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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货物贸易中知识产权权利担保的必要性。
知识产权的权利担保是指国际货物贸易中卖方应保证对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且任何第三方也不会就该货物向买方主张任何知识产权。在国际货物贸易中知识产权权利担保是非常必要的。
1,知识产权权利担保对于明确国际货物贸易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的最终责任方非常必要。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可能既没有侵犯卖方国家所保护的工业产权,也没有侵犯买方国家所保护的工业产权,但由于买方把这批货物转销往其他国家而侵犯了该转售国所保护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果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卖方已就货物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权利担保,那么知识产权纠纷的责任就应由卖方承担。[1]
2,识产权权利担保对于减少买方因知识产权纠纷而产生的损失非常必要。在货物贸易中,涉及知识产权纠纷之后,可根据合同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来减少买方的损失。卖方有义务对该第三者提出,或对第三者的控告出庭应诉;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规定由卖方承担诉讼费用;卖方如发现有可能引起专利权诉讼的情况,必须及时通知买方,以便买方采取相应的对策,这样就能减少买方因知识产权纠纷产生的额外费用而造成的损失。
此外,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权利担保,还可以间接起到减少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机会。通过分配由谁来承担侵权的最终负担,来减少侵权发生的可能性。[2]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第三方以知识产权为基础就货物主张权利或要求的情形可能出自以下几种原因:第一,卖方交付的货物是没有得到作为专利技术拥有方的第三方许可而制造的;第二,卖方交付的货物冒用了第三方的商标,或即使卖方使用的是自己的商标但因未在销售地国登记注册,而被第三方抢注的;第三,卖方交付的货物侵犯了第三方的其他知识产权,如版权等,或在保护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和原产地名称的国家,卖方未经第三方许可而冒用的。[3]
鉴于此种情况,如果有买卖双方当事人自己在合同中约定是很细碎繁琐的事情,所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第42条对此问题做出了规定,只要当事人运用即可,不必在此问题上花费更多的谈判成本。
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条的制定历史。
公约的前身海牙《国际货物销售统一法公约》(ULIS)第52条是否有包含这样的权利,对此学者有不同的看法。Honnol认为没有,但是Dolle认为ULIS也扩展到了知识产权。[4]ULIS第52条题为财产权的转移,要求卖方提交的货物不存在第三人的财产权或担保物权,不允许第三人向卖方提出任何这方面的权利请求。它没有明确描述卖方是否、如果是的话在多大程度上保证所提交的货物不存在第三人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第三人在这方面的权利请求。德国的学者认为货物收到第三人知识产权的烦扰,就是ULIS第52条目的下的所有权瑕疵。[5]大多数的国内法律体系也把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界定为对所有权瑕疵的一般法律责任的一部分。
在国内法中这样严格的责任是恰当的,但是考虑到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在一个国际文件中要求卖方在世界范围内对货物知识产权担保承担严格责任,不是那么具有说服力。所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考虑到知识产权担保问题的复杂性,这个问题就被排除在了公约之外(1976年日内瓦草约第7条(2))。在没有公约明确规定,而学者有看法各异时,如果双方当事人有没有约定时,在实践中就陷于了比较混乱的状况。所以大多数国家政府的意见都倾向于制定一个明确的规则对此问题进行规制。在UNCITRAL第10次会议上,特别工作组于是制定了一个关于买方知识产权担保的条款,本质上对应的就是现在的第42条。[6]其目的就是将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责任限定在可预见的范围内。[7]我们可以从下述的内容中看出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8]首先,通过适用地域限制;其次,通过引入要求缔约时就存在权力瑕疵的时间限制。
三,公约第42条规定的责任。
Ⅰ,公约不规范的。
第三人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存在与否是否与货物有关、在这方面有什么可适用的救济来对抗买方,买方依诚信行事能否使货物免受第三人知识产权的烦扰,这些问题由法院地的国际私法指引的准据法来决定,作为规则,此准据法多为公司注册登记地法律。存在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一大特点是要受到地域限制,相对于货物本身的所有权不受地域限制的情况而言恰恰相反;另一个更深层次的区别是在此领域中的非常重要的国际公约大多要求“国民待遇”和统一基础保护。
Ⅱ,责任前提。
(一),第三人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一个概括性的概念,这一点可以从条款的遣词上看出,公约中并没有给“知识产权”下定义。它到底都包括什么主题呢?公约第7条指出,解释公约必须考虑到公约的国际条约性质。然而这会产生一个问题,即知识产权的重大特征之一是地域性,这意味着不同的国家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可能不完全相同,国与国之间的知识产权制度会相差很大。所以,此时应考察在知识产权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国际公约,[9]如伯尔尼公约(1967)、巴黎公约(1971),TRIPS中的相关规定。公约秘书处评论(最接近权威的官方解释)提到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中的第2条第8款。这项规定对界定公约中所说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非常重要。考虑到公约制定的时间较早,秘书处提到了的是那时相较而言定义最广泛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定义,由此可见公约的倾向是最大程度的放宽知识产权的外延。而现在,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作了进一步的扩大,且其与贸易相关,成员国众多,因此宜以其中的知识产权范围为基准。所以,知识产权的范围至少应该包括版权及相关权利、商标、专利、地理原产地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这几个方面的主题。
2,知识产权的概念不扩展到人身权利如姓名权或肖像权。[10]此处不涉及使用一个姓名的权利,也不涉及未经照片所有人同意而使用其照片从而引起权利人要求停止使用的权利。在一些国家的国内法中,将这些情况归于导致所有权瑕疵的责任。那么公约中是否将之归于第41条的责任还是对之类推适用第42条以便仅加诸于卖方一个有限的责任?后者的方式更好。知识产权因其本身就含有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层面的意义,所以要在知识产权和人身权之间划一个清楚的界限本身就很困难。与第41条的第三人的属人属物的权利相反,人身权不具有具体有形的客体,人身权的功能更像知识产权。此外,两者的利益是可比的:第42条下卖方的责任有特别的限制,因为知识产权在各国间的差异很大;界定侵犯相关的人身权很难,通常在合法与非法之间仅有一线之隔,并且国与国之间的各种界限也千差万别,所以,很有可能货物上使用了某个名字在买方所在国接受这笔买卖(即不认为第三人的姓名权会干扰卖方正常的享有对货物的权利)但是在另一个国家会认为这侵犯了第三人的姓名权、与知识产权接近的所有权外的禁止使用权。所以类推适用第42条是恰当的。
(二),权利请求(claims)。
知识产权的确定存在与否不相关,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例如货物使用了与受保护商标相似的商标,卖方相信这不会有混淆的危险,但是受保护商标的持有人主张了权利。相似的情形可以想象也会发生在注册的外观设计和版权的情况下,假定构成责任的其他条件都满足,就剩下卖方反击第三方请求的问题了。
卖方自己的权利和权利请求不适用第42条,它与买方使用货物是否会受到第三方权利妨碍不相关。
1,不要求第三人主张他的权利,只要有第三人权利的客观存在的事实,就足以使卖方承担责任。有人或许会认为,在没有第三人诉诸它们的权利的情况下,卖方没必要承担权利担保责任,因为买方仍可以不受限制的自由处分货物。如果一段时间后,第三方决定诉诸他的权利,买方仍可以要求卖方赔偿。尽管如此,第三人的权利就如悬在买方头上的一把达摩利斯之剑,在未来的某天可能会落下,使得买方不敢充分处分货物,这对买方而言是商业上不能接受的。[11]此外,考虑到卖方将来失去清偿能力的可能性,买方有可能无法行使追索权。[12]所以,第三人的权利的存在足以构成对买方处置货物的妨碍,卖方必须承担责任。
2,没有法律根据的、轻率的权利请求是否在卖方的担保范围内。一种观点认为,第42条的用语并没有要求第三人权利请求的法律正当性(如法语与西班牙语的公约版本),而只是代表了一种请求。因此,即使第三方主张请求没有法律根据,仅仅在于恶意损害买方的利益,卖方也应承担责任。
然而,秘书处评论反对这种过于宽泛的责任。考虑到第42条的宗旨是限制卖方的权利担保责任而不是象第41条那样强调保护买方的利益,对于这种毫无法律根据、目的仅在于贬损买方的信誉的无理请求,卖方不承担责任。以上第一种观点无疑是鼓励买方将商业风险转移到卖方身上,这也是有损诚实信用原则的。
如此看来,使卖方负责的条件之一似乎是要求第三方的权利请求是善意行使的。这在逻辑上似乎可行,但是在实践中,买方很难判断、举证第三人的权利请求是恶意的、没有法律根据的,这往往使得买方不知道是否应停止出售货物或使用货物以减轻侵权的程度。对于轻率的权利主张,买方有免于承担花费时间金钱抗辩的风险的利益,并且卖方常常有更有利的地位。如:(1)与专利有关的请求;(2)针对的是一个技术复杂的产品;(3)买方没有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术专家,例如卖方只是一个零售商,只有卖方才有能力判断权利请求是否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且对产品有必要的充分了解来对抗第三人。笔者认为,从政策选择的角度,卖方处于对抗此种权利请求得更有利的地位,应由其负责在上述几类情况下的不分善恶意的第三人权利请求。
(三)卖方承担知识产权担保的时间范围。
公约没有明确规定卖方交付货物后多长时间内对第三人根据知识产权对货物提出权利请求承担保证责任。有人认为正如第41条一样,货物不受第三方权利妨碍的时间通常是交货的时间。如果是在卖方所在国交货,没有有关的知识产权存在,但是在使用国有这样的权利存在,如果第三人基于一个未确定的知识产权提出权利请求并且他主张在交货时权利就存在。那么这也是在担保的范围内。缔约的时间仅与买方的“知道”及使用国的确定有关。第三方权利存在于缔约时的事实严格说来不是产生责任的条件,因为卖方在交货前可以通过获得第三方许可或通过一个法律程序来成功的击败它的有效性来排除妨碍货物的权利。[13]实践中各国对公约的理解和解释各个不同,因此,对卖方有利的办法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做出约定。
(四),有关地域问题。
1,使用地。第42条(1)(a)中对第三人的责任与对货物本身瑕疵的责任相近,因为在第35条(2)(b)下卖方也为货物不适用于特殊目的负责,前提是卖方在缔约时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该特殊目的。对于第42条(1)(a)的"转售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中的连接词“或”应该理解成“累积性的”考虑到当事人的缔约自由,如果当事人既约定了转售又约定了使用,那么把“或”理解成互斥性的是毫无意义的。也许会有这样的疑问:如果提到了几个国家,那不就增大了卖方的义务了吗?但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通常包含禁止货物的转出口的条款,这就限制了卖方的责任。因此,如果卖方不能或不打算在多个国家提供担保,他可以在合同中作明确地排除。
