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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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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

第1篇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enhancement of China's comprehensive national strength, social security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problem has been the community's attention. At present, there are still a lot of irrational factors in China's social security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work. Therefore,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and the main problems of social security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policy, and makes some comments and suggestions.

关键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点;问题;政策

Key words: social security;comprehensive management;characteristics;problems;policy

中图分类号:D6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30-0328-02

0 引言

社会治安问题是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大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和深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并被逐渐提上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被广泛应用在社会治安管理上,对我国社会治安工作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的社会治安形势仍然很严峻,并没有从根本上扭转违法犯罪行为增多的势头,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对其治理工作起了限制和阻碍作用。一味的严打或者宽松化治理并不能有效地进行治理。只有继续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等法律体系,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一定的方针和指南,才能更好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务和指导,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成效

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特点

在社会治安治理工作中,我国主要是以政策的形式进行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现做如下分析:

第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是指按照党的政治和组织领导机制所构建的综合治理领导体系。其既不需要设立专门的法定实施机构,也不需要改变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组织管理。其领导体系就是指按照党的统一领导,对社会治理工作由党和政府共同管理,办事机构对其进行具体管理,同时明确各单位的职责。上至省市,下至县区、乡镇都必须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制,以便使得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能够进行明确分工。权责明确,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为指导和标准,对综合治理的相关管理规范加以明确。在综合治理的区域,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明确主管人的责任,并且以“系统抓和抓系统”的方式进行辅助。对于国家各个部门来说,要进行齐抓共管,一切治理措施都必须以综合治理方针为标准,对于基层中的各个单位来说,则可以进行群防群治,专心管理好本部门的人员,处理和本部门、本单位的治理工作,做到各尽其责。

第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调控手段要以政策性责任为核心。可以采取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以及一票否决制来进行实施,或者还可以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甚至将个人的政治荣誉和工作成效相联系等方式来提高治安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办事效率。

第四,社会综合治理政策具有非常广阔的实施主体。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无论是政府机关,还是社会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都是政策实施的主体,对综合治理工作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其人员和资产的管理,以便进一步促进社会综合治理政策的建立和完善。

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优缺点

2.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优点 政策实施方式在对社会治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时具有其独特的优点。

第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实施机制较为灵活。如果国家对社会治安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比较滞后,为了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可以率先实行治安综合治理政策对其进行指导。

第二,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进行实施可以不必新建实施机制。其完全可以以现行的体制为标准和依托,专门的国家实施体制不必建立。

第三,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来对各个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升迁奖惩进行约束和管理,可以进一步明确其职责,促使其能够严于律己,提高其自身的治安治理效率和质量,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同时按照政策进行实施比较符合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让政府政策可以先行发挥作用。

第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普遍约束力,其具有较强的影响力,通过相关的指令和措施,可以促使省市县级等各个区域和各个单位的人员能够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

2.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局限性 政策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首先,政策具有严格的要求,原则性较强,缺乏一定的规范性措施,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操作方面有一些不利影响。其次,国家不能要求政策强制执行,使得政策的权威性和实际执行情况仍然和预想方案存在一定的差距,缺乏一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基础。再者,政策的实施主体也未进行明确规范,对负责综合治理并进行实施的国家管理和部门以及群防组织的性质和职责范围进行明确确定,使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缺乏严密的分工层次,管理体系未能有效建立开来。另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没有严格的监督机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导致在治理过程中投机违法现象频发,人员治理的积极性不高,给社会治安工作的有效进行带来很大的难度。

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3.1 主要问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和难题,社会矛盾较多,大致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缺乏明确的定位。管辖综合治理机构缺乏明确的地位,难以断定其是属于政府还是党委。并且治理工作的连续性较差,缺乏具体的实施和治理计划,权威不足,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导致治理工作的实践性较差,流于形式,治理效果并不明显。

第二,人员编制不合理,缺乏足够的资金保障。尽管政府对综合治理的人员编制以及资金投入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然而地方资金有限,尤其是对于县镇乡等基层来说,财政更为吃紧,要想加大对人员编制和资金的投入力度,有点力不从心,使得综合治理机制难以有效地建立和完善,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难以起到实质性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治安防范工作力度不足。有些地区的治安防范工作较差,缺乏一定的治安措施和治安体系,导致违法犯罪现象经常发生,进一步加大了治理的难度。

