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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事业发展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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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事业发展史

第1篇

记者:主席,非常感谢您在第64届国际宇航大会期间接受我刊的独家专访。您在2004年出席北京召开的“国际空间法研讨会”时曾接受我的专访,我记得您当时说过一句让我至今印象深刻的话:“亚洲已进入空间时代。”如今,在亚洲特别是中国航天取得的成就完美地诠释了您当初的预言。您对本届国际宇航大会有何评价?

汤加:感谢你和《太空探索》杂志长期以来对国际空间法学会及空间法学事业的关注。我认为在中国北京召开这次国际宇航大会绝对是一项正确的决策,无论从注册参会的人数和投递的论文数来说,都创了一个新高,名副其实的国际宇航盛会。特别是,中国航天的巨大进步和辉煌的成就令人印象深刻,我羡慕并且祝福中国航天人。

记者:一年一度的国际宇航大会都由国际宇航联、国际宇航科学院、国际空间法学会“三驾马车”联合主办。您能不能对三家主办方的合作关系做一个介绍?

汤加:国际空间法学会和国际宇航科学院均由国际宇航联1960年创建,国际空间法学会2007年从国际宇航联中正式独立出来(国际宇航科学院更早一些),目前,这两个组织分别有自己的领导机构和组织系统,学术活动、行政管理和财务都是独立的,但三方的密切合作关系一直持续至今,主席均列席国际宇航联执行局会议,而且在国际宇航联的统一安排下,在每年的国际宇航大会期间联合或独立开展各自专业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

此外,国际空间法学会具有联合国外空委及其附属机构的正式观察员身份。国际空间法学会经常应邀向联合国外空委、外空厅提供决策建议并对空间法领域重大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比如近年来,国际空间法学会出具了关于空间碎片及规范亚轨道飞行活动的法律意见。此外,国际空间法学会对联合国“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等重要议题也提供了必要的支持。若干年前,鉴于国际社会在外层空间(特别是月球土地)私人所有权问题上出现争议,国际空间法学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发表声明,澄清了一些法律认识。我们相信,国际空间法学会作为一个中立和独立的国际性学术组织,将对空间法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记者:国际宇航大会被视为世界航天领域最大的学术交流活动,您如何看待国际空间法学会为国际宇航大会所创造的独特价值?

汤加:空间法与广大航天科技工作者的直接关联度可以说是与日俱增,我们乐见越来越多的同仁开始使用跨学科方法研究重大复杂问题。国际空间法学会的系列活动是国际宇航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空间法学会每年均在国际宇航大会期间举办学术年会,我们把空间法和其他空间社会科学(如空间政策)领域分为五个专题研讨会。

1992年以来,国际空间法学会还举办一年一度的曼弗雷德·拉克斯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模拟法庭竞赛活动不仅为国际宇航大会带来三名国际法院现任大法官,还吸引大批青年学子现场观摩,国际影响力在全球独一无二。

记者:您如何预见空间法的未来发展趋势?

汤加:我相信,20世纪六七十年代制定的外层空间法律制度将被进一步细化和补充,而且将以私法、区域协定、双边协定、国家空间立法等形式出现。随着空间活动民营化、商业化程度不断提升,我们更加需要对此类空间活动进行规制。

今后的国际空间立法可能不一定采取国际公约这种形式,因为各国似乎不太愿意为了遵守国际公约而放弃其权利。需要指出,近来出现的各类空间活动指南、最佳实践以及国家立法活动均有助于提供法律确定性。过去由于无知或偏见,法律经常被误认为会对某些活动的开展构成障碍,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一个明确的、可预见的法律制度体系是空间活动获得成功的可靠保障,因为它能够为管理者、投资者和开发者提供法律的确定性。如果您事先知道规则是什么,您的投资风险便会大为减少。此外,在知识产权和责任等问题上,明确的规则只会帮助那些想要保护自己发明专利的科研人员。在一个项目启动之初(而不是结束时)就重视这些问题,能够为空间项目顺利开展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保障。

记者:你如何评价目前中国空间立法现状?作为世界航天大国,中国还没有制定自己的航天法,您对此有何建议?