上述担保责任仅发生在使用国是缔约时双方可预期的情况下。“预期”不必是书面明示的,虽然书面的文件在当事人发生争议时有助于举证。如果情况足以表明买卖双方通过肯定性的行动默示的考虑到了一个国家,则也视为“预期”。如果买卖双方以前有过多次交易,足以明确显示出买方的目的,那么除非出现特殊情况,否则没有必要每次都在合同中对此做出规定。[14]
2,买方所在国(第42条(1)(b))。这一国家的确定通过参照第10条,据此,买方营业地须是一个确定性的因素。缔约后买方营业地的改变不能扩展或改变卖方承担的担保责任的范围。第42条(1)(b)和第42条(1)(a)不能同时使用。这一条款的构成模式与第35条(2)(a)(有关货物本身的瑕疵问题)相似,即在合同没有约定时要符合货物的通常目的的要求。
3,卖方所在国。卖方所在国存在影响货物的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与此相关的权利请求严格来讲不产生第42条下的担保责任。因为知识产权是有地域性的,买方不关心卖方所在国的情况,他仅关心自己所在国或货物目的地国的情况。当然,如果卖方所在国的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与此相关的权利请求导致了货物在第42条(1)(a)或(b)所指的国家受到了妨碍,就是另一回事了。例如:根据国际私法规则某一外国的知识产权在卖方所在国被承认,或根据国际公约如《欧洲专利公约》第64条(1)或《马德里商标公约》第4条(1)被承认,如果卖方国家的权利持有者直接对卖方提讼,就会导致卖方违反他的交货义务(第30条)。
4,转运途经国。公约对这个问题没有涉及,因为几乎所有的国内立法都规定,专利权人对途经该国的运输货物不能行使权利。此种情形下货物并没有进入流通领域,是故在此情况下卖方不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假如最后的制造过程或对货物的包装是在运输途经国进行的,而这侵犯了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可能导致货物被没收。[15]这种情况下,责任的承担取决于谁发起了这些行为。如果是买方指示卖方或由于买方自己使用货物造成侵权,则由买方负责(第80条);否则相反,因为此时货物尚未交给买方,卖方将违反他的义务(第30条)。
(五)卖方知道或可归责的不知道。
卖方的担保限制在如果卖方在缔约时“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关于“知道”在实践中争议不大,但问题是“可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卖方有义务对双方考虑到的国家中存在的第三人权利进行调查吗?
一种观点认为“不可能不知道”给了买方一种证明卖方过错的一种选择方法,另一种观点将其解释为卖方过错的一个因素,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这是卖方严重过失的表现。这些观点都有道理,此外我们认为它还意味着一种行动,即如果一个人进行了一定的活动,他就能够“知道”。这种责任意味着卖方应对双方考虑到的货物销往的国家中是否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进行调查并及时通知买方,这也是确保双方之间履行诚信原则(公约第8条第2款)所必要的。因此,这种调查是卖方的附随义务。
1,卖方调查的附随义务。根据秘书处的评论,如果处于争议中的知识产权在目的国公布了,卖方就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假定有一个调查情况的义务,至少是在登记了的权利方面。在分析中,解释就更倾向于问题的实质,因为时常的情况是卖方了解有关货物的竞争对手,所以他可以预见可能存在的侵权。此外如果卖方的附随义务被否认,那么卖方就会总是称其不知道存在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的情况,公约第42条就会失去它的法律意义。
然而,一些不同意见利用公约的制定历史和公约不同的语言文本来支持否定存在这种义务的主张。西班牙文、英文、法文版本都使用了模糊的表达方法,没有施加给卖方此种特别义务,但是,笔者认为不能停留在文字的表面意思上解释这个词语。固然公约第42条的目的在于限制卖方的责任(如前文所述),但主要是考虑到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独立性使得卖方仅可能对特定国家存在的第三人权利作出保证,并没有否定卖方应采取积极的措施。作为货物的出售者,其相对于买方更有条件了解货物是否侵犯了第三人的知识产权,让买方对所购货物进行这方面的调查是不符和情理的,除非双方在合同中对此做出相反的约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买方处理在使用国的登记了的知识产权问题,这就减轻了卖方的调查责任。
2,卖方在何种程度上有义务进行调查?在这个问题上不存在适用于所有的卖方的标准。调查的范围依赖于特定国家的知识产权的公布情况和方式、卖方的个人能力(是专业的还是小型贸易经营者)以及货物将被转售或使用的国家。
多数国家都对专利和商标进行登记,以使得公众了解到存在的无形权利。当第三人的权利被公开时,卖方的这种调查义务就是无条件的。即使卖方可以依赖于买方所提供的信息,他们也无法逃避这个义务。[16]但是,对于非登记的知识产权,例如版式设计、技术秘密,就很难合理的要求卖方去调查。因为实际上认定卖方主观上“不可能不知道”依靠的是推定的方法,即在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已在合同约定的国家被公布的情况下,卖方有调查的义务,如果卖方没有这么做而造成所出售的货物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他应对此负责。如果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没有被公布,卖方便无此种义务,因为即使他进行调查,也发现不了什么,因而此种情形下卖方不承担责任。
不是所有的卖方都应该承担相同的职责。如果卖方是相关国际贸易领域的大公司,它就必须进行大量的调查查清是否存在第三人的知识产权,不管是哪个特定国家。相反,如果卖方只是小型对外贸易商,就不能指望他与前者承担相同的责任。[17]而且,特定的国家对卖方的这种义务也有很大影响:在与卖方所在国相邻的国家,这种调查的程度要求就比在离卖方所在国很遥远的国家要高。[18]当然,网络时代的到来大大方便了卖方进行的这种调查。特定国家离卖方所在地的远近或许不会这么重要了。然而,到目前为止,利用网络检索知识产权还未方便到足以消除这种地理位置的差别的地步。
3,告知买方的义务。不论卖方的规模大小、是哪一个特定国家,卖方必须告诉对方当事人他的调查结果。如果第三人的权利是在合同签定后才产生而卖方又知道这一事实,由于双方互负合理行为的义务,卖方的信息有助于买方改变处置货物,从而避免损失的发生。例如卖方可以将货物转发到一个不存在此知识产权的国家或及时取得一个恰当的许可。卖方违背此义务会导致其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Ⅲ,卖方担保责任的排除。
(一)买方知道或可归责的不知道。第42条(2)(a)规定如果买方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存在第三方知识产权时,卖方不再承担责任。公约第42条(2)(a)的规定结合第42条第1款就会得出一个矛盾的解释。如果发生争议,卖方可以首先辩解说他在订约时不知道第三人所主张的权利存在;买方可能会说专利已经公布、商标已经注册,卖方不可能不知道第三人权利存在;卖方这时可以主张,既然凭专利公布、商标登记推定卖方明知,那也应基于同样理由推定买方明知,买方比卖方更有条件知道第三人知识产权的存在。根据第42条第2款a项,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人权利存在,卖方就可以免则。
为了避免产生这种自相矛盾的解释,有必要讨论一下买方的调查义务。
显然,买卖双方的调查义务不是对等的,卖方的要大于买方的。但是,如果买方有能力或更容易对约定国的知识产权情况作出估计,他就不应该从卖方的担保中获益。因此,对于买方小心谨慎就能发现的以及知名度很高的知识产权,买方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此外,如果买方缔结合同时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存在第三人的权利,他有义务告知对方当事人,这是因为合同当事人之间有合理行为的义务。[19]
买方知道或可归责的不知道的相关的时间是缔约时,买方后来才知道不会导致此条款的卖方责任的排除,但是可以引起发出第43条(1)下的通知的期限的开始。
(二),根据买方的指示。
1,卖方责任的排除。第42条(2)(b)明确所指的是遵照买方提供的技术图样、设计、款式或其他规格。买方给予的一般信息以及表达的愿望给卖方留有空间去实施卖方自己的决定,特别是允许卖方去选择一个替代性的、非侵权的生产方式,不能排除卖方的责任。但是无论如何卖方的责任仍以其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相关的权利请求为条件。另一方面,此条款的运用并不要求以买方知道遵照他的指示会导致侵权为前提。
但是,如果卖方认识到第三人权利可能会遭到侵犯,诚信原则苛以他将事实提示买方注意的义务。[20]如果他未能如此(并且假定他在缔约时知道这个权利)他就不能依第42条(2)(b)而获得责任免除。他的随后的知道并且未通知买方可能导致违反辅助义务的损害赔偿。但是如果通知之后买方仍然坚持卖方要遵从他的指示行事,卖方的责任终止。
2,卖方救济。第42条(2)(b)没有表述卖方可以以什么救济对抗买方。如果后者的指示导致了卖方在其所在国侵权,能够很容易指向CISG第61至65条,不应该援用其内国法(公约第7条(2))。[21]
买方提供技术图样等是一个附属义务,同时买方还隐含地有义务保护卖方不会因遵循其指示而受到伤害。如果卖方认识到遵循买方指令会导致侵权,他可以首先要求买方以一种避免这种侵权的方式来履行卖方的义务(第62条)并且指定一个宽展期,在此期间内买方改变其指令或者有可能的话去获得许可(第63条(1))。如果不能以一种非侵权的方式来完成货物或买方坚持要卖方遵循他的可能导致侵权的指示,买方就构成了根本违约,卖方由此而获得解除合同的权利(第64条(1)(a))。期待卖方审慎地侵犯第三人权利并且因此将自己置于可能受到损害赔偿请求的地位是不合理的。但遵循买方的指令已经导致了侵权的时候,买方因违反他的附随义务而按照第74条对卖方的损失负责;卖方在损害赔偿方面的民事责任总是第74条第二句下的一个可预见的后果。但是如果卖方意识到侵权的可能性,买方负担的损害赔偿必须根据第77条第二句相应的减少。
(三),未能发出通知。
如果买方未能根据第43条(1)发出通知,他就丧失了他由于第三方知识产权对货物造成的影响而产生的权利,除非他有根据第43条(2)或第44条的例外。
(四),免除责任条款的效力Ⅰ。
通过第6条的功能,当事人自由的决定整个或部分的排除将第42条适用于他们的合同,这种排除条款的有效性取决于根据国际私法指引的国内法的规定。(第4条(a))。但是各国法律大都有一个普遍的规则“一个人不能免除自己对因自己的过错甚或是疏忽大意造成的后果的责任”。因为仅在卖方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情况下才产生责任,所以他不可能通过合同排除自己的责任。
[1]蔡四青:《对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权利担保的认识》,《学术探索》,2003年第6期,第47页。
[2]不能限制第三方权利人针对卖方还是买方主张权利,只能安排后果的最终承担者,并且这种安排并非无限制的,本文后面还会涉及到这个问题,此处不再赘述。
[3]徐俊、朱雪忠:《论知识产权担保》,《科技与法律》,1998年第4期,第35页。
[4]FritzEnderleinProfessorofLaw,Potsdam:《RightsandObligationsoftheSellerundertheUNConventiononContractsfortheInternationalSaleofGoods》,],此案法官认为对卖方调查义务的要求因卖方的规模、类型而定。
[18]JosephJ.SchwerhaIV:《WarrantiesagainstInfringementintheSaleofGoods:AComparisonofU.C.C.§2-312(3)andArticle42oftheU.N.ConventiononContractsfortheInternationalSaleofGoods》,Reproducedwithpermissionfrom16MichiganJ.Int''''lL.(1995)441-483,]。
