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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保能源公司 财务风险管理 问题 研究
财务风险也称融资风险或筹资风险,是指由于举债筹资而产生的应由普通股股东承担的风险。也可定义为由于使用债务或优先股筹资从而需要做出固定周期性支出而引起的,由普通股股东承担的超过基本商业风险以上部分的风险。它是与企业及其融资方式相联系的风险,是由于企业资金困难,采取不同的筹资方式而带来的风险。财务风险客观存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环保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大,回收周期长,通过对财务风险管理预防和控制,转移、分散财务风险,规范财务制度,提高企业的效益尤其重要。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环保能源公司财务风险管理问题进行论述。
一、财务风险的特征
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只有充分了解财务风险的基本特征和正确识别,对其进行正确分析,明确其产生的原因,才能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企业财务运作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引起的未来结果无法达到预期结果的可能性就是财务风险。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在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企业的财务活动受到自然环境、政治经济环境以及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使企业的财务活动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财务风险包括企业经营和投资风险、筹资风险以及收益分配风险等。
二、产生财务风险的原因
环保能源公司产生财务风险的原因很多,有公司外部的原因,也有公司内部的原因。笔者认为其主要成因有以下几点:
1、外部原因
公司的财务管理宏观环境复杂,但是我国目前很多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因机构设置不合理,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些管理的人员素质不高,而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无法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措施不当,反应迟缓,造成公司产生财务风险。
2、内部原因
在信息化管理时代,企业及时掌握准确的信息来源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很多企业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各部门各层级之间都或多或少存在截留信息的情况,使得会计核算不准确,财务报表失实,使得企业高层的决策人员难以获取准确的财务信息,影响企业的科学决策。
3、企业财务的监控不力
许多企业对于重大的投资等决策问题还没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造成资金流向和控制脱节。监控不力,财务人员又只能按领导意图来处理账务,使财务监管流于形式,从而产生财务风险。
三、财务风险管理
风险是不确定的,但也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可以转移和分散的。企业可以采取方法和手段,在财务风险发生前进行预防,发生过程中进行控制或分散,以便尽量避免或减少财务风险。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财务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进行预防和控制,以避免风险或将风险减至最低,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的管理过程,就是财务风险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是以财务风险为对象的财务管理。
财务风险的客观性和不确定性,使财务风险损失和风险收益并存,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减少未来可能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增加未来的企业收益,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四、财务风险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财务风险管理也不能是一味追求零风险。企业为避免发生财务风险,而主动放弃可能导致财务风险的方案,是最简单易行的方法。若必须进行某项经济活动,而企业又无力承担或者风险成本高于预期的收益,则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将风险分散或转移。环保能源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也应本着效益的原则,把财务风险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1、建立科学有效的财务预测和财务风险监控机制
为预防财务风险,企业应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财务预测机制,通过财务预测,掌握财务需求,以便提前安排融资计划,根据计划安排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以免造成资金和投资出现脱节而导致资金周转不灵。此外,企业还应建立财务风险监控机制,对事件的发展过程,发展状态进行监控,同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来,以便对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变化进行预防和控制,将财务风险降到最低。
2、健全投资决策机制
企业投资不管是对内投资还是对外投资,在进行风险投资决策时,既要敢于进行风险投资以获得超额利润,又不可盲目乐观地冒险,应尽可能避免或降低投资风险。企业决策者在进行风险投资决策时,要追求一种收益性、风险性、稳健性的最佳组合,找到平衡点。通过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采用投资组合降低投资风险,而不降低投资收益。然后,企业必须注意不可超越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而盲目投资,否则只会带来更大的风险。
3、加强筹资风险管理
由于大多数环保型中小企业目前都只是保本微利运行,利益不高,所以多数金融机构对于环保企业贷款的积极性都不是很高,一般的商业银行都不太愿意给中小型环保企业贷款。环保企业不仅要扩大新的融资途径,同时,企业在保持良好的赢利基础上,为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向社会金融机构和投资者进行融资,必须明确融资目的,不应为融资而融资,而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因地制宜地作出选择,以确保企业的健康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企业负债经营给企业带来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和收益的不确定性。企业对筹资风险管理的主要对策是合理设计资本结构中的权益资本和负债的比例关系,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的比例关系等,通过对不同的时间跨度、不同层次的资本进行有效协调,以降低财务风险。
4、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企业能否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保证企业的正常,关系着企业投资项目的成败甚至是企业的兴衰。企业的流动现金不足的话,会影响企业的正常日常支出,产生财务风险。但企业的流动现金并不是越多越好,企业的流动现金越大,机会成本也就越大,而企业的利润率减少,给企业造成损失。财务部门应掌握企业各部门的资金需求状况,提高资金的使用率。
5、提高企业决策层和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他们对财务风险的判断和预测能力,以及时发现和预估潜在风险,并提高他们利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知识进行风险分析,使财务管理人员能对具体环境和条件进行合理的假设分析,采取正确的防范措施和规避对策。
五、结语
中小型环保能源公司由于经营规模的限制,投资资金更多地依赖于外部资金。企业经营环境的复杂性,注定了企业财务风险的客观性和不确定性,是每个企业都必须面临的问题。为了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加强环保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尤为必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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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小惠.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及其防范[J].经济师,2006(3).
一、文献综述国内学者对财险业偿付能力的研究
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从监管角度对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优劣进行研究,其二是对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在对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研究中,主要的研究成果包括:付倩(2005)从综合性指标、财险分项指标和寿险分项指标的划分对我国偿付能力监管指标进行具体解析,论述综合性指标下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有待完善、财险公司的“增长率”类指标不能分析再保分入分出业务、人寿公司的“险种组合变化率”未能考虑缴费方式对保费收入的影响等不足。李姗姗(2008)从保险监管时间和财务基本理论出发,对非寿险偿付能力监管指标的有效性进行研究,建议增设“所有者权益与自留保费之比”、增设“准备金变化率”、删除“资产认可率”等内容。候真真(2013)分析我国的偿付能力监管的现状与欧盟偿付能力标准II的框架体系等,在差异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和讨论,并结合我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规划,提出对完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构建的一些具体建议。朱晶晶、吴杰、谢志刚等(2015)认为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具有风险预警和实施监管干预行动依据的特点,并以保险监管为例,通过将实际案例的剖析与国际监管原理进行对照,揭示上述两种职能之间的辩证关系。朱南军、郭楠(2015)从第二代偿付能力体制监管体系的框架、建设的角度出发,论述三大支柱结构所体现出的风险导向、中国特色和国际可比性特征。分析不同因素对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做横向比较分析,论述偿二代将给中小型保险公司带来更多的资本压力。在对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方面,主要有以下研究成果:闫春(2003)通过三种不同的模型比较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不同方法,得到结论是比率模型为最优方法;同时利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影响我国非寿险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各种内外部因素进行定量分析,并确定各影响因素指标的权重因子。尹超(2010)利用logistic模型分析各个指标的显著程度以及对偿付能力的影响大小,建立半参数Logistic回归模型,研究得出影响偿付能力程度依次为:应收保费率、认可资产负债率、保费增长率、自留保费增长率、资产认可率等。崔魏(2013)利用综合模型法和因子分析法对影响偿付能力的指标进行分析,实证结果表明:承保管理因子、资产结构因子、稳健经营因子和资本规模因子由高到低对偿付能力具有主要影响。学者对我国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相关研究涵盖了公司规模、经营管理、再保险、资产等诸多方面,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然而,全新的偿二代体系下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变化的研究较少,本文将选取我国主要财产保险公司的面板数据,从内部因素角度分析偿付能力的影响因素,通过实证分析更有针对性地提供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建议。
二、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规则要点
(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含义及影响因素
中国保监会2008年7月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8第一号)第二条指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理论上讲,如果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的实际索赔金额总是与期望索赔金额相等,保险公司就足以偿付其全部债务。然而实际损失经常偏离期望,有可能少也有可能多;保险公司为了应付预期的不利偏差,就必须在资产与保险责任准备金负债之间保持一定的缓冲垫,这通常被称为偿付能力边际(SolvencyMargin)。财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会受到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双重影响。影响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内部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资产结构、承保业务水平、再保险、保险投资水平、经营管理水平等。例如,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增长速度较快时可能造成忽视业务质量、赔付率上升,从而导致营业利润下降、实际资本减少,而且同时法定资本要求上升,最终导致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对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产生影响的外部因素也较多,一般说来有自然环境、宏观经济、行业市场环境以及政治环境等方面。例如,整体保险行业的市场供求状况和竞争加剧,可能使保险公司付出更多的市场成本,并导致费率充足度水平下降,进而导致偿付能力的恶化。
(二)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
2012年3月,保监会启动“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建设工作。2015年2月13日,保监会正式印发偿二代17项监管规则以及过渡期内试运行的方案,保险业进入偿二代实施过渡期。偿二代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要点:定量监管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的三支柱框架;同时强调了风险导向、行业实际和国际可比三个显著特征;其中的主干监管规则文件共17项,构建了标准化的风险管理和计量要求。第一支柱是定量监管要求,主要防范能够用资本量化的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三大类可量化风险。具体包括:(1)保险风险资本要求;(2)市场风险资本要求;(3)信用风险资本要求;(4)宏观审慎监管资本要求,即对顺周期风险、系统重要性机构风险等提出的资本要求;(5)调控性资本要求,即根据行业发展、市场调控和特定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需要,对部分业务、部分公司提出一定期限的资本调整要求。第二支柱是定性监管要求,其核心方法是风险综合评级,综合对可量化风险的定量评价和对难以量化风险(包括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风险)的定性评价,对保险公司总体的偿付能力风险水平进行全面评价。第三支柱是市场约束机制,主要通过公开信息披露和提高透明度的手段来发挥市场监督约束作用。通过强制性公开披露制度、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评级机构,促使偿付能力发挥更大的市场作用。
三、偿二代下我国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度的变化测算
由于偿一代监管体系单独实施到2014年底为止,本文研究选取了自2010年至2014年间可获得的52家主要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数据。所有的数据来源于《中国保险年鉴》以及上市保险公司年报。根据偿二代监管的计算规则,对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度进行测算。
(一)偿二代下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规则及简化处理
在计算保费风险最低资本时需要用到公司分种类业务的净自留保费数据,但难以获得分业务线的再保分出数据。本文将利用整体分保比例进行估算,“净自留保费=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的方式预测。信用风险中利差风险的计算需要考虑资产的修正久期,但由于公开数据中各财险公司投资资产的修正久期难以直接获得或者通过其他数据计算出来,而且利差风险的占比较小,本文仅考虑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的计算。
(二)偿二代下偿付能力充足度测算
对可获得的52家中外财险公司2010年到2014年公开披露数据进行整理,并利用以上的简化处理规则进行计算,得到各年份的偿二代下财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度。对偿二代下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度结果与偿一代下结果相减,可以得到如表2的偿付能力变化结果汇总。
(三)偿二代下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变动分析
对所有统计期间的财险公司偿二代规则下偿付能力变化指标进行分类分析。其中偿付能力变化为正的共有101个数据,其中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很大的有16个,涉及14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都在1000%以上。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较大的有18个,包括17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在200%~1000%之间,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较小的有67个,包括57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都在0%~200%之间。偿二代下偿付能力充足率相比偿一代偿付能力充足率降低的有159个数据,其中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很大的有39个,涉及30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在-1000%以下。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较大的有52个,包括42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在-200%~-1000%之间。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较小的有68个,包括59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在-200%~0%之间。
四、偿二代体系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变化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一)实证模型
