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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企业; 工程质量; 管理; 分析; 论述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s well as human material civilization requirements of the constantly improve, people to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quality and continuously put forward new development requirements, this makes our construction unit, the construction unit and the supervising units from people's actual requirement,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engineering quality control.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as the main body of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and its management level to a great extent determine the level of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engineering entity. This article mainly from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and before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work on comprehensive discuss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Engineering quality; Management; Analysis; discusses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由于建筑施工是一项涉及资源众多、管理项目环节繁琐以及工作量大的系统化工程作业活动,所以能够对质量管理工作造成影响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工程施工企业自身的经营条件,也包括外部的影响环境。想要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就需要我们对其实施的过程进行科学的细分,并这对其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之处制定一些针对性的措施,以保障工程施工的高质量水平进行。下面我们就来展开你比较详尽的探讨。
一、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是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是对工程施工进行整体上的计划和统筹的过程,计划和统筹水平的高低对于后期施工有着重要性的影响,因此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从而为工程后期的施工进行科学、明确的指导有着重要的作用。其详细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与设计单位、开发单位沟通与交流,做好工程技术交底
工程建设的设计图纸以及施工合同是工程施工的根本依据和出发点,工程质量标准的制定应该切实结合两者的实际要求。工程的设计图纸是在综合性的考察完工程的实地情况以后才进行绘制的,它不仅考虑了工程的建设合理性而且还考虑了工程实地的建设综合条件。了解设计者的真实意图有助于在合适的建设环境下选择科学的施工技术,从而提高工程的综合质量。施工合同是工程开发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建筑工程施工达成的协议,期间包含了工程施工的每一个方面,了解施工合同有助于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建设各项的标准以及合同条款的要求来具体选择施工质量方案。
(二)建立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
科学、全面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是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整体上的指导,并保障达到最初制定质量标准的重要体制。其建立的重要举措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工程设计方案以及施工合同出发来制定施工的质量标准,对于没有具体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施工标准或者行业施工标准的最高规定来实施。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下来,然后对工程施工全部人员进行通知、宣传。其次,按照施工管理制度以及施工质量标准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杜绝施工质量不达标的现象出现。最后,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的监督、评价机制,及时改正制度及其实施中的不足和漏洞,以保障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始终高效、科学的实施。
(三)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综合素质
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所运用到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采购人员等等数量是比较众多的,作为建造活动、管理活动的主要实施者,他们的责任心和质量意识、能力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程的建设质量。因此,通过抬高全体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综合素质也是我们加强质量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其主要的实施方法有:首先,编制施工人员分配计划。编制施工人员分配计划有助于我们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来合理的组织施工人员。其次,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从而提高施工人员的责任心以及基层管理者的管理力度,从而提高整个施工团队的工作效率。最后,定期对施工团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培养,以提高他们的作业能力和质量意识。
二、做好施工中的质量管理管理工作,是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的中心
工程施工是工程实体建造的重要过程,加强对这个阶段的控制与管理,才能切实保障工程的实际建造质量。下面我们就来详细的探讨一下走其主要的内容。
(一)按照综合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工程质量管理
IS09000质量标准体系的稳定实施带动了ISO4000环境标准体系的制定与实施,同时ISO8000安全标准体系也将制定与推行。鉴于当前工程质量概念全面发展的趋势,并且有囊括环境和安全指标的态势,因此目前国际上正在探讨将ISO9000、ISO8000以及ISO4000三者综合起来作为工程与企业实施的标准,但是由于三者之间综合起来将会给具体指标的制定以及日后的考察监督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所以说这个计划还只是停留在考察的阶段。但是,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必定会随着全面质量在企业发展中和市场竞争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快速发展趋势而逐步的完善和实施。因此,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我们按照综合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工程的质量管理,对于满足客户的需求以及领先同行业竞争者有着重要的帮助。
(二)加强对现场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
现场施工是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管理水平决定着工程的实际建造水平。加强其质量管理的做法主要有:1、加大现场管理的人力资源投资,安排足够的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对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天候的监督管理,对于不符合施工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的施工行为坚决制止和整改。2、对工程设计变更应该及时地进行审查,确保设计变更符合实际的工程建设需要。3、运用现代化监控技术以及检测设备对工程进行高水平的监督和检测,以保障工程的建设质量。4、建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评价机制,对现场管理的漏洞和不足之处及时地进行调整与巩固,确保现场管理始终处于较高的水平。
(三)加强材料质量管理以及规范机械设备使用
工程用材料作为工程实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身固有质量以及使用中的质量都会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的影响,加强材料质量管理也是我们提高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主要的做法有:首先,加强材料采购的管理水平,从材料来源上控制好材料的固有质量。其次,科学管理工程用材料的储存和保管,避免雨淋、暴晒、受潮、掺杂、丢失、动物破坏引起的质量变异。最后,加强工程用材料的质量检验和实验,在材料投入使用前要首先进行质量检验和效果实验以确保能到达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然后再投入使用。
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机械设备是工程建设动力的重要组成本分,其工作效率和工作性能,也能对工程建设的质量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比如说,搅拌机工作性能差就会影响混凝土的搅拌均匀程度从而降低工程的质量。因此,规范机械设备使用对于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也是非常有帮助的。主要的做法有:一方面,对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规范性的考核和培训,以确保机械能够达到最有效的工作状态并有效避免机械的过度磨损和非正常损耗。另一方面,我们还应定期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状态检修,确保机械设备长期的处于较高的工作状态。
(四)做好季节性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
论文关键词:知识管理,关键成功要素,惠普公司
一、知识及知识
(一)知识
在农业社会,土地与劳动力的结合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工业时代,以石油为代表的物质资源在经济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进入信息与知识经济时代,正如管理大师彼得·德鲁
知识是用于生产的信息(世界银行,《1998年世界发展报告——知识促进发展》)。从知识归属角度考察,知识可以分为个人知识与组织知识。从知识的属性角度考察,知识可以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指可以编码,可以记录的知识,其传播空间理论上可以不受限制。而隐性知识则指难以编码,一般只能通过面对面交流进行传播,在传播空间上有所局限。个人知识一般以隐性知识为主,而组织知识基本都是显性的。根据Delph
(二)知识管理
对于知识管理的界定,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不同的学者和组织从不同的
美国生产力与质量中心(APQC)将知识管理定义为:以增强竞争
知识管理大师达文波特(Davenport)认为知识管理的关键涵义是“通过特定的信息技术,创造一种环境让每位职员能获取、共
积极实施知识管理的IT巨头微软公司指出知识管理的关键是“组织、流程和技术合成一体
尽管对知识管理的定义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但通过分析以上学者
第一,知识管理是对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管理,对显性知识的管理重点在对知识本身的管理,而对隐性知识管理的实质是
第二惠普公司,知识管理不同于信息管理,因为信息管理重在对信息——显性知识的管理,而知识管
第三,正如日本知识管理大师野中郁次郎所说:“只有人类才能在知识创新过程中扮演核心角色。”
第四,知识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工程,包括知识获取、知识共享、知识转移、
二、知识管理发展与存
(一)知识管理
斯威比(Karl E. Sveiby)博士在1986年到1990年一系列著作(《知识型企业》,1986;《知识型企业的管理》,1987;《知识管理》,1990)被认为是知识管理的开创者。从各国知识管理的实践看,知识管理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5年到1990年),此阶段主要是对知识资本的认识。第二阶段(1991年到1997年),此阶段由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带动知识管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微软和IBM等著名IT大公司纷纷开始实施
(二)企业知识管理存
如上所述,自1998年以来,知识管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理论界和工业界对知识管理作为一种创新企业管理模式及其重要性已经形成共识,众多企业开始实施知识管理项目,建立自己的知识管理系统(KMS)及子系统(如客户知识管理系统,CKMS)。但由于知识管理不仅仅涉及技术,还与企业管理流程、组织文化、组织结构有关,是
实施知识管理普遍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知识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与企业高层战略、企业信息化水平、企业文化、业务流程、人力资源等方面关系密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会涉及到企业内部不同群体的利益问题。因
商业目标不明确。正如美国生产力与质量中心(APQC)主任欧戴尔(O’Dell)指出那样,知识管理无法在企业有效推行的首要原因是:“推行者不能将知识管理与真正的商业目标连接”。实践中,大多企业认为推行知识管理就是管理“知识”或者管理“人”,认为只要实施
在企业组织文化层面,知识共享机制不畅通。知识管理自1998年伴随着知识经济进入我国,到现在不过10年多时间,应该说国内大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起适应知识管理的企业文化。“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留一手”等传统观念在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这为个人知识转化为组织知识,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制造了的困难。同时,知识共享的激励和
知识管理系统建设过程中容易形成信息孤岛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很多企业在知识管理系统建设的不同阶段,选择了众多不同功能的信息管理系统,如企业资源计划ERP、客户关系管理CRM、人力资源管理HRM等。这些系统间缺乏任何联系,无法
三、实施知识管理的关
随着知识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些较为成功的知识管理应用模式。如联想的知识库专用系统——专家库,对于隐性知识显性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惠普公司,有效地降低了重复劳动,避免了组织失忆。青岛啤酒共识通过在企业内部网上建立跨部门的知识频道,改善了部门间的知识转播模式,有力
(一) 知识管理的关
关键成功要素(criticalsuccess factors, CSFs)是确保管理者或组织获得成功的核心要素,知识管理的CSFs可视为确保知识管理成功而必须关注的重点要素或行动[1]。知识管理的关键成功要素是什么?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视角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提炼。
表1 成功实施知识管理的
层次
要素
策略与规划层
知识管理必须配合企业经营战略
组织与制度层
建立了知识管理组织并确定了负责人
有专门知识团队研究和设计知识管理方法
具有制度保障知识贡献和共享
知识共享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正在形成
技术平台层
建立了分类存储知识的企业知识库
建立了沟通与交流的知识协作中心
建立了保证知识沉淀、共享、传播和交流的信息技术平台
br> 识管理遇到了一定的挫折,但这不能全部否定惠普进行知识管理的经验。同时,这也再次印证了企业文化在现代企业知识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理;基于培训师网上讨论库的产品知识汇总数据库;基于工艺流程技术和管理方法的全球网上共享知识中心等。同时,积极对员工积极IT技能培训,为全公司开展知识管理铺平了道路。
公司内部的共识是:要成为管理者,只有通过讲课等形式与大家分享经验,扩大自身影响力。惠普还把这种分享与和员工的个人业绩评估紧密结合。员工乐于分享,将获得额外的加分。另外,惠普在管理制度上给予名誉上的鼓励惠普公司,对那些乐于与大家分享知识员工个人铭牌上加上星形标志,同时在物质上加以奖励。
的负责人——CKO(首席知识官),从组织和制度上积极进行知识管理的实践。
和管理方法参差不齐的问题等。同时,从这些问题和具体业务需求进行驱动去寻找知识管理要管理的内容,如:从产品销售中相关知识的传播,找到的关键问题是培训师获取知识和传播知识的效率。这样的知识管理与企业经营战略保持一致,同时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为成功实施知识管理打下了战略基础。
倡导下就尝试开展知识管理,下面结合表1对惠普的知识管理进行分析。
识管理分析
er>建立了沟通专家、领导、员工的知识网络
同时,在进行了大量文献和实际案例分析基础上,“高层管理者的领导与支持”、“组织文化”、“信息技术设施”、“培训学习”、“知识结构”、“绩效评价”,被公认为是知识管理的关键成功要素[3]。
3层次9要素
其中,知识管理大师达文波特(Davenport), 在归纳了众多知识管理实践案例后,提出了现代企业知识管理的关键成功要素——“三层次九要素”[2],见表1。
键成功要素
促进了知识共享与转移。依托清华大学建立的中国国家知识基础设施(China 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CNKI),为知识共享与知识增值提供了坚实的平台。下面以惠普公司实施知识管理项目为例,具体分析实施知识管理系统的关键成功要素。
键成功要素
相互提取和利用,大量孤立的数据、众多独立的系统为知识获取、知识共享、知识创新带来阻碍,从而形成了信息孤岛。同时,在这些系统中,信息存在严重的同质化现象,信息并没有真正转化为知识。
补偿机制不完善,对知识输出方的物质和精神补偿不到位,企业一些富有经验的老员工和管理人员倾向于“守住江山”——“垄断知识、巩固岗位、守住优势”,而不愿让自己的知识被共享,这样导致知识共享机制不完善。对于大型跨国企业而言,在兼并收购以及进行本土化策略过程中,还必须克服企业文化“水土不服”与文化冲突现象导致的知识流失。
知识管理,企业内各部门将“自然”地进行知识分享,进而提高企业竞争力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实际上,成功的知识管理是知识与人力资源的有机结合,知识管理不单单是“技术问题或者人力资源的问题”,知识管理必须在管“知识”和管“人”两方面都要同时取得成功。
此,在由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向知识管理系统迁移过程中,企业知识管理系统的生命周期比一般的信息系统(如ERP)系统要长。因此,期望通过知识管理项目的实施,能快速为企业带来效益的思想,是不切实际的。
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实践上看惠普公司,据英国电信PLC组织研究负责人Daniel Morehead调查,知识管理项目成功的比例不到50%——“不能说这些企业的知识管理项目完全失败,但这些项目没有最终达到规划时的最初目标。”总的来看,目前企业实施知识管理有以下主要的问题和困难。
在的主要问题
知识管理项目,一大批知识管理的软件问世。美国此阶段知识管理的重点是基于信息技术的显性知识收集、储存、共享。欧洲和日本则把研究焦点放在知识的创造(包括隐性知识的传播和共享)及知识资本的测度上。第三阶段(1998年至今),知识管理进入全面纵深发展阶段,实践中人们开始反思知识工程项目实施成功和失败的原因,理论上对知识管理的实证研究进入一个新阶段。
发展
在的主要问题
知识存储和知识创新等,成功实施知识系统工程对知识和人的管理不可偏废。
因此,人是知识管理的主观能动性要素,知识管理的核心是对组织内以人为本的管理。
理则建立在信息管理基础之上,是对知识的综合系统管理,重在实现知识的共享。
对人的管理。同时,知识管理的另一个重点是对知识迁移模式的管理,即对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互相转化的管理。
和组织对知识管理的分析,可以归纳出知识管理的内涵。
”,“技术是实现知识管理系统(KMS)的手段,包括技术应用于技术创新”
享、使用组织内部和外部的知识信息”,“最终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对市场反应速度的管理理论和实践”。
力为目标的识别、获取和利用知识的战略和过程。
视角出发,给出了不同的知识管理的定义,以下是一些代表性观点。
的内涵
i Group的调查显示,企业中的最大部分知识(42%)是存在于员工头脑中的隐性知识。日本知识管理专家野中郁次郎(IkujiroNonaka)提出的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相互转换的SECI模型(Socialization:群化;Externalization:外化;Combination:融合;Internalization:内化)对于知识共享与知识转移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克博士在1965年所言——“知识将取代土地、劳动、资本与机器设备,成为最重要的生产因素”,知识与知识管理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增长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助推器。
管理概述
参考文献
[1]AlazmiM, ZairiM. Knowledge managementcritical success factors. Total Quality Management, 2003, 14 (2) : 199 - 204.
