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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对我市资金投入的逐年增加,以及这些项目的具体实施,有力地加快了我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步伐。确保资金合理使用、项目工程质量,是关系我市投资信誉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件大事。但个别地区和部门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质量、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违纪问题,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定要从维护国家和广大农牧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严格管理。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各旗县区对所有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严格认真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一)生态移民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
(二)义教工程和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
(三)退耕还林(草)项目。
(四)人畜饮水项目。
(五)禁牧舍饲项目。
(六)沙源治理项目。
(七)其它涉农项目。
二、自查自纠有关要求
(一)主要从是否严格履行了项目的基本建设审批手续、投资计划和资金拨付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招投标、工程进度、成活率,工程是否按要求及时竣工并通过验收;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和缩小建设规模,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工程是否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原始会计凭证是否齐全,财务帐目是否清楚、项目管理费是否按规定提留及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自查自纠。
(二)此次自查自纠,由旗县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严格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结合纠错整改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项目物资采购制度,强化检查制约和纪律约束及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一、开展工作情况
1、认真部署安排。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通知》(万审字〔2012〕4号),明确了自查自纠的时间、内容、主要任务。
2、广泛征求意见。我局向有关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和县委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70份,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走访群众、网上公告、干部职工民主测评等途径,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3、深入查摆问题。各科室普遍组织工作人员认真查纠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局本级通过召开局务会议,认真分析查找了本单位干部作风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分析查找班子和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积极抓好整改。对每个问题、每条意见建议,我们都逐一建立台账,认真进行处理。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个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积极抓好整改落实。对网民提出的问题,我们认真调查核实,给出满意的答复。
二、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1、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僵”问题
(1)工作责任心不强;
(2)无工作积极性;
(3)懒于学习,工作不善思考,工作标准不高;
(4)部分干部职工纪律松弛,工作时间随意脱岗。
整改措施:
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督查督办、会议纪律、公文处理、禁酒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学习、考勤、请销假等相关制度,要抓重点、树典型,以制度规范管理,以管理抓好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的发生,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为民服务意识。
2、领导作风上的“假、浮、蛮、拖”问题
(1)部分领导干部与群众联系少;
(2)许多工作布置多,检查督促少;
(3)一些工作创新不够,墨守成规。
一、时间安排:3月1日—5月31日
二、查摆问题。各部门及干部职工都要自觉对照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
1、三月份各部门、干部职工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部门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三月底将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报局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2、四月中旬,局机关将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分股室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征询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根据《2008年南昌市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经过动员部署,强化宣传,现已进入自查自纠,认真整改阶段。为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自查自纠工作,我们结合本系统的实际,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教育厅“规范管理年”和我巿“创业富民,创新发展”服务年活动的要求,以建设服务型教育行政机关和人民满意学校为工作目标,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找准本单位在政风和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力争在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和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突破,为南昌教育在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时间和范围
2008年6月28日至2008年7月31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
三、自查自纠内容
各被评单位按照省市规定评议内容,从管理方法、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水平、责任意识、教育收费、招生办学、师德师风、民生工程、长效机制等十个方面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工作差距,重点是抓好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有反弹;跟踪检查2008年“文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是否按时完成;2008年群众反映教育收费、师德师风等问题的是否整改落实。
对以上查摆出来的问题,本着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建立责任制,对能立即解决的要立即解决,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要到出时间表,对要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的要着手与之沟通,争取及时解决,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向群众作出合情合理的解释,争取谅解与配合,并将自查情况于8月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双评办,下同,具体交市教育局监察室)。
四、自查自纠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对照自查自纠内容,主动走出去上门求真言,敞开大门请进来寻良药,以诚恳的态度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群众的意见建议,虚心听取民声,敢于正视自身存在问题,勇于接受批评,以博大的胸怀接纳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基础上,同时采用以下方式和渠道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发放征求意见信函;2、开展大讨论、个别访谈(谈心活动);
3、召开座谈会、现场征询;
4、按照市里安排接听“文明风热线”、“政风行风热线”;
5、走访、公布监督电话、开辟网上专栏、设置意见箱等。
局双评办征求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直机关各部门及社会团体对教育局在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并通过各县区教体局(办)和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征求各县区基层学校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学生家长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局双评办收集整理后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反馈。
根据征求和反馈的意见,梳理存在的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根据不同职责,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对照检查,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于9月20日前交市教育局监察室。
