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金融市场监管的手段范文

金融市场监管的手段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金融市场监管的手段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金融市场监管的手段

第1篇

关键词:新兴经济体;金融市场;监管模式

1 我国现行金融市场监管模式所处的环境

我国的现行金融市场监管体制基本上是由这几个阶段发展而来:由最初的央统一监管,再到经历分业监管过渡期,分业监管体系的确立,最后到我们现在的由我国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保监会形成的金融监管模式。然而,由于我国现阶段不断完善和调整的金融结构,以及现在不断被深化和发展的资本市场,我们国家的现行金融模式所处的环境堪忧,很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都暴露出很多缺陷和问题,我们也必须在新型经济体的影响下,对现在的金融监管模式进行深化改革,从而寻找出适合我国的金融市场监管模式。本文就先分析我国现行的分业监管模式所处的环境,以及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首先,我国的金融分业监管模式与现在世界金融业的发展方向不符合,也不一致。目前的全球范围内,金融业已经在向混业经营的趋势发展,而统一监管是今后金融业监管模式的潮流,加之现在不少的国家都在实行统一监管的模式,尤其是在最近才发生的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我们国家也必须去适应混业经营,以求未来的金融业能够跟上世界的步伐,所以,实行统一金融监管模式有其必要性。

其次,分业监管模式面对现在的环境,已经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了,被“混业经营”取代,退出历史舞台也是大势所趋。现在我国的分业监管的业务内容也不同以往,更多的被混业经营替代,况且,我国的现代金融体系是以商业银行为主体,众多的金融机构也加入这个市场,我国的金融结构也是越来越复杂了,业务边界也不再清晰,分业监管的模式受到严峻的考验。

最后,金融的衍生品具有其自己的特性,这为分业监管提出难题。因为我们都知道金融的衍生品的交易与一般的商品交易不同,比如它的交易价格可能是随时变化的,它的交易也是比较开放的,而且,它交易的市场范围非常广,可以是全国的,也是全球范围内的,所以相对一般的商品很复杂;再加上衍生品具有组合经营的能力,我们现在的监管力度根本很难做得到的,对我们金融市场的监管人员,市场上的参与者都提出了高素质要求,所以,针对现在的金融业环境,我们进行监管模式的变革就尤为重要了。

2 新兴经济体金融市场的监管

新兴经济体就是说的我们某一个国家或我们某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事态很好,成为我们现在的一个新兴的经济实体。而我们国家就作为新兴经济体两个梯队里的第一梯队成员。在前几年出现的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对于金融监管的模式,改革方案就引起了各国各界的关注,也带来了很大的争议。我们现在出台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就是为了弥补以往金融管制过程中的放松所存在的弊端,这个方案的实施,对我们的金融监管和金融体系的运行产生巨大的影响。金融市场监管失灵会导致我们的金融和经济体系巨大的混乱,甚至会危害到整个国家或者世界的经济发展.也就是说明这需要我们的政府对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市场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监管,这样才能让我们的金融市场和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都呈现出经济的全球化,金融的自由化发展,这也导致金融业市场环境趋于复杂。在不少国家爆发的金融危机中,都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国家的市场经济,在我们新兴市场经济体国家,也都以不同的形态展现了危机和对国家经济的损害。现在现在摆在各国面前的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做到有效的监控金融市场的风险。对于我们的新兴经济体来说,金融市场监管模式更多的是意味着寻求金融甚至我们整个国家经济体系上的安全。金融的自由化就是要把我们的新兴经济体推向世界的市场,在我们目前的环境看来,我们有些国家的金融创新与发达国家的金融衍生品发展还是有些跟不上步伐,这也就使得我们的这些经济体在面对金融风险时没有了较强的抵御能力。所以,面对新兴市场经济体,我们的金融创新和监管就是对立的两方,我们如果加强监管的力度必将会阻碍金融创新:而一旦监管力度减弱就会导致我们的整个经济体处于风险之中,所以我们要如何选择金融市场监管模式就成为了我们新兴经济体急需解决的问题。

3 金融市场监管模式

新型经济体下我们的金融市场监管模式可以分为以下这四种:功能监管、机构监管、单一管制机构监管、目标监管。本文分别从这四种金融市场监管模式做一下探讨与选择。

(1)金融市场的功能监管模式。随着我们现代金融产业的不断发展,金融产业组织结构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机构间的界限,各个金融机构间也开始了融合发展。因此,我们选择金融机构的功能监控模式能有效的实现对金融市场的有效监管。其实,金融业的一个职能就是资金的融通,其主要的活动内容就是为最终借款人和最终贷款人提供一种或者多种中介服务。所以,我们的金融市场的功能监管模式应该是针对金融服务的不同功能来设立相应的监管部门,而我们对于相同职能的金融市场我们可以通过同一部门进行监管,从这里考虑我们就能够保证金融监管的一致性,也就是保证了各金融市场之间的公平竞争,这种监管的模式将会使我们管制机构的功能更加专门化,这种模式适用于比较集中、比较发达的金融市场。

