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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双方有一方在合同到期时不履行其义务就会导致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的一切业务都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开展的。这种虚拟性的服务方式使得业务开展的双方可以在不同地点不见面就能发声联系,这使双方的身份以及业务开展的真实性的验证难度增加了很多。增大了在身份确认、信用评级方面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增加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互联网金融机构因没有足额的流动资金满足客户随时随地对现金的需求而导致的风险。风险的测量主要考虑电子货币的规模和余额。因为电子货币是在现有实际货币的前提下发行的,是一种虚拟的数字化了的交易媒介。客户在收到这种虚拟的货币后,并没有完成最终的支付,还要等收到等额的在现实社会中流通的实际货币才称得上完成了交易。这就需要电子货币的发行机构即互联网金融机构满足流动性要求。支付和结算风险。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得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都在网络上进行成为可能,甚至产生了国际化的支付和结算系统,突破了传统金融的地点限制;随着上网人数的增加,互联网金融的客户群体也逐步扩大,这也使得其经营业务环境具有很大的地域开放性,从而大大增加了支付和结算风险。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各种产品层出不穷,因此总是缺少对其的监管或监管立法模糊不清。目前的相关立法也主要聚焦于传统金融业务,缺乏有关互联网和金融业相结合的配套法律法规。因此,如果签订了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合同就很可能陷入不必要的纠纷,增加了交易成本,甚至会影响该行业的持续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特点
一是并存性。即传统金融风险与新兴金融风险并存,互联网金融的出现甚至能改变金融的功能和本质,传统金融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仍然存在。同时,互联网金融又有可能有新的风险相伴而生,这样互联网金融风险是传统风险与新兴风险并存。二是多样性。因为互联网金融内涵丰富类型较多,而且呈现不断成长发展新兴业态,其风险的类别和内含也呈多样性的特点,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创新和反风险的增强,还可能会出现新的风险。三是虚拟性。网络经济互联网金融都有虚拟性的特点,金融业本来就具有虚拟经济的特点,互联网金融交易又几乎全部在网上进行,交易的虚拟化更加突出,其风险也在虚拟化中发生,因此互联网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隐含性,这也给治理增加了难度。四是速发性。互联网金融风险可能会迅速发生,其业务具有远程快速发生完成的特点,资金运转速度更快范围更广,支付结算更加快捷,因而其风险事故的可能性也越大,一旦出现了失误,回旋余地很小,补救成本却相当大。
三、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
这里讨论的是互联网金融所特有的风险控制方法:技术性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一)互联网金融技术性风险的控制方法
一是改进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环境。加大对计算机硬件设施的安全保障投入,提高整个计算机系统的防入侵、防病毒能力;在网络方面应用身份验证和分级授权等安全注册登录方式,并且对非法用户加以限制以实现对互联网金融的门户网站的安全访问。二是加强数据管理。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纳入到整个金融体系发展规划中,视其为金融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使互联网金融系统内相互协调,提升对各项风险的检测水平;通过数字证书的办法为其业务主体提供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三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在互联网金融的有序开展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降低技术风险,应着力开发一些新型的防攻击防病毒能力强的技术手段。
(二)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的控制方法
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建立征信平台。想要从根本上解决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信用风险,第一要务是大力推动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征信平台,实现全社会信用信息,比如主体的履约能力,交易记录等的收集、匹配和数据化。建立一个全社会通用的信用查询和调用体系。做到互联网金融机构能根据该征信平台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并通过一定的专业化征信数据降低信用违约风险。创新监管体系。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监管方法和力度应适应它的发展,针对它与传统金融的区别对现有法规进行完善、创新。形成既有专业分工又能够统一治理的机制。培育信息公开透明,保护以消费者利益为核心的金融市场环境。提高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息透明度主要在于实现财务数据和风险信息的强制披露。另外,向消费者进行知识教育,使消费者能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不同之处,增强其对新兴金融模式的风险认识。
(三)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控制方法
首先,正当收集和保护信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从业人员在收集客户信息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客户信息后要给予适当保护。根据2007年公安部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按照信息系统破坏后所造成的损失程度分成五个等级,并对信息系统的不同安全等级进行分级保护管理。从业人员应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在安全程度达标的平台上操作。只有这样,当计算机网络系统被破坏导致信息泄露时,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免违法责任。其次,要强制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规章适度。面对正在飞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各产品领域,国家法律制定显然不能紧跟其步伐。因此,将行业章程对该行业的有效规范强制起来就显得尤为重要,自律规章制度作为社会自生规则也应该发挥其规范价值。此外,监管机构应适当的宽容。中国近几十年来长期压制民间的金融发展,如果继续之前的政策,互联网金融会发展的很缓慢。监管者应在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间找到平衡点。以前中国金融业依靠政策保护现象严重,形成了高度垄断的金融市场环境,行业内竞争不充分,传统金融机构获取了暴利,这些问题并没有促使法律得到有效调整。垄断带来的负面结果之一就是能够给小微企业和普通人提供的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的水准都很低端。不可否认,互联网金融以其普惠、分享、便捷等不同于传统金融的特点,在整个金融系统内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所以,监管机构在打击那些触犯法律法规的从业机构或从业者时,也应鼓励和支持金融行业的创新以维持积极正当的竞争秩序。
(四)互联网金融系统性风险控制的方法
1.1成本低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进行资金交易的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对方的信息,根据彼此的利益需求,制定合适的交易定价、交易内容等,实现资金交易。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金融交易,可以节省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消费者直接通过网络平台了解金融产品,这有效地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促进了金融产品的销售。
1.2效率高互联网金融业务是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科学技术为支撑,可以为用户快速地进行金融产品计算、办理金融相关业务等,促使金融交易和金融业务快捷便利地进行。
1.3覆盖广当下网络技术的有效覆盖,促使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在网络环境下顺利进行,用户可以不受地域、时间的约束,随时随地地进行金融产品查询、购买等行为,这充分说明互联网金融覆盖面较广。
1.险大之所以说互联网金融风险大,是因为当前我国信用体系还不完善,对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法律约束存在一定缺陷,因而网络诈骗、金融违约等问题层出不穷。另外,我国互联网的安全程度并不是非常高,容易遭到黑客、病毒的侵袭,使得互联网无法正常运作,这会给互联网金融的运行造成严重的影响。
2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金融风险
作为互联网技术与金融全面结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扩大了金融业务范围,降低了金融成本,提高了金融业务办理速度,但它存在的金融风险同样不可忽视。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金融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1技术风险互联网金融以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等作依托,在开展和执行各项金融业务的过程中各种技术的应用是非常关键的。保证各项技术的有效应用就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有序、合理、快速地实施。然而在应用各种科学技术的过程中,也可能出现一些技术问题,致使互联网金融的运作受到影响。综合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实际情况,互联网金融存在的技术风险有三方面。
2.1.1系统性的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系统性的安全风险与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是否合理、有效有很大关联。目前常见的系统性安全风险主要表现为:
(1)加密技术不完善。依靠计算机系统,互联网金融业务才能顺利的开展和执行。但在应用计算机系统的过程中如若加密技术不完善,一旦黑客攻击或病毒侵袭,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金融信息将会被破坏或盗取,系统终端可能被攻击,致使互联网金融受到重创。
(2)TCP/IP协议的安全性较差。目前互联网采用的传输协议是TCP/IP协议族,此种协议最大特点就是信息沟通流畅,但存在的最大缺陷是安全程度低。这使得目前互联网金融安全防范效果不佳,信息传递、资金转移过程中容易被盗取。
2.1.2技术选择风险因为互联网金融存在系统性的安全风险,所以选择适合的互联网金融技术来解决安全问题是系统维护者需要仔细考虑的,但互联网金融技术的选择也存在风险。如若互联网金融技术设计存在缺陷或操作不当,可能引发信息传输低效、技术运用效果不佳等问题,致使互联网安全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给互联网金融带来更大的危害。
2.1.3技术支持风险由于互联网技术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受技术限制或运用成本有限等因素的困扰,互联网金融所应用的技术不能够及时地更新或更换,这使得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实施受到一定的限制,在进行某些高端服务的过程中技术难以满足要求,如若强制应用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所以,互联网技术支持不到位也会影响整个互联网金融的运行,容易给互联网金融带来技术支持风险。
2.2业务风险
2.2.1操作风险从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系统来看,互联网账户的授权使用、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系统、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与客户的信息交流等与互联网安全操作有很大关联。如若互联网操作过程中交易主体出现操作错误,可能会导致业务风险产生。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是在虚拟环境下进行的,交易主体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操作规范、操作要求、操作流程等方面不够了解,交易主体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操作失误,极大程度降低了互联网金融安全性,给互联网金融业务带来风险。
2.2.2市场选择风险互联网金融业务如若出现市场选择风险,其来源主要是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互联网金融市场出现“柠檬市场”。所谓互联网业务信息不对称是指在虚拟的互联网环境下,金融业务主体为用户提供不准确、不恰当的信息,这使得市场选择欺骗性,可能使用户丢失资金,此种情况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产生的“柠檬市场”是指在起步阶段的互联网金融环境中,金融产品定价低、服务质量差的金融业务被广大用户所接受;而金融产品定价高、服务质量高的金融业务不被接受。这种不良的市场选择现象不利于互联网金融良性发展,容易给互联网金融带来市场选择风险。
2.2.3法律风险虽然我国出台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网上证券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但我国互联网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比较落后和模糊,相关监管规定还处于滞后状态,即监管空白,致使互联网金融业务在实施的过程中,一些不良人员钻法律的空子,开展不正规的金融业务活动,给互联网金融带来一定的风险。所以,不断地完善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是降低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关键。
3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有效措施
3.1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构建完善、健全的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可以提高互联网金融业务运行的安全性,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对于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的构建,主要从两方面入手。
3.1.1改善互联网金融的运行环境为了保证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可以有效地实施,应当对计算机系统的防火墙、密银等安全防护功能进行强化,增强计算机系统的安全性,避免其受到黑客或病毒的侵袭,以此来保证互联网金融业务在安全的环境中运行。
3.1.2加强数据管理为了保证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或数据不被盗取、破坏,以及丢失,应制定统一、合理、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按照此标准规范,选择适合的互联网金融技术,并且设计制订合理的技术应用方案,科学地运用互联网金融技术,加强互联网金融实施的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降低互联网金融技术风险。
3.2健全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可以对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监督、控制,最大限度地提高互联网金融业务实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当然,确保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有效应用的关键是建立健全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体系可以调险管理制度、约束风险管理、优化风险管理环境等,监督风险管理有效实施。建立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体系时,需要注意两方面:其一是加强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业务内部控制,通过制定完善的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安全管理办法,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等来有效的控制互联网金融业务,促使金融业务有序、规范、合理地实施;其二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客观的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和个人信用评估体系,通过信用评估体系对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企业、个人信用进行评估,确定个人或企业信用良好的情况下,允许双方进行互联网金融业务。
3.3加强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制体系建设对于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健全的情况,应当加强互联网金融法制体系建设,不断地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约束互联网金融业务,为促进互联网金融的良好发展创造条件。对于互联网金融法制体系的建设,可以通过加大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力度,填补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空白,修改和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制定网络公平交易规则等,以此来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和法律法规,为营造良好的互联网金融法律环境而努力。
4结语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态势强劲互联网金融是在全球网络经济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互联网与金融的融合始于银行金融业务的网络化。自1995年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诞生,银行的网络金融在全球范围内迅速铺开。2013年中国网银交易规模为1287.8万亿元,大部分银行的电子银行替代率接近80%;截至2013年7月,我国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数量已达250家,第二季度交易规模达1064.1亿元,环比增长64.7%;截至2013年末,国内P2P行业总成交量达1058亿元,贷款存量为268亿元,出借人数超过20万,较2012年200亿元左右的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与此同时,挑战传统证券业务的众筹模式也开始在国内入驻,并受到投资者青睐。2011年7月上线的“点名时间”,是国内上线最早同时也是规模最大的众筹平台,截至2013年7月该平台已经接到了7000多个项目提案,有近700个项目上线,项目成功率接近50%.2012年堪称“互联网金融元年”,自此互联网金融不仅创新层出不穷,而且竞争日趋激烈。首先,电商巨头纷纷涉足金融行业,如阿里巴巴开放信用贷款和理财业务,腾讯与中国平安成立保险金融服务系统,苏宁小贷进入供应链金融领域等;其次,银行系电商也竞相上线,如建行的“善融商务”、交行的“交博汇”、招行的“非常e购”等;再次,互联网金融开始蔓延理财、保险业等行业,如余额宝、人寿联合快钱共推保险网销,“三马”联合卖财险等,互联网金融市场上的创新与竞争开始愈演愈烈。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产生及其特殊性互联网金融活动表现为货币和数字化信息在网络间的传达与调拨,交易双方互不明确,交易过程透明度低,这种依附于高科技和虚拟性的特性,对金融风险具有放大效应。互联网金融所蕴含的风险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互联网金融风险具有二重性: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在本质上具有金融属性,与传统金融一样,互联网金融活动面临信用、市场、流动性、操作性、声誉等一切常规金融风险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载体是互联网,互联网本身附有的虚拟性、技术性以及创新性特点会给互联网金融附加很多系统性的隐性风险问题。在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和强烈竞争态势下,互联网金融也频繁发生风险案件,显性风险突出。例如,银行网站遭遇黑客袭击、个人金融信息被盗取,P2P网络借贷行业早期由于基本处在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而多次发生“跑路”事件,以及个人信用信息被滥用等情况。同时,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上互联网金融本身的行业交叉属性,目前对其没有明确的监管制度和可完全适用的法律约束,其发展还蕴藏着“隐性”风险。例如,由于监管的欠缺,不乏有企业打制度的“球”,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特点进行网络洗钱,违规经营发行理财产品,暗箱操作线下业务等,不断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风险底线等。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全面结合和创新的产物,其风险产生的主要来源有:
(1)对信息技术装备的依赖,即互联网金融的一切活动都依托于信息技术的软硬件装备,一旦技术出现问题,风险难以控制;
(2)互联网的“虚拟性”特点,即互联网金融中的一切业务活动,如交易、支付结算等都在虚拟的电子信息中进行,交易者身份认证难以确认,容易导致信用风险;
(3)金融的跨界经营,如金融“触电”、电商“淘金”等的发展使得金融的跨界经营已成趋势,进而导致金融风险的不确定性;
(4)法律与监管的缺失,互联网金融行为缺乏明确的制度约束,单纯的行业自律会积累大量隐性风险。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主要模式类别及特点
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一切依托互联网展开的金融活动,包括了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实体机构、平台中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从商业模式的角度大致可分为六类。综合而言,互联网与不同金融市场的融合发展所形成的各种模式类别,不仅传承了互联网资源开放化、成本集约化、渠道多元化、用户行为价值化等优点,同时也更加创新性地细化了我国金融市场业务,有效促进了金融市场的“普惠发展”。但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环境下,各种模式类别发展的多元性也使互联网金融风险在我国更具复杂性。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殊性
结合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来源和商业模式特点,与我国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所蕴含的风险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风险类别中。
(一)技术性风险互联网金融对互联网技术的依赖性很强,互联网技术性风险会对互联网金融交易中的资金安全构成威胁。例如,由于网络及计算机自身缺陷或技术不成熟造成的停机、堵塞、出错及故障等,以通过病毒、黑客等人为破坏手段构成的网络软硬件瘫痪、信息泄露、被篡改等,都有可能导致资金的截留或被盗。同时,互联网支付密钥的技术管理以及TCP/IP协议的安全性,对承担金融活动中资金主体的资金安全性来说也面临考验。因为互联网金融活动的交易信息完全通过网络传输,在这过程中存在非法盗取、篡改以及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据《2012中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有84.8%的网民遇到过个人资料泄露、网购支付不安全、遭钓鱼网站等网络信息安全事件,总数达到4.56亿人次。此外,在技术支撑上,很多互联网金融机构往往通过购买外部技术支撑来解决内部技术和管理问题,而在互联网技术设备上我国又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国外进口的互联网软硬件设施对我国的金融信息安全问题存在的隐患也不得忽视。
(二)虚拟性风险一方面,互联网的开放性给社交活动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信息分享平台,但其“虚拟性”特点也给海量交易者身份、传递信息的真伪判断带来明显弊端,容易引发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例如,在虚拟的互联网金融市场服务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客户大都会根据行业服务的平均质量来确定预期购买价格,可能会出现“低质量”金融服务机构驱逐“高质量”金融服务机构的现象;同时,在实际业务中客户可能会利用自身信息的隐蔽性,做出像网络洗钱、网络欺诈等不利于互联网金融机构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平台在金融活动中很多承担着资金周转功能,如第三方支付、电商系金融等,相比传统金融的线下严格审查,互联网金融平台由于“虚拟性”特点,很难对在资金周转过程中的沉淀资金实施有效的担保和监管,信用风险指数加大,如果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或引发支付风险。
(三)操作性风险相对传统的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业务操作风险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大数据的经营、操作主体的变换、互联网金融账户的授权使用、操作流程设计对网络系统的依赖,以及真假电子货币识别等方面。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的核心在于对数据的整合、模型构建和定量分析,由于平台数据获取主要是基于业务的交易数据,形成维度单一,再加上实际操作中还存在“刷信用”、“改评价”等行为,使得互联网金融的大数据风险控制在操作中存在风险“有偏”隐患;互联网金融环境下的操作主体大都是客户在自有计算机上实现,如不熟悉具体的操作规范与要求,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互联网交易系统的设计缺陷、安全性以及运行的稳定性等,也可能引发金融业务的操作风险;互联网金融可能会存在由于没有树立良好的信誉而导致的各项业务不能在良好的信用环境下有序展开而面临风险;互联网由于时效性和快捷性特点,往往一步小小的操作过失带来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如金融机构的“乌龙指”事件),而且互联网通过媒介对信息的传播速度非常快,操作风险会很快进而导致声誉风险。
(四)法律法规性风险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风险主要体现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性与现行法律制度的滞后性冲突造成的风险。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发展非常迅猛,基于传统金融制定的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很难满足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需求。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现有法律的运用风险,即现有法律运用到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难以适用,容易导致交易主体之间的责、权、利边界不明确,一方面增加交易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对某些金融行为(如虚拟货币)本身的违法与不违法难以界定;二是新法律空白风险,即新法律空白可能造成的“搭便车”风险集聚,而互联网金融由于本身涉及领域的交叉属性,使得其立法过程很复杂,难度超过传统金融,如实名制和客户隐私保护两难问题的解决等,更加剧了这种风险的不确定性。
(五)监管覆盖风险首先,互联网金融大都存在跨界经营,如电商系金融领域,这对我国传统金融的分业经营界限及分业监管模式提出了挑战。目前,互联网金融模式中除了金融机构的信息化金融受原监管机构约束外,仅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法律地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认可,受央行支付结算司监管并由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作为行业自律性组织约束。而像P2P网络借贷、众筹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势,虽然2014年上半年已被分类归口于银监会和证监会监管,但相应的监管法规建设任重道远,短期内监管的灰色地带仍会存在。其次,互联网金融由于其自身的行业交叉属性,与传统金融相比风险诱发的因素多样化,加上其虚拟性、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导致监管的全面跟踪难以识别,这也进一步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再次,在全球化背景下,频繁的互联网金融跨国交易打破了地域限制,这种趋势对单独的国内监管也提出了挑战。
四、互联网金融特殊性风险的防范与监管策略
(一)从互联网技术层面构筑互联网金融运行安全体系计算机互联网技术安全体系是电子金融与电子商务活动安全的基础,技术层面的互联网金融运行安全防范体系包括:操作系统安全稳定、防火墙技术、虚拟专用网技术、入侵检测技术以及金融信息、数据的安全防范技术等。互联网金融运行安全体系的构筑,首先需在硬件方面保障互联网运行的安全环境,应加大对计算机物理安全措施的研发投入,增强互联网系统的抵御和防攻击能力。同时,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体系的信息安全上,应加强基本加密技术、安全认证技术以及安全应用标准与协议三大层次的技术支撑,这是网络金融和商务活动的支付体系和各种业务应用系统的发展基础。
(二)从金融属性层面规范互联网金融操作流程,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本质是金融属性,在业务层面,不论是有金融牌照的企业还是其他形式的网络借贷公司,都应从金融风险的角度充分认识金融信息化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审慎管理信用、流动性等其他风险。针对互联网金融的行业交叉性和金融属性,其风险管控不仅需要建立信息科技风险评估、管理、预警的机制,还要在严格内控体系的基础上,对业务操作流程的规范管理、资金流动性管理、信用风险管理等方面建立金融风险的防范制度。如,对流程中可能存在的操作风险应从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两个层面进行标准化管理;对P2P模式中存在的“多对多”、“资金池”、“期限错配”等流动性风险隐患应尽早进行规范;对互联网借贷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及无抵押品问题带来的风险隐患应设计出相应制度等。
(三)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大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立法力度20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开始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法律法规建设,采取的方式是对仍然适用的法律继续沿用,对不适用的法律进行修订完善,同时制定相关新法规以补充覆盖。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与完善,欧美逐步建立起了涵盖交易规则、交易保护、制度标准等内容的互联网金融法规体系。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建设借鉴国外经验,可以从三个层面加大力度:一是梳理与互联网相关的现有法律法规,结合互联网金融特点加大基础性立法工作,如明确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的责权利、行业准入门槛、交易行为规范等;二是修订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配套法律体系,如修订现有法律体系中对互联网金融不适用的条款,完善对互联网犯罪责任追究的法律规范;三是补充制定有利于互联网健康发展的行业法规,如互联网公平交易规则、消费者权利保护以及安全法规等。
(四)从监管层面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系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需处理好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辩证关系,做到有保有压。目前,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首先,要理顺各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业务范围,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在监管模式上应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特性,建立跨部门的监管机制,协调分业和混业创新监管模式;其次,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交易活动的快速、频繁和虚拟性特点,监管部门应通过信息技术加强非现场监管,并有效建立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再次,对互联网金融的跨国活动,监管部门需联合其他国家的监管机构,加强联动实施统一监管。
一、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一)竞争与垄断产生的负面影响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竞争尤为普遍,这种竞争不仅仅存在于产业模式之中,更是对金融实力的竞争,很多互联网金融模式在碰撞的过程当中,最终产生了竞争性垄断,而这会直接影响到社会融资模式以及投资模式的单一性,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金融结构的稳定。例如在我国金融发展过程中支付手段已经逐渐产生了竞争性垄断的局面,这有可能会使得互联网金融格局出现服务同质化的现象,并且有少数金融机构垄断大部分市场份额的现象也不利于市场稳定。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但随着竞争产生的负面影响十分广泛,例如很多金融机构利用网贷产品,在竞争的过程当中,加速了贷款公司的倒闭,而这种倒闭,由于受到服务同质化以及监管不力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最终使得互联网金融发展出现竞争性垄断。
(二)资源重构过程中存款与贷款风险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对于资金的投放以及吸纳互联网资金的这一部分人群里也有存在对于金融风险意识相对较低的人,他们往往会在投资过程中产生一些非常不理性的行为,进一步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风险性,这种现象涉及的人群数量较大,且会对社会产生十分不良的影响。很多贷款人群在对资金链条进行使用的过程当中也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一些银行无法获得小微企业或是个体工商户的融资,而一些传统商业银行在对资产以及风险进行评估的过程当中,由于这些用户存在着一定的经营风险,也无法较为顺利地完成最终的评估,因此互联网金融在对资金进行投放的过程当中,没有对客户的信息进行评估,这也会直接导致一些客户不能够正确使用资金,最终影响到互联网金融贷款偿还的及时性,不利于资金链条的运营。因此,如果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进行放贷的过程当中并没有考虑各项因素,没有对经济周期进行探索,很有可能直接影响存贷款模式时期出现失效,进而影响到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稳定性。由此可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很多运营者都应当正确判断贷款风险,有目的的提高客户的黏性,从而有效规避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与此同时,为了确保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这一行业的监管力度。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一)产业经济学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理论指导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当中,产品经济学理论无论是在范围经济还是规模经济方面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经济学在社会科学体系中是一门较为成熟且具有较高科学价值的重要学科,而产品经济学作为其中的重要部分,无论是理论思想还是发展趋势都与经济学趋于一致。产品经济学理论主要有以下两个元素构成,分别为需求方形成的规模经济以及供给方形成的规模经济,在规模经济逐渐形成的过程当中,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尤为重要,在经济与当下互联网金融进行融合的过程当中,完成了资本与劳动力这两者的转换。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产业经济学的知识要素以及技术要素也在不断增强,在成本呈现递减趋势的背景之下,该理论所创造的收益却呈现着递增趋势,这也说明在互联网金融逐渐发展的过程当中。传统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随着供给方规模经济的发展逐渐得到了突破,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盈利效益,提升了互联网经济的示范能力,因而互联网金融的价值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其次,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成本经济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凭借着成本优势,在大幅扩大产品种类的同时,也使得利基市场得到了开阔,这与范围经济有着相似之处,与此同时,这也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无法用理论解释的现象。由于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处于链条的长尾位置,因此也进一步衍生出了普惠金融这一类产品,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也凭借着这一形态在很多金融业务中获得了延伸,逐渐使得金融成本控制变为可能。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很多事物都可以通过信息复制来完成,这不仅仅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成本,还能够吸引顾客进一步占领市场份额。
(二)金融中介理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作用
在经济学理论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金融中介理论,金融中介理论与产业经济学一样,都是经济学理论中重要的部分,在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之中,金融中介理论也在其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首先,金融中介理论在对信息进行筛选的过程当中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在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互联网信息具有繁杂、无序等一系列特征,这也不能够使得相关工作人员准确控制信息、完善信息对称等问题,因此很难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有效的信息以及时应对这一问题。金融中介理论不仅仅能够快速完成互联网金融主体的信息筛选、处理、判断,还能够运用这些有价值的信息为顾客在进行判断决策的过程当中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持,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顾客在对信息选择以及决策过程中的准确性,提升了顾客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信任程度,进一步控制成本交易。通过对金融中介理论的规模经济以及范围经济两者进行研究,我们可以发现,由于信息资源复制以及应用的影响,成本表现出了递减规律,因此想要在海量的互联网信息中选出对顾客有用的信息,必须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中介理论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应用一方面能够降低企业的成本投入,另一方面也能够有效提升信息筛选质量,提高成本控制效率。
(三)信息经济学对互联网金融理论的影响
通过将信息经济学理论应用于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无疑对互联网金融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例如在应用信息经济学理论的过程当中,在搜索理论以及声誉理论的共同影响之下,互联网金融在活动的过程当中出现了积极的影响效应,这种影响效应又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经济的进步,再者,信息不对称理论对互联网金融造成十分行深远的影响,例如如果在互联网金融进行活动的过程当中存在信息不对称这一情况,可能直接给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而通过应用信息经济学理论能够有效控制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经营风险,从而帮助很多贷款公司规定了逆向选择风险,在稳定企业发展的同时,又能够提升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整体进程。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相关互联网金融的运营者以及监管者应当准确意识到互联网金融以及传统金融这两者之间的差异。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应当加大其发展稳定性,通过把握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结构以及模式问题,进一步提高互联网金融的稳定性以及竞争性,因此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逐渐到来之前,传统的金融机构也应当根据当前的市场需求,对经营状况进行针对性的调整,避免盲从金融时代的特点,从而提高自身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经济学博士论文参考文献】
[1]陈一稀,魏博文.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经济学理论研究[J].南方金融,2015(1).
[2]汪炜,郑扬扬.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经济学理论基础[J].经济问题探索,2015(6).
[3]樊淑虹.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9(2).
