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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发电厂 承揽商 安全管理 探讨 实践
中图分类号:TM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7(c)-0143-02
东南沿海某发电厂有7台600 MW燃煤发电机组,每年2台机组进行大中修,高峰时段每天入厂参加检修的厂商人员达800人左右,虽然国家安全法规对承揽商与业主单位订有明确责任归属,但业主单位如何将承揽作业人员纳入厂内安全健康环保体系,以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一项严苛挑战。由于电厂作业环境潜藏着火灾爆炸、高空坠落、触电等高风险危害,危害随工程进行而变动,管理原本就不容易,而承揽商竞价得标及转包等,更使安全管理落实困难。
1 承揽商安全管理问题及事故原因分析
美国工安大师海因里希(H.W. Heinrich)的事故因果连锁论,提出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这个工业安全中最重要、最基本的问题,安全生产的预防原理则要求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止事故发生。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运用系统原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人员配备及训练、提高设备设施的安全性等措施,提高企业安健环整体水平。
电厂自建厂开始,根据工作需求及有效降低成本,将机组大中小修、设备日常检修维护、输煤系统巡检等工作以合约方式交付承揽商承担,在执行电力企业工作票制度的基础上,对于承揽商安全管理工作上下了不少功夫,但由于工作过程中的一些管理不到位和责任不落实,加之外包队伍繁杂人员流动频繁,造成承揽商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风险点和薄弱点。电厂2009年发生的3起人身重伤以上事故,100%为承揽商事故。承揽商发生事故原因,大致可归纳下列四方面。
电厂主管问题:监工及监督人力不足,偏重工程进度与质量,对不良承揽商因为考虑工程进度,不愿断然解约,使得承揽商有恃无恐。面对施工查核时,承揽商便依安全作业标准施作,查核人员离开后,违规依然屡见不鲜。
承揽商招标问题:承揽商在最低价决标制下所衍生的低价抢标及下次得标不确定、得标者能力不足下产生层层转包现象,机具设备抢短线因陋就简,不愿长期投资。
承揽商问题:安全管理人员及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常识不足,无法因应不同作业环境,分析其危害性及采取正确措施。对相关安全规定采取应付态度,一切以赶工赚钱为目的,存在安全措施未做不一定会发生事故的侥幸心理,且发生事故时有保险理赔,万一出事遭停权,换个公司名称即有权参加下回投标。
承揽员工心态:雇用廉价临时员工而不愿培训长期正式员工,导致员工对公司无向心力,流动率高,使经验、技术无法有效累积传承,加上承揽商员工自主性高服从性低,安全健康知识不足,对周边环境设备不熟悉,贪图方便,盲干蛮干。
2 强化承揽商安全管理的具体实践
2.1 安全措施项目纳入承揽工程合约与发包规范
电厂自历年事故案例中,不断探讨现行承揽商安全管理体制的缺失,结合台塑企业制度,进而执行一些承揽作业管制措施,包括制定承揽商管理办法、承揽商安卫环管理绩效评核办法等,所以在招标选商前,除了关心承揽商的资质、施工质量、工地安全管理能力、工期掌握之外,更将工程以危险程度分级列管,规范工地负责人、现场安卫人员应负责范围、相关工作人员应具备之专业证照、相关作业安全标准程序、各项违约罚责、以及防火防爆防坠落等安全机具设施等规定,附于承揽合约内,供承揽商参考遵循。
2.2 选择优良专业承揽商
于锅炉、汽机等对厂商资质和技术水平要求高的检修案件采用“大包化月保障费”方式,承揽商基本为大型电力建设或电厂维护单位,技术、知识水平高,熟悉并严格遵守电力安全法规,以长期合约之方式,建立大包商制度,使承揽商乐于投资专业人力、技术与设备,避免受到低价抢标及下次得标不确定因素影响,经良性运作循环,使电厂与承揽商同受其利。施工中针对所有承揽商的施工质量,工地安全管理能力,不定期实施评核,承揽商及其工作人员违规,除依相关条款处罚外,并予以记点,该违约记点纪录,将列入承揽商施工安全纪录评比,以作为奖优罚劣,选择承揽商之重要参考。对于重大违规者,会对承揽商处以停工及至在两年内不得列为绩优厂商,对违规个人处以短期禁止入厂或永久禁止入厂。
2.3 施工前召开工程协调及共同作业协议组织会议
签订合约后,设备检修部负责联系相关部门、承揽商负责人、承揽商工地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共同作业协议组织会议,并纪录备查。而生产运行部应充分告知确认承揽商了解工作环境中火灾爆炸、毒性、缺氧等危害因素及有关安全卫生规定应采取之安全防范措施,约定工程安全标准作业程序,解释违反安全规定相关罚责,使承揽人充分了解,自身所处的工作环境有紧急状况,应采取之安全应变措施,如何维持控制人员进入或离开相关危险工作区域,并穿戴正确的个人防护设备,以降低工作伤害及预防疾病发生。承揽商应将此会议记录,告知并督导所有工作人员确实遵照办理,并训练教育员工,警告工作环境中有哪些火灾、爆炸、毒性危害因素及相关紧急应变安全措施,以确保每一员工安全执行工作。
2.4 召开工具箱会议
