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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管理要求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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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管理要求

第1篇

1护士长在产科安全管理中对护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护士长在产科安全管理中需要加强对护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对护理工作而言,护理人员的态度以及道德水准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护理工作的整体效果。一些护理人员由于自身文化程度以及思想道德低下,对患者缺乏应有的态度,导致一系列的纠纷事件的发生,影响医疗单位的名誉。另外,护理纠纷还会对正常的护理工作造成影响,导致产妇和胎儿的风险性加大。因此护士长在平时需要制定相关的规范和制度,加强护理人员的素质水平,纠正护理人员的不良习惯和错误思想,提高护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对护理人员的素质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1具备护理职业道德对于产科护理工作而言,人性化的护理理念是其主要核心和内容,这主要体现在护理人员与患者的关系创建过程中,护理职业道德的好坏和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在患者的满意度和护患关系上。在产科护理工作中,护理人员的道德主要包括了可亲的服务态度、高尚的奉献精神、亲切的言谈、对工作的热爱等。这些基本的道德的要求,也是决定护理工作质量好坏的基础,是决定产科治疗工作是否顺利的前提。因此护士长在平时需要对护理人员加以贯彻相关的道德和思想,提高护理人员的道德意识和水平[1]。

1.2遵守工作纪律产科本身是个特别的科室,相比其余科室,其风险性相对较大,患者病情变化较快,缺乏预见性,加上涉及母子的生命安全,因此在治疗和护理工作上的要求就更严格。一些护理人员缺乏对产科护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工作纪律的作用和价值缺乏理解,导致一些护理人员对工作纪律不够重视,出现了工作期间擅自离岗、工作互相推让、缺乏时间观念等问题,这也使得患者的病情无法及时得到监测,增加了患者的风险性。还有一些护理人员出现违规操作,对一些护理操作没有遵循相关规章进行执行,“三查七对”工作没有及时落实,这些都对患者的病情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由此可见,护理人员需要具备遵守工作纪律的素质要求,切实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将患者放在第一位。

1.3尊重患者的隐私在护理工作中,一些基础的护理操作需要注重患者的态度,例如在对患者进行产前检查以及术前备皮等基础上,需要对患者的隐私加以保护,防止患者隐私的泄露。患者因疾病的摧残,心理防线会降低,对自身的尊严十分在意。这也要求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需要适当保护患者的隐私,维护患者的尊严。

1.4具备法律意识护理人员在素质要求上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法律是保障双方利益的重要工具。一场护理纠纷在法律的处理上,证据是至关重要的,其直接关系到纠纷的主要责任方。因此在护理工作中,护理人员需要随时进行记录,并保证记录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从而保证证据的准确性。护理文书在记录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关的书写规范和要求进行,记录工作要尽可能详细,防止记录内容不完整,缺乏连贯性,尽可能避免大量的涂改。这也就要求护理人员需要了解护理文书起到的法律效应和作用,并具备一定水平的法律意识[2]。

2护士长在产科安全管理中的管理技巧

2.1加强护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护士长作为产科的管理者,在平时需要加强对护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在目前,一些医院年轻的护理人员大多缺乏吃苦耐劳的品质,对环境缺乏一定的适应能力,离开校园踏入社会时间不长,涉世不深,人际交往差,因此护士长需要加强组织护理人员进行医德教育,并让护理人员积极参加演讲,对基础护理操作加以指导,对工作过程中的相关细节,交流表达技巧加以指导,从而使护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得到提高。

2.2加强感染控制和核心制度的落实妇产科的产妇以及新生儿数量较多,在临床上都属于易感人群,因此,在获得性医院感染上需要加强对感染的控制,将感染控制作为日常护理工作中的一个内容和环节,并认真对产妇以及新生儿做好基础的护理工作,加强对病室以及床位的消毒和清洁,并定期对产科护士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以及操作技术的指导,从而提高护理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护士长还需要结合产科的特点以及护士的年资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考核内容每个月定期举行,内容涉及操作、理论以及核心制度,从而使护士能够更好的掌握相关的知识和技巧,保证护理工作的安全。

2.3质量控制体系的完善质量的控制上,需要遵循“三落实”的原则,包括组织落实、监督落实、制度落实,组织落实是指对产科的管理体系进行健全,分层级履行护理人员的相关职责。制度落实是指将各项制度规章完善并严格实施。监督落实则是由护士长加强对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2.4入院以及出院工作的人员安排产科患者的住院时间不长,床位周转频率大,每天都会有新的患者入院住院或者出院,因此在护士安排上可以组织两名护士对入院以及出院护理工作进行负责,护士参与之前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培训,并参与对入院以出院的护理流程的制定。从而使护士能够更加明白自身的任务和目标,提高护士的责任感。

2.5晨会交接班管理晨会交接班主要是对前一天护理工作的总结,护士长作为管理者需要提前到场,并对夜班护士的治疗情况以及患者术前准备情况进行探查,了解夜间患者病情的变化、晨间护理工作的效果,并提前了解交班的报告和内容,从而确保全面了解一天的工作安排。

第2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 人才 素质结构 人才培养

创新经济的发展为当今时代的生产要素的界定带来巨大的改变,其中最显著的变化是一种“新型”的生产要素成为二十一世纪最重要的财富形式之一,这就是――知识,而随之而生的概念“知识产权”甚至已经跃居为决定国家基础性战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核心内容和战略武器[1][2]。在此背景下,国务院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已经被提升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一部分,并且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3]。本文结合我国当前的现状――知识产权人才匮乏,剖析知识产权工作对于人才素质结构的要求,探讨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与实施方案,为国家知识产权人才战略提出建议,为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厘清思路,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规划提供依据,为有志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士指明方向。

1.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现状

2010年我国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分别为122.2万件和81.5万件,2011年再创新高,上半年实现了专利申请量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4.8%,如今我国商标以及专利的年申请量居世界第一,这一现实表明我国目前对于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而且今后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会与日俱增,各种专利服务业务量激增,现有的知识产权人才已经根本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据统计,2010年,我国科技人力资源达到5700万人,根据以往的国际惯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配置一般应达到研究开发技术人员的1%至4%,那么我国至少需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50万人,最多可达200万人。但是我国目前的现实是,正规的知识产权机构只是在少部分大型企业中出现,知识产权人才在多数国内企业只能说是“凤毛麟角”,更有甚者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中指出:我国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人才数量、结构和布局还不能满足需要,高层次人才匮乏[4]。所以目前我国专利人是处于“等米下锅”的急迫状态,推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建设工程是当前企业、研究机构和教育部门的当务之急[5]。

从目前来看,我国知识产权人才不仅在数量上存在严重缺口,在素质上也存在着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我国目前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大多设置在法学学科上,教学内容主要是以法律课程为主,以至于培养的知识产权人才普遍缺乏专业技术背景知识,对于科学技术了解受限。但是,从知识结构角度看,知识产权是一门跨法学、管理学、经理学和理工科学等多学科且实践性极强的综合性新型学科。这就要求知识产权人才需要懂科技、懂法律、懂管理、懂经营、懂外语、懂网络[6]。不仅如此,2008年国务院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将知识产权工作按照任务分为四大类:即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所以,知识产权人才在政治素质、人格素质、管理素质等方面的培养也是不容忽视的:政治素质决定其政治立场和职业道德;人格素质展现其沟通合作和思维能力;管理素质影响其计划组织和协调谈判等多个方面,所以说知识产权人才是复合型、综合型、经营型的专业人才,其素质结构的具体要求需要我们进行详尽的分析和探讨[7]。

2.知识产权人才素质结构分析

知识产权是集工科、法律、管理、信息、外语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所以知识产权人才应该具备复合交叉结构的专业素质,即工科与文科并举、科技与法律交叉,情报与外语兼修等多方面要求;知识产权人才所从事的是一个以勤劳、智慧、诚信为特点的职业,在能力素质角度,知识产权人才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在政治、人格和专业业务水平等方面应遵循一定的规范,这些都是承担知识产权工作的必要条件。

2.1知识结构

知识产权人才应该具备复合交叉结构的专业素质,其知识结构中有两方面知识是必须具备的,即“科技知识-法律知识”。但是知识经济时代对于知识产权人才的要求绝不仅仅如此,新的经济模式对知识产权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科技-法律-管理-信息-外语”五位一体的“田”字形网状知识结构。

2.1.1科技知识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2011年2月推出的《专利条例(修订草案)》规定,报考知识产权专利人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国家的这一举措说明了知识产权人才对于专业科技知识的要求日渐显著。知识产权制度广泛而复杂的涉略到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等多个方面,并且随着科技的发展,知识产权权利对象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蕴含的科技水平也越来越复杂,知识产权的实质性工作要求专业和技术都要达到一定水平的人员才能胜任,所以知识产权人才必须具备相应的科技知识和专业的工程背景,才能够具备审查有关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的能力和资格;否则,对于专利性的技术领域和尖端技术的把握和判断会因为科技背景知识的缺乏而存在较大的偏差[8]。

2.1.2法律知识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法律层面上讲它是一种无形财产的民事权力,所以知识产权人才自然要少不了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素养,除了应该掌握的一般法律的法理基础知识,还要深入掌握和灵活运用民法、税法、行政法、信托法及知识产权法等法律知识[9]。知识产权人才主要处理以下与法律有关的事务:专利审查的依法处理、依法在他人委托下签订专利合同(包括许可使用和转让等)、参与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等等,这些工作又要求知识产权人才在与审判等工作中能够充分利用证券法、合同法、公司法、著作版权法等多方面的法律知识;知识产权人才要对专利审批法律程序十分熟悉,按照严格的申请程序顺利使申请人获取权力;专利的实施、转让、许可证贸易、排除侵权及处理纠纷等问题在专有权取得后随之而生,这些与法律密切相关的事务需要知识产权人才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手段进行处理[8]。

2.1.3管理知识

目前的国际经验普遍认为,知识产权成果需要科学有效地管理以确保充分发挥专利资源的经济效能。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按照执行主体可以细分为三个层次:国家、地区和企业;按照其内容细分为两种:战略管理和实务管理。从战略管理的角度来讲,知识产权制度要结合实施主体的总体发展目标,这就要求知识产权人才以战略的眼光和决策的能力来加强管理水平,以提高知识产权有效管理的效率。从实务管理的角度讲,知识产权人才除了必须要掌握基本的经济管理知识外,还要系统运用战略管理、市场营销、系统动态、跨文化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并具有将知识产权成果运用与发展战略相融合的管理决策能力[9]。

2.1.4信息知识

与科研人员类似,知识产权人才在从事实务性工作时科技信息检索知识也很重要。不仅如此,世界范围内的行业科研信息及研究动态的及时掌握,可以为知识产权人才在判断研究成果是否具备申请专利的条件、提供竞争对手科研及专利发展动态等方面提供依据。另外,随着市场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愈演愈烈,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知识产权数据库的建立和完善等工作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知识产权人才检索不同地域内的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尤其要二次开发所需的专利信息,才能准确掌握行业领域拓展、技术发展趋势、竞争对手策略等相关信息[9]。

2.1.5外语知识

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批、授权、评估、实施的过程在知识产权全球化的影响下,其纠纷诉讼问题经常跨越国界,甚至成为一个国际化的问题,这就需要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具有优良的外语能力,能够准确地阅读国外的技术资料中的深奥信息,以满足国际交流的需要。例如专利审查,“专利合作条约”规定:每一个国际检索单位提出最低文献量要求必须包括7个国家(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日本,前苏联和瑞士)和两个组织(欧洲专利公约和专利合作条约),自1920年以来,所有的专利文件以及最近五年的169种期刊,至少不低于最低文献检索范围内,这样其检索报告才能得到国际公认的许可[9]。这意味着,专利审查员必须掌握至少以上几个国家的语言的阅读能力,才能够胜任知识产权的实际工作。

2.2能力素质

2.2.1政治素质

知识产权人才的政治素质主要由政治觉悟、人格品质和职业道德构成。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政治觉悟是知识产权人才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尤其是从事知识产权领导和管理的人才更要要求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此外,由于知识产权行业的特殊性,一些工作往往会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如专利发明,使用注册商标权等),如果处理不当会存在很大的风险,甚至有可能使国家或企业蒙受巨额损失,因此,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职业操守成为知识产权人才进行工作的重要前提。

2.2.2人格素质

美国心理学家奥尔波特(G. W. Allport) 提出的人格特质理论认为,人格是一个由五个维度特征组成的抽象结构,包括外向性、尽责性、开放性等,每个人都在这个“五维空间”中占据一个相对固定的点[10]。知识产权人才在这个“五维空间”中的位置由人格的特质决定,首先知识产权工作是紧随当前时展前端的,所以知识产权人才具有强烈的自豪感,同时知识产权工作又是严密复杂的,所以“尽责性”维度在数值上应该具有较高的表现;而且,较强的洞察力、思维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帮助知识产权人才完成复杂繁琐的工作;同时,知识产权人才还需要与他人合作共事,通过团队合作来实现工作的顺利实施,如何将他人的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齐心协力地投入到整体工作中成了能力素质的必需课程,这些反映在人格素质上就表现为“外向性”和“开放性”这两个维度的显著优势。

