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景观工程施工管理合同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中图分类号TV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1)41-0022-02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工程施工的经济业务活动,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水利工程项目也不例外。现今,市场竞争激烈、投标报价偏低、利润率低,一个项目的经营盈亏和施工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加强合同管理是争取项目工程盈利的最佳途径;放松合同管理,就很难取得工程盈利,而是往往会造成工程亏损。笔者作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职员,以本人在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经历,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
1 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对项目合同的编制、签订、实施、变更、索赔和终止等的管理活动。对于施工单位来说,项目合同主要有:1)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包括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等;2)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包括劳务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等;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洽商记录、变更签证等。施工合同和分包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原因产生的洽商、变更内容,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应以书面形式签认。
2 协议书宜细不宜粗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水利工程项目常称“协议书”)。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参加了投标,就表示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就算有些规定不合理也须接受,而协议书一般采用协商方式,只要其内容不背离招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都可对细节内容进行谈判、约定(需用说明的是,现阶段有的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了“协议书”的格式内容,这种情况可通过形成“补充协议书”来约定)。
协议书内容宜细不宜粗。不要忽视这些细节问题,在签订协议书阶段,这些问题一般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谈判协商来约定,数天内就能确定下来;而如果把这些细节问题留到施工阶段再来处理,施工单位按程序须先提交至监理单位,再由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或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协商处理,1个细节问题有可能拖上数月都解决不了。
3 协议书可明确的细节内容
原则上说,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未明确的细节问题,都可在协议书中明确。一般在协议书约定的细节问题有:
1)税差补偿
投标时,投标组价所采用的预算税金费率,一般均按招标文件中列出的投标报价参考依据(预算定额)取用,预算税率一般比实际的低0.5%~2%。此种情况,投标人可到当地税务机关咨询所投标水利工程项目需缴纳的税种、税率,并开具证明,与招标人协商明确税差的补偿方式。
2)材料价差补偿
水利工程工期长,一般专用合同条款中均约定由建设单位承担主要工程材料的涨价风险,但对材料价差补偿费用如何确定、计量,多未作具体约定。水利工程多位于远离市区的地方,工程材料多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地级市区采购,路途远,采购费用大,材料价差不能直接采用当地建设造价管理部门的材料信息价。材料费是工程建设费用支出的大项,投标人应与招标人明确材料原价、运输费、采购费等费用的确定及计量方式,及明确材料价差的计算公式(应计入价差补偿费的税金)。
3)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零星使用施工单位人工、机械的计费标准
施工过程中,对属于建设单位的承担义务,需使用人工、机械的,一般都由施工单位来实施。此种情况产生的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来承担,但费用计算标准,常因招标文件、协议书未规定造成纷争。故应明确零星使用施工单位人工、机械的单价,可约定按造价管理部门的信息价计取,或直接约定相应的人工、机械单价金额。
4 分包合同,总包单位应承担物价上涨风险
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总包单位可对合同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对总包单位来说,分包部分工作给专业化的分包队伍,有利于做好主体性、关键性的工作,也有利于降低风险、锁定利润。水利工程项目一般分包的工作有:施工劳务、材料采购供应。评审分包合同时,不能只按报价低高来评判优劣,而应综合评审。从有利于工程顺利实施的角度出发,总包单位应承担物价上涨的风险,否则分包单位轻则消极怠工、迟缓供货,重则退场、拒绝供货。
另外,应特别加强对劳务分包的管理,防范因劳务分包单位在工资支付、工人社保等方面未尽义务而引起劳务纠纷。
5 及时形成洽商记录、变更签证
根据“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工程变更时由监理工程师下发书面变更指示,承包人按指示实施。而实际操作中,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常常通过碰头会、口头指令来下达指示,而无书面指示,且常常对指示进行多次变更。对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应不厌其烦地形成洽商记录或变更签证单,要求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签字确认后再实施,以免计量或索赔时无凭据。洽商记录、变更签证应及时形成,如果在变更完成后再来补签证,监理工程师往往以“记不清楚了”之类的借口拒绝签字。
6 结论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施工的经济活动往来依照合同运作。而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可以规避、降低合同风险,可以避免因未按合同施工、违约带来的经济赔偿损失;同时,当合同另一方未按合同履行其义务时,我方可以依照合同来维护我们的权利,要求其赔偿、补偿我方损失。所以,作为合同管理人员的我们,要不断的总结工作经验及教训,提高我们的合同管理业务水平,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使我们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能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彭立前,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M].北京:水利水电出版社,2009.