电厂2009年7月开始召开每日工具箱会议,对检修承揽商进行每周安全主题宣导、安全告知、早点名、装备检查、安全异常案例宣导、走平衡木、酒测检查及工作联系等。运行部轮班作业承揽商,由各岗位值班人员主持每日工具箱会议。确保每位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思想重视、环境及工作程序清楚、防护用品合格、精神及身体状态良好。
实践中,根据承揽商反应工具箱会议与班前会内容重复,影响工作效率,增加厂商的用人成本等情况,执行改善以下措施。
(1)执行“大包化月保障费”的检修厂商工具箱会调整为每周二、四召开,其余时间由厂商负责人依国家相关规定召开“班前会”,并要求厂商提报班前会记录及照片,电厂不定期派员参加;检修部仍然每日召开小规模的工具箱会,人数较少、安全管理水平不足的厂商必须参加。为鼓励厂商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学习的积极性,强化安全倡导效果,会议内容增加有奖征答活动。
(2)电厂后厂门是承揽商人员入厂的唯一通道,自2011年10月在后厂门前设置人员状态警示牌及测试线,对每个入厂承揽商商人员进行人员着装和走测试线等状态检查,把人员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人员提前拒绝于厂外,减少工具箱安全检查时间。
2.5 加强承揽商安全宣导教育训练及技能
承揽商人员的安全素质,直接关系到现场作业的安全程度,电厂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加强承揽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作业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入厂教育:所有承揽商人员进入电厂前,必须经过一般安全消防教育训练至少3 h,经考试合格方得办理入厂证。
(2)专业技能教育:施工前由监工部门负责召集承揽商所有人员进行作业标准程序(SOP)及施工安全环境、潜在风险分析及应采取的防护措施教育训练,依作业内容性质不同进行训练及考核。
(3)重大作业危害训练:施工前由监工部门负责召集承揽商从事高处作业、有限作业、动火作业、感电作业、被卷被夹危害作业、吊挂作业及水刀作业人员进行专项作业安全教育训练及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许可参加现场施工作业,不合格者将再训练一次,仍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厂证。
(4)日常安全训练:监工部门依年度计划与承揽商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等作业主管每周共同办理的工安教育训练课。
(5)发生重大缺失异常承揽商的教育训练:现场巡查或检核中发现有重大缺失异常时,除该部位作业立即停工外,监工应通知发生异常承揽商现场负责人、安全人员参加即时的安全教育,并于次日工具箱会议上承诺改善方案;要求发生重大缺失异常的厂商现场负责人、安全人员参加每周厂安全管理例会的安全异常点评,进一步要求其提出改善措施,同时征求承揽商意见和建议,督促安全管理落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6)与承揽商人员共同执行作业安全分析:针对承揽商参与工程项目,由部门主管召集相关作业人员、承揽商安全员或工地负责人进行作业安全分析(JAS),共同讨论以辨识出潜在关键性作业危害,制定进而增修订合理可行的JSA。要求厂商组织工作班成员开工前认真学习讨论JSA内容,对各项作业内容、管制基准、安全注意事项认真研读讨论,与之前的操作、检修步骤进行比较,对其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做到每个成员均了解工作过程中相关环节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注意事项。
2.6 加强现场作业安全健康监督
检修、运行部门各增加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编制,加强现场部门安全生产管理。
对于动火作业,电厂增加动火安督员编制,一、二级动火作业范围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和安督员全程监护制度,厂区一般性区域动火增设“其他动火许可制度”,动火时由动火部门指定人员在现场监护。
其它如有限作业、高处作业、搭拆架作业、吊挂作业、活电(近接)与临时用电作业、水刀除锈作业等高危险作业施工时,均要求指派现场安全监督员全程在现场执行监督任务。
对现场勤查严罚,在机组大中小修期间,每日上下午各排定两名专员、课长级主管进行现场安全巡查;每周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组对全厂区进行综合稽查,及时发现及处理各种现场违规异常现象。
2.7 加强承揽商安卫环管理绩效考评
工程完工后,公司安全及监工人员,根据承揽商绩效评核表,对该工程之承揽商作一份总评分,以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符合预期,奖优罚劣以作为往后选择优良承揽商参考的指标。承揽商施工评鉴内容包括人员、设备及技术管理、人员工作配合度,现场工地负责人及其安全卫生管理员,对员工监督是否积极主动,有关安全性问题之管理,是否具有相当安全常识。防护具之穿戴是否完整、安全无火花工具应用、电焊机具设备管理、施工机具清理、施工警示围篱架设、场地环境整洁、安全装置实施安全查核或检点等,工作前是否确认以开具工作票和人员是否具有专业证照,是否不遵守作业安全与安全规定遭受罚款记点,专业技术是否配合工程质量管理。
