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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信用风险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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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信用风险管理

第1篇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背景下,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贸易促进措施,整合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于2001年12月成立的惟一专门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其资本金完全由财政预算在国家出口信用保险基金中安排。

4年来,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业务取得较快发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40亿元人民币,为2000多家出口企业提供了承保金额累计约430亿美元,出口企业通过出口信用保险从银行获得贸易融资超过100亿美元,支付赔款2亿多美元,投保企业的平均出口坏账率已低于1%,接近发达国家水平。2002年,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额为27.5亿美元,占一般贸易出口额的比重不到2%;2003年,支持的出口额跃升为57亿美元,占一般贸易出口额的比重3.1%;2004年支持的出口额超过130亿美元,占一般贸易出口额的比重5.5%。2005年实现保险金额212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60%,占一般贸易出口额的比重达到6.7%。

尽管信保业务得到一定发展,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中国作为全球第三大贸易体,贸易依存度高达70%,正面临日益严峻的国际贸易风险,有95%的出口是在没有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和保障的情况下进行的,其中出口业务的坏账率高达5%,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0至20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占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7%,远不及日本的50%,英国的45%,韩国的14%,大大低于伯尔尼协会成员10%的平均水平。出口信用保险发展仍相对滞后,规模较小,不仅使国内出口企业自己承担了过多的收汇风险,而且也直接导致了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赔付率过高。如何进一步发展创新出口信用保险,有效规避外贸出口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出口企业损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发展课题。为此,笔者建议:

一、加强法规建设,逐步完善出口信保制度,增强创新发展原动力

实践证明,出口信用保险作为政策性保险,在发展的初期,世界各国或地区为促进本国贸易发展,几乎无一例外地采取了国有国营的形式。从1919年成立的英国出口信用担保署、1946年成立的法国国有外贸信贷保险公司、1966年成立的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到2001年成立的保加利亚出口保险局和同年成立的日本出口和投资保险组织。这些组织的成立无疑证实了世界各国或地区都认识到政府可以充分利用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风险补偿职能和信用担保职能,将其作为财政、金融支持出口政策的具体措施,间接调控对外经济和贸易发展,实现国家外交、外贸和产业政策目标。

国有的信用保险机构在世界各国信保发展的初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不断变化,信用保险业务的不断发展,这种纯粹的国有形式也不断暴露出一些体制上的问题,阻碍了信用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和创新,致使许多政府建立或授权建立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发生连年亏损,面临倒闭,其主要原因有:

1.保险经营机构所有权严重缺失,没有自己的独立利益,缺乏不断发展创新的内在动力。

2.国有垄断经营,实行垄断价格机制,费用和赔款支出规模过大,保险费率厘定过高,出口企业投保负担过重。

3.政府提供的财政专项保险基金数量给定,阻碍了信用保险机构的承保规模,帮助企业承担出口风险有限,财政负担不断加重。

4.保险经营机构偏重于对出口商提供保险从而推动本国贸易发展,积累外汇,忽视了对出口信用保险中的风险进行管理与分散。

为了解决国有信用保险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英国、澳大利亚和法国等发达国家根据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分类,对起步早、发展快的信保机构从制度层面进行了改革,逐步实行了完全私有化或实行了国有和私营的“双轨制”(1991年英国出口信用担保局将其全部短期业务实行私有化卖给荷兰出口信用保险局,1994年法国外贸信贷保险公司实行了全面的私有化改革,澳大利亚出口金融保险公司根据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分类实施国有和私营双轨制。

在双轨制模式中,国有和私营信保机构进行合作。这种合作关系通常是按风险类型来划分的。一般而言,政治风险与中长期风险由国有机构承担,短期商业风险则由政府授权给私营保险商承担。在涉及到多个国家的出口而需要相互给予融资时,国有机构与私营保险商也常常成为合作者。政府对自己在出口信用保险中的角色进行了重新定位,实施了一系列提高效率的方案和措施。例如:把发展贸易的角色与融资角色相分离,增强内部信息网络系统以加强对海外客户的了解,提高风险资产管理能力,等等。

在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中,我们应该在坚持对政策性较强的中长期信保业务国有国营的同时,积极探讨短期贸易出口保险的商业化运营模式。加强出口信用保险立法建设,允许私营部门参与出口信用保险的商业化运营,或在机制上给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自觉主动参与出口信保商业运营的空间和发展动力(如法国出口信用公司经营业务包括由公司自负盈亏的短期出口商业风险,而政策风险业务收入列入国家账户)。在部分商业化模式中实现自身的发展和壮大,实现出口信用保险发展和促进外贸增长的良性循环。

二、扩大合作,不断充实信用评估数据库,完善信用评级体系

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所面临的主要任务是信用风险管理,而信用风险管理的前提是建立客观的信用评级体系和寻求有效的衡量信用转移的方法。一般来说,信用评级不是一项投资建议,按照标准普尔的话来说,“信用评级是标准普尔公司在相关风险因子的基础上,对某个债务人偿付特定债务工具或其他债务能力的看法”。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一些专业化的企业,专门提供财务分析服务,穆迪公司和标准普尔公司以及其他一些机构开始提供信用评级服务。

一些知名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都开展了广泛的合作,逐步建立较为成熟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进行了信用风险管理。如法国COFACE在全球范围内的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信息联盟和信用联盟,可以提供世界155个国家3500万个企业的资信信息,对国家和地区风险和企业风险进行及时分析和有效控制,防范风险,并在风险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力的债务保全和追索措施。日本是经合组织和伯尔尼协会及巴黎俱乐部成员,日本出口和投资保险组织(NEXI)从这些组织和其他外交渠道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金融组织(IIF)、经济学家智慧(EIU)、穆迪指数(Moody’s)和国内的研究机构及其他组织成员处,或通过双边讨论得到关于外国政府、外国企业的信息并建立了相应的信用等级体系。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获取信息资讯,逐步加强信用评级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从商务部、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伯尔尼协会、国际再保人等同业组织和机构及本公司承保经验数据中获取信息。在此基础上,2005年12月,中国信保了《国家风险分析报告(2005)》。目前中国信保在扩大信息交流合作上,仍然有较大空间和潜力,如积极探讨银保合作、和穆迪和标准普尔等知名评级公司合作、和国际组织的多双边合作交流,推动境外国家和企业二级信用体系建立。

三、积极开拓信保新业务,为信保注入创新活力

在完善信保制度、建立可靠信用评级的平台基础上,中国信保应积极拓展新的信用保险险种,降低保费,进而促进贸易和增加盈利,增强自身竞争力。

除了代表国家承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和政治风险业务外,中国信保应引进精算师等业务人才,准确厘定保费,借助再保险业务,大力开拓新的商业信用保险险种,如装船前后信用保险、汇率波动风险保险、成本增加风险保险、贸易展览会风险保险和各种担保、追账等业务。只有这样才能在拥有政策优势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和其他类型商业保险公司的竞争,在竞争中不断做大做强。

四、学习探讨信用衍生品工具,实施积极的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保险公司在承保信用风险,为企业分担风险的同时,自身也成为信用风险的聚集地。中国信保一方面应加强前期信用评级建设,对承保的风险有相对准确的评估,另一方面应重点加强中后期自身的信用风险管理,实施积极的信用风险管理,而其中学习探讨并灵活运用信用衍生品工具成为了一个长期发展的话题。

20世纪90年代初,一些经纪人开始寻求种种途径,以通过金融衍生工具来转移暴露风险,由此产生了信用衍生工具。各银行保险公司开始利用信用衍生工具进行资产组合调整、减少风险资本准备金,该市场得到了加速发展。这些工具包括,信用违约掉期工具(CDS)、全额利润掉期产品(TRS)、信用关联票据(CLNs)和信用延展期权。其中前三者属于柜台交易,而信用延展期权是货币市场证券。2000年,全球信用衍生工具市场增长至7400亿美元,美国银行监管当局1997年3月31日的《看涨期权报告》搜集有关信用衍生工具的资料。

第2篇

1.1研究背景。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导致的全球金融动荡,当时造成全球金融市场损失惨重,并对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影响。随着美国最大的保险集团AIG陷入危机并被美国政府接管,各国监管机关、中介审计机构以及投资者等越来越关注保险业的信用风险。随着时间的发展,目前再保险信用风险问题,也即再保险资产的安全性问题也越来越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保险业作为经营风险的行业,承担着在一定程度上吸收市场波动的作用,应该比其他金融行业更加稳健。由于经济发展的周期性,资产的价格随着经济周期而波动,经济周期对资产持有者的经济状况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在当前的经济全球化大环境下,对再保险信用风险进行完全而有效的分散与控制,已经变得不太现实。因此,对于再保险信用风险的管理应侧重于对流程前端的规范,从源头上管控,将再保险信用风险可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控制在公司能够承受的限度内。本报告通过对再保险信用风险的简要分析,结合再保险日常管理实践,对国内保险公司的再保险资信管理提出建议,以提高国内再保险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保证行业再保险资产安全。

1.2再保险信用风险定义及分类。再保险信用风险是保险公司面临的各项信用风险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是指保险公司可能面临的再保险人资信风险,简言之,是指保险公司的再保险接受人有无足够的能力和意愿承担其对分出公司的到期债务(再保险合同约定的、由再保险人对分出人承担的赔付责任)。对于保险公司而言,相关资产或权益主要包括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按照再保险信用风险的性质,可以进行如下分类:(1)契约风险/合同风险:是指再保险人与分出公司就已签署的分保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例如已签订的文本中有关定义不清晰而发生歧义;或因双方对损失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发生争议等。(2)履约风险:指再保险人失去偿付能力,无法按约定履约,例如倒闭,破产清算等;或再保险人因道德风险蓄意拒付或有意拖延等。(3)管理风险:主要是分出公司内部在再保险人资信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再保险人信息记录不真实、不完整;未及时了解再保险人信用风险以及信用评级的重大变化情况;与再保险人沟通的及时性较差;对应收分保账款等监控不严;对拖欠账款缺乏有效的追讨手段等。

2再保险人信用风险日常管理

再保险信用风险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再保险人的资信选择;再保险人资信信息的收集和更新;再保险人资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再保险人信用风险分析评估等工作。

2.1对于再保险人的选择,目前既有行业的监管要求,各保险公司内部也不同的制度规定,主要是指再保险人在资信评级与资本金方面的硬性要求,比如有的保险公司对于再保险人有着明确的不低于“A-”(标普,惠誉,穆迪或贝氏评级)标准。

2.2再保险资信信息的收集与管理。对于再保险人信息资料的搜集与整理,是当前保险公司再保险信用管理的主要工作,一般通过以下渠道获取再保险人资信信息:(1)直接向对方索取注册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2)通过公共途径获取信息,例如通过网络、报纸或者行业协会等搜集相关信息;(3)向专业的信用评估机构定购信用报告,以便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再保险人的信用评级情况;(4)与同行其他公司进行信息交换。

2.3再保险人资信分析与评估。对再保险人进行信用分析和信用评级评价,是日常再保险信用风险管理的工作核心,也是工作难点,通过对再保险人所有相关财务及非财务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得出再保险人的偿债能力评估,一般需要运用专门的信用分析技术和模型并结合专业人员的经验来完成。目前国内尚未见到保险公司对于再保险人的信用评级管理实例,个别管理较好的保险公司通过建立再保险人黑灰名单制度,以加强对再保险人应收应付的日常管理,实现降低再保险信用风险的目的。

3再保险信用风险管理建议

国内再保险信用风险管理,与国际上管理成熟的保险市场或保险主体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建议国内保险公司从以下几方面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提高国内再保险信用风险水平:

3.1提高认识,建立专业团队统一归口管理。虽然近年来国内再保险业务不断发展,但是再保险信用风险与保险公司其他业务风险相比,由于从业人员少,专业化较强,外部以及行业整体上,对于再保险信用风险认识不足。因此,加强宣导,提高认识,将是近年行业的主题。此外,设立专业的团队及岗位,统一归口管理再保险信用风险,是再保险信用风险管理落实的基本保障。

3.2明确信用风险容忍度,即信用风险承受能力问题。在业务安排上,明确标准并严格执行再保险人的使用,对于重要业务分保安排的风险敞口要实现明确,特别要考虑单个再保险人的风险集中度问题,无论是分出风险责任,还是应收账款或应摊赔款,都要事先确认公司的风险承受限额。

3.3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动态管理再保险人信用风险。无论是再保险人信息的收集整理,还是相关交易数据统计监控,均需要强大的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开发再保险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搭建再保险人资信管理监控平台,以更好的实现对再保险人信用风险的动态管理,例如通过结算周期研究,发现有结算问题的再保险人,通过暂停支付、暂停新业务交易等方法,降低再保险信用风险。

3.4建立公司内部再保险信用风险评估管理体系。目前,无论是行业监管,还是保险公司内部规定,通常是以国际评级机构的评级为判断依据。但前期美国的次贷危机,显示出国际评级机构中亦存在一些问题,仅依靠国外评级机构的评级存在一定风险。因此,自己研究建立内部再保险信用风险评估制度和体系,是保险公司再保险信用风险管理的长期目标。对于再保险信用风险评估,可以参照通常采用的“5C”评估方法。即:(1)品质(Character):指再保险人努力履行其偿债义务的可能性。品质是应收分保账款的回收速度和回收数额的决定性因素,是评估再保险人资信等级的首要指标。(2)能力(Capacity):指再保险人的偿债能力,即其流动资产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与流动负债的比例。(3)资本(Capital):指再保险人的财务实力和财务状况,表明再保险人可能偿还债务的背景,如负债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形资产净值等财务指标等。(4)抵押(Collateral):指再保险人拒付款项或无力支付款项时能被用做抵押的资产,一旦收不到这些再保险人的款项,便以抵押品抵补。此外,抵押也包括再保险人提供的银行信用证。(5)条件(Condition):指可能影响再保险人付款能力的经济环境,如再保险人在特殊困难时期或经营情况下的付款历史等。

第3篇

关键词:保险 风险管理

伴随着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人身保险业所面临的风险日益复杂并迅速增加,对风险管理工作以及对风险管理的监管要求都在不断的提升。90年代以来,日本、美洲保险公司破产事件的爆发,促使人身保险行业风险管理步入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

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世界保险公司破产数量逐年递增,特别是美国安然、世通公司等事件引致信用风险加大,以及“911”事件的出现,激发了保险业对风险管理的要求。同时,与银行业风险管理发展进程不同的是,监管当局对保险业风险管理的推进作用相对较小。截止2002年底,只有美国和加拿大的保险监管机构要求所有保险公司运用以计算机为基础的风险管理模型,进行风险分析和资本充足率测试,其他国家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风险监管,仍采用以简单、静态比例分析为基础的偿付能力管理方式,面对保险业的整合趋势及其主要风险管理产品及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这种方式不能充分揭示保险公司的风险,难以确定其资本测充足性和财务的稳健性。但这种状况正在得到改观,伴随新《巴塞尔协议》Ⅱ的实施,国际金融监管当局将其监管重点逐步转向保险业,他们认为在银行业和保险业日益融合发展的环境下,保险公司正在将更多的资产投向金融市场,没有理由对保险业和银行业实施不同的监管标准。2000年欧盟开始对其成员国的保险公司推行偿付能力系统,以期更好地量度保险公司的风险程度,这些都对推进国际保险业风险管理进程产生了积极影响。

