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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职院校;知识管理;行政管理
引言
知识管理理论的来由及涵义知识管理可以从狭义与广义两方面来理解。狭义的知识管理即知识资源管理,它是指对知识及其创造、收集、组织、传播与利用等相关过程的系统管理。广义的知识管理不仅包括对知识进行管理,而且还包括对与知识有关的各种资源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涉及知识组织、服务、资产、产权、人员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管理,包括知识开发、分类、加工、共享等环节。
一、知识管理在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中的应用概况
国外的高校知识管理已经开展得很好,它们主要强调促进知识交流与共享的技术手段在学校中的应用,以及如何将学习型组织理论应用于学校,把学校建设成学习型组织。而国内各高职院校在知识管理方面,还处在观念讨论和理论介绍阶段,真正系统地进行知识管理实践的学校还很少。分析其原因,这主要是由学校的非营利性、学术性以及人才培养的迟效性等特点决定的。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相比,高职院校在管理改革上的压力和动力相对较小,所以历史上先进的管理理论大都产生于企业,其后学校才结合自身的特点加以改造并应用于管理实践。时至今日,我国高职院校知识管理研究应当从理论层面转入实践层面。
二、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必须面向知识管理
高职院校的管理者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某岗位员工调离后,新员工却要花很长时间重新摸索和熟悉此岗位的工作知识,而不能充分借鉴前人的经验和智慧,造成不必要的重复,降低工作效率;员工在工作时,总感觉所掌握的信息不很全面,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检索到需要的知识;同样的工作知识,为什么在员工需要的时候都要自己从头开始学习,不能与他人共享,造成重复操作,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这些在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大大降低了行政管理部门的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和工作效率。鉴于此,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必须进行知识管理以避免以上弊端。此外,高职院校管理作为管理实践中的一种专业管理活动,经历了一个由科学管理、人本管理到多元整合的一体化管理发展历程。因此,高职院校需要构造以知识创新为核心主题、以知识共享为中心环节的知识管理系统,以实现行政管理的改革与创新。并且,高职院校只有将知识管理置于战略实施的核心地位,才能在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因为行政管理的目标之一就是提高知识价值的发掘和应用的能力。这种能力越强,学校就越能培养出更多高质量的毕业生,就越能创造出更多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及取得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中的知识管理应用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知识管理,包括知识开发、分类、加工、共享等各个环节。这几个环节中,知识开发和知识分类是基础,知识加工是手段,知识共享是核心。现实从知识开发到知识共享的过程,就是实现知识管理的过程。
(1)知识开发。知识开发是知识管理链的源头,其关键问题是保持部门管理的开放性,主要在于提高部门的知识吸收能力、知识交流能力和知识创新能力。比如高职院校的人事部门、财务部门要善于总结自己部门的工作经验,把它提升为知识,同时人事部门与财务部门都要善于总结它们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规律,并形成知识,以便于知识衔接和流通。在这三个能力中,知识吸收能力决定了部门利用知识的水平,知识交流能力决定了部门内部知识共享的程度和深度,知识创新能力决定了部门进行知识生产的水平。这几种能力都需要部门管理者组织策划多种不同形式的活动进行提高,比如部门之间可常开工作交流会,以达成工作上的默契。
(2)知识分类。知识分类是知识管理的难点,前面我们提到知识可分为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在高职院校里,工资制度、上班、作息时间等是显性知识,而个人工作习惯、领导风格等属于隐性知识。高职院校在进行知识管理时,要严格划分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分充分挖掘出隐形知识,并使之显性化,助力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这对实现知识共享有着重要意义。
(3)知识加工。知识加工包括整理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化两个环节。整理显性知识,可通过信息管理手段进行,关键是使知识系统化。对于隐性知识,高职院校就只能运用知识管理手段使其显性化。这需要部门领导者采取一系列的转化措施与手段,例如,可以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方式实现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知识的显性化。其次要制定部门内各岗位对接流程,理清各岗位工作的衔接点。最后还要组织各岗位人员整理书写本岗位的纵向流程,把每个岗位的工作依据、工作程序等以文字形式体现,形成工作规范,便于新任人员查阅,缩短了工作熟悉时间。只有实现知识显性化才能实现知识共享,达到知识管理的目的。
(4)知识共享。知识共享也包括三个环节:首先,要建立知识库并录入已显性化的知识。建立知识库,要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建库方案。在把显性知识录入知识库时,要根据部门人员岗位职责的不同,合理设置数据编辑权限。其次,要建立知识索引。知识索引是知识库的输出机制。面对大量数据,既要设置各种常用搜索引擎,又要结合高校特点,设置特定搜索引擎。最后,是组建共享网络。建共享网络应以局域网建设为手段,通过加强知识库的开发与管理,实现知识共享,从而推动部门和个人管理能力的提高,达到管理方式的创新。
总之,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高职院校从社会的边缘走进了社会的中心,由为经济服务转变成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必然要求学校建构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内涵的新模式,而知识管理作为顺应知识经济时代特点诞生的新型管理方式,正好符合了高职院校角色转换的需要。在行政管理中,高职院校要提高对知识管理的认识,有意识地开展知识管理活动,以实现行政管理的最优化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新形势;企业;知识经济;行政管理
一、知识经济的概念
知识经济是人类通过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主要表现在科学技术推动社会进步方面。概括地讲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信息为载体,通过人类社会活动将知识信息激发、传递及应用的全过程,创造知识经济与运用知识的能力和效率,是支持知识经济国家发展的根本动力,同传统的土地或资金要素有本质区别。
二、知识经济对企业行政管理的影响
1.知识经济推动企业行政管理发展
首先,企业要在知识经济社会中求发展,需要不断改进企业行政管理方法,知识经济推动了企业行政管理摆脱传统的管理模式。由于行政管理在企业行政部门被误解为简单的执行过程,行政管理人员扮演着可有可无的角色。但新形势下知识经济时代彻底结束了此行政管理模式,知识经济时代要求行政管理活动必须具有创新性,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一定要有创新能力。此外,随着知识经济快速更新,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必须不断汲取新知识才能满足工作需要。可见,原有的企业人才管理关键将发生质变。其次,知识经济规避了传统的行政管理方法摒弃了。受到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影响,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并且在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得到普遍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已成为现代企业行政管理的代名词。在这样的新形势下,企业行政管理也势必会与现代科学技术密切融合,当前企业管理已经被深深打下信息化管理的烙印。再次,知识经济时代对企业行政管理资源优化有积极地促进作用。例如,计算机网络在企业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可以减少人的管理强度,在原来的企业会议中需要人们现场参加,这样就会消耗许多人力和时间成本,在信息社会里,许多会议都可以用网络形势代替,这样就能实现资源优化的目标。最后,知识经济时代切实提高了企业管理的效率。知识经济时代要求企业行政管理人员要具备创新能力,要求他们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融入人性化的管理方法,也就是说在工作中要有自己的东西,不能什么事都要生搬硬套,由以前的混日子转化为主动地投入到管理中,这样积极的工作态度是各项行政管理得以落实的保障,最终实现企业行政管理的实效性。
2.知识经济带给企业行政管理的挑战
第一,无论社会发展到何种程度都离不开人类活动,也正是人类活动推动了社会进步,这是社会发展遵守的必然规律。那么,在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的新形势下,企业行政管理活动也存在这样的规律,也就是说行政管理人员更新传统的管理观念是知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行政管理人员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知识经济与传统经济的本质区别就是创新,原有的"按部就班"行政管理观念已落后于社会发展的步伐,没有创新意识的行政管理人员即将被淘汰,总之现代行政管理人员应该具有创新意识。现代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对信息技术、办公科技最新动态有所了解。例如,在企业日常行政管理中,管理人员要应用计算机网络来处理实际问题。然而,在我国大多数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仍是中老年龄同志占比重较大,他们缺乏计算机知识、网络知识,对现代企业网络管理一窍不通。第二,知识经济使企业行政管理人员面临巨大的挑战。知识经济时代的标志就是信息激增,大多数行政人员对更新的知识不能及时了解,此问题存在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行政人员主观获意识淡薄;二是受客观条件的制约。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中认为行政人员是闲职,所有人都能从事行政管理,但知识经济社会中,企业行政管理离不开行政管理人员,并且他们的个人能力及素质对企业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
三、企业行政管理在知识经济下的发展趋势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在知识经济时代到来新形势下,企业要想生存发展就必须重视企业的行政管理,而企业行政管理的好坏最终取决于行政管理人员。可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企业行政管理对人才的需求量会增加,并通过不同渠道来引进具备创新意识的高级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四方面:第一,求才方面。知识经济时代,传统的企业行政管理模式得到改革,企业需要具有创新意识、敢于挑战、脑袋灵活、擅于发现特质的人才。第二,用才方面。企业将为管理人员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平台,让他们自由地去创造,并尽可能提供条件去支持。第三,育才方面。在不影响人才个人创造的前提下,安排专业的行政管理人员去引导新人学习,让他们在实践工作中充实自我培养创造能力。第四,留才方面。透过工作设计、工作丰富化等增加工作内在报酬的方式,来重新调整行政管理工作内容和界定新角色。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到来,企业行政管理面临着更多机遇与挑战。企业行政管理要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就必须通过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引进新的管理技术、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等,建立可靠、系统、实用的信息管理系统,切实提高企业行政管理质量。
参考文献:
[1]石书灿,赖月莲,崔连秀.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管理的六点思考[J].管理科学文摘. 2001(06).
关键词:高职院校 知识管理 行政管理
1 知识管理理论的来由及涵义
维也纳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是现代管理学的开山鼻祖,被誉为“现代管理学之父”,其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知识管理理论。1988年,德鲁克提出知识工人是组成新经济的个体,他的这个观点得到普遍认可,由此揭开知识管理的序幕。
知识管理可以从狭义与广义两方面来理解。狭义的知识管理即知识资源管理,它是指对知识及其创造、收集、组织、传播与利用等相关过程的系统管理。广义的知识管理不仅包括对知识进行管理,而且还包括对与知识有关的各种资源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涉及知识组织、服务、资产、产权、人员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管理,包括知识开发、分类、加工、共享等环节。
知识管理中最主要的是“知识”,按照德鲁克的分类,知识包含隐形知识和显性知识两类。隐性知识是指高度个体化的、难以形式化或沟通的、难以与他人共享的知识,通常以个人经验、团队的默契、组织文化等形式存在。显性知识是指能以一种系统的方法表达的、正式而规范的知识,通常以语言、文字等结构化的形式存储,多表现为产品外观、文件、数据库等形式。
2 知识管理在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中的应用概况
如上所述,知识管理的理念与实践源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美国有80%的企业已经或正在实施知识管理计划,而2000年被确定为知识管理年。进入21世纪,微软公司、惠普公司、英国石油公司、 安达信、德州仪器公司、施乐公司等世界500强企业都在知识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功。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企业的知识管理还相对落后,调查显示,我国目前有40%的企业开始了知识管理调研,35%的企业处于实施阶段,但还有23%的企业尚未关注知识管理问题。我国较早开展知识管理并取得了较大成功的有华东电力设计院、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方正电脑公司、亚信集团等企业。
与企业知识管理的成功相比,我国高职院校知识管理的理论和实践更为滞后。国外的高校知识管理已经开展得很好,它们主要强调促进知识交流与共享的技术手段在学校中的应用,以及如何将学习型组织理论应用于学校,把学校建设成学习型组织。而国内各高职院校在知识管理方面,还处在观念讨论和理论介绍阶段,真正系统地进行知识管理实践的学校还很少。分析其原因,这主要是由学校的非营利性、学术性以及人才培养的迟效性等特点决定的。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相比,高职院校在管理改革上的压力和动力相对较小,所以历史上先进的管理理论大都产生于企业,其后学校才结合自身的特点加以改造并应用于管理实践。时至今日,我国高职院校知识管理研究应当从理论层面转入实践层面。
3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必须面向知识管理
高职院校的管理者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某岗位员工调离后,新员工却要花很长时间重新摸索和熟悉此岗位的工作知识,而不能充分借鉴前人的经验和智慧,造成不必要的重复,降低工作效率;员工在工作时,总感觉所掌握的信息不很全面,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检索到需要的知识;同样的工作知识,为什么在员工需要的时候都要自己从头开始学习,不能与他人共享,造成重复操作,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这些在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大大降低了行政管理部门的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和工作效率。鉴于此,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必须进行知识管理以避免以上弊端。
此外,高职院校管理作为管理实践中的一种专业管理活动,经历了一个由科学管理、人本管理到多元整合的一体化管理发展历程。因此,高职院校需要构造以知识创新为核心主题、以知识共享为中心环节的知识管理系统,以实现行政管理的改革与创新。并且,高职院校只有将知识管理置于战略实施的核心地位,才能在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因为行政管理的目标之一就是提高知识价值的发掘和应用的能力。这种能力越强,学校就越能培养出更多高质量的毕业生,就越能创造出更多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及取得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中的知识管理应用
高职院校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知识管理,包括知识开发、分类、加工、共享等各个环节。这几个环节中,知识开发和知识分类是基础,知识加工是手段,知识共享是核心。现实从知识开发到知识共享的过程,就是实现知识管理的过程。
4.1 知识开发。知识开发是知识管理链的源头,其关键问题是保持部门管理的开放性,主要在于提高部门的知识吸收能力、知识交流能力和知识创新能力。比如高职院校的人事部门、财务部门要善于总结自己部门的工作经验,把它提升为知识,同时人事部门与财务部门都要善于总结它们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规律,并形成知识,以便于知识衔接和流通。在这三个能力中,知识吸收能力决定了部门利用知识的水平,知识交流能力决定了部门内部知识共享的程度和深度,知识创新能力决定了部门进行知识生产的水平。这几种能力都需要部门管理者组织策划多种不同形式的活动进行提高,比如部门之间可常开工作交流会,以达成工作上的默契。
4.2 知识分类。知识分类是知识管理的难点,前面我们提到知识可分为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在高职院校里,工资制度、上班、作息时间等是显性知识,而个人工作习惯、领导风格等属于隐性知识。高职院校在进行知识管理时,要严格划分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分充分挖掘出隐形知识,并使之显性化,助力于学校的改革与发展。这对实现知识共享有着重要意义。
4.3 知识加工。知识加工包括整理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化两个环节。整理显性知识,可通过信息管理手段进行,关键是使知识系统化。对于隐性知识,高职院校就只能运用知识管理手段使其显性化。这需要部门领导者采取一系列的转化措施与手段,例如,可以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方式实现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知识的显性化。其次要制定部门内各岗位对接流程,理清各岗位工作的衔接点。最后还要组织各岗位人员整理书写本岗位的纵向流程,把每个岗位的工作依据、工作程序等以文字形式体现,形成工作规范,便于新任人员查阅,缩短了工作熟悉时间。只有实现知识显性化才能实现知识共享,达到知识管理的目的。
4.4 知识共享。知识共享也包括三个环节:首先,要建立知识库并录入已显性化的知识。建立知识库,要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建库方案。在把显性知识录入知识库时,要根据部门人员岗位职责的不同,合理设置数据编辑权限。其次,要建立知识索引。知识索引是知识库的输出机制。面对大量数据,既要设置各种常用搜索引擎,又要结合高校特点,设置特定搜索引擎。最后,是组建共享网络。建共享网络应以局域网建设为手段,通过加强知识库的开发与管理,实现知识共享,从而推动部门和个人管理能力的提高,达到管理方式的创新。
总之,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高职院校从社会的边缘走进了社会的中心,由为经济服务转变成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必然要求学校建构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内涵的新模式,而知识管理作为顺应知识经济时代特点诞生的新型管理方式,正好符合了高职院校角色转换的需要。在行政管理中,高职院校要提高对知识管理的认识,有意识地开展知识管理活动,以实现行政管理的最优化。
参考文献
[1]盛小平.基于知识网络的知识管理研究.图书情报工作.2004(6).
