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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合同 风险点 措施
企业经营管理涉及许多方面,但主要是围绕产、供、销三个环节,而这三个环节都是由合同来连接的。在这些环节中会签定大量的合同,也往往容易发生纠纷,所以企业必须对合同的法律风险给予足够的重视。合同管理混乱,势必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可以说,没有规范有序的合同行为,企业就没有效益可言。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目益完善,加强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各级经营管理者的共识。结合工作实际,本文就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应注意的法律风险点,以及防范措施谈一些认识。
一 合同签订阶段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点
1.合同当事人资格不当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合同当事人双方主体是否合格,是判定合同能否有效成立的必要前提条件,因此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有合法的签约资格。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在签约时,法律人员必须要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要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必须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资格。重要的谈判、签约人应是法定代表人。
2.合同内容不规范
合同文本必须能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坚决做到文字表达严谨,杜绝使用含混不清、模棱两可的语句。应尽可能选用我国颁发的通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具体按照实际项目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双方谈判的真实结果来起草。否则会发生理解上的错误和歧义,导致合同难以顺利履行或引发争议。比如有些单位的合同简单地用“合作协议书”、“合作意向书”等命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有关条文规定,这些形式实际内容的意思是不同的,所表达的法律效力也有差别。
3.合同条款有漏洞
有些签订的合同顾及面子不把丑话说在前面,只讲好听话;不讲可能引发争议的,只讲正常存在的,在所签订的合同中根本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甚至连对出现纠纷时的仲裁机关所在地的约定等都没有明确的指定,这样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将会导致难以预料的风险。实际案例中也有些合同虽然是按照法律顾问提供的范本来起草的,条款设计了“其他约定事项”等项目,按理说实际没有涉及其他约定,在此栏就应该注明“此项空白”或“无其他约定”等字样,但恰恰是忽略了这样的细节,造成了欺诈行为有机可趁。
4.合同属于无主合同
双方仅签订了从合同而并没有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设工程总体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有主合同存在才能够得以成立的合同,如建设工程分承包合同、质保合同、风险抵押合同等。如果没有主合同,从合同是不能够单独存在的,是无根据的合同,也就成了“无源之水”,不合乎常理。
5.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一些企业为了规避税费故意签订虚假合同,实际上也是用“合法”形式去刻意掩盖非法目的的,其实质就是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明确规定:凡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以及强制性规定的所签订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所有的无效合同都不受法律保护。
二 合同履约阶段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点
1.书函没有得到及时发出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和障碍必须要及时地发出法律书函和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这是合同管理的需要,是督促顺利履约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企业自我保护避免风险的一种措施。
2.合同没有得到及时变更
合同变更主要有合同主体变更和合同内容变更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一些变更事宜是经常的,这都属于合法的,合同变更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原签订合同的修改、补充、完善,使合同更能够顺利履行和特定目的的实现。但往往有些负责督促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关注及时变更的意识和法律常识,结果错过了变更的有利时机,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
3.证据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有效的证据,必须是原件的、与案件有关的、有公章和亲笔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没有超过法律时效期限的。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资料起不到应有的证明作用,有时候甚至会起到反面证明作用。
4.权利没有得到有效行使
《合同法》赋予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企业没有有效行使。如工程合同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建筑公司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5.违约没有得到及时诉讼
法律规定如果超过了诉讼的时效,就是放弃债权主张,也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如物资管理单位拖欠贷款较多的情况下,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
存在上述合同法律风险,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认识上的原因,也有法律观念淡薄的原因,还有人员素质不高和制度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在思想上存在重签订轻履行、重实体轻程序、重业务轻法律等认识倾向,没有认识到“法律是一种管理资源”,以至于使法律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没有起到应有的保驾护航作用。
三 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
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一是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科学,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序的控制状态;二是从规范管理着眼,合同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合同管理部门积极参与企业重大合同的谈判、资信调查、起草、会签、登记、备案,管理合同文本档案,建立合同管理台帐,总结交流合同管理经验。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通过加强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增强了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合同法律意识。同时,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不断激励和促进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
3.加强重大合同审查管理
企业重大合同主要有:涉外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企业重组并购合同、联营合同,独家协议、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等。把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活动大的合同,作为日常重点跟踪管理对象,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对方当事人资格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签订、执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的全过程,都要制度性的安排法律管理人员参与,严格管理和控制,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4.强化动态监督和履约结算
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主体的双方约定及时有效履行,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所以企业法律人员必须对同的履行进行全程的监督和动态跟踪。通过监督和动态跟踪可以知道企业所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以便随时向合同所涉及的各部门反馈,有针对的排除苗头和隐患,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同时,法律事务部门强化同合同内容所涉及的财务部门积极配合,把好履行合同的结算关,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全程动态监督。
5.依法及时处理合同违约纠纷
签订合同后,合同主体双方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如果发生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约定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事务部门审查同时要选择与之相适应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非常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人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及时采取沟通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全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合同的清理和清算管理工作,避免“后遗症”。
通过上述多种措施,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合同管理,就能将企业法律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和任务,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尹贻林.合同法与工程合同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0
随着电建市场的逐步放开,加强对电建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已成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近年来,国家电监会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电力工程市场秩序整顿,国家电网公司加大了对电力工程市场不规范行为的管理,但依然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目前电力工程市场“僧多粥少”,竞争激烈,特别是合同法律体系不完善,电力工程施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电力工程市场合同纠纷时有发生。项目管理者常常用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施工单位,造成风险承担上的不平衡。笔者认为,面对当前的实际情况,施工单位只有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施工的经营风险,增加企业利润。现就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预防和对策,结合多年从事电力工程施工管理的经验,谈一点自己粗浅认识。
一、电力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主要风险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带来的风险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就是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这种合同形式,对电力工程施工企业所承担的风险最大,因为在工程施工中,不确定因素太多。但在目前电建工程中,特别在中小型电建工程施工项目中,项目管理者普遍喜欢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因为采用这种合同形式的工程竣工结算方式较为简单,比较省事,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双方就价格的争议较少,但同时也标志着施工单位的索赔机会减少,施工单位承担的风险增大。首先是价格风险,包括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其次是工作量增大的风险,包括工作量计算的错误等。如果项目管理者用初步设计文件招标,让施工单位计算工作量报价,或尽管施工图设计己经完成,但做标期太短,施工单位无法详细核算,通常只有按经验或统计资料估算工作量。这时施工单位处于两难的境地,工作量算高了,报价没有竞争力,不易中标,算低了,自己要承担风险和亏损。
2、合同中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
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退还保修金。当前拖欠工程款己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正常发展带来困难,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与经济损失。
3、合同文件前后不一致所带来的风险
工程洽商、变更等方面的书面协议和文件在合同文件中具有最高效力,且签署在后的协议和文件效力高于签署在先的。如果工程管理人员在整个合同执行过程中,签署文件时出现了与早期文件不一致而且不利于自己这一方的内容,就会带来额外的损失。
4、工程设计和工程量变更而增大的风险
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由于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的复杂性,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很大,特别是中小型项目工程前期设计时一般不进行地质钻探,一旦出现问题,现场按设计往往无法施工,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再提出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等事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上报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减签证,其批复手续是相当繁琐和复杂的,待批复后再施工,工程就无法延续,但如未经同意,擅自变更或未批复先施工,即使是合理的,施工单位也要对此承担风险,并且工期也得不到保障。在变更和工程量签证程序上的疏忽,更容易导致施工的复杂性和施工单位的经济损失。
