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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保能源公司 财务风险管理 问题 研究
财务风险也称融资风险或筹资风险,是指由于举债筹资而产生的应由普通股股东承担的风险。也可定义为由于使用债务或优先股筹资从而需要做出固定周期性支出而引起的,由普通股股东承担的超过基本商业风险以上部分的风险。它是与企业及其融资方式相联系的风险,是由于企业资金困难,采取不同的筹资方式而带来的风险。财务风险客观存在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环保型中小企业的投资大,回收周期长,通过对财务风险管理预防和控制,转移、分散财务风险,规范财务制度,提高企业的效益尤其重要。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环保能源公司财务风险管理问题进行论述。
一、财务风险的特征
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只有充分了解财务风险的基本特征和正确识别,对其进行正确分析,明确其产生的原因,才能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企业财务运作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引起的未来结果无法达到预期结果的可能性就是财务风险。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在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企业的财务活动受到自然环境、政治经济环境以及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使企业的财务活动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财务风险包括企业经营和投资风险、筹资风险以及收益分配风险等。
二、产生财务风险的原因
环保能源公司产生财务风险的原因很多,有公司外部的原因,也有公司内部的原因。笔者认为其主要成因有以下几点:
1、外部原因
公司的财务管理宏观环境复杂,但是我国目前很多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因机构设置不合理,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有些管理的人员素质不高,而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系统无法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措施不当,反应迟缓,造成公司产生财务风险。
2、内部原因
在信息化管理时代,企业及时掌握准确的信息来源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很多企业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各部门各层级之间都或多或少存在截留信息的情况,使得会计核算不准确,财务报表失实,使得企业高层的决策人员难以获取准确的财务信息,影响企业的科学决策。
3、企业财务的监控不力
许多企业对于重大的投资等决策问题还没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造成资金流向和控制脱节。监控不力,财务人员又只能按领导意图来处理账务,使财务监管流于形式,从而产生财务风险。
三、财务风险管理
风险是不确定的,但也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可以转移和分散的。企业可以采取方法和手段,在财务风险发生前进行预防,发生过程中进行控制或分散,以便尽量避免或减少财务风险。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财务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方法进行预防和控制,以避免风险或将风险减至最低,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的管理过程,就是财务风险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是以财务风险为对象的财务管理。
财务风险的客观性和不确定性,使财务风险损失和风险收益并存,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减少未来可能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增加未来的企业收益,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四、财务风险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财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财务风险管理也不能是一味追求零风险。企业为避免发生财务风险,而主动放弃可能导致财务风险的方案,是最简单易行的方法。若必须进行某项经济活动,而企业又无力承担或者风险成本高于预期的收益,则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将风险分散或转移。环保能源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也应本着效益的原则,把财务风险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1、建立科学有效的财务预测和财务风险监控机制
为预防财务风险,企业应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财务预测机制,通过财务预测,掌握财务需求,以便提前安排融资计划,根据计划安排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以免造成资金和投资出现脱节而导致资金周转不灵。此外,企业还应建立财务风险监控机制,对事件的发展过程,发展状态进行监控,同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来,以便对可能发生的或者已经发生的变化进行预防和控制,将财务风险降到最低。
2、健全投资决策机制
企业投资不管是对内投资还是对外投资,在进行风险投资决策时,既要敢于进行风险投资以获得超额利润,又不可盲目乐观地冒险,应尽可能避免或降低投资风险。企业决策者在进行风险投资决策时,要追求一种收益性、风险性、稳健性的最佳组合,找到平衡点。通过对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采用投资组合降低投资风险,而不降低投资收益。然后,企业必须注意不可超越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而盲目投资,否则只会带来更大的风险。
3、加强筹资风险管理
由于大多数环保型中小企业目前都只是保本微利运行,利益不高,所以多数金融机构对于环保企业贷款的积极性都不是很高,一般的商业银行都不太愿意给中小型环保企业贷款。环保企业不仅要扩大新的融资途径,同时,企业在保持良好的赢利基础上,为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向社会金融机构和投资者进行融资,必须明确融资目的,不应为融资而融资,而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因地制宜地作出选择,以确保企业的健康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企业负债经营给企业带来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和收益的不确定性。企业对筹资风险管理的主要对策是合理设计资本结构中的权益资本和负债的比例关系,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的比例关系等,通过对不同的时间跨度、不同层次的资本进行有效协调,以降低财务风险。
4、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企业能否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保证企业的正常,关系着企业投资项目的成败甚至是企业的兴衰。企业的流动现金不足的话,会影响企业的正常日常支出,产生财务风险。但企业的流动现金并不是越多越好,企业的流动现金越大,机会成本也就越大,而企业的利润率减少,给企业造成损失。财务部门应掌握企业各部门的资金需求状况,提高资金的使用率。
5、提高企业决策层和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
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他们对财务风险的判断和预测能力,以及时发现和预估潜在风险,并提高他们利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知识进行风险分析,使财务管理人员能对具体环境和条件进行合理的假设分析,采取正确的防范措施和规避对策。
五、结语
中小型环保能源公司由于经营规模的限制,投资资金更多地依赖于外部资金。企业经营环境的复杂性,注定了企业财务风险的客观性和不确定性,是每个企业都必须面临的问题。为了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加强环保企业的财务风险管理尤为必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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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夏晴.企业财务风险管理问题的初探[J].经营管理者.2010(11).