2.2.3专业素质

知识产权人才除了要熟练掌握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外,还要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和技巧,要能够精辟、简练、准确、规范地将发明人的意图描绘出来,这就是知识产权人才应该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知识产权人才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要能够将技术创新点和保护区域准确地说明清楚,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下,利用专利调解和诉讼的手段保护发明者技术资产不受非法侵害,另外,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素质还要不断更新,在熟练掌握网络世界的信息技术之外,尤其要加强知识产权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等的相关工作[10]。

3.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改革建议

3.1高校教育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切入点

高等院校知识产权相关专业的系统、正规的教育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要切入点,将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输送到知识产权人才岗位对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有:以知识产权人才复合知识和素质要求为依据,将知识产权人才教育的专业定位和教学师资队伍的组建相结合,在各大高校中推行知识产权教学改革、设立知识产权实施基地。合理设置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层次,可以分为学士学位、双学位、理工本科-知识产权硕士学位、将知识产权管理作为研究方向的博士学位和博士后等,将法学和管理学硕士、博士点与培养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紧密结合[11]。

3.2在职培训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对于从事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工作的人员进行在职培训是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重要途径,与高校不同的是,在职培训针对的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在培训原则的侧重上应有所差别。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应该坚持两手抓的方式来实施,一方面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学历教育,另一方面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注重知识产权人才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的全面培养,拓宽知识产权培训与在职教育开展对象(包括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向全社会推广普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和保护意识,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3.3人才引进是提升知识产权人才数量的捷径

由于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素质是复合交叉结构的,知识体系和能力素质存在着诸多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在此前提下,引进知识产权紧缺人才不失为一条快捷、有效的途径。引进紧缺人才应该遵循以下原则:知识产权发展整体规划应将引进知识产权紧缺人才作为主要内容之一,一方面要注重培养和引进后备力量中青年人才,以确保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可持续供给;另一方面要建立人才引进的新体制,对人才的评价不以学历、职称、资历、身份为束缚,包容、开放地吸纳人才,将引进人才与战略的发展、需求的缺口、技能的专长紧密结合,为解决知识产权人才缺口问题提供有效的途径[11]。

3.4考评体系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有力保障

明确知识产权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的具体需求后,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就变得有的放矢了。另一方面,符合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体系也对于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人才的知识和素质结构具有指导意义,这不仅关系到知识产权人才数量提升的速度,而且直接影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质量问题。知识产权人才考评体系要紧密结合人才的成长规律,才能有效地保障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质量,并且可持续地满足能够胜任知识产权工作的人才的长期供给。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3018-852001),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基于SIPO的专利知识测度体系及其应用研究(20110041110034)。

参考文献:

[1]谭绮球,邓保国.知识产权人才专业技术评价制度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9,7. 320-322.

[2]刘雪凤.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的政府的角色定位分析――从政策过程视角[J].理论探讨.2009,2.140-144.

[3]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N].人民日报,2008-06-11.

[4]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N].2010,11.

[5]陶鑫良.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若干思考[J].经济管理文摘.2006,3.20-21.

[6]陶鑫良.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研究[M]. 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6.

[7]吴汉东.知识产权的学科特点与人才培养要求[J].中华商标. 2007,11.11.

[8]刘平,吴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人才工程[J].企业经济.2005,7.116-118.

[9]王文佐,张建卫,陈卫华.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知识结构探析[J].市场论坛.2006,3. 204-205.

[10]胡允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胜任能力模型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9,6. 525-528.

[11]罗利华,黄延,陆炳树.江苏省知识产权人才SWOT分析[J].科技和产业.2010,10. 81-84.

第3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内部审核;外部审核

1引言

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对企业来说,可以降低企业经营中的知识产权风险与负面影响,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竞争优势,创造产品附加值。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管理。贯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对企业知识产权专员个来说,可以促进个人全面发展,拓宽个人视野,拓展工作人脉,提升综合能力。

2步骤

2.1总动员

因为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涉及整个公司:人力资源部、物资采购部、生产技术部、科研部门、质量管理部、技改部、行政管理中心以及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等,所以企业要统一思想,齐心齐力,完成最后的认证工作。

2.2制定相关制度文件

为了健全和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促进知识产权活动的系统化、规范化,要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手册,要制定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制度文件以及程序文件,要制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记录文件目录、空白记录表单格式并执行。制订公司《知识产权手册》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配套文件,真实地描述了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过程与运作程序。知识产权手册在整个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纲领性文件,对内作为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的法规性文件,用以协调公司、统一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对外可以阐明整个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作为对外提供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的保证和第三方审核(例如中知、中规公司)的依据;是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时需遵守的纲领性文件,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准则,是公司以此统一和协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产品实现过程的各项活动纲领性文件,是监视评定、评价企业满足顾客、法律法规和自身要求的能力。所以要求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并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手册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相关文件里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以满足企业知识产权认证的要求,更好的创造、运用以及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2.3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企业要充分运用专利手段,建立企业专利数据库。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制度,强化公司各阶层知识产权意识,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运用能力,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济发展。围绕核心技术、核心产品,以逻辑性强、规律排布的方式整理公司产品、技术信息,建立企业专利数据库,检索查询,使之成为企业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充分利用专利技术成果,改善研发工作效率,提高核心竞争能力。重点围绕公司核心技术、产品申请专利,提高保护力度。重视对竞争对手及同行的技术进展监控,定期提交预警报告,作及时作出应对决策。

2.4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建立

企业要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形成了文件,包括知识产权手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程序文件、记录表单及其他管理、技术标准等系统化文件。实施和保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适宜性。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知识产权手册;知识产权管理程序文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记录表单。

2.5知识产权管理程序文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建立

企业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承担以下职责: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参与监督和考核其他相关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知识产权相关部门负责落实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要求,企业应当规定建立、实施并保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以及支持组织过程有效和高效运行所需的文件,包括相关记录。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程序文件、知识产权记录的编写。这些体系文件的编写要求必须是流程优化、接口处理、语言表达、节点控制、进度跟踪、文件审核、修改调整、最后统稿成批、报批运行。

2.6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

(1)审核包括审核的启动、文件评审(文审报告)、现场审核的准备(审核计划、检查表)、现场审核活动的实施(审核技巧、不符合报告)、审核报告和审核完成、审核的后续工作。(2)内部审核:有时称第一方审核,由组织自己或者以组织的名义进行,用于管理评审和其他内部目的(例如确定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或者获得用于改进管理体系的信息),可作为企业自我合格声明的基础。在很多情况下,尤其在中小型企业,可以由与正在被审核的活动无责任关系、无偏见以及无利益冲突的人员进行,以证实审核的独立性。(3)外部审核:包括第二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第二方审核由组织的相关方,由其他人员以相关方的名义进行;第三方审核由独立的审核组织进行,如监督机构或提供认证或者注册的机构。(4)内部审核与外部审核的依据与标准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和知识产权管理法律法规,审核包括审核准则、审核发现、审核证据、审核结论;审核方案、审核计划、审核范围等相关内容。(5)审核应覆盖受审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涉及重要知识产权管理要求的每一个现场和部门(例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研发部门、专利或商标使用部门现场等)。(6)审核的原则:保密性、独立性、基于证据方法的原则,为了确保信息安全,审核员应对审核过程获得的信息保密,审核是要建立在可得到足够信息样本的基础上,而且抽样的合理性也与审核结论的可信性密切相关,要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审核结论的客观性,整个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必须具有客观性、独立性与系统性。(7)审核完成后,就要形成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应提供完整、准确、简明和清晰的审核记录,审核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审核目的、审核范围、审核组长和成员、现场审核活动实施的日期和地点、审核准则、审核发现与审核结论。(8)审核结论是评价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保持和改进。(9)后续活动:包括审核后续整改及证书颁发,受审方确定和实施纠正、预防或改进措施,并向认证机构报告实施纠正、预防或改进措施的状况,认证机构委派的审核员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验证,验证纠正、措施在现场验证、书面验证。

3结语

最后形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度文件、程序文件,也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后,企业就要为保持目标,保持整个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持续发展的后续运行。让验证获得证书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继续满足审核准则以及有关认证要求,确保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长期性、稳定性以及常态化。

参考文献

第4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结构;人才

    新世纪之初,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迅猛发展,科学技术经济一体化趋势日渐加快,经济竞争越来越依赖于科学技术,知识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开始在市场竞争中渐具雏形。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模式,知识经济是以产权化的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它从根本上改变了竞争的性质,价值主要体现在对知识产权的占有上,技术贡献所占的份额将越来越大,知识产权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主要的生产要素和创造新的竞争优势的基础。

    经济竞争说到底是企业间的竞争,而企业间的竞争最终表现为科学技术上的竞争。因此,企业对其拥有的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一方面可以使企业通过其掌握的新的科学技术方法与手段,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真正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巨大威力,在竞争中居于领先地位;另一方面,也可以尽量避免或减少由于种种原因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在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工作中,最基础的一项就是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针对我国目前企业中的知识产权人才匮乏,知识结构不合理的现状,现从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知识结构出发,探讨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人才所应具备的与从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相适应的知识结构。

    一、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管理现状

    企业知识产权人才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对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积极培养自己的人才,或同其他企业建立联盟实现人力资源共享,以解决企业专利工作人力资源供给和保障问题。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不重视专利工作,致使企业专利工作的人力资源严重缺乏,与国外企业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组织机构并配备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相比,我国大多数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能够从制度、组织、人员上给与保障的企业数量很少,我国上千万个大型企业一年的发明专利申请还赶不上日、美一个大公司的申请,向国外申请的专利更是微乎其微。因此,企业必须有计划、分步骤地培养自己的专利战略人才,并重点解决组成人员间地合作和相互协调问题,在知识产权战略决策者地领导下,形成一个统一有机的整体。

    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及其所在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可以为领导者进行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又把领导者的决策转变为具体的行动和现实,如果缺少这一重要环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便无从谈起,然而,据调查,我国大多数企业只设置兼职机构和配备兼职人员管理知识产权事务,而设置专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管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企业所占比例较低,没有设置任何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配备任何管理人员的企业仍然占有不小的比重。因此,企业要想做好知识产权管理,特别是技术创新中的知识产权工作,就应该首先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置合格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

    二、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知识结构分析

    知识产权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这种综合性决定了知识产权人才的专业素质应当是具有多门学科知识融合交叉的知识结构,即文理交叉、科技与法律并举,并兼有国际贸易、情报、外语等方面的知识。因此,知识产权人才的知识结构应该是复合型的。已有的研究表明,在此类人才的知识结构中有两方面的知识是必备的,即“科技—法学”。但是针对目前企业中的知识产权人才而言,仅仅具有“科技—法学”这两点是无法胜任知识产权工作的。通过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以及工作内容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对企业中的知识产权人才来说,有四个方面的知识是必须具有的,即“科技—法学—信息—经济管理”。

    (一)科技知识

    宏观而言,在知识经济时代,从科学到技术,再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速度大大加快,这对专业人才实现这种转化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要求与日俱增。因此,知识产权人才必须具备扎实的科学知识与创新能力,才能适应知识产权时代对知识产权人才的要求。

    从微观方面来讲,企业中的知识产权核心之一是企业的技术创新所产生的各项专利等。由于企业追求竞争优势的目的驱动,企业在专项行业领域内进行不断的研究开发,获取新技术和新发明,从而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这就要求企业的知识产权人才必须具备该领域的科技知识,了解目前该领域的研究进展,从而及时跟踪企业在该领域的研究开况,并相应的进行知识产权工作。

    (二)法律知识

    知识产权是以智力成果为对象的民事权利,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依据法律进行保护的。作为知识产权人才,自然少不了法律知识。企业的知识产权人才除了应该具备一般的法律基础知识外,特别要具备扎实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以准确理解和正确执行引用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另外,与企业员工签订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签订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和转让合同,参与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等,是知识产权人才的重要工作内容。这些工作要求他们具有合同法、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国际化和智力成果在国际间的广泛交流,企业知识产权人才还必须掌握国际法、国际经济贸易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三)信息知识

    科研人员从事科研需要掌握科技信息检索知识,知识产权人才要依法保护科研成果同样也需要科技信息检索知识。不仅如此,企业知识产权人才还必须能够及时有效的了解世界范围内的行业科研信息及研究动态,有能力对本企业的最新研究是否符合专利申请条件做出判断,提供竞争对手科研及专利发展动态,为企业在不同地域内的知识产权管理提供详细及时的信息等,这些工作都需要知识产权人才具备信息检索的能力。不仅如此,为了适应市场向全球化范围扩展以及由此带来的竞争加剧,企业有必要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平台,构建信息平台,主要是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知识产权数据库。在企业内部,一方面通过局域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以更为有效地同上级主管部门、研发部门、市场部门等进行信息的交流和沟通;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针对其所在的行业领域建立知识产权专用数据库,以现有的知识产权数据为数据源,对知识产权信息尤其是专利信息进行二次开发,帮助企业明确行业领域,行业发展趋势,竞争对手策略等。