二、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的具体对策
合同管理中进行风险分析的目的是研究如何降低风险程度或规避风险,减少风险损失。在预测到主要风险因素后,施工单位应根据不同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规避和防范对策。
1、充分熟悉招标文件,做好现场调研工作,完善专用条款
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在投标之前应就对工程项目所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调研分析,在收到工程招标文件后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在招标答疑时予以解决,即我们所说的标前评审,避免盲目投标,给中标后的合同谈判制造障碍。工程中标后在合同谈判时,要根据招标文件的投标书的内容用专用条款来明确风险范围。范围越明确越详尽,施工单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承担的意外风险就越小。
2、避免合同中前后的矛盾或含糊性解释
由于工程合同条款多,其中有前后矛盾和含糊性常常是难免的。尤其是在一些特殊工程中,专用术语和特殊要求,常常会对同一条款产生不同理解。按照一般原则,施工单位对合同的理解负责,即由于自己理解错误造成报价、施工方案错误,由施工单位负责。因此,施工单位对合同中意义不清、标准不明确或前后矛盾之处在合同签订前应及时向项目管理者提出异议,要求项目管理者给予书面答复,施工单位在对其全部清楚后方可签订合同。
3、应积极采用合同担保,避免欠款风险
在目前竞争激烈的电力工程施工市场,许多项目管理者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或不付预付款或采取其他变相垫资的形式,这样就加大了施工企业的风险。为确保所垫付资金能够收回,施工单位应积极要求项目管理者提供担保。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在合同中建立保证条款或抵押条款,明确担保期限、范围等,设立抵押的还应办理抵押登记。要求项目管理者出具支付保证,提供担保,保证项目管理者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避免欠款风险。在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之前应就项目管理者提供的担保人资格和信誉进行认真调查。保证合同担保的效能,防止欠款现象的发生。
4、施工过程中全方位的合同管理
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在施工合同签订前施工单位必须对合同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全面和条款是否完整,定义是否清楚、准确,合同内容是否公平、合理,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进行全面审查。检查合同结构和内容的完整性,用标准的合同文本和结构对照该合同文本,及时发现它缺少或遗漏哪些必需的条款。分析评价每一合同条款执行的法律后果,其中隐含哪些风险,为合同谈判和签订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审查,发现和修证合同内容含糊、概念不清或自己未能完全埋解的条款,合同之间矛盾或不一致的条款,隐含较大风险的条款,过于苛刻、单方面约束性的条款等,对不确定的事件和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在合同签定后,合同管 理部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规避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施工,定期检查合同执行的情况,避免发生与合同条款相违背的行为,也是施工单位规避合同风险的一种有效措施。
三、施工企业的索赔管理
在充满风险的电力工程市场中,索赔是电力工程施工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项目管理者、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之间经常发生的而且普遍存在的,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合情合理的行为。电力工程施工企业要想在有限的电力工程市场中分一杯羹,就必须改变“不懂索赔、不敢索赔、不会索赔”的现状。因此,在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头脑中树立索赔意识非常重要。在索赔管理中,施工单位应注意以下三方面:
1、索赔的及时性
施工单位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之时,及时出具正式函件通知项目管理者代表。合同对许多索赔时间都有时效期限。如监理工程师签发图纸或指令过迟而造成的工期延期,施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报知项目管理者,出具工期索赔细节,防止逾期项目管理者有权拒绝索赔。
2、索赔资料的完整性
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申请应有确凿的索赔证据。在工程管理中,施工单位应注意所有原始资料保管、分类、汇总,以便在索赔事件发生时提供齐备的资料证明。如材料费索赔,在投标前就必须做大量的工作,进行材料询价,编制材料基本价表,并附上报价原始单据与标书一起投标。否则,会因索赔证据不足而失败。
3、索赔的技巧性
[关键词] 电力企业 合同风险 管理探析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我国电力系统近年来已发生合同纠纷多起,发案环节多发生于电力企业在实施农网改造、房地产开发联合建设、建设工程施工转包分包等非主营业务和多经辅业单位购买或者供应材料设备、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从案件标的额看,最低近万元,最高达7000多万元,案件平均标的额约为65万元。争议标的额高,会对电力企业的案件管理和经营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在买卖合同纠纷中,电力企业多以被告身份出现,并且,电力企业多承担败诉结果。一旦被列为被告,最终败诉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责任的为60%。因此,加强电力企业的买卖合同风险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迫切需要。
一、电力企业买卖合同风险的表现形式
电力企业买卖合同风险通常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同主体问题。在买卖合同中,由于行为人没有权以被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人追认,对被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第二,合同条款问题。这是决定买卖合同目的实现的最主要的合同条款。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买卖标的物执行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条款。如果双方约定不明确,将会导致严重后果。
第三,合同履行问题。买卖合同当事人如果没有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必然会带来履行风险。
第四,合同争议解决问题。买卖合同当事人如果忽视管辖法院的选择,一旦发生诉讼将会给企业造成维权困难。
第五,合同管理问题。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可以为纠纷的处理做好证据收集等基础工作。假若丢失书面合同这―重要证据,就会导致维权不能。
第六,诉讼时效保全问题。超过诉讼时效将导致实体权利的丧失。
第七,以物抵债问题。当事人一定要严格控制以物抵债的履行方式。
第八,代为履行和债务转移问题。《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对代履行作出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对债务转移作出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电力企业买卖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
1.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规范管理程度不高
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无“章”可寻。首先,买卖合同签订的规范性不够。这一方面体现在合同文字不严谨,容易发生歧义、误解和争议。另一方面是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其次,合同审批过程缺乏管理。同时,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导致合同只能在各部门流转审核,由于缺乏专人自始至终的跟踪和管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的审批效率。
2.合同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
合同管理具有风险控制环节多,参与人员广泛等特点,需要建立起一个全面、完善、严谨的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才能对合同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而目前电力企业风险控制体系不够健全,造成了买卖合同案件此起彼伏。
3.企业对合同管理关注度不够,风险意识不强
首先,企业对合同管理不够关注,致使承办人员起草的合同文本质量不高且没有被管理层审查发现,导致合同内容存在漏洞。其次,企业重视证据的程度不够,导致在出现买卖合同风险的时候,案件的败诉率较高。再次,对买卖合同中的各类风险缺乏合理的评估,在合同执行中,缺乏风险预案与对策。最后,企业对合同风险的岗位培训往往只进行业务培训,没有进行岗位职责教育,致使合同承办人员和合同审查人员对合同风险意识不强,不能对订立合同引起足够的重视。
4.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对于合同风险的防范是十分重要。首先,合同签订过程的监控是十分必要的。其次,合同履行中也需要监控。合同履行是当事人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实施履行监控,建立相应合同执行的调整和控制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三、构建电力企业买卖合同风险的管理体系
1.完善合同风险管理的流程
风险管理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了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处理、风险监控,这四个环节缺一不可。因此,电力企业应建立起一套科学的风险管理系统,从而能够及时地对买卖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与评价,运用合理的风险管理手段进行风险处理,并进行实时监控已识别和未识别的风险。
(1)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在整个风险管理中占有重要位置,只有全面、准确地发现和识别风险,才能衡量风险和选择管理技术。进行风险识别的方法很多,常用的有:核对表、问卷调查、德尔菲方法、头脑风暴法等。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风险识别:第一,合同主体风险要素。主要包括主体资格、无权、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第二,条款风险要素。主要包括质量和质量标准、标的物的检验标准和检验条款、价款的结算、违约责任。第三,履行风险因素。第四,争议解决风险因素。第五,诉讼时效风险因素。
(2)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风险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它的重要性在于使风险分析定量化。主要是采取科学的方法将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分类,同时根据其权重大小予以排列,为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管理好风险提供科学依据。
(3)风险处理
风险处理是指电力企业在充分认识到所面临风险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选择合适的风险管理手段对风险进行处理的过程。风险处理包括风险回避、风险自留、风险控制、风险转移四种方式。
(4)风险监控
风险监控是对风险处理行为的系统化的追踪和评估过程,跟踪已经识别的风险,监测剩余风险并不断识别新的风险,通过对监控信息的反馈,不断修订风险管理计划,使其适应合同的发展,并评估这些计划对降低合同风险的效果。
例如,某供电公司与某化工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化工企业因经营原因,长期拖欠供电公司巨额电费,于是,供电公司考虑要采取停止供电的措施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是,因为该化工企业系当地引进的重点项目,因此政府一直协调供电公司继续供电,希望该企业经营能好转,再偿还电费,哪知拖欠电费越来越多,长期以来陷入恶性循环的矛盾之中。
对于这个供用电买卖合同引发的风险及对风险的管理,见图3-1电力企业买卖合同案例风险管理图所示。通过运用这套风险管理流程体系,能够使电力企业及时发现、处理已存在的风险,实时监控、预测潜在的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买卖合同风险对企业所带来的损失。
2.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制度
首先,设立企管法规部,作为合同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企管法规部的职能有:日常合同及合同风险管理、商务事务咨询、法律事务咨询。在企管法规部设立法律顾问和合同管理岗,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岗的人员要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这样由专业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有利于防范合同风险的产生。其次,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合同订立审批制度、合同履行付款审批制度、合同专用章使用制度、合同档案制度,以及合同签约率和履行率考核制度等。
3.建立健全电力企业的合同教育与培训体系
合同教育与培训是合同管理中一项基础的工作,具体的培训工作应考虑:首先,培训内容方面。《合同法》是培训的主要内容,但绝不是照本宣科,而是结合典型案例,通过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对照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找出答案。其次,培训对象方面。培训对象包括合同审批层、合同审查层和合同承办层,即所有与合同订立、履行相关的人员均应接受培训。再次,教员选择方面。对常规性培训,可以聘请高等院校的教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及本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进行与《合同法》有关的合同知识培训工作。最后,培训方式方面。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最终培训的效果还取决于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并且培训要制度化、经常化。
