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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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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第1篇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模式和成效

(一)龙头企业引领,形成产业集群。我县龙头企业引领特色农业发展,已初步形成了产业集群。果业方面,2012年全县新发展果业面积6万亩,其总面积累计达到34万亩,果品总产量5.6亿公斤,实现产值11亿元,先后被国家确认为无公害苹果生产基地、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国家级出口苹果及果汁质量安全示范区。畜牧业方面,2012年,全县生猪、大家畜、山绵羊、家禽饲养量分别达到59.01万头、26.03万头、34.91万只、481.49万只,同比分别增长21.3%、7.1%、6.6%和8.2%;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24006吨、14244吨、18071吨,同比分别增长12.6%、7.8%、15.8%。我县龙头企业带动特色产业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农户”经营模式。如:二仙坡绿色果业有限公司采取“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农户”经营模式,把149个绿色果业专业协会联合起来,培育绿色苹果生产基地30.8万亩,辐射带动三门峡市区115万亩果园,普及二仙坡绿色果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带领果农走上绿色品牌产业发展道路,亩产平均7300斤,商品率85%,比未入社农户每亩增值29%。

2.“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如:金秋果业有限公司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以出口创汇为重点,实行“四统一”,统一技术生产标准、统一质量检测标准、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果品订单销售,走科技创新、品牌效应和规模化生产苹果商品出口道路,带动1万多农户,为农民创收1500万元,积极开发新的市场,解决果农苹果生产和销售问题,产品出口泰国、印度尼西亚、斯里兰卡、孟加拉、印度等十多个国家。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国现代化大型农牧百强企业河南省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龙头企业+基地+农户”运作模式,投资50万头生态猪养殖项目,采用放养和舍饲相结合的原生态、纯绿色饲养方式,总投资20亿元,占地20万亩,实现生态养猪50万头,建设散养舍1250组、50万头屠宰场一个、20万吨饲料厂两个、14个种猪繁育场,现存栏4万头,第一批生态猪肉已在郑州上市。

(二)合作示范带动,壮大特色产业。

1.“农地参股入社、合作生产经营、风险利益共享、农户劳动在家、生产服务在社”模式。陕县农乐核桃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农地参股入社、合作生产经营、风险利益共享、农户劳动在家、生产服务在社”模式,实行统一规划建园和经营管理,已发展会员352人,种植面积达到5300亩,建有采穗圃、育苗和示范基地,带动农户共同致富。陕县军锋中药材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227户,实行统一供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加工、统一销售,经营面积6200亩,种植中药材品种达到二十多个,实现产值2200万元,利润800万元,社员户均收入2.7万元,高于不入社农户收入17%。

2.“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陕县富康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投资350万元,拥有3个食用菌栽培场、30座发菌大棚、20座高标准日光温室大棚、1个冷库,农业经营面积300多亩,年种植平菇、香菇150万袋,年产值1200万元,纯利润700万元,带动全镇1200多户3000多人从事食用菌生产。

(三)农场大户联动,产生规模效益。“家庭农场+基地+农户”经营模式,以农场大户为有效载体,扩大了商品化育苗、商品化烘烤、机械化播种、剪叶、起垄、盖膜、施肥、移栽、防治病虫害等机械化作业,大大减轻劳动强度,提高生产效率。如:张茅乡西坡脑村庞振杰创建烟叶农场,通过土地流转,租地经营380亩,总产量76608公斤,总收入174万元,实现盈利69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由于土地流转不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获得相对稳定的租地规模,不敢进行长期投资,进而影响了农业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产业化经营。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不大,从事初加工较多,而深加工、精加工企业较少,农业产业链较短,农业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不高,行业龙头辐射示范带动能力不强。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技术和管理水平限制,生产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经营水平不高。缺乏全国知名品牌,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和市场占有率不高。

