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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5-0037-02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及特征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内涵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概念是在中央文件中第一次被提到,所谓的“新型”,是相对于传统经营方式而言,是传统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和发展,具有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劳动生产,资源利用和土地产出率较高,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
专业大户是指专门从事农业中某一产业的专业化生产,主要包括家庭副业自营户和承包经营户,其经营领域较为集中、生产规模较大。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单位,以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的目标,从事适度规模、标准化的农业生产,并销售品牌农业产品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互助经营为特征、社会化服务为内容的一种新型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其发展经历了由技术协会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转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企业通过订单合同等方式将农户与市场想联系起来,实行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的经营。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是指产前、产中、和产后等环节为农业生产提供市场化,专业化服务的经济组织。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已经成为解决农户分散经营困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征
主要特征包括:一是适度的规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高于传统的农业家庭经营规模,无论是专业大户还是家庭农场,其经营规模都高于一般的农户,并且能够实现对自身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取得较好的规模经济效益;二是集约化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的小规模家庭经营相比,具有优良的物质装备,比较高的生产技术,具有现代的管理意识,对资源要素进行集约利用,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的利用率都很高;三是专业化生产,专门从事农业生产,能够实现对自身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和投入要素的使用率;四是市场化程度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动按照市场的需求安排农业生产活动,能够实现和市场有效地衔接,商品率经济效益明显高于传统的农户。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及问题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现状
随着外出务工数量的增加,土地流转规模的扩大以及政策上的调整和支持,使得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持续上升,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的和农业产业化的经营。
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发展方兴未艾,农村出现了大批的专业大户。由于农产品的市场价格的大幅度波动,大量的养殖散户退出,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快速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土地股份合作、联合社、资金互助合作、加工等多种合作社形式,成为组织农户生产、发展农产品加工、对接龙头企业、开展市场营销的有效方式。
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实力不断增强,国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流通、建基地、强产业、培育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把培育龙头企业群体作为促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
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发展进入新阶段。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产前农资生产、购销企业和产后农产品运销企业开始大举进入农业生产的领域,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农户成为独立的生产经营主体,一大批的农户提供农资和产品购销等服务的组织迅速地发展起来。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问题与障碍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7.13.042
Study on the Development of New Agricultural Business Entities in Shangluo City
DENG Shu-hong1,LI Hong-bo1,LIN Juan2,RUAN Bin3
(1. Shangluo College,Shangluo 726000,Shaanxi,China;2. Shangluo Rural Energy Station,Shangluo 726000,Shaanxi,China;
3. Shangluo Agricultural Bureau,Shangluo 726000,Shaanxi,China)
Abstract: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industry in Shangluo city promoted the continuous growth of new agricultural business entities such as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specialized households, professional farmers, family farms and agricultural enterprises. Based on available literature and in-depth investigation, the development status quo and achievements of new agricultural business entities in Shangluo city were summarized, and many problems seriously restricting its healthy development were analyzed. Accordingly,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development level of new agricultural business entities in Shangluo city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new agricultural business entities; status quo; achievements; countermeasures; Shangluo city
目前,?r村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农业劳动力数量、质量不断下降,迫切需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谁来种粮”的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指具有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和经营管理能力,劳动生产、资源利用和土地产出率较高,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经营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包括农业产中环节的生产经营组织,也包括为在产中环节提供各种服务的经营组织[1]。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有效解决中国目前农村遇到的各种问题和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是当前农村经济形势发展的必然需求,能有效促进农村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近年来,陕西省商洛市农业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不断壮大。然而,现阶段商洛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主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存在有数量没质量、结构松散、制度不健全、农民参与度低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商洛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通过对商洛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提高商洛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水平的有效对策。
1 文献回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学界及农业经济工作者从各个方面对中国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张照新等[2]提出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钟真等[3]提出在新型经营体系的基本框架下,以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兼具生产和服务的双重功能。陈晓华[4]提出应准确把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本特征和组织属性,正确处理承包经营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互关系,充分发挥不同经营主体在不同领域和环节的优势和作用。汪发元[5]提出中国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应当确立政府培育的政策,促进新型经营主体成长;实行农业经营准入制度,促进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实行行业协会联盟制,促进市场话语权扩大。楼栋等[6]提出政府要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并可将其纳入到“四化同步”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整个体系中去。李英杰等[7]提出要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者的技能培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体经营素质;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鼓励和吸引农村中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的能人和更多的专业型人才加入新型经营主体队伍。吴金明等[8]针对农村空心化、农业副业化、务农老龄化的“农村新三化”问题,提出发展农业多功能经营、加快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大力优化财政支出政策改农业经营收入分配等六大对策,积极推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多元化与体系化。
2 商洛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商洛市位于陕西省东南部,辖镇安县、丹凤县、商南县、洛南县、山阳县、柞水县、商州区6县1区,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农业发展整体生态环境质量较好,生物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均位居全省前列。境内中药材、食用菌、林特产品等原生态可再生资源比较优势突出,是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发展的良好区域,具有得天独厚的后发优势。
商洛市围绕农业特色产业的资源优势,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积极促进各种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为促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商洛市从政策和资金给予了很大的支持。近年来,商洛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崛起,极大地促进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其发展现状如下。
2.1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数量不断增加
商洛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15年底,商洛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累计发展到1 749个,入社农户50 305户,带动农户92 225户,生产、加工、销售农产品1.05亿元,帮助农民实现收入2.91亿元[9]。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23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0家,市级示范专业大户106个,培育职业农民1 670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农业特色产业资源优势,积极发展食用菌、板栗、核桃、金银花、茶叶、万寿菊、藏香猪、油用牡丹等特色产业合作社。2015年商洛市2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被陕西省科技厅确认为实施“千人千社”行动的成员单位。
2.2 特色农业促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商洛市为农产品生产提供了优质的气候条件。土地类型丰富,有利于特色产业多样化的发展。境内生物资源丰富,农业特色产品品种较多,板栗、核桃、茶叶、香菇、高山蔬菜等的发展尤为突出,成为农民增收的骨干产业,特色产业收入占农业产值的63%。2015年底商洛市核桃种植20.33万hm2,板栗17.87万hm2,中药材1.33万hm2,食用菌1.4亿袋,高山蔬菜0.27万hm2,茶叶0.54万hm2。特色产业的发展为商洛市绿色产品走向高端消费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商洛市在西安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中心和西安市西七路建设了商洛市供销农产品展销馆,常年展示展销商洛市名优农特产品,并通过各种平台积极宣传、展示、销售商洛市山地农产品。特色农业的发展促进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合作社、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等数量不断增加,形成了以特色农产品合作社为主的新型经营主体格局。
2.3 政府政策促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稳定发展
为了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实现脱贫致富。商洛市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推动建设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解决生产的小规模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2012年《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抓手。2014年《关于建设秦岭生态农业示范市的意见》,积极推进农业组织工作,鼓励采取“现代农业园区+基地+贫困户”、“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产业合作社+贫困户”、“专业大户+贫困户”治贫模式,大力支持区域特色产业的发展[10]。2016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有3.2亿元的补贴贷款扶贫,扶持龙头企业84个、现代农业园区46个、农业专业合作社435个、家庭农场152个,扶贫1.89万户[11]。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政府的扶持下稳定发展,为农民脱贫致富创造了有利条件。
3 商洛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取得的成效
3.1 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
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从单独的农民家庭经营到集体规模经营,从“单打独斗”变为“抱团取暖”,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规模经济理论在农业产业发展中尤为重要,尤其是在当前农村劳动力数量下降、劳动力质量不高的情况下,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越高,农业生产发展越好,农民收入也会越高。另外,交易费用理论阐述了如何通过农民的组织化来解决交易费用高的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能有效解决单个农户所面临的交易费用问题。商洛市农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壮大,能有效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
