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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的价值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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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的价值

第1篇

然而,在实际教育过程中,校园劳动值日这门“必修课”却备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质疑。迫于现实压力,我们很多学校都改由教师或是聘请专职校园保洁人员代替学生劳动值日……

学生的劳动技能从何而来?校园劳动值日是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的重要途径和必不可缺少的步骤。对此,我们每一位育人者都必须给予重视、珍视并上好校园劳动值日这门“必修课”,让其有效地融入校园课程,尽展其应有的课程效应。

首先,必须从思想入手,引导家长正确认知校园劳动值日的意义与价值。校园值日劳动为什么会受到家长和学生的抵触?其根本原因就是我们的家长和学生都对校园劳动值日缺少正确的认知,没有明白学校安排孩子进行校园劳动值日的目的。所以要想学生、家长真正认可并接受校园“劳动值日课”,我们必须要强化思想引领:一是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如专题会议等,向学生家长阐明学校开展校园值日劳动的目的与意义。要在思想上彻底纠正家长们的认知偏差,让其认识到,学校开展校园劳动值日的初衷是通过这一形式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训练他们的自理能力,帮其掌握一些基本的必备的劳动、生活的本领。二是开展校园劳动值日之前,我们还应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学生、家询意见和建议,要在思想上引起学生家长的共鸣,通过校园劳动值日让学生学到课本所没有的知识,掌握课堂教学所难以传授的技能。只有如此,校园劳动值日才会被家长所认可,并放心地让孩子参与其中。

其次,要精心“备课”,赋予“值日课”鲜明的教育功效。一是精备“内容”,安排校园值日劳动之前,我们必须要对所属班级学生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要切实根据班级学生的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以及身体状况等,选择一些学生力所能及且又不会对其造成伤害的劳动项目和内容,如:扫地、摆放桌凳、擦拭黑板等。二是巧备“方法”,想让值日劳动教育取得理想效果,我们教师还必须讲究一定的策略和方法,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可以先尝试让学生做一些简单而有兴趣的事情,随后再逐步提高难度。如果一开始就让学生做一些不能胜任的事,他们会因无法完成或完成得很不像样而丧失信心,进而厌恶值日劳动。三是细备“保障”,值日劳动之前,我们教师要预先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要向学生讲清从事该项劳动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劳动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劳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意外问题以及问题的应对措施和方法,尽可能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只有这样,我们的校园值日才会让家长真正放心、安心,并积极督促学生参与其中,接受锻炼、教育。

再次,要用心“引导”,切实提升孩子的“学习”热情。一是学校教师要做好宣传发动,要及时把劳动的好处和重要性通过生动的故事或是有趣的表演等形式告知学生,并在日常学科教学中巧妙引导、渗透值日教育,积极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值日劳动教育氛围。二是教师要积极投身于校园劳动值日的行列,把校园值日劳动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不仅要在校园办公区给自己安排一定的值日任务,而且还要在班级学生的值日任务中给自己安排一定的值日岗位并承担相应的工作,并和学生一样高标准、高质量地去认真完成。看到老师都如此重视校园劳动,学生们自然会备受感染和激励,参与值日的兴趣与动力也必然会大增。三是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值日劳动做好跟进指导与评价,当学生由于主观原因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时,必须给予督促,并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教师要及时更换;而对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工作无法顺利完成的必须给予适当协助;同时在跟进的过程中对于学生的优异表现也要及时进行总结、表扬,让学生产生劳动成就感。如此,学生必将更加积极地投入到今后的值日劳动中。

第2篇

论文摘要:从学校体育工作地位和作用以及体育教师劳动的特殊性,来说明体育教师的劳动有其特有的价值,他们的劳动应该得到社会的草重。

体育教师从事的是学校体育工作,学校体育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他们的劳动价值,只有正确认识学校体育工作的特点和体育教师劳动的特殊性,才能正确评价体育教师的劳动价值。

一、学校体育的地位和作用

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途径。我国学校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有协调的发展,学校体育在其中承担着重要的教育责任。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个性品质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或长或短都要经过几年、十几年的学校生活,在这阶段,学生的身心状况不仅直接关系到他们能否以充沛、旺盛的精力从事文化学习,以健康的心态进行各种交往,还影响着学生今后能否很好地面对社会迎接各种挑战,适应紧张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体育教育能实现这一功能,它不仅能增强学生体质,而且能培养学生勇敢顽强、团结互助、热爱集体等优良品质,形成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另外,科学实践证明,体育锻炼能增强大脑的功能,培养敏锐的反应能力,灵活的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以及良好的注意力和记忆力,使人变得更加聪明,有利于学习和运用科学文化知识。

学校体育是促进群众体育发展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战略措施。体育分为学校体育、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群众体育是民族强弱的标志,竞技体育是国力盛衰的体现,而学校体育是二者的基础。学生身体的生长发育水平和体质水平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体育锻炼是影响他们最积极最重要的因素。青少年学生在我国人口总数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学校体育本身就是普及我国群众体育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学生在学校不仅能通过体育运动增强体质,还能了解体育运动知识,掌握运动技能,并养成“终身体育”的态度和习惯,成为终生热爱体育运动的一员。另外,系国魂于民心的竞技运动始终受到人们的关注和喜爱,而竞技运动的基础也在于学校体育。许多优秀运动员都是经过学校体育打下的基础,最后才攀登上竞技运动的高峰。所以说,学校体育工作的好坏,也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竞技水平的高低。

二、体育教学的特点和体育教师劳动的特殊性

体育教学的特点和体育教师劳动的特殊性是相对于其他学科教学而言的。其特点在于其他课程的教学主要是通过思维活动使学生掌握教师所传授的知识、技能,而体育教学虽然也要传授知识,但它主要是通过各种身体练习来进行。学生在反复练习中,通过身体活动与思维活动的紧密结合来掌握体育知识、技术和技能,并在练习中得到发展身体、增强体质的成效。这样,在体育教学中就具有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高度结合和理论与亲身实践的高度结合这样两个显著特点。

体育教学的特点决定了体育教师的劳动特点。一般的教师是以脑力劳动为主,而体育教师的劳动从表面上看主要是由示范动作、保护帮助、组织训练等体力劳动所构成,但是构成这些表面形式的实质基础却是颇大的脑力消耗。知识技能的传授,技战术的演练,示范保护的完成,在教学中对不同学生各类情况的分析和处理,对教学方法、手段的选择和灵活运用等等,都是分析、判断、记忆、思维、想象等大量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以脑力劳动为基础,以体力劳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一种特殊劳动。

体育教师的劳动也具有一般劳动的三种形态。即劳动的潜在形态、流动形态和凝结形态。体育教师的劳动在这三种形态中与其他学科也有不同的特点。首先,体育教师除作为潜在形态劳动所必须的知识、技能的储备外,他们还必须不断地为维持和提高这种水平而付出新的劳动。诚然,其他教学也有这种需要。但却远不如体育教师表现得那样明显、突出和迫切。体育教师为了适应新形式下的体育教学的要求,一方面必须不断地补充新的学科知识,另一方面还必须努力保持一定的体能储备。人到一定年龄后,体力必然下降;锻炼停止一段时间,动作就呆滞,技术就生疏,平时不进行身体运动的备课,课堂上就再现不出应有的示教水平。这些因素决定了体育教师潜在形态劳动的特点。

其次,由于学生身体素质、性格和运动技能的明显差异,因此,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在考虑学生共性的同时还必须特别注意个性的特点。做到因材施教、因人制宜、个别辅导、区别对待。与其他教学相比,体育教师在这方面所花去的劳动量要大得多。另外,体育教师的劳动场所多在室外,他们除了要面对不同的学生外,还要经受风雨寒暑等恶劣环境的考验,这较之其它课任教师不能不说要辛苦许多,这是体育教师劳动过程中流动形态的表现。体育教师劳动的凝结形态(劳动成果),如前面所述,也体现着不同的价值和特征。

再从体育教师劳动范围的广度和劳动作用的深度来看,在同等条件下,体育教师的劳动比其他教师的劳动有着更多的教育效应。这是因为体育教师的劳动范围大大超过了其他学科教师的劳动范围。他们除了校内的“两课两操两活动”外,还有校外的各种体育竞赛、交流辅导等各类工作。仅就校内来看,他们的劳动范围就比一般教师大20%左右。从体育教师劳动的作用深度来看也是如此,他们在工作中表现出的勇敢顽强、坚忍不拔、吃苦耐劳、机智果断、乐观活泼等优良品格,以及娴熟的技巧、健壮的体魄、优美的动作都将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尤其是体育本身的竞技性、娱乐性等特点与青少年的心理需要是相适应的,这既是体育引起他们关注和追求的原因,也是体育教师劳动的作用深度所深化的原因。所有这些对学生的作用和意义都是重要的,也是体育教师劳动效应的客观反映。

三、体育教师劳动价值的评价

从上述分析,可以归纳出体育教师的劳动价值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体育教师的劳动价值表现在学生体质的增强上。这种价值在通常情况下既可观察得出,也可用定量的方法测量出来,这是一种有形的价值体现。

2、体育教师的劳动创造了大量的潜在的无形价值。吃苦耐劳、勇敢顽强、机智果断、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等高尚思想品德和情操。这是一种以意识和能力为表现形式的.无法进行测量的无形价值。

3、体育教师的劳动影响着未来一代社会劳动力的质量。

4、体育教师的劳动促进了我国竞技水平的提高。

5、体育教师的劳动价值也表现在学生智力的发展上。体育教师的劳动不仅通过学生体质的增强而间接地作用于他们智力的发展,而且也直接培养他们智力的发展。

四、结论

1、体育教师的劳动是一种复杂而特殊的劳动。是以脑力劳动为基础,以体力劳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一种强度较大的劳动。

第3篇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服务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日益增大。正确认识服务劳动的性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不应以是否是物质生产为标准,非物质生产部门的服务劳动也是生产劳动。服务产品是一种用来交换的非实物劳动产品,是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商品。服务产品的价值是由生产服务产品的服务劳动创造出来的。

在现代经济的三次产业结构中,服务业的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断提升,发达国家大多已超过60%a,有的甚至高达70%以上,中国服务业发展落后,且起步晚,目前其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也已超过33%。服务业在促进各国经济发展和吸纳就业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认识服务劳动?服务劳动是不是生产劳动?创不创造价值?成为理论界长期讨论的话题。本文拟对这些问题作一探讨。

一、服务劳动是否是生产劳动

经济学说史证明生产劳动范畴总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中的,由于所处的历史条件不同,人们对生产劳动内容的界定也就不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生产劳动的认识是逐步深化和发展的。

最早对资本主义生产劳动进行探索的是重商主义者,他们的出发点是如何使一国的财富增加。早期重商主义者直接将货币看作财富的唯一形式,把贸易当作产生财富的源泉。晚期重商主义者继承了他们先驱的主要观点,但是他们已经意识到财富的生产是来自主体的活动即工业和商业。事实上,在重商主义者眼中的生产劳动,仅仅是能够赚取黄金货币的商业劳动。比重商主义稍晚,在法国出现了重农学派,他们在什么是生产劳动的问题上与重商主义者持对立看法。他们“把劳动的一定形式即农业看作创造财富的劳动,不再把对象本身看作裹在货币的外衣之中,而是看作产品一般,看作劳动的一般成果了。重农主义创始人魁奈说:“君主和人民绝不能忘记土地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只有农业能够增加财富。这两个学派在生产劳动问题上的看法,各有其不同的历史局限性。跟他们相比,亚当·斯密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前进了一大步,他突破了特定劳动形式的局限,提出了劳动一般的观点。“他抛开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一切规定性,干脆就是劳动,既不是工业劳动、又不是商业劳动、也不是农业劳动,而既是这种劳动,又是那种劳动。但斯密的理论也存在着局限,斯密认为:“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可以固定并且实现在特殊商品或可卖商品上,可以经历一些时候,不会随生随灭。”而“家仆的劳动,却不固定亦不实现在特殊物品或可卖商品上。家仆的劳动随生随灭,要把它的价值保存起来,供日后雇佣等量劳动之用,是很困难的。在这里,斯密混淆了生产劳动和物质生产以及非生产劳动与非物质生产的区别。

马克思对生产劳动的分析采用了从一般到特殊的分析方法。在分析劳动过程时,马克思考察的是生产劳动一般,他撇开了各种特定社会形态,说明凡是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就是生产劳动。劳动过程“从产品的角度加以考察,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表现为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则表现为生产劳动。”而在对特定社会形态进行考察时,他说:“这个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得出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绝对不够的。因此,在考察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时,马克思进一步分析了生产劳动特殊,即与特定的历史的生产关系相联系的生产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实质是雇佣工人生产剩余价值的过程,对于资本家来说,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分不再依据是否生产实物产品,而是依据是否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只有那些能为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的“直接同资本交换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而不管此时劳动生产的是实物产品还是非实物产品。如果劳动同某种收人相交换,却并不创造剩余价值,那么,即使劳动创造了实物产品,也只能是非生产劳动。因为对于资本家来说,这种不能为他带来剩余价值的劳动是毫无实际意义的。马克思指出:“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从而劳动产品的物质规定性本身,同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之间的这种区分毫无关系。例如,饭店里的厨师和侍者是生产劳动者,因为他们的劳动转化为饭店老板的资本。这些人作为家仆,就是非生产劳动者,因为没有从他们的服务中创造出资本,而是把自己的收人花在这些服务上。因此,同一种劳动既可以是生产劳动,也可以是非生产劳动,关键取决于它是否使资本增值。“例如密尔顿创作((失乐园》,他是非生产劳动者。为书商提供工厂式劳动的作者,则是生产劳动者。”可见,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并不是以物质生产作为界限的,并且,商品经济条件下的生产劳动也并非特指某种具体的劳动形式,而是只要是能够生产出新价值的劳动都应该是生产劳动。因此,能够生产出新价值的服务劳动也是生产劳动。