[2]Davenport T H,Prusak L. Working knowledge: How organizations manage what they know. Boston: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1998: 153.
[3]盛小平.知识管理关键成功因素解析[J]. 图书情报工作,2009(6):87-91.
[4]王众托.关于知识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J]. 管理学报,2004(7):18-24.
[5]赵洋,胡峰.知识管理:理论、内涵与实践意义[J]. 广东商学院学报,2002(3):42-45.
[6]李灵稚.现代服务业知识管理能力研究——以江苏省为例[D]. 南京:南京理工大学[博士论文], 2007.
论文关键词:知识管理,关键成功要素,惠普公司
一、知识及知识
(一)知识
在农业社会,土地与劳动力的结合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工业时代,以石油为代表的物质资源在经济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进入信息与知识经济时代,正如管理大师彼得·德鲁
知识是用于生产的信息(世界银行,《1998年世界发展报告——知识促进发展》)。从知识归属角度考察,知识可以分为个人知识与组织知识。从知识的属性角度考察,知识可以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指可以编码,可以记录的知识,其传播空间理论上可以不受限制。而隐性知识则指难以编码,一般只能通过面对面交流进行传播,在传播空间上有所局限。个人知识一般以隐性知识为主,而组织知识基本都是显性的。根据Delph
(二)知识管理
对于知识管理的界定,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不同的学者和组织从不同的
美国生产力与质量中心(APQC)将知识管理定义为:以增强竞争
知识管理大师达文波特(Davenport)认为知识管理的关键涵义是“通过特定的信息技术,创造一种环境让每位职员能获取、共
积极实施知识管理的IT巨头微软公司指出知识管理的关键是“组织、流程和技术合成一体
尽管对知识管理的定义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但通过分析以上学者
第一,知识管理是对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管理,对显性知识的管理重点在对知识本身的管理,而对隐性知识管理的实质是
第二惠普公司,知识管理不同于信息管理,因为信息管理重在对信息——显性知识的管理,而知识管
第三,正如日本知识管理大师野中郁次郎所说:“只有人类才能在知识创新过程中扮演核心角色。”
第四,知识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工程,包括知识获取、知识共享、知识转移、
二、知识管理发展与存
(一)知识管理
斯威比(Karl E. Sveiby)博士在1986年到1990年一系列著作(《知识型企业》,1986;《知识型企业的管理》,1987;《知识管理》,1990)被认为是知识管理的开创者。从各国知识管理的实践看,知识管理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5年到1990年),此阶段主要是对知识资本的认识。第二阶段(1991年到1997年),此阶段由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带动知识管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微软和IBM等著名IT大公司纷纷开始实施
(二)企业知识管理存
如上所述,自1998年以来,知识管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理论界和工业界对知识管理作为一种创新企业管理模式及其重要性已经形成共识,众多企业开始实施知识管理项目,建立自己的知识管理系统(KMS)及子系统(如客户知识管理系统,CKMS)。但由于知识管理不仅仅涉及技术,还与企业管理流程、组织文化、组织结构有关,是
实施知识管理普遍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知识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与企业高层战略、企业信息化水平、企业文化、业务流程、人力资源等方面关系密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会涉及到企业内部不同群体的利益问题。因
商业目标不明确。正如美国生产力与质量中心(APQC)主任欧戴尔(O’Dell)指出那样,知识管理无法在企业有效推行的首要原因是:“推行者不能将知识管理与真正的商业目标连接”。实践中,大多企业认为推行知识管理就是管理“知识”或者管理“人”,认为只要实施
在企业组织文化层面,知识共享机制不畅通。知识管理自1998年伴随着知识经济进入我国,到现在不过10年多时间,应该说国内大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起适应知识管理的企业文化。“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留一手”等传统观念在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中普遍存在,这为个人知识转化为组织知识,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制造了的困难。同时,知识共享的激励和
知识管理系统建设过程中容易形成信息孤岛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很多企业在知识管理系统建设的不同阶段,选择了众多不同功能的信息管理系统,如企业资源计划ERP、客户关系管理CRM、人力资源管理HRM等。这些系统间缺乏任何联系,无法
三、实施知识管理的关
随着知识管理的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我国已经出现了一些较为成功的知识管理应用模式。如联想的知识库专用系统——专家库,对于隐性知识显性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惠普公司,有效地降低了重复劳动,避免了组织失忆。青岛啤酒共识通过在企业内部网上建立跨部门的知识频道,改善了部门间的知识转播模式,有力
(一) 知识管理的关
关键成功要素(criticalsuccess factors, CSFs)是确保管理者或组织获得成功的核心要素,知识管理的CSFs可视为确保知识管理成功而必须关注的重点要素或行动[1]。知识管理的关键成功要素是什么?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视角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提炼。
表1 成功实施知识管理的
层次
要素
策略与规划层
知识管理必须配合企业经营战略
组织与制度层
建立了知识管理组织并确定了负责人
有专门知识团队研究和设计知识管理方法
具有制度保障知识贡献和共享
知识共享为核心的企业文化正在形成
技术平台层
建立了分类存储知识的企业知识库
建立了沟通与交流的知识协作中心
建立了保证知识沉淀、共享、传播和交流的信息技术平台
br> 识管理遇到了一定的挫折,但这不能全部否定惠普进行知识管理的经验。同时,这也再次印证了企业文化在现代企业知识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理;基于培训师网上讨论库的产品知识汇总数据库;基于工艺流程技术和管理方法的全球网上共享知识中心等。同时,积极对员工积极IT技能培训,为全公司开展知识管理铺平了道路。
公司内部的共识是:要成为管理者,只有通过讲课等形式与大家分享经验,扩大自身影响力。惠普还把这种分享与和员工的个人业绩评估紧密结合。员工乐于分享,将获得额外的加分。另外,惠普在管理制度上给予名誉上的鼓励惠普公司,对那些乐于与大家分享知识员工个人铭牌上加上星形标志,同时在物质上加以奖励。
的负责人——CKO(首席知识官),从组织和制度上积极进行知识管理的实践。
和管理方法参差不齐的问题等。同时,从这些问题和具体业务需求进行驱动去寻找知识管理要管理的内容,如:从产品销售中相关知识的传播,找到的关键问题是培训师获取知识和传播知识的效率。这样的知识管理与企业经营战略保持一致,同时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为成功实施知识管理打下了战略基础。
倡导下就尝试开展知识管理,下面结合表1对惠普的知识管理进行分析。
一、引言
高职水利工程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从事中小型水工建筑物设计、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应用及组织管理、施工质量监控及管理、工程概预算和招投标、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能满足水利工程生产建设单位、水利基层管理单位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了进一步提高高职水利工程专业的教学效果,更好更快地满足社会对水利工程高技能人才的需要,达到教育部提出的“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的高职教育要求,就必须首先开展实践教学研究。从课堂管理出发,对实践教学要素、实施、教学评价和课堂效果进行研究和改革。
二、影响教学效果的因素
随着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和普及,进入高职院校的学生越来越多样化,他们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注意力、理解力、德育水平等都不尽如人意,而以能力培养为目标的实训授课也对高职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对高职水利工程专业在校学生和3届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对从事该专业实践教学的教师进行访谈,笔者将影响高职水利工程专业实践教学效果的物的因素、人的因素、主观因素、客观因素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方案。
1.教师的因素。主要包括师生关系、教师的态度、教学方式、教师的仪表、教师的个性、合适的教学方法等,这些因素对教学质量的影响是直接的。高职教师的教学能力主要体现在实践操作能力和教学策略分析上,教师应该精心设计课堂的互动环节和教学进程,从而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教师对课堂的掌控力决定了教学质量的优劣[1]。以水利工程专业土工测试实训课程为调研对象进行教师授课能力分析。课程内容:土壤含水率测定。这节课教师先将学生分成6组并选出小组长,然后简要回顾了土壤含水率测定的原理,将4个实验步骤和注意要点详细讲解并列举在黑板上。开始实验后老师列出进度表,学生每完成一个步骤后向老师示意,检查合格后老师在进度表中记录分数,学生再进行下一步实验,依次类推,学生完成试验后,组长根据实施情况为成员排序,老师根据该组的进度和完成质量给出成绩。实训过程组织井井有条,课堂气氛严肃活泼,通过这样的实训,学生的集体荣誉感被激发出来,小组内分工明确,称量、计算、记录井井有条,且6个小组之间自然形成了竞争和技能比拼的气氛,学生积极性被很好地调动起来,实训的效果很好。
2.教材的因素。在课程改革实践中,实践教学法通过创造某种特定的情境,以项目进行任务驱动,倡导学生参与教学的全过程。以学生为中心,融 “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能力的培养,是当前高职教育改革中一种较好的教学方法。项目化教学中,课程设计的优与劣直接关系教学实施的成与败,教材的内容组织应明确该课程的总体目标、能力目标、知识目标和素质目标,对各个能力训练项目分别进行教学情境创设和考核方案设计[2]。
3.学生管理的因素。在录取工作以及实际教学与管理工作中,我们可以发现高职院校的生源较之普通院校,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注意力、理解力都存在一定差别,因此高职教师必须考虑学生的知识起点、技能起点和学习态度起点。笔者通过对水利工程专业3个平行班的学生在课堂上的状态观察发现,每个班级在实践过程中都有学生在玩手机或聊天,但是人数上却存在很大差别。同样的课程、同一个授课老师,但是班风、学风却不同,由此体现了对高职学生进行管理的重要性。如果无效的班级管理长时间积累,学生互相影响,恶性循环,便会形成难以纠正的积习,最终造成严重不良的学习氛围。因此必须建立适应高职实训教学需要的管理模式,加强学生思想和心理辅导的比重,从主观上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3]。
三、提高水利工程专业教学效果的措施
第一,调整高职水利工程专业的课程内容。将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地方需求相结合,对原有的课程内容进行甄别和筛选,加强课程内容与现代科技发展和应用技术的联系,以职业岗位的工作内容、任务、过程为参考,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第二,增强任课教师的职业教育技能。包括对学生职业认识、职业情感、职业责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水利职业思想教育能力,使未来的水利工程一线人员能够对职业活动有正确的认识并建立职业道德规范。也包括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职业技能教育能力,必须定期选派一部分中青年教师到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管理第一线进行锻炼,了解当地水利工程建设的现状、特点和发展趋势,及时补充新知识,锻炼实践技能并扩展视野。同时聘用有高超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带学生到现场进行教学,加强水利工程认识实习[4]。
第三,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素质教育。很多学生入学时对水利工程专业了解不多,可能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后来专业热情和自豪感不高,对自己的未来比较悲观,学习积极性受到影响。因此应该加强入学时的始业教育,中期的专业教育,毕业前的就业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应该是“知识精、能力强、素质高、会做事、会做人、会生活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在学生素质培养方面,要通过对企业需求进行系统化的调查和认真的筛选,进而确定学生素质培养方案,以课表的方式安排学生的素质教育活动,比如第一~六学期,每个学生素质培养方面要参加哪些活动,以什么形式参加,应该得多少分,都应该落实得非常细致。通过人才培养方案,把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整合到一起。
第四,与党建工作相结合,抓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班风、学风建设应该以学生为根本,从学生入手,建设好班干部、团干部队伍,加强学生干部的能力培养,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的作用,评选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在同学中间带好头。加强制度建设,将学习成绩、平时表现、德育考核与评奖、推优、优秀寝室评选、班级评比等联系起来,充分挖掘学生个人荣誉感和集体荣誉感的巨大潜力,形成良性竞争的氛围。从学生主体上来讲,高职学生大体分布在18~22岁年龄段,是身体和心理健康成长的最旺盛时期,在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等方面的欲望强烈,他们在追求知识的过程中渴望学会辨别是非,积累智慧,提升综合素质。因此,构建积极向上的集体氛围,让他们实现全面发展和成长,是高职学生管理工作的核心所在。
