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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社区基层治理水平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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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社区基层治理水平

第1篇

2020年城市基层党建总的思路是持续聚焦精致城市建设,以高质量党建为统领,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打造高效能管理、高水平治理、高素质人才和高品质服务“四位一体”的高质量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的“环翠经验”。

一是聚焦实体化,构建高效能的基层管理体制。在全市率先建立实体化的镇街综合执法平台和区级响应平台,进一步整合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执法机构和资源,全面畅通部门与街道联动渠道,形成“街呼区应、上下联动”的治理新格局,凸显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成效。

二是聚焦专业化,打造高水平的社区治理模式。深化与北大、山大的全方位交流合作,加大专业社工机构和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建立全市首个区级党群社工服务中心和城市基层党建高校联盟,打造一批在全市甚至全省叫得响的公益品牌项目,以专业化带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三是聚焦职业化,培育高素质的社工人才队伍。抓住“人”这一核心要素,以开展社区工作者“优才计划”为抓手,建立选聘、培育、晋升和保障为一体的职业化管理模式,开展“和谐使者”评选,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水平。

四是聚焦品牌化,建立高品质的区域服务网络。聚焦“两新”党建的提档升级,高标准推进“两新”全域覆盖、重点企业三年培育、园区商圈深化提升“三项攻坚行动”,探索实施新兴领域“社区化”管理模式,推动园区商圈党建与社区党建互融共进,为企业员工和社区居民提供一流的品牌服务,确保我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持续走在全市前列。

第2篇

自全市以“40工程”为切入点,全力提升社区治理的承载力,到2020年11月10日成功赢得创文夺牌之战,全区社区治理水平已有大幅提升。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接续努力下,以“共建家园”为总抓手,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掀起社区治理提档再升级的新。

党有所指,团有所向;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在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服务社区治理的行动中,经过前期走访调研,对现状情况进行摸排分析,发现仍存在与区委要求不匹配、与团市委要求有差距等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层团组织服务社区治理之“状”

一是少数团支部责任担当“软化”。凡事跟着党建走,双手一举“事没有”。少数团支部书记将团的建设看作党的建设的附庸,缺乏主动性、独立性,习惯性在社区蹭党支部“共建家园”热度,拉横幅、齐摆拍,方案统筹事先不做,行动落实更无从谈起。

二是少数团支部整体功能“弱化”。软弱涣散问题在少数团支部依然存在。服务力、引领力、组织力作为团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服务社区治理中暴露出的“弱化”程度尤为明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应付式服务、签到式集合、随意式考核。

三是少数团支部服务内容“虚化”。“服务”作为体现团组织存在感的重要一环,当前在少数团组织中仍存在走过场,而不走心走实的问题。形式内容味同嚼蜡、简单复刻党建内容、参与热情调动不高、特色特点彰显不足等问题则是“虚化”的具体表现。

二、服务社区治理软化、弱化、虚化之“因”

一是思想“根子”不牢。思想建设作为团的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团支部书记政治站位、思想认识高不高,直接决定团的建设的整体情况。在服务社区治理中,皆言“知之非艰,行之唯难”,但在基层团组织中,在“知”这一层面,仍未充分渗透入思想骨髓,少数团组织将团的建设当作党的建设的附庸,而不是参谋、助手,自我“降格”,思想底线不高,服务社区治理水平自然也高不起来。

二是基础“底子”不厚。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服务社区治理水平不高侧面反映出团的建设基础“底子”不厚。在基层团组织中,团支部负责人多为兼任,且调动频繁,导致基层团组织建设缺乏一致性和稳定性,加之囿于自身知识结构、能力水平、资源渠道有限,在服务社区治理过程中,常常表现出乏力甚至无力等症状。

三是发展“路子”不宽。不日新者必日退。创新是团组织的活力,更是推动团的发展的第一动力,长时间“亦步亦趋”,经验借鉴“学表”不“学里”,思维方式固化不灵活,遇到问题摆“客观”不谈“主观”,导致在服务社区治理中,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敢用,相较于其他先进团组织,更谈不上“快人一招”“先人一步”“胜人一筹”,最后导致一条路越走越窄、越黑。

四是承载“盘子”不大。未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服务当前社区治理,是基层团组织工作的一大短板弱项。长期将眼界局限于机关、学校、卫生院等“体制内”部门,既做小了自身的承载发展的“盘子”,也间接拒绝了外部资源的进入。有的团组织自视甚高,等着别人上门“求合作”;有的团组织畏首畏尾,担心上门合作“被拒绝”;有的团组织无动于衷,等着党的建设“带一程”,“吃饭”的盘子不大,如何“吃饱”。

三、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服务社区治理之“法”

一是将提高思想认识与紧跟思想潮流结合起来。要充分认识到团的建设对服务社区治理的指导作用,以及服务社区治理对团的建设的促进作用。从严治团、团结青年、服务社会、强化引领仍是团组织思想建设的“四梁八柱”,但要充分借鉴吸收社会进步的新思潮、新思想,用年轻人喜闻乐见、老人易于接受的理念思想,将广大青年号召团结在服务社区治理的行动之中。

二是将加强自身建设与整合多方资源结合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一个好汉三个帮,在服务社区治理的过程中,我们要坚定不移把“朋友”搞得多多的,以自身坚强、团结而又富有活力的组织形象,吸引跨系统、跨行业、跨年龄的不同群体资源聚集在我们团组织中,从而更好更优地服务社区治理,让共商共建共享成为助推我们写好“自身建设”与“服务社会”结合文章的点睛之笔。

三是将严守政治属性与拓宽发展路径结合起来。讲政治,守规矩,是在加强团组织建设服务社区治理的第一原则。探索建立团组织与社会组织合作的审批机制,在形成团组织、审批机制、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闭环的前提下,实行权限下放,非禁即可,充分释放团与社会的交流活力,在服务社区治理中,碰撞出多彩的火花,建立起团组织发展的立体交通网。

第3篇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兴海县社区建设工作情况作交流发言,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构建网格管理服务,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一是为发挥社区的服务作用,通过多种渠道开通了便民服务热线。为进一步方便对社区居民的有效管理,我县按照“区域相邻、居住相近、管理方便”的原则,从原来的单一管理体制,将县城4个社区合理划分为18个网格,以网格单元为基础,成立网格工作小组,分片管理、责任到人,形成了以“人在格中,事在网中”的工作格局,有力提高了网格化管理、心连心服务的社会效能。二是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平台”、社区调委会、治安联防队、志愿服务队等。开通了便民服务热线,建立了“情系万家”便民服务微信群、QQ群,积极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等活动。

(二)理清社区职能职责,实现社区职能归位。以服务支撑基层社会治理。为切实规范社区职责任务,减轻基层组织工作负担,落实“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主要从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机构和牌子、压缩社区创建达标评比项目和台账等方面,进一步理顺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职能部门及基层政府的权责关系,减少社区过多的行政事务性工作,促进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共梳理出涉及县属和驻县17个单位,准入事项包括4项50个科目,精简取消社区公共管理、印章使用范围、达标评比、台账等事项目录共19个科目。

(三)开展阳光议事协商,实行社区民主决策。转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和《青海省城乡社区协商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指导全县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建立健全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制度,规范协商程序,丰富协商形式,充分运用协商成果。充分做到了协商于民、协商为民,解决群众的难事、难题,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力。

(四)推进社区居民公约,实行居民自我管理。完善社区民主监督制度,印发《关于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定完善工作的通知》,全面提高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依法制定和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议事决策规则,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能力,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各社区基本建立了完整配套的规章制度,建立“五必查、五必访”,“六必报”“六清五掌握”等工作机制。全县7个社区基本建立居民公约等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工作机制。 

