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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有关负责人对2009年出台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解读: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充分利用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与一般企业相比,大企业的税务风险通常不仅来自于做假账或者简单的账面差错,而更多地来源于相关治理层和管理层的纳税态度和观念不够正确,相关内部控制的缺失或不够健全,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异常压力等诸多方面。
二、大企业税务风险特征
大企业由于在经营范围、业务规模以及经营理念等方面与中小企业存在显著差异,其税务风险与中小企业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大企业税务风险呈现以下特征:
1.业务复杂,税务管理难度大。大企业通常具有经营范围广、生产经营复杂、组织结构庞大、跨地域和跨国经营等特点,适用税种多,涉税问题广,税务管理难度大。很多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根本涉及不到的业务,对于大企业而言却经常发生,这些业务通常存在着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不同的处理方式甚至会持续影响企业后期经营期内的税收负担,加大了企业的税务管理难度。
2.税收违法成本大。大企业由于经营规模及业务总量大,某一涉税事项通常成为整个大企业上下的共性问题,一旦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违反税法,所涉及的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都是巨大的。更为重要的是,税务上的违法将给企业带来较大的声誉损失,甚至可能使企业陷入危机,严重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税收监管力度强。大企业是国家主要的税收来源,无疑也是税务机关监管的重点。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大企业的检查力度,国家税务总局每年都会选择几家大型企业实施税务风险审计。在当前日趋严厉的税收监管环境下,大企业税务违规很少有逃避检查处罚的机会。
三、大企业税务风险问题原因分析
1.税务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不够。一直以来,大企业管理层更为重视企业的生产、销售、研发等环节,对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税务风险管控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全过程。由于税务风险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在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当中,较少考虑税务风险的因素,很少建立系统的税务管控制度,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基础薄弱。
2.税务风险管理简单、滞后。目前仍有较多大企业并未专门建立起税务管理部门,即使有大企业设立了税务管理部门或岗位,更多的也是执行日常纳税申报、维持与税务部门的关系等职能,忽视了税务风险管理,税务管理的模式简单。税务管理不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不跟踪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税务管理环节滞后,属于被动管理,缺乏系统化防范税务风险的机制。
3.税务风险管理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大企业由于涉税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税务管理人员提出的较高的要求。很多大企业税务管理部门人员偏少,甚至有的企业由财务人员兼职税务岗位。税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自主处理复杂税务问题的能力较弱。税务管理人员由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业较少,对税法及税收政策的了解不够全面、准确,不能充分研究与企业相关的税收政策信息,从而无法充分利用相关税收政策。
四、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建议
1.树立正确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大企业管理层应充分认识到,税务风险越来越成为影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管理层应给予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一定的重视,在做出重大经营决策时,要充分考虑税务影响因素。同时,管理层应在整个企业内部积极传达、贯彻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使各个部门能够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将税务风险管理纳入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常态性工作中去。
2.建立、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内控体系。税务风险内控机制是企业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税务风险的有效手段。大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组建税务管理部门,特别是对于行业跨度大和涉税业务复杂的大企业,应当设立相对独立的税务管理部门,实现税务管理不相容岗位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大企业应当建立一套完整、健全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在规范的环境下进行税务风险管理。税务管理部门应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科学、合理防范政策遵从风险、准确核算风险、税收筹划风险、业务交易风险等。
3.加强学习,提升税务管理人员岗位素质。大企业应积极培养具有专业素养、实践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的税务风险管理人员,组建专业人员梯队。定期组织涉税人员学习税收政策法规,鼓励不同层次的税务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学习活动,不断提升税务管理岗位人员专业素质,为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大企业;税务风险;风险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大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涉税问题越来越多。2009年和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分别下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国税发〔2009〕90号)、《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试行)》(国税发〔2011〕71号)。这说明国家越来越重视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当前企业的税务风险主要有两种,一是违法法律法规规定而被税务机关稽查,引发税款补缴、缴纳罚款的税务风险。二是未正确理解税收政策,而承担过多的税收责任,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大企业通常具有集团化、国际化、经营活动复杂化的特点。虽然大企业的财务制度相对完善,但其涉及的税务风险却依然不容小觑。