保险公司风险按照能否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可划分为两大类,一是能通过量化模型、情景模拟和极限测试等技术和方法等进行有效管理的风险,主要包括精算风险、负债系统性风险、资产系统性风险、资产负债匹配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二是难以通过模型度量和有效管理的风险,主要包括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信誉风险和环境风险等。由于保险业风险管理发展较为缓慢,不仅目前能够实施有效风险管理的公司,主要集中于一些国际知名的大型跨国公司,而且其所采用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的准确性和深入性仍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因此,未来国际寿险业风险管理要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不仅需要在各种规模、各种类型的保险公司推广普及实践检验较为有效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而且需要不断开发和提升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增强其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风险管理的作用,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保险风险逐步加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随着利率波动的加剧,寿险保单价值和所选择的利率波动性大幅度增加,传统的精算方法会低估保险风险;二是许多保险公司为追求较高的发展速度,保单定价较低,负债业务增长过快,资产业务并未同等幅度增长,保险风险加大,直至出现偿付能力不足;三是保险公司与销售人员或销售机构的经营目标不一致增加了保险风险,这是由于销售机构或人员为提取高额佣金,不仅会努力销售佣金水平较高、保险公司赢利水平较低的产品,无视保险公司能否赢利,而且会对精算部门和产品开发部门施加巨大影响,促使其修改产品基础率假设等以增强产品竞争力,增大了产品错误定价的可能性。经过多年的研究和探索,许多大型保险公司采用以现代随机估值技术为核心的精算风险软件如PTS软件等,管理这类风险。尽管如此,这些技术和方法仍然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如使用单因素分析技术,两因素模型正在逐步推广之中,软件运行速度较低,缺乏分析保险风险的数据等。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前,保险公司负债系统性风险管理主要采用七种利率情景模拟来度量负债利率风险。1992年以来,PTS和TAS等软件系统逐渐成熟,许多保险公司购买了这些系统管理负债风险,久期的计算在应用初期误差较大,目前精确度已很高,但凸性的计算仍处于不断改进和完善之中,这是由于相对久期测算,凸性对保费收入下降假设更加敏感,以及缺乏测算凸性所需要的相对利率变化保费收入下降与退保率之间关系的数据。为弥补凸性测算的不足,许多保险公司采用成百上千次的情景模拟,把握利率变化对保费收入和退保率的影响。

保险公司资产系统性风险因素较多,主要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支付风险、不动产风险和股票风险。由于寿险资产大部分投资于固定收益产品,因此其中备受关注的风险是利率风险。在金融市场风险管理发展较快的带动下,保险公司资产的利率风险管理水平较高,有的采用前述保险风险管理软件计算保险投资的久期和凸性,有的采用GAT和BLOOMBERG等计算方法更加审慎的软件,有的则采用自己开发的软件度量并管理投资风险。保险公司其他资产系统性风险正不断引入银行业投资风险分析软件进行管理。

在资产负债匹配风险度量方面,主要是以负债的公允价值或资产的产值为权重,通过计算每种业务及其对应的资产的久期和凸性,进而计算出公司全部负债和资产的久期与凸性,资产和负债的凸性差额与久期差额,并辅之以几百次的情景模拟等,度量这种风险;在风险报告方面,不同公司报告这类风险的周期不同,有的要求提供周报,有的则只需提供季报或年报,但对于资产中有期货和期权投资品种的公司,报告以周报和月报为主;在风险监控方面,主要采用三种方式,一是设定投资风险限额,即通过确定一定风险水平下的投资组合结构,对各类资产持有比例、行业集中度、投资品种选择等设立风险资本限额等,来管理和控制风险,二是限制久期错配幅度,即可以限制某产品线的久期错配幅度,也可以限制加总的资产负债久期错配幅度,例如对前者的限额可为1个月,而对后者的限制可为1年,三是限制情景模拟测算的因资产负债错配引致损失额度,既可以情景模拟结果的损失概率分布,也可以限制模拟后的偿付能力变动幅度。

保险公司非常注重管理公司的信用风险,一般要求提供周报或月报。信用风险评估主要采用外部评级与内部评级相结合的方式,保险公司不仅参考外部评级如标准普尔、穆迪,以及本国监管部门提供的评级结果,如美国NAIC(保险监督官协会)证券评估部门提供的信用评级结果,而且采用类似标准普尔等国际评级机构的评级方法进行内部评级,以彻底揭示自身面临的信用风险。在信用风险的管理方面,不仅采用类似资产负债匹配风险管理的限额方式,对投资组合的行业分布、地区分布、类别选择以及公司选择制定风险限额,而且还确定公司认可的风险较低的交易经纪商、结算商和互换对手等名单,保证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公司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目前保险公司流动性风险在风险管理中处于较次要的地位,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点:一是过去保单以传统保险为主,利率敏感性较低,当利率逐步上升时,保单退保率和取消保单贷款需求增加,有的公司保单退保率曾高达60%,流动性风险较大,而随着保险产品由传统型向分红产品和投资连接产品转化,保单利率敏感性提高,保单贷款由固定利率转向浮动利率,保单贷款利率与市场贷款利率差别逐渐缩小,消除了保单贷款套利空间,降低了保单退保率,增加了取消保单贷款成本,有效降低了流动性风险;二是过去会计制度采用账面价值分摊的记账方法,若在到期日前卖出债券,均需要确认资本损益,这对正确判断保险公司流动性产生较为不利的影响,而发展至今,这一记账方法已经废弃,保险公司固定收益投资可随时卖出而不会对其账面价值和盈余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目前,流动性风险管理已经不再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但仍需要予以关注,许多大型保险公司采用PTS、TAS或AQS等软件进行情景模拟和极限测试,通过50-100次的情景模拟,检验在利率曲线平移或倾斜时净现金流是否为正。一般地,当情景测试或极限测试结果显示净现金流为负时,若属于较长时期的测试结果,则不会对当前投资组合或产品设计产生任何影响,若属于1年内或1个季度内的测试结果,则会引起相当程度的关注,必要时会立刻调整投资组合乃至修订产品定价。

总体看,虽然许多银行风险管理技术和模型来源于20年前保险业的精算技术和模型,但发展至今,国际保险业风险管理水平与银行业差距较大,保险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和技术比银行业落后10年,银行业风险管理技术和模型将逐渐重新“输回”保险业,尤其是在银行业应用中具有较大局限性的历史模拟模型,非常适用于保险业风险评估。

参考文献:

1.陈文辉.人身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2.陈志国.寿险公司整合性风险管理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第4篇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外贸进出口也发展迅速,截止2014年我国外贸进出口达26.43万亿元,我国外贸出口量逐年增加。目前,我国外贸出口呈现良好发展情况,尽管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经济走势难以掌握,全球范围内缺少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2015年我国外贸出口发展还是面临很多的积极因素,出口还是稳步增长的。在看到外贸出口增长的同时,也要注意到赖账的风险性。在我国出口不断增长的情况下,国际保理业务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风险的防范也成为重要课题,因此国内外学者都积极研究国际保理业务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Charpentier(2003)分析了保理和信用保险的竞争性和互补性,指出应从应收账款管理的整体概念,充分利用两者的特点以互补,尤其是在保理业务中可以借助信用保险转移风险。王杰(2013)认为我国保理业务存在法律不健全、保理意识有待改善等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提出的建议有:提高国际保理业务人员的培养和加强风险防范,以达到加快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目的。因此,针对国际保理业务的问题,本文以国际贸易出口背景下的国际保理业务为出发点,研究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期望对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帮助商业银行科学高效的开展国际保理业务,防范国际保理业务风险。

2我国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现状分析

2.1我国国际保理业务现状

目前,国际保理的概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就《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2010的修订版本中定义:“根据保理协议,供应商为了获得融资、账户管理、资信调查、托收、买家信用担保等服务,而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而目前普遍接受的解释是:指出口商采用赊销、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把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提供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担保、进口商资信调查、销售分户账管理等服务,而出口商转让时可以获得70%-80%的预付账款与100%的贴现融资。我国国际保理业务迅速发展,图1显示我国保理量逐年增加,2013年达到378,18百万欧元,上升10%,并且我国国际保理量占世界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如图1所示,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前景很好,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的保理业务结构存在问题国际保理与国内保理的对比,国内保理量明显比国际保理要高,并且每年差额逐年增加,而且有持续增长之势。

2.2我国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现状

国际保理业务风险依据不同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本文仅把风险分为国家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中国的商业银行对国际保理上风险管理已采取了许多措施,也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国际保理业务风险商业银行不是采取设立专门的风险防范措施,而是对于国际保理业务中的不同风险采取具体的风险防范手段。首先,商业银行设立了风险管理部门,对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管理。比如中国建设银行,建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中国交通银行设立了[1+3+2]风险管理委员会,且下设信用风险、市场与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与反洗钱三个专业风险管理委员会,各个管理部门都有统一的管理规范,相互合作管理风险;工商银行实施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控制国际保理业务的全部风险。其次,商业银行分别对信用风险、外汇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分别制定详细防范方法。比如中国银行为了降低海外机构信用风险,通过完善国家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加强评级管理,强化限额管控,完善国家风险监测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潜在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管理,有效控制了信用风险。最后,加强风险高级计量方式实施,通过采用较高级的风险计量方式,达到更好的度量风险,为有效控制风险提供可能。比如中国建设银行客观、准确地分析和评估实际风险状况,就信用风险计量来说,已开发完成包括违约概率(PD)、期限(M)的内部评级模型、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建立起包括16级PD和5级LGD的两维主标尺以及由上述风险参数计算的风险加权资产(RWA)、预期损失(EL)、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ORAC)等工具。但是,我们在取得良好发展的情况下,也应该看到所存在的不足,只有不断完善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更好的促进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壮大。

3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正在不断完善,各商业银行也在不断加强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的技术和水平,但由于我国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处于初期,风险管理水平和经验还不足,与国际先进的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体系相比,存在着很大差距,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1国际保理业务风险识别存在的问题

风险识别是对国际保理业务风险有效管理的前提条件,只有良好的风险识别,才能最大程度减轻风险。对于国家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较难识别,特别是信用风险识别难度最大,信用风险主体多,包括出口商、进口商、进口保理商的信用风险,在国际保理业务中,要准确、及时识别是比较困难的,主要的问题有:一是缺乏识别的优秀人才。各大银行人员结构,可以看出各大银行人员学历多集中在本科和大专学历上,并且股份制银行本科与大专的相对比例要高于四大行,本科比例相对较高,学历高低影响识别能力。国际保理业务涵盖国际贸易、银行、法律、计算机等领域,需要从业人员熟悉国际金融、国际贸易规则、国际贸易结算、国际商法、惯例等方面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和熟练的英语运用等等。目前,很多相关从业人员一般都没有经过专门的国际保理培训,在实践中也缺少实务方面的锻炼。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国际保理业务的顺利进行,也可能导致从业人员不能识别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二是没有有效的识别方法。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起步比较晚,虽然其他业务也需要风险管理,但是由于业务不同,需要形成针对国际保理业务的风险识别技术。现行的识别方法主要基于财务分析,据了解,我国商业银行风险识别大部分基于财务因素,但是国外的先进识别技术对非财务因素给予足够重视,这限制了运用先进风险识别的方法。

3.2国际保理业务风险度量存在的问题

对于风险度量,我国风险度量的观念比较落后,缺乏定量测量风险,风险度量的精确性和准确性也比较差,从而计算结果的可信度比较差。比如信用风险度量,传统的银行信用风险度量方法主要有“5C”原则、OCC贷款评级法、《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信用风险度量方法等,我国商业银行对于风险度量的方法主要包括:“一逾二呆”、“五级分类”信用风险度量法、贷款风险度和信用等级评定,度量方法相对于国际方法是比较落后的,并且信用风险度量的方法更多是依靠信贷业务员分析企业财务数据、经营状况等,然后进行综合评定,主观性较强,影响度量的结果。

3.3国际保理业务风险评估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金融业实施分业经营,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受到制约,商业银行缺乏再担保,必须独立承担风险,成本相对较大。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保理风险管理中,普遍需要采取抵押品的方式。对于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对进出口商、对手保理商的信用评估能力和资金流动的监控能力比较差,对于进出口商和对手保理商的信用评估只能采取事前的审查,而不是事前评估与事中的动态监控结合,并且传统的信用等级评定都是以企业的偿债能力及盈利能力作为标准,而国际保理业务同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性质上存在本质的差别,这就会导致评估缺乏准确性、科学性。对于国家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商业银行大部分采取事前调查评估风险,而在业务过程中,忽视风险变化过程,增加了损失的可能性。

3.4国际保理业务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国际保理业务风险控制存在几个问题:首先,对于风险控制方法,国际保理业务采取审批授信等直接控制方式,而不是直接控制与以定量分析等间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缺乏定量分析风险,并且强调事后被动的监督管理,而不是事前主动引导管理和事后被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其次,对于风险管理途径,商业银行采取末端治理型管理的方式,而不是源头控制型管理与末端治理型管理相结合,风险控制途径狭窄;最后,对于风险管理机制,商业银行缺乏完善的控制体系,尽管每一银行都有风险管理机构,但是比较单一,且都是对全部业务进行风险管理,缺乏独立的业务风险管理部门,并且需要拥有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4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4.1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国际保理能够得以蓬勃发展应得益于市场经济中存在较好的信用体系,建立信用体系是国际保理建康顺畅发展的基础。一是加快信用立法工作。信用立法不仅应该涵盖信用方面,对信用中介也要提供一定的保护,为了社会信用体系的良好发展,应该出台相关信用的法律法规,对信用中介组织的成立、操作和运行也要进行规范。二是加快企业征信系统建立。企业征信体系的展开首先可以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始,通过银行等的客户信息体系,可以得到客户的信贷情况、信用情况和拖欠还款情况等信息,然后,通过国家在全社会展开企业征信操作。当企业征信系统建立成熟,数据开放给需要的部门使用,达到数据开放利用,发挥数据的作用。

4.2改善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保理业务的基础条件

4.2.1培养国际保理风险管理人才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要注重风险管理人才的培养,这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条件。国际保理风险管理工作需要熟悉国际保理、国际外汇市场、世界经济动态和国际金融市场的管理人员,需要对风险管理、识别、度量、评价、决策、控制方法与操作都有一定的了解,国际保理风险管理人员最好能做到在种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国际保理风险发生之前,能够准确预测,主动采取避险措施,使银行遭受的损失降到最低。一方面,对国际保理业务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4.2.2进一步加强信息化、电子化建设

通过资信调查,国家保理业务风险管理可以详细了解进出口商的情况,而资信调查则依靠可靠信息来源和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技术。我国商业银行可以借鉴国外的技术,即采用EDI技术,通过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系统,加强客户信息管理。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可以与FCI其他成员、国内外银行建立信息交流系统,通过计算机终端进行数据的传输,逐步加强自身信息建设,完善电子化。

4.3积极加入FCI,加强交流与合作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加入国际保理商联合协会的数量相对较少,缺乏与其他保理商的交流合作,在风险管理上也缺乏其他保理商的协助。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加入FCI,加强与国外保理商的交流合作,学习他们风险管理的技术与经验。其次,应该加强风险研究,国际保理业务收益较高,伴随着风险性也较大,加之其业务复杂、风险种类较多,因此,风险控制难度较大。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加强风险研究能力,可以召开国内外保理商的风险交流会,共同探讨风险管理办法。

4.4构建全面的风险管理模式

首先,构建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商业银行应该完善进出口商的资信调查系统,分不同部门进行审核,确保结果的正确性,对于相关数据也要善于运用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对于每一项业务,都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动态的监督管理,然后把信息系统处理结果传输到需要的部门。其次,完善管理组织架构,商业银行设立独立的国际保理业务风险管理部门。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可以较为独立的执行风险管理职能,较少受到其他部门的影响,客观的对风险进行管理,并且由于管理部门专职进行风险管理,专业性较强。

4.5尝试与保险公司合作

第5篇

最早叫做“美国次贷危机”的这场危机所引发的“蝴蝶效应”,已远远超出了绝大多数人的预期。从2008年秋天起,从金融到实体经济,金融风暴全球肆虐,中国的保险业也未能幸免。采访中,张启文表示,保险业要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尤其对现行的信用风险体系和架构,要重新进行审视。

危机对资本市场信心产生冲击

B:我们看到,有关最近保险监管部门已经接连出台举措,来应对日益严峻的局面,有关数据显示,在这场风暴中,国内保险业并没有受到太大的直接冲击。

Z:是的,由于国内保险公司的海外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规模较小,因而受国际金融风暴的直接影响较小。虽然目前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已达几十家。但其所占的市场份额不足10%,对境外金融风险的传导很弱。除了个别案例,保险业并没有受到此次金融危机的深度影响。不过,大量的间接经济影响还是出现了。

长期来看,保险行业将更多地受损于金融危机的间接影响。一是如果经济陷入深度且长期的衰退,资本市场持续低迷,保险业的投瓷回报将大幅度降低,分红、投连、万能等理财型产品的销售将受到一定影响;二是对保险产品的需求减弱。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引发经济衰退,失业率增加,人们可支配收入减少,保险需求也将受到抑制;三是信贷危机会导致监管更加严格,保险公司的快速扩张和创新发展可能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B:间接的影响对中国的资本市场信心产生冲击,对国内保险业也是一个警示和触动。

Z:间接的影响主要是本轮金融危机引致中国资本市场的低迷和投资者的信心下降,对公司的股权投资收益产生一些不利影响。同时,为应对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国家货币政策继续放宽,直接收窄了公司债权类资产投资收益。公司所面临的监管环境可能日趋严格。国际间的保险业监管框架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全球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将更加严格,同时,也将会对中国的保险监管产生影响和示范作用,这对我们这样的偿付能力足、经营稳健、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发展会更加有利。

B:您在农大教授的是再保险课程,在这次金融危机影响下,您认为,国内保险公司在今后的发展中如何规避相对风险呢?