五、有关要求
1、自查自纠工作要与省教育厅“规范管理年”、巿委市政府深化机关效能“双月整治”活动和我局布置的“学习十七大报告、扬南昌城市精神、办人民满意教育”及“践行***总书记‘四点希望’,做人民满意教师”主题教育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赋予自查自纠工作新的内涵,达到改进作风,提高创新能力、办学能力、治校能力、管理能力和师德师风水平的目的。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自查自纠方式,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建立必要的会议、简报、报告制度。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按照“抓得住、抓得紧、抓得实”的工作方针,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教育,使各级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受到一次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深刻教育;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工作,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发现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改进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推动防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设。
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我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纠正。在抓好自查自纠的同时,要认真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完善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二)坚持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要认真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坚持行业指导监督与单位分级负责相结合。省交通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全行业的统一领导和部署,各级交通部门、各单位按照管理层级,分级实施,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自查自纠与促进工作相结合。要把自查自纠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既要保证自查自纠工作的质量,又要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做到互相促进,协调发展。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要积极研究提出建立防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议和措施。
二、工作重点和范围
以在建的工程项目为切入点,围绕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转包分包、工程设计变更、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等主要环节,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按照《**省交通厅开展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确定的职责分工:各地市交通局负责所属单位及所管项目,省高建局负责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省公路局和各地市交通局负责其他工程和农村公路项目,省航务局负责水运建设项目,省运管局负责运输场站建设项目,厅建管处负责其所管项目,厅计划处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厅财审处负责建设项目融资、资金拨付方面的情况,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从20**年4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具体方法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一)宣传动员。
从4月中旬开始,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厅直属各单位及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采用报刊、网络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全面开展调查摸底。
从5月初开始,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对照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的“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表现形式调查表”(见附件2),摸清目前在建交通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工程进度和项目资金构成情况,摸清参加项目建设的单位数量、资质、人员等情况,摸清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环节、关键岗位和人员以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列明可能存在的问题清单。两个调查表的汇总情况和调查摸底工作情况要于5月25日之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
从5月中旬到10月下旬,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阶段所掌握的情况,组织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落实整改,对查找出的重大问题和处理情况要及时专题上报,每月要有月报,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要在10月31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多用数字说明问题。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和验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深入、不全面的,将令其“补课”;对走过场的,要推倒重来。
(一)深入查找突出问题。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阶段确定的问题清单,从制度、程序、台帐和资金四个方面,做到“四查四对照”。
一是对照法规查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二是对照制度查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检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检查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融资、征地拆迁、招标投标、工程分包、项目变更、材料设备购销、质量监督、计量支付、项目审计、竣工验收等程序的履行情况,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三是对照程序查台帐。根据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检查各种会议记录、报表、文件、合同及其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等台帐是否完整规范,找出涉及违规违纪的问题。
四是对照台帐查资金。根据管理台帐和财务帐本,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营销费用、研发费用、中介机构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发票的收款单位和内容是否与合同一致;检查有无凭虚假发票列支成本费用,有无红字发票冲帐;检查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差额,查找存在的问题;检查财务资料和银行帐户,查找有无帐外资金来源或“小金库”。
参加交通建设项目建设的单位要重点查找有无下列行为:
1、查找在项目立项、融资、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计量支付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2、查找在招投标、勘测设计、变更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要查找在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施工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要查找在招投标、工程监理等环节,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3、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等相关单位要查找在中介活动、资质评审等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它利益的行为。
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和特点等进行分析,查找监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做到“三查三对照”。一是对照行政许可法规查找有无违反规定权限和程序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二是对照市场规则查找有无影响公平竞争的准入门槛。三是对照交通部门领导干部“四个不准”查找行政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参与、干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
查找问题工作情况要在9月15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及时处理存在问题。
按照“边查边纠”的原则,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及时做出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的,要从严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三)认真落实整改。
