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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企业生产行为规范化,通过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企业各生产环节中的人、机、料、法、环处于良好状态,并持续改进,从而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重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客运企业只有充分认识和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实施目标管理,才能保证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二、道路客运企业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问题
1.企业负责人缺乏充分的安全意识
道路客运行业的某些企业负责人只是一味地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高,而忽视安全意识的建立。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不明确“一岗双责”的意义,面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么抱持侥幸心理,采取忽略态度,要么以完成任务的心态对安全隐患进行粗糙的排查,忽视对隐患出现原因的分析,以及在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排除整改方面的不作为;其二是面对事故的不负责,在事故发生后,企业负责人不仅不按照安全管理规定对事故责任进行分析倒查以及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反而存在试图推卸责任、埋怨他人的情况。
2. 企业缺乏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许多道路客运企业并未设置有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已经无法满足企业规模的需求。某些企业存在安全管理人员数量同车辆数的比例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情况,以及企业聘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未按照规定定期参加安全管理培训、甚至并不具备从业资格的情况。
3. 企业对安全目标的分解不够到位
部分道路客运企业对安全目标的设定仅限于文件规定,并未将其细化分配到相关部门以及基层工作岗位上,也没有将其分解落实给企业的全体员工,实现企业的“一岗双责”也就无从谈起。
4.企业缺乏充分的安全培训教育
客运企业安全培训教育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不同工种从业人员(包括监控人员、乘务人员以及驾驶人员等)的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及范围不达标;二是安全教育缺乏针对性,教育效果偏低;三是缺乏一套完整的安全目标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无法调动起员工参与安全培训教育的积极性;四是对责任经营车辆的监督管理常采用以罚代管方式,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
三、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议
1.落实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保证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需要把握好三点: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最终形成安全运输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的根本要求。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都反复指出,安全生产必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负有安全生产不可推诿的社会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生事故,必须追溯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
(2)强化全员安全意识
2014年3月1日,在山西晋济高速公路岩后隧道内发生一起性质较为普通的车辆追尾事故,却因对现场事故车辆的处置存在一系列的违规行为,最终演变为一起造成13人死亡的重特大责任事故。这起案例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交通运输企业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危险辨识能力,规范员工安全作业的极其重要性。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首先是组织落实。在交通运输企业内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机构职能和岗位职责。其次是制度落实。依照安全行车特点,建立健全安全运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组织安全行车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并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并对执行制度不力的,严肃处置。必须严格依照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建立完整规范的标准执行与控制体系,设立目标,分解指标,分层考核,奖惩分明。
2.强化基础管理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保障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实质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基础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固本强基工程,是将交通运输企业的全部行车安全管理活动置于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和法治化之下。
(1)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资源整合
以发挥最佳协同、最大效应为原则,将交通运输企业内部与外部的各类管理资源优势整合,摆脱相对独立、单打独斗的传统安全管理模式,充分体现安全与运量、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健康、安全与环境之间的内在联系,通过制定、执行、评审、修订、识别、跟踪和沟通等流程和环节,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2)提高设备设施基础管理水平
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基础管理工作,确保车辆与设备设施齐全可靠、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并得到及时更新、技术升级、效率提升。
(3)强化企业各级岗位责任落实
交通运输企业法人代表是行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是部门、单位行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岗位都必须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日常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到安全行车管理过程中的各个层面、各个岗位和各级人员,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
3.提升科学管理能力是防范事故的重要手段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个动态的、闭环的管理系统,在交通运输企业内部建立一个科学高效、信息集成的管控平台,对所有行车安全管理都有目标、有预案、按程序解决。该机制传输信息及时,有效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使行车安全管理过程中各种风险得到有效的掌控。
(1)提升执行能力,强化动态管理
安全行车动态管理必须预知可能出现的危及安全的各种主次因素,提前制定预防措施和管理方案。PDCA是较好的动态循环管理的方法,通过计划、执行、检查、行动,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因此,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都必须提高执行PDCA的能力。
(2)集成有效信息,及时消除隐患
运输企业要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为中心任务,构建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信息化平台产生的“大数据”,可帮助我们从海量的安全行车数据中寻找事故特征和预兆,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和规律,找出安全行车隐患,预测未来走向,从而对症下药,实施差别化监管,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安全评价 现场检查 安全隐患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0)06-121-02
1引言
随着危险化学品行业各类事故的频频发生,改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状况,改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是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面对的严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中明确指出“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此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25 号文、8号令等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也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安全评价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在改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安全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危险识别与控制,主要包括风险分析工作、签订安全评价服务合同、资料收集、现场安全检查、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过程管理等几部分内容,其中现场安全检查是危险识别与控制的关键,现场安全检查首先关系着安全隐患是否被准确全面地辨识,其次还关系着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总之,现场安全检查在安全评价工作过程中占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2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现场安全检查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和储存装置的设计、装置工艺条件、实际操作、维修等进行详细检查以识别所存在的事故隐患。