汤加:中国虽然没有国家航天法,但已经有相当实质性的航天政策;我深信中国最终会通过航天法。或许当民营活动变得更加广泛,立法需求就会自动呈现。在空间活动由国家进行主导的条件下,立法需求可能不是很急迫,但通过立法对不同部门的职能进行规制也十分必要。此外,中国在空间活动特定领域也需要立法,如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责任承担。中国在空间应用领域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制,比如卫星导航,而这些领域对于广大民众而言的确是越来越重要。综上所述,我认为中国将航天立法工作提上日程十分明智。

记者:您如何评价中国目前的空间法研究状况?对未来中国空间法的研究发展,您有何建议?

汤加:近年来,中国学者的空间法国际论文数量逐年增加,但是与中国作为航天大国的地位还不太相称。中国的许多法学院过去似乎更倾向于纯学术研究。我很高兴地获知,在过去几年中,中国空间法学会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组织和赞助了28个空间法研究项目,促进了空间法学研究工作,活跃了学术气氛。这是中国首次出现较大规模的、有组织的空间法研究活动,有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融合。中国空间法学会源于航天科技工业部门,可以发挥其同时服务政府、工业界和学术界的桥梁作用,促进空间法教育质量的提升和空间法能力建设的实践性和市场导向性。

如果我们从世界航天大国角度审视中国,我认为,建立国家级的空间法律政策研究机构,并且拥有一批专职研究人员十分有益。国家级研究机构的建立,对于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服务中国航天事业将发挥很好的基础作用。通过有组织的形式吸引和鼓励有才华的青年学者研究空间法律政策非常重要,而建立这样一个机构将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我们当年在荷兰莱顿大学起步,于1986年建立了国际航天航空法研究机构。这个项目可以说在世界上非常独特,现在已经得到全世界的认可,并且吸引了来自各国学者和学生的积极参与,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重镇。希望这个成功案例对中国决策者和同行能起到一些借鉴作用。

记者:我们了解到,国际空间法学会一直高度重视通过每年的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来教育和激励青年学生。您如何看待大赛为空间法研究创造的独特价值?

汤加:模拟法庭竞赛让全世界数百计的青年学生接触到空间法;对于他们来说这是十分宝贵的人生经历。许多辩手目前虽然已经身居高位,但仍然怀念他们的竞赛经历。参加竞赛不仅有利于青年学生学习表达和写作、展现团队精神,还可以结识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并成为终生好友。更重要的是,他们将把空间法和法律思维应用到实践当中,从而宣传推广空间法、促进航天事业发展。

中国空间法学会近几年来组织了若干届国家级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给予中国学生以极大的帮助,竞赛成绩逐年提升。我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把亚太赛区带到中国。这对中国青年学子来说是一次很好的展示机会,将进一步提升中国学生的空间法研究应用能力及中国高校的空间法教学研究工作。

记者:中国空间法学会是国际空间法学会的主要成员之一,多年来一直与国际空间法学会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您如何预见这种关系的发展潜力?

汤加:今年的国际宇航大会获得巨大成功,全面加强了国际空间法学会和中国空间法学会的战略合作。我们十分珍视与中国空间法学会的伙伴关系,并且通过中国空间法学会,我们确实有机会更加了解中国航天事业和中国航天领军人物。在这里,我想表达我们对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宇航学会及中国空间法学会的衷心感谢,感谢他们在第64届国际宇航大会期间对国际空间法学会各项活动的大力支持。我们期待中国空间法学会将继续与我们开展模拟法庭竞赛、学术年会及其他领域的合作,并且希望有更多的合作项目,包括对中国未来第一部航天法的立法研究。

记者:祝贺您再次当选国际空间法学会主席,我想问一个私密的问题。一方面您多年担任国际空间法学会主席职务,并且得到了全会的尊重和认可。另一方面,您在莱顿大学教授空间法同时做了大量工作,您是如何协调这两个角色并取得平衡的?