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各单位、各部门要总结经验教训,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并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做到严格自律。
整改工作情况要在10月15日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敷衍了事、消极被动、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督促检查。
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采取发督办函、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单位或部门,要派出人员现场督办;对开展自查自纠不力的,要批评教育,令其限期纠正。
(三)加强组织协调。
各单位、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理顺工作关系;建立专门举报通道,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群众监督;建立信息专报、通报和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
为保证政法教育整顿工作落到实处,与监狱党委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保持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声音一致,净化政治生态、涤荡干警灵魂,我监区按照监狱党委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结合中央第二督导组反馈意见,积极开展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并结合教育整顿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对照顽瘴痼疾典型案例、以及减假暂案件中存在的疏漏,进行深刻自我剖析及反思,现将我监区及本人经过自查自纠发现的突出问题对照贾文雅厅长提出的“十个方面”进行总结汇报如下:
一、警囚界限划分不清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我监区经过自查自纠深刻剖析后发现,虽然没有“以岗位谋利、谋财、谋好处”等“吃拿卡要”的违纪违法现象,但在实际工作中对改造表现积极的罪犯,尤其是坐班员、红色耳目等特岗罪犯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向,存在以鼓励罪犯积极上报问题为目的,对表现积极的罪犯偶尔改善伙食情况;存在耳目罪犯上报问题未经过多方求证核实、固定证据就开展干警分析研判情况;存在与改造表现良好的释放罪犯存留电话号码的情况。
原因分析:1、疫情以来的长期值守工作让干警疲于应对,逐渐产生松懈思想、麻痹大意,放松了敌我矛盾这根弦,放松了“罪犯表现再好也是敌人,罪犯表现再差也是人”的高戒备思想,给罪犯钻干警思想上的空子留下了隐患。2、干警存在懒惰思想,对发生的问题不追根、不揪底,没有从根本上分析、研判犯群的思想及产生思想的根本原因,只在表面下功夫,只着眼于解决表面问题,只关注现阶段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监狱“与罪犯接触至少两名干警”的要求,保护干警安全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减少私下接触可能带来的违规违纪行为;严禁干警与罪犯家属以各种名义、各种方式私下接触,如有必须接触的情况应全程录音,自我留存备查;严禁干警以各种名义给罪犯捎带任何物品;严禁罪犯以任何理由使用办公电话接打内外线。
二、外协人员管理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监区因没有生产任务故长期无外协人员,但为防止将来有入狱安装设备的工人或其他人员,我监区特别要求对外来入狱人员必须两名干警同时在现场监控,外来人员施工时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留存备查;禁止外来人员与监区隔离罪犯接触,如有交谈必须相隔两米以外;在外来人员入狱前向其传达监狱对外协人员入狱工作的相关要求。
三、执行制度不力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我监区经自查自纠后发现,虽然监区干警按照监狱规定双岗巡逻、巡查、巡视但是频率不够,未能做到每小时巡视巡查;罪犯亲情电话监听工作存在漏洞,对使用方言罪犯未强制要求使用普通话,导致一些通话内容听不懂;在罪犯如厕、洗澡等生活现场没有做到干警直接管理现场管理,而是由“坐班员”在现场,属于使用“拐棍”情况。
原因分析:1、干警警力不足,由于一些生活步骤需要分批分时段进行,生活现场区块化明显,属于客观存在的问题,现场如果两名干警管理时不能首尾兼顾。2、干警责任心不强,亲情电话监听过程中罪犯使用不易识别方言时不能及时制止、挂断,给隐言、暗语交流留下了可乘之机。3、由于干警日常处理大量工作,所以在每小时点数上往往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1、不断强化“1盯1”闭环连体制度,确保在警力不足时罪犯有人互监、有人盯守。2、严格落实干警门禁管理及双人每小时清数制度,在监区门禁管理台账和人数清查台账上干警每小时签字。3、强化干警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罪犯分级处遇制度,对拨打亲情电话或亲情会见的罪犯如不使用普通话可直接挂断并口头警告,对屡教不改的罪犯可联系教育科限制该犯亲情电话的拨打次数和时长;对亲情电话、亲情会见的罪犯干警亲自监听、记录,狱侦干警定期回放录音,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对监听不力的干警经查实后上报政治处进行绩效扣分。
四、罪犯分级处遇复杂情况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我监区经自查后发现,个别罪犯及家属通过外界以各种方式联系干警“打招呼、拉关系”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但我监区干警均无任何“照顾”行为,不过在“外界关系请托”时往往不能义正辞严的回绝并宣讲政策阐述原因,对这些人往往采取“明面上口头答应,实际上正常管理”的处理方法。长此以往对罪犯亲友就造成一种“托关系”“打招呼”有作用的错误印象,影响了监狱管理的形象。
原因分析:1、干警政治修养和党性修养不足,不能对明显的违规违法要求勇于直面斗争,坚决回绝。2、干警对“人情”“面子”看得过重,觉得“不给办”“办不了”是能力不足的表现,存在虚荣心理。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罪犯分级处遇管理规定进行奖惩,将分级处于的管理规定落实到罪犯日常生活改造的方方面面。2、强化干警党性修养,树立干警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教育干警勇于对违法违规要求说“不”,正人正己,积极塑造监狱干警“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光辉形象,并时刻维护。
五、监狱企业管理不规范情况。
经自查自纠,我监区及个人未涉及此类情况。
六、部分单位或干警与“老客户”“老关系”纠缠不清情况。
经自查自纠,我监区及个人未涉及此类情况。
七、对职务犯提供特殊关照的现象
经我监区自查自纠后发现,监区确有一定程度对职务犯区别对待现象,具体情况为职务犯往往年龄较大、普遍患有慢性疾病,且职务罪犯大部分学历较高,思想认识相对其他罪犯较高,能够主动积极改造、靠拢政府,所以在监规背诵、队列训练、内务卫生等入监教育科目考核达标后,监区会根据实际,适当降低此类罪犯的劳动强度,劳动上以“力所能及”为主,改造上以“改造思想”为主,但监区及干警对此类罪犯严格按照监狱管理要求处理,一切从罪犯实际情况出发,对违反监规纪律、传播有碍改造言论、传播抹黑机关组织、抹黑党政制度的职务犯坚决予以更为严厉的打击,绝无对职务罪犯“高人一等、特殊关照”情况。
八、领导干部不了解监区工作程序环节情况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经监区自查自纠后发现,我作为监区主要负责人确实存在对工作程序、业务上的生疏,专业技能欠缺情况,特别是对减、假、暂业务不够精通,在遇到相关问题时还偶尔需要找文件、查书籍,在监区的组织生活会上,同志们和我自己也就此事进行过批评与自我批评,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已经在同志们的帮助下对监区工作的程序和环节上有了较大提高和补足,但仍有欠缺。
原因分析:1、我以前长期在科室处理相关工作,极少涉及罪犯改造一线工作内容,对监狱罪犯管理的新变化、新制度拿捏不准,了解不深,钻研不透。2、受疫情影响,干警分批次入狱值班,难以集中学习交流,查补不足。3、个人存在等靠思想,在自己吃不准、摸不透的情况下,习惯性的将一些工作交给懂的人、会的人去做,存在一定程度的机关化倾向和官僚主义倾向。
整改措施:1、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扩大自身知识面,努力使自身理论水平与综合素质能够适应新形势与新任务的需要,以尽快适应当今工作形势和理论知识快速发展的要求。2、强化群众监督,让同志们时刻敦促提醒自己,防微杜渐,多和同志们虚心求教,教学相长。
九、领导干部利用干警提职晋升之机,收受身边“好处”情况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经监区自查自纠后发现,监区没有用收受“好处”换取晋升的权钱交易行为,但存在干警晋升或职务变动时存在“迎来送往”、监区庆贺“吃请”的现象。
原因分析:1、监区干警在思想认识上还有所不足,对靠吃吃喝喝凝聚战斗力的传统糟粕还有所迷恋。2、没有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认识不到晋升并不代表权力的提高,只代表肩头为人民服务的担子更重。
整改措施:1、严禁监区干警拉帮结伙搞小团体,小圈子。2、监区团建选择与职业相关的能够提升警体素质的活动项目如马拉松、攀岩、射箭、真人cs等。3、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4、积极接受上级部门和同志们的监督。
十、党史学习方面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我监区全体干警通过参加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对学习党史、国史教育的重大意义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初心和使命的认识,但是也存在学习的自觉性不强,没改变那种“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良好学习习惯;较注重单位安排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而对其他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学习的钻劲不够,学习过程中,认真做了笔记,但往往浅尝辄止,没有作深入消化,领会内涵,全面贯彻等问题。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学习文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公司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条例》、《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县直单位、镇场区党组(党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开展自查自纠。
