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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村级,经济责任审计
近年来,审计机关不断拓宽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从已经普及至县、乡镇一级,又延伸至加强对村干部参与农村经济活动的监督与约束上,积极推行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需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一、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基础薄弱。一是账簿登记不规范,账账、账表不符。二是原始凭证要素不符,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金额不符或没有原始凭证。三是账目混乱,无依据进行账记调整。
(二)财政财务核算不规范。一是违规收费时有发生,违规收入不入账形成账外收入。二是账外列支、白条支出较为普遍。三是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导致往来户头多,且往来单位金额不一致。
(三)挤占挪用专用资金。一是一些村委将上级拨入的扶贫款、专项资金不单独核算。二是征地补偿费未实行专户管理且使用不规范。三是改制企业上缴的净资产及剥离资金未及时上缴市级财政专户。
(四)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少数集体资产长期游离账外,存在管理风险。二是建设工程管理及核算不规范,手续不全,未经审计便自行结算。三是固定资产核算不合规,存在不入账和报废销账。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财经法规知识宣传学习不到位,领导干部法制观念不强。一些村干部平时不注重对财经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自身缺乏财经知识和基本的财务知识,对一些违规违纪问题认识不够,管理职能、服务职能和工作职责没有充分发挥。造成违反程序行事、不经批准擅自处置资产;乱收费、乱摊派;在资金管理和运用方面存在挤占挪用或滞留专项资金、账外设账等现象。
(二) 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不高,财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少数村级财务人员的财经法规意识淡薄,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意识不强,往往是被动的做账、做报表,村干部叫怎么做就怎么做,对于一些明知是不符合财经法规的不加以制止,做“好好先生”,未能真正履行财务监督职责。毕业论文,村级。以致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纳税意识薄弱,对取得的资产出租收入从不缴纳有关税费。毕业论文,村级。
(三)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乏力。一是一些村部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能有效控制财务收支。会计凭证的填制缺乏合理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重大事项没有实行集体审批决策;工作人员调离岗位也不及时办理清点、交接手续等。二是虽然建立了规章制度,但有章不循,如业务招待费,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严格控制招待费,但在执行过程仍然超范围超标准列支。三是资产不实,资产管理混乱。添置的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盘点,时常出现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的混乱状态。少数单位的资产长期游离在账外,对外长期投资的本息未按规定收回,一些应收未收的资产未及时催收,由于人动,极易造成“人走账不清”,“新官不理旧账”。
三、建议及对策
(一)强化学习,不断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对于存在的问题,整改得到不到位,是否还会复发,其执行在于业务人员,但关键还是看领导认识到位不到位,贯彻有力不有力,因此必须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财经法纪教育。村级领导干部应自觉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增强财务管理意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改进和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和能力。财务人员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强化财经法规意识,增强依法理财能力。另外,会计管理部门在会计业务培训过程中要加强业务指导,并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加强财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促进和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二)加强监督,规范内部财务行为。应全面清理整顿原有的各项内控制度,找准失控环节,明确自控重点,培育自我约束自控能力。毕业论文,村级。毕业论文,村级。特别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建设程序,工程款支付和核算。毕业论文,村级。加强财务安全管理,确定财务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毕业论文,村级。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专户核算,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另外,建议各乡镇有关部门加强对村级日常经费支出的合理、合法进行监督,特别是对工程项目管理,固定资产采购等方面,对监督结果在村级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培植财源,从严控制政府性负债。一方面各乡镇应适应经济形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各乡镇实际,因地制宜,挖掘传统产业,发展特色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不断壮大农村经济,努力实现富民、富村、富乡的目标。另一方面要做好节流工作,正确处理好负债与建设的关系,应合理安排制订建设计划,不能通过加重农民负担和增加乡村负债搞建设,更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
(四)健全监管,注重审计成果转化。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情况如何,是衡量这项工作成败的关键。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将执行财经法纪工作的好坏,作为考核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乡级干部管理部门应根据审计结果报告所列问题,与被审计的村干部进行谈话,予以诫勉,督促整改。切实规范和制约村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建议
[中图分类号] F239.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3- 0014- 02
1 经济责任审计运用绩效审计理念的意义
(1)有利于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随着公共受托责任观念的不断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公众对公共财产受托经营管理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已不仅仅停留在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上,而是更关心财政、财务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而绩效审计评价可以满足这方面的要求。
(2)有利于完善政绩考核和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目前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实行以GDP和财政收入增长作为衡量政绩指标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领导干部职能“越位”,行为“错位”。因此,全方位地反映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能力,从宏观和全局的角度作出综合绩效评价,能够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能够有效完善政绩考核。
(3)有利于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深化审计内容和创新审计方法。将领导干部单位职能履行情况、内部控制管理、重大决策等方面的工作实绩作为审计目标,可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目标的层次和深化审计内容。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采用因素分析、量本利分析、回归分析、时间序列等方法,科学进行经济测定、效率测定和效果测定及其评估。
(4)有利于审计功能的发挥。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的内涵是经济责任审计发展所需要的,使审计在查错纠弊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免疫系统”功能,使被审计单位立足制度建设,及时纠正决策执行中的偏差,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的配置效果。
2 经济责任审计运用绩效审计理念所面临的困难
(1)缺乏广泛基础。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中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问题依然存在,财务会计活动和经济行为的规范化仍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为绩效审计的广泛和深入开展造成一定的困难。
(2)缺乏清晰的认识。目前,部分审计人员缺乏从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宏观角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对如何把握绩效审计缺乏科学、宏观的认识,理论上的探索准备工作也没有跟上。
(3)缺乏相对独立性。我国的审计体制属于行政型体制,审计的委托者、审计者与被审计者拥有同一隶属关系和共同社会利益,权责关系不明晰,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
(4)缺乏健全的评价标准体系。没有健全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衡量标准,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无法控制。一是现有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方法体系存在局限和不足,二是工作绩效具有多元性,差异性大,难以获取准确的绩效信息。
(5)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审计人员。对公共资源使用的绩效审计需要具有各种知识结构的审计人员参与,而现阶段我国的审计人员配置较为单一、知识结构不合理,难以满足绩效审计的要求。
3 经济责任审计运用绩效审计理念的几点建议
(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财政资金的运用,无论盈利或非盈利,同样有效益的问题,由于其数额巨大,关系重大,影响广泛,更加需要核查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情况。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需要转变观念,要在真实、合法的基础上,对财政资金的效益进行审计,在审计方法上更多的是了解事实、收集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
(2)加强实践,逐步深入。坚持可行性、重要性和实效性的原则,逐步深入开展审计实践。一是分析筛选审计项目,逐步推进绩效审计理念的运用。要结合现有的审计资源配备情况,选择被审计单位财务工作比较规范、财务数据的真实性较高、相关评价指标及数据较易取得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选择在政府管理、资源运用等方面比较重要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选择被审计单位绩效水平的改进空间较大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二是要侧重于可能存在的严重铺张浪费、控制薄弱、效率低下、效益不高、效果不好的环节开展审计工作。
1、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进而影响了审计结果运用的基础。这一矛盾虽然是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的,但在县级审计机关表现得尤为突出。从调研情况看,县级审计机关实有人员一般在20人左右,其中能够从事一线审计的一般在10人左右,而每年多头安排的审计项目一般在40个左右,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平均20多个。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换届调整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更为集中,超出了审计人员的承受能力。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审计人员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没有时间学习“充电”,业务素质难以提高;另一方面,迫于赶进度、保数量,审计中必要的程序过于简单、粗放,使一些重要的审计事项得不到充分的审查,审计的质量难以保证,个别审计项目甚至走了形式,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直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2、审计的时效性不强,审计结果滞后,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带来不利影响。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具体操作上,“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虽然推行了任中审计制度,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平均不足30%;有的地方甚至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造成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单位,接任者推崇“新官不理旧账”,相当一部分接任者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对待审计,有的以不清楚前任者为由搪塞审计,在资料提供、人员配合上不积极、不主动,使一些问题的核实和取证难度加大。三是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已升职,审计出的问题无论大小,提出来都感到很为难。四是有的审计处理(比如罚款、收缴款项等)需要在原单位落实,接任者怨言大,审计决定难以执行。
3、缺乏统
一、具体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评价标准,责任界定难度大,审计评价质量不高,难以根据评价结论任用干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具体明确。但是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多样的、复杂的,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主观的,有客观的,有班子集体的,有领导干部个人的。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界定,对其功过是非作出准确的评价,没有统
