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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国情环境会计制度构想
环境会计(Envl ronm entalAccounting)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研究,环境会计已成为世界性的重要课题。我国自2001年1月成立了中国会计学会环境会计专业委员会,对环境会计理论与实务进行了研究。与目前发达国家会计学界在环境会计研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相比,我国的环境会计研究相对滞后,尤其是在实务方面,尚缺乏可操作性的环境会计制度对企业环境会计行为进行规范。
环境会计是以环境资产、环境费用、环境效益等会计要素为核算内容的一门专业会计。环境会计核算各会计要素,都采用一定的方法折算为货币进行计量。但环境会计货币计量单位的货币含义不完全是建立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的。
一、环境会计的核算模式
1.根据自然资源损耗,对资源进行计价核算反映企业生产经营自然资源消耗过程中给环境造成的损失。一是自然资源消耗。主要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自然资源超定额消耗的部分。这些可计量或估量的自然资源可按历史成本直接计价。值得一提的是,水、土地、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损耗也应列入核算范围之内。二是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损失。
2.环境保护所支付的费用是指为采取环境治理措施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三废”的处理、控制、补救和减少自然资源耗费,关注社会工作生活环境的各项支出。(2)环保有力的企业建立环保组织,对环境会计进行宣传和对员工环保培训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定期开展环保方面的讲座,收集绿色信息费用。除此之外,还包括植树造林,美化生活和工作环境费用。(3)环保不力的企业还会发生大量治污和诉讼费用。(4)对于生产制造企业,有开发废物再利用、节能维护生态环境的义务,所以有研发或引进环保技术的费用。
3.环境保护取得的收益指企业从环境治理和保护中所取得的收益,即取得的隐性和显性收入,对这部分收益进行会计核算不仅为企业决策者提供环保支出的效益情况,而且有利于鼓励与鞭策企业进一步改善环保工作。其获得的收益主要包括:(1)国家对环保有力并取得一定成效的企业进行物质或精神的奖励。(2)其它企业赔偿的污染损失。(3)企业环保取得成效,减少污染,投资者愿意选择该企业投资,消费者乐意消费该企业产品,其它企业愿意与该企业合作。(4)虽然环保技术研发费用很高,但研发出的环保技术给企业带来的效益不可估量。(5)积极参与多种环保活动,大力支持环保事业,编印绿色宣传资料等各种方法传递绿色信息,树立企业和产品良好绿色形象,提高企业知名度。这无疑为企业发展带来无限生机,从而为企业带来一系列显性或隐性的收益。这五项收益中的显性收益可按历史成本计价,隐性收益可根据适当测算估计计价。
4.环保效益主要核算企业由于依靠有效环境保护所获得的净收益,它综合反映企业依靠环境保护获得超额效益的一种能力。其计算公式为“环保效益=环保收益一自然资源损耗一环保费用”。
二、环境会计的划分和会计处理
1.环境成本会计划分。
(1)环境预防成本。即用于维护环境现状或防止出现污染和破坏而发生的环境支出,主要包括环保设备仪器的购置、环境监测等所发生的费用。
(2)资源消耗成本。主要指的是单位个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自然资源的耗费及使用的成本支出,实际上就是将资源产品生产所耗用的自然资源以货币形式加以表现及量化的过程。
(3)环境污染治理成本。即对已经发生的污染和破坏进行清理和治理而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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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补偿成本。即对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进行补偿而发生的支出,如企业由于排放废弃物而对其他企业或个人造成损害所支付的赔款、罚款等。
(5)环境机会成本。主要包括资源闲置成本、资源滥用成本。
2.环境成本的会计处理
(1)资本化处理。企业为预防环境污染和破坏而购置或建造的固定资产可按收益期分别予以处理:1)收益期大于5年,并能形成有形或无形资产的支出,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银行存款”:计提折旧时,将当期的预防性支出列入“环境预防费用”、
“环境治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2)收益期大于1年小于5年的环境支出作为递延资产分期摊销,借记“环境预防费用”、“环境治理费用”,贷记“长期待摊费用一环境支出”。
(2)计入当期成本法。①对于企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污染治理费,处理时可借记“环境治理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会计科目:②对于企业因环保问题所支付的罚款、赔款以及其它损失,处理时可借记“环境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③对于企业为开发设计环保工艺、支付环境监测等所发生的当期费用,借记“环境预防费用”、
“环境治理费用”,贷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
编制预算不是会计核算的方法。
会计核算的内容包括: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会计核算方法主要是指设置会计科目及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几种方法。会计核算方法构成会计循环过程。
会计核算方法,是指会计对企、事业,行政单位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反映和监督所采用的方法。
(来源:文章屋网 )
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及贯彻实施后,财政部又陆续出台了准则讲解、应用指南、解释公告等,不断完善准则体系。但是综合梳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后,不难发现整个准则体系在会计计量方面仍然存在诸多值得改进之处。由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是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比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准则在会计计量方面也存在类似问题。为此,经过多年讨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3年7月了新的概念框架讨论稿。从计量角度讲,讨论稿厘清了计量目标、计量基础以及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等许多基本概念,对完善我国会计准则计量相关内容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拟从分析我国现行准则会计计量存在的问题入手,结合2013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新的概念框架计量讨论稿,借鉴国际经验,提出改进我国会计计量的建议。
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会计计量规范存在的问题
回顾我国的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准则讲解和应用指南之后,发现我国会计计量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计量目标不明确
目标指导具体规定。以概念框架为例,美国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概念框架均以财务报告目标为起点,目标进而决定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以及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原则。同样,计量目标是会计计量的基础概念,是解决会计计量问题的关键起点。
在讨论计量目标之前,首先需要明确财务报告目标。财务报告目标存在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之争。受托责任观指财务报告应反映管理者对交托的资源的保管责任或受托责任的实施成果,以便所有者能够对管理者的受托责任进行评估;决策有用观指财务报告应提供关于主体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对于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授信人做出向主体提供资源的决策是有用的。在资本市场较为发达的情况下,企业股权分散,投资者实际上为委托人,需要根据管理层提供的信息对受托人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进行评价,从而决定继续维持受托关系还是更换受托人,即决定继续投资还是退出投资,因此决策有用观包含受托责任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与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概念框架都将决策有用观作为财务报告目标的关键词。
决策有用观下报表的主要使用者为投资者和债权人。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需求存在矛盾。投资者希望采用市场价值方式对主体进行计量,这样更能够反映其投资价值;债权人则期望采用历史成本对主体进行计量,从而以最稳妥的方式反映该主体的偿债能力,提高债权人的保障系数。我国财务报告的主要使用者还包括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由于国有企业产权属于全体人民,政府和公众需要对企业拥有知情权,政府需要企业提供相应的信息满足监管要求。不同报表使用者的需求存在差异,所以概念框架应明确计量目标,确定报告的主要使用者的优先顺序,并确定对资产和负债计量的要点。
但是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体系中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都未提及会计计量目标,这就容易导致无法厘清应当采用何种计量基础,并在什么情况下采用何种计量基础。
(二)具体准则中的计量基础缺乏在基本准则中的理论依据
该问题是目前我国会计计量面临的最主要问题。基本准则中仅规定了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现值、重置成本和可变现净值这五种计量基础,但在具体准则中应用到的计量基础远远不只这五种,比如对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后续计量时采用了摊余成本法,对无形资产初始计量时采用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对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进行计量时采用名义价值1元作为成本,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对融资租入资产初始确认的金额为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对存货进行后续计量时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方法……上述列举的计量基础均在具体准则中得到应用,但却无法在基本准则中找到理论依据。
此外基本准则也未说明何时采用何种计量基础,这就导致具体准则在操作过程中出现差异。以现值为例,在不同情况下,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大不相同:当采用带有融资性质的长期应付款支付固定资产时,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长期应付款的现值,折现过程中采用的折现率为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延期付款债务特定风险的利率,实质上是供货企业的必要报酬率;在计算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时,采用的利率为当前市场利率;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过程中采用的是租赁合同承租人的内含利率;在资产减值准则中计算资产减值准备时中采用的折现率为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通常以该资产的市场利率作为依据。还比如对于公允价值这种计量基础,现行准则中规定资产在后续计量中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有: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和金融资产等,但为何这几类资产可以选择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而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必须采用成本模式?以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为例,企业持有的目的都是通过资产的消耗来获取未来经济利益,但是固定资产必须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生物资产在存在活跃交易市场并能合理对公允价值进行估计时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准则体系中并没有解释为何在估算现值时采用不同的折现率以及为何公允价值在不同准则之间运用不一致。
(三)资产和负债初始计量与后续计量标准不一致
计量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两部分。初始计量过程中,现行准则体系规定根据资产和负债取得的方式确定入账价值。对于后续计量,我国基本准则未对何时应用何种计量基础做出具体规范。例如若软件技术开发公司开发软件专利技术的目的是为了出售,但由于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即使能够获得公允价值也只能采用成 本法进行后续计量;而对于同样是用于出售的投资性房地产,如果公允价值可以获得,现行准则允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专利技术和投资性房地产持有目的相同但在后续计量方法却并不一致。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确定资产的后续计量基础时越来越多的考虑企业商业模式的影响。最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 9)中规定主体应该根据商业模式和合同现金流流入的方式确定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基础采用摊余成本或是公允价值。该准则未对商业模式做出明确的定义,但列举了大量商业模式案例。商业模式即企业创造价值的方式。根据商业模式确定企业的后续计量基础使得主体提供的财务报告信息更相关。而我国准则在确定后续计量基础过程中完全未考虑商业模式的因素。
(四)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指引有待进一步加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历史成本计量模式逐渐无法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要求,新的会计准则越来越多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为指导公允价值的应用,FASB和IASB分别于2006年6月、2011年5月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明晰了公允价值的定义、计量层级、估值技术等基本问题。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投资者对信息需求的不断增加,公允价值在计量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2006年新准则出台后,公允价值被广泛引用,但不可否认的是公允价值应用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公允价值不易从公开市场上获得。由于我国市场化程度不高,很多资产无法在市场上获得公开的报价,导致尽管准则允许某些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仍然鲜有企业愿意采用。例如我国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允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但调查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拥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有883家,共有27家上市公司采用了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占比为3.06%,比例较低;其二,存在某些企业利用公允价值计量操纵利润的现象。例如根据福建水泥的公开披露,2009年其将持有的兴业银行股票划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报告期的上半年以均价27.642元/股卖出兴业银行股票423万股,扣除交易税费后实际获得收益11181.075万元,获得投资收益11181.075万元,后又多次进行买卖兴业股票的操作。通过金融资产的交易公司在2009年扭亏为盈。这个案例充分表明市场价值的波动可能导致持有大量金融资产的企业利润波动异常,不利于投资者了解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