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度受到资产结构、承保、再保、投资、经营管理以及公司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本文在保证数据准确的前提下,主要从内因选取指标建立实证模型。具体方程如下:(式2)其中,为偿付能力,是资产结构,为承保水平,是指再保分出,为投资水平,是经营管理,为成本率,是公司规模指标,a为常数项,是误差项,i代表公司,t代表时间。本文面板数据从公开可获得的保险统计年鉴中各财险公司业务统计表、损益表,以及财产保险公司公开披露年报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选取所需要的数据。其中,财产保险公司具体包括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太平财产保险公司、阳光财产保险公司等32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美亚财产保险公司、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等20家外资财产保险公司。
(二)模型估计与结果分析
中资企业和外资之间在投资能力(IVR)上存在较大差距,对比外资财险公司,国内公司的资金实力更雄厚、资金量较大,投资利润是重要的盈利来源。因此,投资能力与偿付能力的相关性很高,投资亏损也是导致国内财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的主要原因。因此,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对于偿付能力的管理至关重要。经营管理水平变量(PPR)对偿付能力的影响在中资与外资财险公司中同样重要,单位保费的利润率越高或者综合成本率越低,其改善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效果越显著。经营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是综合成本率,是财险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但是,对于外资公司受资金实力和经营渠道限制较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升偿付能力的核心因素更要依靠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率。资本结构变量(NAR)对所有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影响均非常显著,增加资本金改善偿付能力的作用毋庸置疑。偿二代支持公司通过增资、发行次级债等方式增强偿付能力充足率,还为保险公司的资本管理提供分级管理和附属资本的渠道,给公司更多资本管理的选项。再保险管理变量(RIR)的影响略有不同,对于中资公司呈现正向影响而对外资呈现反向作用。原来的监管体系下仅关注整体的保险风险而不区分险种风险差异,通过再保分出减少净自留作为主要风管手段。但是在新体系下,外资公司分出比例过高且多数公司与母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或与外资再保公司进行大量再保交易,导致其信用风险最低资本上升显著,因而造成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下降。
五、结论
关键词:保险风险管理;风险偏好;风险分类;偿付能力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01
保险公司作为以经营风险为主业的法人主体,其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对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本文拟从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历程回顾、行业发展及监管思路分析、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及路径等三个方面着手对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控能力进行分析。
一、十年风险管理历程回顾
回顾保险业近十年来的风险管理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重要阶段:
1.风险管理初创期(2007年以前)
2007年以前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处于摸索期,各保险公司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对风险管理的认识来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初步搭建公司治理架构,建立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机构在内的组织架构,并围绕主要业务开展风险检查等工作。从整体上看,在这一阶段,风险管理工作及制度体系相对零散和不成体系。
2.风险管理发展期(2007-2010年)
2007年4月保监会印发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文中保险监管机构第一次明确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概念,并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覆盖所有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将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分为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四大类风险,并要求保险公司编写《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3.风险管理完善期(2010年以后)
2010年和2012年,保监会分别印发《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和《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明确了各人身险公司须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及相应的组织架构,有效识别、评估、计量、应对和监控风险;将人身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概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七类;对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提出明确要求,并制定了六类风险33个风险监测指标。
二、明确监管思路,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方向
保监会近年提出了“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即要在资源配置过程中使市场发挥其决定性作用,来推动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进而推动保险行业的市场化管理程度。在放开前端方面,保监会一是减少事前的行政许可,改变主要依靠审批、核准等事前管制手段来防范风险的监管方式,把经营权还给市场主体;二是逐步拓宽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使保险资金运用多元化。但在放开前端的同时,意味着保险公司的自主经营权增大,因此在不同的经营思路和管理风格下,风险的暴露程度也会出现较大差异,在这种情况下,风险管理的任务和挑战将更加艰巨。在管住后端方面,保监会主要是通过资本约束机制强化事后监管,强化对持续性风险的事中监控,及时化解风险,守住风险底线。
2014年8月10日国务院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从总体要求、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等十个方面,对保险业未来加快发展、深化改革提出了政策措施。保监会项俊波主席指出,《意见》是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最大政策红利,同时也提出未来10-20年是保险业发展的黄金期。
三、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及路径
在上述保险行业发展趋势和方向分析的大背景下,保险公司在过去十年已经取得的风险管理工作成果和积淀的基础上,需进一步明确风险管理发展的方向和路径,以求最大程度和最高效地服务于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
1.建立健全以风险偏好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根据保监会在《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中的规定,“风险偏好是公司在实现经营目标过程中愿意承担的风险水平,是公司对风险的基本态度,为战略制定、经营计划实施以及资源分配提供指导”。风险偏好作为经董事会审批同意的公司基本风险态度,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风险偏好是风险管理的逻辑起点,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风险偏好体系是企业的整体风险观,体现企业在实现目标过程中愿意承担风险的基本态度;三是风险偏好增强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上述三点阐述了风险偏好体系成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核心的依据和意义,风险偏好体系作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与公司的业务战略相一致,并通过传导机制与公司的管理决策和业务活动相联系。
2.积极推进“偿二代”下的风险管理工作
临沂市小额信贷保险2008年开始发展,经历六年的开拓进取,保险的险种从无到有到现在的不断丰富,参与的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不断增加,参保人数不断增加,保费收入和承保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公众及地方政府的认知度不断提高。临沂市小额信贷保险的发展呈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保险规模较小,发展潜力巨大。2009年以来临沂市小额信贷保险呈现较快发展态势,但保费占比较小。据临沂市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13年全市小额信贷保险实现保费收入约1.2亿元,与临沂保险整体规模相比,小额信贷保险保费收入占比不足全市保费收入的2%。同时,全年小额及小微企业贷款金额同比增长超过20%,高于全部企业贷款3个百分点,显示小额信贷发展较快。二是参与保险公司较少、险种少结构不合理。当前,参与小额信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足10家,约占全市保险公司总数的20%,保险种类少,范围窄,仅有定期寿险、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消费信贷保证保险这三个品种。三是政府及主管部门政策支持力度明显不足,政策推动乏力,有利于小额信贷保险发展的政策环境尚未形成,小额信贷保险的市场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挖掘。
2临沂市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存在的问题
2.1产品设计不合理,影响了小额信贷保险的推广。目前市场销售的小额信贷保险主要是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定期寿险,对一些农户反映较为强烈的“小额信贷”+“养殖业”、“小额信贷”+“小微企业”等险种却并没有开办。
2.2经营风险高。小额信贷市场属于新兴市场,保险公司对于保险责任的划分及保险费率的厘定等尚无经验可循,且国内无完善的信用体系,搜集借款人资信数据困难,因此借款人信用风险不可控,制约了小额信贷保险的开发推广。
2.3政府政策支持不到位,无小额信贷保险发展的有利土壤。政府及金融监管部门并没有出台相关小额信贷发展的政策,也没有相关的保费补贴和税收政策,保险公司经营的意愿不强。2.4借款人保险意识较低,对保险缺乏了解,制约着小额信贷保险的发展。小额信贷保险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民、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他们的知识层次和文化素养相对较低,对保险产品的认知度不高。由于发生在身边投保的反面案例使得借款人抵触参保投保,小额信贷保险发展的整体环境并不宽松。
3促进临沂市小额信贷保险发展的建议
3.1广泛宣传引导,提高借款人及社会大众保险意识。首先,充分利用小额信贷机构的人员、机构优势,大力宣传和推介小额信贷保险。其次利用多种媒体强化宣传效果,大力宣传小额信贷保险的意义及作用。再次,保险公司也应从细节做起,不误导,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公信力。
3.2设计适合小额信贷需求的保险产品。以市场为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开发不同种类的小额信贷保险产品来满足市场多方面的要求。如创新保险业务解决可能引起借贷人丧失还款能力的风险;为顺应农村小额信贷需求,研究开发“小额信贷”+“养/种殖业”、“小额信贷”+“个体工商户”等险种。在开发产品的同时,适当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贷款人的负担。再者简化小额信贷保险投保流程,从小额信贷保险核保、承保收费和理赔等环节加强创新,实现手续简化服务高效,给小额信贷客户更好的体验。
3.3加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保险公司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业的小额信贷保险团队,还要不断丰富保险公司资信查询手段,提高公司风险识别能力和经营能力,提高保险公司对客户资信的调查水平。
最早叫做“美国次贷危机”的这场危机所引发的“蝴蝶效应”,已远远超出了绝大多数人的预期。从2008年秋天起,从金融到实体经济,金融风暴全球肆虐,中国的保险业也未能幸免。采访中,张启文表示,保险业要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尤其对现行的信用风险体系和架构,要重新进行审视。
危机对资本市场信心产生冲击
B:我们看到,有关最近保险监管部门已经接连出台举措,来应对日益严峻的局面,有关数据显示,在这场风暴中,国内保险业并没有受到太大的直接冲击。
Z:是的,由于国内保险公司的海外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规模较小,因而受国际金融风暴的直接影响较小。虽然目前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已达几十家。但其所占的市场份额不足10%,对境外金融风险的传导很弱。除了个别案例,保险业并没有受到此次金融危机的深度影响。不过,大量的间接经济影响还是出现了。
长期来看,保险行业将更多地受损于金融危机的间接影响。一是如果经济陷入深度且长期的衰退,资本市场持续低迷,保险业的投瓷回报将大幅度降低,分红、投连、万能等理财型产品的销售将受到一定影响;二是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减弱。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引发经济衰退,失业率增加,人们可支配收入减少,保险需求也将受到抑制;三是信贷危机会导致监管更加严格,保险公司的快速扩张和创新发展可能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B:间接的影响对中国的资本市场信心产生冲击,对国内保险业也是一个警示和触动。
Z:间接的影响主要是本轮金融危机引致中国资本市场的低迷和投资者的信心下降,对公司的股权投资收益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同时,为应对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国家货币政策继续放宽,直接收窄了公司债权类资产投资收益。公司所面临的监管环境可能日趋严格。国际间的保险业监管框架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全球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将更加严格,同时,也将会对中国的保险监管产生影响和示范作用,这对我们这样的偿付能力足、经营稳健、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发展会更加有利。
B:您在农大教授的是再保险课程,在这次金融危机影响下,您认为,国内保险公司在今后的发展中如何规避相对风险呢?
Z:再保险跟保险的一点区别和关系就是再保险本身是承接保险公司风险转移出来的那一部分责任,直接面对的都是保险公司的客户群,不直接对社会大众来营销。
在这次金融危机影响下,对于国内的保险公司来说,相对风险更是可控。从它的冲击来说,一个是业务层面。一个是公司层面。从业务层面来说,因为保险公司有两个轮子,一个是业务承保,一个是资金运用。这两个轮子的运转对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来说是非常关键。这次金融危机对保险行业最直接的冲击就是资金运用方面充分提高出来了,在资金运用这一块,我们可以直接的看到,国际上一些保险公司由于受次贷产品这方面产生的负债,大量的投资产生了巨额的亏损,AIG是非常典型的例子。
另外。由于次贷引起资本市场大幅的波动,或者叫调整,对于整个行业投资,也就是资金运用来说。收益也产生大幅度下降的趋势。应该讲,今年以来保险公司的权益收益都有大幅下降的趋势。这是从投资角度对于保险公司是有一个直接的冲击。
从保险业务来看,保险业务的产品,信用违约保险产品在国际引发一些保险公司的巨额亏损,这是从国际上来看对直接保险公司的损失非常巨大。在国内也能够表现出来,与资本市场紧密挂钩的非传统型保险产品也受到冲击。像投联险,它与资本市场密切挂钩,由于资本市场不稳定或者下滑,相继产生一些退保,对于寿险公司的稳定经营来说可能会波及到整个行业。另外还有万能险,在结算利率上也出现明显下调。进入第三季度由于资本市场不景气。国内市场万能险结算率都出现了下调,这为今后它的增长带来了压力。
具备应对危机的风险管理能力
B:您认为,这次金融危机对国内保险业的发展战略,及经营结构会有明显的改变么,有什么样的机遇呢?
Z:通过对发展战略的调整是应对这次危机比较好的手段。在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当中,它的发展战略是极为重要的。但是,结合市场不断发生的新情况和新变化,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应跟随经济周期及时调整。
在调整战略的过程当中应该重点考虑的一些因素有以下这样几个方面:一个是从高管人员,从公司的经营层,高层人员要处理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问题。科学的发展对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是极为重要的,也是极为宝贵的一条经验。吴定富主席曾指出要从思想上摒弃传统的设机构、铺摊子、上规模的发展速度,把规模和速度转化为效益的提高和竞争力的增强,努力做到速度与结构相协调,规模与效益相统一。通过这次的危机,要牢牢把握一个科学发展的辩证关系。
下一步作为保险公司的业务结构的调整是很关键的。寿险上由于利率的影响,投资收益的影响,一些非传统的险种发展的压力会急剧增加。要审慎推进综合化经营的一个时机。如何抓住机遇,这次危机使一些优质的资产和价值大幅下降,也为国内保险公司开展综合化经营提供了一次非常好的机会。
另外,中央的四万亿刺激经济的计划以及地方政府配套措施的出台,这也会对投资带来一些良好的机会。
其次。保监机关最近有表示将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上市公司股权的试点工作,这为保险公司开展综合化的经营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政策。
作为保险公司来说,在风险管理方面应该具有应对危机的能力。在应对危机这要有一个预防,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基金的作用,在保险公司面对突发事件面对流动性紧缺的时候提供必要支持。在经营当中,在战略资产配置上应该充分考虑好流动性的状况,以科学、合理的模型和方法来审慎评估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和偿付能力。
B:您刚才提到保险公司的流动性风险问题,那么,对于偿付能力风险的应急管理,是否也应提高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
Z:对于偿付能力风险的应急管理,这是目前应引起高度关注的,我们要考虑建立一个快速、灵活的发行保险公司次级债的机制,这样使保险公司在一些危机到来或者即将到来的时候有一些应急的措施和机制,可以相应做好预警或者是防范。
我们知道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它是一种次级债务,相比银行的次级债券来说,我们的流动性还不够,这也是应该呼吁监管机构和相关的金融领导机关要重点研究的一个内容。因为流通性不够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就不够,发行面很窄,花的时间也很长。银行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流通性,所以对资本市场的吸引力比保险公司的次级债要高。偿付能力万一出现不足这样的局面,就是充分利用好再保险这种机制。在风险管理当中如何发挥再保险的作用,要在这方面充分考虑加大对再保险手段的利用,提高保险公司的
偿付能力,使它达到监管的要求。
另外,保险公司还要提升日常经营中的风险预警能力。建立集中统一的信息平台,动态掌握经营数据,提升非现场监管、监控的能力,
在保险公司内部应该形成比较完善的风险制衡机制,切实加强风险管理执行力的建设,还有提高风险管理部门在重大决策上的话语权。从商管层来说,重视内部机制当中风险管理机构在业务决策过程当中的话语权是很重要的,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技术团队,提升高层决策的专业化支撑水平。对于资本市场来说,专业市场研究机构对一些趋势的判断具有很大的滞后性和不准确性。充分利用市场判断的同时,加强保险公司自身对市场变化的研究,提高自我的技术力量也是非常重要的。
