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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折旧规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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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的折旧规则

第1篇

摘要:2013 年1 月1 日起,事业单位实行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本文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特点和现状出发,就有关方面的不足进行分析探讨,最后提出相应的措施希望使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核算规则更加完善。

关键词 :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核算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特点及现状

(一)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的特点

2013 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明确了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这一规定的提出改变了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提折旧的历史,同时反映了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保持一致。任何固定资产,不管是不是事业单位的,都必然会发生价值损耗。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大楼及设施等的翻修重建说明其固定资产仍存在着服务能力的降低和价值损耗。固定资产相对于流动资产的特点,决定了其价值损耗是逐步进行的。这是固定资产价值损耗的特征。对“计提折旧”的完整理解应是:计量固定资产价值损耗程度,并据以提取固定资产补偿基金。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现状

从以上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特点分析

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事业单位而言,固定资产作为其经济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撑着单位业务活动的有效开展,是单位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因此加强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会计核算更加能反映固有资产运作过程中的耗用和补偿情况,成本核算更加明晰。新《准则》明确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应当对除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档案;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二、新《准则》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核算规则的不足

(一)事业单位动植物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新《准则》中规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中只有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和家具用具装具计提折旧,当然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文物和陈列品因为其本身存在的特殊性,虽然能够通过货币计量的方式反映其价值,但由于不能使用所以其使用价值并没有通过耗用而逐步降低,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它的价值与使用价值属性被分割开,因此,不需计提折旧;图书档案因为在相当长的使用时间里价值降低极少,所以也不需计提折旧;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价值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不需计提折旧。但是动植物作为生物性资产,实际上在科研和高校类事业单位中实验消耗量是比较大的,再加上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动植物单位价值不菲,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中占有一定比重。如果对于这类动植物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将不能全面体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初衷。

(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应折旧金额中不考虑残值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应折旧金额为其成本,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残值收入一般相对于其原始价值来说所占比例很小,即使企业中也不过3%-5%,并不属于事业单位的主要“盈利”,但是积少成多也会是一笔金额较大的收入,如果对这一部分金额不进行登记、计量,可能会是某些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为中饱私囊提前报废固定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另外,常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中有些需要使用残值作为计算应计折旧基础的计算依据,如果不计算残值,计提累计折旧的方法将受很大程度限制。

(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过于单一

新《准则》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平均年限法假定折旧是由于时间的推移而不是使用的关系,认为服务潜力降低的决定因素是随时间推移所造成的陈旧和破坏,而不是使用所造成的有形磨损,所以每个期间计提折旧的金额是相等的。工作量法是平均年限法的延伸和补充。这两种方法强调固定资产使用时间长短或工作量的大小,完全符合事业单位的社会公益性这一特征,也符合多数事业单位是享受国家全额或部分拨款的实际情况。近些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逐渐增多,这些单位虽然具有事业单位的形态,但是本身却和企业性质十分相似,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这部分事业单位应该选择更为灵活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三、新《准则》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核算规则的完善

(一)事业单位动植物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

针对使用动植物作为研究对象,且其价值符合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科研院所应该纳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范围。通过预算管理、制定固定资产的配置标准等措施从源头上控制购买。对于价值大的动植物固定资产按照一般固定资产的管理方法,设置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的名称、原值、可使用年限、折旧方法、已计提折旧金额等进行登记,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突出重点,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效率和效果。

(二)固定资产应折旧金额中应减去残值

事业单位的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和家具装具已不能再继续使用,没有使用价值,将其分解后变卖铜、铁从而获取一定经济收入。这一行为并不违背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反而能够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效率、节约资源,避免出现一些可能出现的经济犯罪问题。所以当会计期满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时,残值应当作如下会计处理: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益科目”。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中应增加年数总和法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 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非流动资产基金-- 固定资产”属于净资产类科目,从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我们也能看出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同于企业固定资产的消耗及补偿过程,没有体现在费用的金额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既然也需记录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那么可以依据它与企业性质的相似性选用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的使用既能解决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使用时间的关注,也能解决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兼具企业的特点,前期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多,后期占用的少。尤其对一些科技含量高、技术进步快、腐蚀性大、损耗快的专业设备年数总和法更加适用。

据有关部门统计,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比重达50%甚至更高,但是长期以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提折旧的规定阻碍了会计核算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反映,新《准则》的实施使这一缺失环节得到弥补。随着新《准则》逐步走向正轨,针对目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核算中出现的不足,我们应该注意及时修改,通过日常会计核算的完善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高校固定资产; 高校财务