(四)虽然上级财政和我县对农业经营组织扶持力度持续加大,但是,融资难,发展过程中缺少扶持资金,是制约农业经营组织发展的一大障碍。

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议

(一)围绕规划,加快土地流转,提高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围绕全县农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和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推进土地流转。一是完善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为供求双方提供信息、合同签证、土地收益评估、法律政策咨询等服务,搭建起便捷高效、标准统一、信息通畅的土地流转平台。二是规范流转程序。土地流转须知、调解当事人须知等,明确土地流转工作程序,使流转双方信息对称;通过严格实施“八表一档案”信息填报制度、调解工作制度等一系列长效机制,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构建了和谐的土地流转经营环境。三是超前化解纠纷。通过制作土地流转合同标准文本、建立流转双方收益动态平衡机制、严格签证归档管理制度等,从根本上避免了因口头协议或协议内容权责不明、利益分配不公而导致的纠纷。通过完善土地流转政策,鼓励承包土地向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产业集约经营水平。

(二)依托优势,壮大经营主体,提高集约经营水平。一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骨干力量,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关键是壮大龙头企业。把扶持一批骨干龙头企业作为一件重要的事情,常抓不懈。要立足于我县的资源优势和区域特色,立足于将农业产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紧紧围绕林、果、牧、烟、菜、菌特色农业六大支柱产业,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特色农业示范区,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发展。对已经确定并有明确优势、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集中精力将其培育成为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和“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将农户生产经营活动有效地联系起来,推动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农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二要扶持壮大优势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发展农民合作社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小规模与大经营、分散经营与统一服务的矛盾,把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要靠发展农民合作社。将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有力抓手,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信息、技术、资金、市场等领域开展全方位的合作,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既要重视增加数量、扩大覆盖面,更要注重提升发展质量,进一步增强农民合作社的自身实力和发展活力,提高辐射带动和服务能力。三要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着眼于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新型农民队伍,着力扶持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成功发展起一批农村生产经营和科技致富示范户,让他们租赁或转包其他农户的承包地,成为带动群众参与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重要力量,引导农场和大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与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同时,要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合作联动,有效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效益提高。

(三)科技驱动,健全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社会化。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农业科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抓科技推广。支持龙头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建立育种平台,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研人员与龙头企业合作共享。抓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创新育种理论方法和技术,创制改良育种材料,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要通过引进和试验高产新品种,推广示范高产栽培技术,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全县产业化进程。二是抓科技培训。紧紧围绕我县特色农业,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场、大户,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实用人才技术培训班,把农业新技术送到基地农户手中,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发挥科技在农业综合生产中的作用。三是抓科技装备。加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推动规模经营的重要作用,提高在现代农业中的服务水平,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四是抓好信息化建设。龙头企业要以信息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全面提升农业产业质量,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全县要以“金农工程”为依托,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全面推进农业信息化进程。

第2篇

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

以邹平县为例,销售收入过5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114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以上13家,市级以上53家,县级以上105家,资产总额543亿元,固定资产185亿元,销售收入603亿元,出口创汇32773万美元,上缴税金17亿元,龙头企业初具规模,示范带动能力增强,农民增收显著。

1.立足资源优势,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引导粮棉、畜禽、蔬菜三大主导产业通过品牌嫁接、资本运作、产业延伸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初步形成了规模化、区域化发展格局。以韩店镇为中心的玉米深加工企业发展迅速,西王集团、三星集团年可加工玉米288万吨,年销售收入达315亿元,出口创汇13747万美元,上缴税金7.6亿元。西王集团食用葡萄糖、玉米油、无水葡萄糖、麦芽糊精生产规模为亚洲最大,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冠名为“中国糖都”和“中国玉米油城”。以众康食品为代表的省重点龙头企业4家,年屠宰加工能力达4070万只,实现销售收入14.3亿元。蔬菜加工龙头企业益佳食品有限公司年销售收入达6.6亿元,出口创汇5100万美元,带动了邹平县蔬菜产业的快速发展。食用菌产业迅速崛起,芳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全省唯一一家“五星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鲜菇生产能力达12000吨,年产优质菌种菌袋8000万个。