    (四)经济管理知识

    企业作为一个营利性机构,其存在的目的之一就是获取利润。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的管理目的之一也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并最大程度的从社会和市场中获取利益,在这些利益中,最为企业看重的就是经济利益。因此,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资源要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运营,使企业的知识资源产权化、商品化、资产化、资本化,增加企业新增资产中知识产权贡献率,使之成长为新利润增长点。

    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应当具备经济管理知识,也是为了便于理解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学习经济管理知识,最基本的是要树立成本和效益的观念,并从两个方面运用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中。

    1.降低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成本。运用经济管理方面的知识,在具体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尽量降低企业在管理和具体执行的成本,其中包括专利审查费用,海关查验的费用等。例如,将商标和版权的注册和搜寻由计算机完成后,管理成本将会大大降低。有意识的在知识产权管理中减少技术使用费,重复研究所造成的成本浪费以及技术开发费用等。

    2.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效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通过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来防止侵权等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保障企业在行业领域的竞争优势;企业的科研成果一方面是为本单位创造价值,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许可证形式向外传播,为社会谋利益。对专利技术而言,发放专利使用许可证是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重要途径之一。非公开的技术秘密(Know-how)也是技术贸易的主要客体。有时,一项专利技术中含有若干个Know-how,它们可以成为权利人谈判时向使用者索取高额使用费的资本。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参与制定企业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企业科研开发成果向产品化的转化,尽快从创新发明中获取经济收益;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对企业知识产权相关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完善,诸如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机制和职务发明激励机制等,也能帮助企业从根本上知识产权管理与科研创新的速度,最大化企业的经济效益。

    另外,企业知识产权人才还应具备必要的写作知识(以适应知识产权相关文书、制度等的写作)、国际贸易及外语知识(以便于拓宽视野,及时搜集到全球范围内的动态信息)等。

    三、结语

    在知识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在企业整体工作中的地位日益显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顺利进行是对企业增强竞争力,快速发展壮大的有力保证。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主体——企业知识产权人才,是企业在今后的知识产权管理中要给予重视,着力研究和培养的一项工作内容。本文通过对企业知识产权人才的知识结构分析出发,为企业寻找和培养自己的知识产权人才提供建议。但是,就目前我国企业中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而言,仍是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对企业中的知识产权人才如何培养将是我们进一步进行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孙启贵,方本新.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保护[J].华东经济管理,2001,(4).

    [2]翁建兴,罗建华.构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探讨[J].龙岩师专学报,2005,(2).

    [3]王蜜.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探讨[J].现代企业管理,1998,(4).

    [4]于涛.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分析[J].电子知识产权,2003,(6).

第5篇

2005年9月,我们利用参加某省部级部门组织的“档案管理培训班”和某档案杂志通联会议期间,在与会代表中采取口头调查与书面调查的方式,分别在两个会议期间进行了一次“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现状调查”,从这次调查中所得到的一些有关信息有益于我们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现状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为了做好此次调查,我们拟定了一张“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现状调查表”,其中列举了以下几个问题:

1.本单位档案部门是否有对知识产权知识比较了解的人员。

2.目前是否建立了以下知识产权档案:

A.专利 B.商标 C.企业形象 D.著作权或版权

3.是否制定了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

4.近年来企业经营活动中对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是否提出了利用要求。

5.谈一下对完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建议与看法。

从会议上及会议后寄回给我们的调查表中可以看出:

第一,在企业档案部门较少有对知识产权知识比较了解的人员,大多数档案人员对知识产权的一般知识知之甚少,其中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等对企业生产经营、市场竞争具有直接影响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做到比较系统了解的人员则更为鲜见。此次调查中的对象包括了来自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档案业务骨干,因此调研结果虽然说不能全面反映出我国企业档案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知识了解的全部状态,但这次调查结果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具有代表性的。由此我们认为,在企业档案管理人员中缺乏对知识产权知识全面、系统了解应当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而这种情况是不利于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和顺利进行的。

第二,随着我国企业市场化经营程度的提高,在不少企业的档案管理内容中已经出现了知识产权档案,如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的714所、715所、725所、718所、山西平阳重工、青岛北海重工等单位,就已经建立了专利、商标等档案,制订了相应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但是应当指出,我们通过调查所得出的印象是这些单位在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方面仍然处于初始化阶段,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内容、馆藏数量、管理方式等方面有待于加强提高,有关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制度还有必要进一步全面完善。

第三,接受调查的人员普遍提出,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已经开始显现效应,但是苦于不知道该如何着手具体开展有关活动。因此在调研过程中许多人建议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来编写适用于企业需要的培训教材,指导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有关的知识产权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对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以利于尽快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水平,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而不希望在企业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工作能力被“甩下车”。

二、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

国家档案局、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于2002年9月1日联合印发的《企业档案管理规定》中第10条明确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充分说明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已经成为新的经济环境下企业档案工作的新内容。

如果从档案专业的角度看,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属于企业档案管理的范畴,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工作方法、法规标准等都可以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得以应用。但是同时应当看到,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不仅需要体现档案专业的特点,而且需要体现出知识产权的专业性特点来,这就需要把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放在首先位置,这样就能使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从一开始就在比较高的层面上运行,也有利于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从建立伊始就能够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发挥效用。

所谓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是指按照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实行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的管理,以保证整个管理活动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有序运行。

1.标准化管理。知识产权活动是一项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的专业性活动,具有十分明显的“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特征,因此采用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档案标准的方式来规范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就显得尤为必要。

但是,正如我们在这次进行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调查时所发现的那样,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方面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或者尚未起步,大多数企业都尚未制定出相应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标准,这对于规范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无疑是十分不利的。而且我们认为不能等到由于各个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各行其是”然后再来“收拾残局”、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之后再来制定标准,那将导致许多本来可以避免的混乱与返工现象发生。我们认为根据多年来所积累的企业档案工作经验完全可以制定出比较适用的相关标准,推进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的第一要务就是按照企业知识产权活动的特点来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标准。

2.制度化管理。企业知识产权活动是一项涉及企业内外许多部门参与的专业活动,只有把对知识产权档案文件的收集、积累、归档、利用等活动纳入这些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中,并且落实到相关人员的日常业务活动中,才能保证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做到收集齐全,管理有序,才能让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在必要时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按照国家档案局和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在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活动中落实有关档案工作“三纳入”、“四同步”、“四参加”规定,就显得更加必要。

但是,目前的现实情况是,虽然我国国有企业的有关主管部门已经采取多种措施着手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但是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依然不足,因此在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时候,往往“漏掉”子对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内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处于“缺失”现象比较严重的方面。如某些企业在制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的有关文件时,就没有明确规定对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要求,形成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上的一个不应存在的“缺口”,这不仅对全面贯彻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有影响,对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也有不利影响。俗话说:“没有规矩,何以方圆”。如果不能把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体现在各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中的话,企业档案部门即使是制定了详细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标准,真正贯彻执行起来其实际效果也是会受到制约的。

3.程序化管理。在知识产权活动中其重复性特征也是十分明显的,如专利的申请、审核、授权、维持或者商标的注册申请、授权、续展等活动都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抛开这些活动的具体内容不看,则可以看到此类活动的进行过程是基本相同的。因此,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就应当按照知识产权活动特点,编制相应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业务流程,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业务管理程序化,这也是企业适应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内容。

由此可见,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程序化,是实现企业适应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依赖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意义

第6篇

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汽车行业是典型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时间较短,在专利的数量和质量上都远远落后于国外先进企业。通过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合理的知识产权激励制度和利益分配制度,通过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增强企业领导和广大职工知识产权意识,调动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同时,企业在进行技术研发前,需要充分了解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平台和知识产权检索与检验,及时了解该技术领域的国内外技术研发动态,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发和无效知识产权的产生,提高知识产权的产出质量,更重要的是,防止企业自身出现侵权的现象,降低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数量和质量的双重提升可以完善汽车及零部件企业专利布局,提高中国在汽车行业技术领域上的地位和实力,此外,企业知识产权的良好积累也能为企业赢得更好的声誉、影响力和知名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由于我国的汽车工业起步较晚,汽车产品又是具有较高的集成度和复杂度的产品,国内企业与国外车企成立合资企业、各方共同开展技术研发,以及采用代工模式的设计与实施等情况比较多,知识产权管理都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企业通过制定合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范技术研发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工作,明确技术研发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及技术成果的归属等,避免出现知识产权的纠纷及管理不妥善,以及因人员流动导致企业知识产权的流失等系列问题。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近年来,我国汽车行业的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企业在知识产权的纠纷中不能仅仅是被动应战。企业通过设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配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可以有效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再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可以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证据支持,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申请和后期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重要文件资料,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将这些文件资料分类管理,并完整保存,为以后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持。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经营绩效。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是为了实现企业知识产权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实现企业的经营发展目标。通过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企业按照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合理运营知识产权,如通过知识产权转让,将知识产权产品化或知识产权许可等多种方式,将知识产权转化为企业资本和产业,拓展企业发展方向,带动市场活力,最大化知识产权价值,以期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

二、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议

汽车及零部件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涉及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各个环节,从新技术的研发、新产品的设计到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涵盖了知识产权的获取、维护、运用、保护等各个领域,需要公司全体员工通力合作完成,所以企业要实现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就必须有一个完善的体系来支撑,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置合理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充足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才能保证相关工作得以有效执行,降低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要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方针和目标,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设置合理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效的资源管理,建立知识产权激励和归属机制,公司全体员工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建立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机制,知识产权经营等相关内容。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进行整体性、全局性的筹划和安排,对企业有效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以企业知识产权的取得、运用和保护为核心。企业应该将知识产权战略纳入公司发展战略中非常重要的地位,结合企业发展阶段及行业现状等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适用的知识产权战略,使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企业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有效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的重要保证,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对知识产权实施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以及知识产权管理绩效的提升都有着重要影响,完善、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专利管理制度、商标管理制度、知识产权归属和原工激励制度、知识产权的运营和保护制度、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知识产权检索和检验制度及其它相关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配置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基本条件,为知识产权制度的执行提供了重要资源保障。对于集团型大企业来讲,采用分散管理组织体系的公司,下属公司拥有充分的授权,可以决定专利申请以及预算等,但是知识产权的运用、处理纠纷等由总部统一管理,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即采用此种组织机构;采用集中管理组织体系的公司,由公司总部对整个集团的知识产权按照统一的知识产权政策进行运作,可以有效避免公司重复研发和申请,节约人力和经费,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德国大众汽车集团即采用此种组织机构。

第7篇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和经营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主要包含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地理标志、设计专有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的属性决定了其容易受到侵犯。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国际商品进入我国的零售渠道,中国大型商业零售商场在知识产权中如何定位和承担何种责任,一时成为备受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

一、背景

曾几何时的秀水街诉讼案,使得位于北京市繁华地段的大型商业零售企业“秀水商厦”一度卷入了备受国际关注的知识产权问题的漩涡中。2006年5月,一封律师函来到秀水豪森公司,要求其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制止某些商户销售假冒商品的侵权行为。2006年9月15日,5家国际品牌公司将秀水商厦的经营者秀水豪森公司和其下5家商户作为共同被告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讼。状认为商户的销售行为已经构成对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秀水豪森公司不予制止,而且提供经营场所,纵容侵权行为的继续,因而与5家商户构成共同侵权。遭到后,秀水豪森公司于9月底解除了与这5家商户的合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19日宣判原告胜诉,判决被告秀水豪森公司和5家商户承担10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这一判决意味着国内零售商场经营者将对发生在商场中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承担更为积极的法律责任。这个只有10万元赔偿额的案件被媒体称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近年来,作为直接面向消费者的整个销售产业链的终端,越来越多的大型商场、超市卷入知识产权纠纷,致使中国的零售业警钟不断。批发零售市场的知识产权管理难的问题提到了亟待解决的日程上。

二、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

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仅可以促进商场、超市等大型商业零售企业诚信经营,加强监管与规范,杜绝假冒知识产权商品销售,而且切实维护了权利人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进入商场、超市商品的知识产权管理,净化经营环境,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商品经营秩序。

第一,加强进货、收货及销售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严格把好这三道关卡。在整个商品流通的环节中,尤其是在商品进场前,商品进货部门首先对商品、包装、商品说明书进行检查,对标注专利号、专利标记、商标、版权信息的商品进行确认、登记,建立相关的知识产权商品数据库。在进货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商品的合法来源。

对于专利商品,应当审核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标注方式的规范性,是否符合专利法和相关规章的规定。如果仅有专利标记,没有专利号,则要求供货方标明专利号。对于标有专利标记或专利号的商品,应当要求供货方提供专利证书或者专利登记簿副本,最近一年缴纳专利年费收据,制造商与专利权人不一致的,属于受让他人专利权的,要求提供专利权受让后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属于被许可实施专利技术的,要求提供登记备案的专利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以上相关证明文件要予以备案。

对于未注册商标商品,商标标识上不能擅自标注“注册商标”、“注”、“R”等注册标记,同时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审核。对于注册商标商品,要求供货方提供《商标注册证》或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影印件,并审核以下相关项目:商标注册的有效期; 商品包装上标注的企业名称,地址应与商标所有人名义,地址一致;商品包装上标注的商标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与注册证上的商标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一致;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应在核准注册的商品范围内;商品商标属许可使用的,应查验被许可人提供的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合同副本复印件。