3.2 特色产业进一步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依靠自身优势,及时掌握生产技术和市场动态,通过示范和引导农民生产适销对路、科技含量高的农业新品种,进行规模化生产,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促进农业生产基地建设。根据对食用菌、蔬菜、核桃等特色产业的调查了解,截至2015年商洛市建立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0.8万hm2、绿色食品基地7.0万hm2。认定“三品”产地251个;认证“三品产品”30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10个[12]。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推动了农业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
3.3 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015年商洛市共争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1.18亿元,发放扶贫贴息贷款6.43?|元,滚动投放扶贫互助资金3 920万元,扶持42家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3.32万户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通过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促使农民扩大种养殖规模,增加农民收入。2015年商洛市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7 706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68.24亿元。特色产业核桃、板栗和食用菌产量分别达到6.37万、2.53万t和1.4亿袋,产值分别为12.4亿、1.22亿、12.6亿元。高山蔬菜和中药材生产达到0.3万和12.0万hm2,产值分别为2.5亿和22.0亿元。
4 商洛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问题
依托商洛市特色产业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不断壮大,促进农民增收。近年来商洛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势头猛,但其仍处于发展初期,还存在很多问题,值得探讨。
4.1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低
目前,商洛市主要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形式是特色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内部成员少,业务单一,主要表现在生产技术、销售渠道、原料采购的信息交流缺乏深层次、多元化的互助合作,无法实现合作社的合作优势,更无法体现合作社的合作效应。没有专业、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在生产中仍以家庭经营为主,在市场上依然是初级产品的供应者,农民无法参与产品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出售的产品附加值低、销售渠道单一,进而造成农民收入低下。
4.2 新型经营主体间利益关系松散
农民与合作社、专业大户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松散,仍以初级合作为主。在实际调研中发现相关问题有:①多数合作社挂空牌,根本没有进行任何产业合作事务,合作社只是用来应付政府机构的检查或者套取政府补贴。②“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居多。一个种植大户就是一个基地,一个基地就是一个合作社,也就是说合作社就是一家人建立的,该合作社的土地是租用的,平时雇佣当地劳动力,自己经营、销售,整个生产环节没有合作行为,且这种形式化的合作社较多。③“专业大户+农户”模式。有技术的专业大户建立的合作社,部分农户参与,专业大户负责技术指导、生产原料供给,不参与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生产和销售风险全部转嫁给其他农户,农户能获取的就是便利的材料采购和技术指导,合作形式简单。由此可见,新型经营主体之间合作缺失,运行效率差,利益关系比较松散,服务层次低,严重影响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4.3 新型经营主体缺少建设资金
在商洛市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虽然各地在财政、税收、工商等方面给予了不少优惠政策,但资金短缺问题依然严峻。政府通常以创业补助、农业生产补贴、产业发展、扶贫项目等形式对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间接的资金补贴,数额少,很难满足实际的资金缺口。因此,新型经营主体在建设初期就存在资金困难,发展受到很大的制约。由于资金不足,各类合作社很难自主培育产业、扩大经营规模、进行产品创新,从而导致农业产业发展滞后,难以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农民难以增收。
4.4 新型经营主体人才缺乏
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力资本。调研资料显示,目前商洛市农村有文化的劳动力短缺,以老人、妇女为主,只能从事简单的生产劳动,主要是家庭日常生产、就近轻体力务工。劳动力整体素质差成为商洛市农村产业发展的短板。产业发展需要高素质劳动力,农业经济组织发展需要一批有文化、有技术的现代新型农民。
5 对策与建议
5.1 规范化发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商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积极促进建立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改变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初级落后的状态。从源头控制简单、不健康、形式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组建人员、资格、组建目的等要素都要进行一定的评估。杜绝以套用国家农业发展资金和各种农业补贴为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严格的档案管理,对组织事务的进行公开制度,自觉接受会员监督。及时总结区域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典型,积极做好经验推广工作,促进合作社规范的发展。并鼓励组建形式多样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使之在区域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5.2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落实各项扶持政策
政府机构应积极扶持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资金、技术、基础设备、人才等方面的扶持。对农民做好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宣传工作,提高农民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认识度、参与度和信任度,切忌任务式、形象式宣传。切实做好服务于民,从原始产品的生产、加工到销售进行全过程扶持。特别是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信息技术对农民进行信息化扶持,使其适应、参与现代化的生产和管理方式。积极推广信息化进村项目,扶持合作社成立独立网站推广农产品;鼓励其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和贸易活动,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5.3 积极培养和引进人才
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积极培养和引进农业技术人员。农村问题归根到底是农民问题,要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民的生产知识和文化水平,树立现代农业发展思想。此外,应进一步加强农民合作组织知识的宣传,先解决农民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认识层面的问题,提高其参与积极性,才能培养规范、高质量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从年轻的职业农民入手,积极引导其了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并引进农业产业专业人才,建立农业产业人才机制,更好地实现农业产业规模化、专业化,从而解决商洛市农民增收问题。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对策;江苏南通;通州区
中图分类号F3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12-0280-02
近年来,南通市通州区区、镇2级政府十分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通过精心组织、上下联动、狠抓措施落实,涌现出大批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以及龙头企业,多种经营模式并存,经营规模日趋上升,带动全区农业增产增效。
1通州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
1.1专业大户类
根据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统计上报,全区现有专业大户1 586个,其中2.00~6.67 hm2经营规模的粮食种植专业大户16个,占1.0%;0.67~3.33 hm2露天生产及0.33~2.00 hm2设施栽培的园艺类种植专业大户共407个,占25.7%;生猪年出栏50~500头、肉禽年出栏2 000~20 000羽、蛋禽存栏500~5 000羽、奶牛存栏20~50头及水产养殖0.67~3.33 hm2的养殖类专业大户共1 163个,占73.3%。
专业大户业主小学文化的占总数7.2%,初中文化的占总数41.4%,高中文化的占总数35.7%,大专及以上文化的占总数15.7%。业主40岁以下的占总数16.4%,41~50岁的占40%,51~60岁的占36.4%,61岁以上的占7.2%。
1.2家庭农场类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从事农业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以家庭农场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占80%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经营主体。全区现有家庭农场总数92个,其中6.67 hm2以上土地从事粮食种植的家庭农场8个,占8.7%;3.33 hm2以上土地露天生产与2.00 hm2以上土地设施栽培从事园艺种植的家庭农场29个,占31.5%;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20 000羽以上、蛋禽存栏5 000羽以上、奶牛存栏50头以上及水产养殖3.33 hm2以上从事养殖业的家庭农场54个,占58.7%;主要产业规模达到最低标准70%以上,从事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1个,占1.1%。
1.3农业龙头企业类
全区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家,其中从事粮食生产的龙头企业3家,占龙头企业总数的6%;园艺类龙头企业30家,占龙头企业总数的60%;养殖类龙头企业14家,占龙头企业总数的28%;种养结合的龙头企业3家,占龙头企业总数的6%。
2通州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土地流转难
由于通州区大多数镇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稀缺,农民惜地思想严重,生怕土地流转以后,丢掉了承包权,失去生活保障,同时担心经营业主破坏自家的耕地,开沟挖渠,更有人担心土地流转后不能及时兑付租金等。因此,土地流转工作难以开展,新型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难。
2.2生产成本高
由于近几年物价普遍上涨,土地流转价格也相应上升,2012年底区内各镇农田流转费用每年都在15 000元/hm2以上,经济中等发达镇为19 500~22 500元/hm2,极个别镇如兴仁镇土地租金已上涨到30 000元/hm2。飞速上涨的土地租赁价格对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无形之中增加了投资成本。
2.3经营风险大
2.3.1自然灾害无法避免。尽管钢架大棚、连栋大棚、连栋温室、遮阳网、防虫网等设施得到广泛应用,设施农业改变了露天农业完全靠天吃饭的局面,但仍然无法避免台风、龙卷风、暴雨、大雪等灾害性气候对生产设施及设施内作物的损害,自然灾害每年对农业生产都要造成较大的损失[1-2]。
2.3.2市场风险巨大。肉、蛋、蔬菜等农副产品受上市时间、供应数量及禽流感等突发事件影响,市场价格忽上忽下,波动幅度大,有的品种如大白菜、莴笋等蔬菜常有滞销现象发生,特别是2013年H7N9禽流感发生后,上海等地禽类市场关闭,人们“谈禽色变”,避之不及,经营主体损失巨大。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对策
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是发展高效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有效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农业基本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必须改革和创新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培训体系,加大财政、信贷政策扶持力度,推行农业保险,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5]。
3.1改革创新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搭建土地有序流转平台
一是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和手段,使土地流转工作由自发型、分散型向市场化、规范化、规模化推进。尽快探索出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管理新体制,形成一整套土地评估制度,在保证土地流出农户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土地的投入。二是建立完善各镇土地流转中心和区级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调处中心,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村级土地流转服务员。三是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做好土地流转台账和资料备查系统。及时调解和化解土地流转纠纷。四是建立土地流转交易的信息网络,及时公布全镇或全村产业规划方案、土地流转价格、优惠政策等,有效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户之间搭建健康有序的服务平台。五是在农村土地经营使用权方面,进一步赋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自身土地用于农业用途的使用权和调配权,便于他们作长远的规划和打算。
3.2建立健全农民培训体系,拓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后备力量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提升他们在农业产业中的主力军作用,就必须以培养培育为抓手,扶持发展新型职业农民。要在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职业农民培训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民培训体系,着力培养一大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农业带头人。要营造良好的农业创业和就业环境,引导和鼓励愿意“投资农业的企业家”、“返乡务农的本地农民”,以及具有一定农业专业知识的或有意向的大学生,在通州农村投资创业,发展现代农业。
3.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发农业经营主体投资积极性
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减少对扶持资金发放的环节,尽可能直接发放到经营主体的手中,从而提高农业扶持资金和政府政策的效率,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投资的积极性。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的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全面落实国家对农机具的补贴政策,强化财政对其购买农机具的补助力度[6]。
加大金融系统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探索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型抵押、担保、信用体系,简化农业信贷手续,增加小额农贷的投放额度,创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方法,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业规模生产提供资金支持。
3.4推行农业保险,扩大保障范围
要继续加大农业政策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农业生产主体对农业保险的认识水平,消除农户一直以来存在的侥幸心理和农业大灾政府要救济的传统观念,引导他们增强保险意识,为农业保险的全面推广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丰富和完善农业保险种类,适时推出与当地特色种养殖业发展相匹配的保险产品,扩大保障范围。科学合理测算保险费率和保额,最大程度降低保费、提高保额,提高保障水平;农业生产出现险情后,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查验,快速理赔,树立农业政策保险的良好形象,吸引广大农民和各大农业经营主体进入保险市场。
4参考文献
[1] 黄祖辉,俞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约束与发展思路——以浙江省为例的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0(10):16-26,56.
[2] 姚琴,许建.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24):7658-7660.
[3] 钱视忠,张彦荣,韩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J].江苏农村经济,2012(11):22-23.
[4] 张义珍,蔺丽莉,张素罗.河北省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化现状与启示[J].农业经济问题,2002(3):52-56.
