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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教学存在的根本问题
林杉杉指出社保专业课程教学存在着教育教学理念相对落后,实践性教学被忽视、教学方法欠灵活等主要问题[4]。实际上,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发展来看,上述问题虽已得到不同程度的解决,但有三类问题在短时间内是难以得到解决的,包括:讲授教学方式、实验实践方式、自主学习方式三种教学方式相脱离;学生的学习参与度较低;考试模式同教学内容适应性低。
(一)三种教学方式相脱离提高管理类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处理多变的复杂问题的能力需要传统讲授教学方式、实验实践方式、自主学习方式三种教学方式的综合运用[5]。传统上,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所有课程都以讲授为主,但有些专业课程具有相当程度的实务性,这些实务性知识的应用具有实践性与灵活性,知识的理解与问题的解决需要结合具体的工作情境,因此,讲授主导的教学模式忽视了专业课程之间的差异性。虽然各个学校都高度重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教学,并且也在积极进行实践教学基地、实验室建设,购置相应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软件,与企业联合对学生进行实训,但是却没有针对每门课程的教学目标与要求进行适应性的实践教学设计,实践教学内容同教学目标与要求容易出现错配现象,往往实践内容达不到教学目标的要求。此外,一般情况下,除了课堂以及实践课之外,老师对学生课外自主学习关注较少,学生也难以自己主动阅读与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的专著,校园内关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科活动更少,这也使学生难以拓展知识面、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
(二)学生参与度较低在课堂上,学生很难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而在课外,学生几乎不会自主认真地学习本专业的知识,实践课上表现也不积极。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复杂,部分原因是整个学校教学及学生培养模式都是以老师为中心而不是以师生对话、讨论为中心的,因此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难以在短期内作出改变,长此以往,学生习惯于听记,老师习惯于讲授,学生自然就没有兴趣参与教学;还有部分原因是由于受到对未来就业低预期的影响,学生往往只关注有助于提高自己就业能力的课程、知识、技能而学习其他非本专业的课程而对本专业缺乏认知,缺少兴趣,因而在课堂内较少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课外就更少学习本专业的理论知识了。在实践实验课上,学生的参与度也不理想,大部分学生通常只是流于形式,并没有认真地对待本门课,特别是到企事业单位现场观察或者进行社会保障的相关调查时,态度并不认真,敷衍了事。这部分与教师的要求及现场组织管理能力有关,还有部分与学生的学习态度有关,此外还与实践实验课的考核方式有关。
(三)考试模式的适应性低无论教师如何教,学生如何学,衡量学生的学习效果与教师的教学效果都是以考试的结果为标准。目前为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专业必修课考试基本上都是一个模式:闭卷考试,而且考试内容偏重于记忆型的知识,对实务型与实践型知识的考查较少。这样,直接导致了学生课堂参与度低、听课积极性差,只在考试前两三周内死记硬背,即使有些学生考试的分数可观,但也不能说明他的实际动手能力就强,或者能较好地理解所学知识,同时,也不能充分代表教师的教学效果就好。实际上,考试的作用不仅在于对学生学习与教师教学效果的检验,而且还可以通过考试来拉动与促进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与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5]。因此,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专业课程考试模式的设计与考试内容的选择应与教学内容、教学目标相适应,不应只有闭卷考试这一类模式,考试内容也不应只重点考查课程内的理论知识,而且要考查分析能力与研究能力,这样才能真正了解学生学习知识的情况与教师教学情况,从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课程教学模式创新
(一)分类教学,实践实验教学与课堂教学有机统一1.课程知识分类首先,把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知识分为理论性与实务性知识两大类。理论性强的课程中原理、理论占主导,强调知识熟记、理论推演。实务性强的课程中实务技能占主导,强调职业应用技能、专业工作能力、如何解决实际问题。但理论性课程的内容并不全是理论介绍,也含有理论应用、案例分析、实际工作制度等实务型内容。实务性课程的内容也不可能全部都是实务性知识,也含有一定的理论基础、理论本质等理论性知识。因此,要具体把每一门专业课程不同的教学知识按照理论性与实务性知识进行分类。其次,按每门课程中教学知识的重要性进行分类。重要性一方面指理论的经典性、应用广泛性,另一方面指实务性知识在工作中的价值性、必要性。每门课程知识性质与重要性的差异将导致教学组织形式不同,对学生的教学要求也有所差异。2.不同实践实验教学形式的分类实践实验教学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其中一种可按照教学目标将实践教学分为认知实践、技能实践、研究实践三大类。认知实践主要是使学生通过实践活动能对本知识点有感性的认识,加深对本知识点的理解,但并不需要深入的学习,也不需要严格的考核;技能实践则要求学生能够掌握实际工作技能以及一些专业软件的使用,这种实践要求学生花费较多的时间,但并不需要牢记书本知识,只是专业业务技能一定要达到基本熟练程度,需要较严格的考核;研究实践则要求学生以写调查报告及论文为主,要求学生不仅具有较高的文字书写能力,还要具有独立研究能力,能够自己组织、调查、探索新知识,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能力、沟通能力、科学研究能力。3.课堂教学与实践实验教学的有机结合结合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知识性质与重要性的不同以及不同实践形式的差异,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教学模式不仅应具有差异化特征,而且是讲授与不同实践实验教学形式的某种组合,如图1所示。I区对应实务性低且重要性也低的知识,教学模式应以讲授为主,认知实践为辅。而II区对应实务性高但重要性低的课程知识,教学模式应以讲授为辅,认知实践为主。认知实践包括案例讨论、参观实践、社区活动、视频观摩、专家讲座、社会调查。一般情况下,这类实践时间短,主要利用课堂教学时间或者课后组织学生进行实践。III区对应实务性高且重要性也高的知识,教学模式应以技能实践为主导,讲授与认知实践为辅。技能实践主要包括视频观摩、专家讲座、社会调查、模拟实验、实训实践、顶岗实践。这类技能实践时间相对较长,可组织学生进行集中实践。比如,针对金融保险、社保业务经办,可以采取企事业单位实训实践,也可以观摩金融财务、社保业务处理等影像资料而学习和掌握相关技能。V区对应实务性低且重要性高的知识,教学模式应以讲授与研究实践为主导,认知实践为辅。研究实践主要包括学科竞赛、论文写作、社会调查。这类实践必须先有一定的理论基础,才会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与教学效果,实践时间也相对较长,既可安排学生集中实践,也可安排学有余力的学生单独参与。比如,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农村老人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问题可由学生进行调查,撰写具有一定探索性的论文或者调查报告。在这些实践形式中,有些实践活动既可用于认知实践、技能实践也可用于知识实践,而属于何种类型的实践则关键是要看实践的具体内容,内容较浅,属于认知实践,反之属于技能或研究实践。比如,在这些实践实验形式中,如果视频观摩的内容只是一种介绍性的图片或影片,则是认知性实践,如果其内容是较详细介绍专业技能或劳动与社会保障论文与社会调查写作的,也可以是技能实践与研究实践。还有专家讲座主要是借用校内外专业领域内的专家、学者、企事业专业人员来给学生作报告或讲授知识,如果偏于一般性的专业内容、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人力资源管理介绍,那么则是认知实践,如果是详细介绍较深的专业技能或论文写作方面的知识,则可以是技能或研究实践。社会调查如果要求并不是十分严格,只要求学生撰写一般性的调查报告或总结,则是认知实践,如果要求学生对调查进行提炼研究,写出有一定深度的、逻辑性的、有较强说服力又符合学术研究规范的论文或调查报告,则是研究实践。因此,针对同一形式的实践实验活动,教师可据教学内容、时间资源来决定具体的实践实验内容。
(二)考试模式创新在对课堂教学内容与整体教学模式进行完善的同时,也需要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的考核作出创新来引导学生的课外自主学习,提高其学习参与度,做到与完善的课堂教学内容及整体教学模式相适应。这种考核创新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实践实验教学的考核对于认知实践并不需要过多的考核,关键是技能与研究实践的考核。技能实践中,重要的技能需要严格按照正常考试制度进行,比如,学生进行劳动与社会保障精算软件测试,严格要求每一个学生进行上机测试,甚至可采用专业证书来代替或通过第三方进行考核,而对于无法进行精确考核的,比如角色模拟,可以写实习报告,以书面的形式表述对实际技能的理解与掌握,对实习报告进行评分。对于研究实践的考核并不要求所有学生都能写出十分出色的论文,但是可要求学生能完成一份书写规范、思路清楚、数据真实的实习报告与调查报告,根据报告的质量评分。这些实践课要算作单独一门课,单独计分,不应与讲授成绩进行综合计分,不合格者要重修。2.理论教学的考核传统理论教学的考核所采用的题型以记忆型为主,侧重于考核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但是对于实务型的课程而言并不适合,而且不同的课程知识又是技能知识与理论知识的组合。因此,无论是何种经济管理类的课程考核,都要有灵活性强的实务类题目,而对于实务类知识主导的课程,开放类、灵活性的题目应占主导。这样,可根据每门课程性质的不同,采用不同的题型,但总体上尽量以案例分析、论述题、辨析题等开放性题型为主,而不是以名词解释与简答题等封闭性题型为主。由于开放性题型强调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答案并不标准,获得高分只凭记忆知识是无法达到的,关键是要靠学生在课堂上认真听讲,课外要自学积累。这样通过开放性题型的设计迫使学生能主动地在教师的引导下自主学习、广泛涉猎。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为了提高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有效地解决现阶段劳动与社会保障课程教学所面临的问题,需要对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进行完善,以及对传统的考试模式进行改革。一个方向是应针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课程特点与差异,采用不同教学方式的组合,加强实践教学,灵活安排不同形式的实践实验教学,使教学模式与教学内容相适应,同时也要相应地对考试模式进行完善,便于考试模式同教学模式、教学内容相适应。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抓好“保增长、促就业、维稳定”法制宣传教育、各类主题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以企业及职工为核心的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着力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和载体建设,培育亮点,形成特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建设平安*、法治*、和谐*,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任务
1、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契机,认真落实各项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各类培训,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学法、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和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增强公务人员的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和谐执法的能力。
2、着办抓好以“三法一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障新法普法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局计划安排,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送法上门、广场咨询、集中宣传等活动。在当前较为严峻的经济形势下,重点是围绕“保增长、促就业、维稳定”的三大要求,针对企业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到企业作专场讲座和专项法律服务,全面、准确地宣传劳动保障法律知识,努力化解劳资矛盾和纠纷,积极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和自觉守法的社会氛围。
3、着力抓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制宣传教育。一要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制宣传工作。要根据企业经营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经营者诚信守法。建立完善中层干部与规模企业联系走访制度,局每月组织职能科室负责人到结对挂钩企业宣传法规政策,接受咨询服务。二要结合工作搞普法。特别要注重结合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执法、结合典型事(案)例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以及“企业服务年”等活动搞宣传、搞教育、搞指导,寓宣传指导于日常工作、执法之中。有针对性地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工资分配等规章制度,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手段,掌握劳动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标准、原则和方法,提高其依法管理的水平;指导和帮助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时有效地化解法律风险,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同时,要积极宣传引导职工爱岗敬业、为企分忧、诚实履行劳动合同,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通过正当途径进行诉求、理性维权。
4、着力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围绕平安*、法治*、和谐*建设和劳动保障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集中的专题性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市下发的《关于继续开展“每月一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好“每月一法”广场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劳动保障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和推进“法律六进”、“法治文化班车”、“农民工学法周”和“依法行政宣传咨询服务月”、“百村结对、千名公务员送法进村”、“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等活动;同时,要积极配合司法局搞好《法制园地》的宣传,努力把劳动保障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5、着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明年全面完成普法任务做好考核验收准备。要对照市“五五”普法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好完善、补缺工作,建立健全“五五”普法工作台帐和相关制度,积极做好迎检准备,不断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实施。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普法工作的自觉性。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关键之年,坚持做好普法工作至关重要。各单位要根据全市普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对当前新形势下普法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树立长期普法的思想,深入做好“五五”普法工作。