关键词:信息技术;行政管理;高职院校
一、信息化技术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
(一)保障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在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中运用信息技术能将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各类信息进行有效总结,还可以为高职院校领导进行管理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因为,高职院校领导在进行管理和决策的时候是需要对校内在人动、财务状况等方面先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但是,各部部门在收集这些信息不能保障其实效性,同时,程序也较为繁琐,如果利用信息技术对各种信息进行收集就会变得较为及时和准确,同时节省了大量时间与人力资源。
(二)有效提高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
目前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机构呈垂直化的分布状态,上、下级之间信心交流的过程及其复杂,多数的管理决策通知需要经过好几个环节与程序才能传到教师和学生的手中,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同时也耗费了较大的人力资源。如果在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工作者建立与健全信息化系统,从一方面有效地缩短了信息传递的时间,而且领导与教职工之间可以进行直接的练习,省去了不必要的中层管理机构的介入,能有效的提高高职院校中行政管理工作效率。
(三)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统一
在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中运用信息化技术,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部门与科研等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会越来越紧密,一些较为独立的部门也可以通过信息技术与其他部门之间建立紧密联系,各部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文件的传输工作,加强了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与统一。在高职院校的各个部门工作中运用信息技术可以将管理结构进行全面的调整,逐步的建立起一种较为平等的“网状式”的管理机构,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
二、信息化环境下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人员薄弱的管理意识与落后的管理模式
目前,在很多的高职院校中由于工作人员的管理意识薄弱和管理模式的落后,导致整个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普遍低下,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也没有真正的落实到管理工作的实践中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高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对计算机的基础知识与操作流程不到位,高校也没有具体地了解过管理人员对计算机的掌握水平,同时也没有对行政管理人员在计算机方面的专业培训,这是行政管理人员信息化管理意识薄弱和管理模式落后的关键所在;第二,在大部分的高职院校中没有设置专门的行政管理部门,高职院校关于行政事务的处理授权于辅导员或者是代课教师直接负责,导致行政事务的处理落不到实处;第三,目前很多高职院校中依然采用的是“大锅饭”的传统管理模式,甚至一些少部分的高校领导认为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才不采用信息技术不会造成任何实效性的改变,这些高校领导对行政管理管理工作的态度也是影响行政管理工作运用信息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行政管理工作程序较为复杂
就从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本身说起,无论是在管理的内容还是程序上,受限制的因素有很多,这严重地影响着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对待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旦工作人员不能在工作中不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他们就会将这项工作看做成是一个累赘,会逐渐的演变为工作中的“机器。”同时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也没有与时俱进对新鲜事物的处理方式,大部分的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在新事物的处理方式上报告给上级领导,被动地等待上级领导的批准或者指示。在目前的高职院校中其信息都是有上级拟定来传递给下级的,校办在信息传递过程中扮演着传递员的角色,接受着外来的各种各样的信息,校办将接受到的信息在传递给上级领导,上级领导之间经过详细的讨论最终作出具体的批示,最后校办在接受到上级领导的指示后,然后传递到下级各个部门中,当下级相关的工作人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之后,再由校办传递给学校的总负责人。由此可以看出:高校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程序较为繁杂,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也不能有效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严重地降低了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
(三)严重地忽略了信息软件功能的升级
很多高校将信息技术运用到行政管理工作中之后,而管理人员却没有完善和维护好计算机信息的升级工作,只是将目光放在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更新上,导致从事计算机管理的教师不能发挥专业知识的机会,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比如:高职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只是借助计算机这个辅助工作对相关的数据进行统计和整理、撰写一些工作总结,或者是收发一些文件和打印材料等工作,对于一些重要的程序没有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来完成,使得计算机软件没有充分地发挥重要的功能和价值,这样不仅严重的影响了行政管理工作的办公效率,同时也造成了大量计算机信息资源的浪费。
三、信息化环境下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实践
(一)加强对信息技术的重视与利用
要想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实效性,首先要转变行政管理工作者淡薄的管理意识与落后的管理模式,加强对信息技术的利用效率与重视程度。校领导要深刻地认识信息技术为行政管理工作带来的便利,并加强在信息软硬件方面的投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建立完善的网络信息系统,提高高职院校信息管理人员淡薄的信息技术意识,激发相关管理人员对待工作的积极性,使他们能更好地在自己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才能。
(二)建立健全高职院校信息化建设规划
路漫漫其修远兮,高职院校行政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信息技术在行政管理工作的建设道路上,高职院校应当有具体的建设规划和战略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在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行政管理的时候应当依照制定好的计划有步骤地执行,但是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要保证高职院校各部门之间信息技术使用的统一,建立综合的行政管理信息体系,这样才能保障各部门之间信息的畅通与共享。
(三)对信息技术软件进行定期的更新
当前,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更新速度不断加快,因此,在高职院校中运用信息技术开展行政管理工作时,不能只重视计算机硬件方面的更换,同时也要在软件方面进行定期的更新,保障其能够稳步运行。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对行政管理工作中使用的软件设备要制定一个完整和严格的维护办法,要定期地找专业的维护人员对软件进行更新与升级,使行政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和信息系统的高速运行。
(四)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
信息技术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实践运用,还需要管理人员要具备一定的管理素质。目前在很多的高职院校中,很多的行政管理人员其信息技能比较底下,不能熟练地掌握与操作信息技术,也没有充分的发挥出信息系统中有价值的功能,导致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十分低下。在未来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应当以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行政管理人员为目标,不断地提高他们对信息技术的操作技能,一要保证行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对口,在人员的选拔上要具备相应的信息操作能力和管理能力;二要定期地开展行政管理信息技术的后期培训与教育,随着信息系统的不断升级应当加强对信息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让他们与时俱进,不断地掌握新的知识,不断地满足行政管理工作中对信息技术的需求。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伴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全面到来,信息技术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因素。因此,当前的高职院校中在开展行政管理工作的同时,必须要加强其管理人员的操作技能与专业素质,除了要始终坚持党的方针与政策,也要运用信息化不断地规范和完善自己,以行政服务为根本目标,结合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来展开相关的行政管理工作,为作一名合格的高职院校行政管理人员不懈努力。
【参考文献】
[1]区扬.探讨高职院校行政管理的创新途径[J].教育教学论坛,2012(8):229-230.
[关键词] 教育 行政管理 法制化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科技迅猛发展,社会变革逐步加快,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为了促使我国教育体制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探讨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制化、促进教育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科学治教,便有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教育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含义及作用
教育行政管理,是国家为实现教育目标,对教育事务的管理活动,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国家意志和教育管理的客观规律。而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则体现了教育行政管理的主要特征,是指通过法律对教育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各项活动进行调节和规范,并逐步实现制度化和法律化,以便为教育行政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其含义主要有以下两点:其一,是指教育管理要符合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要遵循社会主义法律管理的规律和特点,使其具有权威性和效能性,以保证教育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其二,是公民受教育权、学校办学权以及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保障。
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有利益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就意味着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和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人为因素和其它非理性因素的对教育行政管理工作的干扰。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将会对教育公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行为进行明确地规定,对教育机关的内部结构、人员编制、从属关系、职权和责任、工作程序以及具体人员的法律地位都进行了规范,这样可以实现教育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促进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效率更高、责任更明确、行政行为更加简洁。
其次,它有利于推进教育行政管理的现代化进程。教育行政管理现代化,是指教育行政管理的观念、组织、人员、方法和技术工具都要达到现代的先进水平。教育行政管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之一就是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制化。目前的中国教育体制正在逐步地改革中,许多旧的观念和体制需要突破,众多的既得利益问题需要得到妥善的解决,因此,教育的改革和其领域的改革一样都需要一个稳定的改革环境,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制化恰恰可以创造稳定的改革环境,在最大程度上消除了推进教育行政管理的现代化进程中可能遇到的不稳定因素。
最后,它有利于理顺和协调教育行政内部和外部关系。在目前的教育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在内部,不同等级教育的比例不是很科学合理,不同学校之间的衔接和协调还不是很流畅;在外部,办学自的扩大,让许多学校都开始争抢生源,因此也出现了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在内部,有肋于调整好基础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发展的比例,使各层次人才的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外部,有助于调整好学校之间的衔接和协调,纠正来自不正当竞争所造成的教育资源的浪费现象,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当前我国教育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必要性
教育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是以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制化为代表的,三者是相互促进的。目前,教育行政管理中存在着许多的弊端和不足,只有实现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制化才能逐步解决目前存在的弊端和不足。
目前的教育行政管理需要强制性的保障。作为国家行为的一种,教育行政管理也是国家意志和人民意志的体现,需要有强制力的保证才能更好地付诸实施。从这一方面来说,我国教育行政管理通过法制化的形式来保证它的行政行为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借此巩固和加强教育行政管理的效能。
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制化也是我国实行依法治国方略之后,教育行政管理的必然趋势。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可以很好地杜绝“人治”因素在整个教育领域中产生的不良影响,是教育事业沿着理性和科学的道路前进,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全面进步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三、实现当前我国教育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措施
重视法律的约束作用是我国教育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最重要体现,把法律作为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最高标准是我国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制化的首要要求。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将会对教育公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行为进行明确地规定,对教育机关的内部结构、人员编制、从属关系、职权和责任、工作程序以及具体人员的法律地位都进行了规范,这样不会出现“为法制化而法制化”的现象,从真正意义上对教育行政管理的每一个实施法制化,可以促使促进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效率更高、责任更明确、行政行为更加简洁。
要做好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加快教育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有法可依”是实行教育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前提。只有把教育行政管理活动纳入到法制的轨道,才能在处理问题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使按客观规律办事的活动得到法律上的保障,以更好地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立法时一定要充分考虑我国教育的实际情况,不能为了“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制定出相当超前的法律法规,使我国教育行政管理出现“小脚传大鞋”的尴尬情形,当然更不能一心要求立法的稳定性而过度守旧,不仅不能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还使我国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裹足不前,最终成为了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立法之前需要进行大量的调研和研究分析工作,力求立法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满足我国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制化需求。
其次,对教育行政管理实行严格的执法监督。由概念意义上的法律成为现实意义上的法律需要经过法律执行这一必不可少而且非常重要的环节。对法律而言,难度最大的就是法律的执行。法律的执行难是目前我国在法治化进程中所面临的既头疼又尴尬的问题。面对这样的问题,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出了加强法律执行制度的建设之外,还要严格落实法律的监督制度。
在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中,在外部,要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人民监督以及官方监督机构(如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作用,保证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严格依法办事;在内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并充分发挥教育教育检查机关和教育审计机关的监督作用,此外实行行政监察的财务审计,做好对本级教育部门行政情况的监督。
参考文献:
[1]黄勇荣.论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制化[J].法制与社会,2008,(09):286-287.