(五)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参与社区治理。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做到精准“点穴”,开展扶贫救济、养老服务、妇女儿童福利关爱、文体活动、劳动就业等内容丰富的服务,提升基层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近期计划在精准扶贫异地搬迁“安多民俗文化村”依托现有的基础设施、公建设施优越资源,实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把城镇社区服务延伸到了农村。该项工作于2016年起,在大米滩村开展实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培育发展了1个社区卫生整治协会,近50余名志愿者为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提供志愿服务,加强了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了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社区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社区建设实践中积累了大量成功经验。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社区治理主体职责不清、社区自治机制不健全、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与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改革新形势、社会治理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尚有较大差距。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社区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丰富多彩的公共服务。

第4篇

基层社会管理水平的高低既影响着社会管理宏观政策的有效贯彻和落实,也直接反映出社会管理的整体绩效。因此,必须明晰当前重点,并努力寻求有效路径,促进基层社会管理水平提升。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最根本的一点,在于“打好基层、夯实基础”。

关键词:

基层社会管理 创新 乌海市

中图分类号: C916 文献标识码: A

当前,社会管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因为大量社会需求来源于基层,大量社会问题产生在基层,大量社会矛盾根源在基层,只有搞好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社会管理的大厦才具有扎实的根基。因而,一定意义上讲,基层社会管理水平的高低既影响着社会管理宏观政策的有效贯彻和落实,也直接反映出社会管理的整体绩效。因此,必须明晰当前重点,并努力寻求有效路径,促进基层社会管理水平提升。

一、基层社会管理现状——以乌海市为例

乌海市辖3个县级行政区,总面积1754平方公里,人口50万,2004年实行城乡一体化改革,城市化率达94%,是一座新兴的工业城市。与全国其他地级市相比,乌海市面积不大、人口不多、城市化水平较高。当前,乌海市正处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关键时期,又处于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凸显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给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刻不容缓。具体工作中,基层社会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1、社区运转机制不能够适应新形势。社区工作联系责任机制和工作协调机构仍不健全,社区所辖改制企业移交工作不够规范,如少数破产、改制企业移交本单位职工组织、户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关系时底子不清,情况不明,少数单位在将各项社会事务向社区移交时,不能提供必要的管理条件等等,给社区工作带来较多难度。与此同时新的社会事务大量产生,而社会管理体制落后,使一些社会纠纷和社会矛盾不能及时解决。

2、一些领导对基层社会管理认识不到位,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有的认为社会管理事杂面广,成绩体现难;有的认为社会管理在政绩考核中权重较低,干好干坏影响不大;有的认为社会管理耗时耗神,害怕被琐事缠身;有的认为只要经济发展了,社会管理工作就能迎刃而解,基层社会管理是基层干部的事,与己关系不大。

3、服务体系不够健全,部分地方出现管理真空。目前,社区服务水平及质量仍无法满足居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如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居住环境优化问题、文体活动组织问题等较多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有效地解决。同时,现在的社区居委会难以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实际上每日从事大量本来由政府职能部门或社会中介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管理粗放,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不健全,绝大部分问题在基层得不到有效解决,造成大量上访和。

4、基层自治与居民参与不足。社区参与是社区自治的基础,只有社区居民充分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协商和处置,社区自治才有萌芽和发育成长的土壤。目前我市社区参与总体处于初级水平,社区居民在社区事务和管理服务上参与不足,积极性不高,没有体现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民主形式。

二、创新社会管理的思路

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最根本的一点,在于“打好基层、夯实基础”。为此,必须针对乌海存在的突出问题,选准突破口,从体制、机制上大胆创新,不断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笔者认为,要从5个方面着力:

1、转变机制。由弱街道强社区过渡到撤街道建社区。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单位制的社会管理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管理的复杂化,多元化,街道办事处逐渐成为了区政府与社区的传话筒,其具体管理职能弱化,且占据着人、财物等大部分基层社会管理资源。而最贴近居民的社区管理得不到应有重视和支持。因此,“撤街建区”不失为我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可选路径。

下放人、权、责,由二级政府、四级管理向三级政府、三级服务转变。政府职能部门面向社区实现工作重心下移。一方面,加快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社会事务公共资源配置体制。另一方面,推动公共资源社会投入重心向下,重点扶持社区。并利用科技信息管理对社区服务做到网格化、精细化。

2、转变观念,加强认识。一调整“指挥棒”的内容。进一步把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纳入政绩考核内容,扭转各级干部的政绩观,切实提高对社会管理特别是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视程度。努力转变各级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工作重点,把及时了解掌握和化解基层社会管理中的问题作为核心工作来抓,把基层社会管理能力和效能作为领导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群众工作能力培训和锻炼,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社会管理能力。二强化“治未病”的思想,变应急管理为日常管理。转变依靠强制力和威慑力保持社会稳定的传统观念,增强从“治未病”的思维和角度维持社会稳定的意识,改进与完善对容易引发社会纠纷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管理办法、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将社会矛盾主动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的能力。

3、加强社区功能,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

随着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职能转变的加快,以及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改革的深入,社区承担起越来越多的服务功能,服务居民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繁重,因此,必须加快强化社区的各项服务功能,在社会救助、居住环境、文化娱乐、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区治安、权益保障等方面全方位发挥作用。在工作实践中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社区自治经验,探索设立政务、卫生、文化服务中心,剥离原有村(社区)承担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逐步建立“两级统筹发展、三级管理服务”的现代城市管理体制。要按照“强政府、大社会”的原则,将社区工作人员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主导居民服务。

4、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管理,共建和谐社区。树立“多中心”思想,积极支持和培育基层社会管理力量。坚持城市社区自治和农村村民自治,同时大力培育、发展各种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管理。更多吸纳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管理,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区服务意识,更好地发挥党员干部、社会骨干、志愿者参与社区建设积极性。

5、加大基层居民参与力度。居民参与是基层社会自治的重要基础,是我国基础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模式和发展方向,因此,要正确认识当前我国居民参与基层社会管理不足的现状和原因,在政策制定、制度设计、行为观念、社会文化、社区建设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扩大基层社会管理的居民参与度,实现参与数量和参与质量双提升。

三、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除了从体制、机制上大胆创新,不断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还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1、动态协调与源头治理的关系

社会管理的重要工作是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因此,需要建立诉求表达机制、矛盾纠纷的滚动排查和预警机制、矛盾的调处机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使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不断得到化解。另一方面,源头治理是治本之举。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好民生、民主、民心问题。

2、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关系

传统的社会管理主要是针对现实社会,但是在数字化时代,由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构成的虚拟社会越来越重要,它既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诸多方便,也给人类工作和生活秩序带来了新的挑战。特别是网上网下遥相呼应、互相放大,容易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善于统筹现实和虚拟两个方面。尤其要重视对虚拟社会的管理,真正做到趋利避害。

第5篇

关键词:钉钉;互联网;城市社区管理

1信息技术是城市社区创新管理的手段

2017年8月4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第4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51亿,手机网民规模达7.24亿,手机网民占比达96.3%。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逐步得到广泛应用,对社区治理的影响日趋明显。钉钉(DingTalk)是阿里巴巴集团专为中国企业、政府、团队打造的免费沟通和协同的多端平台,提供PC版、Web版和手机版,支持手机与电脑间文件互传,主要有免费商务电话、DING、消息已读未读、团队组建等功能,结合搭建在钉钉平台内部的微应用,提升企业沟通和协同效率。在贵州省贵阳市政府采用钉钉软件进行管理的大环境下,本文以贵阳市白云区大山洞社区为例,探索如何通过钉钉更好地实现社区的创新管理。随着城市社区承载的功能越来越多,必须要不断创新社区管理模式。我们要适应新形势,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引领,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把精细化、标准化、常态化理念贯穿于社区治理的全过程。借鉴一些基于互联网开展的在线调解、协商谈判等做法,善于运用新技术提高纠纷化解水平[1]。“十三五”规划提出了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进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发展目标。因此,创新城市社区的精细化治理模式不仅对社区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对城市整体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城市社区管理已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战略性问题。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逐步提升社区管理水平,必须进行全新的管理,为社区管理工作带来便利和启示,进一步加强社区信息化管理工作,探索互联网环境下的社区管理模式创新,构建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型社区。