一、具体的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是难以做到的。目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规范准则,有些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评价没有明确依据,如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共同行使经济管理职权,而两者的职责界定却没有明确规定,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取证和评价的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工作中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的审计界定比较模糊,审计评价比较笼统。主要表现有三:一是有的审计评价超越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或过于宏观,或过于宽泛;二是有的审计评价等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未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评价;三是有的审计评价干脆采用写实的方法进行描述,基本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利用价值。这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运用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4、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配合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全面运用。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虽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但相关单位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认识不到位,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带有较大随意性,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职责履行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审计结果运用有关系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尚未实现经常化、制度化。相关单位条块管理比较明显,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合为一体,合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重对事的处理、轻对人的处理。有的县市区近几年没有运用审计结果处理一名领导干部,某种程度上造成“审”、“用”脱节。三是不同部门工作人员间的配合不够默契。由于审计人员对干部管理与监督的知识掌握不够,有的审计行为脱离了审计目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审计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反过来又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5、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不透明和不具体,影响了运用效果的发挥。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委托部门的同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谈话、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
二、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对策建议
搞好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合理有效运用,高质量的审计结果是前提,健全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是保障,探索创新运用形式是动力,规范操作、充分履行职责是根本。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1、进一步整合审计力量和审计任务,做好统筹结合文章,确保审计质量和时效,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充分运用奠定良好基础、创造衔接条件。目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是个不争的事实,这既有审计人员少的原因,也有审计任务安排方面的原因。审计机关审计任务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预算执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专项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这些任务虽然安排主体不同、安排时间不同、目的要求不同,但审计期间、审计内容和审计程序却多有交叉和重叠。这样,一方面不可避免地造成重复审计,增加了被审计单位的负担;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审计资源的浪费,增加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量。这种现象在县级审计机关尤为突出。就经济责任审计而言,之所以“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落不到实处,不仅是委托部门任务安排滞后的问题,即使委托部门在被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前安排审计,审计机关由于上述矛盾也无法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进而影响到审计结果在干部考察任用中的运用。为解决上述矛盾,可设想将审计力量、审计任务、审计目标进行全面的大统筹,实行单一化审计模式。即用一年一度的预算执行审计取代其他三个方面的审计任务,将审计内容涵盖其他三个方面任务的审计内容(如专项资金方面、财务收支方面、经济责任方面、绩效方面等等),每年对所有一级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全部审计一遍,做到“一年审一次,一次审一年,一次审全部单位和全部内容”,实现一次进点出多项成果。这样,既可从根本上避免多头安排、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又可保证审计结果的连贯性,满足所有任务安排主体的需要。实行这种审计模式后,经济责任审计无需每年安排审计项目,有关部门需要审计结果时,从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报告中即可得到满足,而且时效性非常强,从而彻底解决了审计人员、审计任务、审计质量、审计实效、审计结果运用等多方面的矛盾。目前,实行这种做法要受到法律、体制、制度、审计任务安排主体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而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全面推开不现实,但可选择部分县市区搞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待试点成功后,逐步在面上推广。从调研的情况看,县级财政一级预算执行单位一般在60个左右,单位大小不一,资金悬殊。县级审计机关从事一线审计的人员按10人计算,可分成5个审计组,平均每个组承担12个审计项目。如果从每年的1月份开始,利用半年的时间搞审计(其间有些审计程序可以压茬进行),7月底可以结束全部审计程序,根据需要将审计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剩余的时间可完成其他特殊审计项目或开展其他工作。我们认为,这种做法理论上是可行的,实践中也是值得考虑的。
2、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前移审计关口,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时效性。在目前“先审计、后离任”原则难以落实的环境下,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不失为一项重要的补充措施,既可有效地增加预防力度,防患于未然,还可将审计工作量化整为零,减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为此,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将任中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逐步提高其所占的比重。在具体工作中,每年11月底前,干部管理部门应与审计机关及时沟通,研究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名单。审计机关要根据干部管理部门的要求,优先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审计计划,并根据考察干部的实际需要,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县直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届中安排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其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一般三至五年安排一次审计;特殊情况需要时可以随时安排审计,力争三年内市县两级任中审计比重逐步达到60%以上。
3、探索研究完备的、可操作性强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体系,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更好运用创造条件。经济责任审计所评价的对象是领导干部,所鉴定的内容是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直接目的是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最终落脚点是“评人”,关系到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政策性非常强。因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必须通力协作,研究制定经济责任的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规范,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界定、评价体系,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有很大差异。责任界定和评价规范应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各部门之间的差异,确定出不同性质的部门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做到只要根据评价办法进行打分量化,就能确定评价等次,使审计评价更加准确直观,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直接运用创造条件。
一、创新制度建设的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健全领导机制,是完善经济责任制度,夯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基础的首要环节,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相关规定,我市及时成立了由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了实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以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交流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并对难以进行评价的审计事项进行责任认定。市审计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萍乡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办法》,该办法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确定、安排、实施、工作质量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规范审计行为,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的健康实施。
审计是一种执法行为,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操作规范,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健康实施。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比其他专业审计起步较晚,制度和操作规范不够健全,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工作实际,2008年相继出台了《任中审计实施办法》、《经责审计实施办法》,这两个实施办法,主要突出了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一是通过制定办法,建立上报和审批制度,完善计划管理,科学组织运作等有效措施,使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审计项目的确定是搞好经济责任审计的第一个关口,针对过去委托程序和委托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出台的《任中审计实施办法》规定,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含市政府任命的其他需要审计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任期内必审一次。《经责审计实施办法》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初步打算,由市纪委、组织、监察、人事、审计5部门联席会共同研究商讨确定,再由同级审计机关将其纳入年度审计计划,上报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拟提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临时提请的经济责任审计,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出具委托书,由审计机关依法组织实施。这样有效地克服了审计立项的随意性,严肃了委托程序,有利于审计部门准确把握审计方向和工作目标,更好地解决审计任务重而审计资源有限的问题。
二是审前准备阶段注重审计调查。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具有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风险大的特点,搞好审前调查极其关键。因此,在制度设定上注重要求审计人员把握好三点:首先了解、熟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好政策界线;其次被审计对象及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再次在实施审计之前,听取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及建议,以确定审计重点。
构建以风险管控为导向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体系管理提出的背景
近年来,国网国家电网公司不断深入推进“两个转变”,全面实施“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经营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发展;公司各级领导有效提升了规范经营的管理意识,大力开展依法从严治企工作。但是公司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资产规模大、员工人数多,历史遗留问题严重,工作中仍然存在管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公司各级领导的履职尽责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中央、国网公司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细则的出台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企业对领导干部履职能力综合评价的最有力抓手。经济责任审计兼有监督、鉴证和评价职能,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时间跨度长、涉及单位多、须关注的业务内容宽泛等特点,如何科学安排和组织审计项目,提高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发挥审计作用已成为多年来内部审计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
构建以风险管控为导向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体系的内涵和具体做法
构建以风险管控为导向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体系,是以完善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市县两级内部审计控制管理机制为目标,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化建设,改变以往经济责任审计事后监督评价的做法,对领导干部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评估的全过程审计监督与服务,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经法律执行情况等进行有效评价,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能力,规避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在资金运营、成本控制、增收节支和资产管理等方面保值增值,持续健康发展。