1.教学内容问题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这门课程的理论部分主要包括“国际贸易组织”“国际贸易政策”“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概述”等方面的内容。实务部分内容主要包括“国际贸易合同的磋商订立和履行”“市场调研”“商品价格核算”“贸易术语”“国际货款支付”“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等。《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牵涉的知识点也相对比较多。同时,随着国际贸易实践的不断发展,相关的内容也随之更新。例如,国际贸易理论中关于新的贸易保护壁垒,美国以及欧盟联合推行了新的“碳关税”,自由贸易区协议也更新了。再如,《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2010年9月12日正式生效。在国际贸易实务方面,英国2009年1月1日正式开始应用《协会货物运输保险条款》;2011年1月1日,国际商会正式推出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等。这些都表明不管是国际贸易理论还是实务方面的变化较多。但是,目前一些独立学院的教学内容更新速度较慢,没有完全跟上国际市场的变化。在教学中没有融合最新的内容,导致国际贸易理论与实践很难有机融合。同时,有的独立学院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往往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教学观念。教师基本上都是根据教材的编排教学,没有考虑学生的学习基础以及理解能力。在教学过程中,他们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基本上是照本宣科,与实际严重脱节。讲授的内容偏难、偏深,学生们很难理解。而在实务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会过于强调实际操作,没有解释具体操作的基本概念及原理,导致很多学生只知其然不知所以然。比如,在学习“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的相关内容时,教师将课堂教学时间主要投放在填制保险单、计算保险费及运费、提单等方面,导致和后续课程内容出现重叠。其次,有的教师在实务教学中并没有注重讲解、解释和实务操作有关的国际国内法律、国际贸易惯例等,导致学生没有建立一个整体的国际贸易理论知识框架,树立严格遵循国际贸易法律、惯例进行操作观念。这样的最终结果会导致学生的实务操作流于表面,不能帮助到学生日后的学习。
2.教学方法问题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普及应用,很多教师在《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教学中都已经学会应用多媒体技术进行辅助教学。基本上每个授课教师会通过PPT课件列举案例,让学生们根据布置的任务相互讨论,然后开展课堂演讲。但是因为受诸多方面的影响,多媒体教学效果并不乐观。比如,有的教师在采用PPT课件授课的过程中,一味强调PPT课件的内容,忽略了课件设计的生动性。教师只顾自己讲解,缺少学生之间进行互动,导致学生很容易产生学习疲劳。小组讨论是目前教师最为常用的互动教学方法,也就是教师选择比较合适的几个实际问题,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并且要求制作成PPT课件在班级上演讲,最后再由教师点评学生的发言。但是这种小组讨论的教学方法也存在很多问题。因为学生并不能全面掌握所有的知识,也因实践的局限性,使他们并不能全面搜集相关的资料,这样会导致分析失误。有的教师协调、控制能力不足,也会影响教学效率及效果。
二、独立学院《国际贸易理论及实务》教学改革建议
1.教学内容改革
⑴应注重理论知识的应用。
独立学院教师应注意整体把握《国际贸易理论及实务》这门学科的发展现状及其趋势,真正理解、掌握教学内容的内涵及本质,不断学习关于国际贸易相关领域的最新研发成果,不断补充、完善课程教学内容。教师的教学目光不能仅仅盯在课本教材上,而应该从相关的报刊、网络等多种途径和渠道获取更多相关的信息,向学生们灌输最新的知识。比如,从2012年8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始执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将核销单制度取消,企业不会再办理出口外汇的核销手续。针对这一改革,教师在备课时应根据新的要求做出适当调整。按照新的办事程序、要求,向学生们讲授关于“退税”“报关”的相关知识和内容。同时,教师不仅应该引导学生们主动关注一些贸易理论作用及背景等方面的知识,还应注重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培养。例如,政府出台保护贸易政策、自由贸易政策的主要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国家的自身利益,都有实施目的、作用及条件。如果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会出现正面、反面两种效应。因此,教师应采取多种教学手段,引导学生将理论和实际有机结合,培养和提高学生们分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例如,如果从国际贸易地理的层面上分析,我国主要的贸易合作伙伴是日本、美国、欧洲国家。但是近些年来,我国也增强了和一些新兴市场国家之间的贸易合作。针对这一现象,教师可以提出,“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贸易地理方向的变化?”这样的问题引导学生们进一步深入探究和思考。其次,教师应该增加贸易理论教学中实用性的教学内容。比如,“非关税壁垒”“反补贴、反倾销以及保护措施”等,这些内容都是现代外贸企业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教师应让学生熟悉、掌握我国对进口产品应该怎样进行“两反一保”,而国内外贸企业对外国又如何采取“两反一保”措施,外贸企业怎样突破外国建立的非关税壁垒,特别是技术性贸易壁垒等相关知识。传授这些知识有利于为学生以后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⑵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突出考证的要求。
国际贸易实务的任课教师应采用多种渠道和途径与外贸企业人员交流、合作,共同开发教学课程。在课程教学内容中引入外贸企业的实际案例及工作流程,突出、强调教学内容的实用性、针对性。其次,教师应以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关标准,根据相关的考证要求,合理安排相关的教学内容。现阶段,国际贸易专业相关的考证主要包括外销员、商务师、跟单员、单证员等,教师平时应仔细留意这些考试的试题内容,以及考试大纲要求。尽可能帮助学生们能够顺利通过考试,既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信心,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能为他们日后应聘提供基础和条件。
2.应丰富课堂教学方法
多媒体技术有利于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及教学质量,教师在制作PPT时应适当加入视频、图片等,增强PPT课件的吸引力。比如,在讲解“非关税壁垒措施”的相关内容时,教师在课件中插入相关的新闻视频,有利于增强教学的趣味性。在小组讨论教学时,教师应合理分组,并且明确每一个小组成员的任务分工,使小组成员能够通过团队分工合作,提高小组讨论效率。同时,教师应注重案例教学,案例教学不在于教学案例数量的多少,而应该选择合适的经典案例。教师在案例解析时,应给学生们留出充分的独立思考时间,然后再让同学们自由发言,最后再由教师进行简单的总结。如果案例较为复杂,应先让学生们在认真讨论后,制作一份案例分析报告。另外,教师也可以采用模拟实践教学方法。比如,在讲解国际货款结算中的“金融票据”的相关内容时,教师可以让学生们以小组为单位模拟票据流转的过程。或从外贸公司拿到真实的票据复印件(空白),让学生们按照教师提供的资料以及相关的要求,模拟完成出票、提示、背书转让、付款、拒付、承兑及追索等一系列票据行为。这样有利于学生更好、更快地熟悉、掌握票据的实际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
3.丰富考核方式
考试是评价教师教学效果,掌握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目前,独立学院《国际贸易理论及实务》课程的考试形式比较单一,考核方式缺乏科学性,没有发挥出考核的应有作用。考试不仅应采用传统的笔试方式,同时也可以结合演示考试、操作考试、口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实际技能的考核力度。笔试的内容除了包括选择、名词解释、判断、填空、案例分析等知识记忆能力考核题型外,还应该加大综合性主观题型的比例,尽可能做到全面反映学生的创新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他们的综合素质。
三、结语
1.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学生对知识的获取不再是被动接受,而是通过个人或小组对案例的探究来实现,教师主要起到鼓励和指导的作用。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对案例的剖析、引申使学生的视野更开阔、思维更灵活和深刻,创新能力也得到进一步发挥。案例教学的使用,可以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增加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交流互动,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2.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传统教学法注重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强调的是学生记住多少,强迫学生死记硬背,而忽视了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忽略了学生对知识的灵活运用。通过案例教学的运用,学生可以运用学过的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和能力,养成自学习惯,不再一味地依赖教师的讲授和解答。并且在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的过程中,学生积极发言,锻炼了语言表达能力;与不同意见同学间的交流,可以锻炼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
3.便于学生熟练掌握国际贸易业务流程。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教学内容涉及到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条件、国际贸易程序、国际贸易方式、国际贸易法律法规等多方面知识,具有流程长、涉及面广、环节多、难度大、涉外性等典型特点。通过案例教学,可以把枯燥的理论知识连贯起来,使学生对相关知识融会贯通,掌握完整的国际贸易业务流程。
二、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教学法的设计理念
(一)注意案例的典型性和时效性
由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信息量较大、涉及知识较多、案例选择也有很大的选择余地,所以教师在确定案例时,要选择与理论知识关系密切且具有典型性的案例。例如,学习不可抗力时应该了解: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主要包括:1.意外事故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以后;2.不是因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身的过失或疏忽而导致;3.意外事故是当事人双方所不能控制的,无能为力的。有以下两个案例可以选择:1.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100公吨,交货期为当年5—9月。签约后,A公司购货地发生水灾,于是A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但对方回电拒绝。问题:A公司要求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的理由是否充分?2.某年,我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签订进口日本某高新技术设备的合同,交货期为9月15日,合同签订后,日本政府发文限制了对该高新技术设备的出口,从10月1日开始限制出口。日本B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我国A公司坚持要求履行合同。问题:该合同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的理由是否充分?以上两个案例都有助于巩固学生对不可抗力的理解,但明显可以看出,第1个案例要比第2个案例更具典型性,更需要学生通过自己思考才能回答。因此,在教学时间紧的情况下,可优先选择第1个案例。