2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社区形态不断呈现多样化。多种因素的交错叠加,给社区治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1)社区社会事务繁杂,缺乏及时的管理与监督。社区服务工作总量多且分散,缺乏及时的管理与监督。及时有效管理与监督社区服务资源,将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模式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发挥社区服务功能的关键手段。(2)社区工作人员年龄老化,专业化程度偏低。我国城市社区管理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老龄化现象严重。社区管理非专业化现象严重,人们对社区服务与管理的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城市社区管理缺乏沟通和交流平台。目前社区硬件设施普遍落后,严重制约了社区发展。虽然也有如大山洞社区压缩办公空间建设多个供老人、小孩交流与活动的空间,但人们认识上存在偏差,缺乏沟通交流,居民缺乏教育,社区与居民关系疏远,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较弱、渠道较少[2]。(4)社会参与社区建设程度较低。社区网格化管理强调问题及时收集和反馈的重要性,而忽略了居民实际需求及参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热情,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并不高。社区作为管理部门,基本是在职能范围内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完成上级交派的各种任务,而由于人员和精力有限,在主动引导、激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管理方面做得不够,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管理渠道不多。(5)社区治理过程中信息化技术运用不够广泛。当前开展的社区各项治理任务基本靠群众的反映和政府部门的实地巡查,对信息技术的应用不够充分[3]。

3解决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对策

信息技术的发展在丰富人们生活的同时也给社区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社区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涌现,传统的社区治理模式很难保持有效性和持续性[3],要依托信息技术实现社区管理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参与决策等[4]。

3.1实现多方整合,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

“钉钉”政务移动办公系统集即时消息、公告、定位签到、考勤、日志、审核、视频等功能于一体,从管理和服务入手,建立了信息收集、受理、监督等方面的工作规范和机制,积极发挥了基层党员、爱心妈妈、青年志愿者、社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社区干部与职能部门人员等的作用,形成了社会服务管理问题有人报、事件有人管、处置有反馈、结果有监督的工作局面[5]。实现各级各部门“沟通高效化、联动智能化、反馈便捷化、信息数据化及监督全程化”,将全社区相关部门干部和职工纳入“钉钉”监督管理体系中,跟踪督查基层干部社区责任落实。基于钉钉的信息平台变革社区管理和服务手段,满足各类群体不同层次的社区服务需求,比如辖区有企事业单位328家、个体工商户2224户,可以组建相关的工作平台,既是宣传政策、通知公告平台,又搭建了相关单位、个体交流沟通的桥梁,已读未读一目了然,精准关怀,减少了社区人员的工作量,利用“授客学堂”对现有人员进行培训,促进现代化社区建设。

3.2通过钉钉搭建一体化、多层级管理交流平台

我国的社区规模大,社区居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渠道不畅通。通过钉钉搭建的平台为社区治理带来了新的契机,拓宽了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通道。推动与扶持公民参与模式,转变以政府为中心的一元化思维方式,充分肯定公民在社区中的作用,促使公民参与社区中的各种公共事务并与政府部门进行良性互动,使许多利益冲突在基层就得到解决[6]。在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及时准确获得和传递各种信息,成为现代人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钉钉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和事务搭建了新的平台、拓宽了参与渠道,成为提高居民参与度的有力手段。钉钉是基于手机号码认证的平台,社区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社区自治组织,通过钉钉搭建“社区—小区—楼栋—个人”的一体化、多层级管理平台,总的管理员由社区工作人员担任,各小区或楼栋设置一个子管理员,居委会利用该实名平台支持和鼓励社区内诸如业主委员会、各种自治团体的沟通交流,也可以鼓励以楼为单位建立加强宣传、教育、沟通的群和平台。基于该平台可以社区各类信息公告,组建不同层级的交流平台,实现各类事务数据的收集、统计[7]。

3.3通过钉钉搭建社区的各类活动平台

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成为社区建设工作不断深入、人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的必要手段,有效满足了市民咨询、救助、服务、娱乐的日常需求。比如大山洞社区争取上级各部门的支持搭建了社区儿童幸福家园平台,成立了大山洞社区儿童幸福家园工作领导小组、大山洞社区儿童幸福家园家长委员会、儿童委员会等组织,为招募和管理专职和兼职的人员队伍、专职爱心妈妈和青年志愿者队伍、社会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人员,可以开发人员招募和管理系统。

3.4完善社区服务工作机制,创新社区服务体制

高效和迅捷的沟通工具可以提高社区的工作人员沟通效率。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钉钉+”模式,重塑工作流程,创新服务群众模式,提高效率,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通过“钉钉”把社区管理、城市管理、违建巡查、城管等工作分发下去,实现队伍建设“全覆盖”。利用钉钉平台中消息、DING等功能,打破多层级管理模式,一线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相互直接反馈信息和接收指令,逐步形成“信息、解决问题、核查反馈”的工作流程,结合社区开展的社区儿童幸福家园推出“日照料”“周活动”“月家访”“建台账”“延时制”的工作机制,利用钉钉中的签到、日志、微活动、微社区等活动信息、反馈工作情况,保障家园的规范运行。比如大山洞社区推出“日照料”“月家访”“延时制”的工作机制,专职爱心妈妈可以通过日志提交每日辅导和照顾儿童的情况,以供其他爱心妈妈查看。创新社区服务体制,健全“五项机制”,建设阳光之家。

3.5加强钉钉信息平台建设,预防和疏导社区矛盾

加强钉钉信息平台建设,一是搭建问题沟通交流的平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终端由社区向前延伸到网格,基层干部可以通过不同的沟通交流群和报送日志等及时发现问题,将事后介入变为事前掌控。二是搭建及时处置和监督平台。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及时准确掌握基层发生的各类事件和不稳定因素,解决群众遇到的问题和难题,对报送的事件要求处理人员及时报送处理结果。三是搭建决策支持平台。依托这一管理体系,可以更加精确地了解网格内突发事件、群众需求等信息,实现了动态过程中的“底数清、情况明”,实现精细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为工作决策提供了更加直观、便捷、实时的信息参考[5]。

4结语

随着互联网普及,信息技术和人类生产与生活交汇融合,对社区治理、人民生活都将产生很大影响。以后将继续探索钉钉及相关微应用集成的平台应用,与现有系统进行整合,抓住信息技术发展带来的机遇,开创社区创新发展的新局面。

参考文献

[1]孟建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N].人民日报,2015-11-17.

[2]王华.从管理到治理:大庆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研究[J].大庆社会科学,2017.

[3]陈亚萍.提升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水平路径探索[J].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17.

[4]戴杨艳.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创新文献综述[J].经贸实践,2017.

[5]伊琳立.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7.

[6]唐桂娟.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基于“社区灾害风险评估与管理”项目的实证分析[J].风险灾害危机研究,2017(1).

