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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特色亮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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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特色亮点

第1篇

一、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工作总结

(一)取得的主要成果、亮点、成绩

过去五年,三骏发展蹄疾步稳、务实奋进。在中央、省委、扶余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乡上下紧紧围绕建设绿色、开放、幸福、美好三骏的奋斗目标,在抢抓机遇中苦干实干,在应对挑战中克难前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都取得了新成绩。

五年来,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主要经济指标较快增长,预计2021年生产总值9.8亿元,比2016年增长1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850元,比2016年增长25%。创新转型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机械化、规模化和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粮食产量保持在14.2万吨,比2016年增长9%。新增小规模养殖场15户,牧业增加值增长6%。农村集体资源清理成效明显,收回资源1.03万亩,清收资金近593.3万元。成功引进扶余市科农谷业生产基地“万头牛、三万只羊”项目,引进投资4.5亿元。

五年来,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现了农村垃圾收转运一体化,改造农村厕所2676户,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100%;打造精品路线1条,创建进步村、示范村17个,完成道路硬化35公里,拆除危旧房屋、残垣断壁538处,安装路灯1793盏,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两级河长累计巡河7000余次,完成造林绿化807.4公顷,联系秸秆打捆企业8个,累计打捆24113.2公顷。乡容乡貌进一步靓化,环境得到大幅改善。

五年来,脱贫攻坚成绩斐然。5个省级贫困村全部退出,541户1008人实现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返贫风险全部消除。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个,带动群众人均增收600元。实施农房改造247户;全面落实“两免一补”,享受“雨露计划”19人;办理慢性病证459人,累计报销医保、大病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费用1000多万元;开发乡本级扶贫特岗29个。

五年来,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工程深入实施,一批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有效解决。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新成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医疗卫生设施继续提升,社会保障扩面提质,住房、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面深化改革有序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初步成效,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平安三骏、法治三骏建设成效显著,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促崛起”活动,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新发展党员104名。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强化。完善惩防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共处置问题线索27件,其中立案8件、开除党籍4人、党内警告4人、诫勉谈话14人、谈话提醒31人。党管武装、群团、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持续加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产业发展后劲不足,产业发展品质不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难度较大。二是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提高,社会矛盾依然存在,维稳工作任重道远。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部分基层组织比较薄弱,少数党员干部思想不够解放,先锋意识、担当意识不强。

二、未来五年(2022-2026)工作安排

(一)发展形势分析

2022-2026年三骏乡将以乡村振兴为抓手,在充分挖掘文化底蕴上下好功夫、在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上下好功夫、在在做强做特文旅经济上下好功夫、在美化创优乡村环境上下好功夫。

一是在充分挖掘文化底蕴上下好功夫。三骏乡具有丰富多彩的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等,还有得天独厚、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可以打造“一村一品”等文化产业,为乡村振兴注入文化动能,激活乡村业态,带动乡村发展。

二是在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上下好功夫。鉴于三骏乡实际情况,要抓住产业振兴这个“牛鼻子”,立足“黏玉米”特色产业,在“特”字上做文章、在“优质”上下功夫,加快特色农业发展步伐,以产业振兴吸引资源、留住人才、带旺乡村。实现乡村产业振兴,必须加快调整优化乡村产业结构。要坚持以商业化的经营为方向发展农业,积极引导农户做大农产品加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实现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在做强做特文旅经济上下好功夫。三骏乡拥有旅游资源,有少数民族文化。可以说,我乡发展文旅经济已经有一手好牌,关键要打好、用好这副牌。要把“龙头”舞起来,我们要着力打造的景区,文化内涵丰富,文化形态多元,要成为发展全域旅游的龙头。要加大创建力度,既要抓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也要抓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保障,还要抓服务品质、运行机制、宣传推介,多管齐下、全面推进,着力提升景区对全域旅游的核心带动作用,争取将核心景区纳入全市旅游总体规划。

四是在美化创优乡村环境上下好功夫。把乡村扮美,全力打造生态宜居、幸福开放新三骏。我乡依然不够“美”,一些村庄也仅仅停留在“面子”上,“里子”还比较虚,存在文化优势发挥不明显、生态挖掘不充分、服务配套不健全等问题。

(二)重点工作安排

1.力促经济发展有速度更有质量。立足新发展格局,大力气推进产业转型。一是铸强总部经济支柱。继续把招商引资作为稳增长的重要途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力争再引进1-2家上规模企业落户三骏。二是发挥现代农业特色。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筑牢现代农业发展根基,充分整合资源,科学统筹布局,优化产业布局,聚力打造规模种植业,力争培育1-2种绿色品牌产品,全面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三是激发服务业态活力。以生态文化旅游为突破口,深挖生态资源和特色文化,积极融入扶余市“一村一品、一乡一景”的特色乡村环境创建,力争打造1-2条精品线路,打造锡伯族民俗文化园。

2.力促城乡面貌有颜值更有底蕴。一是以扶余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为契机,努力实现全面全域人居环境整治的美丽蝶变,力争形成了“一户一处景、一路一幅画、一线一风光、一村一特色”的大美格局。二是以基础设施打底,实施五化并进,硬化县级道路2公里、硬化屯内道路19公里,新建排水设施33公里,安装路灯0.17万基,绿化村屯面积0.1万亩。三是以环境保护修容,全面打响生态革命工作持久战,抓好河长机制长效运行,全力推进秸秆全量化处置。四是以乡村文化铸魂,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到村、进户、见人、走心,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等宣传活动,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引导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形成节约简朴、爱护环境的社会风气,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

3.力促民生改善有力度更有温度。坚持民生优先导向,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办好民生实事,让发展更有“温度”,让幸福更有“质感”。一是筑牢社会保障。坚持把更多财力投向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实现全民参保目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救助和慈善救助的叠加效应,加大弱势群体社会救助力度,实现托底救助保障全覆盖。二是巩固社会事业。坚持质量兴教,推进教育优质发展,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快锡伯族民俗文化园建设,加强民俗文化的传承宣传,彰显本土文化底蕴和历史积淀。重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完善道路健身设施,多层次举办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呼应群众新需求。推进公共医疗事业发展,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增强基层医疗能力。三是促进致富增收。巩固提升脱贫成效,进一步拓宽群众增收渠道,加大对农村闲置劳动力、低收入农户等重点人群就业帮扶力度,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本土产业“规模化、精品化、特色化”发展。

4.力促基层治理有活力更有效能。持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一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网格服务团队、群防群治团队、志愿者团队、新时代文明实践团队建设。提升平安综治软实力,紧抓平安创建。健全公共安全机制,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升全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二是推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有机融合,充分发挥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的“乘数效应”,构建“一核多元”的基层治理新体系。四是坚持需求导向,突出精细要求,下沉治理重心,做到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建立纠纷解决对接机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以细“治”入微的服务提升基层治理的温度。

三、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获得荣誉情况

1.省级

2018年12月荣获“吉林省第三次国家农业普查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村民自治模范单位以建立健全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目标,以完善农村依法治理体系、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以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为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幸福美丽新村和农村社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民利、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方式、改进服务手段和工作方式作为创建重心,以群众评价作为先决条件,以创建活动为契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

坚持标准先行、分类指导。根据《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指标(2015年)》(以下简称《指标》)要求,实行村(社区)、乡镇、区分级创建,要求创建单位突出亮点特色,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坚持动态管理、择优表彰。创建工作按三年一个周期进行安排,本轮表彰命名的村民自治模范单位,下轮创建时对不符合模范单位要求的,不再保留模范单位称号。

坚持多方评审、全程透明。评审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抽样调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实行公开公示,确保创建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时间安排

从2016年1月中旬启动,计划用5个月时间完成创建工作。

(一)1月20日—2月29日,自查自评,各村对照《指标》进行自查,完善相关资料,重点打造3个村备检,我镇重点打造武阳、白鹤、官厅。

(二)3月1日—3月31日,完成省村民自治模范区申报工作,接受市、区民政局组织的初审。

(三)4月1日—5月30日,查漏补缺,接受省人社厅、民政厅组织的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此次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各村也要建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第3篇

本世纪初,房山区城市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速,矿区失业职工和城郊失地农民增多,人口向城镇集中,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矛盾随之而来。

为发挥教育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作用,房山区教委构建一个覆盖所有人群、多元化终身教育体系,把成人教育纳入其中,提出成人教育工作新思路:明确一条主线――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搭建一个平台――社会各类学习者学习的平台;构建一个网络――覆盖城乡、方便学习的成教网络;抓实六大板块工作――学历教育、社会培训、社区教育、基层成人学校业务指导、学习型组织创建业务指导、社会化考试服务;并对成人教育管理体制进行了大胆改革。

首先,深化区成教中心内部改革。把区成教中心调整为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确立其全区成人教育业务指导中心、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指导中心,由区教委1名领导分管并兼任其中心主任。其次,加强乡镇成人学校建设。在全区23个乡镇(街道),各成立1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乡镇成人学校,校长由各乡镇教育助理担任,办公经费由区财政核拨,专项培训经费由乡镇拨付,教职工由区教委改革分流出来的教师补充,学校由并校时腾空的教室进行整合利用,从而彻底解决了乡镇成人学校的法人资格、编制和校舍的问题。在乡镇成人学校指导下,全区每个村(社区)都建立了1所村级成人学校(市民学校),校长由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兼任。从而构建了以区成教中心为龙头,以23所乡镇(街道)成人学校为骨干,以583所村级成人学校(社区市民学校)为基础的三级成人教育网络。

在其基础上,房山区进一步整合各类学习培训资源,为学习者提供更加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服务。第一,依托区成教中心,整合区直机关工委、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妇联、区残联等多个部门,在区成教中心建立培训基地,开展大量行业、部门专项培训。第二,依托乡镇成人学校,大力开展学历教育、自主培训、辅培训工作,狠抓学习型组织建设。第三,依托村级成人学校(社区市民学校),积极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以成人教育为纽带,房山区形成了一个党政统筹协调,部门齐抓共管,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管理,企业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全区的人力、物力、财力、权力、注意力,依靠这个体系下沉到基层一线,为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奠定了基础。 创新成教形式,丰富成教手段

房山区创新成教形式,改革成教内容,让群众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在凝聚人心、提高素质、构建和谐、促进发展中推动基层社会走向善治。

第一,改变过去封闭式、灌输式的成教形式,突出贴近、互动、实践特色。成教内容由学习者自主选定,因人设班、按需培训。在街道社区,主要围绕居民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学习培训。比如,拱辰街道北关东路社区市民学校每月固定开展健康知识、法律法规、大众创业等培训。在乡镇,重点围绕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开设应用性课程。比如,史家营乡社区成人职业学校根据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进行乡村旅游、种养殖技术、手工艺制作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第二,建立各类教育资源互联互通机制。在成人学校内设立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为中小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创设便利条件;在中职学校和成人学校之间,建立师资、设备、课程、培训项目等教育资源共享机制;面向城乡社区,开放幼小中职成等各级各类学校的舞蹈教室、图书室、体育场等,使校内教育资源为社区居民服务。第三,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由“虚”向“实”转化。区文明办与区成教中心牵头,将全区成人教育、市民文明学校教育、道德大讲堂三方面资源进行整合,成立了房山区市民文明学校总校和道德大讲堂指导中心,构建起“资源统筹、三位一体”新型市民文明教育体系。第四,以文化的力量把群众组织发动起来。比如,阎村镇本着以文“化”人的理念,利用乡镇成人学校,整合全镇各类教育、文化资源,建立种植实训基地、阎村学习网、中国农民合唱培训基地、梓萌书社四大学习平台,为建设经济大镇、城市新镇、文化名镇凝聚了最广泛的人心和力量。

通过以上措施,房山区成人教育满足了社会成员在人生各个阶段的教育、学习需求,既提高存量劳动力知识和技能、增加其就业创业机会,又能持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新型市民的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进而使他们在学习和活动中获得幸福感、成就感和归属感,让社会和谐稳定。 实现四个结合,凸显四大亮点

房山发展成人教育,注重思想引领,立足本地实际,经过十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 实现了四个结合:一是成教工作与提升群众素质结合,使基层群众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中提高就业技能和文明素质。二是成教工作与发展地方经济结合,为房山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转型、建设首都高端产业新区和现代生态休闲新城提供了人才支撑。三是成教工作与深化教育改革结合,使成人教育在体制机制、管理路径等各个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终身学习服务体系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四是成教工作与推进基层善治结合,让成人教育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动力源泉。

房山成人教育发展还凸显了四大亮点:第一,成教工作向基层群众延伸。从城区街道社区到乡镇农村,一个立体式、全覆盖的成教网络,成为基层群众提高自我、融入社会的民心工程。第二,成教理念向机关社会渗透。成教倡导的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理念,得到了机关和社会积极响应,社会上各类学习培训资源得以整合盘活,使学习型社会建设有了坚实基础。第三,成教方法向实践一线拓展。成教侧重因人设班、按需培训,凸显贴近性、实践性,助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第四,成教探索向纵深方向发展。摆脱了传统意义上的成人教育,在破解城乡二元结构、解决基层治理难题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调研组认为:房山区在成人教育创新发展过程中,统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彰显了以人为本、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胸怀。其实践探索具有前瞻性、独创性、系统性,对各地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背景下如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积极的借鉴意义。

第4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四个”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把争创新一轮“全国综治优秀市”作为今年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任务,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和夯实基础为着力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构建社会管理科学化体系,奋力打造全国社会管理创新“品牌”,以争创工作的实际成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献礼。

争创工作目标:

(一)社会政治保持稳定。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不发生非法聚集事件,不发生大规模,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集体进京上访案件。

(二)治安大局保持平稳。做到“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不发生重特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黑恶势力犯罪得到严厉打击和有效控制,命案侦破率力争达到95%以上,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力争达到90%以上。

(三)平安创建提档升级。全市基层平安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进入全省、全市“平安县(市)区”行列,其中三分之一的县(市)区进入“全省优秀平安县(市)区”行列,市进入“全省平安市(州)”行列。

(四)社会管理创新形成品牌。以加快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载体,以城市“一站四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三三联动”服务管理新机制为特色,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努力打造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品牌”。

二、争创措施

按照全市社会管理和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和《2012年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要点》、《2012年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提出以下六项争创措施:

(一)层层落实争创工作责任。争创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一级抓一级的办法,把争创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的目标,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争创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本部门争创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不发生影响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力争各县(市)区社会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进入全市、全省优秀平安县(市)区行列,争取1至2个县(市)区进入“全国综治优秀县(市)区”行列。同时,市委常委每人联系一个县(市)区,市“四大家”领导每人联系一个重点乡镇和市直单位,市综治委委员每人联系一个乡镇,每季度深系点一次,指导争创工作开展,督促争创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也要采取相应措施,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争创责任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发动大造声势。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发动贯穿整个争创工作始终,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和浓厚争创氛围。3月份组织开展好综治宣传月活动,市、县两级在大型公共场所同步举行宣传启动仪式,领导发表动员讲话,现场发放争创工作宣传手册,有关部门开设宣传咨询台,举办宣传图片展览等,掀起宣传。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综治专题宣传活动,对近年来涌现的综治先进典型进行系列宣传报道。8月份举办一次全市综治干部培训班,提高素质,为争创工作增添动力。10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争创工作典型集中宣传报道活动,树典型,抓示范,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在《日报》开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专栏,在《电视台》开办“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进行时”专题,在平安网、社区公共服务网等综治宣传阵地,设置争创工作专栏。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市、县两级交通部门在城区出租车上统一张贴争创工作宣传标语;移动、联通、电信部门每月向手机用户群发不少于3条平安宣传短信;各地在大型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设立一批大型综治宣传固定标牌,街道(乡镇)、社区(村)设置综治宣传专栏,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争创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实行目标任务项目推进。市综治委将全年社会管理目标任务细化为47个具体项目,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和完成时限,到期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也要实行项目管理,以项目建设推动工作创新,以项目管理实现争创目标。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重大项目,整体推进项目建设。今年,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城市“一站四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三三联动”服务管理新机制建设、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等作为全市社会管理的重大项目强力推进,努力形成亮点、做成品牌。市综治委将选择一批重大项目,实行招标奖励制度,面向各地、各部门和社会招标,对完成项目任务好的年底实行表彰奖励。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基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积极予以扶持,增强基层创新活力。

(四)培育和发展创新创建典型。各地、各部门要以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统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尽快在全国优秀城市、先进单位中找到标杆,对标争创,奋力赶超,创出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特色品牌,在全省、全国争先进、创一流,确保实现全市争创目标。市综治委将针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确定一批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单位,定期开展工作指导,积极培育工作亮点,打造各具特色的创新争创典型。