如果供货方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商品进货部门则应要求供货方将所标注的专利号、专利标记、注册商标标记等相关内容消除或者覆盖后,方可准许上柜销售。

第二,切实强化合同管理,明晰双方权利义务及约定知识产权相关条款。商业单位在与供货方签订合同时,应当与供货方订立知识产权动态更新的条款,要求供货方对提供的知识产权商品在发生权利变更(延续、转让、放弃、失效)时,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主动更换商品上相应的权利标记。

同时,还应当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义务和相关内容写入合同中。知识产权相关的内容主要包括:采购、销售的商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承诺;规范使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承担和解决方式。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商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商场有权暂停有关产品销售。商场一方还有权定期检查其在售商品的知识产权状况,也可以要求提供原件以作验证、纠正标识错误等,但须对供应商提交的知识产权有关文件承担必要的保密义务。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可以在合同中增加“如果商业单位因销售由供货方提供的商品而导致知识产权侵权的,由供货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条款。在合同的“违约责任”中明确,如被行政、司法机关认定侵权,供应商应当按已售侵权商品市场总价格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给商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声誉损害的,商场保留单方面解除双方租赁合同的权利。

第三,即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侵权行为。如果确有侵权情况出现,在收到知识产权权利人发出的侵权警告函后,商业企业应当要求权利人提供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文件(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的专利文件、证明该专利权有效的证明材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的商标注册证书、版权登记证明)以及权利人的有关证据材料,并马上通知涉嫌侵权商品的供货单位。

第8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 管理规范 标准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05-130-02

我国首部专利法实施已近30年,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发展已不可逆转,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无论是在进行研发创新、引进技术,还是在吸引资本投资、拓展国内外市场等方面,均离不开知识产权支撑。知识产权从创造、获取、维护、运用和保护均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2012年04月26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马骏在东兴证券第一届中小市值企业投资论坛上表示:“……中小企业占中国企业数量的98%以上,为中国新增就业岗位贡献是85%,占据新产品的75%,发明专利的65%……”然而,我国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上大多缺少系统化、规范化高效管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从而没有充分发挥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优势。为了帮助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供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04月发起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并于2013年02月07日正式。令人惊喜的是,在此前我国一些地方管理部门也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地方标准,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起制定的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2/T 1204—2008),于2008年05月08日。浙江省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发起制定的《宁波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302/T1042—2011),于2011年12月31日。这三个规范均为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提供了指南。本文通过对这三个典型版本“管理规范”的比较分析,提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建立、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1 标准的结构型式对比分析

从标准的整体结构上看,国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完全采用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19001—2008/ISO9001:2008)的结构型式,各章节和条款的编排也基本相同,将标准分为各过程加以描述,以过程方法实现整个标准的管理要求。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2/T1204—2008)则仅是参照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结构形式,内容编排基本相近,也以过程管理来实现整个标准的管理要求,简化了部分管理过程;《宁波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302/T1042—2011)的结构型式则根据《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2009)要求,参照我国通用技术规范的结构型式,以要素规定管理要求,采用要素管理的方法。前两个结构型式的标准优点是:实施的通用性比较强,在企业管理体系框架内有较大灵活性,使用过程方法管理,可以更易于与企业内的其它管理体系相融合,以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有效性和效率,但江苏省DB32/T 1204—2008标准某些条款规定过于含糊(在下文第3部分中具体举例),可能会给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带来困惑;对于已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其他管理体系的企业,采用上述结构型式的标准会更加易于建立管理体系也易于实施;宁波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302/T1042—2011)的优点在于各条款规定清楚,要素明确,更便于检查和评价,并在其附录A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2 标准对文件化管理的要求对比分析

任何管理体系的建立都离不开文件,实施过程的结果也离不开记录,所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必须对文件管理的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在国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4.2条款中对文件、记录的控制规定非常明确,特别是对企业知识产权会产生直接重大影的外来文件控制,4.2.4a)、c)条款规定极为严密,整个管理体系以一整套文件为依据加以运作,以一系列记录作为证据保障,确保整个体系运行轨迹清晰、有效。江苏省的DB32/T 1204—2008标准,虽然有4.2文件控制条款,但只对企业内部的文件、记录作了宽泛的要求表述,而对极为重要的外来文件(如:复审委通知、审查通知、行政决定、司法判决、律师函等文件)则没有规定,这是个不小的缺陷。宁波的DB3302/T1042—2011标准,没有专门的文件控制条款,对要求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则分散在各要素的规定中,虽然在9.2知识产权档案管理中对文件控制进行了规定,但档案管理规定并不能代替文件控制,且9.2条款中没有对文件的制定、审批、修订、外来文件的收集、文件分发、标识等加以控制,对记录的控制表述不明确。这可能与其标准本身的整体结构型式有关,因为任何技术性规范标准均没有文件控制的要求。

3 标准的普适性与可操作性对比分析

作为一个管理标准,其普遍适宜性与可操作性十分重要,它对标准的推广及实施的有效性有着直接影响。ISO9001标准在我国推广应用已有20多年,在我国工业企业中有着广泛的基础和影响力,有赖于其普遍适宜性与可操作性。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数据,载止2012年6月30日,我国有各类认证有效证书631629份,其中ISO9001:2008管理体系198476份(江苏省29504份、浙江省22586份),如果加上已失效的53015份认证证书,总数突破25万份。也就是说我国至少有25万家(江苏近3万家、浙江2.2万家以上)企业建立了以ISO9001标准为基础的各类管理体系。国标GB/T29490—2013) 采用ISO9001标准的结构型式,要求以过程方法PDCA循环管理模式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实施方式相同、可操作性较强,企业有曾似相识的感受,适于企业当前的管理模式,也有利于与企业现有的管理体系相融合,便于大规模地推广应用,美中不足的是在标准中找不到外包过程控制条款,而现实中,国内大部分企业的知识产权申请、维护、保护等工作外包(委托)给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甚至还有把企业的所有知识产权管理也外包(委托)给中介服务机构的。江苏省的DB32/T 1204—2008标准虽然也是参照ISO9001标准的结构型式编制,也强调过程管理,但标准某些条款让人感到规定不具体、难操作(如4.2.3;6.1.3;6.1.4等条款),也缺少“沟通”渠道的建立、“硬件资源”支持等内容,普适性和可操作性稍逊。宁波的DB3302/T1042—2011标准采用的是要素管理模式,对于已建立ISO9001管理体系的企业来说,可能有些别扭,不利于与企业现有的管理体系相融合。但是由于所有工业企业都有技术标准(如产品标准、生产工艺标准、检测标准等),所以对于所有工业企业来说这种结构型式是最熟悉不过的了,同时其最大的优点在于标准条款内容具体,有利于企业实施,可操作性较强,再结合附录A使用,也便于检查和评价。

4 对体系持续改进要求对比分析

一个管理体系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应该是不断改进、不断提升的过程。一家企业建立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和作用,主要体现在有效性和效率上。持续改进是一个管理体系不可或缺的过程,只有持续改进才能保持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才能为企业带来收益。国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和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2/T1204—2008)的优势在于以PDCA循环的过程管理模式强调了改进的要求,以笔者的观点来看,这两个标准这部分的要求规定太过简单、宽泛,没有强调建立在数据分析基础上的纠正、预防措施,在具体实施时缺乏依据。《宁波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302/T 1042-2011)最后的11.3管理改进规定则更简单。我们知道企业获取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侵权和被侵权,为企业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下获取效益,对比GB/T19001标准的持续改进过程,如果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缺少预防措施要求是一个很大的缺憾。各标准中对建立预警机制和风险管理的规定,无法替代建立预防措施要求。

5 结论和建议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制订的指导思想,决定着标准的框架结构、实施模式。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国标具有管理体系易于建立、便于与企业原有管理体系相融合、普适性与可操作性强的优点,是一部对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有着划时代意义的管理标准。

企业在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时建议:(1)采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建立以过程方法PDCA循环持续改进管理模式;(2)进一步参照ISO9001标准要求,根据企业的规模、人员、已有的知识产权状况、企业发展战略等实际,结合现有的管理体制对标准过程进行删减和整合,以提高标准实施的效率;(3)在制定有关具体的实施方法时,建议将《宁波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302/T 1042-2011)作为指南性标准加以采用,特别是其附录A更值得参考,以提高标准实施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 国家知识产权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S].2013-02-07.

[2]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DB32/T1204—2008[S].2008-07-08.

第9篇

关键词:军队工科院校;知识产权教育;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44-0168-02

一、军队工科院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的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智力成果创造者和它的继受者依法享有的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知识产权是通过制度的安排,对人们的智力成果进行产权界定并使其产权化,规定了人们与创新成果的所有关系。一个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是赢取发展主动权的关键要素,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手段,是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国防科学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更是推动国防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的强大动力,是推动武器装备建设工作向前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是实现强军梦的主要动力。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教育是基础,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是关键。军队工科院校学员在国防知识产权队伍建设中,有着无可取代的基础性作用,他们是从事未来国防科技创新的主体。针对军队工科院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对本科学员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他们的知识产权意识,从而提高他们的知识产权创造力,将直接关系到我军科技创新工作的整体水平和质量。在当前条件下,加强国防知识产权教育具有较强的迫切性和重大现实意义。

1.有利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围绕知识产权展开的竞争不断加剧,各国都在将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世界各军事强国都将知识产权战略上升到国家战略范畴。早在90年前,美国就成为世界上最早将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国家,日本更是提出了“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思想。我国在2008年出台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了我国实现知识产权战略的九大举措,目的是为了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创设、使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国防知识产权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军队工科院校学员作为未来从事国防科技科研工作的主体,增强对军队工科院校的知识产权教育,有利于更好地贯彻实施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

2.有利于造就更多的国防科技创新型人才。2006年,我国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第一次正式提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人才战略工程的重大决策,指出要加强大学生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知识产权队伍。2007年,国防科工委下发了《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指导性若干意见》,明确了知识产权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地位作用。在此背景下,总装首长明确指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国家人才战略工程为指导,抓紧人才培养,把国防知识产权工作人才培养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坚持继续教育与学历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远程教育相结合,国内培训与国外培训相结合,培养一支专门从事国防知识产权工作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我国国防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保障。学员是最活跃的创新群体,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有利于提高学员知识产权创新能力,造就更多的国防科技创新型人才。

3.有利于推动国防科技发展和武器装备建设工作。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国防科技发展及武器装备建设的全过程。军队工科院校学员是国防科技知识创新的生力军,是国防科技知识产权的拥有者,对军队工科院校学员普遍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有利于培养他们的国防知识产权意识,帮助他们树立起正确的国防知识产权观念,激发他们的科技创新意识,推动我国国防科技进步和武器装备建设工作。

二、当前军队工科院校知识产权教育存在的问题

2015年3月,课题组围绕军队工科院校学员知识产权教育进行了专项调研,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收回182份,有效问卷178份。通过调研,发现军队工科院校学员知识产权教育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知识产权课程较少。在调查的10所军队工科院校中,只有3所大学开设了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另据国家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在地方大学中,大约有80%的学校没有开设知识产权的课程,接受知识产权教育的高校学生只有5%,其中理工科学生不足总人数的3%。知识产权教育,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也表现在各种实践活动中。通过举行知识产权讲座和活动,能够提高学生知识产权能力,激发学生对知识产权的创新意识。

2.知识产权认知不足。经调查发现,大部分学生对知识产权教育问题比较感兴趣,约占总人数的81.3%;但是,对于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哪些类型,具体有哪些保护措施等具体内容知之不多,而对于知识产权创新能力与自己及社会有什么样的关系更是缺乏理性认识,只有9%的学员认为它与自己及社会关系紧密。

3.知识产权教育师资力量薄弱。由于军队工科院校知识产权课程教育师资力量薄弱,所以不足以开展系统的知识产权教学任务。该专业科班的人才较少,数据显示,自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以来,全国360所法学院系高校,只有4%的大学能够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其中仅有不足1%的大学生是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人才。开展国防知识产权教育不仅要求教员自身具有知识产权专业知识,还需要他们具有国防知识产权领域工作经历,除了对技术性问题有较深入的认识、研究和把握外,还要求他们掌握一定的教育理论,拥有课堂授课知识与技巧。以上要求对人才要求非常高,目前,这样的人才在我军还比较稀缺。

4.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不健全。知识产权教育的很多问题归根到底是由于体制不健全导致的。很多军队工科院校没有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的学校是由科研部某些处室兼管,有的根据工作任务抽调其他部门干部临时组成工作小组,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导致知识产权管理、教育与科研管理混乱的现象。由于没有专门的管理干部,很多工作都是由现有干部兼管,管理职责不明确,管理工作标准不高,管理水平参次不齐。另外,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健全,现有制度得不到落实,知识产权工作往往无人监管,科研项目重复立项,专利申请不及时或重复申请,造成科研经费浪费,给国防事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三、军队工科院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的对策

1.开设知识产权选修课程。一是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增加知识产权相关选修课,普及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点,对国防知识产权相关知识进行介绍,培养所有在校学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二是开设创新课程,培养学员的科技创新能力。三是开展相关知识培训讲座,培训学员专利申请实用知识,包括专利、软件、数据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网络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方面。

2.营造外部环境,鼓励学生申请专利。一是注重对学生知识产权实践活动的引导,通过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教育环境,培养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二是充分利用“第二课堂”,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邀请专家学者为大学生做前沿知识专题讲座,普及相关知识。三是鼓励学生申请专利。学校要制定大学生专利申报奖励办法,为学生申报专利创造条件,考虑将专利列入毕业设计或计入学分,允许部分实践性较强的毕业设计以申报专利形式结题。

3.开拓多种渠道,引进优秀师资力量。一是学校自主培养知识产权师资。挑选对知识产权教育有兴趣、且从事相近专业教学的教师或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参加短期培训和自学,成为基础师资。二是外调。为了满足知识产权教学科研团队需求,应从总部相关机构中选调部分能力强的科研或机关人员,从事知识产权教育。三是从社会引进人才。为加强对学生知识产权实践能力的培养,还可以从校外聘请优秀的知识产权律师、人、法官及著名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兼职授课。

4.健全管理机构,完善管理制度。一是经费管理制度。军队工科院校要划拨相应的经费,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干部,全面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事务,彻底改变知识产权管理、教育与科研机构不分的现象。二是建立知识产权组织管理机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要牵头做好知识产权管理、专利人培训、知识产权领域前沿知识培训、专利申请培训等管理教育问题。三是对于重大科研项目,要指定专门知识产权联络员,及时跟踪科研动态,提供检索服务,处理相关专利申请事务。

参考文献:

[1]陶鑫良.知识产权基础[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

[2]郭俊平,张玉慧.知识产权教育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J].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09,(10).