第五,将学评教落到实处,重视反馈和整改。高等职业教育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法,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但教师的授课水平和课堂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这就要求师生之间建立教学相长的平等关系,要求教师成为学生学习的平等伙伴。教学质量评价必须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基本内容包括教书育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语言、教学态度、教学组织、授课艺术、因材施教、学习指导、教学效果等多方面。学生评教的数据应该分类进行统计分析,将学生的要求和教师的欠缺之处反馈给授课老师,以便整改和提高。目前老师只能得到一个评教的分数却摸不清前进的方向,学评教的作用并没有真正发挥出来。
四、结语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尤其是在水利工程建设生产一线,技术应用型人才不足的矛盾日趋突出。以浙江省为例,2011年统计结果显示,水利系统职工中大专以上人员仅占57.3%,其中水利及相关专业人员占34.4%。同时,技能型人才总量缺乏,全省水利系统具有技师及以上资格人员仅有1081人,约占职工总数的8.7%;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水利人才尤其紧缺;水利人才开发培养和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尚不完善,不能适应水利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为加快高素质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步伐,适应新时期水利事业改革与发展需要,实现水利与水利队伍建设的同步发展,需要加强水利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升水利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比例。从行业用人角度看,高职层次的学生将是今后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后备的生力军。因此,高职水利工程专业教学应该不断总结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并分析其原因,从教师、教材、专业建设、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等多方面进行改革,不断提升教学效果和育人水平,为新时期水利事业的发展打好基础。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 项目成本 管理与控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影响下,我国建筑施工企业逐渐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主要经济实体,而企业所追求的发展目标也就是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的同时实现效益最大化。面对我国现阶段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总体造价水平相对较低、低价竞标等问题,各个施工企业只有不断强化成本管理工作力度,才能够从根本上减少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风险,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以及社会效益。
一、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项目成本意识
我国现阶段建筑施工企业中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的思想相对陈旧、不能够积极主动地接受各种新材料、新技术以及新规范,其表现如下所示。首先项目经理部门表面呈现出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现象,但是,总体缺乏成本管理意识以及思想;其次,项目经理成本意识相对淡薄,很多建筑施工项目在开工之前没有编制系统的项目成本工作计划,有的项目成本工作计划在实际编制过程中不能够考虑各种成本降低的相应措施。
(二)成本管理以及控制体系有待完善
在对建筑施工项目进行成本管理过程中不能够有效落实管理工作人员的“权、责以及利”,从而导致工程项目各个岗位、各个部门没有形成明确具体的成本管理责任,难以对其优劣进行考核,无法把项目成本和管理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有效结合,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权责利有效结合的成本管理工作体系。所以,项目管理工作人员只是一味地追求项目质量、产值、进度以及安全等相关指标,对于可能会对成本费用造成直接影响的材料机械、人工等因素的节约以及控制很少关注。
(三)没有对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
项目成本管理除了包括成本核算之外,事后控制中的成本核算对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以归类、记录以及计算,从根本上反应具体的计划执行状况,也是下一阶段循环成本控制的依据所在。因为建筑工程生产过程有着一次性的特征,其成本管理工作重心要能够有效转移到事中以及预控过程中控制。我国现阶段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成本管理工作时,不能够有效进行施工管理以及事前控制,大都是在项目完工或者进行到具体某一阶段时才核算期成本,这就导致成本管理工作受到影响。
二、做好成本控制管理工作
(一)转变施工项目成本核算意识
项目成本核算表示和项目成本核算相关的范围、原则、办法、程序、责任、内容以及要求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要想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就要能够建立项目经理责任制以及成本核算制度。而这两个制度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成本核算制度是基础所在,也是成本管理的依据。任何缺乏成本核算的控制、考核、计划等工作都将成为空中楼阁,企业经营核算部门属于施工成本核算以及管理的职能部门,需要能够充分发挥其相关职能,不断挖掘其存在的潜力,从根本上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项目管理工作人员能够意识到施工成本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强化施工成本核算监督工作力度
各个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要能够认真学习并贯彻和执行建筑施工企业所制定的成本核算管理以及控制制度,保持一定的纪律性,不得利用自己的职权来扰乱建筑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成本核算工作人员还要能够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和施工成本相关的变更项目做好资料整理以及收集,并办理相关的签证手续,并向公司经营部门上报相关状况,从而保证企业管理和领导阶层能够更好地控制施工成本,掌握建筑项目施工的具体状况,降低工程竣工结算过程中出现各种损失的可能性。
(三)做好建筑施工材料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材料管理作为施工企业项目成本控制的一个主要环节,一般性的建筑施工项目材料成本占整体造价的60%左右,因此做好材料成本控制工作显得较为重要。企业材料采购可以实施的招投标方式,不同项目部门在施工预算中所用的材料需要安排企业采购部门加以采购,其余的材料则可以通过项目部门自行采购,其采购单价以及采购量需要引导专门机构进行监控。项目部所指定的委托书需要对采购裁量的价格、质量、验收办法、服务以及交货时间进行明确规定,从根本上降低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
三、结束语
项目管理作为行业管理的一个主要窗口,也是建筑施工企业整体形象的主要体现,项目管理工作的主要对象就是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也是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最基本、最基层的管理。因此,做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管理以及控制工作有着较为深远的影响意义,对于降低项目施工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提升建筑施工项目运行成本有着显著的作用和价值。
参考文献:
[1]李小平.改进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管理的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06:133+132
[2]程艳霞.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管理与控制[J].中外企业家,2014,26:80-81
[3]周琪,刘胜友.关于国有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成本管理问题探讨[J].企业导报,2010,09:51-56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工程质量;质量管理;对策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房地产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当前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中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影响了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发展。因此,如何加强房地产企业对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就此进行讨论分析。
1 工程质量管理定义
质量管理是指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通过质量体系中的质量策划、控制、保证和改进来使其实现的全部活动。广义的工程质量管理,泛指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其管理的范围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决策、勘察、设计施工的全过程。一般意义的质量管理,指的是工程施工阶段的管理。
2 房地产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质量意识薄弱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人员只注重开盘、交楼等目标的达成而忽略工程质量管理。在工程进展过程中,由于不重视对质量的管理,造成了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制的不健全。另外没有把工程质量控制摆在首要管理制度上,造成质量管理制度成为一种摆设,没有真正的运用到建设工程当中,造成工程项目质量问题频发,无法保证工程的优质建设。
2.2 设计阶段对工程质量关注不足
质量管理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设计阶段很多企业会把成本控制作为重点,与此同时却忽略工程质量问题的解决。对于一些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为要加速资金回笼,整个开发的进程非常快,花在设计的时间也会比较少。设计主要包括方案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阶段通常花费时间比较多,这样就会导致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时间所剩无几而导致设计质量不高、漏洞百出,从而影响现场质量控制以及有效的成本节约。
2.3 全面质量管理流于形式
提高组织质量管理能力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全面质量管理,其要求是全体员工都要参加,然后将质量管理作为中心来进行展开。随着人们对住宅质量要求的提高,全面质量管理得到了有效的推广,可是在很多房地产企业中并没有把其作为一种实质性的推广而是仅仅限于形式。当房地产企业进行考核时,他们主要是针对部门的核心业务来进行,但是对于工程质量就只与项目部的相关人员有关系,这样根本就不能把全员调动起来参与工程质量管理。
3 解决房地产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3.1 提高各级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了工程质量管理的效果。因此必须让施工人员牢记“质量第一”的观点,将质量创优意识让员工时刻牢记。
(1)把质量责任制落实到管理人员,让每个施工人员都有质量管理意识,保证好每个施工过程以及环节的相关质量。要对施工人员不断加强相关的质量意识教育,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讲解和指导,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从根本上改变施工人员的思想观念,要让他们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能够掌握全新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理念。
(2)建立质量考核制度。通过对施工人员培训、考核,严格执行质量管理,精心施工,消除在建筑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通病,保证施工质量。
(3)加强对于施工和质量管理人员的约束和监督,制定严格的相关规章制度,奖惩结合,对于有贡献的人员要进行奖励,同时,对于的人员要进行严厉的惩处,造成相关质量问题的还要坚决追究其相关责任。
3.2 设计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
负责设计的人员需要先把建筑工程项目了解清楚,并按照其要求来做,在与开发单位有了一个深入的沟通后再根据当地的地质、气候以及建造结构等相关条件设计施工图纸。设计人员将图纸设计完成后,不应马上施工,企业的技术人员应对图纸进行会审。组建好会审小组进行会审,并且有专门的人员来负责,这样就可以在最早的时间内发现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构造不规范、设计不合理等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修改。
3.3 加强全面化的质量管理
(1)集成化管理