关键词:农业主体 培育 现代农业
近几年来,我县农业经营主体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除了以一般农户为代表的小农经营主体外,出现了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分天下”的新格局。目前,我县有规模农业龙头企业42家,年销售收入12.5亿余元;有规模种养专业大户123户,年销售收入420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280家,成员1.6万余人,统一销售收入3.5亿元,带动非成员农户3.1万余户,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增长数量和辐射带动效应来看,这一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已呈现出超过其他两类经营主体的态势,涉及有粮食、蔬菜、畜禽、香榧、竹笋、板栗、吊瓜、茶叶、水果、食用菌、手工面、水产、农机服务等产业。在此基础上,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还探索出了“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符合实际需要和产业特点的经营组织形式,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核心、多样化的农业经营组织形式正在得到不断的发展[1]。以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
一、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和特点
从我县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分布看,农业龙头企业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如金贸火腿、万方腐乳等,农业生产型和流通型为辅,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以农产品种养殖生产为主,如我县葡萄、高山蔬菜等产业大部分是以合作社为生产组织形式的。总体上看,我县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组织化经营,解决了当地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增加了农户的经济收入,并逐步形成了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大户发展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了我县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当前我县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我县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组织化经营,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建设的步伐,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规模普遍较小,抗风险能力弱;二是合作社运行质量不高,内部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三是资金实力不强,品牌影响力不高,没有全国知名的大品牌。当前的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政策扶持力度还偏小
一是政府财政补助政策力度小。全县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总额还较少,明显低于周边县市,各项农业生产的补助标准也明显比较低,刺激或者吸引作用较小;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安排规范化建设资金,运行质量不高,得不到进一步提升发展;二是金融信贷政策力度尚待加强。当前县农行和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推出了一些农户联保等措施,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大户的贷款问题,但农民专业合作社本级抵押担保问题落实也较难,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做大做强;三是农业配套设施用地瓶颈制约明显。随着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和规模扩大,日常业务管理、召开会议、产品分级包装、储运、设备安放等方面的业务越来越频繁,需要有相应的场地才行,今年我县虽然出台了设施农用地的相关政策,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全县农产品加工功能园区建设更是遥遥无期。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程度低,难以做大做强
一是合作社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自身能力素质较欠缺。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有的是种植户或养殖户,文化程度比较低,对合作社的知识也一知半解,对应该如何发展和规范合作社心中无底。二是不少合作社赢利能力不强,实力薄弱。从调研情况看,部分合作社紧密程度低,比较松散,只是为社员提供无偿服务为主,自身不能产生赢利,发展后劲不足,部分合作社就是搞搞技术服务、病虫害防治、技能培训和统一包装等等工作,而产品销售基本上还是由农户自行解决,基本是无偿服务,无其他收入,运行也相当困难。三是管理不规范。组织机构、运作、财务等均不够规范,品牌建设滞后,不敢或不愿投入。由于本身实力较弱,一部分合作社虽然注册了商标,但缺少广告宣传,知名度较低[2]。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加大对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建立财政支农投入逐年增长机制,切实加大财政对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的投入。扶持对象就是要有一定规模和带动力的农业经营主体,帮助其建立核心示范基地,增加品牌投入,提高知名度,拉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有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可以发展第三产业,兴办深加工企业,从而做大做强。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资金,鼓励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提升合作社发展水平。
(二)完善土地流转政策
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全面建立健全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和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村级服务站,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促进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经营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集中。进一步完善我县的农业设施用地政策。
(三)推进农业结构优化
深入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蔬菜、茶叶、水果、香榧、水产等优势产业,稳定提升粮油传统产业,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着力培育一批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经营集约化、产业特色化、营销品牌化的特色农产品规模基地,为农业经营主体的加快发展打下扎实的产业基础。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坚持产学研结合,全面深化与高校院所的合作,鼓励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科研推广机构开展技术开发与推广服务,逐步建立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人员、种养大户、营销大户的技术和管理知识培训[3]。
参考文献:
[1]孟光永,王旭明.关于科技进步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对策与建议[J].宁夏党校学报.2008(03)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经营组织;经营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嵊州市作为农业大县(市),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1 嵊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
1.1 农民专业合作社欣欣向荣
近年来,嵊州市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继出台了《关于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若干意见》、《关于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嵊州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数量持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覆盖面不断拓宽,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凭借地方产业优势,培育出了茶叶、果蔬、花卉、竹笋、香榧、长毛兔等一批有区域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嵊州市也被省农业厅评为第三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示范县。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进入数量持续增长、质量逐步提高的阶段。截止到2013年9月,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1096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嵊州市三界永明农机专业合作社),浙江省百强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省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22家,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146家,占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15.6%。2013年6月,工商部门启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网上备案工作,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全面及时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经营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服务。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挥了带动散户、组织大户、对接企业、联接市场的功能作用,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2 农业龙头企业强劲发展
嵊州市农业龙头企业生产规模不断壮大,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嵊州市拥有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221家,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71家。2012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值38.1亿元,销售收入35.7亿元。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骨干龙头企业6家,绍兴市市级龙头企业31家,年加工产值超亿元的企业有9家,浙江华发茶业有限公司被国家农业部评为全国百强优秀农业龙头企业,嵊州市畜产品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嵊州市农业龙头企业更加注重科技创新,不断做大做强,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推出新产品和新品种,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效率以及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充分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1.3 种养大户快速成长
嵊州市积极鼓励扶持种养大户发展生产,嵊州市种养大户数量不断增加,规模日益扩大,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种植业领域,嵊州全市百亩以上的种植大户有82户,其中茶叶大户30家(66666.7m2以上)、花卉大户30家(66666.7m2)、香榧15家(23333.3m2以上)、竹笋8家(13333.3m2以上)、水果15家(4hm2以上)、蔬菜35家(3333.3m2以上)、粮食15家(33333.3m2以上);在养殖业领域,长毛兔29家(500只以上)、生猪20家(500头以上)、鸡4家(5000只以上)、水产7家(33333.3m2以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嵊州市为减轻种植大户资金压力,采取先送农资上门、收获后再还钱的支持方式,2013年,嵊州市政府继续加大对种植户和养殖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提供财政补贴和农户共同承担保费。
1.4 家庭农场初具规模
从2013年5月17日嵊州市首个家庭农场嵊州市七一家庭农场成立,几个月来,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般在嵊州悄然兴起。嵊州市加大对家庭农场的培育引导力度,分层推进家庭农场发展深化“兴农”文章。通过对全市农业经营主体的摸底调查,逐步筛选出一批具备家庭农场创办条件的种植、养殖大户,对其进行“点对点”指导,依据农业经营者规模、雇工情况,实施分层分类发展。对经营市场化程度高、雇工人数较多的农业主体,引导其办理有限公司形式的家庭农场;对产权清晰度不高,以雇工经营为主的,引导其发展为个人独资企业类家庭农场;对以家庭经营为主无雇工经营的,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业从业者,引导其办理个体家庭农场。截止到至2013年11月底,嵊州全市在册登记家庭农场77家,其中在册公司制家庭农场3家、个人独资企业类家庭农场4家、个体家庭型农场70家。注册资本达1.12亿元,户均注册资本达146万元。
1.5 农业经营组织日趋完善
近年来,嵊州市涌现了一批以专业服务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为代表的新型经营服务性组织,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环节为农业生产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大大降低了农户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了资源要素利用效率。目前,嵊州市已建成各类农副产品专业市场19家,年成交额达25亿元左右,其中浙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额达20.5亿元,被国家农业部授予全国定点市场,为我市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重要支撑。
2 嵊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的主要模式
农业经营体制问题直接决定着农业效率的实现,近年来,嵊州市农业经济模式开始由家庭经营向多主体共同参与、利益共享、全方位合作的经营模式转变。
临沂市兰山区农业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全区农业经济呈现良性发展势头,农业现代化水平逐步提高。但也存有小农意识较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后劲不足、农民增收空间不大等制约因素。笔者根据自己多年工作经历,结合兰山区区情和农情实际,通过调查走访,经过认真整理分析和思考后,试图从土地流转、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发展主体等3个方面,总结提炼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以期能为破解兰山区农业经济发展关键难题,找准工作着力点提供借鉴。
1 兰山区农业经济发展现状
临沂市兰山区高度重视农业经济发展,通过强化一系列惠农富农措施,各项农业经济指标呈现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2015年,全区粮食总产量达到 17.72万t,全区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4家,审核备案农民合作社288家,累计提升改造优质农产品基地1.77万hm2,建设优质农产品产业园区 46处,其中建成国家级蔬菜标准园和大桃标准园1个,注册农产品商标32个,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3个,发展“三品”认定基地21处63个品种,全区特色优势农产品规模标准化和品牌化“三化”率达到60%[1-2]。
2 制约因素
2.1 农业生产成本偏高
小家小户单独耕种模式仍占主流,机械化连片耕作还未全面推开,导致人工、流通、管理等农业生产要素成本居高不下,农业比较效益和竞争力偏低。
2.2 农民小农意识较重
只是满足局限于能解决温饱,安于现状,不愿改革,不能跳出农业看农业,对于大农业和上级富农引导政策理解不深、把握不准、配合不畅。
2.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后劲不足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真正拥有规模的少;农业发展大众化的多,新颖独特发展的少,总体上呈现数量很大,特色不明的态势,导致发展后劲与潜力不足,带动示范农民致富的影响力偏小。
2.4 “谁来种地”的难题仍待破解
“种粮一年不如打工一月”的观念一时难以打破,切实达成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光鲜职业的共识还很困难,加强对新型农民工作的培育和认定工作亟须加强[3-4]。
3 发展对策
3.1 正确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3.1.1 使农民充分认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重要性。无论是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降低生产成本,还是提升农业综合效益,都离不开土地规模化经营这个关键点,因此做好农村土地合理流转工作至关重要。当前,兰山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已经稳定,产权关系进一步明晰,土地确权问题也已基本完成,农民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如何保障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正成为加快兰山区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切实抓紧抓好。
3.1.2 加强舆论宣传导向。新闻媒体设立农村土地流转专题版块推介,和农村赶大集、发放明白纸等传统宣传形式有机结合,力争将宣传覆盖面扩至农民各年龄段群体,让农民深知,有序流转土地是当前兰山区农业向更高水平发展的需要,是提升农业经营规模效益和竞争力的需要,既能增加农民个体收入,又会提高整体收入,是对农业长远发展的负责和担当,以此提高农民流转土地的自愿度。
