifrs 40 (即原ias 40)在43段的解释,自愿购买者和自愿销售者也有特定的涵义。前者指自愿而不是被迫购买。这就是说,这种购买者不过分着急也不准备按任何价格购买。他们不会支付高于由熟悉情况的、自愿购买者和销售者组成的市场所达成的价格。至于自愿销售者,也是不过于着急出手,不准备在任何价格下都会被迫出售的销售者。他们不会抱着固定价格不放,而是理性地考虑市场状况。
总之,自愿购买和自愿销售的双方,都是理性的当事人,都是基于市场条件,双方均意图按各自认为按最有利的价格进行买卖。经过反复协商和估计,双方总会取得一致,那就是公允价值。
3.交换的金额。按照iasb (即ias 30)的定义,只是讲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负债清偿的金额是明确的,即为清偿负债所支付的价格。但资产交换的金额就不明确了,可以是购买一项资产支付的价格,即入账价格( entry price);也可以是销售一项资产所收到价格,即脱手价格。当然,不管是什么价格,都应当以公开的、活跃市场上相同资产和负债的标价为最佳估计。
三、金融危机vs公允价值
此次全球性金融风暴是多种因素共同促成的结果,公允价值在其中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金融危机究其实质是个经济问题,而非会计问题,会计准则只是尽其所能做到信息透明化,及时捕捉市场波动信息并毫无保留地把真实情况表现出来。若金融机构通过放松会计计量准则来规避问题,其最终“创造”出来的利益也只能是一种幻觉,这只会延迟问题的解决,且剥夺了投资者在最需要关键财务信息时获取真实信息的权利。公允价值计量在此次金融危机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公允价值运用的三个层级:在证券市场有效且活跃的条件下,证券的公允价值合理且能够获得,证券性金融资产应以公允价值进行计价。在证券市场不活跃时,投资者没有市场数据可作参考,可运用内部模型或假定条件来估算其价值。而当市场失灵,证券的市场价格不能反映其真正价值时,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所以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证券市场失灵,投资者的恐慌抛售行为已经不具备理性特征,应考虑用公允价值第三层次即估值技术进行计价。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金融资产计量时,应根据市场的活跃程度采用相应的层级计价,改变“盯市”计量的规则。加大对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力度,可在会计报表附表中提供相关资产的历史成本信息,以及所作估计的依据和采用公允价值可能产生的影响,作为给投资者的参考。
公允价值计量相对成本计量模式来说仍然是金融资产计量的较佳模式,它能够及时地反映资产的现时价值,能够对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我们认为,公允价值对此次金融危机推波助澜的作用源于会计处理方法,但并非因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使用,而是因为公允价值计量还不够充分、不够完善。明智的应对措施不是废止公允价值的使用而是强化公允价值的概念,使其处理更加完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