Z:再保险跟保险的一点区别和关系就是再保险本身是承接保险公司风险转移出来的那一部分责任,直接面对的都是保险公司的客户群,不直接对社会大众来营销。

在这次金融危机影响下,对于国内的保险公司来说,相对风险更是可控。从它的冲击来说,一个是业务层面。一个是公司层面。从业务层面来说,因为保险公司有两个轮子,一个是业务承保,一个是资金运用。这两个轮子的运转对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来说是非常关键。这次金融危机对保险行业最直接的冲击就是资金运用方面充分提高出来了,在资金运用这一块,我们可以直接的看到,国际上一些保险公司由于受次贷产品这方面产生的负债,大量的投资产生了巨额的亏损,AIG是非常典型的例子。

另外。由于次贷引起资本市场大幅的波动,或者叫调整,对于整个行业投资,也就是资金运用来说。收益也产生大幅度下降的趋势。应该讲,今年以来保险公司的权益收益都有大幅下降的趋势。这是从投资角度对于保险公司是有一个直接的冲击。

从保险业务来看,保险业务的产品,信用违约保险产品在国际引发一些保险公司的巨额亏损,这是从国际上来看对直接保险公司的损失非常巨大。在国内也能够表现出来,与资本市场紧密挂钩的非传统型保险产品也受到冲击。像投联险,它与资本市场密切挂钩,由于资本市场不稳定或者下滑,相继产生一些退保,对于寿险公司的稳定经营来说可能会波及到整个行业。另外还有万能险,在结算利率上也出现明显下调。进入第三季度由于资本市场不景气。国内市场万能险结算率都出现了下调,这为今后它的增长带来了压力。

具备应对危机的风险管理能力

B:您认为,这次金融危机对国内保险业的发展战略,及经营结构会有明显的改变么,有什么样的机遇呢?

Z:通过对发展战略的调整是应对这次危机比较好的手段。在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当中,它的发展战略是极为重要的。但是,结合市场不断发生的新情况和新变化,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应跟随经济周期及时调整。

在调整战略的过程当中应该重点考虑的一些因素有以下这样几个方面:一个是从高管人员,从公司的经营层,高层人员要处理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问题。科学的发展对于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是极为重要的,也是极为宝贵的一条经验。吴定富主席曾指出要从思想上摒弃传统的设机构、铺摊子、上规模的发展速度,把规模和速度转化为效益的提高和竞争力的增强,努力做到速度与结构相协调,规模与效益相统一。通过这次的危机,要牢牢把握一个科学发展的辩证关系。

下一步作为保险公司的业务结构的调整是很关键的。寿险上由于利率的影响,投资收益的影响,一些非传统的险种发展的压力会急剧增加。要审慎推进综合化经营的一个时机。如何抓住机遇,这次危机使一些优质的资产和价值大幅下降,也为国内保险公司开展综合化经营提供了一次非常好的机会。

另外,中央的四万亿刺激经济的计划以及地方政府配套措施的出台,这也会对投资带来一些良好的机会。

其次。保监机关最近有表示将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上市公司股权的试点工作,这为保险公司开展综合化的经营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政策。

作为保险公司来说,在风险管理方面应该具有应对危机的能力。在应对危机这要有一个预防,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基金的作用,在保险公司面对突发事件面对流动性紧缺的时候提供必要支持。在经营当中,在战略资产配置上应该充分考虑好流动性的状况,以科学、合理的模型和方法来审慎评估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和偿付能力。

B:您刚才提到保险公司的流动性风险问题,那么,对于偿付能力风险的应急管理,是否也应提高相应的应急管理措施。

Z:对于偿付能力风险的应急管理,这是目前应引起高度关注的,我们要考虑建立一个快速、灵活的发行保险公司次级债的机制,这样使保险公司在一些危机到来或者即将到来的时候有一些应急的措施和机制,可以相应做好预警或者是防范。

我们知道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它是一种次级债务,相比银行的次级债券来说,我们的流动性还不够,这也是应该呼吁监管机构和相关的金融领导机关要重点研究的一个内容。因为流通性不够对社会资金的吸引力就不够,发行面很窄,花的时间也很长。银行在这方面具有一定的流通性,所以对资本市场的吸引力比保险公司的次级债要高。偿付能力万一出现不足这样的局面,就是充分利用好再保险这种机制。在风险管理当中如何发挥再保险的作用,要在这方面充分考虑加大对再保险手段的利用,提高保险公司的

偿付能力,使它达到监管的要求。

另外,保险公司还要提升日常经营中的风险预警能力。建立集中统一的信息平台,动态掌握经营数据,提升非现场监管、监控的能力,

在保险公司内部应该形成比较完善的风险制衡机制,切实加强风险管理执行力的建设,还有提高风险管理部门在重大决策上的话语权。从商管层来说,重视内部机制当中风险管理机构在业务决策过程当中的话语权是很重要的,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技术团队,提升高层决策的专业化支撑水平。对于资本市场来说,专业市场研究机构对一些趋势的判断具有很大的滞后性和不准确性。充分利用市场判断的同时,加强保险公司自身对市场变化的研究,提高自我的技术力量也是非常重要的。

B:您一再强调保险业要提高风险管理意识,尤其对现行的信用风险体系和架构,要重新进行审视。

Z:是的,国内保险业要引进和开发一些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工具,提升公司风险预警的效率和水平。现在国际市场上有针对保险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等量化的模型,我们应该加以借鉴和引用。

众所周知,保险业安身立命的基础是以“大数定律”为条件的承保原则,而承保原则首先应该遵守的是“风险可分散”原则。保险业也许是世界上最希望每一位客户平安的行业。那么反思当今美国的保险业,也许他们所关注的可能已不仅仅限于顾客的平安,而且还要祈祷每一位顾客讲信用。

这里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是:与金融相联系的信用风险是否符合承保原则、是否能够被有效分散?在当今的金融体系中,信用风险已经成为了一种难以分散的系统性风险。这是因为信用主要取决于资产价格和资产持有者的经济状况。

第6篇

[关键词] 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信用评级

截止2006年6月末,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15 808亿元,较2005年底增长12.17%。其中银行存款为5 667亿元,较年初增长9.71%,占比35.85%,较年初下降0.8个百分点。债券投资8 657亿元,较年初增长16.67%,占比 54.77%,较年初上升2.11个百分点。证券投资基金782亿元,较年初下降29.30%,占比4.95%,较年初下降2.9个百分点。股票投资434亿元,较年初增长173.62%,占比 2.75%,较年初上升1.62个百分点。”在资金运用余额快速增加、投资压力和资产配置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如何在资金运用过程中,既能保持资金的快速增值,又能确保有效的风险管理,是摆在保险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现状及问题

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是保险企业经营的重中之重。根据美国保险业1996年至2000年的测算,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保险风险20%,信用风险1%,利率风险11%,商业风险4%,保险分支机构投资风险23%,保险资金投资风险41%。可以说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是保险公司最大的风险源。

从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情况看,运用的方向不同,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不完全一致。银行存款主要风险总体上有两类: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在我国,由于我国存款市场利率还未放开,而且保险公司通常与银行达成大额存款协议来确定存款利率,因而其面临的利率风险也是比较小的。对于国债投资,其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基本不用考虑,而公司债券投资,则既面临利率风险,也面临公司的信用风险,特别一些竞争性行业的公司债券,其信用风险相对较高。对于股票投资,不仅面临非系统性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等,也面临系统性的风险,因而股票市场整体的波动对保险资金股票投资造成的市场风险相当大。

从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情况来看,-目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保险资金运用结构不尽合理,不能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使保险投资难以成为保险公司与保险业务并重的主导业务

从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主要依靠投资组合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弥补承保亏损,取得经营利润,其投资业务已成为与保险业务并重的两大主导业务之一。比如在美国,寿险资产于1997年的分布情况大体是政府债券占 15.8%,公司债券占41.1%,股票占23.2%,其它20.6%。在英国,1996年保险资金运用情况大体是股票54%,债券19.8%,共同基金6.8%,其它19.4%。在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过多集中于银行存款,尽管近两年我国对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了新的规定,但整体资金运用结构仍不能起到保险资金资源优化配置作用,也难以得到令人满意的收益(见表1)。

2.与保险资金运用相匹配的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保险资金在运用过程中,能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在实现投资收益的同时,满足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与使用,是保险公司能否稳健经营的关键。资产负债风险管理则是基于保险业务的负债与保险资金运用的资产合理匹配的风险管理方式。

资产负债管理主要起源于利率自由化之后利率波动所引发利率风险的问题。在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发生了数家大型保险公司因为没有适当的利率风险管理而导致破产的情况。为了反映承保利率所产生的风险,监管机构开始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基本的年度分析,以检验其利率风险管理。同时,保险业也开始整合利率风险以外的问题,包括承保问题、市场风险问题等等,从而使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作为衡量产品相关风险与公司整体风险的一种重要管理工具,为保险公司所广泛采用。

从我国保险业情况看,保险资金运用的资产与保险业务的负债之间结合得并不是很紧密,一般仅是从产险、寿险公司内部资金来源不同,强调产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相对短期性和寿险公司资金运用的相对长期性,但对于保险公司内部由于各保险产品性质的不同,赔付速度的差异,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比例的不同,而对保险资金运用过程的更细致的资产结构要求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资产负债风险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

3.保险企业信用评级机制仍末完善,未能对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进行有效约束,影响保险资金风险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信用评级指对特定企业按一定要求进行从高到低的评级排列,一般都有专门的简单对应符号,如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采用aaa到c的代号来表示企业的评级水平,而另一家全球性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公司则采用aaa到d的代号来表示。我国目前信用评级采用的代号基本类似,如目前我国最大的评级机构之一——中国诚信评估有限公司就采取了aaa到d的代号来表示。

通过保险企业信用评级,保险企业将会承担一定压力,因为它们需要一个较高级别的评级结果,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公司形象,而且可以以更低的成本筹集到所需的资金。如果保险公司对其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不到位,或存在严重缺陷,则在评级过程中自然会反映出来,其评级结果就会较低,从而破坏保险公司在市场上的形象,影响其长远发展。

目前,全球50家最大的商业保险公司中,已正式评级的有35家,进行公开信息评级的有12家,未进行评级的只有3家。而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还没有进行信用评级。

我国保险企业普遍对信用评级不重视,同时由于信息公开程度不够,也很难对其进行真实的评级。此外,从信用评级机构角度看,目前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缺乏足够的独立性,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大都和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有着密切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并不能完全为市场所认可。

4.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内部风险管理体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从保险业资金运用的管理模式看,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采用外部委托投资的方式,即保险公司自己不直接从事投资运作,而将全部的保险资金委托外部的专业投资公司管理;二是采用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的方式,即保险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投资管理部门,并在投资部门内按分工和投资业务的不同,分成多个分部或小组,具体负责本公司的保险资金投资活动;三是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方式,即在保险公司之下设专门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由其对保险资金进行专业化、规范化运作。

从国际上看,目前世界500强企业中的3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中有80%以上的公司是采取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模式对其保险资金进行运用管理。国际保险业发展经验表明,采取完全依靠外部委托管理保险资产的管理模式很难有效控制保险资金的投资风险,而采取内设部门的管理模式则对保险资产管理的专业化水准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构成了较大的限制,相形之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模式比较有效地增强了保险资产的经营管理能力,提高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

从理论上讲,一个有效的公司内部风险管理体制应该形成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考核监控系统三个方面有机统一的保险资金运用分权制衡系统,这是保险公司内部极为重要的风险管理环节。近几年来,我国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等已建立了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是,目前仍有很大一部分保险公司未建立专门资产管理公司,而且即使是已经成立专门管理公司的保险公司,在公司内部其相互制衡约束的风险管控仍显不足,决策、执行、监控之间的有效协调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优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制的路径选择

2006年6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就加快保险产品开发、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等进行了明确,这是保险业加快发展的重大政策利好,为保险业跨跃式发展打下了基础。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看到,目前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不足,可能会对保险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为此,必须针对目前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优化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制。

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应考虑建立多层级的风险管理体制,即建立由宏观风险管理机制、中观风险管理机制、微观风险管理机制三个层面构成的整体风险管理体制。宏观层面以政府监管机构为主体,从法律法规入手,辅之以行政手段方式进行;中观层面则是以社会角度,包括信用评级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机构,约束规范保险业资金运用;微观层面则从保险公司内部风险防范与控制角度入手,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具体来说,合理的路径选择包括以下方面:

1.从宏观层面上加强保险资金的风险管理体制,确保整个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宏观层面的风险管理更多是从政府监管机构角度进行的。当前,金融混业经营已是金融业发展的趋势,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应密切合作,依法监管,研究保险资金风险管理情况,协调立场,共同筑起防范风险、保障资金运用安全的防线。

从保险监管来看,保险监管可参照国外先进有效的监管手段,建立起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监管方式,包括通过制定综合性比率、盈利性比率、流动性比率、准备金比率、资金运用结构等具体定量分析指标,为偿付能力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可从政府层面规定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政策,研究如何确定保费储备金,如何将投资资金与保费收入在政策上把握相当的比例,以确保保险公司未来的偿付能力。

从证券监管来看,由于保险资金运用很大一部分是用于证券市场,包括股票、企业债券等,因此加强证券市场监管,完善证券市场对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是相当重要的。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仍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何对资本市场实施风险监管也是理论界和监管机构重点研究的课题。证券监管部门可以利用保险公司进入资本市场之契机,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完善资本市场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上市公司的外部治理功能,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2.从中观层面上发挥信用评级等社会机构力量,加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监督能力