3.1.3 调动流转工作积极性。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引导,积极服务,打造土地流转成功案例,采取典型示范、效益吸引的方式,让周围农民都能亲眼看得到,亲身感受到获得感,真正从内心深处乐意自愿进行土地流转,逐步以点带面推动工作的高效落实。兰山区半程镇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流转了南庄村一部分土地,每年21 000元/hm2,流转土地农民可介绍就近到公司上班。走访的村民们都非常满意,一村民告诉笔者,流转费基本和口粮收入抵平,夫妻二人还可以不必在农忙时节挂念农活,腾出时间安心务工,每年净收入逾6万元。基于此,该地的流转工作非常顺畅。因此,因地制宜发展二三产业,让流转农民有事可干,畅通就业渠道,优先安置和服务土地流转农户是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3.2 在新型职业农业经营主体规模上狠下功夫
3.2.1 抓数量和质量的同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生力军和引导力量,规模和特色是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风向标。目前,兰山区发展潜力亟待挖掘。要通过政策扶持引导,摒弃“单打独斗”的一家一户模式,向抱团联合发展转变,将兰山区目前尚未加入合作社的农民、部分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主吸引到合作社中来,不断扩大农业合作社规模;同时引导同类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畅通销售渠道,保证农民收入,打开共创共富的新局面。兰山区李官镇清春蔬菜农民合作社建有科研、推广田间工作室,实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建设,规模已发展133.33 hm2,重组周边小合作社5个,吸引附近村庄社员2 000余户,社员蔬菜呈现适销对路供不应求态势。下一步,要坚决将这一重组周边合作社的成功模式做法推展开来,在全区至少建立20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合作社。
3.2.2 抓规范。兰山区有关部门要联合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奖惩激励考核机制,通过严格制度,上下联动,积极引导组织一批、严格要求规范一批、坚持标准提升一批、分清主体转化一批,大力推进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同时,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创造发展条件,提高发展效益。
3.2.3 抓延伸。新型经营主体不能仅局限于单纯的粗放式生产经营,要通过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延长产业链条,将整个相关终端产品都做起来,提高竞争力和比较效益。要大力推广兰山区半程镇金锣肉制品有限公司集肉制品生产、休闲度假旅游业于一身和汪沟镇千木海棠园集苗木销售、海棠茶海棠煎饼加工于一体的成功做法,不断提升全区农业产业效益。
3.2.4 抓特色。各新型经营主体要因地制宜抓亮点,切忌搞一窝蜂式跟风发展,真正在全区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鲜明的良性农业产业发展格局。兰山区要巩固传统种植优势,打造北部乡镇发展果树、西部乡镇发展粮食经济作物、东部和南部乡镇进行大棚蔬菜生产的主导产业版块,同时大力发展能将优势资源特色挖掘出来、包装起来、集散出去的农业市场主体,真正以特色赢得效益。
3.3 在培训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能上巧做文章
3.3.1 遴选好培养对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谁来种地”难题的重要环节。要确保培训成效,必须明确选好培育对象,重点是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性、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3种类型。因此,在遴选时要全面考核,准确把关,将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素质提升综合素质和技能、有担当意愿成为农业发展带头人的优先挑选出来接受教育。
3.3.2 抓好教育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具有的高素质这一鲜明特征,决定着未来农业发展的质量。因此,培训工作紧靠短期的一事一训不能奏效,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教育。具体到兰山区,就是要充分用好农经培训站和农广校等培训阵地,加强对农村财经、农民技能等知识的教育。切实按照“教育先行、培训常在”的理念,大力构建经常性短期技术培训、系统农业培训和农民职业教育互相补充的教育培训层次,兼顾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重,加快建立留地务农农民教育培训、农业后继者培养和认定后新型职业农民经常性培训的配套制度。
3.3.3 加强政策扶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目标是培养稳定、高效、可持续的农业从业生力军,实现未来有人务农、能人务农、职业务农。要达到这一目标,就需要实行政策扶持,建立健全培养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的良性机制,全方位发挥扶持政策。全区农业和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范围内充分挖掘潜力,最大程度地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一是强化教育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免学费或少收费培训政策,力争对获证农民建立免费继续教育制度,定期免费开展经营管理和农技知识培训。二是因地制宜地出台产业扶持政策。结合兰山区实际,在土地流转、农业补贴、金融信贷、农业保险、农业项目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倾斜力度,确保让种地农民能得到实惠。三是积极设立保障扶持政策。解决在职员工发展的后顾之忧,包括社会保障、社会地位、就业保障和服务保障等[4],真正让职业农民成为一项光鲜职业。
关键词 农业产业化;现状;问题;对策;浙江嘉兴;凤桥镇
中图分类号 F3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9-0318-02
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是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提升城乡统筹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在党的惠农政策等指引下,嘉兴市凤桥镇以打造江南水乡现代田园示范镇为目标,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态、安全、高效农业,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业受资源要素、生态环境、市场变化的制约愈加突出,发展面临许多问题。如何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摆在人类面前一项现实而紧迫的课题。
1 农业产业化现状
1.1 农林牧副渔发展总体平稳
全镇有耕地面积5 133 hm2,农业生产主要以粮油、水果、蔬菜、畜牧、花卉苗木、水产为代表,也是全镇农业六大主导产业。全镇粮食种植面积3 733 hm2,水果种植面积1 300 hm2,其中水蜜桃733 hm2,葡萄433 hm2,梨、猕猴桃、蓝莓、冬枣、李等水果134 hm2;蔬菜种植2 520 hm2,其中茭白800 hm2;水产养殖213 hm2,其中白对虾、青虾125 hm2,鱼、蟹、甲鱼88 hm2;年出栏生猪45万头,存栏17.6万头,羊存栏0.5万头,兔1.1万只,家禽出栏234万羽,存栏56万羽;蚕茧饲养2 850张;花卉苗木170 hm2,其中鲜切花37 hm2,苗木133 hm2。
1.2 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
近年来,凤桥镇以现代农业为依托,以田园景观为载体,全力打造现代农业新高地、产业转型新亮点,已初步形成以“万亩水蜜桃、万亩茭白”,“千亩鲜切花、千亩食用菌、千亩南美白对虾”,以及星火村的台湾世合国际现代农业区、大星村的台湾八福现代农业区、庄史村的省级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区、三星村的省级水蜜桃产业区、永红村的嘉兴市鲜切花产业园区、栖柽村的茭白产业园区等六大现代生态产业园区为主的“双万、三千、六园”产业发展格局。并建立了水蜜桃研发、茭白套种套养、食用菌、花卉苗木、蔬菜、水产养殖六大类12个基地。
1.3 农业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提高
经过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粮食功能区等项目开发建设,全镇已建成高标准农田3 000 hm2,新建改建灌溉机埠445座,硬化渠道475 km,喷滴灌设施250 hm2。拥有耕作拖拉机576台、收割机23台、插秧机11台。农业有效灌溉率达98%,土地机耕率达78%,农作物机播率达16%,机收率达68%。
1.4 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
通过土地流转、农业招商引资等培育发展了一批农业经营主体。全镇有农业龙头企业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6家、家庭农场11家。其中国家级示范性合作社2家、省级示范合作社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拥有绿色食品认证农产品6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2个、无公害生产基地12个。通过品牌、基地建设,提高了产品市场竞争力,也为企业注入了强大的发展动力。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凤桥镇农业产业化经营总体发展较快,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现代农业的目标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畜禽养殖总量偏大,种养比例不合理
2012年底全镇生猪平均存栏17.6万头,出栏45万头,平均耕地承载养殖生猪90头/hm2。年产值5.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1.8%。养殖在给农民带来收益的同时也给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制约了生态农业的发展。
2.2 土地流转难度大,影响规模化生产进程
由于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仍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大部分农民依赖土地,不愿放弃经营,使土地流转困难、规模小,新的经营主体难以引进,原有的部分经营者生产规模无法扩大。可见,小规模经营、分散经营、组织化程度低等矛盾依然突出。
2.3 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能力弱
由于骨干型、带动型的龙头企业偏少,使企业带动农业发展、企业和农民共同抵御和降低农业风险的能力差,占有市场的主动性弱。加上没有宏观调控性的生产指导,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没有长期相对稳定的渠道,市场需求和农业生产信息不对等,盲目种养导致不时出现蔬菜烂田、瓜果卖不出等收益大落现象。另外,在遇到大的灾害性天气时如台风、洪涝等,发生大棚设施倒塌、农作物受淹受灾,因基础设施不完善,政策保险不到位,生产者利益严重受损,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挫伤。
2.4 劳动力资源日益紧缺
目前农村劳动力日渐减少(凤桥镇2012年农村劳动力29 286人,其中农业劳动力10 540人,占36%),年龄日益老化,普遍在50~60岁,还有一部分60~70岁的老人也在从事生产。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劳动力不断转移,年青人又不愿从事农业,农村劳动力越来越少,劳动能力下降,劳动报酬率逐年提高。例如在凤桥镇目前从事粮油、蔬菜瓜果类行业中,2010年男劳动力工资55元/d,2013年为70元/d,2010年女劳动力工资为45元/d,2013年工资为60元/d,从事水果类的工资从100元/d上升至150元/d。劳动力的减少,劳动报酬的提升,使农业经营主体的用工问题日益突出,生产成本不断增加,生产运作和经济收益受影响较大。
2.5 农业设施用地审批难
在推进规模化生产的同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亟需建设必要的生产管理等用房。但在实际操作中,农业设施用地审批难。管理用房、产品处理包装用房、肥料农资仓库等场地难以落实,生产经营受阻,影响了产业的发展。
2.6 生产技术和产品监管有待提高
随着产业的不断提升和发展,新品种不断引进,技术需求越来越高,但全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偏少,知识更新、人才更新跟不上产业发展。因缺少有力监管,在生产过程中,还存在个别生产者使用违禁投入品现象,对农产品质量产生影响。
3 发展对策
围绕培植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将结构调整、规模经营、土地流转、设施建设、科技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依据农业传统优势资源,走“特色、高效、生态”的路子。因地制宜,探索发展模式,创新机制,以不断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3.1 抓好“两区建设”,构建产业发展平台
一是认真实施粮食功能区建设,到2018年全面完成新民、茜柳、大星等7个项目1 513 hm2粮食功能区建设。积极开展标准农田提升工程建设,通过土地深耕和施用有机肥、配方肥等措施改良土壤,提高肥力,增加农作物产量。二是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把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主导产业园作为农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抓手,按照“一心六园”总体规划的要求,全力推进融生产性、生活性和生态性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发展,形成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现代化都市农业。
3.2 大力培养以家庭农场为主的产业化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是农业产业化的新起点,是发展现代农业新的突破口。要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拉长产业发展链条,以龙头带基地,联市场,变产品为商品[1]。全力打造水果、茭白、蔬菜、水产、畜禽等一批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产业体系。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项目扶持、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等措施,把现有农业主体的规模做大,实力做强,形成新的龙头企业,更好地发挥其在产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要重点扶持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科技含量高、有发展前景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并以此带动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延长产业链,实现农产品增值,确保农产品有稳定的销路和收入[2]。
3.3 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要积极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灌区改造等项目,建设标准化农田,形成田成方、渠相道、路相连、林成网的现代农村田园。同时要大力改造低洼易涝地区,按照20年一遇或50年一遇标准建设圩区,提高抵御洪涝灾害能力,保障农业生产,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3.4 积极推广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目前全镇农机拥有量还不高,特别是新型播种机械和采收机械还很少。因此,要提高农机购买补助标准,积极引进推广适合于当地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型机械,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减轻劳动力紧张的压力。
3.5 加强品牌建设管理,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品牌建设是产品拓展市场、增加效益的重要途径。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是事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要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做好无公害农产品及基地建设,要着力抓好农资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禽畜、蔬菜、水产、水果等农产品的质量检测,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促进产业提质增效[3]。
3.6 加快违章猪舍拆除,推进转产转业
以“拆、转、减”为核心,制定办法,落实措施,扎实开展违章猪舍拆除。一是调查摸底,通过上门走访摸清违章猪舍面积和农户基本情况;二是广泛宣传,全方位动员,多渠道宣传,营造猪舍拆除氛围;三是组织实施,要把握工作节奏,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拆违工作有力有序;四是转产转业,要制定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开展就业知识培训,引导养殖户转产转业,确保农民收入不降低。
3.7 完善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要健全农技队伍,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服务体系骨干作用,要加强农技服务队伍建设,强化为农服务,拓展服务内容。进一步采取农业科技培训讲座、专家现场指导和技术咨询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技术水平,提高产业发展能力。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应鼓励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带资金、带技术到农村去创办农业产业化经营实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8 加快土地流转步伐,优化产业化经营环境
在统筹城乡发展的大环境下,不少劳动力向城镇、企业转移,不少土地难以做到有效利用,因此,要合理引导,尽快促成这部分土地以出租、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向规模经营集中,向农业经营主体流转,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快速发展。同时要积极营造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农村信息服务网络,采集最新的农业生产、技术、营销、投资、预警等信息,指导农户生产适销对路的农产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4-5]。
4 参考文献
[1] 范禄成.顺昌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2(13):337,342.
[2] 李莹,郝毅.农业产业化生产问题探讨[J].现代情报,2004(8):7-8.
[3] 王风池.德州市德城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2(13):317-319.