现场安全检查适用于安全现状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一般包括初步检查、正式检查和落实复查等,现场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以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依据,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整体的符合性和配套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可靠性,以检查记录、数据等为依据,编制安全检查表进行分析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提出消除和减弱的对策措施或或整改建议。
现场检查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如上图所示:
3现场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
现场安全检查是危险识别与控制的关键,虽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越来越被重视,安全评价的水平在不断的提高,但是目前在安全评价中的现场安全检查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着安全评价工作的质量。
(1)规范引用不合适或引用废止规范
安全生产的法律、条例、制度及标准、规范是企业生产经验、教训的总结,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因为它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是进行安全评价的重要依据,是现场安全检查的重要依据。但是一些企业在进行安全检查时,没有注意根据不同行业的项目情况,选用相应的法规、标准,致使选错标准、规范,这样就达不到现场安全检查的目的。规范的条文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条文,一些评价机构不严格按照强制条文检查,或是没有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强制性的采用推荐性条文规范,没有考虑企业的经济技术条件。一些机构的规范标准更新不及时,引用废止规范,致使现场检查不准备。
(2)忽视主导风向的影响
在进行现场时,一些现场检查人员忽略风向在危险、危害性方面影响的程度,如企业的选址方面忽略使用或产生有毒物质、散发有害物质的企业应位于城镇和居住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企业自身的平面布局方面忽略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罐组、装卸区或全厂性污水处理场等设施宜布置在人员集中场所及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产生以上这些情况应该在整改意见中提出进行位置的调整。
(3)忽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控制措施的检查
在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时,现场检查人员会关注电气是否防爆、是否有通风设施以及消防设施,但是可能会忽视工艺过程的控制措施,如事故紧急切断阀、紧急冷却系统、温度压力报警联锁、有毒气体回收及处理系统、自动泄压装置、双电源供电等。
(4)只注重系统整体配套安全设施的符合性,忽视其有效性。
现场安全检查以法律、法规等为依据,检查系统整体的符合性和配套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可靠性。但是在实际的安全评价现场安全检查时,评价人员往往只注重检查系统是否设置安全设施,忽视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从而做出错误的安全评价结论。如在一个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评价人员只注重是否设置通风设施,但是却忽略其通风量是否满足要求。
(5)忽视与评价项目相联系的接口
现场安全检查一般在评价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检查,没有兼顾与评价项目相联系的接口,如:对一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改造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时,动力系统不属于改造的范围,但是动力系统的变化会导致所评价系统的变化,现场安全检查忽视动力系统的现实状况,从而影响安全评价的结论。
(6)检点不明确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重大危险源、储罐区以及特种设备等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检查不充分,反映不出检查过程中的主次关系。
(7)现场检查过程中缺乏检测手段
检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备的运行状况,特别是特种设备等的运营状况,只依赖其他法定单位提供的测量、检测、检验资料,现场检查本身缺乏检测手段,只是单纯的靠人的肉眼去观察,这会导致不真实的检测数据从而影响评价结论。
(8)检查过程中存在故意回避的现象
有的评价机构忙于接评价项目,不重视评价报告的质量,有不熟悉的专业问题刻意回避,有的甚至为满足报告中不出现否决项而对问题项采取故意回避、避重就轻的做法。
(9)现场检查前准备不充分,缺乏与企业的沟通
现场检查前应与企业沟通,初步熟悉现场、收集企业有关资料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资料,以确定安全检点、编制安全检查表、确定检查依据等。由于危险化学品行业涉及的化学品品种众多,更应该加强现场检查前的沟通。但是一些评价机构在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前对企业了解甚少,缺乏与企业的沟通,致使安全检查不全面,重点不突出,失去了现场安全检查的目的。
(10)整改复查落实不认真,甚至存在未去现场复查的现象
一些评价机构对现场安全检查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复查时,存在不认真予以落实,有些整改不到位也按已整改对待,甚至有些机构未去现场却得出了整改合格的结论,这是对企业不负责任的做法。
(11)现场检查人员专业配备不齐
有些机构在现场安全检查时只派一个人参加现场检查,且检查人员现场经验缺乏,缺乏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造成现场检查不到位,评价深度不够,不能为企业提供有效的安全评价服务。
4对策措施及建议
安全评价现场安全检查是安全评价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是安全评价的基础工作,现场安全检查关系到安全评价是否能真正改进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状况,因此为了做好安全评价现场安全检查工作,提出以下措施和建议:
(1)重视现场安全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认真对待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等,明确现场检查的依据。
(2)编制现场勘察单
在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安全评价工作之前,应设计一套合适的工作表格,如工作流程单、单元划分表和安全检查表等,按照一定的方法来划分企业的作业活动,保证安全隐患识别工作的全面性。
(3)安全检查表内容要完整
现场安全检查前应认真编写现场安全检查表,且编制检查表要有不同专业人员参加,安全检查表要依据充分,内容完整。其中,现场安全检查应关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周边环境、自然条件、内部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流程、工艺控制参数、现有的安全控制措施以及与评价项目相联系的借口。
(4)现场安全检查不仅要关注系统整体配套安全设施的符合性,也要关注其有效性
(5)提高自身素质
评价人员应不断的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不断积累理论和实践经验,不断积累现场检查的经验。
(6)明确检点
针对各个企业危险、有害因素的不同,明确检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尤其重点检查关键设备和安全连锁装置;对重大危险、危害因素,不仅要分析正常生产、运输、操作时的危险、有害因素,更重要的是要分析设备、装置破坏及操作失误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危险有害因素。一些危险和易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化工工艺,更应该关注其工艺安全控制要求和事故处理措施,针对这些情况,国家相关部门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中明确指出“化工企业要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要求,对照本企业采用的危险化工工艺及其特点,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要按照推荐的控制方案装备紧急停车系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也指出“对未开工建设的化工项目,设计方案都要充分考虑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的收集、处置措施,处理不合格不得排放。”
(7)认真复查、落实整改
危险化学品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就是辨识危险,以及提出整改措施。辨识出危险而不能整改就失去了意义,也不能使企业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所以这是进行现场复查的意义就十分重大,且应该认真复查,落实整改。
(8)借助外界专业技术力量,完成现场检查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涉及很多专业,而评价机构也不可能各个专业都配备齐全,所以在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时如果自身专业人员配备不齐,应聘请有经验的专家和技术人员,从而提高安全检查的质量。
5结束语
安全评价现场检查水平最终体现着安全评价的质量,由于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的现场安全检查经常会牵扯到生产工艺复杂,化学品品种繁多、专业性强,现场状况良莠不齐等问题,但只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整体出发,以系统安全的观点进行现场检查,就是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和建议,从而达到安全评价现场检查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编.安全评价[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5.
[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S].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
Abstract: Based on the regular employee safety education and training, and the inspection of the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electrical equipment, fire and explosion, toxic and hazardous materials, we should timely find the potential safety hazards, and take effective measures to eliminate risks,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the production.