2012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在事业单位全面实施。此次财务规则是对财政部1997年颁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原规则)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时隔15年。新规则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资产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其中资产管理中对固定资产界定、分类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固定资产管理是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高校。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新规则的实施必定会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带来影响。

一、新规则对固定资产修订的内容

近年来,财政部相继出台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暂行办法》、《中央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对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作出了规定。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改革却未能跟上资产改革的步伐,导致固定资产管理与财务核算口径的不一致,新财务规则的颁布实现了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新规则对固定资产的规范较原规则有以下不同:

(一)固定资产标准界定上

新规则对固定资产标准进行了重新界定,即“单位价值在1 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 500元以上)”,它与原规则“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的标准相比,提高了标准。

新旧规则之间的15年,我国财政支出规模逐年加大,物价指数上升,人员工资、会议费、差旅费等标准几经提高,而固定资产标准却一直不变,造成了固定资产管理成本高、使用效率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难以实现。标准提高既是适应了资产管理的需要,顺应了经济改革的趋势,也更加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更加便于固定资产的核算。

(二)固定资产分类上

新规则将固定资产分为六类,即“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与原规则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相比,固定资产的类别更加科学,范围更加广泛。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物质需求的提高,事业单位资产规模逐渐加大,项目类别逐渐增多,原有分类难以实现明细化管理。2011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10),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分类、代码及计量单位,新规则对固定资产的分类正是与此分类保持了一致。

(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上

新规则在专用基金管理中规定“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而原规则并未作规定,这为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是否计提折旧费有了选择。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一直保持不变,难以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根据会计准则相关的会计原则,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使其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保持一致,既是对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磨损程度的补偿,也有利于对固定资产进行价值管理。新规则允许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为以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四)固定资产使用上

与原规则相比,新规则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固定资产购置需要的资金数额一般较大,实现共享、共用,可以避免固定资产的重复购置、闲置,提高它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效用,同时可以减少资金的浪费,将资金用到更需要的项目上,利于整个社会资源的良性循环。

二、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特点

(一)固定资产数量大、项目多

高校是集行政、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公益性组织机构。大量、众多的固定资产保证了高校行政办公、日常教学、科学研究、教辅活动等方面的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科研项目上,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支撑教学质量的提高、科研成果的完成,不同教学活动、科研项目对固定资产需要不同,因此固定资产数量大、类别多是必然的。如理科科研中实验仪器设备等专用工具,随着科学技术进步,更新较快,资产购置较频繁,不同研究领域投入的资产类别不同,有大型的精密仪器,也有众多的小型实验仪器设备;而文科科研注重于文化繁荣,在文物和陈列品、图书、装具上投入较多。所以高校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的固定资产数量大,类别多。

(二)固定资产购置资金来源渠道多样性

事业单位资金多为拨款性质的财政性资金,而高校资金来源渠道则具有多样性。高校资金除财政直接拨款外,还有大量的其他资金来源,主要表现在科研活动资金上。高校科研资金投入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科技部、省社会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研究所、各类协会、企业资助、校企联合等,这样高校固定资产购置资金来源则呈现为多样性。多样性的资金来源,保证了高校行政、教学、科研活动的高效运转,提高了办学质量,促进了科研成果的产出。

(三)固定资产管理上的多部门参与

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在购置、建卡、财务核算、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是由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固定资产购置上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由学校专设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来操作;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可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采购,也可以由资产使用单位自行采购。固定资产卡片建立,则统一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建卡。固定资产资金管理上,由财务部门来进行会计核算。固定资产保管使用上,由具体购置部门或人员保管使用。固定资产处置上,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保管人员共同完成。

(四)固定资产使用上具有灵活性

高校固定资产使用上具有灵活性,尤其在科研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使用上。科研活动是教师正常教学活动外进行的科学研究,教师在项目的研究时间和研究空间上具有灵活性,他们可以在学校专门的实验室或办公室来进行研究,也可以在家里或其他适宜的场地进行。再者,不同仪器、设备可以交换使用,专用精密、大型仪器设备可以付费使用。因此固定资产的灵活使用保证了高校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

三、新规则对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影响

(一)提高固定资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新规则对固定资产的重新界定和分类,有利于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和精细化程度。物价指数的上升,原有的固定资产标准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资产管理需求,新规则的实施使得固定资产数量上、价值上更趋于科学化、精细化。固定资产新的分类也满足了资产管理要求,因为物质文化生活的丰富和多样性,会使得资产购置项目多样化。新的固定资产分类几乎涵盖了所有的资产项目,这样有利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资产建卡、会计核算方面更具体、详细,在统计某一方面数据上,更具有针对性和综合性。

