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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早就提出艺术教育的“辅德说”。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欲望升华说”对这一点做出了较为合理的解释。“欲望升华说”是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弗洛伊德提出的学说。弗洛伊德最感兴趣的研究对象是潜意识,他以潜意识为基石建立了一个庞大而又完整的精神分析心理学的理论体系。潜意识包括人的本能冲动和被压抑了的欲望,其特点是非理性的、无秩序、无道德,一般情况下很难到达意识领域。潜意识具有强大的能量,能强有力地影响人的行为。这些强大的能量主要指那些极强的本能欲望和热情,它们在现实中始终处于不满足与受压抑状态,让人产生焦虑感。为了减少焦虑,人们会用一些心理防御机制将真实的感受驱逐出意识之外,以否认或歪曲现实的方式来减轻冲突的痛苦,保持心理的安宁。这些心理防御机制包括:压抑、投射、转移、否认、退化和升华,其中升华是一种最为积极有效的心理防御机制。弗洛伊德认为宗教、道德、社会和艺术的起源都是被压抑的潜意识。艺术家创作的动力来源正是这些潜意识被压抑的心理能量,艺术家将这些被压抑的潜意识经过升华,转化为艺术。艺术家能够在理智的控制下构建一个象征系统,使本能欲望及其引起的种种冲突以社会能接受的形式表现出来,正是艺术使被压抑的本能欲望通过升华这种健康有效的防御机制,在想象中将被压抑的能量释放,创作出艺术品并给人以美感。总之,艺术品从本质上来说是个体潜意识欲望的升华。艺术使人的被压抑的潜意识得到曲径通幽式的满足,任何艺术品中都渗透着艺术家变了形的欲念。艺术形式只是满足个人潜意识的过渡物,其中的内容才是令人情感快乐的对象。例如,弗洛伊德对达•芬奇进行深入分析,宣称蒙娜丽莎这幅杰作表露出画家潜意识里的恋母情结和对母爱的渴望,认为达•芬奇毕生都在寻找母亲的代用品。弗洛伊德的欲望升华说解释力较强,较好地阐述了艺术教育对个体发展的意义和价值。个体具有一定艺术修养,能更多一些理性;从事艺术活动将减少不文明的行为,能使人由随心所欲的野蛮人变成遵循道德规范的社会人。
二、益智作用
德国作家雨果说:“开启人类智慧的有三把钥匙,一把是文字,一把是数字,一把是音符。”谈及艺术教育的功利价值时,益智作用显然不可忽视,从莫扎特效应的研究可见一斑。早在1993年,拉舍尔(FrancesH.Rauscher)等人在国际核心期刊《自然》上发表报告,提出莫扎特效应。研究者让36名大学生聆听莫扎特作品K448双钢琴奏鸣曲。实验结束后,用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测试,发现这36名大学生在被动听莫扎特乐曲后的十分钟内,空间认知能力显著提高。由此,拉舍尔等人认为,聆听莫扎特音乐能够提高人的空间推理能力。该研究结果引起了教育界及各领域的广泛关注。人们似乎看到了音乐教育给人带来的可见的和潜在的价值。这个研究引起了全世界的轩然大波,对政策和商业的影响很大,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对大多数人而言,听音乐的动机主要在于情绪诱发,即为了唤起或放大某种情绪。已有研究也发现,积极情绪能促进认知功能的发挥,而消极的情绪状态,如焦虑或倦怠感则会降低认知功能。于是,研究者们大胆猜想,之所以出现莫扎特效应很可能并非音乐训练直接导致认知功能的提高,而可能是由于被试者的情绪状态和唤醒状态受到音乐的影响,进而提高了认知功能。