要确保信用评级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的作用,首先是要完善我国目前的信用评级制度,并将之运用于保险企业。目前,我国在信用评级制度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要解决信用评级机构与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方面的关系,使信用评级机构的人员及资金方面与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脱离开来,从而实现信用评级机构的真正独立性。只有实现信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才可考虑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过程的公正性、中立性;二是在信用评级市场准人方面,必须严格信用评级机构的数量,防止过度竞争,以利于信用评级机构的声誉的建立和维护。从世界各国的评级市场来看,全球性的评级机构有三家,即穆迪公司、标准普尔公司和惠誉国际公司(其总部均在美国)。我国目前有九家许可准入的信用评级机构,但我国评级市场非常小,很难容纳这么多的评级机构生存。为树立评级业的声誉,从而被社会所认可,有必要严格市场准入,将评级机构数量限制在几家之内,然后由这几家机构进行市场竞争:三是由于信用评级在保险资金风险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考虑信用评级在各个法律法规中的衔接问题,逐步完善保险企业信用评级业立法。由于保险企业评级主要面向社会大众,因而保险企业信用评级可以中国保监会为主对保险企业信用评级机构予以监管。

此外,要利用保险行业协会的力量,制定一系列的保险同业公约,规范入市资金的运用和日常操作,以规范其成员的风险约束。行业协会虽然不具备法律力量,但它从道德和公司声誉出发去约束其成员的投资行为,可以减少败德行为和暗箱操作。另外,借助于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使保险行业协会及时获得其成员的各种交易信息,使同业监管更为方便,及时发挥行业监督的作用。

3.从微观层面上优化保险资金风险管控,使保险公司内部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与优化

首先,在保险公司层面上要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专业化运作。尽管目前已有部分大型保险公司专门成立了资产管理公司,但仍有相当部分保险公司仍处于内设部门或外部委托方式进行管理,这从长期来看不利于投资效率的提升及风险的管控。因此,要进一步加快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规范建立工作,新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在保险公司现有的资金运用部、投资管理中心等内设职能部门的基础上形成,但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

其次,在保险公司内部要构建投资决策、业务运作与风险控制三位一体的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一是要树立健康的投资理念并贯穿于资金运用战略决策过程,通过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公司中长期投资政策,对保险资产进行战略性分配。

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下设投资决策支持部门或小组,分别负责对若干专项投资决策前的重新分析、论证,并对已决策的资金运用项目进行追踪。二是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的执行系统,即由投资公司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进行具体操作;三是要建立资金运用的考核监控系统,设立资金运用绩效评估和风险控制部门,监控资金运用执行部门的行为,及时发现与控制资金运用风险,考核执行系统的业绩,并将各种结果反馈至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这三个子系统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形成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体系,保证资金运用的科学性、准确性,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第三,要加强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工作。保险公司在加强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一是要在负债管理上,实行理性的产品定价,要求根据资本市场的长期预期,合理进行产品定价;二是在资产管理上,要求投资组合的证券选择和期限结构必须符合负债的特点。此外,资产负债管理可以通过资金流动性和偿付能力控制、持续期管理、总风险限额控制等手段的运用而加强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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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苏宁华.中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研究[d].厦门大学2002年博士论文.

[3]史锦华,贾香萍.保险资金入市的效应分析及其风险管理[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1).

第7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期权;防范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8)04-0133-02

1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及其防范方法的概述

由于商业银行经营对象和经营过程的特殊性,自其产生之初,风险就与之相伴而生、形影不离。 根据《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现代银行业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其中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主要是指商业银行贷款过程中由于借款者违约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不但在计量、管理等方面均比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更复杂,而且长期以来一直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大风险。

2 利用期权防范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原理

期权是20世纪70年代国际金融创新中发展起来的一种金融衍生工具。在金融风险管理中,期权是进行套期保值、回避价格风险的理想工具。所谓期权实质是一种选择权,是指一种能在未来某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特定资产的权利。期权购买者在支付一定费用的基础上便获得这种选择权。如果未来价格向不利于期权购买者的方向变动,期权购买者则可选择执行期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对冲弥补这种不利的价格走势给其带来的损失。相反,如果未来价格向有利于期权购买者的方向变动,则期权购买者会选择放弃执行期权,他所损失的仅仅是当初为了获得这种选择权而支付的费用。因此,虽然期权购买者为了获得这一权力额外支付了一定费用,但却有效规避了价格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从这个角度上看,期权十分类似于汽车保险。车主为了在车辆出险时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保险费购买保险。如果车辆出险使车主遭受损失,由于购买了汽车保险,车主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相反,如果在此期间车辆没有出险,则车主的最大损失也不过是保险费。

商业银行同样可以利用期权的这种风险对冲机制进行信用风险防范。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的同时购买期权,这就相当于为其贷款购买了一份保险。一旦贷款违约事件发生,商业银行就可以从期权出售者那里获得一定的补偿,以弥补借款者信用水平向不利于银行的方向变化而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将信用风险转移给期权出售者。银行最大损失就是从期权出售者那里购买期权所支付的费用。商业银行利用期权对冲信用风险的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对贷款利率进行保值,另一类对贷款金额进行保值。

第一类方法利用期权对贷款利率进行保值,以达到防范信用风险。它的主要原理是要求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的同时,买进一个利率看涨期权。根据投资学的基本原理,任何金融资产的收益率都可以看成是无风险利率和风险溢价之和。因此,贷款利率水平作为贷款人的发放贷款的收益率也是由这两个因素决定的。其中,风险溢价是对贷款人承担信用风险的补偿。当借款人信用等级下降时,作为贷款人的商业银行所承担的信用风险相应扩大,相应应提高风险溢价水平以及贷款利率水平。固定利率贷款由于在贷款存续期间内利率固定不变,银行无法通过对贷款利率的调整,获得相应的补偿。因此,固定利率贷款既无法规避无风险利率的不利变化可能给其造成的损失,也无法规避借款人信用风险扩大,进而风险溢价水平扩大可能造成的损失。当前为了防范利率风险,商业贷款特别是国际长期贷款往往被设计成浮动利率贷款,使得在贷款存续期间内,贷款利率能够随基准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无风险利率变化带来的损失,但贷款合约签定后,信用风险溢价则仍然是固定的,无法回避。

第二类方法利用期权对贷款金额进行保值,从而达到防范信用风险。其主要原理是要求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的同时,买进与该笔贷款金额相对应的贷款合约价格看跌期权。当借款者违约事件发生时,商业银行作为期权的购买者可以一个事先已经约定价格出售这笔贷款,从而弥补由于借款者违约而给其带来的损失。

3 利用期权防范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意义

3.1 有利于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商业银行作为信用创造和信用中介的主体,不可避免地成为整个社会信用风险的集散地。因此,妥善地管理和控制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生存所必须掌握的一门技术。在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中十分重要的一条就是对包括贷款和各类投资在内的资产实现多样化、分散化,通过减小资产组合内各类资产的相关性,使组合内信用风险相互对冲抵消。然而,实践中的贷款分散化并非无懈可击。商业银行往往都有比较稳定的客户信用关系、经营领域、区域优势、行业优势、信息优势以及贷款规模经济效应等,这使得银行信用风险很难分散化。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国有专业银行,历史上有明显的业务分工,这在一定程度也限制了贷款分散化。此外,贷款分散化还有可能对银行效益产生负面影响。而期权克服了贷款分散化的缺陷,在允许贷款相对集中的同时,通过期权的非对称性风险收益机制将商业银行面对的信用不确定性进行拆分,对冲并转移对其不利的信用不确定性,而保留对其有利的信用不确定性。从而使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管理由消极被动转为积极主动,有利于提高信用风险管理的水平。

3.2 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革过程中,由于产权制度的不合理及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使得社会信用风险逐渐集聚到了银行体系。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大量不良贷款正是这一问题的集中体现。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债转股、资本重置和贷款出售等,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不足以使银行彻底摆脱信用风险。使用期权来防范信用风险无疑为我国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贷款开拓了思路,提供了新工具。

3.3 有利于提高资本充足率及回报率

为了促进国际银行业的稳健经营,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也就是要求银行的总资本不能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8%,其中加权风险资产总额是由银行各项资产与风险权重的乘积来确定。因此,风险权重越高,对银行资本金数量的要求也就越高。由于利用期权等衍生工具做套期保值可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因此《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银行已经采用期权等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的交易头寸的资本要求相对较低。如果能实现完全套期保值,则银行可以不必提取专项资本;如果无法实现完全套期保值,银行可以仅对其敞口头寸提取20%的专项资本。由此可见,通过期权来防范信用风险后,同样数量的贷款资产所要求的作为贷款保证金的资本金数量下降,意味着同样数量的资本金可以支持更多的贷款资产,从而使得资本充足率得到提高,并有效地利用了财务杠杆,提高资本回报率,这对于资本充足率普遍比较低的我国商业银行是非常有利的。

3.4 有利于推进金融业混业经营

由于我国直接和间接融资市场发展不平衡,企业融资长期倚重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往往被通过立法排斥在存放款业务之外。商业银行利用期权来防范信用风险,为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间接涉足贷款市场提供了可能性。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参与期权交易在分散化解银行所承受的信用风险的同时,也有利于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自身投资组合的分散化,有助于其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外经验,保险公司通常是此类期权的出售者。一方面,保险公司尤其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稳定的长期性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可运用其在风险管理上的优势,进一步在不同领域进行信用风险的再分散化。可见,期权的应用有助于推进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实现不同金融机构间的业务融合和优势互补,改善其资产组合结构,扩展了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有利于提高金融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率。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期权;防范

1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及其防范方法的概述

由于商业银行经营对象和经营过程的特殊性,自其产生之初,风险就与之相伴而生、形影不离。根据《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现代银行业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其中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主要是指商业银行贷款过程中由于借款者违约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不但在计量、管理等方面均比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更复杂,而且长期以来一直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大风险。

2利用期权防范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原理

期权是20世纪70年代国际金融创新中发展起来的一种金融衍生工具。在金融风险管理中,期权是进行套期保值、回避价格风险的理想工具。所谓期权实质是一种选择权,是指一种能在未来某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特定资产的权利。期权购买者在支付一定费用的基础上便获得这种选择权。如果未来价格向不利于期权购买者的方向变动,期权购买者则可选择执行期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对冲弥补这种不利的价格走势给其带来的损失。相反,如果未来价格向有利于期权购买者的方向变动,则期权购买者会选择放弃执行期权,他所损失的仅仅是当初为了获得这种选择权而支付的费用。因此,虽然期权购买者为了获得这一权力额外支付了一定费用,但却有效规避了价格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从这个角度上看,期权十分类似于汽车保险。车主为了在车辆出险时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的保险费购买保险。如果车辆出险使车主遭受损失,由于购买了汽车保险,车主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以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相反,如果在此期间车辆没有出险,则车主的最大损失也不过是保险费。

商业银行同样可以利用期权的这种风险对冲机制进行信用风险防范。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的同时购买期权,这就相当于为其贷款购买了一份保险。一旦贷款违约事件发生,商业银行就可以从期权出售者那里获得一定的补偿,以弥补借款者信用水平向不利于银行的方向变化而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将信用风险转移给期权出售者。银行最大损失就是从期权出售者那里购买期权所支付的费用。商业银行利用期权对冲信用风险的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对贷款利率进行保值,另一类对贷款金额进行保值。

第一类方法利用期权对贷款利率进行保值,以达到防范信用风险。它的主要原理是要求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的同时,买进一个利率看涨期权。根据投资学的基本原理,任何金融资产的收益率都可以看成是无风险利率和风险溢价之和。因此,贷款利率水平作为贷款人的发放贷款的收益率也是由这两个因素决定的。其中,风险溢价是对贷款人承担信用风险的补偿。当借款人信用等级下降时,作为贷款人的商业银行所承担的信用风险相应扩大,相应应提高风险溢价水平以及贷款利率水平。固定利率贷款由于在贷款存续期间内利率固定不变,银行无法通过对贷款利率的调整,获得相应的补偿。因此,固定利率贷款既无法规避无风险利率的不利变化可能给其造成的损失,也无法规避借款人信用风险扩大,进而风险溢价水平扩大可能造成的损失。当前为了防范利率风险,商业贷款特别是国际长期贷款往往被设计成浮动利率贷款,使得在贷款存续期间内,贷款利率能够随基准利率的变化而变化,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无风险利率变化带来的损失,但贷款合约签定后,信用风险溢价则仍然是固定的,无法回避。

第二类方法利用期权对贷款金额进行保值,从而达到防范信用风险。其主要原理是要求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的同时,买进与该笔贷款金额相对应的贷款合约价格看跌期权。当借款者违约事件发生时,商业银行作为期权的购买者可以一个事先已经约定价格出售这笔贷款,从而弥补由于借款者违约而给其带来的损失。

3利用期权防范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意义

3.1有利于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商业银行作为信用创造和信用中介的主体,不可避免地成为整个社会信用风险的集散地。因此,妥善地管理和控制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生存所必须掌握的一门技术。在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中十分重要的一条就是对包括贷款和各类投资在内的资产实现多样化、分散化,通过减小资产组合内各类资产的相关性,使组合内信用风险相互对冲抵消。然而,实践中的贷款分散化并非无懈可击。商业银行往往都有比较稳定的客户信用关系、经营领域、区域优势、行业优势、信息优势以及贷款规模经济效应等,这使得银行信用风险很难分散化。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脱胎于国有专业银行,历史上有明显的业务分工,这在一定程度也限制了贷款分散化。此外,贷款分散化还有可能对银行效益产生负面影响。而期权克服了贷款分散化的缺陷,在允许贷款相对集中的同时,通过期权的非对称性风险收益机制将商业银行面对的信用不确定性进行拆分,对冲并转移对其不利的信用不确定性,而保留对其有利的信用不确定性。从而使商业银行对信用风险管理由消极被动转为积极主动,有利于提高信用风险管理的水平。

3.2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革过程中,由于产权制度的不合理及体制改革的严重滞后,使得社会信用风险逐渐集聚到了银行体系。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大量不良贷款正是这一问题的集中体现。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债转股、资本重置和贷款出售等,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不足以使银行彻底摆脱信用风险。使用期权来防范信用风险无疑为我国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贷款开拓了思路,提供了新工具。

3.3有利于提高资本充足率及回报率

为了促进国际银行业的稳健经营,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要达到8%,也就是要求银行的总资本不能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8%,其中加权风险资产总额是由银行各项资产与风险权重的乘积来确定。因此,风险权重越高,对银行资本金数量的要求也就越高。由于利用期权等衍生工具做套期保值可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因此《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银行已经采用期权等衍生工具进行套期保值的交易头寸的资本要求相对较低。如果能实现完全套期保值,则银行可以不必提取专项资本;如果无法实现完全套期保值,银行可以仅对其敞口头寸提取20%的专项资本。由此可见,通过期权来防范信用风险后,同样数量的贷款资产所要求的作为贷款保证金的资本金数量下降,意味着同样数量的资本金可以支持更多的贷款资产,从而使得资本充足率得到提高,并有效地利用了财务杠杆,提高资本回报率,这对于资本充足率普遍比较低的我国商业银行是非常有利的。

3.4有利于推进金融业混业经营

由于我国直接和间接融资市场发展不平衡,企业融资长期倚重以银行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方式。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往往被通过立法排斥在存放款业务之外。商业银行利用期权来防范信用风险,为非银行类金融机构间接涉足贷款市场提供了可能性。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参与期权交易在分散化解银行所承受的信用风险的同时,也有利于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自身投资组合的分散化,有助于其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外经验,保险公司通常是此类期权的出售者。一方面,保险公司尤其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稳定的长期性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可运用其在风险管理上的优势,进一步在不同领域进行信用风险的再分散化。可见,期权的应用有助于推进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实现不同金融机构间的业务融合和优势互补,改善其资产组合结构,扩展了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有利于提高金融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率。