发挥协调机制,制定《审计风险管理分类手册》
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对近年来公司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汇总,客观分析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各专业管理中的风险类别、风险名称、风险点、风险评估办法、风险范围、风险表征、风险责任部门等,汇总制定审计风险管理分类手册,该手册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中九个方面风险点,为开展审计项目,各专业部门为风险防控提供了依据。同时审计部定期组织召开经营风险分析会,将风险明细分专业通报给各专业管理部门,通过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市县两级成果共享,进一步加强了专业管理,促进公司经营风险的防控水平。
开展风险宣贯,实现成果共享
为全面提升市县公司风险管控水平,邯郸供电公司审计部将制定的审计风险管理分类手册、审计方案和审计记录底稿与市县公司两级专业部门实现共享,组织专业管理部门结合国网通用制度和公司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学习,使其迅速掌握审计目的、标准和要求。
创新审计方式,从源头查漏补缺
自我检验和专业评估相结合,将风险防患于未然。邯郸供电公司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自查的要求,要求各县公司每年底全面梳理全年工作,首先开展深入细致的风险管理自查,并及时上报风险管理自查报告,主要说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针对风险管理的良好建议。
大力推进信息化非现场审计,将隐患消除在起始。充分利用审计信息化平台,积极推进非现场审计、在线稽查与监督的审计模式,努力推进审计成果与非现场审计的有机融合。
以‘四统一’为基础,强化标准化管理
邯郸供电公司统一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标准和重点,按项目类型分别编制审计方案,突出对工程结算、财务决算、物资管理、签证变更、其他费用等的审核,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梳理县公司及集体企业管理薄弱环节和关键风险点,统一收集、整理相关制度资料,统一制定下发审计工作底稿、记录、报告等模板,编制日志、周报等各类附件模板,有效保障了各单位检查标准统一、流程规范、重点突出、业务全覆盖,确保了检查工作实效。
以协同监督为平台,形成审计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专业部门协同优势,联合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建立部门间审计沟通协调机制
以“五项”机制为抓手,力促审计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整改销项制;建立整改专业负责制;.建立审计问题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建立重大问题整改协商机制
以考核评价为依据,实行绩效考核与控制。经济责任现场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部对查出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列明问题性质、涉及金额、是否已整改,按照重要性和敏感性进行排序,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对被审计人管理绩效评价、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服务职能,提升服务价值,开拓增值空间。
构建以风险管控为导向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体系的实施效果
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能力显著提升。通过基于风险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新模型的实施,大力开展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分类手册的学习和宣贯,对领导干部进行了自我检验、各部门专业延伸、全过程审计三个层次的提醒和评价,使领导干部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切实做到违规事项不敢为、专业部室提醒不能为、审计最终评价为的程度,领导干部思想意识得到很大提高,努力营造了企业内部依法经营、遵章办事的良好氛围。邯郸供电公司县公司领导班子均达到了四好领导班子标准,各个领导干部评价均为优秀,各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均有显著的提升。
标准化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有效提高。以“四统一”为基础的经济责任审计标准化,通过科学合理的审计问题风险评估和分级来确定审计的目标和任务,使审计计划与公司领导安排部署有效结合,审计工作更全面、更节约、更规范、更高效,极大的缓解了当前人员不足、审计任务繁重的突出矛盾,大力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
市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的作用充分发挥。构建以风险管控为导向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体系,建立了市县两级风险管理体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调以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行业状况、监管环境、目标战略、经营风险、内部控制等方面为起点开展工作。通过风险防控和审计手册指引,借助公司协同监督有效平台,切实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服务企业中心工作的成果运用效果明显。通过审计整改“五项”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整改责任,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针对问题,逐项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措施、逐项建账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习惯性违章”再次发生。
(作者单位:国网邯郸供电公司
【关键词】财务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管理审计
目前我国在会计财务审计上主要包括财务审计、管理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环境。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些基本的审计制度在我国作用愈加明显。传统财务审计是客观真实地评价会计工作的合法性,经济责任审计则是明确企业领导的职责与廉政,促进企业的良好发展。
一、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作用上的相同点
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各企业的经济活动变得井然有序,一些以往的经济违规现象已经越来越少,各企业间和平竞争,共同发展。同时,由此带来的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深度就不断提升。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企业获得信息的途径变得高效快捷,由此提高了信息的可靠性,从财务收支审计来看就是财务信息的实时性以及可靠性都大幅度提升。目前我国企业的财务审计已经实现向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延伸。受当今市场环境的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提高自身竞争力的根本保障,只有企业内部管理工作得到改善,经济效益才能有所提升,于是就需要将企业财务收支转变为管理审计与效益审计,以此满足企业在市场环境中的竞争需求,方便企业内部控制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可以看做是一种针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制度,该种审计方式不仅针对财务事项进行审计,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分析,是一种对事又对人的双重审计方式。实际审计过程中,经济责任审计更加偏向于对人的审计,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让领导干部在有效的约束中提高其工作效益。经济责任审计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及强制性,审计范围较广,兼容审计、组织人事、国资监管、纪检监察和财政监督等综合性监督方式。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展开,国家相关部门建立了而专门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有力支持,实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制化。除此之外相关部门还制定了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得审计过程中不同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实现了工作上的协力合作,有效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展开。
从以上陈述不难看出,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都是建立稳定的市场经济环境,明确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责任,促进全员参与,共同作业。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执行到位,审计调查的科学性、审计方案的可行性、审计信息的准确性、审计成果的转化都必须在有效监督管理下进行,保证审计工作合理有效,实际提高企业的效率与竞争力。
二、财务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不同点
(1)审计目的落脚点不同。财务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财务审计对象与财务相关的工作进行真实性与合理性分析,确定其是否符合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奠定基础,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保障国民生活水平。经济责任审计主要针对领导个人,通过该审计工作客观真实的评价领导干部在过去一段时间的经济责任履行状况,从狭义上来说可以看做是对领导干部的绩效考评。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能够真实反映领导干部在审计期间是否出现不真实或违背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并需要对其所作所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其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能够克制领导干部以公谋私行为,为其日后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若在审计中发现情节比较严重的经济违法行为将依法对其进行制裁。
(2)审计内容的侧重点不同。根基相关部门的规定,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主要指相关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在其领导部门所进行的各项经济活动(主要包括该部门的财政支出以及财政收入、企业部门的资产负债、经济损益等)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进行判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判断该领导干部的行为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实际经济效益,且该干部在任职期间是否存在的现象,最后综合评价该领导干部对企业的实际影响。财务审计则是将审计侧重点放在各单位的财务支出以及财务收入上,在内容上更加广泛,且责任的承担由整个审计对象部门来承担,即使明确到部门人员也有主次之分,从这方面来看与经济责任审计区别较大。
(3)审计方法不同。财务审计过程中的审计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对各种书面材料的审查,主要包括审计对象部门过去一段时间的各种会计财务凭证以及工作过程中的各项报告记录。书面资料的审计方法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核对法、审阅法、分析法、比较法、抽查法等,验证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并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审计了解相关部门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的经营状况。另一种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审计对象的实际工作进行审计。实际审计过程中通常将两种审计方法相结合,从而真实有效的反映审计对象的工作状况。经济责任审计则是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的重大决策及主要的经济指标进行审计与核实,体现廉政、有效、可靠的工作方式。
三、审计项目互动,资源共享
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在存在一定的异同,实际审计过程中都具自己独特的优势,因此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可以将二者结合,在审计过程中实现互动,共享审计资源。在审计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的审计资料,并结合经济审计重点内容以及相关领域,在财务审计过程中可以对项目中的重要责任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实现资源有效共享,通过对财务的一次审计能够得到多项成果。另外还可通过将任期绩效评价工作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合起来,起到良有效的监督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四、结束语
财务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经济审计中的两种重要形式,对企业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有重要意义。实际审计过程中必须明确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合理有效的利用两种审计方法的作用,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经济责任 审计实践 审计职责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12-0026-01
进几年,高等院校内审机构通过程序性授权渠道积极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和任务,通过审计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法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结合审计实践中的问题积极进行反馈总结,加强内审信息传递,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界定经济责任,加强审计监督管理。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困局
1.计划和决策事项的信息掌握不足
随着高校经济规模、经济事项和经济活动领域的拓展,校属相关部门的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越来越多,伴随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的不同领域、环节和阶段,这就要求审计机构全面掌握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源。
2.履职情况的审计评价指标模糊
因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受体制机制因素影响,组织机构未实质构建统一、完整的分部门、分职责的经济责任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部门经费、个人述职和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判依据,审计人员通过独立性的职业判断对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审计人员个体因素差异,造成判断和评价存在很大差异。