(二)及时部署工作。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时间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相关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负责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严格对照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对公司2018年以来选人用人情况开展自查。四是根据自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三)开展自查自纠。公司工作专班对历年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2018年以后的干部任职情况开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来任职干部的任职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或其它任职材料。二是重点清查了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任职资格材料。三是严格清查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选任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四是将所有干部任职资料进行治理归档。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人才薪资激励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机制。
总局第16号令)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为重点,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完善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企业自查自纠自报、专家现场检查诊断、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部门执法督促整改”的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
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借助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上半年率先在高危行业企业(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
储存和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实施,下半年逐步在所有行业企业全面展开。年内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100%;其他行业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80%以上;
2013年达到90%以上。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通过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
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职责分工
(一)企业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根据行业部门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编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适合本企业岗位、工艺、设
备要求的隐患自查标准,并按照标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管理层级和行业分类,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及时
上报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发挥专家作用,定期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形成群众参与、专家诊断的排查治理机制。
(二)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职责
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指导、督促区市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审查工作;有针对
性地对本辖区内事故隐患集中或危险性较大的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集中整治、验收销号。
(三)行业监管部门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订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每季度按比例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开展行业内互诊
和区域间互查;定期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统计分析,结合执法检查情况,找准本行业领域薄弱环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综合监管部门职责
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聘请有关专家对各行业部门制定的指导标准进行评审、及时。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强化隐患
排查治理模块功能,实现条块结合、信息共享,增强安全生产预警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4月)
1.宣传发动。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宣传发动,使
企业充分认识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隐患排查任务,掌握排查标准和上报程序,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2.制定标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或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指导标准,并适时予以。
3.培训教育。分层次开展培训。市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区市安监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及中央、省驻企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区市政府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抓好属地企业主要
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行业内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全面培训和严格考核,使有关人员熟练掌握隐患排查标准、网格化操作、自查自报程序等,保
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4-12月)
1.企业自查自纠自报
隐患自查。企业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排查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档案。
隐患确认。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及分级》(附件1),组织安全技术负责人或聘请相关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隐患等级。
隐患自纠。企业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予以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依法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的安全
。
隐患上报。企业对排查治理的事故隐患,通过因特网登陆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高危行业企业要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其他行业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
日前,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综合分析后,上报安全监管和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行业分类、监管层级,即时将隐患现状、危害程度和治理方案等内容的专项报告,通过网格化监管系
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隐患评估。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隐患整治评估结果、连同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
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2.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现场确认。各级、各部门接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确认,根据事故隐患危害程度,督促企业采取防控治理措施。
抽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各级、各部门要综合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每季度按照本级不少于50%、下级不少于10%的比例,对所监管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
的违法行为或问题,应立即制止或提出整改措施。
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企业自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公布督办责任部门、
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早整治完毕。本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报上级政府安委会备案。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企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挂牌督办部门提交验收销案书面申请和评价报告。挂牌督办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