2、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的领导,根据组织人动,及时调整充实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普法工作机构人员,确保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到位、思想动员到位、经费落实到位、标准质量到位。要认真落实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各基层劳动保障所要结合自身业务,联系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工作,使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非常欢迎大家在百忙之中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我谨代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我局近年来职业教育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职业教育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现状
技工学校是职业教育的主体。长治市现有技工学校9所,其中政府投资办校3所(长治市高级技工学校、长治市太行技工学校和长治市商业技工学校),厂办技工学校6所(长钢技工学校、淮海技工学校、轴承厂技工学校、山化技工学校、惠丰技工学校、潞矿技工学校)。现有在校生6000余人,社会力量办学15所,在校生有1500余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1个,下设5个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种30余个。
近年来,我局始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职业教育方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认真分析研究职业教育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持做到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强化技工学校建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
近年来,各校在政府和有关社会各界的指导和扶持下,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寻求建设和发展之路,出现了良好的发展形势。
长治技校想方设法自筹资金1800余万元,争取到国债资金200万元;新征土地20亩,新建了7000m2的学生运动场地;原创:建成了260m2的管焊实训场、2800m2的综合实训楼、1800m2的办公楼、4000m2的学生宿舍楼和1800m2的服务楼;扩建学生餐厅600m2,新增绿化、硬地1220m2;添置了10余万元的文体活动器材;购置了400余万元的教学设备、工卡量具和实习实训辅助工具。基础设施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该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环境,为学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太行技校自筹资金672万元,新建了2700m2的综合楼,对学生宿舍进行了彻底改造,配置了电子、电拖实习室,电工实验室,汽车维修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购置了桌椅、柜子等必需物品,解决了实习场所、学生住宿等实际问题,改善了实习和生活环境。
在突出重点学校建设的同时,我们还注意做到宏观调控,以点带面,进一步深化技工学校改革,指导全市的技工学校适时调整专业设置和办学规模。使技工学校的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培训期限、教学办法、施教手段、招生与分配、就业均做到服务企业,面向社会。一是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主要方向,开展教学改革,强化技能训练和实习手段,完善教学,生产实习条件和设施,切实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专、兼职相结合,理论和实习教师一专多能的高素质教师队伍。采取计划分配,进修培训,招聘等方法加强师资力量,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2、积极深化职教改革,努力拓宽职业教育领域,建立和完善我市职业教育社会化发展的管理体系。
各县、区根据社会经济技术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建立了适应市场需求的多层次、多形式,覆盖城乡的职业技术教育网络,并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将覆盖面逐步从市区、国有企业向乡镇企业延伸,从城镇向农村延伸,从第一产业向二、三产业延伸,以满足社会的需要。几年来,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坚持树立职业教育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思想,面向劳动力市场,调整办学专业,扩大培训规模,逐步形成了初、中、高级相结合,长短相结合的多功能教育体系。各级行政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职业咨询和就业指导。主动为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在调整专业设置,确定培训目标,解决师资和教材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市、县、区等有关部门积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分析预测,提出本市、县、区及部门的职业教育计划,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
3、完善在职培训,提高职业素质。我市及各县、区职教部门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配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总结经验,健全和完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制度,把企业职工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企业负责人任期目标,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培训、考核,做到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目前,国有企业建立考核制度的达到70%以上,职工培训面达到75%。
4、加强社会办学,拓宽职教职能。
我们在充分的发挥骨干和示范学校的基础上加强社会办学,拓展职教职能,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大力扶持县、区职业教育发展。对农村、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予以指导和扶持。鼓励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现在,长治市境内有社会力量办学15所,开设有厨师,美容美发、计算机文字录入、家电维修、汽车修理等20多个专业工种。
5、适应劳动改革,推行技能鉴定。
近几年来,我们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的要求,在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积极推动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在我市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持证上岗。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有关内容,严格进行《职业资格证书》鉴定考核,做到持证上岗。目前,我市所属企业技术工种持证率达到60%以上。
二、我市职业教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我国当前所处的实际和面临的处境看,全面建设小康的实际就是发展生产力,其核心的首要因素是开发人的智力,急需一大批合格的技术人才来把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但从技工教育的实际情况看,普遍存在着对技工教育认识模糊,重视程度不够的现象。两所技校在发展的道路上遇到了诸多客观条件的制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重视程度不够。主要表现在办学的规模,学校的定位和结构比例方面。按国际先进国家的要求,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的比例应为1:1。但就我市来说,政府办学仅有两所,在校生5500余人,加上其它中等专业学校和高中相比无论是在校生还是学校的数量都差距甚远。而技工教育直接参与社会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全过程,是劳动技术大军的主要来源,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决定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应引起对技工教育的进一步重视。
2、编制问题。两所技校的“编制”是1978年建校时按600名在校生核定的80人,历经28年的发展,两所技校的人数均己超过,但学校的人员编制一直未变,根据《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2001]74号)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参照中小学校师生1:13的比例来算,长治市高级技工学校在校生3500名,教职工编制应达到280人。长治市太行技校在校生2200名,教职工编制应达到170人。学校和我局曾多次给有关部门打报告、写申请,均无得到解决。为了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和教学质量不打“折扣”,两所学校只好从省内、外高等院校和企业招聘回80余名既懂理论又会实际操作的“双师型”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及时地充实到教师队伍之中;又从社会上招聘30余人充实到公勤岗位上。所有招聘人员的工资、奖金、保险等一切费用都由学校自己承当。即使这样,学校教工的工作量也时时处于“超负荷”状态。
3、“经费”问题。办学经费不足是制约两所学校建设发展的“瓶颈”。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2)16号文件第六条第十八款“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15%,己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20%,主要用于职业教学实验实习设备的更新和办学条件的改善。”的精神,政府每年应拿出一部份资金用于技工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而我市用于技工学校的投资微乎其微,学校的教学设施、教学设备、实习材料主要靠学校自筹解决。如长治市高级技工学校征用土地、学生公寓楼的建设、太行技工学校教学楼的建设均由学校向职工借资进行建设。2003年长治市高级技工学校积极争取到国家计委支持技工学校建设发展的国债项目,建设投资600万元的综合教学楼及设备购置,由于地方政府配套资金200万不能及时到位,致使国债项目综合教学楼不能如期完成。
4、“占地”问题。占地面积不足影响学校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紧迫,我省也出台了关于在高级技校的基础上创办“技师学院”的有关政策。与条件相比,局属高级技工学校的基本条件均符合创建“技师学院”的要求。只有“占地面积”这一项不足(标准要求占地面积不少于80亩,该校只有50亩),失去了一次申报技师学院的大好机遇。学校西围墙外,现在约20亩发展空地,可作为学生活动场所(属高新区史家庄村),如能征用,即能满足申报技师学院的条件。
三、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目标及几点建议
近一二年来,从中央到地方连续召开了职业教育的专题会议,做出了许多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近期,国务院又召开全国第五次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发展职业教育加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统筹兼顾,加大支持力度。原创:这样的形势,无疑给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我们应该牢牢把握住这一契机,使职业技术教育得到更大的发展,使它真正成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有力手段。为此,我局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重点是:
1、在长治市高级技工学校的基础上成立长治市技师学院,进一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规格与培训水平,批量提供满足我市企业及驻市企业需求的技师、高级技师。为我市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提供高技能人才供应的保证。
2、建设我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以长治市高级技工学校为基础,投入资金和设备,建设我市高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一方面满足各类职业学校学生的技能训练需求,另一方面满足企业在职职工素质提高的培养需求。配合技师学院的建立,使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达到一个新的、更高的层次。
目前,全国的中高级技工占职工比例较发达国家要低许多,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与社会需求也有较大距离。为如期实现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我局建仪:
1、尽快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解决两所技工学校的“编制”问题,使之为我市的“新百强”工程培养更多的合格的技能人才。
关键词:劳动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科学分类;应用型人才
中图分类号:G913.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9-0219-02
一、问题的提出与文献综述
从教育部在学科目录中增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至今已有11年,一些财经类高校纷纷设置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但发展到目前为止,现代意义上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教育,在我国大部分财经类高校尚未形成相对完善的专业教学模式,加之财经类高等院校长期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课程体系中处于附属地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目前轻实践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正面临着严峻挑战,如何培养能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所从事的专业社会实践、熟练掌握社会生产或社会活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应用型人才,是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就业市场需求向现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提出的迫切要求。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教学改革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国内学者刘苇江(2008)从课程实践环节设计、实践基地建设、制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学生参与几个方面,探讨了当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思路。曾煜(2008)探讨了社会保障课程教学形式及方法存在的问题。如何改变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分离的现状,从根本上解决学用脱节的问题;如何实现学生的学习过程、实践实训过程与就业岗位的工作过程的一致性;如何实现课程设置与劳动社会保障行业核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同步,使学生的实践能力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获取并提高。围绕上述主题,本文依据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的性质、内容、适合实践教学的程度,将现有实践教学课程进行分类,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课程改革研究提供新的视角。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课程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对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综合素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传统教学主要偏重于介绍社会保障理论及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学生缺乏感性认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在实践教学中依然存在着以下问题:
1.实践教学管理缺乏科学性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教学目标定位不准,混淆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概念,教学内容的选取过多依附于某门理论课或现有教材,缺乏实际岗位所需要的实用性、先进性内容;教学手段保守落后等。