此外,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其带来的巨大变化是深化认识生产劳动性质的现实依据。当今世界,科技进步和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产业结构的变化显著,第三产业发展迅速,服务劳动在社会总劳动中的比重增大。在这种情况下,倘若我们仍把创造价值的劳动局限于物质生产领域,就会得出非常荒谬的结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的劳动不是生产劳动、不创造价值。这显然有悖于现实和历史发展趋势。

二、服务是不是商品

服务劳动生产的是无形产品,我们称这种产品为服务产品,也可称之为“服务”。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服务是不是商品,关键看它是否具有上述属性,而不在于它是否以实物形态存在。

首先,我们分析服务是否为劳动产品,是否具有使用价值。有人认为,服务虽然是人类劳动但却没有实物产品。那么,作为劳动意义上的服务到底生产了什么?这种劳动的成果如何体现?其实,这种产品虽然看不见摸不着,生产出来的同时即被消费了,但它仍是具有使用价值的劳动产品:第一,从服务劳动的投人看,有投人就必有产出,就必然生产出服务产品;第二,服务产品具有满足人的某种物质或精神需要的功能,是构成社会财富的重要内容,财富是与使用价值相等同的;第三,从消费者的消费后果看,有消费后果必有消费对象,既然有消费对象存在并被消费,就必然有这种对象被生产出来。那么,服务业的产出是什么呢?服务业的产出就是服务这种无形产品。这种产品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它确实是一种客观存在,只不过在它生产出来的同时就被消费了。

其次,分析服务产品是否用来交换,是否具有价值。在服务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过程中,交换确实发生了。消费者消费了服务产品后支付了费用;生产者收回货币,交付了服务产品,双方实行的是等价交换。确实,从服务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来看,服务生产完成后,消费者双手空空,什么也没有,这是因为服务产品已被他消费了。那么,服务作为交换的对象,是不是只是取得了“商品的形式”,有价格而无价值呢?马克思认为,商品之所以有价值,“仅仅由于它们是人的劳动的表现……不是因为它们本身是物,而是因为它们是社会劳动的化身。服务正是这样一种“社会劳动的化身”。只不过这种社会劳动不是“化身”在实物上,而是“化身”在非实物的无形产品上,“化身”在一种流动的运动着的形式上。马克思明确肯定这种价值的存在,例如在《资本论》第2卷中,他就认为不生产“使用物”的客运劳动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 其实,衡量服务是不是商品,不在于它是否有形,是否能同提供这些服务的人分开而存在。马克思在谈到裁缝和歌唱家的劳动时说:“某些服务,或者说,作为某些活动或劳动的结果的使用价值,体现为商品。相反,其他一些服务却不留下任何可以捉摸的,同提供这些服务的人分开存在的结果,或者说,其他一些服务的结果不是可以出卖的商品。马克思此话的真正含意是指裁缝一类的服务提供的商品是一种能同自身分开存在的结果—将衣服做好了(注意,不是做好了的衣服)这样一种结果。这种结果由于能同裁缝自身分开而存在,因此,裁缝在提供这种服务时,不需消费者在现场,而是可以在这种服务完成以后,把这种服务的结果提供给消费者就可以了。消费者也完全可以在裁缝的这种服务完成后,对这种服务的结果进行消费和评价。如果这种结果不合格,消费者可以拒绝为此支付货币和拒绝消费,这种结果也就不能成为商品。因此,这种服务是其结果而不是过程表现为商品。而歌唱家一类的服务却不能象裁缝一样提供一种同自身分开存在的结果,而只能提供一种不能同自身分开存在的服务的过程。消费者必须在歌唱现场进行消费,而不能象消费裁缝的服务一样,等歌唱完了以后才对歌唱的结果进行消费。马克思在这里把服务分成了两种类型:一类是服务的结果体现为商品的服务,象裁缝一类的服务,它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服务的结果在服务过程的最后时点上产生,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不具有同一性。对于这一类服务,生产过程不需消费者的参与,生产结果即服务结果可以体现为商品。而另一类是服务的结果不体现为商品的服务,如歌唱一类的服务,它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服务的结果是在服务过程的每一个时点上产生,服务的结果就是服务的过程,两者具有完全的同一性,消费者必须参与生产过程。因此,对于这一类服务,其生产过程体现为商品。

由以上分析可知:服务是一种用来交换的非实物劳动产品,是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商品。

三、服务劳动创不创造价值

对服务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国内学者提出了许多不同的看法。20世纪$0年代初期有人认为,服务有价值,但不是服务劳动创造的,而是来自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转移;服务性劳动不形成价值,服务生产价格是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价值以类似生产价格形成的方式转化而来的;服务收人不是服务劳动者创造的,而是通过国民收人的再分配由物质生产领域转移过来的。90年代以来情况虽有所改观,但仍有不少论者认为服务劳动不创造价值,至少不是所有服务劳动都创造价值。如有的认为“对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不应简单地做出全称判断”;还有的则认为第三产业部门的价值不是由服务劳动创造的,而是由第三产业部门的非劳动要素创造的,传统的劳动价值理论容不了三次产业理论。这些观点都是值得商榷的。

第4篇

关键词:体育教师;劳动特点;创新教育

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教师是人类文化知识继承者和传播者,是学生智力开发和个性气质的塑造者。而体育教师同样肩负着把人类社会所积累的生产劳动和科学实践经验、文化知识以及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传递给年轻一代的重任。

一、体育教师的劳动价值

体育教师劳动的社会价值是通过他们的劳动对象──学生来具体表现的。

第一,学生体质的增强:由于教学和体育锻炼,使学生体格发育匀称,运动能力提高,抵抗疾病和适应各种外界环境能力增强等。它是可察看的,可用定量的方法测定出具体量值,称之为明显有形价值。

第二,对学生的品德培养:体育教学过程能够提高学生的思想品德修养,它是以意识和能力等形态作为表现形式的,是无法测量和计算,称无形价值

第三,学生智力发展:体育教学过程不仅通过学生体质的增强而间接发掘他们的智力潜能,而且也对他们的智力发展产生良好影响。这一点往往由于世俗的偏见未能被大多数人认识。

二、体育教师的劳动特点

(一)体育教师的劳动过程

体育教师的劳动具备的三种形态:

1、劳动的潜在形态:体育教师通过学习和训练、业务进修、备课、开展教研活动等,使自己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身体机能状态达到了适应教学的水平并储备起来,这就构成了体育教师潜在形态的劳动。这种劳动在未投入教学之前是不易被人们认识的。此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精力和体力,需要不断付出新的劳动来丰富这一构成。

2、劳动的流动形态:进入教学过程,体育教育在这一过程里,把个体劳动的潜在形态释放出来,积极地把自己的思想意识、行为观念、体育锻炼知识、运动技能技巧等,沿着各种途径向学生输送传递,使之从自己的身上向学生“流动”,从课堂教学到业余训练,从早操、课间操到课外体育活动。

3、劳动的凝结形态:是学生被教育加工的过程。体育教师凝结形态劳动的构成形式,是在体育教师主持的各类活动中,学生知识的丰富,运动技能的掌握,思想情操的陶冶,智力的发展,体力的增强转入到教育劳动的特殊产品――被教育的学生身上,与学生学习劳动结合在一起构成了学生劳动的潜在形态,为他们在社会中进行高效率,高价值的劳动奠定了物质基础,也就是参与了社会劳动的再生产。

(二)体育教师劳动的表现形式

体育教师的劳动从表现形式上看,绝大部分由示范动作、帮助保护、组织训练等体力劳动所构成,但构成这些表现形式的实质基础是颇大的脑力消耗,各种运动技能的获得,示范保护的完成,在教学中对各类学生既有共性又有个性的复杂情况的分析,综合处理,对教学方法、手段的选择和灵活运用等都是大量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结合。因此,体育教师的劳动是以脑力劳动为基础,以体力劳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劳动。

(三)体育教师的劳动范围与深度

在同等的条件下,体育教师的劳动能比其他学科教师的劳动产生更多的教育效应,对学生施加的影响胜于其他教师的劳动范围。首先,校内的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校外的各类竞赛、交流、辅导等工作,仅校内部分,体育教师的劳动范围比一般教师大15%-20%左右。其次,体育教师在工作中表现出的勇敢顽强、坚忍不拔、吃苦耐劳、机敏果断、乐观活泼、为集体高度负责的优秀品质成为一种无形的深沉的教育力量,潜移默化地在学生身上发挥巨大作用。再次,体育本身固有的特点,如其竞技性、娱乐性与集体的协调性都是与青少年心理特点相吻合的,这既是体育引起他们注意和追求的原因,也是体育教师劳动作用能深化的原因。

三、体育教师的劳动需要创新性

(一)体育教师角色的多元性决定了体育教师需要创新性

教师的工作是一种富有个性的劳动。对于大多数教师来说,实际的教学组织、教学方式、教学过程是由每个教师亲自设计的,整个教学环节都带上每个教师显著的个人风格,特别是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教师具有更大的选择性。可见,教师具有丰富而独特的创造性,这是胜任教学工作的关键,关系到能不能始终以一种创新思想去引导学生、教育学生。因此,一位优秀教师应该是教育目的的实现者,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学方法的探索者和教育活动的创新者。

(二)教育对象的特殊决定了体育教师需要创造性

教师教育对象是具有一定思想意识、有感情、有理智的活生生的人,是不同年龄、不同经历、不同个性、不同思想行为的一代青少年学生,而且他们又处在不断变化发展之中。教育对象的特殊性要求体育教师必须视其不同的发展水平和不同的个性特征,灵活应用各种适当的教育方法,并积极尝试新的方式,因材施教,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发展。为此,教师自己必须具有创新性。

(三)体育教育过程的复杂性决定了教师需要创新性

教师和学生是教育过程中最生动最活跃的因素,而体育教学过程的特殊性,使他们呈现出复杂性、变异性、不可预测性。体育教师只有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导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学生要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性,进行自主、创新性学习活动,表现为乐学、善学、能学、自主学习,只有在创新性学习活动中,学生才能不断发展和进步。

四、体育教师实施创新性教育的基本要求

(一)体育教师劳动观念的更新

体育教师的教育行为受其教育思想观念的影响,而教育活动及其效能、质量又会影响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格。因此创新性教育应从思想观念着手。首先,要树立创新教育目标观。传统的教育观念往往从根本上否定了学生的创造性,创新教育在目标的认定上应该从学生实际出发,确定多层次,多维度的师生一致的目标。教师有了创新教育这一目标观念,就会自觉地研究学生,给个性不同的学生以充分表现特殊才能的均等机遇和平等权利;就会尊重学生的心灵自由和心灵世界的独特性,就会不断地改进自身的教学,“为创造而教”,创造性地教;就会满腔热情地帮助每一个学生提高创新素质。其次,要树立新的师生观。即转变传统教育“唯师是从”专制型师生观,建立教学双重主体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新型的平等、民主、合作的关系。因此,教师要营造积极民主的课堂氛围,鼓励学生质疑、批评,乃至富有理性的健康人文精神的争辩。这对于发展师生情谊,促进学生人格和智力发展有重大意义。

(二)体育教师劳动方法的革新

教无定法,但又不可无法。实施创新教育要从注重教法转移到注重学法上来:首先,要激发学生的认识兴趣。创新教育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参与性”,创造的智慧和结晶往往在教育情境中通过学生的亲自参与,反复探索,日臻完美。这对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潜能也就释放了出来。教学应该是一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方法,应加强研究和实践。其次,教会学习,尤其是教会学生自主创新学习。在现代社会,“会学”显然比“学会”更重要,“会学”的深层含义不在于教师给学生以“黄金”,而是教会学生价值更高的“点金术”。国内外倡导的“问题教学法”、“引导发现法”、“研究探索法”、“小群体学习法”等都为学生主动学习、创造性学习提供了较好的环境。

(三)体育教师劳动价值的创新

生命的价值在于创造。教育应该实现人的创造性价值,一个人创新精神越强烈,其人生价值也越高,对人类社会的贡献也就越大。教育过程绐终应该是提高人的价值的过程,完美实现人的创造潜能的过程。体育教师只有从更高意义上认识自己的创造性工作,以此融入生命活动之中和作为提升生活质量的手段,并不断提高自己的创造性教学水平,才能更好地培养创造性人才。

参考文献:

1、欧小松,刘洪宇,魏志耕.创新教育学[M].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2000.

2、陈小蓉.体育创新学[M].同济大学出版社,1994.

3、曲宗湖.体育教师的素质与基本功[M].人民体育出版社,2002.