第6篇

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进入新发展时期的关键之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嘉兴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充分履职,创新业绩、增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充分发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和整体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法治*”、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围绕“一个中心”:继续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实现“两大目标”:充分履职,创新业绩,求新发展,力争司法行政工作在更深层次、更高标准、更广领域发挥作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深化效能建设、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实现第二轮质量管理体系为契机,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更强、更好发展。

——深化“三个理念”:深化“贴近人民群众的事情要做深,涉及中心大局的事情要做透,关系司法行政形象的事情要做细”的工作理念。

——推进“四大工程”:以深化“基层基础年”为主题,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四化工程;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精品工程;以深化“法律服务质量年”为抓手,推进法律援助服务工程;以社区矫正四化为重点,积极推进“矫正文化”建设工程。

三、工作重点

(一)做强基层基础,全面活跃司法所工作

1、不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化“基层基础年”活动,抓好*市《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建设十一五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深化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年内全面完成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按照“做强内设所、整合混合所、发展直管所”的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直管所建设。进一步抓好“名所名长”工程,充分履行司法所各项职能,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加大培育和表彰力度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立功创模”的氛围。

2、不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健全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大调解体系。结合*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完成“组织网络化、人员专职化、薪金制度化、工作规范化”的四化工程,从制度层面解决存在的问题,激发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活力。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矛盾纠纷经常调处与定期排查相结合,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根据省厅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年”活动。全年各级调委会参与民间纠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

3、切实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安置。加强帮教安置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帮教安置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鼓励、扶持安置实体和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实体、基地作用。以“三无”归正人员为重点,落实各项帮教安置措施。深入开展“导航工程”,切实做好归正青少年帮教安置工作。归正人员的帮教率达到95%以上,安置率达到9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二)做精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1、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以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督查和“法律七进”现场推进会为契机,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进一步办好“*市司法行政网”,营造全民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突出重点对象法制教育。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工人)、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重点在完善有关制度,促进工作规范、争创工作特色上下功夫。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试,推动机关学法用法工作。针对普法的实际需要,通过“法制宣传进家庭、法律服务进家庭、法律保障进家庭”的系列活动,着力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结合*特点,重点加强新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新居民普法工作中创新特色。

3、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根据建设“法治*”的要求,全面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以“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的行业依法治理。巩固深化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活动为载体的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与考核,提升创建工作质量,注重发现、培育、推广各类典型。

(三)做优法律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1、加强管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律师法》,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的监督指导职能,严格执法,加大投诉查处力度,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引导律师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档次。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面向基层,深入农村(社区),为建设新农村服务。

2、规范服务,提升公证公信力。深入贯彻《公证法》,加强对公证工作考核的指导,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发展业务、提升公信力。完善公证质量监督体系,深化公证信息平台建设。拓展公证服务领域,进一步探索实践行政执法证据保全公证,为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服务。

3、积极探索,完善“两结合”管理。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协会建设,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相结合的监管模式,规范法律服务业的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管理机制。

(四)做深法律援助,保障和改善民生

1、提高援助质量。不断深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法律援助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和机构规范建设,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数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援助质量。

2、提升服务水平。巩固提高法律援助“群众满意办事窗口”建设成果,完善“12348”法律咨询服务与市长电话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法律咨询热线功能。积极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深入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效能。以开展全省“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开通10周年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颁布5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总结典型经验,提升整体水平。

3、整合援助力量。按照“完善网络、健全制度、配齐人员”的要求,规范法律援助中心、站、点建设,发挥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各站、点的功能和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形成工作合力。

(五)做实社区矫正,促进社会和谐

1、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强社区矫正规律探索、总结、研究,边实施、边总结、边规范、边提高,深入研究各类矫正对象的矫正模式以及各阶段的教育方法,加强对社区矫正管理各个环节的规范化、长效化建设,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2、提高矫正工作水平。加强面上工作指导,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丰富教育矫正的措施、方法,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突出社会效果,减少重新犯罪。

3、探索“矫正文化”建设。深化“队伍专业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人性化、考评科学化”工作模式,探索“矫正文化”建设。结合各地实际,通过开展文体活动、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人文化教育,体现社区矫正人文关怀,丰富矫正对象的精神生活,提高矫正工作质量。

(六)做新队伍形象,提升工作水平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一项首要政治任务。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以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从而创新业绩、增新特色、树新形象、求新发展。

2、深化“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围绕创建目标,不断加强机关文明建设、系统联创共建和形象(效能)建设,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机关党、工、青、妇工作,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和、档案、保密、安全等规范化管理,形成工作合力,不断营造“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和工作环境。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深化文明所创建,形成“争先创优、树新形象”的良好局面。

3、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党委议事、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制度,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充分履职和驾驭全局的领导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培养,加大队伍教育、管理、考核力度,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4、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和《责任分解》,健全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完善干部廉政档案,牢筑拒腐防线。加强财务内部审计,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廉政监督,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

第7篇

关键词:社会转型期;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一、社会转型期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

(一)社会结构转型的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变化主要表现在人口结构、家庭结构、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和社会阶层结构等方面。

(二)利益多元化的挑战。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在计划体制下,中国社会形成了一个高度均衡、以平均主义为特征的利益格局。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确立了个体利益的合法性,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个体利益凸显以后,中国社会的利益关系从高度均等逐步演变成一个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诉求分化越来越大。面临群众利益诉求多元化,利益协调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将日益复杂,协调难度将日益加大。

(三)民生建设带来的挑战。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到发展型社会,在这个发展的新阶段,人们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开始全面快速增长。这些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加大了公共产品的投入,人民群众享受到的公共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目前人们所需要的公共产品还存在着大量短缺,公共服务的有限导致了很多问题特别是民生问题的凸显。

二、淄博市社会治理创新的做法和主要成效

(一)全面实施“三大工程”,夯实社会治理根基。一是全面实施以网格化走访、网格化服务、网格化代办为主体的网格化治理工程。全市统一设立“镇办―村居(社区)―基础网格”三级网格,将机关干部、“两委”成员、政法干警等下沉到基础网格,一网多格、一格多员、一员多责。截止目前,各级网格员已走访群众110万余户,提供服务60万余次,代办各类事项55万余件。二是全面实施以视频监控全覆盖为主体的信息化建设工程。整合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视频资源,集中建设集信息采集、视频监控、调度指挥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三是全面实施以市、区县、镇办、村居(社区)四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为主体的社区化服务工程。市、区县和镇办建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村居因地制宜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或服务站(点),整合政法、综治、、维稳、民政、社保、计生等职能部门进驻各级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7大类90余项服务治理事项全部下放,为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截止目前,各级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已接待群众115万余人次,办理业务112万余件。

(二)落地贯通“四大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一是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科学发展、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建立了市、区县、镇办和重点村居、企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点工程项目和重要改革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全面评估,实现了“被动求维稳”到“主动创和谐”跨越。二是构建社会矛盾排查调解控制体系。全市建设立了由法院、公安、司法等10多个部门组成的社会矛盾化解专项小组,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调会议制度。三是构建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全面推行“六小警务”、“一村一警”做法,全面落实责任民警、日常化巡查制度,完善信息预判预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治理、依法严打和社会治安防控“五项机制”,形成了全覆盖、全时段、网格化、数字化“两全两化”的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四是构建社会稳定督查考核奖惩体系。加强量化考核和动态管理,全市建立了“任务分解、责任到人、督导检查、调度通报、观摩评比、打分排名、考核奖惩”责任体系,实现了责任落实、督导、倒查、追究“一条龙”。

(三)完善提升“两大保障”,激发社会治理活力。一是强化法制宣传实践。在全市集中开展“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干部培训、媒体专栏、知识手册、手机短信、宣讲团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延伸到基础网格、到户到人,让法律走进群众的日常生活二是强化过硬队伍建设。以品牌政法队伍建设为突破口,从改进作风、提升能力、增强素质入手,在全市机关开展“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争创优秀服务机关”主题实践活动,着眼于打造“认真、专业、务实、廉洁”品牌政法队伍。

三、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对策建议

目前,通过“三四二”工作格局的设置,淄博市对现有社会服务和治理体系进行了资源的优化整合,有效地解决了传统社会管理和服务所存在的资源配置重复浪费和效率低下的问题,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同时还面临着社会治理的组织和人才基础薄弱、政府和社会的边界需要进一步明晰、为民服务效能需要进一步提高的问题。推动社会治理创新需要以理念创新为动力,以方式方法转变为核心,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推动社会组织融入基层治理创新。目前我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需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起来。一是改革体制机制,也就是打破“双重”管理体制,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对于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了,直接到民政部门备案登记。二是限期脱钩。就是转变官办社会组织的身份,让社会组织真正回归民间,目前推进的是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三是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四是加大培育力度。现阶段,我国的基层社会组织还处在初级阶段,因而,政府应继续坚持培育和发展的理念,为基层社会组织的成长提供必要的扶持。