(五)加大争创工作督导力度。赋予全市3300多名平安指导员督导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和争创工作的职责,各级政法部门组织平安指导员每月深入所联系的村(社区)和企业,帮助研究制定创新争创措施,督促落实创新争创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基层创新争创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对平安指导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市直政法部门和县(市)区为单位,一季度一抽查、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对履行职责好的予以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同时,市综治委(办)对各地、各部门争创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半年进行一次大暗访,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六)修订完善综治考评制度。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3月份市综治委出台全市社会管理年度考评实施办法,突出重点,量化指标,科学考核,以考核评价为导向,引导各地、各部门加大创新力度、落实争创措施。5月份市综治委在过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社会管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及有关配套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健全责任制度,以制度为保障推进创新争创工作。

三、争创工作步骤

争创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3月上旬,召开更名后的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市长作动员讲话,对我市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月15日前,各地、各部门完成争创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争创达标阶段

3月25日前,各地、各部门完成争创目标任务分解工作;3月底前,完成全市重大创新项目招标工作。

3—11月,各地、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全面实行项目管理,落实责任领导,明确工作路径,确保争创目标任务在规定时限内顺利推进和完成。

4月,市政协就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视察活动。

7月,各级综治委组织工作专班,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争创工作、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一次集中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

8月,召开一次全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协调推进会,通报各地、各部门项目完成进度和暗访工作情况,进一步部署社会管理创新和争创工作。

9月,召开一次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现场推进会或经验交流会,请项目推进力度大、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地方和单位的党政领导介绍经验,项目推进迟缓、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的党政领导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10月,市人大就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视察活动。

11月,各地、各部门对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及时查找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项目建设到位、争创措施落实到位。

(三)检查验收、巩固提高阶段

市综治委组织开展年度综治及争创工作检查考评,针对检查考评结果,落实奖惩兑现措施。同时,结合年度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巩固提高;对工作不足的地方和单位,跟踪督办,限期整改,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央综治委检查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把它作为打造城市名片、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四个”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以争创活动为载体,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全市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综治委牵头组织实施,市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级综治委(办)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推动争创工作的责任,确保争创工作取得实效。

第5篇

[摘要]为防止志愿失灵在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双重困境中产生,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要以维护社会公正为目标,以调节社会矛盾和平衡利益为重点,以有效社会政策为手段,实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健全责任明确、协调联动、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基于公民社会组织的发展,其关键在于法治化、公共化、信息化与服务化。在厘定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内涵边界的基础上,讨论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开放性:发展模式与体制适应力、多元化的选择空间及其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D6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2)09—0039—09

一、引言

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与社会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是当今中国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因而对作为社会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改革已提上日程。显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是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在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的双重困境中,公民社会理念应运而生。然而,在政府面临着社会的特殊需求与过度需求问题的同时,市场也面临着一些难以解决的外部性的资源配置问题,公民社会要在夹缝中生存并不十分容易,志愿失灵在这种背景下产生,因此,社会管理创新成为迫切的需求,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已刻不容缓。本文基于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的概念厘定,对其发展模式与体制适应力、多元化的选择空间及其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进行学理性思考(参见图1)。

二、社会管理体制与机制

社会管理体制与社会管理机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整个社会有机体结构中,分别处于宏观、中观与微观层面,且有不同的规定、特点和功能定位,发挥不同的作用。在整个社会体系中,社会管理体制着重于社会管理的形式,社会管理机制着重于社会系统的运行(参见图2)。

(一)社会管理体制

在管理学视角下,学术界对“体制”的理解大致有三种范围(最狭窄、中等、最宽泛)。本文采用中等范围的概念,即“与机制相并列,把管理体制理解为社会制度规则体系(包括正式约束与非正式约束,在非正式约束中,包含达到一定共识性的观念或理念)与组织机构体系的复合体”。社会管理体制是指“国家规范社会运行所采取的管理制度、管理组织、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总和”,强调社会系统运行的组织制度及其隶属关系。换言之,社会管理体制的内容涉及社会制度(规则)与组织机构两个层面,具体包括六个方面。

第一,社会管理的主体。我国学术界认为社会管理主体是包括政府在内的“多中心主体”。盛美娟认为,“开放式的社会管理之路,使社会管理主体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丁元竹认为,政府是公共管理的核心主体,非政府公共组织与更大范围的公共参与一起构成公共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公共管理主体。综合各项研究,我国的社会管理主体包括党政机关与公民社会组织(面向社会生活、社会事务)两大类。再细分大致可以包括:执政党、政府、公民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体。另一种分析框架认为,在当今确立的社会管理格局中,党委处于核心领导地位,其“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是通过政府来体现的。换言之,社会管理主体主要包括政府、市场与社会。政府居于主导地位,但政府、市场与社会各自具有不同特征,发挥不同的功能(参见表1)。在政治、私人、公共等不同的领域中,政府、市场与社会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也会随之变化。

第二,社会管理的客体,即社会管理对象。当今中国在社会结构呈现出“倒丁字型”,即上下阶层比重失衡与阶层之间贫富失衡。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管理客体呈现出新的特点。主要体现为:一是社会生活。社会变迁要求调整社会管理方式,即社会管理体制要防止社会阶层的过度分化,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协调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引导社会生活方式;监督和规范社会生活行为。二是社会事务。社会事务的处理和解决涉及民政、财政、立法、公安等部门以及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等,主要通过提供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社会救助等来实现社会的第二、三次分配。三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面向国家机构时是社会管理客体,它在社会管理中初显独特优势,但其发展也存在突出的问题,最为迫切的是要以法律和政策支持其发展,规范其行为,同时引导其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参见表2)。

第三,社会管理领域,即社会管理活动的范围。与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相并列,它涵盖社会管理主体、社会管理客体以及社会管理过程。当前我国的社会管理体制包括社会建设各方面的内容,其管理领域非常广泛。主要包括公共财政体制、社会组织体制、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利益协调体制、社会保障体制与社会工作体制,以及公共服务体制等。

第6篇

下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危机感,直面矛盾、克难攻坚,切实把精力集中到抓经济社会发展上来,推动街道各项事业更好发展。

(一)坚持破难攻坚,改善提升辖区人居环境。一是全力抓好__小区成片危旧房屋征收改造。这是当前街道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举全街道之力,举街道之智,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勇气打赢这场攻坚战,确保实现80%签约率的目标,努力形成可操作、可复制的成片危旧房屋改造工作经验。更加强化细节落地,完善一户一档,继续深入排摸分析社会关系,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类型逐一分类、建档、研究,切实找准难点和关键,制定工作推进的具体方案。更加强化资源整合,加强与__烟厂、7815工厂、万里学院、公交公司、机关单位等各类组织的工作联动,恰当运用区存量房和二手房资源。更加注重氛围营造,通过播放政策宣传片、召开多层次的座谈会、张贴危旧房改造的案例、编发短信、悬挂横幅等各种方式,全方位营造危旧房征收工作氛围。更加注重方法创新,针对居民复杂心态,加强对居民的思想疏导,深化对困难群众的慰问和服务,注重矛盾化解机制和预案的完善,真正激发居民参与热情。二是扎实做好“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一路三区块”创建等专项行动。锲而不舍打好“三改一拆”攻坚战,保障曙光中学扩建完成拆违9000平米、保障银亿东岸配套绿化建设完成拆违1.6万平米,确保违法建筑应拆尽拆。持之以恒抓好“五水共治”工作,切实履行好“河长”职责,全面推进剩余排污口清理和辖区低洼易涝区域改造工作。全面开展“一路三区块”天伦综合示范商圈的创建工作,牵头成立天伦商圈综合理事会,整合公安、交警、城管、市场监管、辖区企业协会、物业、第三方代表等各方资源,坚持“自主经营、民主管理、自我服务”,扩大社会群体参与城市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努力打造成美化、序化、洁化的高标杆示范区块。同时,积极配合做好惊驾名庭小区防盗窗“凸改平”工作。三是着力抓好物业管理、老小区品质提升、房屋管理等重点工作。全面开展次新小区物业提档升级和探索试点物业服务酬金制模式,力争打造1-2个物业费收缴率超过90%、物业矛盾纠纷下降50%、居民对物业管理的满意率达到90%的新型示范小区。实施老小区“亮、洁、序、安”系统工程,逐步开展楼道钢窗更新、防盗窗安装、监控系统改造、楼道粉刷、绿化补种、河道护栏修复、私拉电线整规等工作,系统提升老小区形象品味。特别是__社区这次有幸被确定为区级品质提升小区,住建委将出资200万元左右,围绕整体绿地改造、主要通道安装道闸以及添设晾衣架和休闲石凳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提档升级。接下来,街道、社区将以__创建宜居示范小区为契机,整合资源、统筹规划,“软硬结合”两方面着手,打造老小区整治的新模板。同时,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动态巡查和预警机制,建好房屋安全基础数据库,配套推行巡查处置联动机制。

(二)立足赶超晋位,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依托“项目化”管理抓招商。开展“全员招商竞赛”活动,实现市外资金过2亿。聚焦辖区内一批重大项目,努力实现楼宇去化面积5万平方。与伯乐合投、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合作,积极做好赴外专题招商,为武汉__周等招商推荐活动做好项目储备。加强丽水商会的丽商易购总部项目的培育扶持工作,加快与广西商会合作共建,引导会员企业入驻江东。借助__会等招商平台,全力推动__旅投、__证券、北京建工环保等一批在谈在办重大项目的跟踪落地。二是依托“指标量化”抓效益。加大对人力资源、建筑业、文化产业、专业服务业等优势产业的引培力度,确保街道税收保持8%以上的稳定增幅。联合职能部门开展“税源稳控”专项行动,重点抓好__创意广场的效益提升工作,力争楼宇的单位产出达到3.5元/天、纳税效率突

破70%。引荐专业团队做好相关在建、建成楼宇的商业规划和整体招商策划工作,推动东岸国际力争完成80%销售总量。谋划辖区“月光经济”业态版图,做好__创意广场、惊驾路餐饮一条街等商业载体的升级提升,积极挖掘汽车销售等限上企业的社零潜力,力争限上社零总量比今年上一个台阶、实现4个亿。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力争新增10家总部企业。三是依托“专业化”平台抓服务。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结对联系重点企业,健全捆绑式服务机制。建立__企业家微信群、__企业服务公众账号等线上服务平台,定期组织开展融资、人力资源、业务培训等各式服务活动,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打造金融服务团队,借力专业机构力量,重点做好杰艾等企业的上市筹备工作。 (三)持续改善民生,提升居民群众幸福指数。一是着眼于提升服务满意度抓分类优化。在高端社区人群服务上,整合常青藤社区现在资源,通过凝聚社会组织力量、引入专业管理团队,形成“政府搭台、群众参与、企业管理”的模式、打造集文化娱乐、学习发展、医疗保健、生活服务为一体的“学院式-都市邻里坊”。在为老服务上, 搭建“暖心餐饮”服务平台,依托明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引进三替家政服务公司专业机构,以服务外包形式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在青少年群体服务上,在__社区建立区级计生青春健康教育基地,为青少年提供集科普、健身、娱乐、宣教为一体的学习活动空间。在助残服务上,以市区残疾人体育协会落户__为契机,开展以康复为主的阳光健乐沙龙,积极打造残疾人工作品牌。二是着眼于提升社区归属感抓品牌打造。针对各社区在发展基础、人文环境、社会资源方面的差异性,着重从资源整合、内涵拓展、精品建设等方面入手为社区提供分类指导,巩固提升“杨美君工作室”、“微型就业超市”,培育“开放式治理”等4-5个精品社区自治品牌。注重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全面推行社区社会组织星级管理制度,加大对“聂艳群文工作室”等特色组织扶持力度,培育打造“邻里拍拍屋”、“社区家务认领”、“星情特殊儿童康复训练”等社会组织品牌,促进社会组织从“伙计”走向“伙伴”,提高服务居民群众的效率和质量。三是着眼于提升工作凝聚力抓队伍建设。大力推行社区“领头雁”工程,深入践行“俞复玲365社区服务工作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实施社区后备干部培养储备“春苗计划”,建立班子成员、社区书记、老社工和老党员与后备干部结对的“四联一帮带”体系,帮助他们在急难险重任务一线历练成才。深入实施社工素质能力提升计划,通过举行社区书记研讨班、开展社工素质拓展训练、举办“__社工风采大赛”等形式,提升综合素养和精神面貌。

(四)夯实基础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着力稳控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完善领导干部包案、下访、接访制度,积极推进历史积案的化解和稳控工作,防止新发矛盾纠纷的产生和扩大。对重点时段维稳工作做好形势预判,吸纳律师、风险评估公司等有专业背景或维稳经验的人员组建维稳智囊团,提高解决重大事项的能力水平,尤其是要妥善处理好__危旧房改造、庆丰地块污染土壤处理等可能引发的一系列群体性问题。二是深化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开展楼宇(商圈)综治平安建设,以__创意广场和天伦广场商业综合体两大楼宇(商圈)为重点,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网络和机制,实现平安综治工作的有效延伸。推进安监所规范化建设,社区戒毒(康复)中心争创省级示范点。继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力消除辖区地下车库火灾隐患,切实提升街道火灾防控基础,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三是统筹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创新。在常青藤社区摩尔楼一楼选定场地240平方米,建设街道人大联络服务中心,确保代表更好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表达群众诉求,充分发挥代表在推动基层社区治理中的作用。加强“物居对话会”、“小巷圆桌会”、“社区新闻会”等社区自治议事平台建设,尤其是针对居民反映比较集中的无证养狗、车棚出租、违章搭建等热点难点问题,探索建立居民自治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以党建为统领,在庆丰社区探索打造法治文化社区品牌,争创省级法治文化社区示范点。深入推进平安宣传“三个一”建设,建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力争“三率”水平再提升。

第7篇

一、强基础,提升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79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市委办〔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过各方努力,出台了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拱委办〔20*〕122号)文件,注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业务能力和队伍建设,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一)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从4月份,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全区司法所建设调研活动,全面深入了解当前我区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为司法所各项指标达到省发改委“十一五”规划要求打下坚实基础。同时6月份拨出专项经费30万元为全区司法所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DV摄像机、录音笔等基础设施,增强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工作活力。及时向区领导汇报上级关于司法所建设的指示精神,与有关单位积极协调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经过各方努力,出台了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文件。

(二)加强司法所业务能力建设。注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加强司法所人员业务培训。针对司法所工作数据统计、信息报道、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的规范运作,引导和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市司法局《关于配合处理突出问题及化解群体性不稳定因素的通知》(杭司〔20*〕74号文件),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职能和工作优势,组织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奥运”安全知识以及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的精神,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重大节日会议期间尤其是奥运期间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加强对司法所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优势,落实工作目标,考核工作业绩,区局根据《杭州市区、县(市)司法局20*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文件,针对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制定指标,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查漏补缺的同时,着力解决司法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积极为司法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按照市司法局《关于统一办理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证的通知》(杭司办[20*]8号)的要求,核实工作人员信息,统一拍照,办理工作证件,规范全区司法所队伍管理,促进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一年来,全区司法所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共293起,成功290起,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5条,被采纳21条,协助制定规范性文件7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03次,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3303人次,没有因调处不当而引发激化事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

二、重实效,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

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106号)和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民生五年行动计划>(20*-2012)的通知》(浙司〔20*〕74号)文件精神,发展“枫桥经验”,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建设为重点,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涌现了一大批敢于负责,勇于实践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小河街道、湖墅街道仓基社区获得杭州市先进调委会称号,何坚新等五位同志获得杭州市先进人民调解员的称号,沃建孟等三位同志获得杭州市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的荣誉,

(一)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调。一是坚持排查与调处相结合。20*年,全区排查矛盾纠纷2417起,成功调处2394起,成功率为99%。同时排查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共123起,成功86起,成功率70%,防止群体性上访6起271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3起61人次。二是注重常规与重点相结合。在坚持每季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人民调解“四季保平安”活动,同时做到常规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针对奥运圣火杭州传递以及8月份在北京召开的奥运会,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工作,向全区镇、街道司法所下发了《关于做好奥运会‘圣火’传递(杭州段)和奥运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基层稳定的通知》(拱司〔20*〕8号),明确重点排查事项和重点稳控对象,规定工作步骤和落实相关责任。

(二)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一是结合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通知》,积极抓好200人以上企业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截止到20*年底,全区200人以上企业建立调委会达到80%以上,列全市首位。二是积极拓展外来人口调委会建设。今年在原有5家流动人口调委会基础上,结合镇(街道)辖区内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因地制宜新增设立了小河街道流动人口调解委员会。截止到目前,全区已建人民调解组织276个,从街道(镇)到社区(村),从企(事)业到院校,逐步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三)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是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效果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一是按照“明确分工,按级培训”的原则,全区各级调委会通过各种形式逐级开展业务培训。6月份小河街道举办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社区调委会负责人近40人学习《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7月份,局长朱凌、副局长张荣全及基层科,司法所工作人员赴上海杨浦区、浦东新区考察人民调解以及社区矫正心理矫正工作室。11月11日至13日,开展为期三天的全区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全区十个镇街道和86个村社区调委会工作人员以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委会110人参加培训。二是依托人民调解法院工作室,建立人民调解员培训长效工作机制,下发《关于印发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员到法院培训实习计划的通知》(拱司〔20*〕2号)文件,安排学习内容,规定时间表。作为全省首创的基层人民调解指导刊物——《人民调解指导》,为基层276个调委会和1500多名调解员提供了互相交流、信息共享的平台,架起了法院、司法行政联系和指导人民调解的桥梁和纽带,为我区人民调解的宣传活动提供了窗口和载体。