2.实践教学主体的考核方式单一
由于不同专业的实验实训课程结构和要求不同,同一专业不同年级的实验实训内容的覆盖面不同,对学生采用单一的考核方式显然不能满足各种需求,也不够科学和合理。因此,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从考核的形式到内容,都不应该忽略实验实训课程本身的特点和规律。
3.实践教学质量评价体系落后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课程设置往往重视理论教学或课堂教学的环节,轻视实践教学过程,尚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实践教学过程控制和质量评价体系,或虽有相应的实施方案,但缺乏一定的制度保障和监控措施,使得原有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实训课程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以上问题的存在,是由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教学课程缺少科学的分类。
三、实践教学课程分类
实践教学可以丰富教学形式,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实践设置要注意内容更新,体系设计科学合理,实践项目名称要准确规范。实践课程分类主要依据课程的性质、内容、适合实践教学的程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教学课程可以划分为三大类别,各类别独特的教学要求决定了其教学过程和评价方式的独特性。
1.基本实践课程
基本实践课程的实践教学课时占课程教学课时的30%,这类课程的理论性较强,实践教学的目的是对课程内容的原理和方法进行验证实验,以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劳动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等课程,实践教学主要是培养学生发现、分析问题的能力及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基本操作技能为主。
2.专业技能实践课程
专业技能实践课程的实践教学课时占课程教学课时的50%,这类课程与现实对接紧密,实践性较强,需要通过模拟操作或现实操作来完成教学任务。专业技能实践课程使学生熟练掌握管理流程、管理方法和技巧有利于学生将所掌握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3.综合性实践课程
综合性实践课程的实践教学课时占课程教学课时的20%,这类课程需要综合性的实训环境,要求学生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和处理问题的综合技巧。如学年实习、专业实习等,突出对学生创新性、探索性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能力。综合性实践课程可以通过实践教学基地来完成。
四、对策与建议
(一)基本实践课程突出典型案例教学
对于基本试验课程常见的方式有案例分析教学、讨论式教学、观摩性教学等。其中,案例分析教学精心挑选合适的案例让学生讨论和分析,以巩固所学的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讨论式教学即对课程的某一内容或观点在课堂中进行讨论,学生在讨论中分别扮演正方和反方的角色,对自己的观点进行陈述并辨论;观摩性教学即由教师选取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多媒体信息,向学生播放媒体内容等,这些实践教学可以丰富教学形式,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
(二)专业技能实践课程重在模拟教学
1.加强模拟操作。包括:(1)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模拟实习。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与生育保险等各种业务模拟实习、社会保障会计模拟实习、社会保障软件操作模拟实习等。(2)企事业员工福利管理模拟实习。包括:劳动力计划与招聘职位模拟实习、工资福利管理职位模拟实习、劳动力培训职位模拟实习、绩效考评职位模拟实习等。
2.重在现实操作。现实操作教学环节主要是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考察活动,开展教学参观,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考察活动,以丰富和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如学习医疗保险时,组织学生教学参观医疗保险中心,请医保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中心的工作职能及医保政策等,并参观该中心的工作现场。讲到农村保障时,组织参观郊区的社保局,了解农村养老保险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或者到城郊参观农村的农村保障、村民福利、剩余劳动力转移等。学习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时,组织参观附近街道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和社区服务中心,了解社保所的工作职能、社会保险的现行政策及操作流程。学习国际劳务合作时,组织学生到经济技术合作企业参观劳务输出的流程。
实践教学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越来越成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必须面对和切实解决的问题之一。全面了解和把握地方本科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育改革中的主要问题,开展切实有效的实践教育,使更多在校大学生在实践中认知社会、体验价值、践行责任、升华思想,是广大专业从教者的重要职责。
一、当前劳动与社会保障实践教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理念含混
“理念”是指导人们实践活动的行动指南。高校实践教学是受制于专业教育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引导学生深入实际、深入社会,从而使其素质和能力得以全面提高的一种教学活动。[1] 但是,纵观近年部分地方本科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改革过程,不难发现,其要么理念不清,将办学理念与专业教育理念相混淆,要么脱离人才培养目标,片面追求实践教学设施配备,造成实践教学或偏离于劳动力市场需求,或成为低层次的业务熟悉过程。
(二)教学体系同质
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是确保实践教学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地方本科院校开设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因受限于不同教育资源与背景,并坐落于有着不同市场需求的城市,因此其实践教学体系的搭建本该立足需求、着眼能力、彰显特色。然而,事实却非如此。据调查,近年一些地方本科院校为了在相关经费配套下尽快完成该专业的实践教学改革,纷纷奔赴名校展开调研,学习、参考其实践教学的方法、内容等,有的甚至全全搬回。这不仅使实践培养渐失优势,教学体系趋于同质,而且也造成了毕业生之间的恶性竞争。
(三)教学时间短欠
完善专业实践教学,必须从时间上得到保证。没有足够的教学时间,任何实践教学建设只能是一句空话。地方本科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当前在时间安排上存在两大突出问题:一是教学时间过于集中,减少了师生互动和学生自我反思的时间。据统计,绝大多数高校都是将专业实习集中放在第六学期的前半学期,且实习单位多由学生自由联系。二是教学时间严重不足,不能有效保证学生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目前,除国防教育、思政社会实践、学年论文等必修实践环节外,学生真正用于专业实践教学的时间只有6-9周时间。这一点从专业教学计划学时学分设置中也能清楚看到(专业总学分为170-174分。其中,集中实践环节为13-20分,仅占总学分的7%-12%)。
(四)教学管理滞后
高校实践教学管理是在学校实践教学管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和领导下,制定并组织专家审核专业实践教学目标、体系和实施计划;组织、协调专业实践教学实施,并对实践教学的实施过程和质量进行有效监控;对实践教学资源进行合理调配、协调,使有限的资源得以高效利用的活动过程。[2]近年地方本科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管理虽说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和进步,但在高等教育飞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在加快提升高校办学水平的新要求下,还存在以下严重问题:管理理念滞后。重命令,轻服务。管理制度残缺。多规章,少考评。管理机制僵化。喜控制,厌协调。管理方式传统。看结果,略过程。诸如此类问题,直接影响到专业实践教学质量,成为制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关键要因。
二、实施“LMP”实践教学模式改革的策略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施“LMP”实践教学模式改革策略,就是要把当前地方本科院校各自为政下的重复、断链式实践教学模式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以问题为起点,以交流反思为重要环节的“分层次Layered、多门类Many category、重特色Pay attention to characteristic(简称LMP)”的新型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
(一)分层次实践教学
与理论课程的设置相同,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也是一个由低到高、由浅入深、由单项技能到综合技能的提高发展过程。因此,实践教学体系的设计必须是系统化分层次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分层次实践教学,即建立一个由价值认同实践、基础能力实践、职业能力实践和研究能力实践四大环节构成的循序渐进的复合实践教学体系。
1. 价值认同实践。实践教学第一层次,应在第一学期进行。目的是使学生真切体验到所选专业为其带来的“责任”与“自豪”,培养其对专业学习的热爱、专注等积极情感。实践方式可采用“现场见学”和“聆听心声”等。在我国,长期以来未在初高中阶段开设任何与“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的初识教育课程①,因此对于那些主动或被动(调剂生)选择进入地方本科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习的大学新生来说,秉持公平正义的专业价值理念,在实践教育中树立正确的专业认同情感是极其重要和必须的。
2. 基本能力实践。实践教学第二层次,应在第一、第二年学期进行。目的是培养学生在实践中掌握一些基本的专业工作方法和技能,学会“开始共处、开始生存、开始求知、开始探索”。实践方式可采用校内课堂训练与校外现场演练相结合。实践内容包括“人际交往与口语交流”、“应用写作”、“生涯规划”、“文献检索技术”、“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统计数据处理”等。
3. 职业能力实践。实践教学第三层次,应在第三到第六学期间进行。目的是让学生把劳动与社会保障理论付诸于实践,思考、验证理论内容的同时,熟练掌握各专业职位的管理流程、管理方法和操作技巧。例如,在学习“社会保险概论”课程时,教师应根据面授进度及时安排学生亲身实践“社会保险登记职位”、“社会保险费征缴职位”、“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职位”、“社会保险待遇给付职位”及“社会保险统计职位”的业务职责、业务要求、业务内容、业务流程等。实践方式可采用“实验室仿真职位模拟”、“案例讨论”和“用人单位参观学习”等。
4. 研究能力实践。实践教学第四层次,应在第七、第八学期进行。目的是培养学生巩固已学知识点和技能点,并在此基础上将其“连线成面”,得心应手地解决专业领域内的前沿性或疑难性等综合课题的能力。实践方式可采用“课题参与”和“校外机构实习②”两种。具体操作应分为五步:一是确定‘研究能力实践’的指导教师;二是指导教师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提出并公布研究课题名称;三是学生按照自己的职业志向选择课题及指导教师(课题提出教师即指导教师);四是指导教师通过面试再次确认学生所选内容实属其深思熟虑之结果;五是按照指导教师制定的研究计划开始该层次实践。
(二)多门类实践教学
多门类实践教学强调专业细化,其作为第三、第四层实践教学的延伸与支撑,要求学校能够按照不同职业志向,将学生分派至不同的实践机构进行专业实操。如,对今后欲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包括政策研究和政策制定)的学生,应将其分派到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局或民政厅、局等综合性部门进行专门实践;对今后欲从事社会福利服务工作的学生,应将其分派到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机构进行专门实践;对今后欲从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学生,应将其分派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等部门进行专门实践;对今后欲进入企业从事劳动保险业务管理的学生,应将其分派至不同性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专业实践,等等。显然,多门类实践教学能够把理论教学和虚拟教学与真实世界进行无缝衔接和有机融合。与此同时,多门类实践教学既可以解决校方因某一实习机构名额不足而致的派遣困惑,又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地方本科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普遍存在的学而不专、学而不深等难题。
(三)重特色实践教学
重特色实践教学纵贯于多层次实践教学和多门类实践教学之中,以充分利用优势资源,解决同质化培养和规避毕业生间恶性竞争为己任。重特色实践教学中的“特色”,是指建立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基础上的“方向特色”,而非置于专业定位或专业建立初衷之上的其他“特色”。在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开设于拥有不同学科背景的高校,因此专业建设与发展应在立足社会保障学科和专业特色基础上发挥并体现各校的学科优势和特色。例如,法学院校开设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就应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具有较强法学功底的社会保障专门人才。实践教学环节应能突出法学特色,注重法律职业与法律教育相结合,对那些在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局或民政厅、局等综合性部门实践的学生,应注意培养其起草、解读有关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文书的能力;对那些在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机构实践的学生,应注意培养其维护老年人合法权利,处理多元养老服务法律纠纷的能力;对那些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实践的学生,应注意培养其处理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纠纷,参保纠纷,滞缴、少缴或迟缴社会保险费纠纷,以及社会保险金发放纠纷等各类劳动争议①的能力。
三、基于“LMP”实践教学模式改革的条件支撑与路径选择
加强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是改善办学条件,落实“LMP”新型实践教学模式的重要措施。地方本科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目前普遍存在实践基地建设滞后、指导教师力量薄弱等问题,改革实践教学条件迫在眉睫。
(一)开展“联合教育基地”建设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是在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独立的、交叉的、处于应用层次的学科。这就决定了要学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必须在系统掌握上述几门学科基础知识的同时,加强实践教学,尤其是校外基地实践,使学生具备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联合教育基地”建设有助于学生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和专业知识的升华。该思路源于美国辛辛提纳大学的“合作教育计划(也称‘专业实践计划’Professional Practice Program)”,但又与其不完全相同:首先,“联合教育基地”建设要求地方本科院校尽快实施结构性教育改革,将校内学习与相关生产领域的工作经验学习结合起来;其次,“联合教育基地”建设要求地方本科院校既能与本地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局等政府部门展开合作,又能与本地企事业单位、社区等非政府组织展开合作;再次,“联合教育基地”建设要求地方本科院校能将“联合教育基地实践”列入必修环节,作为学生获得学位的必要条件;最后,“联合教育基地”建设要求地方本科院校能够按照学生的职业志向,定期②、公平地将其分派到不同联合教育基地进行专业实操。[3]
(二)打造“循证实践导师”队伍
“循证”起源于医疗卫生领域(循证医学),原指根据患者特性,医生能够严禁、清晰、明智地利用自己的临床技能,并遵循目前为止研究者提供的最佳研究证据进行医疗决策。20世纪末,这种在医疗领域已打下坚实基础的医学实践模式开始渗透到社会科学等在内的非医学领域,形成了一些新的分支实践取向。如循证管理学、循证法律学、循证社会工作等等。这些新兴领域尽管诞生时间不尽相同,但他们均已迈入实践领域的“科学化”发展阶段。