Key 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security inspection
中图分类号:F27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动态过程。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检查了解单位整体的安全状态,找出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的缺陷,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得以健全并能够严格执行,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追查管理上的缺陷。
定期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要注意以领导为主,组成专门的检查组,检查组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以及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以及职工代表。检查的重点是了解掌握事故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有效贯彻执行,管理措施是否足够。企业还要明确安全管理的目标及主要措施,形成专门文件印发各项目部,各层次管理人员都要清楚,各级领导要认真贯彻并检查落实的情况。实际工作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对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检查
要注意新员工都要经过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要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在职员工要清楚自己岗位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员工还要清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操作规程;还要注意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还要组织有利于提高工人安全意识的安全娱乐活动。
2 作业场所的检查
2.1生产场所检查时要注意通道通畅,要有标志;出口距离要足够和畅通;安全警示标志,护栏要齐全;物料堆放,设备布置要合理,生产场所要清洁,地面要平整,不滑;采光和通风要足够。
2.2机械设备检查时要注意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要有正确的防护,防护装置要有时效和有定期维修保护;特种设备的安全装置和附件要齐全有效;特种设备要定期检测并有使用合格证。
2.3电气安全检查注意要有专业人员负责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电气设备安装及线路的连接要符合规范要求;手持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也要符合要求;接地(接零)保护要符合要求;临时线路的管理要规范。
2.4防火防爆的检查时要划定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电气设备要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易爆易燃物品的存放要符合要求,要有效控制各类点火源;灭火器要足够、有效和放置合理;员工要熟悉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员工要熟悉火灾发生时的逃生通道和逃生自救的方法。
2.5有毒有害物检查时要有防止尘、毒物质扩散的设施;防护设施要定期维修、保养、检测;防护设施要与生产设备同时使用;生产场所的尘、毒浓度要定期测定,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除上述的企业定期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外,还要注意岗位日常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总之,要保证检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避免流于形式,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做好记录,并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确定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对重大的隐患,由企业负责人组织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检查完毕,检查组要讨论分析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状况,包括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改善安全生产状况的措施。使企业健康安全地发展壮大,为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县经信局和农网办高度重视农电安全工作,12月22日至29日,会同县水务局、安监局组建3个工作组,由三名副局长带队深入全县供电企业及供区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检查前进行了统一培训,制定了《县农村配电网络安全检查评分细则》,明确了检查内容、方法和工作要求,对15家发供电企业,采用事先不打招呼直接赴现场、不听汇报直接查阅资料、询问领导及员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电力企业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建议,要求对照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此次检查突出五个重点:一是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落实及履职情况。二是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情况。三是主要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四是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五是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通过检查,督促了各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大部分企业都已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专(兼)职安全人员,做到了有机构、有制度,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能严格执行“两票三制”;能积极组织职工安规培训和考试,持证上岗制度落实较好。通过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36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16份,并限期整改,定期复查。综合全县电力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不落实。个别企业年初未签订安全生责任书,未落实专兼职安全生产员,员工未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未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如:红渠电站未签订2014年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员未取得安全员资格证上岗。
2、电网安全隐患严重。由于投入不足,小水电供区未实施农网改造,木电杆多,线路对地安全距离不够,档距跨度大,线径小,长期超负荷带病运行,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如:西清电业公司汇滩供区低压线全部使用木质电杆且电杆高度不够;电力公司供区村3社220V线路对地距离不够,村一社低压线路老化;桃园电站工地线路凌乱,对地对物安全距离不够,消防器材未定期检修,灭火器超过使用期且受潮严重。
3、小水电站,由于建设年代久远,生产设备陈旧老化,未全面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进度缓慢;人员技术素质较低,规范管理差,潜在安全隐患较多。机械传动部分无防护罩,设施设备未进行评级和编号挂牌。小水电站对发供电设备设施提出保护的水平参差不齐,部份小水电企业不能及时排除故障,可能导致主网跳闸事故的发生,严重威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4、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小水电供区资产清理后,对低压供电设施维护和隐患整治无积极性,不愿意再投入,存在的隐患不能完全消除。S101线升级改造,造成新的安全隐患未整治。上关10KV、上银10KV线路,由于业主单位未支付补助资金,迁改不及时,S101线道路施工,部分电杆基础破坏,随时都有倒杆断线涉及施工、行人触电的危险,同时危及110KV寨坡变电站安全运行。
5、高低压线路障碍多,进户线、广播通讯线路交叉,用户用电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入户线路零乱,线径小,导线老化严重。
6、用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具体,造成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如赶场供电公司年内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下两电站排查的安全隐患未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治。
7、个别企业两票三制执行不到位。工作票未执行,操作票填写不规范。
8、安全工器具、消防器材未配备齐全,无台账,未定置摆放。
9、配电台区警示标志不齐全,变压器未按规定校验。如乡街道变压器跌落开关、接地装置锈蚀严重。镇村4社变台开关箱锈蚀严重。
10、安全管理软件资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如:桃园电站2014年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和演练,无安全管理记录,未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关键词:木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问题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可以保证木业单位生产的规范性以及安全性,可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随着木业行业的不断发展,木业单位的生产规模越来越大,每天的生产量也在不断增加,在保证生产效率的同时,企业的管理者也要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对木业单位提出了安全生产的要求,对于未达到标准的企业,必须停产整顿。木制品加工企业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这一工作,在故障排查的过程中,有助于减少安全隐患。
1 基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1.1 很多木业单位在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时,没有对目标进行分解,而且存在管理不足的问题,很多单位制定的是年度目标,没有制定短期的目标,这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在企业生产运营的过程中,管理人员也没有做好考核与监督工作。为了改善这一问题,在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时,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还要对年度目标进行分解,要制定奖惩制度,还要制定监督与管理制度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后,要保证基层的落实,还要保证目标的可行性,要制定短期目标,还要做好考核工作,保证目标顺利完成。企业要增加资金的投入,要引进安全生产技术以及先进的设备。
1.2 有的木业单位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时,并没有编制安全生产的职责,管理人员要根据岗位名称及类型对工作人员做好岗位职责安排工作,要使工作人员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在对责任制度进行核查时,一旦发现漏项要及时处理。针对这一现象,企业需要做好标准化规范管理工作,要实现全面化管理,还要做好岗位分工工作,要明确责任,还要做好分工,不同岗位的员工有着不同的职责,只有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工作,才能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木业单位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下发给工作人员,使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
1.3 有的木业单位建立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存在不健全的问题,制度的内容不够细致,而且与企业的实际运行有着较大的出入,有的调控比较宽泛,有的内容缺乏实际意义。有的需要审批的事项只提供了表格,没有落实审批执行工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履行安全职责,还要做好管理制度的细化工作,要贯彻与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还要监督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在审批时,要保证程序与流程的规范性,不能出现代签的情况。木业单位属于防火重点单位,只有制定安全生产标准,才能降低火灾的发生。
2 设备设施及电气系统的安全隐患以及整改建议
2.1 木业单位在生产时需要应用多种设施与设备,在电气系统运行的过程中,还要做好管理以及保护工作,要假装防护罩,还要采用固定式防护装置,有的设备部件具有外露的特点,在使用的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缺失问题,这很容易引发事故。因此必须将缺失或破损的防护罩进行补充或更换。防护罩尺寸以能完全覆盖或遮挡住转动部位为准,若采用网眼或格栅式防护罩,应确保防护罩的网眼或格栅尺寸满足安全要求,具体要求如下:为防止上肢误通过而造成伤害,其开口宽度、直径及边张或椭圆形孔的短轴尺寸应小于47mm,安全距离应不小于460mm(简易判定方法:以单手指插不进去或进去后接触不到转动部位为准)。此外防护罩的刚度和强度应满足安全要求,避免防护罩发生变形或移位。
2.2 企业除尘系统的整体防静电导除装置缺失,除尘管道各法兰连接处没有防静电跨接,甚至个别企业的旋风除尘器没有与静电接地装置可靠连接,存在严重的木粉尘爆炸危险,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排风系统的要求,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且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粉尘在除尘管道中流动时,会因摩擦产生大量的静电,若静电不能有效导除,一旦产生静电火花,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将可能引发粉尘爆炸事故。因此,木制品加工企业应高度重视除尘系统防静电接地系统的配置,将除尘系统的管路进行有效跨接,跨接连接处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0.03Ω,整体静电接地的电阻值不大于100Ω,并应定期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值测试。
3 车间作业环境存在的不足及整改建议
3.1 大多数木制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车间普遍存在木工设备密集、人员相对集中、作业环境较差等情况。特别是木器加工区、打磨区等车间环境粉尘分散度较大,而大多数企业的除尘设施和车间通风效果不良,导致人员长期处在粉尘危害的作业环境中,对从业者的身体健康危害较大。经现场检查,企业主要是没有配备除尘设施或收尘端布局不合理、离产尘点较远,除尘器支管和个别主管存在漏风现象,无法保证生产现场粉尘的及时有效排除。因此建议:企业要加强对除尘器及其管道的维护,对车间产尘点进行合理布局,确保收尘端都能有效覆盖,对于个别远离设备可以设置布袋式除尘器。
3.2 多数企业没有对接触粉尘、噪声、毒物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专项体检,作业现场缺少必要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从业人员个体保护用品缺失、发放不及时或没有监督佩戴。因此建议:企业应定期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进行识别,由具有职业病体检资质的医院或体检机构对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企业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卡等,同时应按照职业危害因素的特点定期配发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加强现场佩戴情况的监督。
结束语
综上所述,木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存在较多的问题,本文从基础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电气系统以及车间作业环境方面对几种常见的问题进行了介绍,还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希望对管理人员提供一定保证,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工作,要消除木业单位安全生产的隐患,还要控制生产加工的精确性。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做好事故的排查工作,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安全事故进行防治,这样才能提高管理的水平。
参考文献
[1]沈丹萍,刘冬梅.木制家具制造行业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探讨[J].科技视界,2014(7).