工程质量管理的集成化有项目各目标的集成、项目各参与方的集成、工程质量形成各阶段的集成等。因为每个参与的质量目标都不一样,所以不能对项目的质量来进行有效的管控;但是只要有一个个体出现了问题就会影响到整个项目质量,而且还会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因此在确保专业分工的基础上,要保证工程质量管理从整体上出发,所以对项目各参与方的集成化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工程质量不仅取决于本阶段的管理,还取决于上一阶段的工作效果和两个阶段的信息交流情况。大型房地产企业,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确实需要快速完成项目的开发,这是无可避免的现实问题。实行对项目目标的集成化管理,可以把质量、进度、成本三大目标进行很好的协调,在保证了项目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将工程质量目标实现;而在项目各目标的集成化管理中,项目经理就应该发挥好整合资源和协调的作用,让各部门服务于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标准化管理
房地产企业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化主要有工程质量管理流程的标准化、产品的标准化、工程质量标准的标准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标准化等。当前大型的房地企业都已初步完成了产品的标准化,包括了很多产品体系,并在不同的城市进行复制性的开发。产品的标准化可以加快开发的速度,还能减少突发性问题出现的概率,这样就使得企业有更多的时间去关注产品的质量。可以根据不同业态的特点来建立工程质量标准的标准化来统一工程质量评估体系,从质量管理行为、实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对工程质量进行多维度的评估。
(3)精细化管理
要做好前期的工程策划以及做好工程质量的预控是房地产企业工程质量精细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工程项目策划是指根据建设工程总体目标要求,按照不同的角度来考虑,将建设项目来进行系统分析,把建设活动的总体战略来进行运筹规划,同时对建设活动的全过程作预先的考虑和设想,这样有利于在建设活动的时间、空间、结构三维关系中选择最佳的结合点重组资源以及展开项目运作,为保证项目获得满意可靠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而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在项目开始之前就做好详细的规划,并细致分析工序的搭接、工期、工艺、质量保证措施、注意点等,这样有利于在过程中以此为依据进行精细化的管理。例如,很多企业会为了销售以及增长的需要,去追求项目的进度,可是在一些条件下,追求进度是可以事先通过优化工序,改进工艺等条件去实现的,其并不一定会影响到质量,关键是要把前期的策划以及现场的协调做好。但是这方面需要通过不断的积累经验,才能不断的完善整个体系。
4 结语
综上所述,房地产工程项目中的质量问题关系到房地产企业自身的利益和竞争力,还关系到社会稳定问题,如果发生严重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后果十分严重,所以一定要做好房地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问题的研究工作,落实工程项目质量监管措施,同时积极优化改进有效的措施,为消除工程项目质量问题打下基础。
参考文献:
[关键词]畜禽养殖业沼气工程调查问题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畜禽养殖场快速发展,畜禽由输入省一跃成为输出省,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但畜禽粪污的污染日趋严重,也阻碍了畜禽养殖业自生的发展。最近,笔者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了广泛调查,发现问题异常严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
1问题的提出
1.1 福建省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与沼气潜力评估
1.1.1畜禽养殖概况
全省畜禽养殖以猪、牛、鸡为主,根据畜牧部门统计,截止2007年12月,生猪存栏量为1317.12万头,牛存栏量为76万头,养鸡数为5424.29万羽。
2007年与2005年猪、牛、鸡存栏量对比,规模聚集现象明显加快。全省猪的存栏量2007年只比2005年增加3.11%,而规模养猪场存栏量占总存栏量的比例,从28.2%上升到46.59%,提高了18.39%;个体养殖户仅占17.35%。两年来,规模养鸡场数量由1236家缩小到416家,缩小了1/3,但每家规模养鸡场的平均存栏量由1.0041万羽扩大到4.8841万羽。
1.1.2猪、牛、鸡粪便年排放量
目前多数畜禽养殖场粪污只经过简易处理后[1],严重地污染土壤、水体和空气,危害人们的健康,同时还流失了大量的沼气、沼渣、沼液等能源资源。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污染日趋严重,污染程度已超过了工业和城市生活排污对环境的影响,成为面污染与点污染源的大户[2,3]。2007年全省猪、牛、鸡粪便排放量如表1所示。
表12007年猪、牛、鸡粪年排放量
实 物 量/万t
粪 尿
猪粪便量
其中:规模养殖场 1057.65 1394.46
492.80 649.60
牛粪便量
其中:规模养殖场 694.0 694.0
35.44 35.44
鸡粪便量
其中:规模养殖场 198.0
74.2
注:规模养殖场统计范围:年出栏500头以上猪、存栏100头以上奶牛、出栏200头以上肉牛、存栏20000羽以上蛋鸡、出栏50000羽以上肉鸡的养殖场。
1.1.3沼气潜力与分布特征
根据测算结果,2007年全省农村畜禽粪便资源可产沼气潜力为11.11 亿m3,其中规模养殖场沼气潜力为5.12亿m3。其分布特征是:
(1)沼气资源以猪粪为主。全省猪粪沼气潜力占全省沼气资源总量近2/3,牛粪和鸡粪占1/3。
(2)沼气资源逐步向规模养殖场集聚。全省规模养殖场的沼气资源占总资源量的比例,从2005年的41.07%增加到2007年的46.08%,平均每年以2.5%速度递增,为大中型沼气工程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
1.1.4节能减排潜力分析
按现有畜禽粪便资源量,每年产沼气潜力11.11亿m3,相当于79.4万t的优质能源,若全部用于农村生活用能,可供220多万户,解决全省1/3农户的生活用能;同时相当于可减少CO2排放205万t,以国际碳汇市场价格:即1 t CO2=15
*资助基金:福建省科技厅重点项目“沼气能源转化的镉残留分析及二次污染近红外监测技术”( 2008I0008);福建省科技厅重点项目“沼气能源生态温室建设与茶园沼渣生态营养剂应用研究”(2007I0038);福建省环保局重点课题“猪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工艺研究”(200743);福建省财政专项-福建省农科院创新基金项目(STIF-Y05)
欧元计算[4],价值约2.8亿元人民币。
1.2 畜禽养殖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典型调查
1.2.1福建省畜禽养殖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发展现状
畜禽养殖业迅速发展,导致大江大河污染日益严重,2001年省政府决定限期治理九龙江干流及其支流和水口库区沿岸1000m以内畜禽养殖污水,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获得迅速发展。到2007年,全省累计建成养殖场沼气工程988处,容积34万m3,年产沼气4400多万m3,处理1100多万t畜禽粪水。全省共有规模养殖场7724个,建池比例为12.8%,远高于全国的0.08%,居于全国前列。2008年,又有85处投产。
1.2.2典型调查结果
采用典型抽样方法调查南平延平区、建阳市、建瓯市、龙岩新罗区、漳州市、福清市、莆田涵江区、沙县等县市,每个县市又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分别选取20~50家规模养猪场进行实地考查或电话访谈,对172家规模养猪场进行调查,发现:沼气工程沼气综合利用率不高,产出的大部分沼气放空;沼气工程离村落距离较近,大部分可以满足集中供气所需压力要求。
(1)沼气利用率很低,大部份放空。表2中看出,沼气利用率在30%以下的占到81.49%,而沼气利用率在80%以上的沼气工程只有1个,占0.62%,说明我省大部分沼气工程沼气综合利用率较低,大量优质能源白白浪费,而且增加了大气中温室气体排放。
表2沼气利用率
沼气利用率/% 个 数 比 例/%
5以下 4 2.47
6-10 37 22.84
11-20 75 46.30
21-30 16 9.88
31-40 10 6.17
41-50 7 4.32
51-60 2 1.23
61-79 6 3.70
80以上 1 0.62
其他 4 2.47
合计 162 100.00
(2)沼气利用水平低
表3表明,98.77%的沼气工程只利用少部分沼气向养猪场职工提供生活用能,还有1.23%的沼气工程产出沼气都没有得到利用,沼气工程向周边农户集中供气仅占2.47%,沼气发电的也只占6.79%,其他利用方式(例如保温、供热等)占8.64%,说明全省目前沼气利用领域窄、工业化利用水平低,大部分沼气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表3沼气利用方式
沼气利用方式 个数 比例/%
养猪场日常生活自用能 160 98.77
对外集中供气 4 2.47
沼气发电 11 6.79
未利用 2 1.23
其 他 14 8.64
(3)沼气工程集中供气条件
由表4可知,我省占81.4%的养猪场与村落的距离在5公里之内,与村落距离10公里之内的占95.4%,多数在3~4公里左右,大部分沼气工程具备集中供气所需压力。
表4沼气工程与村落距离
与村部的距离/km 个数 比例/%
0-1 17 9.89
1-2 32 18.6
2-3 40 23.26
3-4 35 20.35
4-5 16 9.3
5-6 14 8.14
6-7 2 1.16
7-8 2 1.16
8 2 1.16
10 4 2.33
15 2 1.16
18 1 0.58
不详 5 2.91
合计 172 100
1.3 两项调查的启示
福建沼气工程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但是,发展沼气工程主要着眼于环境效益,综合利用经济效益相对较差,特别是沼气作为农村重要的清洁能源利用率不高,沼气工程产出沼气70%以上放空,释放出大量温室气体(主要是甲烷)。充分利用大量放空沼气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促进农业沼气更好更快发展,笔者提出的方针是:污染治理与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并举,不断提高经济效益,逐步向产业化迈进。
2008年12月10日笔者根据调查结果,通过省科协的科技工作者建议向省政府提出“关于重视解决农村沼气大量放空造成严重的环境影响和能源浪费的建议”,12月16日就得到黄小晶省长和张昌平常务副省长的批示:“要继续加大力度”。
2破题途径
2.1 沼气工程发展路线
30年来,沼气技术由单一的户用沼气发展到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的路线可以归结为:能源型环保型综合型。
1978年后,国民经济恢复发展,能源供应全面紧张,为获得更多沼气,上海虹桥养殖场率先将户用小型沼气池技术移植和放大到50m3[5]。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大量畜禽粪便随意排放,严重污染了水体和周围环境,2001年国家环保局下达9号令,颁布《畜禽养殖污染管理办法》,福建掀起了以污染治理为主要目标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从“六五”初期到“八五”末,国家科委、农业部设立专项课题,组织科技攻关,历时15年形成成套技术。时至今日,沼气技术已从单纯的能源利用,发展成为具备污染治理、能源生产、生态农业发展多种功能。沼气技术有必要也有可能向污染治理与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方向发展。
2.2 沼气充分利用途径
充分利用大量放空沼气主要途径是向周边农户集中供气、供热、发电等工业化应用。我们选择了一些案例进行经济效益分析。案例分析表明:政府给予适当补贴,提高沼气工程产气率和沼气利用率,可以有效地提高沼气工程的经济效益。
2.2.1沼气发电:以南平市延平区东顺畜牧发展公司为例
东顺畜牧发展公司生猪年存栏数6000头,年出栏数17000头,污水量为90m3/d,建有沼气池800m3,为砖混结构,工艺采用推流式。平均产气率0.4m3/ (m3・d)。
总体工艺流程为猪粪经干清粪后,粪污再经固液分离机分离,污水进入沼气池。
沼气池年产沼气11.52万m3,其中炊饮年用气1.62万m3,占14%;配套双燃料沼气发电机组30kW,日发电8小时,每小时发电24kWh,用气13 m3,每kWh网电0.65元,沼气电每kWh柴油成本0.25元,年用气量3.78万m3,占32.8%。
以下技术经济分析不考虑沼渣、沼液以及减少排污等产生的经济效益,只考虑沼气利用产生的经济效益。
2.2.1.1经济核算
基准折现率为10%,工程和设备使用年限为20年。
固定投资:52万元,其中:沼气工程投45万元,发电工程投资 7万元
运行成本:3.79万元,其中:工资费用1人专职管理沼气工程,工资1万元/a,沼气发电柴油成本1.75万元/a,修理费用按折旧费的40%计算,年维修费1.04万元。
收益:6.5万元,其中:炊饮用能1.62万m3,气价按1.2元/m2计,节省燃料费用1.94万元年发电7.01万kWh,年产电效益4.56万元,年净收益2.71万元。
经济评价指标:
静态投资回收期:19.2年
净现值NPV :-28.93万元(折现率=10%)
内部收益率IRR: 0.44%
该沼气工程效益差。原因在于沼气池产气率不高,沼气利用率只有46.8%。
2.2.1.2改造方案
该场应用全混合沼气发酵工艺,建设沼气池1800m3和280kW发电工程,平均沼气产气率0.8m3/(m3.d)以上,年产沼气51.8万m3,发电用气44.15m3,全场沼气利用率88.3%。
对其进行技术经济评价如下。
固定投资:150万元,其中:沼气工程投资90万元,发电工程投资(280kW沼气发电机组) 60万元。
运行成本:24.44万元,其中:1人专职管理沼气工程, 工资 1万元/a,沼气发电柴油成本20.44万元,修理费用按折旧费的40%计算,年维修费3万元。
收益:55.08万元,其中:炊饮用能1.62万m3,节省燃料费用1.94万元,年发电81.76万kWh,年产电效益53.14万元,年净收益30.64万元。
经济评价指标:
静态投资回收期:4.9年
净现值NPV: 110.84万元(折现率10%)
内部收益率IRR: 25.1%
该方案采用先进发酵工艺,产气率提高1倍以上,沼气利用率也从46.8%提高到88.3%,经济效益大幅提高,电用不完还可以上网,但需要解决上网问题,固定投资也增加了98万元。
2.2.1.3结论
由案例一技术经济分析可以看出,沼气工程经济效益不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沼气的利用率不高以及沼气工程的发酵工艺落后。如果提高沼气工程的产气效率和沼气利用率,可以有效地提高整个沼气工程的经济效益,但同时,建池成本也大幅增加,因此,在沼气工程产业化的初期,在一段时间内国家应根据沼气工程不同发酵工艺以及沼气利用率给予适当补贴,为今后产业化打好基础。
2.2.2集中供气: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筠竹村为例
延平区筠竹村是一个以林业、果树种植为主的经济村,全村人口达1200人左右,总户数260户左右,2001年筠竹村引进南平市茫荡牧业有限公司在筠竹村落户,年存栏母猪400头,出栏商品猪3000头左右。该场于2007年底设计建设600m3ABR型沼气池,沼气池建成后日产沼气240m3沼气。2008年续建集中供气工程,配置50 m3贮气柜,沼气集中输送到筠竹村107户农户作生活燃料。