【关键词】金融经济学 货币经济学 互联网金融 金融风险管理 监管体系【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特别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已经开始对既有金融模式产生巨大冲击。2013年被许多人冠以“互联网金融元年”的称号。目前,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最“时髦”的词汇之一,不仅有许多基于互联网的新融资模式开始涌现,而且传统金融机构也在压力下试图探索转型道路。但迄今为止,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所谓互联网金融创新,实际上只是把线下传统金融模式披上了“互联网外衣”。无论是“互联网金融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的现实,还是刻意炒作互联网金融与现有金融体系的对抗,都无助于厘清思路,无法为新技术条件下的金融演进创造健康环境。
由于概念思路的混乱,使得人们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功能、业态往往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正是由于缺乏理论支撑,也使得互联网金融的产业形态、盈利模式、风险收益特征都难以明晰,使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投资热潮充满了泡沫,更使得监管机制建设和制度完善无从着手。
互联网金融的理论内涵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主要是用来描述互联网技术在金融活动中的运用与创新,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技术革命是“触发”条件,而不是主导,更重要的是这一概念体现了金融体系功能与理念的转变。虽然人们对互联网金融有着令人眼花缭乱的解释和定义,每个参与者脑海中也都有一个自己认知的互联网金融,但是我们坚持认为,要真正认清其背后的创新价值和风险特征,就必须从金融理论研究的角度着手加以分析。
与金融要素研究相关的学科体系,可以大致分为货币经济学与金融经济学,前者研究的是货币的功能、形式、货币制度、货币供给与需求,后者则研究经济主体的跨期资源配置、金融资产特性、金融资产的供给与需求等。随着现代金融业的纵深发展,在组织机构、产品等方面的创新不断突破,但背后总是依托于一种或几种金融功能或要素。只看表面,往往使人看不清观察对象的实质,无法把握其内在的金融特性。基于货币经济学与金融经济学两大视角,我们认为当前值得研究和关注的互联网金融形式,包括五个方面重要内容:互联网货币、互联网支付、互联网资金配置、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和互联网金融信息管理。只有明确了这些概念基础,才能够进一步探讨相应的产业形态和盈利模式,以及政策和监管的应对环境。
由此我们看到,在谈到互联网金融的时候,首先应当根据金融研究的对象要素进行适当的对号入座,才能更好地把握主线。无论从货币经济学还是金融经济学角度来看,相关金融领域的变化并非一蹴而就。自从上世纪末信息革命的突飞猛进式发展对社会经济结构产生巨大影响以来,金融运行、金融组织、金融产品就更加紧密地与信息技术结合在一起。可以说,无论是电子银行的发展,还是资本市场的高频交易,都是互联网金融带来的革命性变化。具体而言,可以从如下两方面来剖析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内涵。
第一,从货币经济学角度看互联网金融。就货币经济学来看,互联网使电子货币逐渐演变出虚拟货币形式,进而深刻影响货币的概念及流通。通常认为,电子货币是指以计算机或其他存储设备为存在介质、以数据或卡片形式履行货币支付流通职能的“货币符号”,其具体形式包括卡基、数基存款货币、电子票据等。以我国为例,证券期货保证金、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备付金、单用途预付卡等都具有初级电子货币的特征,但直到各类虚拟货币出现,才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央行的货币发行权。比特币是迄今为止最为高级的虚拟货币形态,目前其金融属性或许要高于货币属性,因此对于整个货币体系的冲击还非常有限。
客观地说,比特币及其各类山寨模仿者,虽然在现实中遇到多国监管者的“狙击”,并且沦为投机者猎食炒作的对象,但在某种程度上,确实体现了虚拟时代的货币“去央行化”尝试。就此来看,2013年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一环,就是比特币造富狂热在国人中的蔓延,以及被央行突然严格叫停而“黯然离场”的戏剧性变化。
第二,从金融经济学角度看互联网金融。就金融经济学而言,互联网使传统金融体系的功能实现出现了更多新的模式、承载主体和路径。根据罗伯特・默顿在教科书中所言,金融体系的主要功能包括:资金供求的配置(融通资金和股权细化、为在时空上实现经济资源转移提供渠道、解决金融交易中的激励问题)、风险的管理与分散、提供支付清算服务、发现与提供信息等。此外,还应加上传递金融政策效应、改善公司的治理和控制。可以看到,互联网代表的新技术发展,使得这些传统金融功能发生了深刻变革,这也构成了互联网金融的具体内涵和类型。
一则,从资金配置来看,基于互联网的低成本金融创新和应用,抵消了主流金融机构在资金规模和网点上的优势,促使传统金融组织不断采用新技术来改善服务渠道,这就是所谓的电子银行、电子证券、电子保险等,还使得直接金融与间接融资的边界更加模糊,出现更加自由化、民主化、分散化的投融资模式。互联网不仅使得金融子行业间的混业经营加速,而且出现了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间的融合趋势。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金融功能从“求大做强”,转向重视“以小为美”,即更关注居民和小企业的金融诉求。
二则,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现代支付清算体系的效率不断提高,以非金融机构支付为代表的零售支付融入人们的生活。我们通过研究发现,支付体系的变化与GDP和CPI之间有密切的相关性,而且能够通过大额资金流动,对于区域经济与金融格局产生影响,还可以对货币流通速度、货币政策工具、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等有所影响,成为央行追求金融稳定过程中不可忽视的要素。
三则,从风险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风险对冲需求下降,对信用风险的控制加强,单个主体的风险更易被分散,复杂的衍生品不再成为主流。但是也要看到,互联网同样带给金融市场以新的系统性风险,如康奈尔大学教授Hara和Easley近期指出,大数据时代的信息给整个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威胁,尤其以高频交易最为明显。再如,在缺乏制度环境保障的新兴经济体中,互联网金融更容易引发市场风险失控或投资者保护缺失。
四则,互联网环境下的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等,能够发掘和集聚全新的信息资讯,而在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的保障下,又可以低成本地建设金融交易信息基础。实际上,基于互联网数据挖掘而产生的征信手段创新,能够培育新的信贷客户。从此意义上讲,互联网有助于以信息支撑新型信用体系的建设。例如,互联网金融企业之所以能够做好小微企业贷款,是因为对于小企业来说,由于缺乏信用评估和抵押物,往往难以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融资支持,而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通过互联网的数据发掘,可以充分展现小企业的“虚拟”行为轨迹,从中找出评估其信用的基础数据及模式,由此为小微企业信用融资创造条件。
五则,作为补充性的功能,从政策传递和公司治理看,一方面,互联网改变了宏观政策的实施条件,如在新型、高效的支付技术支撑下,许多国家在货币政策中引入了“利率走廊”模式,即在全额实时支付系统中,设置参与者在中央银行存款和向中央银行贷款的两个不同利率,从而将同业拆借利率限定在两个利率之间。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化,不仅有助于从新的层面促进产业与金融的结合,而且通过促进传统金融、传统企业与新型技术的结合,从而改善对公司管理机制的外部约束,达到更广泛意义上的金融市场“用脚投票”。
互联网金融的实践考察
实际上,虽然国内的互联网金融炒得火爆,但是在大家惯用的借鉴国外经验方面,相关的素材却非常乏善可陈。无论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欧美P2P网络借贷企业,还是在美国日益兴盛的众筹融资,以及让人捉摸不透的比特币,或者昙花一现的直销银行、PAYPAL版“余额宝”等,都只是金融发展中的朵朵“浪花”,并未呈现出所谓的浪潮。
可以说,在多数金融发展与竞争相对完全的经济体中,所谓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或者是传统金融体系演变的结果――如金融电子化,或者只是多元化金融体系中的补充而已――如P2P网贷等。可以预期,互联网对金融体系的颠覆性改变,还只是一个梦想。当然,我们不否认将来的可能性,但其前提是整个经济与社会组织模式的进一步虚拟化、网络化,以及政府及央行地位的普遍削弱。按照我们前述的概念范畴,可以进一步简要分析国内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形态。
国内发展过程。早在本世纪初以来,关于“网络金融”的研究就已经初具规模,但更多地停留在电子银行等技术性分析,虽然在许多院校成为专门课程,但并没有产生广泛的市场影响力。
作为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的前身,网络金融更多是指基于金融电子化建设成果在互联网上实现的金融活动。所谓网络金融,又称电子金融,从狭义上讲是指在国际互联网上开展的金融业务,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金融服务及相关内容;从广义上讲,网络金融就是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金融活动的总称,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内容,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物理形态存在的金融活动,是存在于电子空间中的金融活动,其存在形态是虚拟化的、运行方式是网络化的。它是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产物,是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网络时代的金融运行模式。
此后,随着国外互联网金融新模式的出现,国内也迅速出现相关创新案例。2007年,国内首批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线以来,P2P网络借贷服务业在中国迅猛发展,呈现勃勃生机。2011年,随着对金融体系改革与创新加快、民间资本激活等的关注,互联网金融开始出现在人们眼前,直到2012年终于发酵成一场“狂欢”,使人们更倾向于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技术所引领的全新金融模式,将深刻改变社会生产与生活方式。到2013年6月,支付宝推出余额宝,这一举动更是点燃了包括P2P网络借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的激情。
国内发展现状。从本质上看,国内的互联网金融热潮根源在于:其一,对传统金融体系的不满对互联网金融热潮起到支撑作用;其二,民间资本的积累与投资热点缺乏,共同为互联网金融推波助澜;其三,实体部门的金融热情不断提升,传统金融部门的边界逐渐变得模糊。具体可以从如下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关于互联网货币。比特币在进入我国之后,到2013年出现井喷式发展。虽然它的出现是一种草根服务创新,适应了互联网时代的货币需求。但如果其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并积累了系统性风险,那么自然会受到监管部门的关注。2013年12月5日,中国央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规定: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比特币在中国似乎比国外更加火爆,无非是基于两方面的原因:其一,国人的投机性要远高于西方人,这在股市、房市、大宗商品、农产品乃至艺术品的炒作案例中可见一斑。面对比特币的诱惑,自然会有更多的投机者奔赴其中,所有的人都相信,自己不会是“击鼓传花”的最后一环。其二,近年来国内的民间资本与财富迅速积累,与此同时,可投资的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很有限,股市和房市的现状,使个人财富可配置资产更加有限。比特币为民间投资提供了一个跨国界的交易对象,因此也吸收了大量的民间资本。
第二,关于互联网资金配置。与资金及金融资源配置相关的互联网金融,是公众最为关注的,也是最为活跃且潜在问题最多的。
其一,各式各样的P2P网络借贷是聚焦的热点。据网贷之家的《2013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年报》显示,2013年P2P网贷行业成交额高达1058亿元,单个平台从年初的日均两三百人投标,到年底时猛增为每天逾1000人投标,2013年投资群体的数量增长了2到3倍。
当然,作为多年前欧美的舶来品,国内的P2P网贷企业已经衍生出五花八门的模式,大部分与互联网金融精神与实质根本风马牛不相及,属于披着互联网金融“马甲”的本土模式。无论是P2P网贷还是众筹,其本质都是试图运用互联网的渠道与信息对接,实现对传统金融体系的“脱媒”,由资金供给和需求者直接进行资金转移。主要区别在于,前者主要是债权交易,强调“点对点”,通常需要有网贷平台来梳理和甄别信息,后者则是股权交易,强调“一对多”,由创业者通过网络来筹资信息。从本质上看,源于欧美的这些模式,都属于充分运用市场自发动力的新型直接融资模式。反过来看国内的情况,大多数的P2P网贷平台都不是作为信息中介,而是或多或少介入到资金供求的债权债务关系之中,体现出间接融资的特点。除了早期刻意模仿欧美模式的企业,后期有大量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私募基金和民间融资组织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其中,甚至还有许多基于非法集资、乃至诈骗的组织也来趟浑水。
其二,国内的众筹融资发展,也遇到了制度方面的障碍。例如:按照证券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属于公开发行,都需要经过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在监管把握中,很多众筹平台都刻意规避红线约束,而平台项目的回报内容不能是股权、债券、分红、利息形式等。虽然有少数众筹项目仍然试图突破股权融资的障碍,但是多数却由于政策不明朗,越来越像是推广平台。当然,随着对欧美制度的借鉴和突破,以及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带来的证券法修改可能,这类模式的前景依然可期。
其三,除了上述两种典型基于互联网的资金配置模式,其余多数是原有的资金配置模式的进一步延伸。例如,阿里巴巴推出的余额宝。实际上,多数其他各类金融产品与互联网企业的结合模式,都属于渠道的网络化,加上服务功能的整合、投资者门槛的降低,实现了商业服务与金融服务功能的融合。然而,就提供高回报的投资收益率来说,其可持续性令人质疑。
第三,关于互联网支付。可以看到,第三方支付企业及其支付产品的发展,使得居民在支付环节能够享受更加便利的服务,甚至与更复杂的金融服务打包体验。随着技术的演进,零售支付的变化会进一步突破互联网的传统范畴,而向移动终端、移动网络支付逐渐靠拢,这也使得零售支付更加转向客户需求导向创新的时代。同时,在大额资金支付方面,技术发展在于推动整体支付清算体系的统一性和顺畅性,并且能够服务于货币政策操作、满足金融国际化的要求。
第四,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互联网使得金融风险管理面临新的挑战,目前国内最关注的是互联网对于传统保险业的冲击。进一步来看,互联网增加了金融风险管理的复杂性。一则,对于系统性风险控制来说,互联网时代产生了更多不确定性,尤其是资本市场的高频交易融资带来风险的迅速爆发,这在包括“光大事件”在内的各种股市乌龙事件中可以得到印证。二则,从个别金融产品交易的视角来看,互联网虽然使得风险对冲需求下降,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各类资金配置型金融活动的风险要素,只是重组了风险与收益的结构特点。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很多互联网金融创新反而是以承受更高的风险来换取服务便利及资金的可得性。三则,互联网还没有改变现有保险、担保等风险分散机制的内在特质,只是增加了新渠道、新产品以及更多信息组织或业务组织形式。
第五,关于互联网金融信息管理。应该说,国内的互联网金融信息企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一方面,金融信息企业发展、金融信用平台建设还非常滞后。另一方面,也出现了部分积极的探索。如在阿里巴巴集团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充分运用了其电商平台的信息支撑。而商业银行也在积极成立电商平台,试图把信息、信用与业务充分结合起来。
需要注意的是,互联网的大数据信息,短期内无法突破社会制度“软”环境的约束,如果普遍产生的都是存在虚假质疑的数据,那么“大数据”只能带来更大的信用风险扭曲。对此,除了长期内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外,短期内推动信息“公开透明”是唯一可选的办法。
互联网金融展望:新的“金融神话”?
明确整体思路。就互联网货币、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互联网金融信息管理来看,可以预见,由于受到各种基础条件的约束,互联网金融未来在我国的发展空间仍然有限。而作为P2P网贷、众筹融资等互联网资金配置模式,当前发展的主要前提是存在利率“双轨”及监管的空白地带,未来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及政府监管思路的变化,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发展路径。
必须承认,面对互联网技术对传统金融体系的冲击,各国监管部门都感到难以把握其中日新月异的变化,都在通过“补课”来完善法律和监管机制。监管者最为关注的问题是,游离于传统金融之外的这些新型金融活动是否会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能否大幅削弱金融调控能力。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中国,未来政府和监管者的认识和思路,都将是影响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前景的核心因素。
互联网金融时代,既不能安于“野蛮生长”的市场现状,也不应该由政府简单地进行行政干预或实施“父爱主义”式的产业促进。应该说,理论基础、概念范畴的模糊和混乱,制约了人们的认识,也使得政府难以推动政策和制度保障机制建设。作为起点,最为重要的是跳出原有纯粹基于金融或技术的单一分析视角,从信息与金融学科融合的角度,努力构建足以支撑互联网金融的基础理论体系和政策研究框架。另外,一方面,考虑到我国的金融创新最终都会体现为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特征,因此加强金融与信息部门的监管协调、金融与信息企业的跨行业协调,都显得非常重要。另一方面,在全球互联网金融模式都尚未形成定式之时,政府部门的工作切入点,应是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硬件设施――如安全和保障、技术标准规范统一等,以及软件设施――如政策和支持、金融生态环境、系统性风险防范机制等。
归根结底,互联网金融不是颠覆传统金融,而是提升和优化了现有金融体系的功能展现,并且以新型互联网金融思想为主导,以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技术为支撑,带来了一个更注重客户需求及个人体验的金融时代。对于发达经济体来说,互联网金融昭示了“打击”传统金融权威的自由化梦想,而对中国来说,更表现为加快利率与机构市场化改革、提升民营资本的“金融话语权”、扭转“资金双轨制”的重要契机。为了迎接这一新金融时代的到来,需要推动培养全新的互联网金融文化,如更关注小微及个体企业、强化信用与安全意识、鼓励和支持自下而上的创新等。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不同市场主体理应调整自己的思路和对策。例如,对于传统金融企业,需要加快理念变化,运用信息技术,促进业务渠道模式变革;对于非金融企业,应该在新技术条件下考虑推动产融结合;对于各类“互联网新兴金融组织”,应跳出短视,不沉溺于用互联网面纱来掩盖线下金融的实质,而应真正引领技术推动的草根金融创新与消费金融服务;对于支付企业、技术后台企业,则应利用比较优势,加快向金融中前台的延伸,并且探索与现有金融机构的合作共赢模式。
对于“大而不强”、创新缓慢、缺乏服务导向的中国金融体系来说,互联网金融浪潮的最大意义,是使得金融“走下神坛”,回归市场经济的常态,并强调开放、民主与透明,且以新技术来激发现代金融功能的“新气象”。在此过程中,既要抑制对互联网金融的无序狂热,也不应过于贬低现有金融体系,刻意追求营造非此即彼的新“金融神话”。
完善监管模式。对互联网金融创新采取相对宽松而友好的态度,并不意味着监管部门可以无所作为。将来的改革重点,一是要深入研究互联网金融的理论基础、体系框架、风险所在等,否则就会出现“瞎子摸象”现象;二是由于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金融混业经营更加突出,这就需要监管理念的转变,从过去的机构监管逐渐转向功能监管,而且加强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来适应这些新兴金融模式监管跨市场、跨时空、跨种类的特点;三是尽快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当然,对于监管规则的完善来说,也可从几方面着手。一是对某些新型的具体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渐出台有针对性的规则,如P2P网贷、众筹等;二是使得线下已有的规则进一步在线上落实,而不是任其成为“飞地”,如互联网理财市场;三是真正加快民间融资法律制度的完善,为互联网融资的健康发展奠定根本性基础。
从监管者角度来看,对众多互联网金融活动尚未有明确的思路,而移动金融活动的演进,则使得监管完善的迫切性更加提升。从大致思路来看,首先,针对传统金融产品与网络渠道的结合,应落实线下已有规则,同时结合线上特点适当完善标准和细则;其次,对于P2P网络借贷、众筹等新兴模式,尽快出台专门的新规则;再次,对互联网金融中的非法投融资活动,则需从根本上真正加快民间融资法律制度的完善,如制定“放贷人条例”等,从而为网络投融资的健康发展奠定基础;最后,金融消费者保护原本就是薄弱环节,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消费者面临更多风险和挑战,因此,针对网络时代的技术特点,应该尽快制定面向互联网和移动支付、投融资产品、风险管理产品等的消费者保护规则。
分析了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态和金融理论研究带来的影响,研究了互联网时代对金融学专业人才培育的新要求,从重构人才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结构、革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四个方面提出了互联网时代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思路。
关键词:
互联网时代;互联网金融;金融学;人才培养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移动终端等技术被广泛应用于金融服务领域,对传统金融业产生了挑战和冲击,出现了互联网金融这种新的金融业态。互联网时代金融领域日新月异的变化,对金融学专业的人才培育目标和培育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互联网技术给金融业态和金融理论研究带来了巨大影响
1、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态的影响
