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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就是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切实转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轨道。为此,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非公有制经济已占全国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以上,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结构调整,就没有全国的结构优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就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治理或退出高消耗、高污染的行业,更多地进入高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进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进入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进入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业,进入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领域等等。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非公有制经济在自主创新中具有数量多、效率高、周期短、成本低的特点,富有创新精神和创新活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就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增加研发投入,加大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力度,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增强品牌意识,培育和壮大一批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要注意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的再创新,走出去和国际研发机构联合协作,从而增强自身的研发能力。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加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就是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正确处理追求企业内部收益和合理负担外部成本的关系。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注重促进社会和谐
就是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发展和谐的劳动关系,完善工资随着企业效益提高不断增长的机制,足额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职工培训,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应该正确履行职责,创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平的制度环境和有序的市场环境。截至2006年上半年,已有17个部门和单位在市场准入、金融财税、公共服务、改进监管等方面出台了22个配套文件,还有一部分配套措施正在研究制定中;各地区颁布实施了200多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或政策文件。但与广大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需要相比,进展还不够快,力度还不够大,社会上还不够满意。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各项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法律法规清理工作。清理的重点是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社会服务、权益保护和政府监管等方面与《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不一致的规定。
二是完善配套法规和具体政策。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市场准入、技术创新、企业管理、人才培养、结构调整、产业集群发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三是完善行业准入配套政策。切实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进一步打破行政垄断及基于行政的经济垄断。
四是改革财税和金融体制。建立适合和满足各类企业需要的信贷体系,增加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贷款。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规范各类行政事业收费,切实制止摊派。
主要经验
经验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
国务院出台新36条后,四川省也出台了相关意见和配套措施,各地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强化非公经济发展的工作机制,狠抓政策落实、明确目标责任、突出工作重点,为激活民间投资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经验二:革除体制弊端、完善政策扶持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地区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相继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了对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革除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政策束缚,放开了广大民营企业的手脚。
经验三:降低准入门槛、拓宽投资领域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
加快建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非禁即入”,破除阻碍民间投资的“玻璃门”、“弹簧门”问题,根据地方特色,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当地重点扶持、重点发展的领域。
经验四:创新服务方式、改善服务质量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
积极探索服务民间投资的新方式,各地根据当地非公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分别从强化要素保障、提升民营企业家素质、增强民营企业竞争力等方面加强对民营企业服务,不断扩大服务范围和提升服务质量。
经验五: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投资环境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大力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强调发挥政府的服务功能,坚持多关心、多扶持、多服务,少干预、少检查、少添乱,把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努力办实事、求实效,致力建设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务环境。