(四)实施防范合同风险的内部控制
有效进行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应做好签约前、签约时、签约后的控制。首先,签约前详细了解对方当事人的履约信息应重点了解对方的企业性质、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等。其次,审查合作方签约资格和人权限。我国法律对某些特定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千万不能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合同。再次,合同标的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买卖合同必须确保标的是法律允许的转让物,或者是对方当事人经营或业务范围内的有权处分物。最后,合同条款应完备规范。企业应做好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稿应当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的真实意思。同时,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化解履行过程中的风险。第六,将仲裁作为解决买卖合同争议的首要方法,明确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中进行约定。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2]黄贤东,陆毅.浅谈企业合同管理审计[J].财会通讯•综合(上),2009,(l).
[3]陈新文.浅谈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法学视野,2009,(8).
关键词:合同管理;水利工程;索赔;风险
水利水电工程的规模较为庞大,不仅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进行建设,工程存在太多的不确定性,相应的风险也非常大,无法保障工程和人员的生命安全。事件判定具有一定的难度,最终导致变更和索赔事项同时界定[1-3]。如果因为自然环境或者社会环境因素而必须要变更设计,最终增加工程施工的工作量,无法符合合同的原工期要求,那么承包者就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然后理清因为工期变更的索赔,由上所述,变更索赔在水利水电工程签订的合同中出现具有很重要作用,可以明确变更索赔情况[4]。又因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探讨工程建设期间的变更索赔是非常有必要的,不仅使得承包商规避索赔风险,还能够保障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质量,促使水利水电工程顺利开展和完工[5]。
1合同管理中变更索赔的相关概述
1.1变更与索赔概念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前签订的合同中包含的变更和索赔的概念是不一致的。变更是由于一些自然环境或者社会环境等因素,导致工程量、工程的某些数据和材料亦或者工程的施工周期需要更改,这并没有违反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如果签订合约的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造成对方的损失,那么就会受到对方的索赔,花费大量的金钱弥补对方的损失。并且可以对索赔的对象进行分类,需要按照实际的违约情况以及造成损失的一方进行索赔,索赔的金额可以在合同中提出,以免索赔时的金额双方都无法接受,最后造成双方矛盾。
1.2变更索赔的原因
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工程中时常出现变更和索赔现象,这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会造成工程巨大的损失,基于此,需要深入分析和研究变更和索赔的因素,尽可能降低工程的经济损失。一般看来,索赔和变更是因为工程的施工内容出现了更改,导致施工内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现象。出现变更的类型可以分为很多种:①在签订合同后,由于一些因素无法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需要适当的修改施工图纸,会改变工程量以及工程的施工顺序,打乱了施工环节。②施工过程中,由于出现一些工程预测外的难题,需要更换施工材料、设备、技术等,导致工程无法如期完工。而索赔的类型也可以分为很多类别:①施工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者人为事故造成工程不得不改变,最终导致施工项目和工程量发生改变,可以索赔。②承包商或者业主任何一方没有按照合同内容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③在建设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承包方都能完全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有的按照自己的意愿施工造成工程的质量降低,对整个工程造成了不利影响。④施工项目出现问题,阻碍施工环节无法继续开展,影响工程的工期。对于影响工程施工内容的因素而言,可以将其分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往往是施工的图纸、施工的技术、施工的工序都会造成水利水电工程变更,影响整个工程。就技术方面而言,如果施工的图纸发生了改变,会造成索赔情况;不仅如此,施工过程中,选用的施工材料、施工顺序、材料的质量以及施工的顺序等等都必须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否则就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施工,最终都会导致索赔情况发生。而外部因素一般都是自然环境的变化导致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不得不停止,或出现事故,这是不可抗力因素,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质量、施工进度以及施工工人的生命安全。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图纸、施工材料、机器设备、水电等都由业主提供,如果因为这些造成索赔和变更,该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工程因管理方面导致工程的进度不符合要求,或者工程的质量不达标,亦或者标段施工出现干扰,那么也会出现索赔或者变更的情况。
2变更索赔风险分析
2.1施工前准备阶段发生的变更索赔
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阶段内,都可能出现索赔和变更的情况,这是无法避免的,因此只能通过改变某些因素或者更加谨慎小心达到规避变更和索赔的风险。在施工前准备阶段,水利水电工程的负责人需要井然有序地安排施工准备,能够提高工程的管理质量,促使工程按照合同的内容施工。同时,还需认真阅读合同特别标注的内容,达到深度理解,才能在施工过程中规避索赔的风险,降低工程的经济损失。
2.2招标阶段发生的变更与索赔
在招标阶段时,合同的管理人员需要认真做好合同管理准备工作,合同的内容需要明确投标方答疑和补遗的材料,为后期的合同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所以,相关负责人需要选择优秀的投标人,需要具有高水平的技术技能,还要拥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能力强大的施工团队,中标后才能保障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在工期内完工。
2.3决定投标以及签订合同阶段发生的变更和索赔
决定投标和签订合同时,是双方共同承诺履行合同约定的起点,为工程的施工过程提供相关的法律保障。所以,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可以提出在评标过程存在的疑问,并且将疑问和回答的内容都以书面的形式写在纸上,当日后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和索赔的情况,可以作为法律判断损失方的依据。
2.4工程施工阶段出现的变更和索赔
工程的施工阶段是最容易出现索赔和变更的情况,因此必须加强合同管理。这个阶段很容易暴露出以上几个阶段存在的问题,并且使问题变得更加严峻,最终造成不可换回的损失,严重阻碍了工程的施工进度。
3索赔风险规避对策
3.1从工程设计入手,把握变更索赔规避源头
变更内容的多少对整个工程的影响可大可小,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变更的大小,进而控制设计的质量,达到规避变更和索赔风险的目的。一般可以采用3种措施:①制定合理的招标机制,及时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委托中标方进行设计。②业主方需要和设计方签订设计协议,提升设计管理的质量。③业主方与设计单位需要签订供图协议,确保设计图纸的质量。
3.2重视施工前期所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性作用
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前,招标文件一般由中间机构或者设计院进行编制,文件的合格率较高。如果业主方拥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也可编制招标文件。在合同管理中,招标文件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招标文件为业主方对投标方提出的水利水电工程要求,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而业主方也有权选择资质优秀的投标方。如果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对于工程中的建设并不明确,存在文字缺漏、内容不全等问题,会导致纠纷事件,阻碍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采用内容不明确、不完善的招标文件,具有很大的变更索赔的风险,基于此,必须要制定内容完善的招标文件,可以显著降低因招标文件产生变更索赔的风险。不仅如此,需要科学合理的划分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阶段,安排好有秩序的施工环节,防止出现多个施工队伍同时建设多个项目导致责任方不确定的问题,可以明确各个施工环节的责任方,以免出现争议。3.3引入保险机制,以实现对风险损失的合理转嫁在合同签订之前,合同的内容已经过各方的反复观看和核验,已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施工前默认对方都已深入了解自身承担的责任和风险。通过预测未来施工过程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如雷电、洪水等,然后业主方可以投资财产保险和工程保险,当自然灾害造成工程损失时,可以通过保险机制将这些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合理转嫁。
3.4合理规避因提供大型施工设备所致索赔风险
签订合同后开始施工,需要运用大量的大型机器设备,主要有工程的承包方自行准备。众所周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机器损坏,而且工程量非常繁重,这些机器设备很难承受这么大的施工量,因此大型施工设备也会因为这些因素而被破坏,最终成为索赔的导火线。不仅如此对于承包商而言,需要严格按照机器设备要求,选用高质量的机器设备,不仅确保工程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工,而且工程的质量也得到了保障。在此过程中业主方也会为承包方提供相应的机器设备,如果这些设备一旦损坏,而且也没有将业主方提供的机器设备写入招标文件中,明确各方的职责,那么一定会因此而产生索赔事件,为此,需要防止这种类型的变更索赔的现象发生,有以下几个对策。(1)在机器设备出厂时,需要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都参与设备的验收,确保施工场地使用的设备功能齐全并且没有损坏。(2)承包方有权无偿使用业主方为其提供的设备和机器,但是这些机器设备因使用导致功能降低、产生的维修费用为承包商自行补偿,无法参与最后的资金结算,需将这些内容写入招标文件中,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3)承包商和业主方需要签订合理的机器设备使用合同,并且要求承包方在使用期间对设备采取养护和维修措施,确保归还时设备的性能和状态与验收时一致。(4)在使用期间,承包方需要负责机器设备损坏的费用,并且需要承担风险。
4结论
综上所述,因为水利水电工程的规模庞大且工序复杂,导致施工过程中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为此也很容易产生变更和索赔的现象。所以如果各方没有处理好变更和索赔事件,那么会对各方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分析研究变更、索赔现象发生的原因和规避风险的措施是必要的。管理人员需要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明确性,减少变更和索赔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也能促进工程在规定期限内完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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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电合同管理概述
供电合同是供电公司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量供电的相关协议,主要包括供电质量、供电方式、电费结算方式等内容,是供电过程的基本保障。供电合同管理是在供电合同上形成的管理内容,涉及供电合同的方方面面,贯穿供电合同制定、修改和签订全过程。该管理内容较为复杂,管理体系较为庞大,任何环节均直接影响着供电企业供电效益,需要进行全面把握,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众所周知,供电企业运营过程实际上就是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过程,如果在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不能妥善解决一些实质性的问题,将使供电企业面临一系列风险,导致供电企业运行效益大打折扣。我国供电合同管理体系构建还不完善,合同风险较高,由此引出的运行问题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供电企业的日常工作,如何规避上述问题,消除合同风险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二、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的识别与评价
(一)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的识别
供电合同管理风险识别的方法主要包括监测分析法、专家访谈法、风险树图解法、财务报表分析法等,需依照具体的状况选取合理方法确定风险类型,实现风险识别。
1.供电合同编制阶段风险。该阶段风险主要为策划风险、资信调查风险、谈判风险和文本风险:策划风险是由合同策划目标与国家行业发展规划、国家行业发展规范或企业战略目标不一致导致;资信调查风险是由供电企业对用户资信资料信息收集不全导致;谈判风险是由谈判过程中双方细节处理不到位、合同泄密等导致;合同文本风险是由合同理解不一致、条例不完善等导致。
2.合同审核阶段风险。合同审核的过程中需要全面分析其经济型、可行性、严密性和合法性。要在上述基础上合理把握供电合同管理的风险系数,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