第5篇

论文摘要:从学校体育工作地位和作用以及体育教师劳动的特殊性,来说明体育教师的劳动有其特有的价值,他们的劳动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

体育教师从事的是学校体育工作,学校体育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他们的劳动价值,只有正确认识学校体育工作的特点和体育教师劳动的特殊性,才能正确评价体育教师的劳动价值。

一、学校体育的地位和作用

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途径。我国学校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有协调的发展,学校体育在其中承担着重要的教育责任。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个性品质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或长或短都要经过几年、十几年的学校生活,在这阶段,学生的身心状况不仅直接关系到他们能否以充沛、旺盛的精力从事文化学习,以健康的心态进行各种交往,还影响着学生今后能否很好地面对社会迎接各种挑战,适应紧张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体育教育能实现这一功能,它不仅能增强学生体质,而且能培养学生勇敢顽强、团结互助、热爱集体等优良品质,形成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另外,科学实践证明,体育锻炼能增强大脑的功能,培养敏锐的反应能力,灵活的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以及良好的注意力和记忆力,使人变得更加聪明,有利于学习和运用科学文化知识。

学校体育是促进群众体育发展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战略措施。体育分为学校体育、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群众体育是民族强弱的标志,竞技体育是国力盛衰的体现,而学校体育是二者的基础。学生身体的生长发育水平和体质水平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体育锻炼是影响他们最积极最重要的因素。青少年学生在我国人口总数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学校体育本身就是普及我国群众体育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学生在学校不仅能通过体育运动增强体质,还能了解体育运动知识,掌握运动技能,并养成“终身体育”的态度和习惯,成为终生热爱体育运动的一员。另外,系国魂于民心的竞技运动始终受到人们的关注和喜爱,而竞技运动的基础也在于学校体育。许多优秀运动员都是经过学校体育打下的基础,最后才攀登上竞技运动的高峰。所以说,学校体育工作的好坏,也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竞技水平的高低。

二、体育教学的特点和体育教师劳动的特殊性

体育教学的特点和体育教师劳动的特殊性是相对于其他学科教学而言的。其特点在于其他课程的教学主要是通过思维活动使学生掌握教师所传授的知识、技能,而体育教学虽然也要传授知识,但它主要是通过各种身体练习来进行。学生在反复练习中,通过身体活动与思维活动的紧密结合来掌握体育知识、技术和技能,并在练习中得到发展身体、增强体质的成效。这样,在体育教学中就具有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高度结合和理论与亲身实践的高度结合这样两个显著特点。

体育教学的特点决定了体育教师的劳动特点。一般的教师是以脑力劳动为主,而体育教师的劳动从表面上看主要是由示范动作、保护帮助、组织训练等体力劳动所构成,但是构成这些表面形式的实质基础却是颇大的脑力消耗。知识技能的传授,技战术的演练,示范保护的完成,在教学中对不同学生各类情况的分析和处理,对教学方法、手段的选择和灵活运用等等,都是分析、判断、记忆、思维、想象等大量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以脑力劳动为基础,以体力劳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一种特殊劳动。

体育教师的劳动也具有一般劳动的三种形态。即劳动的潜在形态、流动形态和凝结形态。体育教师的劳动在这三种形态中与其他学科也有不同的特点。首先,体育教师除作为潜在形态劳动所必须的知识、技能的储备外,他们还必须不断地为维持和提高这种水平而付出新的劳动。诚然,其他教学也有这种需要。但却远不如体育教师表现得那样明显、突出和迫切。体育教师为了适应新形式下的体育教学的要求,一方面必须不断地补充新的学科知识,另一方面还必须努力保持一定的体能储备。人到一定年龄后,体力必然下降;锻炼停止一段时间,动作就呆滞,技术就生疏,平时不进行身体运动的备课,课堂上就再现不出应有的示教水平。这些因素决定了体育教师潜在形态劳动的特点。

其次,由于学生身体素质、性格和运动技能的明显差异,因此,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在考虑学生共性的同时还必须特别注意个性的特点。做到因材施教、因人制宜、个别辅导、区别对待。与其他教学相比,体育教师在这方面所花去的劳动量要大得多。另外,体育教师的劳动场所多在室外,他们除了要面对不同的学生外,还要经受风雨寒暑等恶劣环境的考验,这较之其它课任教师不能不说要辛苦许多,这是体育教师劳动过程中流动形态的表现。体育教师劳动的凝结形态(劳动成果),如前面所述,也体现着不同的价值和特征。

再从体育教师劳动范围的广度和劳动作用的深度来看,在同等条件下,体育教师的劳动比其他教师的劳动有着更多的教育效应。这是因为体育教师的劳动范围大大超过了其他学科教师的劳动范围。他们除了校内的“两课两操两活动”外,还有校外的各种体育竞赛、交流辅导等各类工作。仅就校内来看,他们的劳动范围就比一般教师大20%左右。从体育教师劳动的作用深度来看也是如此,他们在工作中表现出的勇敢顽强、坚忍不拔、吃苦耐劳、机智果断、乐观活泼等优良品格,以及娴熟的技巧、健壮的体魄、优美的动作都将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尤其是体育本身的竞技性、娱乐性等特点与青少年的心理需要是相适应的,这既是体育引起他们关注和追求的原因,也是体育教师劳动的作用深度所深化的原因。所有这些对学生的作用和意义都是重要的,也是体育教师劳动效应的客观反映。

三、体育教师劳动价值的评价

从上述分析,可以归纳出体育教师的劳动价值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体育教师的劳动价值表现在学生体质的增强上。这种价值在通常情况下既可观察得出,也可用定量的方法测量出来,这是一种有形的价值体现。

2、体育教师的劳动创造了大量的潜在的无形价值。吃苦耐劳、勇敢顽强、机智果断、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等高尚思想品德和情操。这是一种以意识和能力为表现形式的.无法进行测量的无形价值。

3、体育教师的劳动影响着未来一代社会劳动力的质量。

4、体育教师的劳动促进了我国竞技水平的提高。

5、体育教师的劳动价值也表现在学生智力的发展上。体育教师的劳动不仅通过学生体质的增强而间接地作用于他们智力的发展,而且也直接培养他们智力的发展。

四、结论

1、体育教师的劳动是一种复杂而特殊的劳动。是以脑力劳动为基础,以体力劳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一种强度较大的劳动。

第6篇

关键词:剩余劳动力;转移;职业化教育;农业就业;非农就业

三农问题已经成为我国迈向现代化的巨大障碍,也是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最棘手的难题。化解三农问题的难点之一就是如何减少为数众多的农民,促进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这对于加快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进程意义至关重要。对于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研究已不少,蔡昉认为,通过剩余劳动力转移,扩大了就业,对于农村增收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潘文卿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外向转移,不仅是中国经济全方位变革的主要推动力量,也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之一。本文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在于以疏导农民就业途径为切入,发展农民职业化教育,使农民本身具有转移的能力,从而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村城镇化,推动农村发展。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全国总人口的大部分生活在农村,客观存在的人多地少和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富余。随着农村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队伍还会日趋增大。如此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如得不到及时、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势必影响整个农村经济的振兴、社会的稳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对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提及我国的贫困问题人们往往归因于我国人口太多。实际上我国幅员辽阔,人均耕地面积并不算很少。2005年我国人均耕地面积0.099公顷,是日本的2.9倍和韩国的2.8倍,甚至比英国高出4%。但是,由于我国农业劳动力比重过高,农业劳动力人均占有耕地却远远低于这些国家。工业化国家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一般都在10%以下,一些先进的工业化国家农业人口的比重更在4%以下。而我国农业人口比重高达57.01%,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国家。我国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仅为0.18公顷,而日本为1.5公顷,韩国为0.7公顷,英国为10.8公顷,分别是我国的8.6、3.9和60倍。由于我国农业劳动力几乎处于无限供给状态,大量农民的劳动属于“剩余劳动”(即劳动的边际生产率等于零),从而使我国农业部门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不仅远远低于工业化国家农业部门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也远远低于我国工业和其他部门劳动的边际生产率。这就是我国农民贫困的真正根源。因此,将农业剩余劳动力从有限的土地中转移出来,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是我国农民摆脱贫困的根本途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将使农民收入成倍甚至十几倍地增长,这是其他增收措施(如减免农民税费等)所无法比拟和替代的。

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农村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就业结构的变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手段之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合理流动。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等非农产业转移,不仅可以优化农业内部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以及副业结构,还可以发展壮大农村二三产业,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升级。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现阶段由于每个农业劳动力耕种的土地过少,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农业的集约化经营。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统计,我国平均每千公顷耕地上拖拉机使用量只有6.4台,而日本为470.8台,韩国为103.7台,美国为27.1台,德国为87.2台,法国为69.2台,英国为84.5台;我国平均每千公顷耕地上收割机使用量只有1.6台,而日本为248.7台,韩国为49.4台,美国为3.7台,德国为11.4台,法国为6台,英国为7.9台。我国与这些国家在农业集约化程度上的巨大差异是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存在密切相关的。只有农村剩余劳动力充分转移出去,现代农业技术才能推广,我国农业才能真正实现集约化和现代化。

4.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会进入城市,成为潜在的城市居民。城镇作为农村工业、服务业发展的载体,对乡镇企业、文化、科学、教育、娱乐业等产业都有明显的集聚作用,可以为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提供优越的交通、通信、金融、信息等服务及人才、技术支持,而成为“准城市居民”的这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又恰恰为城镇的发展和工业化提供了生产力,促进了城镇的消费、交通、建筑、服务业等,加快了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进程。

二、我国现阶段农村劳动力现状及成因

(一)我国现阶段农村劳动力现状

根据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有关数据,截至2005年底,全国总人口为130 75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6 212万人,占42.99%;乡村人口74 544万人,占57.01%;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基本情况表明全国15~64岁之间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0.15%。由于农村人口政策的现状以及农村医疗卫生落后、生活水平较低等原因,农村65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就是说农村人口在15~64岁之间的比例不会低于70.15%的平均水平;又由于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一些农村地区并不能有效地贯彻执行,加上近年来农民收入下降,辍学儿童增多,他们一般在14~15岁就开始参加农业劳动,甚至外出打工,因此,这么算来,农村的劳动总人口应不低于53 000万人。而我国土地共有1.27亿hm2的耕地,根据农业部相关课题组的研究表明,在农村现有生产力的生产规模条件下,只能为1.5亿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也就是说,在农村5.3亿的劳动力中,有接近3.8亿属于非农业的剩余劳动力,除去其中一部分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绝对剩余劳动力数量依然很大。但从我国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的状况来看,适合市场需求满足工商业发展的劳动力不足,而既无技术、又不符合用工单位需求的农村劳动力过剩。因此,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剩余属于低水平、结构性剩余。据统计,2005年我国农村平均每百个劳动力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1.64%,小学程度的占18.08%,初中程度的占59.68%,高中程度的占13.9%,中专程度的占4.89%,大专及大专以上的就更少,仅占1.81%。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7.7年。可见,我国的农村人力资源质量较低,这也就制约了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与“消化”。总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教育程度低

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是衡量农村人力资源素质的主要指标。根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我国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79年(城市为10年),在15~64岁农村劳动力中,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不足1%,比城市低13个百分点,2001年我国农村劳动力4.83亿,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87.72%。全国约有8 500万文盲和半文盲。近几年,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大力发展农村各项教育,农村劳动力文化基础有一定的提高,但是,离现实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

2.技能水平低

根据有关数据统计,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教育或通过技术培训的只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仅有0.13%,有技术特长的仅占10.6%,而高达85%以上的农民不具备专业技能,不具备现代化农业生产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极大地阻碍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3.身体素质不高

由于经济贫困以及文化程度等方面的原因,农民在营养、卫生、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条件较差,90%左右的农民没有医疗保障,农民身体素质总体水平偏低,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农民的健康状况更不乐观。

4.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弱

我国农村劳动者由于其自身文化素质不高以及长期受计划经济和小农经济的影响,缺乏现代经营和管理的知识,经营管理能力低,生产出来的农产品难以进入市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有些农民办的小企业,由于缺乏经营管理能力,造成经营管理不善、资源浪费、效益不高。这种状况阻碍了农村劳动者参与市场经济的竞争,不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现阶段阻碍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因素

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逐年增加而无法顺利“消化”,且综合素质较低,与其自身的特点和其所处环境有一定的关系,但主要还是由于多年以来的各种限制性的制度束缚了农村的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正常转移。

1.土地制度

土地是农民家庭的重要财产,当农村劳动力决定是否向城市永久迁移时,失去土地承包权的风险会降低他向城市永久迁移的意愿。出于社会安定的考虑,我国的土地政策历来对土地交易有严格的限制。近十多年来,这些限制开始逐步放松,因为农村经济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变化。2002年,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修改后,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大为减少,该法为保护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提供了法律依据。

2.户籍制度

我国现行的户籍分割制度把个人束缚在固定的狭隘的地域范围内,在狭隘的地域范围内人们又被固定在特定的“单位”里,从而将农民世世代代限制在土地上,隔离在城市之外。户口制度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随着80年代后的改革开放和城市化的加速,国家逐渐放松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限制。但是,对于想进城市并成为城市居民的农村人,障碍依然存在。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还必须向所在城市交纳各种各样的费用,如暂住费、计划生育费和城市增容费等。没有城市户口,这些流动人口就不能或很难得到所在城市或单位提供的许多福利,如子女教育、社会保险、住房优惠等,其在城市生活的成本就会远远高于城市本地人。可以说,现行的户籍制度使永久移居城市的交易成本很高,客观上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