第2篇

关键词:“十一五”;银行业;概况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1)03-0061-03

“十一五”期间,天津市滨海新区被纳入国家重点战略发展规划。伴随各项金融综合配套改革和金融深化举措的逐步实施,天津市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健全,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传统银行业务得到进一步巩固,金融创新业务突飞猛进,不良资产处置成效显著,资本充足率和资金实力显著增强,各项业务取得良性发展。2008年下半年以来,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天津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冲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有力地支持了天津市经济总体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一、金融聚集效应显著增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类别和数量不断增加,资产规模逐步扩大

“十一五”期间,伴随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入驻天津,银行机构类别和数量不断增加,金融聚集效应显著增强。2010年天津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560.7亿元,占GDP的比重6.2%,较“十五”末增加1.8个百分点。五年间,先后有浙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盛京银行、大连银行、哈尔滨银行、锦州银行、齐鲁银行、威海银行、河北银行共11家中资银行,恒生银行、东亚银行、星展银行、三菱东京日联银行、瑞穗实业银行、友利银行、华一银行、大华银行、德国商业银行、德意志银行10家外资银行以及中石化财务公司,共22家金融机构在津设立分支机构。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商银行,蓟县、北辰和东丽、津南四家村镇银行,天津港、摩托罗拉两家财务公司,工银、民生、兴业三家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等法人机构相继挂牌成立,企业银行和外换银行成为在津设立驻华总部的外资法人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天津分行也于2006年起正式开业。

截至2010年末,天津市共有中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67家。其中,中资银行31家,外资银行23家,村镇银行4家,财务公司4家,信托公司2家,金融系租赁公司3家。银行类机构营业网点2593个,从业人员达5万余人。2010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19760亿元,是“十五”末期的1.87倍。其中,天津市18家地方性法人银行机构注册资本金共281.6亿元,渤海银行、天津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天津滨海农商银行四家法人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均达到或超过10%。

二、传统银行业务继续巩固和增强,金融创新业务发展迅速

(一)存贷款增速等主要业务发展指标走在全国前列

近年来天津市各项存、贷款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势头,在全国位列前茅。五年间,天津市银行机构各项存、贷款平均增速分别为21.5%和23.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个和4个百分点,增速远快于北京和上海地区。2010年末,天津市银行机构各项存款、储蓄存款、各项贷款在全国按余额的位次分别为16位、19位和13位,排名较“十五”末期均有所上升。

(二)各项存款规模增长迅速,资金实力显著增强

五年间,天津市银行类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平均增长速度达21.5%,比“十五”期间加快了2.2个百分点。截至2010年末,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6499亿元,同比增长18.8%。其中,企事业单位存款和储蓄存款余额分别达7140亿元和5634亿元,分别占全部存款的43%和34%。

从各项存款增长的结构特点看,“十一五”时期因宏观经济增长处于快速上升周期,企业投资需求旺盛,获得贷款资金和盈利水平相应增加,企事业存款和财政存款均实现快速增长。其中,企事业存款平均增速达23.9%,比“十五”期间加快近3个百分点,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平均增长水平7个百分点。财政性存款的平均增速高达34%。于此同时,尽管储蓄存款受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等因素带动,增长速度较“十五”时期有所回升,平均增速上升2.3个百分点。但随着居民理财投资渠道逐步多元化,储蓄存款在银行资金来源构成中的比重也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由“十五”末期的42%,下降为“十一五”末的34%。