(1)支付模式的创新。传统的支付模式主要是线下银行间支付体系,互联网技术为支付业务创造了更便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是由非金融机构作为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间的支付中介,提供网络支付结算、银行卡收单、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业务,全面覆盖了线上和线下,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网络购物、充值缴费等功能。Analysys易观的2016年上半年金融类APP排行榜,移动支付类App排行前五名依次是:支付宝、翼支付、京东钱包、银联钱包和百度钱包,预计未来两年第三方互联网在线支付规模将达33.51万亿元,第三方移动市场规模可达52.11万亿元。(2)融资模式的创新。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通过数据挖掘与信息处理,降低双方的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提供供需双方直接联系交易的网络平台,个性化金融产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主要有P2P网络借贷、电商小贷、众筹融资。2015年,通过互联网融资模式获得融资的企业已达370家,融资金额为944亿元左右①。同年,互联网金融被纳入中国的十三五规划,P2P网络借贷、电商小贷、众筹融资等各个互联网金融领域得到了国家层面相关政策支持,互联网融资步入快速发展阶段。(3)金融产品销售与理财模式的创新。互联网金融拓宽了理财产品的销售和购买渠道,用户通过互联网平台能够及时评价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等特征,进行产品的申购、赎回,由此形成了互联网理财模式,例如余额宝、理财通、平安盈等。互联网理财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来管理理财产品,也促进了传统金融机构理财模式转型。据宜信公司与零壹财经研究院的《一站式互联网理财报告》,未来五年内,一站式互联网理财规模或将达10万亿元,产品与服务供给将更加多样化、智能化。(4)虚拟货币。随着互联网和电子支付的普及与发展,为实现支付的便捷、迅速,人们对虚拟货币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虚拟货币相对于传统货币而言更加通用、便捷,主要分为电子币和电子货币。其中,电子币主要是指游戏币和专用货币,例如腾讯Q币;电子货币与传统货币等值,持有者从发行人处获取并以电子形式存储于电子设备之中,可用于支付结算、兑现、储蓄、信贷,例如比特币。
2、互联网技术对金融理论的影响
传统金融理论是建立在工业经济的基础之上的。在互联网和信息经济时代,许多传统的金融理论受到挑战,正在孕育着新的金融理论。(1)突破现代金融中介理论。现代金融中介理论主要是利用交易费用理论及信息经济学来研究金融中介为降低交易费用、减少信息不对称所进行的金融创新活动。由于市场存在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金融中介才会存在。然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传统的金融交易可以在网络平台实现,这种交易模式,首先能够实现信息共享,降低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其次,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信息搜寻成本,从而降低交易费用;最后,实现网络平台的规模经济效应,促进价格发现机制的形成。传统金融中介的部分职能正在被互联网金融所取代,现代金融中介理论的基石已被挑战。(2)打破传统货币理论。传统的货币理论指出货币的供给由国家控制,国家发行货币的基础是国家信用。而互联网货币产生的目的是为支付结算提供方便。然而,虚拟货币的产生与应用势必会打破传统的货币形态,与现实中的货币不同,互联网货币是在社交网络的共同信用价值基础上形成的一种虚拟货币形态,它的整个发行和运作流程均在网络之中。虚拟货币种类繁多,运作模式有别于传统货币,需要创新新的货币理论和货币政策。
3、创新金融监管理论
传统的金融监管理论主要是《巴塞尔协议》提出的资本监管要求。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金融业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货币形式、产品形态、金融交易模式、金融风险的生成与传导等,都与原来有很大不同,因此,改革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迫在眉睫。互联网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为金融监管部门提供更为科学的监管手段和决策依据。因此,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理论研究应该着眼于将信息化技术合理运用于监管之中,同时要跟随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步伐,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同时有效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
4、催生互联网金融相关理论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普及与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理论研究也在不断深入,新的理论层出不穷。KMRW声誉模型被广泛运用于研究互联网交易主体的声誉特征;互联网经济学理论主要研究互联网经济的边际特征;梅特卡夫定律主要研究网络技术发展规律以及网络外部性的乘数效应;长尾理论主要研究信息传播的边际成本以及网络属性;平台经济理论研究互联网金融的平台经营特征和经济效应;大数据主要注重数据的采集与分析,云计算主要进行数据的计算处理,将大数据与云计算加以结合,互联网金融能够提供更有价值的金融服务。
二、互联网时代对金融学专业人才培育的新要求
据前程无忧的《2015年第一季度雇主招聘意愿调查报告》可知,2015年互联网、计算机软件、电子商务及金融相关领域人才需求增幅超过88%,职位需求占全国职位总数的16%,市场对网络运营管理、互联网产品经理、软件工程师等职位需求数量快速增加。可见,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需把握当下行业形势与人才需求机遇,合理应对互联网时代对金融专业人才培育的新要求。
1、掌握金融基础理论,把握互联网金融的最新发展
在互联网时代,现代金融人才培养要求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求创新。为此,学生要牢固掌握金融学基础理论,能够解读宏观经济及金融相关政策,能将微观层面知识应用于实践,能对金融市场、金融企业管理等进行理论分析;其次,学生要熟悉互联网金融的业态特点及发展现状与趋势,学习互联网金融产品设计、发行、交易等各个环节的原理和实现方式,熟知互联网金融中可能涉及的风险及风险管理方法;最后,学生要学习法律、计算机技术、电子商务、企业管理等相关知识。
2、具备互联网工具运用与数据处理能力
根据怡安翰威特和领英中国智库联合的《2016年中国互联网金融人才白皮书》,互联网金融急需高科技行业人才,吸引力指数排名第一。因此,金融学专业要加强交叉复合型人才培育,要求学生学习计算机网络技术知识、数据库技术,掌握一定的互联网金融的技术支持知识,具备开发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能力;学习并掌握相关数据处理软件,例如MATLAB、SPSS、STATA、EVIEWS等经济计量软件,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数据处理软件;掌握HTML5、JAVA、SQL、C、C++等编程语言,顺应程序化交易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3、加强持续学习能力的培育,培养互联网思维和金融创新思维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产品融合创新的产物,同时也是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融合,涉及金融、数学、法学、计算机、社会学等多门学科。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创新使互联网金融发展日新月异。因此,互联网金融时代要求金融学专业人才需具备持续学习的能力、互联网及创新思维,具备自主学习的精神,形成跨学科、跨专业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培养创新意识,形成创新思维,具备在互联网金融环境和业态中思考、工作的能力。
4、强化风险意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互联网金融主要借助互联网技术来传播个人、机构以及产品等信息,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信息披露,节省了交易费用。交易信息披露是否真实、有效、完整,比较难以监管;安全性是交易双方关注的重点,它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息息相关;传统的金融风险有了新的表现,技术风险、信息泄露风险愈显突出。这就要求金融学专业的人才要加强新的风险管理技术的学习,具备开发新的风险管理技术的能力。
三、互联网时代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思路
1、重构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当前金融业态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特征和趋势,形成新的培养目标,遵循专业基础扎实、学科知识宽广、应用能力强的培养原则,培养数据技术型、IT综合型、应用型等高素质复合型金融人才。
2、优化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
传统的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比较偏重于文科教学,对金融量化分析、大数据以及新的金融业态关注不够。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结合创新的产物,因而互联网时代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要在传统模式上进行优化改革。金融学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要使学生形成全面的、最新的、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包括如下知识模块:一是金融学基础理论知识,包括基本金融理论、金融企业、风险管理、公司财务、互联网金融等基础知识;二是金融产品知识,包括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品等传统的金融工具知识,以及结构化产品以及互联网金融产品等新型金融工具知识;三是基础数学与数理统计知识,包括概率论、数理统计、数学分析、随机过程、多元统计分析等数学与统计知识,熟悉这些知识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四是计算机网络技术知识,包括金融计量与统计相关的软件操作与编程知识,以及大数据、云计算、数据挖掘等互联网金融相关的信息技术知识。金融学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要使学生形成综合性、多层次的能力结构,培养学生理论知识应用与创新的能力。金融学人才要具备的能力结构:基础业务操作和管理能力,能够从事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的基础业务工作;计算机操作能力及互联网营销能力,能够熟练使用新技术、新平台管理公司业务系统,运用新媒体进行金融产品销售、宣传;金融分析能力,能够撰写行业研究报告,对新的业态、新的政策等有独特的见解,能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处理经济金融信息;互联网思维及金融创新能力,能够熟悉互联网金融的运作流程和潜在的风险,设计互联网金融产品,利用新技术进行金融创新。
3、革新金融学专业教学内容
从当前金融学专业人才市场需求来看,金融学专业教学应趋于微观化、互联网化、产品化、数量化。因此,革新金融学专业教学内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整合各门课程的内容,避免重复,去除不合时宜、陈旧的知识,纳入新知识;在专业课程中加入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知识,反映互联网金融的最新发展;增加案例分析、金融资讯、研报分析等热点内容,让学生了解新的财经资讯,学会解读行业变化和政策信息;加强实验与实践教学,培育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创新能力;注重定量分析与数据处理能力的培育。
4、全方位创新金融教学模式
教师应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和技术,学习新的教学手段和技术,加快金融学专业教学模式创新。在课内教学模式方面,要丰富授课手段,可采用讨论会、研究组、结构化、演讲等形式,将PPT、音视频、案例讲解、学术沙龙、远程教学等模式加以组合实现课堂教学;邀请知名学者、业界人士到课堂中与师生进行交流,实现跨校联合、校企联合等培养模式。在课外教学模式方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大力发展网络精品课程、慕课资源、云课堂、微信公众号、学术论坛等,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学习任务,方便师生交流讨论。加强作业布置和考核方式改革。可采用案例分析、小论文写作、行业研报、财经新闻评论、新金融产品介绍等多元化作业内容,采用课堂布置、网络布置双重任务安排模式,激发学生完成课程作业的积极性。将考核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之中,利用大数据分析学生的学习进度,实行全面考核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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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审计风险
自我国2001年加入WTO以来,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资本市场的持续深化,我国金融体系逐渐步入正轨,建立了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体系,实现了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而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成为金融领域最引人瞩目的潮流之一,并深刻影响着传统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方向,商业银行的审计重心随之改变,由此也对商业银行审计风险的防范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互联网金融概况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互联网金融有机结合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的金融功能,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业态及服务体系,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异于传统金融的金融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的实质。从融资模式角度看,互联网金融模式区别于传统的金融模式,它是与银行的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完全不同的一种全新的融资模式,从本质上来讲它仍然是一种直接的融资模式。但是与传统的直接融资模式比较的话,互联网金融具有信息量大、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业蓬勃发展,并迅速成长。在2013年之后,各类互联网金融产品在我国大量出现,互联网金融的业务体系也从单一向多元化发展,互联网理财、互联网贷款、互联网保险等诸多互联网金融产品走入人们生活之中。据蚂蚁金服公布的余额宝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底,余额宝的规模增至6207亿元,其规模已经相当于一家国内中型银行的规模。另外,互联网金融综合运营成本低,以小微客户为主要客户群体,并且注重客户体验,对客户的粘性较强,服务范围广,潜在客户群体广阔。蚂蚁金服的数据显示,2015年余额宝用户中,农村地区的用户规模同比2014激增了65%,数量占到整体的15.1%;发达城市新用户中,外来务工人员占比上升至一半以上;90后取代80后,成为互联网理财中坚力量。
互联网金融的异军突起不可谓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加速了传统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2015年提出的“互联网+银行”计划,为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这一时代大背景下的变革指明了出路。与此同时,这些改革也使商业银行的审计面临新的挑战。
二、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审计现状及成因
(一)风险管理的变革带来的审计风险。风险管理作为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我国商业银行从安全控制、信息共享、流程管理等方面入手,同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扩宽了风险管理的数据源,重检并规整了内部IT整体框架,实现了商业银行对风险管理的升级与完善。银行也逐步从传统的追求利润的粗放经营模式,向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
在对银行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时,考虑到风险管理对商业银行的特殊意义,要求审计人员要对银行的风险管理状况和模式有整体细致的把握,评价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因此,要求审计人员了解并熟练运用风险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这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风险管理与业务经营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各种风险因素之间的相互关联性,给注册会计师识别和评价风险因素带来了困难,使得审计人员在考虑与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相关性时难以确定相关的风险因素。这也给评估风险范围和程序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带来的审计风险。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直销银行应运而生。《2016中国直销银行市场专题研究报告》显示,截止到2016年3月1日,已有55家商业银行推出直销银行服务,其中81.8%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60%以上的直销银行以货币基金、银行理财及存款产品为主要业务,成为商业银行扩展理财业务的主要渠道。而直销银行多选择移动端及PC端作为推出渠道。
与此同时,“互联网+银行”计划给银行的跨业经营提供了便利。传统的银行业务不再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越来越多的银行通过新设或者并购的方式形成子公司,涉足证券、保险、基金、融资租赁等其他金融业态。另一方面,也有越来越多的银行成为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的子公司。
直销银行等一系列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往往不是很明确,对于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缺乏统一标准,相关的信息披露也没有明确要求。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在不断深入了解新产品,对其风险和收益做出评价的同时,考虑如何合理运用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对被审银行的会计处理方案进行判断。
而商业银行的跨业经营也使审计工作的组织难度加大,对于那些控股多个金融业态的商业银行,注册会计师不仅要考虑被审单位业务是否符合各个行业的监管要求,而且要考虑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这是对注册会计师综合服务能力的巨大挑战,也加大了商业银行的审计风险。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用带来的审计风险。“互联网+银行”的模式促进了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改革与升级。为了做好资源挖掘,商业银行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了解客户消费倾向与习惯,预测客户行为,为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更加系统化的支持。同时,由于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大背景下,推出多种跨业业务,银行不得不同时使用多种不同的业务处理系统。此外,直销银行多采用线上业务办理,打破了传统银行在时间空间上的限制。民生银行的线上客户数据显示,超过80%的客户选择通过移动终端使用民生直销银行,超过40%的客户选择在下午进行投资理财,甚至有3%的客户会在凌晨打理资产。直销银行的产生使银行网点虚拟化,为客户与银行提供了便利。
传统商业银行的有非常清晰的审计线索,因为所有的经济业务都用文字记录,有凭证可查。但是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的资料全部实现了电子化及会计业务处理的程序化和自动化,传统的审计线索被中断。而多种业务系统的运用,也给注册会计师在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选取审计对象和方法审计方法带来了诸多困难。而计算机信息系统如果对一些新业务处理功能欠缺或者运行不稳定,这往往是财务报表存在错报的高风险区域。
三、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审计风险防范措施
(一)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同时聘请专家参与审计工作。通过以上对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审计业务所面临的风险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商业银行的变革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变革要求注册会计师对风险管理要有深入全面的了解,所以,审计人员应加强对风险管理有关知识的学习和研究,熟练掌握风险管理的相关技能。注册会计师也要在工作中对风险管理这方面多做总结,得出经验,才能在识别和评价错报风险时有的放矢。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过程中涉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已经超出了注册会计师通常了解和掌握的范畴。在这样的情况下,聘请风险管理专家有助于审计人员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进行深入的了解和评价,做出合理的错报估计。另外,聘请专家参与审计工作时也要考虑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审计组也要对聘请的专家实行严格管理,专家也应遵守相关审计规范,保持职业操守,保守工作机密。
(二)采用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策略。商业银行庞杂的分支机构和繁多的业务品种相较于其他行业而言,为注册会计师带来了较高的审计风险,特别是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对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不断创新,更是增加了审计的风险。因此,更需要审计人员以风险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对高风险领域投入更多的审计资源。注册会计师需要对商业银行行业性的普遍风险以及被审单位的特别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以便对财务报表的高风险区域进行识别和评估。在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除了需要关注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风险进行还要考虑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其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领域。