[2]申来津,吴冰.论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中的依法行政[J].行政与法,2007,(03):52-54.
[3]许秀莲.加强行政管理的法制化[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05,(04):6-8.
我受县政府委托,在这次会议上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情况,请予审议。
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开展情况
(一)机构情况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文件和省政府青岛会议精神,进一步适应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我县于2003年9月20日正式成立了“县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定编40人,为正科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属县政府职能部门,现有人员32名,内设办公室、执法督察科、法制科,下设一个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辖三个执法中队,一个城市管理警察大队。配备了执法车辆、通讯工具和取证设备(2部依维柯、1部大头车;10部对讲机;1部摄像机、1部数码相机),达到了人员、经费、办公地点、装备四到位。2004年我县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在桓台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鲁法发[2004]4号)和《淄博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的要求,将“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正式更名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时县政府于2月26日严格按照省法制办的批复以桓政发(2004)49号文件印发了《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对有关部门的相关执法职能进行了剥离移交,从而确保了我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于3月1日正式启动,这标志着我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二)主要职能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在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鲁法发[2004]4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淄政发[2004]39号)和《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政发[2004]49号)的规定,县执法局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及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无照商贩、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道路行为方面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同时履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建局以来的主要工作
(一)抓好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抓学习。坚持领导班子周一学习制度,学“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专业知识,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了班子的政策水平、决策水平、领导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了班子抓大事、议大事的能力。同时,针对单位职责多、新人多、业务生的实际,聘请市法制办领导对32名执法人员进行了以《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为主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体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学习结束后,全体人员一次通过了县法制办组织的统一考试,全部取得了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二是抓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强化民主氛围,重大事项集中研究,集中决策,团结协作,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加强了解,增进团结,形成了团结进取、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三是抓勤政。制定了领导班子责任制度,执勤带班制度,做到分工细致,责任清楚,任务明确。无论是白天执勤,还是夜间巡逻,班子领导与队员同甘共苦,率先垂范,不搞特殊,树立了班子形象和威信,影响和带动了全体队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抓廉政。把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队伍的灵魂,把廉洁执法和文明执法工作作为队伍的生命线,纳入日常工作,制定出台了《执法人员守则》、《执法人员纪律十项注意》、《执法人员办案“十不准”》等规章制度,班子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带领全体执法人员进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有关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切实把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筑牢了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全体队员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五是开展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实际和工作任务,对八个中层岗位进行了竞岗,经过民主测评和演讲答辩,候选的十五名同志中有八名同志脱颖而出,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通过这次竞岗,充分调动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能动性,为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为保证日常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制定出台了《城管队员文明执法用语及忌语》、《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执法人员衣容风纪规定》,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规范人。并对着装、仪容、称呼和举止、风纪行为、违反规定的处罚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佩戴统一制发的标志及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着装整齐,切实达到仪容端正、风纪严谨、统一化、规范化。同时将内部管理制度印制成册,逐个下发,做到人手一册,便于队员学习和提高执法质量。二是成立执法督察科,对城管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文明执法及仪表、着装、举止等情况进行监督监察,从而为树立和保持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为促进依法行政提供保障。三是全面规范执法程序。在使用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的基础上,从规范填写使用各类执法文书,到下达处罚决定、送达回执、采集证言笔录、建档立卷等各个执法环节,都由法制科及执法大队长严格把关,达到了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处罚适当,适用法律准确的目标。
(三)强化宣传,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
结合我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正式启动,于3月1日在桓台宾馆门前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录制了10盘《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在城区巡回宣传,并发放了政发(2004)49号文件和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8500余份。同时通过广播、图文电视、展板、横幅和四版篇幅的《晚报》,集中对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新组织、新机制、新举措进行了宣传。通过宣传,使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执法局这支全新的执法队伍有了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充分调动了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为今后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按照工作部署,认真搞好马路摊点整治工作
一是,以治“乱”为突破口,重点对兴桓路等7条城区主要道路和803省道(转盘以南至张店交界处)城市出入口两侧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共计规范探头市场5处,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2200余处,流动商贩860余个,清理乱写乱贴乱画11600余处,乱停乱放760余处,马路摊点400余处,户外广告80余块,乱搭乱建55处,残墙断壁880余米。二是迁移中心大街夜市的占道经营。为从根本上解决中心大街夜市“脏、乱、差”及交通不便的问题,县执法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中心大街夜市共有摊位480余户,其中下岗职工30余户),于2月29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60余人对中心大街夜市进行了集中迁移。通过迁移治理中心大街夜市,广大市民普遍反映中心大街的道宽了、路畅了,从而赢得了广大市民的良好赞誉。夜市迁移后,480余户长期占道的经营业户在温州小商品批发城规范经营。截至目前,夜市运营势态良好,共计新上小吃摊点32户,烧烤摊点26户,面食摊点40户,冷饮摊点16户,小百货摊点75户,服装摊点41户,鞋帽摊点45户。三是本着方便群众,减少数量,提高质量,规范统一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对陈旧、破损的报刊亭进行了更换,并重新进行了规划定点,目前城区电话亭、彩票亭已全部进店经营;报刊亭由原来的11个减少到8个。四是对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废弃线杆和原夜市设的照明设施与临时表箱、表盘进行了清理拆除,共清理拆除线杆90余根,照明设施与临时表箱、表盘200余处。
2、开展“形象展示月”活动,展示执法局的新队伍、新形象
抽调8名同志组建了徒步礼仪展示巡逻中队,统一着新式服装,佩武装带、白手套及执勤臂章,每天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沿城区主要道路进行巡逻展示活动,并按照“以说服教育为主,以处理违章为辅”的原则,对违章现象进行纠正。通过严格的文明执法和礼仪中队,正面展示执法队伍的新形象、新面貌、新作风。赢得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充分树立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新形象。为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城市管理水平,建立一支高效、廉洁、公正、文明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新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
3、开展非机动车、摩托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活动
抓住全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停放专项整治这一契机,与沿街各经营门店签订了《城区主次干道经营业户门前管理目标责任书》,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户外广告、三乱治理、门前卫生保洁等做了事权界定。对守法经营、严格落实门前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经营业户,将为其悬挂“文明守法经营业户”牌匾,对不履行目标责任的,将按照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至目前共签订责任书1000余份。同时,加大了对乱停乱放的机动三轮车的管理力度,截至目前,共查处乱停乱放机动三轮车100余辆,通过全体执法队员的努力,城区乱停乱放问题得到了初步扼制。
4、开展城市规划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根据年度执法工作安排和部署,切实抓好城市规划执法为重点的专业执法大检查,于4月11日开始,组织全体队员重点对槐荫路两侧及城区其它道路两侧的乱搭乱建进行了拆除。至目前共拆除乱搭乱建50余处,拆除面积7000平方米。通过对城区乱搭乱建的拆除,切实改变了城区的市容面貌。同时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项目,于4月11日至14日对城区的在建工程进行了摸底检查,此次共摸查建设项目44个,建设单位20个,建筑面积308992平方米。目前手续不全的建设单位,以全部补办完善了建设手续。
5、规范城区主次干道各类经营活动
随着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的相继完工,为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城区环境容貌,根据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禁止店外经营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通告》进一步对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占道经营、店外加工制作、堆放物品、商品、乱设冰糕箱、烟摊、自行车维修点、摩托车、汽车维修点、洗车站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露天烧烤等店外经营活动进行了通知规范,要求各经营业户一律进店经营,严禁占用新建道路和人行道进行经营活动。目前共下发各类通知3800余份。
6、认真处理投诉案件
公布投诉电话,及时接听市民投诉和加强城市管理的宝贵意见,真诚动员全社会力量对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为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共计接受各类投诉210起,现已全部办结,投诉处结率达100%。
三、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环境问题。当前社会各界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期望值非常高,而城管执法的环境又很差,两者之间的反差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难题之一。如在整治无照商贩时,我们要面对三种不同管理对象(分别为:社会弱势群体、见利忘义者、违法对抗者),反管理事件较多,而且十分复杂。很多市民一方面要求执法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和处罚,甚至认为现有法律法规的力度不够,希望重罚重管;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市民对无照商贩极为同情,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围观甚至围堵执法队员、车辆,无形中助长了违法者的气势。从表象来看是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其实质是深层次的,如社会的需求问题、弱势群众的谋生问题、对管理部门的逆反心理问题等。
(二)审批问题。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我局没有了管理审批职能,而我们又不能提前介入。如某单位有建设工程,想申请占道堆放物料,在既不影响交通,又不影响行人行走的前提下,我局又没有审批职能,到底由哪个部门审批,又不是很明确,致使这些单位无从下手。建议县政府出台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审批单位,进一步理顺有关部门,切实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正规化、法制化轨道。
(三)行政处罚的执行难问题。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很多当事人并不主动履行,执法局既无强制执行权,更无冻结当事人的银行账户权,等到诉讼期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当事人早已将财产转移或隐匿,行政处罚决定便成了一纸空文。再如,居民小区的乱搭乱建问题,虽然群众反响强烈,但执法局却没有强行拆除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因程序复杂、周期长、缺少执行费等原因不了了之。
