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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质量好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共利益.本文对市政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监督的方式方法进行
了研究,对提高质量监督水平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近几年来,市政工程建设投入空前,建设任务巨大。如何保质保量的完成市政工程的监督任务,是我们监管部门必须认真考虑并对待的问题。
市政工程较之建筑工程而言,具有相当鲜明的特殊性:由于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的滞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往往难以及时办理, 工程地点主要处于城区范围,受交通管制压力、居民通行的压力大,决定了市政工程的建设期一般属于“短平快”项目,在日常施工中自然而然的会选择工期做为施工主要参考因素;市政工程完工后,投入使用一般在竣工验收之前,相应就少了许多约束手段,且备案工作相对较为被动.
一、提前介入质量监督工作
做为监管部门,对于没有办理报监手续的工程,我们应主动出击,不应拘谨于未报监就不介入的常规做法,而是先期介入,制定监督方案并及时召集工程参建各方进行监督交底,同时督促业主单位尽快办理报监手续。在监督交底会上,质量监督员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工程质量监督方案,同时在监
督交底会上明确哪些关键部位、重要工序为必查,哪些为抽查;明确主要原材料、构配件的检测频率等;明确监督程序及适应于本工程的规范、标准,力求市政工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二、强化对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尤其是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做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应注重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的监督。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完善情况,检查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质量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包括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是否正确、质量责任人的工作及签证是否及时,各类管理人员现场工作到位率是否符合要求,文件化的质量体系是否建立,人员资格是否满足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质保体系是否有效运行。以及资料、文件反映质量措施实施情况及工程质量评定与实物质量是否相符。其中,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是最关键的。对监理的监管,首先需要检查项目监理机构的组成及其人员资格的符合性以及监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其次再查两个方面,一是按照《监理规范》及《旁站规定》该做的都做了没有,有无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有无履行见证取样、巡查、平行检验、旁站监理责任,这是程序性的;二是做的结果如何,所做的结论与事实符不符,即监理单位有无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行为,有无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按照合格签字的行为。这是实体性的,要通过实体质量的抽查来复核。
三、加大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和抽测
实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制度,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查处力度,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市政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在巡查过程中,应加大对工程实体质量的质量通病的检查力度,确保
工程实体质量。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好的典型时,应通过组织工程质量观摩、经验介绍、特色讲评,达到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发现差的典型时,应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四、坚持监督与帮促结合的原则
质量监督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而不是发现质量问题以及处罚受监的各质量责任主体,因此,在监督工作中要主动帮助和促进各责任主体改进工作,要抓住人的因素。各责任主体中的具体的个人的认识有了提高,就能主动配合监督人员去做好质量工作,才能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才能逐步上水平,上台阶。有必要通过监督告知、技术交底等方式方法,明确提出我们对工程的具体部位及关键工序的监督控制要求,明确提出带有共性和个性质量问题的预防措施,进而充分调动各责任主体执行技术标准规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质量行为的错误和造成质量事故。
【关键词】工程建设 现状 质量监督
在工程建设中执行质量监督管理,对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使之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具有重大意义。首先,建筑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次,建设工程质量隐蔽性强。工程在竣工移交时主体工程被覆盖,其主体质量的好坏使用者很难检验。建设工程服务年限长(设计年限一般为50年),在整个服务期内必须保证使用安全。所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各方质量行为极为重要,工程质量必须得到严格的保证。
为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对建筑市场实施宏观管理,自八十年代初,我国政府开始对工程质量实行监督,并相继建立健全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全国形成了质量监督体系,有效地把工程质量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加强了企业质量管理,促进了工程质量的稳定提高。本文旨在从对工程质量监督的基本认识出发,探讨怎样有效地发挥工程质量的监督作用。
一、当前工程建设质量状况和存在问题
1.当前工程质量状况。总体工程质量水平有所提高,工程施工水平有了巨大提高,施工技术及施工机械水平改进很快,新的材料和技术逐步推广运用。在当前新的质量形势下,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最为突出,用户对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政府对工程质量责任追查更加严格,企业对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保证更加重视。
2.主要问题。工程质量参差不齐,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施工单位粗放型管理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施工追赶进度,造成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和质量问题。另外,工程监理不能到岗到位,不能完全行使监理权力,“三控制一协调”职能不能正常发挥。
二、目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分析
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着不少的设计和施工缺陷及质量管理问题,质量事故及质量投诉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是:
1.建设各方协调不完善,没有形成良好质量把关。参加建设的各单位,没有完全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在工程招投标、价格标准、设计图纸深度、图纸审查、监理委托、开工许可、工程进度、竣工验收程序和内容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2.施工单位操作技能水平参差不齐。目前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基本依靠外雇民工,技术工人流动性强,施工队伍得不到系统的培训,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施工水平参差不齐。
3.材料、环境影响等因素。建筑材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的建设单位为了降低投资,压低工程造价招标,施工单位为了追逐利润,忽略工程质量和企业信誉,采用劣质建材,造成工程质量严重下降。
4.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不明确。目前的建筑市场是建设单位权利独大,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形成了不平等的合同履约关系:一方面建设方不按规定赋予监理应有的权利,另一方面是监理外聘人员居多,水平低责任感不强。
三、工程质量监督的主体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为实现其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而设立的专门机构,由政府授权代表政府行使监督管理权的行政执法主体。
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是依据国家法规、规章和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从维护国家和业主的建设投资利益和社会效益,监督工程质量,确保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以及有关企业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不仅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行政干预,并按权限行使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权,对工程质量承担依法行政的监督管理工作质量责任。
四、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方式
1.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一步,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建筑市场管理制度、建设工程报建审批核准制度、投资项目法人制度、工程施工单位管理与准入制度、开工许可制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与档案管理制度等;要建立相应的信誉考评机制,如:投资项目责任考核机制、工程质量奖罚机制等手段来规范建设市场。
2.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内容,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平衡制约各方权利与责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和遵循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明确监督管理任务、内容、范围、职责和权利。对建设市场参与各方建立良好的市场规范,强化进入和退出壁垒,建立良好的信誉机制。
3.完善工程质量控制方法。目前国际上通用ISO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质量管理起到重要作用。ISO的质量管理核心是过程控制,关键是质量问题的可追溯性,措施是施工纪录。任何一方主体尤其是施工单位在进驻某一特定的工程现场之后,,他们的批准程序是否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设计图纸、技术条件,结合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判断这些文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能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
4.人员素质的提高。加强领导质量意识和员工质量责任也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人员素质,加强施工、建设、监理单位的领导和员工素质是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保障。
5.处理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与质量有关各方的关系。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及中介组织等与质量有关的各方之间,是依据行政法规建立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五、结束语
目前我国正处在基础设施建设的新一轮的,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是至关重要的。总结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素质,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作为工程质量认证部门,监督机构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关系到政府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高的根本,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培养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建立监督机构的内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站的地位和作用。
2.提高工程质量管理内部制度,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监督程序,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关键词:工程建设 现状 质量监督
在工程建设中执行质量监督管理,对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使之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具有重大意义。首先,建筑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次,建设工程质量隐蔽性强。工程在竣工移交时主体工程被覆盖,其主体质量的好坏使用者很难检验。建设工程服务年限长(设计年限一般为50年),在整个服务期内必须保证使用安全。所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建设各方质量行为极为重要,工程质量必须得到严格的保证。
为了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对建筑市场实施宏观管理,自八十年代初,我国政府开始对工程质量实行监督,并相继建立健全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全国形成了质量监督体系,有效地把工程质量纳入法制管理轨道,加强了企业质量管理,促进了工程质量的稳定提高。本文旨在从对工程质量监督的基本认识出发,探讨怎样有效地发挥工程质量的监督作用。
一、当前工程建设质量状况和存在问题
1.当前工程质量状况。总体工程质量水平有所提高,工程施工水平有了巨大提高,施工技术及施工机械水平改进很快,新的材料和技术逐步推广运用。在当前新的质量形势下,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最为突出,用户对工程质量要求越来越高,政府对工程质量责任追查更加严格,企业对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保证更加重视。
2.主要问题。工程质量参差不齐,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施工单位粗放型管理仍然占据主导地位,施工追赶进度,造成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和质量问题。另外,工程监理不能到岗到位,不能完全行使监理权力,“三控制一协调”职能不能正常发挥。
二、目前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分析
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着不少的设计和施工缺陷及质量管理问题,质量事故及质量投诉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是:
1.建设各方协调不完善,没有形成良好质量把关。参加建设的各单位,没有完全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在工程招投标、价格标准、设计图纸深度、图纸审查、监理委托、开工许可、工程进度、竣工验收程序和内容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2.施工单位操作技能水平参差不齐。目前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基本依靠外雇民工,技术工人流动性强,施工队伍得不到系统的培训,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施工水平参差不齐。
3.材料、环境影响等因素。建筑材料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的建设单位为了降低投资,压低工程造价招标,施工单位为了追逐利润,忽略工程质量和企业信誉,采用劣质建材,造成工程质量严重下降。
4.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不明确。目前的建筑市场是建设单位权利独大,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形成了不平等的合同履约关系:一方面建设方不按规定赋予监理应有的权利,另一方面是监理外聘人员居多,水平低责任感不强。
三、工程质量监督的主体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为实现其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而设立的专门机构,由政府授权代表政府行使监督管理权的行政执法主体。
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责,是依据国家法规、规章和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从维护国家和业主的建设投资利益和社会效益,监督工程质量,确保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以及有关企业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不仅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行政干预,并按权限行使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权,对工程质量承担依法行政的监督管理工作质量责任。
四、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方式
1.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一步,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建筑市场管理制度、建设工程报建审批核准制度、投资项目法人制度、工程施工单位管理与准入制度、开工许可制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竣工验收与档案管理制度等;要建立相应的信誉考评机制,如:投资项目责任考核机制、工程质量奖罚机制等手段来规范建设市场。
2.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内容,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平衡制约各方权利与责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和遵循严格的工程质量监督程序,明确监督管理任务、内容、范围、职责和权利。对建设市场参与各方建立良好的市场规范,强化进入和退出壁垒,建立良好的信誉机制。
3.完善工程质量控制方法。目前国际上通用ISO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质量管理起到重要作用。ISO的质量管理核心是过程控制,关键是质量问题的可追溯性,措施是施工纪录。任何一方主体尤其是施工单位在进驻某一特定的工程现场之后,,他们的批准程序是否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设计图纸、技术条件,结合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判断这些文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能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
4.人员素质的提高。加强领导质量意识和员工质量责任也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站的人员素质,加强施工、建设、监理单位的领导和员工素质是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保障。
5.处理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与质量有关各方的关系。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及中介组织等与质量有关的各方之间,是依据行政法规建立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五、结束语
目前我国正处在基础设施建设的新一轮的,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是至关重要的。总结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素质,是搞好工程质量监督的基础。工程质量监督是一项集法律、技术、经济和行政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作,作为工程质量认证部门,监督机构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关系到政府促进工程质量稳步提高的根本,在新的形势下,必须培养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建立监督机构的内部考核机制,充分发挥监督站的地位和作用。