B:您一再强调保险业要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尤其对现行的信用风险体系和架构,要重新进行审视。
Z:是的,国内保险业要引进和开发一些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工具,提升公司风险预警的效率和水平。现在国际市场上有针对保险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等量化的模型,我们应该加以借鉴和引用。
众所周知,保险业安身立命的基础是以“大数定律”为条件的承保原则,而承保原则首先应该遵守的是“风险可分散”原则。保险业也许是世界上最希望每一位客户平安的行业。那么反思当今美国的保险业,也许他们所关注的可能已不仅仅限于顾客的平安,而且还要祈祷每一位顾客讲信用。
这里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是:与金融相联系的信用风险是否符合承保原则、是否能够被有效分散?在当今的金融体系中,信用风险已经成为了一种难以分散的系统性风险。这是因为信用主要取决于资产价格和资产持有者的经济状况。
【关键词】 衍生工具; 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
近年来,关于我国是否应当允许保险资金参与衍生工具交易,成为保险领域一个热点话题。据悉,监管部门已经提出《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允许保险公司运用衍生品对冲或规避现有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信用或流动性风险,这预示着我国保险资金管理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然而,衍生工具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其在为企业提供避险的同时,自身也蕴含巨大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尤其是衍生工具交易的复杂性和杠杆性使得其风险管理的难度远远超过传统的金融工具(李明辉,2008)。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外均发生多起因衍生工具交易而导致巨额损失的案例,远的如巴林银行事件、大和银行事件,近的如中航油事件、中信泰富事件。因此,对保险公司而言,参与衍生工具交易必须要加强衍生工具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从而有效地控制相关的风险。本文拟对保监会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IAIS)关于衍生工具风险管理的规定进行介绍和分析,从而为我国监管部门制定保险机构衍生工具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保险公司加强衍生工具业务风险管理实践提供借鉴。
一、IAIS衍生工具监管准则关于衍生工具风险管理的规定
1998年10月,保监会国际组织下属的技术委员会衍生工具分委员会了《衍生工具监管准则》(Supervisory Standard on Derivatives:Report from the Derivatives Sub-Committee of the IAIS Technical Committee)。该准则就从事衍生工具交易的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控制以及报告框架作出了规定。在该准则中,IAIS鼓励其成员在考虑各自所监管的保险公司所从事的衍生工具的规模、范围和复杂性的情况下要求保险公司建立有效的控制和报告机制。尽管该准则旨在为保险监管部门如何评估保险公司的衍生工具风险控制提供指南,也就是着眼于外部监管,但其对于从事衍生工具交易的保险公司建立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同样具有借鉴意义。①
(一)衍生工具的风险
该准则指出,衍生产品具有固有风险,这些固有风险应当被恰当地管理。与传统的交易活动一样,保险公司必须应对衍生工具交易的信用、市场、流动性、现金流量、操作和法律风险。上述风险的性质和程度取决于衍生工具是如何被使用的(Para.5)。
(二)衍生工具风险管理实践
该准则指出,衍生工具风险管理实践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书面政策与程序
该准则指出,良好的衍生工具风险管理过程的首要要素是以下书面政策与程序:(1)关于管理风险的责任关系的清晰描述;(2)建立恰当的风险度量系统;(3)制定恰当的、结构化的风险承担限额;(4)关于完整而及时的风险监控与报告的规定;(5)建立有效的独立内部控制;(6)使所有从事衍生工具交易的员工均知晓上述政策和程序。
由于衍生工具交易是保险公司整体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对衍生工具风险管理的考虑必须要放在保险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框架之内加以统筹考虑,以保证保险公司的总体风险敞口处于其风险偏好以内。因此,该准则强调,衍生工具交易的风险管理过程应当尽最大可能与保险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框架融为一体。
2.董事会
作为企业决策控制的顶端,董事会在企业风险管理中的角色主要是监督管理层建立健全风险管理(COSO,2004;刘笑霞和李明辉,2007)。该准则规定,从事衍生业务的保险公司董事会在衍生工具方面的职责主要包括:
(1)制定有关的政策与指南
董事会应当制定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战略,包括运用衍生工具的目标。董事会应当制定并批准关于衍生工具的运用恰当的政策,这一政策应当与保险公司的目标、战略和总体风险偏好相一致。该政策应当包含受托责任部门的责任关系和受托责任的框架。这样的政策应当与所有从事衍生工具的员工沟通。IAIS强调,保险公司的总体资产/负债管理战略应当考虑衍生工具敞口。尤其是,衍生工具敞口与其他金融工具的敞口不应当产生与公司的投资战略不一致的净敞口。
董事会应当批准成文的、关于所运用的衍生工具的种类、目的和运用条件以及可接纳的对手的指南。并且,董事会应当确保经批准的政策和程序在着手从事衍生工具交易之前就已经生效。
(2)决定是否从事某种衍生工具交易
董事会应当考虑公司涉足不同种类的衍生工具是否适当。例如,存在以下情形时就应当取消或者限制运用某些种类的衍生工具:潜在的敞口不能被可靠地计量;由于市场缺乏流动性,要想终止一项衍生工具十分困难;由于是场外交易,衍生工具无法随时出售;无法独立地对定价进行验证;对手不值得信赖。
(3)制定风险敞口限额
董事会应当在考虑衍生工具的使用目的以及其所导致的信用、市场、流动性、现金流量、操作和法律风险的基础上对衍生工具制定风险敞口限额。尤其对场外交易而言,对任何一个交易对手都应当有一个定量化的限额。
IAIS强调,衍生工具的敞口限额应当纳入到保险公司根据投资战略所制定的整体限额当中。风险敞口应当根据公司的总体资产负债表头寸来计算。例如,在计算信用风险时,董事会应当考虑所有累计的保险公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无论这些风险是来自于衍生工具、证券、再保险或是其他的交易。
(4)内部控制
确保管理层建立与衍生工具规模、性质和复杂性相适应的内部控制机制,是董事会在衍生工具方面的重要职责。在该准则中,IAIS指出,在运用场外交易衍生工具时,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有适当的能力来对衍生工具的定价进行独立验证。董事会应当保证保险公司的报告和内部控制机制是用来监控衍生工具的运用是否与公司的既定目标和战略以及法律与监管要求相符的。
(5)董事会的专业胜任能力
了解衍生工具交易的性质及相关的风险,是董事会能够对机构的衍生工具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的重要前提。在该准则中,IAIS强调,董事会应当保证其全体具有充分的专业知识理解与衍生工具相关的重要问题,并且,所有执行和监督衍生工具交易的个人都具有充足的知识和经验。
3.高管层
管理层对主体中包括风险管理在内的所有活动负有直接责任。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并保证其有效执行,是管理层受托责任的一个重要内容。各个层次的管理层是企业风险管理具体政策的制定者和主要执行者(刘笑霞和李明辉,2007)。
IAIS指出,就衍生工具业务而言,管理层的职责包括:具体划分管理衍生工具的责任关系、(建立)恰当的风险度量机制、恰当的风险承受限额结构、有效的内部控制、完整的风险报告过程。
高管层应当制定明确的书面操作政策与程序,以实施董事会所确定的衍生工具政策。每个保险公司的操作政策和程序应当有所不同,但其详细程度应当与衍生工具使用的复杂程度和数量以及保险公司的战略与目标相一致。
高管层应当分配充足的资源来建立并维护良好而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这些机制应当与前台、后台、会计与报告机制融为一体。
高管层至少每年应根据公司的交易和市场条件来评估其书面操作政策与程序的适当性,并由董事会批准衍生工具政策与程序的变动或者重申现有的政策。
4.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目前,西方许多金融控股公司、跨国公司以及大型上市公司,均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专门负责风险管理事务。可以说,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职能机构,已经成为西方企业风险管理的一个惯例,实际上,独立的风险管理职能机构已成为企业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核心(刘笑霞和李明辉,2007)。IAIS指出,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一个正式的组织结构来监督和管理公司投资活动的风险。IAIS还就风险管理部门在监督和管理衍生工具风险方面的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
(1)风险管理的整合性
IAIS指出,来源于衍生工具交易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流量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应当与来源于非衍生工具交易风险的类似风险一起来进行监督和管理,这样,高层管理才能够定期对风险敞口进行综合评估。
(2)风险管理部门的责任
总部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当分配资源来度量衍生工具的特定风险,并将其与事先确定的风险限额相比较,进而报告给高管层。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责任主要包括:(a)如果可以的话,对公司所从事的每一种衍生工具交易的主要风险类型制定具体的限额,这些限额应当与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过程以及其资本头寸的充足性相一致;(b)依照规定关注并迅速报告违反限额的情况;(c)评估过去的风险管理活动;(d)监督衍生工具交易是否符合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战略、对手的信用以及限额。
(3)衍生工具风险的度量
IAIS要求,度量源于衍生工具的各类风险的系统应当完整而准确,这样的风险应当在组织范围的层面上进行度量并对交易性和非交易性业务的风险进行加总,如果适当的话,则应按照类别(group-wide basis)进行度量和加总。这样的系统因公司而异,但都应当具备以下要求:(a)能够充分反映风险和所从事的交易的规模;(b)能够准确而及时地捕捉和度量所有重大的风险;(c)能够为保险公司不同层级所有相关人士所理解。
(4)控制活动
一旦风险管理政策和限额已经生效,就应当建立适当的程序来监控对这些政策和限额的遵循性,这些程序应当有助于预防和较早地发现不遵循风险管理政策的行为。在许多情况下,这包含某种形式的日常监控。
(5)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监控
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当评价风险政策和限额是否完善。为此,应当对广泛的市场情景和不断变化的投资与操作环境实施常规的压力测试。一旦保险公司识别出其环境很可能存在风险,应当保证有恰当的政策和程序来有效地管理这些风险。
(6)风险报告
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当定期向高管层中的适当层级以及董事会报告。报告的频率取决于是否能够使高管层和董事会拥有充分的信息来判断保险公司风险(risk profile)的变化性。报告应当标明衍生工具交易是如何实现既定的目标并遵循经批准的政策和程序的。
5.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要有效地管理衍生工具的风险,必须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以及对保险公司的影响,从而保证保险公司目标的实现。在内部控制方面,IAIS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1)人力资源
所有执行、监督、控制和审计衍生工具业务的个人都应当具备适当素质并拥有适当水平的知识和经验。
(2)控制活动
IAIS强调,应当建立适当的内部控制系统来保证衍生工具交易处于恰当的监管之下,并且,这些交易只有在符合保险公司经批准的政策与程序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每家保险公司所采用的内部控制的范围和性质应当有所不同,但都应当包括以下程序:(a)前台、后台、会计系统之间的核对应当在恰当的水平上进行,这一水平取决于衍生工具交易的范围(作为指南,活跃地运用衍生工具的保险公司应当每天进行核对)。(b)应当建立有用来限制所有各方从事特定的衍生工具交易的权力的程序,这要求保险公司内部负责遵循、法律和文件事务的人员之间必须要紧密并定期进行沟通。(c)用以确保衍生工具的所有各方都对交易条款达成一致的程序。及时进行发送、接收和核对的程序应当独立于前台。(d)用来确保正式的文件能够尽快完成的程序。(e)用来确保交易员对头寸的核对情况作出报告的程序。(f)用来确保头寸被恰当地结算和报告,并确认稍后的收付款的程序。(g)用来确保所有的授权和交易限额均没有被超越以及所有的违规行为应立即被识别的程序。(h)用来确保独立地检查比率或价格的程序。(i)用来监督任何需要采取特定行为(如期权的行权)或者预期转移一项基础资产以确保该项交易被中止或者使保险公司处于作出或者取得该项转移的位置的衍生工具的程序。
(3)报告
IAIS要求,保险公司应当编制定期而及时的衍生工具交易报告,该报告应当以清晰可理解的语言并包含定量与定性的信息来描述公司的风险敞口。关于报告的频率,IAIS指出,原则上,这些报告应当每天编制以提交给高管层。根据衍生工具交易的性质和范围,报告频率也可以低一些,但IAIS建议至少每月要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关于报告的内容,IAIS指出,报告应当涵盖以下方面:(a)对本期以及相关的中止头寸期间衍生工具交易的评述;(b)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分析;(c)在本期任何违反规章或内部限额的具体情形以及所采取的行动;(d)计划的未来交易。
(4)职责分离
不相容职务分离是内部控制的一项基本要求,巴林银行事件、法兴银行事件都反映出,职责分离不完整是导致衍生工具违规操作的重要原因。IAIS强调,负责度量、监督、清算和控制衍生工具的职能应当独立于前台职能,这些职能应当配备有充足的资源。
(5)对外部资产管理人的控制
当聘请外部资产管理人时,董事会应当确信高管层能够监督这些外部管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董事会批准的政策与程序。保险公司应当具有适当的专业知识并确信,在合约条款之下,其能够获取充分的信息来评价这些资产管理人是否遵循公司的投资指令。
6.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师在评价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管理层的风险管理程序进行监控、检查、评估、报告,并对其充分性和有效性提出建议,内部审计师可以帮助管理层和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加强风险管理(COSO,2004)。
IAIS在准则中对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从而加强对衍生工具风险管理的监督作出了规定:(1)内部审计职能部门的建立及其独立性。IAIS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有一个涵盖衍生工具交易并能够及时识别内部控制漏洞和操作系统缺陷的内部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必须独立于衍生工具业务部门和监督部门。关于衍生工具交易的问题应当向高管层和董事会报告。(2)审计范围。内部审计的范围应当由胜任的、对衍生工具的风险有充分了解的专业人士来确定。(3)对风险管理的评价。内部审计师应当对机构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独立性和总体有效性进行评价。为此,他们应当全面地评价与度量、报告、限制风险有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内部审计师应当评价对风险限额的遵循性、向高管层和董事会报告的信息的可靠性和及时性。(4)对衍生工具业务的复核与监督。内部审计师应当定期对衍生工具操作进行复核,以确定其是否与保险公司的法定义务相一致。
二、IAIS准则对我国保险公司建立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机制的启示
IAIS的衍生工具监管准则对保险企业建立健全衍生工具相关的风险管理制度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这些规定对于我国保险公司利用衍生工具来管理保险资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具体而言,我国保险公司在建立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机制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一)制定书面的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政策
正如IAIS所指出的,成文的、正式的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是良好的风险管理的首要要素。衍生工具的复杂性和风险性,决定其风险管理要比传统的金融工具更为复杂,为此,保险公司必须要根据自身所从事衍生工具交易的性质、规模、复杂性来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政策应当就企业的风险偏好与容忍度、职责分离、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衍生工具交易的目标、所从事的衍生工具的规模与品种、新交易品种的批准、风险度量、风险限额、内部管理报告的种类与频率等问题作出规定。上述政策应当涵盖企业所有的衍生工具活动。
由于衍生工具业务只是保险公司所有业务的一个组成部分,为了保证保险公司整体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上述政策应当与企业整体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保持一致。并且,为了保证上述政策的落实,保险公司应当保证与衍生工具业务相关的所有个人均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所有政策和程序。
尤其应当强调的是,保险公司参与衍生工具业务,必须严格限于套期保值,禁止从事投机活动,以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
(二)完善组织结构,明晰责任关系
完善的组织结构、明晰的责任关系,是实现风险管理目标的重要前提。所有人员都应当明确自身在衍生工具方面的职责以及与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关系,以明晰责任关系。
1.董事会负责监督
董事会应当确保管理层建立了衍生工具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机制。董事会(或其下属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当确定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战略,并批准公司关于衍生工具运用的恰当的政策,这一政策应当与公司的目标、战略和总体风险偏好相一致。董事会批准的衍生工具政策至少应当包括:(1)确定公司的风险偏好;(2)规定公司所从事的衍生工具产品以及交易类型;(3)评价与批准新产品或新交易类型的具体要求;(4)提供充分的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以确保经批准的衍生工具交易以稳健的方式进行;(5)确保关键的风险控制职能部门(如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具有恰当的结构和人员配备;(6)明确衍生工具交易的管理责任;(7)识别公司衍生工具活动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建立明确而完整的控制限额;(8)规定与衍生工具交易的性质和规模相一致的风险衡量方法;(9)规定头寸的压力测试;(10)需要向董事会或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提交报告的种类与频率。董事会应当确保经批准的政策和程序在着手从事衍生工具交易之前就已经生效并为相关的部门和员工所知。
董事会(或其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对现行衍生工具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政策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管理水平一致。新产品推出频繁或系统重大变化时,应相应增加评估频度。