3.合同签署阶段风险。合同签署的过程中由于环节内容和时间的限制,非常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如签署过程中合同内容出现涂改、合同签订过程中资料并未详细审核、合同签订时出现信息泄露、合同保管不当出现泄密等。上述状况均引起了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其具体包括风险、合同相对人风险、合法性风险和书面签约四个风险点。
4.合同履行阶段风险。合同履行阶段由于履行人员、履行操作和履行管理等的不同,非常容易引起合同实际履行的偏差,造成合同履行阶段风险的产生。该阶段风险主要包括履行风险、变更风险、解除风险和纠纷处理风险。
(二)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的评价
供电合同管理风险评价的过程中需要全面把握供电合同管理内容,对管理细节进行分析,在该基础上评价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系数,确定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状况。
1.确定原则,构建统一评价指标。供电合同管理风险评价的过程中要分析好供电合同管理的可操作性、系统性、科学性、层次性和重要性五方面内容,要将合同中的指标最大限度量化,通过定性方法进行描述。除此之外,评价指标还需要具有一定的关系,能够实现供电合同的“串接”,从而充分把握因子之间相关性,明确指标所占比重系数。
2.把握权重,运用系统理论构建模型。供电合同管理风险评价的过程中要依照风险权重定量计算风险指标,通过系统分析理论构建相应模型。常规模型构建的过程中主要选取模糊综合评价法。该方法是将评价因素的权重向量与模糊评价矩阵进行的模糊运算,对风险系数进行明确。计算过程中要明确综合评价的多因素组成集合和因素集的多种判断组成集合,在上述两集合基础上将定性的供电合同风险指标转换为定量的计算。定量计算过程中通过专家分析法确定供电合同管理风险影响指标的评判样本矩阵,通过权重和样本矩阵,对综合评价的多因素组成集合和因素集的多种判断组成集合的关系进行明确,分析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系数,了解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的各项指标。
3.评价验证,提出针对性措施。评价完成后需要依照数学算法对供电合同管理风险评价数据进行验证,确定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确定结果无误后可以针对上述内容提出相应解决建议,最大限度降低供电合同管理风险。
三、结语
关键词:电力企业管理;法律风险;合同管理;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提升,社会资源综合应用率也逐步提升,电力资源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来源。实现我国社会发展的资源综合应用率提升,不仅要实现电力输送的技术在发展中逐步完善,同时也要实施企业发展的风险分析,实施合理有效地应对措施,可以激发电力企业的发展潜力,提升资源的综合应用率。
一、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合同管理的问题
1.合同管理严密性低
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是现代电力企业管理的主要构成部分,我国电力企业的法律风险在于,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适应制度不完善,企业发展的法律规范性不足,导致企业内部法律资源综合应用效果性降低,使电力企业管理的严密性降低,从我国现代电力企业法律管理的角度进行分析,企业内部管理中,合同管理问题较为突出[1],例如:电力企业管理中,对企业发展的资源供应中,电力资源的质量管理标准不明确,缺乏合理有效的管理保障,是现代社会发展的资源结构体系中的资源应用作用不同,电力企业中一旦出现相应的资源质量问题,由于企业合同管理的信息不明确,其资源的综合应用效果受到影响;其次,电力企业管理的经济管理合同问题较为突出,企业重视发展中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性关联,忽略了企业经济运行中的资源传输的保障,从而使现代企业的资源管理带来了后期管理上的不足。出现电力企业管理的定金与付款之间的平衡性较低,企业发展的资源具有不同的资源经营的经济制度作为衡量的主要依据,从而出现电力企业发展的资源购买中,卖方以多种理由对电力企业的购买交易进行诋毁,企业处于财货两空的状态,为我国现代电力企业管理带来了发展的实际参考意见。
2.合同执行能力差
现代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在于企业发展中的合同执行力较差,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由于企业签订合同与企业发展中的整体资源结构的合同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2],合同内容与企业实际交易的内容完全相脱离,在实际中发挥其管理作用性较低,例如:电力企业实施企业发电的资源管理结构更完善的制度管理中,管理期限和实际分析的作用性较低,容易出现电力企业管理的资本结构综合分析的合同管理实际作用,与现代企业内部资本分配控制的作用性较低,一旦现代企业经营发展中的资源管理作用性降低,企业经营的整体资源管理具有更全面的资源的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失,同时,系统各部分的资源应用率的处理与现代社会企业的实际应用的效果性较低,合同双方在实际管理中,容易出现企业经营的资本或者财务上的应用纠缠不清,是现代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的主要方面。
3.经济赔偿管理不明确
现代电力企业管理的法律管理风险上,资源综合应用的结构中,经济赔偿管理不明确,也是电力企业管理的法律风险,电力企业是社会资源分配的部分,实现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整体分配空间格局性中,仅仅对电力企业管理的电力供应。资源购买等方面进行相关记录[3],而电力企业管理在合同管理法律中,处于被动的法律管理地位,一旦电力企业管理在市场经营中处于被动经营地位,电力企业管理的经济收益也会被动,社会资源管理结构的经济来源保障性较低,为我国现代电力企业的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发展冲击。
二、应对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合同管理的措施
1.企业合同管理严密增强
实现现代电力企业管理的风险意识全面性开展,实现现代电力企业资源开发与综合性应用上完善。一方面,企业合同法管理严密性增加,需要实施电力企业管理质量上的全面性提升,电力企业对材料购买,电力输送交易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电力资源的综合分析[4],例如:在现代电力企业管理中,实施社会管理各部分的资源传输具有相应的合同条例作保障,实现现代电力企业管理经营中资源具有完善的信息传输结构,对电力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发挥电力系统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全面性应用,降低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合同中的实际应用作用;其次,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资源管理体系中,经济管理作为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电费主要部分,实施现代企业经营中,多种经营结构的经济分析,具有相对完善的发展管理依据,从而实现我国现代企业经营的资源开发与应用的资源传输的法律保护作用性更强,例如:我国现代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依据企业电力输送的范围,制定企业经营中定金与违约赔偿之间的关联,发挥合同在现代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中的控制作用,减小企业发展中经济利益的直接损失,一旦电力企业发展中存在管理违约的情况,可以依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保障电力企业的经营发展的基本效率,实现现代社会发展中电力企业资源应用率与资源发展结构之间的相互均衡,从而满足了现代资源的发展需求。
2.合同的实际效率性提升
打破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问题,发挥电力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现代电力企业管理中的合同管理具有相应的管理依据,一方面,避免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中存在企业合同管理内容脱离实际管理需要相应经营问题与喜爱企业经营中的管理法律合同在现代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实际性作用,从而进一步发挥企业资本管理中的法律管理作用,例如:实施现代企业经营的资源管理的合同中[5],增加相应的实际法律管理的制度,实现企业合同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相适应,发挥电力企业经营的资源分配中发挥相应的管理控制作用;另一方面,现代电力企业经营的合同应用,必须实施现代企业经营的资源分配的结构规划的合同管理的内容明确,例如:企业处于哪一种状态,其经营的资本控制与资源结构的相互均衡,发挥其经营的内部资源分析,优化我国现代电力企业的经营发展的资源保障,逐步推进整体企业经营的合同发挥其内在性管理作用,避免现代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合同应用的实际结构作用性得到综合性发挥,降低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的构成部分。或者,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合同管理在企业规定的合理时间范围内,同时实施现代企业经营的资源管理,对企业的经营发展的资源分配的合同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及时对合同中存在的管理不足进行法律系统的信息弥补。
3.经济赔偿管理不明确
发挥法律管理在现代电力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应用合同,实施企业经营管理的赔偿经济制度逐步完善,一方面,企业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结合企业经营的资源应用的基本结构需求,实施电力企业法律实施的资源管理的经济效益收益符合市场经济公平易的发展需求,逐步优化现代企业的经营发展的资本结构,实施现代企业发展的经济管理在合同中具有直接性体现,例如:电力企业可以和现代企业经营的资本管理与整体经营结构上的相互关联,从而逐步优化电力企业的资源综合性资本经营分布保障,依据我国国家合同法,对企业经营中存在合作双方的经营资本转让或者企业合作中,需要履行的经营权利和包含的经营利益,现代企业经营的资源管理发挥着相应的资本分析控制作用,为电力企业的收益保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经营发展保障。
4.内部资源应用作用低
实现现代电力企业法律管理风险降低,保障企业经营收益及合同管理的风险性降低,也要发挥企业内部资源管理的作用,企业内部依据我国商业经营法律和合同法作为企业经济管理资本的主要来源,完善现代企业经营的资源分析,例如:某电力企业的资本管理具有相应的经营保障,实施企业内部交易的资本管理格局的完善,按照不同风险进行电力企业的经济资本的风险控制,合理及时的实现现代电力企业的经营发展的合同管理与企业内部经济资本规划之间存在着必然性关联,逐步拓展现代企业经营资源的全面发挥保障作用。
三、结论
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实现我国现代电力企业资源供应与资源结构综合性优化发展的必然性要求。结合电力企业管理现展实际,实现电力企业管理的资源综合利用率的全面性提高,实现我国电力企业管理发展的内部结构逐步完善,引导现代社会电力供应管理而机构体系的创新发展与探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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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项目投标;合同谈判;风险管理
2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并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释》),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建筑市场法制环境。然而,由于由于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材料设备消耗多、质量要求高、产品固定地点、受自然和环境影响约束等具有经济性技术性的特点,再加上目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处于多重关系的市场下,市场对业主的约束和规范甚少,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施工企业在市场交易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和不利地位,合同风险防控依然是企业一项重大而艰巨的管理任务,如何防范和规避市场中的合同风险,成为每个施工企业生存发展中必须时刻重视的关键性内容。笔者从事经营工作多年,参与过大大小小数百项工程的投标及合同谈判,对合同管理中“一招不慎,满盘皆输”、“步步险招,险象环生”的谈判风险深有体会,现仅就合同谈判阶段的风险防控作浅显探讨,以供交流。
一、合同谈判阶段施工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分析
建筑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多样性、复杂性以及建筑工程的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客观存在。一般来说,合同谈判阶段,主要面临的风险如下:
1.1 投标决策风险
投标决策是投标单位选择项目、确定投标目标和制订投标方案的一项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上出现许多工程招标信息,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存在着决策是否正确的风险,如,面对招标项目是否投标,采用什么策略投标,以什么身份去投标,运用什么投标技巧等。
1.2 工程量清单报价风险
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在研究标书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基础上,依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程,拟定初步施工方案,进行成本计算和分析,再按BOQ 表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的报价应是一个综合单价,不仅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还包括管理费和利润,再加上一定的风险费用。因此,投标报价,是结合工程实际、市场实际和企业实际,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提出的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通常情况下单价是固定的,工程结算都是以不变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的,可见,单价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投标单位盈亏程度,投标报价时,投标单位需要很好地把握好单价的分寸,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同时使精度也可以接受。