社会:安全文化理念如何树立
“面对现实生活中的安全隐患,能不能在全社会、在全体市民中来开展安全系列教育,以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救互救的能力?”在审议中,如何进一步树立全社会安全文化理念,让安全生产成为全社会一种行动自觉,成为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江小青委员指出,当前,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存在缺失,比如,对新《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知晓率较低。她认为,要形成全社会知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不能停留在僵化的宣传形式上,也不能让应急预案成为束之高阁的文件,而要通过系统、分类、经常的培训和实训,提高公众在自然和人为灾害面前防护以及自救的意识和能力,“现在有很多科普场馆的资源没有很好地利用起来,能否像开展国防教育一样开设一个城市安全教育和实训的场馆或者基地。”潘志纯委员也建议,政府各个部门要通力合作,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使安全教育能够进学校、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并把本市现有的安全教育资源加以整合,扩大开放面,提高利用率。
政府:监管机制如何创新
当前本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安全生产工作仍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委员们建议,要进一步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提高安全监管效率,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陈燮君委员认为,当前安全隐患随处可见,因而要从上海的新情况、新挑战出发,加强重点领域的防范。“引发事故的四个要素,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条件、管理缺失不同程度地存在。”史秋琴委员指出,相关职能部门务必要警钟长鸣,切忌痛一痛、查一查,应该做到常态化的监管,防范于未然,同时对那些违反法律法规,负有实质责任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惩处。
有的委员认为,政府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还要探索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途径、方法和手段。蔡敏勇委员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外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细化、优化外包项目生产管理的规定和细则办法,更好地落实横向到位、纵向到底的监管制度。在万建华委员看来,在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修改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时,就如何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提出了很多具体的措施。其中一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保险的,经报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可以免于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这是当时立法中的一大亮点。这个做法,也被国家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吸纳。万建华委员建议,要继续推动落实这项工作。
企业:主体责任如何落实
如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也是委员和代表们在审议中聚焦的热点。
关键词: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几年占总的GDP比例增长率都占有较大份额。随着各类建筑物的构造形式、立面造型多样化,具有高、大、新、特、奇、难等特点的建筑越来越多,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我国加入WTO后建筑业按国际通行规则接轨运作,给建筑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建筑业生产劳动密集型特点形成的安全生产条件使其成为高危行业;每年发生大量的工伤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力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和行业形象,甚至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历来是党和政府、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和政治大局。
2监督管理模式的构建
2.1建立三种体制
建立规范、科学、依法行政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体制;建立完善、有效、持续改进的企业自我约束工作体制;建立从业人员敬业、守信、满足岗位能力,能有效改善生活、生存环境的人员培训、使用及保险、保障体制。
2.2建立三个体系
建立基本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企业改革、人员流动的安全培训体系。
2.3建立三个机制
建立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评价、认证、发证管理保证机制;建立建筑安全的方案措施、教育培训、检测检验等技术保证机制;建立安全生产条件许可、审查、检查、评价、奖惩的激励保证机制。
2.4建立三个系统
建立快速反应的行业、企业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系统;建立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识别、整改、控制系统;建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和安全技术推广应用系统。
3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
3.1建立和完善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安全监督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登记、整改、销案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处理、结案制度;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抵押金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起重机械设备及大型安全设施检测合格、登记备案制度;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报监备案制度;施工企业安全评价及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认定、评定制度;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及季度通报制度;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预警提示制度;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层级监督与重点地区监督检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档案评查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3.2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起码要求是应有和行业监管制度相对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还应有覆盖本企业主要工种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实行作业工法或指导书标准化作业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施工技术设计、计划、方案审批制度,特殊专向方案的专家评审论证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大型设备设施安装验收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危害监测控制制度,企业及项目安全档案管理制度等。并且要严格贯彻实施;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
3.3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把握处理的若干关系问题
作为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其监督机构,它的功能定位主要应为管理、监督、考评和奖惩方面。
同施工企业的关系主要应该是监督、指导、服务、协调关系。
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企业在法制环境、市场经济中自我觉醒自觉参与竞争。
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监督机构和企业安技系统的业务关系问题,主要应作:督促、指导、帮助、配合关系
如何把握安全达标工作问题:在目前形势(认识和社会氛围)、经济因素(费用无来源、欠款、压价)、人员素质(领导者、安监人员、一线民工)等情况下,既不能急于求成又不能无所事事;要争取做到:目标合理、责任分解、管理有序、技术先进、精品要精、有奖有罚,积极进取。
相关方人员各自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角色、作用如何发挥问题,主要应当:按法规要求、按规范标准,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有关部门的职能交叉与业务配合问题,主要应为:主动协调、简化程序、依法行政、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3.4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把握好的几个关键管理环节
抓好年度计划,合理分解目标,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抓好制度建设,完善法规体系,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管理;
抓好对企业年度评价,把好安全许可、考核、发证及年审关,严格奖罚激励机制;
抓好对项目过程安全评价,树好典型和精品工程,考核项目经理业绩;
抓好多发性事故专项治理,落实安技措施方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抓好对总包企业安全监督,考核第一负责人,督促指导企业体系运转;
抓好等级以上事故处理,严格按法规进行处罚,起到警示作用。
3.5监督管理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
搞好六个结合: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相结合;对企业安全行为监督与对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监督相结合;安全生产达标与文明施工效果相结合;专项治理活动与安全管理活动整体推进相结合;典型引路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突击性检查抽查与日常规范性巡查相结合。