同时,注册会计师要保证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充分贯穿审计过程始终。审计人员要以风险评估为前提,时刻围绕高风险领域开展工作,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全程高度保持严谨的职业怀疑态度,并且要根据测试结果不断调险评估结果。在审计完成阶段,注册会计师要对所有审计发现结合审计风险进行判断并得出适当结论,及时就发现重大错报风险领域与管理层进行沟通。
(三)配置专门的信息技术审计团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用为商业银行的审计增加了新的风险。因此,为了能有效地开展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需要对银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全面了解,以便更好的规划和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计算机信息系统特有的复杂性和高技术性,使得对其的了解和评价建立在相当的专业知识积累基础上。因此,在商业银行审计团队中,配置专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人员,以便对银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正确性以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分析和评价,配合财务审计团队,为审计程序的实施建立必要的基础和支撑。
四、结语
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体现出的新的形态,在对其开展审计业务时,为了规避新的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可以从提高自身专业素养,聘请专家,采用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引入专门的信息技术审计团队等几方面入手,对审计风险加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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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高等金融教育;SWOT;教学改革
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快速崛起并深刻影响着金融学子的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和思维观念。一系列互联网金融的新概念进入高等金融教育的视线:“大数据”、“云计算”、“社会征信”、“共享经济”、“数字货币”、“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让金融专业的师生既兴奋又备感压力。互联网金融相对于传统金融的思维观念已经改变,经济和金融明显可分的界限被打破。当前,互联网“经济”、互联网“金融”和互联网下的“大数据”高度融合,浑然一体,不可分割。一切资金支付活动均通过移动终端进行,几乎不需要现实货币参与,点对点的资金流动使得“金融脱媒”趋势来得异常凛冽,基于大数据的分析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受此影响,复合型人才和跨界发展不再是空洞的口号,传统金融教育的专才培养模式不再可行。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其实践远远走在了当前高等金融教育的前面,对传统高等金融教育产生强烈冲击,但也带来了变革和发展的机遇。因此,强化对互联网金融教育的研究,通过互联网金融思维重塑和再造高等金融教育势在必行。
一、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和特点
(一)大数据优势
互联网金融首先是从“草根金融”兴起的,在民间金融“野蛮生长”和“乱象丛生”的时代中逐渐走向成熟,对传统正规金融形成强大压力。实际上,历史上非正规金融发展缓慢的根源在于一系列困境的桎梏:信息不对称导致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社会征信缺失、无足值抵押等。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较好克服了这些顽疾,信息不对称可以依靠大数据技术有效缓解,移动终端的广泛使用结合人工智能使社会征信和债务催收都不再成为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催生了众筹、共享经济等变革创业方式、生活方式的全新业态。
(二)人工智能优势
与传统金融相比,人工智能效率高,错误率低,模型不断进行自主训练和优化,大大提高了适应性,在量化投资、决策咨询和风险控制等方面逐步取得优势。人工智能的核心是机器学习,互联网金融下每日新增的海量用户数据,以及公司之间的数据共享使得感知机、决策树、随机森林、支持向量机、Logistic回归、BP神经网络等一系列机器学习的核心算法和模型不断“学习成长”,在实践中取代了传统基于人工授信、核查和对客户分类的工作模式。在不远的将来,这种开放、大维度、多渠道的人工智能下的“智能”金融,必然取得对银行依赖中央银行建立的封闭客户数据系统的优势。
(三)“互联网+”的后发优势
“互联网+”是一种全新的思维,智能化、去中心化、脱媒化、信息化以及便捷快速的推广模式催生了各类体量巨大的新兴业态,作为这些业态的基础和共同体,互联网金融拥有显著的后发优势,领先于传统产业成为近年创新创业的最大落脚点。
(四)规模优势
2008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的交易规模迅速扩大,经营上的规模优势日益明显,各项交易成本明显下降。与传统金融业态不同,互联网金融由一系列的产业链构成:征信、借贷、催收和服务等环节可分散于不同的公司,在业务模式上可以灵活分散也可有效整合,每一环节聚焦其优势业务,可将规模优势带来的低成本优势发挥到极致。
(五)双创优势
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成本低,可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交易效率高等的优势愈发明显,不断与其他行业形成跨界融合发展,催生创新,推动创业,极具双创优势。一是依托互联网的移动支付业务的快速发展,不仅远程支付场景不断完善,近场支付也在爆发;二是支付产业链的受理端及其延伸的综合金融增值服务———海量支付数据以及数据驱动的增值服务,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三是区块链技术的融合运用引爆了“跨境支付”的探索热潮;四是在P2P等典型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上,从以往只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平台的模式创新发展出了引导P2P平台与担保机构合作、整合线上与线下服务以及增加债权转让等服务的新型模式;五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帮助互联网金融公司开展客户的理财或量化投资业务;六是基于互联网的共享经济大大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体验和观念。
二、当前高校金融教育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SWOT分析
表1是高校金融教育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SWOT分析矩阵,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为当前高校金融教育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提供了分析思路和依据。
(一)优势
首先,传统金融教育具有雄厚的人才基础和优势。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建立高等金融教育事业以来,到目前为止高等金融教育已取得质的突破,金融专业的品牌认可、高考招分、学生素质、国际化程度、毕业后的薪资水平、社会评价等各项指标均处于各行业的前列。同时,国内金融领域在国际一流期刊发表的论文数量也在整个社会科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其次,当前高校金融专业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一般采取模块化搭建的思路,从公共基础、学科基础、专业培养、素质教育和实践实习等方面进行模块化管理,具有良好的可拓展性,互联网金融的相关课程可根据不同专业需要,进行优化组合,体现功能性。第三,互联网经济和互联网金融给高校师生带来了良好体验和观感,高校师生有充分的积极性迎接新专业的建设和发展。
(二)劣势
传统金融教育是单一化的金融专才培养模式,一般分为货币经济、金融市场、投资、金融工程、银行经营与管理、公司金融、家庭金融等方向,注重对货币、投资、资产定价、股票、债券和财务等“纯金融”知识的讲授,对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等涉及计算机与统计学习等跨领域的知识鲜有涉及。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到来之后,我们发现业界需要复合型的跨界人才,单一聚焦金融领域的教学思维和模式开始变得落后和陈旧,金融教育需要“混业发展”。另一方面,教材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比较缺乏互联网金融的专业教材:一是自编教材的质量令人担忧;二是优秀的互联网金融的国外教材引用较少;三是互联网金融跟风开设课程的现象比较突出,没有因地适宜,教学内容和难度都过犹不及,影响了教学效果。
(三)机遇
互联网金融是朝阳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人才极度缺乏,不得不采取“挖墙脚”的无奈之举,导致银行业人才流失严重。限于人才奇缺,互联网金融目前的进入门槛较低,人员素质和水平良莠不齐,原因在于高校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处于摸索阶段,传统金融教育毕业的学生青睐于在正规金融行业就业,对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心存疑虑甚至偏见,人才供给严重不足。显然,传统金融教育向互联网金融教育转型发展的机遇巨大。不仅如此,互联网金融还在科研立项、论文选题、学生的实习实践、就业创业、高校金融教育的学科点申报、专业建设和师资培养等方面开拓了广阔空间,前景可期。另一方面,相对于传统的金融业而言,互联网金融是典型的跨界金融,从一开始就在进行业务模式的细分和产品之间进行内部整合。互联网金融也正在逐步通过用户、大数据和场景的互动来实现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和资产管理等传统金融机构进行强有力的整合运作。互联网金融的跨界整合实现了不同行业功能的有机结合,推动了我国区域经济在空间和深度上的拓展。互联网金融需要既懂得信息技术又懂得金融业务、营销和管理知识的跨界复合型人才,这就对高等金融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从高等金融教育实践来看,金融、计算机及营销和管理类专业的教育还是各自为政,独立培养,忽略了跨界知识的构建,导致学生难以适应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四)挑战
首先,传统金融教育“分业培养”的理念和当前互联网金融“混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严重冲突,需要解决“并轨”发展问题。其次,传统高等金融教育的课程设置和培养体系相对成熟,然而,互联网金融的实践远远走到了学校教育的前面。再次,互联网金融教育强调“长尾性”。与传统金融的“二八定律”正好相反,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在于服务80%的小微客户,推广的是普惠金融的理念。但在传统金融教育中关于普惠金融、微型金融的相关课程几乎从不开设。消除“教育偏见”达到在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之间的教育平衡,更加注重“长尾性”仍然任重道远。
三、结语
高等金融教育承担着为金融行业输送急需人才的重任,也是社会和家长的关切所在。互联网金融是未来金融行业的制高点,需要高校金融教育培养复合型人才,要求他们具备金融学知识,理解金融业务的原理,掌握信息化技术并能对大数据进行分析,还要具有一定的营销和管理能力。因此,主要的启示有如下几点:(1)注重学科交叉,优化课程设置,培养复合型人才。(2)加强师资建设,促进传统金融教育向互联网金融转型发展。(3)加强互联网金融的“产学研”的合作,树立“干中学”的务实求真精神。对此,高校金融教育是有优势的,要秉持开放理念加强彼此合作,使研究向应用转化。(4)加强对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关注,引入相关课程。此外,在互联网金融风险高发的背景下,高等金融教育也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适时向社会进行互联网金融知识的推广和普及,提高民众规避风险的能力,达到普及金融教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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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课程内容 综合素质
金融学课程是理论性、时效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的国际背景下,我国经济和金融快速发展,社会上迫切需要培养大量的具有扎实理论基础、了解金融发展现状、掌握金融技能的人才,解决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和经济稳定的问题。在高等院校中开设公共选修课,由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是体现学生个体差异性的必然要求,对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提高学生的科学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的养成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提高,培养各种技能,发挥个性优势,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拓宽就业渠道起到积极作用。
现阶段金融教学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和创新,借鉴先进国家的课程设置,结合我国具体国情,通过开设前沿创新科学的金融学课程,重视学科交叉,拓宽学生的学术视野。在高等院校开设《互联网金融》选修课程,系统地、有侧重地介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分析案例模式,比较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理论和实践异同,介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让学生在互联网金融的学习过程中学习如何整合金融市场信息,与金融市场发展步伐保持一致,养成不断更新知识系统的习惯。
一、开设《互联网金融》选修课的目的和意义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支付、网络社交等新一代信息通讯技术风起云涌,余额宝、p2p、网络金融社区等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新型机构正在迅速崛起,互联网和金融业强强联合对传统运营模式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对传统金融的挑战,必然推动现代金融学的发展。开设《互联网金融》公开课课程具有如下目的与意义:一是为了了解互联网金融的学生普及知识,探讨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和外延,讨论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应对策略,丰富学生的知识结构。二是让学生了解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背景、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走势。三是鼓励学生培养创新思维,理解互联网金融贷款模式、第三方支付、众筹等模式的创新与挑战。四是全面认识技术变革带来的影响,介绍金融大数据分析与互联网金融,发挥学科交叉教学的作用。五是培养学生用思辨的思考方式分析新时期下金融市场风险,完善市场监管,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平台。
二、《互联网金融》选修课的课程内容体系设置
(一)教材的筛选
互联网金融是一门新兴的研究领域,目前尚未有系统的教材可以直接采用,本课程的教学材料由相关的专著和市场信息整理而得。本课程使用三本相关专著:一是罗明雄、唐颖、刘勇合著的《互联网金融》,二是盛佳编写的《互联网金融第三浪:众筹崛起》,三是芮晓武和刘烈宏合著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3版)。这三本专著较为系统全面地诠释了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所取得的成就与出现的问题,并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
(二)教材内容的安排
本课程主要涉及以下教学内容:第一章互联网金融的概况、内涵和外延,第二章互联网金融浪潮回顾,第三章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第四章p2p网贷,第五章众筹兴起与发展,第六章大数据金融,第七章互联网金融机构模式分析,第八章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与监管。课程内容介绍上以中国互联网金融业的兴起与发展为主线,重视与美国互联网金融业模式做比较。
(三)教学手段的利用
在教育思想上,本课程强调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性,培养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兴趣,以期对传统金融教学系统做有益的补充和拓展。我主要采用的教学手段如下:一是课堂讲授,以生动精辟的语言讲述互联网金融知识,启发学生多做前瞻性思考和研究性探讨。二是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播放一些与教学内容相关的影像资料、纪录片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多媒体教学手段,调动声、光、色,更强烈地刺激学生,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的学习研究兴趣,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三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根据教学内容提出观点,并通过项目讨论互动的形式,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考核方式的设计
本课程考核最
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等组成。各部分成绩均以百分制单独记分,加权平均记为最后成绩总分,各部分权重分别为总成绩的35%、65%。平时考核成绩由三个部分组成,在学习本课程期间要求学生写课程学习心得、课堂作业、课堂考勤。期末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以论文的形式考核。为确保论文质量,提前四周布置论题范围,确定课程论文的写作方法及规范要求。
三、《互联网金融》课程开设所面临的难点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两个原本不相干行业之间的合作、融合,互取其长。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提供了一种新兴金融服务模式。互联网金融的特点:金融服务高效化、便捷化、低成本化、长尾化和大数据化。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呈现出多元化、差异化的发展路径,出现了第三方支付、人人贷、电商+信贷、众筹、传统金融信息化、直销银行、互联网金融门户和虚拟信用等多种模式。相关方面的知识和案例可谓目不暇接,日新月异,如何精挑细选,如何精辟生动地讲解,紧密联系实际,需要授课者做大量细致的学习和准备工作,以达到较好的课堂教学效果。对于这样一个新兴边缘课程,必要时请实务部门的专业人士客座讲授,有利于学生了解该课程的最新动态,增强对实际操作的感性认识,使任课教师获益匪浅。互联网金融课程本身主要体现了相关学科交叉融合的特色。金融学与金融创新、财务管理、统计学、计算机科学和互联网技术的交叉互补应通有机结合。多学科的内容要求改进课程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考虑现代金融实证和实用性,改变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式,加强实践环节,推广案例教学、专题讨论等各种新颖的教学方法方式,培养学生将抽象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的能力。正确处理好知识的持续性与变革性的关系,教学内容既保持课程内容的相对稳定性,使学生掌握本课程的基础理论知识,又不断吸纳新知识、新信息,对该领域发展的前沿信息不断更新升级。
互联网金融课程的学科交叉的特点对选课学生的专业基础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课程对多个学科的交叉和渗透的特点,在选修本课程前,对金融学、金融市场学、金融监管等课程要有必要的了解和学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开设课程时可以考虑此公选课程主要面向大三和大四具有一定金融学和经济学基础的学生授课,保证教师与学生的有效互动,达到教学质量要求。
高等院校应该加大对公选课的支持力度和资金投入,尤其是对于课程涉及的教学资料和工具的购置应予以支持,对于优秀的公选课要给予适当的褒奖和奖励,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打造精品课程。高校应重视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积极邀请知名学者和专家做兼职教授或讲座讲授,加强学校师资力量,开阔学生的专业视野,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
四、结语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现代金融形式,其并不仅局限于为传统金融所忽视的市场,而且不断拓展金融服务的生产可能性边界和核心服务领域。其作为一门与金融相关的公共选修课,学生按照兴趣选择一个跨学科课程,能够吸引学生的学习,培养综合素质,加强对金融市场信息的反映。本课程的开设有必要顺应现代经济金融发展的趋势,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甚至是超前性。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需要不断研究学习新知,探索新的教学方法,尽力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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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P2P网贷平台; 借款人; 信用风险; 指标体
一、现阶段我国P2P网贷平台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P2P是英文peer to peer 的缩写,即个人对个人的意思。所谓P2P网贷,是指从事点对点信贷中介服务的网络平台。相比于传统民间借贷,P2P借贷具有覆盖范围广,信息公开透明,风险分散,速度快,门槛低和交易直观的特点。
国内P2P网贷平台市场存在“三不熟”和“三无”的问题,即投资者不成熟、平台不成熟、融资者不成熟,无准入门槛、无行业准则、无监督管理机构。平台成长初期为了吸引投资者,往往存在刚性兑付问题,承诺本息保障的担保问题,以及行业整体征信体系不完善的矛盾,无疑增加了网贷平台潜在的风险漏洞。