[3]陈美章.中国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思考[J].知识产权,2006,(1).

[4]易健雄.浅议大学生知识产权素质的提高[J].科教文汇,2010,(3).

第10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 管理 构建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1(c)-0177-02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科技创新已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要素,而知识产权制度为科技创新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一方面需要企业不断地自主创新,即知识产权的创造;另一方面需要企业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即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

笔者根据近二十年的知识产权工作实践,直接与基层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有深度接触,尤其是最近由于工作需要,针对性地对几十家本地市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集中调研,调研发现,近几年来,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已经有所增强,但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相对薄弱,基本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些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进而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体系构建提出一些设想与建议。

1 目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涉及的企业在当地都是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基础,知识产权工作做的相对比较好的企业,例如企业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具有相当的专利、商标授权量,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都处于摸索阶段,不具备一完善的管理体系,导致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的很多失误,有些甚至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经过调研,我们发现,上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 缺乏专门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根据调研,大部分企业都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但很多企业都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部,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是在技术部、法务部或财务部的兼职人员,由于这些部门人员其它工作比较忙,很多也没有经过专门的知识产权培训,不具备知识产权管理经验,所以让以上部门人员兼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时存在一些不足,如技术部门的兼职人员可能只对知识产权的申报的技术内容比较熟悉,但对知识产权的维护不够了解;法务部门兼职的人员对涉及纠纷处理比较敏感,但涉及企业的产品技术就理解不够;财务部门兼职人员有利于知识产权缴费等工作,但涉及知识产权实质性的技术内容及涉及侵权纠纷等问题时经验欠缺……

1.2 企业知识产权的工作机制不完善

正是由于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导致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不完善。在由技术部门兼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业中,一般企业知识产权的申报意识比较强,可以有意识地将工作中的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直接联系,但技术人员经常会疏忽申报后的繁琐的后续程序,流程的管理不够系统化,容易引起因程序疏忽导致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丧失,这在实际工作中是经常会碰到的;在由法务部门兼任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业中,由于法务部门对技术不够熟谙,无法筛选不同技术人员上报的技术,容易造成一些重复申报、交叉申报,申报的权利范围不够准确,也易影响知识产权保护的系统化,在遇到侵权纠纷时,对涉及比较专业的技术内容(如发明专利)细节不易把握;在由财务人员兼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业中,知识产权的后续与流程工作会比较好,但涉及到具体实质性的技术内容与法律纠纷如专利技术、专利评估、侵权纠纷等就会不知所措,无法很好地把握。

1.3 企业知识产权保密制度不健全

由于企业人员流动大,行业竞争激烈,市场化程度高,尤其是一些外贸企业,企业知识产权的保密工作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竞争力,甚至至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于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上的不完善,企业在知识产权技术、知识产权文件及涉及知识产权人员的管理上缺乏有效的机制,使企业造成技术流失、技术人员流失、知识产权失效,最终因知识产权原因被同行竞争对手打败。

1.4 企业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不匹配

企业缺乏良好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没有制定知识产权奖励的制度,也缺乏知识产权疏忽导致的追责制度,导致员工缺乏知识产权创造的积极性,涉及知识产权部门相关人员也缺乏强烈的责任心,容易造成知识产权管理疏忽引起的企业竞争力的下降。

2 企业需要构建一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针对上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只有通过科学设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立顺畅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做好知识产权保密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才能构建一高效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2.1 科学设置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

企业必须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部),并由副总直接负责,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可以在知识产权部下设专利部、商标部等,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在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如技术部、销售部、采购部、办公室、财务部等)根据需要设置本部门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负责在本部门发生知识产权状况时与知识产权部门的协调合作。

企业知识产权部的主管人员必须是懂专业、懂法律、懂知识产权管理的高端复合型人才,既对企业的产品主要核心技术有所了解,又懂得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经过培训,又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管理知识;同时企业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部门按业务领域和岗位可以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使其具有相关的知识产权知识。

2.2 企业知识产权的工作机制

由于上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科学设置,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应该是顺畅的:技术部门研发的产品经检索认证,提出知识产权申请要求,上报至知识产权部,知识产权部报经企业负责人确认后启动申报程序,知识产权部门工作人员协同技术部门一起完成知识产权申报工作,之后知识产权部门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档案,涉及费用的由知识产权部门与财务部及办公室沟通;企业采购部门在采购过程中,也要对采购到的可能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时与知识产权部联系,知识产权部可以会同其它部门如技术部、法务部作出相应回应;企业销售部门对企业所销售的知识产权产品在知识产权部门的配合下作必要的宣传,对销售过程中发现企业知识产权有可能被侵权的情况因及时向知识产权部汇报,知识产权部协调相关部门作相关的取证与应答;知识产权部还应该协助采购部与销售部作好涉及知识产权产品的合同签订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涉外贸易,包括技术引进与输出、合作开发、产品进出口等,知识产权部要协同法务部,了解公司在进出口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状况,协同采购部门、销售部门在合同签订时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侵权责任等知识产权条款,对具有知识产权的出口产品,应尽早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以防知识产权纠纷带来的经济损失。

2.3 企业知识产权保密工作

由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文件对于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包括企业内部的技术创新的文件以及一些涉及知识产权的外来文件,企业应根据需要,建立知识产权申请、维护、管理、奖励以及保密等各方面的文件程序管理体系,并进行保密管理,对于内部创新文件,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文件出入制度,企业可以通过系统软件加密等方式使知识产权申报核心文件、技术秘密尽量控制在尽少数可靠的员工范围内,避免技术文件的泄密,被竞争对手获得;对于知识产权外来文件,如申报过程中的程序文件、缴费通知、相关企业的文件往来,企业都应专门部门及时处理,并分类归档,做好保密工作,并保证其完整性。

同时企业必须对涉及知识产权人员进行必要的保密工作管理,如企业新进相关员工(如技术岗位与知识产权部门)时企业应了解新进员工已有的知识产权权利义务,避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进行适当的知识产权背景调查与沟通,以及入职知识产权培训;公司与涉及知识产权员工(如技术岗位及知识产权部门员工)在劳动、上岗合同中应明确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规定其负有的保密义务;员工离职或退休后,应进行离职、退休员工的知识产权事项进行提醒,并签订保密协议,以防止企业员工流动后,造成技术的外流。同时由于知识产权申报后有许多的后续工作,很多后续工作有严格的期限要求,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人员离职后,一定要做好知识产权的交接工作,避免由于人员流动导致的知识产权后续管理上造成的知识产权的丧失,

2.4 企业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企业应建立激励机制,可明确给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发挥企业员工的创造力。例如,根据专利法有关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给以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的应用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给予合理报酬”。企业可以据此制定知识产权奖励的制度,给予知识产权的创造者一次性奖励,也可以在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产生经济效益后给予适当的提出,使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具有创新的动力,从而相应地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同时企业也应该奖罚分明,明确员工在造成知识产权申报及管理工作(如知识产权后续管理工作中年费的缴纳、意见书的陈述都有明确的期限)中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这样,员工才会建立更强的责任心,培养企业的主人公意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也会有条不紊。

第11篇

这次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年度例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总结全市2011年度知识产权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度全市知识产权工作任务,进一步振奋精神,强化措施,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刚才,中级法院、公安局等部门汇报了工作,大家都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立足本职、尽职尽责,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知识产权整体工作有了显著提升,多次受到省政府表彰,并在全省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希望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扬协同作战、争创一流的精神,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为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宏伟目标再立新功。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增强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知识产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实现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上水平,必须依靠科技创新,依靠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我们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积极打造科学发展高地,就必须发挥好知识产权对科学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必须适应发展需求,抓住机遇,有所作为;要牢固树立服务中心的意识,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为目标,明确责任、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实现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区域产业发展高地的现实需要。培育壮大“石油化工、煤电化工和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优势,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型产业,是“十二五”时期我市产业发展的重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必须围绕这一中心。要积极实施专利战略、商标战略、品牌发展战略,根据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产业专利技术布局,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优势;积极培育著名商标和知名品牌,营造产业的市场竞争优势;加强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激情;加快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优化升级,促进科技优势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助推“1655”企业升级计划的完成,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为打造区域产业发展高地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是建设创新型城市,打造区域自主创新高地的关键举措。知识产权是提升地区竞争力的战略资源和核心要素,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是衡量区域创新能力的基础指标,只有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应用,才能提升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

(三)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是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打造区域对外开放高地的重要保障。随着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在招商引资活动中日益成为投资者考察的重点。要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招商质量和引资水平,必须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才能吸引更多的高端资源来菏投资,提高对国内外先进技术、优势品牌等知识产权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使之为我所用,进而增强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力,提升对外开放的层次,开创对外开放的新格局。

(四)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是形成富有特色的文化优势,打造区域社会事业发展高地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中指出,要“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产业支持力度,打造知名品牌”。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是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延续传统文化与优势的内在动力。要加强“一城四乡”文化资源和非物质遗产资源的保护,着力打造文化产业品牌,充分发挥好知识产权制度激励、保护创新的作用,为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的总抓手。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就是通过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优化创新的社会、市场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顺利通过验收,打造新的城市发展“名片”。

二、认清形势,明确责任,扎实推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的开展

2011年7月5日,市政府召开专门动员会议,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一年来,全市严格按照菏办发[2011]53号文件要求,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全市知识产权组织领导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日益完善,财政投入不断加大,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稳步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2011年,全市专利申请2177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1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13件,占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0.18个百分点;专利授权1193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64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41件,占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87个百分点。注册商标7122件,新增著名商标13件;新增名牌1个,省服务名牌2个,登记著作权18件。创建省知识产权园区1个,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1个,银香伟业集团有限公司获“省长质量奖”。全年处理专利侵权案件12件、商标侵权案件126起、版权案件200多起,市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08件,结案105件。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总体上还未能满足发展的需求,对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当前和今后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需突破的薄弱环节。一是知识产权还没有真正广泛地引起政府部门和社会的重视,知识产权的社会认知度较低。二是知识产权的资源和资产意识弱化,部分企业还没有给与高度重视和科学管理,仅是作为申报项目和企业评级的手段。三是全市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不强,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在全省处于较落后位置。四是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尚未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亟需规范。五是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亟待加强。六是创新成果转化实施率低,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窄等。

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问题,整体推进知识产权工作。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实施方案》,按照部门的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到9月底圆满实现全部工作目标。10月到12月是总结验收阶段,相关单位要充分做好准备,对照各自的任务逐项检查,对任务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迎接上级部门的考评验收。

(一)要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继续实施专利战略、商标品牌战略,落实名牌培育计划,大力发展印刷出版、动漫影视、文化娱乐、工艺美术等核心版权产业,加强对小麦、棉花、蔬菜等植物新品种的培育,着力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截至2011年,全市共拥有中国驰名商标4件,著名商标59件,名牌37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著作权登记432件。按照试点城市工作方案中确定的目标,今年全市专利年申请量要超过2300件,其中发明专利不低于560件,创造国家驰名商标5个,著名商标60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45个,原产地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个,著作权登记280件。这些任务目标都是刚性指标,必须确保完成。目前著作权和专利申请量及发明专利占比已经达到要求,其他还需要大家进一步明确责任,攻坚克难,确保目标实现。