“循证实践”是提升实践教学科学性与专业性的重要策略。它主张基于最佳研究证据展开实务操作,要求实践者(学生)能从以往凭借直觉或习惯、单兵作战、缺乏实时监管并时常与科学理论脱节的实践方式,转向遵循研究证据,以“最佳证据”保证“最佳实践”的方式上来。[4] 而要做到这一点,实践者(学生)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功底,而且也应有较强的问题诊断能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能力以及查找、评价和应用证据的能力等等。显然,这对于目前地方本科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学生来讲一时间很难做到,其完成必须借助于专业教师的指导。因此,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循证实践导师”队伍已刻不容缓。
1. 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循证实践”要求教师要在循证中教学,在教学中循证,即在研究中教学,在教学中研究,以研究促教学。因此,地方院校除通过“挂职”学习使教师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外,还应进一步增强专业教师的科研实力。换句话说,教师应根据不同实践问题,及时检索文献,搜集最佳证据,并科学地评价和应用这些信息,从而正确地指导学生。[5]
2. 创新传统教学方法。实践教学方法是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保证。为了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既能掌握业务操作技能,又能充分发挥其主动性与创造性,进行积极探索。指导教师应尽快将传统“以教师为中心的权威式实践教学”改为“以学生为主体,以问题为起点,以交流反思为重要环节的课题驱动式实践教学”。
(三)践行“全程跟踪管理”制度
“全程跟踪管理”,是指在跟踪测评专业实践教学各环节质量的基础上,进行反馈管理,达到促进实践教学水平提高的过程。
【关键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地方高校;实践教学
1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现状
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具有知识性、政策性、应用性相结合的特点,要求学生在学习基本知识的同时,能从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具体工作,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招聘、培训、绩效、薪酬等管理工作,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都要由受过系统教育的劳动保障专业人才完成,同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也是一个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专业。
目前,我国专业化的劳动保障人才缺口较大。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日益完善,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该专业毕业生的去向大体分为三类:一是,进入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活动,这类学生往往需要进一步深造,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二是,进入劳动和社会保障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管理部门,成为各级政府公务员。三是,进入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从事具体业务工作。从1998年我国开设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以来,培养了大批该专业毕业生,为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当前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毕业生在实际操作方面还存在很大缺陷,在走上工作岗位后往往不能很快胜任工作,究其原因在于学校培养中实践教学环节不完善。
2 原因分析
2.1 重理论、轻实践的人才培养方案设计
当前地方高校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上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情况。实践课程开设过少,实践学时过少。此外,地方高校一般将各种实践教学列入教学计划中,但是对于实践教学大纲的制定、教学过程的监督、实践效果的评估等往往没有相应的实践教学制度作支撑,较主观、随意,并且实践教学课程内容较陈旧。
在课程开设方面,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核心课程中一般涵盖了社会保障概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等课程,这些课程教材数量多,更新快,但是偏重于理论的介绍。有些教材虽然名为××理论与实务,但是实务部分一般都是具体某省市的社会保障管理条例、细则,缺乏实际操作方面的阐述,教师在授课时或者如蜻蜓点水,一带而过,或者根本不讲授,只是讲授理论部分。
2.2 师资力量薄弱
由于近年来学校对教师的招聘普遍重视学历,近年来招聘的教师多是年轻没有经验的教师。这些教师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但缺乏实践经验,大多数教师从学校到学校,没有工作经历,也没有实践经验;一些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急需的课程,师资更是严重缺乏,如社会保险精算等。
经历了几年的扩招,高校普遍存在教师短缺的现象。当前人们只看到大学教师工资高,待遇好,工作清闲,却不了解上好一门课要付出多少精力。在社会上普遍存在这样的观点,认为高校的老师是太多了而不是太少了。人们对扩招后师生比例认识不足,大家都知道扩招后学生增加了多少,却没有多少人关注同时老师增加了多少。我国的高校生师比例比国外高出很多。在2012中国大学排行榜中,我国705所高校平均生师比为16.60U1,地方高校形式更为严峻。相比较而言,欧美发达国家的生师比要低得多,例如美国11所著名大学生师比平均为6.7:1。
一名成熟的教师约需要六年的讲课经验,一些落后地区的地方性大学一些有经验的教师流向大城市,导致学校在短时间内较难找到优秀的或者合适的教师人选,大量的课程压在其他教师身上,一名教师承担多门课程,负担过重,导致教师无暇在实践上花心思,下功夫。
2.3 缺乏实践教学平台
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实训软件建设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的实训软件往往偏重于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缺乏专业特色。很多高校误以想当然的认为该专业不需要实验室,在实训室的建设和实训软件的开发引进上不愿投资。
另外,目前地方高校普遍存在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基地数量少、接收能力有限;关系不稳定,缺少可控性;方向单一,选择范围狭窄,内容重复等问题。导致培养出来的学生无法较快地适应市场发展和需求。
2.4 重科研,轻教学的高校管理制度
当前高校普遍存在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学校和教师关注拿多少项目,发表多少篇论文,导致教师无心恋战教学,理论课教学相对较简单,上完课就离开,自身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更是被忽视。这主要和当前的高校制度导向有关,教师只要有了科研项目、发表了高层次学术论文就有了就会顺利的通过评职称,受到学校的重视,导致教师把大部分精力投放在科研上,对于教学本身敷衍塞责,更谈不上搞好实践教学了。
3 对策与建议
3.1 完善人才培养方案设计
人才培养方案设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的工作,许多高校在制定培养方案时过于草率,没有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而是简单的将任务交给某位教师去完成,结果导致培养方案目标不科学具体,课程体系不合理。地方高校培养的人才应为地方服务,但是由于事前没有经过深入的市场调研,无法把握地方市场对人才的需求,这样制定出来的人才培养方案势必存在很多问题,诸如人才培养定位不准确,实践教学环节薄弱,毋庸置疑,按照此种方案培养出来的人才也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
3.2 改革高校教师管理制度
针对当前一些高校存在的教师教学任务过重的情况,学校应通过大力引进人才、留住人才,降低生师比,减轻在校教师的工作压力,确保教师有足够精力投放在实践教学上。
对于高校教师而言,除了具备专业理论知识与一定的研究能力,还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对行业的了解,当前许多高校在招聘教师时对学历有明确的要求,而对实践经验方面大都没有要求。面对这种局面,高校应完善教师聘任制度,加大实践人才的引进力度,同时为了激发教师在教学方面的积极性,学校在教学工作量计算上,应增加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标准。除此之外,在教师职称评定方面也应加大实践教学经历在此中所占的比重。
3.3 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
高校应加强现有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通过鼓励骨干教师从事实践教学工作,如安排教师在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经办机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实习锻炼,提高其业务能力;鼓励老师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的政策讨论相关的会议,鼓励教师参加国家的有关职业资格的培训考试等。
此外,在现有师资力量的基础上,地方高校还可聘请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经办机构从业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担任本专业学生的各种实践教学的指导教师或兼职授课教师,建设专兼职相结合、优势互补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3.4 改进实践教学方法
为培养具有一定操作能力的应用型专业人才,在课程设置中需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改进实践教学方法,可引导教师在授课中采取多种教学方法,例如案例分析法、情景模拟法、小组讨论法、现场观摩法等,让学生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从执行层面了解实务知识,从而更好服务于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领域。同时,应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基地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扩大校外实训基地的数量,建立相对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
3.5 建设实践教学平台
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实际业务工作都是操作性很强的工作,因此打造实践教学平台非常重要。为此,高校应建立劳动保障业务模拟实验室,引进诸如“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教学软件,让学生模拟和实验我国劳动保障体系结构和运作模式,在实验室中开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实训操作,以提高学生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社会保障工作的能力,更加真实、形象地消化所学知识。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你们《北京市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单位200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请示》(京劳社养文〔2002〕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市提出的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费率调整意见(见附表),请严格按照执行。
附表:北京市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批复费率表
二二年三月十三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你们《关于要求调整浙江省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请示》(浙劳社老〔2002〕4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费率按附表所列标准调整,请严格按照执行。
附表:浙江省原行业统筹企业2002年批复费率表
二二年四月十六日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号)的要求及《关于印发〈北京市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及并轨方案〉的通知》(京劳社养发〔1999〕26号)确定的原则,我市原行业统筹企业200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调整方案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对北京市原行业统筹企业200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2000年2月28日 劳社部函〔2000〕45号)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你们《关于北京市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单位200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劳社养文〔1999〕7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原行业统筹企业2000年费率按附表所列标准调整。请严格按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原行业统筹企业2000年批复费率表
单位:%
---------------------------
| |1999年|2000年
序号| 行业及单位名称 | |
| |批复费率 |批复费率
--|------------|-----|-----
|铁道 | |
--|------------|-----|-----
1 |施工 |16 | 16.5
--|------------|-----|-----
2 |运输 |19 | 18.5
--|------------|-----|-----
3 |中铁建 |13 | 15
--|------------|-----|-----
4 |中铁建厂工程局及附属单位|16 | 17.5
--|------------|-----|-----
5 |铁道大厦 |17 | 18
--|------------|-----|-----
6 |其他事业单位 | | 18.5
--|------------|-----|-----
7 |邮电 |19 | 18
--|------------|-----|-----
8 |水利 |19 | 19
--|------------|-----|-----
|电力 | |
--|------------|-----|-----
9 |生产 |18 | 18
--|------------|-----|-----
10|火电施工 |14.5 | 15
--|------------|-----|-----
11|水电施工 |13 | 14.5
--|------------|-----|-----
12|事业单位 |16.5 | 17
--|------------|-----|-----
13| |18 | 18
--|------------|-----|-----
|交通 | |
--|------------|-----|-----
14|公路咨询监理公司 |13 | 14.5
--|------------|-----|-----
15|中外理总公司 |13 | 14.5
--|------------|-----|-----
16|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13 | 14.5
--|------------|-----|-----
17|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总公司 |13 | 14.5
--|------------|-----|-----
18|中国海洋工程公司 |13 | 14.5
---------------------------
续表
---------------------------
| |1999年|2000年
序号| 行业及单位名称 | |
| |批复费率 |批复费率
--|------------|-----|-----
19|集团(机关) |13 | 14.5
--|------------|-----|-----
20|招商局集团 |13 | 14.5
--|------------|-----|-----
21|中交水运工程设计咨询中心|15.5 | 17
--|------------|-----|-----
22|水运规划设计院 |15.5 | 17
--|------------|-----|-----
23|公路规划设计院 |15.5 | 17
--|------------|-----|-----
24|第一公路工程总公司 |15.5 | 17
--|------------|-----|-----