三、谋发展,不断拓展人民调解新领域

结合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人民调解质量工程”的意见》(浙司办〔20*〕49号)文件精神,时值“枫桥经验”四十五周年,抓住机遇,在当前人民调解工作蓬勃发展时期,积极拓展调整工作领域,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良性互动工作模式影响力不断扩大。截止到年底,人民调解工作室共调处各类纠纷共416起,成功161起,共涉及标的3409万元。今年以来分别接待了来自宁波象山、衢州、海宁、临海、桐乡、山东等地方的二十余家司法行政部门和法院的调研学习活动,并与江苏、乌鲁木齐等地区的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电话和网上交流。同时,注重经验总结和实证研究,形成调研文章《人民调解与民事立案审判良性互动的实践与探索》,刊登于《人民调解》、《东方法苑》、《杭州法学》、《杭州综治通讯》、《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决机制理论与实践》等多种刊物,并入选杭州市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主题论坛优秀奖,被省厅认定为“对人民调解改革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授予“突出成绩”奖,赢得了省内外司法行政同行的一致好评。今年5月,这一做法入选“20*杭州市生活品质十大现象之一”。《拱墅区人民调解实证调查与思考》获得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20*年度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以及区开放式调研优秀文章一等奖。

(二)流动人口调委会不断深化。加强流动人口调委会的业务指导工作,积极对外宣传流动人口调委会的功能和优势,不断扩大外来人口调委会的影响力和覆盖范围。截至到11月,上塘街道皋亭、瓜山、蔡马、七古登社区和祥符镇新文村、小河街道等6个流动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0个流动人员调解工作窗口,在当地外来人员聚集地产生一定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积极探索上访化解机制。人民调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探索上访化解机制。如康桥镇做好“五个到位”处理上访纠纷及,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矛盾排查到位、防控措施到位、上下互动到位”。再如拱宸桥街道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方法,加强重点人员的盯防稳控工作。以上做法在实际处理涉及城市拆迁、旧城改造以及环境污染等纠纷引发的上访事件中作用明显。

四、抓落实,“双正”工作进展顺利

20*年在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社区矫正暨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年杭州市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要点>的通知》(杭矫委[20*]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充分运用三级组织网络,及时掌握双正人员的思想生活工作动态,加强排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以及重新犯罪。同时,创新工作载体,增强帮教工作的有效性。

(一)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我区各级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组织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以及矫正对象的帮教矫正工作采用“四个定”的工作方法,即定帮教矫正小组和人员,对帮教矫正对象定措施、定方法、定制度,使帮教矫正对象不失控、不脱管、不重新违法犯罪。同时,不定期找帮教矫正对象进行座谈,及时了解其本人思想,查看表现情况,并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做到及时帮其心,扶其志,正其人。截至11月30日,我区共有归正人员475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2人,当年回归112人;解除劳教人员53人,当年回归17人。安置归正人员445人,安置率93.7%。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1人,其中缓刑133人,假释30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剥夺政治权利32人,当年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2名,期满解矫80名,迁出13名,当年没有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二)开展定向监测调查。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的方式,对2003年度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定向监测调查。通过调查核实,做到应查尽查、应详尽详,被查的人员的各项内容和资料完整,保证了检测调查的结果比较真实和完整。

(三)增强排查力度。针对奥运特定时期,下发了《关于做好奥运会‘圣火’传递(杭州段)和奥运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基层稳定的通知》(拱司[20*]8号)文件,要求各镇(街道)司法所在奥运火炬传递和奥运会期间,做好“双正”人员每月一次的排查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对于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开展面对面的帮教,掌握他们的日常情况和思想动态,采取了“定人定责”等帮教措施,加大帮教力度,力争不脱管、不漏管。

第8篇

知法、守法、用法的人更多了同时群众对居委会的工作变得理解、支持和信任,能有事就找组织和社区帮忙解决,不再意气用事了。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2021社区司法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120--年----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是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上下功夫,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控管。按照“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探索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措施,逐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规章制度。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20--年----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根据汤泉街道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立以街道分管政法工作副主任刘骏为组长,主任助理陈法耕为副组长,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财政所、民政办、工商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团委、妇联、劳动所等单位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陈法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孙立苹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抓好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两支队伍的建设。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奖励,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区矫正办组织的社区矫正工作者集中培训,使社区矫正工作者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为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要建立一定的激励奖惩机制,不断加强队伍的规范化建设。

二、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创新工作思路

1、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社区矫正台帐要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移动信息平台。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2、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强化日常管理。

要抓好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个别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矫正对象服刑的自觉性,做到积极认罪服法,努力改造自己,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抓好矫正对象的监督、帮教工作,对符合救助的矫正对象积极努力开展救助工作,保障矫正对象正常的社区生活;抓好对矫正对象的等级测量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平台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重点对象进行手机定位跟踪管理。

3、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

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三、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来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

通过“以会带训”的形式,在办事处会议上进行宣传,通过各种相关活动进行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220--年,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全县和谐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激发工作人员干事创业新活力。

1、大力推进标准化司法所用房建设。

强化督查指导,按规定落实好司法所办公用房达标,并能够为自己使用,设有所长室、调解室、矫正室等。

2、完善司法所各项工作机制。

制定《20--年度司法所工作考评细则》,使司法所岗位目标责任细化、量化、项目化,形成系统科学的基层司法所工作管理运行机制。

3、加强档案(台账)规范管理。

按照市局要求,统一规范基层司法所各项业务文书制作、台账登记、档案管理。制定20--年度司法所人民调解和所务管理工作台账,确保乡镇、村(居)调委会人民调解工作台账和调解卷宗的立案登记、受理、调处、调解协议格式、结案、立卷、归档等内容统一。

4、指导“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有关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司法所建设等报表的上报,确保市局信息化工作考核目标任务落实,并在每月3日前对上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6、开展司法助理员业务工作培训,每上半年组织全体司法助理员进行一次基层业务工作和信息化应用操作培训,实现全体司法助理员“会调解、会协调、会写、会操作”的四种能力。

7、开展司法所业务培训交流活动。

组织基层司法所业务人员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考察,提高业务水平。将各司法所工作台账(卷宗)统一到基层股相互进行交流,抓综合亮点工作交流,谁的亮点多、特色新,就定其为先进典型的交流点。通过对照,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促进推进司法所向科学化管理目标迈进。进一步激活司法所人员干事创业的工作激情。

8、创新考核机制,严格绩效考核。

为确保司法所各项工作都能按序时进度完成,组织对司法所进行半年、年终工作考核,并将考评结果直接与各司法所经费保障、评先评优挂钩。

二、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在维稳化解纠纷上有新举措。

1、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知晓率。

组织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周末时间,设“人民调解宣传台”,宣传典型调解案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针对性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一是在年初各司法所组织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培训以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程序、人民调解卷宗制作、经验交流等为主要内容,要形成工作材料。二是基层股将对去年调解工作考核存在的问题,采取集中学与重点学相结合的方法,分别举办培训班,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

3、发挥调解职能优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在扎实做好日常(乡镇每月、村居每周、村民小组每天)排查调处的同时,在节假日及敏感时期,着力开展集中排查化解以土地确权与流转等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司法所组织乡镇、村居人民调解员每月至少一次下基层开展巡回调解,化解各类疑难矛盾纠纷,并及时登记,履行指导、协调、督办职责。最大限度地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疑难纠纷不出乡镇”。

4、落实调解经费。

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指导乡镇、村居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年终,全面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推动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5、加强行业性调委会建设。

对已成立的行业调委会,进一步完善制度,巩固提高,规范运作。

6、发挥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引导群众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减少讼累、降低诉讼成本。

三、法律服务要有新突破。

1、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

每年召开一次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法律工作者业务水平;上半年组织一次业务交流活动,引导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及其工作者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推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把好法律工作者“出入关”,抓好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

2、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

接受农村基层组织、村级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委托,积极参与土地征用补偿、农民工外出务工、农村金融信贷等涉农涉法事项的法律服务。诉讼非诉讼案件,按照收费标准下限收取。法律服务所20--年度人民调解案件不低于20件,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10件。

总之,要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3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规划。

2、加强少年的法制教育,继续联系社区民警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3、坚持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4、通过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重视,使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加强民调工作能力,为搞好社区稳定工作继续努力。

通过我们一年的努力工作,使辖区内的居民群众法律、法制观念普遍加强,知法、守法、用法的人更多了。同时群众对居委会的工作变得理解、支持和信任,能有事就找组织和社区帮忙解决,不再意气用事了。总而言之,我辖区居民能安居乐业,邻里和睦相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各级领导和正确指导和帮助以及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今后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把辖区的社会稳定和法律宣传工作做得更好,决不辜负领导和群众的期望。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4使辖区内的居民群众法律、法制观念普遍加强,通过我一年的努力工作。知法、守法、用法的人更多了同时群众对居委会的工作变得理解、支持和信任,能有事就找组织和社区帮忙解决,不再意气用事了总而言之,辖区居民能安居乐业,邻里和睦相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各级领导和正确指导和帮助以及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今后我有决心,有信心把辖区的社会稳定和法律宣传工作做得更好,决不辜负领导和群众的期望。

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规划。

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

继续联系社区民警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

2加强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3坚持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

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重视,

4通过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搞好社区稳定工作继续努力。

5加强民调工作能力。

社区司法工作计划5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规划。

2、加强少年的法制教育,继续联系社区民警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3、坚持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4、通过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重视,使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加强民调工作能力,为搞好社区稳定工作继续努力。

第9篇

一、强基础,提升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79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市委办〔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过各方努力,出台了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拱委办〔20*〕122号)文件,注重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业务能力和队伍建设,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一)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从4月份,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全区司法所建设调研活动,全面深入了解当前我区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为司法所各项指标达到省发改委“十一五”规划要求打下坚实基础。同时6月份拨出专项经费30万元为全区司法所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DV摄像机、录音笔等基础设施,增强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工作活力。及时向区领导汇报上级关于司法所建设的指示精神,与有关单位积极协调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经过各方努力,出台了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文件。

(二)加强司法所业务能力建设。注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加强司法所人员业务培训。针对司法所工作数据统计、信息报道、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的规范运作,引导和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市司法局《关于配合处理突出问题及化解群体性不稳定因素的通知》(杭司〔20*〕74号文件),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职能和工作优势,组织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奥运”安全知识以及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的精神,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重大节日会议期间尤其是奥运期间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加强对司法所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优势,落实工作目标,考核工作业绩,区局根据《杭州市区、县(市)司法局20*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文件,针对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制定指标,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考核,查漏补缺的同时,着力解决司法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积极为司法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按照市司法局《关于统一办理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证的通知》(杭司办[20*]8号)的要求,核实工作人员信息,统一拍照,办理工作证件,规范全区司法所队伍管理,促进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一年来,全区司法所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共293起,成功290起,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5条,被采纳21条,协助制定规范性文件7条,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03次,参与严打整治及专项治理活动3303人次,没有因调处不当而引发激化事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

二、重实效,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

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106号)和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民生五年行动计划>(20*-2012)的通知》(浙司〔20*〕74号)文件精神,发展“枫桥经验”,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建设为重点,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涌现了一大批敢于负责,勇于实践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小河街道、湖墅街道仓基社区获得杭州市先进调委会称号,何坚新等五位同志获得杭州市先进人民调解员的称号,沃建孟等三位同志获得杭州市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的荣誉,

(一)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调。一是坚持排查与调处相结合。20*年,全区排查矛盾纠纷2417起,成功调处2394起,成功率为99%。同时排查调处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共123起,成功86起,成功率70%,防止群体性上访6起271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3起61人次。二是注重常规与重点相结合。在坚持每季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人民调解“四季保平安”活动,同时做到常规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针对奥运圣火杭州传递以及8月份在北京召开的奥运会,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工作,向全区镇、街道司法所下发了《关于做好奥运会‘圣火’传递(杭州段)和奥运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基层稳定的通知》(拱司〔20*〕8号),明确重点排查事项和重点稳控对象,规定工作步骤和落实相关责任。

(二)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一是结合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通知》,积极抓好200人以上企业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截止到20*年底,全区200人以上企业建立调委会达到80%以上,列全市首位。二是积极拓展外来人口调委会建设。今年在原有5家流动人口调委会基础上,结合镇(街道)辖区内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因地制宜新增设立了小河街道流动人口调解委员会。截止到目前,全区已建人民调解组织276个,从街道(镇)到社区(村),从企(事)业到院校,逐步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三)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是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效果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一是按照“明确分工,按级培训”的原则,全区各级调委会通过各种形式逐级开展业务培训。6月份小河街道举办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社区调委会负责人近40人学习《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7月份,局长朱凌、副局长张荣全及基层科,司法所工作人员赴上海杨浦区、浦东新区考察人民调解以及社区矫正心理矫正工作室。11月11日至13日,开展为期三天的全区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全区十个镇街道和86个村社区调委会工作人员以及企业事业单位调委会110人参加培训。二是依托人民调解法院工作室,建立人民调解员培训长效工作机制,下发《关于印发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员到法院培训实习计划的通知》(拱司〔20*〕2号)文件,安排学习内容,规定时间表。作为全省首创的基层人民调解指导刊物——《人民调解指导》,为基层276个调委会和1500多名调解员提供了互相交流、信息共享的平台,架起了法院、司法行政联系和指导人民调解的桥梁和纽带,为我区人民调解的宣传活动提供了窗口和载体。

三、谋发展,不断拓展人民调解新领域

结合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人民调解质量工程”的意见》(浙司办〔20*〕49号)文件精神,时值“枫桥经验”四十五周年,抓住机遇,在当前人民调解工作蓬勃发展时期,积极拓展调整工作领域,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

(一)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良性互动工作模式影响力不断扩大。截止到年底,人民调解工作室共调处各类纠纷共416起,成功161起,共涉及标的3409万元。今年以来分别接待了来自宁波象山、衢州、海宁、临海、桐乡、山东等地方的二十余家司法行政部门和法院的调研学习活动,并与江苏、乌鲁木齐等地区的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电话和网上交流。同时,注重经验总结和实证研究,形成调研文章《人民调解与民事立案审判良性互动的实践与探索》,刊登于《人民调解》、《东方法苑》、《杭州法学》、《杭州综治通讯》、《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决机制理论与实践》等多种刊物,并入选杭州市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主题论坛优秀奖,被省厅认定为“对人民调解改革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授予“突出成绩”奖,赢得了省内外司法行政同行的一致好评。今年5月,这一做法入选“20*杭州市生活品质十大现象之一”。《拱墅区人民调解实证调查与思考》获得杭州市司法行政系统20*年度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以及区开放式调研优秀文章一等奖。

(二)流动人口调委会不断深化。加强流动人口调委会的业务指导工作,积极对外宣传流动人口调委会的功能和优势,不断扩大外来人口调委会的影响力和覆盖范围。截至到11月,上塘街道皋亭、瓜山、蔡马、七古登社区和祥符镇新文村、小河街道等6个流动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0个流动人员调解工作窗口,在当地外来人员聚集地产生一定影响力和公信力。

(三)积极探索上访化解机制。人民调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探索上访化解机制。如康桥镇做好“五个到位”处理上访纠纷及,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矛盾排查到位、防控措施到位、上下互动到位”。再如拱宸桥街道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方法,加强重点人员的盯防稳控工作。以上做法在实际处理涉及城市拆迁、旧城改造以及环境污染等纠纷引发的上访事件中作用明显。

四、抓落实,“双正”工作进展顺利

20*年在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社区矫正暨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年杭州市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要点>的通知》(杭矫委[20*]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充分运用三级组织网络,及时掌握双正人员的思想生活工作动态,加强排查工作,防止脱管、漏管以及重新犯罪。同时,创新工作载体,增强帮教工作的有效性。

(一)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我区各级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组织对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以及矫正对象的帮教矫正工作采用“四个定”的工作方法,即定帮教矫正小组和人员,对帮教矫正对象定措施、定方法、定制度,使帮教矫正对象不失控、不脱管、不重新违法犯罪。同时,不定期找帮教矫正对象进行座谈,及时了解其本人思想,查看表现情况,并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做到及时帮其心,扶其志,正其人。截至11月30日,我区共有归正人员475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2人,当年回归112人;解除劳教人员53人,当年回归17人。安置归正人员445人,安置率93.7%。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1人,其中缓刑133人,假释30人,暂予监外执行6人,剥夺政治权利32人,当年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02名,期满解矫80名,迁出13名,当年没有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二)开展定向监测调查。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的方式,对2003年度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定向监测调查。通过调查核实,做到应查尽查、应详尽详,被查的人员的各项内容和资料完整,保证了检测调查的结果比较真实和完整。