1建设国有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意义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1]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这些问题和新挑战,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就国有农场经济发展而言,创新农业经营体系,转变农业经营管理理念,将有利于改变农垦经济发展落后面貌,有效整合农场优势资源,推进垦区科技推广应用,加快农场经济转型升级、起到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场增效、职工增收的积极作用。
2国有农场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国有农场最早是由国家投资建设的农业经济组织。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有农场趋向于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向发展,在保持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由户承包经营的组织形式。农场经营管理方式先后实行了定额承包、产权转让、租赁经营等多种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尽管这些经营模式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不断调整和完善,在一定时期内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然而,在新的历史时期,由于国有农场体制机制创新动力不足,依然存在诸多局限。
一是农产品价格受国内外市场影响,价格不稳定,连年持续低迷,有关部门对农业产业信息服务手段落后,服务水平不高,加上经营管理者的整体素质较低,造成农场集体经济效益低和职工收入慢的困境难以改变。
二是国有农场基本上远离中心城镇,受地理环境限制,物流和信息流不够通畅,加上农业产业机械化率较低,许多生产环节仍然依靠传统劳动完成,劳力成本比重逐年增大,产品缺乏竞争力。
三是农业生产劳动强度大以及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就业渠道多样性,愿意从农业生产的人员越来越少,农业用工紧缺问题日益突显,当前从事一线生产的主力基本上都是从边远贫困地区招来的临时工,工人流动性大,缺工问题难以根本解决。
四是国有农场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化、集团化程度低,产业竞争力不强,抵卸风险能力差,集体经济发展缓慢,财力积累不足,再生产投入受局限,造成农场集体及职工个人的收入水平太低。
五是现行的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与建设现代农业产业的要求差距还很远,这就严重制约着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2]
3创建国有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思路
31发挥现代农业优势,推进农场主产业跨越发展
国有农场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探索,许多农场将发展农业作为支柱产业,形成独特的农业产业优势,比如,广东垦区,在发挥产业优势方面,有些农场以甘蔗为主产业,有些以天然橡胶为主产业、有些以剑麻、菠萝、水果等经济作物作为主产业,不一而足。因此,在构建产业经营新体系中,首先要认识自己的优势,选准产业发展方向,把发展的立足点转到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上来,转到提高产业的发展质量效益上来,转到增强产业综合竞争能力上来,进而推动农场产业可持续发展上来。
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落实关键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农业机械化比率,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另一方面要推进产业化发展,加大农业现代信息化应用、创新承包经营模式,要敢于打破传统的、固有的管理模式,积极探索新的管理办法,提升产业现代管理水平。
农场主要是以农业产业发展经济,长期以来处在原材料生产供应的初级阶段,处于农业产业链条上的最底层,这种经营方式往往造成经营利润空间小,且缺乏市场的话语权。为此,农场应在农业产业链条上有所创新,加以延伸,将现有资源及自身的组织优势有效整合,通过发挥多种经营主体作用,加快培育不同层次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和新型职业农民,形成既有集团化经营,又有以家庭农场为单位生产经营主体,打造多层次的经营管理主题格局。
32调整产业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当前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有农场,其产业经济规模较小,收入水平较低、经济实力提升缓慢,为此,要想方设法推进改革,创造新的增长点、加快转型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多元化经济,广开增收渠道,营造职工群众致富奔康环境。
在产业结构调整上必须结合农场的实际,通过充分论证,厘清自身优势,对有利于整合自身资源,能够形成产业优势,有效提高经济效益,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就要不失时机地作项目调整。
在供给侧改革发展的背景下,农场可在拓展农产品供给的领域上做文章,发挥农场组织优势和土地集中连片的优势,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发展畜牧养殖及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扎实推动垦区农场经济逐步走上产业化、规模化、工业化的轨道上来,在发展规模上,农场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可通过加强垦地合作、适度采用“置换并地”的方式确保土地开发连片。在经营主体上,要培育多层次经营管理主体,包括培育众多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和新型职业农民。农场有着较强的组织优势,可以利用组织优势发展经济合作社、实行“集团+公司”、“公司+农户”,以及股份制经营等多种合作经营模式,并通过强化组织服务职能,集团为公司、公司为农户提供一系列技术指导服务,帮扶较低层级经营主体经营,提高经营能力。
33创新经营管理机制,促进产业快速发展
国有农场经济能否搞活及竞争力能否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的管理机制是否适应时代要求,合理的体制机制会激励潜能,激发动力,加快促进经济发展。因此,必须创新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决策、约束和经营机制,使企业按科学、高效、规范、标准化的机制运行,从而避免内部损耗和资源浪费。此外,在财务管理制方面,推行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大成本管控力度,降低财物消耗。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单位中组建一支廉洁高效的管理队伍,将岗位各项工作任务指标细化量化,适当加大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投入,努力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关键词:田阳县;现代农业;发展现状;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32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932131
党的十报告提出,到2020年,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要成效显著,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围绕这一系列目标,田阳县也进一步实施农业强县的战略。
1 田阳县现代农业发展现状
1.1 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田阳,素有“天然大温室”和“天然大棚”之称,常年无霜,四季可耕,大自然赋予了她发展亚热带现代农业得天独厚的生产优势。依托优越的自然资源优势,田阳县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农业区域布局,大力发展以芒果、番茄为主要品牌的生态农业,逐步形成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产业发展格局。2015年粮食总产量12.2万t,蔬菜总产量105万t;水果种植总面积25466.67 hm2,总产量20.6万t,其中新种芒果3586.67 hm2,柑橘、香蕉等水果2086.67 hm2。田阳县农业产业逐渐向集约化经营模式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民收入渠道不断拓宽。
1.2 科技入户显成效
邀请农业院校等各路专家深入指导种植户按照标准化规程进行农业生产,通过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培训和宣传力度,大力推行蔬菜水肥一体化生产技术、番茄嫁接栽培和芒果高接换种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积极引进果蔬种植新技术,以番茄、芒果标准园示范工程建设为重点,在继续坚持普及常规技术的基础上,引进推广高新技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为现代农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3 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
1.3.1 制定标准化生产规程,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
制定《田阳县绿色食品芒果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田阳县绿色食品番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逐步完善产前、产中、产后3个环节的农业标准化体系;其中田阳县编制的《樱桃番茄(圣女果)生产技术规程》成为自治区级标准。田阳县加大建设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投资力度,投入1.24亿元,建成右江河谷果蔬产业核心示范区,成为首批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
1.3.2 实施品牌战略
全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涌现出“田阳香芒”、“田阳圣女果”、“壮乡红”等全国知名品牌。全县有3种农产品取得原产地证明商标和商品商标,4种农产品获得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认证,7373hm2蔬菜生产基地获得无公害基地认证。特色农产品芒果、番茄、香蕉、火龙果、红肉蜜柚、百香果等产业带也初步形成。与此同时,引进壮乡一品公司进驻现代农业示范区,流转土地333.33hm2,发展以种植火龙果、大青枣等特色水果为主的休闲观光农业;引进聚之乐休闲农业有限公司、壮乡河谷公司等企业在拓展区建设现代农业示范片,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农业产业蓬勃发展。
1.3.3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对全县范围内农药化肥经营场所,实行严格管理,确保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严抓基地监管,着眼市场,强化抽检与督查,确保全县水果、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产地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不断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1.4 产业化经营纵深推进
1.4.1 田阳县现代农业发展规模
田阳县目前拥有20666.67hm2芒果、16166.67 hm2番茄等较大生产规模特色产业。目前,全县拥有田阳县农产品批发市场、百色壮乡河谷公司等2家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老韦物流、果香园等6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191家,家庭农场21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
1.4.2 田阳县现代农业发展的有利条件
目前,田阳县农业产业化程度还比较低,现代农业的发展刚刚起步。尽管如此,田阳县具有发展现代农业的有利条件: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年均气温、年均降雨量、年均日照时数分别为22℃、1100mm、1191h,全年352d无霜期,十分有利于农业生产;有丰富的农村劳动力资源。全县农业人口28.41万人,农村劳动力16.7万人,为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业提供大量的劳动力资源;拥有较好的农业经济基础。田阳番茄和芒果等特色农产品具有20余年的发展历程,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广大农民群众、干部积累了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区位条件和外部环境优越。位于广西西部的田阳县,百色巴马机场坐落境内,云桂高铁、广昆高速公路、右江黄金水道等穿越县境,拥有水、陆、空“三位一体”的交通网络,为建立旅游农业基地,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和机遇。
2 田阳县发展现代农业工作重点
2.1 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发展优质高效特色产业
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引进企业承包经营,因地制宜,大力推进果蔬增产提质增效。突出抓好番茄、芒果“两大”优势产业,适度规模发展种植蜜柚、火龙果、香蕉和百香果等特色水果,着力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出口农产品基地,形成产业化规模,创建出口果蔬质量安全示范县,全面提升农业品牌竞争力。同时加强休闲旅游开发、培育和发展生态观光农业,促农增效增收。
2.2 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龙头、基地为依托的产业发展模式,加快农产品深加工业发展进程。通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使农民成为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不仅可以解决目前农村劳动力缺乏而种地难的问题,而且还能解决“谁来种地”和“怎么种地”的问题。依托新型农民培训和农业项目,大力推广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
2.3 深入实施农业品牌发展战略
加大创建“三品一标”,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创建自治区级出口农产品(果蔬)质量安全示范县,全面提升农业品牌竞争力。重点开发芒果、番茄、蜜柚等优势产业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打造原产地品牌、生态品牌和特色品牌,提升田阳农业品牌效益。
2.4 着力提升农业开放合作水平
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进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效益。充分利用中国―东盟(百色)现代农业展示交易会平台,继续加强与东盟国家、台湾地区的联系,进一步加大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不断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提高田阳现代农业科技水平。
3 田阳县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对策
3.1 坚持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新常态下现代农业的有效形式
改革创新是新常态下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等规模经营,降低农业成本费用。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扩大产业规模,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主体素质和效益,解决因产业规模小,经济效益差等实际问题。
3.2 以提高科技含量为重点,切实抓好农业生产
加强与百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农业高科技基地交流合作,以重点龙头企业为平台开展农业科学新技术研发,充分利用“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等基地为载体,将农业科技研究新成果应用推广和转化。同时各级政府部门要通过招商引资、金融贷款等多渠道加大对农业科技开发、新品种引进推广和示范等项目投资力度。不断加大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和引进,强化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加速田阳县现代农业发展。
3.3 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提高农业商品化水平
建设芒果文化展示馆,不断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发展农产品加工配送等产业链条延伸。以企业为主体,不断推进农批对接,农超对接等流通模式,拓宽销售渠道。通过出台优惠扶持政策,推进农村电商发展,争取阿里巴巴村淘项目、商务部西部电商项目进驻田阳,推动“京东白条”在乡镇试点,大力发展邮乐购乡村加盟店,鼓励企业、种养合作社、农户积极开展电商业务,促进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4 加大城镇化建设力度,鼓励农村人口进城务工
完善县城区城镇化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建设步伐,把南、北部山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科学、有序转移到县城区或河谷乡镇,从事加工、流通和服务领域等二、三产业,为河谷地带建设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的农业提供保障。同时出台优惠政策,让转移出来的农村人口在就业、教育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3.5 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良好条件
落实农业发展优惠政策,鼓励发展产业化农业,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市场等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主体在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采取贴息贷款、补助、奖励等形式给于重点扶持,同时进一步健全农业农村服务体系,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6 强化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
落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健全农产品检测检验机构,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严格限制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发展有机农业,提高田阳农产品品质和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田阳农业产业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生态化等“四化”目标,推进全县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以“农业梦”助推“中国梦”。
参考文献
[1]崔长彬,张金杰,孙宇.加快河北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J].宏观经济管理,2014(11):68-69.