(二)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目前我们国家正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深入推进的过程中,既是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又是社会矛盾凸显期。从大量的社会实践看,当前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涉及领域广泛化、诉求反映方式激烈化以及触发低、突发性强的特点。第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大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框架而言,应当立足于社会公正的理念,切实维护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这样才能理顺社会各个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第二,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只有大幅度地改善民生,才能够从源头上减小社会矛盾产生的几率,减弱社会矛盾的“烈度”,从而有效地稳住社会的基本面。

(三)提升社会服务效能。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着力点应该放在社区,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一要坚持群众观点,始终尊重群众意愿。这是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首要前提。实施民生工程需要在广泛征求民意、全面摸清需求的情况下实施,这样,民生实事才能真正办到群众心坎上,群众才会满意。二要用心用脑用力,沉到一线抓小抓细抓实。这是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关键所在。基层工作千头万绪,都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干部只有沉到一线,从细处入手、从小处抓起,把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每一件事情都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三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高广大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热情。这是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不竭动力。为民服务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不能因干部调整、人员变化而使联系断了线、服务打了折,必须健全和落实长效机制,一以贯之地抓执行,使为民服务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分内职责。

参考文献:

第8篇

不断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在2013年底公示的我省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名单上,广元的朝天区、旺苍县、剑阁县入选。

针对怎样建设“法治广元”的问题,广元市市长王菲回答:“总体上就是: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权力运行规范协调,公平正义得以实现,社会运转井然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成功创建法治县(市、区)的并不只有广元。从全省范围来看,被评为我省省级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的共有6个城市、54个县(市、区),成都、眉山、乐山峨边彝族自治县、阿坝九寨沟县等名列其中。

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仅是我省加强基层依法治理的缩影。近年来,我省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有序推进。全省新建农村社区1500个,初步构建起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我省还积极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全省社会组织总数达35461个,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

《四川省依法治省2014年工作要点》出台后,我省各市(州)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为依托,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成都金牛区探索出“居民自治工作法”的社会治理新路径,成立“服务群众工作队”,深入社区、院落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疏导化解遗留问题。

乐山犍为县建立县、乡镇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及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站,网格配备网格员,履行社情民意收集、突发事件报告、政策法规宣传等职能,实现行政服务管理资源与乡镇、社区和网格工作力量的融合,推动服务管理一体化。

德阳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的路子。中江县喜胜村在2014年开始实施《村规民约》,重点从道德层面感化、教育村民,通过合法、规范、实用的《村规民约》有效提升村民自身道德素质,使得村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改革创新的发展意识不断增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目前,德阳全市1438个行政村全部制定了《村规民约》。

“这是四川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亮点,也表明四川的社会治理纳入全面系统的法治轨道”。针对《纲要》中对社会法治提出的“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明确要求,成都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罗映光这样认为。

千支法律服务小分队进万村

“我们遵法、守法,要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落。”2014年1月17日,崇州市廖家镇詹湾村,一场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暨“文明守法家庭”评选大会在村民委员会举行。

这次评选大会由成都市司法局牵头举办,除了对9个“文明守法家庭”颁发了奖牌奖品之外,成都市司法局还邀请律师给居民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积极参加评选和普法教育的背后,凸显的是当前我省基层群众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2014年开年以来,为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各市(州)司法行政系统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开展了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等活动。

在广元,普法队伍深入到乡镇(街道)、村社、单位和到重点工地、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673次,积极为广大干部群众所关注的热点焦点释法析理、解惑释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49746人次。

攀枝花积极构建“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通过构建纵横服务网络,在全市建立起以市、县(区)6个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59个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撑、60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联系点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受援群体全覆盖。

“抓好依法治村工作,‘普’、‘治’并举,是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的细胞工程,对‘治蜀兴川’和‘法治四川’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省法治办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省司法厅与相关责任单位、各市州签订了《推进“法律七进”工作责任书》,要求每年组织1000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1万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在现有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5万家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年均增长20%。

创建藏传佛教文明和谐寺庙

2013年12月9日,四川省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暨文明和谐寺庙创建活动表彰会召开。会议表彰了95座文明和谐寺庙,1000名创建文明和谐寺庙先进个人和15个先进佛协。

其中,甘孜有4座寺庙获得省级“文明和谐寺庙”称号,35名僧人获得“先进个人”称号。一直以来,甘孜积极投身寺庙依法管理制度创新、长效机制建设、和谐寺庙创建活动,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去年,甘孜康定县开展400余次入寺宣讲活动,发放2000余份藏汉双语宣传手册,与200余僧尼交心谈心,解决寺庙僧尼困难问题近百件;建成1个寺庙书屋,发放26200册图书,103个书架、30个标牌。今年,甘孜康定县又将投入900余万元实施寺庙危房改造等各项工程。

“加快推进藏传佛教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是坚决反对分裂渗透的现实需要,是宗教寺庙规范管理的迫切需求,是强化政府依法管理的重要举措。”甘孜州委书记胡昌升说。

第9篇

在强化托底民生保障上深化改革

托底民生保障方面的改革,要以困难群众根本利益为坐标,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民政部门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百姓富”要求,始终坚持托底思维,突出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民生保障,让困难群众更充分地共享发展成果,生活得更有尊严。

一是加强救助制度的统筹。贯彻落实《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健全完善综合救助跨部门协同协作机制,加强基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规范化建设,确保困难群众“走进一扇门、找到一个人”,就能申请办理各项救助。

二是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健全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精准化、标准科学化、程序规范化、制度配套化、管理信息化、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到2020年,城乡低保对象审核认定准确率达到98%以上。在落实现有的低保标准增长机制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低保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提高救助实效。到2020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三是加快构建“救急难”长效机制。修订《江苏省临时生活救助办法》,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覆盖所有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实行分类型、分层次、分时限的救助标准。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建立“救急难”信息网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四是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将省定7类对象全部纳入资助参合参保对象范围,实现医疗救助对象基本医保全覆盖。在按照现有政策提高医疗救助比例的基础上,加强医保补偿规定范围外的医疗费用救助政策研究,力求从政策层面尽量缓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在完善社会福利制度上深化改革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不断完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推动社会福利服务对象由特殊群体向社会公众拓展,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社会福利服务供给模式,努力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着力完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政府托底、社会参与、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80%、40%。全面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探索建立困难、独居空巢老人关爱互助服务制度。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为入住老人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2015年全省护理型床位达到30%以上,“十三五”末达到50%。推进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培训,确保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保持在70%以上。进一步发挥商业保险保障功能,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覆盖面,全省平均参保率力争达到35%以上。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覆盖全省所有养老机构及全体住养老人。

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和困境儿童福利水平。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提供扶持就业等发展利需求。在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的基础上,逐步构建以家庭养育为基础、基本生活费为保障、福利机构为依托的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加快儿童福利机构转型步伐,依托儿童福利机构专业服务优势,向社会散居孤儿等困境儿童群体提供服务,向社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

大力发展慈善和福彩事业。大力开展慈善宣传,积极筹措资金,实施慈善救助项目,把发展慈善事业作为满足不同群体福利需求的重要手段。推动慈善超市转型升级,2015年底,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实现街道(乡镇)拥有慈善超市分别达到80%、70%、50%以上。统筹推进福彩各游戏品种发展,推动银行定投、网银定投试点工作,努力提升彩票销量,不断为改善社会福利水平积累公益金。

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上深化改革

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使社会组织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完善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探索行业协会“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允许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允许同一行业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商会。推动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改革,分类推进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完善制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改进基层社区治理方式。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全面清理和规范社区工作台账等,切实使社区回归自治本位,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服务效能,到2020年,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达标率分别达98%以上。积极探索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社互动”,到2015年底,苏南80%、苏中60%、苏北50%的乡镇(街道)全面推行“政社互动”;2020年,“政社互动”运行机制建设覆盖全省80%的乡镇。积极探索基层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多层性、制度化实现路径和模式,充分发挥协商民主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构建“三社联动”发展格局。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基础作用,依托社区搭建互动平台,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服务管理,努力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有机联动的良好局面。拓展“三社联动”内容和形式,推动建立“社工+义工”服务联系机制,倡导志愿者、党员义工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和社区服务。