25|路桥集团 |17 | 18
--|------------|-----|-----
26|北京中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18.5 | 19
--|------------|-----|-----
27|交通印务公司 |18.5 | 19
--|------------|-----|-----
28|交通出版社 |18.5 | 19
--|------------|-----|-----
29|中远集团 |13 | 14.5
--|------------|-----|-----
|中建 | |
--|------------|-----|-----
30|中建集团 |13 | 14.5
--|------------|-----|-----
31|一局、二局 |15 | 17
--|------------|-----|-----
32|石油 |22 | 20
--|------------|-----|-----
33|民航 |13 | 14.5
--|------------|-----|-----
34|有色 |19 | 19
--|------------|-----|-----
|金融 | |
--|------------|-----|-----
35|工行 |17 | 17.5
--|------------|-----|-----
36|建行 |13 | 14.5
--|------------|-----|-----
37|农行 |17 | 17.5
--|------------|-----|-----
38|中行 |13 | 14.5
--|------------|-----|-----
39|交行 |13 | 14.5
--|------------|-----|-----
40|中保 |13 | 14.5
--|------------|-----|-----
41|煤炭 |17 | 17.5
--|------------|-----|-----
42|神华集团 |15 | 16
---------------------------
[摘 要] 文章认为地方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地位重要,构建“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模式,从宏观教学规划和微观教学方案的实施,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科类群“三大模块”提供有效可行的实践教学支持体系。以此为依据开展的实践教学成为专业建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
[关键词]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实践教学 课程设计 实习见习 社会调查
一、地方院校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目标定位
地方院校主要是指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院校,与培养精英人才为主的高等院校相对而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飞速发展,精英型大学教育转向大众化的大学教育,为地方院校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随着毕业生人数大量增加,他们成为社会劳动者的主体力量,成为广泛参与社会生活、参与社会基层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他们往往在社会基层从事各种基础性工作,直接面向社会大众因而深深融入民众之中,他们必将代表社会群体的整体素质,从而体现民族整体素质与特征,而应用型人才的整体素质的提升和与社会实践的融合,展现着技术进步的时代特征。因此,构建适合社会保障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体系模式的创新十分重要。
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地方高等院校,人才培养方向和培养目标发生了重大变化。地方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具体的培养目标应体现地方院校人才培养特征,应该是培养既有学科综合、文理并蓄、视野开阔、理论基础宽厚,专业特色鲜明,富有科学精神、富有人文素养、富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基础理论,掌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等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运用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分析和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的能力。
而上述目标的实现和学生各种能力的培养除了构建理论教学完成课程体系和完成专业理论和基础理论知识的教学之外,还必须加大社会实践的力度,构建实践教学体系,突出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方案中的比例和分量,才能真正实现上述目标。为此,在进行教学计划的制定与人才培养方案的设置中,应突出体现了实践性教学,成了具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研究现状与实践现状
目前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研究从两个大的方面展开,一方面是从实践教学本身出发,结合本专业教学内容对实践教学进行归类,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另一方面是以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为出发点,结合学科特点对实践教学进行描述,构建学科建设基础上的实践教学体系。为了便于区分,我们把第一种研究成为狭义上的研究,第二种研究成为广义上的研究。
1.在狭义研究上,一些研究者根据实践教学的特点将本专业的实践教学划分为基础实验、专业实验和综合实验三种类型。陈淑君中对本专业的实践教学进行分类化管理,构建“分类化”实践教学课程体系,(1)基本实验课程。这类课程的理论性较强,实践教学的目的是对课程内容的原理和方法进行验证实验,以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2)专业技能实验课程。这类课程与现实对接紧密,实践性较强,需要通过现实操作或模拟操作来完成教学任务。熟练掌握管理流程 、管理方法和技巧。(3)综合性实验课程。但是对这三个方面内涵的描述尤其是对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的界定有很大差异。夏艳玲认为基础实践包括计算机文化基础、Internet应用基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等能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及掌握常用工具软件的使用等课程。而李艳荣则认为专业认知实践教育、专业文献综述训练、形势与政策教育、军训与国防教育等课程。
另一些研究者根据课内课外的标准,将实践教学划分为课内实践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两种类型。如杜毅把本专业的实践教学划分为(1)是融入课堂的实践教学,包括讨论式教学、观摩式教学等;(2)是课堂外的实践教学,包括到劳动与社会保障机构、社区基层组织以及公共福利部门进行实地参观和实习,或组织学生深入农村进行与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的社会调查等。周慧文将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分为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三个层次。课堂教学包括模拟仿真实验,课程实训等。校园实践教学,是指有教学计划,对学生有明确要求的校园实践活动。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有:课程实习、暑期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蒋蔷则将实践课程分为(1)模拟实习课程。包括建立模拟社会保险服务大厅该大厅是一个面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和社会保险业务电子化建设的集开发、研究、实验、培训于一体的实验基地。建立模拟法庭,组织本专业学生进行劳动争议、保险案例裁决,培养他们独立判断的能力。模拟实习企事业员工福利管理。(2)集中实践课程。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开展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集中实践课程。
2.广义上的研究,也就是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建设目标定位的角度来对实践教学进行定位与规划。
实践教学是专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教学的开展离不开对专业建设的科学定位。即有什么样的专业建设目标,就有什么样的实践教学。比如,褚福灵(2003)认为首先应照本专业的特点和实际要求对实践教学进行定位,设计成劳动管理职位和社会保障管理职位两大类别,相应地实践教学划分为(1)劳动管理职位模拟实习,包括:劳动力计划与招聘职位模拟实习、劳动关系管理职位模拟实习、劳动组织职位模拟实习、工资福利管理职位模拟实习、劳动力培训职位模拟实习、绩效考评职位模拟实习、劳动人事软件操作职位模拟实习等模块。(2)社会保障职位模拟实习――包括:养老保险业务职位模拟实习、医疗保险业务职位模拟实习、失业保险业务职位模拟实习、工伤与生育保险业务职位模拟实习、社会保障会计职位模拟实习、社会保障软件操作职位模拟实习等模块。(3)集中实践课程包括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两个主要部分。毕业实习即社会实践,将学生安排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或者相关岗位顶岗值班,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毕业论文是学生毕业实习的成果总结,也是衡量高校毕业生理论和技能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以毕业论文或社会调查的形式,就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某一方面的现象进行理论探讨和实际运作设计。
李贺平[8]等把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划分为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实务三大部分组成,因此,在教学实践设计及实施中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展开。 就劳动经济与劳动关系课程而言,通过课程实习应使学生了解劳动力市场的运作、劳动力市场政策, 劳动关系运行的规律和特点;人力资源管理课程实习应涵盖人力资源的规划与招聘, 人员素质测评与选拔、培训、工作绩效考核与奖惩、工作分析等内容, 培养学生熟悉管理环节,进行人力资源诊断;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课程实习应着眼于研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关系, 劳动就业, 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内容, 使学生了解现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状况, 存在的问题和立法完善方向, 劳动监察管理的要领等等;社会保障理论课程实习,主要研究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社会保障关系、社会保障的基本框架、主要类型及其发展变迁、社会保障的理论流派等方面,了解我国不同群体的社会保障状况,熟悉现行社会保障政策等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课程实验, 进行社会保障基金的征缴,拨付,保值增殖模拟实验, 财务核算及其信息系统维护、开发等。
3、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教学实际开展的现状
应该说现在各个高校已经普遍重视实践教学,能够按照教学的具体要求管理实践教学,这对于完成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目标,提高学生素质有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实践教学自身的特点如实习中学生的分散性,考核中有些项目很难量化,主要以定性为主,加上长期形成的重理论教学,轻视实践教学的思维,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实际开展还存在很多不足,表现在:
(1)对实践教学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许多教师重视理论教学,而轻视实践操作技能的提高。
(2)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问题。实践教学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不明确,组织管理跟不上,实训教学的质量难以保证。
(3)实践教学的考核问题。没有建立规范的实践教学的考核办法,对实践教学的要求远没有对理论教学要求的严格。
(4)实践基地建设问题。由于实践设备和场地不足,使得目前实践教学条件难于满足实践教学的需求。
(5)实验教学安排存在随意性。首先是实验内容安排的随意性,其次是实验教学时间安排的随意性。
(6)经费投入不足。院校中尤其是新成立的地方院校普遍存在实验室设备少,一些模拟实验无法开展。实践教学一般都要外出,由于经费不足,难以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由于各方面的因素,特别是在劳动与社会保障类实践教学过程中,难以做到以学生为主体,学生操作能力训练效果不佳,甚至有些关键的实践项目仅停留在“认识状态”,而没有上升到真正意义上的“应用掌握”。
三、地方院校实践教学体系模式选择
地方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内容,包括地方院校根据其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点和社会实践的需要,搞好专业规划和专业发展战略。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时,制定实践教学方案;在教学过程中,实施实践教学,教学实践过程结束后,评价实践效果。
1、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线,构建“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模式
实践教学体系的结构: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线,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践教学体系整体构成有三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体现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包括学生各种能力的提高的必须实践环节;社会保障专业课程的课程实践内容,体现在教学过程中技能的训练上;如学生基本的政务礼仪训练,主要掌握政务礼仪的基本技能和交往技巧;其他必须的各种能力,如写作能力、演讲能力、管理能力等,主要通过开设相关专业基础课程,加强实践训练完成。
第二部分是集中实践,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在不同的学期和不同的课程中进行安排。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主要是:
(1)课程大作业与学年论文:主干课程如社会学、社会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实务、社会工作实务等安排课程大作业;安排学年论文,帮助学生提高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写作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学生将来写好毕业论文打好基础;
(2)见习、实习:根据学生的学习进程,分别安排认识实习、毕业实习;认识实习安排主要参观社会保险办理流程、社会保险实务,了解有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了解民政部门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等工作状态,见习主要目的是树立学生的专业意识,专业思想。培养学生的爱心、责任心、同情心,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
毕业实习主要安排在第8学期进行,是专业教育与专业实践的最后环节,一般安排9周时间。
(3)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检验,也是学生创新意识和综合能力的体现,安排在第8学期进行。
第三部分,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主要集中在寒暑期进行专业课程实习和社会调查研究。
以上实践教学的三大部分,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缺一不可。在宏观的层面整体体现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的发展模式。形成以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线,以“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为模式的地方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新机制。
针对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特色,根据地方院校师资力量和社会实践基地的选择,可以形成实践内容三大模块专业方向:人力资源模块;社会保险模块;社会工作模块。三大模块实习集群的形成,为学生全面掌握劳动与社会保障的社会实践知识打下坚实基础。