伴随着我国P2P疯狂发展的是数字惊人的P2P跑路平台和涉案金额,P2P网贷的核心是对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目前P2P网贷平台存在的风险有法律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监管风险、技术风险等。本文主要研究的基于P2P网贷模式下借款人逾期还本付息甚至违约而给投资者带来经济损失的信用风险,不包括网贷平台虚构债权吸收投资者资金的风险。
二、我国P2P网贷平台中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分析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过程中交易一方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引起P2P网贷平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主要原因有:
首先,P2P网贷平台对借款人的信用评级还不完善。P2P网贷发展不过几年,行业准入门槛低,平台缺乏专业的信贷风险管理人才,不具备贷款风险管理的资质和能力,审贷效率低,容易导致较高的坏账率和逾期率,投资者资金难以保障。其次,我国的P2P借贷平台缺乏健全的个人征信体系。商业征信业务发展还不成熟,民间征信不易实施,中央银行的征信系统不对外开放,仅仅依据借款人自己提供的信息粗略判断其信用,难以做出对借款人客观和准确的信用评价。此外,网贷平台之间的征信数据尚未实现平台共享。借款人的信用容易出现重叠,一个借款人可以在多个平台获得借款,单个平台可以根据自己的数据对借款人还款能力进行评估,但该借款人是否在其他平台取得借款却无从得知。
三、P2P网贷平台借款人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对P2P网贷平台借款人进行信用风险评价的意义在于,一方面能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帮助投资人了解借款人的融资背景、经营能力、资信水平、资金使用、违约历史记录等,另一方面对平台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降低风控成本和加强互联网金融体系的抗风险能力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由于网贷平台是在传统个人信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且考虑到网络信息领域的特殊风险因素,在指标的选取上,笔者借鉴国内信贷公司和商业银行对个人信用风险评价的指标选取经验,再结合网贷平台征信过程局限性的特点,以及考虑到借款人主要为个人和小微企业,按照指标体系所遵循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等原则,建立的P2P网贷平台借款人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1、性别:男性相比于女性,贷款违约率较高,不太注重信用记录,还款意愿较低。
2、年龄:不同的年龄区间,借款人的经济能力会有不同,因而信用等级也会有区别。
3、文化程度:文化程度高的人有较高的个人素质、实践能力和成熟的理财规划,还款的意愿和能力都相比于文化程度低的人要高一些。
4、婚姻状况:已婚和未婚的借款人,其家庭收入水平、消费结构和生活负担会有不同,对还款能力会有影响。
5、所在地:不同的地域会有不同的文化、经济、政策,创业环境好的地区借款人的成功率会较高些,违约率也就会低。
6、职业类型:职业不同,借款人的工作稳定性和收入来源也会不一样,高职位和高收入行业显然履约率较高。
7、收入:收入与借款人的现金流直接挂钩,反映了还款实力。
8、工作年限:年限能够表现出借款人在自身领域的工作成熟度和稳定性,同时也代表资金的积累程度,年限越长借款人的经济状况也越好,更不易违约。
9、房产属性:住房面积和房产市值从侧面反映了借款人的经济实力。
10、购车与否:车辆作为借款人的资产同样和房产一样体现了借款人的经济实力。
11、借款金额:借款金额越大,违约的风险越高。
12、借款用途:借款用途不一样,借款人的取得收入也会不同,潜在风险也就会不一样。
1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越长,资产的流动性会越低,违约风险也会越高。
14、借款利率:越是容易融得资金的项目其风险相对较小,利率会较低,相反高利率的借款意味着项目的风险较高,违约率会高一些。
15、借款标的:信用认证标、实地认证标、抵押标、机构担保标会有不同的借款违约概率,标的不同信用风险也会不同。
16、逾期借款笔数占总借款笔数百分比:逾期借款占比越高,借款人的历史信用越低,会与未来违约有联系。
17、目前是否有违约未还债务:若有违约债务,借款人难免会用新融资借款填补前期债务,违约风险会比较高。
18、央行认证信息:通过查询借款人在央行征信中心的个人信用信息记录,可以更好掌握借款人的信用信息。
四、结束语
本论文以互联网金融中的P2P网贷平台为例,研究和分析网贷平台存在信用风险,结合商业银行等借贷机构对个人信用风险评价指标的选取标准,构建P2P网贷平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基于我国P2P网贷的现状,未来应加强政府监管力度,提高行业门槛准入标准,实行第三方资金托管,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加快平台间信用信息共享的进度,严格审核借款人个人信息,规范平台的业务范围,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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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微企业;普惠金融;金融创新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作为世界性难题,贷款难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首要瓶颈。由于小微企业自身存在企业经营波动性大、规模小、组织结构简单且易变动等特点,商业银行愿意贷款给资金相对充裕的大企业,而更渴望获得贷款支持的中小微企业,与现行的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放贷要求无法实现顺利对接,导致服务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主体缺失,与融资体系不匹配。而现有金融体系内的改革,无法从本质上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而普惠金融理念为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思路、新途径,也为制定新的资金配送标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普惠金融体系的完善和适度的金融创新以“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方式为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打开一扇窗。
一、理论综述及国外实践
198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就提出了金融服务、教育和医疗等基本权利的消失会导致贫困的观点。随后Galor、Zeira(1993)和Clarke(2003)等通过对金融与贫困关系进行研究表明,全社会阶层覆盖的金融体系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指出金融市场应该更多服务于穷人。普惠金融这一概念是2005年联合国小额信贷年时广泛运用的词汇,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建立信贷模式和金融制度的创新,使那些长期被排斥在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之外的困难群体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和发展机会。普惠金融是微型金融和小额信贷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最终目的是将零散的金融机构结合成一个整体系统,并将这个系统有效的为小微企业服务。孟加拉乡村银行创始人尤纳斯教授甚至将穷人的信贷权利提高到人权的高度,提出“信贷权是人权”的观点。国内较早倡导“普惠金融”理念的是“中国小额信贷之父”-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杜晓山教授。普惠金融的提出,将使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较为宽松的贷款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了相对宽松包容的融资环境。随着不同层次的金融机构及中介组织形式的不断创新和发展,金融产品设计创新及金融行业软实力得到不断提高,传统商业银行自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服务效率及作用将得到提升,同时以微型金融、互联网金融、民间金融等形式参与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形态得到发展,一个以整合的普惠金融系统将满足不同层次和类型的中小微企业的需求。
在国外,以孟加拉、印度、印度尼西亚、玻利维亚、巴西等国家为代表的普惠金融思想得到了较为成功的实践。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模式已经发展形成一个多层次的金融体系,两个专业性机构,三个兼营性非政府组织的普惠金融框架,初步构建了以两个基金项目为支持,以乡村银行为核心的孟加拉国服务小微群体金融体系。印度的富登信贷模式和小组信贷模式除了在贷款机制、产品多元化、结构连锁化、服务专业化特点外,该公司建立分权授信系统。传统商业银行一般采用集中化的授信管理,有较为固定的信用评分体系,分行拥有审批权力,不符合信用评分的客户难以得到信用支持。富登模式对银行的授信系统进行了分散处理,通过对口客户信用服务,提高其贷款的获得率,从而缩短了贷款审批的时间,也能够有效地降低坏账产生的可能性。印度自助小组模式主要服务的是印度的农业和农民,在专业发展银行的支持下,印度自助组SHG通过开展SHG-银行联结项目为贫困妇女提供微型金融服务。印度尼西亚的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模式是正规金融机构从事小额信贷的成功模式之一。小额信贷以盈利为目的,以生产生活困难、无不良信用记录、有自我成长力的个人或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贷款利率市场化水平较高,但是可以得到政策性补助。根据客户对流动性的不同需求,可以提供多种储蓄产品,在贷款规模决定、期限和抵押,执行贷款发放与回收,储蓄利率确定等方面给予了商业银行营业部的自利。巴西中央银行与巴西财政部、社会发展部等部门在普惠金融制度框架建设,发展小微金融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合作。十分注重普惠金融创新和推广,银行业务模式是一个成功的案例,巴西允许银行在更为广泛的领域,为目标客户提供多样化多品种的金融服务。“信贷票据”的推出使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提前获得相应的生产周转资金。政府扶持和培育的强制性小额信贷支持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率的支持资金。玻利维亚的私人小额信贷银行模式成功尝试成立了第一家专门提供小额信贷的私人商业银行。通过相互担保和小额信贷征信制度的完善实现私人小额信贷商业银行的业务开展, 同时小额信贷机构都可以吸收存款,通过存贷利差实现自身的可持续经营。
二、普惠金融发展与中小微企业成长性的内在逻辑
国内外研究表明,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企业是否能够成功获得资金支持是由其内部和外部的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受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等因素影响,外部融资成功与否取决于公司所需融资项目是否具有一个可行可信的融资方案,同时也取决于企业的内部治理、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透明度。融资障碍对于小企业的发展有显著抑制作用,通过金融准入原则进行的融资似乎是制约企业成长最重要因素。本文通过构造简单投入产出模型,分析融资障碍与普惠金融两种状态下的小微企业的收益及成长性问题。
1.基本假设
(1)假设一个需要融资的小微企业存在两种状态:存在融资障碍A状态和享受普惠金融服务B状态,经营周期设为t期。
2.模型推导
以上推导和对比显示,在普惠金融体系支持下,企业在t 个生产经营周期内不断获得信贷支持,在项目平均收益和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小微企业能够获得长足发展,企业财富值增加从而摆脱了小微企业发展难,自我发展能力差的恶性循环。在现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传统信贷渠道下,降低金融准入壁垒,尤其有利于小企业的发展。对于小微企业来说,金融支持给小企业带来的帮助往往要比大公司大。在投资环境较差的地方,小企业比大企业有更多的障碍更为显著。
三、基于普惠金融的创新思路
1.加快完善多样性、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体制
普惠金融如今已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虽然明确的表述只有六个字“发展普惠金融”,但这足以表明普惠金融已上升为国家规划。而普之城乡、惠之于民这一梦想成为现实,就要求加快完善原有普惠金融制度。与国际先进经验相比,我国在普惠金融战略的顶层设计和政策统筹方面略显不足。基于国情,制定合理的普惠金融发展战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发挥政府财政支撑和引导作用,明确普惠金融供给主体成为推动普惠金融深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鼓励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参与到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中,形成多方参与,多种模式互补发展,构建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体系。建立以大型商业银行直接或间接参与的,微型金融、互联网金融和民间金融适度发展,传统普惠金融与新型普惠金融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普惠金融体系。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严格控制过剩行业产能,逐步提高地方政府和大企业融资效率,从而形成资金“挤出效应”,盘活资本存量,使资金能够更多地流向成长性高、创新性强的小微企业。不断完善普惠金融监管评价体系,有效指导普惠金融实践,形成严格高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建立以协会“一行三会”为监管核心、金融机构内控为基础的金融风险监管系统,央行应该大力推进普惠金融业务的开展,并对其业务承担监督责任。通过协调大型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互补及对接机制,引导金融资金及金融服务在弱势群体间的均衡配置,努力将多样化的需求主体都纳入到普惠金融体系中,从而保障普惠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2.鼓励商业银行破坏性创新的尝试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创新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在政府支持力度大,社会关注度高,贷款需求量大的现状下,在小微企业信贷方面,商业银行存在破坏性创新的可能。破坏性创新是指将产品或服务透过科技性的创新,并以低价特色针对特殊目标消费群体,突破现有市场所能预期的消费改变。在小微企业的融资过程中,小微企业各自的基本素质是不相同的,符合商业银行授信条件,且经营效益较好风险较低的企业成为小微企业中的高端客户。综合微型企业融资需求表现为时间短、频率高、放款快等特点,在缺少足额抵押物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采用风险管理理念,引入信用保证等多种保押方式进行灵活的组合搭配,有效降低贷款准入门槛,为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化、便利化授信品种。由此,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存在破坏式创新主体。小微企业高端客户的风险低于低端客户且收益可观,各个银行都极力营销小微企业中的高端客户,较高的利润回报成为商业银行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资金增值的动力,这促使商业银行将更多信贷资源配置给小微企业的高端客户,同时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中的中大客户表现了一定程度的依赖性,因此,存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破坏式创新的可能。当小微企业高端客户对信贷需求得到满足后,商业银行将更多地关注低端客户尚未引起重视的次级属性,针对小微企业低端客户的特点研发出相应产品变的迫切,产品在设计研发上应具有成本低廉、流程简便和准入门槛较低的特点,在标准化产品研发的基础上,开发满足小微企业个性需求的产品,例如以产品的授信循环额度为基础,在核定授信循环额度项下,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灵活机动地申请用款,当归还用款后,额度自动释放出可用空间,又可循环使用,逐渐培育自己的高端市场客户。
3.有序推进正规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
正规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主要有三种形式:转贷款形式、担保贷款形式和合作贷款形式。正规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合作具备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政府支持,正规金融在贷款资金供应量和技术研发等方面有明显优势,而小额贷款公司则在贷款灵活性和便捷性等方面有明显优势,双方的合作可以取长补短,使普惠金融多渠道多方式的得到实践。通过建立自评体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法,正规金融机构实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授信,使小额信贷公司获得批量资金。具有担保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从而增加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获性。由于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和经营状态以及不同金融机构融资要求和风险评价的不同,使合作形式的金融创新成为可能。正规金融机构与小额贷款公司的进一步合作表现为,正规金融机构的相关部门与小额贷款公司共同组建小额银团,由小额银团进行评级和守信,共同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4.适度拓展微型金融业务范围
微型金融在为弱势群体提供持续小额金融服务方面独树一帜,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方式成为传统金融体系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微型金融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蓬勃发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困难群体及小微企业广泛信用评级差、获得商业银行贷款难度高,而微型金融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提高小微企业自我成长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无论在产品设计上还是产品优化上,都有一定创新成果。例如设计考虑季节因素的信贷产品,创新设计了“季节性贷款”,因此,结合微型金融信贷需求、周转期、盈利空间等特点,通过存款、贷款、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的优化组合及关联信,为小微企业提供复合性,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这样能够有效防范违约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例如可以尝试向借款者推出“小额储蓄+贷款+保险”、“贷款+基金+保险”等产品组合。随着小额信贷发展的不断成熟和完善,微型金融可以可以尝将微型保险、微型证券等金融业务引入我国微型金融市场,随着业务的成熟,业务范围拓展到小额储蓄、小额保险、汇款等领域,从而改变产品开发创新少,品种单调且小额信贷产品的期限与生产周期不协调等问题。
5.构建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协同发展体系
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领域中的热点,当前正是风生水起,其提倡公平与分享价值取向与传统组织体系的等级制度不同,是普惠金融体系一个有益和必要的补充。一定程度来说,互联网金融推动了普惠金融的发展、为普惠金融提供新的契机和突破口。同时互联网金融与实体金融机构有机结合,可以助推民间金融参与普惠金融体系构建和发展。对小微企业融资创新发展,金融互联网可以大幅度提高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交易速度,“去中介化”“泛金融化”“全智能化”“互补共赢”的互联网金融新模式,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参与进来。互联网金融的繁荣,加快了商业银行金融功能和金融服务多元化建设进程。同时,提升原有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调高速率,精准地、有效地提供全球全天候的金融服务。合理引导金融机构发展互联网金融,介质金融,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移动设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挖掘等新技术从,更大可能的激发更多更有效的金融需求,发挥其“长尾效应”。
四、结论
文章在对普惠金融的相关理论整理的基础上,分析了普惠金融与小微企业成长性的内在逻辑,通过借鉴国外普惠金融理念在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研究经验和实践教训,提出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在普惠金融理念下的金融创新思路,指出加快完善多样性、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体制,加大商业银行改革力度,合理有序推进正规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适度拓展微型金融业务范围,构建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协同发展的金融体系是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获得自我发展和成长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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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部控制;不良贷款;政府监管;降薪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3月2日
随着数据时代的到来,金融行业中各大银行面临着转型的艰巨任务,并且要不断地适应新时期市场的变化。但是由于各大商业银行面临转型还没做好充分准备,内部控制系统也没有相应地适时调整和改善,从而导致业绩下滑、利润减少、经济效益大幅度的下滑。因此,各大银行普遍实行降薪计划,上到银行高管下到银行基层员工。
一、我国银行降薪的影响因素
本文主要从经济、政治、技术、人员素质这几个方面因素来分析我国银行降薪因素。