3.教育体制

长期以来,政府对农村和城市的教育投入是有差别的。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但由于政府没能创造良好的条件,以致许多农村居民无法享有这一权利或履行这一义务。城镇中小学属于国家办的学校,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建设,而农村的中小学教育就大体上是“民办义务教育”,即除了公办教师的工资是由中央和当地政府支付以外,其他都是农民自己掏钱支持办教育。因此,在农民收入极低的现实条件下,农村教育投入和可以使用的教育资源十分有限。国家在教育投入上的不公平造成了城乡居民在接受教育上的不平等。城市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远高于农村居民,在劳动力市场上自然处于优势地位。

4.社会保障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并存着两个相互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层次,城镇企事业单位中的就业人员享受着相对较为完善、水平较高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将农村放在次要位置,甚至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斥在外,从而导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严重落后于城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民的生活风险也在不断提高,土地保障并不能承担农民抵御生活风险的全部负担,尤其是无法抗拒来自于市场经济的高费用风险。因此,在农村地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当前农村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所需要的,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摆脱土地束缚、成功实现转移的制度依托。没有社会保障制度对土地和家庭保障的替代,农村剩余劳动力永远无法真正离开土地成为城市居民。

三、深化职业教育,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无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还是农村现代化的实现,从最根本上讲,都离不开农民的知识化。知识化的农民首先要求具备一定的知识素养,包括文化基础知识、现代科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针对我国国情,农村职业教育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将农民职业教育区分进行:进行农业就业职业教育和非农就业职业教育两种。首先理清农村所需劳动力与剩余劳动力关系,使潜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显现,进而疏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逐渐划清农村劳动力与非农村界限。

(一)农业就业职业教育

1.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农村职业教育在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农民对农村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摈弃对职业教育鄙薄的旧观念,确立职业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应有地位。而政府在农民职业教育中应该起到主导者的作用。

2.要明确农村职业教育为农民知识化服务的目标,主要针对的对象是现存的农村中年成年劳动力,在这方面农村职业教育具有开展农民培训的许多优势。因为这部分人有比较优势:已经完全投身农业,有一定的农业从业经验,且具备接受新知识再学习的能力。因此,培训的这部分人员会是现阶段传统农业发展的主要力量,对于我国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的实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具体的培训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做法,利用“政府+学校+农民”的三结合体系,其中政府主导筹资监督,结合学校师资力量,对适合的劳动力对象进行农村现阶段主要种植业技术的职业教育。

3.发挥农村职业教育在培养未来新型农民中的作用。这一途径主要是针对未来的农村潜在劳动力而言的,在这一过程中,目前最为重要的是要从观念上消除对农村职业教育的偏见,从制度上保证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同时,针对农业从业潜在劳动力这部分“新鲜血液”,要将他们打造成建设新农村的新型农民,向我们将来的农业产业要效益。在这方面,职业学校要在发挥其特色和优势,依据当地的人力资源,地理环境进行专业设置和师资配备,突出农业科教优势园林园艺、花卉、蔬菜无土栽培等经济农业为主,结合种植业,办出农民职业教育的“新农”特色。

4.推进农民职业化和就业准入制度建设。加快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对于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都有积极的意义,是十分重要的制度建设工作,对于农民职业教育也是意义重大。在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新形势下,通过执行就业准入制度, 促使农村人口有意识地参加教育或培训,对于农民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非农就业职业教育

现阶段,一方面,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难,且逐年增加,而另一方面,各地企业对各等级技工的需求量增加,而全国技工,特别是高级技工严重短缺,从而出现有些企业高薪难聘一位高级技术人才的现象。劳动力市场需要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技工的需求占54.4%。全国性的“技工荒”和我国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的现实告诉我们,技工短缺为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指明了新的出路。而且从长远看,农村非农就业的职业培训才是我国加快城市化进程,完成现代化建设的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当然,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完全转移并非那么容易,但是加大非农就业的职业教育确实是我们完成这个艰巨任务的可行切入点。

1.充分认识农村非农就业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一直以来,我们只是一味的强调农村建设、农业的发展,政府也在不断加大财政支出,而效果却不明显。原因在哪里?就是因为农村负担太重,用仅有的一点农业效益加上一点点政府补贴在养活绝对超员的农村劳动力。那就如同一个成年人背着一个已经长大的孩子,总是希望有力气多干活,于是,给他多吃饭,补营养,而效果甚微。问题是他的力气在有负担的情况下已经达到极限。怎么才能效率最高?很简单那就是让孩子从背上下来,帮他干活!一方面,他有了更多的力气,而且有孩子帮他;同时,孩子也会成长的更快。也就是资源充分利用的概念。现阶段对于我国已经是不得不给农业现代化发展减负时候了,这是一个战略性的转变。它直接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进而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基于这种战略高度的认识,政府必须加强对农村非农就业职业教育的投入和服务力度。

2.明确农村非农就业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与对象,突出自身特色。这里,主要是针对大部分潜在劳动力,未能继续完成学业深造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他们的学习能力强,能适应变化的环境,是将来成功走出农村,完成转移的主要部分。我们经常会见到初高中生刚毕业就投入到第二三产业中去,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最终会由于没有专业知识而再次回到农村,成为剩余劳动力,这给农村、农业又造成了负担。针对这种现象,对他们进行非农就业的职业教育就显的格外重要。一方面,坚持常规学历教育,招收初中、高中、中专和职高的毕业生进行2-3年的系统学习,使他们具备中、高级技工的基本素质,适应“蓝领”、“灰领”或者“银领”工作岗位要求,能够大胆地走出去;另一方面,大力推行短期技术培训,取消年龄和文化基础的限制,对现有劳动力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使他们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一定的技术技能或现代农业技术。只有双管齐下,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才能有效地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同时,职业教育在办学过程中,要始终以就业为龙头,以市场为导向,适应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变动对劳动力的不同需求来设置专业和开设课程。根据当地剩余劳动力资源的特点和劳动力稀缺地区的劳动力需求情况,切实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

3.整顿就业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当前,必须加大《职业教育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生产和就业的法律的执法力度。落实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内的各项劳动制度,强制从业者履行接受职前教育或培训的义务,强制用工单位履行按照职业分类安排就业并培训职工的义务,保证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质量和信用,维持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落实劳动保障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合理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和防护、失业保险、工伤抚恤、休息等)。这些举措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民非农就业的难度,但将从根本上提高职业教育的收益率,改变农民工素质低下、地位低下、待遇低下的“城市二等公民”形象,从而极大地刺激农民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目前,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存在程度不同的闲置,一旦农民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需求上涨,职业教育资源就可以得到充分利用并会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职业教育的有效供给也将大幅度增长,从整体上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服务技能和技术水平。

四、结语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一资源再配置的过程,对我国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而针对我国的特殊国情,抓住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键进行农民职业化教育,对富余劳动力进行农业就业和非农就业的职业分流,最终达到剩余劳动力的安全、合理转移。这必将对我国的农业发展以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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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遇春,朱宏斌,刘彬让.当前我国农民职业教育供给的基本特征及存在问题[J].中国农业教育,2004,(5).

第7篇

关键词:剩余劳动力;转移;职业化教育;农业就业;非农就业

三农问题已经成为我国迈向现代化的巨大障碍,也是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最棘手的难题。化解三农问题的难点之一就是如何减少为数众多的农民,促进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这对于加快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进程意义至关重要。对于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研究已不少,蔡昉认为,通过剩余劳动力转移,扩大了就业,对于农村增收和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潘文卿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外向转移,不仅是中国经济全方位变革的主要推动力量,也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之一。本文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在于以疏导农民就业途径为切入,发展农民职业化教育,使农民本身具有转移的能力,从而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村城镇化,推动农村发展。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意义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全国总人口的大部分生活在农村,客观存在的人多地少和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富余。随着农村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队伍还会日趋增大。如此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如得不到及时、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势必影响整个农村经济的振兴、社会的稳定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解决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对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提及我国的贫困问题人们往往归因于我国人口太多。实际上我国幅员辽阔,人均耕地面积并不算很少。2005年我国人均耕地面积0.099公顷,是日本的2.9倍和韩国的2.8倍,甚至比英国高出4%。但是,由于我国农业劳动力比重过高,农业劳动力人均占有耕地却远远低于这些国家。工业化国家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一般都在10%以下,一些先进的工业化国家农业人口的比重更在4%以下。而我国农业人口比重高达57.01%,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国家。我国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仅为0.18公顷,而日本为1.5公顷,韩国为0.7公顷,英国为10.8公顷,分别是我国的8.6、3.9和60倍。由于我国农业劳动力几乎处于无限供给状态,大量农民的劳动属于“剩余劳动”(即劳动的边际生产率等于零),从而使我国农业部门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不仅远远低于工业化国家农业部门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也远远低于我国工业和其他部门劳动的边际生产率。这就是我国农民贫困的真正根源。因此,将农业剩余劳动力从有限的土地中转移出来,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是我国农民摆脱贫困的根本途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将使农民收入成倍甚至十几倍地增长,这是其他增收措施(如减免农民税费等)所无法比拟和替代的。

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农村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就业结构的变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手段之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合理流动。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等非农产业转移,不仅可以优化农业内部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以及副业结构,还可以发展壮大农村二三产业,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升级。

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推动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提。现阶段由于每个农业劳动力耕种的土地过少,严重地制约了我国农业的集约化经营。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统计,我国平均每千公顷耕地上拖拉机使用量只有6.4台,而日本为470.8台,韩国为103.7台,美国为27.1台,德国为87.2台,法国为69.2台,英国为84.5台;我国平均每千公顷耕地上收割机使用量只有1.6台,而日本为248.7台,韩国为49.4台,美国为3.7台,德国为11.4台,法国为6台,英国为7.9台。我国与这些国家在农业集约化程度上的巨大差异是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存在密切相关的。只有农村剩余劳动力充分转移出去,现代农业技术才能推广,我国农业才能真正实现集约化和现代化。

4.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会进入城市,成为潜在的城市居民。城镇作为农村工业、服务业发展的载体,对乡镇企业、文化、科学、教育、娱乐业等产业都有明显的集聚作用,可以为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提供优越的交通、通信、金融、信息等服务及人才、技术支持,而成为“准城市居民”的这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又恰恰为城镇的发展和工业化提供了生产力,促进了城镇的消费、交通、建筑、服务业等,加快了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进程。

二、我国现阶段农村劳动力现状及成因

(一)我国现阶段农村劳动力现状

根据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有关数据,截至2005年底,全国总人口为130 75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6 212万人,占42.99%;乡村人口74 544万人,占57.01%;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基本情况表明全国15~64岁之间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0.15%。由于农村人口政策的现状以及农村医疗卫生落后、生活水平较低等原因,农村65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就是说农村人口在15~64岁之间的比例不会低于70.15%的平均水平;又由于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一些农村地区并不能有效地贯彻执行,加上近年来农民收入下降,辍学儿童增多,他们一般在14~15岁就开始参加农业劳动,甚至外出打工,因此,这么算来,农村的劳动总人口应不低于53 000万人。而我国土地共有1.27亿hm2的耕地,根据农业部相关课题组的研究表明,在农村现有生产力的生产规模条件下,只能为1.5亿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也就是说,在农村5.3亿的劳动力中,有接近3.8亿属于非农业的剩余劳动力,除去其中一部分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绝对剩余劳动力数量依然很大。但从我国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的状况来看,适合市场需求满足工商业发展的劳动力不足,而既无技术、又不符合用工单位需求的农村劳动力过剩。因此,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剩余属于低水平、结构性剩余。据统计,2005年我国农村平均每百个劳动力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占1.64%,小学程度的占18.08%,初中程度的占59.68%,高中程度的占13.9%,中专程度的占4.89%,大专及大专以上的就更少,仅占1.81%。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7.7年。可见,我国的农村人力资源质量较低,这也就制约了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与“消化”。总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受教育程度低

农村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是衡量农村人力资源素质的主要指标。根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我国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79年(城市为10年),在15~64岁农村劳动力中,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不足1%,比城市低13个百分点,2001年我国农村劳动力4.83亿,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87.72%。全国约有8 500万文盲和半文盲。近几年,在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大力发展农村各项教育,农村劳动力文化基础有一定的提高,但是,离现实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

2.技能水平低

根据有关数据统计,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教育或通过技术培训的只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仅有0.13%,有技术特长的仅占10.6%,而高达85%以上的农民不具备专业技能,不具备现代化农业生产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极大地阻碍农业科学技术的应用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3.身体素质不高

由于经济贫困以及文化程度等方面的原因,农民在营养、卫生、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条件较差,90%左右的农民没有医疗保障,农民身体素质总体水平偏低,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农民的健康状况更不乐观。