3.2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建议 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的制定来说,一定要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不同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治安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政策,涉及到更为广泛的区域,并且对治理措施进行细化规定和要求,避免出现纸上谈兵的现象。另外,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战略会出现一些变化和调整,对于综合治理政策也要随之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便能够为社会治安的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的后盾和保障。对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来说,明确各级政府的治理范围和职责,加强对人员的合理编制,并建立一定的监督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4 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对于社会治理工作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政策的指导和服务下,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分工和职责,对人员进行合理编制,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可以提高治理成效,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参考文献:

[1]张传玲.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的探讨[J].商情(教育经济研究),2008(06).

[2]卢虎.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毛口乡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效[J].农村经济与技术,2001(02).

[3].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J].人民检察,2006(02).

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抓治安保稳定”活动和“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激励各地各部门团结奋战、合力攻坚,动员和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见义勇为,着力营造严打整治的高压态势、群防群治的治安环境和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氛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抓治安保稳定”和“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参与部门、组织(个人)先进评选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治安保稳定”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镇(街道)。

(二)奖励方法

镇(街道)按“抓治安保稳定”考核结果取前六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同时作为市级“抓治安保稳定”暨“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先进集体。对获得一等奖的镇(街道)奖励10万元,获得二等奖的镇(街道)奖励8万元,获得三等奖的镇(街道)奖励6万元。其他镇(街道)按考核分值予以奖励。

二、“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对象

基层参与部门、组织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组织,分四类,给予奖励。

(1)市级“抓治安保稳定”暨“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先进集体(20个)

评选对象:“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有关牵头部门下属单位。

评选条件: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成绩突出,效果明显。

(2)群防群治防控工作好(10个)

评选对象:村(社区)

评选条件:

①重视群防群治工作,有一支常年性巡逻队,有若干名志愿者,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义务巡逻,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群众反映良好;

②积极开展邻里守望和户户联防,有明显成效或典型事例;

③“两抢一盗”案件明显下降。

(3)支持参与好、发动员工好、内部安保好(10个)

评选对象:企事业单位、商会

评选条件:

①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②企业内保工作好,并积极参与、支持辖区群防群治工作;

③组织或开展企企联防;

④一年来无“两抢一盗”案件发生。

(4)封闭管理好(8个)

评选对象:村(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评选条件:

①大力开展农村封闭式小区建设,成效明显;

②大力推进城区老小区改造,围合式自治管理成效明显。

(5)防范效果好(12个)

评选对象:村(社区)专业巡防队伍,志愿者队伍、和谐促进员队伍

评选条件:

①成立并开展工作6个月以上;

②集体平均每人参与“三打一反”攻坚行动时间累计不少于50小时;

③有比较规范的组织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④有相对稳定的人员组成和服务内容,经常性开展活动,每年不少于10次;

⑤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用发挥好,成效明显、社会反映良好;

⑥活动区域内,未发生重特大或有影响的“三打一反”案件。

2.优秀个人,分四类,给予奖励。

(1)市级“抓治安保稳定”暨“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先进个人(150名)

评选对象:“抓治安保稳定”和“三打一反”参与部门个人,镇(街道)所属单位个人。

评选条件:

全力参与“抓治安保稳定”和“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成绩突出,干部群众公认。

(2)组织发动好(20名)

评选对象:村(社区)、企业负责人或班子成员

评选条件:

①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三打一反”攻坚行动,群防群治工作好;

②“两抢一盗”案件明显下降;

③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无越级上访和重特大发生;

④企业内保工作好,并积极参与、支持、赞助辖区群防群治工作。

(3)坚持参加好(30名)

评选对象:专业巡逻队员和志愿者。

评选条件:

①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普及志愿服务理念;

②积极参加“三打一反”攻坚行动,义务夜巡或志愿者相关服务工作1年以上、服务时间累计超过100小时以上或有社会公认的突出事迹;