董事会还应当批准适当的与衍生工具业务相关的薪酬政策。衍生工具交易相关人员(包括高管层、交易部门管理层和交易人员)的薪酬,应当建立在长期业绩的基础上,避免根据具有较大波动性的短期业绩决定薪酬。
2.高管层负责制定并实施具体政策与程序
保险公司高管层应当制定明确而具体的衍生工具操作政策与程序,以实施董事会所确定的衍生工具政策。保险公司最高管理层中应有熟悉衍生工具业务的专人负责监督、核准衍生工具交易相关事项,并与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具体业务、财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
高管层在衍生工具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的职责主要包括:(1)具体划分管理衍生工具的责任关系;(2)建立恰当的衍生工具风险度量机制;(3)制定公司衍生工具的风险限额,这些限额应当与公司整体风险限额综合考虑;(4)确保建立并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5)建立完整的衍生工具内部风险报告制度;(6)定期对衍生工具头寸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其风险是否处于公司风险容忍度之内。在从事衍生工具业务之前,管理层应确保已经获得所有的批准手续并建立了恰当的操作程序和风险控制制度。
3.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独立的、能够胜任风险管理实践的风险管理部门,来专门负责风险管理事务。风险管理部门应当独立于衍生工具交易及营销部门,并能够向公司的高管层报告。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在衍生工具方面的责任主要包括:(1)对公司所从事的每一种衍生工具交易的主要风险类型制定具体的限额。(2)根据既定的政策和程序来计量、监控衍生工具的风险并直接向高管层报告。(3)监督衍生工具交易是否符合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战略,包括:监督违反限额的情况并迅速向不负责交易的管理层报告;对风险敞口进行盯市并对前后台的头寸和损益进行核对;监督每一个交易对手的信用敞口是否超过限额,并向不负责交易的管理层报告例外事项。(4)评估公司过去的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活动。(5)编制风险管理报告(包括每天的损益结果和总头寸、净头寸)并提交给管理层、董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
4.交易部门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所从事衍生工具交易及风险管理的复杂性,委派具备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员从事衍生工具交易,并配备相应的交易监督人员。交易部门的主管应加强对交易员的监督。
5.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类似机构,应当定期对衍生工具风险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进行审查,以及时发现存在的内控缺陷并提出改进意见。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董事会或其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报告其相关发现,并与高管层保持良好的沟通。
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董事会、高管层、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员工,都必须要具备衍生工具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衍生工具交易与风险管理实务。为此,在招聘相关人员时,应当注重专业胜任能力、职业操守的考察,并加强交易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技能后续培训。
(三)建立衍生工具风险的识别、度量和应对机制
1.风险识别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的经营目标、资本实力、管理能力和衍生工具的风险特征,确定能否从事衍生工具交易及所从事的衍生工具交易的品种和规模。
公司在每次从事衍生工具活动之前就应当识别该活动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在进行衍生工具交易之后,应当定期识别持有的衍生工具所暴露的各种风险。
2.风险评估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所从事衍生工具的性质、信息系统和历史资料的完备性等因素采用定量或非定量技术来科学地评估衍生工具的风险。(1)市场风险的评估。公司应当运用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或模型对衍生工具交易的市场风险进行评估,并按市价原则管理市场风险,调整交易规模、类别及风险敞口的水平。衍生工具市场风险的评估方法包括风险价值法(VaR)、名义价值法、久期分析法、敏感性分析等。(2)信用风险的评估。对衍生工具信用风险的度量应当同时考虑现时信用风险和因为衍生工具未来价值发生变动后对手违约而产生的潜在信用风险两方面(G-30,1993),其中,当前信用风险敞口一般用合约的重置成本来估计,而潜在的信用风险敞口则应以衍生工具组合未来价值波动的情况(概率分布)来计算潜在损失的期望值。在进行衍生工具交易之前,保险公司必须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3)操作风险的评估。保险公司可以采用内部度量法、损失分布法、Delta-EVT等方法评估衍生工具的操作风险。(4)流动性风险的评估。在对流动性风险进行评估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市场交易的规模;市场因子的变化;现金流量(金额和时间)预测;可用于平仓的替代性金融工具;合约的标准化程度;等等。(5)法律风险的评估。对于衍生工具交易(尤其是场外交易)而言,其法律风险的识别与评估主要应当考虑:交易对手交易资格(当然也包括自身有无权从事该项交易的评估);相关法律(包括合同法、税法、破产法、担保法等实体法以及诉讼、仲裁等程序法及国际私法)对衍生工具交易的影响;合约内容法律效力;有关法律变更对衍生工具交易的影响。
3.风险应对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公司的衍生工具业务风险可接受水平,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包括规避风险、转移风险、承受风险、抑减(缓释)风险。
(四)实施严格的限额控制和不相容职务分离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自身衍生工具的性质、规模与复杂程度以及风险管理系统的类型,对衍生工具制定严格的限额,包括交易量限额、止损限额、到期限额、VAR限额等,并对超限额交易进行严格的跟踪。在定风险管理限额时,应评估自有资本对风险的承担能力。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授权和止损制度。在进行衍生工具交易时,必须严格执行分级授权和敞口风险管理制度,任何重大的交易或新的衍生工具业务都应得到董事会的批准,或得到由董事会指定的高管层的同意。在因市场变化或决策失误出现账面浮亏时,要严格执行止损制度。
保险公司应当实行严格的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前台、、后台部门应当各有分工、相互制约,尤其是衍生工具交易、确认、清算人员不得兼任。公司清算部门应当加强对超限额交易和保证金给付的监控,一旦发现未按事先计划进行的交易,应当及时反馈和报告给风险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
(五)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报告机制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与交易系统衔接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提供衍生工具相关的交易和其他数据,并对衍生工具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保险公司管理层应当通过内部风险报告系统随时获取有关衍生工具交易风险状况的信息,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部门或其他职能部门应当根据相关的政策与程序向适当层次的管理层报告衍生工具风险度量结果。至少应当每天向负责监管但自身不从事交易的管理人员报告风险暴露情况和损益表;向董事会或其下属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的频率和内容可以根据市场状况等因素确定,但应当能够使董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获取充分的信息以便判断公司风险的变化情况。
(六)加强对衍生工具风险管理的监督
为了保证衍生工具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持续有效,保险公司必须要对相关风险管理机制进行有效的监督,包括持续性监督和单独评价,以发现其制定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纠正。
保险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或类似机构)应当对衍生工具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进行审查,其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复核公司总体风险管理系统的恰当性和有效性,包括相关政策、程序和限额的合理性和稳健性,以及公司对相关的政策、程序和限额的遵循性;(2)复核各种操作控制(包括职责分离)以及相关的部门、员工对既定政策与程序的遵循性,并测试其有效性;(3)调查非常事项,如重大的违反限额的行为、未经授权的交易、不一致的估价或会计差异;(4)对公司衍生工具风险评估模型及其假设的合理性进行审计;(5)复核公司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充分性,包括衍生工具风险报告的内容和频率以及报告关系的合理性。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关结论和意见,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或类似机构报告,并在报告之后检查相关建议措施的落实情况。在必要时,内部审计部门可以向董事会和最高管理层报告。
【参考文献】
[1]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COSO). 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 Integrated Framework.2004.
[2] Group of Thirty (G30). Derivatives: Practices and Principles.1997.
[3]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 Supervisory Standard on Derivatives Report from the Derivatives Sub-Committee of the IAIS Technical Committee.1998.
关键词:保险公司;财务风险;内部控制
保险公司的财务风险一般是在其营运过程中因主动通过负债的途径融资,导致公司盈余资金发生变化而产生的风险,保险公司资产主要包括资本金、保证金、公积金等基金和一些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资产。财务风险是保险公司营运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客观风险,虽然无法完全规避,但是通过剖析财务风险潜在的表现形式,加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谋划应对潜在财务风险的措施,有效防范和规避财务风险。
一、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的表现形式
保险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是依靠集中保户交付的保费承担保户未来不确定的风险,而保险公司的自有资金比如资本金、公积金和未分配盈余资金数额远远低于外来资金比如准备金、保障基金、再保险基金、未付负债数额,保险公司总资产中负债占比80%。保险公司资金价格转移的高低程度由保险公司负债和营运成本的变化程度决定,资金转移价格变化直接作用于公司资产盈利状况和资金风险状况。在保险公司筹资、投资过程都存在着客观的财务风险,其表现形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营运过程中坏账准备金高
保险行业竞争激烈,保险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争取保额大的业务而采取保费延缓收取制度,导致保险公司应收保费增长。保户信用良好不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坏账损失,一旦保户信用不良,则会增加保险公司坏账损失。
(二)较低的投资收益回报
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保险公司出现一定资金亏损,递减对保户承保的利润,与一般公司相比,保险公司的特性是公众性,出现亏损不仅不利于保险公司吸收资金展开新业务,也会对公司形象建设产生副作用,使产品销售不畅通,影响保险公司的正常营运。
(三)资金偿付能力欠缺
资金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在对到期负债的资金支付和对未来责任承担的资金支付能力。资金偿付要求一般公司资金不低于负债,对保户而言,购买保单目的是希望保险公司能及时给予保险金支付,保险公司的负债远高于资产,所以保险公司应该按时履行保险合同,提高偿付能力,维持现有保户,提高声誉。
(四)提存责任准备金不足
保险公司承保业务流程的特点:公司和保户签约保单,收取保户保费,一旦保户出现事故,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给付受益人相应的保险金赔偿。在保险合同签订以后保险公司才会承担保险人的责任,所以保险公司必须在收取保费时、保户风险发生之前计提责任准备金,在保险公司所有的负债项目中,责任准备金是最高的。如果责任准备金不足,导致无法赔付受益人的保险金,不能合理的显示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由于计提保险责任准备金不足导致公司财务上显示盈余增加进而产生不恰当分红。为维护保户利益,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部门一定要按照公司规定做好责任准备金计提工作。
(五)经营成本提高
保险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成本包括责任金赔款偿付、保户退保金、业务人佣金、经营管理费用等,任何一项经营成本都有合理的金额范围,一旦超过这个范围就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亏损。
(六)资产负债匹配度低
短期匹配度低的资产负债导致公司经营受到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长期低匹配度的资产负债比会导致公司资产无形损失。保险公司负债主要来源于流动性高、期限不固定、有预定利率成本的保费,资产负债不匹配使得保险公司资产变现能力下降,资金偿付能力变的不足,甚至引发保户大量退订保险业务,从而导致财务出现风险。
二、保险公司财务风险内部控制举措
(一)建设完善的财务风险预警机制
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是指在日常营运中对财务可能出现的任何异常情况提前做好应急方案,早一步发现风险,早一步控制风险,早一步解决风险。按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逐步构建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指标预警机制。
1.确定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具体的指标。在建立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时要突出资产变现能力,同时确定偿债能力指标作为基础指标,关注财务效益指标和资产营运指标,可以作为财务风险预警机制指标体系的有现金负债率、资产负债率、资金偿付能力、资金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保户续保率、退保比率等。
2.对现金流量进行实时监控,编制现金流量财务预算。保险金以及保险金流动是保险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对保险公司而言,能够实现健康持续发展不是完全由盈利决定,而要看公司流动资金是否能够满足用于日常经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支出的费用。只有当公司的净现金流量超过了净利润才能确保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现金流量预算的编制基础是日常保险业务的收入与支出差额,收支差一方面体现保险金使用的方向以及范围,另一方面为日常现金流量管理提供了预警信号。
3.根据保险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风险防范策略。保险公司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指标体系以后,要对风险信号进行实时追踪检测,一旦出现了不良现象,比如应收保费增长、日常经营成本上升、保户退保率上升等,应该分析这些不良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分析潜在财务风险,提出风险防范可行性报告,制定可操作性强的风险防范策略。
(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为财务风险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内部管控机制是保险公司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一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良性风险管理控制系统,内控建设既是风险管理的核心手段,也是有效实施财务管理的重要构成元素。
1.在公司内创造良好的内控环境。内部控制的环境包括制度和人员两个层次:第一,保险公司管理层要树立内部管控的理念,改进经营管理理念、方式,在公司内自上而下引导建立内控制度,实施内部控制。其次,保险公司要建立财务风险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包括公司组织结构、授权和责任分配方法、保险业务日常处理流程等。
2.针对保险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展开全面风险评估工作。采用先进的风险评估技术,比如风险因素分析法、内部控评价法、分析性复合法、风险率风险评价法等,找出保险业务流程的主要风险点,采用恰当方法分散风险。以风险预防为主,通过对风险控制环节进行增加、补充来降低潜在的财务风险。
3.建立健全财务风险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机制。事前控制是公司在进行最终方案决策前运用风险评估分析方法对潜在财务风险进行成因分析以和变动过程分析,确保没有风险才开展业务。事中控制是在日常业务营运过程中不仅运用定量分析方法,还要用定性分析方法对财务风险状况进行实施监督控制,就是发现偏差并采取措施控制财务风险和目标的偏差。事后控制是在财务风险发生以后建立详细的档案,对导致财务风险出现的原因、解决风险的措施进行详细记录,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规避风险,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三)加强保险公司财务预算
1.在保险公司内部成立专门的财务预算管理机构。成立预算管委会专门负责保险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工作,规范制定财务预算总目标和预算政策,同时要制定财务预算详细具体的实施流程,并下达财务预算总体实施计划,平衡协调财务预算的执行步骤,监督完成财务预算制定的总目标。
2.建立规范的财务预算编制方法。结合保险公司总体战略目标,在全员参与决策前提下制定公司财务预算的可行性目标,每一个执行部门要严格按照财务预算的目标和执行计划制定本部门详细可行的财务预算方案,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各个公司总目标和各部门财务预算的目标进行资源协调与分配,及时调整财务预算总目标和各部门财务预算的目标,目标确定以后再层层传达给下级部门执行财务预算计划。
3.加强保险公司风险文化建设。通过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将风险控制的理念植入到每一个员工的意识中,在无形中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共同抵抗财务风险。只有以文化为指导,高层管理者提高管理能力,调整公司组织结构,完善风险监控制度,加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才能降低保险公司财务风险损失。
参考文献:
[1]高天天. 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导向的内部控制应用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
[2]余依娜. 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理与控制初探[J]. 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14:21-22.