(1)正在运行沼气集中供气工程技术经济评价如下。
经济核算设定:基准折现率为10%,工程和设备使用年限为20年。
固定投资:18万元,其中:沼气管道、储气柜、沼气净化设备18万元,(政府每户补贴1200元,共补贴12.8万元,其余企业自筹)。
运行成本:1.8万元,其中:1人专职管理沼气工程及沼气供气,工资 1.2万元/a,修理费用0.6万元/a。
供气收益:3.08万元,供气107户,每户月平均用气30m3,气价0.8元/m3,每月气费24元,107户年费用3.08万元。年净收益1.28万元。
经济评价指标:静态投资回收期:14.1年,净现值NPV:-7.1万元(折现率10%),内部收益率IRR:4.1% 。
(2)以上案例中,集中供气仅占所产沼气35.6%。假设该沼气池同时配备30kW沼气发电机一台,则其技术评价如下:
固定投资:25万元,其中:沼气管道、储气柜、沼气净化设备18万元,30kW沼气发电机7万元。
运行成本:3.55万元,其中:1人专职管理沼气工程及沼气供气,工资1.2万元/a,沼气发电费用:日平均运行8小时,每小时耗气13m3,可发电24kWh,每kWh柴油成本为0.25元,则年运行费用为1.75万元,修理费用0.6万元/a。
收益:7.46万元,其中:供气收益:供气107户,每户月平均用气30m3,0.8元/m3,每月用气费24元,107户年费用3.08万元。
沼气发电:年发电7.01万kWh,效益4.56万元/a,年净收益:4.09万元。
经济评价指标:
静态投资回收期:6.11年
净现值NPV:9.82万元(折现率10%)
内部收益率IRR1:8.8%
(3)结论
由以上分析可知,沼气集中供气投入较大,在供应户数较小的情况下,经济效益较差,该案例中,集中供气沼气利用率仅为35.6%。
如果增设一台30kW沼气发电机,每天发电8小时,则沼气利用率可提高到87.9%,同时,其静态回收期也减少到可接受的6.11年,整体经济效益较好。
3 几点建议
除现行政策外,建议:
(1)实行污染治理与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并举方针,有关部门应各尽其职、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扭转重治理、轻利用的观念,让清洁的沼气能源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造福新农村建设。
(2)推广福建经验,国家对户用沼气补助范围扩大到集中供气户。2008年2月1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通知规定:“沼气工程集中供气的,按照用气农户计算,每产省级以上补助1200元”。2009年每户补贴已提高到1500元。
(3)加大省财政支持力度,鼓励沼气发电。①福建省从2009年起将沼气发电设备列入农机补贴范围,建议应加大农机补贴力度,补贴比例提高到30%;②逐步落实大型沼气工程发电上网,目前暂不具备上网条件的沼气发电项目未上网电量也参照《可再生能源法》配套法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给予补贴,补贴电价标准统一为0.25元/kWh。
(4)加强沼气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支持大专院校开设农村能源专业,建立重点实验室,培育各种层次人才;支持产学研结合组建沼气技术研发中心,对关键技术,包括低温发酵技术与工艺、干发酵技术等攻关,研发建池新材料,研究沼气发电、集中供气等装置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和商品化。
(5)提高设计单位水平,培育集中供气、沼气发电等专业公司。
参考文献:
[1] LI C S,WANG Y K,Technology of swine manure treatment on intensive scaled swine farms,Transactions of the CSAE,2001,11 (1) :86-90
[2] 钱午巧,包武,陈彪等.利用厌氧发酵技术综合治理畜牧业污染的探讨[J].福建能源开发与节约,2003(3):51-52
[3] 辛春林.畜禽粪便污染的现状及对策[J].中国牧业通讯,2008(16):46.
关键字:监理工程师责任保险
一、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工期以及造价等问题和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越来越密切,可以说,现阶段建设监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社会对监理工程师寄予了极大的期望。但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时可能面对的风险也逐步凸现出来,对此,人们的认识是非常不够的。我们一方面要继续推动监理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要重视监理工程师职业风险的防范。笔者认为,逐步推行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将有利于我国建设监理事业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我国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状况
我国的职业责任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仅在个别经济较发达地区开办了一些职业责任保险,主要包括律师职业责任保险、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医师职业责任保险、设计职业责任保险。中国首份监理责任保险于2002年在上海诞生,上海外建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取得了1000万元的监理责任保险。但上述职业责任保险尚处于试办阶段,远未形成规模。与其他险种相比,职业责任保险从总体上仍然是最为滞后的保险业务。
纵观几年的发展历史,我国专业责任保险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1)业务量极其狭小,与巨大的职业责任保险潜在市场不相适应。虽然我国的职业责任风险大量存在,职业责任保险的需求巨大,但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职业责任保险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处于低迷状态,难以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
(2)发展不稳定,无规律可循。职业责任保险自从在我国起步以来,一直在低谷中徘徊,保费收人等指标不是平稳地上升,而是上下波动,起伏不定,为保险人分析评估该险种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保险人目前在职业责任保险的风险控制上找不到规律,无法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办法以及其他实务操作规范,不能像其他险种那样放手经营。
(3)风险巨大,效益不佳。尤其是近几年,国内职业责任保险暴露出高风险的性质,赔付率居高不下,个别年景赔付率甚至超过1000l0,保险人几乎无利可图。为此,很多地区对这一险种望而却步,不敢问津,有限的几个地区开办这项业务,也是本着极其谨慎小l:的态度。
上述特点,也可以说是我国职业责任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有:
(1)我国目前缺乏完备的法律制度,还没有足够的能够作为职业责任保险开办依据的各种职业责任赔偿条例。职业技术责任事故的处理,需要各种具体的法律依据。在我国,职业责任纠纷很大程度上依靠《民法通则》的损害赔偿原则来解决,各种专门的具体的法律、法规还很少。具体到建设工程监理,到目前为止,我国仅有《建筑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有限的几个法规条例对监理单位的损害赔偿作了规定,但却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且赔偿数额相对较小,致使监理单位风险意识薄弱。其他行业也类似。这就使职业责任保险缺乏坚实的法律基础和依据,从而无法大规模开展。
(2)缺少权威的鉴定机构来明确判断职业责任归属,对职业责任纠纷进行仲裁。由于职业责任与专业技术有关,保险人不可能对各行各业所特有的专业知识像专家那样深人掌握,一旦发生事故,对于是否属于职业责任,是否应该赔偿损失,仅仅依靠自身的能力是很难判断的。因此,必须有权威性的责任事故鉴定机构充当职业责任者与受害者及保险人之间的仲裁人,对责任事故做出科学的鉴定,才能明确责任归属,保障受害人的利益,从而有利于专业责任保险的发展。
(3)保险公司缺乏经营职业责任保险的经验,无法为投保人提供相关服务。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保险公司由于既懂保险又懂专业的人少之又少,因此难以为投保人提供有效的风险防范服务。而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服务的做法,也极易引起投保人的抵触情绪。即使在法规、政策等配套措施到位后,如果不尽早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将阻碍职业责任保险的顺利实施。
因此,受上述条件的制约,职业责任保险在我国发展缓慢,步履维艰。
三、我国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对策
1.完善相关法规和合同条件
监理工程师责任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是否明确、完善,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能否有效推行的关键。《建筑法》规定了监理责任赔偿制度,这是实行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重要基础。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建立内容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与之配套。此外,与FIDIC条件相比,我国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没有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做出规定,对其中涉及监理工程师赔偿责任的条款也存在着模糊不清的解释,使得我国现有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过小,不足以补偿由于监理工程师的失误所造成的业主和第三方的损失。应参照FIDIC合同条件,在监理合同中加入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专项条款,使职业责任保险真正为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所重视,全面提高监理单位的质量意识、风险意识。
2.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宜采取强制保险的形式。
这是因为:第一,从保险原理分析,责任保险的基本社会目标是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以自愿保险方式开展,则工程监理单位有可能不愿投保,保险人则有可能拒绝承保。这样,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将会降低。第二,从社会现实分析,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保险意识还不强,监理工程师制度的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规范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行为,实施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赔偿制度还有许多工作要靠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去贯彻落实。鉴于这些情况,只有实施强制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才能确保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才能促进我国建设监理制度的完善。在目前尚无强制保险的情况下,也可以制定一些倾向性的政策,来推动工程监理单位投保的积极性。在这方面,上海市的做法值得借鉴。《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参加监理责任保险的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中享有优先中标权。建设工程监理评标方案应当有体现参加监理责任保险的监理单位优先中标权的内容。
3.建立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归属鉴定机构。
在发生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时,由何种机构判断责任归属,是实施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服务专业性极强,保险人以及一般仲裁机构不可能对复杂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做出权威判断。目前,能够成为我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归属判断的权威机构有两种:一是人民法院,这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案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时的责任认定机构;二是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专家组成的鉴定机构,这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案件通过非诉讼程序解决时的责任认定机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案件经上述权威机构认定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实施理赔工作。
4.提高保险公司服务水平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在建设工程方面开发的险种单一,保险费偏高,服务质量较差,专业人才缺乏,这与我国推广工程保险制度的要求相去甚远,也难以适应加入WTO后面临的国际竞争,必须尽快加以改变。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人才和工程保险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制度,联合社会上现有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投保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不仅是推行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需要,也是提升我国保险公司竞争力的客观要求。
参考文献:
[1]艾幼明,关惠清,沈晓凤.责任保险与建筑安装工程保险[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6.