1我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的来源分析
1.1经营活动复杂
大企业相对中小企业而言,财务制度完善,由“做假账”等低级会计错误所引发的税务风险较少,但大企业由于集团化、国际化等原因,其经营活动较为复杂,极易引发税务风险。大企业的经营活动往往涉及企业变更、企业重组、重大并购以及国际交易等。这类经营活动往往涉及多个税种及多个子公司,税制和组织形式的复杂性增加了此类经营活动的税务风险。如在并购事项中,若企业未能考虑被并购公司的税收遵从情况,在调查不充分的情况下很有可能承担兼并企业所导致的税务风险。又比如某大型设备制造企业签订了含有“包税”条款的合同,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短短几年间就增加了几千万的税务成本。
1.2税收筹划不当
大企业税务风险的另一来源是税收筹划不合理。一方面,如果企业缺乏纳税的主观能动性,缺少对自身经营活动的整体税务筹划,那么企业会承担许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如果企业税收筹划不当,打政策的“球”,也极易引发税务风险。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避税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反避税行动,2015年我国反避税对税收增收贡献580亿元。如果企业不能及时把握和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其税收筹划往往不合理,由此引发的税务风险不容小觑。
1.3税收政策执行标准不统一
我国大企业对税收政策的关注度较高,但由于税收政策在各地的执行标准不一致,使得大企业内部不同分支机构所遵从的税收政策标准不统一,增加了企业的税务成本。以EPC业务的增值税处理为例,各地口径不一,有些地方将EPC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看成是建筑服务,适用建筑服务的增值税政策,也有些地方将其看成相对独立的兼营事项,分别计价、分别核算。可以看出,各地的税收政策不一致,若大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忽略了地区间的政策差异,其会计处理与税额的计算必然存在问题,必将导致税收成本的增加。
1.4税法变动程度大
我国当前正处于税制改革之中,税法的变动较大,且变动的时间也不固定。2016年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推行,原来征收营业税的行业将不再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同时不动产的抵扣也纳入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从企业的角度而言,我国税法的变动较大,由此引发的会计记账方式以及税费计算的差异也较大。财务人员需要不断接受新的税收政策,倘若企业没有跟上政策变动的步伐,很容易出现税务操作错误,加大税务风险。
2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税务风险理念滞后
一是大企业的领导层对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有待加强。尽管很多大企业已经认识到税务风险对企业的重要影响,但其对税务风险管理的作用仅局限于涉税事项的“不违规”。企业领导层并未将税务风险管理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加企业经营利润联系起来。二是大企业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认识不够全面。企业仅认识到少缴税款引发的补缴税款、补缴滞纳金等风险,但未曾意识到多缴纳税款也将使企业承担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因此,许多大企业在事前缺少税收筹划,只能被动地多缴税款,接受损失。
2.2缺少税务风险管理部门
当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尚未设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诸多涉税事项往往由企业的会计人员代为办理。而会计人员由于缺乏税法知识的系统培训,很难正确把握税收政策的精神,在涉税事项的处理上,也只设计申报纳税等基本实务,很难涉及税务风险管理。事实上,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涉及到的税务知识较为复杂,需要专业的办税人员从事税务风险管理。缺少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不仅不利于企业涉税事项的处理,更阻碍了企业对涉及的税种进行整体把握和监控。缺少专业的税务风险管理部门,企业所涉及的税种无法得到统一的核算和管理,阻碍了企业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交流,不利于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
2.3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
我国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其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企业有意控制税务风险,其制度缺陷也会影响税务风险控制结果,税务风险控制的理念很难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始终。我国大多数企业缺少内部税务审计制度,无法针对企业经营特点以及税务机关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企业对自身的税务风险也缺少有效评估。在税务审计上,很多企业缺少主动性,大多只是依照税务机关的硬性规定进行自查或直接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检查。这两种检查方式均具有局限性。若只依照税务机关的硬性规定进行自查,则容易忽视企业的经营特点,在自查过程中也容易顾此失彼。而中介机构很难真正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流程和涉税情况,因此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检查同样存在风险。
2.4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大企业在税务风险管理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这包括企业内部沟通不足以及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不畅。企业内部沟通不足表现在税务部门尚未直接参与到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在税务风险管理上,企业的税务部门处于被动位置,无法为企业的重大决策进行事前规划与风险监控。同时,企业内部各部门间缺少有效沟通,阻碍了企业内部其他部门对税务风险的认识不足,未及时将相关的税务信息传递给税务管理部门。因此税务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大多为事中或事后调控,较少能达到未雨绸缪的效果。大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不畅表现为复杂涉税情况的处理问题难以及时有效地得到税务机关的回复以及企业税务管理部门人员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时有不一。由于我国税法较为复杂、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的管理尚处于探索阶段,大企业遇到复杂的涉税事项时,往往无法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及时解答。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依靠自身的税务团队处理涉税事项时,很容易存在企业与主管税务机关对政策的把握不一致的情况,从而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
3优化我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建议