3.审计地位、审计职权功能发挥的悖论
因历史、观念等影响造成对审计功能定位的误解,形成审计地位与职能割裂和自上而下的审计形式论,存在审计权发挥不足,造成“制度上要求审计监督”和“操作上排斥审计监督”的矛盾,基于各种因素影响,造成审计过程不畅,审计职能发挥被动,形成审计弱势地位。
4.职能与权责划分模糊导致审计风险增加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核心内容为经费项目审计,由于信息资源掌握不足、指标模糊、审计职权发挥有限等因素影响,一般而言,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评价倾向于经费审计,对于管理绩效的判断和评价彰显乏力,难以实践操作。“审计职能发挥有限”和“审计监督范围不断扩大”形成审计过程中的行为矛盾,导致操作风险不断增强,管理部门为达规避风险的目的,主观上要求更多的部门参与分散风险,通过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转移管理责任,造成职能部门权责混淆,混淆了管理责任和审计责任,造成审计责任失衡,加剧了审计风险。[1]
二、经济责任审计机制构建的因应措施
1.掌握足够的信息资源,构建信息对称渠道
通过有效途径,了解组织计划决策等经济事项动态信息,通过与有关部门合作进行相关资源共享,建立有效的信息搜集渠道。如果可行,可以考虑将审计部门负责人作为经济事项或经济活动参会成员或列席成员,参与各种经济决策过程,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源,更好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利用相关信息,做出有效判断。
2.构建有效指标体系
通过充分的调研和职能区分,根据行政权力的职能划分和业务性质构建符合职权性质和类型业务的指标评价体系,促使干部履职约束机制,将履职、执行、评判和客观性置于指标体系约束之下进行具体的判断和客观的评价,达到审计所涉的预期目标。
3.充分发挥审计职权,提升审计地位
一是改变离任审计的现状,逐渐开展任中审计,在任期内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建立规范的审计监督操作规范,改变流于形式的审计监督形式,对监督事项进行实质性审查;三是建立对财务信息常态化的监督机制,逐渐实现审计机构财务信息共享,实现对审计审签事项的实质性审查,主动监督。[2]
4.拓展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在掌握信息资源、构建评价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审计职权的基础上,逐渐实现经费审计、管理审计、效益审计并重,有效、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通过完善审计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审计规章制度划分职能部门权责,建立规范审计监督操作规范。[3]
三、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问题及建议
鉴于对经济责任审计困局的探讨,结合审计工作实践存在的问题,基于监督和管理并重的原则,为促进经济责任和职责履行,提高总体经济管理水平,提出如下管理建议。
1.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水平
为集约利用组织资金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议组织加强经费项目管理,简化经费项目数量,分类规划经费使用方向,有效节约资金;建议强化预算执行效率,在预算申请和批复时明确项目实施进度,并定期督促执行,在预算当期执行经费预算,降低项目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2.加强部门创收资金监管
为进一步贯彻小金库治理的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杜绝组织下属部门以任何名义建立小金库,建议构建信息渠道监管部门收费项目,加强廉政纪律和财经纪律,强化相关业务培训,以合理的审批渠道和部门激励机制堵塞漏洞,贯彻收支两条线,规范财务管理。
3.强化资产管理
为保证国有资产真实、完整,防止流失,建议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把统一采购、部门采购、分散收集、捐赠等所有渠道形成的资产均纳入到资产管理的范围,在项目实施的不同环节和阶段监管资产形成,及时入账。领导干部任职期满后,应及时进行资产移交,对此,应完善制度体系,确定合理期限,完成资产移交,界定责任,以达履职的目标。
4.强化核算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二级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建议组织及时与二级核算单位签署款项拨付、补贴、管理费上缴、计划指标等方面的协议或合同,规制管理行为,规定经济往来;建议及时清理往来关联账项,明确约定各方管理职责和资金权限,规范账务处理程序,调动各方积极性。
5.规范账务处理
为规范账务处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议在专项经费项目批复时明确使用方向,防止项目经费执行时挤占其他项目经费,造成经费管理失控,弱化预算管理;为便于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推动组织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建议合理授权并有效控制支付额度,监控资金流向,强化并规范账务处理,保障经济活动正常开展。
四、结语
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是受托责任,有效的界定与识别经济责任,是当下中国社会转型时期所需要的一种监督机制,面对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困局,我们必须在实践中寻求统一、协调、完整的机制和措施,达到经济责任审计所预设的公正、客观的现实目标。
参考文献
[1]宋夏云. 国家审计目标及实现机制研究(第1版,会计学博士论丛)[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8.
[2]美]维纳.控制论[M]. 第1版.郝季仁,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一、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
(一)共同参与,制定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近年来,经过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各成员单位的逐步协调一致,在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方面,我们形成了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格局。每年由我们根据其他专业审计和历年覆盖情况,提出任中审计名单,与其他成员单位沟通后,交组织部门,连同离任审计名单,报领导小组确定后,由组织部门统一向我局逐项下达审计委托书,纳入我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安排。
(二)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查出的问题,加强成员单位间的交流和沟通。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我们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与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沟通,充分利用各成员单位的优势,组织部门教育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教育惩戒等。各成员单位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融入自身的日常工作之中,加强了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到齐抓共管,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及时利用。
(三)在确定审计事项时,明确审计时限、范围和重点,做到有的放矢。针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大部分领导干部任期时间较长,需要投入审计力量多,审计成本大的特点,经领导小组确定,我们一般都以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在任或离任时最近三年为限,如有重大问题向以前年度延伸审计。审计中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和纪委、组织部门要求审查的问题,这样做重点突出,目标明确。
(四)认真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审前调查时,都要到组织、纪检、财政等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收集被审计对象的背景,任职期间职责权限、单位情况、组织结构、经济活动状况、个人廉政及有关部门检查监督的情况等。对收集的材料进行归纳整理,认真分析,确定审计目标和实施步骤,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并把审计方案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大家进行讨论交流。这样就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打下了基础,明确了审计方向。
(五)认真取证,恰当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进行界定与评价,是一件极严肃的事。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对涉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经济事项的决策背景证据、关键环节的证据认真取证,做到充分扎实。对未进行审计的事项不评价,对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对评价事项采取写实手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
二、注重成果运用,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地位的有效途径
我们每年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送审计报告的同时,都要将所审计的全部项目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归纳汇总制成表格,同时报送主要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一)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建议作用。近年来,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束后,我们都要求各审计组结合审计中发现的普遍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从机制、制度上研究改进的建议,撰写综合分析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增强审计结果的可用之处,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区委根据我们提交的综合分析报告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
自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12月出台《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以来,各级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进行了探索与实践。特殊且复杂的审计对象是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关键所在,其履行的经济责任是全覆盖审计的重点和内容,越来越多的审计任务、不断扩展的审计内容、逐渐延伸的审计范围,使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的难度和深度逐步加深。本文结合近几年基层审计机关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做法与经验,探索分析揭示存在的重大问题、风险隐患与突出矛盾的形成起因和根源,提出相关的处理意见及建议,为地方政府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加强干部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促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更加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全面高效运行。
二、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涵义及其特征
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是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综合体,它是全覆盖审计工作的重点。所谓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是指在国家审计机关的职权范围内,对任期履行经济责任、管理和使用一切国有资源及财政资金的党政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审计的监督范围,不留任何盲区,不留任何死角。基层审计机关对党的领导和行政领导共同实施审计时,要注意结合他们各自工作的性质和职责的特点,采取选择分类审计、轮流审计或同步审计的方式进行,作出的审计评价意见,必须要区分决策者和执行者的共同责任及个人责任。
审计对象多,实施内容广、时间跨度长是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固有特征,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贯穿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履职的全过程,其现实意义在于以其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监督检查的基础,伴随地方经济的发展突显其经济效益与经济责任的并重。因此,基层审计机关要深刻理解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涵义,围绕被审计对象涉及的领域和审计内容覆盖的广度与深度,明确审计的目标,准确把握审计的原则,突出审计的重点和难点,全面探索审计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以及路径的实施,真正行之有效的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任务。
三、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现状
(一)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不相匹配
依法应纳入审计范围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有近百人,而基层审计工作人员不足10人。当基层审计人员在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的经济责任实行全覆盖的审计时,不但要兼顾完成地方的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编制的决算草案审计(其中包含金库审计和地方税务审计),并延伸4个以上的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的审计;还要兼顾完成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改革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的跟踪审计,地方政府的债务审计以及各种专项资金的审计;另外,还要承接地方政府交办的各种监督检查事项,以上众多且复杂的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的不足表现出了不相匹配的现状。
(二)审计项目的规划与管理水平不相适应
基层审计机关和审计工作人员在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相关情况掌握在审前调查不够深入细致,相关资料收集不够全面完整,直接影响着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不够科学且有失欠缺的审计实施方案,导致审计人员在实际操作时,随意调增、随意调减审计内容、审计步骤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审计项目在深度和广度的延伸与扩展方面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制?s;而缺乏针对性、连续性、严谨性的审计问题和处理意见及建议,对被审查对象作出的审计评价可能会有失客观、公平和公正,进而同步增加了整改落实与追责问责的实际运作难度与困难,从而降低了审计报告的质量,并增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和隐患。