(四)城市规划不完善问题。虽然我们采取堵疏结合的办法,加强了对城区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车辆乱停乱放的整治力度,但是由于我县在城市规划中市场、停车场建设设施不配套、不完善,致使这些现象又得到了反弹,而我们又要拿出更多的精力去搞城区整治,这样周而复始,不仅给广大市民带来了不便,也给我们执法造成了不良影响,所以我们建议县政府在今后的城市规划当中进一步完善市场、停车场的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综合整治,改善城区面貌
随着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工程的相继完工,我们将严格按照与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经营业户签订的《城区主次干道经营业户门前管理目标责任书》,对道路两侧的人行道进行划线,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对店外经营、店外加工制作、堆放物品、商品和乱设冰糕箱、烟摊、乱拉乱扯、乱贴乱画、乱涂乱挂及各类图文广告、乱扔垃圾、乱丢纸屑、乱倾倒污水、污物、乱散小广告和擅自设置的条幅、彩旗、充气物和其他悬挂物品进行整治。
(二)清理整顿户外广告,加强户外广告管理
加快户外广告规划的编制,规范管理户外广告。依据规划年内对城区范围内所有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对未办理手续的户外广告依法予以拆除;已办理手续的,依照规划进一步进行规范。同时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形式、统一位置”的“三统一”原则,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原则上1店只设1处牌(匾);彻底解决我县户外广告设置混乱、陈旧破损、档次较低的问题。
(三)继续加大对乱贴乱画整治力度,改善城区容貌
严格执行市政府27号令《淄博市禁止乱贴乱画、乱写乱挂规定》的要求,安排专人依法采取“查源头、抄窝点、抓现行”的方式,从根源上遏制乱贴乱画小广告现象的产生。
(四)加强居民小区整治,改善小区居民生活环境
加强对云涛小区、锦秋小区、北苑小区、商城小区的治理力度,逐个小区进行整治。重点对小区内擅自开门开窗、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店外经营、店外加工制作、乱写乱画、乱设广告、乱摆摊点、露天烧烤等现象进行整治,切实为居民创造舒适、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
(五)清理整顿洗车市场
规范机动车清洗市场,年内将城区主次干道两侧的洗车站点迁移至工业街专业洗车市场内经营,彻底改善洗车站点占用人行道和广场等公共设施从事洗车活动。
由于我县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起步时间还较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下,坚持执政为民、与时俱进的理念,认真总结队伍管理、机制创新、协调配合等方面的经验,认真研究、改进存在的问题,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认清形势,乘势而上,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努力把我县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关 键 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544(2012)03-0056-03
管理学上将“体制”定义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及其相应关系的制度”。 ① “管理”从过程上来看,包括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 [1] 15 基于以上含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可以理解为:中央和地方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组织结构及其为实现知识产权协调管理的目的在管理权限和职责方面的分配,其核心是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内部各部门之间协调与否直接影响到知识产权管理的效率高低,知识产权资源的优化利用程度以及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步伐。
一、现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概况
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主要由中央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组成。
在中央层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下设的专利局是管理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事宜的机构;商标和著作权分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负责。除上述外,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其他客体则由其他相关的国家部门负责:不正当竞争行为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的反不正当竞争处管理;地理标志归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农业部管理;植物新品种权由国家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的植物新品种办公室负责;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由国家商务部负责;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由国家科学技术部管理;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由国家海关总署负责;互联网域名则由信息产业部管理等。
同时,地方层面也是采取分别管理的方式,将专利、商标、版权等客体归属不同的与中央管理部门对应的机构负责,涉及地方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局(新闻出版局)、科技局(科技厅)、技术监督局、海关等多个部门。 [1] 37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差异,管理机构设置也是多元化。以专利为例,管理专利工作的机构有的地方归知识产权局或专利局负责,有的归科学技术局或其下设机构负责,有的则是地方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这些管理机构有的是行政机关(如河北、江苏知识产权局,为省科技厅下属局),有的则是直属事业单位(如北京、天津知识产权局,为政府直属独立局)。 [2]
纵向来看,现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从中央到地方可以分为多个管理层次。 著作权由国家版权局实行垂直领导,商标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统一注册,分级管理,有较统一的自上而下的管理体系。专利方面,地方行政管理机构有正厅级的机构(如北京、上海、湖南知识产权局),也有副厅级(如天津、河北、浙江知识产权局)、正处级(如山西、、青海知识产权局)的机构,级别设置不统一。
总体来看,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主要采取“分而治之”的管理方式,专利、商标、版权等归属不同部门管理。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呈现“多层级”的特点,不同地方层级和编制设置不同。
二、 现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分散管理体制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虽有利于分工专业化,有利于开展专项活动,却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问题,难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要求。
1. 管理成本过高,资源利用率较低。我国管理知识产权相关事务多达十几个部门,每一个部门又从中央到地方设置若干级对应机构。除此之外,还设有多个协调机构、联合执法机构等。每一个机构都有其独立的组织机构、办公设施、人事编制和工作程序。运行如此庞大的机构组织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成本过高,国家财政负担较重。同时,分散的管理体制导致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资源的配置不均,客观上导致了某些部门的资源闲置,另一些部门的资源匮乏。如2006年的“陶小京‘电动执行机构’案”,历时11年经过一系列程序才取得专利权,其原因除了复审和诉讼的拖延,还有重要的一点在于专利审查人员相对不足、专利申请积压较多。 [3] 因此,行政管理资源的分散管理不利于资源的合理分配和集中利用, 易造成资源浪费,资源利用率较低。
当前我国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规划部门在公共服务领域中作用的发挥不到位等不合理现象也相应出现,而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需要积极创新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因此,本文主要在分析城市管理体制概念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城市规划现状的具体方法,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进程。
关键词:
城市规划;管理创新;行政决策
城市发展随着新时代的到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而且城市规划与管理工作与新时代的适应性也比较弱,因此针对这样的问题需要加强我国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创新工作。所以,笔者今天针对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问题,进行方法论的研究,以此为我国城市化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积极的帮助。
1城市管理体制的概念分析
城市管理体制具有广义与狭义概念之分,广义上主要有科教、卫生以及政治、金融、财务等管理体制;而相对于广义概念而言,狭义的城市管理体制还称做城市政府管理体制,也就是城市行政管理机构体系。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城市的行政管理是公共行政体制的重要构成部分。因此,从普遍方面来讲,城市管理体制具有以下几方面内容:①具有城市建设、规划与管理的行政领导体制,而且在市政府行政机构中所表现的关系就是,领导与被领导、协调与被协调的关系,而且在市政府的其余机构与它们之间也存在着某种关系。它主要包括城市各自管理幅度与层次、各个机构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等;②它也具体指城市行政管理中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与职能,而且需要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支持,职能体系决定了其权责机构;③它还包括“三级管理”体制,“三级管理”体制主要就是市、区、街道。一方面,关于三级管理的职能划分问题;另一方面,管理原则与事权分配等;④对于相同层级中的每个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等。另外一方面,就是指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等。作为城市管理体制的特点,对政、事、企之间的错综关系具有一定影响。在城市管理中的内容中包含了许多社会福利性质的服务,而且这些都需要政府进行补贴,不具有盈利的目的;另外,城市管理中需要执行作业方面的内容,而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错综关系都属于城市管理的范畴之中。
2当前我国城市规划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职能划分的交叉性,存在多头管理现象从目前来看,我国并没有建立完整的空间规划体系,在空间规划方面的职能划分存在一定问题,职能交叉现象比较严重,而且对法律的认识与衔接还不到位,更有甚者出现与法律矛盾的地方,从而造成实际工作中存在多头管理现象。例如,如果同时违反了《城市规划法》与《土地管理法》,对于这类违法行为的处理,各个部门之间就会出现职能交叉的矛盾问题;另外,在城市规划管理内部也存在着多头管理现象。在城市规划区内对风景区的规划与管理,广告牌的规划管理等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还不够完善,而且履行得也不够彻底;另外,还存在着对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相脱离的现象。这些都需要在发展过程中积极处理清楚。
2.2缺乏完善的内部监督体系尽管我国在城市发展早期就已经建立了监督体系机制,而且监督层级与部门建设也比较全面。但是从目前来看,我国监督机制的作用发挥得不到位,大部分权力都集中在某些部门与岗位手中,而且权力的分解与分工都做得不够合理,造成设置的权力不平衡,不能明确划分事权问题等,而且相应的制度规范比较欠缺,从而造成“边缘地带”的存在;另外,一些部门公务人员不能进行依法行政,执法方面的力度有待加强,致使现象比较突出。
2.3管理土地有偿使用的作用发挥不到位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在我国的实行,出现一系列的出让、转让土地活动的现象,造成使用城市土地的复杂情况。然而,纵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推行过程中,城市规划管理仍没有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而且宏观调控能力在国家手中发挥得不尽合理,造成不能有效管理城市土地的转让与出让活动的现象。诸如供应城市土地缺乏城市规划的积极指导,不能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选择合适的土地投放规模与位置。造成此类现象的原因之一,其中包括城市规划部门没能积极参与土地出让计划的制定工作,而且城市规划部门提出的出让要求在合同中也没能积极体现出来,而且无视城市规划部门的作用而制定合同的现象也普遍存在。当前在一些经济水平较高的城市中已经开始注重这类问题,但是从总体来看,城市规划管理在土地供应与投放方面的指导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彻底,从而不利于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3我国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创新的合理举措
3.1促进决策机制的科学化与民主化发展要想积极促进城市规划决策质量的提升,需要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在对科学、历史、行业专家意见与建议尊重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调查与研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随着信息化社会的积极发展,应该在积极学习与了解各个领域知识的基础上,及时掌握时代信息的发展脉络,使高效的大脑系统构建起来,促进决策的科学性。由于城市规划建设问题事关城市的总体建设与发展水平,因此必须对城市规划这一复杂工程加强其自身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例如,可以采取公众集体参与形式。作为决策科学化的重要基础,城市规划决策的民主性需要借助各类专家的集体意见,通过集思广益加强决策的民主性;另外,还需要积极设置社会听证制度与公示制度,发挥专家咨询制度的作用,完善技术审查制度等,从而有效防止决策的失误,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2加强服务型管理方式的运用传统政府管理方式具有“指挥式”与“控制式”的特点,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而要想加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工作,需要积极发挥政府服务型的宗旨与作用。在我国未来城市规划管理的发展中需要积极借鉴国际改革的方式,促进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发展,从而提升城市规划与治理的水平。①加强政府的服务意识,促进公共服务意识宣传与培养,转变以往的服务理念与形式,积极实现服务型的管理方式;②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引者作用,改变政府“划桨型”的角色,向“掌舵型”的角色转变,加强政府服务职能的深化;③还要积极拓展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渠道与方式。加强意见途径的有效性,积极鼓励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集中民间群众的力量,促进共同治理结构的形成;另外,还要加强履行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并且注重市场的导向作用,借助市场中社会组织的力量,积极扮演好承担公共服务的角色,从而更好地促进城市规划管理的发展。
3.3加强监督机制的完善化与法制化作为积极管理城市建设与规划的城市规划部门,应该加强自身责任与权力的统一。所以,可以建立有效的约束与监督机制,依法监督城市规划活动与管理内容,促进城市建设的法制化倾向;另外,需要积极借助立法等措施,使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得以确立起来,并且充分发挥自身的法律效力,保证城市规划部门规划与管理职能的积极发挥,以此促进城市建设与管理规划的发展。
4结论
总而言之,为了适应当今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市建设一定要发挥好城市规划与行政管理的作用,积极构建科学的城市规划管理结构框架,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制度的创新工作发展,并积极推进法制化与规范化的城市规划建设,从而促进我国城市建设的健康向上发展。
参考文献
[1]乐业.国外城市规划管理对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的启示[J].智富时代,2015(08):55~56.