3.1深化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理念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成果与企业对税务风险的认识程度息息相关。这不仅需要企业的领导层进一步认识税务风险,也要求基层执行人员树立税务风险防范意识。领导层应站在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上,正确认识税务风险的管理作用,深化税务风险理念。大企业的领导层在制定企业发展方针、战略步骤的同时,应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制度变化,将企业的发展与税务风险相结合,制定出符合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方案。不仅领导层需要继续深化税务风险理念,基层执行人员也应加强对税务风险的认识。大企业在内部管理过程中,应大力宣传税务风险防范意识,达到税务风险防范人人有责的境界,并将这种意识落实于日常的工作中。
3.2成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机构
大企业应成立专门的税务风险管理机构,该机构可设置在税务管理部门,也可设置于财务部门。税务风险管理机构的人员不仅需要处理纳税申报、发票管理、日常税务自查等,还需参与到企业的重大管理决策中,及时指导企业重大涉税事项的处理、制定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税收筹划方案、统一管理企业的涉税行为。税务风险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仅需要拥有丰富的税务知识,还需要具备较高的财务管理水平。不仅如此,税务风险管理机构人员还需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建立良好的税企沟通关系。因此,在机构人员的配置上,要考虑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财务管理水平、沟通交流能力与学习能力。在日常的员工培训中,应加强对税务风险管理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税务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3.3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重在两方面,一是要加强大企业税务管理部门与企业部门的沟通交流。我们知道,税务风险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而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也不仅是税务部门的工作。因此,税务管理部门人员与其他部门沟通交流时,应树立防范税务风险人人有责的意识,加强各部门人员对税务风险的重视程度。同时,税务管理部门应积极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改变事中或事后控制的被动情况,争取在重大涉税事项前做好规划。税务管理部门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各部门的涉税事项,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才能有效降低税务风险。二是要建立有效的对外沟通交流机制,尤其是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交流机制。税务管理部门要注意信息不对称产生的税务风险。税务管理部门应多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交流,认真学习税务机关对税收政策的解释。同时,税务管理部门也应主动及时地向主管税务机关交流企业的生产流程,在涉税事项发现变化时,应积极主动地配合税务机关工作,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税务风险。在遇到模糊的涉税问题时,应主动咨询税务机关意见,避免双方因意见不统一而产生的风险。
参考文献
[1]王玉兰.构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的探讨[J].税务研究,2013(04).
[2]陈天灯.构建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体系研究[J].管理世界,2013(06).
[3]邓茜.我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
[4]陈曦.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
关键词:
企业税务风险是指因涉税行为而引发的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企业的涉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缴税款、罚款、加收滞纳金、刑责(判刑、罚金)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二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用活有关税收政策,多缴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当前,世界经济格局正发生日益不断的巨变,企业面对政府政策的变动和日益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必须适时提高企业整体风险管理水平。而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不可或缺的一环。大到企业的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小到日常经营活动,税务风险管理对企业的影响已越来越大。管理好税务风险,不仅可以提高战略规划、经营决策的效率,而且可以为企业省税,规避税务风险。相反,如果在战略规划、经营决策初期对税务风险考虑不足,有可能造成各种难以弥补的税务损失。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税务风险管理水平欠缺,可能导致企业在纳税计算、申报等方面出现错误,给企业带来税务损失,甚至损害企业的形象。因此进一步完善税务风险管理内控体系,不仅是企业高效运营的推进器,而且是大企业享受税务机关所给予的优惠待遇的基础。
一、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现状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8年的机构改革中组建了大企业税务管理司(以下简称大企业司),并于2009年5月5日颁布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大企业税务管理司的宗旨是提高企业的纳税遵从度。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服务方面的职责:
评价和指导企业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建立与大企业之间的直接沟通渠道,回应大企业的诉求;建立税务机关上下级之间、不同部门和不同地区间的协调机制。做好沟通的纽带工作,为大企业提高办税效率。二是管理方面的职责:制定与大企业税收管理有关的工作规程与技术标准;建设和维护大企业管理信息平台;组织开展对大企业的税源分析、纳税评估;组织和指导省、市两级进行必要的日常检查、反避税调查和税务审计;根据评估和日常检查结果与稽查部门共同制定重点检查方案,并组织协调省、市大企业处参与重点检查。
《指引》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大企业管理税务风险提出了指导意见:
1.引导大企业合理管理税务风险,建立风险管理系统,提高企业自我的税务遵从水平;
2.大企业应结合业务特征设置税务管理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3.大企业应全面持续地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同时列出了企业应重点识别的内外部税务风险因素;
4.大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信息与内外部沟通制度,确保税务信息的收集和传递、管理层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反馈以及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及时沟通;