4.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弱

我国农村劳动者由于其自身文化素质不高以及长期受计划经济和小农经济的影响,缺乏现代经营和管理的知识,经营管理能力低,生产出来的农产品难以进入市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有些农民办的小企业,由于缺乏经营管理能力,造成经营管理不善、资源浪费、效益不高。这种状况阻碍了农村劳动者参与市场经济的竞争,不利于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现阶段阻碍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因素

造成农村剩余劳动力逐年增加而无法顺利“消化”,且综合素质较低,与其自身的特点和其所处环境有一定的关系,但主要还是由于多年以来的各种限制性的制度束缚了农村的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正常转移。

1.土地制度

土地是农民家庭的重要财产,当农村劳动力决定是否向城市永久迁移时,失去土地承包权的风险会降低他向城市永久迁移的意愿。出于社会安定的考虑,我国的土地政策历来对土地交易有严格的限制。近十多年来,这些限制开始逐步放松,因为农村经济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变化。2002年,对《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修改后,对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大为减少,该法为保护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提供了法律依据。

2.户籍制度

我国现行的户籍分割制度把个人束缚在固定的狭隘的地域范围内,在狭隘的地域范围内人们又被固定在特定的“单位”里,从而将农民世世代代限制在土地上,隔离在城市之外。户口制度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随着80年代后的改革开放和城市化的加速,国家逐渐放松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限制。但是,对于想进城市并成为城市居民的农村人,障碍依然存在。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还必须向所在城市交纳各种各样的费用,如暂住费、计划生育费和城市增容费等。没有城市户口,这些流动人口就不能或很难得到所在城市或单位提供的许多福利,如子女教育、社会保险、住房优惠等,其在城市生活的成本就会远远高于城市本地人。可以说,现行的户籍制度使永久移居城市的交易成本很高,客观上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

3.教育体制

长期以来,政府对农村和城市的教育投入是有差别的。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但由于政府没能创造良好的条件,以致许多农村居民无法享有这一权利或履行这一义务。城镇中小学属于国家办的学校,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建设,而农村的中小学教育就大体上是“民办义务教育”,即除了公办教师的工资是由中央和当地政府支付以外,其他都是农民自己掏钱支持办教育。因此,在农民收入极低的现实条件下,农村教育投入和可以使用的教育资源十分有限。国家在教育投入上的不公平造成了城乡居民在接受教育上的不平等。城市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远高于农村居民,在劳动力市场上自然处于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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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保障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并存着两个相互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层次,城镇企事业单位中的就业人员享受着相对较为完善、水平较高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将农村放在次要位置,甚至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斥在外,从而导致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严重落后于城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发展,农民的生活风险也在不断提高,土地保障并不能承担农民抵御生活风险的全部负担,尤其是无法抗拒来自于市场经济的高费用风险。因此,在农村地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当前农村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所需要的,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摆脱土地束缚、成功实现转移的制度依托。没有社会保障制度对土地和家庭保障的替代,农村剩余劳动力永远无法真正离开土地成为城市居民。

三、深化职业教育,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无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还是农村现代化的实现,从最根本上讲,都离不开农民的知识化。知识化的农民首先要求具备一定的知识素养,包括文化基础知识、现代科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针对我国国情,农村职业教育应该以政府为主导,将农民职业教育区分进行:进行农业就业职业教育和非农就业职业教育两种。首先理清农村所需劳动力与剩余劳动力关系,使潜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显现,进而疏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逐渐划清农村劳动力与非农村界限。

(一)农业就业职业教育

1.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农村职业教育在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农民对农村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摈弃对职业教育鄙薄的旧观念,确立职业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应有地位。而政府在农民职业教育中应该起到主导者的作用。

2.要明确农村职业教育为农民知识化服务的目标,主要针对的对象是现存的农村中年成年劳动力,在这方面农村职业教育具有开展农民培训的许多优势。因为这部分人有比较优势:已经完全投身农业,有一定的农业从业经验,且具备接受新知识再学习的能力。因此,培训的这部分人员会是现阶段传统农业发展的主要力量,对于我国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的实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具体的培训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做法,利用“政府+学校+农民”的三结合体系,其中政府主导筹资监督,结合学校师资力量,对适合的劳动力对象进行农村现阶段主要种植业技术的职业教育。

3.发挥农村职业教育在培养未来新型农民中的作用。这一途径主要是针对未来的农村潜在劳动力而言的,在这一过程中,目前最为重要的是要从观念上消除对农村职业教育的偏见,从制度上保证农村职业教育的投入。同时,针对农业从业潜在劳动力这部分“新鲜血液”,要将他们打造成建设新农村的新型农民,向我们将来的农业产业要效益。在这方面,职业学校要在发挥其特色和优势,依据当地的人力资源,地理环境进行专业设置和师资配备,突出农业科教优势园林园艺、花卉、蔬菜无土栽培等经济农业为主,结合种植业,办出农民职业教育的“新农”特色。

4.推进农民职业化和就业准入制度建设。加快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对于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都有积极的意义,是十分重要的制度建设工作,对于农民职业教育也是意义重大。在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新形势下,通过执行就业准入制度, 促使农村人口有意识地参加教育或培训,对于农民职业教育的发展也是十分必要的。

(二)非农就业职业教育

现阶段,一方面,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难,且逐年增加,而另一方面,各地企业对各等级技工的需求量增加,而全国技工,特别是高级技工严重短缺,从而出现有些企业高薪难聘一位高级技术人才的现象。劳动力市场需要职高、技校、中专文化程度技工的需求占54.4%。全国性的“技工荒”和我国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的现实告诉我们,技工短缺为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指明了新的出路。而且从长远看,农村非农就业的职业培训才是我国加快城市化进程,完成现代化建设的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当然,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完全转移并非那么容易,但是加大非农就业的职业教育确实是我们完成这个艰巨任务的可行切入点。

1.充分认识农村非农就业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一直以来,我们只是一味的强调农村建设、农业的发展,政府也在不断加大财政支出,而效果却不明显。原因在哪里?就是因为农村负担太重,用仅有的一点农业效益加上一点点政府补贴在养活绝对超员的农村劳动力。那就如同一个成年人背着一个已经长大的孩子,总是希望有力气多干活,于是,给他多吃饭,补营养,而效果甚微。问题是他的力气在有负担的情况下已经达到极限。怎么才能效率最高?很简单那就是让孩子从背上下来,帮他干活!一方面,他有了更多的力气,而且有孩子帮他;同时,孩子也会成长的更快。也就是资源充分利用的概念。现阶段对于我国已经是不得不给农业现代化发展减负时候了,这是一个战略性的转变。它直接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进而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基于这种战略高度的认识,政府必须加强对农村非农就业职业教育的投入和服务力度。

2.明确农村非农就业职业教育的办学方向与对象,突出自身特色。这里,主要是针对大部分潜在劳动力,未能继续完成学业深造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他们的学习能力强,能适应变化的环境,是将来成功走出农村,完成转移的主要部分。我们经常会见到初高中生刚毕业就投入到第二三产业中去,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最终会由于没有专业知识而再次回到农村,成为剩余劳动力,这给农村、农业又造成了负担。针对这种现象,对他们进行非农就业的职业教育就显的格外重要。一方面,坚持常规学历教育,招收初中、高中、中专和职高的毕业生进行2-3年的系统学习,使他们具备中、高级技工的基本素质,适应“蓝领”、“灰领”或者“银领”工作岗位要求,能够大胆地走出去;另一方面,大力推行短期技术培训,取消年龄和文化基础的限制,对现有劳动力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使他们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一定的技术技能或现代农业技术。只有双管齐下,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培训,才能有效地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同时,职业教育在办学过程中,要始终以就业为龙头,以市场为导向,适应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变动对劳动力的不同需求来设置专业和开设课程。根据当地剩余劳动力资源的特点和劳动力稀缺地区的劳动力需求情况,切实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跨地区流动。

3.整顿就业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当前,必须加大《职业教育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生产和就业的法律的执法力度。落实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内的各项劳动制度,强制从业者履行接受职前教育或培训的义务,强制用工单位履行按照职业分类安排就业并培训职工的义务,保证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质量和信用,维持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落实劳动保障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合理工资报酬、劳动保护和防护、失业保险、工伤抚恤、休息等)。这些举措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民非农就业的难度,但将从根本上提高职业教育的收益率,改变农民工素质低下、地位低下、待遇低下的“城市二等公民”形象,从而极大地刺激农民对职业教育的需求,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目前,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存在程度不同的闲置,一旦农民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需求上涨,职业教育资源就可以得到充分利用并会在短时间内迅速扩大,职业教育的有效供给也将大幅度增长,从整体上提高劳动者的生产服务技能和技术水平。

四、结语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是一资源再配置的过程,对我国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而针对我国的特殊国情,抓住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关键进行农民职业化教育,对富余劳动力进行农业就业和非农就业的职业分流,最终达到剩余劳动力的安全、合理转移。这必将对我国的农业发展以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起到巨大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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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论文摘要:劳动价值论是经济学的基石,具有不可动摇的稳固地位,效用价值论只是从表象说明了交换的比例关系。在我国的经济学研究中,人们对效用价值论采取了完全否定的态度。效用价值论虽在本质上是错误的,但这一理论对企业的竞争却有一定的指导意义,那就是企业竞争的主要内容不再是劳动时间问题,而是产品的使用价值与效用,消费者对商品的效用评价是商品在市场上获得竞争力的主要来源。对我国企业来说,必须通过产品的对象化,生产效用能被消费者认可的商品,为此,创新型竞争是我们的唯一选择。

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主要分歧之一在于对商品价格的不同解释上,经济学认为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价格的基础是价值,价值即一般劳动的凝结;而主流西方经济学认为价格是商品的总效用与单位货币所能购买的效用的比例,价格与商品的效用成正比,效用是商品的价格基础。本文认为这两种理论分别从不同层面解释了商品的价格,效用价值论从现象层面揭示价格,而劳动价值论从本质层面说明价格,劳动价值论比效用价值论深刻。但这两种理论对现代企业竞争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尤其是产品的对象化成为商品生产的突出特征时,效用问题更要引起企业的重视,企业可以运用这两种价值理论制定适宜的市场竞争战略。

一、劳动价值论与效用决定论

劳动价值论起始于古典经济学,完成于马克思的《资本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第最早提出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原理,重农学派的先驱阿吉尔贝提出一切商品按各自所包含的劳动量进行等价交换的思想。

亚当·斯密在前人的基础上较完整地提出了劳动价值论思想。首先,斯密考察价值从交换价值入手,他指出:“一个人占有某货物,但他不愿消费,而愿用以交换他物,对他来说,这货物的价值,等于使他能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量。因此,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其次,他由交换价值导出价值的真实内容,指出商品的交换价值本质,“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再次,斯密指出了价值与价格的关系:“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方,一切物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都成正比例。最后,他也看到市场价格不是完全地与价值保持一致,“商品的市场价格,有时高于它的自然价格,有时低于它的自然价格,有时和它自然价格完全相等同。只是斯密没有深人研究劳动创造价值的具体情况及各种劳动的共性与商品价值的时间度量。李嘉图在他的价值理论中指出,商品价值的来源有两种:商品的稀缺性和为获得商品所需的劳动数量。这里李嘉图模糊了价值的概念,所以不可能阐释价值的本质。

马克思在批判地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系统而完整地论述了劳动价值论的内涵。马克思在论述劳动创造价值中通过劳动的二重性深人说明了商品二因素,并通过对商品二重性的论述,阐明了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与价值的关系。马克思指出,各种使用价值的商品之所以能交换,必然有一个共同的本质,这共同本质就是凝结了人类无差别的劳动。“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虽然各种具体劳动有差别,但其本质却是相同的,都是无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

效用论几乎没有统一的理论与思想体系。古希腊思想家色诺芬最早在他的《经济论》中提出效用理论的思想。他认为,财富就是有用的东西,并且指出物品有两种用途:一是使用(即效用),二是交换。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了直觉意义上的价值度量,即价值的内在原因和本质。他认为“经济”的目的在于获取自然提供给人类的生活必需品等有使用价值的东西;真正的财富就是由这样的使用价值构成的。萨伊强调效用是各种财富内在价值的基础和来源,物品的价值是由物品的效用决定的。既然价值是由物品的效用决定的,而效用又是由生产三要素土地、劳动和资本生产的,因此,价值是由生产三要素共同生产的。这里的效用就是财富的价值所在,是客观存在物,其实就是使用价值。

效用后来被杰拉米·边沁系统引人经济学分析中,虽然与边沁同时代的学者将效用引人到政治、经济、法律、道德等学科中,但效用一词并没得到一致的解释。边沁用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来阐释效用的深刻含义,从而奠定了效用在经济学分析框架中的地位。里昂·瓦尔拉与威廉·杰文斯、卡尔·门格尔分别独立引人了边际效用概念。瓦尔拉利用效用创立了一般均衡的经济模型。杰文斯在边际效用概念的基础上创立了相对价格或交换价值理论,提出了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从而把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引人经济学分析中,精确地阐述了总效用、效用程度或边际效用之间的重要区别。门格尔以边际效用为基础说明了其与价值的关系,并进而总结为所有产生主观满足的行为都是生产性的活动,提出了主观价值理论,认为商品价值的决定性因素既不是劳动力的数量或其他必要的生产资料,也不是产品要素的必要数量,而是我们所悉知的这些满足的重要程度。于是主观价值论,即人们对效用的评价成为商品的价值基础,成为西方经济学一以贯之的思想。马歇尔在其局部均衡分析中的需求法则—价格下跌,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更多,就是以效用为分析工具,把效用作为商品的价格基础的。在以后的西方经济学中,都继承了马歇尔的均衡分析思想,效用论成为西方经济学主导性的价格决定理论。