[3]王小惠.企业财务风险的成因及其防范[J].经济师,2006(3).
一、文献综述国内学者对财险业偿付能力的研究
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是从监管角度对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优劣进行研究,其二是对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在对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研究中,主要的研究成果包括:付倩(2005)从综合性指标、财险分项指标和寿险分项指标的划分对我国偿付能力监管指标进行具体解析,论述综合性指标下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有待完善、财险公司的“增长率”类指标不能分析再保分入分出业务、人寿公司的“险种组合变化率”未能考虑缴费方式对保费收入的影响等不足。李姗姗(2008)从保险监管时间和财务基本理论出发,对非寿险偿付能力监管指标的有效性进行研究,建议增设“所有者权益与自留保费之比”、增设“准备金变化率”、删除“资产认可率”等内容。候真真(2013)分析我国的偿付能力监管的现状与欧盟偿付能力标准II的框架体系等,在差异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和讨论,并结合我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规划,提出对完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构建的一些具体建议。朱晶晶、吴杰、谢志刚等(2015)认为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具有风险预警和实施监管干预行动依据的特点,并以保险监管为例,通过将实际案例的剖析与国际监管原理进行对照,揭示上述两种职能之间的辩证关系。朱南军、郭楠(2015)从第二代偿付能力体制监管体系的框架、建设的角度出发,论述三大支柱结构所体现出的风险导向、中国特色和国际可比性特征。分析不同因素对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做横向比较分析,论述偿二代将给中小型保险公司带来更多的资本压力。在对偿付能力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方面,主要有以下研究成果:闫春(2003)通过三种不同的模型比较最低偿付能力额度的不同方法,得到结论是比率模型为最优方法;同时利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影响我国非寿险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各种内外部因素进行定量分析,并确定各影响因素指标的权重因子。尹超(2010)利用logistic模型分析各个指标的显著程度以及对偿付能力的影响大小,建立半参数Logistic回归模型,研究得出影响偿付能力程度依次为:应收保费率、认可资产负债率、保费增长率、自留保费增长率、资产认可率等。崔魏(2013)利用综合模型法和因子分析法对影响偿付能力的指标进行分析,实证结果表明:承保管理因子、资产结构因子、稳健经营因子和资本规模因子由高到低对偿付能力具有主要影响。学者对我国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相关研究涵盖了公司规模、经营管理、再保险、资产等诸多方面,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然而,全新的偿二代体系下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变化的研究较少,本文将选取我国主要财产保险公司的面板数据,从内部因素角度分析偿付能力的影响因素,通过实证分析更有针对性地提供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建议。
二、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规则要点
(一)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含义及影响因素
中国保监会2008年7月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8第一号)第二条指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理论上讲,如果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的实际索赔金额总是与期望索赔金额相等,保险公司就足以偿付其全部债务。然而实际损失经常偏离期望,有可能少也有可能多;保险公司为了应付预期的不利偏差,就必须在资产与保险责任准备金负债之间保持一定的缓冲垫,这通常被称为偿付能力边际(SolvencyMargin)。财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会受到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双重影响。影响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内部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资产结构、承保业务水平、再保险、保险投资水平、经营管理水平等。例如,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增长速度较快时可能造成忽视业务质量、赔付率上升,从而导致营业利润下降、实际资本减少,而且同时法定资本要求上升,最终导致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对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产生影响的外部因素也较多,一般说来有自然环境、宏观经济、行业市场环境以及政治环境等方面。例如,整体保险行业的市场供求状况和竞争加剧,可能使保险公司付出更多的市场成本,并导致费率充足度水平下降,进而导致偿付能力的恶化。
(二)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
2012年3月,保监会启动“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建设工作。2015年2月13日,保监会正式印发偿二代17项监管规则以及过渡期内试运行的方案,保险业进入偿二代实施过渡期。偿二代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要点:定量监管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的三支柱框架;同时强调了风险导向、行业实际和国际可比三个显著特征;其中的主干监管规则文件共17项,构建了标准化的风险管理和计量要求。第一支柱是定量监管要求,主要防范能够用资本量化的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三大类可量化风险。具体包括:(1)保险风险资本要求;(2)市场风险资本要求;(3)信用风险资本要求;(4)宏观审慎监管资本要求,即对顺周期风险、系统重要性机构风险等提出的资本要求;(5)调控性资本要求,即根据行业发展、市场调控和特定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需要,对部分业务、部分公司提出一定期限的资本调整要求。第二支柱是定性监管要求,其核心方法是风险综合评级,综合对可量化风险的定量评价和对难以量化风险(包括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风险)的定性评价,对保险公司总体的偿付能力风险水平进行全面评价。第三支柱是市场约束机制,主要通过公开信息披露和提高透明度的手段来发挥市场监督约束作用。通过强制性公开披露制度、监管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评级机构,促使偿付能力发挥更大的市场作用。