(二)注意案例与其他知识的联系性
由于国际贸易业务是由多种知识串联在一起组成的流程操作,因此在案例的采用上要注意与其他知识的联系性。例如:我国某外贸公司与国外B公司达成一笔出口合同,信用证规定“数量9000公吨,7—12月份分批装运,每月装1500公吨”。卖方在7—9月份每月装1500公吨,银行已分批凭单付款。第四批货物原定10月15日装运出口,但由于台风登陆,第四批货物延迟至11月2日才装船运出。当受益人凭11月2日的装船提单向银行议付时,遭银行拒付。后来受益人又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银行付款,亦遭银行拒绝。问题:在上述情况下,银行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此案例就是考察不可抗力与信用证条款的联系性。不可抗力是一项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即发生不可抗力时,进口方不能以此向卖方索赔或拒付货款。但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于合同外的自足文件,银行不受合同的约束。根据《UCP600》的规定,银行不承认受益人因不可抗力而有改变信用证条款的权力。因此,本案例中的受益人引用不可抗力而要求银行付款,银行有权拒绝付款。通过这个案例就使学生加深了对不可抗力的理解,同时也更巩固了对信用证相关知识的掌握。
(三)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引导作用不容忽视。在每一次案例教学之前,教师要认真备课,对相关案例做到心中有数,并有自己的独到见解。由于课堂时间有限,教师应要求学生提前预习案例,提示学生做好相应的理论知识准备。教师可根据班级人数要求学生分为若干小组,每组成员人数相等、实力相当,每组设组长一人,组长可轮流担任。在学生自主讨论时,教师在全班巡视,观察各组讨论进展,适时参与,可以进行提示,可故设疑团,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勇于发言。小组讨论结束后,每组选派代表发言,表达本组观点,其他学生可作补充发言。最后,由教师对学生的发言进行总结,并指出每个小组对相关知识掌握的不足之处。在整个过程中教师应始终扮演引导者与鼓励者的角色,通过鼓励、提问、奖励等方式调动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性。
三、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教学法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建立长期有效的学习激励机制
由于学生习惯了教师讲授、学生听讲的模式,因此在案例教学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学生不积极思考,不积极参与,缺乏主动参与的动力。因此,良好的案例教学必须要有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即将每个学生在讨论过程中的表现进行量化计分,计入平时成绩。当然,该成绩的评定并不仅仅是答案的正确或错误,还在于学生事前的准备、讨论时的参与以及事后的总结,还可以通过考虑其思路是否清晰,思维要点的选择是否科学,能否抓住问题的实质等进行综合评分。此外,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还必须让学生明白:积极参与讨论是让自己的观点接受挑战的过程,也是锻炼从业能力的好机会,可以让自己的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说服他人的能力得到锻炼,这些能力都是在现实工作中所必需的。
(二)注意对学生案例分析的总结评估
案例教学是对理论知识的巩固与加深,学生的表现可以体现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因此,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针对学生讨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及时的总结与归纳,以期发现理论知识掌握的薄弱环节,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强调。所以,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法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三)注意与其他教学方式相结合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较先进的教学方法,在培养学生能力方面能够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但也要注意案例教学法也应与其他教学法相结合。例如,以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法对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是非常好的教学方法,而且此种知识类型也不适用于案例教学法。另外,把案例教学法与多媒体教学手段相结合,能使教学内容更形象、生动、直观,信息量更大,更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有利于学生的理解、记忆和掌握。
四、结语
事实上,一些基础课程的教学情况大多如此,但对于国际贸易专业课而言,需要我们每一位专业课教师警觉起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课堂教学中吸引学生听课注意力。有研究和统计表明,正常情况下教师上课能连续维持学生集中注意力的时间只有15-20分钟,这意味着讲台授课的教学方式有一大半时间属于无用功。尤其在高职院校中那些缺乏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的学生,听课注意力更容易分散。对老师而言,有苦劳,没功劳,长此以往,师生都会疲劳。第二,理论过多,案例乏味。在课堂教学中,历来都是理论讲授过多。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设置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基本原则是讲究实效,淡化理论与实践的界限,需要教师将理论潜移默化地渗入实践教学中,所以讲授过多的理论已经背离了该课程设置的宗旨。近年来,专业课教学也逐渐重视案例的引用和分析,但是教材上的案例过于套路化,案例本身牵强附会,似乎是为了例举案例而有意编造出来的案例。此外,在对案例的讨论过程中,由于学生尚未学习相关的知识点,互动效果也大打折扣。教师精心准备的案例,在课堂上却陷入尴尬的境地。第三,课程考核方式单一,考试成绩结构不合理。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涉及的内容很广泛,各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很紧密,往往一个条件发生变化,所产生的结果就大相径庭。如果采用目前的成绩评价标准体系,平时占10%+期中占30%+期末占60%计算最后成绩,操作起来很简单,但不能反映出学生对这门课程的实际掌握程度,对全班学生成绩的区分度也不明显。因此,有必要改变这种单一的笔试考核方式,灵活地调整考试测评体系,对学生做出客观公正的评分,也对学生的学习目标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鉴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重要性,参考在高职院校该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教师应该在遵守教学大纲的大前提下,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对教学过程加以改革,促进教与学的有机结合。
1.在教学思路上,课堂教学要做到三个结合结合学校特点和区位优势。作为地方性的大学,办学的首要任务是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和输送优秀人才,各项教学工作也要服从于这个大局。每一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都应穿插着本地区的特点,都要结合本地区的特征。例如,珠三角的经济发展为世人瞩目,对外贸的依存度很高,经济的外向型特征明显,粤港澳贸易活跃,地理位置、政策环境和人才优势得天独厚。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无论是工业企业还是外贸公司,都需要大量熟悉外贸业务的人才。日常教学过程中,可以就某一个知识点,结合本地特点和企业需求加以解释。例如,在讲授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时,对集装箱运输加以介绍,展示广州开发区的图片,甚至选用一些经常见到却没有留意的身边的图片,借此吸引学生上课的注意力。甚至可以安排学生到附近的企业参观和见习,获得感性认识,激发其学习积极性。结合生源分布状况。生源不同,学习基础有差异。中学时代形成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也会影响到大学期间专业课的学习效果。高职高专院校的学生,高考成绩较低,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些学生不善于学习。学习国际贸易实务课程需要的知识面较广,思路要活跃,教师应该在日常教学中教会学生掌握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学会怎么学习,提高学习效率。结合学生求职意向和就业方向。高职教育本身就是以培养学生就业为目标,毕业后继续升入本科院校的学生毕竟是少数。结合学生求职意向和就业方向来授课,是每一位专业课教师应该坚持的底线。而且,学生选择就读珠三角的高职高职院校,显然是以广东作为就业首选地域;选择国际贸易专业,当然希望毕业后从事国际贸易相关工作。事实上,大多数新生入学不久就基本明确了大学期间的学习目标和求职目标,报关员、报检员、外销员,已然成为了除英语四六级以外的最热门考试项目。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内容与这些考试的内容有很多相似点,知识点之间也会出现重复。教师可以穿插着将这些内容在课堂上讲授,便于学生考证,增加就业率。
2.在教学内容上,力求一个字:新新闻、新事物、新方法、新进展,都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这需要教师对待教学有新思路,关注行业新动态,选择新案例,将最新的国际贸易实务知识传授给学生。同时,预定的教材也应是最新的版本。由于历史原因,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材还存在着诸多不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状况的问题。首先,内容比较陈旧、教材中经典理论所占篇幅较大,例如关于自由贸易理论和保护贸易理论的篇幅往往都排在教材前两章,占据大量篇幅却没有实质性的介绍,而高职高专的国际贸易实务教材价格在20-30元之间,难以想象那薄薄的一本看似手册的教材却硬塞进大量的理论。而在国际贸易实务发展中出现的有实际运用价值的新理论却没有适时地被补充进去,例如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已经在2007年修订并在实务中推广,而很多教材依然介绍的是《UCP500》。又如关于国际贸易术语,《2010通则》已经于2011年1月开始推广运用,并且将在今后两三年被广泛采用,而几乎所有的教科书还是介绍的《2000通则》,这就要求教师在讲授国际贸易术语内容时,对这两个版本加以对比。其次,国际贸易实务教材内容的编写重出口而轻进口,大部分章节都是从出口方的角度来讲解如何开展出口业务。而今的外贸行业现实却是进口业务的利润更可观,需要大量的进口业务人才。再次,国际贸易实务模拟角色定位在企业的外贸业务人员,缺乏其它岗位的模拟,例如商检、海关、货运、银行结算等。因此,在教材的选择上,要求新;对讲授的教材每个知识点,适当取舍,补充最新的知识。如果条件允许,教师可以结合本校学生特点,借鉴兄弟院校高职教育的经验,自编教材。