况进行验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验收不合格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定期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级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对本领域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每季一总结、每季一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填写《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汇总表》(附件2)
,一并上报本级或上级政府安委会。
(三)总结阶段(2012年10-12月)
1.总结提升。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隐患排查治理规律与特点,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对策和措施,不断提升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水平。
2.考核评估。从2012年10月至12月,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区市政府、部门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考核。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评估,确定考核档次,纳入年终安全生产
工作考核。同时,根据工作运行情况,科学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不断规范管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常态化监管。
3.总结表彰。以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和标准化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比活动,评选标准和条件,对达到标准和条件、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
,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系统。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为主和“一岗双责”要求,把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确定责任部门,
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
新情况。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需求,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融企业隐患上报、统计汇总,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分析,评估结果和整
治效果为一体,以便各级各部门适时掌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二)实施分类监管,强化工作措施。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根据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客观分析、突出重点,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零隐患”上报的企业严格落实“必查”制度,立即对企业进行
执法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从严查处。对企业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或实施联合执法。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确保整治资金,强化跟踪督办措施,及早整治消除。对一些关联性突出问题要集中
研究、联合会商、找出解决办法,推进工作落实。各级政府要督促企业开通企业网格化监管系统,自觉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对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三)实施典型示范,强化舆论监督。大力培养和树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典型区市、行业和企业,广泛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深化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把企业隐患自查自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于*年5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本市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此次专项检查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过程中,根据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这既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客观要求,又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
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本市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由初创阶段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在防止腐败方面发挥了基础性的、有效的和明显的作用。但是,我们仍需清醒地看到,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时间还不长,我们的工作与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开始显现,采购活动中行为不够规范,甚至个别从业人员贪污受贿。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也败坏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声誉,阻碍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化与发展。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真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切实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各项规定。
二、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在广泛开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不规范的行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通过检查,促进采购人、采购机构进一步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的贯彻执行。
三、专项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采购人、采购机构*年和*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其中,采购机构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指获得市级财政部门认定的乙级政府采购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按照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市财政局、市监察委、市审计局共同成立本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市级专项检查组织工作和各区县专项检查的指导。各区县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也要相应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县的专项检查工作的检查和领导,并加强对本区县专项检查工作的指导和督导。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负责汇总本区县专项检查情况和总结报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五、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5月15日--6月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采购人、采购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年和*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包括:
1.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3.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采购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1.其他有关情况。
采购人、采购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自查自纠有关表格(电子版)。采购人应当填写表格1、表格2和表格7;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填写表格3、表格4和表格7;社会机构应当填写表格5、表格6和表格7。
市财政局负责将自查自纠表格光盘发放给市级预算单位和各区县财政部门,各区县财政部门负责本区县的发放工作。各区县财政部门发放时,可以拷贝光盘,也可以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南昌兴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上海财税网站进行下载。