[2]田元福,李爱春.建设项目全面推行工程保险制度的探讨[J].兰州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
关键字:监理工程师责任保险
一、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建设项目的质量、工期以及造价等问题和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越来越密切,可以说,现阶段建设监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社会对监理工程师寄予了极大的期望。但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时可能面对的风险也逐步凸现出来,对此,人们的认识是非常不够的。我们一方面要继续推动监理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又要重视监理工程师职业风险的防范。笔者认为,逐步推行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将有利于我国建设监理事业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我国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状况
我国的职业责任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仅在个别经济较发达地区开办了一些职业责任保险,主要包括律师职业责任保险、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医师职业责任保险、设计职业责任保险。中国首份监理责任保险于2002年在上海诞生,上海外建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取得了1000万元的监理责任保险。但上述职业责任保险尚处于试办阶段,远未形成规模。与其他险种相比,职业责任保险从总体上仍然是最为滞后的保险业务。
纵观几年的发展历史,我国专业责任保险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1)业务量极其狭小,与巨大的职业责任保险潜在市场不相适应。虽然我国的职业责任风险大量存在,职业责任保险的需求巨大,但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职业责任保险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处于低迷状态,难以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
(2)发展不稳定,无规律可循。职业责任保险自从在我国起步以来,一直在低谷中徘徊,保费收人等指标不是平稳地上升,而是上下波动,起伏不定,为保险人分析评估该险种带来很大的困难。因此,保险人目前在职业责任保险的风险控制上找不到规律,无法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职业责任保险承保办法以及其他实务操作规范,不能像其他险种那样放手经营。
(3)风险巨大,效益不佳。尤其是近几年,国内职业责任保险暴露出高风险的性质,赔付率居高不下,个别年景赔付率甚至超过1000l0,保险人几乎无利可图。为此,很多地区对这一险种望而却步,不敢问津,有限的几个地区开办这项业务,也是本着极其谨慎的态度。
上述特点,也可以说是我国职业责任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有:
(1)我国目前缺乏完备的法律制度,还没有足够的能够作为职业责任保险开办依据的各种职业责任赔偿条例。职业技术责任事故的处理,需要各种具体的法律依据。在我国,职业责任纠纷很大程度上依靠《民法通则》的损害赔偿原则来解决,各种专门的具体的法律、法规还很少。具体到建设工程监理,到目前为止,我国仅有《建筑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有限的几个法规条例对监理单位的损害赔偿作了规定,但却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且赔偿数额相对较小,致使监理单位风险意识薄弱。其他行业也类似。这就使职业责任保险缺乏坚实的法律基础和依据,从而无法大规模开展。
(2)缺少权威的鉴定机构来明确判断职业责任归属,对职业责任纠纷进行仲裁。由于职业责任与专业技术有关,保险人不可能对各行各业所特有的专业知识像专家那样深人掌握,一旦发生事故,对于是否属于职业责任,是否应该赔偿损失,仅仅依靠自身的能力是很难判断的。因此,必须有权威性的责任事故鉴定机构充当职业责任者与受害者及保险人之间的仲裁人,对责任事故做出科学的鉴定,才能明确责任归属,保障受害人的利益,从而有利于专业责任保险的发展。
(3)保险公司缺乏经营职业责任保险的经验,无法为投保人提供相关服务。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保险公司由于既懂保险又懂专业的人少之又少,因此难以为投保人提供有效的风险防范服务。而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服务的做法,也极易引起投保人的抵触情绪。即使在法规、政策等配套措施到位后,如果不尽早提高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将阻碍职业责任保险的顺利实施。
因此,受上述条件的制约,职业责任保险在我国发展缓慢,步履维艰。
三、我国职业责任保险的发展对策
1.完善相关法规和合同条件
监理工程师责任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是否明确、完善,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能否有效推行的关键。《建筑法》规定了监理责任赔偿制度,这是实行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重要基础。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建立内容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与之配套。此外,与FIDIC条件相比,我国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没有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做出规定,对其中涉及监理工程师赔偿责任的条款也存在着模糊不清的解释,使得我国现有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过小,不足以补偿由于监理工程师的失误所造成的业主和第三方的损失。应参照FIDIC合同条件,在监理合同中加入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专项条款,使职业责任保险真正为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所重视,全面提高监理单位的质量意识、风险意识。
2.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宜采取强制保险的形式。
这是因为:第一,从保险原理分析,责任保险的基本社会目标是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以自愿保险方式开展,则工程监理单位有可能不愿投保,保险人则有可能拒绝承保。这样,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将会降低。第二,从社会现实分析,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保险意识还不强,监理工程师制度的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规范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行为,实施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赔偿制度还有许多工作要靠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去贯彻落实。鉴于这些情况,只有实施强制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才能确保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才能促进我国建设监理制度的完善。在目前尚无强制保险的情况下,也可以制定一些倾向性的政策,来推动工程监理单位投保的积极性。在这方面,上海市的做法值得借鉴。《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参加监理责任保险的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中享有优先中标权。建设工程监理评标方案应当有体现参加监理责任保险的监理单位优先中标权的内容。
3.建立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归属鉴定机构。
在发生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时,由何种机构判断责任归属,是实施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服务专业性极强,保险人以及一般仲裁机构不可能对复杂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做出权威判断。目前,能够成为我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归属判断的权威机构有两种:一是人民法院,这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案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时的责任认定机构;二是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专家组成的鉴定机构,这是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案件通过非诉讼程序解决时的责任认定机构。监理工程师职业责任索赔纠纷案件经上述权威机构认定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实施理赔工作。
关键词:监理制度;企业制度;协会制度
我国建筑监理行业一直实行公司企业制度。监理企业按照监理制度必须拥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该行业工作人员,依据工作业绩和企业资质水平进行升级,从而开展下一级别的业务。该制度下监理工程师为企业的合同员工,工资、福利均由企业决定,各企业内部根据自身情况形成不同水平的福利待遇,因此,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开展就缺少独立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甚至毫无规章可言。企业制度下形成的竞争,使得各监理企业为了揽到工程,无原则的降低监理费用,导致实际发到监理工程师手中的劳务费大打折扣,所以就出现真正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的监理工程师并不在监理企业工作,即所谓的挂靠现象,具体的监理工作是无证人员在完成。再则,企业制度下出现的监理行业****现象也是屡禁不止。
本文从制度角度入手,尝试用“监理协会制度”来代替现有制度,将企业制度下的正确的部分在协会制度下继续运用,同时设计一些新的制度来解决问题。
每一位取得监理工程注册证人员必须将职业资格证在某个协会注册,由协会向业主介绍每一位监理工程师的情况,业主可以根据本单位工程建设的规模请求协会派遣人员数量,并直接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支付监理人员服务费用,再由监理人员根据收入给协会缴纳一定比例的协会运营经费,但业主不得直接与监理工程师形成交易,否则视为违法,将受到相应处罚。
协会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监理人员实行基本的人事和业务管理,比如:监理人员的档案必须放于协会内,协会根据要求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协会负责审核申请加入协会的预从事监理行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其他服务人员的资格证书、专业背景、工作背景,并负责本协会内从业人员的资格晋升和注册考试报名工作;协会为每一位从业人员建立工作档案,实行严格的工作岗位晋升制度,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才能晋级岗位级别,而不同的岗位级别直接和服务费用挂钩,这样只要一个人在这个行业里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坚守监理职业道德准线,其工作岗位就可以得到不断地晋升,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会不断提高,也就杜绝了****的诱惑,从而做到公正、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协会还负责对监理从业人员进行信用管理,如果发现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违反监理规范的现象,将对其信用记录进行修改,并反应给业主,这样业主会参考其信用等级决定是否聘用,而监理人员是否被聘用是直接和收入挂钩的,这样就大大增加了监理人员违规的风险。
协会制度下的监理工程师职业管理使得监理工程能够独立的开展监理工作。该制度下,监理工程师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不再由企业或者是协会来决定,而是变成一种固定的标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完全按照监理大纲来执行,一旦不能完成业主交予的任务,业主可以随时更换,从而影响到监理工程师的收益和声誉。由于协会不对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方式、内容形成任何的影响,所以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就相对独立,不再受来自于自身以外的其他因素的影响。
协会制度下的监理工程师在业界的声誉比什么都重要。好的声誉会得到业界的认可,不仅可以提升自己的职业等级,还可以承揽到工程,也就是收入会增加。监理工程师在此种制度下只要是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水平,积累声誉,其社会地位,工作环境,尤其是收入水平会得到很好的保障,这就减少了其违规的可能性,极大的增加了违规的风险,因为,此制度下一旦发现监理工程师有违规操作的现象,则监理协会将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轻则败坏声誉,以后必定影响到承揽工程数量,直接影响收入;重则被吊销职业资格证,从此不得从事监理行业。
协会制度下的监理工程师收益得到了可靠保证,业主所付监理费用90%以上为监理工程师所得。协会只是个组织单位,非法人单位,不存在盈利行为,即使为数不多的几个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仍然需要所有在册监理工程师来决定。这样,高收入极大的减少了监理工程师违操作的可能性。
协会制度下监理工程师之间的竞争增加了,从而迫使其坚守操守,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以增加收入,提高社会地位。原有制度下监理单位的竞争不断激烈,而监理工程之间并没有形成竞争局面,导致监理行业人员虽多,但工作水平并没有很大的提高。该制度下,监理工程师成为人一生最高的最求,一旦取得行业内的职业资格,将终身受用,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经验越来越多,工作能力也越强,从而被聘用的几率也越高,收入也相应的增加,形成比较稳定的局面。
当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既有体制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机制上需要探索和解决的制度上的原因。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需要整个监理行业的不断探索和调整,更需要各从业企业和人员的努力。随着我们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学习国外相关知识的力度不断加大,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监理行业出现的问题也将逐步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朱宏亮.中国式监理制度的未来之路[Z].
牛二萍.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及改进意见[J].山西煤炭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7(1).
黄洪刚,梁锋,蓝奇.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与思考[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9).
田成钢,严新兵,申桂英.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的现状及发展展望[J].建设监理,2007(1).