据此,研究者们开始重复并改进莫扎特效应实验的研究范式进行一系列实验。结果发现,当用舒伯特音乐作为对照组时,被试者出现了舒伯特效应;而用趣味性强的史蒂芬•金的小说做对照时,也发现和听莫扎特音乐的实验组在空间任务测试中得分无显著性差异。实验结束后,在对被试者进行访谈时发现,在实验组和对照组的被试者中,喜欢听莫扎特音乐的人和喜欢听故事的被试人数相当。有趣的是,几乎出现莫扎特效应的大多是喜欢莫扎特音乐的被试者,而喜欢史蒂芬•金小说的被试者则更可能出现史蒂芬•金效应。虽然在实验中研究者并未直接测量情绪和唤醒状态,但以上实验结果说明,音乐训练很可能是通过情绪和唤醒状态而影响认知功能发挥的。随后Thompson等进一步改进实验方法。他们选择直接测量情绪和唤醒状态。采用的方式是用快节奏和大调旋律唤起快乐情绪,慢节奏和小调旋律唤起悲伤情绪,分别选用莫扎特D大调和阿尔比诺尼小调柔版。结果快节奏的大调旋律组被试者在空间能力测试的得分上显著高于慢节奏小调旋律组被试者。研究结果进一步论证了,情绪与唤醒状态在音乐训练和认知功能之间起中介作用。据此有研究者提出,莫扎特效应本质上是醒酒药效应,音乐刺激带来了个体的情绪唤醒,促进了智力测验任务表现。打个比方:有两个人喝醉后去参加智力测验。其中一个人提前吃了醒酒药,另一个人没吃。结果吃醒酒药的人智力测验水平比没吃的人高。这个结果不能说醒酒药开发了他的智力,醒酒药仅仅改善了当时做智力测验时的情绪状态。那么,莫扎特效应也是一样的道理,受了音乐的刺激后,个体得到提高的不是智力,而是做智力测验时的情绪状态。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醒酒药效应从心理机制上证明了莫扎特效应的存在。音乐教育的效应要得以发挥,其中,音乐刺激或音乐教育对个体内在情绪的影响是个关键过程。音乐刺激通过改变情绪这个中介变量,对智力、学业成绩等产生影响。虽然这个效应持续的时间比较短暂,有点像醒酒药,大概持续20分钟左右;在个体成长过程中,经常反复地接受音乐刺激,逐渐影响大脑皮层及认知能力,短期效应会产生长期影响。
三、本位价值
如果艺术教育只起到辅德益智的作用,那么中小学的各门学科教育完全可以替代它。因为没有比数学、语文等各门学科更能直接开发智力,没有比道德教育更能直接提高情操,何必还要艺术教育的存在呢?说到底,艺术教育具有其他教育不可替代的独特价值。从辞源上来分析,艺术教育的初始含义就是感觉教育或感官教育的意思。美学创始人鲍姆加登认为,逻辑学研究理性认识,伦理学研究意志,除此之外还应该有一门专门研究感性认识的学科。1750年,他写了一本专门研究感性认识的著作《Aesthetic》,英语“Aesthetic”原意为“感性的”。因此,最初意义上的艺术教育就是开发个体感性能力的教育。因此可以说,艺术教育具有其独特的、其他学科不能替代的作用,更不是用来敲边鼓的,我们不能过度强调其辅德益智的功能。丧失了本位价值,艺术教育也就彻底失去了其独立存在的地位。艺术教育最深刻的价值,就是通过丰富人的感觉体验,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艺术教育是感性教育,开发了人类感性的智慧。很多家长都期望孩子在听音乐、演奏乐器过程中,智商得到提高。其实更重要的是,儿童在听音乐、演奏乐器过程中,感官的感受能力得到了训练,感性能力得到了提升,而这会对孩子以后整个人生发展产生深刻的积极影响。那么,什么是感性能力?视、听、味、嗅、触、情绪、情感等所有感觉的总称。在个体成长过程中,感性能力就和智力、道德情操一样,从小就应该得到训练和培养。我们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应该对学生审美感官的训练给予应有的重视。