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各采购机构、市级各主管预算单位、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应汇总整理本部门、地区的自查自纠表格光盘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于6月13日前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二)重点检查。6月11日--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各区县财政部门要对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部分社会机构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区县实际确定重点检查范围,其中,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各区县所有采购人的20%,以及所有集中采购机构和部分社会机构。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或检查工作承担机构应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应汇总和整理重点检查情况、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5日前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整改提高。8月1日--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采购人、采购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订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本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本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
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应将本地区的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5日前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四)验收总结。9月1日--30日为验收总结阶段。整改提高工作完成后,各个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好本区县的验收总结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形成分析报告,于10月9日前上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在检查期间将采取召开研讨会及专题汇报的形式对部分区县进行督导。
六、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级层面将按照重点检查的要求组成若干检查小组和督导小组,分别负责对市级单位的重点检查工作和区县专项检查工作的督导。区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相关配套文件和工作方案,确定负责重点检查的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及时加以解决。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通力合作,从经费和工作人员上给予必要的保障,精心组织和安排各个阶段工作,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依法行政,公正严格。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依法检查,要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防止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一、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
这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过程中,根据政府采购改革发展形势作出的重要决策,这既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
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由初创阶段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在防止腐败方面发挥了基础性的、有效的和明显的作用。但是,我们仍需清醒地看到,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和实践时间还不长,我们的工作与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开始显现。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真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切实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各项规定。
二、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在广泛开展对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不规范行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通过检查,促进采购人、采购机构进一步掌握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
三、专项检查的范围
这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采购人、采购机构*年和*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其中,采购机构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指获得省级财政部门认定乙级政府采购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共同成立*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市级专项检查组织工作和各区县专项检查的指导和督导。*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市财政局局长肖西平,副组长:市纪委常委贾友民、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贺成志、市财政局副局长师胜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师胜友(兼),副主任: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董林科、市监察局综合室副主任卫志强、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处处长张林军。工作人员: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全体干部和市监察局、市审计局有关干部。各区县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级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成立情况及时上报。
五、专项检查工作的方法步骤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6月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采购人、采购机构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在此基础上,对本单位*年和*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内容包括:
1、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采购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1、贯彻落实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转发省上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市财发〔*〕194号)精神情况;
12、其他有关情况。
采购人、采购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自查自纠有关表格(电子版),报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购人应当填写表格1、表格2和表格7;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填写表格3、表格4和表格7;社会机构应当填写表格5、表格6和表格7。
市财政局负责将自查自纠表格光盘(母盘)发放给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县。未取得自查自纠表格光盘的单位,《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将提供电子版光盘以供下载。
(二)重点检查。6月11日—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要对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及采购规模大、采购项目多和工程类采购项目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部分社会机构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其中,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全市所有采购人的20%、以及本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和部分社会机构。市级和各区县将从本级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以及中介机构中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检查组对本级重点检查单位和采购机构进行检查;列入今年审计范围的部门,由审计部门结合正常审计进行检查。在重点检查开始前,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检查人员开展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及有关检查业务的培训。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要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上报本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提高。8月1日—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采购人、采购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的问题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提交本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本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