(三)注重信贷总量增长与调整优化结构紧密结合

“十一五”时期天津市银行机构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调整信贷投放结构,在保障天津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同时,较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发展,以及三农、助学、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项目的合理资金需求,为支持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五年间,天津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平均增长速度达23.9%,比“十五”期间加快了5.3个百分点,高于同时期GDP增速5.4个百分点。从各年份贷款增长情况看,在经历了2006、2007年较为平稳的增长周期后,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贷款增速略有回落。2009年国家出台系列刺激经济的政策措施对金融机构贷款投放引导作用显著,当年贷款增加3464亿元,增速达47.2%,创历史新高。自2010年初开始,贷款增长有所减缓。截至2010年末,天津市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3774亿元,全年新增2623.7亿元,同比增长23.5%。

从贷款期限结构看,天津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长结构继续向长期化趋势发展。五年间,中长期贷款平均增长速度达32.7%,分别高于同期短期贷款和票据融资平均增速25和18个百分点,中长期贷款余额占比由“十五”期末的48%,增加到“十一五”末的67%,增加了将近20个百分点,新增额占比更是高达74%。

从贷款市场份额看,天津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的市场份额结构特点主要表现为政策性和国有银行仍占决定主导地位,但市场占比逐年下降。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则呈逐步扩张趋势,外资银行仍维持较小的市场份额。截至2010年末,天津市政策性和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占比为53%,比2005年末下降了9个百分点;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贷款占全市贷款总量的31%,比2005年末提高了近8个百分点;外资银行市场份额变化不大,仍维持在3%左右的水平。值得一提的是,近两年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的组建兴起,使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贷款市场份额明显扩大。近两年,相继成立的三家金融租赁公司累计新增贷款670亿元,占到全市贷款增量的10%以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也从2008年末的2.6%,一跃增至2010年末的7%。

从贷款的国民经济行业分布看,天津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在三次产业中的分布呈一、二产业逐年下降,第三产业逐年上升的特点。截至2010年末,各项贷款在三次产业的比重依次为0.7%,22.1%和77.2%,一、二次产业比“十五”末期下降3.3和1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十五”末期提高了15个百分点。近两年,伴随国家系列刺激经济增长政策的实施,贷款投向的行业重点进一步向“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基础设施行业转移,目前介入这两个领域的贷款超过贷款总量的34%。相比之下,“房地产业”贷款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影响占比有所下降,至2010年末占贷款总量的9%,比2005年末下降了3个百分点。

“十一五”期间,人民银行和银行业监管部门持续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服务力度,努力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多方拓宽信贷支农渠道,鼓励支农产品及服务创新,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贷、联保贷款等金融服务形式。2010年末,天津市农发行、农行、农商银行、滨海农村商业银行等主要农村服务机构的涉农贷款余额达1138亿元,占全部银行业贷款总量的8.3%,比2007年末增长约115%。与此同时,为满足小企业多样化、个性化的融资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部,以更新经营理念,创新信贷产品,提高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截至2010年末,天津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企业贷款余额为1051亿元,比年初增加193亿元,同比增长12.6%,小企业贷款的不良率下降3.3个百分点。

(四)积极拓宽创新业务领域,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十一五”期间,天津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业务品种创新,通过发行诸如代客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项目等形式,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大力拓展电子银行、银行卡和代收代付等中间业务。截至2010年末,天津市中资银行机构各类理财产品资金414亿元,接近“十五”末期的30倍。2010年全年银行卡发卡总量达5709万张,交易金额4469亿元,分别为2005年的2.3和8.4倍;从实现效益上看,2010年天津市国有和股份制银行机构共实现中间业务收入50亿元,比上年增长24%,占全年利润总额的16.2%。其中,支付结算业务收入15.4亿元,同比增长8.4%,融资顾问业务收入10.2亿元,同比增长6.9%,业务收入5.7亿元,同比增长68.9%,银行卡业务收入5.6亿元,同比增长21.1%。

三、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明显改善,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增强