关键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市场规制;功能完善
中图分类号:F204
一、问题的提出
从封建“特权”衍化而来的知识产权,在今天虽已被作为私权对待,但行政因素在其管理中的作用并未减退。与其他财产权不同,知识产权所具有的无形性特征,使得行政管理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无可替代。为实现公益与私益的平衡,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需要行政机关在确权中加以界定;知识产品的无形性,使得大部分知识产权需要经行政机关的登记;同时,作为公共产品,知识产品所具有的外部性特征又导致侵权行为较易发生,这就需要行政保护弥补司法保护较为滞后的不足。①可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是知识产权管理中极为重要的方面,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制度的建立具有相当的必要性。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制度中,不论是从行政授权还是行政处理,也不论是行政救济还是行政服务,其中的每个环节都离不开行政机构的存在。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研究,对于了解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现状具有一叶知秋之义。
1980年1月14日,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专利局。三十多年后的今天,我国已在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形成了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网络。从各机构所负有的主要职能来看,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可分为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商标局(商标处)、农业部门、林业部门、海关等类。从各机构的层级来看,又可分为中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两类,其中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一般又分为省级、地级和县级三个层次。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迅猛发展的同时,需要从深层次考虑现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是否合理以及进一步完善的对策。特别是,就我国而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一起构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特色,所谓“两条途径、协调处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基础是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依托于一定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重要的市场资源、经营资源和战略资源的情况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还承载着规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调整围绕知识产权而产生的利益关系,既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又有效防止权利滥用的重要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市场规制功能。如何优化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提高其规制市场功能,是提高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效率,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完善市场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基础保障。本文在调查和分析我国现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的基础之上,提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及其规制市场功能的对策与思路。
二、中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研究现状、研究价值与研究方法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对于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国外学者很少涉猎。国内学者的研究也较少并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对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现状及弊端的研究。有学者指出,尽管在1998年4月我国即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但其并不具有管理各种知识产权的职能,而是主要起了统筹协调的作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依然是“多足鼎立”,各自为政。此种设置引致了行政管理成本高、行政效率低下、有碍国际交流等弊端。②二是对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所提出的建议。目前主要关注美、日、德、英、韩、印度等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模式,对于世界各国采用较多的二合一和三合一模式进行了阐释。 在借鉴外国模式的基础上,建议我国应采取一体化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模式。
(二)本研究之价值
对于本文研究,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目前国内学者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研究较少,理论上有待完善,通过此项研究可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一体化设置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以期提出更加合理化的建议。第二,我国地域广阔,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行政机构的设置较为繁多,再加上知识产权种类的多样化所带来的行政机构的多部门化,使得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更为繁杂,给大众造成一种比较混乱的感觉。本文在搜集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资料的基础上,对现存各机构进行梳理,以将较为直观、较成体系的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呈现出来。第三,本文在对现状进行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统计与划分,并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相比较,以探求两者之间的关联性,有利于透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联系。第四,本文的研究有助于对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现状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并通过理论上的支持,对实践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利于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完善,提高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水平。第五,基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承载着规制市场秩序的重要功能,理清其基本使命,提出完善对策,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规制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检索法、比较分析法、综合分析法、统计研究、实地调查等方法,研究的主要思路如下:调查搜集资料整理资料分析资料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研究中,资料的搜集主要采取网络搜集和文献检索两种方式。其中,所搜索的网络主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新华网、中央各行政机构网站、地方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网站、中国行政区划网;所查找的文献主要有《历史的选择 伟大的实践――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30周年纪念文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手册》、《中国知识产权年鉴》等。在对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文献与信息以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实践把握的基础上,进而提出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构及其市场规制功能的观点与思路。
三、中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现状分析
基于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具有从中央到地方的特点,以下按照中央、省级、地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模块进行研究。
(一)中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现状分析
通过对中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进行资料的搜集整理后,得到表1。由表1可以看出,对于各类知识产权,我国中央均有相应的行政部门予以管理,已建立起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系统。但是,与世界各国较多采用的二合一和三合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模式相比,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仍存在诸多问题。第一,其设置过于分散,相同职能存在一定的交叉重合。从表中可以看出,我国中央主要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多达12个,如此之多的行政管理部门,仅靠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协调作用,可能力不从心。各个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封闭性和难以避免的部门利益造成各自为政,甚至相互冲突,④这使得知识产权各行政机构表现为局部有效,但难以获得整体最佳效果。这种行政管理职能的分散,不仅不利于某一类知识产权的保护,还可能导致知识产权内部各种权利之间发生冲突。第二,行政效率低下。由于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划分过细,职能单一,造成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管理效率低下。若采用联合保护的模式,则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协调部门,又增加了行政成本⑤。第三,行政成本较高。由于每一机构均配备相应的政务、党务、财务、后勤、人事等管理和服务部门,造成大量的人力资源、设施及财政资金的浪费,增加了硬性的行政成本,也不利于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效率的提高。另外,机构设置的分散大大削弱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由于各机构之间信息不能互通和共享,容易在授权与登记程序中造成权利冲突、重复授权、审查标准不统一等结果,权利人又不得不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予以再次维权,这无形中增加了软性的行政成本⑥。第四,我国中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也不利于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在世界贸易组织体制下,知识产权领域经常需要国际协调与合作,但是其他国家往往不知道该与中国众多管理机构中的哪一个机构沟通更合适。事实上,往往需要与多个机构进行交流,这对外方来说也造成了很多不便。
(二)省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现状分析
由于省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中央相一致,因此,考虑到设置较为分散繁杂的弊端,笔者仅对各省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和商标处进行了搜集。经过资料搜集,笔者发现,所搜集的我国31个省级行政区⑦均设有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和商标处,已建立起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各省级行政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仍有所差异。从搜集资料时网站所显示的内容来看,西部地区省级行政区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仍比较薄弱。另外,除因机构设置分散导致行政管理混乱外,各省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也甚少,区域封闭性特征明显,对于跨区域的大量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查处,往往缺乏有效的协同与配合机制。
(三)地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现状分析
对于地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现状,笔者主要以各地级行政区的知识产权局的设置为例进行了统计。由于某些地级行政区仍将相关知识产权事务归由科技局管理,而科技局是由科技部而非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的,其知识产权管理职能与专门的知识产权局相比较弱。因此,某一地级行政区是否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局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水平的高低。通过对各地级行政区知识产权局的设立进行统计,笔者得到如下表格。
由上表可见,在全国333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中,已有298个地级行政区划单位设立了知识产权局。这一将近九成的比重反映出我国各地级行政区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以及其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提高。现在,县级行政区知识产权局的设立正在进行,一个健全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布局正在发展之中。同时,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各区域设有知识产权局的地级行政区在所有地级行政区中的比重从东部到中部再到西部呈递减趋势,这与东中西这三大经济带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一致的。在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驾护航,而知识产权的良好保护又促进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该表在这一方面也反映了经济发展与知识产权管理的关系。在看到我国地级行政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立发展迅速的同时,其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如表所示,我国西部专设知识产权局的地级行政区数目在总数中所占比重仅为82%,低于中部地区近十个百分点,低于东部地区十五个百分点。在资料搜集过程中,笔者发现,青海省没有地级行政区设立知识产权局,自治区仅在日喀则地区和那曲地区设立了知识产权局。可见,西部地区地级行政区所设的知识产权局相对较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相对落后。另外,在调查过程中,地级和县级行政区的知识产权局网站大都较为简单,不利于公众对相关信息的了解,未能充分发挥网站的服务与宣传作用。
四、中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改进对策
通过对所搜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可以发现,在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迅猛发展的同时,机构设置繁杂、西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落后等问题不容忽视且需亟待解决,否则将成为制约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事业的瓶颈。
(一)中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弱一体化”改进
当今世界,在实行知识产权制度的196个国家和地区中,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二合一体制,即将专利和商标的行政管理机关统一设置,这其中,又有74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三合一体制,将专利、商标和版权的行政管理机关统一设置。采取三家分散管理模式将专利、商标和版权分开管理的国家包括中国在内不到10个。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统一设置已是发展趋势。⑩再加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一体化所具有的效率高、成本低、利于国际合作等优势,众学者均建议我国采取一体化的设置模式,对现行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进行改革。但笔者认为,将众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或部门迅速整合为一个整体在短期内并不可行。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较为迅速的时期,对相关行政管理机构进行大规模改革会影响到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以至经济发展的稳定性,耗费巨大的行政资源,也会受到某些既得利益部门的阻碍。因此,在短时期内,对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实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二合一或者三合一的一体化模式存在着巨大的困难。笔者建议,相较一体化的设置模式,采取幅度相对较小的整合,重新调整相关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能,特别是在现行整体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框架内,对涉及重复、交叉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进行归并或分立,避免同一知识产权客体多头管理和争抢部门利益的不利状况。在当下,这应不失为一种可行选择。在此,笔者称之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弱一体化”模式。该模式建构具体如下: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的首要行政机构,统筹协调国内外知识产权事宜;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和商标局为国内三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共同负责各类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工作;此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以及商务部起辅助作用,负责反不正当竞争、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事宜。此模式的具体方案如图1所示。
此模式不仅能较大程度地改变现行设置一盘散沙的局面,更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便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进行。并且,其并没有进行大规模的机构变动,从而避免了不稳定局面的出现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良影响。因此,建议我国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之机,对中央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进行“弱一体化”的改进,以此带动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一体化进程,推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事业大发展。
(二)支援西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
从对省级及地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现状分析来看,我国西部地区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上还比较落后。在知识产权管理亟需加强的今天,国家和其他先进省市有必要对西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建设予以支援。2010年12月,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对口援疆工作启动,这为我们支援西部地区知识产权事业开启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对于如何支援西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建设,建议从以下方面进行。一是向西部省市提供资金上的支持,为建设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所需的硬件和软件提供经济基础。二是提供技术上的支持。现代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已离不开科技的作用,若要使西部地区行政机构的行政管理水平尽快赶上时代的发展,需对其进行先进技术的支持,如专利数据库的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等。三是要加强省际交流与合作,鼓励东部省市与西部省市建立对口支援关系。在对口支援中,东部省市除提供资金、技术上的帮助外,还可向西部省市介绍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中的先进经验,帮助其培养一批高水平的行政人才队伍,以推动其整体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四是为西部培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才。归根究底,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构需要以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才为支撑。培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才也是建构西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体系不可获取的因素。
(三)充分发挥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能
近几年,我国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正处于发展建设阶段,机构的设置相对简单,职能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对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这三大传统知识产权类型的保护上。部分机构设立的网站形同虚设,更新缓慢,不能充分发挥其宣传作用。今后,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除与中央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弱一体化”改进相一致外,还应考虑其地方知识产权发展的特色,如对当地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遗传资源的保护等,充分发挥其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对各自网站,各地方行政部门应进行科学地设计,及时地更新,全面的信息提供,为大众通过网络了解其行政机构的设置提供良好的途径。
五、中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市场规制功能的完善
作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主体,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中的地位可谓举足轻重。自1980年中国专利局成立至今,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从中央到地方逐步健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水平也显著提高。但在当下,机构设置分散、西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落后等问题依然存在。此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弱一体化”改进、支援西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等举措对于解决现存问题、推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除了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体系的建构外,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市场规制功能的完善也非常重要。以下将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保护规制市场行为的合理性入手,在检视我国有关现行立法的基础之上,提出笔者的看法。
(一)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规制市场行为的合理性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规制市场行为的合理性体现于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对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和行政保护方面。从国外知识产权保护看,很少涉及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问题,大规模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行政保护构成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一大特色,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可谓并驾齐驱。从理论上说,如前所述,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私权保护一般限于民事保护。然而,知识产权及其保护也涉及广泛的社会公共利益,如形形的假冒、仿冒行为,不仅侵害了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从而构成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因此,通过行政手段保护知识产权具有必要性。从法理上讲,民事权利的保护不限于私法的保护,必要时甚至动用最有威慑力的刑法保护。特别是在我国,人民法院难以承受所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知识产权行政机构处理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减轻知识产权私法保护的压力,何况行政保护本身具有很多优点,如效率高、降低维权成本。
实际上,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行政保护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规制围绕知识产权社会关系的市场行为。这是因为,知识产权特别是其中的财产权,作为对市场的控制权,本质上是对市场份额进行独占的权利,拥有良好的知识产权能够取得市场竞争优势,而市场经济也是竞争竞争,这就难免出现各种损害知识产权人和消费者利益的侵权行为,需要及时予以制止。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针对这些行为进行规制,如处罚侵权行为、调处知识产权纠纷等,就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了。
(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规制市场功能的立法保障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规制市场行为的功能,在立法上得到了充分体现。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如下:一是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明确了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地位和职责。例如,《专利法》第3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著作权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在有关知识产权行政法规中也有相关条款。二是法律明确赋予了有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调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职权,特别是赋予了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行政权力,以便及时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如《专利法》第60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侵权人期满不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该法第64条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况;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检查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产品,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商标法》第55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1)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2)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3)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4)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从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几次修改来看,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赋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规制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市场行为特别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方面,总体趋势是逐渐强化了行政职权。
(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规制市场功能的完善对策
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对市场规制功能的提升,需要从立法完善和机构体系构建完善两方面下功夫。从立法完善的角度,前已述,行政职权得到了逐步的加强。目前,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已进入实质阶段,《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也进入专家建议稿撰写阶段,《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则已在酝酿之中。笔者认为,所有这些知识产权专门法的修改都需要高度重视提升相关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规制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市场行为。以确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立法地位和职责而论,目前我国《专利法》、《著作权法》都没有明确县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问题,而像广东省等地区已经设立了众多县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如县级知识产权局,立法地位的不明确自然会影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对市场行为的规制功能。事实上,大量知识产权纠纷、侵权现象发生于基层,基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建立缺乏法律依据不利于开展基层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再以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理规定为例,现有的规定需要进一步增加法律的可操作性,比较可行的办法一是整合相应的部门规章的内容,二是将实践中的经验总结反映到立法上来。从机构体系构建完善看,结合前面的研究,笔者认为应重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在机构的职能定位和工作安排上,强化对规制与知识产权有关市场行为的指导和规范,及时出台相关政策;二是在机构涉及知识产权事务的运作方面,加强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之间及其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防止相互“争权”和追求部门利益行为;三是及时出台和完善规制知识产权市场行为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必要时不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之间可以共同研究和制定,例如对涉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垄断行为规制规范的制定;四是夯实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软硬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据笔者调查,目前我国一些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人员编制、经费、执法条件等方面都存在较多困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规制知识产权市场行为的功能,需要引起重视并逐步加以解决;五是除了在中央一级建立“弱化的”一体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对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加强西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构作为当前的应对策略外,还应重视提高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在相应政府机构中的地位,这样有利于推进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强化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市场规制,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
注释:
① 雷艳珍.日本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J].特区经济.2009,(7).
② 朱雪忠.黄静.试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一体化设置[J].争鸣.2004,(3).
③ 董希凡.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中外比较研究[J].知识产权.2006,(3).
④ 如由表中所见,对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知识产权局和工信部均介入保护;对于地理标志,商标局和国家质检总局也均介入保护。
⑤ 参见朱雪忠,黄静.试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一体化设置.争鸣.2004,(3).
⑥ 参见单晓光、王珍愚,各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启示[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8卷(3)
⑦ 未统计我国港澳台地区。
⑧ 东中西部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标准,东部11个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中部8个省份(黑龙江、吉林、山西、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西部12个省份(重庆、四川、内蒙古、广西、云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⑨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⑩ 朱雪忠,黄静.试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一体化设置.争鸣.2004,(3).
参考文献:
[1] 朱雪忠.黄静.试论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一体化设置[J].争鸣,2004,(3).
[2]董希凡.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中外比较研究[J].知识产权,2006,(3).
[3]雷艳珍.日本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J].特区经济,2009,(7).