3.在教学方法上,实现三个转变首先要实现从灌输式教学方法向多元化教学方法的转变。灌输式教学法是课堂教学惯用的方法,讲课配以板书看似很有条理,学生也能做详细笔记,但在这种模式下培养的学生缺乏创新思维,过于教条主义,与其对应的是讨论教学、演示式教学等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具体到教学方法,教师在对学生的授课过程中适当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例如采用讨论式的教学法,教师作为讨论的组织者,讨论前要针对该课程内容的主要知识点和学生学习基础情况选择适当的讨论主题并且提供部分资料素材供学生参考,要求学生使用规范的贸易术语,力求专业课专业化,讨论过程中要做好课堂的组织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在讨论结束之后教师要结合本节课内容做适当的点评和系统的总结。这要求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克服畏难情绪,同时教师也应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使学生积极参与和配合这种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又如采用演示式的教学法,在讲授《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涉及到的进出口合同内容、进出口业务流程等繁杂枯燥的内容时,首先由教师选取某个简单的例子作交易对象,安排不同的学生充当不同的当事人,每个学生根据教师的要求,决定进出口合同成交的条件,并拟定一份合同框架,在课堂上进行演示和解说,这时候教师可以让学生按照教材所说的程序和步骤进行模拟,最后师生共同分析交易过程并加以总结。这样,每个学生都对自己参与做过的事情会加深印象,也熟悉了业务程序及其原因,而在共同编写合同的过程中,则培养了学生之间的合作意识,这种意识也是国际贸易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总之,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法可以使学生从被动接收知识转变为主动获取知识。其次,实现从提高智商式的教学方法向渗透情感因素的教学方法的转变。上课铃声响起,教师开始授课,下课铃声一落,教师从教室里消失,似乎教师和学生属于两个不同的阶层,似乎教学目的就是提高学生智商。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渗透情感因素,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拉近师生距离。无论是课堂上的师生互动、国际贸易案例的讨论,还是课堂外管理学生的工作,都需要学生的参与和支持。无数的事实证明,那些受学生喜爱的老师,通常都能很圆满地完成教学任务。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需要教师的人格魅力,需要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渗透情感因素。把那些原本很枯燥的理论,用自己的感受讲出来,将自己的体会与学生分享,学生应该能感受到教师的良苦用心。师生的心理距离拉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自然有所提高,这也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班级学风。第三,实现汉语教学向外语教学的转变,争取做到汉语教学和双语教学的同步进行。从事国际贸易相关工作需要较高的外语水平,在本科三年级,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外语听说能力,国际贸易教研室可以开设双语课,例如英语和汉语搭配,越南语和汉语结合,日语和汉语的融合授课,根据师资力量状况来适当安排。近几年来,珠三角企业对稀有语种的人才需求量大增,高职院校在双语教学课程设置时,要考虑到这一趋势。实际上,国际贸易实务课程里随处可见英文单词,即使是汉语教学,发票Invoice、合同Contract、提单BillofLading、信用证LetterofCredit等也是高频率出现的英语。对于一些外语基础较差的学生,则同时开设汉语教学的国际贸易实务课,供学生选择。双语授课的教材,一定要选择原版的外文教材,这样既保证了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又使得授课内容贴近外贸实际环境。当然,聘请外籍教师来讲授外贸专业课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专职或兼职的外教都可以为高职院校所用。
关键词: 高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 工学结合 教学改革
在中国对外贸易发展迅猛和外贸人才急缺的背景下,高职院校的外贸人才培养更显重要。《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是高职院校经管类专业核心课程,也是南京交院(简称我院)管理系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8个专业的考试课程。近年来我院大力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本课程作为立项精品课程进行了教学方式和方法的改革探索。基于我院及省内高职院同行的教学改革实践,本研究对工学结合背景下的高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程教学改革进行了理论探讨。
1.高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教学改革的制约因素
1.1教学管理不合理。
教学管理不合理严重影响本课程教学改革进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教学任务安排不严谨造成师资变动频繁,从而导致教学质量严重下滑。例如某高职院经管系在5年内教过本课程的教师竟有10人之多,导致某些国际贸易专业教师反而从事其它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还有的专业教师一个学期甚至同时教3―4门课程。二是教材选用混乱。例如有的教师从事某班本课程教学,但该班教材却是另外一个人订的;有的高职院教材频繁变动,甚至每个学期都换,有的选用教材还是本科教材。三是下企业难度较大。虽然有些高职院口头提倡工学结合,但真正本课程专业教师要求教学下企业时却往往无法如愿。原因有很多,比如经费、学生安全、教学督导和工作量核定问题等。
1.2师资结构及质量有问题。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对师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要求非常高,但事实上高职院校该课程的许多教师不具备此条件。主要原因有:一是队伍结构不合理。有些教师是刚毕业的研究生,部分教师甚至是从其他专业转来的[1]。二是缺乏定期专业培训。有的教师数年得不到一次外出培训机会,也没有真正进入外贸企业进行社会实践。三是部分教师厌学及科研能力缺乏。许多贸易政策及操作实务是随着国际环境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国际贸易教学要求教师必须不断更新知识。但出于惰性,很多教师不愿继续学习,对国际贸易的新变化不关注,其知识结构是有缺陷的,有的教师甚至多年使用同一个教案。此外,科研能力是教学质量保证和提高的重要因素,但有的教师从来不愿写论文。
1.3实践教学不理想。
许多高职院国际贸易课程实践教学并不理想,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实践条件差。有的高职院国际贸易实训室仅有1套模拟操作软件,且模拟软件利用率也不高。二是部分高职院没有国际贸易实训室,国际贸易实践教学局限于书本理论讲解。三是少数国际贸易教师由于自身知识结构原因不能胜任实践环节的教学,因而忽略了许多实践部分的教学任务。四是实践教学局限于学校,没有进入企业,有的高职院校所谓的校企合作教学基地仅仅是为了应付高职院评估的一纸空文。五是有经验的企业校外指导老师没有真正进入课堂教学,有些所谓的校外指导老师只是挂名而已。
1.4考核方法落后,学生外语能力不足。
许多高职院校仍沿袭传统的试卷考核方法,并要求填空、选择、问答等不同类型按一定比例搭配。这种考核方法对本课程实践教学创新带来一定的制约,教师为避免麻烦,会花大量时间按照传统的书本教学方法和思路进行教学,不愿尝试改革。考核方法落后的另一个方面是针对教师的,许多高职院对教师的考核标准陈旧,不利于从事教改的教师考核成绩提高,因而制约了教师进行教改的动力。此外,本课程的涉外性很强,高职学生外语能力相对不足给本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提出了更高要求,许多学生看懂各类外文单证及专业贸易术语的花费时间较多。尤其是五年制高职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不到10%,对于此类学生,许多教师对单证、函电部分教学内容只作简单讲解。
2.高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教学改革实践及思考建议
2.1组建课程教学团队,申请立项精品课程及自编教材。
组建一个稳定的专业课程教学团队是进行本课程教学改革的关键。通过多方沟通和努力,我组建了一个以4人为主讲教师的《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教学团队,团队成员年龄在27―36岁之间,均有硕士以上学历,其中1人为在读博士,2人具有企业工作经验,1人具有丰富的单证培训经历,3人外语水平达到6级或专业8级水平。团队成功申报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院级精品课程,为教学改革提供了资金保障,团队成员均参与了自编教材的编写工作,并发表了学术论文40余篇。团队建设对本课程教学质量提高起了积极作用,团队成员多次获得教学质量奖。此外,团队骨干还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论坛,了解国际贸易环境及操作规则的变化,对教学内容进行不断的修订,提高了教学内容的实用性。
2.2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教学下企业相关规则,鼓励企业外贸人员进入课堂教学。
高职《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专业教师下企业实践的机会仍然太少,部分教师的所谓暑期下企业实践证明也仅仅是找单位盖个社会实践章,并未真正下企业实践,这需要各高职院校下企业相关政策细则的出台与支持。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江苏省高职生第3学年大部分时间被安排为社会实习,这是学院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我认为专业教师对实习学生的进一步专业知识指导有待加强,这也需要学院制定和完善指导教师下企业指导学生的工作细则与绩效考核制度。此外,教师要积极聘请校外有经验的外贸业务员进入课堂,为本课程教学提供新鲜知识。目前我院只是偶尔聘请部分专家进入学院做些讲座和交流,外聘专家数量与进入次数有待进一步提高。
2.3改革考核方法,加强教学方法的创新。
改革传统的学生考核方法是本课程教学改革成功的前提,尤其是成绩比例制定和实践环节考核形式学院要尽量放权于专业教师。同时对于专业教师的考核也要有所创新,目前我院督导政策已开始鼓励教师进行工学结合、项目化教改,部分专业教师开始主动进行教学模式和方法的创新。其中,我所在团队在教学方法方面的创新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实施双语教学。高职学生外语能力普遍不强,因此双语教学主要是对国际贸易关键词汇均用外文标出、各类单证和函电教学均采用中、外文2种语言详细解释。二是多媒体案例和外语教学相结合。为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及效果,本课程一半内容是案例教学,且案例尽可能多地使用外文。国际贸易理论部分案例教学主要是定期给学生观看外文的国际贸易专题片,有利于提高学生外语能力,拓展其知识面。三是互动教学法的实施,主要是提前布置一些需要学生准备材料和思考性强的作业,要求学生课后自己准备发言稿,并在课堂上进行大讨论,对提高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和活跃课堂气氛起到较好的效果。
2.4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
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是高职学生具备可持续培养潜力的重要保证,因此我院本课程国际贸易实务部分教学比重是理论部分的2倍,并重点讲解实务案例和自身国际贸易操作过程中的经历,此外对国际贸易实训的条件进行不断改善。高职学生也需要有科研能力,考虑到高职毕业生在今后工作中需要创新,部分学生还要进行本科、研究生后续学历教育,因此本课程特设了国际贸易论文教学,教学内容为文献检索、COMTRADE数据库使用和论文写作等。此外,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自学考试和职业资格证书,目前我院不同专业学生参加国际贸易相关专业自学考试、报关员考试的人数逐年提升。
参考文献:
[1]徐凤.工学结合视角下高职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学改革探讨[J].管理观察,2009,(3):179-180.