参考文献

第9篇

论文摘要:目前我国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面临着较大风险,更需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来获得保障和支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保险公司可以利用其强大的网络对国外买方的资信等进行调查评估;在企业的收汇过程发生异常时,及时进行追偿债务或赔付款项;通过出口信用保险,能够帮助企业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 

 

 

在全球经济危机冲击下, 一些国家的对外偿付能力、汇率稳定性等都受到很大影响,国外银行的信用风险也在增大。在国际市场上买家拖欠、拒收等违约风险剧增,而部分国家的信贷紧缩政策更加大了这些企业拖欠货款的风险,甚至不少企业还面临着海外买家破产的局面。曾经是国际上著名的一流银行频繁陷入困境,对即使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货款收回也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因此出口收汇风险成为我国外贸出口企业面对的最大外部风险, 出口收汇安全成为出口企业普遍担心的问题。目前在我国企业出口困难加大的情况下,更需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来获得保障和支持。 

出口信用保险是以国家政策和财政为后盾,以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代表的一种政策安排。它对于出口企业的积极作用表现在为出口企业提供信用和融资服务的同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降低出口信用风险,减少风险损失,提高其在国际市场发展的能力。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出口企业提供收汇的安全保障,可以补偿企业由于买家的商业信用风险或买家所在地发生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从而保障企业经营的持续发展。 

 

一、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国外买方风险进行调查评估 

 

在跨国交易中对交易对象的资信、经营状况等进行了解和分析,都是降低交易风险的基础。而我国的出口企业普遍缺乏对境外客户的资信调查和分析。许多出口企业在信用交易前对境外客户的注册资本、盈亏状况、业务范围、公司设备、开户银行所在地址、经营作风和经营历史等情况的未作深入了解,缺乏对客户周全、真实、详尽的企业资信调查和信用评级。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会对国外买方及所在国家的风险进行调查评估,可以指导出口企业选择更有利的贸易对象和贸易条件,避免和防止收汇风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有着先进的网络资信系统和相关国际级合作伙伴,以及专业的调查评估人员,因而对于国外客户的资信情况能有较准确的了解。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拥有强大的信息资源,因此它可以随时检查国外买方的业务量、信用等级等,使得出口商更多地了解其客户和潜在的商业伙伴,还可以帮助出口商建立预警机制。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信保专门成立了金融危机跟踪研究机构,强化了风险监测和管控机制,加大了对欧美买家信用风险的监控力度,并随时向企业风险动态、国别风险和行业风险等信息;对出现信用风险异动状况的国外买家列入“黑名单”,及时向投保企业发出预警;加大了对企业海外应收账款的跟踪和定期排查力度,及时与企业沟通信息,帮助企业加大风险控制力度;借助遍布全球的资信调查渠道,及时为广大出口企业调查海外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并提供专业的资信报告,适时向市场和企业推出《金融危机下的国家风险监控报告》。 

在当今欧美等传统低风险出口市场面临衰退之时,非洲、中东、南亚、南美等地区仍具有较大市场开发潜力。面对这些新兴市场国家政治不稳、效率低下、法制不健全、外汇管制苛刻等不利因素,以及企业在开拓新兴市场时面临信息匮乏、风险无法保障的难题,中国信保充分运用专业化和国际合作优势,帮助企业全面调查、分析和把控出口风险,结合国家外交和外经贸政策,倾力支持企业开拓这些新兴市场。 

 

二、帮助出口企业对外追偿欠款 

 

2008年7月14日,中国信保收到一家公司提交的可能损失通知,通报德国买家拖欠其货款高达2000多万美元。中国信保立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理赔追偿专案小组,迅速制定海外调查减损方案和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中国信保追偿专家从多角度强力推进追偿进程,最终在11月12日,被保险人书面确认收回全部拖欠款项及利息2109万美元。据了解,这是自中国信保成立以来,出口贸易险项下发生的单一损失金额最高的案件,也是追回款金额最高的案件。1 

通过成功追偿为被保险人减少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其追偿过程体现出中国信保的集高效、优质、专业于一身的理赔追偿手段,能够有效增强出口企业抵抗国际金融危机风险的能力。如在此案件中,债务关系复杂,涉及德国、西班牙两地买方、项目方、担保方和融资银行等多个债务关系人。中国信保在前期追偿中充分发挥中国信保自身的国际影响力和谈判能力,协助被保险人向买家及各担保方施加追偿压力;同时,利用海外追偿网络的专业力量和当地优势,密切跟踪项目验收完工进度和融资款项到位情况,落实物权保留、担保效力和仲裁程序等法律手续。随着全球经济危机愈演愈烈并迅速席卷欧洲各国,欧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瞬息万变,中国信保及时调整追偿策略和追偿手段。中国信保的追偿专家一方面依托追偿渠道从多角度强力推进追偿进程,一方面持续向买家负责人直接施加追偿压力。为了克服时差对工作效率的影响,追偿人员保持每天晚上与追偿渠道进行书面和电话的沟通,确保掌握最新动态并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在中国信保追偿的积极介入下,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斡旋,终于划上了完满的句号。

 三、出口企业可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获得损失补偿 

 

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的风险保障作用,最终体现在对企业的赔款上。无论是政策性风险还是商业性风险,一旦发生都将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有时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但是,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赔偿可以帮助企业避免损失。如发生保单所列的风险,企业可按规定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对企业的赔付比例为损失的80%至90%。出口信用保险会使企业在出口贸易损失发生时得到补偿,这就减少了出口企业的损失,保证了出口企业的平稳运行。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在买方发生破产、拖欠货款等商业风险时,卖方可及时获得损失赔偿。”泉州一家出口企业负责人说。今年初,该公司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累计出运了40多万美元的货物。刚开始对方正常付款,但到了10月份,买家反馈说,资金流动比较紧张,需要延期付款,该出口企业向福建出口信保公司通报了可能损失。出口信保公司介入调查后,发现买家已于11月初正式申请破产保护,已无追偿可能,因此进入赔付程序。2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面临越来越频繁的贸易摩擦。据专家估计,今后数年我国仍将处于贸易摩擦高发期,企业出口将面临诸多技术性贸易壁垒,同时出口企业还面临买家拖欠、破产甚至欺诈风险。信用保险作为规避应收账款风险最直接有效的工具,能够为我国出口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四、有利于出口企业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 

 

通过出口信用保险,能够帮助企业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抵御国际贸易风险的能力。目前,中国信保提供专门的“资信评估业务”,利用公司的国内外数据收集渠道和科学技术手段,帮助企业从资金实力、信用程度、道德风险等多方面对客户做全面的资信评估,从而防患于未然,提高企业的竞争和赢利能力。 

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可以帮助出口企业筛选优质客户,稳定业务结构。如“好孩子”集团在开拓国际市场过程中,针对中国信保对买家的客观评估,对不同信贷类别的客户定下相应的发展战略,这让该集团能更加系统地发展海外市场。在中国信保的管理及信息支持下,公司开始着手优化公司的客户群体。在三年时间里,该公司申报量突破千万的海外买家已由3个增至2007年的6个。客户结构的优化帮助企业分散了业务风险,为 “好孩子”的稳定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出口信用保险的赔付增长明显。今年上半年中国信保共接到索赔案件936起,涉及金额2.34亿美元。3虽然整体经营风险在升高,但作为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信保公司不会因为国际金融风险的提高而上调信保产品的费率和免赔额等,帮助出口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始终是公司坚持的目标,仍将积极为出口企业提供保障。 

在当前国际贸易信用风险显著加大的情况下,中国信保不断采取措施和地方政府合作,实施针对性措施,支持辖区内企业参加信用保险。对于我国出口企业来说,强化风险意识更为重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才能保障企业安全收汇,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出口企业应将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作为自己开展业务的参谋,根据保险规定和履行保险手续的程序,健全企业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核算和监督,降低企业出口创汇成本。 

 

参考文献: 

[1]靳茂, 充分利用信用保险,积极应对次贷危机. 中国经贸. 2008(6):58-60 

[2]潘乐,“好孩子”怎样利用信保防范海外买家风险. 国际融资. 2008(6):52 

[3]杨玉真,善用出口信用保险,拓展企业出口渠道. 商场现代化. 2008(3中旬刊):112-113 

第10篇

关键词:信用保险;汽车贷款;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X9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29-0182-02

一、车贷险的概念及我国发展现状

消费信用贷款是指最终商品或服务零售商或相关金融机构向不能提供全款支付的消费者发放贷款,用以帮助消费者完成消费的方式。消费信用贷款能够有效地刺激消费、提升销售额、提高商品周转速度。在此借贷过程中,消费者以自己未来的预期收入作为消费贷款的担保,最为常见的消费信用贷款便是信用卡消费,商业银行为持卡人提供20—50日的免息期,逾期贷款以3/万的日利率进行计息。汽车消费信用贷款本质上属于消费信贷,其消费的唯一对象是汽车。目前,我国发放汽车贷款的主体包括商业银行和汽车金融服务公司,以上金融机构向申请购买汽车的消费者发放担保贷款,担保物可以是消费者所有的抵押物(如房产或地产)、所购汽车、自己或来自第三方的动产,也可以是汽车销售商利用长期积累下来的良好商业信誉为申请者提供第三方担保。申请贷款的消费者必须是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拥有固定住所和固定收入的公民或企事业单位。

从2004年起,随着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在上海的成立,丰田、大众、现代、福田纷纷成立自己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或服务部门,标志着我国汽车金融企业正逐步向汽车服务公司转变。在此环境下,我国的汽车信贷呈现出两个特点:第一,专业汽车消费信贷服务企业(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正日益取代保险公司在该项金融活动中的作用,取代原有的汽车信贷消费业务,使我国的整个汽车消费信用贷款市场朝着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第二,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成立,进入汽车消费贷款市场使得该市场内的利益争夺日益激烈,银行的利益受到了威胁,但竞争程度的加剧也同时刺激了我国汽车信贷的发展。

二、车贷险信用风险的类

(一)投保人的信用风险

投保人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借款人信用观念缺失,道德风险偏高

道德风险始终是存在于信用保险的最主要的风险之一,而借款人的信用观念缺失是诱发道德风险的重要原因。借款人之中的一部分希望用贷款来解决当下的资金运转问题,暂时缓解债务危机,但随着危机的过去,他们并不想将拥有的资金偿还债务,而是以此为契机获得更大的收益或用来改善自身的生活质量。而这个群体中的另一部分人的借贷行为则可以完全归类于诈骗行为,他们只是利用购买汽车的名义,提供虚假身份、资产信息、担保物,在骗取了贷款之后便携车潜逃;更有甚者,基于银行和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薄弱的追偿手段和能力,恶意拖欠还款。

2.借款人收入不稳定影响还贷能力

一方面,借款人过于乐观的估计了自己的财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和未来收入的增速,造成了与实际状况的差异,缺乏对于自身真实财产状况的基本判断能力,只是基于提升生活质量的考虑来购车;另一方面,借款人本身的职业和所属行业的收入波动幅度就比较大,周期性的改变无法避免,因收入水平的下降导致的无法及时还款情况时有发生。另外,除个人购车贷款,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汽车贷款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其中又以创业型企业为主,这些企业往往期望利用负债经营收入偿还汽车贷款,但企业的经营业绩和实际收益低于原有预期常常导致延期还款,久而久之变成了恶意拖欠。

(二)汽车信用贷款保险的内部风险

1.技术性风险

车贷险中的技术风险主要表现贷款的发放人没有建立完善的客户资信数据库,无法进行资信调查、出险追偿预期催收、客户管理方面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实施办法。例如在针对借款人实施资信调查时,保险公司没有征信系统可以运用,只能凭借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工作经验和个人感觉来确认借款人的身份、收入、资产状况、信用记录、贷款动机和购车用途,必然会出现失误,同时造成了人力上的极大浪费。

2.企业经营管理风险

保险公司为了增加自己的市场占有率,常常运用非正规手段,例如降低承保条件、放弃风险控制,导致承保成本极大程度地增加,引发一系列严重的后果。(1)部分保险公司违规操作。为了抢占市场份额,部分分公司肆意调整总公司制定的车贷险条款,并私自更改银行拟定的合同或协议,扩大保险责任范围。(2)去除免赔率。保险合同中的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具有绝对免赔率,一般为20%。然而,在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双方为了达成协议,私自将这一免赔条款去除,即银行将自身所负担的20%责任与风险也一同转嫁给了保险公司。银行由于缺少了这方面的顾虑,变放松了发放贷款时的审查,无疑加大了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一部分保险公司甚至为了争取和更多的银行或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签订协议,一味提高手续费,有的甚至高达30%—40%,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水平。(3)业务操作程序混乱。非常规业务办理导致管控薄弱,经营风险加大。部分保险机构甚至在不具备资格的情况下开展此项业务,增加了自身风险,造成了市场混乱。

(三)汽车信用贷款保险的外部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风险,无法通过人为手段消除,只能通过足够的风险防范手段降低。由于汽车这一商品折旧速度快、贬值率大、价格下调幅度大、替换车型层出不穷的特点,加上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缺失,无疑增大了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市场风险。(1)汽车信用贷款保险属于信用保险的范畴,信用风险是其面对的主要风险之一,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信用风险体系尚未建立,导致违约借款人不必受到任何惩罚即违约成本为零。可以说,个人信用风险已成为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风险。(2)系统风险。如前文所述,汽车作为一种消费品具有其独特的属性,例如随着新车型的不断推出时的原有车型价格降低,出现原有车型的新车价值低于未还款额度,这使得购车人放弃所购买的汽车,不还款。

2.政策法律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保监会在界定保证保险合同的性质存在着一定分歧。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保证保险本质上属于一种保险,是保险公司对债权人的担保行为,其合同是为了确保合同债务履行而签订的合同,拥有担保合同的性质。中国保监会则认为保证保险属于财产保险,是保险人为银行提供的消费者履约保险。对于保险合同意见的不同也使得车贷险相关诉讼案件的审理难度加大,审理结果存在歧义。部分地方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只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将其统一按照担保法规定处理,判决保险公司无条件承担担保责任,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度。

三、车贷险信用风险控制的建议

(一)优化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仍然表现为混沌无序的局面,出台相关规定以规范个人信用评估方法,可使其更加具有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保证结果更加公正客观。在评价个人信用水平时,建议使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定量评价主要利用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经验和判断力,评价借款人的资产情况、资信记录、未来收入波动情况。定量评价是指将借款人的相关情况予以量化处理,划分出合格借款人与不合格借款人的临界值,从而从量化的角度进行判定。

(二)启动违约惩罚机制

如果我们将借款人假设为经济学意义上的理性人,将借款和还款行为作为一次博弈,那么,在现行违约惩罚机制缺失的环境下,不还款不会受到惩罚,借款人必然会选择违约。借助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我们不难发现,良好的社会信用秩序需要凭借道德与法律双重的约束才得以实现。在某些信用制度完善的国家,个人信用的状况直接影响到该名公民是否可以在未来得到贷款成功申请分期付款,甚至会影响到他的就业和退休保障,在这种机制下,个人在违约时一定会有所忌惮,社会上的贷款违约现象也会大大降低。在启动违约信用惩罚机制时,一方面,要使违约者的违约时的期望损失超过期望收益;另一方面,将信用惩罚制度纳入到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例如就业、退休保障和公费医疗等环节。

(三)加强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应从自身做起,切身加强公司内部的管理,控制风险。首先,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经营和开展业务。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总公司设计的保险条款与合作协议,禁止因争夺市场份额而进行的违规操作,如降低承保条件、放宽承保范围。其次,要严格筛选合作银行和汽车金融服务公司,推行合作方准入制,选择规模大、声誉好的企业进行合作。其次,要求购买汽车的借款人提供除汽车之外的动产或不动产进行反向担保,如此一来,可有效避免因汽车价格下降幅度巨大而引起的借款人放弃汽车不还款的行为。最后,保险公司应吸取银行资信管理的经验,在提供担保之前仔细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和资产水平,降低损失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 刘小刚,童佳.新车贷险博弈[J].中国保险,2006,(4):89-94.