二、两种价值理论的分析

从哲学上说,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意义及主体对客体的这种意义的主观评价,所以说价值是一种关系范畴。哲学意义上的商品价值就是商品对人所具有的意义及人对该商品的意义的评价,是人与物的关系。自然界物的价值就是自然物对人的有用性,其价值是由自然形成的,而商品对人所具有的意义、价值不是自然生成的,是由人的劳动创造的,人类的劳动就是为了使产品更符合人的需要,更能满足人的需要,从而更有价值,而这种价值的大小与劳动量成正比,因为劳动越多,则这种商品对人类的利用意义越大,越有价值。所以,劳动价值论中的价值是人类劳动的凝结,一商品价值大小可以通过其所凝结的劳动来衡量,劳动价值论也是从哲学意义上的价值转变而来的。

效用理论产生后也在不断地发展,先后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从绝对效用价值论到相对效用价值论、从主观效用价值论到客观效用价值论、从基数效用理论到序数效用理论。效用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从客观上看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色诺芬、斯密与萨伊所用的效用都是指使用价值;从主观上看效用就是商品给消费者所带来的满足程度。有的学者认为使用价值与效用不同,认为使用价值是客观的,而效用是主观的,但笔者认为效用应当包含客观与主观两方面,客观上就是对人类的有用性,构成使用价值,主观上是对不同个体的有用性,构成效用评价。

在我国的理论研究中,人们一般认为效用论完全是错的,完全否定了效用论。从本质上说,效用论不能从根本上解释价格的基础,但却能从市场的角度、从人的方面解释价格。效用理论揭示了交换行为的外在原因及比例关系,而劳动价值论则说明了交换比例关系的内在原因。

之所以有人把效用作为价值的基础,是由于从现象上看,效用影响着市场中商品的价格,使用价值或者效用的大小决定了交换者愿意付出的代价,效用高则相应的价格高,反之亦然。可以通过下面的图1来说明效用与价格的关系。

图1中,U,D,P分别代表效用、需求与价格。图(1)表示了效用对需求的影响,效用越大则需求越大;图(2)表示了需求对价格的影响,需求越大则价格越高;图(3)用45“线把价格由纵轴转移到横轴;图(4)表示了效用与价格的关系,效用越大则消费者愿意出的价格越高。可见,效用与价格成正比。

效用对价格的影响在较短的时间内是显著存在的,但从长远的角度分析,当消费者出价高于商品价值时,他未来就会选择自己生产,而不是购买。但在短期内,他要自己生产需要设备、技术,其转换成本相当高,而当需求量不大时,沉淀成本也高,交易者就不会选择自己生产,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对商品的效用评价对价格的影响就大。但这不会长期持续下去,因为价值规律,精明的生产者一定会多生产价格高于价值的商品。“商品交换者肯定都已相当精明,在交换中得不到等价物,就不会把他们所耗费的劳动时间白白送给别人!厂商在进行商品生产时,必选择那些使用价值高、消费者评价效用高的商品,因为这样容易在市场销售,经过一段时间后,商品价值与价格逐渐趋于一致。所以从长期看,劳动时间成为决定交换比例的核心因素。不过,从现象上来看,商品效用对价格的影响显著,因为价值决定价格会出现各种偶然性偏离,众多的分散厂商生产的商品总量不可能等于市场的需求量,这样,供需之间必产生一定的差额,而且众多的分散厂商在进行“趋利”决策时,很容易使他们的“趋利”决策超过市场需求,成为潜在的“趋害”决策。

效用理论虽然不能解释价格的基础,但在市场经济中,效用理论却有相当的启示作用。首先,对于交换者来说,他们要得到的是商品的效用或使用价值。在交换的过程中,人们最早注重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这是商品的前提,是商品二因素之一。马克思认为:“商品能够作为价值实现以前,必须证明自己是使用价值,因为耗费在商品上的人类劳动只有耗费在对别人有用的形式上,才能算数。

其次,商品的效用影响着商品的价格,虽然不影响商品价值。由于不同环境下不同消费者对商品效用的评价不同,购买者愿意出的价格不同,所以商品在市场中的价格存在较大的差异。

最后,效用理论说明了垄断的基础。商品的效用是由生产要素土地、资本、劳动力等形成。但在现实经济中,生产者会因为对土地、自然资源、技术专利等的垄断,使别的生产者没法生产,从而造成垄断。所以说,垄断就是垄断了生产某一效用产品的可能性,垄断与效用相关联。

商品效用的形成主要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产品生产所使用的物质特性,产品的效用由自然物的物理特征作为介质;二是技术水平。效用影响着商品的价格,所以企业要非常注重商品的效用问题,要从自然物介质和技术两方面提高竞争力,一要获取生产用的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二要不断提高生产的技术水平。企业作为生产者要以商品效用作为生产选择的主要依据,即使生产某种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劳动时间,如果商品的使用价值不能得到承认,企业也不能生产。效用是商品生产中企业决策的首要因素,其次才是劳动时间问题。 三、不同价值论下企业在商品生产中的选择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商品具有二因素,商品的首要条件是使用价值能得到购买者的承认,“商品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商品能够交换必须具有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属性,即要以使用价值或效用被接受为前提。所以在考察商品的价值时,马克思是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提,当商品具有了被承认的使用价值后,对生产者—企业来说就是要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内生产商品,从而获得正常的利润或超额剩余价值。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尽地论及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及影响因素,论述了相对剩余价值与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然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主要是抽象地分析商品价值,揭示价值原理及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对企业的具体竞争过程没有深入分析。

效用价值论认为,产品具有差异化,不同产品对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存在差异性,所以同类的不同产品的价格不同。现实的生产者具有较大的差别,各种产品的效用不同,竞争格局也不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对具有相同的使用价值或效用评价的商品而言的,然而,由于不同产品的效用不同,所以差异化的个别产品的生产时间不参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形成过程,对每个企业来说,生产能被市场接受,或具有垄断性、差异化的产品就成为竞争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对不同的企业来说,竞争的主要方式不仅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上,而且还要集中在商品的效用上,这样才可以具有垄断优势。

现代企业的竞争过程实质上就是劳动价值论或效用理论在生产中的应用,也就是说,企业的竞争要么是劳动时间—价值的竞争,要么是产品性能—效用的竞争。产品价值的竞争主要体现在技术改进或设备更新中的生产效率的提高;而效用的竞争主要是产品生产所用的自然物介质和技术改进或新工艺下的使用价值的提高。通过产品生产所用的自然物介质垄断可以排除另一企业生产该使用价值的可能性,技术垄断也具有相同的效果。而从社会的发展看,价值竞争的空间越来越小,而且由于机器设备与生产管理的相似化,企业间的劳动效率差别不会太大,造成企业差距的主要因素是产品的差异化。差异化产品的使用价值区别大,从而形成了各企业竟争优势的区别。不过,对于生产各种不同产品的企业来说,产品在市场上的接受度成为影响企业成败的关键因素,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产品的对象化使企业的风险得到了一定的控制。

四、现代科技水平下产品的对象化过程

马克思在研究商品时指出,对商品生产者而言,商品价值的实现需要一个“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就是商品的社会化过程。商品的社会化就是其使用价值与价值得到社会的承认,具体表现为商品在市场的出清。在马克思所研究的社会,商品社会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因为众多的生产者往往根据自己的判断来确定产量,供求必然存在不平衡;此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需要经过市场的检验来最终确定。在这个过程中,有竞争力的企业才能生存,所以只要生产能力过剩,社会化失败的风险就存在,而且很大,相应地商品社会化的难度也大。

现代社会已经由产品短缺过渡到产品丰裕,生产能力过剩是一个突出的现象。销售成为企业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企业为了降低不能实现“惊险的跳跃”的风险,需要在生产前就确定买家,从而提前实现“惊险的跳跃”。在现代信息技术的帮助下,商品的生产可以通过各种手段对其价值的实现进行“预定”,从而使劳动产品直接对象化为商品。商品的销售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特征,这种特征以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前提,主要表现为生产者可以在商品生产前就把商品“销售”出去,从而使“惊险的跳跃”不再惊险。这时,商品生产直接成为社会化的过程,产品是为已经确定的购买者而生产的,产品已经成为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确定性对象物,这一过程就是产品的对象化过程。产品的对象化过程就是产品不是生产后接受市场的检验,而是在生产前就直接与购买者联结,提前实现产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产品对象化由多种因素推动:首先,信息技术促成了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交流;其次,现代社会由于科技发展速度加快,产品生命周期缩短,产品的生产风险更高,厂商为了降低风险,加快了产品的对象化过程。产品的对象化过程表现为两方面的对象化,即使用价值的对象化与价值的对象化。

商品生产过程就是生产使用价值的过程,而使用价值能否被消费者承认在传统社会需要经过市场的检验,但现代社会,人们借助信息技术的帮助,生产者与消费者实现了直接对接,产品按照消费者的需要进行设计制造,产品对象化成为现代经济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商品的生产按照需求设计,商品的个性化订单成为生产营销的重要内容,使用价值能够直接被购买者接受。在生产之前,生产者与消费者(或购买者)已经通过多种形式接触以确定使用价值,这就是商品预社会化的过程,它取代了生产后的社会化。商品生产成为生产者与消费者共同的对象物而进行,不再单纯是生产者的对象物,这就是使用价值的对象化。

产品对象化的另一表现为价值的对象化。马克思指出,个别商品的劳动时间不能作为价值的决定标准,而要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价值的衡量标准是以商品不存在差异性为前提的,但现代社会的商品生产与传统社会商品生产存在较大的区别,消费者的个性化所导致的产品个性化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竞争的主要方式。由于产品存在较大的区别,不同产品不存在相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对象化的商品都是差异化的产品,产品在对象化过程中,使用价值得到承认,商品的价格也已得到确定,这就意味着商品的价值也得到了确认。对象化商品的价值的确定只能以该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为标准,商品的单个劳动时间直接成为社会劳动时间。

产品对象化以后,企业的风险相应降低了。企业为了降低风险,需要在产品生产之前就确定产品价值的实现,确信使用价值被接受,也即产品对象化;产品对象化后,产品特殊的使用价值成为其与其他产品相区别的特征,其个别劳动时间由于其独特性无法与其他商品相比而不参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决定过程。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生存已不是把个别劳动时间控制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内,竞争已不再是缩短个别劳动时间而获得超额剩余价值,而是从使用价值的角度进行竞争,只要使用价值得到承认,产品的价值就以个别劳动时间为标准。产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能成为社会劳动时间标准的另一种情况是垄断。在垄断条件下,由于其他企业不能生产,个别产品的劳动时间就成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对于企业来说,通过产品对象化可以使个别产品的劳动时间成为价值的决定标准,企业可以避免激烈的竞争。

五、商品对象化下的企业创新型竞争

传统的商品是生产之后才接受社会化过程,对象化的特征就是商品在生产之前就实现了社会化。产品实现对象化的条件主要有两个:一是通过信息沟通,借助EDI技术实现生产者与购买者的交流,双方互动改进产品;二是垄断。在垄断条件下,产品具有独特性,市场不存在同质竞争,产品作为消费者的对象物生产。传统的垄断主要是对生产要素的独占,而现代垄断则不同。由于要素的流动性已远远高于过去,如何对要素重新进行组合生产新产品成为垄断的主要形式,也就是说,技术创新成为垄断的主要手段,企业的竞争优势来源体现为整合式竞争力。

在产品对象化条件下,企业的竞争也不同于马克思所研究的竞争。在马克思所生活的时代,科技水平不高,产品的差异化生产条件还不具备,产品具有较大的同质性,竞争的主要手段还只是把个别劳动时间控制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内,从而获得超额剩余价值。

现代社会的技术发展促进了企业竞争方式的多样化。首先,信息技术的发展把供应商与中间商、消费者连接为一个整体,产业价值链更加完善,三方实现信息共享,合作改进产品的性能,使产品的使用价值更能被消费者所接受。由于产品的独特性,其使用价值与价值不存在可比性,个别化产品通过对象化成为社会化产品。为了结成信息联结的利益共同体,企业之间就要建立战略联盟,战略联盟成为企业竞争的主要方式。这种战略联盟与传统的分散竞争相比,可以提高对资源的整合程度、对市场的快速调整,并实现1+1>2的集合效应。现实经济过程中的垂直一体化、电子商务等就是建立战略联盟的实现形式。

第9篇

产业集群作为一种有效的产业发展模式,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极大地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河南省作为中部地区的第一农业大省,在近几年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大量独具特色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成为河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但在经济全球化和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大背景下,在各地努力推动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的新形势下,不能只看到产业集群为经济发展做出的较大贡献,还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河南省产业集群尤其是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然后从价值链的视角重新审视河南省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所应遵循的发展规律以及所应采取的发展策略。