(四)验收总结。9月1日---30日为验收总结阶段。整改提高工作完成后,各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好本地区的验收总结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形式分析报告并上报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全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在检查期间将组织督导组到各区县进行指导和督导。
六、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各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通力合作,从经费和工作人员上给予必要的保障,精心组织和安排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依法行政,公正严格。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要做到依法检查,要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防止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一、自评验收组织
自评验收由民政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由县民政局分管消防安全领导带队,抽调各股室长组成检查组赴县福利中心及各镇(乡)敬老院、光荣院检查验收。
二、自评验收方法
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县福利中心、各镇(乡)敬老院、光荣院组织自评验收合格后,向县民政局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申报验收;民政局自评验收合格后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申报验收;自评验收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文件资料及会议记录、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验收成绩分为4个等级档次。其中,95分(含)以上为“优秀”,90(含)分至95分为“良好”,90分以下为“一般”,8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单位责令重新开展专项整治,另行申报验收。
三、自评验收内容及分值
自评验收标准分值为100分,主要内容为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组织推进、自查自纠、消防宣传教育、自评验收申报等工作,火灾情况作为扣分项单独计分。
(一)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推进工作(20分)
1、各乡镇敬老院、县福利中心、“三院”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推进落实(15分)。各院组织开展本单位排查整治,每月向局机关报告排查整治情况,整治的内容主要包括:发现的消防隐患以及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2、重大消防隐患整改情况(5分)。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单位积极按期整改重大消防隐患,未按期整改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单位自查自纠工作(35分)
1、自查自纠(15分)。落实单位排查整治责任,单位按县消防大队公布的排查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实名报告县民政局并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
2、实名公布自查自纠(20分)。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社会和单位职工群众监督。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在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等。
(三)消防宣传教育工作(40分)
1、宣传工作(20分)。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每年至少组织2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2、消防宣传教育工作(20分)。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本单位安全培训范围,培训有组织、有计划、有实施方案。对新员工上岗的消防安全培训率达100%。
(五)自评申报工作(5分)
开展自评申报。单位在按照本自评验收标准自评验收合格后,向县民政局申报验收。
切实解决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规范和完善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最大限度地惠及于民,稳步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战略全面落实。
二、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县本级、各乡镇、村对2010年至2012年共3个年度,中央、省和市投入的整村推进扶贫资金、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资金、“雨露”计划培训资金和小型水库移民解困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及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群众反映强烈、案件线索清楚的可追溯至2010年以前。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
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将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传达给办全体干部职工、相关乡村负责人,研究布置工作,以确保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前)
1、自查自纠范围。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检查范围和内容,积极开展自查。尤其是要积极主动查找今年发生的和上级监督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并及时纠正。
2、自查自纠重点。自查自纠重点围绕民生政策落实、履行监管职责、扶贫和移民资金运行、资金审批拨付和资金专账管理等方面进行。主要查:(1)扶贫和移民项目是否按批准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竣工是否按要求组织验收;(2)在扶贫和移民资金使用中,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问题;(3)在扶贫和移民资金审核拨付中,程序是否严格,到户资金是否及时拨付,是否有滞留的现象。有无失职渎职、利用职权谋取好处,甚至收受贿赂,内外勾结,套取骗取扶贫和移民资金行为。
3、自查自纠方法。一是摸清家底。县扶贫和移民办会同县财政局,全面梳理2010-2012三年扶贫和移民资金来源、流向、流量,完善资金项目台账;乡村也要及时组织自查,掌握本辖区内扶贫和移民资金使用情况。二是比对数据。深入乡、村和农户,比对核实每一笔资金的真假,并签字确认。三是依法处置。对于套取骗取的扶贫和移民资金一律追缴;公职人员的违法违纪所得的一律上缴县廉政账户;主管部门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回;滞留账户的项目资金,尽快按规定用途拨付使用;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总的要求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单位和个人都要建立台账,坚持边查边纠,“销号制”整改。
(三)督促整改阶段(8月10日前)
针对自查自纠和群众举报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
1、整改重点内容。重点查处截留、挪用、挤占扶贫和移民资金行为;借管理扶贫和移民资金之机违规收费,加重群众负担行为;内外勾结,套取骗取扶贫和移民资金行为;收受贿赂,谋取利益行为。
2、抓好分类整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处理。一般性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限期整改到位;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组织力量迅速查清,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加大对骗取扶贫和移民资金的追缴力度,明确上缴期限,逾期不交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对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使用中的、权钱交易等腐败案件,要坚决查办。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0日前)
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寻找治本之策,建立健全覆盖扶贫和移民资金运行全过程中的监管机制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项目管理股、综合股、规划监测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管理股,负责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等工作。二是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将每一类资金的自查工作落实责任股室,并明确责任领导。
2、提高检查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股室责任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上半年,我们主要的工作措施及成效有以下几方面: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网络建设,提高科技应用水平。一是抓好储蓄网点直连省行大机工作,发挥网点、网络优势。至6月底共有72个网点直连省行大机,占网点总数的89%,全辖网络格局基本形成,网络优势逐步显现。二是创造条件,争取上级行支持,于3月份开通了活期储蓄存款全省通存通兑业务。三是拓展网络功能,开发代收代付业务操作平台,为代收代付业务的开展提供科技保障,其中代收中联通移动话费业务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四是在做好金穗信用卡加入全国自动授权网络的基础上,积极申办金穗借记卡业务。