首先,必须了解合同涵盖的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修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对基本条款、合同完整性有一个全面了解,有助于企业经营对责、权、利在合同中的管理。
其次,必须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
一、合同生命期长。
合同从取得标书投标中标获得合同评审谈判签订合同工程施工验收保修合同结束,合同管理是一个较长的过程。
二、由于工程价值量大、价高(即“标的”大),合同直接影响企业经济效益。
合同管好,可避免亏本、可盈利,否则要受较大经济损失。特别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合同条件苛刻,以低价中标,承包利润下降,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
三、由于实施过程中内外的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
合同实施必须按变化了的情况不断地调整。这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合同控制和合同变更管理显得极为重要。
四、合同管理工作极为复杂、繁琐。
1.工程体积庞大(造价动辄千万),结构复杂,技术标准、质量标准高,要求相应的合同实施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高。
2.工程的参与单位和协作单位多,涉及业主、监理、分包商、供应商、设计、政府部门等,责任划分、交叉衔接、协调等极为复杂和困难。
3.实施过程的复杂性:从合同评审、签订到实施,涉及落实、检查、协调,在整个过程若有脱节,势必造成前功尽弃,导致经济损失。
4.实施过程中,大量文字资料收集、处理、保存尤为重要。
五、合同管理受外界影响大、风险大。
由于工程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大,影响因素包括投资条件、政策性调整和自然环境的变化等。这些因素承包商难以预测、不能控制,且会妨碍合同的正常实施,造成经济损失。合同本身存有难以预测的风险。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不仅低价中标,而且业主常常提出一些苛刻的合同条款,如单方面约束性条款和责权利不平衡的条款。
由于以上特点,加强合同管理极为重要,要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必须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第三,合同管理应做好以下步骤和工作。
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
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员,大的工程项目应配备项目部合同专管员,传递信息,跟踪合同履行情况。
合同管理员职责为:负责合同管理的承上启下、横向关系的沟通、谈判;合同评审;对外沟通;合同交底;合同跟踪;文档的处理、整理、保管(含索赔、反索赔文书记录)。
二、建立合同评审分析制度,预测风险。
合同评审就是要做到对合同心知肚明。
经常出现的合同问题,如合同中缺少某些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条款,但双方已签字,难以或不可能再作修改或补充;再如合同规定含混,难以分清双方的责任和权益,不同条款、文件之间的规定和要求不一致;又如合同条款不完整、漏洞太多,对可能发生的情况未作估计和规定;另如合同双方对同一条款的理解大相径庭,事前缺少沟通;最后如合同的某些条款对自己极为不利,隐藏着极大的风险,或过于苛刻。
合同的评审可以有效地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或使大家对它们有清醒的认识和准备。
合同评审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工程合同目标评审,即工期、质量、价格。根据合同要求,结合企业现状,完成任务的可行性评审及采取的措施。
2.合同完整性评审。用标准的合同结构对照该合同文本,明确是否缺失条款,双方责、权、利关系是否表达清楚等。
3.合同的风险性评审。风险可能有如下几种:1)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和补偿条件,即风险包干范围;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业主、工程师的权限;其他风险型条款。2)合同条文不全面、不完整、责权利不平衡。3)条文含糊不清,不严密。4)业主为转嫁风险,提出的单方约束性的、过于苛刻的条款。
合同评审后,应针对各部门评审分析得出的合同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提出建议、对策,将结果以最简洁的文字形式表达,形成评审意见,提供给合同的谈判、履行、实施,做到心里有数,规避风险,把风险降到最低,做到有的放矢。最后,在签订合同后应形成合同交底,整理出谈判未解决的问题以及应对建议,供合同实施时实时应对风险。
三、树立索赔和反索赔意识,提高经济效益。
建设工程的特点是量大、投资多、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要求高、工期长。产生索赔及反索赔的原因有:工程本身和其所处的环境有许多不确定性,如地质变化、市场变化、政府部门干扰等;合同中难免有考虑不周的条款、缺陷和不足之处;业主的要求导致工程变更;工程参加单位多,交叉施工影响工程等。
一般只要不是承包商原因,而是由于外界干扰造成的工期延长和成本增加,都有可能提出索赔。这包含两种情况:
1.发包方违约,未履行合同责任,如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交付图纸造成工程延误,承包商可提出赔偿要求。
2.发包方未违反合同,而由于其他原因,如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变更、恶劣气候条件、国家法令的修改等,造成损失,承包商可提出补偿要求。
索赔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自身利益,追回损失。索赔建立在非自身原因的基础上,要客观、合法、合理,证据确实。
反索赔有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防止对方索赔两种含义。
出现索赔或反索赔事件均应对照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分清责任,收集证据。证据应具有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并具备法律证明效力。
证据可从以下几方面文件中搜集:合同及其组成文件;来往文书;会议纪要;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现场的工程文件;工程照片;气候报告;检查验收、技术鉴定等报告;水电、道路运行记录和证明;材料凭据(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政府部门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等资料;各种会计核算资料(如已发工资);国家政策性文件署。