(三)审计滞后与干部管理权限相互脱节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自推行以来,回顾以前完成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反映出审计通知书委托进行审计的领导干部,在总体部署上不够科学合理,完成的时限要求仓促,尤其是先离任后审计、边审计边离任的项目居多,特别是有些离任领导未履行交接手续,或履行的交接手续不完备不全面便已离开;继任领导对前任领导尚未履行的工作表示不清楚不了解,对未完成的事项和工作作出不作为或不认真作为的行为,这种不负责任的处理方式与方法,导致继任领导在任职期间,国有资金长期被与未完成的工作或事项的相关人员挪用或贪污,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长期被占有或被侵吞,形同走过场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彰显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滞后和干部管理权限之间存在的相互脱节的现象。
(四)审计结果与整改落实难以有效应用
长期以来,基层审计机关提出的查处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过程中,有许多涉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违纪违规的问题、体制机制的问题以及屡查屡犯的突出问题,都难以得到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的全面落实和彻底根治。探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些被审计领导干部,无论是否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或整改是否落实到位,既不会影响其政治地位的升迁、留用或调整,也不会对其履行职责的不作为或不认真作为的行为追究其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进而导致审计结果与整改落实难以有效应用的情形。
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应对措施及建议
分析上述突出问题和现实矛盾产生的动因和根源,探讨并提出了以下应对措施和审计建议。
一是整合内部审计资源,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新常态下,基层审计资源的科学整合,审计力量的统一调配,兵团作战的交叉审计,打破了原有基层科室、股室界限的固定审计模式。基层审计机关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选择时,首先要注意摸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依法应纳入审计的对象底数,掌握其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工作性质与职业特点;并结合财政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绩效审计、地方政府的债务审计以及稳增长等政策性措施贯彻执行的跟踪审计,做好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大资金单位和关键岗位的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每年1次的审计,其他对象五年内至少进行1次审计的全面部署、统筹安排和科学规划,明确审计重点和频次的分类,避免重复审计,实现审计对象全覆盖。
二是科学部署,推进审计内容全覆盖。为了实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必须要做到审计内容有深意、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这就要求基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每一个项目都要审深审透,改变片面追求审计数量以及对所有领域、所有项目都面面审到且一步到位的观点。只有对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内涵有深刻的领会和全面的掌握,才能促进基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正确履行审计职能,围绕地方政府的党务工作和中心任务,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领域的总体情况,科学部署,推进审计内容全覆盖的较快实现;同时,也有助对重要问题、热点问题和社会聚集问题的关注,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较明显问题、较突出矛盾、较强烈事项的单位及党政领导干部的密切关注,对其加大审计的力度和频次,确保审计揭示的问题真实准确,查处的问题清析明了,分析的原因深入透彻,提出的处理意见及建议切实可行。
三是加大协调沟通力度,助推审计项目全覆盖。科学安排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是经济责任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关键环节,而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实施则是基层审计机关肩负的重要使命,为此,双方应加强协调沟通。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需要,基层审计机关应建议领导小组提高同步审计的比例,并加强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变事后审计为事中事前审计,及时有效解决事中重大问题和突况的发生,防止事后问题的深化;依法采集筛选与被审计单位有关的业务数据、财务数据、单位数据等综合比对和关联分析数据,实现资源共享。资源共享有助审计人员对审计疑点的确定,疑点问题的核查,审计评价判断和宏观分析能力的提升;也有助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的落实推进,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工作效率,加快推动实现全方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四是强化审计整改落实,高效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一方面,被审计单位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提出的问题整改要及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时完成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立即反馈给审计部门。另一方面,经济责任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对审计结果和整改结果要有效应用,分别记入领导干部本人的人事档案和廉洁档案,作为对其考核、任免以及奖惩、处置的重要参考依据;必要时,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干部进行督查通报和公开批评,实现一审多果、一审多用。?
关键词: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2000年9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切实作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在教育系统内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高等学校大规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就此开始。多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仅有效执行了监督职能,而且为干部的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目标考核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但是,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例如审计委托时间滞后,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权力的制约作用大大弱化。又如,部分人员对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认识不够以及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不恰当,致使被审计人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找问题,而不是对他们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鉴证,保护被审计者,等等。
二、影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主要因素
(一)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视度不够
部分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足,还没有形成利用审计建议的习惯,存在审用两张皮的现象。部分审计部门不重视审计信息的深度挖掘,久而久之就会使领导感觉审计结果报告没有更大利用价值,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出现钝化现象。干部管理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没有认真研究审计结果报告,造成在干部任免之后,审计结果报告被搁置遗忘。
(二)组织协调机制不完善
在实践工作中,往往审计部门提交审计结果以后,难以得到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应用情况的实质性反馈,其余的成员单位从部门利益出发也没有深度参与结果运用的动力和意愿,存在着审计部门唱独角戏的现象,使得审计结果成为一种形式必须但实质上可有可无的档案材料。
(三)“先审后离”原则得不到有效贯彻落实
干部任免工作时效性强、保密要求高,在干部调整作出正式决定前不能提前通知审计部门,换届前组织部门给审计部门批量下达审计委托书,这样就造成审计部门被动接受委托项目安排,往往是领导干部已经调离,审计工作还没结束,审计和任用步调不一致。这样,审计成果运用的滞后效应削弱了审计的监督职能。
(四)审计报告的开发深度不够
当前,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工作还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审计成果的深度开发需要审计人员在宏观上具有开阔的思维和大局意识,在微观上需要具备丰富的现代管理知识和科技知识,具有超前的洞察能力和写作能力,而复合型审计人才队伍的培养和构建不是一蹴而就的。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需求方
(一)审计机关运用审计结果
高校审计部门应该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或核定的资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认的标准规范,对被审计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全面评价,并撰写审计报告。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把查出问题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结合起来,对审计结果进行多角度分析,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提出宏观性、前瞻性和针对性的审计建议。
(二)组织人事部门运用审计结果
组织人事部门将审计结果同干部管理和使用工作结合起来,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等审计文书和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存入干部本人实绩档案,审计评价意见作为干部考察考核、选任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领导干部工作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在考核中予以正确的评价,并作为今后提拔重用或组织处理的依据。对受到到非议或群众有疑问的领导干部,依据审计结果依法予以澄清,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支持和保护干部。
(三)纪检监察部门运用审计结果
纪检监察部门应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及时核实,研究启动问责程序,要求被审计单位解释说明,依据有关规定作出问责或终止问责的决定。对审计结果报告中反映的有严重违法违规、贪污受贿等方面问题的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应及时进行立案调查。经过纪检监察手段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把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作为考核干部廉政情况以及完善干部廉政监督制度的重要依据。
(四)资产管理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资产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结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和审计建议,提出整改要求,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限期整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对限期内未切实落实整改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被审计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被审计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执行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要求,深入落实,用活、用好审计结果。要在党政领导班子或部门内部通报审计结果,对审计结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原因,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对审计结果报告体现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进行调查处理,对其所属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视情况分别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相应处理。上级主管部门对结果报告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措施。
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的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坚持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一致的原则,审计结论应当有审计证据和事实、法规为支撑,依法应该审计什么就审计什么,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公正的体现该领导干部任期内制定的政策、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从而对其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完整的描述。
(二)注重实效的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应注重计划性,合理安排审计任务,及时提交审计结果。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资产管理等部门应结合实际充分应用审计结果,同时审计、检查部门还要定期做好审计整改的督察落实工作,避免审计结果运用滞后给工作带来被动。
(三)奖惩分明原则
依法运用审计结果,对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及时纠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的行为,对履行经济责任较好的领导干部要在选拔任用时优先予以考虑,从而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四)防范风险的原则
审计部门应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和审计实施方案进行操作,注意分析鉴别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和陈述,多方面多渠道收集审计线索。要充分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只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审计机关的精力、职权和手段毕竟有限,不能包罗领导干部的全部经济责任,防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陷入绝对化和盲目信任的状态。(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审计部)
参考文献
[1]李金华.中国审计25年回顾与展望「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0.