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是保险企业经营的重中之重。根据美国保险业1996年至2000年的测算,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保险风险20%,信用风险1%,利率风险11%,商业风险4%,保险分支机构投资风险23%,保险资金投资风险41%。可以说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是保险公司最大的风险源。
从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情况看,运用的方向不同,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不完全一致。银行存款主要风险总体上有两类: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在我国,由于我国存款市场利率还未放开,而且保险公司通常与银行达成大额存款协议来确定存款利率,因而其面临的利率风险也是比较小的。对于国债投资,其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基本不用考虑,而公司债券投资,则既面临利率风险,也面临公司的信用风险,特别一些竞争性行业的公司债券,其信用风险相对较高。对于股票投资,不仅面临非系统性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也面临系统性的风险,因而股票市场整体的波动对保险资金股票投资造成的市场风险相当大。
从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情况来看,-目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保险资金运用结构不尽合理,不能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使保险投资难以成为保险公司与保险业务并重的主导业务
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主要依靠投资组合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弥补承保亏损,取得经营利润,其投资业务已成为与保险业务并重的两大主导业务之一。比如在美国,寿险资产于1997年的分布情况大体是政府债券占15.8%,公司债券占41.1%,股票占23.2%,其它20.6%。在英国,1996年保险资金运用情况大体是股票54%,债券19.8%,共同基金6.8%,其它19.4%。在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过多集中于银行存款,尽管近两年我国对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了新的规定,但整体资金运用结构仍不能起到保险资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也难以得到令人满意的收益(见表1)。
2.与保险资金运用相匹配的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保险资金在运用过程中,能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在实现投资收益的同时,满足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与使用,是保险公司能否稳健经营的关键。资产负债风险管理则是基于保险业务的负债与保险资金运用的资产合理匹配的风险管理方式。
资产负债管理主要起源于利率自由化之后利率波动所引发利率风险的问题。在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发生了数家大型保险公司因为没有适当的利率风险管理而导致破产的情况。为了反映承保利率所产生的风险,监管机构开始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基本的年度分析,以检验其利率风险管理。同时,保险业也开始整合利率风险以外的问题,包括承保问题、市场风险问题等等,从而使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作为衡量产品相关风险与公司整体风险的一种重要管理工具,为保险公司所广泛采用。
从我国保险业情况看,保险资金运用的资产与保险业务的负债之间结合得并不是很紧密,一般仅是从产险、寿险公司内部资金来源不同,强调产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相对短期性和寿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相对长期性,但对于保险公司内部由于各保险产品性质的不同,赔付速度的差异,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比例的不同,而对保险资金运用过程的更细致的资产结构要求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
3.保险企业信用评级机制仍末完善,未能对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进行有效约束,影响保险资金风险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信用评级指对特定企业按一定要求进行从高到低的评级排列,一般都有专门的简单对应符号,如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采用Aaa到C的代号来表示企业的评级水平,而另一家全球性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则采用AAA到D的代号来表示。我国目前信用评级采用的代号基本类似,如目前我国最大的评级机构之一——中国诚信评估有限公司就采取了AAA到D的代号来表示。
通过保险企业信用评级,保险企业将会承担一定压力,因为它们需要一个较高级别的评级结果,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公司形象,而且可以以更低的成本筹集到所需的资金。如果保险公司对其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不到位,或存在严重缺陷,则在评级过程中自然会反映出来,其评级结果就会较低,从而破坏保险公司在市场上的形象,影响其长远发展。
目前,全球50家最大的商业保险公司中,已正式评级的有35家,进行公开信息评级的有12家,未进行评级的只有3家。而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还没有进行信用评级。
我国保险企业普遍对信用评级不重视,同时由于信息公开程度不够,也很难对其进行真实的评级。此外,从信用评级机构角度看,目前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缺乏足够的独立性,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大都和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有着密切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并不能完全为市场所认可。
4.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内部风险管理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从保险业资金运用的管理模式看,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采用外部委托投资的方式,即保险公司自己不直接从事投资运作,而将全部的保险资金委托外部的专业投资公司管理;二是采用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的方式,即保险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并在投资部门内按分工和投资业务的不同,分成多个分部或小组,具体负责本公司的保险资金投资活动;三是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方式,即在保险公司之下设专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由其对保险资金进行专业化、规范化运作。
从国际上看,目前世界500强企业中的3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中有80%以上的公司是采取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模式对其保险资金进行运用管理。国际保险业发展经验表明,采取完全依靠外部委托管理保险资产的管理模式很难有效控制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而采取内设部门的管理模式则对保险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准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构成了较大的限制,相形之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模式比较有效地增强了保险资产的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
从理论上讲,一个有效的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体制应该形成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考核监控系统三个方面有机统一的保险资金运用分权制衡系统,这是保险公司内部极为重要的风险管理环节。近几年来,我国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等已建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是,目前仍有很大一部分保险公司未建立专门资产管理公司,而且即使是已经成立专门管理公司的保险公司,在公司内部其相互制衡约束的风险管控仍显不足,决策、执行、监控之间的有效协调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优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制的路径选择
2006年6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就加快保险产品开发、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等进行了明确,这是保险业加快发展的重大政策利好,为保险业跨跃式发展打下了基础。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看到,目前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不足,可能会对保险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此,必须针对目前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优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制。
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应考虑建立多层级的风险管理体制,即建立由宏观风险管理机制、中观风险管理机制、微观风险管理机制三个层面构成的整体风险管理体制。宏观层面以政府监管机构为主体,从法律法规入手,辅之以行政手段方式进行;中观层面则是以社会角度,包括信用评级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机构,约束规范保险业资金运用;微观层面则从保险公司内部风险防范与控制角度入手,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具体来说,合理的路径选择包括以下方面:
1.从宏观层面上加强保险资金的风险管理体制,确保整个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宏观层面的风险管理更多是从政府监管机构角度进行的。当前,金融混业经营已是金融业发展的趋势,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应密切合作,依法监管,研究保险资金风险管理情况,协调立场,共同筑起防范风险、保障资金运用安全的防线。
从保险监管来看,保险监管可参照国外先进有效的监管手段,建立起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包括通过制定综合性比率、盈利性比率、流动性比率、准备金比率、资金运用结构等具体定量分析指标,为偿付能力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可从政府层面规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政策,研究如何确定保费储备金,如何将投资资金与保费收入在政策上把握相当的比例,以确保保险公司未来的偿付能力。
从证券监管来看,由于保险资金运用很大一部分是用于证券市场,包括股票、企业债券等,因此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完善证券市场对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是相当重要的。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仍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何对资本市场实施风险监管也是理论界和监管机构重点研究的课题。证券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保险公司进入资本市场之契机,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完善资本市场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上市公司的外部治理功能,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从中观层面上发挥信用评级等社会机构力量,加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监督能力
要确保信用评级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的作用,首先是要完善我国目前的信用评级制度,并将之运用于保险企业。目前,我国在信用评级制度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解决信用评级机构与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方面的关系,使信用评级机构的人员及资金方面与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脱离开来,从而实现信用评级机构的真正独立性。只有实现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才可考虑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过程的公正性、中立性;二是在信用评级市场准人方面,必须严格信用评级机构的数量,防止过度竞争,以利于信用评级机构的声誉的建立和维护。从世界各国的评级市场来看,全球性的评级机构有三家,即穆迪公司、标准普尔公司和惠誉国际公司(其总部均在美国)。我国目前有九家许可准入的信用评级机构,但我国评级市场非常小,很难容纳这么多的评级机构生存。为树立评级业的声誉,从而被社会所认可,有必要严格市场准入,将评级机构数量限制在几家之内,然后由这几家机构进行市场竞争:三是由于信用评级在保险资金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考虑信用评级在各个法律法规中的衔接问题,逐步完善保险企业信用评级业立法。由于保险企业评级主要面向社会大众,因而保险企业信用评级可以中国保监会为主对保险企业信用评级机构予以监管。
此外,要利用保险行业协会的力量,制定一系列的保险同业公约,规范入市资金的运用和日常操作,以规范其成员的风险约束。行业协会虽然不具备法律力量,但它从道德和公司声誉出发去约束其成员的投资行为,可以减少败德行为和暗箱操作。另外,借助于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使保险行业协会及时获得其成员的各种交易信息,使同业监管更为方便,及时发挥行业监督的作用。
3.从微观层面上优化保险资金风险管控,使保险公司内部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与优化
首先,在保险公司层面上要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专业化运作。尽管目前已有部分大型保险公司专门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但仍有相当部分保险公司仍处于内设部门或外部委托方式进行管理,这从长期来看不利于投资效率的提升及风险的管控。因此,要进一步加快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规范建立工作,新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在保险公司现有的资金运用部、投资管理中心等内设职能部门的基础上形成,但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
其次,在保险公司内部要构建投资决策、业务运作与风险控制三位一体的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一是要树立健康的投资理念并贯穿于资金运用战略决策过程,通过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公司中长期投资政策,对保险资产进行战略性分配。
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下设投资决策支持部门或小组,分别负责对若干专项投资决策前的重新分析、论证,并对已决策的资金运用项目进行追踪。二是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执行系统,即由投资公司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进行具体操作;三是要建立资金运用的考核监控系统,设立资金运用绩效评估和风险控制部门,监控资金运用执行部门的行为,及时发现与控制资金运用风险,考核执行系统的业绩,并将各种结果反馈至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这三个子系统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形成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保证资金运用的科学性、准确性,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第三,要加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工作。保险公司在加强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一是要在负债管理上,实行理性的产品定价,要求根据资本市场的长期预期,合理进行产品定价;二是在资产管理上,要求投资组合的证券选择和期限结构必须符合负债的特点。此外,资产负债管理可以通过资金流动性和偿付能力控制、持续期管理、总风险限额控制等手段的运用而加强提升。
关键词:保险业;风险防范;发展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2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看到保险业广阔发展前景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即保险业竞争实力与日益开放的市场环境不相适应,保险企业风险管控能力与其快速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保险业监管水平和法制环境与我国金融风险管控要求不相适应,全面提升保险业风险管控能力是化解这些矛盾、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因此,保险业应在继续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提升对加强风险管控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保险业发展与风险管控的关系,坚持一手抓业务发展不动摇,一手抓风险防范不放松,实现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的统筹协调和相互促进。
一、充分认识保险业风险防范的重要意义
风险防范是有目的、有意识地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检查等活动来阻止防范风险损失的发生,削弱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以获取利益最大化。保监会近年来一直将“防风险”作为行业发展的主基调和重点工作来抓,出台了一系列防控风险的政策、制度,推动了全行业风险管控能力的提升,全面开展了行业风险排查工作,这都凸显了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第一,风险防范是公司稳定经营的基础
长期稳健经营是保险行业的生命源泉,要保证长期稳健经营首先必须重视防范化解风险。保险公司的经营对象是风险,风险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极大的增加了保险经营的复杂性和难度;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发生在未来,未来的经济和社会环境,我们无法完全控制和预测;保险公司的经营责任是连续的,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着风险责任损失的偿付能力。在宏观经济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保险公司经营活动更需要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尤其是自身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保险经营无处不在和无时不有遭遇着风险。风险不加防范,风险损失不施以控制,会危及到保险经营财务的稳定,直接关系着公司经营的稳定与否。
第二,风险防范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前提
保险业在发展初期出现一些风险问题,很大程度上在于保险业发展得很不够,不仅整体实力比较弱,而且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经营管理等方面与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途径是依靠发展,通过促进保险业全面发展,夯实保险业防范化解风险的基础。防范化解保险风险必须加强统筹谋划,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做好保险业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有系统和整体的观点,通过加快发展提高保险业防范化解风险的整体实力,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保险业防范化解风险的体制机制,通过加强改善监管为保险业防范化解风险提供有力保障,把解决问题的内因和外因结合起来,把事前预防和事后化解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保险业在开拓新业务领域的同时,必然会不断面临新的风险。既不能忽视发展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头脑发热,一哄而上,也不能在新的风险面前裹足不前、无所作为,要处理好加快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一方面要在发展中提高保险行业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为增强全行业的抗风险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要通过不断预防各种新的风险促进保险业加快发展。
第三,风险防范是市场激烈竞争的迫切要求
风险防控水平本质上是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对公司业务发展和基础管理的根本检验和反映。风险防控能力的优劣将成为影响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公司竞争能力的根本因素。如果风险防控工作得不到加强,基础建设薄弱的现象不能得到根本性扭转,将有可能影响公司市场主导地位,建设国际一流寿险公司的伟大事业必将严重受阻。
第四,风险防范是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吴定富主席指出,十六大以来,保监会提出了改革、发展、监管三管齐下的风险防范化解整体思路。把改革作为防范化解风险的有效措施,深化保险公司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
总之, 防范和化解行业风险主要是为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促进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其手段主要是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完善的保险监管体系;防范和化解企业风险主要是为了避免损失或将损失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以内,保证企业的盈利和持续经营,其手段主要是加强全面风险管理,通过风险自留或市场化手段来分散和转移风险。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既要发挥监管机构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保险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将防范行业风险和防范企业风险有效统一起来。
二、真正落实保险业风险防范的措施
风险管控是保险行业根骨不变的真理,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学习新的管理理念和经验,其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执行力、实现高效管理、真正从管理上出效益。在管理上控风险,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发展。理论经验只有要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才谈得上加强企业执行力;紧抓执行力,就是对制度措施的不折不扣的贯彻。更是对公司风险管控严谨精细的体现。
一要紧抓队伍建设。保险从业人员包括监管干部、公司管理人员和广大一线的展业人员,肩负着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的重要责任。要加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机构引领发展的能力和防范风险的能力;要加强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保险高管人员审慎经营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能力;要加强保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险业风险防范提供强有力的专业和技术支持;要加强保险营销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改善保险行业形象。
二要强化制度执行。运营方面要牢固树立“制度第一”的理念,一丝不苟、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制度,切实发挥制度内在的激励约束作用,将制度执行转变为全员的自觉行动,实现由“人治”向“制治”的转变。公司应继续加强风险绩效考核,统一考核标准,确保各级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能够在收益和风险之间做出更好的把握和权衡。
三要加强基层建设。基层是公司业务发展最重要的环节,也是公司管理最薄弱的环节。我们要下决心逐步解决基层发展基础薄弱的问题,加大资源、费用向基层倾斜的力度,全面推进基层网点的标准化建设,研究探索寿险、财险、养老险基层网点的共建共用,提升品牌形象,促进业务发展,巩固先发优势。同时要着力加强基层的基础管理,夯实业务发展的管理基础。
四要完善指标考评。科学的考核评价是衡量各岗位规范操作、履行职责的标尺。运营方面要逐步建立起一整套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既要设立考核指标,也要设立评价指标,既要侧重结果管理,也要注重过程管理,并逐步引入数据评估,实现考核评价的量化、细化、硬化和阶段化。特别是柜面服务能力、风险管控能力等指标,更是要尽快实行量化考核,促进运营基本职能的履行。
五要加大管理力度。首先要排查违规业务,消除风险隐患。各级公司进行自查自纠,摸清风险状况,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风险隐患。二要堵塞管理漏洞,降低发案机率。一是加强执行力建设,切实落实好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比如进一步加强单证和印章管理,严格权限和密码管理,全面落实“零现金”管理。二是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优化,增强制度的有效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比如上收保单借款审批权限,要求保单借款必须由投保人亲自办理等,杜绝保单借款业务中的违规风险。三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风险防范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提高技术防范手段,降低人为的操作风险,使违规行为在技术上变得难以实现或不能够实现。
六要坚持合规经营。合规经营、防范风险根本在人,关键在领导干部。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危机意识,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公司长远发展负责、对客户和员工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合规经营、防范风险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始终守住防范风险这条底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成为依法合规经营的表率。要通过教育、宣导,引导广大干部员工和营销员,切实强化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筑牢依法合规经营的思想防线,自觉维护保险业的品牌形象
保险业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加重视防范和化解保险风险,不断提高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的能力,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更好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公司一方面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警惕性,增强洞察力,提早筑牢抵御外部风险的“防火墙”;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高度关注关键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和化解各种经营风险,促进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卿前海.中国寿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风险管理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13).