事件发生(前、后)应形成书面索赔文件。文件内容主要有题目、事件、理由、影响、结论、成本、工期拖延,后附相关证据。报告要求事件是真实的,责任是清楚的,强调影响,文字简洁,用词婉转。
四、建立合同管理文档,提高管理水平。
合同管理文档就是将与合同相关资料归档,主要是建立“三表一档”:
1.工程合同一览表(台账,以单位工程分列)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业主、监理、设计、规模(面积、层数、高度、跨度)、造价、工期(总日历天、开竣工时间,分计划时间和实际时间)、质量、保修、责任人(项目经理或承包人)等。
此表可供查询工程承揽情况及年结转情况,对企业经营提供决策资料。
2.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一览表(以单位工程分列)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业主、造价、工期(总日历天、计划和实际开工日期)、月度完成工作量累计等。后附每月统计报表作为原始资料。
此表可供查询项目工期及工作量完成情况,对工程款支付情况及进度计划调整提供分析资料。
3.竣工工程合同一览表(以单位工程分列)
内容包括:同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一览表,另增加实际造价、实际工期、实际质量。
此表可供查询保修期,并作为资料积累,为企业投标类似工程及中长期生产计划提供决策资料。
4.单位工程合同文档
内容包括:
合同文件汇总(参照合同范本,含评审报告、合同交底);
来往文书汇总(含纪要、文件);
索赔及反索赔文书汇总(含相关证据,签证格式见08清单计价规范);
竣工文件汇总(结算书、竣工报告等)。
对合同管理文档的要求是:
1.各种数据、资料的标准化,如各种文件、报表、单据等应有规定的格式和规定的数据结构要求。
【关键词】工程施工;分包商;合同管理
一、分包合同的内容及注意事项
(1)工程协调。合同中需明确所分包的工程范围、内容以及为承接工程所承担的相关任务,对于各专业的工程界面都应该有明确的划分跟合理的搭接。(2)价格协调。总包合同的报价中包括了分包合同的报价,分包报价水平直接影响到总包合同的造价以及竞争能力。分包合同是在总包合同签订后才进行签订的,因此,分包商应该积极配合总包商进行总包合同的签订工作,确保双方的最大利益。(3)时间协调。分包合同要像总包合同一样,明确有关分包商工作的时间期限以及工程中合作部门间的时间关系,明确工程延误后的所有责任问题。(4)技术协调。分包合同中应该明确指出各分包队伍的具体工作职责及该队伍所涉及的工程技术,确保工种间的技术协调能够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和完成。(5)风险协调。建筑施工承包合同往往都会有风险的存在,一般总承包商会将自身和容中的风险分摊在分包单位上,所以分包企业应该认真分析分包合同,为工程开展和面临的问题做好相应准备。此外,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工程内容的变更等问题,随之而来的将是合同变更,分包商需要注意相关合同条款。在工程出现问题而需要索赔时,为确保双方利益,分包商需要全力协助承包商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在合同签订之前,除了认真了解分包合同之外,还要仔细了解工程施工的某些相关部门及单位,比如其他分包商,要了解分包商的大体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以确保工程开展过程中能够良好的配合,确保施工进度,还有材料商、以及其他合作伙伴,一定要降低工程风险,保证工程的整体进度。
二、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需要监督和控制的有施工成本、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而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围绕着分包合同展开的,是一个全面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因此,施工监督过程便是分包合同的履行和管理的过程,需要分包商在项目实施的全部过程中,需要认真分析合同,认真做好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1)业主。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分包商会有同业主打交道的时候,在同业主进行交流的过程中,要同业主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为后续合作打好必要基础。(2)设计部门。设计部门对整个工程方案的和施工效果具有重要的监督作用,工程的变更同设计部门有着非常大的关系,因此,分包商应该格外重视设计部门,同时还可以通过设计部门对施工进行优化,方便工程的顺利进行。(3)监理。监理,是负责管理整个施工工程的预算、进展速度等问题的部门,分包商同样需要认真对待。(4)其他分包商。搞好分包商之间的关系,对工程的开展同样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部门间的合作,工作的协调开展,对项目实施同样至关重要。由于分包商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涉及到业主、设计、总承包、监理等多方面人员,又要时刻因对工程中项目变更、内容变更以及设计变更等多方面因素,所以,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最大特点便是动态性。
三、工程施工中的索赔问题
一是工程变更。这是最容易引起纠纷和索赔的问题之一,在正常的施工过程中,业主出于某种原因对承包方提出修改、减少或增加部分工程量。二是工程延误。在工程项目进行小部分变动时,工程变更的设计图和相关资料业主没有按时交付承包商,造成工程延期;业主或监理人员要求改变原合同施工顺序,造成工程延期。三是工程停工。总承包与分包商之间的工程纠纷引发的索赔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施工过程中,总承包商不能按时提供分包商关于工程施工的所需材料、设备及施工费用等。第二,总承包商没有按合同要求像分包商支付工程款。第三,总承包商对分包商提出了有关分包合同内容外的额外要求。如果是工程中出现的不太严重的问题,分包商首先要考虑的应该是继续保证工程进度,双方尽可能的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法,将损失降到最低。内部索赔问题,真正需要的不是盈利,而是重在解决目前所碰到的问题。
工程分包在提高工程效率,提升工程质量方面做出了突出的的贡献,对于工程项目的圆满完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就分包合同的具体实施展开分析,希望能够给今后的工程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促进我国建筑事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汪小金.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管理[J].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