关键题:现代农业;体系建设;现状;对策
1发展现状
1.1农村第一产业发展情况
2018年底,秦安县农作物播种面积7.53万hm2,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38万hm2,粮食总产量21.22万t。经济作物播种面积0.82万hm2,总产量1.27万t,其中,油料0.72万hm2,产量1.02万t;中药材0.1万hm2,产量0.25万t。林果总面积达到6.06万hm2,产量80.44万t,产值33.08亿元。蔬菜总面积0.78万hm2,总产达到23.58万t,产值7.61亿元。大牲畜存栏4.47万头,猪存栏13.73万头(其中:能繁殖的母猪1.34万头),羊存栏3.8万只,鸡存栏87.46万只。
1.2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
2018年,全县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达到了44家,较2017年底23家净增21家。企业销售总收入149229.5万元,较2017年销售总收入91076.16万元增长63.85%,直接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272家,通过各种方式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408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1079家,累计带动农户8.62万户,助农增收户均450元。新建果蔬保鲜库16处,涉及贫困村16个,全县果蔬保鲜库总数达72座,新增贮藏能力18536t,总贮藏能力24.27万t。
1.3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情况
先后建立果品专业市场15个,发展果品营销经纪人3000人,从业人数14320人,带动农户3.39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516户),带动了基地建设,推动了产业发展。秦安苹果、秦安蜜桃、秦安花椒先后进入区域公用品牌100强,全县注册农产品商标20多个,建成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17个乡(镇)电商服务站,初步形成了产、贮、运、销为一体的果品产业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林果持续、健康、高效发展。
1.4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把科技措施的应用与农路建设、果椒基地建设、集雨节灌等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在全县土地规模流转集中区域修建了产业路,解决了灌溉水源,配套了灌溉设施,提高了基地生产能力。积极开展标准化果园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广密植树形、科学施肥、果园种草覆草、病虫害综合防控等一批先进实用的技术成果。积极开展标准化果园建设,林果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0.83万hm2,建立乡村废旧农膜回收点31个,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了78.2%,果品测土配肥施肥技术应用面积5.01万hm2,有机肥利用率达到33.2%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32.4%;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21%,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率达到10.2%
2存在的问题
2.1综合发展水平还需不断提高
秦安县农业用地质量不高,耕地有机质含量低,并长期受干旱影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强;区域水资源严重短缺,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老化严重,防灾减灾能力弱;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不高;现代农业发展的配套机制尚不健全,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不健全,农业对外开放度不高,农民科技文化素养较低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完善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现代农业的发展。
2.2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低
全县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仅有花椒加工企业1家,中药材饮片加工企业1家,粉条加工企业1家,苹果浓缩汁加工企业1家。大宗农产品中,粮食、饲草、蔬菜、肉类、蛋奶类都没有深加工企业。肉类、蛋奶主要是腌制加工且由经营户和农户自行加工,饲草加工主要是养殖户自行青贮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一直徘徊不前,增值幅度不高。
2.3加工企业技术含量较低
调查显示,全县60%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缺乏人才和技术,仍用“家族式”“作坊式”等生产管理方式,没有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经营理念滞后,特别是农产品初加工人才、技术奇缺,大部分企业没有自己的研发中心和研发人员,产品科技含量低,缺少品牌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
2.4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较低
当前,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存在较多问题。主要是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程度低、层次浅、链条短,附加值不高。部分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对产业融合的带动能力不强,不具备开发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产业的能力。同时,利益联结机制松散,合作方式简单,农村真正采取订单收购、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将农民利益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紧密连接在一起的所占比例并不高。
3发展思路及工作重点
3.1规范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大力规范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农业社会化等服务,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挥产业融合主体作用。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兴办家庭农场、创办农业企业。
3.2扶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引进
扶持龙头企业进行技术引进和设备更新,利用先进的技术和工艺,减少农产品在加工中的损失。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引导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充分结合,促进农产品加工技术进步升级,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既减少了产后损失,又使农民得到实惠。
3.3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
通过政策、资金的杠杆作用,从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费用优价、用地优待、配套服务、原料补贴等方面支持,引导鼓励企业开发高质量和高科技含量的产品,全面提升农产品深加工水平,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
3.4促进二、三产业联动发展
把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冷链仓储与物流配送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加快培育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物流企业和营销大户,积极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推动外出展销、外向出口和农超对接,健全农产品市场营销网络。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绿色景观、农事体验等现代服务业,推动农村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全方位促进农民增收。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思考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5月13日
菏泽市位于山东省西南部,地处鲁苏豫皖四省交界处,全市属黄河下游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全市168个乡镇(办事处),6,005个村民委员会,总面积12,238.6平方公里。总人口960余万人,耕地面积1,247万亩。菏泽是农业大市,全市粮食种植面积常年稳定在1,500万亩以上,占全省八分之一,居全省第一位,2016年粮食总产153.2亿斤;经济作物发展到600多万亩,形成以东明县为主的85万亩西甜瓜,以成武县为主的90万亩大蒜和12万亩芸豆,以曹县为主的16万亩芦笋和300万平方米食用菌,以定陶区为主的20万亩山药和110万亩设施蔬菜,以鄄城县为主的8万亩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种植区。
一、菏泽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近几年,菏泽市各级不断深化发展意识,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充分发挥示范引导效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
(一)种粮大户与家庭农场。随着国家对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实施,全市种粮大户规模迅速膨胀。2016年全市种粮大户3,228户,比2012年增加3,053户,增加17倍;面积43.15万亩,比2012年增加38.57万亩,增加8倍。多以流转林场、农场和农户的土地为主,也有一部分为滩涂地、废弃窑厂复耕地等。种植的粮食品种主要为小麦和玉米。种粮大户产出的粮食主要是直接向市场出售,也有一部分用于养殖业饲料原料;家庭农场4,420家,比2015年增加2,938家,多数从事种植业。
(二)合作社。据统计,到2016年底,全市工商登记合作社23,596个,注猿稍21.42万户,带动农户近85万户,其中种植业18,538个,养殖业4,145个,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信息服务1,158个,涉及农业生产资料购买1,088个,农产品加工49个,农产品销售897个,农产品运输、贮藏289个。
1、数量迅速增加。合作社发展数量比2012年底增加19,934个,增长5.44倍;成员注册出资比2012年增加950.2亿元,增加15.81倍;成员数量比2012年增加179,532个,增加5.1倍。
2、覆盖领域不断拓展。菏泽市农民合作社合作领域由传统的粮食、蔬菜种植向农机、农技等与农业相关的生产服务拓展。由单纯的生产扩展到加工、销售、储运,从提供一项或几项服务,发展到产、加、销、储、运等一体化综合服务。服务范围已从本乡、本村为主转向跨乡镇、跨县拓展。
3、合作机制不断规范。通过宣传引导、典型示范、指导规范,合作社运行机制不断优化,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共有50个合作社被评选为市级明星示范社,有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374个,省级示范社160个,国家级示范社38个。
4、合作层次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在成员内部实现统一农资供应、质量标准、生产技术、基地认证、品牌包装、市场营销等,形成产加销一体的合作社。曹县恒丰源种植专业合作社由办社初期的单纯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发展到粮食代储代售、资金互助等。
5、发挥作用明显。一是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农民合作社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发挥了桥梁与纽带作用,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定陶天中陈集山药专业合作社通过5年的发展,发展成员402个,带动农户1,000多户,种植山药面积8,000余亩,带动周围县乡种植山药10万余亩;促进和带动了山药产业的蓬勃发展;二是开拓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农民合作社通过统一服务营销,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销售价格。有的通过贮藏、包装、加工延长了产业链,增加了产品附加值,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渠道的拓宽。
(三)龙头企业
1、企业规模效益同步增长。2016年菏泽农副产品加工产业企业达到1,686家,占规模以上工业的52.9%,比2012年底增加413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29亿元,比2012年增长65.7%;实现利税总额280亿元,比2012年增长42.3%。
2、提质增效步伐加快。企业不断加大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力度,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有力地带动了行业转型升级。通过引导企业商标注册、质量管理、科技创新等手段,创建培育了自身品牌。先后培育了巨鑫源食品、神舟食品、曹普工艺等一批名牌企业。菏泽市的尧舜牡丹荣获“山东省省长质量奖”,产品“国色坊牡丹籽油”荣获中国林产品交易会金奖等奖项;银香伟业、百寿坊羊肉汤等入选全省知名企业,旺天下食品入选品牌产品体验店。全市争创省级以上名优农产品品牌44个,注册地理标志商标9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5个,“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676个,比2012年增加507个。牡丹区尧舜牡丹、郓城神舟食品、成武天鸿果蔬等一批企业产品档次进一步提升,附加值明显增加。
3、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各类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生产基地600余万亩,与2012年相比增加100万亩;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4个,标准化基地360个,面积达420多万亩,带动农户100多万户,涌现出一大批农业基础较好、主导产业突出的村镇和农民合作社。截至2016年底,已建成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832个,省级以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33家,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83个。
4、经济社会效益增强。立足就业门槛低、增收效果好、产业发展稳定、能够就近就业4个条件,优先选择劳动密集型产业进行重点培植,加快推动粮油、畜禽、果蔬、纺织和林木加工等总量膨胀、质量提升,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提供就业岗位。2016年,菏泽市龙头企业共帮扶贫困户1,329户,贫困人口2,636人,吸纳就业贫困人口1,476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种粮大户与家庭农场
1、收益较低。相比普通农户,种粮大户增加土地流转费、雇工费和购买农业机械费用等成本,生产成本比较高,同时小麦价格上涨缓慢,玉米价格不断下滑,种粮收益非常低。
2、风险较大。由于农业的特殊性,要承担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相比普通农户,种粮大户受影响更大。由于种粮大户需要雇工管理,田间管理比较粗放,且大多数种粮大户没有晒场和仓储条件,粮食收获后,如果遭遇连阴雨天气,有时容易造成霉变,损失巨大。
3、贷款较难。按目前界定,种粮50亩以上农户即为种粮大户,多数大户经济实力不强,贷款困难。
(二)合作社
1、合作社带动能力不强。菏泽市农民合作社社均注册成员少、合作范围小、层次低、服务功能较弱、辐射带动能力有限。菏泽市23,596个合作社的注册成员只有214,231个,社均成员9个;即使带动农户也只有40户左右,示范带动不强,辐射范围不广。
2、合作社监管主体缺失。合作社作为特殊的一类市场主体,没有相应的监管部门对其监管,各部门只是根据业务职能提供相关服务,合作社是否存在、发展,部门很难及时掌握了解。
3、合作社融资难。由于多数合作社经济实力不强,固定资产不多,而各专业银行由于风险防范制度的约束,合作社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融资较难,影响合作社的长久发展。