同时,为提高承揽商做好现场管理的积极性,奖励表现优良承揽商,电厂订定《承揽商安卫环管理奖励办法》,以承揽商人数多寡、出工日数、每月安卫环检核加、扣分为依据,每季评出承揽商安卫环管理绩效前三名,拿出季度对承揽商罚款额的75%作为季度奖励金,再于年末拿出25%罚款额奖励年度承揽商。
2.8 提升安全设施等级
为提升高架作业的安全性,统一脚手架为钢管架,规定脚手架的搭设全面用钢管脚手架,脚踏板及踢脚板全由过去的竹板改为铁质板。
为确保高处作业人员安全,统一安全带为背负式双挂钩安全带,规定所有作业人员佩戴的安全带必须是背负式双挂钩安全带。
3 结论
承揽商是电厂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安全生产管理不可回避的重要内容之一,电厂为确保工作人员安全健康,不断探讨及实践一些承揽商作业管制措施,不断地尝试新的管理方法,提高承揽商安全管理水平。短期来看,似乎增加电厂、承揽商许多的工作量与压力,也难免遭遇一些安全自主管理能力较弱承揽商的反弹,但对电厂、承揽商长期而言,电厂事故近2年来迅速下降,2012全年无人员重伤和火灾等事故发生。不失为可以降低成本与减少损失的永续经营管理制度,也可为其他发电厂提供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委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M].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4:7-28.
[关键词]火力发电厂;脱硝氨站;安全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TM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5-0047-01
脱硝氨站是火力发电厂中重要的构成部分,脱硝氨站中的脱硝系统能够有效的达到净化氨氧化物质的作用,从而起到保护环境的目的。火力发电厂中的脱硝系统在运行的时候,需要借助到液氨原材料,虽然该系统可以对液氨产生的有毒氨氧化物质进行净化,但是液氨本身就是一种有毒的物质,在应用的过程中,会因为一些因素的影响,而使得液氨出现泄漏的情况,这样就会对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同时也会导致环境被严重的污染。因此,采取有效的措施,针对火力发电厂脱硝氨站进行安全管理就显得尤为必要。
1、脱硝氨站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1.1 化学性爆炸
所谓的化学性爆炸就是氨气在高温环境下,或者是在遇到明火的时候,氨气出现化学反应,从而出现爆炸的现象。通常而言,在空气中压力以及温度都处于正常状态的时候,氨气也会出现爆炸反应,而这种爆炸出现的几率在27.4%范围内,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氨气出现爆炸的几率相对较小。而如果空气中氯气以及氟气等各种可以与氨气发生反应的气体达到一定标准时,或者是出现了一定的反应条件,那么氨气出现爆炸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
1.2 化学性灼烫
液氨本身就是一种有害气体,同时其自身所具有的腐蚀性也较强,如果其溅入到人的眼睛里或者是皮肤等脆弱的区域,那么就会使得人体出现灼伤的情况。而且,这种灼伤对于人体的危害具有延迟性,也就是说,液氨在对人体造成灼伤后,如果不采取及时的治疗,会使得人体的皮肤创伤口逐渐的增大,人体的皮肤很难会生长出新的肌肤。
1.3 中毒和窒息
液氨在应用过程中,会形成大量的氨气,而氨气对于空气具有污染性,其混合到空气中,会使得空气的质量下降。同时,氨气具有极强的刺激性,在人体吸入大量的氨气之后,就会使得人们出现咳嗽以及流泪的问题。长期吸入氨气,还会使得人体内的肺部出现水肿等各种问题,最终会导致人们出现严重呼吸困难的情况,从而引发呼吸道疾病。当空气中的氨气含量严重超标,人体在吸入450mg/m?的氨气后,就会使得患者的喉咙部位出现严重的水肿症状,并且在氨气与唾液相融合后,会使得人体呼吸道粘液的分泌量大大的增加,如果人们的体质过差,就会出现轻微的中毒反应。在这时,如果没有及时进行治疗,就会使得人们出现严重的中毒现象,最终会因为窒息而死亡。
2、对火力发电厂脱硝氨站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
要想使得火力发电厂中的脱硝氨站可以安全的运行,就需要针对该站运行的各个阶段以及过程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脱硝氨站运行的合理性,这样才能够使得火力发电厂能够正常的运作。而对火力发电厂脱硝氨站可以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主要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1 脱硝氨站液氨接卸过程的安全措施
首先,要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只有接受过严密培训的工作人员,才能够正式上岗任职。针对火力发电厂中脱硝氨站的工作人员,应加大培训的力度,不仅要使得这些工作人员可以掌握必要脱硝氨站运行常识,同时也要对其管理技能进行有效的提升。保障工作人员能够熟悉和了解液氨的应用原理,清楚认识到液氨在何种情况下会出现爆炸问题。锻炼相关工作人员的应变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使得其能够在液氨出现泄露的时候,能够及时的采取有效的措施对该问题进行解决,从而保障脱硝氨站可以正常的运行,同时也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平衡。