三、偿二代下我国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度的变化测算
由于偿一代监管体系单独实施到2014年底为止,本文研究选取了自2010年至2014年间可获得的52家主要财产保险公司的财务数据。所有的数据来源于《中国保险年鉴》以及上市保险公司年报。根据偿二代监管的计算规则,对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度进行测算。
(一)偿二代下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规则及简化处理
在计算保费风险最低资本时需要用到公司分种类业务的净自留保费数据,但难以获得分业务线的再保分出数据。本文将利用整体分保比例进行估算,“净自留保费=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分出保费”的方式预测。信用风险中利差风险的计算需要考虑资产的修正久期,但由于公开数据中各财险公司投资资产的修正久期难以直接获得或者通过其他数据计算出来,而且利差风险的占比较小,本文仅考虑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的计算。
(二)偿二代下偿付能力充足度测算
对可获得的52家中外财险公司2010年到2014年公开披露数据进行整理,并利用以上的简化处理规则进行计算,得到各年份的偿二代下财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度。对偿二代下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度结果与偿一代下结果相减,可以得到如表2的偿付能力变化结果汇总。
(三)偿二代下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变动分析
对所有统计期间的财险公司偿二代规则下偿付能力变化指标进行分类分析。其中偿付能力变化为正的共有101个数据,其中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很大的有16个,涉及14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都在1000%以上。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较大的有18个,包括17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在200%~1000%之间,偿付能力充足率上升较小的有67个,包括57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都在0%~200%之间。偿二代下偿付能力充足率相比偿一代偿付能力充足率降低的有159个数据,其中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很大的有39个,涉及30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在-1000%以下。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较大的有52个,包括42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在-200%~-1000%之间。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较小的有68个,包括59家财产保险公司,变动率在-200%~0%之间。
四、偿二代体系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变化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一)实证模型
财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度受到资产结构、承保、再保、投资、经营管理以及公司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本文在保证数据准确的前提下,主要从内因选取指标建立实证模型。具体方程如下:(式2)其中,为偿付能力,是资产结构,为承保水平,是指再保分出,为投资水平,是经营管理,为成本率,是公司规模指标,a为常数项,是误差项,i代表公司,t代表时间。本文面板数据从公开可获得的保险统计年鉴中各财险公司业务统计表、损益表,以及财产保险公司公开披露年报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选取所需要的数据。其中,财产保险公司具体包括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太平财产保险公司、阳光财产保险公司等32家中资财产保险公司,美亚财产保险公司、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太阳联合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等20家外资财产保险公司。
(二)模型估计与结果分析
中资企业和外资之间在投资能力(IVR)上存在较大差距,对比外资财险公司,国内公司的资金实力更雄厚、资金量较大,投资利润是重要的盈利来源。因此,投资能力与偿付能力的相关性很高,投资亏损也是导致国内财险公司偿付能力恶化的主要原因。因此,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对于偿付能力的管理至关重要。经营管理水平变量(PPR)对偿付能力的影响在中资与外资财险公司中同样重要,单位保费的利润率越高或者综合成本率越低,其改善偿付能力充足率的效果越显著。经营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是综合成本率,是财险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但是,对于外资公司受资金实力和经营渠道限制较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提升偿付能力的核心因素更要依靠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率。资本结构变量(NAR)对所有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影响均非常显著,增加资本金改善偿付能力的作用毋庸置疑。偿二代支持公司通过增资、发行次级债等方式增强偿付能力充足率,还为保险公司的资本管理提供分级管理和附属资本的渠道,给公司更多资本管理的选项。再保险管理变量(RIR)的影响略有不同,对于中资公司呈现正向影响而对外资呈现反向作用。原来的监管体系下仅关注整体的保险风险而不区分险种风险差异,通过再保分出减少净自留作为主要风管手段。但是在新体系下,外资公司分出比例过高且多数公司与母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或与外资再保公司进行大量再保交易,导致其信用风险最低资本上升显著,因而造成偿付能力充足率的下降。