“三位一体”的教学体系模式的建立,为确保了学生的科学素养、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得到协调培养和发展奠定基础。
2、建立劳动与社会保障实践教学新活动评价体系
对实践教学的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是实践教学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完整教学体系的有机整体。因此,需要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形成评价机制。适合地方院校、特色鲜明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型人才实践教学评价新体系。应分别建立与“三位一体”实践教学体系相适应的评价体系指标和评价办法。包括课程设计评价体系;实习、见习评价体系;社会调查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包括:评价等级设置,一般设置五个等级;评价标准根据五大等级要求分别制定,评价过程严格集体评价程序,评价教师签名等。根据各类实践教学性质的不同,设置的评价标准也不大相同。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单独规定(参照河南城建学院关于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的相关规定,制定出适合本专业的具体要求。)(成绩评价参考附件资料,各种实习任务书,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实习、论文任务书)
要实现“三位一体”实践教学新模式,形成良好的实践教学模式运行机制,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条件,为实现实践教学新模式建立良好的必备基础。需要根据专业发展规划和专业培养目标,制定实践教学大纲,加强实践教材建设,教材建设主要通过征订著名院校的实践教学教材,自编实践教学使用教材。
实验室建设,文科实验室建设主要应体现现代社会对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发展的新要求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目标的实现,培养学生实践技能操作能力的需要。现场仿真环境建设,如建设社会保险中心模拟现场;专业实验室群建设,特色实验室建设。
实习基地建设,主要满足三大模块方向建设目标的实现,不同课程社会实践的需要和综合实习的需要。人力资源、劳动关系方向,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职业介绍中心;社会保险方向主要选择,社会保险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民政部门、住房建设部门、住房公积金、慈善部门和各级各类工会等等;社会工作方向主要选择的实习单位应该有社区、国家其他各类基层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妇联等社会公益性组织、慈善组织、为残疾人工作提供服务的场所等等
发展和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实践教学体系,要加强与全国同类型院校的经验交流,不断实现和提高实践教学有效性。地方院校要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建立适合地方院校的劳动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吸取兄弟院校成功经验,与各级各类院校进行经验交流,不断在实践中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应用型人才实践教学新体系。
四、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实践教学的方式与作用
构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新体系,主要目的是提高实践教学的有效性。因此,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以提高思想意识和个体素质为主的实践教学环节
这种以提高思想认识为主的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形式包括组织大学生在教师的带领下和指导下,根据课程教育和以上实践教学体系设计中素质教育的相关基本要求,有针对性地参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就业职业介绍中心” “社会保险中心”;民政部门的“爱心超市”“儿童福利院”“老人福利院”等,深入社区, 参观社区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重心下移后的工作情况。了解其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参观具有标本意义的村镇或者社区,调查国情民情乡情,跟踪调查毕业生就业状况等,考察我国社会保障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和老百姓的满意度等。从而提升学生的爱心、同情心和责任感,根据教学要求,在学生回校后写出心得体会。
2、以专业知识服务社会的实践教学环节
这种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大学生在专业教师的带领下,根据提高学生能力和教育教学需要,有组织地让大学生参与服务当地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如,学生参与社区社会保险材料的整理、建档;参与民政部门的相关工作;社会保险中心的相关工作。在整个活动和实践中,不仅提高了学生实际工作的能力,而且宣传了学校及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提升了学校和专业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学生在寒暑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对我国社会保障政策还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促进了社会的认知等。
3、以培养学生专业能力为主的社会实践教学环节
该类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形式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课程设计;到与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部门的工作岗位见习和实习;或协助劳动与社会保障有关部门或协助地方政府、社区等部门开展劳动与社会宝宝长的相关工作;或紧紧围绕专业课程相关的教学内容开展系列社会调查研究等,在教师的带领下进行科学创新研究。
需要说明的是,作为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实施的基本方式,作为大学生在实践过程中经历的研究创新体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创新性调查研究在目的方式等方面又与一般意义上的研究性学习有很大不同。从目的来看,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调查研究性创新活动不仅注重知识的把握与运用能力的培养,还特别注重知识的内化与外化,所谓内化是掌握所学习的理论知识,使之成为自己已有知识的有机组成部分,所谓外化是把已经掌握的劳动与社会保障的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在实践活动中综合运用;从方式来看,该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创新性研究依托实践,倡导以社会实践为主导,从而推动学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与专业素养。
4、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主要作用
在构建社会实践教学体系过程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与传统的实践教学环节具有相一致的作用。通过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使本专业实践教学活动环节更加科学与完善,成为教学环节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并通过具有地方院校特色的实践性教学体系的实施,促进本专业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丰富本专业教学资源的支持系统,增强学生专业发展竞争力。
通过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性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实施,增加实践教学环节,有利于更加科学的培养学生基本实践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从事本行业的职业素质、职业素养和能力,使学生能够更好的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从而开阔眼界,增强应用能力,在实践中对理论知识进行修正、拓展和创新。实践教学体系中学生能力培养,主要突出4个方面:一是实践能力。实践能力可通过单项能力、模块能力、综合能力和扩展能力的顺序分阶段逐步提高。二是职业素质。实践教学体系不是单纯培养实践技能,而应以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素养为目标,注重学生职业道德、奉献精神、团队精神的培养。三是创新能力。通过实践性教学体系的实施,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这是应用型人才的必然选择。四是具备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人际沟通能力。
在实践教学教学环节中,有利于利于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和个性心理品质,培养学生的社会情感和情感实践观念,关注社会问题,关心弱势群体,富有爱心、同情心、责任感,为社会培养具有高素质、富有人文情怀的应用型人才。
障专业的特殊性就是与弱势群体交往多,通过践教学环节的目的是把知识转化为信念,培养大学生一定的道德觉悟,大学生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构建一种自主探究事物规律的方式和方法,而后对事物会形成一定的看法和价值观。这样大学生就能在实践活动中创设一个有利于沟通、交流和合作的学习情境,能互相交流认识,体验情感,分享彼此的成果,从而养成合作、分享、积极进取的良好个性心理品质。在接触的人群中形成对特定人群的情感和人文关怀。
五、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基本特点
具体来说,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体系具有以下特点:
1、作用的独特性
社会实践教学环节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过程,作为一种独立形态的教学过程,超越具有严密的知识体系的学科界限,强调以学生的经验、社会实际、社会需要为核心,以主题的形式对教学资源进行整合,有效地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它要求大学生参与实际活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积极探索、主动体验,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实践教学环节则强调学生参与现实生活,在亲身体验和身体力行中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和把握,并逐步实现从专业理论认识到行为的转化。它在保证大学生获得系统基础知识及提高大学生认识水平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对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对于丰富大学生的精神生活、扩展大学生的知识视野和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
2、功效的特殊性
社会实践教学环节与传统的理论教学环节平行存在,自成体系,在教学体系中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在育人功能上,它们相互配合,共同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传统的理论教学环节是实施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必要基础,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反过来又促进传统的理论课课堂教学环节的发展。社会实践教学环节与传统的理论课课堂理论教学环节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二者共同构成完备的教学体系。从这个层面讲,社会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效弥补了传统的课堂理论教学环节发挥不了的特殊功效。
3、方式的综合性
社会实践教学环节是一种功能型综合教学过程。这里所说的功能型综合教学过程,主要是与结构型综合教学过程相区别,它是指把知识看成是促进综合经验增长的一种资源,注重学习主体在探究活动和与环境的交互作用中,灵活地理解与运用知识。它不像结构型综合教学过程那样强调教学过程领域内知识结构的重组,而是要打破纯粹的理论教学环节的结构。在实践教学环节的价值目标追求上,它并不仅仅是要求大学生具备较高的理论素养,更重要的是要求大学生能根据现实需求把各种知识有机地综合在一起,灵活地运用在具体的问题情境之中,以大学生的需求、社会生活为基础,强调发展学生的素质能力、实践能力、探究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它紧密结合生活实践,集教育性、科学性、知识性和时代性于一体,融观察、实践、学习于一炉,展开多方面的联系,高效地解决实际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社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是系统性的综合实践。整个实践教学过程体系是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任何一部分都不能游离其外。社会实践教学体系的系统性不仅指适应实践教学过程的组织形式的系统性,而且还包含适应大学生身心发展的系统性,即体现为社会实践教学环节适应学生身心发展,由简单到复杂、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规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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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燕荣等.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教育教学研究.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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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周慧文.高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研究.商场现代化.2009(10)
6、蒋蔷.普通本科教育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课程设置.科教文汇.2009(7)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令第1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令第2号),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
二、缴费单位必须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几项社会保险登记。
三、新参统的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已参统的缴费单位到目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原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缴费单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具体补办登记日期按照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期限及时办理,补办社会保险登记的工作在1999年6月底以前完成。
四、新参统的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三)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四)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六)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外经贸委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已参加本市三项社会保险统筹的缴费单位申请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样表附后),并出示与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的参加养老、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协议书和《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纳证》或有关缴费证明。其他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参加了一项或二项社会保险统筹的缴费单位须出示有关协议和证明。