(二)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重点抓好县区知识产权机构建设,力争2012年底前县区全部建立知识产权局和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按照全省部署,尽快启动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加快进出口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建设,规避产权风险。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机构,重点抓好创新型企业和全市60家重点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加快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等提供支撑。支持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知识产权社会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要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完善知识产权产业化机制,大力推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知识产权产业化,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大力培育一批熟悉知识产权制度、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创造条件,年内启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拓宽知识产权资本化渠道。支持产学研结合,规范创新成果的产权化、资产化管理,完善知识产权的奖励分配制度,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向企业转移知识产权,加快知识产权流转;鼓励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评估、转让、许可、联盟等方式推动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产业化。

(四)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继续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完善行政司法部门之间、周边地区之间的执法协作网络。尽快建立侵权案件投诉举报制度、重点案件移送报送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公布制度。完善展会知识产权监管保护机制,重点加强农资交易会、林交会、牡丹花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集中整治,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

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时间紧,头绪多,任务重。各县区、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不能滞留于开会、发文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一)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要注意互相配合、协同工作,真正把试点城市工作落到实处。希望大家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协作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坚决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全面加强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扎实、深入、有效地推动试点城市工作开展。市、县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机制,有力管理,有效协调,有序推进。要注意做好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多方听取成员单位的意见,定期通报知识产权工作情况,重要的问题要抓紧研究解决,确保圆满完成试点城市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已将2012年度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要加大对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考核督查力度,尽快形成定期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工作的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和检查。争取市人大的支持,加强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三)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要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研究制定适应全市知识产权发展需要、有利于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配套政策,重点加强与产业、科技、金融、贸易等政策的衔接。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十二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和《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市政府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希望各职能部门认真做好文件相关内容的起草工作,把上级精神落实到位,把的实际体现出来,任务要明确、措施要具体。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委、财税、科技、经信、知识产权、工商、版权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分工明确、保障有力的自主创新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工商、版权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建设,形成管理有序、规范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部门的协作,建立协同配合、执行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机制。要尽快把知识产权作为教育、医疗、科研、工程技术等行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标准,切实落实知识产权奖励政策和其他优惠政策,鼓励自主创新。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确保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力争县区全部设立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

(四)加强宣传,扩大培训。要做好知识产权宣传的统筹规划,各新闻单位首先要发挥舆论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精心策划、突出重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把知识产权知识学习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和公务员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切实履行《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公务员培训计划》,确保初任培训知识产权参训率。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

第12篇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10YJA880115);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2011YBXM145/2012YBXM044)。

摘要:国内知识产权评价研究主要围绕“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展开,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目前该领域在研究对象、内容、方法和应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认知偏差,对于知识产权评价的理论构建与实践运用形成了明显的影响和制约。从研究现状与现实需求的角度看,我国知识产权评价的发展趋势呈现出四个方面的特征,即研究内容的整合化趋向、研究重心转向管理绩效评价、评价方法趋向于质化与量化相结合、研究视角更关切实践应用。

关键词:知识产权;评价;管理;绩效

中图分类号:D91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46(2013)05-0080-07

知识产权作为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鉴于其突出的交叉性、理论性与应用性,亟待探索和开拓的问题很多。知识产权评价是运用专门方法对于知识产权战略以及知识产权价值、保护、管理和运用绩效的评定和估价。知识产权评价研究作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应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丰富知识产权学科体系、指导知识产权工作实践、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绩效意义重大。在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后,知识产权评价问题日益受到学术界、政府、企业和高校的关注,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研究和实践成果,但知识产权评价研究所涉及的对象、内容、方法等基本问题仍需要进一步厘定和澄清。只有不断深化和密切政产学研的沟通与合作,在这些核心问题上取得广泛共识,才可能确保该领域研究和运用的健康发展。

一、知识产权评价研究的三个层面

知识产权战略是一个系统工程,围绕“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展开。宏观上,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中观上,是特定区域或行业发展的战略布局;微观上,是地方政府、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战略实施。无论那一个层面的战略,其规划、布局和运行效能的高低,都需要得到科学评价,以确保战略的正确制定和有效实施。

1. 基于宏观层面的评价

宏观层面的知识产权评价主要是关于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的绩效评定和估价,可以简称为国家战略评价。由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颁布刚过五年,目前相关的评价研究还不够充分。从文献梳理结果看,这类研究目前还处在对欧美等发达国家或国际组织知识产权战略评价的介绍以及对知识产权战略评价的一般原则、基本方法、主要指标等问题的分析与讨论阶段,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和公认的应用模型。

最具权威性的知识产权战略评价机构当属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简称IMD)。该机构自1986年起,每年发表《世界竞争力年鉴》(简称《洛桑年鉴》)。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评价指标是构成《洛桑年鉴》对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竞争力进行分析评价和排名的主要指标之一。因此,我国学者在论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评价指标体系构建问题时,《洛桑年鉴》中的有关评价原则、指标通常被看作是基本参考依据之一。陈昌柏在对《洛桑年鉴》知识产权评价指标进行简要分析后提出,评价我国知识产权的国际竞争力状况可以依照该年鉴中的指标体系[1],即按照R&D支出、R&D人员、技术管理、科学环境、知识产权等5个子体系设计国家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相丽玲等人从知识竞争力的层面对包括《洛桑年鉴》在内的国际知名的三大竞争力评价体系(世界经济论坛的《全球竞争力报告》、洛桑国际管理发展研究院的《世界竞争力年鉴》以及罗伯特・哈金斯协会的《世界知识竞争力指数》)进行了比较分析[2],并力图重构知识竞争力模型。

国内学者对于日美等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评价的研究较多。例如,唐杰等人通过对日本知识产权战略指标研究的历史演进及其具体应用进行了系统考察和梳理,对其处于特定历史阶段的积极意义与不足作出了比较深入的剖析[3],以期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评价及方案调整提供理论支持。陈昌柏也对日本2004年的《知识产权战略评价指标》进行了介绍,并切合《洛桑年鉴》的指标体系,着重就国家宏观层面的知识产权战略指标作出了细致阐述。马慧民等人则对日本1999年版知识产权战略指标进行了简要介绍,同时还介绍了美国知识产权咨询公司(CHI)专利评价指标和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主办的《企业技术评论》杂志在CHI专利评价指标的基础上提出的专利评价指标体系――《专利记分牌》[4]。

在消化吸收国外有关知识产权战略评价体系的理论与实践成果的同时,国内学者也在积极探索我国知识产权战略评价的相关问题。易玉[5]、唐杰、陈昌柏、颜[6]等学者都主张,其指标体系应由政府主导构建,并纳入官方统计体系,以确保其权威性和导向性。在有关知识产权评价指标的构建上,易玉提出了一个知识产权战略绩效评估的三级指标体系,该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39个三级指标构成;在一项关于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软环境评价研究中,孟奇勋等人[7]也提出了一个三级指标体系,该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41个三级指标构成。虽然这两个指标体系有许多共同之处,但分歧之处还十分明显。在有关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的模型构建上,国内学者大都倾向于使用综合评价的方法,提及最多的是层次分析法(AHP)[8],另外还有模糊综合评价法[9]、综合评价指数(IPSCAI)[8]、Black-Scholes模型[10]等。同其它相关问题类似,有关模型构建的方法研究目前还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

2. 基于中观层面的评价

所谓中观层面的知识产权评价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有关区域知识产权战略评价研究,二是特定行业知识产权战略评价研究,三是关于知识产权特定构成部分的战略评价研究。

杨晨等人[11]关于区域知识产权战略评价的探讨和雒园园等人[12]关于区域知识产权竞争力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是此类研究的代表。前者在对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绩效进行界定的基础上,运用实证研究遴选出了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绩效评价的基本因素,并尝试构建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后者则在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知识产权竞争力的组成要素及其评价指标体系。此外,赵莉晓等人[13]对环渤海区域知识产权现状评价以及屠文娟等人[14]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对于区域知识产权战略评价研究也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关于特定行业知识产权评价问题,有两项研究成果值得关注:一是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电子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的一项有关信息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拥有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15];二是陈润生等人[16]的一项关于军工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研究。前者对自主知识产权进行了界定,并从质量和数量两个层面提出了自主知识产权的评价指标体系;后者则针对军工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借助相关案例,提出了军工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特征、范围和方法。

知识产权一般由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力构成。目前大量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专利评价这个方面。专利评价研究既有涉及专利价值、专利保护、专利运用、专利管理、专利人才队伍与培养等各个方面的整体性评价,也有单就其中某一个方面的评价。

3. 基于微观层面的评价

微观层面的知识产权评价主要是指地方政府管理部门、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对于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绩效的评量。理论上说,微观层面的评价主要包含地方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的绩效评价,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价值评价、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管理的绩效评价,高校或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创造的价值评价和知识产权运用的绩效评价等内容。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评价研究主要指向于三个方面:一是关于知识产权工作总体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与运用研究;二是关于知识产权价值评价研究;三是关于知识产权实施或管理绩效的评价研究。主要研究成果有:张阳对于企业知识产权评估的特点、意义、问题以及注意要素等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17];郭秋梅、李迎波等人运用理论建构和实证检验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系统探讨了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运用和绩效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和评估方法等问题[18] [19];张涛等人提出了企业知识产权价值来源问题[20],并提出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价的指标体系以及基于实物期权的知识产权价值定量评价模型[21];企业知识产权实施或管理的运用研究在近几年受到普遍重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和国防科工委的科技攻关或基础研究项目都在支持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出现了一批质量较高的研究成果,如洪少枝等人的“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评价系统研究”[22]、李迎波的“知识产权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研究”[23]、杜晓君等人的“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绩效模糊综合评价” [24]研究、徐建中等人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性绩效评价模型研究” [25]以及唐杰等人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绩效评价研究” [26]等。

高校是知识产权创造的重要主体,高校知识产权评价工作也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但同企业相比,高校知识产权评价研究相对滞后,目前可以找到的有一定影响的研究主要有郭秋梅和李迎波等人有关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27],该研究结论同她们有关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评价的研究成果近似,在此不再赘述。

二、知识产权评价研究的制约因素

纵观我国知识产权评价的研究现状可以看出,该领域研究在对象、内容、方法以及对于知识产权管理实践的指导作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分歧,对于知识产权评价的理论构建与实践运用构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1. 知识产权评价与专利评价

专利申请与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领域最先引起重视的一项工作。专利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也是最完备的。与此相对应,涉及专利保护、应用、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研究起步也最早。从我国知识产权研究文献和研究项目的分类分析可以看出,有关专利工作的研究文献和项目不仅起步最早,而且总量、层级和水平也最高。知识产权工作其它方面的内容,如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的研究则相对滞后,成果数量和水平也相对较低。

事实上,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与实施,学者的研究视角已经逐步由分类研究转向知识产权工作理论与实践的整体性研究。在这类研究中,尽管一部分学者致力于将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其它一些新兴智力财产权作为统一的对象来研究,但是限于知识背景或认识原因,这类研究依然存在重专利权轻其它知识产权的倾向。以知识产权评价为例,相当一部分研究主要建立在对于专利评价的基础之上,部分研究甚至以专利评价代替知识产权评价。即使是那些注意到著作权和商标权评价的研究中,其在整个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也相当低,分析和探讨的篇幅和深度也十分有限。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与研究者的知识背景和经验积累有关,因为专利权的研究起步较早,学者们关注时间较长,因此容易出现重专利权轻其它知识产权的倾向;另一方面与其它知识产权受重视程度较低有关。仅从国家和省市级基础项目立项情况看,有关专利权方面的研究项目和支持力度远远大于对商标权或著作权的支持强度,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后者的研究层次和水平。

显然,知识产权不等于专利权,知识产权评价也不等于专利评价,这是一个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必须加以澄清的重要问题。解决知识产权评价体系中的畸重畸轻问题,一方面要求学者的研究必须转变观念、更新知识、注重学科的交叉渗透;另一方面要求各级主管和应用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协调,提高对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其它知识产权研究的支持力度。

2. 法律、制度与管理

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心是什么?这是一个看似明确但却存在不少认知偏差的问题。知识产权工作包括对于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和应用,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但就目前我国的现状看,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心还主要停留在保护层面――后以来,我国先后颁布并修订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多部其它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在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中还明文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司法机构对于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的受理数量不断增多,处理能力和力度也逐渐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仅做到了有法可依,而且也表现出了相当的积极的态度和较高的水平,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部分肯定。

保护无疑是知识产权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却不是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心。从战略视角考量,将知识产权视为国家进步和发展的核心推动力,其重心实际是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应用。实践证明,只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数量上和技术含量上得到稳步提升,才可能为国家的科技实力和水平的提高奠定稳固的基础;只有那些高技术含量的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为产业所充分利用,才可能使知识产权的价值得以真正实现。此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那么,究竟应该怎样搞好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应用?这首先让人联想到的可能是诸如研发力量、资金投入、政策导向、制度保障等影响因素。显然,科技研发中智力资源的培养、组织、引导以及政府与企业对于科技研发资金投入的力度和导向等无疑都将直接影响知识产权的创造;同样地,知识产权的应用需要国家宏观政策提供指引,需要相关制度规范作为保障。换言之,搞好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的关键是管理。

尽管知识产权管理通常被看是是知识产权工作的一个部分同创造、保护和应用并列,但实际上,知识产权管理不能同其它三项工作分割开来,而是贯穿于创造、保护和应用的全过程。知识产权管理是对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的管理。管理绩效的高低直接影响知识产权其它工作,尤其是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的效能和水平。