2.提高工程质量管理内部制度,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监督程序,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TS958.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建设工程在工程管理上的要求也日益规范化、系统化。其工程成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有了质的飞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也需要不断改革和深化。当前,如何保证工程的质量将成为每一个工程质量监督者所应认真加以研究的重要课题。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特点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而不断健全和发展。一是在组织体系上实行了政府监督、第三方认证、企业自控的管理体制, 并建立了相应的省、地市、县级管理机构; 二是在管理制度上建立和完善了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法规和规章; 三是推行了建设监督制。改变了过去靠行政命令进行项目建设的管理方式, 实现了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目标的有效控制, 转变了政府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能。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准备工作
2.1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之前需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领取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按照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后持有关文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监督机构对文件、资料真实完整的工程,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2 制定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在工程开工之前,项目监督负责人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和特点、投资形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及质量保证能力、设计图纸以及有关文件而制定,并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及时做出调整。监督计划的内容包括重点监督检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重点监督检查的部位;工程竣工验收的重点监督内容三个方面。监督计划应由站长或技术负责人审定,项目监督负责人签发,监督计划应明确监督职责,将监督工作进行到底,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3.对建筑工程责任主体的质量监督
建筑工程责任主体由原来的五大责任主体增加为现在的七大责任主体( 包括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 。对建筑工程责任主体监督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
3.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3.1.1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给几个施工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不得指定分包单位,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降低工程质量,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以垫资或贷资为条件发包,不应压缩合理工期。
3.1.2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施工许可等手续。根据工程特点建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并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图纸会审、设计标准、设计变更等工作。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时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3.2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监督其依法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要与本单位资质相符; 主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 图纸及设计变更勘察、设计人员签字出图章手续齐全。
3.3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 项目经理与中标书中相一致,和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有能保持其质量的存放条件; 计量器具精度符合要求, 材料、构配件和商品混凝土按规定进行现场检查,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时, 不得使用; 按规定对现场试验室、搅拌站进行管理, 做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记录; 整理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要及时、真实、完整; 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 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3.3.1 施工单位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相应的施工任务;有施工承包手续及合同。
3.3.2施工单位建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主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3施工单位应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过审批后严格执行;施工单位应当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进行管理。
3.3.4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对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进行检验、试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检验、评定;认真收集、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3.4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3.4.1 监理单位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相应的监理任务。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健全,监理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资格。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应当按照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应当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和检查;对施工单位的设备、仪器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情况进行检查。
3.4.2 监理单位应见证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建筑材料的取样和送检;签发质量问题通知单及对整改结果的复查;应当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参与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认真收集、整理监理资料。
3.5 对检测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检测单位必须取得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资质证书。不准超越核准的类别、业务范围承接检测任务。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检测单位的检测内容和检测方法必须符合规范;并认真负责出具检测报告。
3.6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是指监督机构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内容主要有抽查资料, 重点抽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保证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工程技术资料, 检查其同步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其次是抽查实体质量, 采用目测、检测仪器等对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进行随机检查, 检查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还包括对桩基子分部、主体分部和地基基础等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应设置质量控制点, 它是质监人员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等质量进行控制所设置的, 须由质监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的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
4. 创新技术监管手段,改善监督方式方法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现代化科技手段的强有力支持下,我们已由眼看、手摸、锤敲转变为运用现代科学仪器进行质量监管。我们要加快发展工程质量监督系统信息化建设,确保准确、及时、高效地提供信息服务,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强化工程质量信息和重大事项上报制度,是省建设厅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各地区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和质量发展趋势的重要途径。要逐步健全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实现全省联网,通过质量监督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信息共享。
5.结语
随着建设行政工作法制化的推进,质量监督人员应用法律和法规来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依照法律程序处理与建设主体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目前,质量监督重点要做好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考试工作,争取在近期内取得执业资格,只有这样,才能合法地对各方主体执行监督职能。
参考文献:
[1] 师艳红,刘肖飞.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措施的分析[J]. 中国城市经济. 2010(11).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强化办法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房屋建筑的质量问题已经逐渐成为最受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而在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方面,最终的环节就是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督。房屋建筑在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使得建筑工程的质量不能达标。因此,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进行强化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新时期有着非常突出的重要作用。
一、 进行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强化的必要性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房屋建筑的施工质量已经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的强化能够极大地提高房屋建筑的施工质量,从而有力地维护了广大用户的财产安全。进行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强化能够让施工单位在房屋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努力地提高施工质量,从而使房屋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有所提高,进而促进我国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但是,我国现阶段关于房屋质量的相关法律规定还不是十分完善,更没有规定在房屋建筑过程中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这就使得建筑单位在房屋建筑的过程中不注重施工质量,也就降低了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进行强化能够加大建筑单位对于建筑施工质量的重视,而且由于我国房屋质量问题的责任方不明确,就更加要求进行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
二、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的主要问题
(一) 制度问题
我国的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工作之所以做的不到位,主要是因为我国缺少完善的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制度,房屋建筑施工方面的相关法律不够完善,而且我国相关的房屋建筑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没有对房屋建筑的质量监督提出明确的规定,这就使得房屋建筑的施工治疗监督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制度缺陷。因为制度缺陷,所以开发商在开发的过程中就会有一些违法行为,而承建单位在建筑的过程中也更加不重视施工的质量,一味地偷工减料。所见,损害着广大业主的利益。因此,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相关制度的不完善,是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这是影响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二) 施工人员的素质低
有些开发商在进行房屋建筑建设的过程中,往往会将工程承包给那些相对不够正规的施工队伍,而这个施工队伍中的人大多数人都是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他们在施工之前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专业技能不强,且他们的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没有一个十分明确的认识。没有专业的素养也就使得他们在进行房屋建筑施工时没有充足的经验,在选用建筑材料时,也只是选择一些质量较差的建筑材料,从而影响到了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施工过程不合理,从而严重地影响了房屋建筑的施工质量。
(三) 监督系统不完善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已经成为各行各业进行管理的一个重要方式,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也应该得到相应的完善。一个完善的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系统在房屋质量监督管理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将房屋建筑的施工质量的管理变得信息化,能够使得这项工作更加的透明、公开,这样就使得房屋建筑施工的质量得到了更大范围的监督。然而,现阶段我国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中的又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没有完善的信息监督系统,这就使得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严重地影响了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四) 监管人员的素质不高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管人员是施工质量监管的主体,监管人员的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施工质量。目前,我国大部分质量监管人员都不具备这样的素质,使得我国的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工作形同虚设。监管人员的素质差,使他们在监管的过程中不能够及时地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也就为施工质量埋下了隐患,严重影响了房屋建筑的施工质量。
三、 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的强化办法
(一) 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
前面提到,施工人员的素质不高是导致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在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督工作的强化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强化办法就是提高房屋建筑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让施工人员具备专业的施工建设素养,这样就能够使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工作得到强化,从而全面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在提高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方面,首先要做的就是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让他们能够准确地把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从而将专业知识运用到平时的施工工作中;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思想教育力度,并进行专业知识的考核,在考核过程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施工人员可以相应地给予奖金补助,这样就能够大大增加施工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从而使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有一个非常显著的提高。
(二) 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
任何工作的正常开展,都需要有强有力的制度作为保障和支撑。因此,在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督工作进行强化管理时,一定要完善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制度,制定一系列促进质量监督的强化办法,让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督能够有法可依,从而全面进行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监督。
(三) 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
作为施工质量监督的主体,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决定了整个监督工作开展的的重点。因此,要全面提高施工质量监督人员的整体素质,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让质量监管人员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和更敬业的工作态度,使得监督工作不再只是形同虚设。监督人员在监督的过程中能够及时地发现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而进行有效的解决,提高我国房屋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
(四) 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系统
在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时,要建立起一系列相对完善的质量监督信息系统,这样就能够让监督工作变得更加的公开、透明,也能够使监督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房屋住户也能够通过网络等媒体手段对施工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让普通百姓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工作中来,使得监督的范围更广,权利行使的更加方便,从而有效地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房屋质量建筑的施工质量不达标已经成为人们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的重大威胁,在新的阶段,提高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就要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工作进行强化,实施一系列强化监督的办法,从而大大提高房屋建筑的整体施工质量,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从而拉动我国国民经济的整体增长趋势。随着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关于如何强化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工作将会越来越成熟,从而使我国居民的生活能够更加幸福。
参考文献
[1]王海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强化措施分析[J].河南建材,2012(06).