实行四个转变:由监督工程实体安全状况转变为监督企业安全行为为主;由监督现场为主转变为监督企业为主,现场为辅;由计划经济的传统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转变;由跟踪过程监督向事前预防、事后结果考核监督转变。
3.6其他建议
关于施工企业安全机构设置问题:应按《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条例》要求,根据建筑业实际,总承包企业必须设置单独专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仍按原规定千分之五底线,但各级组织要有安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现场按建设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规定,一万平方米以下设一人专职,一万至五万平方为二至三人,五万平方米以上按专业设置安全管理小组,机构和人员配备问题列入企业评价实施标准。
关于施工企业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任职资格问题:应结合安全培训由省或省直辖市建设安全主管部门分级管理,考核发证,收取资料费,不收培训费;证书设计为可进行分级管理、年审,有效期定为不超过六年为宜。
关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发证、持证上岗作业问题:按法规要求发证权在综合管理部门,但行业不组织很难办的好。建议由行业统一组织,使用全国材,确保培训质量,由安全监督管理局考试发证,而年审由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按法规要求进行。
关于大型机械设备、设施检测登记制度建立问题:应由所有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施工单位自由选择。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一是抓现场督察报检检测,二是及时受理登记发备案登记标志,适当收费。
关于建筑工地为现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事宜:应该说按国务院新颁布的《工伤保险管理条例》执行是顺理成章的,但按《建筑法》和国务院393号令之规定,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仍应按项目投保高危作业意外伤害险,更具可操作性。如仍按行业组织投保应确定合理的浮动费率,而且要在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报监手续时告知,施工单位办理,进入工程成本。河南省该条例实施办法,也允许行业统筹,省级统筹以解决人员流动频繁问题,省厅应有所安排。
关于施工现场噪音扰民问题:一是应按法规要求采取降噪技术措施或分时段施工;二是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能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公告周边居民,环保等执法单位应凭批准手续不再查处。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对施工企业或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的问题:建议仍按建设部15号令规定:应当通过或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为宜,以免重复检查。
关于起重机械、整体提升架等大型设施使用问题:应由省或市行业协会、安监机构考核评价推荐目录,要求采购使用单位在目录中自主选择,并提供技术指导和协调服务,以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辖区施工工地。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为依据,以事关全市安全生产发展存在的问题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局工作职责,按照联系实际确定题目,领导带头进行调研,深入基层摸清实情,求真务实取得成果的要求,进行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安全生产发展作出贡献。
二、调研时间
3月下旬至4月中旬,集中一段时间到各县(市、区)、有关企业进行调研。
三、调研内容及分组安排
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状况,主要围绕以下7个方面开展调研,各组可根据实际对调研内容作适当调整充实,调研地点以指定的地点为主,也可根据实际作适当调整。
1、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力度,扩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面的对策。带队领导:*,参加科室:张兴业和人事培训科,调研地点:*、安全培训机构。
2、如何依靠科技信息手段,加强高危行业企业实时监控。带队领导:古惠龙,参加科室:法规科技科,调研地点:*区、*
3、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及对策调研。带队领导:*,参加科室:安全监管二科,调研地点:*
4、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带队领导:*,参加科室:安全监管三科,调研地点:。
5、加大安全执法力度的对策。带队领导:*,参加科室:执法支队,调研地点:。
6、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带队领导:*,参加科室:安全监管一科,调研地点:
7、市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现状及对策。带队领导:*,参加科室:办公室、安全监管二科,调研地点:
四、调研方法
这次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调研、发放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座谈会是组织有关专家和基层安监人员进行座谈;听取汇报是听取县(市、区)安监局或镇级安监办和企业的汇报;实地调研是到乡镇、企业进行实地查看;发放征求意见表是向有关部门、企业和有关人员发放征求意见表,了解他们对我市安全生产发展的建议以及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有关要求
这次专题调研活动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关键环节,是提高机关干部综合素质的重大举措。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确保专题调研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1、高度重视,领导带头。局领导和各科室要把调研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措施,做到加强领导、周密设计、精心实施、扎实开展。局领导要亲自拟定调研提纲,亲自听取基层意见,亲自分析解剖问题,亲自撰写调研报告。
2、作风扎实,深入基层。参加调研的人员要根据调研课题的需要,深入到县(市、区)、乡镇、企业,尽可能多地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情况,搞清问题,使调研内容尽可能全面、准确、公正地反映客观情况。
【关键词】 煤矿 安全形势 主要问题 建议
1 近年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
近年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事故总量也有较大幅度下降,2013年全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4%和24.2%,其中较大以上事故分别下降29.9%和2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293,下降21.7%。但由于我国煤矿企业数量多,部分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受水、火、瓦斯等多种灾害影响,自然条件差、基础薄弱,开采成本高,经营困难,安全投入难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各类隐患还大量存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还大量存在。
2 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
以黑龙江省为例,目前煤矿安全形势趋于稳定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安全因素,制约煤矿安全生产。
(1)部分煤矿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现场管理薄弱,违章蛮干生产。
(2)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受水、火、瓦斯等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自然条件差,基础薄弱,成本高,经营困难,安全投入难保障。
(3)矿井井型普遍较小,综合生产力水平低,矿井抗灾能力弱。
(4)煤矿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地方安全监管技术力量薄弱,由于主体专业技术力量不足,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非常薄弱。
(5)资源整合进展慢难度大,整顿关闭有待加大推进力度。部分地区对资源整合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思想统一到全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统一部署上来,存在观望思想和畏难情绪,责任不落实。担心影响社会稳定和地方经济发展,重生产轻整合,加之部门之间协调不力、审批环节繁琐,导致资源整合工作进度较慢。
(6)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特别是一些乡镇煤矿,在安全投入上舍不得花钱,技术手段落后,设施设备简陋,防范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低下;一些企业安全基础管理薄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甚至形同虚设,“三违”现象屡禁不止、熟视无睹;隐患排查治理有的甚至搞形式、走过场,应付检查、自欺欺人。
3 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经多方调研,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在基本了解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如下观点来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3.1 创新现场监察方式,依法行政,提高监察效能
采用“四不两直”方法,充分调动煤矿安全执法力量,开展突击暗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特别要继续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严格执行执法计划,实行预案监察,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全过程的执法监督工作,推行“预审式、预防式、精细化”监察。