[2] 张晓华,温欣.车贷险风险控制的现实思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2):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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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陈立.对我国车贷险的探讨[J].江苏科技信息,2009,(2):100-106.

第11篇

关键词:出口信用保险 调查评估 追偿 风险管理

 

 

在全球经济危机冲击下, 一些国家的对外偿付能力、汇率稳定性等都受到很大影响,国外银行的信用风险也在增大。在国际市场上买家拖欠、拒收等违约风险剧增,而部分国家的信贷紧缩政策更加大了这些企业拖欠货款的风险,甚至不少企业还面临着海外买家破产的局面。曾经是国际上著名的一流银行频繁陷入困境,对即使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货款收回也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因此出口收汇风险成为我国外贸出口企业面对的最大外部风险, 出口收汇安全成为出口企业普遍担心的问题。目前在我国企业出口困难加大的情况下,更需要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来获得保障和支持。 

出口信用保险是以国家政策和财政为后盾,以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代表的一种政策安排。它对于出口企业的积极作用表现在为出口企业提供信用和融资服务的同时,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降低出口信用风险,减少风险损失,提高其在国际市场发展的能力。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出口企业提供收汇的安全保障,可以补偿企业由于买家的商业信用风险或买家所在地发生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从而保障企业经营的持续发展。 

 

一、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国外买方风险进行调查评估 

 

在跨国交易中对交易对象的资信、经营状况等进行了解和分析,都是降低交易风险的基础。而我国的出口企业普遍缺乏对境外客户的资信调查和分析。许多出口企业在信用交易前对境外客户的注册资本、盈亏状况、业务范围、公司设备、开户银行所在地址、经营作风和经营历史等情况的未作深入了解,缺乏对客户周全、真实、详尽的企业资信调查和信用评级。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后,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会对国外买方及所在国家的风险进行调查评估,可以指导出口企业选择更有利的贸易对象和贸易条件,避免和防止收汇风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有着先进的网络资信系统和相关国际级合作伙伴,以及专业的调查评估人员,因而对于国外客户的资信情况能有较准确的了解。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拥有强大的信息资源,因此它可以随时检查国外买方的业务量、信用等级等,使得出口商更多地了解其客户和潜在的商业伙伴,还可以帮助出口商建立预警机制。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信保专门成立了金融危机跟踪研究机构,强化了风险监测和管控机制,加大了对欧美买家信用风险的监控力度,并随时向企业风险动态、国别风险和行业风险等信息;对出现信用风险异动状况的国外买家列入“黑名单”,及时向投保企业发出预警;加大了对企业海外应收账款的跟踪和定期排查力度,及时与企业沟通信息,帮助企业加大风险控制力度;借助遍布全球的资信调查渠道,及时为广大出口企业调查海外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并提供专业的资信报告,适时向市场和企业推出《金融危机下的国家风险监控报告》。 

在当今欧美等传统低风险出口市场面临衰退之时,非洲、中东、南亚、南美等地区仍具有较大市场开发潜力。面对这些新兴市场国家政治不稳、效率低下、法制不健全、外汇管制苛刻等不利因素,以及企业在开拓新兴市场时面临信息匮乏、风险无法保障的难题,中国信保充分运用专业化和国际合作优势,帮助企业全面调查、分析和把控出口风险,结合国家外交和外经贸政策,倾力支持企业开拓这些新兴市场。 

 

二、帮助出口企业对外追偿欠款 

 

2008年7月14日,中国信保收到一家公司提交的可能损失通知,通报德国买家拖欠其货款高达2000多万美元。中国信保立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了理赔追偿专案小组,迅速制定海外调查减损方案和多方联动工作机制。中国信保追偿专家从多角度强力推进追偿进程,最终在11月12日,被保险人书面确认收回全部拖欠款项及利息2109万美元。据了解,这是自中国信保成立以来,出口贸易险项下发生的单一损失金额最高的案件,也是追回款金额最高的案件。1 

通过成功追偿为被保险人减少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其追偿过程体现出中国信保的集高效、优质、专业于一身的理赔追偿手段,能够有效增强出口企业抵抗国际金融危机风险的能力。如在此案件中,债务关系复杂,涉及德国、西班牙两地买方、项目方、担保方和融资银行等多个债务关系人。中国信保在前期追偿中充分发挥中国信保自身的国际影响力和谈判能力,协助被保险人向买家及各担保方施加追偿压力;同时,利用海外追偿网络的专业力量和当地优势,密切跟踪项目验收完工进度和融资款项到位情况,落实物权保留、担保效力和仲裁程序等法律手续。随着全球经济危机愈演愈烈并迅速席卷欧洲各国,欧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瞬息万变,中国信保及时调整追偿策略和追偿手段。中国信保的追偿专家一方面依托追偿渠道从多角度强力推进追偿进程,一方面持续向买家负责人直接施加追偿压力。为了克服时差对工作效率的影响,追偿人员保持每天晚上与追偿渠道进行书面和电话的沟通,确保掌握最新动态并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在中国信保追偿的积极介入下,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斡旋,终于划上了完满的句号。

 三、出口企业可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获得损失补偿 

 

出口信用保险对企业的风险保障作用,最终体现在对企业的赔款上。无论是政策性风险还是商业性风险,一旦发生都将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有时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但是,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赔偿可以帮助企业避免损失。如发生保单所列的风险,企业可按规定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对企业的赔付比例为损失的80%至90%。出口信用保险会使企业在出口贸易损失发生时得到补偿,这就减少了出口企业的损失,保证了出口企业的平稳运行。 

第12篇

关键词:偿二代;中再集团;信用风险;最低资本;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偿二代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监管规则对中国再保险(集团)的影响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

收录日期:2015年4月14日

一、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监管规则影响分析

偿二代中有关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监管规则的出台不仅仅代表一项监管制度的诞生,更重要的是它将引导再保险市场交易行为的方向。一方面该监管规则的出台导致中再集团及其他再保险主体的法律环境发生了变化;另一方面市场竞争主体的经济行为也将因此而发生相应的变化。

(一)法律环境。虽然《保险法》中明文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八;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但由于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力度不足,急需扩张的保险公司往往不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从而导致大量分保业务流失。不仅如此,历次法律监管规则的出台都很少提到对再保险公司或者集团再保险业务的偿付能力进行监管,例如在《再保险管理业务规定》中仅提到保险公司中涉及再保险业务的内容,应当符合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监管规则的要求。虽然再保险可以看成保险的保险,但是两者的偿付能力监管却不能简单地等同起来,直保公司与再保险公司或者集团的偿付能力监管也不能简单的等同起来。另外,《再保险管理业务规定》中规定:“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按照其总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认定。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自留保费以其总公司直接授权的额度为限。”则是用两套标准来监管境内再保险公司及境内外资再保险公司的再保险业务,境外再保险人在国内开展再保险业务时,实际上是享有宽松的监管环境,这有利于其在中国的再保险市场中进行扩张,对中再集团的再保险市场份额带来不小的冲击。

与偿一代不同,2012年4月18日出台的偿二代将再保提上议程,不仅增加了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含健康险公司和养老险公司)分出业务再保险资产的交易对手(再保险分入人)违约风险的监管,而且逐步打破了国内再保险公司与在国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国外再保险公司接受分入业务时偿付能力监管标准不一致的原则。如表1所示,偿二代规定境内再保险人包括境内再保险公司及境外再保险公司在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两者在确定基础因子时统一根据中国保监会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这样一来,在境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境外再保险公司将要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将与业务量对等的资本金调至中国境内;要么维持现状,但在偿二代的要求下,其偿付能力将大幅下降,对应的风险因子也将大幅上升,这将大幅增加其经营成本。(表1)

同时,由表1与表3可以看出,无论是直保公司还是境内再保险公司,他们在向境内再保险分入人进行分保或者转分保的时候,适用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的RF0赋值是一样的。然而,当境内再保险公司向境内再保险分入人转分保时,会考虑境内再保险分入人是否有担保措施(包括信用证)来设定k1值,赋值如下:

k1=-0.25 有担保措施0.25 无担保措施

因为MC信用=EX×RF,其中RF=RF0(1+k),k=∑ki,MC信用代表信用风险最低资本要求,EX为风险暴露。所以境内再保险公司如果向有担保措施的(包括信用证)境内再保险分入人转分保时要比直保公司直接向境内再保险分入人分保需要的信用风险最低资本少1/4。相反,如果境内再保险公司向无担保措施的境内再保险分入人分保时,适用k1=0.25,那么信用风险最低资本要求会比直保公司直接向境内再保险分入人分保时的要求高1/4。k1值的规定旨在规范再保险公司,督促其自觉向有担保措施的再保险分入人进行分保,进行风险控制,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不仅如此,偿二代对境内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含健康险公司和养老险公司)向境外再保险公司分保与境内再保险公司向境外再保险公司转分保的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做出了不同的规定。表2与表4黑色数字为信用风险最低资本征求意见稿第二稿,从表2与表4中可以看出境内直保公司向境外再保险公司分保的风险因子要明显大于境内再保险公司向境外再保险公司转分保的风险因子。这就有可能导致之前在境外分保的直保公司转而向境内再保险公司投保,再由境内再保险公司将部分业务转分保到境外再保险公司,或者境外再保险公司直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导致境内再保险市场的主体不断增加,中再集团竞争主体增多。红色数字则是征求意见稿第三稿,由表2可以看出,境内直保公司向境外再保险公司分保所用到的基础因子变动不大,仅有担保措施的部分有所下降,而从表4可以看到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再保险公司分保所使用的基础因子除去AAA评级有轻微上升外,其他评级水平的基础因子均大幅下降。由此可以看出,由境内再保险公司向境外转分保的方式更加得到监管部门的认可与支持,其风险相较于境内直保公司直接向境外再保险公司分保的方式要小。(表2、表3、表4)

(二)竞争环境。聚焦到中再集团的竞争环境,我们不得不关注境内外资再保分公司以及境外再保险公司。据粗略统计,现有再保险市场业务格局是:中再集团,境内设有分支机构的瑞再、慕再、汉诺威再等,以及直接向境外分保的再保险业务各占1/3。如表5所示,2011~2013年境内外资再保分公司与中再集团的分保费收入之比几乎为一。(表5)

截至2013年,境内外资再保分公司共有五家,分别是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瑞士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德国通用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法国再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以及汉诺威再保险股份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偿二代未出台之前,按照《再保险管理业务规定》,境内外资再保分公司偿付能力状况,按照其总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认定,因而境内外资再保险分公司可以用放置在国内的极少的资本金来赚取大量保费收入。如表5所示,2011~2013年境内外资再保分公司合计资产与中再资产之比小于50%,然而分保费收入之比却几乎相当。偿二代取消了对境内外资再保险分公司的“超国民待遇”,加强对其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监管,为中再集团提供了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不仅如此,偿二代根据境内再保险人是否为境内独立法人机构设定k1,赋值如下:

k1=0 境内独立法人机构0.05 非境内独立法人机构

由于我国境内外资再保险公司都是分公司,属于非境内独立法人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赔偿责任,因而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相较于中再集团而言要求更高一些,以防范信用风险的发生。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的提高有可能导致境内外资再保险子公司的增加,使得再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为中再集团的发展带来机遇与挑战。

境外再保险公司资金实力雄厚,产品创新能力很强,再保险人才充足,对中再集团而言,有很强的竞争力。随着偿二代信用风险最低资本要求监管规则的出台,允许再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时考虑再保险人的信用等级,但直保却不适用。这对于在境外有大量分保业务的直保公司而言,其信用风险资本要求会大幅提高,偿付能力将受到严重影响。例如直保公司分保给境内再保险人的资本因子为0.5%和1.3%,而分保给境外再保险人的资本因子则变成8.7%和58.8%。这样,大量的分保业务将可能从国际回流到国内,从而为中再集团的发展带来契机。但是,偿二代根据境外再保险分入人是否为境内再保险分出人的母公司或者同一集团内的关联公司设定k2,赋值如下:

k2=-0.1 母公司或同一集团内的关联公司0 其他

这样一来,境外再保险公司如果在境内设有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直保公司或者境内再保险公司向境外再保险公司分保或者转分保时其信用风险最低资本要求就会降低1个百分点,因而更加具有竞争力。外加境内直保公司向境外分保业务量的减少也可能导致境外再保险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子公司,增加中国再保险市场的主体,这也将为中再集团的发展带来挑战。

二、中再集团应当采取的发展策略

在偿二代信用风险最低资本要求的背景下,中国再保险市场的主体结构及市场份额必定会发生巨大的变化,中再集团如何在偿付能力监管中利用发展契机,迎接挑战对中再集团而言意义重大。虽然中再集团过去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也存在很多制约中再集团发展的问题。如财产再保险分保费由2011年的221.5亿元增加到2013年的291.36亿元,增幅达31.5%。然而,财产再保险业务结构不均衡,其中车险占到再保险分保费收入的59.81%,排第二的企业财产保险才仅仅占到15.14%。偿二代信用风险最低资本要求可能引起新的一轮外资进军中国再保险市场的热潮,在境内外资再保险公司及境外再保险公司在中国施展拳脚的时候,中再集团,作为中国唯一一家再保险集团,应当审时度势,站在新的战略高度,赢得发展先机。如果将中再集团比作一个人,那么它的左手应当是大数据,右手是产品创新,两只脚一只是偿二代,另一只脚是国际化,而身体则是各个部门的协调发展,脑袋是人才。相应得出中再集团的发展策略如下:

(一)人才战略。首先,要加强中再集团与高校的合作,为集团储备人才。人才是一个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保险业是一个需要多学科知识背景的产业,所以中再集团需要的不仅仅是保险专业或者再保险专业的人才,更需要有复杂学科背景的人才。中再集团可以通过高校来培养该类人才,从而为自身发展储备后生力量;其次,要加强海外人才引进战略。国外再保险要比中国再保险起步早,因而其再保险技术与人才储备要远远优于中国。要想加速中国再保险的发展,就需要“引进来”。引进外国优秀的再保险人才;再次,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监管规则有可能引起新一轮外资公司进军中国再保险市场的热潮,外资公司由于具有雄厚的资本实力及技术水平,他们进军中国市场后为了适应本土商业文化,往往会利用高薪来吸引一大批中再集团的优秀人才。因而对于中再集团来说,一方面应当为每位优秀的再保险人才提供充分发展及晋升的平台,防止人才流失;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现有人才储备的培养力度,为每一位员工制定专门的职业设计和发展规划,施行海外学习培养计划,做到“走出去”。

(二)大数据战略。21世纪不得不提大数据,它不仅仅是再保险业务开展的一种渠道,更是对再保险经营思维的一种碰撞。原保险业务越来越多的重视互联网保险,并且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占公司总保费收入的比重在逐年增加。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门户网站和多个网页,其展示内容也从开始的公司介绍发展到现在的保险产品售卖。原保险业出现的大量互联网保险将催生对再保险的需求,作为民族再保险企业的中再集团,应当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满足互联网保险发展的需要。中再集团作为中国再保险市场份额最大的再保险集团,不应当是大数据的跟随者,而应当去做大数据的引领者。只有这样,才可以在与境内外资再保险与境外再保险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赢得长足发展。