(一)经济因素。最近几年,由于政策支持,各大银行放宽贷款条件,导致市场货币量过剩、企业盲目扩张,而在经济下行的压力下,资金链条断裂,导致老板“跑路潮”和“倒闭潮”,从而加剧了各大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银行的不良贷款对银行体系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有着不良影响。不良贷款会使银行的经济效益大幅下降,进一步加剧了银行的普遍降薪。据资料统计,我国的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另外,不良贷款的总量和比率据统计也在下降。但是各大银行的不良资产仍然是一大威胁。因此,解决现有的不良贷款并且控制新生不良贷款,这将是我国各大银行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二)政治因素。政府对银行的监管以及颁发的“限薪令”,在政策上限制银行高管的薪酬,从而导致大部分银行高管薪酬下降。“限薪令”即指社会保障部和人力资源部等颁布了《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这是政府首次对央企的高管实施“限薪令”。从2002年起,已经开始实行国企高管年薪制的规定,要求高管的薪酬不得多于职工薪酬的12倍。但随着经济的发展,12倍早已经被超过。尤其金融、烟草等国企高管的薪资水平大大超过这一红线。据统计,金融业相当多的高管薪资是职工薪资的数十或数百倍。
(三)技术因素。技术因素主要是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冲击了传统银行业的发展。如果传统银行业不能实现很好地转型,就不利于其发展,从而影响员工的薪酬,可能会降薪。互联网金融主要依靠大数据、云计算、电子商务等技术,具有优势像透明度高、参与度高、协作性好、交易成本低、操作便捷等,其表现形式有P2P融资平台、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其优势将冲击传统银行业,尽管各大银行都开通了网上银行,但起步晚、发展慢,优势不如第三方支付,从而导致银行的总体效益下降。另外,互联网的发展要求银行能够很好转型,如人工化服务减少、提高智能化的服务等。
(四)人员因素。员工的素质对银行业发展扮演着重要角色,而员工的薪酬也与个人的素质相关,员工个人素质高就意味着可以担任重要岗位,能够迎接新时期的各种挑战,并且业绩考核成绩都很高,这也与个人薪酬相挂钩,从而员工素质高,其薪酬也相对来说很高。如果个人素质不高,就不能胜任重要岗位,当银行业面临转型时,低素质的员工可能被淘汰或降薪。因此,员工素质与个人薪酬直接相关。
二、从内部控制角度分析降薪的影响因素
(一)经济因素分析。不良贷款将会导致银行业绩下滑,给银行的声誉也会带来负面影响,从而进一步影响银行的经营效益,对降薪有直接的影响。对于出现不良贷款也可能因为银行内部控制系统不完善,如内部控制系统的缺陷、内部控制制度的权威性不强,未完全起到控制风险的作用。考虑到银行业经营活动的特殊性,所以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是必需的任务。据统计,目前我国银行业的风险控制体系的完善有很大的进展,但总体来说银行业的风险意识还是有些淡薄,风险控制力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例如有些银行发放太多不良贷款,从而累计产生巨大的不良贷款。因此,银行还需要对自身的内部风险进行控制和完善,从而保证银行业的有序发展及金融系统的稳定运行,从而避免出现类似降薪的现象。
(二)政治因素分析。政府监管银行高管薪酬可能因为银行存在内部控制的缺陷。如银行在内部控制实施中的监管方面不完善。银行业的内部监督系统包括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机制、业务风险评价机制以及对违规行为的惩罚机制。银行设置内部监督系统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存在的问题、防止资金的内部挪用等。相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各大银行内部控制在监管方面并不完善。像内部违规行为处罚机制还存在漏洞,有些违规行为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如果对内部违规行为的处罚机制不完善,对高管挪用资金处罚不够严厉,这样就会滋生高管挪用公款,公款私用等现象发生。从而,银行高管会有更多的“隐性薪酬”,导致总体薪酬过高。因此,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管,有利于高管薪酬的合理化,有利于银行业的有序发展,也就避免了政策上的限制,从而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降薪现象。
(三)技术因素分析。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对银行业的发展造成很大的冲击,可能因为银行存在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虽然我国大部分银行都建立了内部控制机构并制订了相应的制度,但大部分银行对内部控制不够重视。内部控制贯穿于银行各种业务过程及操作环节,涵盖所有的岗位及人员。另外,部分银行仍然残留着计划体制的弊端,使得有些银行重经营、轻管理,导致内部控制建设不足。目前,我国银行业的内部控制仍然存在缺陷,如管理决策、风险评估等方面,这将不利于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也不利于银行业的治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从而在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时,银行业却遭到很大的冲击。因此,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适时做出管理决策,应对不确定的风险,对银行的发展至关重要,从而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降薪的现象。
(四)人员因素分析。员工素质可能与内部控制系统的内部因素相关。据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大部分银行对内部控制相关岗位不够重视,安排内部控制相关的人员不是十分合理,使得整体员工素质相对较低。另外,由于内控的管理层年龄结构偏大,知识结构较为落后,对于适应新时期银行业的内部控制发展的需要将是一个挑战,从而员工出现降薪可能性加大。因此,提高内部控制的质量,提高内部控制相关人员的素质,将有利于银行业自身的发展,对薪酬的提高有积极作用。
三、完善我国银行业内部控制的建议
鉴于内部控制在银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我国银行业目前所面对的诸多挑战及各种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业内部控制体系,是银行业发展壮大的关键所在。
(一)加强对内部风险进行控制。考虑到经济因素中的不良贷款对降薪有显著性影响,为此加强对内部风险的控制是十分必要的,内部控制风险会导致银行的经营业绩下降,不利于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另外,考虑到银行业经营活动的特殊性,像不良贷款与这些业务相关,如资金交易、有价证券交易、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而对这些业务的风险控制则是银行业风险控制的重中之重。其中,资金交易要遵循管理层制定的规章,对资金交易的流程及权限要严格授权办理;对证券交易要建立完善的核查体系,并定期对其内在风险进行周密分析。同时,制定风险报告制度,将银行业的潜在风险及时上报,以化解风险;对已经发生的损失进行全面的总结,并且通过事后补救措施来最大程度的去弥补。
(二)加强对银行业内部控制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考虑到政府的监管,银行自身也应提高内部控制的管理力度,尤其要加强对高管的监督管理,如对高管的隐性薪酬加强监督管理。为了保证银行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贯彻和实施,需要提高对银行业内部控制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因此,银行内部应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并对内部控制的实施过程实行专人监控,对于不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违规行为进行反馈,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奖励与惩罚机制,从而提高各部门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积极性。相关部门应该对内部控制的各种意见进行反馈,并不断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机构的设置进行优化完善,从而适应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
(三)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鉴于银行业不能有力地应对互联网带来的冲击,故各大银行首先应从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做起,然后考虑如何应对挑战,如何把握机遇。在遵守国家关于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各大银行应该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例如管理层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特征、经营规模,制定颁布并实施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各大银行应在认真分析自身的优势及劣势的前提下,了解自身所面临的机遇及挑战,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长远经营策略,并且还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例如确定内部控制的步骤和方法、职责范围、实施进程等内容。另外,还要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内部控制制度适时的做出调整,从而使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紧跟时展的潮流。
(四)提高对企业内部控制人才培养力度。考虑到员工素质的重要性,故各大银行应积极的培训员工,定时定期开展各种培训及各种考试,进行各种技能演练培训教育,从而更好地适应技术时代的需要。另外,为使企业的内部控制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发挥功能,提高银行业内部控制人员的素质是关键要素。因此,可采取对员工进行内部培训与从外部选拔优秀的内控人才相结合的方式来提高员工素质。同时,各大银行应该实施岗位轮换、编制并发放内部控制手册以及根据内部控制实施的完成程度对员工进行奖惩等方式,对员工进行正确合理的引导,从而能够更好地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四、结语
在面临严峻的经济环境及各种挑战下,我国银行业必须要有雄厚的实力、先进的管理理念,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以适应大数据、云技术时代的发展需要。但是,目前我国银行业相关的建设相对还不够完善、金融市场相对还不够发达。因此,我国各大银行应该积极地寻求开拓市场,扩展经营业务,积极防控金融风险,加强自身的经营管理,提升自身的内部控制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从而在竞争更为激烈的金融市场上能够占据一席之地。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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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工程技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
风险管理是当今世界各商业银行面对的重点问题之一,由于商业银行经营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一般的企业不同。随着我国金融工程技术的发展,其应用越来越广泛。将金融工程技术引入到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中,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金融工程师队伍,建立健全的数据信息库,创新风险管理模式和手段,对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有显著作用。
一、金融工程技术
(一)金融工程基本概念
金融工程的概念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金融工程主要指的是利用先进的数学和通讯工具,在现有各种金融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不同形式的组合及分解,以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而广义上的金融工程指的是一切利用工程化手段来解决金融问题的技术开发,它不仅包括金融产品的设计,还有金融产品定价、交易策略设计、金融风险管理等各个方面,本文采用的就是广义上的金融工程。金融工程兴起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欧美金融市场,它将工程思维融入到金融领域中开发出新的金融产品,以满足市场的各种需求。20世纪90年代,我国引入金融工程的思想,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工程的应用越来越多。现今,已有部分商业银行引入金融工程技术,用以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
(二)金融工程学科特征
1.金融工程重视创新思维
金融产品、金融工具的创新是金融工程最核心的领域。金融工程以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为基础,通过组合分解衍生出新的金融工具,再以这些衍生工具为基础衍生出更为复杂的金融工具。如此不断推陈出新,创造出形式各异的金融产品、金融工具,以满足市场的不同需求[1]。
2.金融工程强调量化分析方法的运用
金融工程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需要运用大量的量化分析方法来解决各种金融问题。西方国家认为金融学是一门严谨的学科,金融工程更是从一开始就建立在数理基础上的,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不离开严谨的数学推导和计算,可以说量化分析方法贯穿了整个金融工程的发展[1]。
3.金融工程是一门交叉型学科
金融工程集合了金融学的基础理论和工程学的基础分析方法,强调学科的交叉渗透,是典型的交叉型学科。在金融工程中,要综合运用数学建模、数值计算等工程技术方法去解决各种实际的金融问题。金融工程是一门将工程思维引入金融领域的、将现代金融学、工程学、信息技术集于一体的交叉学科。
4.金融工程是一门应用学科
金融工程是一门针对实际问题并强调实践应用的学科。在现实生活中,不同的经济主体面临着不同的经济问题,金融工程就是要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的变化,借助现代化的工程思维和金融学理论基础来解决金融问题,以满足市场的丰富需求。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一)商业银行风险特点
商业银行风险具有双重性。商业银行风险的来源有很多,但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性质,其风险主要源于两方面:一是来自银行内部的风险,如银行经营不善等;二是来自于银行外部的风险,如客户发生不可预见的问题,就有可能引起银行贷款发生亏损[2]。商业银行风险影响面极大,商业银行的经营和业务活动连结这社会的经济组织、千家万户,一旦银行经营不善发生风险,它的波及面广,影响力大。商业银行一旦发生不可控风险,轻者可能会导致商业银行倒闭,影响其他行业发展,重者还可能造成国家甚至是世界金融危机。
(二)商业银行风险分类
1.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主要发生在商业银行内部,是由于操作人员操作不当引发风险,也可能由外部事件和内部操作引起,都有可能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操作风险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操作风险又分为内部系统风险、职员操作风险、外部事件风险和流程风险。
2.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信息风险。信贷风险与参与者各主体间的关系较为密切,任一方违约都可能带来预想不到的风险。我国相关的法律条文不明确,部分法律条款存在漏洞,有较大风险。在商业贷款中,部分贷款人提供虚假信息,严重影响了商业贷款的真实性,为商业银行带来风险[3]。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无法应对因负债下降或资产增加导致的流动性困难。当商业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就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减少负债或变现资产,从而影响其盈利水平,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商业银行资不抵债。除了商业银行流动性计划不完善会产生流动性风险以外,操作风险及信贷风险领域的管理缺陷也会引发流动性风险,甚至引发风险扩散。
4.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价格、利率、股票、汇率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发生损失风险。市场风险发生在商业银行的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其中利率风险按照来源不同,又分为重新定价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5.交叉性风险
交叉性金融风险是指一项金融工具跨货币市场、保险市场、资本市场等至少两个金融市场或是跨银行、证券、信托等至少两个金融行业所引起的风险。不同金融机构业务融合加深,交叉性金融工具不断涌现,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交叉性金融风险也随之诞生。
(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就是指在商业银行的业务活动中,因为一些不可预见的事件和因素,引发了商业银行资产损失等风险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在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等业务活动中,通过对业务活动引发的风险进行识别、控制,以最小的成本,将商业银行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的有效办法。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就是在保证商业银行收益的情况下将风险降到最小,或是在风险一定的情况下,实现所商业银行的收益最大化[4]。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战略思维陈旧
现在,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还未能实现战略思维和资源配置的信息化,对风险管理的认识还停留在扩大机构、增设人员的管理模式上,与现代化的数据海量化、控制自动化还有很大差距。商业银行谋求发展不断扩大,所带来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当前银行对于风险资源的配置注重组织结构,效绩考核等方面,对于现代化资源建设投入不足[5]。
(二)管理方式落后
我国多数商业银行未能实现风险控制自动化,当前的管理方式仍以主观经验的积累和专家的协助指导为主,未能依托于大数据,只有少数的定量分析在局部展开,主要集中在数据和量化特征比较明显的客户信用评价管理上。其他的风险管理制度都难以形成体系,没有将其决策触发量化评级的结果相连,导致风险管理的量化手段难以穿透全程,实现其全部价值。
(三)管理机制不健全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风险规避系统缺失,有一些风险无法很好的转移走,不能规避风险;二是风险预警系统不完善,银行收集到的客户信息可能有不准确的地方,难以对客户进行全面分析;三是缺乏风险识别系统,不能判断出风险产生的原因和类型,无法在处理风险是提供帮助。
(四)未形成管理文化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的核心,指引着整个公司的人共同进步。商业银行的企业文化决定了银行的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而商业银行有关于风险管理的文化则决定了银行是否能够规避风险、处理特殊情况。商业银行要有全面的风险管理理念,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把风险管理和业务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将风险管理贯穿商业银行的各项工作中,员工自觉执行[6]。
四、引入金融工程技术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
(一)建立管理信息系统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将金融工程技术引入到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中,利用金融科技,将先进的信息技术与风险管理思想结合到一起,融入到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中,建立一个完善、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决策系统,使商业银行职员及时的掌握到准确的贷款信息,以便于及时发现、控制风险,提高商业银行的预警能力和管理能力。
(二)建立金融工程师队伍
从长远角度着手,商业银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加强管理能力的关键是人才的储备。商业银行应做好金融工程人才的储备工作,引进有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金融工程师。商业银行还要有计划的培养金融工程人才,对银行内部职员进行定期培训,引导职员学习、掌握一些理论基础和基本技能,加强对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组建起一支优秀的金融工程师队伍[7]。
(三)建立健全的数据信息库
商业银行要重视对数据的积累,在数据收集处理方面制定统一的规定。目前金融科技在各行各业都有不同的诠释,通常被定义在产业融合范畴。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指出央行高度鼓励发展金融科技。商业银行可以利用科技金融进行大数据分析,加上对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数据信息库。这样可以为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帮助,便于职员发现、分析、控制风险,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
(四)创新风险管理方式
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学习借鉴国外银行的成果管理经验的同时,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针对现实问题,创新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商业银行要注意并预测市场的变化情况,根据资产定价理论、资产组合理论等结合金融学的理论计划和工程技术指导,给出可靠的风险管理参考依据。商业银行可以利用金融工程技术中的风险指标基本理论,对就流动性风险、信贷风险、市场风险、交叉性风险和操作风险进行评价,以供参考[8]。
五、结语
综上所述,金融工程是一门交叉型应用学科,需要运用大量量化分析方法,重视工程师的创新思维。对操作风险、信贷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等风险进行管理,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注重培养金融工程技术人才,利用金融科技创建健全的数据信息库,创新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方式,引入金融工程技术,利用金融科技,帮助商业银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张志斌,张维.《金融工程》本科教学的问题与思考[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1,4(2):72-75.