(1)实施预审式监察。对煤矿监察前,提前预约矿井主要技术负责人,准备充裕的时间预审系统,了解生产、安全情况,找出煤矿可能存在的隐患点及不安全因素点,制定针对性的监察预案,使监察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提高了监察工作效率。
(2)实施预防式监察。紧紧抓住建设工程严格按要求验收,把住安全生产的准入关;紧紧抓住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延续的审查,对安全条件滑坡的煤矿采取措施,使其持续达到办证标准,进而进一步夯实矿井安全生产基础。
(3)实施精细化监察。根据煤炭企业实际情况,强化对矿井生产接续、瓦斯治理、技术管理等薄弱环节的审查,如某矿,在瓦斯治理上存在不安全因素,因此在监察中主要审查矿井接续、瓦斯治理时间、瓦斯抽采数据及瓦斯监控数据,来评判瓦斯抽采达标与否,监督企业做到瓦斯治理不达标绝不生产。
3.2 加强对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地方监管的主体作用
按照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要把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纳入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专项检查指导,对于发现的不足及时下达安全建议书。
对乡镇煤矿监察中,要形成联合执法机制,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一起查出存在的隐患问题,探讨解决办法,确保大小隐患落实、监管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对发现区域矿井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召开投资人和监管部门领导碰头会,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触角延长,营造齐抓共管的态势,为地方煤矿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3.3 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监察、指导与服务煤矿相结合
为确提高监察效能,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得到煤矿企业的理解,在监察执法中要做好三个结合:
(1)要做好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进行处罚的同时,要注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具体隐患对应的事故案例,以实例宣讲隐患带来的危害与损失,这样更容易为投资者理解和重视,从而提高投资者对监察人员的要求及整改意见的认同,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2)要做好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由于乡镇煤矿业务能力有限,在监查中有一颗服务的心更容易被煤矿理解,从而提高监查效果。如果我们能从煤矿的安全、效益及健康发展出发提出很好的建议,是很容易拉近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距离,打消二者之间的对抗性,从而使煤矿认可你的执法,信服你的监查意见,主动整改兑现整改规划。
根据县委学习实践办公室《关于在调研阶段开展“访民问计”大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安排部署,取得了实际成效,现将活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科学制定调研方案
按照通知要求,局召开专题会议,紧紧围绕局党组提出的“努力走在全省县级安全监管系统前列”这一目标,把握安全生产重点,制定了实施方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全局及二级单位所有人员要做到人人有课题,人人参与调研,人人要有调研成果。调研成果形成后,要汇编成册,评选交流。
二、求真务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一)是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了“驻企周”和“驻村周”活动。根据制定的方案,局班子成员围绕“努力走在全省县级安全系统前列,破解制约安全生产的难题”开展了不同形式的调查研究。局党组书记、局长深入茅坪场镇白云矿区、荷花镇磷矿企业就“反三违”建立县级安全监管新路子采取召开座谈会,入企走访,向乡镇安监员、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一线工人问计;局班子其他三个党组成员分别就危险化学品监管、瓦斯治理、科技兴安采取不同形式开展调查研究,入户走访,问计于民。
(二)是认真开展了“进百村入千户访万人”活动。局党员干部职工和各二级单位工作人员围绕分配的课题,纷纷深入到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问计于民,化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难题。
(三)是认真开展了“进选区、访民情”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党代表,按照县委科学发展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开展了“进选区、访民情”活动。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加强党的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如何发挥党代表作用到本单位所在地航天社区召开了座谈会,认真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航天社区书记徐同菊提出要加大对社区居委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群众提出安监局宿舍区排水沟堵塞影响居民出行等问题,局长一一现场答复和解决,并表示把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不同形式向党委和政府反映。二是入户走访,关心群众的困难。在航天社区书记的陪同下,党组书记、局长到航天社区走访了一批群众。认真听取了他们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社区伤残军人家庭经济困难,治病需援助,答应帮助予以在近期解决。居民反映原矿山车队住户垃圾无处放的问题,答应在今年内解决。居民反映纪士垭巷无路灯夜晚行走不方便,答应采取提案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三是深入一线,解决安全生产的实际问题。围绕瓦斯治理、“反三违”、科技兴安等一些制约安全生产的“瓶颈”问题,深入到白云矿区,荷花镇磷矿企业等安全生产一线,和企业法人、管理人员、工人进行走访座谈,访民问计。经过调研,制定了“反三违”制度、瓦斯治理等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制度,为服务全县安全生产,构建和谐提供了安全保障。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014年工作总体思路和我县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反映我县安全工作现状、体现安全工作动态、展示安监系统风貌、提升安监形象为主题,以服务、支持、推动安全工作为目标,以强化宣传、完善机制、优化手段为突破口,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丰富信息工作内容,创新信息工作方式,推进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为推动全县安全工作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信息报送
(一)信息内容
一是工作类信息。主要是全县安全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各种工作举措、成绩亮点和经验做法,组织开展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
二是建议类信息。包括对全县安全工作的重要建议与意见,县委、县政府重要政策出台后,重要会议、工作部署后系统内干部职工的反映、建议等。
三是调研类信息。包括关于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调研报告、理论成果,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根据指定的专题撰写的分析报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解决对策等。
四是政策法规类信息。主要是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等。
五是信息公开。主要是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规定栏目按要求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如发出的一般性工作文件)及“感恩小平,我为小平家乡发展作贡献”专题栏目信息。
(二)报送要求
一是严格信息编写。编写信息要突出真实性。坚持实事求是,防止以偏概全,原则上一事一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标题醒目,内容具体并尽量量化,反映的问题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重点突出、角度新颖,表述客观、文字精练。
二是严格报送时间。信息报送要突出时效性。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突发事件等动态类信息,应在事件发生后当天报送有关情况;一般工作类应在该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建议类、调研类、政策法规类信息应随时报送。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股长为成员的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推动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股室要明确一位同志抓信息工作,要把信息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信息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信息编写、审核和报送工作,工作类信息由股长审核后报送,建议类、调研类、政策法规类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
(一)组织发动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与6月7日和7月16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统筹安排,认真研究解决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制定并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安全大检查工作,营造良好的水利安全生产氛围。局亲自主持会议,传达了上级各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批示,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落实水利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水利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员,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水利生产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为加强我县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2013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结合我县水利现状,7月15日,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13年县水利系统集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立即进行自查。