近年来,随着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兴起,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在我国获得快速发展。各保险公司纷纷开办住房和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一时间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市场热闹纷繁。但是,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形势急转直下。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始暴露,保险公司面临的业务风险开始显现。如某财产保险公司从2001年开始经营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截止2003年5月底,累计保费收入1872万元,累计赔款459万元,赔付率24.5%。逾期贷款3296万元,占保费收入的176.1%,其中逾期3个月以上的贷款达2515万元。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一些公司被迫全面收缩相关业务。人保、天安公司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清理整顿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平安产险公司也在近日对部分地区的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亮起黄牌。
一、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发展面临的障碍
几年前还是人人争抢的“香饽饽”怎么忽然就变成了“鸡肋”呢?问题是多方面的:社会信用基础薄弱,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银行盲目竞争,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放松对房地产公司和车行的资信调查;产品设计存在缺陷,风险责任不对称等。但笔者认为,真正的问题却是来自保险公司自身,就是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的风险认识不足,业务管理不严格,市场运作不规范,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由于管理缺失产生的风险才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
(一)保险公司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风险认识不足,风险管理缺乏长期观念。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属于高风险业务,而且业务周期长,短则2、3年,最长可达30年,期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风险具有巨大性和滞后性特征。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的特殊性,要求保险公司对业务管理和风险安排要有长期思想,业务经营要立足长远,要正确把握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和周期性特点,要妥善处理短期利益和长期目标之间的关系。
目前,保险公司在经营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过程中,普遍存在重短期利益(即保费收入)、重市场拓展,轻业务管理、轻市场研究的现象,缺乏严谨、科学的经营理念,不能全面地认识和分析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经营环境,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带来潜在隐患。如一些基层公司只看到目前房地产业形势一片大好,居民购房踊跃,房价节节攀升的表面现象,而没有把房地产业纳入到整个经济发展的全局中来分析,也没有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形势结合起来分析,更没有意识到房地产业出现的投资增幅过高、商品房空置面积增加、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低价位住房供不应求和高档住宅空置较多等结构性问题,对房地产项目不做分析、不加区分,眉毛胡子一把抓,盲目扩大住房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最近,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国务院也于近日提出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就是对房地产业投资过热、出现泡沫现象的一种警示,应当引起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
(二)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市场秩序混乱。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主要依靠银行开展,业务一般占业务总量的90%以上。因此,与银行的合作就成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拓展的主要环节。目前,各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基本上都是采取“协议+条款”的方式进行。
由于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强以及对渠道的过度依赖,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违规现象严重。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不严格执行标准条款费率的情况,违规与银行签定“不平等”协议,将本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保险公司自己承担,由此产生了巨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将意外伤害和疾病责任扩展为履约责任。如某保险公司条款本来只将投保人因意外事故或因疾病死亡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作为保险责任,扩展后变为只要投保人连续三个月末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即为保险责任。
2.缩减责任免除,取消免赔额。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条款是保护保险人利益、防止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道德风险的重要内容。缩减责任免除就是变相扩大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减轻或降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约束,增加了保险人面临的道德风险。同时,取消免赔额弱化了被保险人的风险责任意识,造成被保险人的风险责任缺位。
3.降低费率,一般在标准费率基础上下浮30%左右。
4.降低首付款比例甚至零首付。设定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风险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对不同信用度的人群和不同风险度的业务,保险公司通过提高或降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调节,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降低首付款比例甚至取消首付款要求,直接增加了保险公司的业务风险、加大了风险管理难度。
5.高额手续费,以及由此产生的退保风险。保险公司在办理住房和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时,一般一并承保房屋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且一次性收取保费,按协议支付商手续费。据了解,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手续费为10%—15%左右,房屋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手续费为20%~30%,一般以现金形式坐扣。如果投保人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后提前办理相关保证保险的退保,或者投保人在获得银行贷款后提前办理房屋保险或机动车辆保险的退保,保险公司将面临直接的经济损失。如果这种情况集中发生,保险公司该业务项下当期的保费收入甚至不足以支付退保费,出现“红字”保费。巨大的支付压力将给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困难,并可能由此造成巨额亏损。
(三)保险公司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管理不严格、控制能力不强、措施落实不到位。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的产生是多方面的,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目前,各公司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均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了业务操作流程,加大了业务培训力度,采取授权经营、集中管理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掌握的情况看,一些基层公司风险意识不强、管理粗放,没有把风险管理容人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有关规章制度不健全且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如对商的管理,迁就的多、制约的少,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不仅没有很好地研究环节的风险控制,反而通过协议将银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转移给保险公司自己承担,造成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银行的风险责任缺位,从而进一步弱化了银行的责任意识。对投保人的资信调查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一方面,目前我国社会信用的基础十分薄弱,经济活动中信用缺失现象严重,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为保险公司开展信用资信调查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另一方面,一些公司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坚决,工作不够扎实、细致,相关制度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调查程序流于形式。如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员工、亲属以个人购房名义或通过虚增楼房面积、虚增楼层骗取银行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一些犯罪分子勾结不法车行,利用假身份证骗取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等。这些情况时有发生,说明保险公司在资信调查环节仍然存在较大漏洞。
二、加强管理,促进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发展
(一)要提高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重要性的认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业务总量中占的比例较低,未引起有关方面足够的关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所具有的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的发挥;消费信贷保证保险风险的巨大性和滞后性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保险界应加强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研究和分析,要站在经济全局的高度,认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在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要站在保险业发展的高度,分析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自身的发展前景以及对保险业发展的带动作用;要站在防范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高度,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和改善业务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增强做好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责任感。
(二)要强化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目前,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管理环节产生的,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主要风险是管理风险。因此,加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管理,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
1.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风险点多,业务环节多,操作程序复杂。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流程是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的多样性,在商的选择、投保人的资信调查、逾期贷款的跟踪管理和追偿等各个环节都要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落实责任制,彻底改变制度不健全、管理粗放、责任不到位的状况。
2.授权经营、集中管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属于高风险业务,要求具备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授权经营、集中管理是一种有效控制风险的经营模式选择。分级授权经营,由上级公司按照统一标准对下级公司经营该业务的资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允许具备条件的公司开办此业务;业务管理则集中到省级分公司,应开发专门的业务管理系统、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负责核保、核赔、债权追偿等具体管理工作。
3.加强对商和销售商的管理,认真做好资信调查工作。要加强对商和销售商的业务宣导,提高其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作用的认识,端正经营思想和行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是商、销售商扩大经营规模,增加销售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商、销售商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措施。保险公司和商、销售商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合作伙伴关系,应相互尊重共同发展。资信调查工作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风险控制的重要节点。要充分利用社会上公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资信平台开展资信调查,尽可能地扩大对投保人信息的采集范围,确保信用评级的科学性、客观性。同时,应加强各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加强市场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调整经营策略。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属于新兴业务,保险公司业务数据积累不够充分、管理经验不足。加强对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和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市场的研究,及时发现和总结业务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公司经营理念和经营行为,可以有效地防止风险的扩大。例如通过对发生赔案的业务进行分析发现,法人类、营运类、工程机械类业务的出险率高,保险公司可以采取细分客户群、提高首付款比例和担保条件、限制抵押物用途等方式来预防和降低可能由此产生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兴起,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在我国获得快速发展。各保险公司纷纷开办住房和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一时间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市场热闹纷繁。但是,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形势急转直下。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始暴露,保险公司面临的业务风险开始显现。如某财产保险公司从2001年开始经营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截止2003年5月底,累计保费收入1872万元,累计赔款459万元,赔付率24.5%。逾期贷款3296万元,占保费收入的176.1%,其中逾期3个月以上的贷款达2515万元。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到保险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一些公司被迫全面收缩相关业务。人保、天安公司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清理整顿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平安产险公司也在近日对部分地区的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亮起黄牌。
一、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发展面临的障碍
几年前还是人人争抢的“香饽饽”怎么忽然就变成了“鸡肋”呢?问题是多方面的:社会信用基础薄弱,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银行盲目竞争,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放松对房地产公司和车行的资信调查;产品设计存在缺陷,风险责任不对称等。但笔者认为,真正的问题却是来自保险公司自身,就是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的风险认识不足,业务管理不严格,市场运作不规范,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由于管理缺失产生的风险才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
(一)保险公司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风险认识不足,风险管理缺乏长期观念。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属于高风险业务,而且业务周期长,短则2、3年,最长可达30年,期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风险具有巨大性和滞后性特征。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的特殊性,要求保险公司对业务管理和风险安排要有长期思想,业务经营要立足长远,要正确把握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和周期性特点,要妥善处理短期利益和长期目标之间的关系。
目前,保险公司在经营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过程中,普遍存在重短期利益(即保费收入)、重市场拓展,轻业务管理、轻市场研究的现象,缺乏严谨、科学的经营理念,不能全面地认识和分析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经营环境,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带来潜在隐患。如一些基层公司只看到目前房地产业形势一片大好,居民购房踊跃,房价节节攀升的表面现象,而没有把房地产业纳入到整个经济发展的全局中来分析,也没有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形势结合起来分析,更没有意识到房地产业出现的投资增幅过高、商品房空置面积增加、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低价位住房供不应求和高档住宅空置较多等结构性问题,对房地产项目不做分析、不加区分,眉毛胡子一把抓,盲目扩大住房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最近,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国务院也于近日提出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就是对房地产业投资过热、出现泡沫现象的一种警示,应当引起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
(二)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市场秩序混乱。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主要依靠银行开展,业务一般占业务总量的90%以上。因此,与银行的合作就成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拓展的主要环节。目前,各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基本上都是采取“协议+条款”的方式进行。
由于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强以及对渠道的过度依赖,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违规现象严重。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不严格执行标准条款费率的情况,违规与银行签定“不平等”协议,将本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保险公司自己承担,由此产生了巨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将意外伤害和疾病责任扩展为履约责任。如某保险公司条款本来只将投保人因意外事故或因疾病死亡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作为保险责任,扩展后变为只要投保人连续三个月末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即为保险责任。
2.缩减责任免除,取消免赔额。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条款是保护保险人利益、防止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道德风险的重要内容。缩减责任免除就是变相扩大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减轻或降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约束,增加了保险人面临的道德风险。同时,取消免赔额弱化了被保险人的风险责任意识,造成被保险人的风险责任缺位。
3.降低费率,一般在标准费率基础上下浮30%左右。
4.降低首付款比例甚至零首付。设定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风险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对不同信用度的人群和不同风险度的业务,保险公司通过提高或降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调节,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降低首付款比例甚至取消首付款要求,直接增加了保险公司的业务风险、加大了风险管理难度。
5.高额手续费,以及由此产生的退保风险。保险公司在办理住房和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时,一般一并承保房屋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且一次性收取保费,按协议支付商手续费。据了解,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手续费为10%—15%左右,房屋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手续费为20%~30%,一般以现金形式坐扣。如果投保人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后提前办理相关保证保险的退保,或者投保人在获得银行贷款后提前办理房屋保险或机动车辆保险的退保,保险公司将面临直接的经济损失。如果这种情况集中发生,保险公司该业务项下当期的保费收入甚至不足以支付退保费,出现“红字”保费。巨大的支付压力将给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困难,并可能由此造成巨额亏损。
(三)保险公司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管理不严格、控制能力不强、措施落实不到位。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的产生是多方面的,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目前,各公司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均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了业务操作流程,加大了业务培训力度,采取授权经营、集中管理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掌握的情况看,一些基层公司风险意识不强、管理粗放,没有把风险管理容人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有关规章制度不健全且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如对商的管理,迁就的多、制约的少,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不仅没有很好地研究环节的风险控制,反而通过协议将银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转移给保险公司自己承担,造成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银行的风险责任缺位,从而进一步弱化了银行的责任意识。对投保人的资信调查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一方面,目前我国社会信用的基础十分薄弱,经济活动中信用缺失现象严重,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为保险公司开展信用资信调查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另一方面,一些公司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坚决,工作不够扎实、细致,相关制度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调查程序流于形式。如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员工、亲属以个人购房名义或通过虚增楼房面积、虚增楼层骗取银行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一些犯罪分子勾结不法车行,利用假身份证骗取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等。这些情况时有发生,说明保险公司在资信调查环节仍然存在较大漏洞。