[2]张定国.浅谈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理的现状及对策[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4).
[3]曹元.房屋建筑施工的质量监督探析[J].门窗,2013(09).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督重点;监督方式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介绍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以国家相关的质量法律法规为法律依据,政府作为执行部门,在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后建立的权威性、公正性和科学性的监督机构以规范的手法和科学的方式进行的产品质量检测。在获得检测数据后找出存在的原因和差距,进行归纳总结后将相关数据反馈给有关部门,并向决策部门反映质量趋势和质量情况,向标准化部门提供实际标准实施情况,并根据法律制定的界限对违法行为采取经济、行政及法律上的处理措施,贯彻执行整个建筑工程中的质量法规。质量监督的目的是在一定的工期内以最少的成本完成制定的工程量,并达到优良标准。这就需要企业职工在建筑工程中不断完善施工工艺,积极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质量隐患,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达到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的目的。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重点
1.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监督
首先根据建筑工程的而具体情况分布各个专业的质量监督人员,即质量监督工程师,主要承担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其次,根据建筑工程中各个责任方以及有关文件、设计图纸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针对工程的特点和主体结构对每一道工序都做出监督计划,对于其中的重要环节,应及时告知勘察、设计、建设、监理等相关部门。最后,需对现场所有技术资料和质量文件进行检查确定是否符合质量规定,对建设各方主体和现场有关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进行检查,对监理单位等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核实,确保工程建设工程中的质量行为都合格。
2.工程参建各主体的质量行为监督
建筑工程中参建的各方主体主要有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工程项目在申报时应拥有相当齐全的手续。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对于自行管理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在开展建设工程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机构,禁止出现降低工程质量和违反质量规定等现象;购买建材及设备时必须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对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行为监督:本单位应符合工程勘察和设计任务的资质;项目负责人应有承担任务的资质并持有资格证书;设计人员图章签字、图纸设计及变更勘察等手续齐全;不存在设计单位制定供应商或设备材料的现象。
对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监督:在整个建筑工程中都须有专业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在相应监理规划的规范下,以平行检验、旁站和巡视等形式进行监理工作,确保做到对每一道工作的验收确认,严禁出现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否则联合责任单位进行责任处理。
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监督:在施工过程中有可以执行并经过检验的施工设计书和施工方案;对于隐蔽工程项目和分项工程须做定期的评定记录;及时整理各项工程质量的保证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定期进行各种合格性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和出现的质量事故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严禁出现转包或分包项目工程的作弊行为。
3.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监督
实体质量监督是指以科学的手段进行质量抽查。其中,进行主体结构施工前必须要进行地基基础实体的检查监督,而主体结构进行监督检查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
地基基础工程抽查:在确保合格质量的情况下抽取质量样本作为检测资料进行检测;对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进行资料评定并定期记录;对混凝土、基础砌体和防水质量进行抽查确保合格。
主体结构工程抽查:在确保合格质量的情况下抽取质量样本作为检测资料进行检测;对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进行资料评定并定期记录;对主体结构中安全部位的混凝土、砌体和钢筋等进行质量检测和抽查,并检查其安装质量。
竣工工程抽查:在确保合格质量的情况下抽取质量样本作为检测资料进行检测;对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进行资料评定并定期记录;对整个项目工程的水、暖、电和通风等情况做以安全检查,对使用功能和试验资料做出检测记录,以此来判断整个工程的质量。
竣工验收监督:在竣工验收阶段重点对验收程序、组织形式和执行规范进行实时监督,对于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形成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督报告。
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方式
1.完善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模式
为促进我国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必须在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方面大下功夫。近年来,我国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体制已经发生了彻底地改变,重要表现则是建筑工程验收备案工作的大力实行。然而,转变后的监督体制仍然存在监督力度不够、方式不够科学等缺陷,不能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传递,因此需要不断深化监督理念、完善质量监督模式,以切实提高我国建设工作的整体质量为目的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控制好建设工程在三大环节中的监督力度,不断提高监督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素质水平,真正做到确保工程质量。
2.形成开发商与建筑商间的市场秩序
开发商是整个建设过程中的原动力,通过大量的资金投入进行建设事业,推动了建设市场的快速发展。然而目前诸多资料显示开发商存在越来越多的违规行为,由于他们在市场中占有强势的主导地位,其他建设主体无法对其进行有力的监督,导致在市场中出现开发商与建筑商一支独大的局面。开发商与建筑商之间的利益都是以工程质量为基础,因此只要控制住质量信息就可以权衡整个建设市场。具体做法如下:一是将各种工程质量信息具体化、科学化,将这些信息已数据的形式体现出来;二是加强开发项目与土地的管理,要确保开发商具有一定的素质水平;三是建立有效机制即合理的合同,将开发商、业主和建筑商的利益都达到一致。只有保证开发商对于工程质量信息的密切关注,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工程质量隐患。
3.提倡第三方和社会监督的大力介入
社会舆论与社会监督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起到重大作用,因此在进行建筑设计时需考虑到大众需求而不只是一小部分人的意愿,不能阻碍建设市场的正常发展。加强质量监督力度的有效方法是建立有效的保证体系,而以产品为中心的责任制是质量保证体系的核心,需要在不断提高测试手段的前提下提高产品质量,要突破国际标准的衡量才能立足于市场竞争激烈的国家市场。原材料作为建设过程中的必备内容,必须经过各项合格检验后才能用于工程项目中,保证建设工程的物质技术基础。要做到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就必要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使工程企业形成具有高动力和高凝聚力的内在机制,为企业的后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群众基础。
参考文献
[1]熊作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考[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07)
关键词:市政工程道路工程质量监督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A
一、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前期准备
但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在完成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按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用。
制订市政基础设施道路质量监督管理根据受监工程的规模和特点、和有关机构的质量信誉及质量保证能力、投资方式、勘察成果报告、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文件而制订,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及时做出调整。监督计划编制的目的:以事前监督控制为主,以监督各个质量责任主体行为为重点,保证实体工程质量。用样板引路的方法,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二、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
(一)承接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的施工单位须依法取得相关资质等级证书,并须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接工程。
(二)施工单位应该严格依照经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定的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图纸文件和国家相关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技术标准及合同进行施工。不可擅自更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施工中发现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设计有偏差时,应当及时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依照合同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购置的市政工程材料、构件及产品、设备性能应当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质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
(四)施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量保证体系,切实落实施工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抓好职工培训,健全教育培训制度, 确保考核不合格或者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可上岗作业;提高企业自身技术素质, 积极广泛的采用新技术,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并对所承接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五)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对其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文件,符合施工合同要求及设计文件要求,并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应经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六)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竣工报告、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各功能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和施工质量保修书等竣工资料。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未通过当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机构验收备案或者经验收不许备案的,不可交工。
(七)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施工质量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期限应为设计使用年限,保修期从验收备案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道路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及时负责修复。
三、加强施工进度管理
(一)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目标进行逐一分解,单独控制,对自己控制管理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做出相应的月进度、周进度控制图和形象进度表,以便更好的了解施工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之间的差距,并及时了解并分析原因,督促施工方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以便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同步。
(二)采用网络计划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和监督,因为网络计划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模式,在编制时已经对各种有利和不利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科学系统的分析归纳,因此,使用它就可以随时检查工程进度情况,和掌握关键线路改变情况,方便及时有效地调整、优化、指导施工计划。
(三)编制总体施工计划, 建立管理制度,依据合同要求,承包人的机械、人员、设备、驻地建设完成,经检查符合合同要求后,双方签订合同书,进度逐月考核,完不成进度要求时采取相应处罚,并警告其限期整改。
(四)业主方对计划的实施有很大的影响,主要是指资金和政策方面,因此监理工程师要协调好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为进度计划的落实提供有利条件
四、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同样是建设工程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工程建设项目控制的中心目标。施工是形成建设项目实体的重要阶段,也是形成最终产品质量的重要阶段。所以,工程建设必须依据国家和政府颁布的有关标准,规定、规程、规范,和工程建设的相关合同文件,分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形成全过程的各环节,各个阶段影响工程质量的主导因素并进行有效地控制,避免建设工程缺陷,才能达到使用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要求,才能增加施工单位自身的经济效益。工程的每道工序完成后,须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查,确认合格后填写工序质量报验表,经验收认可才能进入下道施工工序,这是质量控制的关键。同时,控制工程施工质量时要排除外界一切干扰,尤其是在工期紧迫时,工序质量的检验更不可放松,要切实把好施工工序、施工质量关。
参考文献:
[1]曹 鹏.市政工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J].山西建筑,2007,33(13):211-212.