[2]张勇.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研究述评「J].审计研究,2009.03.
一、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进而影响了审计结果运用的基础。这一矛盾虽然是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存在的,但在县级审计机关表现得尤为突出。从调研情况看,县级审计机关实有人员一般在20人左右,其中能够从事一线审计的一般在10人左右,而每年多头安排的审计项目一般在40个左右,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平均20多个。特别是在领导干部换届调整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更为集中,超出了审计人员的承受能力。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审计人员长期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身心疲惫,没有时间学习“充电”,业务素质难以提高;另一方面,迫于赶进度、保数量,审计中必要的程序过于简单、粗放,使一些重要的审计事项得不到充分的审查,审计的质量难以保证,个别审计项目甚至走了形式,埋下了一定的风险隐患,直接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2、审计的时效性不强,审计结果滞后,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带来不利影响。按照《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要求,领导干部应当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具体操作上,“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大部分是先离任后审计;虽然推行了任中审计制度,但任中审计所占比重平均不足30%;有的地方甚至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先离任后审计的做法使审计结果严重滞后,影响了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造成审计机关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开原单位,接任者推崇“新官不理旧账”,相当一部分接任者抱着一种事不关己的心态对待审计,有的以不清楚前任者为由搪塞审计,在资料提供、人员配合上不积极、不主动,使一些问题的核实和取证难度加大。三是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已升职,审计出的问题无论大小,提出来都感到很为难。四是有的审计处理(比如罚款、收缴款项等)需要在原单位落实,接任者怨言大,审计决定难以执行。
3、缺乏统一、具体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评价标准,责任界定难度大,审计评价质量不高,难以根据评价结论任用干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前提是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具体明确。但是影响一个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的因素是多样的、复杂的,有历史的,有现实的,有主观的,有客观的,有班子集体的,有领导干部个人的。要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界定,对其功过是非作出准确的评价,没有统一、具体的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是难以做到的。目前,由于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规范准则,有些经济责任的界定和评价没有明确依据,如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共同行使经济管理职权,而两者的职责界定却没有明确规定,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取证和评价的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工作中对领导干部所负经济责任的审计界定比较模糊,审计评价比较笼统。主要表现有三:一是有的审计评价超越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或过于宏观,或过于宽泛;二是有的审计评价等同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评价,未突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责任的评价;三是有的审计评价干脆采用写实的方法进行描述,基本流于形式,缺乏应有的利用价值。这在客观上给有关部门运用审计结果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4、联席会议制度的协调配合机制尚不完善,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全面运用。从目前情况看,各地虽都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但相关单位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认识不到位,联席会议的召开和议题的确定带有较大随意性,成员单位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职责履行不够充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深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审计结果运用有关系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尚未实现经常化、制度化。相关单位条块管理比较明显,在审计结果运用工作中没有很好地合为一体,合力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二是重对事的处理、轻对人的处理。有的县市区近几年没有运用审计结果处理一名领导干部,某种程度上造成“审”、“用”脱节。三是不同部门工作人员间的配合不够默契。由于审计人员对干部管理与监督的知识掌握不够,有的审计行为脱离了审计目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审计专业知识缺乏了解,反过来又影响了审计结果与干部监管之间的对接。
5、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不透明和不具体,影响了运用效果的发挥。按照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根据审计情况写出审计结果报告,在报委托部门的同时,抄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不公开披露。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如何运用审计结果以及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如何反馈等没有明确规定,至于存在什么经济问题的干部应提醒、谈话、诫勉、追究责任以及降职、免职等也没有具体标准。审计结果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任用脱节的问题,不利于将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结合起来。
二、加强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对策建议
搞好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和最终目的,也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果的最终体现。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合理有效运用,高质量的审计结果是前提,健全完善的良性互动机制是保障,探索创新运用形式是动力,规范操作、充分履行职责是根本。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1、进一步整合审计力量和审计任务,做好统筹结合文章,确保审计质量和时效,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充分运用奠定良好基础、创造衔接条件。目前,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是个不争的事实,这既有审计人员少的原因,也有审计任务安排方面的原因。审计机关审计任务的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预算执行审计、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专项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这些任务虽然安排主体不同、安排时间不同、目的要求不同,但审计期间、审计内容和审计程序却多有交叉和重叠。这样,一方面不可避免地造成重复审计,增加了被审计单位的负担;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审计资源的浪费,增加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量。这种现象在县级审计机关尤为突出。就经济责任审计而言,之所以“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落不到实处,不仅是委托部门任务安排滞后的问题,即使委托部门在被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前安排审计,审计机关由于上述矛盾也无法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进而影响到审计结果在干部考察任用中的运用。为解决上述矛盾,可设想将审计力量、审计任务、审计目标进行全面的大统筹,实行单一化审计模式。即用一年一度的预算执行审计取代其他三个方面的审计任务,将审计内容涵盖其他三个方面任务的审计内容(如专项资金方面、财务收支方面、经济责任方面、绩效方面等等),每年对所有一级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全部审计一遍,做到“一年审一次,一次审一年,一次审全部单位和全部内容”,实现一次进点出多项成果。这样,既可从根本上避免多头安排、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缓解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又可保证审计结果的连贯性,满足所有任务安排主体的需要。实行这种审计模式后,经济责任审计无需每年安排审计项目,有关部门需要审计结果时,从审计机关报送的审计报告中即可得到满足,而且时效性非常强,从而彻底解决了审计人员、审计任务、审计质量、审计实效、审计结果运用等多方面的矛盾。目前,实行这种做法要受到法律、体制、制度、审计任务安排主体等诸多因素的制约,而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全面推开不现实,但可选择部分县市区搞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待试点成功后,逐步在面上推广。从调研的情况看,县级财政一级预算执行单位一般在60个左右,单位大小不一,资金悬殊。县级审计机关从事一线审计的人员按10人计算,可分成5个审计组,平均每个组承担12个审计项目。如果从每年的1月份开始,利用半年的时间搞审计(其间有些审计程序可以压茬进行),7月底可以结束全部审计程序,根据需要将审计结果报送有关部门。剩余的时间可完成其他特殊审计项目或开展其他工作。我们认为,这种做法理论上是可行的,实践中也是值得考虑的。
2、加大任中审计力度,前移审计关口,进一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时效性。在目前“先审计、后离任”原则难以落实的环境下,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不失为一项重要的补充措施,既可有效地增加预防力度,防患于未然,还可将审计工作量化整为零,减轻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工作压力。为此,要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办法,将任中审计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点,逐步提高其所占的比重。在具体工作中,每年11月底前,干部管理部门应与审计机关及时沟通,研究提出经济责任审计名单。审计机关要根据干部管理部门的要求,优先把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列入审计计划,并根据考察干部的实际需要,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县直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届中安排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其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一般三至五年安排一次审计;特殊情况需要时可以随时安排审计,力争三年内市县两级任中审计比重逐步达到60%以上。
3、探索研究完备的、可操作性强的经济责任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标准体系,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更好运用创造条件。经济责任审计所评价的对象是领导干部,所鉴定的内容是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直接目的是为监督和管理干部提供重要依据,最终落脚点是“评人”,关系到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政策性非常强。因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必须通力协作,研究制定经济责任的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规范,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界定、评价体系,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经济责任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领导干部之间的经济责任范围有很大差异。责任界定和评价规范应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各部门之间的差异,确定出不同性质的部门领导干部的评价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做到只要根据评价办法进行打分量化,就能确定评价等次,使审计评价更加准确直观,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直接运用创造条件。