【论文摘要】在21世纪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人才的培养显得尤其重要。那么在学校教育中,如何培养企业实际需要的人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从人才需求面的角度出发,对国际贸易从业人员所需职业技能需求做了调查研究。
国际贸易的专业人才不论来自何种途径,其所需的基础知识及职业技能的训练都要经过长时间的培养。但是,在现阶段快速变化的商业环境中,学校教育所培养的人才是否能适应当前的环境,并为企业所用,学校教育的课程与训练活动是否能跟得上时代;在现今失业率的不断提高,竞争十分激烈的社会中,培养企业实际需要的人才已刻不容缓,特别是高职院校。
理论与实务的结合一直是高职教育的目标。本研究从人才需求面的角度出发,探讨国际贸易从业人员所需的专业技能,以作为高职教育专业规划与课程设计的重要依据。
1研究范围
职业所需的能力要求大致可区分为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人际能力、工作态度、判断能力概念能力等六项本研究主要针对专业能力,即职业技能。
2研究流程与步骤
本研究的目的在于了解产业界对国际贸易专业人才的职业技能需求,通过文献回顾了解国际贸易公司从业人员所需要的知识、技术与能力,确立国贸专业技能的基本内容;据此设计调查问卷,形成问卷初稿;通过相关从业人员业者问卷预试并修正后,再进行大规模的问卷调查,以了解相关企业认知的国贸从业人员所需的职业技能及其排序;通过量化分析,归纳出研究结论与建议,以作为高职院校国际贸易专业课程与实训设计的参考。
3问卷设计
问卷内容主要围绕调查业界对国际贸易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需求,从商务英语(贸易英语会话能力、英文阅读能力、英文商业书信能力);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实务、信用证实务、国际货物运送实务、国际货运保险实务、关税法规与通关实务、国际商务仲裁、国际贸易谈判技巧);国际营销(国际营销基本理论、市场调查、贸易参展实务);贸易法律(民法、商法、贸易法规);国际金融与汇兑(进出口贸易财务操作、国际汇兑暨厂商外汇操作)五个层面进行题项设计,受访者依其认知的各项能力的重要性分别回答。问卷采用采李克特尺度衡量各项能力的重要性,r非常重要j5分、r较重要j4分、r一般重要J3分、r较不重要j2分、r非常不重要J1分,N不计分。同时为了解职位自身背景对答题的影响,针对受访者的性别、年龄、教育程度以及国际贸易行业的工作年限设计了个人资料部分。
4资料搜集
本研究采E—MAIL邮寄问卷调查法,发出问卷285份,回收有效问卷l79份。有效回收率62.81%。对回收问卷,计算各题项平均数,了解国贸从业人员所需的职业技能与排序,以作为高职校院国际贸易专业课程设计的参考。
1.1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许多地方高校国贸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应用型”国贸人才,但在培养实践中,过于强调学生对国际贸易实务技能的掌握,忽略对学生的交叉学科专业素质、人文素质以及品德与能力素质等综合素质的培养。也有许多学校把培养目标定位为“高级应用型”国贸人才,但“高级”不意味着“高素质”,在培养实践中,往往把“高级”等同于“理论型”,从而出现重理论轻实务的问题。
1.2课程设计存在的问题
由于在培养目标定位中存在“重实务轻理论”和“重理论轻实务”两种倾向,导致课程设计也存在偏向问题。在“重实务轻理论”意识下,课程设计往往过于强调实务课程,但事实上,许多高校的实务教学课程中,并没有真正注重学生的外贸业务操作能力的培养,而是简单地缩短理论课时,降低理论知识深度,从教学内容到教学方法、考核方法几乎没有针对具体实务技能。强调实务仅仅是增加一些外贸实务模拟课程,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这些模拟课程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
1.3师资结构存在的问题
目前,各地方高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师资结构主要存在科研型与教学型教师比例失调的问题,各地方高校致力于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使得学术型教师多于教学型教师,即使名义上教学型教师多于学术型教师,但许多从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的教师迫于职称评定的压力,不得不花大量的精力用于科研,而对实际教学效果研究较少。2.4国贸人才层次培养存在的问题目前,许多高校在国贸人才培养的层次上不能体现自身的特色。一方面,并没有结合学校所在地区行业特色、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来设定国贸人才的培养层次,另一方面,没有结合自身办学条件与学科特色来设定国贸人才的培养层次。多数地方高校在国贸人才培养层次设定方面只是简单跟随潮流或参照兄弟院校的培养目标与方式,由此培养出的国贸人才缺乏差异化和地方特色,自然也不能满足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对国贸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国贸专业人才的具体措施
2.1设定合理的国贸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高素质应用型”国贸专业人才的特点体现在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四个方面,为适应这四个方面的特色定位,“高素质应用型”国贸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设定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考虑学生的就业与以后职业发展的需要。“高素质应用型”国贸专业人才,除了掌握就业必要的国际经济与贸易的理论知识,具备从事贸易实务的技能和实践操作能力外,还需要有较强的就业、择业能力和向深层方向发展的能力。二是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对国贸人才需求的变化。应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对国贸人才需求的新特点,设定国贸人才培养目标,并根据变化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而实时调整培养目标。三是考虑地方经济与行业发展的需要。当前,高校一些国贸专业毕业生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主要是因为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的技能和素质不符合当地经济与行业发展情况,不能就地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只有充分考虑地方经济与行业发展的需要,在国贸人才培养目标设定时才能体现出地方特色,所培养的人才才会具有差异化特点。
2.2改革国贸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针对目前地方高校国贸人才培养模式的弊端,本文提出“一个逻辑”、“两个并重”、“三个结合”的改革思路。“一个逻辑”是指在国贸人才培养过程中遵循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逻辑。具体而言,首先通过基础的专业理论教学培养学生专业理论素养,在此基础上教学重点再转移到实际专业技能的训练,然后通过校企合作项目为学生寻找实习平台,实务型教师带领学生进行实地工作和学习,最后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实践中提升专业理论深度,形成学位论文。“两个并重”是指知识与技能并重,能力与素质并重。知识是基础,技能是手段,两者相辅相成,因此,国际贸易技能的培养与理论知识的传授同等重要。能力主要包括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策划能力、谈判能力等,这些能力是学生胜任各种工作岗位的保证,“素质”是“能力”正常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因此,“素质”与“能力”同等重要,“能力”是基础,“素质”是保证。“三个结合”是指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践结合,分散见习与集中实习结合,校内教师教学与企业专家讲座结合。校内实训与校外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获得对专业知识的新认识。分散见习往往时间较短,学生的参与程度不够,与集中实习结合可以让学生熟悉企业的外贸业务流程和工作的方法,有助于学生实现从实习到就业的无缝对接。校内教师虽然具有完整的知识结构,但没有在涉外企业工作的实践经验,而外聘涉外企业的相关负责人或专家是课堂教学的有力补充,他们对企业实践运作的介绍和外贸理论的阐述,有利于学生对国际贸易实务技能的全面认识。
2.3设计合理的国贸专业人才培养课程
课程设计应以就业为导向,突出学习的实用性。一方面要体现对学生综合理论素质的培养,合理设计基础理论课程,核心理论课程不仅仅包括贸易领域,还应包括经济学、金融、营销、商业策略等领域,例如除了开设国际经济学相关理论课程,还应开设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统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学、商品学、国际贸易地理等课程,让学生熟练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理论的同时,开阔专业视野;另一方面要体现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国际贸易涉及的知识面广,应用性强,既要有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又要掌握扎实的专业技能,更要突出专业知识的应用性特点。因此,在课程设计上,应根据课程模块之间相辅相成的内在逻辑关系,合理的分配理论课时与实践课时的比例,在课时的比例基本相当的情况下,适当加大实践课的课时比重。实务课程包括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结算、国际市场营销、国际贸易惯例、国际商务谈判、商务案例分析等课程,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与国际商务的基本原理和技巧。
2.4建设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关键词】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教学;改革
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的对外贸易规模逐渐扩大。国内经济也逐渐与国际接轨,在我国的国有企业中,大部分企业都逐渐获得了外贸进出口权,那么这些企业就迫切需要将本公司的产品打入到国际市场之中。而在这种大环境的影响下,各企业迫切需要一些对外贸易的应用型人才。
一、我国国际贸易专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我国的高等院校中,国际贸易专业的课程设置存在着一些问题,课程的设置更加注重理论上的讲述而轻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国际贸易专业课程的设置主要以以下几本理论书籍为主[1],第一是西方经济学,第二是国际贸易理论,第三是国际经济学;第四是计量经济学,第五是国际金融学,在实务方面主要是以下两门课程,第一门课程是国际贸易实务,第二门课程是国际结算。然而有关实务中涉及到商务函电等仅仅设置为选修课。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出,许多高校的贸易专业课程设置是旨在培养研究型人才。然而,随着时代的变化与发展,我国的国贸毕业生在今后的工作中都走上研究或者走上管理的岗位是不切实际的。随着我国许多企业都逐渐的走上对外贸易,它们对对外贸易的专业型人才也更加需要。所以我国的高等院校要对国际贸易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相应的转变,不能再像之前一样注重培养管理型人才,而是要向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进行转变。