个体发展过程中,身心均遵循“用进废退”的原理。头脑因为思考而敏锐,身体因为锻炼而强壮;同理,感觉和感官也会因为训练而得到提升、变得敏感。所以要重视感性能力的培养。但是,我国目前的教育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功利性太强,艺术教育被严重忽视或扭曲。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没有得到良好的艺术教育,缺少生活教育,没有培养起终身的兴趣爱好,感性能力没有得到发展。他们往往缺少生活情趣,对生活和生命缺少体验能力。这样的人常会感到空虚无聊、枯燥乏味、幸福感低,甚至出现各类心理情绪障碍问题,比如抑郁症、焦虑症等。统计显示,目前抑郁症已经成为困扰中国人的第二大疾病。相当一部分人群在生活中体会不到乐趣,体验不到存在的价值。我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一些名人现身说法,进行抑郁症科普教育,教人们如何与抑郁症做斗争;但是又有多少人悄然自杀,这部分群体往往聪慧而又努力,这让人忍不住扼腕叹息。从某种角度而言,抑郁症和人们的感性能力差是有一定联系的。感性能力差的人,感受不到当下存在的感觉、价值的感觉和幸福的感觉。要想获得幸福、体验幸福,必须从小就要培养其敏锐的感受、细腻的体验和丰富的感情。一个感性能力强的人,在这么丰富多彩的世界中一定不会感到乏味,能尽情享受生活的乐趣、体验创造的。此外,个体的感性素质差,除了给自身造成困扰,也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比如我们城市的各种环境卫生问题和噪音问题。
班杜拉在1965年做过一项关于观察学习的经典实验,目的是了解两个主要问题:
(1)儿童是否不管榜样(即作为实验对象的被观察者)是受到奖励还是惩罚,总是会从榜样那里习得攻击?
(2)儿童看到榜样受到奖励是否比看到榜样受到惩罚会更多地自发模仿所看到的攻击?这项实验将4~6岁的儿童分为两组。儿童在电影中看到一个成年男子演示四种不同的攻击,但在影片快结束时,一组儿童看到的这个成人榜样受到另一个成人的奖励(那个人说“:你是一个强壮的冠军。”);而另一组儿童看到的是这个成人榜样受到惩罚(另一个说“:喂,住手!我以后再看到你这样欺负弱者就给你一巴掌!”)。接着让儿童进入一间游戏室,里面放有一个同样的充气人以及这个成人榜样使用过的其他物体。结果发现,电影里榜样的攻击所导致的结果(奖励或惩罚),是儿童是否自发地模仿这种行为的决定因素。也就是说,看到榜样受奖励的那一组儿童,比看到榜样受惩罚的另一组儿童,表现出更多的攻击。(364-365)这一实验结果,是否意味着看到榜样受奖励的儿童比看到榜样受惩罚的儿童习得更多攻击呢?为回答这个问题,班杜拉又做了一项延伸实验,在这两组儿童看完电影回到游戏室时,以提供糖果作为奖励,要求儿童尽可能地回想起榜样的行为,并付诸行动。结果表明,这两组儿童在模仿攻击方面没有任何差异,即都能精确地显示出榜样的四种攻击的顺序。因此可以说,榜样行为所得到的不同结果,只是影响到儿童模仿的表现,而对学习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在榜样受到惩罚的条件下,儿童同样也习得了这种行为反应,只是没有同样地表现出来。班杜拉的上述实验研究表明,惩罚对降低有些问题行为比较有用。“尤其是当学生几乎没有什么动力去改变行为时,惩罚就较为有效”。(328)当惩罚看起来是减轻危险反应的唯一可行的方法时,惩罚的害处可能要比让儿童自身发展下去产生的后果要小些。因此,许多心理学家和教育工作者认可适度惩罚的观点,主张尽可能采用移除式惩罚而少用施予式惩罚,以此来减少惩罚对学生的负面影响。同时应将惩罚和对适当行为的奖励强化结合起来,通过惩罚的负强化效应而发挥其教育价值。(186)