[2]张宇婧.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13(1):67-72.
[3]黄俊毅.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管理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16(1):67.
[4]商旭.关于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金融制度改革问题研究[J].中国市场,2013,7(25):88-89.
[5]宋首文,代芊,柴若琪.互联网+银行:我国传统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新变革[J].财经科学,2015(7):10-18.
[6]王楠.引入金融工程技术提升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思考[J].金融纵横,2013(2):97-98.
[7]成龙.金融工程在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中的应用[D].郑州:郑州大学硕士论文,2016.
【关键词】农业供应链 金融风险 调研
一、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的相关论述
国外文献研究中关于农业供应链的观点有:米勒等人重点研究了价值链的发展给农业和农业综合企业带来的潜在利益及引发的新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克里斯丁等人提出,在发展中国家的农民可以参与现代供应链,并表明现有的研究集中在农场发展现代供应链。
国内文献研究中关于农业供应链管理观点有:张晟义等人在《供应链管理:21世纪的农业产业化竞争利器》(中国农业科技导报. 2002,4)一文中认为农业产业化是一种全新的经营机制,供应链管理是一种创新管理模式。将供应链管理导入农业产业化,有利于提高农业竞争力和绩效,供应链管理导入农业产业化意义重大。
国内文献研究中关于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观点有:贾彦乐在《供应链金融在服务“三农”中的应用》(现代金融.2008,4)一文中将供应链金融理念引入服务“三农”中,从更宽泛的角度,阐释了服务“三农”的内涵。王影等人在《供应链金融在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应用研究》(特区经济.2010,4)一文中对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困难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农村金融机构利用供应链金融开展微型金融服务的观点,加强供应链建设和管理是基础,控制供应链风险是关键,改善信用环境是保障的解决措施。贾俊萍等人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供应链管理研究》(农村金融研究.2011,7)一文提出以农业产业化为主导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应以客户供应链及资金流、信息流为核心,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强化资金管理的效率,以价值链管理为核心开展节点企业的融资服务,提升供应链整体流动性,逐步建立核心企业、银行、上下游客户之间的战略合作,实现渠道融资一体化。马九杰等人在《土地流转、财产权信托与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龙江银行“五里明模式”剖析》(银行家.2011,11)一文中从应用角度探索了龙江银行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典型模式,对农业供应链金融的探索研究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另外,樊雪志在《如何有效规避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人民论坛.2011,27)一文中提出: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由核心企业道德风险、中小企业物权担保风险、农户的信用风险、供应链金融的操作风险等四个方面构成。
二、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调研概况
(一)调研背景
在农业生产格局由零星分布、单户生产,向区域化分布、规模化种植(养)、订单化转变的形势下,形成了“企业+协会+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模式,为发展供应链金融贷款模式创造了条件。农业产业链种类繁多,每种产品都拥有各具特点的产业链。农业产业链链条越长,其农产品的市场化程度就越高,价值活动就越多,融资需求就越大。为农业产业链的参与者提供适合他们需要的融资服务意味着可以提高整个产业链的效益,进而提高各个农村产业活动参与者的收入。结合农业、农村发展的新趋势,依托新型农业供应链,有针对性的分析不同供应链的内在结构特点和融资需求,向资金需求者提供灵活的融资产品和服务,使部分农村融资企业和农户获得信贷支持,这种创新的融资模式有重要的作用。为促进“三农”健康良性发展,分析与控制农业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调研基本情况
我们采用实地走访的方法,进行市场调查。课题调研小组到台州市玉环县九山联合社及其旗下合作社进行调研,参观学习了九山联合社旗下的优+农产品超市,实地考察了玉环县山里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樟农果蔬专业合作社。经过与工作人员接触,我们实地了解了九山联合社及旗下合作社的现状、结构和运转模式等相关情况,重点了解九山联合社及旗下合作社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调研过程中,我们将设计好的调研问卷发放给联合社及旗下合作社的相关人员,指相关人员填写。我们共发出并回收问卷100份,问卷涉及的内容及回收信息作为本文重要的分析资料。
三、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调研分析
根据走访、访谈和问卷调查,我们对调研结果进行了整理分析,提取了一些主要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户在生产生活出现融资难问题
问题1:在生产生活中是否曾经出现融资难的问题?其中出现过融资难问题的占70%。
问题2:出现融资难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什么?其中认为是资金成本高的占20%,认为手续繁琐的占33%,剩下47%的人则认为是授信审批速度慢,取得资金时间过长。
由此可见,在当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农户在现实生活中融资实属不易。
(二)农户当前选择的主要理财方式及存款机构
问题1:您当前选择的主要理财方式?其中选择存款的占57%,民间放贷的占15%,购买债券、基金的占15%,购买股票的占7%,购买理财产品的占6%。
问题2:当前您的存款机构是什么?其中选择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款的占66%,剩余34%则选择在商业银行存款。
可见农户的理财意识薄弱,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依赖性较强,当然这也反映了大部分农民思想保守,安于现状,因循守旧的性格特点,但也不乏一些敢于创新的人。
(三)农户对当前农村金融的认知分析
通过调查,47%的受访者表示农村金融的总体风险略高,但只有25%的受访者对其有所重视,且有48%的受访者认为农村金融的风险管理水平较低,由此可见,农村金融还有很多的欠缺与不足。
(四)农户对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认知分析
关于农业供应链金融,根据数据统计,当问及当前农业供应链的实施情况如何时,有45%的受访者表示不清楚,只有20%的受访者认为很好,可尽管如此却有63%的受访者对“互联网金融+三农”的前景持肯定态度,有40%的受访者认为实体的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对于解决三农资金需求的作用很大。下图为发放调查问卷后得到的相关数据统计。
四、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调研结论
综上所述,传统的个别农企竞争模式逐渐弱化,新的模式将是农业产业链竞争。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创新抛弃了传统的个体授信模式,它将视角放在整个农业供应链的层面上,发挥链条内的结构及贸易优势,用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具体贸易资金的自偿性和货物的流通价值做担保,向整个农业供应链中的融资企业和农户提供灵活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仅有效的调节了贸易及资金的不平衡,缓解了农村融资企业和农户的资金问题,而且提高了供应链中信贷产品的使用效率。整个产业链凭借核心企业的主导,配合其他企业和农户的生产经营,形成了高效的、持续运转的有机生产组织结构,使得原来许多不符合银行信贷标准的企业和农户也能够获得信贷资金。推广农业供应链金融,为三农的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已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
[1]张晟义,张卫东.供应链管理:21世纪的农业产业化竞争利器[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02,4.
[2]贾彦乐.供应链金融在服务“三农”中的应用[J].现代金融.2008,4.
[3]王影,杨明娜,朱盈盈.供应链金融在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应用研究[J].特区经济.2010,4.
[4]贾俊萍,谢生业,李柏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供应链管理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11,7.
[5]樊雪志.如何有效规避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J].人民论坛.2011,27.
[6]马九杰,周向阳等.土地流转、财产权信托与农业供应链金融创新―龙江银行“五里明模式”剖析[J].银行家.2011,11.
关键词: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监管部门;措施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兴起依托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与进步。近些年,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迅速发展、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影响范围越来越广。如今已经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借贷模式。P2P网络借贷平台具有手续简单、操作方便等特点,为人们提供了多元化融资渠道,有效补充银行业贷款复杂等问题,是银行业的补充。但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例如法律定位、发展走向、风险评估等,都是当今社会各个阶层的焦点话题。因此,有关部分必须要加强监管力度,采取相应的促使来完善P2P网络借贷平台体系。
一、当今P2P网络借贷平台所面临的风险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小额贷款所衍生出来的,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与普及,贷款模式也是从线下模式转变为”双线“(线上和线下)发展,这也是P2P网络借贷平台运作的主要方式。该平台的主要特点为:风险分散、直接透明、信用甄别,通过P2P网络借贷平台,让需求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合理配置自己的闲置资金,实现多方资金流动。但是,由于多种因素,P2P网络借贷平台依旧存有诸多交易风险,其主要表现在:
1.政策上的风险
诚然,我国对网络层面上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依旧存在诸多缺陷,在日常网络应用中我们即可发现。因此,当下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活动法律保障并不完善。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缺乏政策上的规范与支撑,使得P2P网络借贷平台存在诸多漏洞,例如非法吸收公众款、非法集资等,很容易出现集资人”跑路“现象。与此同时,当今P2P网络借贷平台没有明确的准入制度,一些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资金的人即可注册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资金注册上也存在很大差异,进而降低了网络借贷平台的整体质量,风险因素也随之提高。
2.监管风险
现如今,我国并未正式出台有关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责任制度,使得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行的随意性比较强,由于缺乏监管制度的制约与规范,这对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有着极其负面影响,国家有关部门也难以掌握网络借贷数据或所掌握的数据不够全面。如果P2P网络借贷平台长时间没有约束与监管、没有行业统一标准,那么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信用度会持续降低,也难以在我国持续发展。
3.洗钱风险
P2P网络借贷平台用户准入制度还不够完善,由于该平台并未建立全面的客户辨别与交易报告制度,可以说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进入平台非常低,只需要银行卡与身份证即可借贷。因此,很多不法分子也可以成为借贷参与者,在平台中将非法获得的钱财再次贷发给他人,将大额资金打散成为小额资金,通过借贷渠道让非法获得的资金变得合法,利用法律的漏洞逃脱自己的罪责。
4.操作风险
由于P2P网络借贷平台还没有被列入到征信系统的管理范围内,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P2P网络借贷平台借款的信用审核。资金管理制度还存在诸多漏洞,并且在当下P2P平台中并未实现投资资金与自由资金分开管理,在管理中很容易出现资金混淆问题。同时,P2P平台的通常都是第三方担保机构,虽然这些担保机构具有一定权威,但依旧存在很多不可测因素,资金保障无法获得有利保障。甚至有些担保机构没有行业执行标准和专管机构,这一系列的问题都给P2P平台带来了很大的操作风险。
5.网络风险
P2P平台主要依托于信息网络技术,但网络自身就存在着一定风险。先进的数据挖掘技术与信息整合技术是网络金融的最有力支撑,但需要大量资金给予补充。而P2P平台的自发性比较强,无法保障多项技术应用,这就会使P2P平台出现很多安全漏洞,例如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等。同时,P2P平台发展只有10年左右,缺乏完善的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系统,对用户的信息安全、资金安全产生巨大威胁,对用户的隐私安全、财产安全产生重要影响。
6.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体现在三大方面,即借款者、平台、贷款者。借款者虽然具有银行流水单、营业执照、个人信息等,但这些内容的真实性无从辨别,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如果P2P平台没有履行相应的审核义务,为了自身或相关利益一些虚假信息,进而提高借贷中的不确定风险;由于无法明确贷款者信息,贷款者是否有洗钱嫌疑也无从得知。
二、强化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的有效措施
1.完善P2P平台的法律法规
国家监管部门首先要对P2P市场进行调研,进而分析P2P市场现状,严谨的提出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P2P平台借贷属于民间借贷行为,明确非法集资行为与洗钱行为,并加强对P2P平台的规范力度,表明P2P平台的经营性质、业务范围、注册标准、经营方法等,确定注册者的合法身份。其次,要设立P2P平台专有的监管岗位并设置监管人。在我国,P2P借贷属于资金业务,由银监会监管;但在国外被归属为证券业务行列,由证监会监管。因此,由于我国实行金融分管制,P2P平台从本质上说是小额贷行为,所以,P2P平台可以由多方联合指导,如证监会、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进而建立统一管理规范,并下发专业的管理人。
2.突破P2P平台的发展瓶颈
首先要将P2P平台归属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并由征信系统统一管理。由于P2P借贷属于线上信用活动,在交易过程中会涉及到大量信用信息,借J人的信用状况对最终交易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将P2P平台归纳到征信系统中,不仅能够全面放映借贷方的信用状况,同时也能够扩展征信服务,推动网上金融征信机制发展。其次,要建立健全评价系统,包括借贷人评价、交易评价、服务评价等,进而形成统一的评价标准。这样能够减少借贷人在P2P平台实施不法活动,降低P2P平台运行风险。最后,要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资格评价体系,公开披露P2P平台中的薄弱指标,评价P2P平台的综合实力,让借贷方可以根据披露内容来把控投资风险,进而将此信息反馈到P2P平台中,让有关负责人进一步完善P2P平台,以此来降低P2P平台的金融风险,推动网络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3.完善横向交流合作平台
加强金融界的合作交流能够起到联动效果,进而降低信用风险。加强监管部门与金融业合作,能够扩大P2P平台对小额贷领域的影响,进而推动P2P平台长足发展。因此,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协会与小额贷协会等行业组织,进而加强行业间的资源共享与业务沟通,推动行业协会建立步伐。通过加强自律、他律作用同时,加强行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在P2P网络借贷行业中,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与风险控制制度,确立P2P平台行业标准,优化网络借贷环境,让互联网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同时,P2P平台应加强与正统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例如银行、证券等。
4.完善P2P平台内部管理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市场环境变得愈加复杂。因此,在外部环境不断变化的前提下,P2P平台必须要顺应市场发展需求,不断完善平台的内部管理,提高业务运作水平,规范平台操作管理。首先,P2P平台应树立社会责任意识,公布经营证明、信息资料、信用报告,保障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其次,要严格审核接待人的个人信息,防治虚假借贷行为;再次,加强平台信息公开披露制度,让投资者对平台信息更加了解,提高项目审核力度与交易成功率;最后,要加强个人信息与财产保障力度,提高网络安全性与交易安全性,使网络借贷交易更加高效、安全。
三、结束语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不断发展,P2P网络借贷平台是时展的产物。P2P平台能够为中小企业、个人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也给予人们更多的投资机会,实现闲散资金的灵活配置。因此,针对P2P平台现有的风险问题,有关部门必须要加强监管力度,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提高借贷安全性,降低交易风险,进而推动我国网络金融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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