“十一五”期间,天津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步构建了产权明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经营良好的发展模式,盈利水平在外部环境不断变化的形势下逐年稳步提高。2010年,天津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利润总额30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人均利润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总资产利润率达1.6%,比上年同期提高0.25个百分点。从利润增长结构来看,2010年天津市金融机构分别实现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收入467亿元和64亿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80%和11%,分别比“十五”末期的比重提高了23和8个百分点。

第3篇

[关键词]高技术产业园区;产业聚集;龙头企业带动模式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5024(2008)06-0122-04

随着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西部省份如何充分利用本地雄厚的国防科技资源,实现当地经济的发展与腾飞,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西安作为中国航空航天产业的重要基地,在中国乃至全球都拥有特殊的地位和声誉。2002年麦肯锡的战略咨询结果和专家论证表明,航空航天产业是西安市应该发展的支柱产业。也有资料指出,航空产业的投入产出在10年之后就是1:80,就业拉动是1:40。一个机型将有500多个企业单位与之配套,二级配套的厂商更达到3000-5000家,形成一条金字塔式的产业链。西安发展航空航天高技术产业在全国具有独一无二的比较优势。

一、高技术产业园区的阐述

高技术产业区域(Hi-Tech Jndustry District)主要是指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连绵形成的高技术产业开发带(以下简称为高技术区域),是高技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载体,是一种新型的科学与工业相结合的社会组织形式,包括高技术中心(Technopole)、科技工业园(Hi-Tech Industry Park)和科学城(Seience City)。

产业聚集是高技术区域的成功特征。理论研究与发展的实践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竞争优势的获得来源于产业在其内部聚集过程中的优势获得。波特(Potter,1998)以为,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产业聚集可以从三方面影响企业和区域的竞争:一是提高企业的生产率;二是指明创新方向和提高创新速度;三是促进新企业的建立,从而扩大和加强聚集本身。

实际上,新时期的产业聚集更强调在柔性聚集过程中知识、技术等要素的重新组合与创新,强调本地工程师、技术工人等要素的集中以及本地熟练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各种知识型的资源优势越来越成为各国区域发展的主要动力。在高技术区域发展中,产业聚集更多的是依重于创新,聚集的方向是选择具有大量高技术人才和良好创新环境的区域。因此,可以说高技术产业的聚集是以高级知识、技术要素为主形成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具有持续竞争力的动态竞争优势。这也是高技术区域发展的重要基础。

高技术产业区域的聚集功能是指高技术区域凭借其具有的区位优势,将各种社会资源聚集在一起协同发挥作用的效应。从其内在实现价值看,聚集是高技术区域的重要区位特征,高技术区域的聚集功能是表现在人才、资金要素的资源聚集和创新的聚集,并最终体现在高技术产业经济效益的聚集;从其外在表现分析,高技术区域的聚集功能会造成对外部和其他区域人才、资金、技术的抽吸效应,从而使其取得聚集经济效益的快速发展,形成技术、经济优势的高势能区位,反过来又对外部和其他区域产生波及影响和带动作用。

二、高技术区域产业聚集的创立、成长与发展

产业聚集可以反映出一个高技术区域的竞争优势和条件,但是它并非一开始就以完整的面貌出现,必然要经历一个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从硅谷的发展可以辨识出,高技术产业聚集可以产生聚集效应,但最初的产生肯定是一些非聚集的因素在起作用。这些因素是一些区域的结构性因素,也是触发性因素(如斯坦福大学、政府投资含军事投资、企业衍生等),它们与其他的区位优势(如自然禀赋等)结合,就会产生指向性区位因素,形成最初的企业进入动力。而这些企业又会吸引其他企业进入,区域的功能性因素起聚集的主要作用,形成动态的聚集因素(如风险投资、企业家精神和协作文化等),促进产业聚集的自我发展。这个演化过程可以从下图表现出来。