国际贸易业务相对来说较为复杂,它对从业人员的实践操作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贸易明显就要更为复杂多变,涉及到以下多个方面,例如法律、政治、货币的兑换等等,这样就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有着更高的挑战,而要想更好的提升从业人员的操作能力,那么最好的办法无疑是实践。现如今许多企业在招聘过程中都非常重视学生的实践经验。所以在各院校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专业教育中,一定要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这样才能够为他们将来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国贸专业实践教学的主要方法
(一)强化校内实践
所谓校内实践是指通过先进的现代化技术,对真实的场景进行还原模拟,让学生们在模拟的过程中去完成学习。通过模拟练习,学生们能够对国际贸易的实际过程进行感受,这样能够更好的去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与校外实习相比,校内实践更具操作性,因为它不用受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完全由各高校单方面决定,而不用去受到企业的制约。故此,在今后的教学中,可以将校内实践广泛的应用于国际贸易教学当中。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
1.将实践与教学有机结合[2],在给学生讲授理论课程的同时,要将课堂上讲述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这样能够让学生迅速的掌握所讲述的理论知识,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2.提升学生的计算机模拟操作能力。通过计算机模拟操作,能够让学生在这种相互竞争的环境下,更加了解出口商或者供应商的日常工作,这样有助于他们对专业业务技能的掌握,能够切实的了解到国际贸易的运作方式,从而使得学生能够在实践中去学习。
3.鼓励学生多参与专业技能竞赛。如,在进行实践教学过程中,可以举行商务谈判比赛,这样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能够使学生更加注重实践。
4.强化场景模拟
商务谈判实践综合性较强,它融合了以下多方面的知识,第一是商务礼仪的知识,第二方面是外语知识,第三方面是国际贸易事务知识。学生在进行谈判之前,要对各国的禁忌或者是风速进行掌握,学好最基本的商务礼仪。在谈判过程中,学生可以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场景模拟,对国际贸易的角色进行模拟,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有助于提升学生的思维能力,提升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
(二)改善校外实习
1.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专业教育中,要想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要实行校企合作,建设校外实习基地。学校采取科研立项的方法,然后与企业相互协作,这样能够有利于科技转化为成果。学校相关领导要争取寻求企业合作,为学生建立起实习基地,这样能够有助于实现校企双方的共赢。
2.加强学生的认知实习
学校可以将以下两种学习方法相结合的方式来提升学生的感性认识,第一种是实习参光的方式,第二种是组织学生听讲座的方式[3]。
3.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实习
许多高校在大四期间课程较少,老师可以鼓励学生利用大四阶段去进行实习,为将来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实习过程中,老师可以对学生实习过程中所遇到到的一些工作问题进行悉心的指导,以提升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
(三)改革毕业论文管理
在国贸专业的学习过程中,毕业论文设计在其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在以往许多高等院校的毕业论文答辩仅仅流于形式,只要学生能够回答一些简单的题目即可,这样一来就不利于学生对该专业知识以及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所以在今后的毕业论文管理中,要让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与实践相结合,这样能够鼓励他们去相关的对外贸易企业进行实习。如此一来,对他们将来的工作岗位也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提升他们的专业业务操作能力
结语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逐渐扩大,国际贸易专业的教育非常重要,因为它要为我国的对外贸易输送应用型实践人才。而要想更好的开展国际贸易实践教学,就需要学校的大力支持,以及老师和学生的相互协作。这样才能为我国培养具有实践操作能力的对外贸易人才。
参考文献:
[1]王亚新.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综述[J].管理学刊,2010,03:93-95.
[关键词]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0-0160-02
1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需求现状
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主要是面向企业培养其所需人才。自从我国加入WTO以来,我国对外贸易权的管理方式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准入门槛降低后,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大幅度增加。由于国际贸易特殊的贸易环境和运作惯例,外经贸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风险性、较强的专业性。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在员工招聘中倾向于录用动手能力强、能够直接进入业务状态的外贸人才。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业务量不大、设岗较少,要求外贸应用型人才具有全面的操作技能和综合应用能力;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业务量大、部门分解较细、设岗较多,要求外贸应用型人才具有过硬的专门操作技能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他们的贸易程序都是相同的。
出口贸易的基本程序通常分为三个阶段:出易前的准备、签订出口合同和履行出口合同。出易前的准备包括编制出口计划、组织货源、国外市场和客户调查、制定出口经营方案、建立客户关系、开展广告宣传、办理商标注册;签订出口合同包括邀请发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履行出口合同包括以收取货款为核心的货物、租船订舱、办理保险、出口报关、办理保险、缮制单据、出口收汇核销、出口退税;必要时,还有出口索赔。
进口贸易的基本程序通常也包括三个阶段:进易前的准备、签订进口合同和履行进口合同。进易前的准备包括编制进口计划、国外市场和客户调查、制定进口经营方案、建立客户关系、选择交易对象;签订进口合同包括邀请发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履行进口合同包括以交付货款为核心的租船订舱、派船接运、办理保险、买汇、审核单据、进口付汇核销、进口报关、检验货物;必要时,还有进口索赔。
从国际贸易的进出口程序可以看出,国际贸易所涉及的业务环节非常多。因此,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培养的人才应该是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具体来说,该专业的毕业生应具备的技能和能力包括:①基本技能,如阅读技能、写作技能、现代办公设备操作技能、网上进行商务处理技能、商品检验技能、识别与填制外贸单证技能。②基本能力,如自学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应变能力。③专业能力,如贸易业务处理能力、外语运用能力。
2 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2.1 实习与毕业论文相互脱节
实习是学生在系统地完成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相关课程的基础上进行的熟悉进出口业务程序的现场活动。毕业论文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生实践教学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学生运用所学习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去研究和探讨实际问题的实践锻炼,是综合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动手操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撰写毕业论文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或设计工作的初步训练。但是,由于外贸业务量大,一项外贸业务涉及时间较长,从发盘到完成业务全过程可能经历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而专业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安排在不同的学期,它们之间相互脱节,学生很难在实习单位亲历一笔完整的外贸业务,这样就造成了实习的非系统性,毕业论文选题、开题与实习脱节,难免脱离实际,不利于学生的能力培养。
2.2 专业课案例教学不能相互衔接
案例教学是把实践案例进行处理后引入课堂,让学生根据案例提供的背景资料分析案例、讨论案例,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案例教学使学生身临其境般地经历一系列事件和问题,接触各种各样的组织场景,通过深入地研究与分析,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培养学生的感觉能力和反应能力,提高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但是,由于各专业课任课教师均从所授课程角度出发组织案例教学,重点当然在所讲课程之中,这就导致不同课程的案例很难形成一项完整的、系统的国际贸易业务,学生也很难将多门课程的知识应用到一笔业务,这样就会造成所学知识的“无用性”,知识之间形成壁垒,很难相互衔接。
2.3 课程设计组织难度大
通过课程设计考查学生对相关理论的掌握情况,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锻炼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也是对理论教学效果的检验。但是,由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所涉及的环节较多,如讯盘、发盘、还盘、接受,在合同磋商的每一个环节里,又涉及贸易术语、商品的数量和品质、商品的包装、商品的运输及保险、商品的检验、货款的收付以及索赔等。教师在进行课程设计时,还要联系其他课程的知识,不容易组织。
3 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措施