3. 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

知识产权管理是管理学的一个新兴交叉领域,该领域既涉及公共管理,又涉及企业管理。换言之,知识产权管理既是政府相关部门行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又是企业管理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不同领域的知识产权管理既相互关联又存在一定的区别。其主要区别是二者的管理目标和任务的侧重不同:前者属于宏观管理的范畴,强调引导、协调和规范;后者属于微观管理的范畴,强调具体组织和运行。其共同点至少包括两个方面:首先,二者都涉及对于知识产权全过程的管理;其次,二者的运行效能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其知识产权战略绩效的高低以及战略目标的达成。这也就是说,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抑或是高校或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性。

绩效评价是衡量知识产权工作有效性的主要途径。前文涉及的宏观、中观和微观评价是对知识产权工作或知识产权战略绩效的评价,但其评价的结果实质是知识产权管理有效性的一种直接或间接的反映。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知识产权评价的核心主要围绕知识产权管理绩效展开。

在方法学上,知识产权评价不外乎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取向。就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评价的实践而言,主要采取的是定性评价的模式;但在理论探究的层面,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定量评价的研究取向。譬如我国目前各级政府在对基层知识产权工作的评价中,通常采取看总结、听汇报、调研、访谈等定性的方法,根据评估组成员的主观判断进行评价;但在一些学者的研究项目和发表的论文著述中,较多倡导采用量化指标的分析、数据采集和模型建构的方式进行“客观”评价。众所周知,定性和定量各有利弊。前者简单易行,容易掌握,对于评价者专门知识的要求不高,缺点是主观性太强,可比性较差;后者相对繁琐、复杂,对评价者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要求较高,属于专家型评价方式,不易为一般管理者掌握,其优点是相对客观、具有较强的可比性。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评价的实践和理论研究之间存在明显的脱节现象,定性和定量取向分别存在于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两个领域,尚未出现彼此融合和促进的良性互动局面。正确的态度应该是要加速理论界和实践领域的沟通和互动,既不能不顾现实盲目追求纯粹定量的评价体系,也不能因为存在某些主客观困难而排斥定量评价的作用,以一种着眼现实的、循序渐进的方式促进定性和定量评价的有效融合。

4. 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知识产权评价的方法论取向在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之间呈现出的脱节或分离现象,根源于评价方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之间的分野。理论研究强调科学性,实践运用则更重视可操作性。当代西方社会科学强调“科学性”的基本表征便是研究的客观性,亦即研究对象可观测、研究内容可量化、研究结果可重复。我国当前知识产权评价研究也不可避免的沿循着这种客观性路径追求其研究的科学性。但在实践运用领域,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研究机构的知识产权评价工作,目前都无法完全实现这种客观性诉求。这一方面是由实践运用的现实需求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由实践运用领域人力资源的素质决定的,同时还与理论研究的成熟程度存在密切关联。首先,知识产权评价实践要求评价工作易于掌握、便于操作、行之有效;其次,从事评价工作的人员大都是各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他们大多对于数理统计、模型建构、因素分析等专门知识涉猎不深,更谈不上综合运用,从而限制了客观性诉求的实现;第三,从当前理论研究的进展情况看,还没有形成一个相对完备的、为多数人认可的、对实践应用具有指导作用的理论体系。

实际上,在西方后现代主义文化思潮的冲击下,客观性、科学性等理念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质疑和反思。后现代主义者主张,可观测的、可量化的、可重复的未必就是客观的,客观的未必就是科学的。而在实践应用领域,一个不争的现实是科学的未必就是可操作的。这是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脱节或分野的根本原因所在。回到知识产权评价上来,以客观性、科学性为指导形成评价体系和方法,其基本特征便是评价指标的量化、全面、权威,评价方法的数理化、抽象化和模型化。这种“完美”的方法、体系和模型往往难以得到应用实践的支撑――研究者通常无法从知识产权工作实践中获得全部甚至大部分必要的采样和数据,实现模型的执行或验证,其结果便使得那些“完美”的方法、体系和模型停留于理论层面,无法指导知识产权评价和管理工作实践。

解决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脱节与分离局面的基本路径是要转变两类队伍的思想理念,即研究者队伍中的唯科学性理念和管理者队伍的唯可操作性理念。唯科学性取向容易令研究者无视客观现实和管理需要,片面追求“完美”,而陷入曲高和寡的窘境;唯可操作性取向则可能使管理者轻视评价工作科学性与合理性的基本准则,片面追求实用性与可行性,而陷入长官意志与形式主义的泥沼。这也就是说,要使科学性与可操作性达成有效的融合和互动,理论研究必须关注实践应用对可操作性的关切,实践应用则必须努力体现理论研究对科学性的诉求。

三、知识产权评价的发展方向

从目前知识产权评价的现实需求以及研究进展情况分析,我国知识产权评价的发展方向体现出四个方面的特征,即研究内容的整合化趋向、研究重心转向管理绩效评价、评价方法趋向于质化与量化相结合、研究视角更关切实践应用。

1. 研究内容的整合化趋势

所谓整合化趋势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知识产权评价三个层面的系统化发展趋势;其二是以知识产权为统领的专利权评价、商标权评价、著作权评价的一体化发展趋势。首先,尽管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评价研究已经涉及到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但这三个者间的研究还缺乏足够的关联性,各自研究的进展状况不同,其中微观评价研究起步最早,成果相对较多;宏观评价研究起步最晚,成果相对较少;中观评价居于二者之间。随着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之后,基于宏观层面的评价研究必将受到高度重视,以期对中观和微观层面的评价发挥应有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但是,无论是宏观层面还是中观或微观层面的评价,彼此是一种相互依存、彼此促进的关系,不可能相互独立、自成体系,因此这三个层面的研究必将走上系统化发展的道路。其次,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是一个包含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它新兴智力财产权在内的智慧财产权的总称,但正如前面已经提到的那样,在知识产权评价的研究与实践中,重专利评价轻其它知识产权评价的倾向却是十分明显的,这对于知识产权工作,乃至知识产权战略都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因此,知识产权评价必然要走向专利权评价、商标权评价、著作权评价的一体化发展道路。当然,无论是整合化还是一体化,都必须建立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变革基础之上。简言之,一方面就是要改变目前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管理分置的状况;另一方面就是要转变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与管理平台的局面。

2. 研究重心转向管理绩效评价

我国知识产权评价研究发端于专利价值评价,随着知识产权概念的提出,专利价值评价研究随之转向于知识产权价值评价。除了价值评价外,随着相关法律规章的建立和落实,知识产权保护评价研究也随之得到一定的加强。但是,知识产权工作是一个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应用和管理于一体的系统工程,随着人们对于知识产权事务认识和理解的不断加深,其工作的重心开始由单一化逐渐走向多元化,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应用日渐受到重视,尤其是在知识产权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之后,知识产权管理问题便成了知识产权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相关研究亦随之得到了普遍加强。毕竟无论是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还是应用或产业化,都离不开各级各类组织的有效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知识产权管理,将无法真正使知识产权战略得以有效实施。因而知识产权管理绩效评价作为知识产权管理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必然会越来越受到重视,并将成为知识产权评价研究的一个重心。实际上,这种趋势已经在理论界和管理实践中初露端倪,近两年一些经济管理和公共管理期刊开始创立相关栏目,研究成果也开始出现在一些学术刊物上,一些研究机构和基金组织也开始将其纳入的项目指南。可以预期,在未来的五年左右,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绩效评价研究将会取得一些突破性进展。

3. 评价方法趋向于质化与量化相结合

在理论研究领域,知识产权评价已经开始由质化研究走向量化分析阶段。在经历了对发达国家知识产权评价理论和方法的消化吸收阶段之后,运用调查研究、数理分析、模型建构等量化方法构建我国知识产权评价的方法论体系,已经成为当前该领域研究的总体走向。当然,由于不同学者的知识背景和理论基础不同,现有的研究成果还缺乏共通的对话平台,对于管理实践的指导作用还不够强。在实践应用领域,知识产权管理队伍限于专业知识和技能局限,知识产权评价的主要以定性的质化方法为主。显然,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的这种相互隔离的局面应该也必须被打破。其核心就是在评价方法上寻求量化和质化的融合,其基础就是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领域的彼此关注和相互促进。简言之,质化与量化的结合是知识产权评价方法的基本取向。

4. 研究视角更关切实践应用

尽管目前知识产权评价主要集中于理论的、应然的研究层面,但其能否取得具有突破意义的进展,关键要看研究成果能否得到管理实践的检验和应用――那些不能引起政府、企业等知识产权管理组织关注或者不能对其管理实践发挥借鉴或指导作用的研究成果,就不会获得重视和支持,研究的价值或生命力也会随之丧失。换言之,要使知识产权评价研究由开创阶段逐步走向提高和成熟阶段,其研究的视角必须转变。这种转变的基本方向是由重视应然的、理论化的研究转向重视实然的、应用性的研究。所谓重视实然的研究,就是要求研究者重视知识产权评价实践的基本现状,基于现实状况和现实需求,提出迎应之道。唯有如此,才可能为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也才可能以此为起点,建构反映实然的理论方法并用以改造现实、指导实践。所谓重视实践性的研究,要求研究者走出书斋,走向政府、企业以及相关公共组织中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关切,同他们一起探究知识产权价值、保护、应用和管理评价的现实状况、困境与瓶颈,同他们一起寻求问题解决的可行路径和创新对策。唯有如此,才可能使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在知识产权评价工作中的分离局面得以解决,使理论和应用达成真正的融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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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

论文关键词 知识产权 核心竞争力 培养途径

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是以个人专长为核心的知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的综合体。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是学生在掌握法学、知识产权专业领域知识基础上,达到多学科知识复合,凭借较强技术能力、创新实践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为个体综合、全面发展积累道德、知识、能力、素质等内涵,以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能力。当前,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以及知识产权在国家建设发展中重要作用的日益凸现,高校如何构建培养机制以促进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学生个人如何提升素质和能力以形成竞争优势,是摆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高校应为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创建平台

知识产权虽然在国外发展已久,但在我国仍为新兴行业,拥有无限的发展前景,培养更多合格的、为社会所急需的知识产权人才,是高校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高校落实国家三大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中也进一步明确了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的重要意义和任务。当前,全国高校试办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高校为数不多,以浙江省内的中国计量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和浙江工商大学四所高校为例,虽然四者在在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大学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及教学设置上各有特色,但均强调具有一定理工科背景,熟悉法律、管理、经济、外语等多学科知识的知识产权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在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的培养上具有共性,力求使培养的知识产权专业本科人才既实现个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要求和价值目标,又能成为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为此,高校应针对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加强几个平台建设。

1.培养方案及课程改革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人才是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管理类、经济类、理工科类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储备,对于提高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在未来就业领域中的技术能力、管理服务能力至关重要。从当前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的就业从业情况调查来看,政府机关、法院等单位以及知识产权教学科研岗位工作人数有限,并非就业从业的主渠道,而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将会是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愈来愈主要的就业从业选择。有理工科技术背景,熟悉经济运行规则,具备较强管理、外语等实务能力的专利工程师、专利律师、知识产权专员等人才必将受企业欢迎。

据此,高校在制定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模式时,应积极邀请政府机关、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机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者共同研讨,做更深入的拓展和实践,在符合专业特性的前提下,制定既适合本科生发展特点,又能切实缩小人才质量与企业需求之间的差距的人才培养模式,使培养的学生适应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的同时,获得个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持续发展。由于知识产权的日新月异性,人才培养方案也应根据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新要求,适时作出调整和修改。同时,法学院或知识产权学院在基础法学、知识产权类课程授课基础之上,应积极思考推进课程结构的改革,联系参与探讨校内和校际知识产权教育相关课程互选模式探索,力求达到校内外教学资源最大限度的共享,满足学生多种知识的学习需求,为学生实现多学科知识的有效复合寻求可行途径。

2.师资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在知识产权师资的构成上,高校应力求突破单一法学院师资的局限,通过建立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依托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整合政府机关知识产权实务部门、中介机构、企业的社会师资,从中择优选聘一些业务优秀人员来校担任兼职教师或实践导师,不定期与师生互动交流,开展教研活动,举行讲座,为学生模拟真实化的教学情境,将前沿知识产权政策、理论与案例应用于教学,增进学生实务分析能力,加强合作的同时,弥补高校知识产权师资单一化的缺陷。

目前,我省高校知识产权教学科研人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正在日益加强,选派教师到国外高校进修,接触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前沿信息,与国外律师交流知识产权保护案例,都是积极有益的做法,这有利于拓宽专业教师视野,提高业务素质,增强教学实践效果。此外,联系国外高校、研究机构、律所合作办学,选派优秀学生开展交换学习、短期研修、暑期见习、企业实践,则同样有助于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在互通有无、加强交流的同时,培养更具国际化视野、熟知知识产权业务、具有较高实践技能、为社会发展所需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3.实践创新平台建设。通过与知识产权局、专利或商标事务所、律所、法院和企业等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广泛的实习实践基地,组织学生深入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一线,在实践导师指导下,接触多岗位工作锻炼,了解、熟悉知识产权对国家、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例如,学生到企业实习,了解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创造、实施、管理,积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设计、运行经验;到法院实习,研究分析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的法律适用;到专利事务所实习,探索知识产权实务处理对人才素质和能力的要求。这都有助于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探索开展校企合作,与知识产权人才需求旺盛的企业建立人才合作培养模式,根据社会需求培养人才,同时缩短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入职适应期,为企业减低用人成本。当然,也可邀请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或是专利机构的专利人等来校开展讲座、交流,进行实务操作指导。