二、加强管理,促进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发展
(一)要提高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重要性的认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业务总量中占的比例较低,未引起有关方面足够的关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所具有的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的发挥;消费信贷保证保险风险的巨大性和滞后性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保险界应加强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研究和分析,要站在经济全局的高度,认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在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要站在保险业发展的高度,分析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自身的发展前景以及对保险业发展的带动作用;要站在防范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高度,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和改善业务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增强做好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责任感。
(二)要强化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目前,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管理环节产生的,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主要风险是管理风险。因此,加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管理,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
1.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风险点多,业务环节多,操作程序复杂。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流程是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的多样性,在商的选择、投保人的资信调查、逾期贷款的跟踪管理和追偿等各个环节都要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落实责任制,彻底改变制度不健全、管理粗放、责任不到位的状况。
2.授权经营、集中管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属于高风险业务,要求具备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授权经营、集中管理是一种有效控制风险的经营模式选择。分级授权经营,由上级公司按照统一标准对下级公司经营该业务的资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允许具备条件的公司开办此业务;业务管理则集中到省级分公司,应开发专门的业务管理系统、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负责核保、核赔、债权追偿等具体管理工作。
3.加强对商和销售商的管理,认真做好资信调查工作。要加强对商和销售商的业务宣导,提高其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作用的认识,端正经营思想和行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是商、销售商扩大经营规模,增加销售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商、销售商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措施。保险公司和商、销售商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合作伙伴关系,应相互尊重共同发展。资信调查工作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风险控制的重要节点。要充分利用社会上公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资信平台开展资信调查,尽可能地扩大对投保人信息的采集范围,确保信用评级的科学性、客观性。同时,应加强各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加强市场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调整经营策略。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属于新兴业务,保险公司业务数据积累不够充分、管理经验不足。加强对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和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市场的研究,及时发现和总结业务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公司经营理念和经营行为,可以有效地防止风险的扩大。例如通过对发生赔案的业务进行分析发现,法人类、营运类、工程机械类业务的出险率高,保险公司可以采取细分客户群、提高首付款比例和担保条件、限制抵押物用途等方式来预防和降低可能由此产生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兴起,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在我国获得快速发展。各保险公司纷纷开办住房和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一时间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市场热闹纷繁。但是,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形势急转直下。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开始暴露,保险公司面临的业务风险开始显现。如某财产保险公司从2001年开始经营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截止2003年5月底,累计保费收入1 872万元,累计赔款459万元,赔付率24.5%。逾期贷款3 296万元,占保费收入的176.1%,其中逾期3个月以上的贷款达2 515万元。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严重到保险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一些公司被迫全面收缩相关业务。人保、天安公司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清理整顿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平安产险公司也在近日对部分地区的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亮起黄牌。
一、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发展面临的障碍
几年前还是人人争抢的“香饽饽”怎么忽然就变成了“鸡肋”呢?问题是多方面的: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和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银行盲目竞争,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放松对房地产公司和车行的资信调查;产品设计存在缺陷,风险责任不对称等。但笔者认为,真正的问题却是来自保险公司自身,就是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的风险认识不足,业务管理不严格,市场运作不规范,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由于管理缺失产生的风险才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
(一)保险公司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风险认识不足,风险管理缺乏长期观念。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属于高风险业务,而且业务周期长,短则2、3年,最长可达30年,期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风险具有巨大性和滞后性特征。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的特殊性,要求保险公司对业务管理和风险安排要有长期思想,业务经营要立足长远,要正确把握发展的基本趋势和周期性特点,要妥善处理短期利益和长期目标之间的关系。
,保险公司在经营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过程中,普遍存在重短期利益(即保费收入)、重市场拓展,轻业务管理、轻市场的现象,缺乏严谨、的经营理念,不能全面地认识和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经营环境,为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带来潜在隐患。如一些基层公司只看到目前房地产业形势一片大好,居民购房踊跃,房价节节攀升的表面现象,而没有把房地产业纳入到整个经济发展的全局中来分析,也没有和当地的经济发展形势结合起来分析,更没有意识到房地产业出现的投资增幅过高、商品房空置面积增加、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低价位住房供不应求和高档住宅空置较多等结构性问题,对房地产项目不做分析、不加区分,眉毛胡子一把抓,盲目扩大住房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最近,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国务院也于近日提出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就是对房地产业投资过热、出现泡沫现象的一种警示,应当引起保险公司的高度重视。
(二)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淡薄,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市场秩序混乱。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主要依靠银行开展,业务一般占业务总量的90%以上。因此,与银行的合作就成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拓展的主要环节。目前,各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基本上都是采取“协议+条款”的方式进行。
由于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不强以及对渠道的过度依赖,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违规现象严重。保险公司普遍存在不严格执行标准条款费率的情况,违规与银行签定“不平等”协议,将本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保险公司自己承担,由此产生了巨大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将意外伤害和疾病责任扩展为履约责任。如某保险公司条款本来只将投保人因意外事故或因疾病死亡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作为保险责任,扩展后变为只要投保人连续三个月末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即为保险责任。
2.缩减责任免除,取消免赔额。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条款是保护保险人利益、防止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道德风险的重要内容。缩减责任免除就是变相扩大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减轻或降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道德约束,增加了保险人面临的道德风险。同时,取消免赔额弱化了被保险人的风险责任意识,造成被保险人的风险责任缺位。
3.降低费率,一般在标准费率基础上下浮30%左右。
4.降低首付款比例甚至零首付。设定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风险控制的一种有效手段。对不同信用度的人群和不同风险度的业务,保险公司通过提高或降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调节,可以有效地控制风险。降低首付款比例甚至取消首付款要求,直接增加了保险公司的业务风险、加大了风险管理难度。
5.高额手续费,以及由此产生的退保风险。保险公司在办理住房和汽车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时,一般一并承保房屋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且一次性收取保费,按协议支付商手续费。据了解,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手续费为10%—15%左右,房屋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手续费为20%~30%,一般以现金形式坐扣。如果投保人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后提前办理相关保证保险的退保,或者投保人在获得银行贷款后提前办理房屋保险或机动车辆保险的退保,保险公司将面临直接的经济损失。如果这种情况集中发生,保险公司该业务项下当期的保费收入甚至不足以支付退保费,出现“红字”保费。巨大的支付压力将给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困难,并可能由此造成巨额亏损。
(三)保险公司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管理不严格、控制能力不强、措施落实不到位。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的产生是多方面的,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目前,各公司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均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了业务操作流程,加大了业务培训力度,采取授权经营、集中管理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从掌握的情况看,一些基层公司风险意识不强、管理粗放,没有把风险管理容人业务管理的各个环节,有关规章制度不健全且不能得到很好的落实。
如对商的管理,迁就的多、制约的少,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管理制度。不仅没有很好地环节的风险控制,反而通过协议将银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转移给保险公司自己承担,造成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银行的风险责任缺位,从而进一步弱化了银行的责任意识。对投保人的资信调查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一方面,我国信用的基础十分薄弱,活动中信用缺失现象严重,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为保险公司开展信用资信调查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另一方面,一些公司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坚决,工作不够扎实、细致,相关制度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调查程序流于形式。如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员工、亲属以个人购房名义或通过虚增楼房面积、虚增楼层骗取银行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一些犯罪分子勾结不法车行,利用假身份证骗取银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等。这些情况时有发生,说明保险公司在资信调查环节仍然存在较大漏洞。
二、加强管理,促进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
(一)要提高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重要性的认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业务总量中占的比例较低,未引起有关方面足够的关注;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所具有的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的发挥;消费信贷保证保险风险的巨大性和滞后性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保险界应加强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研究和,要站在经济全局的高度,认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在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防范和化解风险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要站在保险业发展的高度,分析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自身的发展前景以及对保险业发展的带动作用;要站在防范保险业风险、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高度,提高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加强和改善业务管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增强做好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责任感。
(二)要强化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目前,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存在的主要是在管理环节产生的,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主要风险是管理风险。因此,加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管理,是防范和化解风险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
1.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的风险点多,业务环节多,操作程序复杂。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流程是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和保证。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风险的多样性,在商的选择、投保人的资信调查、逾期贷款的跟踪管理和追偿等各个环节都要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落实责任制,彻底改变制度不健全、管理粗放、责任不到位的状况。
2.授权经营、集中管理。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属于高风险业务,要求具备较高的风险管理能力。授权经营、集中管理是一种有效控制风险的经营模式选择。分级授权经营,由上级公司按照统一标准对下级公司经营该业务的资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允许具备条件的公司开办此业务;业务管理则集中到省级分公司,应开发专门的业务管理系统、设立专门的业务部门负责核保、核赔、债权追偿等具体管理工作。
3.加强对商和销售商的管理,认真做好资信调查工作。要加强对商和销售商的业务宣导,提高其对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作用的认识,端正经营思想和行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是商、销售商扩大经营规模,增加销售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商、销售商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措施。保险公司和商、销售商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合作伙伴关系,应相互尊重共同发展。资信调查工作是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风险控制的重要节点。要充分利用社会上公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资信平台开展资信调查,尽可能地扩大对投保人信息的采集范围,确保信用评级的性、客观性。同时,应加强各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加强市场研究,及时经验,调整经营策略。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属于新兴业务,保险公司业务数据积累不够充分、管理经验不足。加强对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和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市场的研究,及时发现和总结业务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公司经营理念和经营行为,可以有效地防止风险的扩大。例如通过对发生赔案的业务进行分析发现,法人类、营运类、工程机械类业务的出险率高,保险公司可以采取细分客户群、提高首付款比例和担保条件、限制抵押物用途等方式来预防和降低可能由此产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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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研究现状与前景展望
26.投资集团公司财务风险管理探究
27.企业风险管理理论的演进与展望
28.资本配置: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
29.大断面城市隧道施工全过程风险管理模式研究
30.集团资金集中控制下的风险管理——基于大中型集团公司的案例分析
31.对急诊护理操作实施风险管理的探讨
32.基于贝叶斯网络的地铁施工风险管理研究
33.基于第三方B2B平台的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式演进与风险管理研究
34.中国地下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现状、问题及相关建议
35.基于制度设计与措施选择论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
36.后危机时代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
37.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风险管理研究
38.企业信息系统与服务外包风险管理研究
39.特种设备风险管理体系构建及关键问题探究
40.论我国风险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41.风险管理理论沿袭和最新研究趋势综述
42.论政府风险管理——基于国内外政府风险管理实践的评述
43.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再造研究
44.珠三角土壤镉含量时空分布及风险管理
45.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本质与风险管理
46.灾害风险理论与风险管理方法研究
47.电网运行风险管理的基础研究
48.大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49.滑坡风险管理综述
50.ICU护理风险管理影响因素及对策研究
51.对我国农业保险风险管理创新问题的几点看法
52.论现代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十项原则
53.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有效性研究——对风险管理长效机制问题的思考
54.论风险管理体系概念在法律层面的引入——以监事会的完善为目标
55.试论风险投资的阶段性特征及风险管理策略
56.国外体育风险管理体系的理论研究
57.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管理研究述评
58.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研究综述
59.我国建筑工程项目风险类型及风险管理对策研究
60.股权激励经理人道德风险的化解——全面风险管理视角
61.风险管理在隧道及地下工程中的应用研讨
62.我国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进展研究
63.政府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风险管理研究
64.银行风险管理、资本约束与贷款买卖行为分析
65.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
66.药品安全与风险管理
67.不确定性、联盟风险管理与合作绩效满意度
68.企业风险管理中的风险沟通机制研究
69.廉政风险管理的分析框架:理论、过程和机制
70.风险管理标准化述评
71.企业全面风险管理(ERM)理论梳理和框架构建
72.风险管理:从被动反应到主动保障
73.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研究
74.国外电力企业风险管理典型案例及其启示
75.糖尿病护理团队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76.心血管内科重症患者的护理风险管理
77.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价关系研究
78.英美加澳和中国台湾地区医疗风险管理方法与评估工具的比较研究
79.山地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与避灾扶贫移民搬迁
80.企业集成风险管理——企业风险管理发展新方向
81.金融衍生品及其风险管理——基于美国次贷危机视角
82.企业风险管理发展的新趋势
83.银行风险管理、贷款信息披露与并购宣告市场反应
84.内部控制、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关系与整合
85.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与风险管理问题探讨
86.国家审计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理中的功能认知分析
87.区域生态风险管理研究进展
88.论城市公共安全的风险管理
89.从金融监管改革新形势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转型升级的着力点
90.门诊输液患儿应用静脉留置针的风险管理
91.国际巨灾风险管理文献计量分析
92.基于模糊认知图的生态风险管理探究
93.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对气候变化风险及风险管理的新认知
94.弹性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建构的探讨——基于供应链弹性等领域的文献回顾与拓展
95.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关系辨析——基于概念演进的视角
96.基于风险管理的企业内部控制研究
97.药品风险管理:概念、原则、研究方法与实践
98.基于公司价值视角的企业风险管理有效性检验