5.税务总负责人和企业内控部门应做好监督工作。同时企业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相关的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目前,大企业税务风险调查子系统已经建成,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水平乃至企业的税务风险高低将会被评级。风险较低的企业不需要检查,部分企业会被要求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税务机关会进行重点检查。对风险较高的企业则有可能进行税务稽查。
2011年7月13日,国税总局了《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以下简称管理规程),《管理规程》以“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导向,提高针对性的纳税服务;以风险为导向,实施科学高效、统一规范的专业化管理。”为原则,从遵从引导、遵从管控、遵从应对、遵从保障四个方面对各级税务机关防范税收风险、提高企业税法遵从度给出了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新方向,《管理规程》贯穿了“税收服务”的理念,而不再是一味的“税收管理”。
据观察,其实很多大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已经引入税务风险管理。很多外商投资企业基于公司在全球对内部控制的要求,已经设有专门的税务部门,并制定了税务管理方面的程序文件,有的集团每年要花费巨资以保持较高的税务风险管理水平。民营企业应注意在这方面加强学习,努力缩短与先进企业的差距,而国有企业也有提高税务风险管理的愿望和迫切性
二、 大企业如何应对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风险管理的要求
《指引》不仅为企业提高税务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了正确的方向,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一方面,企业可就已出现的重要涉税问题向大企业司反映,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寻求大企业司的沟通和协助;另一方面,建立与大企业司的直接联系,及时反映企业遇到的政策和实施方面的问题。
作为大企业,大都涉及业务面广、交易类型多、税源供应大、跨区跨境频繁,是税务机关重点关注的对象。如大企业未建立和实施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税务机关就会采取相应的税收管理措施。从税务机关的角度考虑,当企业对税务风险管理越重视和投入,其税务遵从度理应较高,税收管理的风险就越低。当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系统不完善,管理层不够重视时,产生税务违规的概率就会相对较高。为确保税源不致流失,针对风险较高的企业,税务机关就会启动深入的税务检查甚至是稽查。
面对机遇和挑战,大企业应认真评估自身的税务风险管理系统与《指引》要求存在的差距,从而制定相应的行动策略。企业税务部门应指定专职人员与大企业司或大企业处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尽早解决发生的重要涉税问题,密切跟进新税收政策的颁布。为了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大企业可以考虑从以下几方面建立全面的税务风险管理:
1.制定合理有效的税务工作规划。
2.在各项经营活动中全面考虑税收因素。企业应遵循风险管理的成本效益原则,在整体管理控制体系内,制定税务风险应对策略,合理设计税务管理的流程及控制方法。设置税务风险控制点,建立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机制。针对重大税务风险所涉及的管理职责与业务流程,制定覆盖各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关键控制环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税务风险。
3.准确核算税务事项,企业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必须要符合相关会计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要符合税法规定。
4.及时、完整地进行纳税申报和报告。
5.妥善保存和管理税务账簿凭证以及报备资料。
6.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确保税务职能和流程 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负责确定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程度,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及税务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报告。企业应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税务风险管理要求,设置税务管理机构和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税务管理岗位责任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确保企业税务管理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7.适当利用中介机构的能力和经验,借助他们的税务知识。
《管理规程》颁布以后,大企业应主动与税务机关的大企业管理部门沟通,获取更多的税收政策的相关信息,同时积极反映税收法规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考虑分析签订税收遵从协议的利弊及对自身税务风险的影响;大企业在根据《指引》制定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的同时,应参考《管理规程》设置适当的内部税务监控指标。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整体管理的一部分,应该把税务风险管理融入到企业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中,并且予以有效的执行。
三、 关于国家税务局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评估系统的一点建议
《指引》和《管理规程》的相继颁布,表明大企业司或大企业处在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方面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而且充分体现了“税收服务”的理念。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是建立在税务风险评估基础之上的,因此笔者认为建立有效的税务风险评估系统显得尤其重要,建议大企业司或大企业处在建立和完善税务风险评估系统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对税务风险评估系统的影响:
1.企业所处行业及经营环境不同,其税务风险必然不同;
2.企业业务经营范围的变动必然影响其税务风险;
3.对企业采取的征管措施不同,可能影响评估数据的正确性,进而影响风险应对策略;
4.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变革时期,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税务法规变化快,税收政策的变化比较频繁,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时,应剔除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变化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5.税收执法风险的影响;
6.税收计划任务考核方式的合理性;
7.纳税评估所依据的信息渠道不畅,现有的数据库信息不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