(三)国际化战略。一个国家如果闭关锁国将会面临被动挨打的局面,一个企业如果不把自身的发展放置在国际环境中也会停滞不前。虽然偿二代为中再集团创造了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但如果就此局限在国内发展,不仅会使中再集团遇到发展瓶颈,也会使再保险这种国际化风险管理手段失去其原有的意义和色彩。中再集团虽然已经拥有自己的四个海外机构,但与世界上实力强大的再保险公司相比还相差甚远。中再集团应继续加大国际化战略的步伐,通过推进国际化战略,为国际业务拓展打好基础,增加中国再保险在世界的话语权,同时反哺国内再保险市场的竞争力,做到在国内继续保持再保险市场的主导地位,在国际上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产品创新战略。中再集团利用其品牌优势与本土优势,确实在中国再保险市场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们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中再集团在一些尖端领域的市场份额很少,很多原保险市场的再保险需求中再集团由于产品创新能力不足都很难满足。因此,中再集团要在现有产品基础上,通过学习借鉴国外再保险产品,结合中国本土情况,设计能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再保险产品。同时,中再集团也可以开展产品设计大赛,鼓励有想法有行动的大学生或者社会群体参与进来,不断积累创新经验,让公司的产品生命周期不断延长延宽,为中再集团的发展带来不竭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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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

关键词:保证保险 信用风险管理 信贷模式创新

近年来随着市场消费信贷需求和经营性融资需求不断增加,配套的保证保险需求也非常强烈,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保险公司基于贷款保证保险进行了多种尝试,并有逐渐扩大之势,但与此同时,对于贷款保证保险应当如何管理,很多业内主体仍然存在相当多的争议。毫无疑问,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育和成熟,贷款保证保险以及相关的其他金融产品必然地重新走到台前,在这种背景下,认真审视保证保险走过的曲折历程,特别是对车贷险经营失败的经典案例再次进行重新反思,对于未来保证保险健康稳步发展,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由此展开,对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一些观念进行剖析,对还贷保证类保险在经营管理上急需澄清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1.我国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历史及现状

在保险史上,可能没有哪一个险种像车贷险一样给财产保险全行业带来过山车式的巨大震荡和冲击。我国车贷险真正开始于1998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同年,中国人保推出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即车贷险。车贷险从深圳肇源,迅速普及。

1999年4月,央行配套出台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的相关举措,有效刺激了私人的汽车消费,汽车消费贷款由此急速升温。一时间,车贷险成为了各大保险公司竞相争夺的“蛋糕”,保险公司为了追求保费规模,将经营目标锁定在车贷险及其带动的车险保费上,车贷险市场在不规范的激烈竞争中急速畸形膨胀,以平均每年200%的速度迅猛增长。到2002年下半年该业务发展到鼎盛,但是随车贷险而来的风险也日益凸现,高赔付率、高贷款逾期率、高风险率、低费率和低追偿成功率等都成了车贷险的致命所在,各家保险公司开办的车贷险业务最后几乎全部处于亏损状态,巨大的风险使得保险公司不得不放弃车贷险。2003 年8 月开始到2004年,全国各家保险公司陆续宣布停办车贷险业务,一度红火的车贷险淡出市场,而由此遗留的各种问题直到2010年才陆续清理完成。此后,有部分保险公司尝试重开车贷险,但大多以冷淡收场告终。

纵观车贷险发展历史,其对于配合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刺激消费需求的增长,促进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开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个险种本身的市场价值是得到认可的,但是与此相伴的种种问题和严重后果成为很多公司多年以来沉重的负担,并给银行业和保险业带来深重影响,至今车贷险仍是很多公司的梦魇。

2.车贷险经营失败原因分析

回首车贷险的经营过程,很多业内见仁见智,进行了从内到外的系统性分析,但是分析的最终结论集中在诈骗严重、承保质量低、社会征信体系的缺失、追偿乏力、产品缺陷等等,到今天,很多保险公司对车贷险视为畏途,并因此将还贷保证类保险划入,不敢涉足。阴影深重,可见一斑。

但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上述分析切中了问题的表象,却缺乏更深层次的思考,车贷险严重亏损的根源究竟是什么,什么才是最应该吸取的教训,这对于我们重新探索还贷保证保险领域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从更为根源的角度进行分析,车贷险失败的原因主要在于下述几点。

2.1是经营管理者风险认识不清,缺少对信用风险和信贷流程的深刻认识。从产品的设计、业务流程的设定、实务操作的执行各个方面都要求管理者和经营者对于信贷风险的关键风险节点具有理性而深刻的认识,并与银行的相应流程进行有机的嵌合,否则就会导致在业务管理及实务操作上设计不到位、执行易走形。从最初的产品设计来看,虽然在核保审核和贷后管理的流程仍有明显缺陷,但整体看对于风险是有较为慎重的考虑的,然而在实际开展之中,绝大多数执行者对车贷险业务的风险性认识不足,盲目发展,对风险源控制不力,很多原则性的责任限制、流程要求都放松甚至放弃,导致风险失控。

2.2是大面积推广、一哄而上,导致管理失控。还贷保证保险是对流程要求严格的管理型险种,必须置于强有力的管理和监督之下,适合专业团队精兵推进,并不适于大面积铺开,车贷险的教训就在于无视险种本身的风险特点,盲目推广,全面开花,管理完全失控。各地保险公司为追求规模,随意删除除外责任,任意扩大承保风险,滥签补充协议,进入一种非理性竞争状态。这对我们的启示是:迫于市场竞争压力,当市场主体一哄而上的时候,是否有足够的冷静与清醒,对管理者的智慧是一个重大考验;车贷险的失败给行业树立了一个非常沉重的样本。

2.3是责任分工不清,风险管控落空。由于银行将全部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因此在审贷过程中主观上放松了审贷的责任感,存在明显的心理风险;而保险公司却未承担起审贷职责,相反,仍完全寄希望于银行的审贷流程,完全接受银行的审贷结果。这样权责不对等的状态,使得风险管控落空,甚至于银行为扩大贷款规模,随意放松审贷门槛,造成业务质量低下,更有甚者,“一车多贷”、“空车套贷”、“虚拟贷款人”等恶意骗贷行为畅行无阻。

2.4是保前、保中、保后的风险控制意识不强,风险管理流程形同虚设。

汽车信贷风险的主要来源包括可控风险(有意违约) 和非可控风险(被迫违约) 。可控风险主要来自于道德风险、违规操作风险、首付款风险等,虽不能完全消除,但通过对可控因素的调节控制,可以有效地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非可控风险主要来自于突发意外事件导致还贷能力丧失、利率风险、流动风险等等,这些风险是不可控的或控制起来是难度很大的。

良好的保前、保中、保后风险控制,包括核保控制、贷后管理、追偿处理等,就是要控制可控风险,同时最大限度地识别和预见非可控风险,并及早采用对策,以最大可能地降低损失的发生。由于机动车辆的流动性、快速贬值性,车贷业务尤其需要采用严格的全程风险控制。全程风险控制,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有严格的整套控制流程、专业化的后台管理团队、先进的档案管理技术和灵敏的信息反应速度。遗憾的是,车贷险经营中,在绝大多数基层公司,上述条件并不具备,甚至严重缺乏风险控制意识,风险管理流程和制度形同虚设,直接导致业务质量低下,同时也刺激了道德风险的发生。

2.5是内外勾结,道德风险加大。在车贷险迷局之中,道德风险导致的损失漏洞非常之巨大。如前所述,由于车贷险经营管理流程风险控制薄弱,因此给部分从业人员以可乘之机。在整个业务链条中,涉及到的具体人包括贷款者、经销商、银行职员、保险公司人员等人员,这些人中的部分人员相互勾结,采用虚拟贷款人、编造手续、一车多贷等手段,直接从银行骗贷,并将风险完全转嫁到保险公司。这种道德风险在狂热的市场氛围和明显的管理缺陷诱惑下得到不断强化,最终给保险公司留下了巨大的窟窿。

2.6是一些客观因素导致车贷险风险扩大。如企业和个人征信制度尚未建立、部分地区车辆抵押登记制度不完善、汽车大幅降价使得车辆贬值速度加快、国家信贷紧缩政策、政府治理违章超载、2003年突然爆发的非典事件等,都对借款人的还款意识和能力产生相当大的影响。这些因素大多属于非可控因素,大大增加了还贷违约行为,而保前风险控制手段难以针对这些因素有效发挥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车贷险的经营风险。

其实,反观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爆发过程,上述结论同样适用,经营者管理失控、风险认识不正确、非理性竞争、市场参与者一哄而上、严重的道德危机等等导致风险迅速累积,直到某一刻客观环境的变化引爆了多米诺骨牌式的连环雪崩。这为所有信用风险市场的参与者敲响警钟,信用风险的特殊性,要求所有参与者保持冷静头脑,张弛有度,进退有据。

3.未来信用保证保险的发展前景

我国信贷规模逐年扩大,2011年末全国银行贷款余额为55.1万亿元,同比增长16.2%,其中个人消费贷款8.9万亿元。此外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经销商的分期付款方式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实现了贷款发放的功能。这些都为信用保证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特别的,我们以融资租赁公司为例,对其发展前景进行简要展望。作为一种新型金融工具,金融租赁立足于“资产信用”,使得一些信用状况一时不易鉴别的新企业或中小客户也可以享受到融资服务。金融租赁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转型升级方面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2010年末,全国融资租赁公司数量达202家,融资租赁交易额约4500亿元,同比增长了60.7%。 2009年我国融资租赁总额位居全球第四,但从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租赁额占厂房及设备所有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来看,我国渗透率仅为3.1%,远低于世界平均渗透率17%,预计到2015年末,融资租赁业在中国将发展成银行信贷和证券融资的重要补充。融资租赁公司需要从银行获取授信,在这个过程中,保证保险可以扮演重要角色。

另外,国家对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高度关注。自2011年10月以来,中央屡次强调要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对商业银行下达了行政命令,要求其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的平均水平,近日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的获批也可视为政府支持小微企业金融的一个姿态。与此同时,市场也不愿意错过小微企业金融的盛宴,小贷公司在夹缝中顽强生长,近年来实现爆发性增长,截至2011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4282家,贷款余额3915亿元,全年累计新增贷款1935亿元。贷款保证保险也可以在小微企业贷款领域发挥出积极地作用。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在金融市场,一些其他风险转移机构,如融资担保公司这些年也得以迅速发展,但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其偿付能力及经营稳定性存在令人担忧之处,如最近北京金融局宣布26家不满足条件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过期作废,数量占到北京融资担保公司的25%。与此相对,保险公司在资本金、偿付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则非常明显,因此保险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将成为融资担保公司的有效替代者。

4.保证保险经营管理策略探讨

深入研究保证保险的风险分布,采用强有力的内部管理和资源组织方式,是开展和稳健推进保证保险的关键;因此,重开还贷保证保险,必须从战略和战术上进行科学架构、合理规划。

4.1建立垂直化的组织和人员管理架构

保证险管理要求高,专业技术性强,过程监控要求高,简单地按照一般财产险产品的管控模式,极易出现前述规定动作变形、管理失控的情况。因此应当建立总分支垂直化的组织和人员管理架构,确保总公司对经营团队直接的人权、事权控制,对保证保险实施严格的授权经营,确保各项风控要求能够从始至终贯彻到底。事业部制管理形式是较为可行的组织形式。

总公司保证保险主管部门必须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和组织能力,并对金融市场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快速的反应能力。因此,总公司应当设置专岗进行行业发展研究,建立跨行业的沟通机制,以便及时发现行业性的资源动向,实现保证险业务的随时跟进或者转向。

4.2采取专业团队拓展与有限度推广

保证险的前述特点决定了业务的拓展与推广不能简单利用现有队伍,必须结合资源分布,组建专业团队,确保团队的技术水平及管理控制能够实现全流程的操作规范到位。

同时保证保险不适于全面铺开,切忌大面积推广,应当从信贷资源丰富的大中型城市进行由点到点地渐次铺开。一旦全面铺开,风险选择标准必然降低,风险管理水平难以保证,这也是车贷险的经营所验证的。盲目的市场拓展以及非理性的市场竞争,必然地导致管理失控。因此,必须将市场的推广控制在一个稳定的标准之上,符合一点,开展一点,不盲从,不跟风,稳扎稳打,精英化经营。

4.3建立规范完善的承保及保后管理流程

鉴于保证保险风险的特殊型和专业性,必须在承保核保、保后跟踪、理赔、追偿等一系列环节设置科学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流程,以充分满足保证险的风险管理要求。考虑到不同信贷模式风险状况的差异,必须就具体项目类别对全流程进行充分深入地研究和认识,对于各环节的风险点设置有效的识别和防范方式。结合不同贷款项目,流程会有所差异。关键在与下述重点环节:

保前风险审核。保险公司必须全面介入审贷环节,进行深入的信用风险评估。通过调取信用评估报告、第三方调查、问卷调查、家访等方式,综合判断借款者的还款能力和潜在道德风险状况,做出可靠的信用评价。在此环节,调查问卷、家访流程、文件资料要求等等必须设定严格的标准,并且要求执行者严格执行,所有环节都必须准确到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拒保,坚决杜绝“动作变形”,不给管理失控留下隐患。

保后跟踪管理。承保后,应为客户建立完整的信用档案,并采用便捷的电子化管理方式,以便进行高效的保后跟踪。跟踪事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来自银行反馈的财务信息,如银行帐户资金的显著下降,还款逾期等,发生上述情况,必须立即启动客户回访,视需要进行催收;二是检测非正常的环境变化,比如本地市场环境的变化、政策调整等等,根据环境变化对特定客户可能产生的影响,决定是否启动客户回访;三是客户回访,包括前述有风险预警的回访,和一般性的定期回访,回访应着重调查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现状,了解是否信用风险是否扩大,此环节也必须严格按照一些列规范流程和标准进行严格执行,如果回访给出了明确的预警信号,必须进行二次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止损手段。

追偿与资产处置。追偿及资产处置是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最后环节,也是一个保底的环节。结合不同类的抵押物及业务类别,追偿及资产处置具有不同的要求。在一款保证险产品设计之初,应建立有效的第三方合作渠道,以保证追偿与资产处置的有效实施。

4.4明确定位,价值发展

在银行—保险公司—贷款人的链条中,保险公司到底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开展信贷保证险,除银行外,还可能涉及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等准金融实体,如何与这些金融市场参与者做好角色分工?保险公司作为一个行业的独特价值体现在哪里?这是需要在业务开展中时刻牢牢把握的,唯此,才能在不理性的市场环境中保持清醒头脑。

保险公司的价值集中体现在通过还贷风险的承担使得贷款者信用升级,从而促成信贷交易的达成;站在放贷者的角度看,保险公司的价值在于有效降低其“或有负债”,美化财务报表,从而使企业在股市有更好的表现。保险公司的特别优势在于资本金雄厚、偿付能力充足、信誉有保证。保险公司具有其他的关联保险产品,能从其他角度降低还贷风险,这是其他公司难以替代的。保险公司具备一定的数据积累及风险管理积累,因此对于特定行业的信用风险识别和判断,保险公司有条件能够具备更为专业的能力。另外,保险公司本身也沉淀大量的资金,可以承担投资者的职能,因此,在特定的时机,保险公司的资金也可纳入整个信贷流程之中,从而实现更高程度的资源整合。