1.3 合同条款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合同的谈判与拟订过程中,一般来说,施工企业都无法掌握施工合同的签约主动权,而且有的施工企业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是不同的两个部门,部门之间的互相沟通不给力,履行合同的部门不清楚签订合同部门的有关合同的设计思想,往往只关注合同的工期、质量、拨款等主要指标,很容易造成合同签订后无法正常履行的后果。如果施工企业对任务书或招标文件理解错误,不注意合同条款的完整、严密、准确、合理、合法,其结果会使业主在条款措词或表述技巧上占优势,甚至被业主引入陷阱,把到手的利益丧失殆尽,而且还要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例如,某工程合同协议条款中,规定该工程变更的费用总额当超过合同总价15%以上时,业主对超过的部份应给予补偿。显然,承包人若遇到变更较多的工程,至少要先损失合同总价的15%。反之,当该工程变更较少时,承包人将会有较高的盈利。又如,某合同中规定,承包人采购运进场进的工程材料,必须经业主工程代表认可后方能用于工程。在这里“认可”没有明确标准,业主代表可能会以此条款要求提高材料的档次,使承包人支付较高的材料费。
二、严格合同签订,防范合同源头风险
2.1 把握政策,综合考虑,作出正确的投标决策
一是选好投标项目。面对众多招标项目,投标单位应谨慎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对于以下项目如:①超出自己业务范围和经营能力之外的项目;②现阶段已承包的任务较多,而新的招标项目风险较大;③竞争对手技术等级、信誉和实力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中标几率比较小,尽量不要参加投标。
二是考察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情况。作为投标单位,应考虑业主有无合法地位,对招标工程是否有主体资格,其支付资金能力和信誉度如何;监理工程师的技术能力及职业道德素养等。
三是明确投标身份。投标单位投标的身份有三种:独立投标、联合投标及分包。投标单位应根据投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技术特点、自身的技术与管理能力,确定自己的投标身份。
2.2 加强合同谈判,维护企业正当权益
一是充分深入做好合同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特别是项目背景资料的收集,包括,招标文件、项目背景资料、项目相关政府批复及批文、业主的补充澄清资料、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投标澄清函、概预算造价初步文件以及工程项目的立项及信息获取、土地性质、项目目前的进展及存在问题、建设资金来源等。
二是做好业主方的资料收集工作,同步分析己方优势,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要尽可能收集整理有关合同对方的各种基础资料和背景材料,在充分了解业主方的背景情况下,要对自己的情况进行充分分析,甚至是做一个双方优势劣势及互补对比分析。
三是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法令的最新动态及趋向,熟悉合同法的相关利益条款及与建筑工程施工息息相关的地质勘察、设计及监理相关合同的内容及规定,对于国家政策支持的新技术及新工艺,要有一点的认识和倾斜,将这些知识融合进合同谈判中,为施工方的谈判争取更为有利的筹码。
四是针对项目选择谈判人员,将企业的法律顾问、工程技术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技术经济人员等纳入谈判小组,组成一个紧密配合、保持步调一致的团队,才能做好整个谈判工作。
五是查找招标文件漏洞,对合同条款做出分析。尽量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和议题进行商讨,掌握谈判议程,合理分配各议题的时间。同时,要对每个条款设置自己的谈判底线,一旦超出谈判底线,则不应再让步。
2.3 加强合同条款的研究
承包商应充分考虑合同条款的严密性、规范性及逻辑性,在订立合同时特别注意把风险的责任范围说明清楚,在未来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风险的问题,如外部条件因素产生的风险应由谁来分担,业主指定分包商的价格确定和违约责任等风险,可以在合同签约阶段,通过修改、补充合同中有关条款来解决,力求按同等权利和义务的原则与业主明确责任分担,特别要注重合同的交底,从而达到降低合同条款风险的目的。
2.4 加强合同评审
进一步强化合同集中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突出合同管理重点,加大对重大合同的审核力度。审点包括先前发现的问题是否落实,不利的、苛刻的、风险型条款是否已作修改,新增加的合同条款是否会带来新的问题和风险,合同双方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合同中是否仍存在漏洞和不确定性,现知的风险是否有相应对策等。尤其是在国际工程中,由于不同语言的翻译和不同国家的工程惯例,常常会对同一条款产生不同的理解,避免合同中的矛盾或二义性解释。切实发挥合同审核机制和备案机制的功能,对标的较大、工程复杂和合同条款苛刻的项目,组织专家研究,建立有利的施工合同环境。
合同一经签订,即成为合同双方的最高法律,合同中的每一条都与双方利害相关,因此,在合同谈判阶段中,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各个细节问题都要考虑周到,并作明确的确定,不能存有侥幸的心理,只有作好每一个环节的防范,合同风险才得以有效避免,企业的利益才有保障。
参考文献: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水利工程成为我国支柱性产业之一,建筑领域竞争日益激烈。工程管理也越来越趋向于精细化,工程合同管理作为建筑工程最为重要的管理内容,逐渐引起建筑企业的重视,工程合同的风险防范成为企业的研究课题。
一、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现状
1、合同签订不规范
合同的签订包括合同的谈判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同时也必须是双方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国际上制订了FIDIC合同条件,也是为了使国际工程承包实践过程能够更加规范化操作。但有时往往存在这样的情况:某些工程承发包当事人,只考虑以往双方关系较好,认为不必适用规范的合同书,因而只用简单的协议书,造成后来不必要的麻烦。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也注意签订相关的合同,但却不使用以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这样的结果往往是对合同标的约定不明确,合同条款不完善,责权利表述不明确,意思表达模糊,这样的合同极容易陷入欺诈圈套,引发大量合同纠纷。格式合同一般是在总结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基础上起草的,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比较平衡,因此建议尽可能选用规范的格式合同来处理双方的经济往来。
2、工程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
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部联系,它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工程中标,施工合同与甲方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3、合同履约率不理想导致合同履约情况不理想
企业中经营人员素质不高、文化水平偏低和法律知识贫乏,往往在合同签订前不调查对方资信情况,落入对方设下的“合同骗局”,是比较主要的原因。例如,承包商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业主,主要表现在“质量等级”要求提高;“工程进度”要求缩短;“工程造价”要求让利,最终或违反自然的建设规律,或低于工程成本,使得工程质量无法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低。另外,确有一些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后放松管理,不能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或材料和机械资源从不同项目工地互相拆借,或资金投入不足,或部分资金转移,拆了东墙补西墙,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工期拖延。因此企业一定要注重培养一支懂法律和懂合同的经营队伍,提高信用观念,规范营销行为,才能使企业得到稳定的发展。
4、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风险的因素控制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企业的实际的工作行为是脱离了合同的约定的,完全凭借经验做事,不考虑合同所签订的内容;在项目工程中,忽视了工程合同风险,例如企业所涉及的工程是否合法,审批手续是否健全;合同变更是较为常见的,由于合同管理人员的动态管理能力不高,对变更的记录、收集等工作都不能实施良性的管理等上述因素都会给企业造成风险损失。
二、加强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的措施
1、规范合同拟定
重视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具体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对外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使用建设部示范文本,详尽填写。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在拟定合同文本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对所拟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
2、建立健全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善加利用
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
3、对水利工程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索赔制度,施工索赔是法律和合同赋予损失者的权利,施工索赔要以合同为基础,要以事实证据说话,索赔的证据包括投标文件、会议纪要、来往信函、通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各种验收报告、有关原始凭证及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有效信息等。
(2)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订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
(3)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4)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5)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规范及定额规定,对于定额未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三、合同执行阶段的风险控制
1、加强变更管理。
按照合同的变化情况来讲,业主的变更有两种,分别是工程量的变更、工程范围的变更[3]。例如添加工程施工量、改变技术条件、变更工程施工的顺序以及变更服务的内容与范围等。工程变更的通知必须具有正式的书面文件为依托,并且要附带变更的图纸以及技术文件等。此外,必须在工程开始之前就提出。承包单位必须处理好工期签证,从未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2、索赔问题
在所签订的合同条款下,觉得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向另外一方提出索赔。在工程项目中,索赔是一种双向行为,承包商不但要做好向业主的索赔准备,还必须做好避免业主进行反索赔的准备。在工程项目的执行过程中,与原有的合同进行比较,对于已经产生的在合同规定以外的费用支出以及工期的损害,必须获得一定的证据,从而说明并非承包商的错误或者必须是承包商担负起风险,并且要在事件出现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向对方提出索赔的书面通知报告,报告中必须将工期的影响情况分析以及索赔信息分析介绍清楚。
3、加强对变更与索赔依据的重视力度
应该重视工程过程中出现一些文件,例如工程招标与投标文件、在合同签订之前的各种往来文件、工程总的进度计划以及更新计划文件、双方往来的信件、双方的谈话记录以及会议记录以及工程项目的报表等等。还必须重视各种公布的资料,例如天气变化报告、官方物价指数、银行汇率变化、工程出现停水停电的证明与记录以及工程照片等等。对于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也必须加以记录,并对事件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过程等进行详细的记录。
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管理。企业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尽量降低合同的风险,完善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措施,对合同的风险防范措施进行研究十分重要。
参考文献
关键词:EPC 电子工程 合同风险
中图分类号:F715文献标识码: A
一、引言
国际EPC总承包模式在外资项目中已被普遍采用,在石油、化工领域甚至已成为主流模式。但在电子工程领域还未普及,近几年EPC模式所占比重逐渐加大,与传统的施工承包模式相比,其项目收益更高,同时所伴随的风险也更大,需要承包商通过各方面能力的提升与增强,才能够有效实施项目并达成既定的项目收益目标。
本文通过对EPC工程总承包模式项目管理的整体介绍,通过分析电子工程采用EPC模式的可行性、优略势,并分析EPC工程各阶段合同风险管理及防范的关键要素与环节,从EPC总承包商的角度提出电子工程EPC项目的合同风险预防措施与解决方案。
二、EPC模式与传统模式的的优略势分析
1、传统模式简介
所谓传统模式是指业主自营管理的传统项目管理模式,通常采用平行发包的模式,套用EPC的概念,将设计、采购、施工按照项目进度依次选择不同承包商实施,即E+P+C方式进行招投标及合同管理。这种模式有利于利用业主现有资源和条件,实现行政协调。
2、传统管理方式的不足
(1)业主直接委托设计、施工、供货及监理等开展各项工作。业主直接管理项目。既是投资主体,又是管理主体,承担了所有风险。
(2)工程建设各个阶段、各个部分之间的界面管理工作量大而复杂,业主需要较庞大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3)业主为生产型企业,产品才是“主业”,工程建设只是阶段性工作,或称为“辅业”,按照“做强主业,分流辅业”的要求,项目建成后,管理人员存在“转岗分流”的后顾之忧。
3、新型模式
新型模式即以EPC为代表的专业化模式,通过与专业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将项目管理工作整体委托给EPC总承包商,由EPC总承包商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4、新型模式与传统模式的对比分析
对比要素 传统模式:业主+(E+P+C) 模式三:业主+EPC
(1)业主机构 大 小
(2)项目管理专业化 低 高
(3 )设计的主导作用 不能发挥 能充分发挥(一个主体)
(4)EPC的协调 分离、外部协调 统一管理、内部协调
(5)项目管理经验 一次性 专营,经验丰富
(6)项目管理技术 水平低 水平高
(7)进度控制 难交叉 能合理深度交叉
(8)费用控制 难控制 能主动控制
(9)质量控制 各管各的质量 全面控制质量
(10)投资效益 差 好
(11)风险 业主大,承包商小 业主小,承包商大
(12)业主效果 事繁,效益差 省时、省钱、省力
三、电子工程采用EPC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电子类工程由于具有如下特点,故更适合采用EPC模式。
1、项目多、分布集中
近年来,电子类项目越来越多,且多集中东部沿海及发达地区,产业集聚效应日益显现。专业的EPC工程承包商得到了快速成长,目前国内有能力以EPC模式承揽电子项目的工程公司已逐步发展和壮大,也得益于近年来电子行业的蓬勃发展。
2、技术密集、项目规模大、投资强度大
最能代表电子产品制造业的是集成电路和平板液晶显示器生产项目,这些项目需要有比较大的投资才能产生规模效应。由于技术密集,传统的施工企业以不能满足电子项目全过程工程管控的需要,以设计院为龙头,整合行业资源,以EPC模式则更能满足电子项目的技术要求。