我区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审计部门是不够的,需要各级领导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人员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这项工作,制定了《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股,有专人负责。尽管如此我们感到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1、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滞后,审计成果运用不尽理想
由于干部人事制度的特殊性和审计机关权限的限制,多年来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着被审计单位的领导离职后,才受组织部门委托进行审计的问题。被审计人员往往在已任新的领导职位后,组织部门才委托审计部门对其在原单位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造成了“先离后审”的局面。基本上是审计归审计,任用归任用。再加上被审计人员对审计认识不全面,不重视,也导致审计定位存在较大偏差,影响了审计质量。这样做的结果容易造成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成果的运用和审计机关以及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对廉政问题及个人经济问题也很难查清。再加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协调较少,各成员单位之间尚未形成合理、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行反馈机制。
2、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审计评价缺乏统一标准
目前我国的审计评价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法律法规及制度滞后,缺乏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致使审计过程中遇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难以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评价标准来评判。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工作变得十分复杂和困难。而且由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间往往都跨度长,审计期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变化也较快,这也为审计机关选择适当的法律法规进行评价增加了难度。因此,必须尽快健全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体系和评价体系。
3、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
随着近年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审计机关的年度计划工作量在逐年递增。正常情况下,我局对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必须优先完成外,有时还要抽调人员配合纪检(监察)、组织等有关部门开展办案调查、检查等临时性的工作,而组织部门交办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又都比较集中,一批下来往往是几个甚至是十几个。人员紧张问题成了困绕审计机关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
4、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建议
首先要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单位领导对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经济责任审计《两个暂行规定》之后,有关部门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为法定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一种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工件氛围,促使各级领导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一项正常的工作制度,是保护、爱护干部的必要措施。领导的重视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是开展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保证。其次要加强法制建设和体制创新,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提供法律保障。审计的本质是监督,而监督的效能取决于领导体制上的突破和创新。实践证明,在各种监督制约机制中,最有力、最有效、最权威的是自上而下的垂直监督。只有加强法制建设和体制创新,才能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适应性较强的法律保障。第三要加强审计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并具有较大的风险性,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审计规范的要求办事。因此,审计队伍自身建设是当务之急,要把提升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审计人员要重视审计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更新,重视政策法规的学习和研究,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积极推动审计工作向前发展。
5、经济责任审计几点设想
一是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把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有效结合起来,我们打算逐步扩大领导干部的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就是在年初安排全年审计工作计划时,逐步加大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比例,以备将来在这些领导同志离任时,审计部门就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和时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就会有很大提高,做到事半功倍。今年我们就安排了5个任中审计的项目。从组织、纪检部门来说,我们建议在维护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实行“先审计,后离任”原则的前提下,可以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灵活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调任、转任、转岗等情况,重点采取“先审计后离任”方式开展审计工作;对免职、辞退、退休的领导干部,可实行“先离任,后审计”的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在遵循“逢离必审”的基础上,加大对在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原因;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1
一、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原因分析
1.审计人员自身素质不够高,审计手段不够科学
审计人员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主要是依靠审查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相关会计资料来发现和查证经济责任问题的。但是由于相关资料并不能够直接或者完全反映问题,而且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常常存在着审计时间跨度较长、审计内容较多、审计范围较广等特点,加之审计问题复杂、审计任务综合,上面这些都对审计人员的审计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是跟素质要求相比较,审计人员在实际审计过程中难以避免地会受到自身工作能力、审计经验、审计任务的复杂、审计面广等问题的干扰,而且审计手段不科学都会造成审计问题处理不得当,发生审计失误进而产生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的界定难度较大,很容易造成审计风险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需要合理科学地对原任责任跟现任责任、个人责任跟集体责任、主要责任跟次要责任、短期责任跟长期责任、直接责任跟间接责任。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常常会出现问题的原因既有离任者的个人行为因素,同时也有管理者集体决策失误的因素。而且在界定个人作用因素大小等方面也存在着困难,常常使得责任难以区分。由于决策失误或者管理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在进行经济责任认定以及追究过程中,在界定追究何种责任时也缺少金额标准的界定。
3.审计对象以及审计环境的复杂性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在当前形势下,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经济结构以及经济成分正在进一步调整,相关的经济活动也变得越来越复杂。上述这些新的问题都给经济责任审计增加了难度,使得相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以及审计内容更为多元和广泛。在这种情况下,审计对象的广泛性以及复杂性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审计的难度,极易造成审计人员错误判断审计结果,进而形成审计风险。
二、进一步提升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能力的建议措施
1.有效提升审计人员的审计综合素质,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规避提供可靠保障
审计人员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参与者,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大小。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职业素养,提高审计专业技能,走审计专业化发展道路对于有效规避审计风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审计机关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积极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以及氛围,依靠专业培训及时更新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逐步建立学习型的审计机关,促使审计人员进一步向着审计专业化道路发展,掌握包括经济、计算机、会计、审计等各个学科的专业知识,为经济责任审计活动的开展注入新的活力。
2.严格规范审计实施方案质量标准,建立并完善审计监管体制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应当明确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审计检查的实施过程和标准,对于审计方法和审计流程进行明确定义。并在此基础上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评估方案,避免因为主管或者客观原因的变化而造成的审计风险的变动,充分利用常规审计的审计结论,在审计方案的编制过程中完善常规审计状况的编写。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对于跟之前审计结论不同的地方,及时编补和延伸复核审计实施方案。对于审计实施方案,上级管理部门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切实保障监督效果和管理效率。
3.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考核制度
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建立成果统计和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充分体现审计成果的准确性和价值性。要对审计成果进行公开,公开审计报告,公开审计带来的政府绩效,公开被审计单位审计过后的整改落实情况。加强风险管理,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主要是会计信息不真实可靠,不能真实反映责任者的真实情况而出现的审计风险,在审计过程中财务信息把握不准确,做出错误的估计和判断,从而导致出具不合理的评价或审计报告,引起不良后果。具体表现在审计准备不充分,风险确定不准确,风险估计过小,责任认定与处罚不合规。在审计前期,不能深入被审计单位调查研究,不能有效识别财务风险。在审计前期,应当明确审计重点,加强人员的培训,制定相关审计计划。审计过程中,要深入分析财务面临的各项风险,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决策和重要资金收支要严格审计,及时提出应对风险的措施。
4.明确相关责任的界定
要明确前任与现任的责任界定,把握任期这一关键因素,前任的功过不能在本任期内体现,现任的经济责任不能推给前任或后任者。要明确区分集体与个人的经济责任,属于集体决策的要归属于集体,属于个人自己错误决策的要归结于个人责任,要通过审核相关经济事项和经济凭证以及会议纪要等。关于管理责任与直接责任的认定,要通过领导分工来确定,对于直接分管的要负直接领导责任,对于其他领导分管的要负相关领导责任。要区分舞弊与错误的界定,如果个人未获取私利、公共财产未造成损失,是无意识的则可认定为错误,如果行为是经过相关策划,对公共财政造成损失,个人获利则被认定为舞弊。对于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客观因素造成的损失则负有客观责任,对那些主观故意的损失要负主观责任。对于违法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尚未构成犯罪的要移交监察机关处理。在审计报告中,对于这些责任要明确,不可混为一谈。
三、结束语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全新的、特殊的审计模式,具有涉及内容广、审计难度大、审计过程复杂、对事与对人双重审计的特征。本文分析了这些风险产生的原因,随后对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能力提出了相关建议。总之,随着国家反腐的深入,对于经济责任审计越来越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必将朝着高层次、多角度、广内容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蔡春,田秋蓉,刘雷.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理论创新[J].审计研究,2011,02:9-12.