在完善军民融合发展上深化改革

健全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丰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围,提升融合层次,实现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与国防建设相适应、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兼容。

健全军人抚恤优待制度。遵循物质保障和精神抚慰相结合的原则,依托城乡社区搭建优抚对象服务管理平台,加快构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方面协调配合、社会力量有效介入、服务对象踊跃参与的新型优抚对象服务体系。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增进重点优抚对象光荣感、幸福感。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营造全社会关怀、尊重优抚对象的氛围。加强县、乡(镇)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逐步将人员配备、资金保障、环境建设等纳入长效管理机制。

第10篇

所谓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社区治理创新,指的是在根据当地城镇化过程中新产生的农村社区,在新型城镇化的内涵的条件下,结合社区治理的特殊性,通过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手段的创新变革,从而实现社区良好治理的过程。具体来说,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加强农村社区治理创新 

一、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站在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高度,有序变革新型农村社区治理。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目标。但城乡发展一体化并并不是城乡发展一样化,而是通过加大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力度和农村治理变革,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造新型城乡关系。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投入力度,特别是在水、电、燃气等基本生活设施公路、绿化、社区卫生、安全保卫等公共实施建设方面,要按照不低于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平均水平的要求为农村社区配置资源,以保障其生活的基本运转;结合新型农村社区现有的社会发展条件,考虑农村社区居民公共需求的多元化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商贸、教育、医疗、养老、文化、健身、娱乐等服务,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从实际出发,按照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特殊性要求,逐步健全组织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探索适合新型农村社区特征活设施以及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二、根据新型农村社区各自本身的特点,重置农村社区治理体系。 

社区管理体制是社区管理主体在社区资源配置、社区事务管理、社区关系调适等领域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相互关系、运作方式。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存在三个主体:村居民群众、社会组织和乡政府。 

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根据新型农村社区的特点,探索构建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等组织框架,形成以社区服务中心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主导社区民主协商和社区自治、社会组织参与自治和社会协管为内涵的社区组织管理体制,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体系,促进社区居民的社会融合。 

三、理顺政府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关系,实现政府社会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良好而有效的衔接。 

乡村关系是村民自治的核心问题之一。新型农村社区治理要坚持以社区自治为基本原则,首先要调节好好村民自制体系与行政管理体系之间的关系,依法完善关系定位,理清乡村关系。其次,新型农村社区是介于农村和城市社区之间的特殊形态,其自治到底是依据哪项法律尚未明确。但在群众自治与政府管理的关系问题上基本精神是一致的,这就是乡镇政府与社区之间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这意味着政府对社区负有指导和服务的义务,社区则代表居民群众对政府部门的工作予以协助并进行监督。据此,实践中要对乡镇政府与社区之间的所有相关工作进行明确的清理,划清在这些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中,乡镇政府及其部门与社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严格分清政府与社区的各自 

职责。 

在理清政府与社区关系的基础上,要以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为纽带,建立起政府社会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体制。这就要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乡镇政府,促进政府工作重心下移,加快公共管理社区化步伐。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做好农村社会管理,而农村社区建设的首要内容也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有效的社区治理。乡镇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的工作在这里有农村社区治了交集,为理顺乡村关系,构建政府与社区的衔接和互动提供了可能。 

四、注重社会组织的培育,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善于引进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这是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极其主要的一个环节。社会组织能够凝聚社会力量,引导居民参与联结,实现利益表达有序化,能够在反映民众诉求、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满足公共服务多元化需求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基层政府要努力培育并发展公益类、慈善类和服务类为重点的社会组织,使其与政府管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农村社区治理离不开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但市场和人民的力量也不应该忽视,在发达地区的社会管理实践中,市场和人民的力量不仅参与社区的管理和服务中,而且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社会力量隐藏在广大群众之中,积极依托和运用社会的力量包括市场力量进行社会治理,是实现社会治理有效性的重要途径。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动员社区居民变被动管理为主动参与,引导和激励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构建民众表达和联结的载体,形成广泛持久的社会合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作者简介:第一作者:程乙悦(1991-),女,汉族,硕士研究生,云南农业大学,基本原理专业。 

第11篇

一、社会组织参与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现状

(1)发展速度较快,结构与区域发展失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呈现多样化趋势。但数量少,规模小,且发展不均衡。沿海、发达省份农村中的社会组织较中西部地区更为活跃,专业水平、政府支持力度更具优势。此外,由于政策导向以及农村社区的局限性等原因使得经济类、娱乐类社会组织发展较快且数量较多,但教育类、环保类、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滞后。(2)参与领域拓宽,社会影响不足。当前,社会组织已经逐步参与到新型农村社区的治理,并提供多样的社会服务。但随着新型农村社区中居民职业的多样化、需求的多元化,社会组织的专业素质、组织运行等都不能满足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的实际需求。(3)参与意识增强,社区信任度低。近年来,社会组织以各种形式积极地参与到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中。如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但社区居民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不高。首先,人员素质较低、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导致内部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不高;其次,社会组织缺乏必要的内外部监督,加剧了社区社会组织的信任危机。最后,居民对社会组织的认知不到位也影响了其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

二、社会组织参与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现实困境

(1)治理主体责任不明确,忽略了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当前,新型农村社区的治理主体是多元化的,但在现实中,各主体之间却经常相互冲突和矛盾,尤其是基层政府与社区组织之间。基层政府角色定位不清、认识不到位,主管部门介入太深、干预过多,从而忽视了社会组织应有的独立性,致使其功能发挥不佳。(2)农民认知不到位,弱化了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群众基础。新型农村社区建成后,农民由熟人社会进入了陌生人社会,群体认同感和社区归属感日趋弱化,不愿参加社区社会组织的活动;其次,农民合作意识不强,缺乏主人翁精神,以眼前利益为判断,缺乏长远视角,容易对社会组织产生抵触情绪。由于农民对社会组织的认知不到位,弱化了社会组织的群众基础。(3)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发展。首先,社会组织相关法规不完善,缺乏规范完善的制度保障,责权利不明,导致其管理松散;其次,由于考核评估缺乏落实,一些社会组织没有统一的服务标准,不遵守职业准则,不注重社会信誉,导致其发展陷入困境,难以形成社区内民主公开的氛围,影响社会组织、基层政府以及社区居民的有效互动。

第12篇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第13篇

一、工作目标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施社会组织进驻基层工程,加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推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让社会组织在惠及百姓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家园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思路举措

(一)建立社会组织智库,推动基层治理专家把脉会诊

设立社会组织首席专家制,通过认定一批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专家、行家,建立社会组织专家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

1、评选一批社会组织首席专家。成立由政府相关部门领导或管理人员,社会工作师、教师,优秀社区干部、社会组织专业人士等构成的社会组织专家库,专家库成员由各业务主管单位、全县性社会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等推荐,县委政法委、民政局等单位进行审核,并名单。

2、加强对首席专家的动态认定管理。严格社会组织专家考评,并根据个人表现、工作需要等,对专家库人员进行适时调整。

(二)引导社会组织进驻基层,推动社会服务专业化

通过引导社会组织进驻基层一线,深入社区家庭,参与社会服务,承接服务项目,推进政府和社会协同治理,预防和降低社会风险,防止发生极端事件。

1、安排场所入驻。在县、乡镇、社区三级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及各类便民服务中心,动员有关社会组织入驻,通过建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站)等服务平台,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专业社会工作者,及时有效参与社会心理服务、矛盾纠纷调解、弱势群体救助等工作。

2、开发服务项目。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开发适合社会组织参与的社会服务项目,并及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积极参与、主动承接、发挥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者扎根社区,联合爱心企业、社区工作者、群众组织、志愿组织及其它社会力量主动开发项目,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精细运作服务项目,不断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三社”联动工作水平。

3、开展宣传培训。推进社区心理知识普及,组织相关专业人才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对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进行心理学、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其沟通交流、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化解矛盾的能力。