3、项目建设周期短
电子产品技术发展快,市场变化快。为产品尽快占领市场,进而获得最大的投资效益,一般电子工程建设周期都非常短,“边设计、边招标、边施工”的“三边工程”较多。EPC项目组织架构简单,项目推进速度明显快于传统模式,能够帮助业主尽快投产。
4、成品率要求高
电子产品的成品率是电子企业的生命线,厂房建设水平直接影响后续的产能及良品率,进而影响企业的利润率及投资回报率。EPC模式,内部衔接紧密,技术方案能更有效且准确的实现,更易尽快达成生产所需的环境要求,保障产品的成品率。
四、电子工程EPC模式的主要合同风险及应对措施
1、合同条款风险
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原则。但合同类型选择不当,合同文本不明确导致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等各种合同条款风险频现,更有可能升级为法律风险。
应对措施:
(1)选用合适的合同文本,国际工程一般选用FIDIC的银皮书,国内工程可选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成熟的工程公司也可在已有的模板基础上进行修改,这也是优秀的EPC总承包公司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方法之一。
(2)强化谈判前的合同风险审核,对合同条款进行划分,明确哪些是主要责任条款、次要义务条款、提示条款、待定条款和默示条款等,针对不同类型的条款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不同等级的风险审核。
2、合同管理风险。
合同管理是EPC总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的承包商是绝对不可能获得预期效益的。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扩大受益,就要求承包商具有全面的知识和熟练的技巧,善于开展索赔与反索赔。
应对措施:
(1)强化合同管理意识,合同管理不只是合同工程师的个人行为或个人职责,合同管理是团队共同努力,互相配合的结果。因此做好合同交底,分解合同管理任务就十分重要。
(2)做好合同管理的前期策划,合同签订前,总承包以拿项目的经营活动可以称为“一次经营”,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商为完成合同目标,提高项目收益的活动可统称为“二次经营”,二次经营的过程就是化解合同风险的过程,合同签订后,深入分析合同风险,制订详细的二次经营策划,就成为了EPC总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
3、合同价款风险
EPC合同一般为总价合同,总承包商承担工作量和报价风险。承包商按照合同条件和业主要求确定的工程范围、工作量和质量要求报价。但业主要求主要是面对功能的,面对结果的,没有明确的工作量。总承包合同一般规定:工程的范围应包括为满足业主要求或合同隐含要求的任何工作,以及合同中虽未提及但是为了工程的安全和稳定、工程的顺利完成和有效运行所需的所有工作。因此总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工作量和质量的细节是不确定的,这就是EPC模式高风险伴随高利润的魅力所在。
应对措施:
(1)做好类似工程的报价及结算数据积累,EPC工程,一般在方案阶段就开始报价,签订合同时是没有具体施工图的,方案报价更多是指标性报价,这样类似工程的参考价就显得尤为重要,重要指标对应的概算报价,就成为衡量项目能否收益的关键指标,也成为EPC总承包商敢于承接类似工程的核心竞争力。
(2)善于利用业主的方案修改进行变更索赔,EPC合同为总价合同,为方案报价,相对应的是业主提出的功能要求及项目目标,由于电子类项目的工艺条件复杂,工艺条件的修改在所难免,善于利用这些修改,将已有的合同价款风险通过合理的变更索赔予以化解,是成熟EPC总承包商应有的商务能力。
五、结语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应市场的要求而推行和发展的,由于电子类工程的特点,这种模式必然将在实践会有更多的运用。对于EPC总承包商来说,EPC模式无疑是对自己管理水平的一项挑战,有机遇更充满了风险。如果也只有EPC总承包商在合同风险管理中采取有效的措施,才能在合同双方的博弈中占据有利的地位。
参考文献
【关键词】电力项目;设备采购;合同风险
在目前,物资的采购包括很多,如:采购的计划、审批程序、供应商的择取、价格咨询、合作的签订与货款的验收等等。因为不同的因素,对各个程序造成的风险也是不同的。对于项目采购风险的管理其实就是在各个环节中进行识别与控制。如果采购人员对这些风险的认识度不足,那么可能会给公司的项目带来一定的风险。所以,必须进一步加强公司项目的采购管理,并且提高采购员对风险的认识度,尽量减少公司项目风险。
1.国企电力公司在物资采购过程中存的的风险分析
采购风险其实指的就是公司在采购物资的过程中,因为一些其他的因素,造成所采购进来的物资没有达到项目的要求。给公司工程项目的正常实施带来一定的风险,这些不良因素总和就称之为采购风险。在公司电力物资采购时,因为一些其他方面的因素,会给项目带一定的风险。在目前,电力物资采购时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如图1所示:
1.1数量风险
国家电力公司是非常,在基建、生产与销售方面等都尽量做到零库存。在目前,电力公司在物资采购时,通常实行的是“以销订购”的方式,也就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从而决定物资采购的数量,这样的做法可以很好地做到零库存,在一定的程度上减少了库存的积压。可以起到降低成本的作用,从而提高公司项目的经济项目。但是,这种方式虽好,但也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数量风险,因为有很多的电力设备需要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去生产,所以,一般电力设备的生产周期是比较长。如果在采购时,物质数量不足,将会给整个项目工程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
1.2质量风险
在电力物资采购过程中,也存在着质量的风险。其质量风险指的就是厂商的提供的物质质量没有到达到一定的标准。造成公司所购进的物资达不到项目设备的要求。购进的物质又不能应用到实际的工作中,从而给整个项目带来非常严重的影响。
1.3价格风险
是指由于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关税、汇率等发生变化对所采购的物资价格所产生的影响,从而影响到整个工程的成本控制,增加支出,进而影响到企业的整体利益。
对于电力公司而言,一个工程的确定需要需要非常长的时间,从签订合同到交货需要很长的周期。但是,随之相关的物资采购市场不是一尘不变的。如果在工程交货时,物资的市场价格与所订立合同中的价格相关过大,不管高与低,都会给物资采购过程造成影响。
1.4资金风险
在电力设备采购中,存在着一定的资金风险。资金风险其实就是在采购中采购资金的安全与汇率所造成的风险。在日常的电力物资采购中,通常是依照实际的需要与供货商的要求,在结算方面,不得不采用一定比例预付款的方式。但是,这种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如果供货商没有按照规定来提供物资,或者是因为其他一些因素,将会使公司处在一个非常不利的状态。
1.5运输风险
在目前,电力项目设备所需的物资类型有很多,采购地点也没有受到限制,如今,交通便利,对于采购地点可以说是全世界。但是,在采购过程中,受外界影响因素较大,所以,在电力项目设备采购中还是存在着一定的运输风险。
2.应对电力项目设备采购合同的风险措施
2.1加强对物资采购过程中监督
全过程的监督, 是指从计划、审批、询价、招标、签约、验收、核算、付款和领用等所有环节的监督。重点是对计划制订、签订合同、质量验收和结账付款4个关键控制点的监督,以保证不弄虚作假。全方位的监督,是指内控审计、财务审计、制度考核三管齐下。科学规范的采购机制, 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物资采购价格,提高物资采购质量, 还可以保护采购人员和避免外部矛盾。
2.2要把好合同签订关
对于物资的采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了解经济合同的相关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当出现违约时,要知其违约责任与后果。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经过双方的协商,认真订立供销合同,尤其上是采购物资的数量、技术要求、价格、运输、包装等方面,应作明确的规定,同时,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应准确运用相关术语,这样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2.3加强对物资采购招标与签约的监督
检查物资采购招标是否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行为发生;是否对供应商进行调查,否每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复审评定;悖于政策、法律,避免合同因内容违法、当事人主体不合格或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效;审查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权利义务是否明确、有否以单代约、手续是否具备、签章是否齐全。
2.4要明确合同对方的授权范围
由于电力系统所需物资范围广,供应商较多,很多特殊物资的经营都需要有相应的权限,这就需要物资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对对方授权人的授权事项、授权权限、业务范围进行确认,避免无效合同产生。
从供电企业的角度来看,将合同管理工作把握好可以使供电企业运营效益得到明显改善,同时对于降低合同风险也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供电合同管理工作中,风险识别与评价是非常重要的手段,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可以从风险识别和评价两个角度明确供电合同风险指标,并对供电合同风险系数进行全面分析,这样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基于此,文章从不同角度针对供电合同管理的风险识别和评价展开了分析,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
供电合同管理风险;识别;评价;方法
随着供电公司法律风险的加大以及企业中合同管理地位的逐渐提高,供电合同风管理开始受到人们的重视。合同管理的作用可以通过多方面体现出来,其最基础作用在于提升企业形象,核心作用在于监控经营风险,而创造经济效益的价值很容易被人忽视,其最根本的作用就是促进供电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供电合同管理来说,利用风险识别与评价方法对风险进行分析和研究很有必要。
一、供电合同与供电合同管理
供电合同是供电公司按照用户需求的笔筒拟定的供电协议,其中的内容包含很多方面,例如供电方式、电费结算方式等,对于供电过程来说供电合同的拟定为其提供了最为基本的保障。所谓供电合同管理是以供电合同为基础的一项管理工作,其中主要涉及到了各方面的合同管理内容。供电合同管理的内容非常繁杂,具有庞大的管理体系,不同环节都对供电企业效益带来了极大影响,因此在工作中需要对其展开全面的把握,保证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签订、修订及履行合同的过程统称为供电合同管理,一旦在供电合同管理中遇到了疑难问题,或者很难解决的问题,这时供电企业运营将会面临极大的风险,对企业运行效益的提升极为不利。纵观当前我国供电合同管理工作,供电合同管理体系尚未完善,存在非常高的合同风险,由此引发的问题也非常多,甚至对供电企业的正常工作造成了严重的不利影响,现阶段怎样消除这些合同风险是现在业内人士极为关注的重要课题之一。
二、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的识别与评价
(一)识别合同管理风险
(1)编制供电合同存在的风险。供电合同编制阶段存在的风险主要涉及到策划、咨询、谈判及文本等内容及风险,合同策划及发展规划中的风险为策划风险,具体体现在合同的策划目标、企业战略目标不一致;咨询调查风险主要体现在用户咨询资料信息的收集不全;谈判风险主要体现细节处理不到位的现象;合同文本风险主要由条例不完善等因素导致。
(2)审核供电合同的风险。审核合同需要对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及严密性进行全面分析,同时在此基础上对供电合同管理存在的风险进行把握,最终对合同中是否存在问题进行判断和确定,最终提出有效性的意见和建议。
(3)签署合同的风险。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受到时间、环境等因素的限制,很容易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签订合同时没有进行详细的审核、签署合同过程中出现涂改的现象、签订合同时出现合同保管不当、信息泄漏等问题。以上情况都可能会在签署合同环节引发风险。
(4)履行合同的风险。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履行操作、履行人员及管理方式的不同,也容易造成履行合同的偏差,进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引发一些风险。具体来说,履行合同的阶段主要存在变更风险、履行风险及纠纷处理风险等。
(二)评价合同管理风险
(1)制定统一评价指标。合同管理风险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应针对供电合同管理工作落实的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及层次性等内容进行全面分析,使合同指标最大限度量化得到实现,并利用定性方式展开描述。与此同时,评价指标之间存在着一定关系,合同“串接”的实现还需要对各因子间的相关性把握好。
(2)以系统理论为基础构建模型。在合同管理风险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应始终注意按照风险权重展开定量计算,充分利用系统分析理论对建立起应的模型。在构建常规模型时,通常需要用到模糊综合评价法,所谓模糊综合评价法是指给予各评价因素权重向量进行模糊运算。计算过程中需要利用多评价因素组成集合,同时以多因素、多种判断为基础完成供电合同风险指标由定性到定量的计算,可以利用专家分析法对合同管理风险影响指标进行确定,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评判样本矩阵,利用样本矩阵和权重明确综合评价因素组成的集合与多种判断组成的结合的关系,并对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系数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合同管理法风险相关指标和要素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
(3)展开评价验证。当评价工作完成以后,还要领数学算法对供电合同管理风险的相关数据和指标展开验证,然后对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及有效性进行确定,保证各项结果的准确性以后,给出准确的解决对策和建议,只有这样才能从最大程度上使合同管理风险得到降低。
三、结语
综上所述,从供电企业的角度来说,供电合同风险管理工作的展开可以为其工作提供保证,甚至对企业建设效益的改善起到了决定性的意义。在识别和评价该风险时,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将供电合同管理内容把握好,全面了解合同管理风险的类型,明确评价目标和风险权重,对供电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项风险系数进行计算,以此为基础采取措施对风险进行规避,从而为供电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良好前提与基础。
作者:张涛 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市东营区供电公司
参考文献
[1]杨凤春.石油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以大港油田公司为例[J].经济师,2011,09:245-246.
[2]司永辉,邱大芳.基于多层次模糊理论的供用电合同管理风险识别与评价[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S2:80-85.