(二)检查情况
我局于6月及及7月分别派出了10个检查组,由局副科级以上领导任检查组组长,由相关股室负责人、技术人员组成,深入到各乡镇对在建水利工程、农村水电站、河道采砂等进行了“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
各检查组按照工作日程安排迅速行动,每到一个责任单位,通过听汇报、实地检查等形式,对水利安全生产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尤其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利工程加大了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所属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资金、责任人、整改期限、应急预案,并采取日常专人监控措施。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工程项目(单位)253个,其中:自查单位253个、自查工程项目253个。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175个、落实整改152个、整改到位率86.9%,其中:自查发现问题隐患52个、落实整改46个、整改到位率88.5%;县水利局抽查发现问题隐患123个、落实整改106个、整改到位率86.2%。
二、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共性问题
1、水利建设任务加重,事故发生概率增加,安全生产压力加大,工程建设安全监管任务重。
2、水利工程安全隐患多,运行管理风险大。我县有相当一批工程因建设时间久、标准低、质量不高,经过多年运行,老化失修严重,运行安全隐患多。众多病险水库、山塘、堤防仍在加固整治中,部分带病运行,安全隐患尚未得到根除。特别是病险山塘、农村小水电站数量众多,分布在偏僻的山区或半山区,安全管理薄弱,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3、一些农村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状况令人担忧。农村小水电站从业人员素质低,一些电站业主为节省支出,雇用没有培训的农民上岗,他们不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为安全生产工作带来隐患。
(二)建议
关键词:监察效能;安全监察;煤矿安全
引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2004]79号)精神,目前我国实行“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格局。作为承担“国家监察”职责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成立15年以来,在国家局、省局、分局三级机构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持续的煤矿安全整治活动,督促关闭和淘汰了大批不符合安全基本条件和产能落后的煤矿企业,规范了煤矿的安全生产秩序,有力推进了煤矿安全生产的不断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煤炭产业的发展,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也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如何在新的条件下抓住问题的关键,提高煤矿安全监察效能,是需要认真研究、深入思考的严肃问题。
1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自身定位不准与地方监管职能重叠
2004年国家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格局,赋予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行使“国家监察”的职责。但在实际的监察工作中,基层煤监机构仍把工作重点放在检查煤矿企业现场安全隐患上,很少对企业健全安全机构、完善安全制度以及落实人员岗位责任等安全基础工作进行监察。同时,弱化了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工作效果的监督检查,工作重心偏下,监察效能低下,具体表现在“三偏重三轻视”。偏重检查,轻视监察:日常监察工作还没有摆脱“安全员”的影子,到矿就下井,多数以去某面、某头为主,未考虑各生产系统的完整性。对企业安全管理资料检查不规范,不深入,着重放在了有无上。忽视企业安全机构、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等基础工作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在督促企业夯实安全管理根基,建立安全长效机制方面仍很薄弱,未起到治本的效果。偏重提意见和建议,轻视工作效果的督查: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是煤监机构的重要职责之一。多年来煤监机构采取的多为座谈会的方式,内容仅限于制度建立、会议记录、监管计划、安全规划等书面资料的检查;检查结果也多以加强安全监管的意见书和建议书形式进行通报,在检查的高度、深度、强度等方面还做的不够;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工作仍建立在沟通协调上,未起到监督落实的作用,没有引起地方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效果不明显。偏重计划完成,轻视重大隐患的跟踪督办:目前煤监机构通过规范监察,已全面实施按监察计划开展监察。按照全年对辖区煤矿实施全覆盖监察的要求,年初制定全年每个月的监察计划,经由上级批准,中途如有变化,需要提前请示上级批准,否则必须按计划完成。在监察人员有限的情况下,除去行政许可、事故调查、上级临时安排的工作等,完成监察计划成了每月的头等事项,留给跟踪督办重大隐患的时间很少,影响了重大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在完成监察计划和重大事项处理上没有安排好轻、重、缓、急。
1.2行政许可软化,准入标准过于宽松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行使“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延期”等行政许可行为。但在实际工作中,因各种原因,很多煤矿带着问题闯过一关又一关。一方面因地方政府追求经济指标,鼓励新建煤矿抓紧建设,尽早投产,催生了一批未批先建的非法项目;煤矿企业人为降低灾害等级,逃避监管,以减少投入;一些中介机构混淆概念,替煤矿企业出主意、想办法,应付安全监察。另一方面煤监队伍受监察力量、专业知识不足的限制,行政许可过程没有做到稳妥、精细、使一些潜在的问题溜了过去,同时行政许可制度和环节设计上还存在问题,过度依赖监察人员而忽视了专家组的作用。
1.3监察队伍各种能力有待加强
创新能力是一个集体向前发展的助推器,担当力是一个单位克服艰难困苦屹立不败的自信源泉,凝聚力是一个团队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经过多年锻炼和成长,煤监队伍已经成熟。但受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对监察人员追责趋于常态,“尽职免责”难以实现,在煤矿安全监察队伍中造成不小的震动。部分监察人员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个人自扫门前雪”、“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严重损害了队伍的创新力、担当力、凝聚力。致使队伍不主动开展工作,得过且过;不主动出主意想办法,满足于按部就班;不主动参加业务学习,提高自己,满足于过得去。
2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按照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2.1转变思路解放监察力量提高监察层级
从繁重的监察计划中解脱出来,从现场安全检查的琐碎事务中抽出身来,把力量集中到抓重点、抓大事、抓基础、抓落实上。通过抓大放小,减少与监管部门业务上的交集,重点集中到督促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履行监管主体责任上,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人员多、手段多、信息多的特点,从而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监管监察效能,树立煤监机构的国家监察权威。监督检查地方监管工作没有起到预期效果的原因:①煤矿安全监察实行国家垂直管理,安全监管实行地方分块管理,两者没有隶属关系,煤监机构对地方监管部门的检查指导没有约束力;②煤监机构人员有限,辖区线长点广,监察任务繁重,检查指导工作从形式到内容都较肤浅,更无暇顾及地方监管部门对检查指导意见的落实情况。强化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监督检查:①要通过制度建设强化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检查制约力度,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督促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才能使国家监察回归本位;②监察机构应主动通过“三项监察”形式,以对煤矿抽查的方式,通过监察结果来反映地方行业监管状态和企业安全管理状态,适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提出安全监察意见和建议,并对监察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把现场安全管理的细节、小隐患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治理交给企业和地方监管部门,凸现煤监机构行使国家监察的层级;③在监督检查地方监管工作中,要把重点放在其监管工作的落实上,着重检查其监管实绩;④将煤监机构监督检查结果与地方政府考核其监管部门年度工作适当挂钩,对监管部门形成约束,推动监管部门对加强安全监管意见书及建议书的落实工作。削减监察计划,把监察的力量集中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建议通过矿井安全评估,对安全条件较好,安全放心的矿井适当延长监察周期,从而消减监察计划,减少监察频次,多留出时间和精力监察辖区的重点煤矿和解决煤矿重点问题,盯死看牢,不解决问题决不罢休。同时挤出时间加强监察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监察队伍的整体能力。突出重点、难点监察,落实“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煤监机构应在日常监察中改变以往“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监察方式,突出监察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环节和各生产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方面要把监察重点放在高瓦斯矿井的抽采系统、水害严重矿井的防治水措施、矿井各生产系统的可靠性、重大隐患的整改等方面。另一方面要加强煤矿安全机构健全、制度健全、人员配备、人员培训、对监管监察指令及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确保监察有效,提升监察效能。