(三)增强排查力度。针对奥运特定时期,下发了《关于做好奥运会‘圣火’传递(杭州段)和奥运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基层稳定的通知》(拱司[20*]8号)文件,要求各镇(街道)司法所在奥运火炬传递和奥运会期间,做好“双正”人员每月一次的排查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对于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开展面对面的帮教,掌握他们的日常情况和思想动态,采取了“定人定责”等帮教措施,加大帮教力度,力争不脱管、不漏管。

第10篇

【关键词】 大学生;创业教育; 顶层设计;管理;治理;理念转换

一、现有的大学生创业教育方式和内容

目前学界一般认为,现有的大学生创业教育大致为三类。分别是企业家培养模式、创业技能培养模式、创业思维培养模式。

1、所谓企业家培养模式

通过对成果企业家在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上的分析,得出成果企业家的各种特质,通过归纳总结让成功企业家看上去更像个人英雄。同时这一类型的创业教育经常采取静态的讲授法,例如请企业家来学校演讲,组织成功者见面会等等。在这一模式下,学生把成功企业家作为模板对照自己,教师也将所谓的成功特质作为筛选学生的标准。但实际情况是,学生经常在这些企业家身上看不到自己的影子,很难从中获得自身成长的能力。

2、创业技能培养模式

这一模式将创业作为一个过程,通过研究过程中需要的主要技能,例如“可行性分析、文案策划、过程控制、领导艺术、结果反馈等”,通过课程化教学,将其作为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基础课程。因此学生不得不将大量时间精力花在例如“商业计划书的撰写”上;同时由于该模式对教师的要求较高,不但要求其具备商业运作的理论基础,而且要求其具备相当的实践经验,而这些往往又是大学教师欠缺的。故在实际教学中往往浮于表面,达不到预期效果。

3、创业思维培养模式

这一模式也同样关注企业家和企业家团队,但焦点更多集中在其创新性的认知和思考上。同时这一模式强调思考和行动,即为达到这一目的,如何开展决策制定过程。同时这一模式也十分依赖案例教学,这样的教学内容通常已经存在,实际上导致此类培养模式局限在不断重复已有成功商业模式中,因此容易使得学生产生固定思维模式而很难创新。

二、顶层设计对于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必要性

1、认知各异,缺乏统一

首先以高校整体来说,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文化发展环境的高校之间,对大学生创业教育的认知是不尽相同的。东部沿海较发达地区,受到整体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影响,无论是对创业教育的认同度,创业教育手段的多样化等方面,都有更多的资源储备和实践空间;但在广大中西部,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偏远地区,本身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就有一定差距,又受到本地区不太发达的经济社会文化影响,对大学生创业教育的认知、投入、和实践空间都十分有限,客观上造成了创业就业认知的不统一。

其次,在高校内部,对大学生创业教育的认知也存在差异。例如,从高校创就业工作指导部门来说,大学生创业教育属于本职,是其日常工作开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本部门工作的核心目标和利益。但如果从教务部门的角度,创业教育就从属于学校系统的本科生教学工作,与基础教育、通识教育、专业课教育相比,无论是在关注程度、社会影响、占有资源等各方面都是存在明显差距的。教务部门不会更不可能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创业教育的领域。这样就导致了对大学生创业教育地位、性质、关系认知的矛盾。

2、多头管理,内容和性质不明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在此背景下,众多高校纷纷紧跟形势成立了创业指导相关部门,开设了许多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但是由于并没有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使得相关课程实践往往形式上相似,内容上雷同。

同时,尽管几乎所有高校都成立了创业教育管理相关部门,但实际情况是创业教育不是独立的,它与本科生教学、学生工作、团工作、甚至后勤服务都息息相关,由于缺乏统一领导和规划,各部门对创业教育的工作要求和落脚点都不一样,结果导致大学生创业教育看似“热闹非凡”,其实各吹各号各唱各调。

3、条块分割,资源缺乏有效整合

首先在学校外部环境上,毫无疑问,当年政府和社会对创新创业的投入是巨大的,但不得不说这些投入又是不平衡,和相互割裂的。民政部门、教育部门、经济管理部门等等都在搞大学生创业教育,彼此之间又缺乏沟通和协调,大量的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与大学生创业教育第一线资源的稀缺并存,极大的限制了大学生创业教育的效果。

其次在高校内部,相关机构部门各自为政、山头主义现象也时有发生。同时为了占有更多有限资源,各部门机构对创业教育的成果重特色亮点先进个案,轻体系制度可持续发展。最终导致大学生创业教育的项目品种繁多,而大学生群体或对此漠不关心、或雾里看花不知所以、或是疲于应付盲目跟风。由此可见,目前大学生创业教育急需“顶层设计”。

三、治理理念在大学生创业教育顶层设计中的运用

1、关于“治理理论”

1989年世界银行在概括当时非洲的情形时,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crisis in governance)一词,此后“治理”便开始被广泛用于政治学的研究中。目前学界常见对治理的定义是:各种公共的或者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一定义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1]由此我们得出结论,治理是一个过程;治理的基础是协调不是控制;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涉及私人机构;治理是一种持续的互动。目前,治理理论已经不再只局限于政治学、行政学领域,而被广泛运用于社会经济、管理等各方面,从现代化的企业到大学,从中央政府到基层社区,任何需要高效运行的地方,都可以见到治理理论和实践的身影。

2、从管理到治理,大学生创业教育的理念创新

从以上分析中不难发现,现有的大学生创业教育三大模式无论哪一种,都十分依赖课堂教学,而课堂教学的形式往往又以讲授为主,尽管辅以讨论和答疑,但依然没有改变学生作为教学主体之一的被动地位。这就是传统用“管理”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的特点之一。“管理”强调服从,以实现管理目标为主要目的。但现代教学实践告诉我们,学生的参与和教师的讲授同等重要;课堂的教学和课外的实践同等重要;知识技能的获取和学识的应用同等重要。而“治理”就是强调了各相关参与主体之间的协调和统一,共同为同一个目标服务。即与大学生创业教育相关的教学、实践、科研、后勤、宣传等主体,采取联合行动共同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因此说运用治理理论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可以有效的解决和完善,因为上文提到的由于“认识不统一,缺乏核心理念;目标众多,根本目标不明晰;载体各自为政,缺乏有效整合”带来的诸多制约,实现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健康、科学发展。

3、大学生创业教育顶设计中治理理念的运用

(1)确立“顶层目标”。大学生创业教育的“顶层目标”必须是服务全体学生,而不仅仅是那些已经或有可能创业的学生。要求做到:精练简明、通俗易懂、指向明晰。这是创业教育实现综合治理的基础。

(2)完善二级系统。二级系统包括两个方向:分别是校内系统和校外系统。校内系统包括学校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党团建设、师资力量等;校外系统包括专业人才咨询机构、用人单位、社区、实习实训基地等。两个系统相互影响不可分割,共同为顶层目标服务。

(3)重点关注三级系统。三级系统即“实施系统”,其主体包括参与具体工作的师生员工、家长、社区成员、专家等。这一系统有统一的评价标准;以项目化管理为运行方式;以点面结合、需求导向为工作要求。用统筹规划和科学管理,合理配置大学生创业教育相关资源,服务于大学生成长成才,实现社会、学校、学生的共赢。

【注 释】

[1] 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参考文献】

[1] 秦明.学科生态承统棋型的建构和解读[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杜会科学版),2007(4).

[2] 徐敦楷.顶层设计理念与高校的科学发展[J].中国高等教育,2008.22.

[3] 纪大海.顶层设计与教育科学发展[J].中国教育学刊,2009.9.

第11篇

[关键词] 国家中心城市 城市空间治理 成都

[中图分类号] F2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6)06-0033-04

[基金项目] 2016年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2016Z03),2016年度成都市社会科学院院级重大课题“一带一路战略下成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水平测度及比较研究”资助。

[作者简介] 姚毅(1982 ― ),四川阆中人,成都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和城市经济。

城市空间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及政府、市场、社会三大主体。同时城市空间治理必须充分尊重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规律,推动城市空间由“单中心、摊大饼”向“多中心、网络化”的转变;必须坚持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发展理念,推动实现政府、市场、市民多元主体的有序参与以及行政机制、市场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等多个机制共同作用。

一、成都推进城市空间治理的

发展形势和基础

近年来,随着城市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城市功能定位的升级,成都城市空间布局进入了深度调整期,逐渐呈现出向“双中心、网络化”发展的态势。同时,中央、省委区域发展战略的重大调整和深入实施,成都获批国家中心城市以及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使得成都城市空间治理的基础和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一)上位区域发展战略部署需要得到深入贯彻落实

“十三五”时期,国家区域空间发展战略发生了重大调整,在东中西和东北部“四大板块”基础上,进一步确立了“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区域发展战略,最终形成“4+3”的国家区域战略布局。同时,四川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提出“坚持把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作为总揽,在加快区域竞相发展中提升全省整体实力”,并进一步指出“首位城市要对标高端、辐射带动”。作为西部大开发的引擎城市、“一带一路”的核心节点、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支点、四川“多点多极支撑”战略的“首位城市”,成都城市空间治理需要以中央、省委的区域发展战略为导向,在推进国内外联动、区域间协同,互联互通等方面更好地发挥区域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二)国家中心城市的建设需要强有力的空间载体支撑

国务院通过的《成渝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成都要“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目标,增强成都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科技中心、文创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国家中心城市的获批,表明成都由区域中心城市正式升级为国家中心城市,成渝城市群也将由国家级城市群向世界级城市群迈进。成都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更加注重多层次的区域交流与合作,发挥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积极融入全球分工合作体系,努力为内陆其他城市转型升级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探索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这需要改变成都“单中心、圈层式”的城市空间格局,着力优化和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构建“双核共兴、一城多市”的网络城市群和大都市区格局,为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空间载体。

(三)天府新区建设的加快为成都城市空间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战略契机

2010年天府新区成立以来,尤其是2014年天府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以后,新区发展迅速,为成都空间格局由单中心、摊大饼向双核、哑铃型转变提供重要的战略机遇。国务院批复明确提出“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为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国际化现代新区,打造成为内陆开放经济高地、宜业宜商宜居城市、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作为四川“三大新兴经济增长极”的首位增长极,天府新区“四化同步、四态合一”的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新区,经过5年多的积淀,逐步形成了符合内陆区域经济发展要求、顺应我国开放型经济转型趋势、具有经济高地典型特征的发展趋势。

(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为成都城市空间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成都县域经济的发展为成都城市空间布局优化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近年来,县域经济的高速发展已经成为成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特色亮点,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市)县GDP已经占到全市经济总量的50%以上。同时,成都各区(市)县产业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态势明显。中心城区正逐渐成为现代金融、现代商贸、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都市工业的重点区域;近郊区域以产业和城市互动升级为重点,加快推进产业升级、产城融合和城市功能的提升;远郊区现代旅游业和现代农业等产业特色化发展态势明显。成都中心、成都科学城、成都医学城和成都城市音乐厅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加快推进,将进一步增强成都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功能升级的载体支撑。

二是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了成都中小城市人口和产业承载力。近年来,成都市立足“全域成都”的发展思维,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建设,加快推进 “覆盖全域”、“区域统筹”、“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的建设,连片推进“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型”的新农村建设。成都市域的副中心、卫星城、小城市、特色镇和新农村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到目前为止,成都市实现就业政策和就业工作的城乡全覆盖;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文化活动场所全部实施标准化建设;“全域成都”范围内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和相互衔接;城乡户籍一体化进程基本完成,城乡居民自由迁徙以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一体化目标基本实现。

三是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促进了市域各地区之间的网络化联接。市域轨道交通水平大幅提升,地铁运营总里程108公里、在建205公里,第三期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正式获批,新一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完成。“十三五”时期,将进一步按照“中心城区加密成网,天府新区核心成网,两核互动加强,全域基本覆盖”的要求及构建市域和市区两个“30分钟轨道交通圈”的目标,强化“双核”之间轨道交通联系,形成“3快3普”共6条轨道交通线路的便捷联系,强化“双核”与城市副中心、卫星城之间点到点的轨道交通联系。

同时,成都城市空间治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如在城市快速扩张中的土地集约利用效率中心城区、近郊、远郊逐次递减的问题;中心城区功能疏解不够和产城融合发展不足,市域“承担、分担、共担”的城市功能布局体系尚未有效形成;城市资源环境承载的压力加大,生产、生活、生态的“三生融合”发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背景下

成都城市空间战略指引

在成都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提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157”总体思路中,明确了“优化和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建设网络城市群和大都市区”的城市空间战略。究其本质而言,就是从“市域、区域、国际”三个层次协同推进,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重要的空间载体和功能支撑。

(一)市域层面:推进城市功能的整合与提升

从城市经济视角来看,国家中心城市是全国城镇体系的“塔尖”,需要在推进城市转型升级发展方面走在前列、形成示范,而市域空间布局调整和功能结构优化是城市转型升级发展的先行策略。具体而言,国家中心城市在市域层面的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需要基于两个方面的综合考量:一方面,从城市空间结构演化的规律来看,国家中心城市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已经达到了较高的阶段,需要顺应城市空间格局由“单中心、圈层式”向“多中心、网络化”转变的发展趋势,加快形成城市中心、副中心、卫星城、小城市、特色镇和新农村等不同层次的市域空间在城市功能上的“承担、分担、共担”的良性关系;另一方面,从国外城市空间治理的经验来看,需要注重城市增长边界的控制、城市用地的再开发、城市社区的人文关怀以及各个功能组团交通的网络化联接。

(二)区域层面:加强多层次高水平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从区域经济视角来看,国家中心城市是区域中心城市的升级版,需要切实贯彻落实上位区域发展战略,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发挥区域的引领、辐射、集聚作用。具体而言,国家中心城市在区域层面的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需要基于两个方面的综合考量:一方面,要按照国家“4+3”的区域发展战略,立足城市发展实际,以融入发展为基本路径,主动对接国家相关区域发展战略,更好地承担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国家使命;另一方面,要注重城市与区域的动态平衡和有机平衡,立足城市和城市群发展实际,找准在不同区域层次的城市功能定位和主体作用,促进多层次区域空间互为支撑和协调发展。

(三)国际层面:增强与全球的互联互通

从世界经济视角来看,国家中心城市是世界城市网络体系重要节点,是国家推进开放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功能载体。同时,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确立的“五通”合作重点中,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发挥着先导性作用,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具体而言,国家中心城市在国际层面的城市空间结构的优化需要基于两个方面的综合考量:一方面,要树立全球视野和开放理念,主动对接国家开放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融入世界城市网络体系,不断提升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水平和能级;另一方面,以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为先导,统筹推进“五通”的协调互动发展,建强作为国家新一轮对外开放门户城市的功能。

三、成都推进城市空间治理的重点策略

成都城市空间治理要立足成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尊重工业化和城镇化背景下城市空间结构演化的基本规律,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城市空间战略为基本指引,增强城市空间治理的法治保障、多元参与,有重点地推进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城市功能的升级。

(一)增强城市空间治理的法治保障

一是加强城市空间治理的法制建设。加快城市空间治理的立法进程,统筹市政设施建设、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发展、城市交通、城市环境、城市公共安全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等六大重点领域的城市建设管理,为城市空间治理提供法制保障。二是加强城市空间治理的规划引领。聚焦国家中心城市“四中心一枢纽”功能定位,抓紧各类城市规划修编,注重市域和区域的统筹,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以“多规合一”确保“三生”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三是完善城市空间治理的政策体系。重新梳理成都已有的城市空间政策体系,加大对于环高校成果转化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等城市空间治理新兴领域的政策指引。

(二)促进城市空间治理的多元协商合作

一是加强城市空间治理的PPP模式的运用。建立健全城市空间治理的PPP模式,重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生态环保、旅游、医疗卫生及教育等多个领域的PPP项目试点,增进成都城市空间治理效率。二是加强城市空间治理的社会参与和规划参与。发挥基层社区和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和市民互动桥梁的作用,拓展民意表达的渠道和方式,完善民意表达的规则和信息指引,搭建多层次的多方利益协商平台,建立健全及时回馈、共同决策的良性互动模式,强化公共参与的社会监督,使得成都城市空间治理的规划和政策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三是加强城市空间治理的决策咨询。探索建立由党政职能部门官员、企业家、专家学者等各界精英组成的“城市空间治理研究咨询委员会”,采取“官助民办”的运行模式,对涉及城市空间治理的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决策咨询报告,为政府相关决策制定提供可供参考的意见和建议。

(三)推进多层次区域空间治理的协调互动

一是注重不同区域层次的空间治理的协同推进。在市域层面,要注重城市功能的整合和升级,推进城市发展空间的优化;在区域层面,要加强成都平原城市群、成渝城市群、成渝西昆贵“钻石经济圈”、“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不同区域层次的交流与合作,推进城市发展空间的拓展;在国际层面,要强化与全球的互联互通,积极融入世界城市网络体系。二是注重城市内部“双中心”和卫星城的网络化联接。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区和天府新区直管区“双中心”的核心功能,合理疏解城市中心的非核心功能;各卫星城要按照“独立城市”发展理念,建强各自主体功能,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并注重引导形成多样化非主体功能,增强卫星城的对于产业、人口的吸引和吸纳能力;加快实施轨道交通加速成网建设计划,加大力度,统筹推进,加快建立市域铁路、地铁、有轨电车、轻轨多制式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综合轨道交通系统。三是注重城市基本空间单元的“人文关怀、功能复合、有机组合”。要注重城市街区、城市社区、城市枢纽站点区域等城市基本空间单元的治理,增强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绿化景观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配套,强化城市街区、城市社区和城市建筑功能复合性开发以及城市枢纽站点地下空间的使用,强化各种功能之间的系统组合和高效的网络化联接。

[参考文献]

[1] 刘卫东.经济地理学与空间治理[J].地理学报,2014(8).