【关键词】概事安全分析;基于风险的允许停机的时间;实时风险管理系统;
随着时代的发展,在近几年中,在核电站维修以及正常运行中过程中在对风险进行管理是应用主要是以概率安全评价为基础的风险技术已经成为了国际中PRA应用和研究的热点。实时风险管理系统是以适时概率安全分析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应用在核电站的运行风险管理、制定维修的计划以及电站状态管理的系统软件。
1.何为实时风险管理系统
实时的计算机软件系统也就是所谓的实施风险管理系统,这一系统中包含着的模型是在核电站PSA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建立的。核电站系统以风险模型为基础,根据电站中的一些相关的安全部件以及系统实行维修状态以及实际的运行状态来将风险模型中的一系列参数进行修改,然后在五分钟以内将核电站中的风险计算出来。并且以已经计算出来的核电站风险参数为基础,根据一定的方法和标准,提出一些建议与意见给核电站的维修人员以及运行人员,对维修和运行人员在进行决策时起到一个辅助作用。实时风险管理系统的作用有如下几个:
(1)协助工作人员对电厂呈现的状态进行控制。由于在核电站中,许多的维修以及测试活动都需要一起进行,而这些活动影响着核电站的安全系统而且非常的复杂,运行人员在进行定量判断是很难进行确定,实时风险管理系统能够对这些活动对这核电站的安全所产生的一系列的影响进行定量计算。将可靠地依据提供给运行人员以便于其进行决策。从能还能够尽量是核电站进入高风险的状态进行避免,同时又给对核电站风险产生较小影响的预防维修。以及维修提供非常大的灵活性,使一些不必要的停堆得到避免。
(2)帮助维修的工作人员制定其实可行的维修计划。在一个维修计划中会有许多的活动包含在内,在选择维修计划时选择一个对电厂安全产生的影响最小对于核电站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制定维修计划和对其进行修改都需要进行大量的工作,来对其安全上的可接受性进行验证,实时风险管理系统在计算时能够定量的计算出维修活动以及方法对核电站风险产生的影响。从而对维修人员进行帮助使其对维修计划的选择和评价。
(3)对电厂的运行状态进行记录并将其进行归档。由于核电站与实时风险管理系统是一起运行的,它将于电站安全系统有关系的活动以及核电站中的部件以及系统状态的一系列变化进行记录,从而将大量的信息保存下来。在电站的运行对安全状况以及进行一些相关的评价时,这些信息能够提供一些非常可靠的数据。以这些显示出来的信息为根本,能够将风险技术进行应用对技术规范具有合理性的要求做出评价。
2.实时风险管理系统中所存在的技术问题
实时风险管理系统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一部分以核电站中的PSA为基础所建立的风险模型,一部分是以风险模型为基础进行PSA分析计算的一个程序,还有一部分将一些风险评价信息通过转换成为核电站维修以及运行的工作人员能够利用的一些软件界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进行探讨。
以核电站PSA所分析出来的数据为基础建立了一个风险模型,它是实施风险管理系统进行计算核电站运行风险的根据,实时风险管理系统可将其应用在电站功率停堆和运行的工况,但是必须要对与核电站相对应的一些工况进行PSA分析,并以此为基础构造一个风险模型。
核电站以PSA所分析出来的数据为基础建立的风险模型,但是应用PSA分析数据以及到建立风险模型需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
风险模型务必即时将电站状态反映出来,由于在进行PSA分析所分析出来的数据是在一段时间内的平均风险的数据,所以在对设备进行维修等一系列活动都会对其产生影响,都会以平均无效度的形式将其反映出来,而在实时风险管理系统中,核电站的风险模型必须要将其即时状态反映出来,而不是用平均无效度的状态来对其进行表示。
模型较为容易计算。也就是说模型能够快速的进行计算。由于实时风险管理系统的目的是将核电站的即时状态即时传递给核电站的运行和维修的工作人员及时的提供一些建议来在决策时进行辅助,所以在修改后的风险模型能够迅速地将其结果计算出来。一般情况下的要求是,在核电站状态发生改变之后需要在五分钟之内将结果计算出来。
为了将这两个要求进行满足在核电站PSA数据分析的故障树以及事件树为基础对核电站的风险模型进行分析有以下两种方法:
(1)对故障树进行重解。将PSA中的导致堆芯会发生软化的所有的序列都进行转换,将其转换为一个逻辑等价的大的故障树,这一故障树的顶端是堆芯融化,在转换的过程中将PSA分析的平均无数度去掉。在实际进行实时计算时,针对电站状态进行响应的改变,对故障树中所对应的基本事件的数据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一些数据进行修改,对发生顶事件的频率进行计算,也就是计算堆芯融化的频率。运用这种方法的好处就是能够将核电站的事实状态较好的反映出来,但进行计算时在分析故障树的计算程序时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故障树分析程序需要很大的求解规模,同时需要很快的计算速度。
(2)堆芯融化的割集方程法。在进行计算时,根据核电站的状态进行改变,将割集中的某些或者某个事件的数据进行修改,然后将堆芯融化的频率计算出来。运用这种方法的好处就是将上市求解的故障树进行了避免,而且又很快的计算速度。其中的缺点就是由于在进行堆芯融化割集时的截断有损失重要割集的可能。这两种方法各自有各自的优点及缺点,所以在选择使用第一种方法时需要对大的故障树进行简化,以此来将计算速度进行提高。选择使用第二种方法时必须将由于截断而出现损失的割集进行补充。由于实时风险管理系统的目的是在核电站运行中对其工作人员在做决策时进行辅助,所以对系统进行直接使用的是核电站的维修人员以及运行人员。
3.结束语
世界中的各个国家在多年的探讨与研究下得出了一系列的结论,将风险技术这一技术在核电站运行的过程中进行运用,在对风险管理进行维修时最便捷的途径便是在核电站系统中应用实时风险管理系统。每个国家都在发展实时风险管理系统,所以我国要开发属于我们自己的风险管理系统,并将其在核电站维修以及运行等各种风险管理中进行运用,并且根据不同的情况不断的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1]王海涛,吴宜灿,李亚洲,胡丽琴,刘萍,袁润,曹兴焕,李媛媛.核电站风险监测器软件开发研究[J].动力工程.2010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风险因素
0引言
建筑工程普遍具有工程规模大、建设时间长、施工风险高等特点,而且施工质量也很容易受到外部环境条件的影响。当受到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则可能会延长合同执行的时间,严重时甚至会导致建筑工程无法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对承包方和发包方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要加强合同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评估,控制合同管理的风险,研究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方案,尽量将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风险降到最低。
1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重要性
1)合同管理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利用合同的明确条款引导市场发展方向,并通过其法律效应约束和管理市场,便于政府发挥其职能。而建筑市场当中实施合同管理有利于调节市场,使得建筑市场管理更加规范[1]。2)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关键部分,加强合同管理对工程管理有重要意义。所有的工程项目都需要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订立书面合同,每一项施工的要求都是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的,如果忽略了对合同的管理,那么就无法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工程施工的成本,进而提高了施工风险管理的难度。所以必须把握住合同管理这个关键部分,才能有效把握住整个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保证工程能够按质按量地完成。3)合同管理是规范施工过程中各种行为的需要。工程项目合同当中明确了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基本权利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且该合同具有极强的法律效应,可有效保证双方都能享受到应有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合同也是处理各类工程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承包方工程款或者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如期完成工程项目等,都可以利用合同所具有的法律效应维护自身的基本权利,拒绝履行义务的一方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加强工程合同的管理,有效促使承包方和发包方都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规范建设行为,这对改善我国建筑市场的风气也有促进作用。4)合同管理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提高竞争力所必需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我国的建筑市场也逐渐与国际接轨,所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大。而我国建筑企业要想在世界平台上立足,就必须要适应国际市场的环境。而只有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才能提升我国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国外大型企业一较高下,为企业赢得发展的机会。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关风险因素
2.1内部因素
内部风险因素主要是指由于合同管理的制度不够完善、管理流程未实现标准化、监督管理不到位、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低等原因造成的风险。从而会造成合同签订风险、合同履行风险、合同变更风险、合同转移风险以及合同解除风险,这些风险很容易使得企业在某些重大决策上产生失误,从而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2]。
2.2外部因素
外部风险因素是指由于对方的信誉度太低、同行之间的非正当竞争以及工程经费不足等原因而出现欺诈行为或者直接违反合同规定所导致的风险。
3强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的有效策略
3.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如果合同的约定条款不严谨、不合理,存在明显的漏洞或者合同的条款明显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就会导致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方法就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条款。首先,可以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角度着手,重点检查合同条款中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这是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其次,对于合同条款中存在的漏洞和歧义必须要进行修改,保证合同条款内容的明确性,防止合同的相对方利用合同条款中的漏洞获取利益;第三,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使合同管理与工程预算、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有效结合,最大程度地发挥出合同管理的作用;最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合同的内容,对于具有不合理、不合法、大风险条款的合同拒绝盖章,这样才能有效控制合同管理的风险,提高合同管理的质量。
3.2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目前有许多风险都是由于信誉度太低导致的,而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可以有效提高承包方与发包方双方的信誉度,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保证合同能正常签订,合同规定的条款也能得到有效执行。对此,要建立起相应的信用等级划分制度,通过对合同双方的经营情况、经济情况、组织结构等方面的信用评价,对其信用等级进行划分,并将评价结果及信用等级划分结果归入信用档案当中,为日常的合同管理提供重要参考。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从信用档案中调取对应的信用评价,对于信誉等级比较高的单位可以优先考虑,而对于信誉等级比较低的单位则要慎重考虑[3]。
3.3完善风险的预警体系
完善风险预警体系对于降低合同管理风险有重要作用。为完善风险预警体系,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体系,将合同对象的信誉等级作为首要参考指标进行分析,而后对合同的签订过程、履行过程等阶段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尽早发现隐藏的风险,并根据风险的等级实行不同程度的预警,然后再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减少损失。2)建立风险研究机构,专门对合同管理当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如果在评估过程中发现了风险因素,要及时展开合同风险研讨会,集中各部门人员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在实际情况中,风险评估机构需要对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和合理性进行认真评估,尤其是对于经济效益比较低的项目,要尽量找到导致其经济效益低下的原因所在,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降低风险。3)对风险进行跟踪。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如果发现较为明显的风险隐患,在经过预警、采取应对措施后还要对其进行跟踪,关注风险因素的变化情况,尽量降低风险。
3.4完善信息化管理体系
完善信息化管理体系可以有效降低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合同管理成本,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信息化管理体系当中主要有业主的基本信息管理、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合同管理、工程预算成本管理、工程成本核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等方面,可以使用互联网或者局域网将建筑工程相关的资料整理在一起,便于数据的传输与更新。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整合资源,排除了人为因素的影响,有效提高了合同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并能随时反馈合同管理的现状,便于对合同管理过程的掌控[4]。
3.5完善流程管理体系
合同管理的流程主要有前期的市场调研、合同策划、合同条款的谈判、谈判完成以后的合同文本拟定、合同内容的审核、合同的签订、合同义务的履行、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解除以及合同的存档等环节。将合同管理各个流程中的责任人、管理目标以及具体措施落实到位,保证每个环节都是按照合同规定执行。此外,还需要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整个合同管理流程进行监督,并根据合同内容的落实情况对其进行评价,以保证合同内容合理、合法、条款不存在歧义、表述清楚,控制合同管理风险,使得合同管理流程规范化、完整化。
3.6优化合同管理人员职业素质
优化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也是保证合同管理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对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1)在选择合同管理人员时,要秉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挑选对国家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十分了解、合同管理专业水平高、信息化技术水平高、道德品质高尚的优秀人才,以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人才优势,保证合同管理过程井然有序。2)加强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定期进行合同管理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使其能够更好地胜任当前的合同管理工作。3)建立专业考核制度,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责任意识、风险控制能力以及问题处理能力等,对于表现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鼓励员工积极学习,从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5]。
4结语
在当前形势下,合同管理风险是影响建筑工程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之一,对于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十分重要。因此,要加强对合同管理风险的预测及分析,建立完善的合同风险防范体系,降低合同管理风险,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建慧.探析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及风险控制[J].甘肃科技纵横,2015,44(6):98-99.