一、价值链视角下河南省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发展现状

1 价值链的概念和内涵

哈佛大学教授迈克尔・波特在其《竞争优势》一书中首次提出了价值链的概念,指出价值链是对增加一种产品或服务的价值所涉及到的一系列作业活动的描述。价值链在经济活动中无处不在,企业内部各业务单元之间构成企业价值链,上下游关联的企业之间存在行业价值链。波特的“价值链”理论揭示了企业与企业的竞争,不只是某个环节的竞争,而是整个价值链的竞争。Gereffi(1999)等学者将价值链的概念与产业的全球组织联系起来,提出了全球价值链理论,丰富了价值链理论的内涵,也扩充了该理论的适用范围。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河南省的诸多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已不再是独立的封闭系统,集群已融入到产业的价值链甚至全球的价值链当中。因此,河南省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发展不能只局限在集群内部或一个省份,应以更加宽阔的视野审视集群的发展现状,明确集群在整个价值链中所处的位置,清楚集群升级的方向和升级方式。

2 河南省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发展现状

劳动密集型产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依靠大量劳动力,而对技术和设备的依赖程度较低的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是一个相对范畴,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来说,劳动密集型产业主要指农业、林业及纺织、服装、玩具、皮革、家具等制造业。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新工艺设备的应用,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技术以及资本密集度也在提高,并逐步从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分化出去。

河南省作为一个传统农业大省,一直把保证粮食生产放在第一位,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近两年来,河南省各级政府大力倡导产业集聚区建设,引进了相当一部分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有力地推动了河南省地方经济的发展,提升了河南省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层次。但河南省在发展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方面依然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以铝产业和汽车零部件产业为例,这两个产业既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同时也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河南省的铝产品加工业在国内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其中,郑州、洛阳、三门峡、焦作等地区集中了全省90%以上的氧化铝产能和70%的电解铝产能,形成了国内最大的铝工业集中区。巩义市、长葛市、荥阳市、温县等以铝加工为主的产业集群发展迅速。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也相当发达,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均位居同行业首位,部分产品已进入世界汽车零部件采购体系。再拿河南省的传统优势产业食品产业来说,食品工业是河南省确定的6个高成长性产业之一,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现中原崛起的重要战略支撑产业。河南在每年调出商品粮50多亿公斤的同时,还有50多亿公斤的粮食制成品供应省外市场,已成为全国最大的面粉、面制品和肉制品加工基地。同时,河南省食品产业的龙头企业群体较大,产业集聚态势明显。全国肉类综合10强河南省占3家,全国方便面10强占4家,全省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37家,超50亿元的企业6家,超100亿元的企业4家。全省以食品工业为主导、主营业务收入超50亿元的产业集聚区超过7个,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汤阴县产业集聚区被认定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河南省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凭借自身比较优势进入全球价值链体系。从发展规模上看,河南省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已形成规模,在国内外市场上也初具影响力。但从价值链的角度来看产业集群的发展质量和发展层次,河南省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依然处于价值链的低端,从事低价值创造的生产制造环节,都依赖于其廉价劳动力的资源优势。产业集群的升级,就是要沿着价值链升级,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在价值链中由低端走向高端。

二、河南省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发展存在的问题

当前,河南省大力倡导产业集聚区建设,在新建的产业集聚区中,以对新型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招商引资为主,而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扶持力度则稍显不足。河南省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在发展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1 对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扶持力度较弱。现代经济发展以追求经济发展质量和发展层次为首要目标,在对产业集群的规划、引导和扶持上则倾向于那些技术密集型产业集群和资本密集型产业集群,从而忽视了原本处于传统优势地位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发展。对河南省这样一个传统农业资源大省和人口大省来说,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在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良好发展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促进河南省经济发展的主力军,需要各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2 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发展缺乏政府的统一规划,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现象比较突出。河南省自然资源和农产品资源比较丰富,地区间差异也较大,但从现有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发展的实践来看,结构趋同现象较为突出。以豫东南的驻马店市和周口市为例,两市都把产业发展集中在粮食加工、油料加工、肉制品加工、棉纺织加工和皮革加工,驻马店市大力推进中国豫南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而周口市则在不遗余力地建设豫东南农产业物流大市场。结构的趋同容易导致彼此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集群的良性发展。

3 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产业层次较低,产品的档次也不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有着自身的特点,技术简单,易于模仿,进入门槛低等,这就造成集群的产业层次低,产品档次也不高。河南省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主要集中于传统型工业项目和自然资源开采与加工的资源型工业项目,如农副产品加工、传统制造、铝制品生产加工等。虽然个别产业集群在国内市场上的区域品牌响亮,但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仍处于价值链低端的加工制造这一环节,产品的知名度和档次也不高,贴牌生产、价格竞争仍是束缚集群发展的主要原因。

4 自主创新能力弱,核心技术缺失,集群可以做大但不能做强。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也需要高素质人才提供智力支撑,也需要政府和企业持续的科技投入,但河南省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在这方面做的显然不够,从而导致自主创新能力弱,核心技术普遍缺失。以河南省农副产品加工为例,由于创新能力不足,多是简单的模仿,其产品长期处于低档次、粗加工和老品种阶段,虽然企业规模在逐渐做大,但企业形象和产品档次却很难提高。

三、河南省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发展对策

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良好发展不仅需要企业的自觉自省意识和政府的宏观政策环境,更需要集群自身软硬实力的增强和提高。因此,河南省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应立足于自身区位和资源比较优势,在营造良好的内外部发展环境下,通过不断创新实施集群升级战略,从而培养集群竞争优势。

首先,充分认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意义和作用,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是河南省在利用传统发展优势的基础上推动经济发展、解决人口就业的有效途径。没有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河南省提出的城镇化口号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和政策导向作用,重视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的发展,普及推广典型的经验,提高社会各界对劳动密集型产业集群工作的认识。

其次,政府有效介入和推动,并根据区位和产业发展特点,科学规划产业布局。从我国经济发展实践来看,经济发展与政府的作用密不可分,尤其是在当前各级政府都面临经济发展压力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为了满足经济发展指标要求而盲目发展的问题。因此,需要政府有效地介入和推动,围绕特色产业、资源优势、区位条件、发展基础,认真规划引导,加强对集群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倾斜,使各地区都能够根据自身的区位优势和产业发展特色,科学合理地规划产业布局,使产业布局更加接近区域经济发展目标。

第10篇

为贯彻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和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目标任务

我市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目标任务是:4月份基本完成未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和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5月份要实现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和单位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经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足额缴费;6月份要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全年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保险费收缴率均要达到95%以上。到6月底,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人数要达到316万人,增加70万人,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4.5亿元,全年增收11.5亿元;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426万人,增加212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上半年要达到4.7亿元,全年达到11.9亿元;参加大病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30万人,增加10万人,基金收入上半年增收0.3亿元,全年增收0.6亿元。现将三项保险有关指标下达各区、县和各有关局、总公司和企业(见附表)。各区、县和有关局、总公司、企业都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将指标层层分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指标的按期完成。市里将建立月报制度,每月对各区、县和有关局、总公司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其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将做为对各部门、各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工作重点和有关政策

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包括农民合同制职工),都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养老保险扩大覆盖范围的重点是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及其全部职工。失业保险扩大覆盖范围重点要在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企业人员范围基础上,还要将全部事业单位及其全部职工纳入失业保险。在我市新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前,大病医疗保险扩大覆盖范围的重点是尚未参统的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及其全部职工和退休人员。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1999〕10号文件规定,城镇异地就业职工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的要求,凡在本市城镇各类企业就业的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都要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纳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中,企业和职工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具体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办法市劳动局将尽快制定下发。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负责缴纳原来应由企业和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下岗职工参统情况单独统计。下岗职工不论以何种形式实现再就业,都要按规定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原来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所有事业单位及其全部职工都要从1999年1月起参加失业保险。事业单位要将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列入本单位支出预算,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渠道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具体办法将另文下发。

三、建立和实施社会保险登记制度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第1号令《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我市抓紧建立和实施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在4月底前要基本完成新参保企业和单位的登记工作,5月份以后将对原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和单位补办登记工作。缴费单位按北京市有关政策,要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样式和印制标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定,北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四、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制度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2号令《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制度。企业和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申报缴费要严格按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申报缴费。凡错、漏报职工工资总额,而少缴社会保险基金的企业和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全额补缴。新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和单位一律实行社会保险费全额申报,全额缴费。为加快差额缴费的企业尽快改为全额缴拨,近期在西城区进行养老保险费全额缴拨试点,5月份市社保中心培训、布置全额缴拨有关财务、业务、统计工作,全面审核退休人员数据库,6月份在全市逐步推开。

建立科学规范的社会保险审查、稽核制度,加强对缴费申报的审查与缴费情况的稽核。每年重点稽核的企业和单位不少于参保单位总数的10%。对企业过去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要进行全面清理,今年力争收回欠费总额的50%以上,收回1.2亿元已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4月份追欠1500万元,5月份1500万元,6月份2000万元。

五、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全市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专项劳动监察工作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劳动保障部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和提高基金收缴率目标的如期完成。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紧紧围绕扩大参统覆盖面和基金征缴两项重点任务,开展劳动监察。在4月份全市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制度的基础上,从5月初开始在全市范围组织大规模的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专项劳动监察执法活动,具体步骤是:4月份市、区(县)要分别组织开展专项劳动监察执法活动的业务培训;5月份开始对未按照规定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的用人单位进行专项监察;六月份对部分迟迟不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的单位进行重点专查,在监察范围上,对部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商、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按照新的政策规定应参保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监察。对未参保的部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进行重点监察。在监察力度上,根据4、5、6三个月的工作目标,将监察任务的数量分解到各区、县劳动局,在实施具体的监察方式上,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对拒不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和实行缴费申报的企业、事业单位,除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补缴费用和加收滞纳金外,情节严重的,依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同时要加大举报专查的力度,市和区、县都要公布举报电话,发现举报,一查到底。

六、大力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围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和基金征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险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大张旗鼓地宣传两个条例和社会保险政策。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一是要通过电视、报刊向全市通告。要求企业和单位按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费,参加社会保险。各区、县要组织好街道、乡、镇,实行分片包干,将通告和有关宣传品发送到管区的所有企业和单位。二是4月11日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安排举办全市性大规模宣传咨询活动,各区、县要根据情况在繁华地区设立宣传点,进行宣传和咨询。三是围绕两个条例贯彻和具体实施的任务目标,在日报、晚报、电台开辟专栏、专版,在电视台开办为您咨询等活动,进行有关政策的宣传,有条件的区县,也要相应在广播、电视中加大宣传力度。四是编印报刊、宣传手册和传单,宣传两个条例、部颁规章和有关文件以及我市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法规。五是配合实施工作的进展,重点宣传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费的先进单位,配合专项劳动监察,对拒不参统的单位进行曝光,加大舆论监督,同时对扩大覆盖面、提高收缴率的工作进展和成果加大宣传力度。

第11篇

为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和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目标任务

当前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目标任务是:4月份基本完成对新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5月份全面实行缴费申报制度并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合并征收,6月份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全年基金收缴率保持在90%以上。到6月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1.1亿人,净增2613万人,基金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00亿元,全年增收260亿元;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1.37亿人,净增5739万人,基金收入上半年达到80亿元,全年达到200亿元。医疗保险从各地医改方案实施开始,就要覆盖所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基金征缴工作同步到位。现将有关指标下达各地(见附表),各地都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将指标层层分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指标的按期完成。劳动保障部将通过月报制度等措施,对各地的进展情况进行统计、通报、检查和督促。

二、明确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工作重点和有关政策

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要把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作为当前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重点,同时做好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作。

城镇异地就业的职工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城镇异地就业的职工在缴费单位所在地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及失业保险生活补助一次性发给本人。

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300%的范围内确定,缴费比例一般为18%。业主全部由本人缴纳,从业人员本人缴纳8%,其余由业主缴纳。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的条件时,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可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的缴费比例和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执行统筹地区的规定。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负责缴纳原来应由企业和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记帐。下岗职工不论以何种形式实现再就业,都要按规定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原来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所有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从1999年1月起参加失业保险。事业单位要将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列入本单位支出预算,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渠道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抓紧建立和实施社会保险登记制度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抓紧建立和实施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新参保单位的登记和对原参保单位补办登记的工作。缴费单位只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几项社会保险只进行一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样式和印制标准由劳动保障部统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原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采取正、副本办法。由企业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持登记证到企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登记证副本,基本养老保险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向发给登记证副本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

四、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制度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制度。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一律实行全额申报、全额缴费,过去实行差额缴费的单位要在1999年5月底之前改为全额缴费。一律不得实行“协议缴费”以及企业自提社会保险费、自支社会保险金的“封闭运行”方式,原来实行的要立即改正。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前成立的单位,今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从1999年1月开始。条例后成立的单位,缴费时间从成立当月开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从当地医改方案实施当月开始。

建立科学规范的社会保险审查、稽核制度,加强对缴费申报的审查与缴费情况的稽核。每年重点稽核的单位应不少于本地区参保单位总数的10%。对企业过去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今年力争收回欠费总额的50%以上。