(三)龙头企业。菏泽市农副产品加工业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问题。主要表现为 “五多五少”:一是龙头企业数量多,但行业龙头少;二是家族式管理的企业多,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少。全市没有在国内上市的公司,在境外上市的仅2家(曹普工艺、巨鑫源);三是初加工企业多,精深加工企业少。特别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知识产权的企业比重偏低;四是企业产品加工量多,自有原料基地少。与龙头企业联系紧密的基地还不多,规模还不大,还不能为龙头企业提供充足和优质的原料来源。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规范监管。建议国家或省层面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予以规范,并以行政区域为单位统一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管理数据库,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全面掌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状态。
关键词:农业;经营方式;科教兴农;产业结构;职业农民;河南周口
周口市是一个农业大市但却不是农业强市,根本原因是农业经营方式落后、农业生产技术落后,高耗低效、粗放经营导致农产品缺乏竞争力、优质农产品少,农民收入上升空间受限,国家粮食安全也无法得到保障。周口市未来农业发展出路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1转变农业经营方式
改革开放以来,传统的家庭承包经营模式在农民增收、农业增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科技的进步,家庭承包经营模式暴露出小生产同大市场、大机械以及现代化农业不相适应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农民外出经商务工的越来越多,如何提高粮食作物生产效益成为摆在农业工作者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培育、扶持一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农村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形成专业化、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和服务社会化的农业经营方式。同时,结合周口市农业产业化的布局特征,制定新的全市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规划,发挥园区示范带动、精品生产与加工、教育培训、休闲观光等方面的功能,与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相结合,把现代农业园区列入永久性农田保护区。园区一方面要体现农业设施的先进性,另一方面还要体现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应用的先进性和生产上的高效性[1]。
2实施科教兴农方针
生产方式落后,科技含量低,农民消耗的劳动时间多且劳动强度大;农民收入低,有的农户从事农业生产出现亏本现象,靠外出务工、经商来弥补;农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抑制了农业生产投资的增长;农户对农业机械的接受度和购买率低。发展农业经济、提高农业产出率,必须要走科教兴农路线,要依靠农业科技、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发展。但是,改变传统农业生产需要经历一个过程,重在农业技术和农业机械的推广和提升,要充分利用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各类农业教学、科研单位的作用,加大经费投入,组织县、乡科技人员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还要加大对农业专业人才的培育力度,使其能够适应农业现代化、机械化作业模式,逐步提高农业从业者的科技文化素质与生产技能。
3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家庭承包经营的农业生产方式相对分散,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整体水平不高,加之农民信息闭塞,农产品供给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菜贱伤农现象时有发生;农产品加工企业少,农业产业链条短、层次低、销售渠道窄,多数生产者以销售初级农产品为主,既无附加值产生,更无利润增长空间。要改变农产品产业现状,就应该引导一产、发展二产、壮大三产。
3.1整合多方资源,重点培育主导
产业集聚土地、技术、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重点培育壮大既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又有市场潜力与发展前景的粮、油、果蔬三大主导产业,重在提高产品品质上下功夫,引导农民种植优质强筋小麦,优质花生、芝麻、大豆,逐渐减少玉米种植面积,陆地蔬菜采用高效套种种植模式,果蔬业要在发展设施果蔬、放心果蔬等方面下功夫。
3.2发展农产品加工,引进和培育
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参股、联合等方式多引进中粮集团、中农发集团等龙头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当地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如天豫集团、莲花健康集团、财鑫集团、益海粮油等,建设农产品综合加工基地。鼓励现有加工企业成立农产品加工技术攻关小组,探索提高本地农产品加工利用率的途径和方法。出台优惠政策,培育300家以上辐射面广、带动力强、规模大、效益好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
3.3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服务与营销作用
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户、家庭农场等提前、产中和产后各环节的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破解了野如何种地冶的问题,弥补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存在的不足,让农户轻轻松松种田。发展订单销售、农超对接、微信和淘宝网上营销等现代市场业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市场营销作用。发挥当地优势,将休闲农业、农产品采摘、景观农业等纳入农业发展规划,做大、做强具有乡野风情和多样化的农家乐农业项目。
4培养高素质职业农民群体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人口尤其是青壮年劳力不断外流。目前,农业科技人才数量少,技术结构不合理,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尤以缺乏农产品加工、农业高科技、经营管理、农业信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各级农业部门由于超编,连续多年不进农业技术人员,在编人员年龄偏大、农业技术水平较低,导致农民接受培训指导少,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要加快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开放的人才流动机制。深入发展和完善农村教育体系,针对不同层次和专业的农户需求开展各种职业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设立多种农业教育培训机构,并提高其服务能力,尤其应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育出一批服务于现代农业生产的高素质人才,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3-4]。
5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关键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1-0261-01
当前,工业化进程飞速发展,城镇化突飞猛进,致使大量农村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业产业涌入,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等问题日益严峻。对于如何在新的形势下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多种层次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问题,各地也采取了多种方式。所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相对于传统分散经营农户而言,其具备经营规模较大、管理能力更强、基础设施更加完备、生产资料及劳动力资源利用率更高,且以商品化生产为目标的特点。其主体形式较为丰富,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由于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尚处于初期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1 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1.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有待增强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普遍较小,在抵抗自然与市场风险方面的能力较弱,经营产出与效益不高。
1.2 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
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进展相对缓慢,土地流转制度尚不完善,导致大部分农户对土地流转缺乏信心,尤其在长期流转方面存在顾虑,这就直接阻碍了集约化农业经营主体的长足发展。另外,许多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后,临时性生活用房用地、仓储用地、硬化晾晒场等农业生产性建设用地在落实过程中依然面临较大的困难,制约了规模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
1.3 农村金融和保险发展滞后
出于系统性风险考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建设方面通常采取严格的准入政策,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加之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担保抵押方面的能力不强,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严重限制了其发展壮大。此外,农村农业保险尚处于发展初期,其规模小、范围窄且很难提供较高的赔付标准,加之政府支持的力度不高,对农民参保的吸引力远远不够,无法切实发挥风险保障的作用。
1.4 政策支持力度有待加强
自2004年以来,对农村农业政策扶持多集中于传统基础农业建设,主要覆盖农村基础建设、民生事业等方面,随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国家对其支持力度尚且不足。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很难得到项目和资金的扶持。各项支农政策还存在脱节现象,政策之间缺乏配套性、衔接性。
1.5 实用人才严重匮乏
目前,农村实用人才占农村劳动力的比例低,生产经营方面的人才较为匮乏;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环境艰苦,在薪资待遇方面不具备竞争力,很难吸引并留住专业人才。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建议
2.1 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承包体系
土地的顺利承包、流转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途径,要在确权登记、流转服务、仲裁保障等方面完善、配套出台政策,确保规模经营主体“放心流转,安心经营”。首先,应当做到土地权益明晰。为了避免土地承包、流转过程中出现纠纷,可采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方式,对土地权益进行明确。此外,还应当鼓励对闲置或经营不当的土地进行转出,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与产出率。其次,加强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服务与管理意识。建立健全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完善市场化运作体系和网络化服务平台,营造良好的土地流转环境;此外,在土地流转之后,应当对流转大户的土地使用情况、用途等进行密切监管,杜绝流转土地进行非农化、非粮化经营[1]。再次,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在转出农户与转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建立起良好、稳定的利益联合机制,可通过采用租金动态调整、分红等方式优化两者之间的合作方式,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最后,合理解决农业生产性建设用地难题。提倡使用废弃用地、集体建设用地等作为农业生产性建设用地。如果上述土地资源缺失很少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采用一定比例的耕地作为农业生产性建设用地。
2.2 不断推进农村金融与农业保险改革
首先,排除农村中小金融体系中过多的约束条件,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通过培育“内生”性的金融组织,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额融资难题。其次,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涉农金融机构要及时了解并掌握新型农业主体相关信息,找准信贷投放切入点,及时提供有效金融服务。积极探索扩大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抵质押品范围,从而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贷款担保难等实际问题。最后,支持参加农业保险。政府在完善农业保险当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可以在现有的险种基础上,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政策补贴扶持,也可以针对当地特色产业进行大胆尝试与探索,为了最大程度上减少经营风险,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农业保险[2]。
2.3 完善支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主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也离不开政府引导和扶持。各财政支农资金要集中整合,优化投入结构,提升使用效率。首先,为新型农业经营相关项目提供政策倾斜。对于农业综合开发、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新型农业相关项目,建议安排龙头企业、合作社等进行优先实施。其次,增加补贴力度。适当扩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补贴种类,扩大对其补贴力度,可以根据其土地经营面积、产品量、效益情况等进行细化分级,针对不同级别的经营主体制定不同的补贴政策。最后,不断完善对经营主体的服务支持机制。可以通过创办专业合作社的方式,对新型经营主体在抗旱排涝、统防统治、农机服务等多方面给予服务支持,也可以通过开展技术培训、实地指导等方式,对新技术进行不断推广[3]。
2.4 统筹规划城乡发展,有效转移农村劳动力
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背景下,统筹城乡发展,不断有序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首先,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通过政策扶持、政策优惠等方式鼓励创新性企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小微企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鼓励成功人士返乡创业,通过创业来拉动就业,解决土地流转后农民的就业问题。其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通过户籍和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使进城落户农工与城镇居民在安居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上享受同等待遇,解除其后顾之忧[4]。
2.5 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应坚持“内育”与“外引”并重。一方面,加强内部人员培训。通过“阳光工程”“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等培训平台,重点培养现代化农业专业人才,服务于科技示范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种养大户等,通过创业培训、市场指导、资金支持等措施造就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讲奉献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另一方面,积极引进外部人才。在政府税收、社会保障、项目扶持、职称评定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富有创新精神、专业知识较强的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农村、投身农业,为“三农”事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3 参考文献
[1] 陈晓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中国农业经济学会年会上的致辞[J].农业经济问题,2014(1):4-7.