此外,高校应加大知识产权教育及设施建设的投入,设立学生科技专项经费用于鼓励校内师生开展创新活动,如学生课外科技、专利申请、技术转化等;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库、专利信息检索咨询室等,为学生实践创新拓展渠道。

4.知识产权文化平台建设。高校是知识产权的生产者、创造者、实施者、管理者和保护者,高校应为知识产权文化的建设推广构建广阔的平台。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政策的宣传贯彻,帮助师生对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内容及意义的了解,促进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通过开设知识产权选修课程,深入推广知识产权基础知识的教育普及;通过鼓励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充分调动学生创造发明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学生知识产权创新能力;通过开展知识产权特色团学活动,培育知识产权推广所需环境氛围;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就业从业跟踪调查,了解其就业渠道和从业情况,以建立合理的人才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开展校企合作交流、知识产权社会公益服务等活动,帮助师生建立积极的知识产权认知、态度和行为方式,由浅入深、由易到难,不断推进诚信守法、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实践创新的高校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构建。

二、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应为个人核心竞争力的培养积极探索和实践

根据北大知识产权学院的一项调查,企业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需求占其人才需求总量的一半以上。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的认识正日益增强,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需求正逐渐扩大。有技术、知法律、懂经营管理、会外语的实用性人才是他们所需的。如何培养个人核心竞争力以备在激烈的从业竞争中胜出,是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需要在自我培养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实践的重要内容。

1.立德知理是前提,即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应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心系国家建设与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和使命,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提高明理诚信的素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意识在全社会的树立、知识产权内容的宣传普及和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技能的培养,对一个国家发展经济、参与国际竞争至关重要。当代大学生受多元思想和文化的冲击,在个人价值追求与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个人理想信念与国家对人才要求等关系上,不可避免存在一定的矛盾与冲突。在个人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上,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应充分关注基本道德素质和能力的养成,这也是核心竞争力构成的前提所在。通过对迷茫、功利、自私、漠视、脆弱等思想、信念和为人处事方面消极因素的克服,做一个有道德、讲诚信、有能力服务社会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

同时,作为一名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应在国家知识产权发展中树立主人翁意识,关注国内外经济形势,了解社会科技发展动向,知悉国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学习知识产权知识与实务技能。在国家对知识产权日益重视、知识产权对国际竞争日益重要的大背景中,思考和重构人生观、价值观,科学引导自我培养的目标和方向,重新设计个人发展规划,使个人的奋斗和发展与知识产权发展的时代特征,与国家知识产权发展的价值追求紧密结合,立志在国家知识产权普及、推广、应用和发展过程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从而促进自我更好更快的成长成才。

2.修业实践是关键,既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应注重专业知识结构的合理构建,成为一个跨学科复合型的专业人才,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就业从业后较快独挡一面的开展工作积累经验。专业知识的复合程度是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构成中的重要部分,其直接影响学生从业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想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个行家,首先必须通过专业课程学习,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掌握基本的法律和知识产权方面相关知识,学会开展专利文献检索、阅读、撰写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同时,通过修习外语、管理学、经济学、理工科类专业知识,了解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技术,通晓国际经济交往规则和经济管理制度,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客户交流和文件起草,自如应对复杂国内外知识产权纠纷,实现多学科知识的有效复合。

由于知识产权较强的实践性,专业学生在参与课程学习以外,必须不断实践。通过参加案例教学、模拟审判、法律诊所等实践活动,培养系统、全面的思考、分析和演绎能力;到知识产权局、专利或商标事务所、律所、法院和企业中寻求实践机会,参与知识产权实际工作岗位内容,熟悉检索、阅读、撰写等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分析整合能力、计算机处理能力、语言交流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重要素质,为今后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管理、执法司法等工作积累经验。

3.创新发展是保障,即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应注重创新思维及能力的培养,突破已有知识框架的束缚,不断开阔视野,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作为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通过对专业课程,如专利商标注册申请、专利文献检索、知识产权申请和诉讼等内容的学习,了解知识产权申报、服务、管理及保护流程,并在专业教师指导下,积极尝试自己撰写专利,力求在大学期间至少申请授权一项专利,为日后进入知识产权工作岗位获取为用人单位所认可的能力筹码,并为开展实务工作打下基础。

第14篇

关键词:国防计量;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管理体系;奖励机制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426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05-0004-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0379

国防军工计量是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国防军工计量的发展,需要不断研究开发,不断创新发展,而科研在科研院所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方面处于核心和主导地位。为了加强核心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保障国防军工计量的不断发展,就需要推动计量科研项目实施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署,在中航工业集团公司和基础院的指导下,计量所的“知识产权战略”稳步推进。几年来,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周密安排,提出“追赶、创新、超越”的战略口号,以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项目开拓创新、科研水平创新、生产能力创新、管理方法创新等一系列创新举措为核心,按照《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基础技术研究院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制定了《中航工业计量所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出计量所实行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

1 知识产权融入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必要性

当前,国内主流的科研管理过程中,各个阶段都包含评审和论证资料,如立项阶段会有立项评审和论证报告、实施阶段会有实施方案评审和实施方案报告、验收阶段会有验收评审和验收报告等,但是这些阶段均未涉及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导致项目研究的过程中注重设计、开发、质量、成本等的管理,缺乏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因此将上述知识产权的管理融合到整个研究所的核心业务――科研项目管理中,而不是单纯、孤立的成果管理,这不仅是国家、中航工业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更是研究所“技术上有提高、经济上有效益”的需要。

2 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

2.1 概念

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是指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融入科研工作的全过程,即通过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发明创造登记、有效保护方式的选择、专利布局分析等内容与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等各环节充分融合,促进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提高科研项目的成果产出和利用率。

2.2 基本原则

2.2.1 全面结合:即要把知识产权管理全面纳入计量科研项目全过程,从项目构思、立项到项目实施,从项目完成到结题,从科研成果产生到成果应用,都要使用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应用的方法和措施。

2.2.2 上引下拉:所谓“上引”是指将知识产权管理向立项前引伸,围绕研究所知识产权战略目标,进行知识产权检索和情报分析与预测,提出项目可行性建议和知识产权布局建议。“下拉”是指将知识产权管理向计量产业发展需求识别延伸,科研项目瞄准产业发展需求。考虑标准制定、专利池构建、知识产权实施许

可等。

2.3 计量科研项目各阶段知识产权管理重点

2.3.1 项目策划阶段:进行知识产权情报检索与分析,通过查新来评估计量科研项目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避免重复研究和资源浪费,保障科技资源投向的正确性。

2.3.2 项目立项阶段:根据项目研究内容,科研人员通过调研、专利检索和分析,形成《计量科研项目知识产权检索分析报告》。通过专利信息的检索,分析本单位的技术发展规划和本专业的知识产权现状、分布情况、主要竞争对手等信息,从而掌握该项目研究的发展趋势、提高研究起点。如通过专利分析获知主要专利权人的排名,然后通过市场信息确认各专利权人的市场份额,市场份额大、专利数量多的一定是该领域的主要竞争对手。

2.3.3 项目实施阶段:知识产权工作内容要写入项目实施方案中,通过检索、分析掌握最新的研究方向、研究技术,开阔科研人员的研究思路,或模仿或另辟蹊径,进一步缩短研究周期。及时总结核心技术,凝练知识产权要素,对产生的新的技术创新点或发明创造等阶段性创新成果及时总结,这个阶段要选择明确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制定方案,形成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网。

2.3.4 验收鉴定阶段:项目实施阶段结束后,要进一步分析研究、挖掘专利,从而提高科研项目的成果产出比;验收时,在验收报告中增加知识产权工作的总结,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说明;在技术资料完整归档的情况下,可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充分利用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来支撑创新点,为获得高评价、进而申报各类科技奖营造良好的环境。

2.3.5 成果应用阶段:计量科研项目的最终完成形式多是建立标准装置,开展量值溯源与传递,应积极宣传推广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寻求转移应用机会,集成利用他人知识产权,自主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与技术标准和市场竞争结合,保障获取知识产权收益和形成竞争优势。

2.4 具体措施

在研究所的统一部署下,各科研室结合自身定位和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在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这一具体环节依据“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地有序实施。可以以所级重点项目为切入点,逐步实施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最终辐射到研究所承担的其他项目。

2.4.1 建立知识产权组织管理体系。成立所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及知识产权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讨论,制定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主要项目负责人及研究室领导的考核任务,强化领导

责任。

2.4.2 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采用知识产权分析员制度,为科研项目配备知识产权分析员,并在项目每个阶段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建立专利申请制度,不得早于专利发表,防止知识产权成果白白浪费;建立项目策划前的专利分析检索制度,避免人、财、物的浪费等。

2.4.3 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在每年的预算中划拨专项经费,对于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的全过程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包括专利申请、版权登记、商标申请、科研人员的奖励等。按集团公司要求年度知识产权经费不低于所年度产值的0.05%。

2.4.4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宣传与培训。落实集团公司实施“十百千”知识产权人才工程,派员参加知识产权培训;围绕“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研究所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提高全所科研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与兄弟单位之间的知识产权交流,分享各自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经验。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培养一支素质较高、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队伍。

2.4.5 建立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奖励机制。为了鼓励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要对专利申请、授权、转让、许可等过程中的科研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应充分尊重个人和团队的劳动,个人和团队按照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和署名,由知识产权分析员和项目负责人确认。

3 结语

实施计量科研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是计量所落实中航工业集团公司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措施,通过知识产权各阶段工作的逐步落实,计量所的知识产权战略必将落到实处,从而促进计量所自主创新能力、核心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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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管理 困境 对策

众所周知,人类社会在21世纪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将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而更加深入与突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已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方面。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进入周期性经济衰退时期。为鼓励科技创新,美国近年制定了“拜杜法”,还先后4次颁布了《技术转移和发明者保护法案》。这些举措对美国摆脱经济乏力局面,维持大国优势地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日本为缓解经济长期低迷状态,近年提出了“科学技术创造立国”的基本国策,出台了《产业技术能力强化法》(陈昌柏,2006)。曾经说过:“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如今知识产权已经上升为国家级战略高度,一个国家综合竞争实力高低的主要衡量指标即是知识产权。国务院于2008年6月5日颁布实施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决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这份文件高屋建瓴,确定了“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具体方针;提出了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及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的要求;凸显了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具体规定了九个方面的措施和七大工作任务。

现代企业不仅是创造知识产权的原动力,而且还是具体管理、运用知识产权的实践者。现代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核心地位越来越突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高低将直接关乎国家未来的竞争实力与国际地位。因此,加强并不断深化对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研究不仅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高度的现实价值与时代紧迫性。笔者正是基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展开本课题的研究。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正当性

(一)知识产权管理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有效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吴汉东,2009)。知识产权是国家授予的合法垄断权,知识产权一旦获得批准,就会在市场上形成一种强有力的竞争优势,任何企业和自然人都不可以侵犯。知识产权管理主要内容之一就是知识产权人依据相关法律制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平时知识产权管理到位,对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数量、内容、法律状态以及与他人权利的界限了然于心,一方面可以从容地应对他人提出的行政撤销、宣告无效和侵权诉讼等纠纷;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取得、实施等过程中的重要资料分类管理并完整保存,可以为维权提供详实的证据支持。如果发现有侵犯自己知识产权的行为时,企业可以利用法律武器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因侵害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二)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有效增加现代企业财富

知识产权目前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的重要资产,是一个企业的核心财富。它与有形资产一样,能给企业创造效益。知识产权管理的有效性与科学性,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富积累。如果企业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就很难做大做强,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有利地位。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困境

当今世界,全球经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联系紧密,资本、技术、人才等各种资源可以跨越国境流动,牵一发而动全身。我国企业随着中国经济在全球战略地位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正不断占领国际化战略高地,中国企业也越来越受到世界的关注。伴随着海外市场的拓展,我国企业在国外受到知识产权侵权指控的案例也大量出现,知识产权成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关键因素。从国内发展形势来看,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有效实施,知识产权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地位大幅提升。与国外企业相比,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起步比较晚,真正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并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企业屈指可数。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中存在许多突出问题,落后的知识产权管理严重影响、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与壮大。与美国、日本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现代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缺失

虽然我国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有若干年,但是在实践中,我国的许多企业仍然没有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工作常常流于形式,缺乏切实有效的实施措施。在四川省近期调查的212户高新技术企业中,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企业占26.88%;将知识产权工作归属于其他职能部门管理的企业占66.04%;而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企业仅占7.08%(张阳,2007)。由于缺少专业化管理,很多优质科研成果最终只成为低质量的专利,其中蕴含的巨大价值被白白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