2014年1月28日,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加以明晰,明确公允价值属于退出价格(exit price),要站在市场参与者角度(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rket participant)而非主体角度(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ntity)进行估计,同时加强了对公允价值相关信息的披露。该准则在2014年7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公允价值准则应用指南》也即将,进一步增加对公允价值计量的指导。至此我国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指引基本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但准则实施后公允价值的计量质量仍然有待观察。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概念框架讨论稿中计量部分介绍
2013年7月IASB了概念框架其余部分讨论稿,预计在2015年新的概念框架定稿。新的讨论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计量的概念和应用加以明确:
(一)讨论稿明确了计量目标
讨论稿说明计量目标由财务报告目标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共同决定。财务报告目标为:“提供报告主体的财务信息,而且所提供信息应有助于现有或潜在的投资者、贷款人和其他债权人做出是否向主体提供资源的决策。这要求报告主体提供关于主体的经济资源、要求权信息,以及主体运用资源效率和效果的信息。”财务报告目标决定了计量目标为:提供有助于如实反映所有关于主体的经济资源、要求权的信息以及主体管理层运用资源效率和效果的信息。
为实现财务报告目标,会计信息必须具有一定的有用基础,这种有用基础被称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两个基本特征为相关性和如实反映。相关性指会计信息应该与投资者的决策相关。仅使用历史成本计量基础或者仅使用现行市场价格计量基础都无法提供与决策最相关的信息,所以财务报表不能采用单一的计量基础。相关性还决定了资产的计量基础应反映其如何为主体带来未来现金流量,负债的计量基础应反映主体未来如何清算或履行义务。由于信息的不确定性,如实反映并不要求主体完全无误的反映信息,但要避免在记录信息过程中出现会计不匹配。
增进的质量特征对计量目标的影响包括:可理解性要求主体不轻易改变所采用的会计方法和会计政策,只有当经济形势的变化导致资产和负债影响现金流量方式发生变化时才做出调整。可比性要求对同一交易事项采用尽可能少的计量基础。成本效益约束要求采用某一计量基础带来的收益要大于其成本。
(二)讨论稿将现有计量基础进行梳理后分为三大类
讨论稿将准则中存在的多种计量基础进行梳理,把所有计量基础分为三大类,使得具体准则中应用到的计量基础基本都能从概念框架中找到理论依据。这三类分别是:(1)以成本为基础的计量,包括以现行成本为基础的计量如剥夺价值和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计量如摊余成本、在初始成本基础上进行摊销、折旧和减值等;(2)现行市场价格(包括公允价值),该类还包括公允价值减去销售成本或者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等计量方式;(3)其他基于现金流量的计量,即当成本或现行市场价格不能提供充分相关的信息,或者被计量单位没有发生成本或取得收益,或者获取现行市场价格成本过高时,主体应采用的计量方法。此类方法主要包括采用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收租赁款和租赁债务的减值处理、非金融资产的减值以及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养老金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等。
(三)讨论稿区分了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讨论稿规定资产或负债初始入账金额依取得资产或负债的方式分别确定。在等价交换中,交易双方既不属于关联方交易,也没有面临财务困境,资产和负债按支付或取得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不等价交换中,当交易双方为关联方或者交易一方处于财务困境时,如果初始计量采用支付对价 的公允价值,那么后续计量过程中可能产生非交易损益,因此这种情况下根据交易性质确定入账金额;如果该交易属于与权益投资者之间的交易,则在权益中确认公允价值的差额;如果交易中存在隐含交易部分并可以被识别(如提供额外服务等),则在报表中确认隐含交易金额;如果交易一方因处于财务困境低价出售资产,交易另一方应该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收益或损失;如果支付的对价为主体自身权益工具,则采用交易对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该权益工具。
在非交换交易中(政府补助或者法律诉讼等),如果资产和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为零,那么后续计量将发生不必要的变化,所以此类资产和负债初始计量与后续计量应该保持一致。内部构建的资产亦是如此。
(四)讨论稿区分资产和负债的后续计量
根据计量目标,资产应该根据其为主体提供现金流量方式,即按照持有资产的意图来选择后续计量方式,具体来说包括以下5种情况:
1.为使用而持有的资产。这种情况包括为生产、购买、销售以及办公而持有的资产。这些资产应该采用以成本为基础的方法进行后续计量,原因如下:首先成本法应用较为简单,其次以成本为基础的折旧和减值处理方式能够反映资产获取现金流的方式及其变化,最后主体持有资产的目的是为了使用,所以现行市场价格对报表使用者来说并不相关。讨论稿着重说明了为何对意图出售的存货采用历史成本计量。第一,因为出售存货过程中卖方需要积极的寻找信用条件符合要求的买方;第二,重复发生的销售信息有助于估计未来销售存货产生的现金流量,过去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信息具有预测价值,而现行市场价格不能提供类似信息;第三,很难确定存货的市场价格,因为销售存货过程中会发生大量交易成本。
2.为出售而持有的资产。持有该类资产获取现金流的方式为出售,所以现行脱手价格(exit price)更相关,如某些金融资产和标准化合约的远期合同。对于某些正在修建或者已经修建完成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具有独特性,现行市场价格不易获得,但因持有该类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出售,历史信息并不相关,所以仍然采用现行市场价格(一般采用估值技术确定)进行计量。
3.为获取现金流持有的资产。这类资产包括借款、债券和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资产。有效利率和可收回性是影响该类资产经济价值的两项重要因素。以成本为基础的计量能够提供有效信息,所以采用以成本为基础的计量方式。但是对于那些现金流波动较大的资产、特别是某些衍生金融工具如套期保值产品,以成本为基础的计量可能出现会计不匹配,此时应该采用公允价值或者以现金流为基础的计量。
4.为他人使用而持有的资产。这类资产主要指固定资产、知识产权、收取过路费的权利等,持有该类资产获取现金流的主要方式为收取使用权租金。该类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既来源于现有合同现金流又来源于未来合同现金流,现行市场价格反映了资产在整个生命周期中获取现金流的能力,因此采用现行市场价格计量;当无法获得现行市场价格时,采用基于现金流的方法计量。
5.无法确定使用用途的资产。有些情况下主体很难确定资产具体使用用途,这时可以根据当前的活动(商业模式)、计划、战略来评估资产最可能实现的方式。这种方法可能导致对相似或相同资产的处理不一致。另外一种处理方法是按照资产最佳使用用途计量。最佳使用用途与资产的实际使用用途可能不同,但按照资产的最佳用途计量能够保证主体对相似或相同资产采用同种计量方式。讨论稿给出的另外一种选择是在主要财务报表中采用一种方法,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另外一种方法,或者在资产负债表中采用一种方法在损益表中采用另一种方法,二者之间的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表中反映。
讨论稿将负债分为没有明确合同条款和存在明确合同条款两类,前者主要指来源于诉讼或者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承担的义务,该类负债无法获得成本和现行市场价格信息,因此采用基于现金流的方法进行后续计量;后者指来源于合同、法规或监管的负债,这类负债结算金额确定或者计算结算金额的方法固定。讨论稿根据结算方式列示三种计量方法。第一,以现金或者以其他资产结算。大部分负债以此种方式结算,因为负债并不能轻易转移,所以采用成本法,但是衍生金融工具采用现行市场价格;第二,对于能够转移的负债,采用现行市场价格;第三对于以提供服务或支付第三方提供服务方式偿还的负债,如果提供的服务为循环发生的,则采用成本法(因为过去信息有助于预测未来信息),如果支付第三方提供服务,则现行市场价格更相关。此外合同条款明确,但现金流流出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负债采用基于现金流的方法计量。
(五)讨论稿说明在应用其他基于现金流量的计量计算现值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在基于现金流量估计资产或负债的金额时需要考虑现金流量的时间和金额、不确定性、承担现金流量不确定性的风险补偿以及非流动性等其他因素。在计量特别是后续计量过程中讨论稿提出需要考虑是站在主体角度还是市场参与者角度进行计量。某些情况下如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应该站在主体角度,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估算意图销售的产品价值时则站在市场参与者的角度。在估计某些负债的现行市场价格时讨论稿提出需要考虑主体自身的信用风险,因为主体的信用风险可能会影响主体未来清偿负债的金额,这也符合计量目标中对负债计量的要求,即负债应该反映进行结算时需要偿还的金额。
(六)对IASB概念框架讨论稿计量部分的评论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现行概念框架计量部分内容较为单薄,仅仅说明了什么是计量,并对四种计量基础(分别是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实现价值(结算价值)、以及现值)进行定义,对具体准则制定的指导作用有限。
新的概念框架计量讨论稿内容更为丰满,厘清了会计计量中部分基础概念,明确了计量目标,将所有计量基础分为三大类,就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以及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分别进行了讨论,能够较好的发挥指引具体准则制定的作用。但是讨论稿中计量部分仍有改进空间。首先,讨论稿中存在多处规定过于模糊。例如当对不能确定用用途的资产进行计量时,讨论稿提出的处理方法包括:按照资产的最佳用途进行计量、按照资产最可能用途计量、在资产负债表和综合收益表中采用不同计 量方法。这种模糊性为制定准则提供了过多的选择空间,不利于不同报表之间的可比性。其次,虽然全部计量基础分为三大类,但是未对这些常用计量基础的概念和定义加以明晰。比如在其他基于现金流量的计量中提到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没有说明可变现净值的定义以及应用前提。笔者认为对于这些经常用到的计量基础,可以更加详细的解释说明,使得前后概念框架能够顺利衔接。第三,对于公允价值和现行市场价格的应用应该更加审慎。讨论稿中多处用到现行市场价格(公允价值)计量方式,特别是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中,不论是否可以获得公允价值信息,均不采用成本方式计量。讨论稿给出的解释是投资性房地产是为了出售获取现金流。但是投资性房地产如果不能获取公允价值信息,而运用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估算方法误差很大,需要大量主观判断,这时如果强制采用现行市场价格计量方式,并不能保证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也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有用信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致力于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以准则应该具有普适性,考虑到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审慎使用现行市场价格。
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概念框架讨论稿对我国会计计量的启示
(一)完善基本准则中计量的基本概念,明确计量目标
IASB在最新的概念框架讨论稿中已经明确了会计计量目标这一会计计量最基本问题:会计计量目标为实现财务报告目标,提供能够满足投资者决策的信息。
我国基本准则中对财务会计报告目标的表述为: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投资人和债权人均需要预测主体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不确定性,以便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和借款决策。同时,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进行,改革红利的释放,对国有企业绩效的评价也将越来越市场化,所以满足投资人和债权人的信息一般也能够满足政府和社会公众对于信息的需求。如果按照IASB概念框架讨论稿的表述,资产的计量基础反映其如何为主体带来未来现金流量,负债的计量基础反映主体未来如何清算或履行义务,则据此编制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好的反映企业现金流量的变化,符合财务报告目标,能够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信息需求。IASB的经验值得借鉴。
(二)在基本准则中对计量基础进行系统归纳总结,使其更具指导意义
IASB概念框架讨论稿将所有的计量基础分为三大类,分别为以成本为基础的计量;以现行市场价值为基础的计量以及其他根据现金流量为基础的计量。虽然在具体表述上讨论稿未对这三大类计量基础进行明确的定义,但分类方法值得借鉴。如前文所述,基本准则中论述的会计计量基础仅有五种,但在实务中运用的远远不止这五种,比如使用价值,成本与市价孰低、重估价等。若要对每个计量基础都进行定义难度较大,首先无法穷尽所有计量基础,其次主体经济事项过于复杂,无法列举出每种计量基础的应用前提,因此像IASB讨论稿将计量基础在概念框架中分大类、再在具体准则中对应用的计量基础进行具体定义分析的方法比较切实可行。
该方法的难点在于如何对各大类计量基础按照定标准进行定义总结,使其能够更有效的指导具体准则的应用。IASB讨论稿为我国会计实践提供了一个可行的模板。
(三)区分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确定初始计量基础和后续计量基础的应用前提
IASB概念框架讨论稿对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进行了区分。对于等价交易,不论取得方式如何,资产或负债的入账价值均为取得时候的公允价值;对于非等价交易,要在初始计量中确认非等价部分。初始计量标准得到规范。
对于后续计量,讨论稿根据资产带来现金流的方式不同,这与上述讨论的计量目标相一致:资产应该反映其带来现金流量的方式。这与最新修改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在逻辑上保持了一致性。IFRS 9规定在确定金融工具后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还是摊余成本计量时需要首先对金融工具进行商业模式测试和合同现金流流入方式。按照资产带来现金流流入方式的计量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最具有决策相关性的信息,有助于投资者对主体的现金流量进行预测。
当然不可否认,该方法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不利于不同企业之间的可比性。因为对于同一资产,不同主体的使用目的不同可能导致计量金额不同,不利于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同时该方法存在管理层操纵的可能性,也不利于审计证据的获取。
我国可以对计量基础的应用前提进行有选择性的借鉴,不过多的引入公允价值以及有可能会被管理层意图操纵的条款。
(四)加强对公允价值应用的指引
虽然我国已经公允价值准则,与国际以及美国准则基本趋同,《公允价值准则应用指南》也在即,但是对资产和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世界会计实务界范围内仍属难题。尤其是在我国市场化程度不够高,不易获得资产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即使能够获得市场报价,市场报价可能也无法反映资产的真实内在价值且波动性较大,而采用估值技术时需要估计的主观因素过多,也可能与实际公允价值相背离。
关键词:会计信息披露;部队;权责发生制
一、消防部队会计核算工作的理论基础
我国消防部队隶属于公安部系统,目前采用的是《消防部队会计基础规范》,这个规范跟2012年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相近,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确认的基础,同时引入权责发生制,要求在个别事项和成本核算中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是在消防部队的会计工作实践中,权责发生制应用还非常薄弱,在成本核算上权责发生制很少应用。所以在消防部队的年度决算报告中,看不到消防救灾业务的成本支出的明细数额,也看不到日常训练的成本支出明细。
二、消防部队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问题