关键词:工民建;质量监督
工民建即是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结合,需要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从而保证建筑施工的进行。由于工民建具有的工业结合民用的特点,其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同时,需要认识到工程的规模与质量并不一定存在正比,很多规模较大的工程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故中存在严重的坍塌损毁状况,因此,对于工民建的质量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程度,切实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1 工民建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1.1 施工环境
当今中国工程建设工作正在全面展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也为施工环境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工民建施工的质量监督工作在施工环境中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因此,工民建施工之前,对施工环境需要做具体的调查勘测工作。在施工前,需要具体勘测施工现场工地的地质、气候等条件,并进行详细的记录分析工作,进而保证施工计划的有效合理实施。一般的事例显示,忽视施工环境的重要性,未在施工前详细进行勘测调查工作,会导致严重的工期滞后,对建设方案、工艺进程等各项措施的科学合理性造成影响。从而导致质量监督控制的工作无法顺利进行,也会降低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1.2 监督理念
工民建的监督工作重点通常放在工期进展和资金把控这两部分,监督单位多强调施工速度,在工程质量的监督方面关注度不够,并且很多监管人员本身安全意识薄弱且观念落后,无法切实对工程质量进行把关并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很多工民建在工程质量的监控部分没有达到应有的标准,对建材原料的管理检测工作也存在诸多问题,很多具有化学性质材料的检测工作没有做到完备,缺乏必要的检测体系。
1.3 工程技术
现今随着时展,很多工程项目为体现独特的风格,在施工中会添加新型的施工技术。但是新技术的应用通常导致无法根据相关标准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工作。新技术在施工中的应用会与传统技术产生强烈的差别,由于缺乏准确的监控标准,会为施工中的监督控制工作增加难度。由于新技术各环节与传统环节存在各种细部差别,应用传统监督控制方式无法实现有效的监控目的。同时,很多建筑单位只是打着新技术的幌子,从而躲避工民建质量监督控制工作,从而达到提高施工速度的目的。这种手段会严重导致工程质量的降低和安全隐患的出现,为工民建施工造成大量阻力。
1.4 人为因素
人为因素是工民建施工的主体因素,其在质量监控中具有重要作用。工民建施工的质量监控中,人起着导向性的作用,工程的操作、监督等工作都需要具体人员进行掌控。因此,质量监管人员需要保证自身业务素养、监管素质的完善提升,切实保障工民建质量监控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自觉主动性。监控人员如果无法正确履行职责,缺少必要的质量掌控意识,则会导致工民建工程建设的严重质量安全隐患。
2 工民建质量监督控制具体办法
2.1 增强施工全程检测工作
工民建施工中的重要环节、工程要点需要通过相关高效措施进行有效的掌控工作。对于这些施工中的关键环节,需要切实保证质量监控的力度和执行力,并对工程进行及时的监督审核工作,并保证监控工作的严密施行以及对工程检测结果及时的研究总结,从而保证施工程序的完备。除此之外,对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切实的检验工作,并在施工进程中做抽样检测工作,保证整个工程质量的提升。
2.2 完善质量监督控制体系
工民建施工的监控体系是保障施工质量的核心和关键。现阶段,工民建施工的安全事故频发,其中操作不当和建筑材料等质量问题占据重要原因,进而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因此,对质量监督控制体系的完善工作迫在眉睫,需要在工民建施工进程中,运用如增强审查强度等各种措施,切实保证各个环节的施工质量,在建材选择、施工技术等诸多方面做好监控工作,为施工平稳安全进行打下坚实基础,并将确立长期进行监控工作的目标,切实对质量监控体系进行完善。
2.3 遵守工艺技术标准
在施工技术的管理方面,需要切实做好相关的控制工作。对新旧施工技术进行严格的审查管控工作,根据相关章程严格控制审查流程,并且施工操作需要在严谨的规范标准下进行。因此,工民建施工中需要依照相关章程制度进行操作,实际施工中把握好对关键环节的掌控,对施工难度大的方面进行严格监督审查工作。针对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要根据技术材料的具体特点制定相关的质量监控措施,保证施工技术切实合理运用于建筑施工中,并对施工难度大的工序做好质量控制工作,保证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2.4 提升工程人员整体素质
工民建的质量监控工作人员需要强化施工质量安全意识,并对质量监控工作形成先进的观念意识。与此同时,及时跟进对质量监控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相关业务素养,从而强化他们在质量监控工作中管理地位和责任感使命感的提升。在工民建施工过程中,质量监控人员的整体职业素养操守是工程得以安全运转的保障,更是工程质量的有效保证。
3 结束语
工民建工程的施工建设需要特别重视质量监督控制工作,其工程建设进程中,各项具体操作需要严格质量的控制并切实确保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下进行施工。随着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不断发展,需要对工民建的质量监控投入更大的力度,并在实际的监控工作中注重执行的方式和力度。针对影响工民建质量的各方面问题,需要运用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加以修改和完善,从而保证工民建施工中质量的最优化和安全系数的最高化。
参考文献
[1]吕律.浅析工民建施工质量控制的要点[J].河南建材,2012(02).
【关键词】消防产品;存在问题;监督;控制
一、消防产品存在的安全隐患
1.自动灭火器普遍使用的频率较低
在公共场所中,如商场、商店、写字楼和公司等都配备自动灭火器,发生突发事件时自动灭火器对于及时扑火和救援起着重要的作用,自动灭火器不但对于未能其实救援的火警赢得宝贵的时间,同时也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但是经调查,现阶段大部分的公司、办公楼的自动灭火器很少使用,形同虚设,存在使用效率极低的情况,在发生火灾时也很少有人用到或者想到使用自动灭火器。这样就导致在等待消防员救火的时间里,没有及时控制住火情火险,造成更大的人员及财产的伤亡损失。
2.消防产品质量不合格,难以起到有效的救火作用
消防栓、消防箱以及灭火器这些作为基本的救火产品和装置,其质量是需要各个部门和生产厂家严格把关的,对于救火救援及配合消防员进行消防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就目前来看,大部门的有消防装置的单位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在消防器材材料的选用上偷工减料的问题时有发生,在消防栓表面没有进行必要的氧化处理等,这些质量问题会在使用的过程中造成严重的后果,应当引起注意。
防火墙存在的问题主要在质量方面和防火门的防火功效,首先对于防火墙的质量问题,在其他消防用品上也有出现,填充材料不符合国家质检规定等方面,这样直接导致防火墙没有起到对火灾抑制的作用,不但不能有效起到防火作用,反而促使火灾的频发,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火灾燃烧范围。
3.群众对消防火灾意识不足,有关部门管理不到位
由于消防意识不足,在一些配备消防产品的单位并没有对其重视,只是为了应付消防部门的检查,所以这些单位在选择消防器材时,大多选择便宜的、占地小的消防器材,没有考虑到质量等相关问题,只有消防部门检查时才进行正式的日常管理,其余时间都没有严格把关,消防意识淡薄,对消防工具在什么情况下使用都没有明确的概念,这就导致在突发事件下,很少能用到消防产品进行及时的自我营救,错过最佳的撤离时间,导致事故的恶化。而劣质不堪的消防器材只能起到摆设的作用,并没有实际意义的消防救火。
二、对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的对策
1.加大监督力度,有效提高消防产品质量
对于消防用品的质量把关,首先要从源头抓起,必须严格规范生产企业的经营行为,严肃打击伪劣消防产品,并逐渐建立有效机制,不断提高消防产品质量,可以通过集中培训和鼓励企业自觉学习等方式,对标准生产规范条例进行学习,使企业内部体系管理逐步规范,科学、有效的提高企业生产消防产品的规模和产品质量。相关负责单位及其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消防产品进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通过现代先进网络技术,适时构建网络平台,加强消防监督机构、企业和用户间的互动,并加强反馈和群众举报投诉机制,有效规范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
2.加强对生产维修型消防产品企业进行监督
生产消防产品的企业尤其要对其重视,加大检查力度,对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并配合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对质量认证企业进行年度复评和复查等审查工作。对未通过审核的生产企业进行审查并抽封样品,根据企业生产性质制定质量体系要求,组成检查组进行审查。在对消防产品生产、维修企业实施监督的同时,也要热情为单位及企业服务,积极受理企业和外来员有关消防产品申报、生产和消防技术咨询等事宜。
3.对伪劣产品依法进行处罚
消防产品对人民财产生命起到保护作用,所以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严加把关,对发现消防产品有质量问题,逐一列出名单,逐个组织调查,确认违法事实,并依法实施处罚和监督整改。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要责令销售单位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追回已售出的同批次不合格产品,并依法实施处罚。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情节严重的违法经营者,联合工商局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屡禁不止的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欺诈消费者的市场,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安装、使用、维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责任人员,要视情节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4.政府起到监督作用,企业要进行必要的自我管理作用
积极引导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成立行业协会,进行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共同提高,通过中介组织的自律来逐步代替政府部门的包办管理,使消防产品行业逐步走上正规化的轨道。由公安消防机构组织企业进行考察调研,由各生产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分会。各个企业相互扶持、定期招齐消防安全负责人进行统一的消防部署,并汇报近期消防工作安排,政府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扶持诚信企业,组织社会力量将一些产品质量好,信誉好的企业推荐给行业,树立榜样作用,扶持消防产品行业的模范代表,建立扶优汰劣的长效机制,诚信为本的基础上加强企业与政府的全面合作。
三、结语
近年来,社会的全面发展,使我国高层建筑不断增加,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火灾发生的几率和危害程度。作为救火扑火的主要工具,消防产品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是能否有效抗御火灾的关键,只有对消防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把关,才能有效的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除此之外,加强政府监督管理职能也是保证和提高消防产品质量的关键。只有集结社会力量,各个监管和直接部门加强对消防产品的管理、明确消防产品的作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郑雯.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现状及思考[J].硅谷,2009.