[2] 汪发元.中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比较及政策建议[J].农业经济问题,2014(10):26-32.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问题;屏南县
屏南县位于福建省东北部,全县辖5镇6乡,159个行政村(社区),耕地面积约1.62万hm2,农业人口16.55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10.46万人,外出务工人员3.58万人;农业产业除粮食作物种植外,主要发展反季节蔬菜和茶叶,为典型的山区农业小县。近年来,当地政府着力抓转型、优结构,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在此过程中,积极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主体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制约其进一步发展。为此,对屏南县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以期为促进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更好发挥其提升当地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作用提供参考。
1屏南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截止2019年底,全县各类种养大户达162户,其中,畜禽养殖专业大户24户、种植业专业大户128户,渔业专业大户10户。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24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5家、市级龙头企业19家。5家省级龙头企业资产总额达4亿元,实现销售收入7.9亿元,从业人数1500余人,带动农户1.7万多户,户均增收9000元。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92家,合作社成员6902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2家,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7家、市级示范社11家、县级示范社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收入14237.32万元,上缴税金总额33万元,盈余2023.4万元;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家庭农场115家,其中省级示范场10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8家,县级示范场12家,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约579.47hm2,其中流转经营土地面积约143.87hm2,年销售农产品总值1663.65万元。
2屏南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存在的问题
2.1主体运作不规范,竞争力不足
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都停留在发展的初期阶段,普遍存在组织化程度低,日常运行不规范问题。发展思路不清,对发展什么项目、资金如何筹措、如何开展技术服务、产品怎么销售等没有深入调查,缺乏系统规划,存在“等、靠、要”的滞后思想;大多数仍然实行传统的家庭式经营,缺乏完善的经营管理和利益分配制度,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不清晰,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会计核算不规范,民主管理体系不健全,运作管理随意性大,没有真正体现合作经营,缺乏竞争力与吸引力。
2.2土地流转难,主体开展规模化经营受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实质上是农业规模化经营,而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土地流转的数量和质量,而当前农村不同利益群体对于土地流转的认知、态度和行为有所不同[1],已经进城有稳定非农收入的农民愿意流转土地,而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民认为不值得流转,不愿意流转与不敢于流转(三不)。同时,由于农村空巢户增多,面商流转难;农户情况迥异,成片流转难;法制意识淡薄,规范流转难(三难)。土地流转存在的“三不”与“三难”,限制了农业规模化经营,也不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2.3主体产业化经营水平低,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
目前,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项目主要是传统的种养殖业和政府主导的长效产业,产业发展同质化现象突出,没有体现区域特色,品牌意识薄弱,没有打造自主品牌及地理商标,缺乏叫得响、拿得出、见效长的特色品牌。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农产品缺乏深加工,产品附加值不高,竞争力不强。另外,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是松散型的合作关系或口头合作关系,没有形成稳固的利益共同体,未能充分抱团发展优势。有的即使签订了协议也只是形式上的约定,在技术、信息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方面的具体约定并未有效落实。一些农民自律意识、法律意识与风险意识不强,在农产品行情不景气时,经营主体不愿按订单收购,采取压价收购或不愿收购;市场行情转好时,农户又不愿将农产品出售给经营主体,甚至单方违约,自行销售产品。
2.4融资难,主体发展缺乏金融支持
因农业生产经营的投资大、周期长、比较效益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周转慢,资金链紧张,自身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支持,却面临融资渠道少、贷款难的现实问题。由于金融担保政策落实不到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担保形式较为单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难以作为担保,农业设施用地和农业附属设施又不可进行抵押,进一步限制了其能够抵押担保的资产类型和数量。因此,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主要通过个人信用贷款,但额度小、成本高。
3屏南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建议
3.1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力度,提高经营
主体整体素质积极搜索建立一套以政府为主导、综合服务、整体推进为特色的新型经营主体培训管理模式。一是依托每年度农业系统举办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的培训,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农村现代经营管理技术人才,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发展经验的总结和示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对各地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良好氛围。
3.2规范土地流转,夯实农业规模化经营基础
应搭建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平台,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相关的供需信息、政策咨询、合同签订指导、矛盾纠纷调解等一系列服务。同时,完善土地流转相关法规,规范土地流转程序,依法指导土地流转行为,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奠定基础[2]。
3.3加强品牌培育,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通过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行“一品一码”合格证制度,通过“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评选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和名牌农产品。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大力培育省、市、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通过技术指导、服务带动、代购代销、品牌共享等方式,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和“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等收益分配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3]。积极引导合作社成员和周边农户利用实物、承包地经营权、林权、水域养殖权等作价出资,让农户分享更多产业增值收益。
3.4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体制改革,解决融资难题
关键词 设施农业;发展现状;对策;福建省
中图分类号 S3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4-0180-02
设施农业是综合应用工程装备技术、生物技术和环境技术,创造动植物生长发育的适宜环境,实现动植物生长的现代农业生长方式[1]。发展设施农业既是当前提高农村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党的十提出“用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拓展农业”的有效途径。为了持续推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就当前设施农业发展进行详细的探讨。
1 发展意义
1.1 是提高农业生产资源利用率,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的有效方法
人多地少、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是制约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原因[2]。据2015年福建省统计年报记载,2014年福建省耕地面积在全国居倒数第8位,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0.42,耕地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不到50%,但是农药使用量和化肥施用量却分别居全国第14位和第13位。因此,发展设施农业不仅能够在使用同等耕地面积的情况产出质优量大的农产品,而且还可以节水省工、减少使用农药和化肥,提高资源利用率。
1.2 是应对恶劣气候,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的有效手段
设施农业运用各类大棚、温室、喷滴灌以及畜禽水产饲养设施,能够很好地御寒降温,改变过去农业只能“靠天吃饭”的传统,根据市场需求,通过春提前、秋延后或越冬栽培等措施,弥补农产品的区域性生产和季节性短缺,保障农产品的持续供应,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1.3 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福建省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到333.34 m2,要实现省委提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15%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改变增长方式,促进农民增收,关键在于让现有的土地发挥最大的效应,改变过去农业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式增长的方式转变。设施农业具有占地少、产量大、收益高的特点,是农民的“钱袋子”和增加收入的重要手段。以大棚蔬菜种植为例,大棚种植年均纯收入是普通大田种植的10倍,且产品质量和品质都有保障,生产上又能够科学排茬、集约化生产、反季节均衡上市供应,既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又增加了农民收入。
1.4 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保障
设施农业改变了传统农业一家一户,规模小分散经营的模式,能够杜绝农产品质量难监管、农残超标等问题的发生。首先是设施农业通过标准产业化、规模自动化、工厂智能化的生产模式调控生长环境,采用严格的生产标准和操作规范,对农药、化肥、添加剂等严格管控,防止农残超标和面源污染,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其次是设施农业便于实施农产品质量监测,容易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追溯制度,进一步为农产品质量把好“保险闸刀”安全关。
2 发展现状
2.1 资源和市场因素
福建省水资源丰富,全省总量1 180亿m3,人均3 536 m3,全年平均气温15~22 ℃,年日照时数1 700~2 100 h,年降雨量1 300~1 900 mm,无霜期240~330 d,水土与空气中基本上没有超标的工业污染物,生态环境优良,光温水充足,有利于农作物生长和动植物繁殖,具有发展设施农业的优势。福建地处沿海,交通发达,设施农产品无论是外调、出口,还是填补本地市场空缺,在保持新鲜度、货架期、商品率和品质方面都有优势,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2015年福建农产品出口75.6亿美元,出口额位居全国前列。
2.2 技术和资本的积累
传统农业在物理机械精耕细作、生态防治病虫害方面积累了许多技术经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和广大的农业科技人员又为设施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近几年还与台湾开展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引进、推广和应用台湾农业“五新”技术,据福建省农业厅产业推广处统计,截至2015年,已累计引进台湾果蔬、花卉、食用菌、水产良种2 500多个,加工设备5 000多台套,实用技术800多项 。此外,一些民营企业和外出务工经商赚到钱的返乡农民,把资金投入到回报率较高的设施农业开发,也为发展设施农业增添了许多的民间资本。
2.3 扶持政策的有力保障
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若干意见》《关于金融业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八条措施》《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从主体培育、财政资金、规模用地、金融服务、农机保障等方面支持设施农业发展,为福建省设施农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3 存在的问题
3.1 资金投入门槛高、总量少、分布散、设备技术落后
设施农业是个高投入的产业,简易钢架大棚要投入逾30万元/hm2,而且规模农田又远离居住地,用电不方便,这对发展大型温控设备设施造成约束。以马尾为例,设施大棚面积占耕地面积不到3%,绝大多数以中小拱棚为主,简易设施比例大,大棚建设不规范,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不强,生产效益不高,全区还没有能调控温、光、水、气、肥的智能温室。其次是设施种植种类比较单一,主要还是葡萄、蔬菜,配套技术还比较落后,有关大棚温湿度调控、病虫害防治技术还有待加强,资源优势难以发挥,产业带动能力有限。
3.2 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不高
福建省人多地少,设施大棚又以农户为主,生产经营规模小,整体效益不能够充分体现,固定成本投入太大,农业劳动力人口老龄化,文化水平又普遍低下,这与发展设施农业需要的高素质农民不相适应。
3.3 市场机制不完善
农民在引种和种植上带有盲目性,跟风现象比较严重,农产品的产、供、销一条龙产业链不完整,甚至断裂,“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的现象时有发生。
4 对策
4.1 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
设施农业在前期发展中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因此就需要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集中捆绑用于设施农业的各个环节。农业部门要加大对标准钢架大棚、温室、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农业机械等设施的补贴力度,逐步提高对果蔬、畜禽、茶叶、食用菌等设施农业项目的补助标准,扩大财政奖补范围;科技部门要成立设施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设施农业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设施育苗中心建设、科技人员培训、设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以及农产品市场的开拓;发改、水利、国土、电力、交通部门要重点支持设施农业水、电、路等公共性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若干意见》规定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电力部门要保障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的生产用电,按相关规定执行农用电价或其他优惠下浮价;银行等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关于金融业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八条措施》的规定,加大设施农业信贷资金的规模,优先保障设施农业贷款资金的需求,简化手续,实施优惠利率政策和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各级政府不但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外资通过直接投资、参股经营等从事设施农业开发,支持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设施农业建设,对设施农业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实施保费补贴和保单融资贴息政策,将设施农业保险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保障规模经营主体降低自然灾害损失[3-4]。
4.2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
加大对设施农业的扶持力度,培育一大批规模大、设施优、品牌响的新型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通过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等形式,鼓励农民土地入股,建立农民与企业的利益联合体。扶持“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加快土地流转,引导农民在得到地租的同时继续留在流转对象农业生产基地工作,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同时还要引导设施农业经营体组建合作社,开展技术、生产资料采购、农艺管理、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提高设施农业规模化、组织化经营水平。
4.3 加快科技创新能力,努力提高科技服务水平
大力研发和创新设施温室环境控制、施肥灌溉、耕作种植等设备,针对福建省气候特点,研究能够有效保温和散热的各类温室建造技术,选育和引进以色列、荷兰、中国台湾以及东南亚等地区适宜设施农业栽培的新品种,解决设施农业因长年连作造成的土传病害、土壤酸化等技术难题。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在设施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农民提供科技、培训、资金、信息等服务,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资金入股等方式与设施农户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充分利用“世纪之村”农村信息化平台推广设施农业新技术,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术、经营管理、安全操作水平。
5 参考文献
[1] 喻景权.“十一五”我国设施蔬菜生产和科技进展及其展望[J].中国蔬菜,2011(2):11-23.
[2] 石崇华,韦爱花,韦鸿雁,等.加快钦州市设施蔬菜发展的建议[J].湖南农业科技:下半月,2011(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