(二)促进固定资产管理上的一致性、统一性

新规则对固定资产的规范保持了与政府相关部门已有文件对固定资产管理的一致性、统一性,如《固定资产分类和代码》、《国有资产处置规范》等文件。固定资产管理的一致性、统一性,有利于高校各部门之间对固定资产指标数据统计、指标口径、指标范围等方面相互印证、监督,避免一个指标两个数据现象的发生,也有利于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推进固定资产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和使用效率

高校固定资产数量大、项目多,但重复购置问题一直存在,导致资产使用效率低下,资金、资源浪费问题严重。新规则要求资源共享、共用,高校可以以此为契机,建立资产共享平台,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牵头,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将固定资产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广大师生可以通过这一信息化平台,了解固定资产购置情况,并结合自己工作内容需要,通过付费或者交换使用方式,在现有固定资产中申请使用,这样整个学校固定资产就可以流动起来,既保证了正常使用,又节省了资金,同时也提高了固定资产的周转率和使用效率。

(四)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核算提上日程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否计提折旧一直是专家和各部门讨论的话题。事业单位和企业会计核算的记账基础不一致: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实行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的磨损价值得不到补偿,直到资产报废,账面价值仍是历史成本,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真实的价值。新规则允许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实行成本核算,有利于它的价值补偿,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对于高校来说,固定资产数量大,项目多,计提折旧有助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使固定资产更好地服务于行政、教学、科研活动,并利用固定资产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创造有价值的科研成果,提升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S].2012.

[2] 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S].1996.

第3篇

关键词:财务规则;高职院校;固定资产;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新财务规则下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研究

收录日期:2013年1月25日

固定资产是高职院校开展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衡量学校办学实力、办学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近几年由于高职院校的扩张,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很多学者也对此做出了许多研究,比如重建设轻管理、基建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等等。但是,有些问题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常年存在;也有一些是由于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社会收入、物价等已今非昔比,有些标准却没有相应提高,相对滞后。本文在深入研究这些问题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和对策。

一、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中的问题

1、法制观念淡薄,管理意识落后。由于固定资产是高校评估的一项指标,自然是多多益善,因此很多已经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仍然没有报废处理,造成账实不符;或者一些涉及到自身利益的固定资产不经过上级机构批准,就随意报废,之后出现问题才想办法补救。在实际中,固定资产管理是一件非常令人头疼的事,因为很多陈年旧账没有处理,从这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也没有记录,固定资产丢失、闲置、浪费现象屡见不鲜。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也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从高层负责人到下面的办事人员都没有对固定资产认真的对待过。因此,造成上述问题在所难免。

2、固定资产标准偏低,界定不明晰。无论是《事业单位会计通则》还是《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固定资产的标准都是一般设备500元,专用设备800元。但那是1997年的标准,我国经过15年的发展,物价已经今非昔比。其中,房地产价格大家有目共睹。据报道,相比10年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成都平均房价上涨了510%以上。受房地产带动,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达到321%。10年前一两块钱的蔬菜如今已是4~6元的身价,1元以内的蔬菜在城市已经绝迹。当然,收入也获得了巨大的增长,1998年城镇居民年人均总收入为5,425元,2011年达到23,979元,翻了4倍多。因此,提高固定资产标准势在必行。所幸,2012年国务院了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其中将一般设备的标准提高到1,000元,专用设备提高到1,500元。但是笔者认为,此项标准还是偏低。根据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企业在2001年就将标准定在了2,000元,为什么事业单位现在才1,000元?另外,“大批同类物资”的这个说法不够明确,也没有明确的解释,指的是图书、家具还是别的?到底是一次性购进的呢?还是说以后继续购进同类物资的都算?比如家具,新生开学购进一批,之后零星购进的几件桌椅算不算固定资产?还有“大批”,具体数目达到多少才算“大批”?