[2]冯伟,张全灵,李晓琦.消防装备产品现场检查[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0(08).
[3]陈开谋,钟妙芬.浅析建筑工程安装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成因与对策[J].安防科技,2009(02).
[4]曹作波.伪劣消防产品大透视[J].山东消防,2009.
关键词:建筑工程 质量 监督 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建立二十年多来,各级监督机构和广大质量监督人员忠实履行监督职能,为促进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许多弊端开始逐渐显露,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状况可以用“总体受控、问题频现、基本稳定、形势严峻”几个词来描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建筑企业诚信机制滞后。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都应该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信用体系。大部分国外经济发达国家的建筑业信用体系已非常发达,而我国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建设工程参与主体各方的诚信机制还未健全,信用危机矛盾突出,再加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矛盾加剧。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开始制定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并得初步成果,社会反响较好,但由于还不适合全国施行,无法形成有足够影响力的机制运作。
(2)工程咨询服务业管理有待加强。总体来说,我国现有的第三方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普遍只有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这些工程咨询服务行业中由于其自身素质不高、自律性不强,加上行业过度竞争,市场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不够健全,政府管理不到位等种种原因,导致国内现有的工程咨询服务业未能发挥其应有作用,未能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
(3)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不适应。在过去几年中,我国以惊人的速度进行城市扩张与基础建设,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迟缓之间的不适应带来的矛盾越来越剧烈。设计施工一体化、超大的建筑工程集团的出现带来了工程质量监督形式的不适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宏观监督和微观监督与受委托执法带来了工程质量监督地位的不适应。
。
(4)政府监管力量相对萎缩。由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事业单位性质,各地监督人员的数量一直保持在编委批准的“常数”内,而且在取消监督费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入减少,带来了人员流失、高素质人才难以引进的局面。监督人员减少与承担监督任务的剧增存在巨大的落差,给监督工作带来更大的负担。
2. 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我国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执行已有 28年的历程,但是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始终仍处于一个探索和发展的过程。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质量监督体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参与建造的人员要切实提高质量意识,特别是监管人员,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各负其责,各尽所能,本着为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监督好每一个建筑产品。同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必须与时俱进,及时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不断完善和改进自己的监督管理模式,朝着依法监督、科学管理、保证质量的方向不断努力。
2.1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
作为政府委派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其职业道德是从事好监督工作的首要条件。作为监督人员要能正确处理与建设各方主体的关系,以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不参与有损质量监督公正性和客观性的业务行为,不,以维护政府监督的形象。同时,监督人员还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较高的业务素质,不但要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还要不断学习,以了解不断更新的技术和规范要求。
监督人员除了要熟练掌握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熟练掌握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了解和掌握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之外,还应不断学习检测手段和方法,监督与管理抽样检查方法,了解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网络基本知识。
建立和健全对监督员监督工作能力和绩效考核、考评制度,不断完善考核、考评的指标体系,把监督员监督工作能力和监督绩效同其工资、奖励待遇结合起来,以考促管。建立良好有效的用人机制,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相结合,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构人事管理激励机制。
2.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借鉴法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经验,其建筑业管理体制和机制是建立在严格、健全的法制基础上的。因此,应在国家政策导向下,积极探索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体系。
1. 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2. 针对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完善地方建筑工程的法规、制度。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重点在于明确监督机构的地位、性质、职责和义务等;要制定明确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落实市场主体质量责任的有关规定;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罚则的内容,结合个地方现状制定合法、可操作性强的处罚实施细则;要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部门规章的契机,进一步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
2.3规范建筑市场
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企业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把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还给企业。新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把检测机构也纳入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可以认为检测机构作为新的责任主体的身份已经确认。《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对责任主体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结合这有关规定及本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拟定各责任主体在工程中的质量责任,为监督人员加强建设工程现场质量管理提供详细的依据。
2.4加强检测手段,为质量监督作技术支撑
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工程规模复杂程度不断提高,需要运用现代化的检测技术对工程质量进行科学的分析、判断。质量监督管理也应由原先落后的“眼看、手摸、锤敲”发展为通过新进的设备、仪器进行准确、数字化的现场检测。在工程实体监督、使用功能系统模拟试运行测试中,通过现场实测,以具体的数据为依据,改变原来仅靠观感判断工程质量的传统模式。
3.结论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想得到加强,就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探索,根据新时期提出的要求建立新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这样才能提高建筑单位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才能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最终也才能让用户用得放心,企业才能获得更好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张成灿.强化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控[J].建筑经济, 2001,(09) .
关键词: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 FIDIC体系; 实施
中图分类号:TU71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08)05-0144-02
1前言
2000年1月30日施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考核认定的独立法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的委托,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项目的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历来对建设工程质量,实现政府对工程质量的有效监督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必须提高监管部门的工作效能。
2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现状
20世纪末,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主要模式是三部到位核验,即在基础、主体结构阶段必须由质量监督机
构到位核验,签发核验报告才能继续施工;竣工阶段必须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质量等级,签发“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证明书”;未经质量监督机构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原有的工程质量监督运行模式的诸多矛盾逐渐显现,这些矛盾集中反映在工程质量监督的运作方式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客观要求的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社会过于依赖质量核验,造成质量的责任错位,市场经济体制下,用户在市场上购买任何一件产品,“合格证”都是由产品的制造者签发,但是,作为建设工程,按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它的“合格证”却由政府委托的质量监督机构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完毕,质量监督机构进行质量核验,签发的“工程等级证明书”已成为社会有效力的法律文本,“谁核定,谁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变相成为工程质量的责任者,工程交付使用后出现了质量问题,用户矛头直指“政府机构”,政府不得不被动给予解决,而直接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反而“袖手旁观”,这就违背了市场经济中产品的制造者对产品直接负责的规律。
2.2 “三部到位”监督方法与政府管理机制改革走向的不和谐,质量监督机构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的行为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工程质量监督等级核验,把政府管理推向了陷于事务的误区,政府体制改革后,政府管理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如果政府质量监督运行方法不改革,客观上就造成了与政府体制改革发展相矛盾的状况。
2.3单一的实物监督无法实现对市场质量行为的全面监控,建设工程相对于工业流水线产品的区别在于工期长、质量缺陷的隐蔽性及事故后果的危险性,单纯依赖质量监督机构的几次检查、检验,无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地正确评定,实践证明,政府的监督必须舍末就本,抓住建设工程参与各方质量行为的龙头[3]。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法的改进
我国建筑业正面临世界市场的挑战,应按照国际惯例,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是通过一系列的过程来实施的,产品实现(施工)只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过程,其它还有勘察设计、过程控制等不同的子过程,为了支持产品实现过程还需要检测、提供资源(人力、物资、设备、资金、技术、方法)等过程,这些过程之间有联系,也有相互制约,形成了一个过程网络。GB/T19000族标准从四个方面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网络,即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和测量,分析和改进。提高工程质量应该重视过程网络的每一个环节。质量监督也应该以系统的方法、过程的方法来实施,才能收到应有的成效[1]。
FIDIC合同体系极其严密和完善,任何一方有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包括质量问题),都将面临合同赔偿,还可能引起法律诉讼。而且同一问题可能面临多方面赔偿和诉讼。因此在监督方法的改进中,FIDIC管理体系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特别是它的管理思想――用制度进行管理,尽量消除人为因素。因此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改进我国的质量监督方法。
3.1 完善制度,确定责任人
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首先应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预防性监督的基础),确定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工程特点,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在计划中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做出实施监督的详细计划安排。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因此,制订监督计划时,监督人员不但要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还要了解合同文件关于质量条款的内容,因为一些条款的内容是针对工程具体实际的。制定监督计划要求监督人员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较高的业务素质。
3.2 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应核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在FIDIC条款中,对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在工程质量上的权利和义务予以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如承包商人员的到位、机械设备的配置、试验室的状况,质量行为的检查,即对这些承诺的核实。业主是建筑市场的主体,其行为的规范程度直接影响到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工程监理是工程质量控制中的一个关键环节,监理人员素质的高低、服务质量的好坏、技术力量的水平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承包商建立完善的自身质保体系,是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的基础。行为的规范,是质量保证的基本要素。
3.3 检查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
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应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抽查,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对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工程实体质量检查除了要计划以外还要突出重点,有检测试验手段。所谓突出重点,就是要抓住问题的关键。特别是那些影响使用安全性、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问题。例如:在各分部工程中,重点应放在基础、主体、燃气等分部工程。在各类建筑中又要特别注意高层建筑、公用建筑等人员密集、技术难度较高的建筑。质量检查要凭数据说话,减少人为因素,做到“阳光监督”。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看一下工程外观、查阅技术资料就做出质量上的判断,而是强调试验检测,尤其是对工程质量有关键影响的项目检测、检验[3]。
3.4建全对监督人员的制约机制
制约机制不健全,就如同汽车刹车不好。仅靠监督员的道德修养是不够的。FIDIC合同条款可以建立建设、监理、施工等建设主体间完善的相互制约机制。对监督员的制约机制可以实施“集体监督”,但“集体监督”不能简单的局限为“到场人员不少于两人”,更要体现出它是一个完整的运作集体。有些监督员大问题没有,小问题不断。建议对那些违规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分情节轻重(事先制定并公布)予以扣分,最后计入年度考核结果。扣分太多,达到一定程度,可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做到防患于未然。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
质量监督机构不是工程建设的参与方,不是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单位,不承担实物质量责任。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单位是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工程实物质量是以上这些单位的共同的工作质量的最终体现,综合地反映了他们的水平、能力。质量监督的实施则是一种宏观的监督管理,质量监督机构的行为是政府授权的,质量监督是政府管理行为的延伸。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机构是否认真履行自身的质量责任,对于工程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因此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监督就形成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工到竣工验收的整个过程是由很多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博弈过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勘察单位、检测单位等都根据自己的效用最大化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策略,需要通过博弈分析来为质量监督机构寻找一个合适的监督力度,使建设各主体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概率趋向于0[2]。
由此,为了充分发挥有限监督的作用,需要分析建筑监督双方的利益关系,以恰当的基准点构建赢得矩阵,确定监督机构效用最大化的策略。质量监督机构可以根据各个建设主体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投入的成本来确定监督力度大小的概率,并且建设主体单位采取违规概率的大小还和罚款以及质量监督机构被发现应该监督而未监督所得的负效用有关,且随着负效用、罚款的增大而减少,增大负效用可以使质量监督机构对监督工作充分重视,对工程项目加大监督力度,而罚款的增大自然也有利于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
另外,一个质量监督机构在面临较多工程项目的同时,势必会造成对某些工程的忽视或者现场监督流于形式,因此,就必须根据分析来制定合理的监督措施和监督力度大小的概率,寻找合适的均衡点。因此众多在建工程中的建设主体单位中,有比例的建设主体单位会选择违规行动,而质量监督机构则随机的重点监督一定比例的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主体单位。这样一方面提高了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效率,另一方面建设主体单位的违规行为得到有效的查处,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得到了保证[4]。
5结束语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执行已有近20年的历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始终处于一个探索、发展过程之中。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质量监督体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在每一个生产环节中,每一个参与制造的人员要切实提高质量意识,监管人员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各尽所能,各负其责,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将建筑产品制造成合格的产品。同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只有与时俱进,及时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不断完善和改进自己的监督管理模式,朝着依法监督、科学管理、保证质量的方向不断努力,才能不辜负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
参考文献:
[1] 陈新孝,张婷.建筑工程质量的专家系统评价[J].武警工程学院学报.2000,16(6):46~48.