99.浅析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
100.企业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101.不同主体在现代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与责任
102.学校体育风险管理研究追溯与风险应对反思
103.软土地下工程的风险管理
104.从COSO框架报告看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异同
105.论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106.推行护理风险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107.金融风险管理悖论的经济学释析
108.农业巨灾风险管理的比较制度分析:一个文献研究
109.论企业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设计
110.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
111.浅析金融创新条件下的金融风险管理
112.从银行监管改革变迁看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路径选择
113.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研究
114.基于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地铁风险管理研究
115.构建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内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116.金融租赁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构建初探
117.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探索
118.对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思考
119.伦敦城市风险管理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120.论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121.新环境下的企业风险管理与风险导向内部审计
122.税收风险管理的范畴与控制流程
123.高校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124.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机制研究
125.中观信息系统审计风险管理的理论探索与体系构架
126.商业银行的信贷战略风险管理
127.风险矩阵在民航机务维修质量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128.金融风险管理理论论述
129.国际化大都市风险管理:挑战与经验
130.社会风险管理:框架、风险评估与工具运用
131.金融监管制度演变与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132.“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能力——以沪市上市公司为例
133.社会保障风险管理国际比较分析
134.现代技术项目风险管理研究的理论热点与展望
135.论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
136.我国化学品的风险评价及风险管理
137.众包社区创新的风险管理机制设计
关键词: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内部监督
1内部控制概述
内部控制是在一定的环境下,公司为了实现既定目标,充分有效地获取和使用各种资源,在公司内部提供合理保证而实施的管控程序和方法。内部控制是公司应对外部风险、强化内部管理的需要。内部控制构成要素包括:(1)内部控制环境,包括内控的组织架构、文化建设、内部控制的管理制度等。(2)风险评估,指识别和分析控制目标的内部和外部风险,确定公司的风险承受度,重点评估公司的可控风险。(3)控制活动,指运用各种控制方法和措施,包括手工控制和系统自动控制等。(4)信息与沟通,是公允信息的确认与有效传递。(5)监控,包括内部评价和内部监督以及两者结合使用。
2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内容和特点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是指保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各层级员工,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依据各自的职责,采取一定的措施,合理防范和有效控制经营管理中的各项风险的机制和过程。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是依据保险监管机构制定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以行为合规、资产安全、信息真实、经营有效为目标,提高保险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保险公司合规、稳健、有效经营。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具有社会性和复杂性的特点。社会性是由保险的原理决定的,保险的原理是风险分担,向投保人收取保费,由大家共同承担风险,是一种管理或转移风险的方法,可以将众多的单位和个人结合起来,将个体应对风险变为大家共同应对风险,能起到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作用。复杂性体现在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中要面临众多风险,如行业的合规风险、内部的营销风险、研发风险、资金管理风险、信息技术管理风险、理赔管理风险、财务管理风险等,这都迫切要求保险公司做好内部控制建设。
3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1内部控制环境建设薄弱
多数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建设比较薄弱。首先,内部控制建设的组织架构不合理。不少保险公司未制定合理的组织架构,仅总公司与分公司有独立的内控部门,中心支公司及下级公司不再设立专门的内控部门,而分公司的内控部门也往往不能实现独立性,多部门混合管理,权限不明,责任不清,运行效率较低,缺乏科学决策和良性运行的有效持续机制。其次,公司文化建设不到位。管理层及员工风险意识不足,对内部控制重视不足,缺乏战略导向作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管理层普遍重视业绩目标,内部控制未得到各层级员工的实质性重视,不能将公司战略发展与内部控制建设结合,未能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的保障作用。最后,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薄弱。不少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未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简单地照抄相关文件,制度不能完整覆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未明确公司各级员工的架构设置、权责限制、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3.2内部控制执行落实不力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虽有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但是很多公司在执行方面都存在执行不力的问题,一方面体现在风险评估不足,另一方面体现在控制活动落实无力。剔除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没有贴合实际,无法有效执行的情形,更多的问题在于多数保险公司各层级员工未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如员工不清楚本岗位的风险内控要点,不熟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甚至将内部控制制度“束之高阁”,未将内部控制融入日常工作,以及识别评估风险能力不足,设计实施控制活动不细致。内部控制执行不力一是来自公司的考核政策,考核政策侧重业绩考核,内部控制指标未融入业务人员考核,这种考核导向势必造成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落实,各种内控风险问题层出不断;二是来自公司的内控标准不细致、不明晰,执行方法不充足;三是来自日常的财务管控、法律合规管控不严;四是公司员工的内部控制管理能力不足,包括员工的风险识别与内控评估能力不足,管理能力、工作技能与内部控制管理匹配不够,特别是内部控制管理的优秀人员缺乏,优秀人员不仅要求有职业道德观念,还需要专业的工作技能,需要具备相应的风险管理与内控管理方法,这些在很多保险公司特别是分公司都很难实现。
3.3内部控制保证有效性不足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保证包含信息的传达沟通和内部监控,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部门的监督和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涵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彼此相互联系,共同发挥监督作用。首先,保险公司下级机构基层风险信息往往会打折上传,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风险信息不能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对下级机构的监督会出现缺陷;同时保险公司部门之间的监督联系不紧密,由于部门之间职责不明,协调不力,发现本部门外的内控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反馈,或者出现风险内控问题,相互推卸责任,导致监督作用大大降低。其次,有些保险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不足,会计、营运基础管理薄弱,无法及时有效反馈出内控风险问题,不能为内部控制活动提供有效的日常监督。最后,内部控制的评价与审计流于形式,问责机制执行不严。检查形式上留痕的操作方法可以展现部分工作的开展,但是工作的进展更需要问题的解决,风险的降低与可控,以及如何在后期工作中规避风险与完善内部控制,也需要让员工清楚合规底线。
4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对策
4.1加强内部控制环境建设
(1)设置合理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总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审计部,各部门设内控管理岗;分支机构设立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各部门设内控管理岗,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内控管理职能部门需要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公司应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内控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业务单位负首要责任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2)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文化建设内部控制需要从公司高层做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带头主动遵守公司各项内控制度,重视内部控制建设,配备合适的内部控制管理人员。内部控制需要人人参与,人人担责的文化氛围,公司所有内外勤员工在经营活动中都需要遵守公司的内控制度,主动发现内控风险隐患,及时上报并改进,倡导有责任、有担当的价值观念。(3)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外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进行不断改进完善;管理制度不仅需要定大向,也要明细则,即不仅需要确定公司各级员工的架构设置、权责限制、人员编制,还需要有清晰的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及工作要点,具有合规性、合理性、可识别性、可操作性。这也需要将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结果融入于制度的制定,服务于制度的完善。
4.2强化内部控制执行力度
(1)优化绩效考核政策考核政策需要将内控指标融入公司高层的绩效考核,同时也需要融入内外勤员工考核中,特别是业务人员与关键内控岗位人员的考核内控指标比重要有一定的“关注度”,将考核与年终的评级相挂钩;同时内控考核指标需要合理匹配至对应人员,防止权责不匹配的情况。(2)完善内部控制活动程序从销售控制、运营控制、战略规划控制、人力资源控制、计划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资金运用控制等多角度展开设计控制活动程序,以机构与条线纵横管理为依托,全面梳理内控要点,明确内控标准,完善内控手册,让员工参与制定风险控制矩阵,让员工清楚本岗位的风险点,熟悉内控流程,综合利用手工控制、系统自动控制,结合内控监督不断改进工作。(3)加强财务、法律合规的日常控制活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推动全面预算控制实施,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对于不合规、不合理发票不得随意通融,对非常规事项需提交法律合规部审查,审批后才能发生,加强日常监控。(4)提升员工风险识别与内控管理能力公司一方面定期对部门风险内控要点进行梳理,加强对员工的合规风险和内控管理培训,加强对员工工作技能的培训,提升公司员工的风险识别能力与内控管理技能;另一方面,适当引入优秀的内控管理人才,由有能力的内控管理者掌舵,服务于公司的战略发展。
4.3增强内部控制有效保证
首先,增强信息的有效传递与沟通,拓宽自下而上的信息传递和沟通方式。定期开展员工内控风险调查问卷,定期征询员工或下级机构的内控建议,开设内控意见电子邮箱,对员工的有效建议进行适度表扬,促进形成有效地监督检举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监督反馈,可以通过定期开沟通会,强调部门职责权限,特别要强调财务部、合规部、审计部等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以及信息的反馈。其次,加强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增强会计、营运基础管理工作,重视财务与业务数据的一致性。保险公司涉及大量的基础数据,如承保信息、理赔信息、佣金支付信息等,增强信息化系统建设,通过系统控制,减少手工差错,再加上人工监控,可以提供更真实全面的业务和财务数据,可以为内控监督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最后,完善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合规问责制度。内部控制评价是持续的过程,需要有制度约定,而非管理者控制,评价机制需要包含评价的程序、评分的标准、报告的要求、评价的分类等。加强内部审计的监督,保证其独立性,充分发挥其内控监督的作用,同时提高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其责任心与业务能力,提升内审的监督反馈作用,对于风险问题结果需要严格执行问责机制,增强员工的内控敬畏心。
[关键词] 保险公司;内部控制;风险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9. 024
[中图分类号] F840.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19- 0037- 02
1 引 言
总的来说,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公司内部各个级别的机构和员工根据自己的职务和责任采取一定的措施有效地防范公司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风险,保障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与目标一致的机制。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基本上按照国际上通用的COSO内部控制框架,分为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5项要素。同时结合保险公司自身的业务特点,其主要的控制活动涵盖承保、销售、理赔、投资、会计核算等各个方面。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与整合,保险业与资本市场的结合日益紧密,广大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呈现出复杂性、特殊性的特征。从行业特点来说,保险公司所面临的风险不仅与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相关,同时也逐渐开始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和投资环境的影响。很多时候,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不是立刻可见的,而是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潜伏期才能将其发现,这类风险的持续时间较长,影响面也较为广泛。一般来说,内部控制是保险公司防范、识别风险的一项有效措施,是整个风险控制的基础。然而,客观来看,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还亟待完善,并没有能够完全发挥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的作用。鉴于此,保险公司如何增强自身对于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已成为新时期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重中之重。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的颁布,为广大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引,对于保险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2 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我国保险公司自身缺乏建立有效内部控制制度的动力
回顾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历程,不难看出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道路上,来自公司外部的推动力量要远远大于公司内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观意愿。这样的情形不难理解,客观来说,要完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不是仅仅依靠保险公司自身就能顺利完成的,更多的要取决于国家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整体政策的颁布和执行进度,以及整个经济环境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随着金融行业在我国的快速崛起,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内部控制是金融企业稳定运行的前提和保障,对于面临风险种类较为繁多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如此。然而,在我国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历程中,我们发现最为明显的推动力来自国家监管部门的督促,来自国际资本市场的监管压力。虽然,这些外部因素都帮助我国保险公司不断审视自身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查缺补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但是仍然无法掩盖保险公司自身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上原动力的缺乏。不少保险公司对于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仅仅还停留在能否顺利通过检查的层面,并没有从根本上重视起内部控制在公司实际经营中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
2.2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度明显落后于业务发展需要,内部控制体系尚不健全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基本上沿用国际上通用的COSO内部控制框架,分为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5项要素。这5项要素相互渗透,共同作用于保险公司日常业务活动的各个方面。大多数的保险公司没有将内部控制的五要素完全落实,对于制度的制定过程还缺乏仔细的论证,没有将内部控制的影响面覆盖到所有层级的部门和职位。不少公司仅仅将内部控制的重点放在控制活动上,对于其他要素涉及较少。对于一些中小型的保险公司来说,由于财力人力资源有限,难以保障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在有的公司甚至一个人负责多项不兼容的工作,连最起码的内部牵制都难以做到,更不用说其他内部控制职能的实现了。随着保险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内部控制暴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及时更新内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制度就无法满足保险业务的发展需求,从长远来看,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保险公司的发展。
2.3 缺乏切实有效的问责制度,责任追究仅仅流于形式
我国的保险公司绝大多数都缺乏对于业务操作失误的有效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往往流于形式。为使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保障和落实,必须尽快建立起有效的问责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对于内部控制制度中有明确要求却没有执行的,要追究未执行人的相关责任;对于在制度中明确要求,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没有要求员工要严格执行的,要追究相关管理者的责任;对于由于疏忽导致的检查疏漏,要追究监督检查者的责任;对于存在相关问题和缺陷但是没有及时处理的,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通过以上措施,提高各个级别、各个岗位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同时,对自身的权利和责任有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和理解。在对各种违规、不尽职行为的处理上,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问责制的作用,切实保障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
3 优化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建议
3.1 重视内部控制理念的建立,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是内部控制得以实施和发展的前提。为了能让广大保险从业人员理解并且接受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理念,公司应该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制度文化建设向员工普及内部控制工作的先进理念,将内部控制对于岗位职责与各个业务环节的要求向大家传达。积极开展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学习和培训,单位领导层必须以身作则。让员工们在实际工作中逐渐意识到内部控制对于公司以及自身价值创造的贡献,建立起维护内部控制的意识,提高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成就感,从而营造出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
3.2 提升保险公司风险应对能力,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
风险评估作为COSO五要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中,应该得到保险公司更多的重视。从实际工作来看,保险公司加强对风险的评估工作,是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的主要途径。建立健全风险评估体系,不仅有助于保险公司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同时也能帮助公司进行有效的风险监测和预警。鉴于此,保险公司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对风险进行分类与评级,将等级较高的非常规性风险作为重点监控目标。同时,要在公司的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中明确规定,对于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所遇到的风险要进行系统的识别和分析,根据分析评估结果,采取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措施并予以执行。最终,通过将风险评估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达到增强保险公司风险抵御能力,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的目的
3.3 合理进行授权,加强权力监督管理
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顺利执行需要合理的授权,以及对于权力的监督。首先,在公司总部以及各个分公司内部建立起独立的、拥有一定权力的内部稽查审计部门。通过引进具有相关专业胜任能力的人才,以及对现有的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建立起一支专业高效的团队,经常在公司内部开展检查活动,将不规范业务操作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另外,在保险公司内部进行合理的分级授权。具体来说,就是按照考核标准,根据业务需求将各分支机构分成若干级别,给予其一定的经营管理权,既提高了工作的效率,有保证了有效的内部牵制。最后,对于重要岗位要实行人员轮岗制度。对于像出纳、理赔、业务信息管理等岗位,实行轮岗制,在工作满一定时间后就进行调换,以防止在重要岗位上出现舞弊等严重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 结 语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对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不可取代的积极影响。加强保险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不论是从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的角度,还是从转变我国保险公司传统经营理念,深化保险体制改革的角度来看,都将带来可喜的成果。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于保险的需求与日俱增,我国保险业将迎来自身发展的又一历史机遇。鉴于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规范保险行业的经营运作方式,将现代风险理论引入我国的保险事业,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从而从整体上提高我国保险行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
[1]晋晓琴.全面提升我国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解读《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J].商业会计,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