(一)会计信息披露中资产、负债事项不够详尽
1.固定资产核算缺乏折旧处理
目前我国消防部队资产类别中,固定资产占很大比例,如消防车辆、消防设备等等,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已经实现了网络化、软件化的模式,但是在消防系统的资产管理软件的网络平台上,虽然能看出消防部队的资产明细,但是无法看出资产的损耗状况,这是因为当前我国消防部队会计核算中,尚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主要原因是会计人员对消防部队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够熟悉,对折旧方法、残值估计都缺乏经验,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也不够了解,没有将权责发生制应用在成本核算上。更严重的问题是,消防部队用于抢险救灾设备的损耗情况无法被外界所知晓,外界不能有效监督执勤备战消防用资产的保养和管理情况,易出现消防资产设备老旧或损害,更新跟不上抢险救灾需要的风险。
2.负债和建设项目核算缺乏配比原则的应用
在负债事项上,由于没有应用权责发生制,导致决算报告中会计信息不真实的情况发生,这时按照收付实现制,则不进行会计处理,这会导致会计报表中无法反映应计入负债的支出,虚增了消防部队的资产,将影响消防部队下年的预算制定。
消防部队系统还有部分运营性的收支,而收付实现制是难以反应消防部队运营性业务中的应收应付型的资产负债动向的,也无法切实反映运营成果,收付实现制容易导致会计信息真实度不够,容易导致等内控失效的风险。
(二)会计核算中预算收支不够精细
消防部队系统隶属于我国公安部管辖,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预算收支普遍存在着不够细致的问题,消防部队也同样存在这一问题。在收入预算中,“类、款、项”三个层级预算只列到了“款”这一层级,这说明预算不够细化,会计信息使用者难以看出预算收入的明细。这不利于消防部队对抢险救灾业务的支出进行分析,不利于对业务进行研究,会计工作起不到提高消防业务能力的作用。
三、解决消防部队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
结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消防部队会计工作还存在着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本文对此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如下:
(一)引入权责发生制以提高资产负债披露的详尽程度
1.应当在固定资产核算中引入折旧处理
我国消防部队应当积极参照最新颁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引入权责发生制,对消防部队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结合消防部队固定资产使用的特点,本文认为采用加速折旧法比较合适,但具体折旧方法的选择要基于消防部队各个固定资产的使用方式、频率来制定,财务部门工作人员要积极询问一线消防员的业务开展情况,以制定合理的折旧方法。
2.在负债核算和建设项目核算中引入配比原则
消防部队应当在负债核算中部分引入权责发生制,将应付未付的预算支出,核算为负债,这样有助于年末决算报中净资产数据的真实,也有利于提高预算制定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对于带有运营性质的项目,应当积极借鉴企业会计准则,完全引入权责发生制,以准确核算运营项目的效益,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细化对预算收支的会计核算并加强分析
针对消防部队预算收支会计核算不够细化的问题,本文建议消防部队在做年度预算时,收入预算应细化到“类、款、项”中的项上,提供明细的收入预算,使外界对消防部队的预算收入有更明晰的理解。
在支出核算上,本文建议消防部队会计核算设立三级明细科目,一级科目采用既定的支出类会计科目,二级科目记录支出用于的具体项目,三级科目则记录更加明晰的信息,同时在会计核算软件中的会计核算记账界面的摘要或附注栏,填入数量、单价、品名等信息,好在年度决算报告时,能快速汇总和整理财务信息,以提供更详实完整的财务报告。
对于具体抢险救灾业务成本的计算,本文建议消防部队会计人员采用项目核算的方法,将单次抢险救灾行为所发生的支出,归集为这次抢险救灾项目下,方便统一汇总得出每次抢险救灾的资源耗费。建议会计分录为:借:交通费-某抢险救灾行动-XX消防车辆;水费-某抢险救灾行动-XX设备等等;贷:零余额账户等科目。这样的项目支出核算模式,有助于对单次抢险救灾的实际成本支出有明晰的认识,在决算报告中披露也有助于社会对灾害救助成本有更理性的认识,也有助于提高消防部队正面的形象。
参考文献:
[1]邹艳欣.消防部队财务规范化管理研究[J].经济师,2014(05):11-12.
关键词;关联方会计准则
税法差异分析
在关联方交易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方面,《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与税法的规定存在较大的差异。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各个角度的影响一直是监管机构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包括会计与税收领域的监管。但是,会计与税法对关联方的规定存在诸多差异,主要目的是对2007年生效的关联方会计准则和2008年生效的企业所得税关联方规定内容进行比较分析。
一,关联方定义的比较
会计准则和税法都没有明确给出关联方的定义,会计准则只给出了关联方认定的基本标准,即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根据这一标准,会计准则涉及的关联方有:该企业的母公司;该企业的子公司;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该企业的合营企业;该企业的联营企业;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在很多情况下,两方或多方是否构成关联方,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会计准则使用的是关联方概念,税法使用的是关联企业概念,没有将个人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涵盖在内,范围偏窄,不利于税收监管。两套体系对什么条件下构成“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存在着差别。会计准则对关联方的认定提出了三条标准,即“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当一方拥有另一方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税法规定的关联方,是指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直接或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拥有或者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者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是由另一企业担保;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理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特许权力才能正常进行;企业生产经营购进原材料、零配件等由另一企业控制或供应;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由另一企业控制;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的其他利益上的关联关系,包括家属、亲属关系等。从关联方的内容上看,会计准则与税法有以下方面的差异:税法所指的股份是否包括非表决权股份没有明确说明;对于控制股份没有达25%但实际上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是否应视为关联企业,税法没有解释;会计准则规定当一方拥有另一方20%或以上的表决权资本时一般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可认定为关联方,税法认为应该拥25%或以上,才视为关联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把借贷资金比例当作认定关联方的标准,税法有此规定;会计准则和税法均未考虑潜在关联方。
二、关联方交易类型的比较
会计准则规定,凡是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均认定为关联方交易。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方类型通常包括: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接受劳务;担保;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税法规定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类型及其内容主要包括:有形财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机器设备、工具、商品(产品)等有形财产的购销、转让和租赁业务;无形财产的转让和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权、版权(著作权)、商标、牌号、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特许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或实用新型等工业产权的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的提供业务;融通资金,包括各类长短期资金拆借和担保、有价证券的买卖及各类计息预付款和延期付款等业务;提供劳务,包括市场调查、行销、管理、行政事务、技术服务、维修、设计、咨询、、科研、法律、会计事务等服务的提供等。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会计准则与税法在关联方交易及认定方面存在以下差异:税法将关联方交易确定为关联业务往来,将非业务往来排除在关联方交易之外,而对于什么是业务往来,却没有明确;会计准则将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作为关联交易的一种类型,税法未将此列为关联交易;税法更多地关注企业之间是否按照公平交易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这对于税收监管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这一点是会计准则所不具备的;会计准则在认定关联方交易时,考虑到了实质重手形式原则和重要性原则,税法却没有提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这一原则也应是税收监管中应该把握的一个重要原则。
三,关联方交易定价的比较
2001年,财政部曾经《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对关联方交易价格进行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交易价格是公允的,对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一律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在“资本公积”科目下单独设置“关联交易差价”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这部分差价不得用于转增资本或弥补亏损。但是,2006年关联方披露会计准则中,却取消了对关联方交易定价的规定。税法对关联方交易定价做出如下规定,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与纳税人预先约定有关定价事项,监督纳税人执行。还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的,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调整。虽然会计准则没有对关联方交易定价进行规定,但是关联方交易形成的债权债务,会计与税法仍然有差异。税还规定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不得提取坏账准备,也不得确认为坏账(法院己宣判企业破产的债权损失除外);而会计准则规定,关联方之间只是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可以部分计提坏账准备,如发生损失也可以列支。
四,关联方披露的比较
关键词:预算会计制度;事业单位;经济态势
一、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原因
(一)现行制度与时代有所脱节。
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中存在一些弊端,如果不进行改革,这些弊端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绊脚石。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飞快,进而带动了事业单位的发展,事业单位的财政动向已经一改原来的单一性,逐渐变得多样化。比如原来的事业单位的财政动向主要是员工工资的结算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的购买与维护费用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参与的项目逐渐增多,导致财政动向变得较为复杂,原有的会计核算已经无法满足这样的需求,所以必须进行相应的变革。改革后的预算会计制度必须在体制方面具有灵活性,以适应瞬息万变的经济形势。
(二)公共事业迫切需要。
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立在经济体制逐步成熟的基础上,我国社会需要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而公共服务体系的主要构建和参与者是我国的公共事业单位,那么国家为进一步提升对这些事业单位的管理效率以及推进公共服务的向前发展就必须对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改革,改革的目的是建立更加科学、更加完善的制度,并且要保证这项制度与我国的现在的经济环境和发展趋势相适应。预算制度的改革能够有效地促进公共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方面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促进财政状况向着合理、有序的方向发展。
(三)财政预算参与主体的需求。
我国的财政预算参与部门主要包括国家财务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财务机构,这些机构的良好合作是保证我国财政状况处于可控状态的基础。国家对国内的财政状况进行充分的了解后,才能通过宏观调控的手段来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进行指导。在我国对国内经济发展进行调控中,公共事业单位在其中承担了重要作用,因为公共事业单位的良好运行会为社会提供充足的公共服务,从而保障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益。公民权益得到保障,会促进社会环境的改善和稳定,进一步的为经济发展创造条件。这是财政预算的根本目的,所以需要进行相关制度的改革来调整财政预算参与主体的具体作用。
(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的需要。
公共事业单位的职责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从长远来看,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持续程度会受限于公共财政资源的使用效率,所以公共事业单位必须对公共财政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在财政资源的分配和使用方面进行合理的规划。要实现这样的目的,国家财务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必须对财政资源以及具体实施项目的状况进行了解,做好财政预算,确保不出现财务浪费的情况。在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中,国家对公共事业单位的财政状况不能实现有效的监督,导致在财政状况的了解上存在误差,这会给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带来阻碍。
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方向
(一)增加会计机构的独立性。
长久以来,预算会计制度的功能就是为国家财政部门与公共事业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进行合理的规范,但是具体的财务信息只是作为相关财务部门制定某项措施的依据,并且这样的财务信息只能在财务部门之间进行传递或者储存。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方向就是要增加会计机构的独立性,会计人员有义务将财务信息的传递范围进行扩大。不仅如此,还会要求公开财务使用方向和政策依据,以进一步地对财政机构进行监督,预防腐败的发生。这样的改革是我国推进社会民主化中的重要内容,目的是确保社会向公平正义的方向发展。
(二)改进财政预算中的核算方法。
以前财政预算的核算方法是基本的“收付实现”,这种核算方式是基于实事求是的态度来进行,无论是收款还是付款,都是现时结清,不存在后续的财务纠纷。经过这种方式核算出的财务状况不会有“虚账”出现,能够真实反映目前的财务状况。但是,随着各种支付手段和交易方式的多样化,这种收付实现的核算方法存在一些短板,比如有些财务行为发生后,但资金没有现时到账,如果等待资金到账再进行核算,就可能造成财务统计的积压,降低核算效率。所以,在改革中对财政核算方法进行改进,加入“权责发生制”的核算方法,这两种核算方法同时并行,能够有效地反映出财务状况。
(三)扩大财政核算范围。