[2] 程夷.博弈论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查中的应用[J].重庆大学学报.2002,21(6):77~79.
[3] 郭汉丁.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法;模式创新
1.转变思想观念,健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全新理解
1.1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责任感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责任,一是代表政府对在建工程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掌握本地区的工程质量状况,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二是督促各方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意识,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三是认真检查工程建设中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四是树立好的企业典型,处罚劣质工程的质量责任人。
1.2执法监督人员的工作质量标准化
不直接把工程质量的好坏与监督人员挂钩,而是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多少来衡量监督人员的工作;以一个地区、一个监督科室所监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及历史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作为监督工作的成绩;以质量投诉的多少、投诉质量问题的影响来反映监督工作的成绩:以社会对质量监督机构的反映作为监督工作的成绩。
1.3建立良好的内部工作环境
监督站内部应有一个良好的管理程序和管理办法。程序要简化,办法要实用、有效,从而形成一个透明的监督工作环境,使监督人员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认真、积极的工作:形成一个人人为自己负责、人人为工程质量负责的良好氛围。
1.4建立良好的质量监督检查环境
主动发挥参建各方的积极性,加强与服务对象的互动,相互促进工作质量。通过座谈、研讨、宣贯来相互沟通、理解、支持,使工程参建各质量责任人重视工程质量,并自愿干好本职工作。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创新分析
从宏观来看,在新形势下,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人员不仅要转变思想管理观念,更应创新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充分发挥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变被动为主动,以取得管理创新的实效。笔者认为,应从对内和对外二方面强化管理,具体如下:
2.1对内强化管理,规范制度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2.1.1优化机制,打造过硬的质监队伍
将监督科室按工作目标进行分工,即分为主体监督科、装修监督科、商品混凝土监督科、检测监督科和监督督察科。各监督科对分管工程进行巡回监督,督察科对所有工程进行巡回监督。不定期地对各科所监工程进行调整,使每一个工程都将接受质监站人员的监督管理,使质监站的每一位监督人员尽可能多地覆盖监督工程。
2.1.2坚持集体执法检查
对施工现场执法检查,规定必须是三人小组集体行动,不得单人到工地进行执法检查。这样有利于公正执法,业务知识互补,促进综合能力的提高。
2.1.3实行工程验收内部运行卡制
运行卡内容包括监督科室意见、监督档案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得分情况、验收小组的验收意见、站领导的结论。验收严格按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进行,并且强调验收人员在现场提出结论性意见。
2.1.4监督检查情况的定性、定量评定
每一次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都用“建设工程质量巡检问题通知单”提出发现的问题,按不同的问题分别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并用分数进行量化打分。工程主体及工程竣工验收时,可以用日常监督分数来评价工程质量。
2.1.5监督工作的量化考核
对各科的监督工作进行月量化考核,使监督工作程序化、规范化。考核内容包括行风廉政、质量投诉、日常监督、监督到位、监督频率、发现并解决的问题及领导抽查情况等。
2.1.6实行工程质量监督责任追究制
谁主管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用户质量投诉,由谁负责处理解决,并根据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情节的轻重,对相关人员提出批评教育或追究其监督责任。
2.2对外应严格质量监督,提高监管效率,推进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
2.2.1质量监督的动态管理
将过去对施工“停工待检”的质量控制点检查,改为不定时、不告知的日常质量巡回监督。加大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随机抽查,实行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检查相结合,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增强了质量监督的威慑力。
2.2.2质量监督管理的分级化配合取消质量“控制点”,对所监督的工程实行分级化管理
2.2.3开展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第一次到工地现场主要是告知参建各方质监站的有关要求,包括站制定的文件内容、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质量月报、隐蔽工程施工时间的通知、日常监督检查的方式、验收的时间和程序等。
2.2.4抓参建方施工现场的质量保证体系
要求开发、监理和施工单位项目部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现场配有质量样板照片或质量模型,建立针对班组和管理人员的质量奖罚制度,并且在显要位置设立标牌公示。
2.2.5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
以往的工程质量初验制度,会使质量问题堆积到最后,质量问题不能得到彻底的解决,工程质量也不会提高,最终还会给质监站的工作带来很不好的影响。因此,应取消工程质量初验,将监督关口前移,改为既重视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也重视竣工验收。
3.新形势下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重点措施的思考
从微观来说,笔者认为,作为基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单位,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除了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筑市场需求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对管理模式进行必要的改革创新之外,现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也应抓住重点,寻求突破,从而落到更好地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这个实处上来,使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3.1完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规范监督管理程序
质量监督机构应该负责宏观控制管理工作,通过抽查和巡查的方式对本辖区工程质量的基本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管理制度,引导和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对突出的质量问题,可以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参建各方偏离基本的工程建设程序的错误行为。将质量的控制点的验收工作交给监理,充分调动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监督程序要规范化,就要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减少人为因素影响,避免不正之风的滋生。具体包括:a.加强监督机构及其人员资格管理;b.完善施工许可及监督报监;c.切实做到现场检查;d.改进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e.提交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等等。
3.2建立实物监督与行为监督并重的监督机制
行为监督与实物监督并重,实行结构工程质量季度大检查制度。目前,质量监督机构是以行为监督为主、实物监督为辅的监督方式。但实践中发现如果对实物监督力度不够,就可能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行为及其结果,即工程产品质量,均列为监督对象,将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推向工程质量责任第一线,通过日常监督、监督巡查与结构工程季度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形式,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全要素实现全覆盖的监督。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质量监督;质量管理;
0 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沿海地区改革开发的不断的深入,国家更是加大了水利建设的投资规模,水利工程质量总体水平虽有提高,但质量问题仍然不少。工程质量水平起伏波动,提高不快,工程质量事故时有发生,一些质量隐患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暴露出来,影响着人民生命财产和水利事业发展。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水利工程的生命线,水利工程质量已成为人们关注的一大热点,工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是水利建设永恒的主题。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利工程质量是当前重要课题之一。本文针对当前水利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应采取的对策措施和建议,供参考。
一、水利工程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
1.项目法人行为丞待规范
当前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及项目法人行为尚不规范。就项目法人方面讲:(1)行政干预,违反建设程序,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影响工程质量。(2)质量意识薄弱,管理松懈,项目法人责任制不够落实。(3)资金不到位,资金运作有问题、压价,要求承包方垫资,拖欠工程款,造成盲目压缩质量成本和质量投入。(4)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违规操作,虚假招标或直接发包工程导致低资质、无资质设计、施工、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
2.设计水平不高,质量“先天不足”
(1)前期工作不充分,工程仓促上马。(2)设计人员水平低,设计因素考虑不周,结构布局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合理,设计深度不够,方案比较不充分,设计人员不熟悉规范,未执行强制性标准。(3)设计质量不高,图纸粗糙,施工时随意变更图纸。(4)设计质量缺乏有效监督。
3.施工不按规程,出现“豆腐渣”工程
(1)工程多次转分包,层层收管理费、资金流失,经济利益驱使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很难避免。(2)大量民工及农村施工队伍涌入建筑市场,施工人员业务素质差,技术水平、经验不足。(3)施工不按规范,质量控制手段落后,管理粗放,质量体系有健全,质量把关不严。
4.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工作不到位
(1)临理队伍少,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部分人员无证上岗,工作责任心不强。(2)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单位存在“一条龙”、“同体监理”、“自行监理”现象,监理成“兼理”。(3)监理工作不到位,工作深度和广度不够,质量能力不强,缺乏有效的方法和手段。
5.质量监督缺乏力度,作用难发挥
(1)法律、法规不健全、不完善,执法不力,质量监督处罚可操作性不强。(2)无检测手段,质量评定缺乏权威性。(3)质监机构为事业或企业编制,收费标准低,财力、人力所限,工作难以深入到位。(4)质监员专业知识水平有限,监督起来力不从心。(5)质量管理职能交叉,责任不明,质量问题难整改,质量监督机构作用难发挥。
二、保证水利工程质量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1.大力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秩序
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意义深远。保证水利工程质量需要一个良好的水利建筑市场环境。①要加强建筑法制建设,强化法制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继续制定完善工程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提高依法行政自觉性。②要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依法培育和管理建筑市场,加快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活动。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临管,加强对项目法人行为的约束和监督,加强对施工分包和转包的监督检查,规范监理市场。③要强化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格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管理体制和承发包管理、项目管理。查处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证监理,借证卖照、资质挂靠等到违法违纪行为。④要加强建材市场材料、产品、设备监督,杜绝以次充好,防止不合格进入施工现场。⑤要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2.规范建设单位市场行为,落实项目法人职责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文体,对工程质量负总责。①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杜绝“三边”工程。②要依法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③要严格挑选施工队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④要负责按有关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⑤要按工程实际需要把建设资金落实到位。⑥要鼓励质量创优,实行优质优价,严禁盲目压价。⑦要保证有合理的设计、施工工期,防止盲目抢进度、赶工期的现象。⑧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扭转部分领导重效益、轻管理,重进度、轻质量的倾向。⑨要保证监理单位责、权、利统一,充分发挥监理单位作用。