五、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其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即时受理,1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由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备案),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独立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所属的若干非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也须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其登记工作由上级主管单位全权办理。上级主管部门除按照规定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外,还须填报《所属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样表附后),经核审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六、缴费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应及时到目前缴纳养老、大病、失业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同时提供有关缴费材料,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缴费单位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缴费单位办理申报后,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其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样表附后);对拒不执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款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分别并入各项社会保险基金。
八、缴费单位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因办公、生产、经营住所(地址)变动及发生解散、破产、撤消、关闭、合并以及其他情形时,须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样表附后)或其提供的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书面申请由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备案。
九、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社会保险登记证》证号由十二位编码组成,在编码前冠以北京市简称“京”,第一位码至第六位码为北京市行政区划代码,第七位码至第十二位码为缴费单位登记码(编码表附后),独立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所属的若干非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编码,须在其上级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登记编码的后边加“??”并接排顺序号。凡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缴费单位使用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一律作废,不得重复使用。
十一、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已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每两年核验一次,未经核验,证件自行失效。
十二、《社会保险登记证》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为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和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目标任务
当前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目标任务是:4月份基本完成对新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5月份全面实行缴费申报制度并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合并征收,6月份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全年基金收缴率保持在90%以上。到6月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1.1亿人,净增2613万人,基金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00亿元,全年增收260亿元;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1.37亿人,净增5739万人,基金收入上半年达到80亿元,全年达到200亿元。医疗保险从各地医改方案实施开始,就要覆盖所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基金征缴工作同步到位。现将有关指标下达各地(见附表),各地都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将指标层层分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指标的按期完成。劳动保障部将通过月报制度等措施,对各地的进展情况进行统计、通报、检查和督促。
二、明确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工作重点和有关政策
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要把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作为当前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重点,同时做好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作。
城镇异地就业的职工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城镇异地就业的职工在缴费单位所在地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及失业保险生活补助一次性发给本人。
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300%的范围内确定,缴费比例一般为18%。业主全部由本人缴纳,从业人员本人缴纳8%,其余由业主缴纳。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的条件时,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可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的缴费比例和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执行统筹地区的规定。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负责缴纳原来应由企业和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记帐。下岗职工不论以何种形式实现再就业,都要按规定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原来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所有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从1999年1月起参加失业保险。事业单位要将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列入本单位支出预算,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渠道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抓紧建立和实施社会保险登记制度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抓紧建立和实施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新参保单位的登记和对原参保单位补办登记的工作。缴费单位只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几项社会保险只进行一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样式和印制标准由劳动保障部统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原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采取正、副本办法。由企业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持登记证到企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登记证副本,基本养老保险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向发给登记证副本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
四、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制度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制度。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一律实行全额申报、全额缴费,过去实行差额缴费的单位要在1999年5月底之前改为全额缴费。一律不得实行“协议缴费”以及企业自提社会保险费、自支社会保险金的“封闭运行”方式,原来实行的要立即改正。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前成立的单位,今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从1999年1月开始。条例后成立的单位,缴费时间从成立当月开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从当地医改方案实施当月开始。
建立科学规范的社会保险审查、稽核制度,加强对缴费申报的审查与缴费情况的稽核。每年重点稽核的单位应不少于本地区参保单位总数的10%。对企业过去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今年力争收回欠费总额的50%以上。
五、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合并征收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只能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的一个机构或由税务机关统一合并征收养老、失业、医疗三项社会保险费,已经开展工伤、生育保险的地区,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也要与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统一合并征收。原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税务机关分别征收的地区,应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由其中一个机构统一合并征收;原来由几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征收的,可确定由负责养老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合并征收,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征收职能移交给统一征收的机构,从事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人员统一组织调度。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工作要在今年5月底之前完成。要进一步完善征缴工作责任制,将征缴情况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考评、任用、奖励等紧密结合起来。
六、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1998年基金清查中查出的挤占挪用、违规违纪动用的社会保险基金,尚未收回和纠正的,要在1999年底之前全部回收、纠正。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工作,应在1999年6月底前完成,纳入财政专户前,要对失业保险基金进行一次认真清理。
在保证失业人员所需费用的同时,要加大失业保险基金调剂用于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力度。根据“三三制”的筹资原则,今年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再就业服务中心资金的数量,要比1998年有较大幅度增加,有条件的地区社会筹集部分要达到再就业服务中心所需资金总量的三分之一。
七、认真开展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和提高基金收缴率目标的如期实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今年第二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社会保险费征缴执法检查,对各类缴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按时足额缴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仍未参保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社会和群众举报的案件进行专案检查。要严格执法,对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的单位,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典型案例进行新闻曝光。
按照市委组织部、原市科干局《关于选派科技人员到郊区县担任乡农工商总公司科技副经理的通知》(京科干〔1992〕4号)精神,我市从1989年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大中型企业、党政机关选派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到京郊乡、镇担任乡镇科技副经理。目前这些同志大部分已经退休,一些企业的同志反映退休费偏低,我们考虑主要原因是,按照当时我市企业职工有关养老保险缴费的规定,从企业选派的人员应按照本人原企业的工资总额做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中不应包括非本企业的收入,因此这些同志任职期间的缴费工资基数中没有包括乡镇企业发放的补贴等收入,造成“过渡性养老金”偏低。这些同志要求将任职期间乡镇发放的补贴等收入纳入缴费基数进行补缴。鉴于我市对补缴养老保险费有严格规定,1996年对职工个人缴费清册后,原则上不允许补缴。但考虑到这些同志情况确实特殊,为解决矛盾,经研究,允许这部分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此次允许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范围,仅限于按照市委组织部、原市科干局《关于选派科技人员到郊区(县)担任乡农工商总公司科技副经理的通知》(京科干〔1992〕4号)精神,符合有关组织手续,选派到乡、镇担任科技副经理的人员(名单附后)。
二、补缴时间为1992年10月至1998年6月之间在乡镇担任科技副经理职务期间,并且缴费工资基数中没有包括由乡镇发放的固定生活补贴的。
三、考虑到操作等方面的问题,同时为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新的不平衡,补缴金额定为在乡镇任职期间,由乡镇发放的固定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00元进入缴费工资基数,按规定比例补缴,只补缴个人缴费部分(补缴金额=300元×规定的比例×任职月数)。
四、上述人员按规定补缴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由所在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补缴后的缴费工资基数重新核算其养老金,并从次月起,按新的标准核发养老金,以前不予补发。
五、补缴人员名单及在乡镇任职时间、期限需由原乡镇(或单位)、县组织人事部门及市人事局三个部门同时盖章后有效。
关键词 幼儿园 劳动教育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标识码:A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Kindergarten Labor Education
Abstract The problems of labor education of early elder children developed are the babies' education-through-labor content is not comprehensive, and the condition provided by the kindergarten is insufficient for the labor education,and the way of developing the labor education is unitary. In response to these issues, we should perfect the security system of kindergartens labor education, guide parents to change the concept of labor education.