原先的预算会计制度中,财政核算的范围主要包括公共事业单位的财务使用状况,而对于国家财政的其他财务行为不进行核算,这样就会导致国家财务部门对财务状况不能进行全方位的了解,进而影响到后续的财政决策。当时,国家在制定预算会计制度时可能是受到当时会计核算水平影响,在核算范围上有所控制,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会计核算方法和方式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已经能够满足大量的财务核算要求。通过改革后扩大财政核算范围,我国的财务状况会更加明了,这将有利于政府对财政资金进行合理的使用和分配。
三、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的影响
(一)促进事业单位在核算制度方面的进步。
在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以后,核算方法进行了改进,在原先收付实现核算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权责发生的核算方式。这样的改变会使事业单位在对财务进行核算时要对具体的财务状况进行分类,因为事业单位在向国家财务部门提交财务预算时,需要对预算数目进行准确的统计,否则就会出现财政紧张或者财务浪费的情况。事业单位的核算制度会逐渐向企业的方向发展,因为企业的会计核算能够清晰地展示当前的财务状况,企业一般采用的核算方法是权责发生制,但是企业财政是“自负盈亏”,可能会在一些状况下缩减财政支出,而事业单位是为公共利益服务,还需要对现时的财务状况进行核算来要求国家财政支持。
(二)推动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与主要业务进行分离。
在事业单位中,它的主要业务是为公共利益服务,而会计业务则加入到主要业务中,为主要业务的实施提供财政支持。但是会计机构在人事关系方面属于事业单位所调配,这会造成财政信息的不透明进而滋生出腐败现象。在改革后,会计机构的独立性得到了加强,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与主要业务之间进行了分离。事业单位在进行某项业务时所涉及的财务状况会被会计机构如实记录,这样有利于事业单位在财务使用方面进行合理的规划,并且能够使提交的财务报表具有更多的实际意义。
(三)事业单位更加趋向于服务单位。
我们知道,我国事业单位的基本属性是为公共利益服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事业单位承担着购买公共设施、营造公共服务环境的责任,这就会造成事业单位成为相关企业单位的消费对象,就可能出现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建立利益关系的现象,这不仅会对国家财政造成影响,还会损伤公共的利益。在改革后,国家引进了政府采购制度,隔开了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更加有利于提升事业单位的服务属性。
(四)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后会计科目的设置更加趋向合理。
在改革后,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发生了改变,目的是能够更加全面清晰地反映出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与支出,进一步与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账目相呼应。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核算范围增加了债务预算收入、债务还本支出、投资支出等内容,将一些特殊的经济业务排除在核算范围之内,比如预借差旅费、拨付备用金、代管现金等。在进行具体核算时,应该以收付实现制核算方法为基础,将财务会计账目与预算会计账目具有关联关系的账目进行转移,对于特殊的经济业务,按照规定进行权责发生制核算。在改革后的制度中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纳入了财务会计账目中,为了与之对应,在预算会计核算中加入了“资金结存”科目,这样能够更加清晰地将财务变动、资产变动等内容在预算会计核算报表中体现出来,更符合财政管理和改革的要求。
四、结语
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所以改革之路是不会停止的。我国的事业单位要及时、充分地领会改革措施的内涵,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改进内部的会计制度,达到与国家新型预算会计制度的统一。这不仅能够促进国家对财务状况良好控制,还能更加有效地服务于公共利益。
主要参考文献:
关键词:预算制度;改革;影响
预算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体系的一个分支,区别于企业会计。预算会计最突出的特点是其核算和监督的对象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非营利性组织。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对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对原有制度进行改革是多个方面的统一要求,不仅仅是国家整体经济水平发展的需要,也是各部门各自维持正常运转、寻求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因为现行制度无法满足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转。改革预算会计制度自然会对各非营利组织部门的会计工作产生影响,但是这种影响的总体趋势是促进我国会计制度更加完善,便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社会资源高效配置,更方便与国际社会接轨。
一、改革预算会计制度的原因
(一)现行制度存在问题
之所以要对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改革是因为它已经无法满足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且现行制度本身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较为现行预算会计体制较为呆板、体系不完善、信息不公开等。这些问题对我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了诸多障碍。以收付实现制为例,我国事业部门一直采用这一核算方法,由于一直以来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比较单一,采用收付实现制有比较方便快捷。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事业部门内部发生的经济活动种类逐渐增多,数量也明显增加,实付实记的收付实现制的弊端日渐显露。现金的支付与收入登记已经无法完全满足部门经济活动的需要,尤其是对一些时间跨度较长的业务,实收实付的记账方式显得太过落后,也更易导致错账,因此权责发生制的引入十分必要。
(二)新的经济社会环境的需要
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非营利性组织的各部门财务处理工作日益重要,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是无法避免的环节。经济腾飞过程中,我国的经济体制逐渐成熟,科学先进的预算会计制度能够帮助政府部门更有效的管理其他事业单位,也能够保证各种公益组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并且采用先进的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还能确保社会的公平、维护社会正义。同时,逐渐完善的经济体制也需要逐渐发展的会计制度相匹配,相互协调的体制和制度才能齐头并进,共同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另外,科学的会计制度可以提高会计工作的效率,保证各部门会计工作质量,整体提高各部门的财会工作水平,从而满足我国经济蓬勃发展的需要。因此,对旧的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改革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各部门发展的需要
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提高了离不开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各种单位相互协调共同发展才能保证国家整体经济实力不断提高。各事业单位是社会公共资源的管理部门,负责调配各种公共资源,提供公益服务,真正体现了人民权益。事业单位在新时期面临由管理到服务的角色转变,这一转变应当渗透到事业单位的方方面面,包括财会部门的会计制度,而不是仅仅停留于形式变化。服务型的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公益机构需要接受来自社会大众的监督,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然而旧的会计制度无法满足信息向社会大众开放的要求,因此,对部门的制度进行调整改革才能满足其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作为管理者时的官僚制度严重制约了公共部门向服务型部门的角色的转变,部门自身的维护和发展同样需要对制度进行改革。
(四)优化资源配置的需要
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公益性组织的工作性质是服务社会、管理社会资源、进行有效资源配置,以最少的资源投入让最多的公民获益。这些相关部门的会计核算信息能够为其部门内部的工作情况提供基本的记录,便于管理者及时进行工作调整和制定新的工作安排,进而提高工作效率,更有效的调配资源、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民对社会资源的配置情况要求更加严格。因此,出于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目的,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也非常必要。
二、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重新确立会计目标
预算会计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就是确立了新的会计目标。相较之前的核算目标而言,新目标不仅能够发映出部门日常经济活动中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还能发映出部门对预算的执行程度。并且新的预算制度明确表示向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部门的预算会计信息,而不仅仅只是作为政府以其他公益性组织的部门日常经济活动记录。这一新目标明确了事业单位的工作性质——服务大众、服务社会。只有确立了服务性的新目标、公开日常信息,才能彻底推动事业单位角色的转变,才能更全面的服务大众并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公益性活动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新目标的优越之处在于,向所有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的同时能够促进部门内部的自我净化和自我监督,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二)优化核算方法
在核算方法方面添加了“双分录”的核算方法,所谓双分录的核算方法就是在事業单位的日常会计科目的资产、负债等会计业务中采用权责发生制,在收入、支出等会计业务中采用较为简单的收付实现制这两种核算制度,当一笔业务的发生同时涉及资产、负债和收入、支出时就采用两种核算制服,即双分录核算方法。采用这一核算方法能够确保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准确性,既可以反映部门财务状况,又可以体现出部门对预算财政的执行力度。新天际的核算方法同时满足了计划和执行的管理要求,保证部门会计工作的质量,维信息的使用者提供高效准确的数据信息,从而便于管理部门做出最有针对性的决策。同时又与企业会计的核算方法有所区别,突出公益部门的工作性质。
(三)增设核算内容
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内容还包括对核算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增加了会计记账的业务内容。例如将政府持有的债券股权等单列为一项,这样可以使政府行为更加明确,政府财政收入支出也会更加清晰明了,对国库资金的管理更加规范。改革之前的预算会计制度没有国库资金收复做具体的划分,但是国库划拨资金或者税收等都会引起公益部门的资金大幅度变动,然而旧的预算会计制度不能详细反映政府拨款造成的资金变动,为日部门日常会计工作带来很大不便,容易造成实际发生业务登记与预算不符合。在纳入了政府部门的收支管理科目后,可以有效避免资金流通过程中环节接洽部分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保证部门预算会计工作的质量,也能确保向信息使用只提供有效并且精确的信息,助力管理者制定决策。
三、预算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
(一)核算制度的影响
会计核算制度按的改变对各个公益部门的会计工作都有很大的影响。以权责发生质的引入为例,权责发生制本来是我国的企业会计采用的核算制度,但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来说在负责业务的处理以及跨时期业务的会计操作方面拥有很大的优越性。公益部门的会计核算制度向企业靠拢有助于部门的高效运转和合理管理。向企业会计制度靠拢首先就要在核算制度上靠拢,权责发生制是企业会计最鲜明的特征,因此在公益部门采用权责发生制是非常必要的。引入权责发生制可以弥补收付实现制的缺陷,加强成本控制,有效进行资金管理,确保账面与实际资金流动相符合。也能够提高管理者对自己部门的资金状况的了解程度,便于其严密控制风险程度,避免无效损失。最后,权责发生制的引用能够为公益部门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提供内在动力,加强政府对各部门的管理和控制。
(二)部门单独预算的影响
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目的是为了监督资金流动,反映预算的执行程度,将各个门类的部门单独进行预算可以细化会计的记账科目,增加账面的准确性,也能够为信息查阅者提供更加精确的信息。这一改革措施还能够真实反映各个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程度。同时,部门单独预算对会计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会计素养更容易得到体现。各部门的责任更加清晰,部门对每个会计工作人员的要求也会更加具体。并且部门参与预算能够明确反映各部门的详细情况,能够为财政划拨的调整以及新时期工作规划提供有力依据。并且部门预算可以为单位整体工作计划提供详细的部门成果,也可以根据部门的工作成果加总得到单位整体的工作情况,方便管理者对自己所管理的部门的整体管控,也为信息参考者提供了多种参考途径。
(三)引入新制度的影响
政府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内容还包括对新制度的引入,例如政府采购制度。顾名思义,政府采购制度就是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一套政策和办法,企业通过竞标等方式与政府的基建项目进行合作,通过由政府出资、企业执行的方式进行公共设施的建设。或者政府部门正常运转所需的物资也可由企业直接提供,这种直接采购也属于政府向采购制度的规范内容。由于政府采购制度的引入,事业单位各部门进行采买的资金流动从支出到记账需要经过几个部门的手续,这往往导致显示资金流通与会计账面不符合。而采用政府采购制度之后可以将政府的购买行为集中管理、统一实施,有效避免账实不符的情况。另外,政府采购制度也能够进一步提高信息的公开程度、保证社会公平正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公效率。
(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影响
对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也要采用新的资金管理办法,这会对公益部门的会计核算产生不小的影响。以国库单一账户制度为例,国库单一账户就是用于政府部门财政资金管理的统一账户。这一制度使得部门资金流动更加规范化,会计人员的记录项目及包含了收入也包含了支出,对会计人员的操作要求更加严格,也提高了各公益部门的资金管理水平,同时也从内部推动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的转变。例如公益部门的工作人员直接从财政领取工资,人民银行直接划拨,并未经过部门内部的会计核算流程,这时收付实现制的记账原则便无法满足部门各项会计业务发展的需要,更容易导致记账遗漏、错误等问题。因此,权责发生制的引入也是改革的必然措施。
四、结语
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非营利性组织的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不只是影响我国政府部门的会计工作,还影响全体社会成员对政府工作的满意程度,更对我国整体会计体制和经济体系有重大影响。政府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公众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全民监督的目标越来越近。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也会因为监督力度加强而更加严谨,工作效率会由于体制更加健全而提高。另外,由于新的改革措施涉及到细化会计科目,增设核算内容的方面,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也会随之下降,责任更加明确,资金流动记录更加详尽。服务型公益部门也能够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总之,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措施。
参考文献:
[1]汪华.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6(09):63-64.