3.精心勘察设计,提高设计质量
勘察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①要遵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②要推行设计招标发偶然性工作,促使其提高设计资质和技术水平,将设计单位推向市场,靠竞争、信誉求发展。③要推行设计监理工作,杜绝由于设计质量低劣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④要严格建设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初步设计。⑤要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制度。实施工程设计质量第三方有效的约束和监督,防止不合格设计图纸进入施工现场。
4.强化施工管理,保证施工质量
施工是形成工程褓质量的决定性环节。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和控制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和基础。①要完善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实行质量”三检制”,并使该体系正常、有效运转。②要从操作人员、建筑材料、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环境五个方面做好施工工序质量控制。③要对工程施工环节进行严格的动态控制,做到施工前主动控制,施工中认真检查、施工后严格把关的质量控制措施。④要加强施工单位内部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精心施工。⑤项目经理、质检员、特种作业人员要达到全部持证上岗。
5.完善监理制,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工程监理能促进承包企业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目标进行有效控制,防范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问题发生。但由于监理制度推行时间不长,需在实践中完善。①要规范监理资管理,加强对监理持证上岗的监管。②要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提高监理队伍素质,解决少数监理人员素质差,监控能力不强,难于胜任临理任务的问题。③要培育监理市场。监理必须是社会化、专业化的企业单位,不应挂靠在部门或行业之下。④要逐步通过招标选择合适的监理单位,防止和抵制“同体监理”。⑤监理要综合采取现场旁站、巡视、测量、试验、指令文件、工作程序规定、计量支付签证控制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做好质量监控。⑥监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执行监理规范,真正做到对项目质量、投资,进度全方位、全过程监理。
6.发挥质监机构作用,做好政府质监工作
监督机构代表政府从工程质量角度对参与建设主体各方进行强制性监督是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的保证。①质量监督机构要在改革中稳定加强并给予扶持,充实力量。②质监人员要提高素质,使工程质量监督由掌握规范准确,督促执行规范得力,责任心强,坚持原则、脚踏实地工作的人员组成。③要加强质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业务培训,衽考核上岗制度,提高质监队伍整体素质。④质量监督要与施工许可制度、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施工图审查等制度有机结合,形式应多方位、多形式,效果应能督促各方建立各自的质量体系,规范质量行为,超前控制,督促及时整改。⑤要配备必须的检测设备,搞好检测,加大到施工现场随机抽检、见证取样的次数和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质监频率。⑥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⑦要扩大质监范围,在做好质监工作前提下收好质监费,促使质监工作开展费用列支的需要。⑧为实行严格、公正、有效监督,领导重视,赋予水利质监机构职能是前提,因此要争取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和支持以及参建单位的配合。⑨质量监督模式、内容、方法、手段亟待改革完善。质量监督必须由单纯施工阶段监督、微观监督向综合性宏观监督转变。必须由注重定性质量评定向定量判断转变。为创更多优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任重道远。
7.推广新技术,加强质量管理
提高工程质量一靠技术,二靠管理。①要大力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的先进技术和先进施工工艺及新材料、新产品。②要增强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观念,依法强化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③要改革和完善质量管理体制,建立以四项制度为基础,以建设程序为纽带,以确保质量为目标的建设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建立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质量控制体制,完善项目法人负责、监理控制、设计、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④设计、施工等单位要推行水利工程质量体系认证,按 IS0900族标准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体系 ,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使工程质量管理更加科学、有效。
关键词:质量监督;改进措施
Analysis of the weak aspects of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improvement measures
Mu tai li pu•A bu la
(Kashi, Xinjiang Shache County Water Conservancy Bureau, Kashi, Xinjiang 844000)
Abstract: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play a crucial role in people's lives and the national economy. Quality Supervis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formulated by the State of product and corporate production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the qualifications of oversight activities, is one of the functions of the government's economic management, production and circulation of the quality status of implementation of the overall supervision and guidance. Quality Supervision has an extremely important role in the country's economic and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weak aspects of the quality of supervision, and suggest improvements.
Keywords: Quality Supervision; improvement measures
1.监督管理的薄弱方面
1.1对不合格的企业和产品,惩罚手段比较软弱。一些企业认为产品不合格不过罚点钱,对企业来说只是伤及毫毛, 不能从根本上触及到它的实质。因此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对产品质量的重视。
1.2例行公事,不负责任。有时只是在质量事故发生后才做一下相应的处理。“质量第一”在某种程度只是一个空洞的口号。有的部门或个人受礼受贿,对企业护短,使不重视质量的企业产生侥幸心理和依靠。
1.3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力量不足,普及面较窄,不能有效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工业不发达地区和边远地区往往成了伪劣产品泛滥的地方。
1.4全社会质量意识淡薄,乃是提高产品质量的最大障碍。一些人买到不合格产品往往自认倒霉,而不能借助于监督管理部门来捍卫自己的利益。这样从事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也造成了不合格产品有机可乘。
1.5企业自身的条件无法达到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部分中小型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和个体企业,生产条件很差, 缺乏检测手段。尤其是饮食行业,机器、原料、包装材料不经消毒直接使用,工人带菌操作,无法从本质上保证量。
1.6没有统一的标准。很多企业随意制定企业标准,冷饮行业尤为严重。
2.改进措施
2.1经济体制改革需要重视质量监督工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产品质量问题已成为举国瞩目、人人关心的事。提高产品质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须从体制和立法上予以彻底解决。严格把住从生产到销售服务各过程的质量关,要严格执法。产品质量监督是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的监督,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曝光,使人们对不合格产品自觉抵制,形成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无立足之地。
2.2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是提高产品质量的必由之路产品质量的高低是一个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标志之一,也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首要问题。落后的科学技术不可能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商品要经受着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考验。优胜劣汰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规律,各企业要花大力气抓好科学技术的管理。
3.提高工程质量的途径
虽然影响工程质量的原因有很多,但其根本原因还是质量监督体制的不完善。我国曾有一整套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但其主要是政府监督和各部门间的内部监督,缺乏有效的外在监督。
3.1进一步健全及完善法律法规
我国虽已颁布了相关的建筑法规,并对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没有给出具体的实施细则或条例。同时,也存在着各地所制定的条例相互矛盾的情况。在相应的法规中,国家仅对有关责任单位做出了降低资质等级、罚款等处罚,但极少对各个单位的法人、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的处罚,致使一些人产生了侥幸心理, 认为可以逃脱制裁,钻法律的空子。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加大惩罚力度,落实谁承包谁负责的处罚体系, 对建筑工程实行终身负责制。只要是参与了工程的任意环节, 并有违规行为,不论何时何地,一旦工程出了问题,都应进行处罚,即建立工程建设全过程的个人责任体系,让责任人承担经济和法律上的双重责任。
3.2建立社会监督体制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可以发挥极大的作用,主要依赖政府管理才实现工程质量保证。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的削弱,市场自发调节的无序性,建立社会监督体制就迫在眉睫了。因此,必须加强政府部门对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将政府监督、企业自身监督和社会监督三者相结合才能更为有效地形成监控,杜绝工程质量问题的蔓延之势。建立全国统一工程质量问题举报制度,充分依靠舆论监督的力量,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作为消费者的喉舌,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和投诉,宣传建筑企业的工程质量情况。积极培养和逐步建立公众的道德责任感,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中开展大规模的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全民的整体道德素质,强化人民的责任意识。
关键词:房屋建筑;预应力;质量控制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basic construction in China, emerging large space building. Prestressed concrete beams have good crack resistance, stiffness, material saving, and reduced weight, improve shear capacity, and improve the compressive member stability and many other advantages more and more adopted by all kinds of modern large space structure. In order to ensure the quality of the prestressed beam construction, we explored the prestressed construction process quality control, including the prestressed steel strand feeding installation, corrugated pipe installation location, pouring concrete, prestressed grouting, prestressed tension etc..