(2)金融市场的机构监管模式。所谓的机构监管模式就是将我们的金融体系分为银行、非银行金融中介、保险公司这三大市场。主要是我们的政府分别对着三大市场设立监管机构,通过对相应市场里的进入权、市场活动内容等进行相对应的监管。该模式能有效的较少多头的监管,是一种效率较高的监管模式。

(3)金融市场的单一管制监管机构模式。所谓的单一管制机构监管就是我们政府部门设立一个监管主体,由他们来负责我们所有金融市场的监管活动。这是一种比较集中的监管模式,其优势就在于监管上具有规模效应,也能够防止监管部门的拆分。

(4)金融市场的目标监管模式。该模式是根据我们金融市场的监管目标进行划分,每个市场监管的主体负责其监管目标的实现。金融市场目标监管模式的开展是在高度集中的金融市场上,而指定的目标针对性强,也能够正因为此该模式的执行能力很强,但是这种模式必须受多个部门同时去监管,有时会出现重复监管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是降低了监管的效率。

4 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不难发现,金融市场的监管模式都是为了应对现在出现的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发展带来的众多问题。我们新兴经济体旨在通过不同的渠道模式,通过相应的手段来加强我国金融业市场的监管,我们都是朝着繁荣金融市场做出努力与探讨。

参考文献

[11薄扬.金融危机下的全球金融监管反思.东南亚纵横,2009(12)

[2]葛敏,席月民.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统一监管模式选择[刀.法学杂志,2005.3.

第2篇

关键词:金融市场监管 发展历程 监管现状 解决对策

一、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体系的发展历程

所谓金融监管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中央银行)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金融监管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随着金融业改革的深入,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逐步发展。大体有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4-1992年,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金融;第二阶段从1993-1994年,偏重与整顿式、合规性监管;第三阶段是1994-1997年,相继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等金融法律法规。第四阶段则是1997年至今,我国从东南亚的金融危机中汲取了教训和经验,金融机构逐步深化。2003年,我国正式成立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金融监管。

二、我国金融市场监管的现状

(一)金融市场监管范围狭窄且监管目标不明确

我国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主要有对金融机构设立的监管;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业务的监管;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对会计结算的监管;对外汇外债的监管;对证券业的监管;对保险业的监管;对信托业的监管等。其中,对商业银行的监管是监管的重点。监管所涉及的范围有限,并且还有许多具体的领域没有涉及,因此监管的力度和效力都要受到影响。监管内容不能及时更新,随着社会的发展扩大范围,比如一些新兴业务像彩票市场、社会集资以及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不能纳入监管范围。金融监管的主要目标是促成建立和维护一个稳定、健全和高效的金融体系,保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健康的发展,从而保护金融活动各方特别是存款人的利益,推动经济和金融发展。监管的目标通常有三大目标体系:第一,维护金融业的安全与稳定;第二,保护公众的利益;第三,维持金融业的运作秩序和公平竞争。然而我国监管部门将主要精力放在机构审批和业务审批上,对金融机构日常营运监管较少,金融监管和稽核也忙于完成上级任务,作用有限。大大阻碍了金融经济的发展。

(二)金融市场监管方式存在缺陷

我国的监管方式主要有三种:公告监管、规范监管和实体监管。但是由于公告监管信息不对称,作为金融企业和公众很难评判金融企业经营的优劣,对金融企业的不正当经营也无能为力。因此公告监管是金融监管中最宽松的监管方式。而规范监管强调金融企业经营形式上的合法性,比公告监管方式具有较大的可操作性,但由于未触及金融企业经营的实体,仅一些基本准则,故难以起到严格有效的监管作用。实体监管是国家在立法的基础上通过行政手段对金融企业进行强有力的管理,比公告监管和规范监管更为严格、具体和有效。从这些方式来看金融监管缺乏自我约束机制而且自我管理机制不健全,自我监管能力极低。我国金融监管实行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制度,金融监管以计划、行政命令和适当的经济处罚方式进行,缺少具体的行政法规和规则,监管难以做到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造成在监管过程中市场出现无法可依,执法困难,约束力不强,由于监管方式存在的种种弊端 监管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三)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

金融监管机构是根据法律规定对一国的金融体系进行监督管理的机构。其职责包括按照规定监督管理金融市场;有关金融监督管理和业务的命令和规章;监督管理金融机构的合法合规运作等。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机构包括“一行三会”,即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这些机构分管不同的行业,这些部门的职责缺乏严格的界定,相互间缺乏协调。从而在监管过程中会出现脱节、分散等许多漏洞。

三、我国金融市场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强化金融机构的自身建设

为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不断推动金融机构的自身建设:一是注重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保证机构运营的健康稳健。二是提高透明度,使金融机构的监督都呈现在公众面前。三是注重引领银行业机构提高人员素质,应做到尊重人才,从高管准入、队伍培养、结构优先等多方面加强建设,特别是重视班子建设和高技能人才的引进。从而达到增加监管透明度、人员素质得到提升的目的。实现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二)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监管效率

随着社会的发展,监管方式和手段也应与时俱进。首先,在监管手段上,由单一走向多元。即从过去的以行政手段为主过渡到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三者之间的协调配合,优势互补,不断丰富和创新监管手段。并且同时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管理、强化社会独立审计体系和其它社会监督的作用。