高技术区域也可以看作是为产业聚集创立的一种区位优势。技术创新理论认为,在近乎完全竞争的市场中存在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门槛,如果此类门槛过高的话,经济发展有时会因为小的历史事件而被锁定在某低级技术水平上。如果技术的创新和扩散是多数采用者都随着它“走”而引发的,那么优化选择的机制和环境就能提供有效的通道。为了帮助高技术小企业克服创新门槛的阻碍,并防止经济发展水平在某个低水平上锁定,高技术区域便应运而生,并以提供区位优势因素来帮助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而不完全是出自自发的。高技术产业群的形成无疑需要企业有较低的进入门槛。创业企业能自由进入聚集产业,其进入会带来新技术、新思维、新的竞争方式,有利于促进竞争与创新,为产业聚集带来活力。

高技术产业区域的发展模式对园区发展至关重要。Walt,Whitman.Rostow在《经济成长的阶段》(1960)一书中认为正确规划某一时期的主导产业、确定其发展模式是制定区域产业政策的核心内容,也是壮大区域经济实力,提高区域竞争力的迫切需求。林金忠(2001)认为,聚集经济本质上是空间意义上的外部规模经济。他把规模经济分为两类:单个企业的内部规模经济;众多企业在局部空间上的集中而产生的聚集经济。他提出了三种聚集经济的类型:多层次聚集(企业间横向联系而形成的聚集):企业纵向关联而形成的聚集(产业链);由于区位优势而形成的同一产业或不同产业的众多中小企业的聚集。在科技园区的建设中,涵盖了三类的聚集活动。三种的聚集活动在园区中处于不同的层次,和园区的发展阶段紧密相连,如何协调三者之间的关系,如何促成不同阶段的企业的聚集活动,这取决于园区发展模式的选择。

本研究认为高技术的产业聚集最适合选用的模式为“龙头+网络”的形式。“龙头+网络”形式也被称为混合式聚集,是由多核式与网状式混合而成的产业聚集。聚集内部既存在几个核心企业及相关的小企业,又存在着大量没有合作关系的中小企业,例如美国的硅谷和印度的班加罗尔软件工业园。

高科技产业聚集以高科技龙头企业为核心,以大量的中小民营科技企业为配套,以科研院所为支撑,实行政府退出,行业协会运作的机制。高科技产业聚集生产高科技产品,经营风险大,产品的技术层次高,附加值往往也很大,要求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很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这类产业聚集在科技资源高度密集,传统工业基础雄厚,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容易形成规模,如东莞的计算机硬件产业聚集,西安的航空航天产业聚集,长江三角洲的先进制造业聚集和北京的信息产业聚集等。

三、龙头企业带动模式

(一)龙头企业带动模式的基本内涵

通过龙头企业的发展,带动一大批配套、协作企业,围绕龙头企业形成产业聚集。其主要特点包括:(1)多核式与网状式聚集并存;(2)核心企业不仅带动了配套企业的发展,也为散存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机会;(3)核心企业与配套企业依靠品牌为核心竞争力,散存的中小企业主要以低成本为竞争优势;(4)技术创新是聚集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二)行业内龙头企业带动因素