Key words kindergarten; labor education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幼儿劳动教育的规定是“要与家庭、社区合作,引导幼儿了解自己的亲人以及与自己生活有关的各行各业人们的劳动,培养其对劳动者的热爱和对劳动成果的尊重。”通过劳动教育,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动手能力、创造力和责任感能得到提高,并且劳动教育对幼儿身心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幼儿园教育对幼儿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本文以长沙市四所示范性幼儿园大班幼儿劳动教育为例进行探讨,示范性幼儿园对其他幼儿园起到示范、领导和辐射作用,其综合水平较高,是其它园所学习的对象,但当前幼儿园劳动教育也存在许多问题。
1 幼儿园劳动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幼儿园组织幼儿参加的劳动教育内容不全面。幼儿园组织幼儿参加的劳动教育内容偏重于幼儿的自我服务劳动、就餐准备和收拾、主动收拾玩具以及分发点心,而对于饲养小动物、养殖花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则很少组织,幼儿劳动教育的内容局限在幼儿的活动室,而没有把场外的条件利用起来进行劳动教育。
(2)幼儿园提供的劳动教育条件不充足。由于场地的限制,很多幼儿园没有提供幼儿进行劳动教育的种植园和花园等硬件条件设施。没有这些场所,幼儿不能进行有些简单的劳动,如:饲养小动物、种植花草、给花草浇水等等。由于时间的限制,幼儿园更多的是安排五大领域中的其他方面的活动,没有给劳动教育留足够的时间,因为时间的限制而阻碍了劳动教育的开展。另外幼儿园缺乏幼儿劳动教育方面的制度也是阻碍幼儿劳动教育顺利开展的一个因素,幼儿其他方面的教育都有相关的制度作为保证,确保各方面达到要求,但劳动教育却缺乏这方面的保障。
(3)开展劳动教育的途径单一。幼儿园教师进行幼儿劳动教育所利用的途径有限,没有充分发挥各种途径的优势,从而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在引导幼儿了解劳动者、培养幼儿对劳动者的热爱和对劳动成果的尊重三个方面,老师们采用得都最多的是讲故事、组织教学活动以及游戏活动中的角色扮演,其实幼儿身边就有很多劳动者,比如自己的父母是医生、是警察,让幼儿了解这些劳动者最好的方式就是请一些劳动者来幼儿园与小朋友交流或者是组织幼儿进行实地参观,如参观消防队,不仅可以让幼儿亲身体验消防队员的工作环境、了解工作的特点,还可以通过与消防员叔叔的交流了解自己想知道的有关知识,并且可以培养幼儿对消防员的热爱之情。但是在调查中,让幼儿了解劳动者并产生情感的途径中,实地参观和请有关劳动者来园与幼儿进行交流的途径利用的比例比较小,更多的班级选择的是其他简便易行的方式。
2 改善幼儿园劳动教育的策略
2.1 完善幼儿园劳动教育的保障体系
(1)制度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制定一些必要的规章制度,如幼儿园劳动教育评估, 幼儿劳动素质考证制度等等,创建一种浓厚的劳动教育氛围,引导幼儿形成良好的劳动态度,养成良好劳动习惯。(2)场地、设施保障。各幼儿园的条件都有所不同,因此各园要从本园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各种类型的、不同层次的劳动教育基地和活动场所,尽量配备与教育内容要求相一致的基本设施,为幼儿劳动教育提供必要的物质依托。(3)时间保障。良好习惯的养成和技能的形成与参与劳动的时间有关,因此组织幼儿集体劳动的时间要列入幼儿园教育教学计划,并且要保证用于劳动教育的时间不得挪作他用。(4)师资保障。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对劳动教育的实践指导能力,从而保证劳动教育内容的落实。同时,对幼儿以个体为主的劳动行为要规定必要的时间,针对个体的特点,因材施教,进行即时的指导。
2.2 创造多样化的幼儿劳动教育途径
幼儿劳动教育除了组织教学活动、讲故事和在游戏中角色扮演的形式,我们要更多地利用实地参观、请幼儿身边的劳动者来幼儿园与幼儿进行交流。在调查中许多老师为更好地开展劳动教育所提的意见中就提到要加强这两种途径的利用。这样能够在轻松自在的环境下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幼儿能够亲身体验,更能激起他们心中的情感。
另外当前文艺作品、电影、电视等传播媒介对幼儿的影响很大,作品和影视中的人物形象、言行、品格,深深地影响幼儿的发展。我们要充分利用它们对幼儿开展劳动育。但是这些作品的影响有消极的也有积极的,幼儿缺乏对作品好坏的区分能力,所以老师和家长必须帮助幼儿进行选择,让幼儿多看那些宣传正确劳动观念的作品,从而得到教益。
2.3 积极引导家长转变劳动教育观念
幼儿劳动教育的开展不能仅仅依靠幼儿园,家庭的劳动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幼儿家长要端正观念,积极配合幼儿园的劳动教育。在家要配合幼儿园培养幼儿的自我服务能力。
自我服务是最简单的一种日常劳动,通过自我服务劳动的锻炼可以培养人的独立性和自力更生的精神品质,也有助于幼儿形成正确的劳动观念。家长应让幼儿从小开始学会自我服务,比如自己吃饭、自己穿衣等等。只有这样,幼儿才能养成良好习惯,学会依靠自己的劳动生存,为正确劳动观念的形成打下基础。当然,由于幼儿能力的局限性,父母要对幼儿的自我服务要加以引导。
要培养幼儿做家务的兴趣,引导他们承担力所能及的劳动。城市里的幼儿大都远离农村,许多常识都不知道,我们可以通过做家务来向幼儿传授简单知识,幼儿对做家务也会越来越感兴趣。
给幼儿提供适当参与劳动的机会,不仅使能让他们获得劳动的教益,养成爱劳动的习惯,提高动手实践能力,而且能让他们体验到责任感,还可以让他们懂得关心父母,关心他人,从而促进家庭成员关系融洽。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注意:多鼓励少批评;利用幼儿的好奇心加以引导;对待他们的问题要进行耐心、具体的指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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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青青.幼儿劳动教育不容忽视[J].安徽教育,2002(23).
[3] 陈剑梅.开展劳动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J].教育导刊,2003(4).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劳动保障部、教育部和人事部共同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该《意见》要求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要面向各类职业学校(包括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对考核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在各类职业学校中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落实中央提出的“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要求的重要措施,也是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促进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增强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工作能力具有重要意见。
《意见》明确要求:经劳动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认定,职业学校所设专业的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相符合的,其毕业生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理论课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视为鉴定理论考核合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这将意味着,越来越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毕业时,不仅可以取得学历文凭证书,还可以取得就业的通行证-职业资格证书。这对于拓宽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措施。目前,“就业靠竞争,上岗凭技能”的观念已逐步深入人心。全国每年大约有500多万人参加近千种职业的职业资格考核,累计已有3500万人取得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