五、结论
关键词:保险风险管理;风险偏好;风险分类;偿付能力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01
保险公司作为以经营风险为主业的法人主体,其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对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本文拟从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历程回顾、行业发展及监管思路分析、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及路径等三个方面着手对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控能力进行分析。
一、十年风险管理历程回顾
回顾保险业近十年来的风险管理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重要阶段:
1.风险管理初创期(2007年以前)
2007年以前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处于摸索期,各保险公司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对风险管理的认识来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初步搭建公司治理架构,建立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机构在内的组织架构,并围绕主要业务开展风险检查等工作。从整体上看,在这一阶段,风险管理工作及制度体系相对零散和不成体系。
2.风险管理发展期(2007-2010年)
2007年4月保监会印发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文中保险监管机构第一次明确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概念,并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覆盖所有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将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分为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四大类风险,并要求保险公司编写《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3.风险管理完善期(2010年以后)
2010年和2012年,保监会分别印发《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和《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明确了各人身险公司须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及相应的组织架构,有效识别、评估、计量、应对和监控风险;将人身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概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七类;对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提出明确要求,并制定了六类风险33个风险监测指标。
二、明确监管思路,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方向
保监会近年提出了“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即要在资源配置过程中使市场发挥其决定性作用,来推动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进而推动保险行业的市场化管理程度。在放开前端方面,保监会一是减少事前的行政许可,改变主要依靠审批、核准等事前管制手段来防范风险的监管方式,把经营权还给市场主体;二是逐步拓宽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使保险资金运用多元化。但在放开前端的同时,意味着保险公司的自主经营权增大,因此在不同的经营思路和管理风格下,风险的暴露程度也会出现较大差异,在这种情况下,风险管理的任务和挑战将更加艰巨。在管住后端方面,保监会主要是通过资本约束机制强化事后监管,强化对持续性风险的事中监控,及时化解风险,守住风险底线。
2014年8月10日国务院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从总体要求、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等十个方面,对保险业未来加快发展、深化改革提出了政策措施。保监会项俊波主席指出,《意见》是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最大政策红利,同时也提出未来10-20年是保险业发展的黄金期。
三、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及路径
在上述保险行业发展趋势和方向分析的大背景下,保险公司在过去十年已经取得的风险管理工作成果和积淀的基础上,需进一步明确风险管理发展的方向和路径,以求最大程度和最高效地服务于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
1.建立健全以风险偏好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根据保监会在《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中的规定,“风险偏好是公司在实现经营目标过程中愿意承担的风险水平,是公司对风险的基本态度,为战略制定、经营计划实施以及资源分配提供指导”。风险偏好作为经董事会审批同意的公司基本风险态度,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风险偏好是风险管理的逻辑起点,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风险偏好体系是企业的整体风险观,体现企业在实现目标过程中愿意承担风险的基本态度;三是风险偏好增强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上述三点阐述了风险偏好体系成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核心的依据和意义,风险偏好体系作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与公司的业务战略相一致,并通过传导机制与公司的管理决策和业务活动相联系。
2.积极推进“偿二代”下的风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