3、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近几年,一些学者建议对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因为考虑到某些固定资产价值是逐年减少的,这是合理的,但是企业计提折旧是因为价值会随着产品的卖出得到补偿,即通过计提折旧计入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然后再计入到产品成本,通过产品的销售而得到补偿。而高校是非盈利性组织,不生产产品,损耗的固定资产无从补偿,因此并不适合计提折旧。但是,某些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实是减少的,这就会造成账实不符,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4、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混乱。一些高职院校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多头管理,导致重复记账。财务部门本身有一套总账,其中可以核算固定资产明细,但是另外还设一个专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再记一套账,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机构还有一套账。更奇怪的是,每一套账所设科目或者说分类均不一样,比如说学校财务部门总账中的固定资产科目为房屋及建筑物、教学仪器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土地5类。而财务部门专管固定资产的科目为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工厂设备、印刷设备、交通设备、动力设备、家具、教学仪器、图书、文体设备、炊事设备、其他设备共12类。固定资产专管机构的分类为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及量具、文艺体育设备、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及其他类共11类。这还只是一级科目,二级科目还有十几种,就更不一样了,造成管理上的极大混乱。在实际中,财务部门专设一人管理固定资产变得毫无用处,反而增加了工作量,因为三个账目之间还要求核对,总值核对,每一个分类也要核对,总值自然是可以对上的,分类则不可能对的上,因为分类完全不一样。另外,固定资产卡片应该登记一件设备还是多件设备,按规定是一件设备,固定资产登记单则粘贴在第一张或者最后一张卡片上,日后设备报废,则将卡片抽出来作废。这样不仅增加了工作量,而且会造成麻烦,比如当时购买了多件设备,但是若干年后只有一件设备报废,那么只抽取这张卡片,那么固定资产登记单如何处理呢?在上面用红笔划掉?显然不符合财务规则。

二、完善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与措施

1、充分认识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加强高职院校固定资产管理,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预防腐败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院校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督促专管人员加强学习,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业务能力,建立一支责任心强、素质高的资产管理人员队伍。

2、提高固定资产标准,对有关模糊界定予以澄清。针对固定资产标准偏低的情况,也考虑到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不宜定的太高,笔者认为可以将一般设备的标准提高到2,000元,专用设备提高到2,500元。这符合当下的物价水平,符合实际的工作要求,减少工作量,还可以防止高职院校为了评估需要,虚增固定资产数额。另外,对于大批同类物资的这个说法应该予以说明,对于一般高职院校来说,能够大批购买的一般都是学生用课桌、床椅等家具,还有给学生教师购买的图书,电子产品一般就是计算机。除了这些,似乎没什么东西可以大批量的购进,因此可以具体说明一下大批同类物资指的就是家具、图书、办公设备。对于这些东西,之后陆续的零星的购买也算作固定资产,其他设备的零星购进则不算作固定资产。另外,“大批”究竟应该是多少,根据实践经验,可以规定100件以上为“大批”,太少了不能称之为大批。

3、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保证账实相符。如果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会造成账实不符,因此高职院校都应计提折旧,那么具体如何核算呢?事业单位是没有费用这些科目的,只有事业支出,那么计入到支出?但是考虑到预算平衡的问题,如果将折旧计入到支出的话,会影响当年的结余,也会给今后的预算编制带来麻烦。因此,没有必要将折旧计入到支出中,况且事业单位计量折旧只是为了核算固定资产减少的部分,求得其目前的真实价值,所以不必计入支出。可以利用固定基金这个科目,购进固定资产的时候是贷方固定基金表示增加,计提折旧固定基金就会减少,因此只需借方登记固定基金就可以了。另外,仿照企业增设一个科目——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用来核算具体折旧数额。要想知道目前固定资产的净值,只需用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就可以得到。具体分录为:借记“固定基金”,贷记“累计折旧”。考虑到固定资产的不同特性,对于一般设备、建筑物、家具等可用直线法折旧,机械、电子产品等由于更新换代比较快,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

4、创新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针对上述问题中出现的多头管理,可以取消财务部门专门管理人员一职,避免重复记账。统一固定资产分类,参考新的《财务规则》,统一划分为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教学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八类。这里要说一下,新的《财务规则》首次将动植物列为固定资产,可能有些农业类院校这类物资比较多,动物这里不予探讨,将植物作为固定资产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比如学校的树木,名贵花草,可以使用一年以上,也可以保持原有物质形态。但是对于自己培养的植物算不算作固定资产呢?如果算,那怎么合算,难道像房屋一样,先计算其成本然后再结转?殊不知,有些植物卖价和成本不成比例,成本很低,但是卖价却很高,如果以公允价值入账,但目前高校并没有像企业一样使用公允价值这个概念。况且,房屋的数量很少,而植物的数量却很多,会造成巨大的工作量。所以,笔者认为,目前只宜将外购的植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针对固定资产在不同部门转移的问题,解决办法是只需在原来的卡片上做一个记录即可。不需要另行设置卡片,这样反而会导致管理的混乱。财务部门也不需要做什么会计记录,因为没有涉及到金额上的调整。对于固定资产卡片登记一件设备还是多件设备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将同时购买的设备登记在一张卡片上,因为既然是一同购买的,那么寿命应该是一样的,可能有先有后,但是不会相差太远,所以应该到时一同处理,同时报废,然后再将卡片抽出。这样既减少了工作量,又不至于给管理带来混乱。

主要参考文献:

[1]莫颖宁,我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