二、惩罚在学校教育中的应用
(一)惩罚作为一种教育手段
具有积极目的(因此而不失其教育性价值)的惩罚应当具有相对明确的使用范围,因为并非所有的不良(非期望)行为都可以通过惩罚而收其效果。作为教育手段的惩罚应当具有两方面的涵义,就其消极层面而言在于禁止某种不良行为,就积极层面来看是在于诱导良好行为。两者不可或缺,否则就失却其实施的本义和价值,变成单纯的管理甚至惩治。经验告诉我们,惩罚似乎是改变不良行为的最为简单有效的措施,而事实上并非如此。令人遗憾的是,目前有很多教师就是抱着这样的错误观念并付诸实践,从而导致我们的学校教育中存在着大量无法达到有效抑制、消除不良行为预期目标的惩罚方式,也就是说无效的或者不当的惩罚。从所施惩罚物划分的角度看,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这几种:身体惩罚(体罚)、心理惩罚、布置额外作业、拖延下课或课后留校等。从惩罚过程的行为分析角度,主要有滥用教师权威的惩罚(包括对由于教师失职行为而引起的学生不良行为的惩罚和出于报复目的的惩罚)、违反逻辑结果的惩罚、情绪化惩罚、惩罚尺寸失度(包括过轻惩罚和过重惩罚)以及惩罚对象错误和选错惩罚物(心理学上是指能够减弱不良行为的操作结果)等。这是我们应当予以重视和避免的。在学校教育中,教师及学校基于其特定的法律地位,在针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置时,其拥有的权责是不等同于监护人的。那么,对于什么样的不良行为,教师应当给予惩罚,而对于哪些不良行为,又不必给予惩罚呢?下面只是一些不完全的列举分析。
1.对于那些属于违反校规班纪和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如撒谎、偷拿东西、考试作弊等行为,如果学生明显知道这样做是违反规则和错误的,自己又能够遵守,却不顾后果而为之,就表明他具有明知故犯的过错,对于这种行为可以给予惩罚。
2.对于属于学习方面的不良表现和个人生活中的非期望行为,应以引导和强化为主,一般不要采取惩罚的方式。每个学生基于不同的家庭环境和个体差异,后天努力及客观条件悬殊,导致彼此差异,不可能都像学校要求和教师期望的那样作出反应。因为某些不良行为是早先就已形成了的,难以期望其在短时间内作出改变,而某些正确行为的习得是需要必要准备的。对于那些有特殊需要的行为问题学生,应当充分考虑其实际并在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由学校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业人士或者校外心理学家进行干预、矫正。
3.对于属于学生情绪反应上的不良行为,一般不宜采取惩罚性教育,因为这样做非但不能消除问题行为,反而可能引发更强烈的情绪反应。对这类不良行为,应当先杜绝引起该学生此不良行为的强化物,再以正强化为基本干预方法。
4.对于初次出现的意在引起教师或同学关注、危害轻微的学生不良行为,教师可以采取忽视或者强化期望行为的做法加以应对,最好不要采取使其目的得逞的惩罚措施。
(二)实施惩罚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是否给予惩罚、何时给予惩罚以及如何给予惩罚,诸如此类的问题即使在行为心理学家内部也存在很多争议。那么,在学校教育中教师实施惩罚时应注意些什么,需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呢?