经验六:培育扶持招商、发展市场主体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
全力支持、鼓励、引导、放手发展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努力培育出一大批“顶天立地”的大企业和“铺天盖地”的中小企业,形成国有、民营、三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主要问题
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市场预期不乐观,在深入推进政策落实、鼓励民间投资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突破壁垒难
市场准入方面依然存在的各种“隐形壁垒”,行业准入限制严重,尽管国务院及各部门先后出台了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36条”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及其相关细则,在某些领域政策上对民间资本开放,但仍然缺乏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导致民间资本进入受到限制。
要素保障弱
融资难、用地难、用工难等制约民间投资的进一步发展,非公企业贷款规模小、频率高,金融机构出于风险控制和管理成本等原因,不愿意向非公企业放贷;用地指标少,项目落地难,给全省非公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更加严峻的挑战;随着劳动力成本的增加,用工难、用工贵对非公经济的影响也日益突出。
实力提高慢
民营企业总体上管理体制落后,实力弱、竞争力不强。民营企业大多数集中在劳动密集、进入门槛低的行业领域,普遍规模不大,产品附加值低,产品结构单一,抗风险能力差,自身实力弱;民营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水平不高,企业产权结构单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制度不规范、文化缺位和家族式管理现象还比较普遍,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这种落后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服务提升难
民间投资涉及审批事项仍然偏多,花费时间较长;对于企业家素质教育、管理创新能力培训、风险意识培养等缺乏针对性的指导;在农民工培训、职业教育培训、技术人才培养方面仍需要强化;在促进政企、银企合作之时,为企业家之间搭建有效沟通交流平台依然不足,未能充分整合、挖掘企业家之间的内部资源。
对策措施
面对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下行压力较大,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引起工业增速回落,工业投资增速持续放缓,餐饮收入增速大幅回落,城乡居民增收难度加大的当前形势,2013年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和省委财经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的主要工作部署,包括十项内容,其中,第四项要求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我们认为,不只是第四项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包括其他各项工作,都应该继续发挥民营经济的力量,大力促进四川民营经济发展,使民营经济总量规模进一步壮大,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推动全省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跨越。
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
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债券融资、技术创新、跨国经营。引多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根据具体行业特征,在保持对行业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尽可能逐步降低行业准入条件,从根本上消除不利于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特别是不利于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障碍,让民间资本可以自由的进入更多行业。
进一步拓宽投资领域
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在一般竞争性领域为民间投资让出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投资等方式参与有收益的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根据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
对中小微企业实行税收优惠、低息贷款政策,给予扶持资金为在税收政策上直接优惠,如对初创期的民营企业、高科技企业给予一定年限的免税和低息、无息贷款等优惠政策,避免企业在申报扶持资金时所付出的时间、精力和成本;完善对民间投资的财税支持、产业扶持等系列措施,加快民间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民营企业人力资源信息库,制定关于民营企业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研究制定实施细则,促进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出台的“新36条”以及省政府的实施意见精神;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在涉及民间投资的市场准入、资源配置、优惠政策等各方面实行与国有投资相同的国民待遇;进一步扫清不利于民间投资的制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进一步强化素质提升
为企业家素质教育、管理创新能力培训、风险意识培养等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培训、职业教育培训、技术人才培养服务体系;完善创业载体建设,广泛开展创业辅导活动,引导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孵化园;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正规的财务制度和统计制度,进行规范化企业管理,促进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上市融资,推动区域性产枝交易中心建设;同时,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加入WTO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影响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是在改革开放后才逐步发展起来的,在市场准入方面,政府对非公有制经济有许多限制,虽然逐渐放开,但至今仍有许多限制。这给非公有制经济的结构带来了一些不同于公有制经济的特点:
在产业结构方面,非公有制经济只能在国有企业垄断的产业和部门以外的产业和部门存在和发展。这形成了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完整的畸形的产业结构。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一些部门分布。1998年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大约占四分之一,其在三个产业中的比重分别是,第一产业1.32﹪﹑第二产业47.8﹪﹑第三产业50.84﹪。在这些产业和部门中非公有制经济的分布与国有经济的分布有很大不同。在我国加入WTO后,由于没有了非关税保护﹑大大降低了关税税率﹑给予外国企业以国民待遇,在我国处于弱势的部门,例如,农业﹑汽车业﹑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电信业等,我国企业将面临外国企业的强大竞争。由于非公有制经济在农业中所占比重很低,所以它受的冲击可以不计。(关于农业经济的所有制结构,一般都认为农业是集体所有制的,实际上,除土地外其他农业生产资料都是农民自己所有的,究竟如何认定农业经济的所有制这里不谈)。而在我国居弱势的其他部门,非公有制经济受外国企业和产品的冲击比国有企业小得多,而在那些由国有企业垄断的部门,非公有制经济则完全不受冲击,这自然是指直接冲击,间接冲击多少还是有的。在我国处于强势的部门,如纺织业等劳动密集部门﹑家用电器制造业部门﹑商业和餐饮业部门﹑建筑业﹑各种非金融服务业部门等等,正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最多的部门,它们受到的冲击较小。相反,在加入WTO后,外国的市场对我国的产品也更加开放了,那些我国具有强势的部门将可扩大出口,获得进一步发展,由此非公有制经济也将获益。而且,在与有些国家的协议中就明确规定在从该国的农产品进口贸易中我国国有进口企业的进口额将逐渐降至50﹪,也就是说非公有制企业不仅可从事农产品进口,而且其进口额应占到一半。因此,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的产业结构使得它受到加入WTO的不利影响较小,而得到的好处则更多。这只是概括而言。实际上,当然还得按部门仔细地分析。例如,在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方面,在非金融服务业的有些中介服务业,如独立的律师﹑会计师服务业,在部分涉外业务上非公有制经济也会受到较大冲击。
在规模结构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的规模很小,大企业很少,规模大有利于经营的一些部门,在与国外大企业有竞争的部门中,非公有制经济确实处在不利地位,例如,在零售业方面,外国的一些很有实力的大型商店﹑超级市场纷纷进入我国市场,对我国的商业,包括非公有制商业,构成了威胁,我国的非公有制商业规模很小,直接与其抗衡是很困难的。但是,非公有制商业正因为其规模小,可以广泛分布,灵活经营,外国大型商业企业不可能取代它们。
在技术结构方面,非公有制经济的技术水平低是其很大的弱点,在那些技术水平有决定影响的部门,如制造业部门﹑新经济部门,非公有制经济在与外国企业竞争中往往也处于不利地位。
总之,如果说我国加入WTO,在利弊权衡上有利有弊﹑利大于弊的话,那么,与国有经济相比,对非公有制经济来说利更大,弊更小。
二﹑非公有制经济如何应对加入WTO面临的形势﹖
那么,非公有制经济如何应对加入WTO后面临的形势呢﹖这里提出几点。
第一,扬长避短,有进有退
不同的非公有制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是,产权明晰,机制灵活﹑机动性强,决策快,利益的激励和约束强,短处是许多企业的规模太小﹑实力弱﹑技术落后﹑管理差﹑信息不灵。如上所述。而在不同产业和部门,它又有其强势和弱势。在应对加入WTO后面临的形势时必须扬长避短,有进有退,主动地进行结构调整。
在产业结构方面,应主动退出没有竞争力的部门,或者调整经营的方向。如果是生产汽车的话,在加入WTO后,那些不具经济规模的众多小的汽车厂继续生产汽车必定会遭淘汰,它们不应存侥幸心理,继续生产,而应及早退出,或转产其他产品。在那些具有优势的部门,非公有制经济应乘机发展,有能力的企业应努力扩大国外市场,目前国有经济正在对其布局从战略上进行调整,将要从竞争性领域逐渐退出,这是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的机会。在竞争性领域,非公有制经济与国有经济相比具有优势,在与外国企业竞争中也比国有企业更具竞争力。原则上,在国有企业退出中非公有制企业应以不同方式进入。这对我国应对加入WTO后面临的与外国企业竞争的形势是有好处的。但是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实力弱,即使在国有经济将退出的领域,在短期内非公有制经济也难以替代国有经济,有些非公有制企业也难以具备能与外国大企业竞争的实力。但总的说来,让非公有制经济进入这些领域将更有利于应对,而且早让其逐渐替代比晚让其替代更有利。同时非公有制经济应向以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技术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进军。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的高新技术产业是应对加入WTO后在这方面的激烈竞争的需要,因为,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制度﹑经营机制比公有制经济更适合于从事风险大﹑发展快﹑企业淘汰率高﹑创业成功后回报也高的新高技术产业。
在技术结构方面,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的技术水平已刻不容缓。
在规模结构方面,在有些部门需要发展一批规模大的有雄厚实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固然非公有制企业的规模小有其具有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的长处,但要与庞然大物的国外大公司竞争还是困难的。无论是占领国内市场还是扩大国外市场需要有一批大型的非公有制企业去竞争,单靠国有大企业去应对是不够的。
第二,学习规范,改革提高
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将进一步与国际经济接轨。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和学习WTO的基本原则﹑基本目标﹑基本结构﹑贸易政策审议和贸易争端解决的机制,其基本协定和附加协定﹑协议,与我国签定的双边协议,承诺清单等。这些协定﹑协议和承诺清单就是各会员单位之间经贸交往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了解和学习一方面使我们知道如何按这些规则行动,不致违规,另一方面使我们知道如何用这些规则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对非公有制企业来说需要按照这些规则来对照自己以往的行为,对那些不符合的地方,应切实纠正。自然,在任何经贸交往中都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有假冒行为。
为应对加入WTO后面临的形势,非公有制经济需要改革。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制度需要加快改革。不谈那些中小企业,不少大型的非公有制企业也需要改革其产权制度。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已经长的很大了。但是至今它们的产权归属仍是一笔糊涂帐。许多企业戴着「国有﹑「集体的红帽子,但国家﹑集体从来没有投资。由于产权错归,民事主体错位,经常发生法律纠纷,并造成误判,引起许多损失,障碍了企业的发展。在加入WTO后,这个问题不解决,带来的危害更大。为应对加入WTO后的激烈竞争,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来改进管理,这样才便于发展并便于与外国企业交往。
第三,团结协作,共同努力
为应对加入WTO后的形势,固然要靠各个企业自身的努力,但单凭一个一个非公有制企业的实力要对付国际庞大的企业是困难的。非公有制经济需要团结协作,共同努力。应该发挥协会和商会的作用。我国至今没有全国统一的商会。为此,全国工商联应能给非公有制企业以必要的帮助。例如,对非公有制企业人士提供关于WTO的培训。提供有关的法律谘询,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利益受到外国的损害时,以各种方式维护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