保险公司的还贷保证保险业务在很多场合,必然面对诸如担保公司等的竞争,保险公司必须积极发挥自身的特定优势,进行错位竞争,如果与担保公司等陷入简单的价格之争,还贷保证业务的亏损指日可待。

4.5积极探索业务创新,实现风险收益平衡

保证保险的经营必须满足市场需求,才能获得生命,如果保险保障责任范围过窄,管理过于简单严格,有可能根本无法满足市场有效需求。前面提到近年来部分保险公司重启车贷险,因为要求过于苛刻,比如要求必须设置一定比例的绝对免赔率,银行根本无法接受,所以无法得到市场的认同,很快便无声无息了。兼之单纯采用传统业务模式,保险公司并不能充分凸显行业性价值,还贷保证保险的发展空间受到严重限制,因此必须通过不断的业务创新,突破风险控制瓶颈,弹性地满足市场需求,实现保费规模与效益的均衡发展。目前较受关注的业务创新形式包括:

4.5.1引入新的风险承担者,实现风险分散与转移。比如,有些保险公司在工程机械融资租赁过程中,将工程机械生产商和销售商引入保证保险体系,由其承担10%的初始损失,并承担回购责任,进而用缴纳部分保证金的方式,将生产商和销售商的责任锁定。这种操作模式就通过引入新的参与者,分担了保险风险,一方面,相当于保险公司首先设置了10%的绝对免赔率,同时确保了抵押物的变现,对全流程风险点进行了有效的控制,业务合作得以顺利达成。

4.5.2通过供应链融资等手段,整合分散企业,实现风险分散。供应链融资是近年兴起的创新融资形式,指银行通过审查整条供应链,基于对供应链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的掌握,对其核心企业和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由于供应链中除核心企业之外,基本上都是中小企业,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供应链融资就是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这种方式将大量分散的中小企业整合到一起,与核心企业的信用绑定,形成了有效的风险分散,使得整体的违约率和信用风险控制在一定水平之下。这种方式的不足之处在于风险水平高度依赖核心企业的风险状况,如果核心企业出现严重的经营问题,保险公司将面对巨大的系统性风险。因此采用这种方式,需要对行业和核心企业进行全面的可行性论证,并采取有效的风险转移手段。

4.5.3强化保险集团资源整合,实现全流程运作。还贷保证保险存在的前提是融资需求的普遍和旺盛,在与银行、融资企业等市场主体合作过程中,综合调动保险集团的资金、关联金融资源,通过全流程的资源整合,能够通过满足市场主体的其他需求,从而为保证保险的稳健开展提供更好的条件。

4.5.4联合政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借助政府力量政府,紧扣经济热点,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探索发展保证保险,可以做为保证保险开办初期的一种有效借力模式。浙江宁波通过“政府+保险+银行”的风险共担模式,去年一年向1485户小企业的15.64亿元贷款提供保险支持,为缓解当地小微企业融资困境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4.5.5利用互联网经济的高度分散性,实现业务模式创新。互联网经济的力量正在不断释放,其高度分散性的客户分布为很多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商机,“长尾理论”已被众多实践所证实。保证保险也可以借力互联网,实现销售的创新。可供研究的一个典型案例是阿里金融,其利用淘宝平台积攒的海量交易数据为信贷决策提供支持。阿里金融开发了贷款团购,正在打造一条信贷流水线,建成真正的信贷工厂,实现贷款的批量化“生产”,据了解,阿里金融总共已为10万户企业提供了贷款,坏账率只有0.9%,未来的发展前景广阔。

4.5.6利用新型风险转移手段化解保证保险风险。近年来各种新型风险转移手段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保险连结证券(ILS)产品包括巨灾债券(CAT Bonds)、行业损失担保(ILW)、Sidecars和债务抵押债券(CDOs)等都越来越多地被用来将风险向资本市场转移。这些新形式的证券产品在传统再保险和转分保之外提供了新的巨灾保障的替代手段。车贷险,以及其他的还贷保证保险都可以借助债券形式,向社会进行风险转移,从而为保证保险的经营提供稳定的条件。这是一条可以探索的道路。

4.6逐步积累信用资料

保险公司通过持续的数据积累,可以逐步建立并完善个人和企业的信用档案。通过资料积累以及深度挖掘,可以为保证保险的进一步做大,包括为将来信用保险的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和技术储备。

参考文献:

1.徐昊逊.基于多方博弈的汽车消费信贷问题研究,《知识经济》2010年第02期

2.宋玮.对车贷险市场风险管控的思考,《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年第06期

3.周万春.工程机械按揭销售的风险特征及控制策略分析, 《企业家天地》2007 年3 月号

4.钱雪亚、邓娜.汽车营销模式的金融创新, 《统计与决策》2004年第10期

5.吕志铭.保险公司与证券公司、金融公司合作的前景,《经济论坛》 2007年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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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关键词:保险;信用风险;路径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保险能够提升借款人的信用等级

信用增级最初运用在债券发行方面,是指运用各种有效手段或金融工具确保债务人按时支付贷款本息,以提高信贷债权人资产的质量和安全性。信用增级包含利用基础资产产生的部分现金流或者一个由第三方提供的信用担保来实现自我担保。

保险能够提高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信用等级。在抵质押担保中,贷款人可以通过处置抵质押品来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与抵、质押担保类似,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可以将某些具有未来权利的保单质押给贷款人,而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出现违约时,贷款人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申请获得保单权利而保护自身权益,从而将借款人的违约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这是借款人利用自身的基础资产实现的自我担保。信用担保属于第三方担保,当借款人违约时,担保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偿还责任,从而保障银行的权益。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与信用担保的功能非常类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替代信用担保,作为一个第三方为借款人实现信用增级,在借款人违约时按照合同条款对贷款人实行经济补偿。保险优于担保的地方在于保险公司的资质通常比较高,且保险公司作为专门经营风险的机构,通过一系列手段比如保单设计、分保或再保险等将这类违约风险最大限度地在空间和时间上进行分散。

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能够缓解借款人短时间内可能发生的违约。保险的保费收入是吸引、集聚社会闲散资金的重要途径,且保险公司会将保费收入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地方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在这一过程中,保险还可以向那些需要短期融资的投保人进行融资,即如果投保人无法按时向银行还款时,保险公司可以以保单作为抵押品向其提供短期融资,使投保人能够维持在银行的良好信誉,建立长期的借贷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许多情况下,保险公司是运用具有未来权益的保单来实现资金融通功能;如果投保人已将具有未来权益的保单质押给银行,就不能用同一份保单向保险机构融资,否则保险公司面临的违约风险和风险损失会成倍增加,难以控制。

二、保险能够帮助银行更好地甄别借款人

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企业向外界传递公司内部信息的常见信号有三种,包括利润宣告、股利宣告和融资宣告。投资者可以通过对企业资本结构或股利政策的分析来进行投资决策。与此机理相类似,可以分析通过保险合同和保险赔付数据等信息源向银行传递借款人的财务信息和诚信的情况。

通过保险的风险管理过程可以向贷款人传递借款人的风险状况。保险公司从厘定费率、开发产品到承保、理赔等环节,都需要与各种事故灾害接触,在某一事故或灾害的风险损失和理赔资料方面有着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且保险公司面临的本身就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需要丰富的分析、计量和识别风险的专业技术来设计保单和理赔,才能保障保险公司持续经营下去。因此保险公司在风险的识别和管理方面有着相对优势。保险公司通过向投保人提供保险合同,来判断投保人的风险偏好。在信贷市场,贷款人也可以通过借款人购买保险的相关情况以及保险公司向其提供的保险费率来间接了解借款人的风险偏好以及面临的风险状况,从而对其贷款资质进行判断。此外,贷款人还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向借款人的赔付情况来了解借款人的守信情况。如果投保人的赔付率过高或者过于频繁,说明投保人的守信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不佳,贷款人在与其建立借贷关系时也应保持谨慎;或者说从长期来看,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不够好,最好不与其发生信贷关系。此外,保险公司通过向借款人提供与信贷相关的保险产品,在提升借款人信用等级的同时也向贷款人传递了一种信号,即借款人是可靠的,或者说是可以发放贷款的。这些都能够降低银行的贷前审查成本。

通过保险的信用管理过程可以向贷款人传递借款人的风险状况。保险合同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最大诚信”原则,强调了保险对信用的高标准要求,因此保险合同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反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诚信状况,故可以通过保险合同来判断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保险优于担保的地方在于一是保险的投入较小,二是保险公司的经营资质相对较高。在获取信息方面,保险市场本身就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保险合同的设计在缓解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信息不对称方面有着比较优势。一款保险合同的设计、定价等要素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保险人在信息不对称方面的管理水平,并且能够有效地反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相关信息,因此,保险合同能够向银行传递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很多方面的信息。因此,保险功能的发挥具有信号传递效应并能够降低银行的贷后监督成本。

综上所述,保险的信用增级效应表明保险可以拓宽借款人的抵质押品范围,或向借款人提供类似于第三方担保的服务,这可以增强其资信质量,提高贷款的可获得性。保险的信号传递效应能够在贷前或贷后向银行传达关于借款人信用状况的相关信息,从而降低银行的在获取信息方面的交易成本。

参考文献:

[1]吕秀萍,杨兆廷.农村保险拓展农村信贷抵押物研究[J].农村金融研究,2009(6):76-80.

第15篇

一、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的核心是投资管理

1.信用风险管理管理信用风险的主要方法是购入多种投资工具,通过投资的多元化来分散非系统性的投资风险。对于金融产品信用风险的认识,从其内在的稳定性和稳健性来衡量,包括该产品的性质、相对规模、管理情况和信誉度,以及该产品的足够保障倍数。

(1)清算前风险衡量。应在一致的基础上,对所有产品和业务部门清算前的信用敞口进行衡量,并定期与每一个对手的限额进行对比。

(2)当前和潜在的敞口风险。清算前敞口衡量方应在信用相等的基础上,反映市场情况的变化从而产生现在和潜在信用敞口的衡量。

(3)可预期和不可预期的损失。潜在的信用敞口应与交易对手违约和回收率相结合,以便决定可预期和不可预期的信用损失。这些也应用于风险资本和经风险调整的业绩评估。

(4)清算风险衡量。除了清算前风险外,还应对清算风险进行衡量,并按日与每个交易对手各自的清算风险限额进行比较。

(5)轧差。公司只有在适当的合法的轧差协议支持下,才可将信用敞口进行轧差。

(6)信用程度。公司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通过一个独立的信用部,负责对客户和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并分别为其建立授信限额。

2.利率风险管理

管理利率风险的主要方法是运用资产负债联合管理的方法,使资产的持续期与负债的持续期相匹配。随着金融市场创新的发展,今后衍生金融产品也会被用来管理保险公司的利率风险。

3.市场风险管理

管理市场风险的主要方法是以科学的态度去执行有关政策,把握好业务开展的政策适度性,对那些违背政策原则的业务,即使利润丰厚,也不应经营。依法经营、合法经营是一个稳健的保险公司应该遵循的理念。

(1)估价。所有的头寸必须用已获批准的政策和程序,至少每天独立地按市场价格标出。包括信用质量(未获得的信用价差)、市场流动性(出售头寸的成本)、筹资成本、管理成本、头寸规模。

(2)每种产品所特有的市场风险成分应予认定,以便为保证市场风险衡量的精确度提供基础。

(3)市场风险的衡量。用一个包含三个主要市场风险衡量方法的风险衡量机制,每天计算所有业务部门的市场风险,并以此与市场风险限额作比较。

(4)事后验证。风险价值模型的精确度和可信度必须用市场事件来证明,并不断更新以反映市场情况的变化。

(5)头寸流动性。市场风险的风险价值衡量应调整到能反映头寸的市场流动性。

4.流动性风险的管理

(1)现金管理,应对每种货币预计的短期现金流量进行测量和监控,以便预期将来的筹资需求。

(2)筹资战略,在公司的应急流动性计划过程中应该有替代策略,以满足由于市场流动性的损失或市场进入问题而引发的流动性需求。

(3)市场流动性,流动风险应编入市场风险模型或分别计算和监控。

5.管理风险的管理

(1)部门间的制约,建立防火墙。所谓部门间的制约,就是通过部门的有效设置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有效控制风险。按国际惯例,监督部门(如内部清算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应对交易部门进行年检,检查交易是否合乎规定,企业内部会计部门应对每一笔交易进行记录、比较、分析,从而防止违规交易、超授权现象的产生,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2)制定内部交易行为准则。交易部门应设立内部交易行为准则,对不同人员的分工、交易权限、亏损限额,对不同的操作环节,如指令输入、交易复核、清算交割、授权审查、超授权部分的审批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3)实行首席交易员负责制度。每天由首席交易员根据资金、市场情况制定交易计划并最终进行平盘。对每个交易员限定交易权限,超越权限就无法操作;对每笔交易业务都限定止损点,超过止损点就强行平仓,有效地制止风险的产生和扩大,是一种较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模式。

二、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的理论选择

1.资产组合理论

资产组合理论是从收益和风险的关系出发,定量选择组合,通过一系列分散投资的方法,使投资者把组合的风险降低到最小限度,是投资者选出一个风险最小、最有效的投资组合。这一点对当前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有十分强的操作性,即将一定量的资金按不同的权重投入不同种类的业务。通过改善投资配比,在投资收益和投资风险中找到一个平衡点,从而在总体上把风险减小到最低限度,这对投资者获得稳定的收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2.套利理论

目前保险资金的投资开放还有很大局限性,表现在投资场所和投资比例的限制。这从某种意义上限制了保险资金的套利空间,使保险资金只能在同一市场的不同品种之间或不同市场的相同品种之间进行套利。这种套利行为是建立在金融市场不完善的基础上,会引起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套利者买进的证券,其价格会上升,导致该证券的预期回报率下降,反之,套利者卖出的证券,其预期回报率则会上升。这一价格调整过程将一直持续到市场套利机会消失为止。投资者动用套利定价理论,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3.期权漂移理论

该理论认为,证券价格行为遵循以证券价格的比例表示、以期望漂移率为常数的一般化过程,即只有证券价格的当期值与未来的预测有关,变量过去的历史和变量从过去到现在的演变方式与未来的预测不相关。因此,在投资选择时,分析各投资品种的市场价格,预期该品种的未来价格趋势,同时对该品种进行可靠性分析,从而确立投资方向。

4.博弈论

博弈论可以划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现在研究的博弈论,一般指的是非合作博弈。从不同的角度划分博弈,就是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安全信息动态博弈、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具体在资金运用的过程中,要求对所有资金运用的场所的参与者进行分析和研究,掌握和了解他们交易(行动)的习惯,以及他们可能得到的信息状况和可能采取的投资战略。在此基础上,制定我们的投资战略计划,采取有针对性的交易手法,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三、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展望

1.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十分重要。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及保险资金运用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保险公司的资产将不断积累,资产可运用比率将明显提高,规模将会不断扩大,保险公司将成为金融市场上举足轻重的机构投资者。

2.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技术分析要求更高。由于自身经营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规范,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将呈现多样化和证券化趋势,风险管理技术测量将更加依赖于数理分析等数学手段建立模型来完成。

3.健全的监控机制使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进一步合理化。在宏观方面,将会建立起以修改完善后的《保险法》为主体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法对保险资金运用进行监督管理,宏观调控也多运用间接手段为主。在微观管理方面,保险资金运用将实行高效的资产负债管理,建立起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机制。

4.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必须具有一支专业投资队伍。经营机制的转换,先进的管理办法,经验的积累和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也使保险公司运用资金的水平大大提高,从而促进整体效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