③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某项具体工作,尽心尽力,默默奉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

④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体现良好的社会风尚。

(4)防控效果好(50名)

评选对象:出租房屋房东、小区物业人员、企业内保人员、旅馆工作人员等

评选条件:

①认真履行房东职责,积极提供治安信息、线索,以房管人作用明显的;

②小区物业人员尽心尽职、积极采取防控管理措施,小区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的;

③企业内保人员坚守岗位,积极参加村企联防,企业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的;

④旅馆工作人员责任心强,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动,工作突出的;

⑤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的。

(三)评选程序

1.市级“抓治安保稳定”暨“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各地和有关部门按照评选要求和分配名额(附件1),经党政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请市“三打一反”社会治安两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

第3篇

今年以来,街道党工委以稳定促发展为主要目标,切实坚持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一如继往地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并加强领导,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和有力保障。

在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决策部署和坚强领导下,政法综治各项制度得到了大力完善,各项措施得到了全面落实。并严格了责任追究制度,同四十四个村、三个居委会、几十个企业、单位、学校签订了

责任状,努力营造了政法综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治安网络,形成了齐抓共管、各司其职能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各村(居)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组织村民学习各类法律知识,为村(居)民上普法课,今年共举办普法学校普法课12场,每村法制宣传橱窗更换12次,受教育面达

30000人次。向村民发放新《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1000份,加深了居民对新法、新条例的认识。街道办事出还专门邀请*市相关法律专家对各村(居)治保调解

主任开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学习培训;各村(居)也开辟了法律知识专栏,开展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把村民思想统一到讲稳定、讲大局、讲奉

献上来。同时开辟了中小学生第三课堂,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另外,街道办事处也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开展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学习,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由于宣传到位

,教育到位,机关干部群众基本做到了学法、用法、懂法、守法。

三、做好民调、帮教、帮扶、等工作,巩固综合治理成果

在民事调解方面,充分发挥基层的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街道综治办每月月初,召开综治例会,分析研究本月村综治工作重点,全方位排查本村的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做

到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办,从而化解群众内部的不平衡心态。一年来,街道工受理纠纷128起,调处128起,成功128起,无民转刑案件发生,调解工作认真、细致、有理、有节、有情、有意,纠纷调处成功

率100%以上。

外来人员、流动人口、刑释人员是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管理对象,为此,我们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各村(居)在村(居)民花名册的基础上,掌握了重点人口情况,加强了外来人员的管理。对

出租私房的外来人员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对租赁人的租赁期限、来区时间、起止时间、职业等进行详细的核查,并通过片长随时对外来人员登记。街道辖区共登记外来人口55138人次,下一步准备明确出

租房屋的出租程序、方法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对街道5163户的出租户,主动办好出租手续,以进一步落实村委会和出租房主的责任。

帮教工作继续有条不紊地开展。有帮教对象的单位基本做到帮教对象个人资料齐全。村(居)干部经常深入到他们中间,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日常工作、生活、学习情况,对他们不歧视,并将组

织上的关怀与温暖感化那颗曾经受伤的心灵。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为零。

在工作中,我们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收集反馈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上,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重大节日,以及“两会”期间成立应急

工作小分队,及时地对事项进行处理,确保社会稳定,即使有部分情绪激动的村民进京、赴省越级上访,我街道干部也通过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劝返,并经过各种途径,积极化解矛盾,争取

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对生活困难群体及时帮扶。各村(居)干部深入居民当中,对申请低保居民认真核实,坚持不漏报、不冒报,严格发放程序,做到了应保尽保。同时在20*年“两节”期间,对困难党员、群众进行

走访慰问,确保了困难群众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严密群防群治网络,构筑有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基层组织队伍建设是综治工作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也是我街道工作的一个重点。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我综治办切实加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各村(居)、企业综治工作站、人民调解

委员会,归正人员安置领导小组,普法领导小组等组织相继建立,相关制度也逐渐完善。各村(居)均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开展工作,还协助派出所、司法所开展了平安、无毒村(居)等活动,对加强

外来人口的管理,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构建起了村(居)、派出所、综治办三维一体的防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