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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建筑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与建筑法律制度的完整是密不可分的。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为三大支柱,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辅的建筑法律体系基本框架。但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本身错综复杂,涉及法律适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层出不穷,承、发包双方在出现合同争议后有时还会迟到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各地法院因司法理念和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差异及建筑行业专业性较强,在审判实践中司法标准不统一的现象也时有出现。为及时、公正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及合同管理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特点
1. 建筑合同纠纷比较复杂
一项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既离不开建设方、施工方、分包方等多方合同的顺利履行;也离不开农民工、政府和其他各方工作的顺利支持。在工程建筑领域内,由于法律的强制规定,比如建筑法禁止工程违法转包分包,禁止把工程发包给不具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的规定。与工程现实状况严重不符,由于利益的诱惑,存在大量的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事实,这些均加剧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复杂性。
2.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有效解决,离不开律师的介入
合理合法维护当事人权益,有效解决建筑工程施工前后和施工中的纠纷,离不开律师扎实的法律知识。这也是优秀律师的必备,在为当事人处理建筑工程纠纷时,扎实的法律知识是问题最合理最有效解决的前提,也是赢得当事人信任的基础。
3. 建筑合同纠纷比较专业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行政审批、环评,勘测设计、施工组织、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各方的合同关系、工程关系均比较专业。在建设工程合同施工中,工程进度、工程预算与结算、工程责任、工程款支付等也都比较专业。还不包括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财务、税收等专业问题。所以处理建筑工程纠纷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知识。
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
1.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主要表现在:(1)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2)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阴阳合同”充斥市场。“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3.如何处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
第一,结合实际,做实基础工作,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环节,实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手续的档案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环节主要涉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终止等,因此,企业应当依法健全、完善各项手续,合理规避各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一些企业的管理人员总习惯于口头通知,而不采取书面方式,这样做确实比较省时、省力,甚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但也给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埋下了一些隐患,当出现建筑工程施工争议时,企业很难拿出对自己有利的实质凭证而陷入被动。因此,企业应当把完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各项书面材料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加以重点落实,提升企业管理的主动权。
第二,施工合同的管理。业主负责组织技术交底、提供施工图纸,并督促设计单位派驻设计代表,同时派驻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协商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委托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进行控制和管理。承包人接收合同文本并检查、确认其完整性和有效性。承包人应熟悉和研究合同文本,全面了解和明确业主的要求。承包人根据工程的总体计划合理确定项目合同控制目标,制定实施计划和保证措施。业主严格依据合同变更程序对项目合同进行管理。依据合同约定程序或规定,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变更、违约、争端、索赔等事宜进行处理和(或)解决。对合同文件进行管理。进行合同收尾。
第三,建设期间施工合同的终止纠纷处理。因承包人违约,造成业主强行终止与承包人的施工合同时,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额外增加费用和合同中列明的其他费用。业主可暂停向承包人支付任何款项,在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再由监理工程师查清承包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与缺陷修复应结算的费用以及应扣除的完工拖延损失偿金(如有)和业主已实际支付给其的各项费用,并予以证实。因业主违约,造成承包人与业主终止施工合同时,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终止之日前已完成的全部工程的费用和其他应得费用,还应支付给承包人由于该项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或涉及的对承包人的损失或损害的费用。新的施工单位(包括部分分割工程的承接单位)必须满足项目招标时的相应资质和强制性条件要求。业主与新的施工单位重新签订合同,合同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工程单价变更纠纷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其一,工程量清单中存在与变更工程细目相同细目的,其单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细目单价确定;其二,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细目但存在类似细目的,变更工程应参照类似细目单价,业主应积极组织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协商,及时确定变更单价;其三,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合或类似参考单价的,应由承包人依据合同单价分析表中的工、料、机单价和费率编制补充单价并考虑投标调价函的调价比例,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若是新增材料或设备,则按市场价格编制清单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查确定,业主应及时审查确定正式单价,尽量避免暂定单价进行计量。其四,如果变更工程单价一时不能议定,监理工程师可确定暂定单价报业主批准后,作为暂付账款计入期中支付证书中,并办理有关记录和手续。
参考文献:
[1]白向东.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外企业家.2009(22).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合同管理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各行各业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尤其在建筑行业中,建筑工程的技术和质量也在不断地提升。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都很关注建筑业,适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建筑的安全发展。但是,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还是会出现突况的,也会存在法律上无法解决的问题,这就会产生一些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问题。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上进行正确有效的合同管理就显得极为重要,这样的情况下就能保证工程的正常施工,及时解决一些问题。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主w是十分明确的,也就是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法人。法人在合同的履行上是有一定期限的,由于建筑施工的周期是比较长的,就决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时期也是长期的。同时,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标的具有一定特殊性的,产品有着固定的基本特征。在合同的形式上,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就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出来。由此看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着独特的特征。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一)在双方权益纠纷上。在当前建筑工程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合同的制定大多数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并且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发包方违约的具体细则,当发包方出现违约的时候,就会出现合同纠纷的情况。为此,为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就应该让发包商和承包商共同拟制合同中的具体细则,这样才会体现出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施工的双方也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二)在合同中规范性的纠纷上。我国为保证建筑行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在法律上制定了规范性的法律文本,工商部门了建筑行业施工合同的示范性文本,里面清晰规定了双方享受的权益和义务。但是,有的发包商为了逃避责任,选择非规范性的文本合同,这样就导致了合同中规范性的纠纷。所以,承包方在与发包方签署合同的时候,就要明确要求发包方运用规范性的合同文本,双方还应该再次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益,这样就能够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双方都能够明确的划分责任,减少纠纷的产生。
(三)在索赔的纠纷上。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就选择签署非规范化的合同,导致了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不同。这就产生了索赔方面的纠纷。为了解决这样的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就要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能够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签署,这样在产生索赔纠纷之后,才能让合同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合同才会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一)有效控制施工进度。建筑工程施工应该对施工的期限进行合理的预测,把每一个时间段的施工量、施工费用和施工的质量要求都明确罗列出来。同时,把实际施工的情况和预计的具体情况进行对比,找出实际和预计之间存在的差距,之后及时进行改进。与此同时,还要着重考虑施工中的人员配置、材料、施工的工具和设备的运行情况。通过一系列的计划、组织、协调等方式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适时调整施工进度,把握施工工程的整体运行情况。
(二)控制成本,提高效益。施工企业在市场上有着十分特别的形态,不仅要根据市场条约还要依据合同文本,严格进行成本预算,减少在施工过程中的浪费,保证企业赢取最大化的利润。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就要对施工人员、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筹备。按照预算合理控制施工的成本,实现施工目标。
(三)提高施工人员素质。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取决于施工人员的素质,如果施工人员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有很大的差别,那么就会严重影响施工的效果和进程。企业的信誉也会因此受损。所以,建筑施工工程队伍必须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在实践操作能力和专业理论上都要进行专业的严格考核。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也能够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的管理工作。
四、结论
综上所述,建筑业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面临着相当大的竞争。在这样的态势下,企业要想稳定的发展下去并获得利润,就要处理出现的合同纠纷,也要把握好合同管理的办法。注意用规范性的合同来维护自己权利和义务,做好合同中细节的把控,同时让自己的合法利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参考文献】
[1]苑鑫洁.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36):309-310.
建筑工程无法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工所造成的法律纠纷,工期纠纷易造成经济损失,也是较为常见的法律纠纷。工期纠纷的发生与承包方、发包方两方面相关,一是承包方施工组织不力、劳力设备与技术无法满足施工要求导致工期延后,二是发包方在施工中并未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提供建筑材料、场地、资金、设备与相关设计材料等,比如施工前未能就施工拆迁、场地等问题与其他单位达成协议造成工程延缓、推迟开工,不仅会致使工期延误,还会造成双方的经济损失。另外,因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不在双方,只能顺延工期。
2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防范举措
2.1加强合同评审管理为减少后续合同内容不规范引起的法律纠纷,签订工程合同前要进行评审管理。要坚持评审制度对合同签订程序、内容等进行梳理、评审,并成立专业小组对各项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分析研究,通过法律顾问团队的提早介入以及时查找出合同内容的潜在法律问题、缺陷与风险,从根本上防范合同纠纷,保证条款明确,减少合同漏洞,维护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益。合同评审要围绕我国《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进行对照,做好评审管理,以保障企业信誉与经济效益。
2.2加强合同方资信调查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要依据国家法定程序与投资计划等可行性报告文件,首先要在了解工程立项情况的基础上对发包方资金情况、法人代表情况、手续与资信情况等进行调查,明确发包方的业务资格与经营范围;对承包方与分包方要进行执业资格调查,以了解其是否具备相应企业法人资格与等级,了解其施工能力、资信与履约信用情况等,慎重选择合作对象,以尽量减少合同法律纠纷的发生。
2.3加强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合同履行阶段,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各方协调以减少纠纷,创造良好的合同实施环境,要注意各类原始证据与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尽可能以文字形式记录合同履约情况,并积极与监理部门、业主、设计部门、地方相关部门等合作,以限制合同法律纠纷的负面影响。在合同履行管理中,要从全过程入手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与跟踪,对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量、价格等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承包方、发包方、设计单位与监理单位做好沟通管理,确保施工合同的顺利执行。尤其是在该工程变更时,要根据合同内容中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做好工程量变更增减的确认签证工作,确保记录清晰,以减少后期施工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