(三)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的法规体系

首先,对已出台的金融法规,要抓紧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以增强现行金融法规的可操作性。真正解决当前金融监管中有法难依的问题,避免出现金融监管的法律真空和法律风险。其次,尽快完善金融法规体系,建立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并且对我国金融政策和金融立法做出相应的调整,最后是尽快制定网络金融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1]黄绥彪.金融学:广西人民出版社,2008

[2]金融市场定义.执法网

[3]刘明康.推动和完善商业银行薪酬机制.财经频道

[4]祖天殊著.我国金融体系现状

[5]贺刚著.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与对策

[6]现代经济信息,2012年08期

第3篇

[关键词]金融市场;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3)10-0105-02

[作者简介]赖黄平(1959-),女,汉族,福建漳州市人,经济学学士,经济学副教授,研究方向:金融学、世界经济的教学与研究。一、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金融创新水平不高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业创新步伐缓慢且手段落后。具体表现为创新品种单一、创新内容较肤浅、多注重创新数量扩张,忽视质量提升,特别是金融创新所依托的软硬件条件较为落后,致使创新水平不高、科技含量较低。

2.金融市场各子市场的发展不平衡且相互分割

首先,我国金融市场的直接融资在融资总额中占比较小,而间接融资占比则较大,导致银行业金融风险较大。在直接融资中,国有企业占比偏高,民营企业占比则偏低,融资结构失衡。其次,在资本市场中,债券市场的规模偏小仅相当于股票市场规模的1/4远远落后于股票市场。第三,金融机构的城乡布局失衡。这是由于商业银行从自身的利益考虑,撤掉了原来在农村乡镇的大部分营业网点,导致城乡金融的发展失衡。第四,金融市场各子市场之间互相分割,银行、证券、保险业仍处于分业经营状态,致使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也相互分割,影响了我国金融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

3.金融市场监管法规缺失

目前我国金融法规建设滞后,在金融监管过程中缺乏法律法规的依据。虽然现行的有关金融监管法律法规经过多次的修改已较全面和完善,但由于我国在金融市场建设中缺乏经验,金融法规的覆盖面较狭窄,导致金融监管不到位、影响金融市场的规范发展。此外,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相互分割,阻碍了两个市场相互之间的联动,使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受到一定的影响和阻碍,货币政策的效力无法正常发挥,削弱了金融市场监管独立性,这对金融市场甚至对整个市场经济体系都极为不利。

二、对策建议

1.加快货币市场建设步伐

目前我国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相互分割,导致货币市场的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应加快货币市场建设步伐。货币市场主要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和商业票据市场,应进一步完善同业拆借市场,特别是建立健全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网络系统,为同业拆借市场交易提供高效、便捷的技术服务。此外,要对同业拆借市场行为进行规范,使市场操作有序化、规范化,促进同业拆借市场健康、良性发展。同时,还要重视和大力发展票据市场。通过商业票据市场不仅能解决工商企业融资难问题,还可为商业银行提供优化资产质量的途径,并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2.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应扩大我国直接融资的比例和规模,特别鼓励非公有经济与中小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积极为其解决资金问题。适度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健全和完善资本市场,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适时对现有法规进行补充和修改,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行为,为投资者提供畅通的投资渠道。同时也要大力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以稳定证券市场的运行,使我国的证券市场能更加稳步、健康的发展,

3.加强金融市场监管

由于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具有高风险特点,依法对金融市场进行有效监管是市场经济的内在需要,也是金融市场本身高风险性所决定的。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监管的重要性也日益突显。所以在金融市场监管方面应加快转变监管职能,创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为金融市场主体提供高效的服务。应以宏观调控为主,间接监管为辅,比如:进行行业规划、从政策上进行引导、对市场运行进行必要的监管、对市场的准入进行规范等,最大限度地防范并化解金融市场风险,使我国的金融市场能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4.规范证券市场的主体行为

证券市场的主体主要有投资主体、融资主体以及证券公司。对三者在证券市场上的运作行为应进行严格规范。证券市场上的投资主体主要是散户和机构投资者。与国外相比,我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所占的比重仍偏低,投资主体结构不合理,应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进一步优化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结构,发展和完善证券投资基金。在融资主体方面,应降低国有企业对间接融资的依赖度,鼓励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且要扩大国有企业的债券发行规模,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一旦条件成熟即可上市融资。对于证券公司,应该从多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证券公司将客户的资金挪作它用。同时,对客户保证金应建立一定的安全保管和受偿制度,保证客户投资的安全性、盈利性。

5.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

虽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成功地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但仍存在一些与《公司法》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特别是在经营管理模式上仍受传统模式的影响,法人治理结构、内控机制尚未健全。所以,国有商业银行要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的标准健全内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提高竞争力,从而保障金融市场的安全与稳定。

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金融市场已初具规模,并且已经成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有效地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以确保金融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我国经济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健,货币银行学[M].当代世界出版社,2002.

[2]盘英俊,金春宝,孔源.我国金融市场现状及发展研究[J].科学论坛,2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