2.2严格行政许可把好煤矿准入关
建议根据审查需求聘请安全技术业务专家,增强审查力量。同时完善行政许可环节设计及制度建设并严格落实。并在审查环节中重视专家组审查意见,减小对监察人员审查依赖。在具体许可中,要明确分工,对照规范标准,严格把关。进一步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实行“问题倒查”追责制度,发现把关不严的情况,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3强化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的监察执法队伍,是保障和促进煤矿安全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煤矿安全监察效能的必然要求。在队伍建设方面,要突出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提升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要建立完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诫勉谈话、争先评优等制度,完善执法队伍综合能力评价体系,同时提高相应待遇确保队伍稳定。在当前新的形式下,只有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才能保障煤矿按监察的有效有序运行,才能更好的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3结语
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面对新挑战,应转变思路,积极开创新局面。监察工作要准确定位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的职能,明确各自的权责;认真厉行行政许可,严格准入标准;强化监察队伍建设,创新监察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的效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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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毫无安全生产专业常识,到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不出什么隐患。二是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流动性较大,对安监业务还没有熟练,就或升职或调整到其他岗位了。三是乡镇干部人员少、事情多,县委县政府几十个部门的业务都能对应到乡镇政府一级,一人身兼数职,哪个部门盯得紧就给哪个部门干活,或者哪个部门的工作有利可图就给哪个部门干。四是平时不干工作,年终大张旗鼓造假补资料,应付综合考核。总之,责任不明,不知谁来干,不知干什么;业务能力低,不会管,管不好;责任心差,不想干,不愿干;无绩效考评,干好干坏一个样。
要想彻底扭转当前这种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混乱局面,建议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是以法治思维综合治理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乱象。建议即将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对新《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制定出配套实施的、既定性又定量的、有可操作性的相应条款。建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在《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出台之后,就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条款进一步出台配套实施的操作性更强的相应具体规章,使得乡镇安全生产监管真正有法可依,杜绝基层推诿扯皮、职责不清的混乱局面。
二是推进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2014年4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2014年11月在石家庄市栾城召开了河北省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现场会,总结推广了栾城“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经验,首先在全省48个重点乡镇重点培育创建,然后向全省所有乡镇推广。2015年5月底,河北省又在正定县召开现场会,目的就是尽快将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即从建立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固定监管人员、保障安监经费等入手,解决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执法车辆等硬件设备设施,建立规章制度、工作台账,编写监管指南,完善责任制度等软件资料,形成一套程序化的监管模式。这些需要县财政、县组织人事部门等的大力支持,县安委办的业务指导和乡镇领导的高度重视。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执法装备及执法车辆等到位后,解决了“靠什么管、管什么”的问题,其余的就按照《监管指南》和各项制度规范化运行。所谓规范化运行,就是什么时间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等问题,落实到位,实时形成记录,整理资料归档。规范化运行,是落实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关键所在,如培训、演练、会议、隐患排查等工作,必须实打实地干,及时如实记录、填写、汇总、归档,来不得半点虚假。
三是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五级五覆盖”责任体系。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灵魂,脱离落实责任的任何安全生产工作都是无稽之谈。乡镇、村(街道、居委会)最接地气,是责任体系的神经末梢,最了解基层企业的情况,具有任何监管部门不可替代的区位优势。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解到乡镇机关及站、所的每一位干部职工,分解到每一个村委会,做到监管全覆盖,责任无盲区;做到事事有人干,人人肩上有责任。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基层安监人员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是我国安全发展战略的根本原则,是各级干部落实监管责任的灵魂,是我们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落实责任决不可打折,不能因乡镇工作繁杂而牢骚满腹、“安全监管工作不是我的事情”常挂嘴边,思想上存在问题就是最大的隐患,应从根本上解决“不愿管、不想管”的问题。
四是加强培训,定期考核,县安委办搞好“传帮带”。提高安监人员综合监管能力,是我们的终极目标。业务培训是提高安监人员能力的必由之路,通过对乡镇安监人员的定期培训,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传播安全生产基本常识,传授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进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拓宽安全生产知识面。县安委办建立业务、业绩考核制度,每半年对基层安监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将考核结果公布于众,并与年终综合考核挂钩,促使基层安监人员形成爱学习、乐钻研、善总结的良好习惯,逐步提升安监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县安委办人员到企业执法检查或业务监管时,让所在地乡镇安监人员,或具有相同监管行业的乡镇安监员一同参加,共同观摩监管执法,一线现场传授监管执法“经验”,现场指导业务,手把手搞好“传帮带”,突出解决基层安监员“不会管”的问题。
五是建立并完善委托执法机制。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目前尚存在一定的麻烦,还存在“执法就是罚款”的误区。孰不知,执法还包括罚款以外的很多内容;还存在履行简易程序进行小额罚款,难找法律依据的问题;以及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可能出现安监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如果不委托执法,基层安监人员进企业检查,仅凭一张熟脸或自我介绍,名不正言不顺、不严肃,更不符合执法程序,如企业较起真来,拒绝检查就显得十分尴尬。实行委托执法后,严格培训,持证上岗,按照受委托事项规范执法检查,强化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做到自我约束。职责之内能管的事情要管好,管不了的事情履行上报或移交程序,做到履职不缺位;职责之外的事不强行执法,做到尽责不越位,避免导致不必要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严格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程序,重点解决基层安监人员“名不正、不好管、管不好”的问题。
年,我局结合实际,着重做了以下六方面的工作:
1、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前方监督,后方叮嘱”安全文化活动。实施两个教育。即在我局开展“前方监督,后方叮嘱”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在广大员工中广泛开展“爱心理念”和“平安工程”理念教育。全局员工、每人都向自己的家属、亲属写了一封“平安家书”,全局共撰写家书210多封,每个员工都撰写、提炼了“安全警句”,我局共提炼“安全警句”294多条,其中有的“安全警句”还被电业局选送到省电力公司报刊上刊登。
2、以标准化作业为主要内容开展“安全创记录”活动。安全是供电局发展的基础和永恒的主题。我局在活动中严格执行省公司、电业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立起以行政主要领导为核心的安全生产“三级控制”体系,我局在安全创记录活动中,还成立了由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执法纠察队”。执法纠察队定期、不定期随时深入到变电运行、线路检修、农电施工、交通驾驶等工作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都必须考核和说清楚,取得了实效,经过全局努力,月日,我局实现安全生产十周年,在安全工作上取得骄人的成绩。因此,我局受到上级的表彰和奖励。
3、以“平安你我他。幸福千万家”为主要内容,开展送“平安”活动,在活动中,我局除了按照电业局的要求开展活动外,还邀请退休职工及家属参加我局的平安座谈会和各种平安活动,使“和谐”、“平安”的理念不但在员工们的心里扎根,而且还使全局员工的亲属都了解我局开展的送平安活动重要意义,使家属们都倾力支持我局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