[2]沈丽欣.預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探微[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01):56-57.
[3]韩晓丽.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J].经贸实践,2015(13):141.
[4]郑芳.论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J].中国总会计师,2015(04):80-81.
关键词:财政;财政总预算会计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概念与特点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概念
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与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其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并且用于相关的公共或政策性事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资金由其下设的多个相关会计进行管理,财政总预算会计就是其中之一。
财政总预算会计,又被称为总会计,是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设置的预算执行会计,其基本职能是对相关财政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对经济过程进行监督及对资金使用和相关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反映。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特点
1.特殊性
(1)特定的会计核算对象。在我国中央、省、市、县、乡(镇)若干级政府都设有财政总预算会计,其通常被设置在国库管理机构,来处理日常会计实务,反映预算收支要求,帮助国库进行合理、妥善的资金安排和调度。
(2)特殊的会计核算基础。财政总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兼有权责发生制,是一种修正的现金制。一般对于资产、负债类科目使用权责发生制,对于收入费用类科目采用收付实现制。
(3)创新的会计核算方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对于一些特殊的经济活动采用“双分录”的会计核算方法,一方面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另一方面反映相关的财务信息。
(4)独特的会计要素。财政总预算会计剔除了“所有者权益”要素,取而代之的是“净资产”科目,反映其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
2.政策性
财政总预算会计作为管理政府财政资金的会计,其在执行国家预算资金的过程中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还要符合国家的政策计划,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划进行资金的调拨和分配。
3.广泛性
财政预算是一种计划、一种分配安排,国家的财政预算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民生发展相关联。它涉及到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个方面,所以财政总预算会计对于资金收支情况的核算与反应延伸到生产发展的各个环节。
4.宏觀性
在年末,财政总预算会计通过编制财务报表,将大量的经济活动和财务信息进行汇总并集中反映,通过相关数据,领导者会从宏观上整体把握经济的发展态势,对于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宏观上的监督并依此做出相关决策。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经历了长时间的发展,为了适应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进行改革完善,从设立至今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50年代,财政总预算会计创立。创立初期,名为“总预算会计”,以资产、负债、收入、支出为会计要素,采用借贷记账法,核算较为简单。后来又更名为“财政总会计”,采用收付记账法。第二阶段:20世纪末,依据分税制等相关的财政体制的变革,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在会计要素、会计等式、记账方法等方面进行重大改革。第三阶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期,近年来对于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了某些方面的修改和完善,特别是财政部出台了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是对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是目前各级政府财政正在执行的制度。
在会计职能上,财政总预算会计从最开始只重视记账、算账等的核算工作,到后来其职能特别是对于国家公共事业的管理服务职能有了进一步的明确和深化。在核算方法上,由以前单一的收付实现制到如今以收付实现制为主同时兼有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核算方法上,由以前的单式记账法发展为借贷记账法。在会计核算科目设置上,随着经济活动的内容形式的变革,在原有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如“资产基金”等相关的净资产科目。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财政总预算会计所有的经济活动的核算都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多经济行为和财务信息已无法用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去核算,且核算出来的金额等相关信息不具有实际的经济意义或者是错误的。虽然随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不断改革,会计核算方式具有了兼有性,但依然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权责发生制为辅。
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义务发生的时点作为收入和费用确认的时点,即不管是否收到资金或支出资金,只要权利义务发生即确认。我国的企业基本上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该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和评估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
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首先,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原则只能核算资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对于那些没有支付但相关经济活动确实已经发生的,如未还的借款,已经成为债务,但因为没有资金的支付,所以无法确认。这就导致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只能核算和反映那些看得见的、显性的债务,而对于那些看不见、隐性的负债则无能为力。其次,采用收付实现制只能反映收入和费用的变动情况,虽然已经对资产和负债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但依然不能全面强化对资产负债的管理。无法明确核算预算单位的相关资产价值。最后,该原则强调的是实际的资金收入与支出,对于缴入国库的资金来说,如果该笔资金是按照实际金额进行确认,那么与收入和费用没有直接的一一对应关系,会造成收入与费用不配比的情况,不利于年终时对报表的分析和第二年的预算编制。
(二)相关科目内容反映不明确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但有的科目核算的内容和方向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如“借出款项”,该科目核算的是本级财政借给预算单位的款项,到期收回但不考虑利息的资金。但该科目没有继续细分借款的时间,并且如果发生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的借款该如何进行核算说明,是否应该计入到本科目中,都没有进行详细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这些信息没有被详细披露,不利于政府合理安排资金,影响下一年预算的编制。
(三)相关的预算管理不完善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其中对于社会保险基金来说,其管理体制对整个财政总预算会计体系存在不利的影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来源于社会缴款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并且专款专用,只用于社会保险的预算资金。根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并不充裕,资金在运转、安排、调度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会造成财政负担。所以当政府的会计信息不充分、不完整时就会让政府对于社会保险的管理运作状况认识不清,不利于财政相关风险的防范。
(四)相关投资核算不明晰
我国政府的投资主要包括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绝大部分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股权投资以信托基金投资为主,我国会计制度规定,将股权投资纳入到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但在实际操作中,核算依据的相关信息常常难以获取,而地方政府在进行大量资金运作时,是否作为股权投资还需要看相关管理政策的规定,这就会导致对于政策理解水平不同的会计人员做出的相关处理会存在偏差,进而导致股权投资相关的资金和信息数据存在偏误,影响财务报表的编制。
四、对于财政总预算会计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逐渐引入权责发生制
让更多的经济活动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原则。与收付实现制相比,权责发生制更能准确反映经济活动发生时点,对于那些应收未收或应付未付的款项,就能够按照时间点来确定为相应的应收、应付款。这样能够将责任落实到确定的人员,使得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了解到各级政府财政的具体情况,了解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同时,实行权责发生制,对于那些还没有真实收入或支出的款项来说,账面上的反映是均衡的,减少了以前方法使用不当而导致的债务风险的隐藏,使政府的财务信息更加透明。
(二)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完善
结合现有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保证五类总科目不变的基础上,可以对一些科目进行增加或调整。如我国的预算收入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可以按照收入的类型来对收入的科目进行设置,可设“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等科目,因为我国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就是税收收入和一些非税收入,将其由级科目变为一级科目,更有利于对不同的收入明确的核算,增加会计核算的可理解性。又比如,对于现在前文“借出款项”,可以根据时间来划分其长短,可在其下设相关时间明细,便于随时了解债务的情况。
(三)改革相应的管理形式
首先,明确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服务对象和领导主体,明确财政会计制度与其他制度的关系,资金的使用与收入更多与相关的政策导向相适应。其次,针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存在的管理体制上的缺陷,要及时进行修改与完善,利用相关的技术手段保证能够得到及时、充分和有效的信息,以防止由于信息缺乏导致的某项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或出现错误,降低财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流失。
(四)完善有关固定资产的核算
根据制度要求,财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一直使用历史成本计量,完全由购入时的成本确认,忽略相应的折旧和摊销,而随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改革,其资产不断增加,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数额增大,不应在被忽视,而需要冲减固定资产的价值,这样核算的固定资产价值更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更能反映财政部门资产的价值。
(五)完善股权投资的核算
关键词:财政;财政总预算会计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概念与特点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概念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与企业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以盈利为目的,其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和社会捐赠,并且用于相关的公共或政策性事业。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资金由其下设的多个相关会计进行管理,财政总预算会计就是其中之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又被称为总会计,是中央财政和各级地方财政设置的预算执行会计,其基本职能是对相关财政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对经济过程进行监督及对资金使用和相关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反映。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特点1.特殊性(1)特定的会计核算对象。在我国中央、省、市、县、乡(镇)若干级政府都设有财政总预算会计,其通常被设置在国库管理机构,来处理日常会计实务,反映预算收支要求,帮助国库进行合理、妥善的资金安排和调度。(2)特殊的会计核算基础。财政总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兼有权责发生制,是一种修正的现金制。一般对于资产、负债类科目使用权责发生制,对于收入费用类科目采用收付实现制。(3)创新的会计核算方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对于一些特殊的经济活动采用“双分录”的会计核算方法,一方面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另一方面反映相关的财务信息。(4)独特的会计要素。财政总预算会计剔除了“所有者权益”要素,取而代之的是“净资产”科目,反映其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2.政策性财政总预算会计作为管理政府财政资金的会计,其在执行国家预算资金的过程中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还要符合国家的政策计划,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划进行资金的调拨和分配。3.广泛性财政预算是一种计划、一种分配安排,国家的财政预算与经济体制改革、社会民生发展相关联。它涉及到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个方面,所以财政总预算会计对于资金收支情况的核算与反应延伸到生产发展的各个环节。4.宏观性在年末,财政总预算会计通过编制财务报表,将大量的经济活动和财务信息进行汇总并集中反映,通过相关数据,领导者会从宏观上整体把握经济的发展态势,对于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宏观上的监督并依此做出相关决策。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经历了长时间的发展,为了适应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进行改革完善,从设立至今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20世纪50年代,财政总预算会计创立。创立初期,名为“总预算会计”,以资产、负债、收入、支出为会计要素,采用借贷记账法,核算较为简单。后来又更名为“财政总会计”,采用收付记账法。第二阶段:20世纪末,依据分税制等相关的财政体制的变革,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在会计要素、会计等式、记账方法等方面进行重大改革。第三阶段: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期,近年来对于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了某些方面的修改和完善,特别是财政部出台了新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是对财政总预算会计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是目前各级政府财政正在执行的制度。在会计职能上,财政总预算会计从最开始只重视记账、算账等的核算工作,到后来其职能特别是对于国家公共事业的管理服务职能有了进一步的明确和深化。在核算方法上,由以前单一的收付实现制到如今以收付实现制为主同时兼有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核算方法上,由以前的单式记账法发展为借贷记账法。在会计核算科目设置上,随着经济活动的内容形式的变革,在原有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如“资产基金”等相关的净资产科目。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
(一)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存在的问题在过去,财政总预算会计所有的经济活动的核算都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很多经济行为和财务信息已无法用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去核算,且核算出来的金额等相关信息不具有实际的经济意义或者是错误的。虽然随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不断改革,会计核算方式具有了兼有性,但依然是以收付实现制为主,权责发生制为辅。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义务发生的时点作为收入和费用确认的时点,即不管是否收到资金或支出资金,只要权利义务发生即确认。我国的企业基本上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该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和评估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首先,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原则只能核算资金实际支付的部分,对于那些没有支付但相关经济活动确实已经发生的,如未还的借款,已经成为债务,但因为没有资金的支付,所以无法确认。这就导致了财政总预算会计只能核算和反映那些看得见的、显性的债务,而对于那些看不见、隐性的负债则无能为力。其次,采用收付实现制只能反映收入和费用的变动情况,虽然已经对资产和负债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但依然不能全面强化对资产负债的管理。无法明确核算预算单位的相关资产价值。最后,该原则强调的是实际的资金收入与支出,对于缴入国库的资金来说,如果该笔资金是按照实际金额进行确认,那么与收入和费用没有直接的一一对应关系,会造成收入与费用不配比的情况,不利于年终时对报表的分析和第二年的预算编制。