Key words: Housing construction; prestressed; quality control
中图分类号:O21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 质量控制的关键
1.1房屋柱梁钢筋密,对金属波纹管安装如何准确定位及各种交叉作业条件下波纹管的保护措施。
1.2预应力梁的跨度大,预应力钢绞线的布设安装。
1.3混凝土浇注及孔道灌浆的质量控制。
1.4预应力梁受力复杂,张拉中的顺序,张拉方向的确定、张拉质量的控制等。
以上关键点实施的过程均直接影响预应力施工的质量。
2质量控制的措施
2.1钢筋的绑扎:
为保证波纹管的位置准确,主要施工方法是:
2.1.1预应力筋铺设与普通钢筋铺设穿行,绑扎普通钢筋时预留出预应力筋铺设正常的时间和位置。
2.1.2在确定梁内箍筋间距和柱内纵筋间距时考虑腰筋和吊筋的影响,适当加大穿有集束预应力筋或波纹管的梁箍筋空挡和柱纵筋空挡尺寸。
2.1.3在预应力张拉端的柱筋和梁筋弯钩根据预应力梁放样图中的张拉端节点大样所标示的预应力锚垫板的尺寸及位置来排列以免影响锚垫板的定位。
2.1.4在绑扎楼板内普通钢筋和安装各种管线时不改变已铺设完成的预应力筋和波纹管的位置;梁内放置拉结筋及布设墙柱插筋时不挤压预应力筋和波纹管使其移位、变形或破损。
2.2预应力筋布设:
2.2.1波纹管安装前,先按图中预应力筋的曲线坐标在梁侧模或箍筋上定出曲线位置。波纹管的固定采用钢筋马凳支托,钢筋支托焊在箍筋上。
2.2.2焊好波纹管支架后即可开始穿入波纹管,波纹管安装就位过程中,尽量避免反复弯曲,以防管壁开裂。波纹管与支托钢筋用细铁丝绑牢,以防浇筑混凝土时波纹管位置偏移或上浮。
2.2.3波纹管就位后将钢绞线打开后成束从一端穿入波纹管,穿筋时注意不要戳伤波纹管。两端张拉预应力筋可从任意一端穿入波纹管,并保证穿入后两端外露的钢绞线长度基本相等;单端张拉预应力筋先套好P锚垫板、螺旋筋和约束圈后再从固定端波纹管穿入,固定端挤压锚要贴紧P锚垫板。穿完预应力筋后将波纹管在每一支承点处用铁丝绑扎固定,并在张拉端位置安装螺旋筋及锚垫板。
2.2.4波纹管连接处密封质量极为重要,为保证施工质量,波纹管连接时取大于主管3mm长度取200~300mm的波纹管做连接套管,本管搭接长度均为100~150mm,连接套管与波纹管接口用塑料透明粘箱胶带密封缠绕。波纹管连接大样示意图如下:
2.2.5波纹管在孔道端部张拉端位置与预埋锚垫板相接,在接缝处用胶带进行密封;在固定端波纹管端部用棉纱或与浇注楼面混凝土所用同品牌、同标号水泥和棉纱后密封;P锚垫板与波纹管端部钢绞线自由段长度对5束孔取不小于380mm;固定端大样详见下图:
2.2.6泌水排气孔的设置:在构件两端及每跨最高点设置灌浆孔或排气孔,灌浆孔或排气孔也可设置在锚具或铸铁喇叭处。
2.2.7灌浆孔的作法是在波纹管上开口,用带嘴的塑料弧形压板覆盖并用铁丝扎牢,再接增强塑料管(外径20mm,内径16mm)。为保证留孔质量,波纹管上可先不打孔,在外接塑料管内插一根φ10~φ14的光面钢筋露出外侧,待孔道灌浆前再用钢筋打穿波纹管,拔出钢筋。
2.2.8张拉端处模板需用木模板。梁端模板、预应力筋张拉端模板在预应力筋张拉端处承压板焊接固定后再支,支此处模板时不可更改预应力筋的方向及位置。因梁超长,需分段张拉,张拉端位置需要做加厚板。
2.2.9预应力筋铺放完毕之后,逐孔检查波纹管曲线、矢高、反弯点位置及高度,检查支垫高度和支垫点是否绑牢。
2.2.10有粘结预应力筋的支架用不小于φ10的钢筋制作,距梁底高度为预应力筋中心线距梁底的矢高减波纹管半径,支架绑扎在梁箍筋上,马凳竖向偏差应控制在±10mm范围内。
2.3混凝土浇注:
2.3.1混凝土浇筑时须加强振捣,尤其是梁、柱节点和预应力筋张拉端及固定端处,由于预应力筋及非预应力筋非常密集要加强振捣并保证密实。
2.3.2在混凝土振捣过程中注意不要使预应力筋、波纹管、支撑钢筋和锚具的位置发生变动,严禁踩踏预应力筋张拉端,严禁用振捣棒直接触碰预应力筋和波纹管。
2.3.3砼及外加剂中所含对预应力筋有侵蚀作用物质的含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2.4预应力筋张拉锚固:
预应力筋张拉施工是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施工的关键工序,张拉中的顺序,张拉方向的确定、张拉质量的控制等是施工中的重点。预应力筋的张拉锚固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2.4.1张拉时间:张拉时应有混凝强度书面试压报告单,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并经监理确认后方可进行预应力筋的张拉。
2.4.2张拉顺序:预应力筋的张拉顺序,应使结构及构件受力均匀、同步,不产生扭转、侧弯,不应使混凝土产生超应力,不应使其它构件产生过大的附加内力及变形等要求,为弥补各种预应力损失,采取超张拉3%一次到位的方法。张拉时配备专人进行梁挠度监测,并随时观测是否有裂缝产生。
2.4.3张拉前的准备
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张拉施工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材料准备:预应力筋用锚具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和《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2000组批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张拉设备及工具准备(包括千斤顶、油泵、限位板、工具锚、顶压器等经校验的配套设备及配套工具等)。
(3)操作条件的准备:张拉前应将预应力结构构件两侧侧模及端部侧模拆除,并将张拉端槽孔和外露钢绞线剔凿清理干净,满足安放锚板及千斤顶张拉就位要求,在结构边缘位置张拉尚需搭设千斤顶张拉操作平台。合理布置动力电源满足张拉要求等。
2.4.4张拉过程
张拉过程中以应力控制为主通过油表读数及伸长值测量对预应力筋张拉实行双控管理,其实际伸长值与理论伸长值的差值不应超过±6%。如超出范围应立即停止张拉;张拉时如发现混凝土破裂应立即停止张拉;发现断丝断束应停止张拉。
2.5孔道灌浆:
2.5.1在灌浆前根据实验室作水泥浆试配(包括强度试验﹑流动度试验及泌水率试验)。灌浆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强度等级为42.5MPa;水泥浆水灰比宜为0.4~0.45,配好后不得再加水;水泥浆内不得掺入各种氯盐,灌浆用水泥浆抗压强度不应小于30Mpa。
2.5.2压浆前清除管道内杂物,保证管道畅通。
2.5.3压浆次序自下而上。集中一处的管道应一次压完,以免孔道漏浆堵临近管道。
2.5.4搅拌水泥浆时先在和浆桶中加入水,然后依次加入减水剂和水泥,要做到边加边搅,保证搅拌均匀。
2.5.5压浆从一端压入,一次压满,待另—端溢出浓浆后,封闭出浆管,并检查确认无漏浆时封闭进浆管,然后撤除压力。
2.5.6对孔道进行灌浆时,中间不得停歇,如发生停顿则一定不要将灌浆管从灌浆口中拔出。对每一孔道须待两张拉端夹片缝隙中均溢出浓浆后方可停止灌浆并封闭排气孔。
孔道灌浆完成后半小时左右用水舀子和漏斗对每个排气孔进行人工补浆,待所补水泥浆初凝后即可切除排气孔。
2.6切割封锚:
2.6.1有粘结预应力筋在孔道灌浆完成后即可对锚具夹片3cm外多余预应力筋进行切割,切割采用角磨机逐根进行,不得采用气割或电焊。
2.6.2切割完成后尽快将张拉端附近混凝土表面清理干净,并用高一标号微膨胀细石混凝土封堵张拉端并振捣密实。
2.7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检查人员应认真行使质量否决权,施工、监理、建设三方人员应认真做好检查与验收。按时作好隐蔽工程记录,严格执行三阶段质量监控措施。及时准确完整收集和整理好各种资料,如合格证、试验报告、质检报告、隐蔽验收记录等,及时办理各种签证手续,由资料员负责各种资料的收发,由专职技术人员归口负责资料的整理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