其次,要在确保脱硝氨站运行正常的情况下,再对液氨进行接卸处理。在对脱液氨进行接卸处理之前,一定要确定液氨运输的安全性,针对一些可能存在的主观以及客观影响因素,要进行合理的分析和掌控,而在液氨运输到现场之后,接卸人员也要检查运输人员所出具的操作危险品凭证,只有保障运输人员所出具的凭证真实可靠的基础上,才能够正式对液氨进行接卸处理,如果检查过程中,发现运输人员所出具的凭证存在缺失,就严禁对液氨进行接卸。
2.2 氨站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1)先培训后上岗。与接卸工作人员一样,所有负责氨站运行监督与管理的工作人员都必须要求先培训合格后才能够上岗。确定负责氨站运行管理的人员所有的工作,如巡查等都需要按照标准运行规定进行,决不能随意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感觉进行巡查和判断。
(2)把确定漏氨报警当成进入氨站前的硬性习惯。为了保障自身的安全,氨站运行工作站的所有工作人员在进入氨站之前都应该有一种要首先确认没有氨气泄漏报警。所有负责检测氨气泄漏的仪器和报警装置需要定时排查故障,确保这些设备每天都能够正常工作,为保障工作人员安全创造最好条件。
(3)开展远程监控。为及时了解氨站运行过程中氨气各种运行参数的变化情况,值班人员需对这些参数进行必要的远程监控,一旦发现任何异常就能够尽快采取处理措施。比如当发现氨罐的温度过高,超过40℃,则有可能存在爆炸危险,需要立即使用喷淋系统实施冷却处理。
(4)确保所有设备都正常工作。为了能够在出现爆炸威胁或者其他问题时能够尽快使用其他设备进行处理,运行值班人员必须要确保所有的仪器和设备均正常工作。比如喷淋系统,为了检查是否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该定期对该系统进行一次手动操作,若发现操作过程中有任何异常症状则需要立即修理好。
(5)开展应急处理演练。为提高氨站运行工作人员的应急事故处理能力,应该不断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最少每半年安排一次演练,确保所有工作人员都能够独立应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的经验。
2.3 氨站检修过程的安全措施
(1)先培训后上岗。所有负责检修的工作人员必须在进入氨站之前做好专项培训,了解整个脱硝系统运行概况和液氨的基本特性,确保在事故苗头出现时能够及时发现。
(2)做好安全防护。由于开展检修工作大多是与氨站泄露等事故有关,所以检修时工作人员必须要穿戴好防护用品。
(3)随时检查报警和应急装置,确保这些装置都能够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
3、结语
总而言之,为了提高火力发电厂脱硝氨站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周围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必须要在液氨接卸、氨站运行以及系统检修等多方面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从全过程抓好安全管控工作。
参考文献
[1] 朱冲,耿桂淦,腾建军,宋正华.火电厂脱硝的尿素制氨技术概述[J].中国环保产业.2012(10).
关键词:用电管理;电气线路;触电事故;火灾发生;安全措施;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development, increase of the number of large and medium-sized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site electrical loads also with the diversity of the func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 are gradually increasing, increased the construction site in the safety accidents temporary electricity utilization of occurring. This paper temporary power system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 from the main cause electrical the cause of the accident to begin, to elaborate the construction site in temporary power system electrical wiring to get an electric shock and fire happened safety the cause of the accident,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measures.