(三)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推动社会组织能力提升

1、开展公益创投活动。扎实推进“福彩慈善•助力社区”公益创投活动,以百姓知晓、百姓参与、百姓监督为目标,在前期动员、项目征集、项目评审、项目实施等多个阶段和环节寻求创新突破,全力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和标杆项目。

2、实施政府扶持项目。深入基层,广泛征集群众服务需求,年内实施民政理论研究、养老托老服务、困境儿童关爱、助力精准救助、矛盾纠纷调处等6个左右政府扶持项目。通过财政支持,推动一批成长型社会组织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培育壮大专业人才队伍,提升服务能力。

(四)开展社会组织公益采购,推动政府购买服务与职能转移

1、帮扶困境儿童。对困境儿童进行分类帮扶,为孤儿、重病重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提供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保障;为服刑或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子女提供监护支持、精神关爱、法律援助等;为心理缺陷儿童、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有违法犯罪倾向青少年等对象进行心理疏导、行为干预、法制教育等,促进他们更好地回归和融入社会。

3、参与防灾减灾。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全方位参与常态减灾、应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积极参与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编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防灾减灾救灾课题研究和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推广应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灾害风险评估和必要的中小型应急救援和生活安置演练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体系。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到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大局中谋划推进,作为平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切实加大力量投入,确保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第14篇

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在内,全国各省区均有城市被纳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在贵州,铜仁市、六盘水市、贵阳市乌当区被纳入2013年国家首批智慧城市试点;随后,贵阳市、遵义市(含仁怀市、湄潭县)、毕节市、凯里市、六盘水市盘县等被列入2014年国家第二批智慧城市试点;2015年,安顺市西秀区被纳入第三批智慧城市试点。

“互联网+智慧城市”的建设,让城市的管理者有了自己的“ERP”,通过信息化系统大平台,实现了政务、交通、教育、医疗、旅游、治安管理等功能的集成,既为职能服务部门提供了信息化管理的工具,又让人们能够快捷地分享和使用各种信息,同时还通过大数据的优化算法提升了城市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可谓一举数得。

在智慧城市建设中,智慧社区就像一个个细胞单元般必不可少。如果说智慧城市的建设是“高大上”,那么智慧社区的建设应用则是“接地气”――通过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社区基层信息化平台,智慧社区可以24小时全天候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安全快捷的民生服务。

利用智慧社区信息化平台提供的大数据,人们还探索出社区基层管理治理方式的创新――从治理向服务转变。通过社区数据采集及分析,让大数据的“政用、商用、民用”形成新的业态产品来提供社会服务、公共服务等供给侧创新,真正做到“创新供给,激活需求”;通过提升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充分开发社区资源,使政府和企业聚力,把公共服务和民生结合,打造出社区政务服务的云平台,实现了社区服务延伸到“最后的100米”;通过增强社区便民利民智能化水平,使得社区治理的供给侧服务平台化、扁平化,实现上下联动、流程透明、管控精准、服务便捷。

第15篇

关键词:内蒙古;城市社区;社区服务

基金项目:201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NJSN12175)“内蒙古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公共参与与基层管理互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一、完善内蒙古社区服务的现实意义

社区服务,是伴随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产生的。社区服务在西方的发展经历了从民间慈善到由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过程。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化的日益加速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需要城市基层社区管理从过去以老年人、残疾人、优抚人员为服务对象转变为以社区全体构成为服务对象,由此拉开了中国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改革的大幕。

“十一五”以来,内蒙古经济的高速发展为解决社区服务供给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覆盖城市的社区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广大城市居民从中受益,然而已取得的成效和群众对社区服务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作为民族地区,当前推进城镇化建设背景下进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许多特殊问题,因此,发展完善内蒙古社区服务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完善社区服务建设符合当前内蒙古城镇化背景下的社会转型要求

“十一五”以来,内蒙古每年新增城镇人口30万左右,城镇化率年均提高约1.3个百分点,相当于每年新增了一座中等城市。2000年内蒙古的城镇化率为42.7%,2011年已经达到56.6%,标志着在人口结构上,内蒙古已经实现从农牧业人口为主向城市人口为主的历史性转变,内蒙古正在加速由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随着我区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人口继续向城镇集中,城乡结构、就业结构、人口结构、居住结构都在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城镇化进程将给城市带来一系列亟须解决的问题,因此,加强城市基层基础工作更加重要而紧迫。

(二)社区是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社区服务在城市社会服务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地位和作用

近年来内蒙古经济发展速度位居全国之首,城市化速度很快。这种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要求,社会建设和管理应与城市发展的步伐一致,而社区治理的完善正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这是市场经济和公民社会成长的必然要求。我区的社区治理水平与发达省市相比还很有限,政府的社区治理改革思路在基层的贯彻并不到位,做好社区服务是社区治理的重点工作,社区服务工作做好了,居民从中感受到切身利益,才会认识社区的重要性,理解社区工作、参与社区治理,从而产生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社区服务缺乏政府以外的民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在内容、主体、机制和模式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以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与内容的基层管理体制完善存在密切关系,社区发展是推动基层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因素。因此,研究社区治理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

(三)城市化带来的社会问题要求通过社区服务来化解

伴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面临更为复杂的社会矛盾问题与市民诉求,因此,社区在提供公共服务、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凸显,成为加强城市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基本而现实的依托。新形势下社区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新时期的社区服务是广义社区服务,既包括无偿、抵偿提供的社区福利性、公益,又包括低偿和有偿提供的社区便民利民物质、文化、生活服务。并且针对不同的城市社会收入阶层和不同的居民个体的服务需求,应加以区别和细分。因此,加强社区服务将营造社区和谐氛围,建设和谐社会;提高居民广泛参与程度,促进民主自治;畅通居民诉求途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服务向专业化发展,加快改善民生,这对于提升地区社区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内蒙古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基本现状

(一)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取得初步进展

目前,全区221 个城市街道,2101 个城市社区。全区已建立社区服务中心1116个,建立社区文化服务站1127个,建立卫生服务站1072个,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从09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列2000万元,并随着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逐年增加,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同时也决定每年用一定比例的福彩公益金支持社区建设,同时,各地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部分盟市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调整了社区居委会规模,合理划分社区,优化社区布局。截至目前,全区共有2101个社区居委会,有1681个城镇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所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占总数的82%,300平方米以下的社区、租赁办公和活动场所或没有办公和活动场所的。2012以来,各地继续加大社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城市社区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善。

(二)社区服务内容不断丰富拓展

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文化娱乐、社会治安等政府公共服务事项逐步向社区覆盖,近年来,全区各地按照自治区的相关要求,以“一个中心、两个站”为基本模式,着力强化和健全社区服务功能。目前,以街道服务中心为龙头,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多种服务组织和社区志愿者队伍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开始建立。多数地区开展了“六进社区”“八进社区”活动,为居民提供多种多样的便民利民服务。各地普遍建立起一站式服务大厅,开展政策咨询、司法援助、就业指导、城镇低保、技能培训、家政服务、爱心超市等多项便民利民服务项目服务,部分社区还开展了居家养老、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务的探索。方便了社区居民生活,提高了生活质量。

(三)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

近年来,各地把社区工作队伍建设作为推动社区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选派、公开招考、居民选举产生和聘用等方式,充实和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目前,全区共有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16858人,其中,行政、事业编制人员3682人,其他聘用人员7337人,开发公益性岗位3414人。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社区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目前,我区共有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大专以上学习12812人,占76%,比2010年提高了33个百分点。活跃在社区服务各领域,成为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

(四)社区服务方式不断改善

不少地方依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实行“一站式”服务;近年来,全区各地按照自治区的相关要求,以“一个中心、两个站”为基本模式,着力强化和健全社区服务功能。同时,将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地都划拨专项经费用于社区信息化平台建设,购置了设备,开发了软件,采集、更新了信息,建立综合性的社区信息化网络,有计划的实现市区(旗、县)、街道办事处(镇)、居委会三级联网。目前,全区实现市区(旗、县)、街道办事处(镇)、居委会三级联网的社区有924个,已建成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的社区有823个。到2012年底,还有486个社区可以基本建成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