摘 要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如实鉴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为正确使用、评价干部提供依据。但是在审计实践过程中,审计作用难以到位,如果不加以完善,就达不到应有的审计目的。
关键词 县级 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 对策
一、当前县级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少、项目多,无法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专业性
以江川县为例,审计局机关在职人员有21人,剔除二线人员、工勤人员等,即使包括预决算中心6人,真正在一线的审计人员也仅有16人。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安排的项目、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每年完成的审计项目不低于70个。于是,虽然从机构上专设了“经济责任审计股”,但经济责任审计都有时间性,所有审计项目只好采取全局“一盘棋”,无法突出经济责任审计的专业性。
(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发展需要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进行有效制约与监督的重要环节和机制,对审计人员的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现有审计人员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借鉴的东西少,难以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持续发展。
(三)审计操作不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不够突出
审计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审计基本上沿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方法和手段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给人的感觉是两个不同的瓶子装一样的酒,基本上还未涉及决策行为绩效的审计。而绩效审计涉及的范围广,其审计方法、评判标准都还处于不断的探索和完善过程中,掌握效益审计的人员还相当匮乏。这不能不说是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一大缺陷。
(四)成果运用不理想,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密切
一是绝大部分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评价避重就轻,叙述笼统,套话居多,措辞模糊,被有关部门利用程度偏低。二是现实工作中,没有就审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所提出的审计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难以有效地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三是大部分地区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沟通协调配合。
(五)审计问责不到位,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
近年来,从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可以看出,“屡审屡犯”问题突出。审计问责机制的欠缺,未能触及违纪违规者的灵魂,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权威性的发挥。
二、对策建议
(一)突出审计重点,着力解决“人”“事”矛盾
深入贯彻“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原则,根据现有的审计资源,县级审计机关要把涉及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单位的领导干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监控对象,并且把这些监控对象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效益性,重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的情况等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有机结合,应当尽量利用其他审计的成果,着力解决“人”与“事”的矛盾。
(二)改进审计方法,着力提高审计质量
要切实改变过去单纯根据会计账簿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做法,要从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扩展到对权力运用情况的审计;要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审查在财政财务收支过程中的权力行使是否民主、科学、合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审查权力行使的绩效性;要侧重于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比如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合法性及效益性问题,行贿受贿问题,私分国有资产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仅从账上很难查清,必须要依靠开展多方面、大范围的审计调查来实现,进而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三)强化问责意识,着力树立审计权威
加强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以便发现违法行为或严重的违纪问题让这些部门迅速介入。要尽快形成以审计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及社会舆论等有关方面为辅的全面监督检查问责机制,营造良好的审计问责环境;
(四)建立评价体系,着力实现成果转化
积极探索建立一套切合实际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一是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遵循客观公正原则,全面审查分析各种情况和问题,避免以偏概全。要通过审计重点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被审计领导决策绩效和廉洁自律情况;通过审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评价被审计领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情况;通过审计全部政府性收支结果,评价被审领导的政绩、行政成本和组织收入能力等。二是审计评价要慎重,要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权责相对应,防止评价过高或过低带来的审计风险。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或审计依据不足、评价依据和标准不明,超出审计职责和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三是要建立成果分析和成果提炼制度。善于从现象找出本质,就审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着力从制度、机制和管理上揭示问题,找出差距,提出治本之策,真正为党委、政府选人、用人提供决策依据。
(五)健全联动机制,着力提高协作能力
一是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活动要正常化,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适时报送和协调处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二是经济责任审计进点时,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成员一同参加,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三是审计过程中遇到可疑情况可以及时用纪检、监察的手段加以解决。四是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
1.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先离任后审计”模式存在的弊端。这一“先离后审”模式是目前大部分高校采用的,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这种模式存在两个方面的弊端,其一是造成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高校领导干部考核之间相互脱节的现实情况,这也直接导致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的审计过程中搜集证据、核实材料等各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的障碍,不利于得出真实全面的审计结论。其二是在落实审计结论与审计整改阶段,“先离后审”模式导致高校领导在已经实现交替的情况下,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人员已无法再代表原单位接受审计处理,新任领导会认为所需审计整改问题是前任的责任,对审计结论不能真正予以重视,无法积极整改,导致经济责任审计流于形式,从而难以起到监督与考核高校领导干部的真正作用。
2.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利用系数不高。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取决于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程度,目前,有两方面的情况制约着经济责任审计起到更为重要的作用,其一是审计公告制度尚不完善,是否向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存在任意,不具备强制约束力。其二是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仍未真正纳入高校领导干部考核事项,其审计结果报告未被纳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以上两方面大大影响到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利用程度。
3.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与范围、评价和责任界定标准不统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各高校自主办学权利在逐步加强,办学经费筹措渠道在日益扩大,教育资源配置形式也在不断增多,经费支出项目繁杂,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甚至涉及到办学效益、科技成果转让、校办产业等情况。现行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对审计评价的原则及标准缺乏相应的法律条文的支撑,各种审计规范单纯适用于对项目及单位整体的审计调查,但在经济责任审计是偏重于对人,因此在某些方面无法相适应。在责任界定方面,目前的审计项目界定标准无法做到精确划分集体与个人、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的责任,同时,在审计评价标准方面,目前仍缺乏定量分析依据,未能形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客观评价标准,造成对高校领导干部决策程序、决策失误不能进行科学评估,影响到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效果。
4.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急需进一步提高。在高校中对其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仅政策性与专业性很强,同时也是责任重大、高风险性的一项审计工作,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紧密影响到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随着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加强,目前确实存在审计人员素质无法适应新形势的现实问题,必须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改变这一不利局面,以确保经济责任审计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提高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力度的措施和建议
1.对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重视程度。首先,要在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上加强建设,使其审计工作在执行过程中有法可依,只有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正常轨道,才能真正树立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其次,通过制作审计网站、组织干部不定期学习等措施加大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学校教职工与学校领导都能充分了解审计部门的工作,从而形成高度重视与积极合作的良好氛围,只有得到高校领导和教职工更多的关注与了解,才能于激发高校领导干部的责任感,被审计单位才可能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2.进一步完善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公告制度,逐渐杜绝“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近几年来,在国家审计署的大力推行下,审计公告制度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公告制度要求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内容公开、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内容与结果全部公开。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公告制度,一方面有利于高校领导及相关人员及时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内容及程序,在日常工作中可以尽量做到主动防范问题的出现;另一方面,审计公告制度对于审计人员自身来讲,也是一个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的过程。对高校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要逐渐杜绝“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在对高校领导的考核、奖罚与任免中,要把经济责任结果作为重要依据。经济责任审计要有计划性,应在领导干部调任或离任前几个月进行,在任期内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避免将问题遗留到下一任而导致整改质量的低下。
3.提高审计成果运用效率,加强审计监督的作用。在高校中对领导干部实施全面地经济责任审计,其目的就是通过审计监督为评价高校领导干部提供可靠依据,为此,必须充分重视审计结论,有效提高审计成果的利用效率。首先,必须逐步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归入被审计人员档案之中,在高校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使用中,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论作为一项重要的依据。其二,在对高校领导干部的任用中,要确实坚持先审后用、审用结合、先审后离的原则。重视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实际成果,经济责任审计为任人唯贤的干部政策提供必要依据。其三,对审计建议的落实和信息反馈情况要给予足够的重视,使审计意见和建议对被审的高校领导干部确实能起到帮助与促进的作用。通过审计整改过程,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进而加强学校内部经济管理,积极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经济风险,有效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高校领导干部廉政建设。
4.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改进审计方法,不断提高审计质量。随着高校审计工作的不断发展,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责任的加大、任务的加重,审计方法也需积极创新。首先,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有计划性,清晰各审计程序的重点内容,既要重视被审人员任期述职报告,更要根据实际需要听取教职工意见,采取查阅分析会计资料、内查外调等多种形式,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合理性。其次,要不断完善审计手段,重视定量分析依据。在审计抽样中,采用科学手段尽量减少误差,并确保不要遗漏重要事项。
5.推进高校审计队伍建设,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人员业务素质。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否顺利进行、能否取得良好效果,关键取决于审计人员的素质,高质量的经济责任审计需要合格的高素质的审计人员。首先,审计人员要政策性强,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能够认真遵守廉政规定和职业操守,坚持审计工作原则。其次,审计人员要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通过专业培训及后续教育,业务交流等多种形式拓展知识空间,只有成为多通的复合型审计人才,才能在具体的经济责任审计中,面对纷繁的各类资料,准确而完整地找出问题,作出正确客观的审计评价。
综上所述,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对国内高等教育的发展影响重大,对高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寓监督、检查于服务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顺应我国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形势的需要,对高校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