[2] 方维慰.城市空间结构政府治理的优化[J].学海,2014(6).

[3] 王宁.特大城市空间结构缺陷与“城市病”治理[J].区域经济评论,2015(1).

第12篇

督导全面覆盖,强化评价反馈

房山区在学校督导工作中做到了对幼、小、中、职、成、民办等各类教育的全面覆盖,将全面督导与专项督导、集中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实施了一年一轮的全面评价。目前的督导工作分为8个系列,包括公办和民办教育共180多个单位。在评价方向上,我们秉承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教育行政决策、学校执行和教育督导三位一体的工作理念,统一发展方向,汇聚发展合力;二是坚持围绕区域教育中心工作和年度重点,突出质量核心,强化各类教育贯通发展;三是坚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深度践行;四是坚持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的创新发展;五是坚持紧扣教育发展的方向,聚焦新课程方案的落实、学科教学实践活动的落位和中高考改革的教学实践;六是坚持突出课堂质量核心,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七是坚持督导队伍组成和评价方式的创新,以信息化手段提高社会评价效率。

在评价实施中,我们严格遵循“两听、三访、四看、五查”的工作规程,即两听――听汇报、听课;三访――访谈校长、访谈教师、访谈学生;四看――看档案材料、看学校管理、看文化建设、看特色亮点;五查――查校园安全、查食品卫生、查开齐开足、查学生体质、查课外活动。落实了两评价两反馈,即评课堂教学、评全面管理,进行现场口头反馈和年度书面反馈。在2015年的评价过程中,累计听课450多节,组织教师访谈近200人次,学生访谈200多人次,收集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建议平均每校12条左右,比较全面地获取了学校发展的基础材料,为学校发展提供了诊断资料和工作方向。

抓住评价重点,实施有效引领

在学校督导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紧扣督导工作的年度重点,深化教育改革的实践探索,对各类教育的内涵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监督指导作用。

1.立足科学引领,诊断学校办学理念与管理思想

在学校发展的理念层面,由督学结合评价指标进行科学分析,通过师生座谈走访、校园的行为观察和业务科室的数据统计,对学校确立的思想理念在科学性、知晓率和教育性三个方面进行研判并提出建议。

在督导中,指导学校坚持办学理念与办学实践相统一,构建起理念统领下的办学目标、发展思路、管理模式、文化架构、课程体系相统一的办学实践体系。通过督导,学校的发展思路和实践体系日益完整、清晰,以思想引领学校发展的效果日益彰显。引导学校确立正确的管理思想,坚持以管理激发人的创造性,聚焦人的全面发展。通过督导,以有效管理为目标,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得以深度贯彻。

2.突出全面育人,考察学校资源开发与整合

在学校办学过程中,构建系统、丰富的课程资源体系和浓郁的文化氛围是学生全面成长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全面育人的重要内容。在督导过程中,责任督学坚持紧紧围绕这两个领域,从多个维度对学校工作进行考察和评价指导。

强调文化育人功能,评估文化体系构建。几年来,我们将学校文化建设纳入督导评价指标体系,实施了全面的考查评估。评价重点放在学校文化与办学目标的一致性、文化构建在多领域推进的系统性、文化建设与课程构建的一贯性、文化环境中学生参与的有效性上。通过两年的督导工作,各校在文化建设中逐步实现了思想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课程文化、环境文化的有机统一,文化环境的育人功能、文化氛围的渗透功能、文化气息的同化功能逐步显现。

围绕学生核心素养,考察课程资源建设。学校三级课程体系的构建与实施是学生提升素养的重要依托,课程的设置与构建必须围绕学生核心素养和学校的培养目标。督学抓住这个关键,重点考察学校在培养目标和核心素养指导下课程的设置和实施情况。将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作为教育督导的年度工作重点,督促各校将三级课程体系的构建和新课程方案的实施有机结合起来,使学生在知识技能、科学素养、创新能力、特长培养等多方面获得发展。通过严格的考察与指导,各类学校的三级课程体系建设进一步丰富,学生体质和艺术素质整体提高。

突出教育创新,推进改革落位

督导评价要突出教育改革方向,服务教育发展大局。同时,要确立改革意识,鼓励教育创新。

紧扣教育考试改革,监督新课程实施。在评价过程中,监督各校以教育综合改革为指针,围绕中高考改革全面落实新课程方案,增加学生选课、长短课时搭配,实现课程实施的规范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多渠道挖掘校内外资源,与学科教学需求有机整合,开展学科教学实践活动。在督导中,边检查指导边介绍典型学校的成功经验,为学校提供借鉴。借督导之力,实现了新课程方案实施和学科教学实践的有序推进。

关注课堂教学质量,聚焦发展主渠道。责任督学在课堂教学督导中将重点放在提升质量、推进学校课堂教学改革理论和实践模式探索的持续深化上。组织责任督学中的业务骨干深入各校课堂听课、评课,同一线教师深入交流,从新课程理念、课堂模式、教学设计思路等多维度挖掘制约学校发展的根本因素,为教师提供有益指导。同时,宣传全区课改典型,提供有益的借鉴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发展。通过督导,以联盟制、一体化、手拉手为基本模式,城乡间、校际间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帮带、教学改革研讨与实践得以顺利开展,以课题为引领的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课堂观察活动得以深入推进。

着力引导教育创新,激活发展动力。我们将教育创新作为单独项目,放在督导评价指标体系之外独立考查加分,引导各类教育创新发展。在评价中,责任督学从创新项目的科学性、创新内容与学校培养目标和学生素养提升的一致性、创新实践对全面提升质量和教学效益的有效性等方面对学校的教育创新进行评价指导。同时,不断发掘创新典型,通过总结交流等形式进行宣传。通过积极引导,全区涌现出了一批教育创新项目和特色学校,教育创新在多层面、多角度逐步彰显。

坚持全局推动,运用督导结果

多年来,房山区的学校督导工作在教育发展中较好地发挥了指导性和全局性作用,推动了各类教育的协调持续发展。目前,全区基础教育突出核心素养,探索一体化模式和贯通发展,在保教质量、学生素质、课程体系、教学改革、文化建设等多方面实现了全面推进,各学段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职业教育进一步拓宽领域、打造优势专业,推动特色发展,办学效益逐年提高。乡镇成人职业教育围绕“1286”工作任务,创新发展,服务于市民文化需求、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学习化社会建设,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

与此同时,我们发挥督导评价结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坚持立足教育发展全局,实施评价表彰。真正实现了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基本方向,评价过程得到了学校的高度重视,评价结果得到了系统的广泛认可。督导评价的方向正确、体系科学、过程严密、结果客观,保障了结论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并且在教育系统得到广泛使用。两委一室每年度组织全系统的综合评价表彰,并将评价结果与学校绩效工资挂钩,作为确定各学校年终绩效档次的依据;同时,评价结果作为教委、教工委评选教育系统先进单位、人民满意标兵学校、优秀党支部、文明单位的重要指标,作为对基层单位党政正职考核的重要参考。

紧抓发展机遇,深化督导职能

目前,教育发展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在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的大背景下,为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瞄准区域短板,实施精确指导。针对发展状态低迷和起伏波动较大的学校,实施专项督导和连续督导。整合学校工作各领域的专家和骨干,对问题学校实施内科解剖式的诊断并进行持续指导,帮助区域内基础薄弱校快速提升,逐步补齐全区学校发展的短板。

第13篇

大岭山供销合作社经验介绍

近年来,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供销合作社紧密围绕东莞市社的工作思路和部署,在经营模式和经营机制体制上大胆探索和创新,逐步形成了多制运行、多元发展的格局,企业的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实力形象有了明显的提高和改善。

一、创新模式,多制并举

随着市场经济及供销合作社经营业务的不断发展,供销合作社原有的体制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企业缺乏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在市社改革发展思想的指导下,近年来,大岭山供销合作社积极探索经营机制和经营模式的新路子,建立多种经营管理模式,小规模引入了员工股份制,从而激活了供销合作社发展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一,实施部门销售激励机制,提高积极性。大岭山供销合作社每年年末根据全年的工作情况,评选奖励优秀部门和优秀工作者;对各部门制定新一年的年度经营销售目标,建立基本奖金、目标奖金、跨目标奖励的激励机制。部分经营部门还实行月销售提成制度,实行能者多得、优秀者多奖。部门销售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职工自主优化服务质量,提高销售效益,取得很好的效果。

第二,实施股份合作制,创新分配制度。对新开发的经营项目,大岭山供销合作社采取股份合作制的组织形式。在保持供销合作社集体出资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由供销合作社员工出资,并适当引入社会资本,实现了分配制度的创新。2009年,大岭山供销合作社成立汇康豆(米)制品加工基地,采用现代企业制度的理念,实行股份合作制形式参与基地经营管理活动。基地按照股份合作制原则,由供销合作社控股,管理人员必须参股,其他人员自愿参股。为避免日常管理中的问题争议,基地设立监事会,对基地涉及重大决策实行监事会讨论研究来决定,充分调动了参股人员关注度和积极性,形成了经济利益共同体,建立起了新型供销合作社的管理体系。股份合作制的推行,使大岭山供销合作社有效迅速吸引资金、促成项目更顺利地落实基地建设,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优化组合,取得基地整体效益。充分调动股东积极性,不断完善基地建设治理结构。

接下来,在得到市社同意和不损害集体利益的前提下,大岭山供销合作社计划在新上马的项目中尽可能的采用股份合作制、合作制参股模式,并扩展到新增的物业投资领域,同时加强财务监管,确保参股机制不走样、不变调。

二、扩大经营,多元发展

由于经营机制的创新,调动了企业员工的积极性,大岭山供销合作社的经营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呈现出物业经营、商品经营、食品加工、再生资源多元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势头。

第一,物业经营实现质的突破。2004年以前,大岭山供销合作社的物业旧、残、散、小,低效低值。2004年,大岭山供销合作社新班子根据市社调整改造的工作思路和结合镇的城市规划,以700万元购入位置优越、闲置多年的一栋旧大楼,投资200多万元将其改造升级为高档靓丽的供销合作社商厦,进行物业租赁经营,每年为大岭山供销合作社增加80多万元的收入。改造后,该栋物业大幅升值。2006年,大岭山供销合作社拆除了旧供销合作社大楼及周边低效低值商铺,高规划、高标准地建设了供销合作社新业务大楼,使之成为大岭山镇城建规划的亮点工程,为大岭山供销合作社每年增加200万元的经济效益。供销合作社商厦和供销合作社新业务大楼的成功运作,既为供销合作社积累了物业投资经营的经验,提升了供销合作社物业投资经营的意识和理念,更为大岭山供销合作社今后的发展打下了厚实的基础,物业经营成为大岭山供销合作社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和支柱产业。2009年底,大岭山供销合作社又投入300万元成功收购大岭山工商分局旧办公大楼的土地,该地块紧邻大岭山供销合作社商场,为商场重建提供了更大的建设空间。目前,该土地使用权正在办理过户手续,力求明年可以动工,早创效益。

第二,商品经营稳步发展。一是抓好商品销售主营业务。珠宝金行、富润商行、药店、旧物商场都是大岭山供销合作社自主经营的业务部门。他们通过产品类型经营销售的多样化,为大岭山镇群众提供多种选择,至今已建立起比较稳定的销售对象客户群,树立良好的口碑,取得相对稳定的经营效益。二是开拓具发展潜力的商品销售业务。大岭山供销合作社不满足于现状,积极开拓商品品种,完善商品销售服务机制。去年,大岭山供销合作社根据市社提出的新网工程建设,发展自有品牌,针对镇政府对大岭山供销合作社开发本土特色农副产品的提议,大岭山供销合作社成功开发糯米糍荔枝干品牌产品。春节期间,莞香情贺年礼盒新增大岭山供销合作社糯米糍荔枝干品牌。同时,镇政府加大了对大岭山供销合作社的支持力度,荔枝干成为大岭山对外推广的特色产品,采购量逐年增加。在政府的带动下,很多单位和社会大众纷纷到大岭山供销合作社购买荔枝干作为商务往来和节日礼品,社会影响越来越大,取得良好业绩和口碑,为大岭山供销合作社加强推广品牌销售树立了信心。此外,大岭山供销合作社今年在荔枝干的品质问题上下大工夫,精心挑选,高度重视,使得今年的荔枝干产品品质较去年大大提高,基本杜绝虫蛀问题,果粒大、成熟,味道甘甜,预计今年销售量将达到18吨。

第三,食品加工创出新路。大岭山供销合作社积极响应市社、镇政府建设放心食品加工基地的构思,通过认真的市场调研与学习考察、精心策划,于2009年6月开办了占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500平方米的汇康放心食品加工基地。为了让放心食品加工基地更好地运营,在宣传推广方面,一方面积极做好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汇报、沟通、协调工作,争取更大支持和配合,使基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在基地开始动工时,利用电视等宣传媒体,积极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广大豆(米)制品个体户、从业人员的理解和支持。做通其思想,引导其入场经营。同时还加强了食品加工的质量管理,所有进入基地的原材料,都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认真执行台账登记制度,每个进入基地的原材料都要有检验证明和销售来源票据;人员要求全体办理健康证,并在生产时要求穿工作服;建立一系列的生产管理制度,如场地卫生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卫生管理制度、产品卫生管理制度等。目前,汇康放心食品加工基地有经营户23家,今年基地生产水豆腐约4500吨/年,生产油豆腐222吨/年。基地年产值达1000万元,利润额达30万元。基地的产品供应大岭山镇各地市场、企业,至今

各项业务已经进入良好运作的经营轨道,得到社会各界和各级领导的认可和肯定。

第四,废品回收规范有序。为了进一步规范大岭山镇废品回收行业的经营管理,提高镇内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水平,大岭山供销合作社从四个方面狠抓废品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组织召开工作协调沟通会议,争取各方支持配合。今年以来,大岭山供销合作社召开台商会员代表说明会、片区经营负责人管理工作会议、与村委会、工厂、片区经营负责人沟通协调会等多次会议,促进各方对改革工作的了解,消除改革工作中产生的误解和解决遇到的困难及存在的问题,争取各方对大岭山供销合作社经营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二是积极理顺原经营者与新经营者的废品业务交接关系,协调经营者之间以及与无证照经营者的关系。三是及时处理紧迫而争议大的矛盾,遏制不当行为现象滋生。对于废品回收业务开展困难的工厂,由大岭山供销合作社、片区经营负责人和村委会到工厂进行沟通协调等工作。四是积极联合职能部门清查整治无牌无证经营行为,组织大小清查行动十多次,取缔无证废品站10间,查获可疑物品多批;协同职能部门严肃处理聚众滋事的人员,大大增强大岭山镇打击废品经营非法活动的震慑力,加强了大岭山镇规范经营管理力度,使大岭山镇废品收购行业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实践表明,体制机制创新和企业经营发展是辨证统一的关系,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一方面,体制机制创新大大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和促进了企业经营的发展;另一方面,企业的经营发展又为企业创新体制机制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今后,大岭山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围绕市社的工作思路,以经营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打造一个体制新、机制活的全新基层社。

常平镇供销合作社经验

近来年,常平镇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东莞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思路和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顺应城市化发展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审时度势,准确定位,努力创新发展模式,以发展现代商业,打造经营网络和企业品牌为主,实施多轮驱动的多元化经营,努力推动供销合作社的稳步发展。2010年,全社经营收入10130万元,比2009年增长6.8%,实现净利润220万元,同比增长了9%。

大力发展现代化商业巩固经营优势

适应形势变化,调整经营策略。常平镇是东莞市的中心镇之一,交通便利和区位优势带动了当地经济的腾飞,大大加快了农村城镇化的进程。1996年,常平镇供销合作社率先抓住了这一发展机遇,在镇中心办起了当时全镇规模最大、档次最高,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的大型综合性商场――供销合作社购物城。随后,1997年又办起了拥有6000多平方米的供销合作社商业城,为常平镇供销合作社打造现代化商业、确立经营优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各路商家接踵而来,市场竞争趋向白热化,给常平镇供销合作社尤其是在镇中心的商场经营造成极大的冲击。面对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常平镇供销合作社对市场形势进行客观的分析判断,提出“发展连锁经营,重构经营网络”的经济发展思路。常平镇供销合作社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把经营服务的着眼点和立足点放在农村社区、管理区和厂区,依托镇区现有的大型购物城,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部署,大力发展连锁店,打造新型的流通经营网络。几年间,100-300多平方米的社区店遍地开花,得到迅猛的发展。目前,常平镇供销合作社有连锁分店25间,基本覆盖了农村社区,形成了初具规模的经营网络。