摘要:值得注意的是,在监理行业中出现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监理制度监督力量。本文从监理制度的角度提出了建筑监理行业实行协会制度,并分析了在此种制度下如何避免现有问题的出现。
我国建筑监理行业一直实行公司企业制度。监理企业按照监理制度必须拥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该行业工作人员,依据工作业绩和企业资质水平进行升级,从而开展下一级别的业务。该制度下监理工程师为企业的合同员工,工资、福利均由企业决定,各企业内部根据自身情况形成不同水平的福利待遇,因此,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开展就缺少独立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甚至毫无规章可言。企业制度下形成的竞争,使得各监理企业为了揽到工程,无原则的降低监理费用,导致实际发到监理工程师手中的劳务费大打折扣,所以就出现真正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的监理工程师并不在监理企业工作,即所谓的挂靠现象,具体的监理工作是无证人员在完成。再则,企业制度下出现的监理行业腐败现象也是屡禁不止。
本文从制度角度入手,尝试用“监理协会制度”来代替现有制度,将企业制度下的正确的部分在协会制度下继续运用,同时设计一些新的制度来解决问题。
每一位取得监理工程注册证人员必须将职业资格证在某个协会注册,由协会向业主介绍每一位监理工程师的情况,业主可以根据本单位工程建设的规模请求协会派遣人员数量,并直接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支付监理人员服务费用,再由监理人员根据收入给协会缴纳一定比例的协会运营经费,但业主不得直接与监理工程师形成交易,否则视为违法,将受到相应处罚。
协会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工程监理人员实行基本的人事和业务管理,比如:监理人员的档案必须放于协会内,协会根据要求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协会负责审核申请加入协会的预从事监理行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其他服务人员的资格证书、专业背景、工作背景,并负责本协会内从业人员的资格晋升和注册考试报名工作;协会为每一位从业人员建立工作档案,实行严格的工作岗位晋升制度,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才能晋级岗位级别,而不同的岗位级别直接和服务费用挂钩,这样只要一个人在这个行业里通过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坚守监理职业道德准线,其工作岗位就可以得到不断地晋升,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会不断提高,也就杜绝了腐败的诱惑,从而做到公正、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协会还负责对监理从业人员进行信用管理,如果发现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违反监理规范的现象,将对其信用记录进行修改,并反应给业主,这样业主会参考其信用等级决定是否聘用,而监理人员是否被聘用是直接和收入挂钩的,这样就大大增加了监理人员违规的风险。
协会制度下的监理工程师职业管理使得监理工程能够独立的开展监理工作。该制度下,监理工程师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不再由企业或者是协会来决定,而是变成一种固定的标准。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完全按照监理大纲来执行,一旦不能完成业主交予的任务,业主可以随时更换,从而影响到监理工程师的收益和声誉。由于协会不对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方式、内容形成任何的影响,所以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就相对独立,不再受来自于自身协会制度下的监理工程师在业界的声誉比什么都重要。好的声誉会得到业界的认可,不仅可以提升自己的职业等级,还可以承揽到工程,也就是收入会增加。监理工程师在此种制度下只要是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水平,积累声誉,其社会地位,工作环境,尤其是收入水平会得到很好的保障,这就减少了其违规的可能性,极大的增加了违规的风险,因为,此制度下一旦发现监理工程师有违规操作的现象,则监理协会将对其进行严厉的处罚,轻则败坏声誉,以后必定影响到承揽工程数量,直接影响收入;重则被吊销职业资格证,从此不得从事监理行业。
协会制度下的监理工程师收益得到了可靠保证,业主所付监理费用90%以上为监理工程师所得。协会只是个组织单位,非法人单位,不存在盈利行为,即使为数不多的几个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仍然需要所有在册监理工程师来决定。这样,高收入极大的减少了监理工程师违操作的可能性。
关键词: 监理工程师 ; 职业责任 ; 责任风险及保险
Abstract: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insurance supervision engineer occupation risk and responsibility are analyzed and discussed
Keywords: engineer; occupation liability; liability risk and insurance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在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为监理单位提供一种专业技术技能,为业主单位提供高智能的管理服务,对工程建设实施专业化的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的质量、工期以及造价、安全、环保和健康等问题和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越来越密切。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明显的作用。
一 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
监理工程师普遍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及岗前培训教育,并具有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社会公众对监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服务存在较多的依赖,监理工程师所从事的职业客观要求他们对社会公众担负更多的责任,如可能的民事责任、道义责任等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本文的讨论仅仅限于职业责任的范畴。
建设监理是由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一种专业技术服务,应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勉的工作是监理工程师应尽的义务,在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涉及到的工作内容是多方面的,其职业责任可以分为两类,即过失责任及合同责任。过失责任,是指监理工程师没有履行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该履行的责任,或是做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不应该做的事,而这些过失恰恰造成了业主或第三方的损失,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合同责任,是指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违背了合同的规定,没有适当的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从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因此,必须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监理是一种需要多专业配合协调的技术服务,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往是一种集体的行为,这一点又有别于其他,如医生、律师等专业人。我国的监理制推行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建监理机构并代表监理单位全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义务。总监在监理服务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但监理服务的成效最终是由监理机构的整体服务来体现的,监理单位和总监之间,总监和监理机构其他成员之间的约束机制也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造成影响,在职业责任的分工方面,也要充分考虑这一方面的因素。
需要指出的是,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是非常重大的,因为他们工作的对象是投资巨大,与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程项目,一旦损害发生,其责任设计到的经济额度往往较大,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但在另一方面,对致害的一方来说,损失也是巨大的。监理工程师依靠自身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为业主提供技术服务,自身的信誉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除了经济赔偿外,自身声誉的损失更是不可估量,极有可能对其职业生涯和监理单位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监理工程师作为致害人同时也是受害人,也就是说,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具有两重性。
二职业保险的保险责任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是多方面的,但职业责任保险所针对的仅仅是职业责任。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保险内容,主要考虑如下方面。
1监理服务是一种集体的行为,其职业责任保险可以以监理工程师所属的执业机构名义购买,也可以以监理工程师自身的名义购买,究竟以什么名义购买较为有利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研究,由于我国的监理制度实行的是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项目总监负有相当重要的责任,因此,以项目所属的监理企业以监理费的额度购买较为合适。但是,除了投保人自身外,即总监理工程师责任,还应包括现场监理机构中从事监理服务的其他人员,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等的专业疏忽行为。例如,当项目总监在提供监理服务时,以他的名义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若由他领导的其他监理人员或前任在工作时发生疏忽,而总监本人也未能发现这种从专业角度来说本应该发生的疏忽,这也视为总监的一种疏忽,保险公司也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职业责任保险所承担的责任,通常有六种形式,保险责任的界定是保险制度的重要环节。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因注册监理工程师过失行为违反其业务上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发生如下经保险人认定的保险事故,则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1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和义务,造成不良后果,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2监理人员在现场未发现施工企业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而未予以制止导致不良后果的;3总监理工程师因疏忽为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而未暂停施工指令而引发不良后果的;4工程监理企业因疏忽未审查出施工企业安全措施中存在的问题,而导致不良后果的;5违反监理合同约定的因疏忽的其他不作为行为;6保险责任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赔偿责任。如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合同同意的为减少或缩小对委托人的经济赔偿责任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上述行为必须是过失行为而非恶意渎职和。
下列行为不属于赔偿范围:1监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错误指令;2将不合格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3 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4对应检查的项目未检查或者对应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未实行旁站监理的;5转让监理业务的,造成质量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的;6违反监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失职或者渎职行为;7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失职或者渎职行为。由于监理工程师的职业责任风险的发生可能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上述第二种承保方式能较好地适宜职业责任风险的这种特点,可以考虑作为主要的承保方式,不过,这承保方式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较大,保险公司必须对监理工程师过去的从业记录有充分的了解,为了能更好的控制风险,也可以考虑对保单规定一个追溯日期,追溯日期的长短由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双方商定,在保单的有效期内提出的索赔,只要导致索赔的时间发生在保单规定的追溯期内,保险公司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随着《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建设监理制在我国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监理的作用和地位己得到明确。但值得指出的是,在监理应当承担的责任方面,却存在许多盲区,人们只强调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但对监理责任的内涵这一关键问题至今未进行过深入探讨。认识和防范监理责任风险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和重要的任务,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1、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特征
建设监理是由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一种专业技术服务,它是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由监理工程师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勉地工作,以达到监理合同的要求。关于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一些特点:
1.1工作具有委托性
是否委托监理,或者在哪一阶段委托监理,就可根据需要由业主确定。国家虽然对实行强制监理的范围进行了规定,但由哪家具体的监理单位来实施,则由业主按照市场方法来决定。《建筑法》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并且双方应订立书面的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委托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开展工作。
1.2专业技术性强
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服务,是基于自身专业技能的管理、技术或咨询服务。因此,在同样的工作范围及权限内,不同的监理工程师提供服务的成效可能大不相同,这与监理工程师本身所掌握的专业技能有关。
1.3绩效受主观影响较大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具有较大的弹性,因而监理的工作绩效界定起来较为困难,好坏难以运用定量的标准来衡量,其工作绩效和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有关。这种主观能动性,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取决于职业道德的约束;二是取决于监理工程师自身对监理工作的热爱;三是业主的支持。
1.4绩效具有集体性
监理是一种需要多专业配合协调的技术服务,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更多地体现为集体行为。我国的监理推行总监负责制,但是监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最终是由监理机构的整体服务来体现的。只有整个项目监理机构有效的运作,监理的绩效才能得到体现。
1.5工作责任巨大
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对象和内容客观上决定了监理工程师需担负非常重大的责任,因为工程项目投资巨大,且与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一旦损害发生,涉及到的经济额度很大,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另外,工程质量的好坏、造价的高低以及工程建设周期的长短都和社会公众,特别是消费者的利益密切相关。
2、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
从上述监理的工作特征来分析,监理工程师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可归纳为如下六个方面:
(1)行为责任风险。监理工程师的行为责任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职责义务,超出了业主委托的工作范围,并造成了工程上的损失;二是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地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在工作中发生失职行为;三是监理工程师由于主观上的随意行为未能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并因此造成了工程损失、
(2)工作技能风险〔监理工作是基于专业技能基础上的技术服务,因此,尽管监理工程师履行了监理合同中业主委托的工作职责,但由于其本身专业技能的限制,可能并不一定能取得应有的效果。
(3)技术资源风险。即使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并无行为上的过错,仍然有可能承受由技术资源而带来的工作上的风险。某些工程质量隐患的暴露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诱因,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并不可能保证所有问题都能及时发现;另外由于人力、财力和技术资源的限制,监理工程师无法对施工过程中的任何部位、任何环节都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因此,也就有可能面对这一方面的风险。
(4)管理风险〔明确的管理目标、合埋的组织机构、细致的职责分工、有效的约束机制是监理组织管理的基本保证。尽管有高素质的人才资源,但如果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理工程仍然可能面对较大的风险、这种管理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监理单位与监理机构之间缺乏管理约束机制。由于监理工程的特殊性,监理机构往往远离监理单位本部,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代表监理单位的是总监,其工作行为对监理单位的声誉和形象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而监理单位对总监的工作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即监理单位和总监之间应该建立完善、有效的约束机制二是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程度。监理机构中各个层次的人员职责分工必须明确。如果总监不能在监理机构内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则风险仍然是无法避免的。
(5)职业道德风险。监理工程师在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时,必须十分谨慎、小心,表达自身意见必须明确,处理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同时应勇于承担对社会、对职业的责任,在工程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相冲突时,优先服从社会公众的利益;在监理工程师的自身利益和工程利益不一致时,必须以工程的利益为重,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遵守职业道德的约束,自私自利,敷衍了事,回避问题,甚至为谋求私利而损害工程利益,必然会因此而面对相当大的风险。
(6)社会环境风险。社会对监理工程师寄予了极大的期望,这种期望,无疑对建设监理事业的继续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另一方面,人们对监理的认识也产生了某些偏差和误解,有可能形成一种对监理的健康发展不利的社会环境。现在社会上相当一部分的人士认为,既然工程实施了监理,监理工程师就应该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出了质量问题,首先向监理工程师追究责任。应当知道,承包商的工作属于承包性质,承包商有责任为业主提交一个质量合格的工程,但是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是委托性、咨询性的,是代表业主方进行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作的任何工作并不减少或免除承包商的任何义务、推行监理制,对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是起到积极作用的,但是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不能替代承包商来担保工程不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3责任风险的规避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风险意识,提高对风险的警觉和防范,减少和控制责任风险。针对上述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的来源,可以考虑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I)严格执行合同。这是防范监理行为风险的基础。监理工程师必须树立牢固的合同意识,对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不折不扣地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又要注意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随时随地以合同为处理问题的依据,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正确地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赋予自身的权力。
(2)提高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是提供监理服务的必要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是监理工程师所从事的职业对自身提出的客观要求。监理工程师绝不能满足现状,必须不断学习,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功底,锻炼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防范由于技能不足可能给自身带来的风险。
(3)提高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内部的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运作是否有效,是发挥监理工程师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方面,也是防止管理风险的重要保证。因此,监理单位必须结合实际,明确质量方针,制定行之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尤其是在监理责任的承担方面,更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监理单位的监理义务最终需落实到监理工程师身上。损失实际上是由具体的监理工程师造成的,但是由监理单位对业主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因而在监理单位内部,总监与监理机构其他成员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同样应该制定明确,这对于提高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责任心是十分必要的。
(4)加强职业道德约束。要有效地防范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带来的风险,需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需要对监理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做出明确的界定。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显得较为粗糙、薄弱,虽然对职业操守作了一些定义,但缺乏实际上的操作性;二是需要在此基础上,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遵守职业道德成为监理工程师的自觉行动;三是需要健全这一方面的监督机制,监理行业协会应该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完善法律体系。迄今我国建设领域法律体系的建立已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之间,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许多不协调乃至矛盾抵触的地方;法律、法规还大量存在覆盖不到的范围,不少法律的定义不明确。除此之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水平低下的情况普遍存在。因此,一方面需要不断立法,完善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另一方面需要理顺现有法律的关系,对相互矛盾之处要进行修订。政府行业主管理部门及有关的行业协会,需要自觉执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并且在社会上积极宣传有关的监理法律、法规,使社会能对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责任有个正确的认识。
(6)推行职业责任保险。监理工程师可能因工作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另一方或第三方的损失,因而需对其承担赔偿的职业责任进行投保,一旦由于职业责任导致了业主或第三方的损失,其赔偿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索赔的处理过程也由保险公司来负责。也就是说,通过市场手段来转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没有有形的物质载体,其保险的是你的责任。因此,要开展这种保险,必须一首先对监理工程师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研究分析,搞清楚职业责任和其他责任的区别。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是多方面的。并不是监理工程师的任何责任风险都能够通过保险来解决。职业责任保险所针对的仅仅是职业责任,即只针对监理工程师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提供服务时由于疏忽行为而造成业主或依赖于这种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且这种行为在主观上必须是无意的,并仅限于监理工程师专业范围内的行为,而不负责和专业范围无关的疏忽行为造成的损失,职业,责任保险在国内尚无开展的先例,但目前已经在工程设计等领域开始试点。新晨
参考文献:
[1]美)罗斯金。工程师应知: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87.