(五)、强化内部管理,全面落实从严治行。管理是金融行业的生命,严管理才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管理才能真正出效益。一是开展经营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副总理《落实“三讲”教育整改措施,加强金融行业内部管理》的讲话精神,强化内部管理,落实从严治行,自第一季度起全面开展经营管理的自查自纠工作。在督导落实各支行(部)开展经营管理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各支行部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自办经济实体、财务收支和财务核算、信贷管理、信用卡透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纠正,对现在能整改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部分历史原因形成一时难以整改的,则进一步摸查情况,理顺关系,及时请示,待候处理。二是加强执法监察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了廉政教育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保卫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多次组成检查组加强对营业单位的安全检查和执法监察检查,对检查情况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执法监察建议,做到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上半年,全行实现经营安全无事故。三是落实、完善挂点联系行制度。在总结去年挂点联系行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各支行(部)的实际,重新调整了行领导和职能部门挂点单位和帮促内容,把挂点联系行的内容重点放在清贷收息、市场拓展、自查自纠、基层党支部建设方面,对挂点联系方式做出具体的规定,切实改变了领导作风和机关作风,真正做到机关服务基层。四是改革完善经营机制。根据上级行改革精神,对分行内设机构进行职能调整,将分行市场拓展科与分行营业部的市场拓展部合并为分行市场开发部,成立了零售业务科,理顺和完善市场拓展机制。
(六)、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是按照上级行部署,认真开展“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严格按照总行明确的四个阶段的方法步骤和五项基本要求,不搞发明创造,不偷工减料,扎扎实实地开展“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回头看”过程,分行党委对去年“三讲”教育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顾,针对存在问题着重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推进农业银行发展和加强内控建设四方面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同时,重点抓好“形象工程”和“民心工程”的建设,积极做好营业办公大楼筹建及职工集资建房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分行营业办公大楼于3月30日破土动工,目前正在加紧建设中,职工住房问题也得到圆满的解决。二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工青妇作用,组织开展乒乓球赛、蓝球赛、插花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向心力、凝聚力,把全体员工的主人翁精神、积极性和创造力转化为推动农业银行发展的实际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和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深入企业和项目一线,在产业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在全面检查县建材产业区内所有企业和项目的基础上,重点检查规模以上企业、在建重点项目。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7月31日)。产业区内所有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阶段(7月31日—9月15日)。县建材产业区管委会将开展专项检查,并配合乡镇、县级相关部门采取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落实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并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四、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采取企业全面自查,管委会分组进行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洪府办函〔2014〕61号文件要求,各责任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分工,要落实好各自负责联系的项目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五、检查内容
(一)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特别是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等工作落实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的相关证照完备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环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的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责任追究情况,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汛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防汛期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预案演练和岗位工人培训情况。
六、有关要求
(一)各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抓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的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区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全区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率和检验率;对全区冶金起重机、工业压力管道、汽车罐车、移动式起重机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锅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领导机构
滩城分局成立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为组长,特监科、稽查队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监科,统一组织领导区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四、主要内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全区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要突出对工业压力管道、汽车罐车、冶金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和公众聚集场所电梯、锅炉的专项整治。
五、方法步骤
这次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分四个步骤进行:
㈠组织动员和宣传发动(6月11日-6月20日)。根据区政府的工作总体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切实提高对专项整治活动的认识;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真正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切实做好经费、人员保障。
㈡自查自纠(6月21日-7月31日)。根据排查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特种设备制造、使用单位进行全面彻底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㈢组织专家“会诊”(8月1日-9月30日)。在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聘请相关的特种设备专家,会同省特检院分院,深入排查特种设备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建立隐患排查档案,落实相关的隐患整改措施,并及时上报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㈣巩固提高(10月1日-12月10日)。在自查自纠和进行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巩固排查整治的成果。
六、工作要求
㈠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专项整治要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放在首位,督促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依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督促企业做好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㈡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局要严格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制。
㈢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隐患的整改工作,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加大督办力度,对不能按时整改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
㈣完善监管长效机制。要通过专项整治,总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经验,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巩固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