常平镇供销合作社在建立社区店上主要通过以下措施:

第一,加强管理,提高效益。近年来,常平镇供销合作社积极贯彻总社“新网工程”、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及东莞市“商贸东莞”工程,认真总结过往几年分店发展的历程,进一步明确了零售分店发展思路,加强了管理。一是将以“量”为主,转变为以“质”为主。也就是说不作“跑马圈地”,不盲目追求分店数量,将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做到开办一间,成功一间,不成为包袱、累赘。因此,在经营中,常平镇供销合作社对每间分店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对于经营效益不好的分店,实施“船小好调头”的方法,及时调整,灵活转型。二是建立样板店。将土塘店作为样板,从硬件设备、经营布局、商品结构、商品陈列、环境卫生、管理模式、服务规范等有了一个较为统一的标准,展现一个新的分店形象。各门店在样板店的最新商品的展示中,能最快了解和掌握商品信息,及时调入销售,为提升整体销售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定期参观学习,更好地借鉴样板店的经营布局、商品陈列等,有效地促进自身的调整,改善经营环境,提升形象。三是将“单一经营”转向“联合经营”。就是将一些面积较大的分店压缩经营面积,引进优势经营项目,形成互补。购物城、土塘、东田等就是引进了“海王星辰”、东莞国药等连锁药店,相互合作,一方面完善了配套,相互带动了销售,提高了收入;另一方面减轻了租金的负担,减少了经营费用,轻装上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四是探索新的经营理念。常平镇供销合作社以传统的农家店(社区店)经营模式为主,经营档次不高,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与其他竞争对手比较,在商品结构方面大致雷同,在服务水平和管理模式上还可能落后于人,因此没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这对企业的持续发展是相当不利的。2010年,经过论证,建起了商品档次较高、服务水平较高、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德惠便利超市东田店,为培育新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建立配货中心,完善经营配套。常平镇供销合作社配备了3000多平方米的配送中心,实现商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管理,并建立了分店的收货、销货、盘点、市场反馈等制度,这样一来,减少了分店的中间购销环节,增强大量采购的价格优势,促进了商品的调配,加快了商品的流转,提高了商品的适销度,大大降低了经营风险。

第三,大力发展饮食经营,建立品牌优势。随着城市化的进程日益加快,人们的文明程度提高了,消费习惯和饮食生活习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方便、快捷,出外消费的机会多了,这些变化给常平镇供销合作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常平镇供销合作社很好地把握机遇,2001年将原以经营茶叶、茶艺为主的德惠茶艺馆,扩大经营范围,涉足饮食经营,以正宗的家乡菜为特色,尤其是以“豉油鹅”为招牌菜,成功树立了“德惠”饮食品牌。随后,又相继开办德惠东莞店、德惠东兴店,并实现了跨区域发展,德惠品牌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广。此外,常平镇供销合作社还利用“德惠”品牌效应,进一步开拓市场,推出了自有品牌的“德惠”月饼、腊肠、鱼干等产品。经过几年的推广,这些产

品已得到了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消费者的认同和接受。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它们有效地巩固了“德惠”饮食经营业务。

大力发展物业经营提升资源优势

物业较多,是常平镇供销合作社的一大优势,为常平镇供销合作社提供了很多的发展机遇。多年来,常平镇供销合作社除了利用自有物业大力发展现代商业、服务业外,不断整合资源,大力发展物业经营。为了做好物业经营工作,常平镇供销合作社成立了“物业经营部”,明确了职责,配强了队伍,逐步提高物业经营管理水平。常平镇供销合作社从招商上下功夫,择优合作,提升档次品牌,提高影响力;从服务上下功夫,努力为经营客户提供必要的帮助,尽可能解决客户经营过程中的困难;从安全上下功夫,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排除消防隐患,提供一个安全的经营场所;从环境上下功夫,努力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既保证客户能稳定经营,有赢利,又能增加常平镇供销合作社的收入,使物业保值升值,达到双赢的目的。多年来,常平镇供销合作社先后对振兴楼一二层、东兴楼、商业城地铺、火车站铺位等进行了调整、改造。通过招商,开办了世纪电脑城,办成了当时镇内最大的电脑市场、规模较大的幸福家具城。同时国美电器、大家乐、优之良品、海王星辰等香港和国内知名品牌相继进驻常平镇供销合作社,有效地提升了供销合作社的企业形象,更好地使物业保值升值。

大力加强废品管理稳固政策优势

市社通过不断努力和争取,2004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废品回收经营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废品回收经营管理的职责,给供销合作社提供了发展的机遇。常平镇供销合作社根据文件的有关精神,成立废品回收公司统一归口经营。几年来,常平镇供销合作社在市社的领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将废品经营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一是规范站点建设,消除安全隐患。常平镇供销合作社按照全市统一的废品回收站的建设设计方案的要求,对废品站点进行改造,规范了站点建设。在这基础上,同时重点加强消防检查监督,配合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消防整治行动,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落实规章制度,规范行业管理。几年来,市社制订《废品回收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废品回收站点经营责任制》、《工作人员守则》等,常平镇供销合作社落实各回收站点将有关制度挂上墙,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并健全了收购登记制度、巡查制度、报案制度、安全防范制度等,为规范管理提供了保证。三是规范合法经营。从2007年底开始,根据全市的统一要求,结合本镇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划废品回收站点的布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了50个营业执照,并完善了税务登记。同时,常平镇供销合作社还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清理和取缔了一批无牌无照的站点,进一步净化了市场,为推进废品回收实现规范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14篇

据考证,人类用火最早的历史是在我国的元谋人和西候度人,距今大约170-180万年。人类学会用火,是跨入文明世界的一个重要标志。“消防”一词,是在我国清代光绪年间才出现的。中国历史上一般将同火灾作斗争称之为“火政”或“火禁”,防火与救火等。20世纪初,“消防”一词从日本引进我国,曾经泛指消灭与预防火灾、水灾等灾害,后来,约定成俗,“消防”一词才具有现在“火灾消防”的特定含意。而“社区消防”这个概念的产生是由于1986年民政部为配合,首先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同时,把社区消防作为社区服务项目之一也推进了千家万户。如今,社区消防安全现在已经是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如何通过社区这一有效载休,发挥群众消防组织的作用,实现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无缝隙"覆盖,形成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合人们生存环境需要和现代城市发展的火灾预防及救助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和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推动城市的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已成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课题。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社区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家庭环境现代化、家庭设施电气化、家庭装潢高档化、家庭生活燃气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社区消防安全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已远远跟不上居民家庭的快速变化,致使居民家庭火灾持续高发。据统计,1990至1999年,仅上海市共发生居民火灾10953起,死亡327人,伤40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84.6万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36.3%、63.2%、38.3%和15.4%。由此可见,居民火灾占相当大的比重。自从2000年以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地普遍建立社区居委会,形成新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把消防建设列入社区建设之中,建立起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网络,是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新模式。

一、社区消防的特点和意义

(一)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特点

1、社区自主性。目前,社区建设是以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开展的,其基本特征是让社区居民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务。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按照群众的意愿自主发展,按国家政策法规做好相关工作,为依法行政、落实管理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国家管理与基层社会的良性互动。所以,公安消防机构在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时,必须树立群众自治理念,依靠社区群众,尊重群众意愿,重视和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把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社区消防功能,作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

2、政府指导性。作为政府机构的公安消防机构,随着社区消防工作的迅速发展,引起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相应地变化,公安消防机构不再扮演包办、管理的领导角色,而是处于指导、协助、服务社区消防建设的地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既要看到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是消防工作自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尊重和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避免短期行为,又要防止片面强调社区自治,单纯认为社区消防工作是社区的事情,社区居民愿意怎么搞就怎么搞,不积极履行推动和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职能。

3、工作群众性。社区建设作为我国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其发展目标就是要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单位的积极性,依靠自身力量,对社区公共事务实施自我管理。而这一目标也正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内涵所在,即组织和动员社区单位、群众广泛参与,挖掘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自己管理自己的消防事务,维护消防安全,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目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本质特征仍然是群防群治。

(二)推进社区消防的重要意义

1、建立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配合现代城市的发展和管理方式的变革的需要。城市化是一个国家进入工业化、现代化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标志,它反映出国民总人口中城市人口的变化规律。据国家城市建设统计公报,我国城市发展进程迅速,2001年底全国有城市688个,城市人口39590万人,城市面积832817.

6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为32.9%(上述数字不包括建制镇和集镇)。根据中国科学院与民政部"中国城市预测与规划"课题研究组研究预测,201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为42%左右,今后10年我国每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0.8-1个百分点,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000万以上,我国城市化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其中沿海多数地方的城市化水平高达50%-60%,而西部大多数省区城市化水平将保持在30%-40%之间。我国城市的建设和改革适应了社会市场化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城市住宅小区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社区的发展。由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单位而组成的、居住在同一社区的社会群体,特别是城市居民对社区服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积极适应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特点,建立全新的、真正大众化的,富有时代特色的人性化的大消防的格局,是各级消防部门必须重视的问题。

2、立足社区开展消防工作,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适应国际社会关系可持续发展的潮流,努力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为我们探索和拓展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新领域提供了契机。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一贯做法,也是其社区工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将产生重大影响,也是我国社区消防应该学习和借鉴的。如在日本,社区建立了完善的防灾体系,不仅有完备的防灾、救灾基础设施和器材,而且社区消防文化氛围十分浓厚,他们在社区和市民中倡导"自己居住的地方应由自己来保护"的理念,以及社区消防宣传、防灾、救灾体验和演习、消防纪念和表彰大会、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防灾、救灾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这些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符合社会发展的主题,代表着当今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的潮流。因此,重视社区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社区消防管理经验,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符合我国加入WTO后社区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潮流。

3、推进社区消防工作是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城市社区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当前随着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民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防火越来越重视,人们希望远离火灾,而消防安全又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需要帮助的问题,以社区为依托,以"火灾发生少"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强化城市基层消防工作,明确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职能,帮助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消防问题,发展社区消防文化,建立安全稳定的社区消防安全新秩序,实行社区消防自治,做到消防安全人人参与,可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优化居民生活环境,为安全生存的空间提供有力保障,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健康的发展的目的。

二、社区消防管理的模式以及存在不足

(一)社区消防的管理模式

根据社区管理活动中主体角色不同,可以将社区消防管理分成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市场主导型管理模式、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四种类型。

1、企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对社区内各种基础性设施享有所有权,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下,企业直接或间接行使社区消防管理职能的管理模式,企业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典型的企业办社会的模式,在企业的基础上建立社区消防。然后,企业对社区消防进行管理。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是企业对社区消防实行直线管理,融社区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服务于一体,由企业房产、保卫、宣传等有关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对社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社区内的各项消防事务实施一条龙服务,政府、社会、市场在单位社区内消防管理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所有社区消防的各项活动基本上由企业包办。

2、政府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在现阶段主要是以市辖区人民政府下派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在居委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种社区消防主体的共同参与配合下对社区的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消防事务进行管理。上海市人大1997年1月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规定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①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开展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②举办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活动,普及科学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③开展绿化的保护和建设工作,维护社区整洁,优化生活环境;④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创建安定社会秩序;⑤其他社区建设工作。因社区消防是社区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从法律上确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为核心的政府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的地位。

3、市场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模式又可称“物业管理模式”。它是在城市综合开发的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来的一种经营性的社区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包括以下内容:⑴由物业管理部门依照法规、合同对统一规划开发的新建设住宅小区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以经营的方式进行集中管理,向居住人提供多方面的消防服务。⑵小区消防管理通常采用签订消防承包责任书和承诺的方式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岗位管理人员身上。⑶对住宅小区中消防方面的社会管理、行政管理职能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消防等有关方面配合进行。

4、社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可称自治模式,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联合社区内其他各种主体(非政府组织、新经济组织、企业、个人)一起,共同参与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实行真正的民主自治的消防管理模式。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内的基层民主形式.在社区中以居委会为核心,挖掘社区中各项潜在的消防资源,共同建设社区消防,为社区的消防建设服务。社区内的各项社区消防事务由社区居委会及其他成员按社区的各项规则办理,社区消防的管理经费由社区成员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国家对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以社区内各种组织、团体等为载体,运用法律、经济的手段,从宏观上对社区消防的工作进行指导,引导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

(二)社区消防存在的不足

纵观各类不同的社区管理模式,其共同存在的不足有:

1、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由于我国的学校教育课程里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几乎是空白和消防宣传教育的不到位,人们对消防的了解,只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和单位的安全培训。因此,社区居民的整体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自防自救的能力差,有的居民对消防一无所知,不会使用任何灭火器材,缺乏在火灾情况下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甚至不知道消防队是干什么的,火警电话是多少。社区居民对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也不接受、不支持,听之任之,阻碍了消防进社区持续发展。有的社区从领导到居民,他们对“消防进社区”活动的目的、意义不够明确,对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在社区消防建设中,这些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都不够高,认为那是消防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你上头要啥就干啥,大家跟“风”行事。这种表面上“热闹”的现象,事实上只能是“昙花一现”。到头来,各相关部门投入大量精力、人力乃至财力得到的结果,必然是“雷声大”而“雨点小”,社区消防工作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实际效果。另外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资金落实困难也是制约社区消防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各街道办事处,在消防宣传教育资金上可谓捉襟见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往往只能是走过场,搞形式,社区居民受到的教育不多,效果不大。

2、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一是现有的《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都只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了笼统的规定,而对社区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等均未明确,所以从法律角度而言,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的难度。正缘于此,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这在市、区两级都基本得到了积极有效的贯彻落实,而在街道和社区一级,由于缺乏专门的消防机构具体操作,组织上没有了保证。大部分社区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都是通过签订“乡规”、“民约”等形式,与辖区单位及居民群众等建立协调关系,共同做好消防工作。采用这样的体制和方法管理消防,用一时可能有效,但长此以往,没有了规矩势必难成“方圆”,使社区消防建设要么停滞不前,要么流于形式成“花瓶”,起不到“保一方平安”的实际作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虽然规定了居民住宅区地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等等,但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地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致使该规定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操作性不强。例如物业管理单位如果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受到怎样的处罚,由谁来处罚以及如果居民区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由谁来管理等等问题均不明确。二是《消防法》对于建立社会消防管理体系缺乏宏观整体制约和保障,不利于社会消防管理机制的长效建立。《消防法》虽然明确由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工作中负责,也规定了教育、劳动、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但是缺少有效的整体制约和保障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实际操作中也是按照本部门相关基本法律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同时,《消防法》设定的法律义务,不能有效地与其他法律进行配合,其他的法律也没有相应的消防规定,这样不利于纠正人们惯常认为的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的传统思维模式,消防部门既要向政府争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部队装备建设投入,又要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审批前置等诸多问题,更要承担着对社会面的监督管理职责,工作被动。

3、社区消防工作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社区体制改革后,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转化为社会服务职能,由于受传统习惯影响,不少社区没有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的内容,仍然依靠上级会议、通知等行政命令开展工作,注重工作的突击性,忽视工作的连续性,工作方法和手段单一,缺乏长效管理措施。譬如消防宣传工作,有的社区仅在“安全月”、“119消防宣传日”期间开展几次活动,没有将消防宣传纳入社区教育等日常性基础工作。二是工作运行机制整体还不协调,横向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往往注重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忽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消防规划的完善等工作,对全局性工作的把握和参与程度不够,导致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具体工作增多,未能形成良性工作运行机制。派出所、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之间也有类似问题,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时常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使消防工作难以落实到位。部分社区居委会没有将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延伸到居民小组、楼道、经营单位,也没有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职责不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居民家庭,使得社区自身在管理过程中缺乏规范性、自主性,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还不够明确,直接影响到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而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往往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要说怎么去定期维护、检测、操作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竟连灭火器的使用和判断是否过期都不知道,加之没有明确的奖励机制,难以将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此外,公安派出所在对社区业主实施消防监督的过程中,由于社区民警承担着专项治理、治安防范等大量工作,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一般很难达到规定要求,同时由于重罚轻奖的考核机制,使社区民警对消防执法的积极性不高,与严格执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4、社区消防基础建设薄弱。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许多场所的消防设计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是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建筑布局、设想来设计,并未考虑消防安全。有些建筑施工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然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给消防安全带来隐患。二是社区消防硬件设施不够完备。在城区内规划的新建社区的消防基础设施还比较完善,而且消防安全管理上也有一套固定的模式,但是经济落后的老城区社区消防建设“先天不足”,电器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乱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等现象十分普遍,消防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大多数社区灭火器材等设施配置较少,少数社区即使配置了,也是量少质差,甚至失效过期;有些社区尽管安装了室内消火栓,但水带、水枪没有配备到位,参差不齐,有的甚至形同虚设,毫无作用。硬件设施的缺乏和保管不当,一旦发生火灾,就难以进行火灾初期的有效扑救。在如有的社区为便于管理,禁止机动车辆随意进入,便在社区入口安上铁栅栏、石礅等,只能让行人通过,机动车辆不得进入。从而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消防车也不能顺利进入社区内部,进行扑救。此外,社区内的一些菜市场、小地摊、书报亭、修车摊等也见缝插针,占用着消防通道。社区内的建筑一般都是一个单元一个疏散楼梯,对于每一户居民来讲特别是在六层及六层以下的单元或住宅中,只有唯一的一个疏散楼梯,一个安全出口。而有的居民经常将家中的自行车、破旧家具、纸箱等堆放在楼梯间和通道上,甚至在通道上搭盖厨房、储藏室,严重占用了疏散楼梯。