一、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执法权威的重要意义
(一)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我国行政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门。其监管领域涵盖市场主体从进入到退出的全过程,涉及企业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个体私营企业登记管理、市场规范管理、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直销监督管理与打击传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商标注册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项职责;监管主体截至2009年底。内资企业达259万余户、外商投资企业达43万户、私营企业740万余户,个体工商户3197万余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4万余户。由此可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的是一个由庞大的市场主体、复杂的市场行为构成的社会主义大市场。这一市场能否平稳、健康、有序地发展,直接决定了经济社会能否又好又快发展。作为这一市场的监管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只有树立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其行政执法行为才能获得行政相对人的尊重,认可并使其自愿服从、自觉履行,从而及时有效地制止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教育市场主体遵纪守法;才能经由对合法行为的褒奖和对违法行为的惩处,使市场主体对其行为后果有所预测,从而准确判断市场行为的界限,合理安排市场行为方式,引导市场行为向良好的方向发展;才能准确把握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趋势及其存在问题,并据此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调整行政执法的目标、任务,从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推进市场经济的平稳前进,最终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正朝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前进。而法治国家的本质就在于“法律之治”,即“法律的统治而非人的统治”。所谓“法律的统治”,就是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然而,法律始终无法自行施加于行政相对人,而必须以行政执法行为为中介,通过某个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使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及其对行政相对人赋予的权利、规定的义务成为现实。从而对行政相对人发生实实在在的影响。由此,行政执法不可避免地成为法治国家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其行政执法行为也当然成为法治国家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截至2009年底。作为工商部门执法依据的法律共102部,作为工商部门执法依据的行政法规211部;作为工商部门执法依据的规章118部。这些足以表明,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对于实现中国的“法律之治”意义重大。缺乏权威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不但会降低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信任度,而且将增加由低依法度产生的行政争议和冲突;不仅会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为规则受到质疑,而且将降低行政相对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而对各级人民政府的认可度和支持度;更为重要的是会阻碍法律精神的实现、阻碍法律由理想化为现实,使社会公众丧失对法律的尊重和服从,最终在法律框架之外寻求解决问题的方式,使法治国家建设成为泡影。
(三)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是当前工商行政管理实践的客观需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以来,一直致力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近年来,为了加强市场监管,总局更是明确提出要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个高目标”,努力做到“四个统一”。但从目前情况看。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与上述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部分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执法程序还需进一步规范,形式完备、程序正当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建立,对基层执法的监督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方式和途径还需进一步创新,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查封、超期扣押、违法处置扣押财物等违反法定程序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成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迅速上升的重要原因,导致行政相对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行为的拒绝执行、推延执行等问题长期无法得到根本解决,造成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行为丧失对市场行为的威慑力和导向性等不良后果。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唯一的途径就是按照“一切行政权力均源于法律的规定、一切行政权力的行使均要依照已公开的法律规定、一切行政行为均要依法受到监督、一切违法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要求,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执法权威。
二、依法监管是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执法权威的唯一途径
市场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发生直接联系的唯一纽带。只有通过市场监管,才能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各种行政法律关系,并使行政执法行为及其结果作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行政相对人。这一过程,实质上就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力图施加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于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市场监管行为进行判断并确定是否认可其执法权威的双向过程。工商机关只有依法加强市场监管,才能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执法的权威。
(一)以法律为判断标准是由法律自身特点所决定的
与政策、常理、道德等社会规范相比,法律在四个方面具有更为突出的优势。一是制定程序更加严格。为了使最终生效的法律能够保障社会公众的立法参与权,体现自由、秩序、公正、效率等价值,任何法律的制定,都无例外的遵循貌似繁琐的特定程序。而违反法定程序制定的法律,则属无效。二是法律的规范性更强。法律中大量存在的,是由行为模式、条件假设、法律后果三要素组成的法律规定。这些规定逻辑严密,具有很强的规范性。三是合法与非法的界定更加明晰。法律规定的明确性,源于法律发挥指引、预测、评价、教育等作用的客观需要。是法律的内在属性之一。法律使用概括、列举、列举+概括等立法手段,通过定义法律概念、阐明法律原则、规定违法行为等方式,更为清晰明了地界定了合法与非法的边界。四是对法律的理解和认知更加统一。法律用语严谨,每个词句均经过深思熟虑,所表达的意思明确,不易产生误解。同时,法律还通过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学理解释等方式,对法
律中容易误解或者规定不够明确的地方进行解释:通过多形式的普法活动对法律进行说明、宣传,使法律的内容深入人心。因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和认知不会出现过大差异。法律的这些优势,使得以法律为判断标准更为简单易行,不易引发争议。
(二)以法律为判断标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理性选择
无论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是行政相对人。都是理性的个体。在选择是与非的判断标准时,必然会从理性的角度出发,选择既对自己最为有利、又能够为对方所接受的社会规范。而法律正契合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这种共同需要。
对行政相对人而言,法律的自身特点。使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行政相对人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达成共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社会成本;法律严格的制定程序、相对超脱的制定机关、法律规范之间明确的权限划分、法律颁布后的备案制度等,使得法律能够充分考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分配,在两者之间实现平衡: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普遍适用的法律效力,使得法律在约束行政相对人自己行为的同时,也同时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构成约束,强有力地保护行政相对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较之其他社会规范,法律更值得行政相对人信赖。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而言,只有依法进行市场监管,使法律成为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共同遵守的普遍秩序,才能使行政相对人信服其行政执法行为的正当性:才能使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执法结果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下,仍然基于对法律的尊重,而愿意遵守并履行相应的义务;才能使行政执法行为在较长的时期内、较广的地域范围中具有相当的稳定性、持续性和一致性,从而最终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三、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执法权威的几点建议
加强依法监管,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法律建设、机制体制建设、执法监督建设、执法队伍建设等方方面面。本文仅针对当下市场监管问题比较集中、急需完善的一些方面建议如下:
(一)务实依法监管的法律基础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了工商行政管理的执法权限,明确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与“不作为”的边界,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力来源,也是依法进行市场监管的利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0年来,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新的市场形态不断涌现、新的交易行为不断产生,现有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也逐步暴露。一是法律与生俱来的滞后性日益凸显。一方面表现为法律空白的不断出现,对很多新型市场行为的监管无法可依,另一方面表现为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二是新旧法律规范之间、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比如:法律用语不一致、管辖机关不明晰、处罚种类不相同、处罚数额不一致等。因此需要在充分注意不同法律规范合理衔接和有机统一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修订相关法律,并规定相当部分的一般性、原则性条款,使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既能有效规范现有市场行为,又具有一定前瞻性,从而形成协调一致、互为补充、全面覆盖工商行政管理监管领域的法律体系,并且不致因立改废的频繁发生而降低法律和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行为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二)完善依法监管的制度保障
体制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的组织制度。包括机构的设置、隶属关系的确定、职责权限的划分等方面的制度。机制是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者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包括组织功能运行、人员配置、收入分配和考核激励等各方面的制度。由于体制机制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等特点,并能够对体制机制内的机构及人员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因此,不断完善与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环境相适应、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特点、体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规律的体制机制,有利于保障全面落实法的精神,确保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行为,减少市场监管中随意性和因人易事等不稳定因素,增强市场监管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市场监管效率。当前,完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应当特别注意加强市场监管行为的诚实可信、公平公正和相对独立。
1 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行为的相对独立性。独立性是权威性的基石,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行为如果依附于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意志而缺乏独立性,就无法获得行政相对人的信任,也就无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可言。但由政府直属机构的性质决定,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行为的独立性,只是一种相对的独立性,即只存在市场监管行为的独立性,不存在组织机构的独立性。保障市场监管行为的相对独立性,可以通过完善回避制度、不单方接触制度、两人调查制度、行政执法程序等制度,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行为不受系统内外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干预,包括来自所在地政府部门、其他政府部门、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各级各部门领导、亲属朋友、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个人好恶的干预等。
2 确保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行为诚实可信。诚实信用本是私法领域的基本原则。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原则逐渐进入公法领域。它体现了行政机关在取得行政相对人信赖、树立行政权威之路上的不懈追求。在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过程中,确保市场监管行为诚实可信意味着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行为要“言而有信”。具体包含三层含义:一是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行为要具有稳定性、统一性。也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作出的市场监管行为,因其对行政相对人具有指引、预测、评价、强制等作用,而成为“无声之言”,因此,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一定范围内保持其稳定性和统一性。二是在法定职责范围内,遵守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承诺。比如:承诺作为的期限短于法定期限后,就不能再以未超出法定期限为由,拒不履行自己的承诺。三是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采取欺诈等手段。比如:明知将不作为,却告知行政相对人将于某时间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在行政不作为超出法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限后,却拒绝作为。
3 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行为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既是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监管的基本要求,也是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执法权威的重要保证。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应当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公平公正地分配权利和义务。主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市场监管时,应当不考虑社会地位、道德情况、富裕程度、利益关系等因素,公道地看待自身和行政相对人、无差别地对待每一个行政相对人。二是公平公正地解决矛盾和冲突。包括市场监管应当公开进行,避免动辄以、内部行政行为为由,拒绝行政相对人参与市场监管行为;市场监管行为应当及时、高效,避免“迟来的正义”;行政
决定应有法律根据和事实依据,并为公认的公平公正观所支持;行政相对人权利平等,享有同样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有相对超脱的部门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对已生效的市场监管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合理性审查等等。
(三)健全市场监管的制约机制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写到:“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过程中,涉及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等三大权力。其中,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都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直接联系,对这些权力的滥用将不可避免地降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而完善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制度,就是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机关头顶悬着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时刻威慑、提醒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法行政。与此同时。由于行政权力具有容易变异的特性,也由于对法律的理解不同、行政执法人员的个人素质和价值取向不同等种种原因,行政权力在具体运用中还是常常发生与其初衷相背离的情况,此时,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又能起到及时纠错的积极作用。正是督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实施市场监管和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双重作用,使得市场监管行为能够取信于民,从而最终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执法权威。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执法监督的途径主要有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监督等形式。依据主要有《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尽管依据较多、路径较广,但目前仍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制度缺乏明确的操作规则,可执行性较差。比如,对收到执法监督案件后如何处理,缺乏程序规定。二是制度之间还存在交叉。比如执法监督案件和案件之间的界限就不够明晰。三是对于现有规定不能有效执行。比如部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愿纠错的心理较为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多项措施并举。一是要扭转部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错就错”的错误思想。一方面,“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会在市场监管过程中作出错误的行政决定。一个有权威的市场监管部门,只要能够“知错必改”。就能够取得行政相对人的谅解,亦不会因此而丧失权威。另一方面,新闻媒体监督力度的增大、网络舆论的兴起、行政相对人维权意识的增强,也使得试图隐瞒行政违法的行为显得愚不可及。与其被动的改正违法行为。不如主动纠错。二是要完善现有的监督制度。使得一切监督行为都能够有法可依。三是要厘清不同制度间的边界。既理顺各种监督途径之间的关系。又使各种监督途径之间能够互通有无、协调一致。四是要使监督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可以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内部和外部的监督。特别是来自权力机关、检察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网络舆论以及行政相对人的外部监督。