(二)相关科目内容反映不明确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但有的科目核算的内容和方向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如“借出款项”,该科目核算的是本级财政借给预算单位的款项,到期收回但不考虑利息的资金。但该科目没有继续细分借款的时间,并且如果发生向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的借款该如何进行核算说明,是否应该计入到本科目中,都没有进行详细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这些信息没有被详细披露,不利于政府合理安排资金,影响下一年预算的编制。
(三)相关的预算管理不完善财政总预算会计的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其中对于社会保险基金来说,其管理体制对整个财政总预算会计体系存在不利的影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来源于社会缴款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并且专款专用,只用于社会保险的预算资金。根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并不充裕,资金在运转、安排、调度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会造成财政负担。所以当政府的会计信息不充分、不完整时就会让政府对于社会保险的管理运作状况认识不清,不利于财政相关风险的防范。
(四)相关投资核算不明晰我国政府的投资主要包括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绝大部分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股权投资以信托基金投资为主,我国会计制度规定,将股权投资纳入到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但在实际操作中,核算依据的相关信息常常难以获取,而地方政府在进行大量资金运作时,是否作为股权投资还需要看相关管理政策的规定,这就会导致对于政策理解水平不同的会计人员做出的相关处理会存在偏差,进而导致股权投资相关的资金和信息数据存在偏误,影响财务报表的编制。
四、对于财政总预算会计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逐渐引入权责发生制让更多的经济活动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原则。与收付实现制相比,权责发生制更能准确反映经济活动发生时点,对于那些应收未收或应付未付的款项,就能够按照时间点来确定为相应的应收、应付款。这样能够将责任落实到确定的人员,使得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了解到各级政府财政的具体情况,了解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同时,实行权责发生制,对于那些还没有真实收入或支出的款项来说,账面上的反映是均衡的,减少了以前方法使用不当而导致的债务风险的隐藏,使政府的财务信息更加透明。
(二)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完善结合现有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保证五类总科目不变的基础上,可以对一些科目进行增加或调整。如我国的预算收入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等,可以按照收入的类型来对收入的科目进行设置,可设“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等科目,因为我国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就是税收收入和一些非税收入,将其由级科目变为一级科目,更有利于对不同的收入明确的核算,增加会计核算的可理解性。又比如,对于现在前文“借出款项”,可以根据时间来划分其长短,可在其下设相关时间明细,便于随时了解债务的情况。
(三)改革相应的管理形式首先,明确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服务对象和领导主体,明确财政会计制度与其他制度的关系,资金的使用与收入更多与相关的政策导向相适应。其次,针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存在的管理体制上的缺陷,要及时进行修改与完善,利用相关的技术手段保证能够得到及时、充分和有效的信息,以防止由于信息缺乏导致的某项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或出现错误,降低财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流失。
(四)完善有关固定资产的核算根据制度要求,财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一直使用历史成本计量,完全由购入时的成本确认,忽略相应的折旧和摊销,而随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改革,其资产不断增加,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数额增大,不应在被忽视,而需要冲减固定资产的价值,这样核算的固定资产价值更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更能反映财政部门资产的价值。
(五)完善股权投资的核算股权投资作为财政总预算会计重要的投资方向和投资收益来源,应该予以高度重视。首先,完善股权投资的相关细则,对一些存在理解性差异的地方作出统一的规定,将股权投资的业务处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把实际发生的问题进行系统性的汇总并形成较为完善的解决方案。其次,核算方法可以不仅仅局限于权益法,针对不同的股权投资情况,进行成本法和权益法的灵活使用。如今,财政总预算会计在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其职能也在不断地向更深更广的方向发展,但我们应该认识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的飞速发展,财政总预算会计应该不断进行改革,预算体系应做到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才能不断适应、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国家的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关键词:债务;总预算;会计;改革
中图分类号:F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2-0329-01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债务问题逐渐纳入人们的视野。今年以来,欧洲国家债务危机愈演愈烈,更加剧了国人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担忧。固然,政府债务有其产生的历史背景,对于刺激我国经济增长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由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手段落后,如果配套措施不能有效跟进,必将持续加大我国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风险。现在仅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的财务管理的角度,浅议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及总预算会计核算对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会计管理的重要意义及方式、方法。
一、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总预算会计报表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形成全面揭示政府财务稳健状况的资产负债表,以助于领导决策、管理。多年来,政府债务由于资金来源的渠道问题或财务会计的核算问题,一直未能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总预算会计,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也未设立长期借款、债券借款、应付利息等反映单位举债状况的会计科目。在总预算会计中,举借债务纳入地方收入,偿还时,列入预算支出,对于各年度的偿债责任以及存在的逾期违约风险无法有效评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由于开发商出于税率负担及偿债及时性考虑,提供发票不及时,各债务单位通常对于拖欠工程款不挂帐,无法评估单位债务水平,致使国家无法动态的掌握各地方、各部门的财务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评估地方、部门财务状况的依据。
(二)有利于建立正确评价地方政府、各部门官员的经济责任评估体系。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总预算会计及各部门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并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估的重要组成内容,有助于消除领导干部的短期行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增加债务资金使用管理的科学性。在此基础上,有助于形成行政事业单位及各地方政府的全面的、科学的政绩观,对于构筑我国全面的、真实的、责任与绩效相统一的财务会计体系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有利于形成完整地、有效地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提高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如果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各级各类财务报表,有助于债务产生的科学性、民主性,有利于财政部门对于本地区全部债务的科学规划和管理,有利于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对于防范各种债务管理中的弊端,建立健全各项债务管理制度并推进各项制度的有效运行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会计体系的方法
(一)改革现有行政事业单位及总预算会计的计量方法,在政府债务核算方面推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制度。现在,在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很多地方政府总预算会计基本上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基础的收入与权责发生制国库集中支付、收付实现制的实拨资金支付相混合的会计制度,这种“四不像”的会计制度是不完善的。为了制定合理、全面的政府预算,真实反映每年地方政府应当承担的债务利息,对于大额的利息支出应当建立利息的预提及债务提前偿还的摊销制度进行债务的核算,根据债务协议,分年度确定各年度的债务偿还责任,以真实反映各年度的债务筹集、使用、偿还情况,清晰界定各个年度的债务资金一般预算支出,对提供真实、准确的债务报表以及正确考核领导经济责任起到基础性的作用。
(二)改革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总预算会计科目设置及核算方法。参考企业会计的科目设置,在总预算会计上增长期借款、政府债券、应付利息等反映地方政府债务的会计科目,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也相应增加银行借款、其他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反映债务的会计科目。具体核算如下:
在一笔债务产生时,借:其他财政存款(国库存款-地方政府债券); 贷: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长期应付款)
如果每年偿还的利息过大,每月预提利息时,
借:一般预算支出(根据债务资金的实际用途);贷:预提利息
支付预提利息时,借:预提利息;贷:其他财政存款(国库存款)
对于较小金额的利息偿付,也应该通过应付利息进行核算,以便于通过应付利息会计科目明细帐全面反映各地方、各部门的每年债务利息的收付情况。对于每笔利息偿还支出,分别――
借:一般预算支出(债务资金用途);贷:应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贷:其他财政存款(国库存款)
两笔核算,并分别登记明细帐。
在偿还债务时,总预算会计、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应该如下核算
借: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他长期应付款)
贷:其他财政存款(国库存款-地方政府债券)
由于总预算会计无法汇总各部门的债务情况,通常总预算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的债务余额通常只是财政部门、政府通过财政部门举借的债务余额,这个余额对于一个地方来说是不完全的,在这种情况下,部门决算数据中的债务数据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债务的合计数,将这个合计数与本地总预算会计债务数汇总,会得到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三)改进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担保债务的披露方法。对于各地方、各部门每半年、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各地方、各部门要在会计报表中增加附注内容,分条清晰披露本期末担保债务的金额、用途及违约风险情况,以正确评估各地方或有债务的余额。由于省、市担保债务较多,可以按类型合并披露担保债务的金额、用途及违约风险状况。
关键词:预算会计;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5-0134-02
一、预算会计体系的改革
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狭义)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但随着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我国预算会计体系将向“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发展。
(一)政府会计
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包括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等,客观上要求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合二为一,成为政府会计。
1.编制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预算编制方法,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议会审议通过,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即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部门所有公共资源的完整预算。编制部门预算的基本要求是: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部门。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部门所有单位的各项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收入,统一作为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收入,统一由财政核定支出需求。凡是直接与财政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会计单位均作为预算管理的直接对象,如财政直接将行政单位预算编制并批复到这些单位(行政单位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主管某一专业的行政事务。行政单位作为政府的延伸,政府预算中理应包含行政单位预算)。按部门编制预算后,可以清晰地反映政府预算在各部门的分布,从而取消财政与部门的中间环节,克服单位预算交叉、脱节和层层代编的现象,并把部门预算作为独立的政府预算法案汇编于本级总预算。随着部门预算的编制,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的改革将逐渐趋向于以一级政府为中心,核算整个政府的财务状况,即编制一级政府的收支情况表。因此,客观上要求将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逐渐合二为一,成为政府会计。
2.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部门预算编制后,如果没有预算执行制度的改革,其作用必然大打折扣。预算执行改革最有效的方法是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建立我国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的基本框架是:按照政府预算级次,由财政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逐步纳入各级政府预算统一管理,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指定的商业银行开设的单一账户,取消所有的过渡账户;财政性支出均从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
行政单位为了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任务所需要的资金,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从本级政府预算集中的资金中分配和拨付。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后,财政部门不再将资金拨到行政单位,只需给各行政单位下达年度预算指标及审批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计划,在预算资金没有拨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之前,始终保留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上由财政部门直接管理。行政单位的人员工资由财政部门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职工工资卡方式直接支付;行政单位的专项支出按预算指标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政府采购―商品供应商方式直接支付;行政单位的小额零星支出,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行政单位备用金(信用卡)方式支付。国库集中支付虽然不改变各行政单位的预算数额,但其作用在于建立起了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国库单一账户后,由于各行政单位只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其所有的资金都是财政资金,都要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收付,其资金活动已通过总预算会计反映,因此,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相当于总括和明细的关系,它们将合二为一共同构成政府会计。