如果底层住户发生火灾,楼上各层人员将难以从疏散楼梯顺利疏散。再者现在许多居民为了家中防盗,在门窗上均安装了比较坚固的防盗门和铁栏杆,这样既不利于安全疏散,也不利于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有的社区由于规模小、开发早,根本未设置一只室外消火栓。住宅楼特别是七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六层以下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根本没有任何室内消防设施和器材。即使是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和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以及底部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了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但由于开发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对此疏于管理,不按照维修、检测、保养,再加上居民的挪用,不法分子的盗窃等原因,使住宅楼内消防设施损坏丢失严重,绝大部分都不能正常使用。此外,由于居民的消防意识薄弱,几乎没有居民家庭中配有小型灭火器材。从而导致了整个社区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不足,不能有效地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极易使小火酿成火灾。三是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经费不足导致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难以为继。由于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运作机制不规范、整体水平低等原因,物管费收缴率低,用于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上的更是屈指可数,部分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生存危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更是举步维艰,造成消防设施失管失修问题严重。部分社区消火栓损坏、消防器材被盗现象时有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积极性不高,投入较少。部分经营较好的物业的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依靠政府拨一点、社区筹一点、共建单位出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而部分长期亏损的物业公司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补贴,房产开发公司出资的目的是从售房的实际需要出发的,社区内住房一旦售完,开发公司势必停止补贴,因此物业公司无法长期保证消防设施维护费用的落实,这将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火灾扑救。

三、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一)以广泛深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一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应在已有社区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开展。只有依托这种完善的社区消防管理网络,才能使社区消防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得以实现。二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每个社区要在人员集中或休闲场所建立消防宣传栏,有条件的可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心”、消防画廊、消防公益广告栏,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文体娱乐活动。各社区可借助社区内的人文景观、文化广场等场所,组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与此同时,各社区可将对外开放的消防站作为重要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之一,组织群众定期到消防站参观、体验消防生活,接受消防教育。各社区领导机构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增强新闻单位对社区消防宣传的关注力度,在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消防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增强消防意识,通过消防宣传阵地,在社区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社区内应普遍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消防画廊等,统一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119”消防警示牌。充分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场所和有线广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应在图书室、老年活动室、社区报刊中增加消防方面的内容;在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室、消防画廊等;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警示牌、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宣传教育室,提供各种消防法规、书籍和画册供群众阅读,定期播放消防安全VCD宣传片;利用社区培训家庭防火员,发行《社区消防安全简报》;社区志愿消防巡逻人员每天早晚鸣响防火警示笛,提醒居民关闭“三源”(电源、气源、火源),防止火灾。各社区在寒暑假期间应组织少年儿童进行防火教育,召集老弱病残人员向其讲授防火常识,举办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艺汇演,结合季节火灾特点和重大节日,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开展贴近社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和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将消防知识融入其中,做到寓教于乐。公安消防机构也要加大社区消防宣传力度。消防站应对社会开放,定期接纳社区群众进行参观,开展火场逃生训练,使其增强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公安消防部门还可以开通消防热线,随时接待群众的消防投拆和消防咨询,通过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消防宣传活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三是提高物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对社区内物业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专门的集中培训,使之更多地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扑救与组织施救技能,提高对社区内公共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保养技能,能够在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制定相应的技术认证考试来规范和保证社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上海市就充分发挥上海消防学校的固有资源,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化学危险品“三员”、公众聚集场所经营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专业培训,两年内共计培训各类人员8万多人,大大提高了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另外,建议社区内的单位和家庭参加火灾保险,以提高其抗御灾害的能力。

(二)加快保障社区消防安全及消防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居民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职责,填补了长期居民社区消防工作无人管理的空白,但还没有统一的社区建设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效果仍然参差不齐,使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很难进入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因此,针对社区消防法治不健全,应尽快制定出高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与《消防法》衔接配套的社区消防法规体系,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可根据《消防法》出台相应的规定,逐步使社区消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对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机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和居民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要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明确民政、城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根据社区消防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负有建设、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责;明确公安派出所实行责任区民警包片负责制,督促辖区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职责、开展防火检查,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的监督作用;明确消防处(科)要加强社区消防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社区内的单位实行抽查,消除火灾隐患;明确规定辖区消防中队要做好消防站开放工作,对辖区内单位、居民住宅区底数清、情况明,制定灭火预案并实施演练;明确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将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与驻区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等;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制定防火公约,定期对社区内的单位和居民住宅楼院及消防通道开展防火检查,对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特别是当因其不履行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时,应处以什么样的处罚要有较详细地规定。并根据社区的规模、性质,特别是针对新建社区和老城区的特点,分层次对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车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定相应的规定,《规定》要把握好尺度,不宜过细,既要有普遍性,又要灵活性。对新建社区消防软硬件建设要坚持高标准,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把实现规范化管理作为这类社区消防安全的主要目标;对老城区以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重点从软件上下功夫,突出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严格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对车库等配套设施不健全的老城区和建设相对较晚的社区,在政府未统一规划建设停车场的情况下,可会同城管、“创建办”等部门,利用小区空地,采取划线管理的临时措施,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如上海就根据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召开的济南会议精神,在立足本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社区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建立社区消防工作三级网络、推进“八个一”工程和强化消防工作责任制为重点,确定了五年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目标,并在03年内及时总结和推广了黄浦、长宁等区试点工作经验,实现全市100%的社区消防工作达标.

在单独制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困难的情况下,也可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其他管理规定中。社区自身也要建立、健全具体的社区消防工作制度、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宣传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等。建立社区消防档案,对社区单位、住宅小区、重点辖区分别登记、造册建档,实现社区消防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另外,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还可以编写《社区消防工作指南》、《社区消防工作手册》等,用于指导社区的消防实践工作。

(三)要从源头上建章立制,进一步细化规范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主要是加强社区消防的制度建设,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例会、宣传教育、防火巡查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管理、火灾扑救等制度,规范社区消防管理。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集不少于一次的年度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社区每年与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和居民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作机制。主要是建立如下机制:

1、互动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社区之间要形成一种双向互动的工作关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履行其管理职能时,与被管理者一般都是单向互动,即定期向被管理者下发文件、传达指示,公布信息,这种单向的互动能使被管理者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倾向和政策动态。但社区消防建设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过程,如果只有单向的信息传递,而没有良好的信息反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就可能会出现偏差,同时单向的信息流通也不利于社区消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制定定期走访制度,或者定期、不定期地与社区进行交流、沟通,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共同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2、服务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促进管理,增强社区消防建设的活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包括政策服务、协调服务、引导服务、宣传服务。一是政策服务,即制定出台规章制度,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支持社区依靠自身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火灾事故防范功能,解决社区消防安全问题,为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协调服务,即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其完善组织建设,实现责、权一致,积极帮助解决社区消防建设中遇到的现实困难,使其充分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帮助社区健全各类消防组织,主要应建好“四张网”:一要建好组织管理网。通过颁发消防责任任命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构建社区、居民小组、楼道三级管理网络,负责社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明确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要建好自救网。把社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作为扑救社区初起火灾的一支重要力量加以发展,组织妇女、物业管理人员、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经营业主等常备力量,定期开展灭火演练,提高社区扑救火灾的能力。三要建好防护网。在发挥社区保安作用的基础上,把党员干部、离退休人员、共青团员等骨干力量组织起来,建立消防志愿巡逻队、义务值勤队,增加消防巡查密度,进一步严密火灾防护网络。四要建好监控网。通过采取加大返还罚款额比例的措施,调动派出所、社区民警做好社区消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依法强化对社区业主的消防监控。同时,在社区保洁员、收费员等服务人员中建立松散型的流动消防监控网,使其成为安全防范的“耳目”,派出所定期组织活动,了解掌握社区治安、消防动态,形成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立体组织网络,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三是引导服务,即引导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整合驻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参与和推动社区消防建设;四是宣传服务,即社区消防建设要通过社区居民自治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消防建设。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着重宣传社区消防建设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还可以举办“社区消防建设义务服务日”等活动,为社区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扩大影响,进一步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3、监督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是社区消防建设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监督可分为法律监督和过程监督。一是法律监督,即社区消防建设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要监督社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过程监督,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重大活动,定期到社区进行走访调查,听取社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了解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

4、激励机制。社区消防建设具有自主性、社会性和群众性,为发挥社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区三方面都要运用激励手段来推动和鼓励社区消防工作。可采取目标激励、精神与物质激励和情感激励三种方法。一是目标激励,即制定一个明确的目标,是各地积极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各项活动的内在动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帮助社区不断确立新的目标,不断推动社区消防建设的进程;二是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即要及时总结社区消防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定期总结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有条件的可适当采用物质激励。社区也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参加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奖励;三是情感激励,即社区和政府职能部门要实行以联络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的情感为基础的管理方式,主动与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关心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打造社区消防建设的良好发展局面。上海市公安局就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制订出台了《上海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了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权限,并对1000余名专(兼)管消防民警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同时,结合公安警务机制改革,把社区火灾控制指标列入了社区等民警的目标量化考核范围,有效地发挥了基层一线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观能动性。

(四)建立完善的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基本的灭火装备器材和社区消防队伍。

第15篇

据考证,人类用火最早的历史是在我国的元谋人和西候度人,距今大约170-180万年。人类学会用火,是跨入文明世界的一个重要标志。“消防”一词,是在我国清代光绪年间才出现的。中国历史上一般将同火灾作斗争称之为“火政”或“火禁”,防火与救火等。20世纪初,“消防”一词从日本引进我国,曾经泛指消灭与预防火灾、水灾等灾害,后来,约定成俗,“消防”一词才具有现在“火灾消防”的特定含意。而“社区消防”这个概念的产生是由于1986年民政部为配合,首先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同时,把社区消防作为社区服务项目之一也推进了千家万户。如今,社区消防安全现在已经是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中国,如何通过社区这一有效载休,发挥群众消防组织的作用,实现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无缝隙"覆盖,形成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运行机制,建立适合人们生存环境需要和现代城市发展的火灾预防及救助体系,提高全民消防素质和城市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推动城市的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已成为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课题。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社区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家庭环境现代化、家庭设施电气化、家庭装潢高档化、家庭生活燃气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而社区消防安全的管理、消防安全设施的建设已远远跟不上居民家庭的快速变化,致使居民家庭火灾持续高发。据统计,1990至1999年,仅上海市共发生居民火灾10953起,死亡327人,伤403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84.6万元。火灾起数、死亡人数、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占全市火灾总数的36.3%、63.2%、38.3%和15.4%。由此可见,居民火灾占相当大的比重。自从2000年以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各地普遍建立社区居委会,形成新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把消防建设列入社区建设之中,建立起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网络,是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新模式。

一、社区消防的特点和意义

(一)新形势下社区消防工作的特点

1、社区自主性。目前,社区建设是以居民委员会辖区为基本单元开展的,其基本特征是让社区居民自主管理自己的事务。居民委员会可以利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按照群众的意愿自主发展,按国家政策法规做好相关工作,为依法行政、落实管理目标创造有利条件,实现国家管理与基层社会的良性互动。所以,公安消防机构在开展社区消防工作时,必须树立群众自治理念,依靠社区群众,尊重群众意愿,重视和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把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强化社区消防功能,作为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重要基础。

2、政府指导性。作为政府机构的公安消防机构,随着社区消防工作的迅速发展,引起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相应地变化,公安消防机构不再扮演包办、管理的领导角色,而是处于指导、协助、服务社区消防建设的地位。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在社区消防建设中既要看到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发展方向是消防工作自治,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尊重和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避免短期行为,又要防止片面强调社区自治,单纯认为社区消防工作是社区的事情,社区居民愿意怎么搞就怎么搞,不积极履行推动和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职能。

3、工作群众性。社区建设作为我国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民主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其发展目标就是要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单位的积极性,依靠自身力量,对社区公共事务实施自我管理。而这一目标也正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内涵所在,即组织和动员社区单位、群众广泛参与,挖掘社区资源,整合社区力量,自己管理自己的消防事务,维护消防安全,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达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的目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本质特征仍然是群防群治。

(二)推进社区消防的重要意义

1、建立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配合现代城市的发展和管理方式的变革的需要。城市化是一个国家进入工业化、现代化社会的基本特征和标志,它反映出国民总人口中城市人口的变化规律。据国家城市建设统计公报,我国城市发展进程迅速,2001年底全国有城市688个,城市人口39590万人,城市面积832817.

6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为32.9%(上述数字不包括建制镇和集镇)。根据中国科学院与民政部"中国城市预测与规划"课题研究组研究预测,201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为42%左右,今后10年我国每年城市化水平将提高0.8-1个百分点,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000万以上,我国城市化将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其中沿海多数地方的城市化水平高达50%-60%,而西部大多数省区城市化水平将保持在30%-40%之间。我国城市的建设和改革适应了社会市场化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城市住宅小区的兴起,极大地推动了社区的发展。由不同文化、不同职业、不同单位而组成的、居住在同一社区的社会群体,特别是城市居民对社区服务的依赖性越来越强,依托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积极适应中国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特点,建立全新的、真正大众化的,富有时代特色的人性化的大消防的格局,是各级消防部门必须重视的问题。

2、立足社区开展消防工作,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适应国际社会关系可持续发展的潮流,努力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为我们探索和拓展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新领域提供了契机。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建立完善的社区消防安全体系是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一贯做法,也是其社区工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我国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将产生重大影响,也是我国社区消防应该学习和借鉴的。如在日本,社区建立了完善的防灾体系,不仅有完备的防灾、救灾基础设施和器材,而且社区消防文化氛围十分浓厚,他们在社区和市民中倡导"自己居住的地方应由自己来保护"的理念,以及社区消防宣传、防灾、救灾体验和演习、消防纪念和表彰大会、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吸引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防灾、救灾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这些做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符合社会发展的主题,代表着当今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的潮流。因此,重视社区消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社区消防管理经验,是适应当今世界消防社会化发展趋势的需要,符合我国加入WTO后社区建设与国际接轨的潮流。

3、推进社区消防工作是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城市社区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作为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当前随着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居民对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防火越来越重视,人们希望远离火灾,而消防安全又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需要帮助的问题,以社区为依托,以"火灾发生少"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强化城市基层消防工作,明确社区消防管理和服务职能,帮助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消防问题,发展社区消防文化,建立安全稳定的社区消防安全新秩序,实行社区消防自治,做到消防安全人人参与,可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优化居民生活环境,为安全生存的空间提供有力保障,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健康的发展的目的。

二、社区消防管理的模式以及存在不足

(一)社区消防的管理模式

根据社区管理活动中主体角色不同,可以将社区消防管理分成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政府主导型管理模式、市场主导型管理模式、社会主导型管理模式四种类型。

1、企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对社区内各种基础性设施享有所有权,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参与下,企业直接或间接行使社区消防管理职能的管理模式,企业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典型的企业办社会的模式,在企业的基础上建立社区消防。然后,企业对社区消防进行管理。企业主导型管理模式是企业对社区消防实行直线管理,融社区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消防宣传教育服务于一体,由企业房产、保卫、宣传等有关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对社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社区内的各项消防事务实施一条龙服务,政府、社会、市场在单位社区内消防管理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所有社区消防的各项活动基本上由企业包办。

2、政府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种社区消防管理模式是以政府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在现阶段主要是以市辖区人民政府下派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在居委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种社区消防主体的共同参与配合下对社区的消防设施器材安装、配备、维修、管理、使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各项消防事务进行管理。上海市人大1997年1月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规定了街道办事处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①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开展社区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②举办文化、教育、体育和娱乐活动,普及科学法律知识,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③开展绿化的保护和建设工作,维护社区整洁,优化生活环境;④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创建安定社会秩序;⑤其他社区建设工作。因社区消防是社区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从法律上确立了以街道办事处为核心的政府主导型社区消防管理模式的地位。

