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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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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第1篇

一、发展现状

(一)社会团体登记情况。我市共登记社会组织223个,其中:社会团体166个,行业性社团129个,专业性社团29个,联合性社团3个,学术性社团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7家,其中:民政类5家,教育类17家,劳动类10家,卫生类12家,科技类6家,文化类4家,体育类3家。据初步统计,我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现有38,500人左右,约占全市总人口的4.5%,各类社会组织去年总收入5亿多元,提供就业岗位15000余个。

(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1、健全规章制度。为使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市民政部门指导督促各类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各类社会组织必须将登记证书、资格证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规章制度上墙公布,增强工作公开的透明度,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更好地为社会服务。2、规范财务管理。为贯彻中央精神,提高我市民间组织会计人员素质,民政部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民间组织进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通过培训,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人员都已熟练掌握了新的会计制度,并已能在财务操作中实际应用,从而规范了民间组织的会计制度。3、落实四项制度。为规范管理,制定了社区民间组织的普查登记、注册登记、备案登记、社区民间组织负责人例会四项制度,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并及时掌握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变化,确保社区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各社区所辖民间组织每月将活动开展情况,向居委会通报备案,居委会将社区民间组织开展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照片资料登记造册,重大活动报登记机关备案。确保社区民间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二、工作现状

(一)提高了民间组织的登记质量。我们以“依法行政、规范行为、提高服务”为登记工作理念,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细致地对民间组织地成立、变更和注销进行审批登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民间组织发放“明白纸”,公开登记事项、申报程序及材料、行政许可时限和操作规程,让他们能够及时了解登记程序;我们在规定的时限内尽量提前完成审批登记手续,为登记对象节约办事时间,减少上门次数,提供热情服务。

(二)健全了民间组织的监督机制。我们把加大执法力度作为规范民间组织社会活动、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建立了“市、办、居”三级监督体系,形成“横向分类负责、纵向按级负责”的民间组织服务与监督一体化网络系统,做到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民间组织的违法活动,从而遏制不良组织的滋生和蔓延,扶持和保护合法的民间组织。近年来,我们多次与社团主管单位联合开展治理检查,注销不合格协会,规范了对民间组织的管理。

(三)加强了民间组织的年检工作。这几年,我们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部署,结合自身情况,密切联系业务主管单位,本着规范管理、简化手续的原则,与业务主管单位一起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了年检、换证工作,让参加年检的单位填写了《年度检查报告书》,委托市“恒正会计事务所”出具《民间组织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未开展活动和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民间组织依法予以了注销。

(四)深入开展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诚信建设。我们对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严格要求,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诚信档案,接受公众监督;对已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把诚信建设作为年度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督促其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不断完善服务承诺制,制订长远规划和有效措施,通过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责任等方面做出的公开承诺,增强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

三、存在问题

1、整体质量不高,作用发挥不到位。从质量上看,目前我市民间组织发展整体结构不够优化,尤其是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农村经济类协会、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民间组织发展不足,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较弱;少数民间组织法制观念淡薄,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自律机制不健全,社会公共责任缺失,社会公信力不高。从作用发挥上看,大多数民间组织尚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如行业协会,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在行业协调、行业管理、行业维权、行业服务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问题。

2、政策法规不完善。民间组织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使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性质、地位、作用及职能等没有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国虽然制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且是暂行性行政法规,在很多具体问题上缺乏明晰的界定和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并与业务主管部门中的法律法规在许多问题上不协调、不统一。有的业务主管单位对社团的申请成立热情高,而对社团的年检,变更,注销,和对社团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重视程度不够,应付差事。

3、执法力度较薄弱。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开展执法活动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虽然是登记管理机关但却没有执法权,缺乏行政执法的基本职能,管理力量非常薄弱,总体情况为“力不从心,监管难以到位”。具体地讲:一是机构、人员、经费不到位。不同民间组织都是以民政部门名义进行登记管理,但实际上,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人员编制只有1人,与实际工作量不对称,工作中常疲于应付,监管过程中也无专项业务活动经费。二是全市有200多个社团,其业务分属不同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工作、争取配合工作量大。三是《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专门设置了“处罚”一章,对社团的一些违规行为的处罚作了规定,但由于缺少执法督查队伍,处罚很难落实。尤其是取缔非法民间组织缺少法制手段,造成一些未登记的民间组织取缔困难。

4、发展存在不平衡。民间组织的发展与各项社会事业的总体要求不相适应,主要有:营利倾向较明显,服务功能却欠缺;规模偏小,在专职人员、办公设施、专业水平等方面还有差距;分布的社会领域不均匀,在教育、卫生、民政领域较多,在科技、劳动、体育领域相对较少,与实际的社会需求还有一定距离。