(四)提高市场监管主体的监管能力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市场监管行为的具体实践者,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市场监管行为的形象代言人。任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任一市场监管行为,只有通过具体的行政执法人员。才能传递给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也只有通过具体的行政执法人员,才能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对话与沟通。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是否有正确的市场监管理念、能否准确地理解和运用法律、能否不带偏私地执行法律、是否具备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应有的职业素养。都将不可避免地影响行政相对人对市场监管行为的认知、影响市场监管行为的效果,进而影响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执法权威的树立。因此,依法监管市场,树立工商行政管理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必须努力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的素质。
一、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内容的改革
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和探索国家行政机关或公共组织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规律的应用性学科。随着经济改革、政治改革、行政改革的不断深人推进,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内容越来越多、领域越来越广。行政管理学要不断深化对政府管理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方式的创新,逐步实现政府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因此,该课程的研究内容要立足我国的国情,深人研究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特别是要全面总结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借鉴其他国家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内容和这门课程的教学内容不能完全一样。因为课程的教学时数在大多数学校的安排是48课时或是64课时。在这非常有限的时间段里,要对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内容一一介绍,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要根据一定的原则精心选择和安排教学内容。
(一)选择和安排教学内容的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的原则。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大胆地引进西方先进的行政管理理论,立足我国的行政管理实践,对西方行政管理思想进行合理性的评价,加强对西方行政管理理论对中国行政生态的适应性分析。实践表明,坚持我国现有的制度框架是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格的行政管理人才的重要前提。
2.坚持学科建设的规范性原则。行政管理学作为一门学科,有其相对独立性和稳定性,以行政现象及其活动规律为研究对象,有其特定的范畴和方法体系。在该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要注意遵循行政管理学知识生产和发展的逻辑,要注意其内容体系的完整性和规律性,要注意其基本理论问题和内容的教学,要注意作为一门学科体系其所固有的规律性。
3.理论教学一定要和中国的行政管理实践紧密结合的原则。行政管理学“贵在实用”,它既是一门理论性较强的学科,又和行政管理实践结合得非常密切。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阶段,在改革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在教学过程中要分析这些热点、难点、重点问题,鼓励学生积极寻求科学、合理的答案,提炼出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观点。在教学过程中,不仅要用行政理论去分析当前改革中所出现的问题,还要教会学生掌握行政管理的具体操作能力,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让他们在走上工作岗位后能迅速地适应工作,适应社会。
(二)教学内容的改革
1.学科内容的调整和完善。根据上面的原则,我们对行政管理学的教学内容作了一系列的调整。从学科体系上看,该课程的基本内容大致包括行政管理学的产生和发展历程、行政环境、政府职能、行政组织、政府人力资源管理、行政领导、行政权力、行政信息、行政决策、公共财政、行政伦理、政府公关关系、行政监督、公共危机管理、政府绩效管理与行政改革等。在这些基本内容教学的基础上,根据中国行政管理的实践,我们管理、公共服务理论、公共政策、政治治理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这样,一方面补充了学生在行政管理知识结构上的欠缺,让学生对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有一个完整系统的把握;另一方面拓展了学生学习行政管理的理论深度,让他们对政府管理的规律有了更深刻透彻的把握。
2.重点、难点问题的处理。要在有限的课时内讲授如此多的教学内容,在时间的把握上就显得十分重要。这里主要涉及教学内容重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重点问题也就是行政管理的教学内容或学科中的重点问题。这就要很好地把握每个章节中的中心内容和重点内容。在教学过程中要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时间安排恰当。最好在每次授课时均有个重点,这样有利于引导学生的思路,让学生能很好地把握每一次课的内容。难点问题包括行政管理理论体系中的难点和我国行政管理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对于理论体系中的难点问题要举一反三,深刻论述和分析,使学生能很好地理解和掌握。对我国行政管理实践过程中的难点,要运用行政管理理论去分析,引导学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让学生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例如,政府职能这一章,不仅是整本教材中的一个重点问题,也是理解的难点章节之一,是学习行政组织、行政领导、政府绩效管理行政改革的内容基础。这一章节中,重点依次是政府职能基本内容、西方国家的行政职能历史演变、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其中最难的就是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这一知识点。政府职能转变不仅是行政管理理论体系上的难点,其实也是我国政府行政管理实践过程中的一个非常难以解决的问题。所以要求教师在讲授这一部分内容时,一定要结合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实践,要多花时间,灵活交叉运用讲授法、案例教学法、专题授课法和讨论法等教学方法进行教学。
3.增加行政管理中的热点问题。即当前我国行政管理实践中突出的重大问题或重大举措,以及现实行政管理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问题。在政府职能这一章节中,根据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情况,我们都会根据每年的具体情况增加相关的行政管理实践中的内容。在行政组织这一章节中,目前大部分的教材中没有较好地介绍大部制改革的内容,较好的是在教材中提及了大部制这一个名词(夏书章的《行政管理学》第四版,最后一章提及了大部制概念)。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都会用一个课时或两个课时对我国大部制改革作一番分析。这让学生能及时了解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也可以让学生探讨我国大部制改革的利弊、难点、改革的措施等,真正让学生把行政管理的理论和我国的行政管理的实践结合起来。在行政领导这一章节中,增加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这一知识点。让学生了解我国当前领导干部选拔的方式,也让他们明白了领导干部选拔的程序、透明性、必要性,等等。另外在这一章节中,也可以适当增加行政问责制的相关知识内容。在政府人力资源管理这一章节中,补充在我国现行的一种政府工作人员的用人制度,即政府雇员制。在政府公共关系这一章节中,补充了政府危机公关的相关内容。总之,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紧密结合我国的行政管理实践,适当地增加一些相关的知识点。这就要求教师要及时关注中国行政管理的实践,在课前要有充分的准备。另外,在该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还要注意一个时代性的问题。行政管理学不是一门静止的学科,它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会不断有新的理论、新的思想观点涌现。该课程的教学要紧跟时代的步伐,授课内容要尽可能地反映本学科国内外的最新研究成果及动态,保持教学内容与国内外行政管理理论与现实的发展、变化同步,使教学内容常新。
二、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
教学方法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而采取的教与学相互作用的活动方式的总称。行政管理学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认识行政管理学的基本学科体系和范式架构,了解基础的行政管理规律,培养学生正确分析和解决我国行政管理实践问题的能力,以便毕业以后更好地适应行政管理工作。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个教学目的,要灵活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以提高行政管理学的教学质量和效果。
(一)改进传统的讲授法,提升教学效果
行政管理学的一个重要的教学目标就是要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和掌握行政管理的基础知识。而要达到这个目标,最好的教学法就是讲授法。这也是我们当前采用的最普遍的一种教学方法。讲授法是教师通过口头语言系统连贯地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方法,可使学生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系统连贯的知识。其他教学方法的运用,几乎都需要同讲授法相结合进行。所以讲授法在该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非常重要。当然,这里所说的讲授法,并不是“满堂灌”、“填鸭式”的讲授法。而是一种积极的讲授法。首先,要讲清楚。对行政管理学中的一些基本的概念、原则、理论要讲解、论证清楚,条理要清晰,分析要全面,逻辑思维要周密。其次,要趣味、生动形象。行政管理学并不是一门枯燥死板的学科,在讲授过程中,要旁征博引、深人浅出、举一反三,紧密结合古今中外行政管理的实践,把复杂的东西简单化,把抽象的东西具体化。再次,要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在教学过程中,要有足够的激情,语言要生动形象,做到抑扬顿挫,引领学生的思路,让学生徜徉在行政管理学知识的海洋中。在这里,作为教师还要注意非语言行为,增强学生学习行政管理的兴趣。最后,要有启发性。教师在讲授理论知识的时候,不能一味地输人给学生,要留给学生一定的思考空间,启发学生的思维,鼓励学生积极思考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过程。这种积极的讲授法,有助于改变过去的那种被动式的吸收知识的情况,有助于提升学生学习知识的兴趣,使学生能积极主动参与到学习的过程中来。
(二)灵活运用专题式教学法
行政管理学中的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与行政管理现实结合较紧密的一些问题,可以采用专题式授课法进行教学。专题式教学,能在某一问题上不断深人探讨下去,使教学的内容得到拓展和深化,加深学生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和掌握,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求知欲;有助于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加大学生的信息量,使学生及时了解行政管理学科前沿的最新成果和变化趋势;更是提升与加深学生对问题的理解,解决教学中难点问题的一种好方法。
专题式教学法要求老师在讲授某一专题前,积极引导学生阅读教材及相关文献资料,并结合实际思考有关现实问题。根据行政管理学的教学内容,我们可以设置以下几个专题:当前我国大部制改革的重点、难点及路径依赖分析;我国当前从事行政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分析;我国行政监督制度有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等等。行政管理学中能运用专题式教学法的内容比较多,但是由于时间的限制,不能过多地采用。
(三)采用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也是现在众多课程采用的一种教学方法。行政管理学是一门与实践结合得非常紧密的学科,适宜采用案例式教学法。另外,本科生甚至大部分的硕士研究生没有任何的行政管理的实践经验。对他们来说,行政学的理论知识由于太抽象了,很难理解相关的理论和概念,不要说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了弥补学生不了解社会现实、实践经验不足的缺陷,可以采用案例式教学法。事实上,在本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几乎每个章节都可以有一个到两个案例,案例不宜多,在于精、新、有代表性。最好是和行政管理理论上相关的当前行政管理实践中发生的一些案例,这样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也有助于学生分析当前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现象,让他们能把行政管理理论和行政实践结合起来,提升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通过网络、电视等传播媒介收集行政案例,如果有老师亲身经历的案例就更好。案例的分析和讨论过程中,要注意学生的主体性,学生是主角,老师是导演,是引领者,尽量调动学生分析讨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外,案例分析完了后,要编写行政案例分析报告。学生在案例分析完了后,再梳理案例的相关知识,有助于学生对该知识的理解和把握,同时也有助于锻炼学生的写作能力。
(四)采用课堂式讨论教学法
课堂讨论在行政管理的教学中是非常必要的。老师在讲解行政管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为了加深学生对这一基本原理的理解和应用,可针对一个讨论主题,发表意见,阐述自己的观点。在整个行政管理学教学过程中,不宜过多安排讨论课,大概在4次左右为宜。在正式的讨论课之前,首先老师应该精心选择讨论的主题。讨论的主题,可以是行政管理学课程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也可以是针对行政管理实践过程中的某一现象、某个事例或案例。其次学生要有充分的准备。老师应该把讨论主题布置给学生,提前让学生了解相关的问题,做好相关的准备。讨论课时,学生为主体,老师要注意引导学生深人讨论主题,不偏离讨论主题,注意激发学生讨论的兴趣,使学生能够积极畅所欲言,阐述自己的观点。通过讨论,学生能够透过现象看到事物的本质,对于讨论的主题的认识能够达到一个更深刻的层面,对于讨论的主题能在的基础上达成共识。这种教学方式,也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行政管理的兴趣,激发他们积极思考问题,锻炼他们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行政管理学的教学过程中,还可以采用“角色模拟”教学法、现场教学法等多种教学方法。这些教学方法并不是单一采用的,而应该根据教学内容灵活交叉运用。比如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往往会运用到课堂式讨论教学法,在专题授课时,会交叉运用传统的讲授法和课堂式讨论法。教学过程是一个非常灵活的过程,并不是很刻板和僵化的。
总之,我们在行政管理学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所做的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是非常必要的。从目前实施的效果看,确实极好地培养了学生主动学习
从单维度转向多维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报》:请您谈谈十六大以来行政管理学研究取得了哪些成就。
高小平:概括地说,行政管理学研究在三个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基础理论的创新,加强了对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理论的研究,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完善行政管理学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二是政府管理实践问题的研究,加大了行政改革、应急管理、社会管理和政府服务等方面的研究力度,为推进政府改革、提高行政能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作出了贡献。三是行政管理技术与方法的创新,更加重视实证研究、案例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为政府引入绩效管理、目标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网络管理的方法提供了理论与技术咨询服务。
《中国社会科学报》:十年来,行政管理学的成就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取得的?有哪些鲜明的特点?
高小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发展历程,可以从改革和创新两个维度来分析,并划分为两大阶段。从1978年到2002年,是以改革为引领、创新蕴涵其中的时期,重点放在改革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传统行政管理体制、职能和组织结构;2002年之后,进入到改革和创新并重、创新引领的时期,重点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转变职能,创新行政流程、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近十年正处于第二个阶段的开始期,或者说是两个阶段的转换期。我们分析行政管理学研究取得的成果不能离开这个背景。
通过回顾可以发现,十年来我国行政管理学从研究改革为主向改革与创新并举发展,从研究实践为主向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发展,从通过个别问题的拓延性研究为主向系统化研究指导下的对策研究为主发展。行政管理学研究从以往的单维度研究(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转向多维度、全景式、精细化研究,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大体系相协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语境中建立行政管理研究的新坐标。
借鉴国际成果 打造中国特色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行政管理学发展进程中,国际学术流派和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产生过重要影响?