3、市场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模式又可称“物业管理模式”。它是在城市综合开发的基础上,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来的一种经营性的社区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包括以下内容:⑴由物业管理部门依照法规、合同对统一规划开发的新建设住宅小区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以经营的方式进行集中管理,向居住人提供多方面的消防服务。⑵小区消防管理通常采用签订消防承包责任书和承诺的方式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岗位管理人员身上。⑶对住宅小区中消防方面的社会管理、行政管理职能由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消防等有关方面配合进行。

4、社会主导型消防管理模式。这一管理模式可称自治模式,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联合社区内其他各种主体(非政府组织、新经济组织、企业、个人)一起,共同参与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实行真正的民主自治的消防管理模式。198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内的基层民主形式.在社区中以居委会为核心,挖掘社区中各项潜在的消防资源,共同建设社区消防,为社区的消防建设服务。社区内的各项社区消防事务由社区居委会及其他成员按社区的各项规则办理,社区消防的管理经费由社区成员通过各种渠道筹集。国家对社区消防事务的管理,以社区内各种组织、团体等为载体,运用法律、经济的手段,从宏观上对社区消防的工作进行指导,引导社区消防建设和发展。

(二)社区消防存在的不足

纵观各类不同的社区管理模式,其共同存在的不足有:

1、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由于我国的学校教育课程里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几乎是空白和消防宣传教育的不到位,人们对消防的了解,只是通过日常生活中的接触和单位的安全培训。因此,社区居民的整体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自防自救的能力差,有的居民对消防一无所知,不会使用任何灭火器材,缺乏在火灾情况下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甚至不知道消防队是干什么的,火警电话是多少。社区居民对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也不接受、不支持,听之任之,阻碍了消防进社区持续发展。有的社区从领导到居民,他们对“消防进社区”活动的目的、意义不够明确,对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因此,在社区消防建设中,这些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都不够高,认为那是消防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你上头要啥就干啥,大家跟“风”行事。这种表面上“热闹”的现象,事实上只能是“昙花一现”。到头来,各相关部门投入大量精力、人力乃至财力得到的结果,必然是“雷声大”而“雨点小”,社区消防工作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实际效果。另外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资金落实困难也是制约社区消防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各街道办事处,在消防宣传教育资金上可谓捉襟见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往往只能是走过场,搞形式,社区居民受到的教育不多,效果不大。

2、相关法律法规仍不健全。一是现有的《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等,都只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了笼统的规定,而对社区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等均未明确,所以从法律角度而言,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存在法律规定不明的难度。正缘于此,消防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这在市、区两级都基本得到了积极有效的贯彻落实,而在街道和社区一级,由于缺乏专门的消防机构具体操作,组织上没有了保证。大部分社区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都是通过签订“乡规”、“民约”等形式,与辖区单位及居民群众等建立协调关系,共同做好消防工作。采用这样的体制和方法管理消防,用一时可能有效,但长此以往,没有了规矩势必难成“方圆”,使社区消防建设要么停滞不前,要么流于形式成“花瓶”,起不到“保一方平安”的实际作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虽然规定了居民住宅区地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等等,但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各地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致使该规定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的操作性不强。例如物业管理单位如果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受到怎样的处罚,由谁来处罚以及如果居民区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由谁来管理等等问题均不明确。二是《消防法》对于建立社会消防管理体系缺乏宏观整体制约和保障,不利于社会消防管理机制的长效建立。《消防法》虽然明确由各级人民政府在消防工作中负责,也规定了教育、劳动、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主管部门在消防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但是缺少有效的整体制约和保障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实际操作中也是按照本部门相关基本法律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执法。同时,《消防法》设定的法律义务,不能有效地与其他法律进行配合,其他的法律也没有相应的消防规定,这样不利于纠正人们惯常认为的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的传统思维模式,消防部门既要向政府争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部队装备建设投入,又要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审批前置等诸多问题,更要承担着对社会面的监督管理职责,工作被动。

3、社区消防工作尚未形成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社区体制改革后,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转化为社会服务职能,由于受传统习惯影响,不少社区没有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区服务的内容,仍然依靠上级会议、通知等行政命令开展工作,注重工作的突击性,忽视工作的连续性,工作方法和手段单一,缺乏长效管理措施。譬如消防宣传工作,有的社区仅在“安全月”、“119消防宣传日”期间开展几次活动,没有将消防宣传纳入社区教育等日常性基础工作。二是工作运行机制整体还不协调,横向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往往注重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忽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消防规划的完善等工作,对全局性工作的把握和参与程度不够,导致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具体工作增多,未能形成良性工作运行机制。派出所、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之间也有类似问题,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时常出现各自为政的局面,使消防工作难以落实到位。部分社区居委会没有将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延伸到居民小组、楼道、经营单位,也没有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责任职责不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居民家庭,使得社区自身在管理过程中缺乏规范性、自主性,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还不够明确,直接影响到消防工作的有效落实,而社区消防管理人员工作制度往往沿袭了以前的保安人员工作体制,不要说怎么去定期维护、检测、操作消防设施,有些管理人员竟连灭火器的使用和判断是否过期都不知道,加之没有明确的奖励机制,难以将消防安全管理经常化,制度化。此外,公安派出所在对社区业主实施消防监督的过程中,由于社区民警承担着专项治理、治安防范等大量工作,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一般很难达到规定要求,同时由于重罚轻奖的考核机制,使社区民警对消防执法的积极性不高,与严格执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4、社区消防基础建设薄弱。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先天不足。许多场所的消防设计未引起设计人员的重视,设计人员只是一味地根据甲方要求的建筑布局、设想来设计,并未考虑消防安全。有些建筑施工中标单位因自己没有消防资质,便挂靠其它有资质的单位,而施工仍然是原班人马,造成工程施工质量粗劣,给消防安全带来隐患。二是社区消防硬件设施不够完备。在城区内规划的新建社区的消防基础设施还比较完善,而且消防安全管理上也有一套固定的模式,但是经济落后的老城区社区消防建设“先天不足”,电器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乱搭乱建、占用消防通道、群众消防意识淡薄等现象十分普遍,消防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大多数社区灭火器材等设施配置较少,少数社区即使配置了,也是量少质差,甚至失效过期;有些社区尽管安装了室内消火栓,但水带、水枪没有配备到位,参差不齐,有的甚至形同虚设,毫无作用。硬件设施的缺乏和保管不当,一旦发生火灾,就难以进行火灾初期的有效扑救。在如有的社区为便于管理,禁止机动车辆随意进入,便在社区入口安上铁栅栏、石礅等,只能让行人通过,机动车辆不得进入。从而在万一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消防车也不能顺利进入社区内部,进行扑救。此外,社区内的一些菜市场、小地摊、书报亭、修车摊等也见缝插针,占用着消防通道。社区内的建筑一般都是一个单元一个疏散楼梯,对于每一户居民来讲特别是在六层及六层以下的单元或住宅中,只有唯一的一个疏散楼梯,一个安全出口。而有的居民经常将家中的自行车、破旧家具、纸箱等堆放在楼梯间和通道上,甚至在通道上搭盖厨房、储藏室,严重占用了疏散楼梯。

如果底层住户发生火灾,楼上各层人员将难以从疏散楼梯顺利疏散。再者现在许多居民为了家中防盗,在门窗上均安装了比较坚固的防盗门和铁栏杆,这样既不利于安全疏散,也不利于消防人员进行火灾扑救。有的社区由于规模小、开发早,根本未设置一只室外消火栓。住宅楼特别是七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六层以下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根本没有任何室内消防设施和器材。即使是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和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以及底部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置了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但由于开发公司或物业管理部门对此疏于管理,不按照维修、检测、保养,再加上居民的挪用,不法分子的盗窃等原因,使住宅楼内消防设施损坏丢失严重,绝大部分都不能正常使用。此外,由于居民的消防意识薄弱,几乎没有居民家庭中配有小型灭火器材。从而导致了整个社区内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不足,不能有效地进行初起火灾的扑救,极易使小火酿成火灾。三是社区物业管理部门经费不足导致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难以为继。由于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运作机制不规范、整体水平低等原因,物管费收缴率低,用于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上的更是屈指可数,部分物业管理公司面临生存危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更是举步维艰,造成消防设施失管失修问题严重。部分社区消火栓损坏、消防器材被盗现象时有发生,物业管理公司对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积极性不高,投入较少。部分经营较好的物业的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依靠政府拨一点、社区筹一点、共建单位出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而部分长期亏损的物业公司消防设施维护费主要来源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补贴,房产开发公司出资的目的是从售房的实际需要出发的,社区内住房一旦售完,开发公司势必停止补贴,因此物业公司无法长期保证消防设施维护费用的落实,这将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火灾扑救。

三、做好社区消防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一)以广泛深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居民和物业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

一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应在已有社区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消防宣传网络。社区消防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宣传活动的开展。只有依托这种完善的社区消防管理网络,才能使社区消防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得以实现。二是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每个社区要在人员集中或休闲场所建立消防宣传栏,有条件的可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中心”、消防画廊、消防公益广告栏,要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消防文体娱乐活动。各社区可借助社区内的人文景观、文化广场等场所,组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要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与此同时,各社区可将对外开放的消防站作为重要的消防宣传教育阵地之一,组织群众定期到消防站参观、体验消防生活,接受消防教育。各社区领导机构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增强新闻单位对社区消防宣传的关注力度,在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消防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增强消防意识,通过消防宣传阵地,在社区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社区内应普遍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消防画廊等,统一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119”消防警示牌。充分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场所和有线广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应在图书室、老年活动室、社区报刊中增加消防方面的内容;在公共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室、消防画廊等;在每个居民楼道设置警示牌、居民防火公约;设置消防宣传教育室,提供各种消防法规、书籍和画册供群众阅读,定期播放消防安全VCD宣传片;利用社区培训家庭防火员,发行《社区消防安全简报》;社区志愿消防巡逻人员每天早晚鸣响防火警示笛,提醒居民关闭“三源”(电源、气源、火源),防止火灾。各社区在寒暑假期间应组织少年儿童进行防火教育,召集老弱病残人员向其讲授防火常识,举办广场文化活动、社区文艺汇演,结合季节火灾特点和重大节日,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开展贴近社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和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活动,将消防知识融入其中,做到寓教于乐。公安消防机构也要加大社区消防宣传力度。消防站应对社会开放,定期接纳社区群众进行参观,开展火场逃生训练,使其增强对消防知识的了解。公安消防部门还可以开通消防热线,随时接待群众的消防投拆和消防咨询,通过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使消防宣传活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三是提高物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对社区内物业的相关人员要进行专门的集中培训,使之更多地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扑救与组织施救技能,提高对社区内公共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保养技能,能够在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制定相应的技术认证考试来规范和保证社区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从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上海市就充分发挥上海消防学校的固有资源,对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化学危险品“三员”、公众聚集场所经营人员等各类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的专业培训,两年内共计培训各类人员8万多人,大大提高了消防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另外,建议社区内的单位和家庭参加火灾保险,以提高其抗御灾害的能力。

(二)加快保障社区消防安全及消防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居民社区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职责,填补了长期居民社区消防工作无人管理的空白,但还没有统一的社区建设国家消防安全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效果仍然参差不齐,使城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很难进入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因此,针对社区消防法治不健全,应尽快制定出高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与《消防法》衔接配套的社区消防法规体系,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可根据《消防法》出台相应的规定,逐步使社区消防工作的各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对相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机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和居民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职责要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明确民政、城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根据社区消防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负有建设、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责;明确公安派出所实行责任区民警包片负责制,督促辖区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职责、开展防火检查,切实发挥公安派出所的监督作用;明确消防处(科)要加强社区消防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社区内的单位实行抽查,消除火灾隐患;明确规定辖区消防中队要做好消防站开放工作,对辖区内单位、居民住宅区底数清、情况明,制定灭火预案并实施演练;明确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将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与驻区单位签订防火安全责任状等;明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制定防火公约,定期对社区内的单位和居民住宅楼院及消防通道开展防火检查,对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等。特别是当因其不履行其职责,造成严重后果时,应处以什么样的处罚要有较详细地规定。并根据社区的规模、性质,特别是针对新建社区和老城区的特点,分层次对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车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定相应的规定,《规定》要把握好尺度,不宜过细,既要有普遍性,又要灵活性。对新建社区消防软硬件建设要坚持高标准,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把实现规范化管理作为这类社区消防安全的主要目标;对老城区以及未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重点从软件上下功夫,突出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严格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对车库等配套设施不健全的老城区和建设相对较晚的社区,在政府未统一规划建设停车场的情况下,可会同城管、“创建办”等部门,利用小区空地,采取划线管理的临时措施,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如上海就根据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召开的济南会议精神,在立足本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社区消防工作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以建立社区消防工作三级网络、推进“八个一”工程和强化消防工作责任制为重点,确定了五年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目标,并在03年内及时总结和推广了黄浦、长宁等区试点工作经验,实现全市100%的社区消防工作达标.

在单独制定《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困难的情况下,也可将消防安全纳入社区其他管理规定中。社区自身也要建立、健全具体的社区消防工作制度、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消防宣传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等。建立社区消防档案,对社区单位、住宅小区、重点辖区分别登记、造册建档,实现社区消防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另外,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还可以编写《社区消防工作指南》、《社区消防工作手册》等,用于指导社区的消防实践工作。

(三)要从源头上建章立制,进一步细化规范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到位,主要是加强社区消防的制度建设,明确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例会、宣传教育、防火巡查检查与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管理、火灾扑救等制度,规范社区消防管理。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召集不少于一次的年度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社区每年与驻区单位、物业公司和居民住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制度建设,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作机制。主要是建立如下机制:

1、互动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社区之间要形成一种双向互动的工作关系。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履行其管理职能时,与被管理者一般都是单向互动,即定期向被管理者下发文件、传达指示,公布信息,这种单向的互动能使被管理者及时了解政府的政策倾向和政策动态。但社区消防建设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过程,如果只有单向的信息传递,而没有良好的信息反馈,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就可能会出现偏差,同时单向的信息流通也不利于社区消防建设的协调发展。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制定定期走访制度,或者定期、不定期地与社区进行交流、沟通,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共同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2、服务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促进管理,增强社区消防建设的活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包括政策服务、协调服务、引导服务、宣传服务。一是政策服务,即制定出台规章制度,为社区消防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支持社区依靠自身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火灾事故防范功能,解决社区消防安全问题,为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协调服务,即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其完善组织建设,实现责、权一致,积极帮助解决社区消防建设中遇到的现实困难,使其充分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帮助社区健全各类消防组织,主要应建好“四张网”:一要建好组织管理网。通过颁发消防责任任命书、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构建社区、居民小组、楼道三级管理网络,负责社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同时,明确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责任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要建好自救网。把社区义务消防组织建设作为扑救社区初起火灾的一支重要力量加以发展,组织妇女、物业管理人员、社区服务管理人员、经营业主等常备力量,定期开展灭火演练,提高社区扑救火灾的能力。三要建好防护网。在发挥社区保安作用的基础上,把党员干部、离退休人员、共青团员等骨干力量组织起来,建立消防志愿巡逻队、义务值勤队,增加消防巡查密度,进一步严密火灾防护网络。四要建好监控网。通过采取加大返还罚款额比例的措施,调动派出所、社区民警做好社区消防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依法强化对社区业主的消防监控。同时,在社区保洁员、收费员等服务人员中建立松散型的流动消防监控网,使其成为安全防范的“耳目”,派出所定期组织活动,了解掌握社区治安、消防动态,形成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纵向与横向相结合的立体组织网络,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三是引导服务,即引导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整合驻社区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参与和推动社区消防建设;四是宣传服务,即社区消防建设要通过社区居民自治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必须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消防建设。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体,着重宣传社区消防建设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还可以举办“社区消防建设义务服务日”等活动,为社区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扩大影响,进一步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

3、监督机制。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是社区消防建设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监督可分为法律监督和过程监督。一是法律监督,即社区消防建设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要监督社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是过程监督,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参与社区消防建设的重大活动,定期到社区进行走访调查,听取社区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了解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督促落实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

4、激励机制。社区消防建设具有自主性、社会性和群众性,为发挥社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区三方面都要运用激励手段来推动和鼓励社区消防工作。可采取目标激励、精神与物质激励和情感激励三种方法。一是目标激励,即制定一个明确的目标,是各地积极开展社区消防建设各项活动的内在动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帮助社区不断确立新的目标,不断推动社区消防建设的进程;二是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即要及时总结社区消防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定期总结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有条件的可适当采用物质激励。社区也可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参加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奖励;三是情感激励,即社区和政府职能部门要实行以联络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的情感为基础的管理方式,主动与社区消防建设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关心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打造社区消防建设的良好发展局面。上海市公安局就充分利用激励机制,制订出台了《上海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明确了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监督工作的范围和权限,并对1000余名专(兼)管消防民警进行了业务技能培训,同时,结合公安警务机制改革,把社区火灾控制指标列入了社区等民警的目标量化考核范围,有效地发挥了基层一线民警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观能动性。

(四)建立完善的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基本的灭火装备器材和社区消防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