2.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企业与农户“双赢”。鼓励企业大力发展生产订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等订单农业,积极探索推行“公司+农户+基地”、“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减小市场风险,增加规模效益,实现多方共赢。2012年,福康、久久、众康、新雨等肉鸭养殖企业与农户签订“五统一”(统一品种、统一喂养、统一用药、统一防疫、统一进出)养殖合同10580份,收购合同肉鸭4980万只,带动农户8100余户,回收率达100%。食用菌研发生产企业芳绿农业科技牵头成立食用菌发展协会,协助组建食用菌合作社5个,有力地带动了邹平县九户、孙镇、魏桥、西董、临池5镇(办)食用菌产业发展。目前,邹平县龙头企业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0家。

3.提升产品质量,强化品牌建设。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增加产品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产品品牌化运营,邹平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三品一标”,打造知名品牌。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提高农产品知名度。目前,邹平县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龙头企业10家,其中无公害认证企业2家,认证无公害产品3个,基地面积5.2万亩;绿色食品认证企业8家,认证绿色食品27个,面积105.56万亩;有机食品认证企业2家,认证有机产品38个,面积1024亩。

二、规范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目前,邹平县在工商部门注册并在农业局备案的合作社277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个,省级示范社1个,市级示范社4个。按产业划分,种植业合作社138个,畜牧业104个,农机服务24个,林业3个,渔业5个,其他服务业3个,入社社员1.7万户,带动农户5万余户。生产经营内容多、环节多,涉及蔬菜、生猪、奶牛、家禽、农机、蚕业、林果、食用菌、花卉苗木、养蜂、渔业、水利等多个领域。“邹平县九户农机作业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邹平县魏桥兴灿农田作业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国农机大户示范点。

1.鼓励合作社联合,打造一批大社强社。进一步加强合作社联合,聚集、整合农户劳动力、资金、土地、信息等生产要素,有效解决了分散采购原料、经营和出售商品经营效益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的问题,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有效发挥了资源集聚和群体优势,提高了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增加了农民收入。邹平县畜牧业合作社发展快速、规范,目前共有奶牛合作社32家,奶牛存栏10000余头,全部进入养殖小区,部分合作社建立了标准化养殖场,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防疫、统一收奶、统一调配饲料,与蒙牛、得益等大型牛奶生产企业签订鲜奶供货合同,保障了鲜奶销售。仅此一项,农民纯收入达3000万元。

2.创新管理模式,激发社员主人翁意识。鼓励农户以股东身份参与合作社内部管理,积极参与村集体各项事务,进一步增强了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和主动性。如例,明集镇罗圈村蔬菜专业合作社由村两委成员带头、农民自发成立,前身是蔬菜专业协会,2007年12月正式注册为专业合作社。现有社员80户,占全村总户数的47%,露天蔬菜种植面积780亩,占全村耕地面积60%,主要种植品种有香葱、甘蓝及胡萝卜。产品以订单销售为主,其中400亩香葱与本村蔬菜脱水厂签订销售合同,380亩甘蓝与胡萝卜与济南圣泉食品公司对接,社员每亩增收8000元左右。合作社发展不断壮大,公共资金不断积累,社员积极参与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出资8万元铺设地下灌溉管道,1000亩耕地受益,出资4000元为村民购置音响设备一套,健身器材3套,满足了广大村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了社群关系和谐发展。

3.延伸产业链条,实现提质增效。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独立或联合其他经营主体兴办加工、流通服务业,完善生产设施,扩大产销对接,提升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和组织带动能力。例如,台子镇无花果种植大户成立无花果种植合作社2家,种植面积500余亩,其中大棚面积60亩,观光采摘面积200亩,苗木储备达30万株,初加工生产车间500平方米,50吨无花果冷冻库一座,注册“滨圣”商标,产品主要有鲜果、冷冻果 、干果、茶叶及苗木,“合作社+基地+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已初步形成。

三、积极培育家庭农场、

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加强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财务收支、成本收益核算和生产经营的培训指导,提高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其市场竞争力。目前,邹平县已申报注册家庭农场19家;专业大户共1063户,其中种植大户297户(粮油生产大户143户,设施蔬菜大户137户)、养殖大户752户(养猪大户218户,养牛大户53户,养羊大户57户、家禽大户412户)、渔业大户14户;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0个(众康、福康、西王、君晖、长丰、芳绿、台子高效农业、嘉业、南洋花卉、好生十里花卉)。