Keywords: power management; Electrical lines; Get an electric shock accidents; Fire; Safety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M7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因临时用电系统原因造成的占有很大的比例。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对用电设备选择做好接地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防止触电事故;对各条电缆的敷设和隔离保护是非常必要的防止火灾发生。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专业电气技术人员应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用电设备负荷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通过后应严格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布置电缆、设置各级电箱和开关原件。施工临时用电设计应满足安全、可靠、优质、经济等要求。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性
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目的在于使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有一个可遵循的科学依据,从而保障其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另一方面: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作为临时用电工程的主要技术资料,有助于加强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技术管理,从而保障其使用的安全和可靠性。因此,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可靠的,首要的,不可少的基础性技术措施。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任务是为现场施工设计一个完备的临时用电工程,制定一套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即所设计的临时用电的要求,同时还要兼顾用电方便和经济。施工临时用电设计包括施工现场总用电量计算、电源的选择及位置确定、电线电缆的选择及敷设、绘制电力供应平面图等几个方面。施工临时用电设计应满足安全、可靠、优质、经济等要求。
2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事故的原因
2.1造成触电事故的原因
触电事故即电流通过人体引起人体内部器官的创伤甚至造成死亡,或引起人体外部器官的创伤。建筑施工现场的触电事故主要是由于配电线路架设、电气设备安装和起重机械运行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存在临时观点想凑合使用,从而乱拉乱接电线等现象所造成。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下列几种:
①违章在高压线下施工或在高压线下施工时不遵守操作规程,使金属构件物接触高压线路而造成触电。
②施工供电线路架设不符合安装规程,经常可能使人碰到导线或由跨步电压造成触电。
③在维护检修时,不严格遵守电工操作规程,麻痹大意,造成事故。
④由于电气设备损坏或不符合规格,又没有定期检修,以至绝缘老化、破损而漏电,酿成事故。
⑤其他的原因,如在电线上晒衣服或大风把电线吹断形成跨步电压等。
由此可以看出,造成触电的基本原因,大多数是由于轻视电的危险性,缺乏用电常识,以及设备不合格或忽视设备缺陷的危险性而造成的。
2.2造成火灾事故的原因
2.2.1电焊:施工现场因电焊造成的恶性火灾事故最多。电焊发生火灾,原因主要有:一是电焊的金属火花喷溅引燃周围可燃物;二是电焊产生的高温因热传导引燃其他房间或部位的可燃物;三是焊接导线与电焊机、焊钳连接接头或焊接导线有接头处理不当,松动打火;四是焊接导线(焊把线)选择不当,截面过小,使用过程中超负荷使绝缘损坏造成短路打火;五是焊接导线受压、磨损造成短路或铺设不当、接触高温物体或打卷使用造成涡流,过热失去绝缘短路打火;六是电焊回路线(搭铁线或接零线)使用、铺设不当或乱搭乱接,在焊接作业时产生电火花或接头过热引燃易燃、可燃物。
2.2.2电气线路短路:原因一是使用绝缘电线、电缆没有根据具体环境选用,也没有采取相关防护措施,使绝缘受高温、潮湿以及腐蚀作用的影响失去绝缘能力;二是线路长期受风吹日晒,维修管理不善,绝缘陈旧老化或受损,线芯;三是安装、修理人员接错线路、带电作业时造成人为碰线短路,或者现场搬运金属物件时不慎碰在电线上等。
2.2.3过负荷:导致施工现场电气线路过负荷的主要原因是导线截面选择不当,实际负载超过导线的安全载流量;在线路中擅自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超过了配电线路的负载能力;电气线路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导致绝缘损坏,绝缘能力降低,当电路中通电流时,部分电流从导线之间或导线与大地间(接地金属物)通过,造成线路过负荷等。
2.2.4漏电:漏电电流的热效应是引起火灾的起火源,漏电电流的电阻性发热和击穿性电弧作用,常常会引燃其作用点处的可燃物造成火灾。施工现场漏电的原因主要是电气安装不当,电气设备装备不当,线路缺乏维修保养而使绝缘老化,或长期受到雨水、腐蚀气体的侵蚀、机械损伤等。如施工现场的输送机等大型露天用电设备、室外敷设的配电盘、电源开关、插座、电气线路等都容易发生漏电情况。
此外,建筑工人安全用电知识相对匮乏,往往会因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用于照明、取暖、烧毁做饭等引发电气火灾。
3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