3.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在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改革中,政府采购制度应是一项重大的工程。许多国家的实践证明,现代政府采购制度是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质是将市场竞争机制和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使政府可以得到价廉物美的商品和服务,实现物有所值的基本目标,另一方面使预算资金管理从价值形态延伸到实物形态,节约公共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政府采购后,对于行政单位专项支出经费,财政部门不再简单地按照预算下拨经费给行政单位,而应当按照批准的预算和采购活动的履约情况直接向供应商拨付货款,即财政对这部分支出采用直接付款方式。财政总预算会计可以根据这部分支出数直接办理决算。而行政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付款凭证进行资金核算,根据采购品入库情况入账。这笔业务实际上是同一会计主体(一级政府)下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也要求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合二为一。
(二)非营利组织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向非营利组织会计靠拢,非营利组织会计不仅包括事业单位,还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种基金会等。
非营利组织是指其经营目的在于社会利益而非某一个人或组织或所有股东的经济利益的组织,即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和社会组织。包括: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种基金会等。如果用“事业单位”这个名称,显然不能涵盖所有的不属于企业性质的非营利组织。我们通常所称的“会计”,应是一个最大层次的概念,这个大概念的外延应包括以取得利润为根本目的的“企业会计”和以非营利为直接目的的“非企业单位会计”。即用“排除法”将排除企业会计后的会计称为“非企业单位会计”,而“非企业单位会计”又包括政府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
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种基金会等与企业相比,尽管在许多方面都具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它们与企业之间的区别仍相当明显,即这些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从行为科学的观点看,任何一项活动都有其目的性,行为的目的不同,决定着它们行为方式、程序和控制模式也不一样。无论是企业,还是这些组织,它们都是从事一项具体的社会活动,但是它们活动的目的是不同的。企业经营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使投资者得到尽可能多的投资回报。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种基金会等在向社会公众提供管理或服务时,并不追求收益,其目的在于按照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提供者的企望和要求提供尽可能多的管理和服务。因此,非营利反映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种基金会等的基本特征,其目标着眼于社会效益。显然,这些组织的会计称为“非营利组织会计”就更能反映其本质特征。
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的本质特征相近,但还是有较大的差异。主要是它有自己的业务收入,而且相当一部分非营利组织可以做到收支相抵。如一般事业单位除了财政资金外,还有其他性质的资金,这部分资金的收支不需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各种基金会更是如此,其会计系统的独立性相对较强,因而在会计原则、会计科目、核算方法上有较大的不同,只是由于它与政府会计有共同的非营利性的特征,因而,非营利组织会计和政府会计虽同属非企业单位会计,但不能统称为政府会计,在制定会计规范时,将其统称为“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
二、预算会计制度的改革
由于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使得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中的核算内容、核算方法等须要进一步改革,以适应部门预算、国库单一账户、政府采购等改革的要求。
1.部门预算要求反映部门所有的收入和支出,涵盖所有的预算资金,因此,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预算会计,也应以预算资金全貌为对象,应不再有遗漏。其中,基建资金也应和其他资金一样一起编入部门预算。即部门预算应当涵盖包括基建预算收支在内的所有收支,真正反映综合预算。然而,由于基本建设财务有一定的特殊性,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应增加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细化预算编制到项目,也就是收支要重新适当分类。因此,预算会计的会计科目应重新设计,明细核算应作相应调整。零基预算即预算一切从零开始,各类支出取消“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程度重新测算每一科目和款项的支出需求。因此,采用零基预算方法,对预算会计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预算会计不仅要提供收支流量方面的信息,还要提供资产存量方面的信息,从而对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
关键词: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创新
预算会计承担着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核算等职责,以预算管理为工作重心,涵盖财政拨款、资金用途核实、付款等项目,因此,预算会计在强化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上意义重大。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财经管理体系、预算编制和执行也发生变化,导致传统的预算会计制度不满足工作需求,故而,需革新预算会计制度,以提高资金利用率,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1.预算会计核算不科学,无法实时管理资产
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多使用收付实现制对会计进行核算,相关信息多在年度预算中审核,这种情况下,忽视着对资本的长期管理,给事业单位预算决策带来严重影响。并且,部分事业单位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理时方法也不恰当,缺乏对折旧的处理,虚报固定资产价值,影响会计报表的真实性。由于缺乏对资产的实时管理,限制着对财务数据信息的调取,影响会计信息质量,造成信息失真,影响预算会计报告的完整性。
2.未合理设置预算会计科目,无法真实反映单位新业务
从我国事业单位的业务流程上看,多存在各种不合理的地方,需进行行之有效的改进。比如前几年购人固定资产时,要先向上级申请,批准后再拨付资金。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采购制度日益完善,如政府采购制度、国库收付制度等,这种情况下,以往的资金流向就会发生变化,故会计业务流程的处理也随之发生变化。若无法及时调整预算会计科目,也就无法正确处理、记录事业单位的新业务,导致财务信息失真现象频发。从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处理上看,由于多数单位并未正确计算无形资产寿命,也就没有办法摊销其年限,对事业单位的业务处理也就不合理,因为部分单位会将无形资产一次性的纳人当期费用中。
3.会计核算分离,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时,还具备一定的经营性,不但有国家财政拨款,还有自营收人,使用独立的方法进行核算。对于修购基金、医疗基金等,提取时要直接列人支出,贷方以专用基金为由,借方以事业支出为由,当成社会保障费、设备采购费。实际上,事业单位在购置固定资产、缴纳医疗费时也可进行支出处理,不能只使用专用基金。若在年终将修购基金、医疗基金作为财务支出的调节基金,并随意的调整支出范围,人为的控制结余,就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由于事业单位使用的会计制度不同,其基本建设借款也不同,如有的单位将基建借款用于基本建设上,往来账目报表上并未显示出借款痕迹,且从负债表上看,单位的借人资金为零,如此一来,也影响着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4.预算会计报告体系不健全,限制着财务信息的获取
从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表上看,多分为收人支出表、资产负债表两部分,一般情况下,资产负债表基于资产、支出总和减去负债加净资产、收人编写,因此,该表格多反映着事业单位的资产动态和静态,并共同反映收人和支出,多数情况下其说明是没有针对理论进行指导的,所以表格的设计也就不合理。预算会计报告中的信息面比较狭窄,且信息的获取渠道也比较窄,再加上会计人员不了解资金流向,严重影响着预算工作的开展。
二、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与创新对策
1.完善会计核算内容,创新预算会计核算方式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收付实现制已不满足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核算要求,因此,必须将权责发生制引入其中,便于真实、完整的反映财务情况。为实现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目标,需改进现行的预算会计科目,按部门进行科目设置,使其更好满足预算制度需求;根据事业单位情况增设二级、三级科目,拓展现有的会计核算范围,真实的反映预算管理情况。完善预算单位的预算会计,修订核算业务,创新核算方式;重设各账户的核算项目,优化固定资产核算,形成完善、科学的预算会计管理体系。
2.加大对预算活动的监管力度,引人权责发生制
根据因监管不严格引发的信息失真问题,事业单位管理者要加强对预算会计计划编制、执行期间的监控,将收人、支出纳人预算体系中,保证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中引人权责发生制,不但能全面、真实的反映资产、财务等情况,还能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基于权责发生制运作预算会计制度,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要作为本期费用、收益进行核算。对于金额比较大的资金流动,要加大监管、跟踪力度,保证每笔资金的使用都到位。合理使用先进技术,实时监控资金使用情况。另外,还要重视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时刻遵循会计准则,在合适时机推人权责发生制,在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的同时,将收付实现制转为权责发生制。
3.完善会计信息体系,提高财务报告透明度
预算会计信息体系的终极目标是满足信息使用者需求,若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体系不符合实际,或缺乏针对性,就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需求。因此,必须根据事业单位的真实情况建立科学、完整的会计信息体系,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获取效率,提高财务报告透明度,提升工作质量。从另一方面,预算会计信息体系的构件,还能弥补以往预算会计报告系统的不足之处,保证财务信息的完整性,促进事业单位发展。
4.制定预算会计制度,重塑预算会计体系
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缺乏适应财务环境的制度,导致财务核算混乱,影响核算质量。对预算会计体系的重塑,是革新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前提。故而,事业单位及相应部门应结合预算会计特征,构建一套完整的会计制度体系。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满足预算会计制度的革新需求,应综合考量事业单位的工作现状,尽最大限度的制定科学、合理且和国际接轨的会计制度、预算会计准则。与此同时,还要借鉴事业单位的革新经验,简化会计体系,打破行业壁垒,制定一套统一的会计制定。由于不同单位预算主体不同,还要制定针对性的会计体系,选用合适的核算方法,在遵循统一会计制度的情况下,从原则上规范核算工作,制定高效、规范化的核算制度,满足预算会计革新需求,提高预算会计核算的可比性。
1财政总预算会计改革的必要性
1.1原《制度》未能与时俱进地反映新形势的变化与改革成果
一方面,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难以与改革成果相衔接。首先,原《制度》中一些规定如财政周转金、基建拨款等有关规定,随着改革深化已经失效,与实际情况脱节,需要将已废止执行的内容加以删除,避免执行上的错误。其次,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偿债准备金的设置使用,在现行的总预算会计制度体系中还没有做出规定,存在新业务类型的规范盲区。然后,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订,以及新《预算法》的执行和国务院对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出的许多新要求,如果不及时修订《制度》,这一系列改革成果就无法全面、完整、准确地通过会计记录予以科学反映,也就无法满足各有关方面对财政信息的需求,更不利于维护我国政府会计体系的统一完整。
另一方面,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体系碎片化。自2000年以来,财政部先后制定了15个补充规定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处理方法进行调整,这种修修补补的方式使得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体系过于分散,缺乏一定的系统性,这样不利于相关财务人员对整体的全面把握、因此,需要将这些分散的规定加以统一,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如此有利于加强和规范财政总会计管理。
1.2原《制度》所依据的会计核算基础存在局限性
近年来,审计署在对中央财政出具的审计意见中多次提出,政府会计核算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和完善,一些属于中央政府的资产和负债无法在会计账表中反映。原因在于,原《制度》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侧重于核算反映政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因此无法全面核算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情况。
何谓收付实现制,指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为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的标准。即凡本期内实际收到的收入和支付的费用,无论其是否应归属本期,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而凡本期未曾收到的收入和未曾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亦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处理。因此在收付实现制下,总预算会计对本期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现金的支出,或在以后年度应偿还的债务本金或利息,会计上得不到反映,从而导致不能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资产和负债的真实状况,形成了很大的隐形赤字,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另一个重要弊端则是造成了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在会计期间上的非配比性,不利于评价收支结余的真实情况,从而影响预算信息的真实性。
1.3原《制度》缺乏统一的政府财务会计报表制度
和企业会计不一样,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的格式至今没有统一的标准,当前我国政府预算报告只是一种反映政府收支预算决算的单一模式,没有对政府债券、债务及资产情况的反映,不利于公众对政府财务情况的了解和掌握,不利于政务的公开化;对于财政内部管理来说,由于缺少对政府资产与负债的完整会计信息,难以对政府财务状况进行系统的分析,使财政政策的选择和预算编制缺乏充分的依据;对于财政外部管理来说,预算会计信息传布形式过于简单,造成政府财务状况透明度不强,容易滋生腐败。
2财政总预算会计改革的亮点分析
2.1重新定位总会计核算目标和核算基础
一方面,考虑到修订《制度》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为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服务,因此新《制度》明确了今后总会计核算目标既要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也要全面反映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另一方面,会计核算基础部分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内容,要求“总会计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按照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所谓权责发生制,即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和收付实现制相比,权责发生制更能准确、真实和全面的反映出在会计期间的财务与预算执行的情况,更符合财政管理体系改革的需求,可以有效防止各级政府部门在途资金与浪费限制的情况,极大提升各级政府的工作绩效。
2.2改进会计核算方法
新《制度》参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做法,广泛采用“双分录”会计核算方法,在核算预算收支的同时,也核算反映与预算收支变动密切相关的资产负债情况。“双分录”会计核算方法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资产、负债等会计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对收入、支出等会计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会计核算。如果一笔业务同时存在收入、支出和非货币资产或负债变化的,则采用“双分录”分别进行核算,这样既能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又能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例如对于外购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时,按其外购确定的实际成本,一方面编制分录,借:固定资产,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作,借:经费支出,贷:财政拨款收入等,这样,通过“双分录”核算既反映了固定资产增加,又反映了预算支出增加,提供了真实的财务和预算执行情况。
2.3完善会计要素核算内容