1.龙头企业与产业聚集的关系。在任何一个产业聚集中,小企业都占多数。从产业聚集内部各类企业的数量来看,有完全以众多小企业组成的“原子式”产业聚集和以少数大企业为中心(龙头企业)、众多小企业为而形成的“轮轴式”或“中卫式”产业聚集。在两类产业聚集中,尤以中卫式产业聚集最为普遍。在该类聚集中,大企业处于整个企业聚集的支配地位,小企业聚集处于或下层,主要为“核心企业”进行特定的专业化加工。并且核心企业主要负责产品的最终组装与生产技术难度高、附加值大、对规模效益反应敏感的配套产品,小企业多是分工生产技术要求低、批量小、专业性分工度高的各种零辅件与半成品等,参与聚集的小企业往往又有一次承包、二次承包甚至更多次承包之分,即把核心企业委托的生产业务根据专业分工要求分包给其他小企业,从而会形成多层次的分工协作体系。中卫式产业聚集的形成往往是少数大企业首先产生,然后众多小企业逐渐聚集在其周围。因而相对于众多小企业而言,政府首先吸引大企业聚集更有目标性,也更容易成功。吴旺延(2[)04)认为,处理好大企业集团与中小企业的关系是西部地区发展中小企业聚集的基础。龙头企业是产业聚集得以发展壮大的关键,当地政府应当为龙头企业保驾护航,要注意发现和培植聚集龙头企业,注重龙头企业和品牌建设。在计划体制下,西部地区建立了一批军工企业和重工业企业。这些企业是按照全能型模式创建的,集企业管理功能和社会管理功能为一体,是基建、供应、生产、销售、生活服务自成体系的,大而全的企业组织结构。由于体制的原因,这些大企业迫切需要“瘦身”并和其他企业“牵手”,才能恢复活力。

2.龙头企业对产业聚集发展的带动作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产业聚集龙头骨干企业在加快产业聚集,推动产业聚集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龙头企业促进产业聚集。一是龙头企业都具有较大的规模和实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总是首先流向那些拥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实力的大企业。这也就是说,大企业拥有更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能更好地发挥产业聚集主角的功能。二是龙头企业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品牌是市场经济的通行证,是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集中体现。拥有知名品牌的龙头企业对上下游产业链条具有强大的引领和整合能力。三是龙头企业具有自己核心优势。对于参与产业聚集的企业主体来说,核心优势包括核心技术、专利产品、管理技能、市场网络等诸多方面。一个企业只要在上述一个或多个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就会对上下游产业产生强大的拉动和聚集作用,从而与其他相关企业形成产业聚集。龙头企业作为区域内领头羊,一般都具有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

其次,龙头企业促进产业链延伸。龙头企业能适应国际分工和专业化生产的新形势,不断将一些配套件及特定的生产工艺分离出来,形成一批专业化配套企业,并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进人自己的供应网络,而专业配套企业的大量进入,又会带领上游原材料供应和加工企业,下游销售企业的不断涌现,从而促进产业聚集内产业链的延伸。

再次,龙头企业加速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升级。为了保持行业内的领先地位,龙头企业会更加注重技术的创新和引进。通过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发新技术、新工艺,与国际大企业合作,引进国外成熟的先进科技,在新产品开发方面不遗余力。研究表明,拥有龙头企业或知名品牌的产业聚集,科技经费投入规模较大,龙头企业科技投入也较大。

最后,龙头企业提高产业聚集内的组织化程度。龙头企业按市场导向,进入某一产品或产业领域,组织专业生产,为了自身产品的保证和竞争力的培养,龙头企业虽然会发展很多的配套企业,将一些生产环节分离出去,但还是会通过协作,把产前、产中、产后作为一个体系来运作,激活各环节的生产要素,产生“一石激起千层浪”的连锁效应。

龙头企业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搞好配套服务的综合功能。只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通过龙头企业的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把分散的、小规模的生产经营组织起来,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聚集,改进工艺、提高技术,带动整个产业水平提高,就会最终形成在全国甚至全世界有影响的产业品牌。

(三)模式中龙头企业所需条件

1、龙头企业有足够大的规模。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较大,经营效益较好,有能力带动一批配套企业,并能持续为配套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市场空间。

2.龙头企业的产业链可拆分。龙头企业的产品产业链较长,并且每个生产环节可以拆分,使配套企业的独立存在成为可能。

3.龙头企业产品的外协性。龙头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或零部件可以由配套企业生产或加工,不涉及龙头企业的核心技术。

4.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要形成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龙头企业与配套企业在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产品生产方面要有合理分工,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不能成为竞争对手。