1.惩罚保留原则
也就是说,教师应以正向强化为基本原则,尽量避免使用惩罚来矫正行为,而是通过奖励等方法增强与目标一致的期望行为。那些赞同使用惩罚的行为理论家们也同意这样的观点,只有当强化不奏效时才考虑使用惩罚。当学生出现不良行为时,首先向他建议能引起其兴趣的替代行为。除非不得已,一般保留采取惩罚的措施。(525)例如学生甲嘲笑同学是笨蛋。班主任老师本来可以罚他站在角落处反省自己为什么嘲笑别人,可是这位教师并没有这么做,她知道甲生这么做,只是为了满足他在同学面前的表现欲,而甲生在科技能力方面又很强。下课后她把甲生单独叫到一边,和他共同设计了一个科技项目。当他完成这个任务后,老师就让他在班里展示其成果。这种做法,既纠正了学生的不当行为,避免因为惩罚而带来的不良后果,还可将学生从消极榜样转变为积极榜样。
2.及时性原则
即在不良行为出现或者非期望事件发生后尽快地施以惩罚物,这时收到的效果最佳。如果延迟惩罚,则在惩罚之前发生的理想行为会受到惩罚物的影响而减弱。一旦教师认识到有必须加以惩罚的不良行为出现,就应该立即给予惩罚。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惩罚对该不良行为的抑制效果。
3.正当性原则
首先,教师应当出于教育的目的,根据既定而明确的规则处罚有过错的学生。任何将惩罚作为报复手段的做法都是应当被绝对禁止的。在实施惩罚时要确保被惩罚的学生知道他的哪种行为受到处罚以及为什么受惩罚。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你明白他为什么受惩罚,学生自己也就明白为什么受惩罚。其次,教师应当确保对学生不良行为的惩罚是合适的。即确保采取的惩罚措施是针对其不当行为并且是适当有效的,不会有副作用,除非其副作用相对于不良行为造成的后果来说是微不足道的。要根据错误行为的严重程度决定应当施以怎样的惩罚,惩罚实施的强度要与受处罚行为所造成的危害成比例,既不能过重也不能过久。过分宽容或者过分严厉的方法都不会有效地消除错误行为。可以采取分级处理、渐次惩罚的方法,并考虑给将要受处罚的学生提供选择不同行为的机会。例如,LeeCanter就主张对待错误行为应该有不同程度的惩罚水平,而且课堂管理中惩罚的等级不应该超过5个。(357)在进行惩罚时,应当考虑学生心理需求上的个别差异,要尊重学生的尊严和人格,尽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心灵伤害,严禁体罚和侮辱学生。
4.最低伤害原则
在教育中实施惩罚往往会导致一些消极的后果甚至是危害。如激起受惩罚学生的情绪行为,造成学生逃课、掩饰行为和对教师的疏离,导致攻击行为增加,失去自尊和心灵伤害等;过度惩罚或者经常性地实施惩罚有可能引发制约现象,容易使得与惩罚有关任何刺激变成制约惩罚物。因此,当教师必须抑制一个不良行为时,应选择一个比较温和的又能阻止将来的不良行为的惩罚方式。比如当教师通过忽略、说理、给予脸色的方法能够制止学生的不良行为时,就不要采取警告、批评、叱责的方式;对于某些不良行为,可采取私下实施惩罚的方式,既可以消除引起班级同学的注意的可能性,还能避免学生在大家面前感到尴尬或羞辱。
(三)关于教师实施有效惩罚的几点建议
鉴于惩罚的种种弊病以及由其可能带来的许多副作用,教师对于惩罚应当采取一种“不得已而用之”的谨慎态度。惩罚作为一种教育方法,是一项技巧,也是对教师专业素质的一种考验和挑战,需要充分运用教师的教育智慧。在实施惩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教师应当清醒地认识并让受惩罚学生认识到
惩罚针对的只是不良行为而非学生本人。因此,任何会导致伤害学生自尊心、降低其自我价值感从而造成学生心灵伤害的惩罚措施,都应当不用或尽量避免使用。
2.教师必须结合具体个体和情景
深入分析造成学生某种不良或违规行为的原因和动机,然后考虑是否有必要施以惩罚;如果需要,再考虑选择适当而有效的惩罚方式。
3.对惩罚的解释与说明
对于某种不良行为,一旦确定有必要加以惩罚时,教师就必须明确告知学生实施了哪项被禁止的行为,违反了哪一项规则,造成了什么样的具体后果(比如干扰了同学的学习,威胁到其他同学的安全和自尊、或者是损害了学校的财产等),从而向学生传达这样一个信息:之所以对这一行为实施惩罚,是因为它已经超越了可接受行为的界限。对惩罚的解释和说明,既使被惩罚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而容易接受这一惩罚,也让其他同学明白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