新《制度》最大的特色包括既核算了全部的财政预算收支,又全面地核算了政府财政的资产、负债;既规定了原《制度》没有规定的国债预算收支的核算,也增加了很多过去没有核算的债权债务(如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及转贷过程中产生的债权资产和负债),财政部门管理的股权资产,以及承担的政策性负债等。具体而言,一是完善资产核算内容,增设用于核算反映政府财政持有的债权、股权等资产的会计科目,如借出款项、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股权投资等;二是完善负债核算内容,增设用于核算反映不同类型政府财政负债的会计科目,如应付长期政府债券等;三是完善净资产核算内容,增设“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科目,分别反映因资产、负债的增减变动对净资产的产生的影响。同时,修改部分净资产类会计科目名称。
2.4完善会计报表体系
新《制度》规定总预算会计报表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7张报表。其中,资产负债表将资产和负债按照流动和非流动进行分类反映,一方面在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时,比较容易衔接,减少调整报表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反映资产负债结构。新《制度》执行后,政府财政管理的资产负债都得到核算,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所需要的政府财政管理的资产负债数据将更完整、可靠,为报告提供基础数据。
就收入支出表而言,新《制度》设置了一张涵盖全部财政资金收支的收入支出表。收入支出表按照不同类型资金分别列示收支余情况,既可以看到财政部门对外部的实际资金流入、流出,也可以看到财政部门内部各项资金之间转移产生的某种资金的收入、支出,还可以看到按照权责发生制列支(资金实际尚未流出财政部门)的部分。总之能反映全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也能反映某种类型资金的收支余情况,反映的信息更加全面丰富。
【关键词】企业 会计成本核算 问题 对策
一、企业成本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成本核算内容不全面。
内容缺乏合理性与完整性,企业成本核算内容比较繁多,而且核算工作量大,因此成本核算内容片面化、核算信息不完整内容片面化的现象十分普遍,其主要体现有以下方面:(1)企业核算人员对成本核算工作的庞大性和复杂性没有充分的认识,对人工成本核算的范围缺乏正确的判断。进行人工成本核算的人员范围主要是一线的工作人员,这就将设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研发人员等排除在外,致使人工资本消耗信息的不完整。(2)忽视对人力资源、知识资产等无形资产的成本核算。虽然目前是知识化时代,信息资源与知识资源等无形资产愈发重要。但在现在的许多企业单位,却忽略了无形资产的消耗,没有将其作为成本构成项目,而是将其计入了管理费用项目。(3)在企业成本核算中,通常我们主要注重的是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消耗,而对产品产前和产后的成本核算却忽视了很多。
(二)企业成本核算方法不规范。
大部分企业的核算方法具有随意性,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核算规范。分批法和品种法是两个重要的成本核算方法,大部分企业首先选用品种法,对于分批法则缺少应用。许多企业在对核算方法进行选择时,在没有充分了解企业会计制度的性质和企业的自身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做出了选择,导致成本核算方式与企业发展的适应度不够,致使许多数据口径不统一,数据重复使用无法完成,成本核算就会较为混乱,这种现象在中小企业中尤为严重。其次,核算主体太过单一。大多数企业以预算会计的核算方法为主,而预算会计的成本核算也是有着许多缺陷存在,如:成本核算主体单一、资金需求大、核算内容难以落实、缺乏责任制等,导致企业成本核算的会计信息失去其真实性,企业的消耗支出缺乏重视,这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起到了严重的阻碍。
(三)企业成本核算观念的落后。
目前,企业的成本核算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的财务人员严重缺乏成本控制的观念和成本效益的观念。许多企业为了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一味地将生产规模扩大,注重生产产品的销售额,忽视了对企业产品的成本控制,导致企业成本支出增加以及资源的浪费,对企业的长久可持续发展非常不利。
二、改善企业会计成本核算的措施
(一)规范企业成本核算方法。
有效的成本核算方法是提高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水平的基础,企业需要不断对成本核算方式进行规范。首先,成本核算有很多种方法,包括分批法、品种法、分步法以及定额法等,企业应当充分、全面的了解企业财务核算的特征以及自身发展的特点,对企业生产产品的流程和特点进行充分的分析,以便选择出适合企业发展的成本核算方法。另外,由于成本核算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企业需要对多种成本核算综合利用,或者重新组合再使用。其次,需要不断创新新型核算方法。现在这个时代是不断发展的,因此企业的管理方式就要紧跟时代的步伐。企业应该在其原有成本核算方式的基础上来进行创新,这样才能使企业成本核算更具科学化和先进化。再次,企业需要做好固定资产、存货、采购材料成本的核算工作,这样才能将企业独特的特点与企业相关财务法规更好的结合在一起,从而制定出一种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的企业会计成本核算方法。
(二)确保核算的全面性与科学性。
在进行企业成本核算时,要充分保证成本核算的科学性和全面性。第一,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详细的成本核算,并且将无形资产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分类,采用多种核算方式,将无形资产的成本计入企业成本核算体系中。同时,企业还需要充分考虑到企业知识资源的特殊性这一点,并且在知识资源消耗时,使用科学的核算方式,对其进行弹性摊销期限的设定。第二,有些企业忽视了在核算时环境成本的核算,在进行环境成本核算的时候,应当将环境成本列入企业成本核算体系中,以此来对环境保护成本的核算进行加强。
(三)树立先进的成本核算管理观念。
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精神动力,是企业的灵魂,要树立先进的成本核算观念,同时提高企业成本核算水平。首先,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大力宣传成本核算的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文件,使企业核算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成本意识得到提高。其次,树立全面的观念,从整体上来对企业的成本核算进行把握,使成本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得到增强,使企业成本核算是企业所有生产环节成本的综合得到明确,使各个环节的成本得到有机结合,形成对经营决策的有力支持。
三、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立足之地,就需要使企业管理模式不断完善,使企业职工的劳动效率不断提高。而成本会计核算是作为企业管理的关键环节,对企业的发展影响深远。企业应该更加对成本核算提起重视,对企业成本核算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全面深刻地分析,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企业成本核算体系更加完善,让企业成本核算的水平得到提高。所以,企业需要对企业成本核算方法进行规范,采用适合企业发展的核算方式。保障成本核算的科学性与全面性,减少错误的和遗漏的成本项目。树立先进的成本核算管理观念,提高企业成本核算人员的专业素质。这样,企业才能在市场经济下更好的生存和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祁虹.企业会计成本核算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1.6(13).
关键词:政府会计 资产核算 创新 变化
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令第78号公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2016年7月6日,财政部财会[2016]12号文件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四项具体准则(以下简称《四项具体准则》)。2016年8月1日,财政部财办会[2016]30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政府会计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一、政府会计改革要点分析
现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会计报表是根据预算和决算制度编制的部门决算报表,不能反映单位的成本费用、资产的实际价值、现金流量等内容,一方面不能满足单位自身成本核算及财务管理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不能满足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单位财务状况的需求。
政府会计改革是在完善现行部门预算和决算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借鉴企业会计的核算方法,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使行政事业单位能够直接进行成本费用核算,并编制出满足各方需求的部门财务报告,从而统一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进而达到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目标。
《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主体为各级政府和与本级财政部门有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体现了构建统一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的思想。《基本准则》规定政府会计包含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通过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三个会计要素进行核算,编制反映预算执行情况的决算报告;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通过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五个会计要素进行核算,编制反映财务状况的财务报告,体现了政府会计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目标。
《四项具体准则》立足于权责发生制原则对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四项资产的确认、计量、信息披露分别制定了具体的会计处理原则,体现了政府会计加强国有资产核算及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标。
《政府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依据《基本准则》和《四项具体准则》,设计了科学规范的“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首先,在会计科目的设置上,将现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有共性的科目统一为一个科目,将有差异的科目在核算内容上做了特别说明,使所有政府会计主体运用相同的会计制度;其次,在账务处理方法上,采用“平行记账”的方法,对同一项经济业务,同时进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核算;最后在会计报表的设置上,除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外,还设置了“预算结余与净资产变动差异调节表”来体现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相互衔接。
二、政府会计之资产核算的创新与变化
高等学校作为政府预算拨款单位,是《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会计主体。为了使高校会计人员尽快了解政府会计的创新特点及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处理方法,本文从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等资产的会计核算方面,将《四项具体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相对于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创新与变化做一些简要分析。
第一,从资产的定义来看,在固定资产的定义中将现行“高等学校持有的”调整为“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在无形资产定义中将现行“高等学校持有的”调整为“政府会计主体控制的”。资产定义中增加了“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的条件及“控制”的概念,与后面所述的资产的确认条件中“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的描述相吻合,是判断是否能够确认资产的基础。
第二,从资产的会计确认来看,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仅对资产的会计计量、会计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方法进行了规定,没有提及会计确认原则问题。《四项具体准则》分别用专门的章节对相应资产的会计确认进行了系统规范,还明确了相同的确认资产应当同时满足的两个条件,即与资产相关的服务潜力很可能实现或者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政府会计主体和资产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不同政府会计主体对相同的经济业务运用同样的会计确认原则,使得政府会计主体间的会计信息横向可比纵向可以加总合并,方便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
第三,从资产的初始入账价值确定来看,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对接收捐赠的资产入账价值规定了相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市场价格和名义金额三个层次确定的方法,对盘盈的资产入账价值规定了市场价格、名义金额两个层次确定的方法,由于同类资产市场价格确定起来比较困难,实际操作性较差。《四项具体准则》中,增加了以评估价值计量资产价值的方法,对接收捐赠的资产,初始入账价值依次按照相关凭据注明的金额、评估价值、市场价格和名义金额四个层次确定;对于盘盈的资产,按规定需要评估的,初始入账价值按评估价值确定,其他情况下按照重置成本确定。在这样的规定下,如果政府会计主体收到的捐赠资产没有注明金额的凭据,就可以聘请专业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来确定初始入账价值,盘盈的资产也可按评估价入账,不仅方便实施,而且使资产的价值计量更加公允可靠。
第四,从资产的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来看,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只在会计报表编制的说明中,列举了报表附注中应当披露的内容,与资产相关的仅有重要资产的处置情况、重大投资、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的名称和数量以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的理由。《四项具体准则》均用专门章节对相应资产的会计披露内容做了说明,披露内容包含了相应资产的计价方法、折旧及摊销方法、各类资产的使用年限、账面余额等所有情况。
第五,从资产的核算内容范围来看,按照现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的基本建设投资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要求单独建账和核算,单独编制决算报表,同时每月需要将基建账套数据并入“大账”,在“大账”的“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这样的核算方法不仅工作量大,而且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不高。《政府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在统一的政府会计制度中设置了“基建工程”一级会计科目和相关明细科目,直接在“大账”中核算基本建设投资业务,不仅减少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而且保证了会计信息的全面完整。
第六,从资产的账务处理方法来看,依据现行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在取得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按照确定的初始入账价值,借记“教育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按照当月应提折旧或摊销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贷记“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科目。这是一种“虚提”折旧或摊销的方法。高等学校在进行成本费用核算时,要在会计核算账务系统外建立另外的表格来核算,要对各项支出及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的数据进行重新归集、分配和核算,是一项比较繁琐的工作。
依据《政府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政府会计主体在取得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时,按照确定的初始入账价值,根据财务会计的要求,只计入相关资产科目,不计入成本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取得资产的价款是用财政拨款支付的,还要根据预算会计的要求进行“平行记账”,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或“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计提折旧或摊销时,根据财务会计的要求,按照当月应提折旧或摊销额,计入相关业务活动的成本费用,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科目。这种“实提”折旧或摊销的方法及同时进行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账务处理的方法,正是政府会计的精华所在,是实现核算政府会计主体运行成本、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目标的有效途径。
三、结束语
以上分析的只是政府会计核算创新与变化的极小部分,随着改革步伐的逐渐推进,财政部还将正式的《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及其他的具体准则,我们要继续关注和研究,充分了解政府会计的核算方法,为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做好准备。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Z].2016-7-6.
[2]财政部会计司.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答记者问[OL].财政部网站,2016-7-14.
[3]财政部.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Z].2016-8-1.
[4]周娜.探析《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的创新及变化[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6,(2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