2011年,在沿黄高效生态示范园中,流转土地200亩,建立了泥鳅繁育基地,建成高标准生态泥鳅养殖池12个,年产泥鳅70吨,年产值400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积极稳妥推进土地流转,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1.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农民采取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形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民合作社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截至今年6月底,邹平县已实现农村土地流转6.8万亩,其中,转包4.9万亩;出租1.6万亩;其他各种流转形式总计0.3万亩,涉及农户1.4万户,签订流转合同1.2万份。

2.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规范流转程序,完善流转档案,促进土地健康有序流转。强化土地流转服务,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调处机制,进一步探索完善仲裁程序、仲裁方法和仲裁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调处纠纷能力。2013年上半年,受理群众上访案件27起,及时处理好因土地承包引发的农民上访案件25起,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3.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作为市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县,邹平县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加强学习借鉴,扎实摸清底数,推进科学测绘,严格公示公开,试点工作规范有序稳定开展。目前,试点镇的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地块实际测量、绘制地籍草图等工作已经结束,正在组织农户认真核对地籍草图,准备公示。

第3篇

一、积极探索,为新型农业经营业体发展创造了实践经验

1.典型示范引领发展。一是打造“四带百区”牵动发展。围绕贯穿全县10个乡镇的4条主要公路沿线,规划设计了绿色水稻、玉米、大豆、蔬菜食用菌等四条产业示范带和102个示范区,严格把握农时、品种、技术、整地和田间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标准,应用先进的技术、栽培模式和最优良的品种,达到农机农艺结合,良种良法配套。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成为新型经营主体。重点推广的农时标准和种子包衣、智能催芽、毯式育秧、玉米大豆110厘米大垄栽培等新技术,普遍被老百姓认可和接受。二是发动党员干部和能人引带。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和农村能人组织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优势,采取领办、创办、联办的方式组建新型经营组织,改变以往行政命令、简单说教的方式。目前,全县党员、村组干部创建的合作社有324个,占合作社总数的80.4%,其中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领办的有91个;专业大户中有党员大户760户,占大户总数的37.29%。四海店镇宝山村党总支书记逯德民领办的利民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六统一分”(统一品种、统一购买物资、统一整地、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统一销售、按地(股)分红)的经营模式,吸引642户村民以土地入股,共规模经营土地面积17285亩,实现了整村土地规模经营。目前,全县达到标准的家庭农场发展到17个,经营面积5.44万亩。其中在全省首家注册成立的“大力家庭农场”,规模经营面积2800亩。三是引进龙头企业带动。依托我县是大豆、水稻主产区和木材、特色山产品储量大、品质优等资源优势,引进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建立“企业+基地+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模式,实行订单生产。目前,加比力羊乳、东帝液态菌、联众食品、大森林山产品等规模经营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2家,经营面积7万亩。

2.强化扶持助推发展。一是政策扶持。制定扶持办法,对规模大、示范作用好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资金扶持。在规划、申报项目时重点向专业大户、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作业区域倾斜,去年实施的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示范、田间工程等项目,受益合作社、家庭农场达200多个。新建的6个智能催芽基地、22.6万平方米大棚育苗小区全部与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挂钩,覆盖水田面积30多万亩,并把粮食收储烘干、农机合作社等惠农项目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规模经营大户重点倾斜,全县9个千万元农机合作社,全部依托专业种植合作社建立。二是技术扶持。实行乡镇农技推广区域服务站包专业大户、包种植合作社、包家庭农场,农业科技人员到合作社任职、兼职或技术入股、技术承包,从种到收全程技术指导,大力推广水稻毯式育秧、玉米110厘米大垄双行等新技术,使水稻平均亩产提高150斤,玉米提高200斤。目前,每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配有业务精干的农机、农技人员负责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技术指导和服务。三是金融扶持。协调金融机构简化办事程序,放宽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用财政资金担保放大5倍贷款,强化政府与新型经营主体、金融机构的多方合作,探索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截至目前,全县“三农”贷款13亿元,其中向大户、合作社等新型主体贷款达5.8亿元,占45%。