4.教师在应对学生的某些不良行为时
应尽量保持平静、克制和理性,以避免受其个人主观成见和消极情绪的干扰而出现过激反应,进而引发不当惩罚。
5.对不良行为的惩罚必须与对良好行为的奖励强化相结合
方能收其教育之功效。相关研究和大量的事实都表明,当可接受行为同时被强化时,对不良行为的惩罚会更有效。(331)而且,通过强化期望反应、惩罚非期望反应,可以向学生传递“行为是能够改正的”的积极信息。例如张三在校表现不佳,常出言不逊地顶撞老师,为此几乎成了教导处的常客。这时教育他最好的办法不是如何指出他的错误,而是强化他表现良好的一面。
6.对受惩罚学生保持关注
以监控和评估惩罚的有效性,必要时调整或改变教育措施。如果一个给定结果(惩罚)不能降低它所要惩罚的反应(即不良行为),那么这个结果对于被“惩罚”的学生来说就不是让其厌恶的。事实上,这种惩罚有可能是一种强化。这时,需要教师调整自己的判断并改变其教育策略。
7.在必要时
在目前处于和谐安稳的社会条件下,大多数幼儿是独生子女,这就导致了目前幼儿缺乏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生活技能差,从而在未来面对的生活、就业、家庭等方面时都会产生困难。这点可以通过对幼儿的观察发现。我在带小班时,大部分孩子不会自己穿衣服,甚至不会吃饭。这就明显体现出幼儿生活技能差,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而行为活动,又是影响幼儿心理发展的主要因素,长期如此产生依赖心理,从而导致幼儿错误的价值观及认知体系。我作为一个带班老师曾经尝试手把手的教他们穿衣吃饭,但发现这种方法的效果微乎其微。随后我发现幼儿在认知事物过程中,是从联想想象以及内心的兴趣来选择性的认知事物,从而导致了幼儿对事物认知的不定性。在后来的教育实践中,我通过教学的三大环节,以兴趣发展为主题设计教学,通过具体有趣的儿歌抓住幼儿新奇的心理为载体,最后经过图解教会了他们自己穿衣服吃饭,成功培养了幼儿独立自主的生活基本能力。
二、幼儿的语言沟通及心理健康发展
在我带班的办理曾经有一个小孩叫做洋洋,整天不听我的指挥,我慢慢观察发现他每天衣服都是脏兮兮的,指甲中间也全是泥巴,于是我就叫他过来询问他为什么不听老师话,“勤洗手,后吃饭”,但是在和他的交流中我发现,他说话总是吞吞吐吐,并且发现他与别的小朋友的交往中,总是不善说话。后来与其家长的交流中,了解到了,这名孩子的家庭是单身家庭,从小缺少母爱,导致了其在日常交往中对陌生人的排斥,甚至自闭。所以这就要求我们教育工作者要如古人所说的因材施教,把握知识教育的同时也要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的教育。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适时与幼儿进行关于心理状态的谈论,鼓励幼儿大胆讲话,鼓励幼儿多与人交流。在家庭中,加强亲子之间的交流,开展亲子阅读。后来的带班中我积极改善方法,利用做游戏等互动活动营造了孩子平常语言交流的环境,成功使孩子们敢于交流,善于表达自己的意见,养成了勤思考、勤动手的好习惯。在孩子做对时积极表扬孩子,在做错时不要盲目批评孩子,而是要主动引导是孩子明白这么做为什么不好。
三、对幼儿在当下中国社会所需品质的培养
经过多年的带班经历,我觉得在当下人文关照下的中国社会,幼儿所需要的教育应为以下二点:
(一)培养孩子个性及创新能力把握适当的挫折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有很大好处,而对挫折的正确认知和理解是挫折教育的关键。从而在孩子不断的磨练中培养孩子的个性,而且在不断磨练中,孩子也会积极动脑去解决问题,而每个孩子先打个方法都不尽相同,这又培养了孩子独立思考及创新的能力。例如我曾经在带班中上手工课,当孩子们玩橡皮泥时,我有意提出几个简单的答案不唯一的谜语,然后让孩子去猜,并且想办法动手用橡皮泥去捏与之相应的东西,比比谁的更快。这样在无形中培养了孩子对动手的兴趣,及对知识的渴望。并在实践中养成了个性,创新式的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