5.原料取得的便利性。为龙头企业配套的企业所需的初级原料要很方便取得,能够承受运输费用。

(四)应注意的问题

1.龙头企业要持续稳定发展。龙头企业的发展是整个产业聚集存在的基础,只有龙头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才能为整个产业聚集提供发展的条件和机遇。

2.龙头企业的技术支持。龙头企业应为配套企业提供相应的技术扶持,使配套企业能够跟上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的步伐,保证配套企业的健康发展。

只要培育好龙头企业,引导好配套企业,协调好龙头企业与配套企业的分工协作关系,就一定能促进龙头企业作为带动型产业聚集的形成和发展。

四、西安航空航天产业园区模式

(一)西安航空航天产业园区可行性分析。地区间的产业竞争集中体现在产业聚集的竞争,要提升产业竞争力,就要增强产业聚集的竞争力,进而要求搞好产业聚集的空间载体即产业园区的建设。产业园区通过培育主导产业和建立相关支持产业配套,聚集和整合大量的资金、人才、信息等资源,组建信息交流和知识扩散的网络,发挥其外部经济效应,形成了创新的系统环境,使各个主体能实现有效的分工与合作,同时产业园区通过建立使地方政府、企业、服务机构之间实现互动合作的对话机制,协调聚集之间的地域、产业分工和合作,从而促进聚集的不断成长并提升产业组织的竞争力。产业园区和产业聚集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产业园区是形成、承载和促进产业聚集发展的空间载体,产业聚集是提升

产业园区和地区产业竞争力的核心内容。

产业价值链理论来源于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迈克尔・波特在其1985年出版的《竞争优势》一书中提出的“价值链(Value Chain)”理论。在生产者驱动的价值链中,价值链中的关键制造者一般控制关键技术,扮演协调各个环节的角色。在这里,生产商负责协助它们的供应商和顾客的效率。生产者驱动的价值链是那些大型的、通常由跨国制造商发挥中心作用来协调的生产网络(包括它们的前向和后向联系),这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例如汽车、飞机、计算机、半导体和重型机械产业为典型。

所以,以核心企业为龙头,形成产业链,进而形成网络化集群是可行的。而且通过发展和完善产业园区建设,充分发挥产业聚集的空间聚集和产业链交织优势,更是增强地区产业竞争力和经济实力的有效途径。西安航空航天产业发展模式是围绕航天、航空等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产业链、产学研相结合的航空航天产业园区。其中,西安闫良航空产业园结合优势产业培育龙头核心企业、拉长军民两用科技园区的产业链条。即以西安飞机工业集团公司为中心,在支持龙头核心企业的科研活动及其成果的产业化,注重培育相关配套的企业,拉成产业链。西安韦曲航天科技产业科技园区是以龙头军工企业为核心形成的园区,即围绕大型军工企业形成军地两用型产业园区,以航天科技产业为主导,其产业定位是以发展航天科技产业聚集及民为支柱产业,发挥航天高科技的优势,促进航天科技企业的民用产业发展。

(二)西安航空航天产业园区现状。西安的阎良、韦曲作为中国航空航天产业的重要基地,具备了发展高技术航空航天科技产业的基本条件。其中阎良拥有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大型企业集团,如西安飞机工业集团公司、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飞行试验研究院,以及毗邻的西安航空发动机公司,是全国唯一的集飞机设计、生产制造、试飞鉴定、教学培训为一体、产业体系最完整的航空产业基地;韦曲以研发和制造液体火箭发动机的中国航天集团公司第六研究院基地为依托,兼具西安电子工程研究所等32家航天和高科技产业,充分发挥业已形成的航天科技资源对科技的带动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根据西安市航天航空产业的实际情况及特点,作者对航天航空产业园区的发展模式进行分析研究,认为其产业聚集最适合选用的模式为“龙头+网络”的形式,即是由多核式与网状式混合而成的一种混合式产业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