【关键词】工作特性;责任风险;风险的规避
近几年,我国陆续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使建设监理制在我国有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监理的作用和地位得到了提高,明确了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可以说;现阶段建设监理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一方面社会对监理工程师寄予了极大的期望,但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时可能面对的风险也逐步凸显出来,监理工程师如何认识和防范监理责任风险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和重要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1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特性
建设监理是监理工程师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提供的一项专业技术服务,监理人员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及专业技术技能,以达到监理合同的要求,其工作有以下特点:
1.1 工作具有委托性;《建筑法》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并且双方应订立书面的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委托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开展工作。
1.2 专业技术性强;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基于自身专业技能的管理、技术或咨询服务。不同的监理工程师提供服务的成效可能大不相同,这与监理工程师本身所掌握的专业技能有关。
1.3 主观性与集体性;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具有较大的弹性,主观能动性有三个方面:一是职业道德的约束;二是自身对监理工作的热爱;三是业主的支持。监理又是一种需要多专业配合协调的技术服务,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更多地体现为集体行为。我国的监理推行总监负责制,但是监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最终是由监理机构的整体服务来体现的。只有整个项目监理机构有效的运作,监理的绩效才能得到体现。
1.4 工作责任大;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对象和内容客观上决定了监理工程师需担负非常大的责任,一是工程项目投资比较大,与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一旦损害发生,涉及到的经济额度比较大,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二是工程质量的好坏及工程建设周期的长短都和消费者的利益密切相关。
2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
从以上监理的工作特征来分析,监理工程师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2.1 行为责任风险:监理工程师的行为责任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监理工程师未按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履行职责义务,并造成了工程上的损失;二是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地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在工作中发生失职行为;三是监理工程师由于主观上的随意行为未能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并因此造成了工程损失。
2.2 工作技能风险:监理工作是基于专业技能基础上的技术服务,尽管监理工程师履行了监理合同中的工作职责,但由于其本身专业技能的限制,有时不一定能取得应有的效果。
2.3 技术资源风险:即使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并无行为上的过错,仍然有可能承受由技术资源而带来的工作上的风险。某些工程质量隐患的暴露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诱因,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并不可能保证所有问题都能及时发现;另外由于人力、财力和技术资源的限制,监理工程师无法对施工过程中的任何部位、任何环节都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因此,也就有可能面对这一方面的风险。
2.4 管理风险:如果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理工程师仍然可能面对较大的风险,这种管理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监理单位与监理机构之间缺乏管理约束机制。由于监理工程的特殊性,监理机构往往远离监理单位本部,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代表监理单位的是总监,其工作行为对监理单位的声誉和形象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而监理单位对总监的工作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二是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程度。监理机构中各个层次的人员职责分工必须明确。如果总监不能在监理机构内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则风险仍然是无法避免的。
2.5 职业道德风险:监理工程师在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时,必须十分谨慎、小心,表达自身意见必须明确,处理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同时应勇于承担对社会、对职业的责任,在工程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相冲突时,优先服从社会公众的利益;在监理工程师的自身利益和工程利益不一致时,必须以工程的利益为重,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遵守职业道德的约束,自私自利,敷衍了事,回避问题,甚至为谋求私利而损害工程利益,必然会因此而面对相当大的风险。
2.6 社会环境风险:社会对监理工程师寄予了极大的期望,这种期望,无疑对建设监理事业的继续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另一方面,人们对监理的认识也产生了某些偏差和误解,有可能形成一种对监理的健康发展不利的社会环境。现在社会上相当一部分的人士认为,既然工程实施了监理,监理工程师就应该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出了质量问题,首先向监理工程师追究责任。应当知道,承包商的工作属于承包性质,承包商有责任为业主提交一个质量合格的工程,但是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是委托性、咨询性的,是代表业主方进行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作的任何工作并不减少或免除承包商的任何义务。推行监理制,对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是起到积极作用的,但是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不能替代承包商来担保工程不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
3 责任风险的规避
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风险意识,提高对风险的警觉和防范,减少和控制责任风险。针对上述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的来源,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3.1 严格执行合同。这是防范监理行为风险的基础。监理工程师必须树立牢固的合同意识,对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要有清醒的认识,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正确地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赋予自身的权力。
3.2 提高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是提供监理服务的必要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是监理工程师所从事的职业对自身提出的客观要求。
3.3 提高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内部的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运作是否有效,是发挥监理工程师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方面,也是防止管理风险的重要保证。
3.4 加强职业道德约束。要有效地防范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带来的风险,需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需要对监理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做出明确的界定。二是需要在此基础上,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遵守职业道德成为监理工程师的自觉行动。三是需要健全这一方面的监督机制,监理行业协会应该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工作特征;责任风险;规避
随着《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建设监理制在我国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监理的作用和地位己得到明确。但值得指出的是,在监理应当承担的责任方面,却存在许多盲区,人们只强调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但对监理责任的内涵这一关键问题至今未进行过深入探讨。认识和防范监理责任风险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和重要的任务,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1.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特征
建设监理是由监理工程师提供的一种专业技术服务,它是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由监理工程师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勉地工作,以达到监理合同的要求。关于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一些特点:
1.1工作具有委托性。
是否委托监理,或者在哪一阶段委托监理,就可根据需要由业主确定。国家虽然对实行强制监理的范围进行了规定,但由哪家具体的监理单位来实施,则由业主按照市场方法来决定。《建筑法》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并且双方应订立书面的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委托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开展工作。
1.2专业技术性强。
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服务,是基于自身专业技能的管理、技术或咨询服务。因此,在同样的工作范围及权限内,不同的监理工程师提供服务的成效可能大不相同,这与监理工程师本身所掌握的专业技能有关。
1.3绩效受主观影响较大。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具有较大的弹性,因而监理的工作绩效界定起来较为困难,好坏难以运用定量的标准来衡量,其工作绩效和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有关。这种主观能动性,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取决于职业道德的约束;二是取决于监理工程师自身对监理工作的热爱;三是业主的支持。
1.4绩效具有集体性。
监理是一种需要多专业配合协调的技术服务,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更多地体现为集体行为。我国的监理推行总监负责制,但是监理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最终是由监理机构的整体服务来体现的。只有整个项目监理机构有效的运作,监理的绩效才能得到体现。
1.5工作责任巨大。
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对象和内容客观上决定了监理工程师需担负非常重大的责任,因为工程项目投资巨大,且与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一旦损害发生,涉及到的经济额度很大,并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另外,工程质量的好坏、造价的高低以及工程建设周期的长短都和社会公众,特别是消费者的利益密切相关。
2.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
从上述监理的工作特征来分析,监理工程师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可归纳为如下六个方面:
(1)行为责任风险。监理工程师的行为责任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职责义务,超出了业主委托的工作范围,并造成了工程上的损失;二是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地履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在工作中发生失职行为;三是监理工程师由于主观上的随意行为未能严格履行自身的职责并因此造成了工程损失。
(2)工作技能风险〔监理工作是基于专业技能基础上的技术服务,因此,尽管监理工程师履行了监理合同中业主委托的工作职责,但由于其本身专业技能的限制,可能并不一定能取得应有的效果。
(3)技术资源风险。即使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并无行为上的过错,仍然有可能承受由技术资源而带来的工作上的风险。某些工程质量隐患的暴露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诱因,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并不可能保证所有问题都能及时发现;另外由于人力、财力和技术资源的限制,监理工程师无法对施工过程中的任何部位、任何环节都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因此,也就有可能面对这一方面的风险。
(4)管理风险〔明确的管理目标、合埋的组织机构、细致的职责分工、有效的约束机制是监理组织管理的基本保证。尽管有高素质的人才资源,但如果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理工程仍然可能面对较大的风险、这种管理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监理单位与监理机构之间缺乏管理约束机制。由于监理工程的特殊性,监理机构往往远离监理单位本部,在日常的监理工作中,代表监理单位的是总监,其工作行为对监理单位的声誉和形象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因而监理单位对总监的工作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即监理单位和总监之间应该建立完善、有效的约束机制二是监理机构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程度。监理机构中各个层次的人员职责分工必须明确。如果总监不能在监理机构内部实行有效的管理,则风险仍然是无法避免的。
(5)职业道德风险。监理工程师在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时,必须十分谨慎、小心,表达自身意见必须明确,处理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同时应勇于承担对社会、对职业的责任,在工程利益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相冲突时,优先服从社会公众的利益;在监理工程师的自身利益和工程利益不一致时,必须以工程的利益为重,如果监理工程师不能遵守职业道德的约束,自私自利,敷衍了事,回避问题,甚至为谋求私利而损害工程利益,必然会因此而面对相当大的风险。
(6)社会环境风险。社会对监理工程师寄予了极大的期望,这种期望,无疑对建设监理事业的继续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在另一方面,人们对监理的认识也产生了某些偏差和误解,有可能形成一种对监理的健康发展不利的社会环境。现在社会上相当一部分的人士认为,既然工程实施了监理,监理工程师就应该对工程质量负责,工程出了质量问题,首先向监理工程师追究责任。应当知道,承包商的工作属于承包性质,承包商有责任为业主提交一个质量合格的工程,但是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是委托性、咨询性的,是代表业主方进行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作的任何工作并不减少或免除承包商的任何义务、推行监理制,对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是起到积极作用的,但是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不能替代承包商来担保工程不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
3. 责任风险的规避
监理工程师必须加强风险意识,提高对风险的警觉和防范,减少和控制责任风险。针对上述监理工程师责任风险的来源,可以考虑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1)严格执行合同。这是防范监理行为风险的基础。监理工程师必须树立牢固的合同意识,对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不折不扣地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又要注意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随时随地以合同为处理问题的依据,在业主委托的范围内,正确地行使监理委托合同中赋予自身的权力。
(2)提高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是提供监理服务的必要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是监理工程师所从事的职业对自身提出的客观要求。监理工程师绝不能满足现状,必须不断学习,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功底,锻炼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防范由于技能不足可能给自身带来的风险。
(3)提高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和监理机构内部的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运作是否有效,是发挥监理工程师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方面,也是防止管理风险的重要保证。因此,监理单位必须结合实际,明确质量方针,制定行之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尤其是在监理责任的承担方面,更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监理单位的监理义务最终需落实到监理工程师身上。损失实际上是由具体的监理工程师造成的,但是由监理单位对业主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因而在监理单位内部,总监与监理机构其他成员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同样应该制定明确,这对于提高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责任心是十分必要的。
(4)加强职业道德约束。要有效地防范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带来的风险,需要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需要对监理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职业道德做出明确的界定。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显得较为粗糙、薄弱,虽然对职业操守作了一些定义,但缺乏实际上的操作性;二是需要在此基础上,加强对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教育,使遵守职业道德成为监理工程师的自觉行动;三是需要健全这一方面的监督机制,监理行业协会应该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完善法律体系。迄今我国建设领域法律体系的建立已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之间,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之间存在许多不协调乃至矛盾抵触的地方;法律、法规还大量存在覆盖不到的范围,不少法律的定义不明确。除此之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水平低下的情况普遍存在。因此,一方面需要不断立法,完善法律、法规的覆盖面,另一方面需要理顺现有法律的关系,对相互矛盾之处要进行修订。政府行业主管理部门及有关的行业协会,需要自觉执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并且在社会上积极宣传有关的监理法律、法规,使社会能对监理工程师承担的责任有个正确的认识。
(6)推行职业责任保险。监理工程师可能因工作疏忽或过失造成合同另一方或第三方的损失,因而需对其承担赔偿的职业责任进行投保,一旦由于职业责任导致了业主或第三方的损失,其赔偿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索赔的处理过程也由保险公司来负责。也就是说,通过市场手段来转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没有有形的物质载体,其保险的是你的责任。因此,要开展这种保险,必须一首先对监理工程师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研究分析,搞清楚职业责任和其他责任的区别。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监理工程师的责任风险是多方面的。并不是监理工程师的任何责任风险都能够通过保险来解决。职业责任保险所针对的仅仅是职业责任,即只针对监理工程师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提供服务时由于疏忽行为而造成业主或依赖于这种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且这种行为在主观上必须是无意的,并仅限于监理工程师专业范围内的行为,而不负责和专业范围无关的疏忽行为造成的损失,职业,责任保险在国内尚无开展的先例,但目前已经在工程设计等领域开始试点。
参考文献
[1]美.罗斯金。工程师应知: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