[2]吴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控制探讨[J].广东科技,2014,23(16):21-22.
[3]江晋宁.浅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4,17(6):62-63.
[4]赵晋,陈福阔.浅谈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J].安徽建筑,2011,18(6):63,189-190.
【关键词】企业 合同管理 流程 风险 控制 研究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阶段的主要内容之一,合同管理目标就是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优化,对潜在合同管理风险发生率予以降低,之后在此基础上进行合同管理效率稳步提升。此时应该对企业合同管理流程予以了解,并对合同管理风险加以研究。合同管理风险分析步骤上,第一点就是合同管理流程解析,也可通过合同管理风险成因方面进行讨论。
一、企业合同管理基本流程
我们通常所说的合同管理,主要是指借助合同规划方法、调查方法等对合同对象进行明确,其他明确内容依次涵盖了拟定合同文本内容、审核内容、签署内容、分发内容和类型内容以及转让处理内容等。对企业合同管理进行阶段分层,即为合同准备阶段、签署阶段、履行阶段、管理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分为合同策划内容、调查内容、初步确定内容、谈判内容、文本拟定内容;签署阶段分为合同正式签署内容、合同分送内容;履行阶段分为合同履行内容、合同变更内容和合同转让内容以及合同终止内容等;合同管理阶段,分为企业合同归档保管内容和执行情境评价内容。
二、风险类别
合同管理风险主要是指集中显现在履行阶段的风险,与此同时,也渗透在各个合同管理流程之中,特别是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最为突出,并且是由多项因素综合一起所导致的,所以合同管理风险分析,首先是要从合同管理流程角度研究,也可从风险导致因素方面进行分析,企业合同管理各个流程均存在风险,根据合同管理流程进行基础性风险研究,其分为企业合同准备阶段风险、签署阶段风险、履行阶段风险、管理阶段风险。若从合同当事人可控与否角度进行分析,那么产生的合同风险种类分别为外部环境因素和合同对方因素以及企业本身因素。
三、企业合同风险控制方案分析
较为正确的做法是,企业需要对风险规避要素、风险降低要素、风险分担要素和风险承受要素等进行针对性解决策略制定,之后在此基础上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合同风险科学有效控制。
(一)风险规避操作
广义之上的风险规避,主要是指企业对超出本体风险承受度的合同风险,借助放弃与风险有关和终止与风险有关合同,是进行损失减少和利益保障的基本方案。按照规避程度和规避方式进行分析,合同风险规避策略划分势在必行,可以分为完全拒绝承担风险策略和依次试探承担风险策略以及中途放弃承担风险策略。完全拒绝承担风险,主要是指对企业合同风险进行相应评估之后,企业拒绝承担合同风险,假设对企业进行其内部合同风险评估与调查,并审核后确定其经营混乱现状和财务不佳现状以及产品和服务质量低下现状,那么也就证实了合同风险巨大,不能进行合同签署。
依次试探承担合同风险策略,主要是指借助企业合同风险评估操作,在其完成后尽管认为合同风险很大,但又不能直接定性为彻底拒绝,那么就是要分步骤风险把控,规避各环节内的风险。假设合同风险评估操作完成后,对方企业在本企业进行业务往来中滋生诸多风险,但是产品供应正是我方所需,那么便可以运用上面这种合同风险规避方案,首先是与之签订资金额度较小的双方合同,以逐步接触模式为主,循序渐进的开展合作,再者便是增大金额投入量。
中途放弃承担企业合同风险过程中,对环部环境发生消极变化和违约情境出现的状况等,企业可以中途终止履行合同,有效防范风险,遏制风险扩大和蔓延。假设在合同履行阶段由于环境变化多样以及违约行为存在,那么便要当断则断,终止合同,保障企业自身利益,将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
(二)风险降低操作
风险降低主要是指企业在权衡成本效益要素之后进行的合同风险控制有效手段,通过合理控制办法进行合同损失减少和合同风险降低,将合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畴之内,建立和实施企业和合同内控制度及体系,这也是进行企业合同风险降低的有效手段之一。
(三)风险分担操作
风险分担主要是由企业借助其他力量来完成的,主要应用手段为合同业务分包内容、担保公司担保内容,之后在此基础上将合同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按照合同风险承担角度进行分组,合同风险分担可概括为合同风险分散手段和担保公司担保手段。企业合同风险分散过程中,将金额大合同进行金额小合同若干拆分,与不同单位进行合同签署,扩散风险,减少最终给企业造成的合同损失,同类产品与不同类型供货商进行销售合同签订,风险最小,采购合同也被涵盖其中。
(四)风险承受操作
风险承受操作是企业合同风险控制中的核心手段,首要一点就是要进行成本效益权衡,M行企业合同风险降低,对于金额小以及款项结清合同,此时便可进行企业合同风险承受计划安排,更好更优的保障企业本体利益,将企业合同风险降到最低,达到合理把控目的。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企业合同管理流程分为合同准备阶段、签署阶段、履行阶段、管理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合同风险存在,所以企业应该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从实际角度出发,重视合同风险问题,随之予以合理把控,通过风险规避、降低、分担、承受等全方位、多角度的保障企业利益,将合同风险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张咏梅.谈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J].知识经济,2015(01).
[2]魏玲.浅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J].知识经济,2015,(02).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一、引言
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能够有效得提高企业竞争优势、确保其经济效益,降低项目工程的风险。因此,建筑企业若想能够稳定而快速的发展,就必须了解影响合同管理的因素,找到相关措施,才能有效提高自身对抗风险的能力,顺利实现企业的发展目标。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为了顺意建筑企业的发展而诞生的一种管理模式。它对建筑业以及工程项目而言有四点意义。第一,合同管理时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实现项目工程的目标,对整个项目工程进行有效的统筹管理。第二,合同管理可通过法律、经济等方式对建筑市场进行引导和规范,顺利了经济市场发展的趋势。第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能够为工程中所出现的纠纷提供解决的依据,从而规范建筑企业主体,有利于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第四,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能够让建筑企业提高其自身水平,对其加强管理才能让企业拥有更大的竞争优势。
三、建筑项目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的形式
建筑项目工程合同自制定到终止的整个过程中都隐含着管理风险,其中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最大。根据合同的性质,可将合同管理风险分几种形式,即不可控风险、可控风险、外环境风险、内环境风险、直接管理风险和间接管理风险等。
(1)外环境风险和内环境风险。外环境风险和内环境风险划分的依据是风险预防的范围。一般而言,导致外环境风险存在的因素包括企业非法竞争、蓄意奇葩、信用等级低、财务存在问题等。而内环境风险是由于企业内部管理中的因素对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所造成的风险,例如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强、管理缺乏规范性、人员素质不高等。
(2)不可控风险和可控风险。不可控风险和可控风险的划分依据为风险防范的等级。不可控风险是指无法控制的因素而引发合同风险,且这些风险无法预测或者提前规避。例如,自然灾害、经济环境、法律、政治等因素。这些因素都有可能造成企业无法正常履行合同。可控风险是指在合同管理中因某些变故而引发的风险,且这些风险可通过履约风险评估、合同解除管理、风险评价等方式进行规避。
(3)直接管理风险与间接管理风险。合同管理中的直接风险和间接风险是根据责任划分的。其中,合同直接管理风险是指企业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因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缺乏规范性、监督不全面等原因造成的风险。而间接管理风险是指企业间接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尤其合同的其他签订方违约而造成的风险。
四、合同管理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
(1)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所包含的内容多,其管理较为烦琐。因此,建筑单位需构建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包括责任分解制度、进度审查批准制度、合同交底制度以及工作报送制度。再在此,责任分解制度能够明确各岗位人员和小组的责任和工作范畴;合同交底制度通过让员工阐述合同的内容,使其对合同内容的理解更为深刻;工作报送制度可让员工及时向各部门提交工作情况和计划,保证合同管理者可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进度审查批准制度是指对合同进行审查找出其中不合理的条款,从而控制合同的风险。
(2)将拟定、分析工程合同文本作为重要内容。鉴于合同的格式也能造成纠结,所以建筑施工单位在拟定合同时尽量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其次,合同管理人员在拟定合同前需详细调查施工情况,避免合同存在争议性。合同初稿拟定后,合同管理人员还必须对其进行分析,查看是否存在非法性和不合理性。
(3)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对合同风险进行防范能够有效降低合同存在的风险。因此,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能够对合同的整个有效期进行风险评估,找出其中引发合同管理风险的因素,特别是对那些效益不理想或者存在亏损的项目认真评价,寻找引发风险的根本原因,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而且,建筑企业还必须在合同管理中对风险隐患进行跟踪、反馈,从而最大限度地对风险进行规避。
(4)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若想有效降低合同的风险,就必须将优秀的人才作为基础。所以,建筑工程应该设立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和培养机制。建筑企业在任用人才时需要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并根据合同管理的特征和人才的能力对其进行合理安排,使其能够发挥自身作用。同时,企业还必须重视对人才的培养,不但定期培训人才各类专业知识,拓展其知识领域;还需不时开办法律规章制度培训,并让人才定期参与相关的交流会,丰富其经验。再者,企业还需构建人才考核制度,能够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专业知识、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等,并构建一个和谐且尊重人才的一个文化氛围,从而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
(5)构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降低其风险。因此,建筑企业需构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总包合同管理、项目施工预算管理、业主信息管理,项目成本风险管理、项目成本核算管理以及项目结算管理等。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通过企业内部信息网络确保各单位能及时沟通,更新数据,从而反映出合同管理的是实际情况,让企业能够及时解决其中问题,从而实现对合同风险管理的既定目标。
五、结束语
若想有效地提高企业防范和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的能力,提高企业的效益,就必须懂管理制度、信息、影响因素、企业员工等方面入手,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现阶段,我国建筑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其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都落后于西方国家管理形式。因此,我国建筑企业等相关单位、机构需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风险防控和控制措施,有效降低合同管理风险,在保证企业发展的同时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丽丽.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分包风险的应对与防范措施[J].科技
信息(科学教研),2008(15).
[2] 赵庆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监理风险防范措施探究[J].科技视界,
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