3.规范管理保障发展。一是规范制度。制定了一整套合作社管理制度,重点是严格财务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完善财务管理,切实把农户出资、部门投入、政府补助等资金管好用好,创造最大效益;通过互相观摩、业务培训、指导服务等措施,普及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经济合同等方面知识,提升专业大户、农场主、合作社理事长和各类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监督检查,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抽查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深入到合作社进行监管指导,帮助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生产运行机制,杜绝“空壳”现象发生。二是规范生产。在发动党员干部领办创办经营主体的同时,侧重把各业能人培养成党员、干部,借助他们的号召力和影响力组织进行标准化生产、现代化生产,既能有效统一种植品种、种植技术,又避免行政干预过多、农民反感等问题发生。三是规范分配。重点在全县推广“按土地面积、按土地等级、按种植作物、按亩提管理费”的合作社分配模式,即根据入社农户之间地力不同和种植作物收益不同等问题,对入社土地按二轮土地延包时的三级土地等级进行评估,收益按地块等级和种植作物种类形成不同的核算单元,分单元设立管理台账,费用、收益独立核算,避免了土地入社后,由于地力差别等导致分配不公问题,使利益分配更趋合理。

4.广辟渠道推动发展。为了让流转土地农民有事可做,使土地流转由短期行为变为长期行为,使之更趋于稳定,我们重点在解决流转土地后农民的出路问题上进行探索。通过推进城镇化建设,坚持产城一体,发展二三产业,提高中心城镇吸纳和承载能力,让一部分农民变市民。同时,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大力发展食用菌种植、蔬菜种植、奶山羊养殖等项目,为农民搭建创业平台,增加流转后农民自主择业机会。此外,加大技能培训力度,让青年农民有一技之长,增加创业就业成功率。还在76个村成立(下转11页)(上接8页)劳转协会,为外出务工农民和留守人员提供服务,让他们安心放心外出务工。

二、深入查摆,找准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症结问题

虽然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步子不断加快,规模不断壮大,效益不断彰显,但是运行过程中的瓶颈问题亟待解决。一是融资难。可以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都处于起步阶段,原始资本积累不大,特别是发展规模经营、特色种植和养殖的经营主体对资金的需求非常迫切,但由于农机具、宅基地、住房、场库棚尚不能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刚刚起步,尤其是现在金融机构普遍有“零风险”的规定和要求,农户贷款存在额度小、周期短、利率高、可抵押物少、担保要求严的问题,筹集资金非常困难,融资难成为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主要瓶颈问题。二是经营风险大且抗风险能力差。现在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土地经营的面积越来越大,而加入合作社的农民还普遍都有保底的要求,这样就使这些新型经营主体承担了较高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经营成本,加之自身积累不足,农业保险又相对较弱,致使他们抗风险能力相当差。遇上较大的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风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有倾家荡产的危险。三是经营主体自身实力不足。目前看,数量虽然多,但质量不高,自身发展实力严重不足,很多合作社缺少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人才,缺少大型机械设备,缺少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尤其是粮食烘干仓储设施严重不足。部分农民的小农意识严重,不愿意承担风险,进市场闯市场的能力较弱,多数是靠数量换效益,而不是靠质量、靠品牌取胜。

三、加大力度,全力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

实践看,经过几年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农业转型升级和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要力量,今后必须在用好国家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确保规模不断壮大,辐射带动作用更加明显。

1.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引导力度。通过宣传引导、组织培训、典型示范等措施,重点抓好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的培养,提高思想认识,提升能力素质,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要注重加强指导,推进合作社机制创新和规范化运作,重点研究好经营主体与农民的利益连接机制,培育一批相对规范、对农民带动作用较强的合作社,使他们真正成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有序、健康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要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加大扶持力度,政策优先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鼓励扶持他们搞好土壤改良、灌溉排水、道路修整等基础建设。要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扶持,通过以奖的方式,对达到一定标准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适当奖励,形成导向和氛围。要在专业技术人才上给予扶持,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培训,使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及家庭农场主都成为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