五、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合并征收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只能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的一个机构或由税务机关统一合并征收养老、失业、医疗三项社会保险费,已经开展工伤、生育保险的地区,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也要与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统一合并征收。原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税务机关分别征收的地区,应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由其中一个机构统一合并征收;原来由几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征收的,可确定由负责养老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合并征收,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征收职能移交给统一征收的机构,从事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人员统一组织调度。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工作要在今年5月底之前完成。要进一步完善征缴工作责任制,将征缴情况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考评、任用、奖励等紧密结合起来。

六、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1998年基金清查中查出的挤占挪用、违规违纪动用的社会保险基金,尚未收回和纠正的,要在1999年底之前全部回收、纠正。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工作,应在1999年6月底前完成,纳入财政专户前,要对失业保险基金进行一次认真清理。

在保证失业人员所需费用的同时,要加大失业保险基金调剂用于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力度。根据“三三制”的筹资原则,今年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再就业服务中心资金的数量,要比1998年有较大幅度增加,有条件的地区社会筹集部分要达到再就业服务中心所需资金总量的三分之一。

七、认真开展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和提高基金收缴率目标的如期实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今年第二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社会保险费征缴执法检查,对各类缴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按时足额缴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仍未参保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社会和群众举报的案件进行专案检查。要严格执法,对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的单位,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典型案例进行新闻曝光。

第12篇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委、民政、劳动、人事厅(局),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国家教委、民政部(88)教学字 001 号文件有关规定, 长春大学特教部,1988年招生工作已结束。从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了105 名残疾青年,其中大部分是民政、残联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也有一部分是其他部门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经我们研究,凡考入长春大学特殊教育部的在职残疾职工,其学习期间的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学员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特此通知,并请通知学员所在单位。

第13篇

【关键词】劳动教育;习惯;“家社校”三位一体

2020年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程标准》把劳动教育、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了课程标准。劳动教育一直以来都是职业院校“五育并举”中的重要一环,“五育”之间既紧密联系又相互融合。但现实中很多职业院校在“就业为先”的指导思想下,已将劳动教育“工具化”并出现了功利主义的倾向,导致劳动教育出现了理念功利、目标模糊等一系列问题,劳动教育在职业教育体系中亟需回归育人本位。在这种大前提下,分析劳动教育的内涵特点,探索“以劳促智、以劳树德”的育人途径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劳动教育的含义及其与德智体美“四育”的关系

从学科地位的角度来讲,劳动教育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有其特定的教育目标,涵盖特定的教育内容,与“德智体美”四育并行。从本质上讲,劳动其实是脑力和体力的结合。如果缺乏脑力劳动,学生也许会“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如果缺乏体力劳动,学生可能变成“书呆子”。脱离劳动教育的德育会成为“夸夸其谈”,脱离了劳动教育的智育则会变成“纸上谈兵”,脱离了劳动教育的体育往往“顾此失彼”,脱离了劳动教育的美育将成“无果之花”。因此,“五育并举、缺一不可”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终极目标。

二、职业院校劳动教育面临的困境

(一)劳动教育边缘化

目前,劳动教育在家庭中被薄弱化,在学校中被边缘化,在社会中被轻视化。职业院校很多学生在家中“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在学校,学生的大部分时间被各类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所占据;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中,目前还没有完善的机制和平台来专门支持劳动教育的开展,且部分网红、主播传播的扭曲的价值观,使很多学生对劳动的看法出现了严重偏差。

(二)劳动教育口号化

劳动教育作为德育的关键载体,本应让学生去主动体验,但在操作过程中往往是学生被动接受。很多劳动教育活动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停留在“口号”上,学生仅仅是为了完成劳动而去劳动,学校忽视了将劳动情感和劳动精神融入劳动教育中。劳动教育逐渐沦为某个特定时期内临时起意的第二课堂活动(如学雷锋活动、纪念日大扫除等),或者在技能大赛中强行融入劳动元素,明显缺乏长效机制,导致了劳动教育在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上“变了味儿”。

三、职业院校开展劳动教育的途径

构建“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劳动教育体系已成必然趋势,三个要素应分别发挥不同作用,在劳动教育体系中扮演不同角色。

(一)家庭要素

家庭对于孩子劳动观的形成具有最直接和最深远的影响。很多家长虽然在心里也认同劳动教育的重要性,但落实到行动上却瞻前顾后、缺乏魄力,没有真正让孩子感受到劳动的价值。在这方面,学校可以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利用周末以及寒暑假等学生在家的时间,专门安排一些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如“两个一”(一道拿手菜、一次家务活)主题劳动教育活动等,既让孩子享受到劳动成果带来的喜悦,又让家长感受到孩子的成长。

(二)社会要素

职业院校劳动教育的开展要不断强化社会要素的作用。学校应鼓励各系部、各班级广泛开展社区服务(利用寒暑假时间)、志愿者服务(地区举办的大型活动如“马拉松比赛”等)、校内服务(如定期打扫校园包干区、校内实训场所等)、家务劳动(以寒暑假作业的形式开展)等形式多样的普遍性劳动教育。这样可以让学生时刻感受劳动氛围,享受劳动果实,从而进一步促进他们职业精神的养成,继而掌握社会生活所必须的劳动技能,不断增强他们的劳动信心以及对劳动的认同感和幸福感。

(三)学校要素

学校要把开展劳动教育的目标定位在“培养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上,将“教育就是生活,生活就是教育”的思想植根在学生的人生观培育过程中,让学生最终养成“肯吃苦、能吃苦、不怕吃苦”的劳动品质。校系两级可以组织开展“模拟面试”“劳动教育进课堂”等活动,在校园文化、宿舍文化等建设中融入劳动教育思想,构建具有特色的劳动教育制度,让学生真正“以劳为荣、以惰为耻”。“参与劳动”是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之一,通过家庭、社会、学校三方面共同努力,让学生在思想层面慢慢转变,从“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变成“别人的事情帮着做”,继而发展为“大家的事情抢着做”。劳动教育不是凭借“一头热”就能完成的,它是具有社会属性的专门实践活动,必须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等多种要素的作用,才能让学生真正认可、接受劳动教育。

四、结语

第14篇

一、素质教育发展及现状

应试教育一味地追求提高学生的考试成绩,并将其作为评价教师优劣、学校好坏的唯一标准,其弊端在社会发展进程中不断显现,已经不再适应时展的要求。从1994年6月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了要在局部地区进行素质教育试验开始,素质教育作为一种新的教育模式走进了人们的视野。素质教育旨在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综合素质的教育形式,它不仅重视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情操,还注重对受教育能力的培养、关注受教育者身心健康和个性发展。1999年召开了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素质教育的内涵和灵魂。由此,素质教育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进入新世纪,素质教育经过多年发展成果显著,但是在德育方面有所缺失,特别是在德育中的劳动教育方面,仍然是实施素质教育以来的一块短板。劳动教育是指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使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崇尚劳动精神,热爱劳动,自觉自愿参加劳动活动,是德育的内容之一。劳动教育是联通教育世界与生活世界、职业世界、新兴创客世界等的重要环节,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因此,在要求全面提升素质教育的当今社会,我们应该不断地完善劳动教育,补齐短板,充分发挥德育在素质教育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二、劳动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

劳动教育诠释了素质教育的核心内涵,是提升素质教育的必要手段。当今社会物质资料极大丰富,人们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享受生活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劳动教育在教育活动中逐步被淡化,出现劳动意识缺乏、不珍惜劳动成果的现象,素质教育得不到更好的实施。独生子女在家庭中的独特地位,使得老师对孩子细心呵护甚至溺爱,独生子女很难真正接触到劳动活动,大多数劳动教育流于形式。素质教育的本质意义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劳动教育可以使学生获得智商和情商的全面提升。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劳动是智力发展的丰富源泉,劳动可以使大脑得到协调发展,劳动教育促进学生的智力发育。在劳动活动中,互相帮助团队合作的意识将贯穿始终,学生之间的友情将会加深,处理情感的能力也会随之提升。

劳动教育丰富了素质教育的本质灵魂,是提升素质教育的重要保证。劳动作为人类最基本的活动,人们通过劳动不断地创造着先进文明成果。劳动教育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从而实现德育的作用。劳动可以锻炼人的意志,学生在参与劳动活动的同时也在养成个人的品格和持之以恒的品质。在身体力行的劳动中懂得劳动光荣,劳动成果来之不易,懂得尊重他人的劳动,感恩为了自己健康成长而不断辛勤劳动的父母和老师。劳动教育的不断完善不仅保证了素质教育的正常进行,而且为素质教育取得预期的效果提供了重要保证。

三、加强劳动教育对素质教育的提升

(一)树立正确的劳动观

劳动教育在培养青少年的独立生活能力,勤俭朴实的生活作风,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有着其他各育不能替代的作用。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观是学生端正劳动态度和养成劳动习惯的基础,通过劳动教育让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劳动人民。积极引导学生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提升综合素质。

(二)大力弘扬劳动精神

五一国际劳动节是人们充分感受劳动光荣的日子,是体味劳动的价值和意义的日子,更是一个有效实施劳动教育的日子。国家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表彰,是我国重视劳动、鼓励劳动的重要体现,这不仅突出了劳动的教育地位和作用,而且对全面推进劳动教育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积极鼓励参与劳动

第15篇

关键词:劳动教育;劳动观念;自我教育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01-283-01

热爱劳动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随着社会的变化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的提高,“劳动”这两个词对在中学生特别是农村中学学生眼中淡去。于是出现了农村学生不爱劳动、劳动技能差、不尊重劳动者,不珍惜劳动果好逸恶劳的现象慢慢滋生,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那么如何重新激发农村中学生的劳动热情?如何使他们认识到劳动的重要性? 新时期下的农村中学学校如何开展劳动教育呢?

一、学校要培养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

学校要注重素质教育,把文化教育与劳动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活动加强劳动思想教育。学校在平时的德育工作中,利用国旗下讲话、开学典礼、主题班会、团队活动日等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学生对劳动的认知有所提升,认识到劳动创造幸福才是社会的主旋律,懂得劳动是创造一切的源泉,劳动是光荣而不是可耻,进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学校团委、学生会组织要经常举办丰富多样的公益劳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通过这些服务性公益劳动,美化了我们的环境,激发学生的热情、陶冶了学生的情操,同时也能改变学生的劳动观念,进而培养了学生劳动技能和良好的劳动习惯。

二、学校在进行劳动教育的过程中要求学生不断的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反省

教育实践的经验表明,加强学校的劳动教育,是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有效途径,在有计划、有组织的劳动过程中,学生能够意识到劳动不仅创造了人类社会,也完善了人的自身,同时也给他人创造了幸福。当这种劳动一旦反映学生的精神生活就会产生积极的思维,最终使正确的思想和行为战胜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从而产生强烈的尊严感、自豪感,并且培养了顽强的意志、对待工作和学习的责任心、热爱集体的荣誉感,这就对德育建设起到场了直接的促进作用,正如苏霍姆林斯基所说的,只有“促进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①

三、学校在劳动教育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自身价值体验的迁移功能,表彰劳动积极分子,树立劳模典范

在劳动创造的过程中,每一个学生都有可能通过自己的双手获取成功的价值,而这种价值必然产生发自内心的真实感受,并伴随着一种成功带来的愉悦体验。

具体来说,即使是那些学困生,也有可能在劳动中当先进、当模范;就连那些不守纪律被处罚的学生,也有可能成为劳动上的学习榜样。这样,就可以提高他们在师生心目中的地位,树立他们在集体中的威信,他们就会把自己同集体同他人联系起来,就会严格要求自己,在劳动、学习、日常行为中考虑集体的意见或者教育者的要求,从而在思想品德和学习上得到应有的提高。

四、学校要密切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加强与家长或监护人的沟通,共同做好学生的劳动教育工作

劳动,是产生一切美德的源泉,又是“防止一切社会病毒的伟大的消毒剂”。①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同志指出:“近几年对劳动教育的忽视造成了一部分学生缺乏劳动观点和劳动习惯,缺乏热爱劳动的思想感情,这是我们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③他还说:“热爱祖国、热爱劳动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民所必须具有的最基本的品德,如果我们培养的学生不爱国、不爱劳动,这是教育工作的失败。”③从上述问题来看,只有加强家庭、学校的劳动教育,在劳动过程中有针对性的教育学生,才能够帮助学生从小树立劳动光荣的思想,使学生存在的错误认识和不良行为逐步得到改变。

学校密切与学生的家庭的联系,密切教师与家长的沟通,共同把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工作做好。将学生在学校的劳动表现及时向学生家长及或其监护人反馈。定期召开劳动观念淡薄学生家长会,向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通报学校的劳动教育情况,对家长进行适当的家长思想教育辅导。让家长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劳动教育工作。

总之,学校的德育教育是一个多方面齐参与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农村中学生能够通过学校劳动教育所获得的爱劳动思想观念和劳动习惯的养成以及基本的劳动技能,往往起到了联系家庭、社会与学校的桥梁作用。比如自我服务性劳动的开展,完全可以减轻家长们的许多负担(简单家务劳动、简单的农活);社会公益劳动和生产劳动的进行,又加强了学校同社会之间的和谐。所以,为了培养我们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学校的劳动教育必须长期坚持开展下去。

参考文献:

[1] 1987年11月12日《中国教育报》柳斌《把劳动列为正式课程是加强劳动教育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