高小平:对。人类关于管理和治理的研究是一个开放的领域,其知识体系呈现交叉性、辐射性和融合性。我国行政管理学研究不断深入,得益于学科的分化整合过程与国际化“生态”的有机结合。行政管理学是综合性学科,科际整合特征比较明显,研究行政管理学必须研究行政生态,即行政的经济生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以及学科生态,才能获得“生态动力”。
转贴于
中国行政管理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借鉴国际上的研究成果。国内多家学术研究机构和学者翻译了一大批国外行政管理学领域的经典著作、教材,向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介绍西方行政管理学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动态,举办或参加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从2005年至今,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发起,电子科技大学与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共同主办的公共管理国际会议连续举办了五届。
与此同时,我国学者注重行政管理学的中国化,打造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其在学科和理论上的影响力已超越了行政管理学自身的范围,成为中国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把行政管理学科的基础打造得更加牢固,我国行政管理学研究者不断加强对行政管理基础理论和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展开了行政哲学、行政方法论、公共性思想、行政战略、行政伦理等内容的思考,十分关注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对现代化的意义。2003年4月,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与南京财经大学联合召开“全国行政哲学研讨会”, 此后每年或两年召开一次行政哲学研讨会,聚集了国内行政哲学研究的力量,涌现了一批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深化了对行政哲学本身及相关问题的研究。这对于运用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去研究和解决全球化背景下行政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行政活动的本质和规律,建立学术理性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为政府管理改革建言献策
《中国社会科学报》:行政管理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请您谈谈这十年来行政管理学研究是如何为政府改进行政管理发挥作用的。
论文摘要:文章通过对管理演变、现行行政管理误区剖析、新时期行政管理科学化的走向等方面的理论分析,阐述了科学管理新趋势,并深刻揭示新时期行政管理须注意的几个环节。
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深入展开,对日常行政的指挥、监督、控制成为强烈的必需,科学化管理的需求日益上升。实践证明管理者素质的高低,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着政务效率与质量。因此,对新时期行政管理科学化问题的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行政管理的演变
管理是一个历史范畴,其作为实践是历经无数人的努力,步步演变,才走向科学化的。从最初的经验管理发展到工业化时期的泰罗制和福特制管理,管理开始进入科学管理时期。泰罗在其《科学管理原理》中指出,科学管理是由组织、协调、合作、发挥每个人最高的效率,实现最大的富裕等多种要素结合而成的。这使人们对科学管理开始关注,特别是现代行为科学的诞生,为管理注入了新的心理因素,而系统论的发展,为系统管理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此时,以梅奥为代表的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开始占据主导地位,管理不仅仅是追求有序化、合理化,同时也追求人的需要的满足,而且谋求管理的整个系统功能的优化。这就是管理的科学化问题。
现代行政管理正在发生一系列的趋势性变化。首先是从流行程序管理变为倡导目标管理。程序管理要求管理者对被管理者明确行动的目标,且交代每一个行动的操作步骤,而目标管理仅需对被管理者明确目标及其工作要求,具体步骤由被管理者、操作层次的人自行解决。当然,不同的被管理者应运用不同的管理方式,但在人力资源素质不断提高的今天,仍一味奉行程序性管理是过于落后了。
其次,从单一管理发展为分层管理。系统论中的结构——层次——功能理论开始在管理中发挥作用。不同人员结构的系统(单位)要运用不同的管理模式,不同层次的管理者,其管理方法不能相同。高层次的管理者仅仅关注战略性决策,而日常程序性决策都授权于低层次管理者操办。不同的管理者其管理半径不一样,其控制力、监督能力也不一样。
再次,从刚性管理发展为柔性管理。刚性管理强调硬性行政命令约束,管理思维是非此即彼,容不得权变。而柔性管理认为管理存在弹性,管理者往往根据不同的被管理者和不同的情境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从而达到理想的管理效 果。管理者注重对管理“柔性”因素的控制如管理风格、沟通、文化等。
第四,从无风险管理发展为危机管理。传统的管理强调对被管理者的激励与约束的对称即所谓的奖惩机制的建立。通过表扬的手段、树立典型的效应来带动一批人前进,不谈忧患,不提危机,害怕被管理者受刺激过度,产生惧怕心理,影响工作及效率。危机管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有其独特、甚至令人意想不到的作用。如急中生智,置之死地而后生,都说明危机管理具有独特功能。更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危机管理似乎有演变为一种经常性管理模式的趋势。如微软公司总裁比尔·盖茨在管理中强调“最好的软件公司离真正破产永远只有18个月”。正是有这种危机管理技能的运用,微软公司才会日益强盛。
不仅仅是管理模式在变,而且管理的指导思想也在变。如鲶鱼效应和木桶原理,学习型组织的理论的兴起等。鲶鱼效应是指在一批沙丁鱼的远途运输中,如果掺入几只凶猛的鲶鱼,反而会使沙丁鱼的死亡率降低,这是因为有了逃生的竞争,使沙丁鱼游动频率增高,从而生存力增强。同样,在管理中,如果多引入一些不同类型的人才,则会使单位的生命力愈加旺盛,这破除了传统的“一山难容二虎”的理念。木桶原理是指一只由几十块木板拼接而成的大木桶,其容量取决于最短一块木板。这给管理者的启示是:面对被管理者的差异与管理环节、问题的差异,其实是最薄弱的那一个环节,可能会导致管理上的麻烦与致命伤。因此,一名优秀管理者应从最薄弱环节改进入手,去提升整体的管理绩效。只有经常性检查,经常性抓落实,抓责任制的贯彻才会获得满意的管理效果。现代管理科学还告诉管理者,如何将自己所管理的组织发展成为一个学习型的组织,已是十分迫切的问题。传统的管理认为,被管理者一次充电,受益终生,知识、才能运用只须储备一次,便可应付全部的挑战。而在信息、知识经济时代,这一管理理念落伍了。只有带领组织成为持续学习型的组织,摆脱单纯的模仿,且成员之间相互学习,具有共同的愿景,一个单位、组织才会生机勃勃,不断发展,不断拓展成长空间,不断超越同行,取得成功。
二、现行行政管理的误区剖析
当前,一些人戏称流行的行政管理模式为“领导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协调就是喝醉”,一些管理人士甚至将其作为管理的金科玉律。这其实是行政管理庸俗化的表现,是明显的认识误区,在这种指导思想下进行管理将贻害无穷。
首先,将开会布置任务,理解为可替代科学决策,这首先是管理者的悲哀。这种错误的认识容易造成“会海”连绵,管理者开了会就等于任务布置了,事情完成了,长此以往,落实工作成为顽症。而没有落实的政策、措施等于一切都是空的,管理的效能无从体现。
其次,管理的中心任务是什么,仅仅是收费吗?把管理权限混同于单项财权行使、赚钱的所为,这是将管理极端简单化的表现。的确,好的管理可以产生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管理不是为了收费了事,这是管理导向的错误,会造成管理可有可无,机构形同虚设,人浮于事,最终断送了事业。
再次,协调就是喝醉,这是将管理极端庸俗化的表现。当然,协调是需要将方方面面的利益进行平衡,对各方倾向、意见进行妥协,但决不是一喝了事。管理既要协调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使二者利益、愿望与目标等大体相一致。做到上下同心,形成组织的凝聚力。要协调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最终目标与近期目标之间的关系。也要协调管理者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还要协调被管理者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达到1+1>2的系统功能效应。还有一种管理误区就是一味多订制度,认为有了制度就有了管理,从而导致规章多如牛毛,有否贯彻执行则无人问津。这种错误的认识容易造成“文山”现象,管理者须签阅大量的文件,哪有时间、精力去真正管理呢?其实,有了制度不等于就有了管理,有了制度,只是为管理准备了一些基本前提、准备了一些条件,这只是管理的开始,实际上,被管理者是否自觉执行这些规章,是需要监控、需要调研的,这都是管理的题中之义。制定过多的规章等于没有规章,因此规章过滥也会影响管理的效能。
三、新时期行政管理的科学化走向
决策的科学化。作出一项正确而充分的决策,有赖于准确而充分的信息,也需有一套动力机制去刺激决策付诸实施。传统的管理以领导者“拍头脑决策”为主,凭经验、凭主观决策,容易导致决策失误,导致严重后果。因此,我们必须寻求决策的动力机制,健全为决策服务的信息系统。
办公的自动化。办公系统是决策系统与操作系统的衔接环节,是落实决策的重要一环。制度、决策的落实在于执行,它涉及到办公环节的启动,传达贯彻、督办决策的实施到位。传统管理中的这些环节都已齐备,但缺乏的是高科技手段。现代管理就是要借助于办公自动化技术,成倍地提高政务效率,建立督办网络体系,使事中、事毕都存在可测性与可控性,使决策者、管理者随时能得到确切、全面的信息反馈,以便实现全程动态管理。
管理的信息化。无论是决策,还是日常管理监督,都需要管理的信息化。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是决策的前提,反馈实施信息是管理的要求,总结反映、宣传信息是管理效能的体现。因此,信息化管理是走向科学化的必然要求。通过重视信息反馈,不断改进管理方式。在管理过程中注意管理效果的信息反馈,以便随时调整管理的目标和方式,达到优化。
伴随着计算机的兴起与教育的改革深入,高职院校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也必须紧跟潮流,在全新的信息化环境中从自身存在的缺陷出发,以提高办公室行政管理水平为目标,不断进行改进与创新。这不仅是推动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去适应新环境的重要途径,更是促进高职院校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本文就当前阶段我国高职院校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结合我国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可行性较高的管理策略,以提高高职院校办公室管理的效率。
1 转变管理方式,提高服务意识
随着高职院校对自身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改革的目的就是不断加强对教师与学生的服务,这种转变充分体现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以及要求上。这种转变也使得高职院校管理与教学逐渐走上专家治校、双师型教师等发展方向,而因学者、教授等人员成为了办公室的领导岗位,这也充分体现了办公室要为学校党政领导提供服务的功能。除此之外,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还必须全面考虑到教师与学生的要求,以满足教师和学生的需求为原则,才能更高效地完成管理工作。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本身就是一个涉及面多、长期、繁琐的工作,要做好高职院校的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就必须有明确的工作思路,明确轻重缓急,合理地规划与安排,做到紧张但有序。在实际工作中,要求要积极思考,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心与意识,以此来提高办公室行政工作效率。
2 提高管理者的自我修养
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要求管理人员必须拥有精湛的业务能力与实际管理经验。但就当前的形势来看,我国各高职院校从事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情况大多都是来自机关干部、辅导员兼任或者教师兼任等,这些人员虽然拥有管理学生的经验,但缺乏专业训练与服务意识。因此,想要提高办公室行政管理水平,就必须要求从事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提高自身的修养。
提高自我修养的方式有很多,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是最直接,也是最简单的方法。一方面,加强管理人员对办公室政策性文件内容的学习,熟悉办公室上传与下达文件、内外事务的处理以及各关系方面的细条等等工作内容,根据国家以及学校的相关方针与规定,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决策能力。另一方面,加强与教学相关的理论知识学习,系统地掌握管理知识。明确高职院校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是为教师与学生服务的目标,不断提高自我修养,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 进一步创新管理理念
所谓创新管理理念,不仅是要创新管理方式,更要针对管理理念与过程进行创新。创新管理理念就是将传统的经验式管理转变为现代化科学管理,运用理论知识与宽阔的事业,以运营的方式来进行办公室管理工作。知识管理其实就是说通过对新知识与新经验的学习,并通过合理的手段表现出来,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反映出来,培养和加强个人的知识与及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的价值。还可以通过对知识的共享,运用智慧进一步提高组织管理的应变与创新能力。
从单维度转向多维度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报》:请您谈谈十六大以来行政管理学研究取得了哪些成就。
高小平:概括地说,行政管理学研究在三个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基础理论的创新,加强了对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理论的研究,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共管理学、完善行政管理学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二是政府管理实践问题的研究,加大了行政改革、应急管理、社会管理和政府服务等方面的研究力度,为推进政府改革、提高行政能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作出了贡献。三是行政管理技术与方法的创新,更加重视实证研究、案例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为政府引入绩效管理、目标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网络管理的方法提供了理论与技术咨询服务。
《中国社会科学报》:十年来,行政管理学的成就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取得的?有哪些鲜明的特点?
高小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发展历程,可以从改革和创新两个维度来分析,并划分为两大阶段。从1978年到2002年,是以改革为引领、创新蕴涵其中的时期,重点放在改革计划经济下形成的传统行政管理体制、职能和组织结构;2002年之后,进入到改革和创新并重、创新引领的时期,重点是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转变职能,创新行政流程、工作方式和运行机制。近十年正处于第二个阶段的开始期,或者说是两个阶段的转换期。我们分析行政管理学研究取得的成果不能离开这个背景。
通过回顾可以发现,十年来我国行政管理学从研究改革为主向改革与创新并举发展,从研究实践为主向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发展,从通过个别问题的拓延性研究为主向系统化研究指导下的对策研究为主发展。行政管理学研究从以往的单维度研究(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转向多维度、全景式、精细化研究,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大体系相协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语境中建立行政管理研究的新坐标。
借鉴国际成果 打造中国特色
《中国社会科学报》:在行政管理学发展进程中,国际学术流派和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产生过重要影响?
高小平:对。人类关于管理和治理的研究是一个开放的领域,其知识体系呈现交叉性、辐射性和融合性。我国行政管理学研究不断深入,得益于学科的分化整合过程与国际化“生态”的有机结合。行政管理学是综合性学科,科际整合特征比较明显,研究行政管理学必须研究行政生态,即行政的经济生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以及学科生态,才能获得“生态动力”。
中国行政管理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得益于借鉴国际上的研究成果。国内多家学术研究机构和学者翻译了一大批国外行政管理学领域的经典著作、教材,向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介绍西方行政管理学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动态,举办或参加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从2005年至今,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发起,电子科技大学与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共同主办的公共管理国际会议连续举办了五届。
与此同时,我国学者注重行政管理学的中国化,打造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学,其在学科和理论上的影响力已超越了行政管理学自身的范围,成为中国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把行政管理学科的基础打造得更加牢固,我国行政管理学研究者不断加强对行政管理基础理论和深层次问题的研究,展开了行政哲学、行政方法论、公共性思想、行政战略、行政伦理等内容的思考,十分关注中国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对现代化的意义。2003年4月,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与南京财经大学联合召开“全国行政哲学研讨会”, 此后每年或两年召开一次行政哲学研讨会,聚集了国内行政哲学研究的力量,涌现了一批有较高质量的论文,深化了对行政哲学本身及相关问题的研究。这对于运用传统行政管理思想去研究和解决全球化背景下行政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行政活动的本质和规律,建立学术理性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为政府管理改革建言献策
《中国社会科学报》:行政管理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请您谈谈这十年来行政管理学研究是如何为政府改进行政管理发挥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