(五)社区服务制度环境初步形成

近年来国家围绕社区卫生、社会救助、劳动就业、文化教育、社区服务设施等内容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政策。内蒙古党委、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积极推进社区服务的政策措施,如《关于加强城镇和谐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等为有效解决困扰社区建设的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制订了《自治区社区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社区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重点。

三、我区城市社区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社区服务设施总量供给不足,社区服务项目较少,水平不高,供给方式单一

城市社区福利服务的范围和水平都比较有限,都主要局限于为弱势群体提供无偿、低偿服务,或者围绕社区成员的最基本需要提供公益;而另一方面,社区承担了过多的政府职能,在调研中了解到很多社区的服务项目包括党员管理、劳动保障、综合治理、计生服务、民政救助、文化卫生、医疗卫生服务、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中介服务、社区警务等,在这些众多的项目内容中,很多部门把工作布置给街道,再由街道交办给社区,或是由社区辅助某些政府部门的工作,因此社区承担了很多原本应该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致使社区工作能力超载,很多自治的服务却未做,主要职能缺失。

(二)社区与社区之间发育不平衡,服务水平存在差距

社区资源种类多样,分散在社区居民、社区组织、驻社区单位和社区环境之中,相对于居民日益多样化的社区服务需求来说,资源供给总量有限而且相对不足,一些老旧社区和规模小的社区,其资源短缺更加严重,特色性,指任何社区的资源有一定的优势和特色或人力资源丰富或资金充足或设施先进)社区服务以社区为资源配置的主体,对社区内的成员提供服务,这种服务安排往往是有局限性的,不可能在每个社区加以推行。例如呼市的税苑社区就是一个单位社区,其社区办公场所和活动场地都是由小区承建者来提供,有与相关单位合办的老年大学,有科协赠送的科普器材,有赛罕区医院在社区内设置的卫生服务站,因此其功能设施相对完善,服务水平较高;而有一些村转居的社区服务水平却不高,因此,发展背景和水平不同的社区,居民所享受的服务待遇有着显著差异。

(三)社区服务人才短缺,素质偏低,结构亟待优化

居委会干部在为社区成员提供服务资源的过程中,往往起着主导作用,大多数城市社区居委会的干部素质偏低,在现实生活中没有扮演好其应有的角色,与社区居民对其角色的期望存在一定的差距,影响对其信任,然而,由于他们缺乏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加上受管理体制的影响,作为社区成员提供服务资源的过程中,往往倾向于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行政任务,而忽略了社区成员的实际需求,缺乏社区工作的专业培训,没能掌握社区工作理念和方法,未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不能够以社区成员的实际需求为工作出发点,为社区成员提供各种服务。

(四)社区服务模式机制不顺畅,社会参与机制亟待完善

政府主导下的社区服务并没有体现多元参与以及为全体社区成员提供福利的意涵,社区工作主要靠政府推动,无法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社会服务组织和广大居民在社区资源整合中的作用。

城市社区主要的社区组织是社区居委会。城市社区居委会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被视为准行政机构,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准行政化管理”的运作方式。社区居民委员会角色定位难以理顺,行政化严重,政府部门过多介入,社区居委会严重依赖于政府,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方式仍很传统,长期处于自上而下制度安排中,掌握资源有限,社区所需各项资源如人力资源、物质资源、组织资源、信息资源、文化资源等,过多依赖于政府,社区无法获得自主性,大量的工作是落实上级行政组织的指令和任务。另一方面,由于对民间的认识和信任不够,目前民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程度十分有限,在街道和居委会的全面管束下,近年社区民间组织在数量上有明显增长,但自治程度不高,面临政府过度干预的挑战,各个方面受到限制,使之活动主要局限于本小区内,未能在资源整合中发挥应有作用,束缚了其参与社区服务的步伐。

社区居民的参与只是在政府行政命令下的以社区共建形式开展,居民和社区单位参与意识不强,社区成员的积极主动参与的意识不浓,而缺乏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未能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另一方面,社区居委会所提供的服务资源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未能满足城市社区居民的需求,服务水平较低,使得居民对社区居委会的认可度较低,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也较低。

四、当前提升我区城市社区服务水平的对策

明确界定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加快民间社会组织的发展;重视公民意识的培育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

(一)夯实社区服务发展的基础条件

1.完善社区基础设施

把建设现代化社区纳入城市整体规划, 大力改善社区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统筹解决好土地划拨、产权归属、使用管理等问题,将社区建设成为有形的、能够满足居民一般生活、休闲、娱乐、工作、学习的社区, 为社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增强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上,不仅需要政府财政支持和投入,更要广泛吸收社会资金,鼓励社会捐赠,积极吸引外资,建立政府与社会相结合的多元投资机制。

2.培育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

提高社区工作者素质,针对当前社区工作者普遍存在的学历层次较低,年龄偏大,工作方法传统等问题,应加快社区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提高其素质和能力,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待遇等。同时,改革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选拔聘任制度,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形式选择优秀人才,逐步实现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和年轻化,保证有一支相对充实稳定的力量做社区工作。另一方面,我国社区服务应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和做法, 要拓宽社区工作者来源渠道,大力开展志愿者活动。

(二)发展创新社区服务的内容和形式

社区要切实做好公益性的、福利性的服务群众的工作,将重点放在帮助群众就业创业、丰富文化生活、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文明素质方面,尤其要高度关注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生活。广泛开展社区老年人服务,利用好为老服务设施。深入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拓宽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渠道加强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引导居民理性表达诉求,自觉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利益纠纷,促进城市基层和谐稳定。

同时, 可以借鉴国内其他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开展项目补贴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活动,鼓励个体、私营、民营等企业开办社区服务项目,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充分利用热线电话、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在社区内逐渐形成社会福利服务、社会互助服务和市场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类型、多层次、广覆盖的社区服务网络。

(三)重新定位政府与居委会间关系,创新社区管理机制

1.政府扮演好社区服务的主导角色

就政府而言,政府应理性地介入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社会服务。一方面,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做好社区规划,制定必要的扶持鼓励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有关矛盾,保证社区治理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另一方面,政府要真正做到政社分开,将一部分权力下放给社区,建立政府与社区之间的合作管理机制,而不是将社区作为政府的“腿”。

2.强化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与社会服务功能

发挥社区居委会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各项工作应当建立在群众参与、民主决策的基础上,才能获得社区成员的信任,并能有效的调动社区成员的积极参与。明确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社区中的作用,居委会的积极倡导和参与,有利于提高社区成员对于社区服务的信赖程度并保证其心理预期的实现。

提高居委会自治功能,做好社区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结合实际情况,规范工作程序,将社区事务逐步交由社区居民自主决定、自我管理,特别是对社区的重大问题,广泛征求居民群众意见,并保证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见。最后积极培育发展社区中介组织。社区中介组织是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对加强社区内的专项服务,增强社区凝聚力,提高居民参与意识,起着重要作用。

3.积极培育和建立多样化的社区民间组织

基于不同利益需求,不同爱好所形成的各种民间组织,具有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积极作用,他的建立有利于公民横向参与网络的参与网络的形成。因此当前应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同时加强管理、指导和帮助,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使之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吸纳社会多元力量,实现社区服务社会多元供给模式

城市社区服务需要多方利益主体的共同参与。服务主体及资金来源的单一使得服务匮乏难以满足当前社区居民的利益诉求,限制了城市社区服务的发展,应当通过国家、集体、个人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投入,努力形成政府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街道和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资源整合网络, 建立多元部门间的良性互动新格局,以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资源合力。充分调动驻街单位等一切力量, 发挥基金会、慈善组织、公共服务社等社区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将其转化为可用于社区建设的资源。

参考文献:

[1]十年回眸:内蒙古城镇化率2011年已达56.6%[EB/OL].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2012-10-23.

http://.cn/system/2012/10/23/0108527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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