四、解决对策

(一)建立健全民间组织法律法规体系。根据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适时出台与民间组织有关的法律及配套的政策法规,应尽快出台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加快修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界定要具体、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区别于有关社会组织的名称,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中应体现民办,方便于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改革民间组织的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民间组织管理的政策制订、执行、评价和监督之间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以及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加快民间组织执法队伍建设步伐。民间组织执法工作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但是现在登记管理机关还没有执法队伍,也没有必要的督查经费。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切实落实民间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充实民间组织管理力量,尽快组建高质量的民间组织执法队伍,提高执法的权威性。要确保民间组织管理者具有行政执法资格;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确保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法程序、执法手段的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大民间组织的扶持力度。希望政府在购买服务、项目扶持等方面对民间组织予以支持,同时支持民间组织获得合法的服务性收入,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应尽快完善民间组织的各种优惠政策,为民间组织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形成一套系统、可行的民间组织税收激励机制;在政府资助和社会捐赠的基础上,能够建立民间组织发展专项基金,为民间组织发展提供长远的资金来源。采取有力措施,在房屋租赁、场地使用、设施配备等方面给予扶持,推进民间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

第2篇

一、基本情况

XXX是市“中心城区”,全区共注册登记社会组织366个,其中:社会团体6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04个,主要涉及教育(268个)、民政、文化、体育、等行业。62个社会团体中行业协会商会41个。目前,全区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达6.5个,在数量上初步达到了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6个以上的发展目标。

此外,全区在各乡镇、街道进行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共计1229家,基本达到了城市社区10家、农村社区5家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要求。

二、前段工作

1、抓组织领导,促高位推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区社会组织工作,区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扶持社工类社会组织发展、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制定出台了《扶持发展社会工作类社会组织实施办法(试行)》、《开展社区民政服务社会化改革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方案》、《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将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和社区治理创新,纳入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和社会治理一盘棋安排。局党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作为民政重中之重来抓,局党组书记多次就社会组织年检、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等社会组织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

2、抓依法监管,促规范发展。一是推行政务服务审批改革工作。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实行首席代表审批制,取消现场核查环节,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审批时间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民政局行政审批股连续2019年、2020年两年,在区政务服务”好差评测评中获得全区行政股室排名第1和第2名的好成绩。二是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2018年度,民政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查处了“老兵之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三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自2016年7月开始,启动全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全区共有32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四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2021年1-2月,区民政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41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100%全覆盖展开抽查检查。检查结果在监管系统平台进行了公开。

3、抓培育扶持,促基础带动。2016 年,成立“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通过近3年的努力,共孵化培育出“区永爱志愿者协会”“区博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16家慈善公益类、社会工作类、社区服务类群众急需的社会组织。与此同时,区财政每年度预算安排不低于50万元用于支持社工类社会组织发展、不低于100万元用于购买社工类社会组织的服务。十三五期间,区社会组织承接民政等购买服务项目20余个,项目资金达400余万元。

4、抓党建引领,促作用发挥。2017年5月成立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综合党委书记由由民政局党组书记兼任。党委下辖支部6个,其中5个功能型党支部,1个实体性党支部,共有党员59人,其中,直管党员20人,流动党员39人。各社会组织在党建引领的旗帜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参与社区社会治理创新和其他中心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其原因

1、社会组织自身方面。一是社会组织的结构不平衡。从社会组织的类型上看,教育类、行业协会商会偏多,公益性、慈善性、服务性的社会组织偏少。二是部分社会组织(社团)发展质量不高,作用发挥不大。目前登记在册的全区性社会团体共计62家,其中行业协会商会41家。活动正常开展的只有区总商会、区怀素书画学会等7个组织。三是“僵尸”组织比例较大。据调查,全区长期没有收入,没有支出,没有活动开展,处于僵尸状态的有14家、失联的2家。

第3篇

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今年3月份,对辖区内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对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已有52家社会团体、43家民办非企业接受了年度检查。

二、通过QQ群等方式,加强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三、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及时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了倡议书,号召广大志愿者、全市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加强宣传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奉献爱心,参与防控。一是社会各界志愿者积极奉献爱心,为抗击病毒感染工作向武汉定项捐款27644元,二是全市社会组织通过招募志愿者,通过链接爱心企业、爱心单位、爱心人士等多方资源,拓宽销售渠道,为种植农户排忧解难,为湖北省和本地捐赠各类蔬菜300余吨。三是我市社会组织积极响应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号召,不断强化宣传,助推联防联控。积极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在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的同时,积极配合部分村(社区)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和疫情动态报告等工作,截止目前,我市社工机构、社会团体和社区志愿者共参与志愿者服务37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50余份,协助排查人员2600余人次。

四、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为助推攻坚,我们积极动员社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市扶贫奔小康协会在香港郭氏基金会的支持下,从产业、环境、建设等方面着手,通过培养产业带头人,实施产业发展项目,修建道路、为贫困户的学生实施资助等扶贫攻坚项目,有效助推了老百姓脱贫增收,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市扶贫奔小康协会参与脱贫攻坚的成绩经验、典型事迹等,已向省厅推荐。

五、组织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等级评估。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我们采取宣传引导,鼓励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参加等级评估工作。截止目前,共有市慈善会、市骨伤医院2家社会组织,向申报了社会组织的等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