针对当前独立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实践教学中所存在的问题,根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应具有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沈阳工业大学工程学院的自身特点,我们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实践教学进行了改革,制定了具体的改革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1 实习与毕业论文相互衔接
我们首先对原有的时间短而又分散的专业认识实习、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进行了整合,统一调整为四周的专业实习,将原来为期十三周的毕业论文调整为十八周,调整前后实习和毕业论文的总周数却没有变化。然后,在学期安排上也进行了调整:专业实习安排在第八学期前四周进行,毕业论文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四周,安排在第七学期后四周进行,第二阶段为后十四周,安排在第八学期后十四周进行,专业实习恰好置于毕业论文的两个阶段中间。
改革之后,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深入相关企业,选择一笔或几笔完整的国际贸易业务,利用毕业论文前四周的时间和寒假进行选题、开题和收集资料,从而确保论文选题的客观性和实用性;在接下来的四周专业实习期间里,学生依据选定的论文题目和完整的国际贸易业务,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继续在企业里进一步了解、熟悉相关的业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案;在毕业论文最后的十四周里,学生要确定论文撰写提纲、查阅资料、撰写、修改、审查、进行答辩等环节。
通过实习与毕业论文相互衔接,可以使学生在实习单位亲历一笔完整的外贸业务,同时也可以使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开题、撰写等环节紧密联系实际,非常有利于学生的实践能力、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3.2 按国际贸易业务程序统一制定案例教学方案
我们通过组织专业课教师进行共同商讨、相互沟通,依据一项完整的、系统的国际贸易业务和程序,最终制定出来一套统一的案例教学方案,所有专业课的案例都按照业务程序融合在其中,确保了案例教学相互衔接,便于学生对所学理论的理解、掌握,提高了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效果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另外,我们学院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与中国石油辽阳石油化纤公司相邻,可以组织学生到辽化对其国际贸易业务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在企业进行案例教学,通过案例教学校企合作共同搭建实践教学平台。这样,不仅使学生对企业有更多的感性认识,还可以将各门课程的理论知识联系并运用到实际。
3.3 情景模拟组织课程设计
为了解决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设计难以组织的问题,我们采取了能够充分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的情景模拟教学形式。按照国际贸易相关业务和程序要求,将学生分成若干组,每组都有自己的工作和职责,发给学生一些背景资料,要求学生认真研读,也可以查找相关资料作为补充,模仿国际贸易业务的实际操作,进行模拟训练,可以对出口报价、结算以及所涉及的单证等业务进行模拟。学生在模拟过程中,可以相互交流、沟通、商讨,共同理解、掌握国际贸易理论和方法,学生的学习乐趣倍增。
3.4 组织学生进行暑期社会实践
为了让学生了解社会、认识社会,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我们对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大一至大三的学生安排了暑期社会实践。针对每个年级学生已经学过的课程,我们分别制定了不同的暑期社会实践大纲。学生按照大纲的要求进行暑期社会实践,学生将自己进行暑期社会实践的过程及体会写成报告,开学后上交报告及相关材料,指导教师据此评定成绩。通过暑期社会实践,学生认知和了解了企业及国情,加深了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锻炼了学生的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一、国际贸易专业课程设置与构建
(一)“以岗为纲”,设置和构建专业课程
“职业教育要面向市场”的教育思想是一种新的职业观。在常规教学中,大多以大纲规定的目标为尺度衡量教学效果的好与差,所以“以纲为本”的教育思想一直限制着教育者的思维。“职业教育要面向市场”的思想与其相反,它站在职业岗位的角度“以岗为纲”,通过对岗位的共性与个性的研究,制出与岗位专业技能、专业理论、文化素质完全一致的教学纲目,这样培养出来的毕业生才能深受一线岗位的欢迎。根据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战略的要求,国际贸易专业新型的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图如下所示:
1•在教学上对岗位能力四要素的要求是不同的,对知识与素养的要求是了解,然后再理解,对一般能力的要求是掌握,而对职业能力的要求是熟练掌握。
2•正确处理基本素质、一般能力与职业能力三者的关系。从短期看,毕业生的就业竞争主要来自职业技能。但从长期发展看,知识与素质教育是基础,是基本功,基础不牢,专业难精。一般能力,尤其是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是毕业生成长的关键能力。因此,必须长短兼顾,正确处理这三者的关系。
3•国贸专业主干课程体系设置应以提升综合职业能力为目标。综合职业能力是由基本素质能力、业务能力、协调能力、谈判能力、交际能力、口才能力、应变能力及处理法律纠纷能力等合成。合成过程是通过每一门课程内容教学得以完成,但课程本身具有缺乏弹性的特征,即课程有自身的学科知识体系且存在时滞性,须将课程的“刚性”尽可能柔性化,增强课程的灵活性。课程的取舍或更新,都要依据职业技能、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来确定。课程整合不是一个简单拼凑过程,而是要从基础和专业课程中寻求其内在结构、内容等方面的异同点,严格以职业能力或岗位能力为主线进行整合,遵循各课程间递进式关系,循序渐进地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专业技能课程体系。
(二)国际贸易专业课程整合设置的思路
国际贸易专业课程设置应以国际贸易行业的岗位对人才的知识与素质,一般能力和专业技能的要求来确定,主要包括四大模块:即
1•国际商务英语,含商贸英语、商务英文函电、英语口语等;
2•国际市场营销,含市场调研与预测、营销策划、推销理论与技巧、商务谈判、经营管理等;
3•电子商务,含计算机操作技能、电子商务概论、网络营销、电子单证交换技能等;
4•国际贸易业务技能,含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商法、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实务、报检、报关实务、国际货运与保险、国际贸易单证实务等。这四大模块中各有众多的课程组合,而前面三个模块的课程都是为后一个模块打基础或为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增强业务素质服务的。在组织教学过程中,必须避免各模块各门课程之间各自为政的现象,要保证国际贸易专业骨干课程的教学不受冲击和挤占,这就必须对各模块的课程进行整合,打破原学科的系统性,避免各课程内容的重复。可将相关联的课程整合为一门课,例如,“推销技巧”与“商务谈判”就可整合为一门课,电子商务的几门课可整合为一或两门课。国际贸易专业课程中的“国际金融”课,可采取开讲座的方式,只侧重讲解与外贸紧密相关的内容。“国际商法”课程要打破原学科体系的框框,专讲其他专业课未涉及到的国际贸易法律知识,例如,WTO规则,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有关托收、信用证的国际惯例等,相关课程已涉及到了,没有必要重复开设,可采取专题讲座方式讲授一些与国际贸易业务紧密相关的国际法律知识,这既节省大量课时,又达到扩展学生掌握国际贸易有关的法律知识的效果。又例如,“国际贸易单证实务”同样需要与“国际贸易实务”进行整合,删除与“国际贸易实务”重复的内容,专讲各种业务单证知识和单证制作的技能,把教学重点放到指导学生缮制业务单证的训练,为学生毕业后直接上岗从事单证业务打下扎实的功底。另外,其他的课程也都可考虑进行必要的整合。至于如何对国际贸易专业课程进行整合,是一项具体而系统的工作,需要分别做出详尽的方案,这里不再赘述。
二、国际贸易专业课程的开发
依据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和“以岗为纲”的教学要求,为适应市场对各种专业人才必须持证上岗的需要,国际贸易行业先后出台了外销员、报关员、报检员、跟单员及单证员等资格证考试制度,凭有关机构认可发放的资格证书才能持证应聘上岗的普遍做法,应指导学生积极应试,并通过相关的资格证的考试,这是应用型高校应尽的职责。专业资格证通过率的高低,这是评价一个应用型专业教学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为此,针对国际贸易专业学生毕业前普遍要求参加有关资格证的考试,学校应组织开发有关资格证考试的“报关员资格证应试辅导教材”、“报检员资格证应试辅导教材”及“单证员资格证应试辅导教材”等的编写和组织辅导工作,并使这些教材能有效发挥指导学生应试,大幅度提高考试的通过率。这是国贸专业教师的当务之急,是学院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市场培养大批的合格的应用型人才的急需。
三、加大实践性教学比重,采用“四模块”实践教学模式
加大实践性教学比重是国际贸易专业课程整合的关键。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主要是通过课程体系实施来实现,课程体系由模块构成。根据培养目标和专业特色,笔者认为国际贸易专业应配置如下四个实践性教学模块:
1•课程认识实习模块,巩固基础知识
课程实习安排在各门专业课程内和学年中的寒暑假,主要是指专业课程内(也包括专业基础课)的实践环节,目的是使学生在进行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有一定的感性认识,巩固所学过的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知识结合起来。例如:当讲述国际贸易政策,特别是进出口商品政策中的“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时,为了更好地把理论转化为实践,教师可以指导学生查阅资料,了解中国加入WTO前后的关税变化,说明当前国际经济中“关税壁垒”日益弱化的特征,而非关税壁垒,教师可以让学生分组收集有关中国企业“反倾销”、“绿色壁垒”等情况的相关数据,分析目前中国企业面临的“非关税壁垒”的现状,并尝试提出一些对策。经过这样的训练,理论已经完全转化为生动的实践教学,学生不仅印象深刻,而且学会如何用经济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校内实习基地模块,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模拟实习环境
校内实习一般安排在三年制的第三到五学期,目的是使学生在动手的过程中培养自己研究问题和开拓创新的能力。可以分为:
(1)课程实训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市场调研实训、国际市场营销实训、国际贸易实务实训、报关实务实训、外贸单证实训、电子商务实训等。在《外贸单证实务》与《报关实务》课程中,会有很多进出口贸易的单据,教师在教学中尽量收集企业常用的单据类型提供给学生,使学生获得逼真的实训效果。同时,尽可能贴近业务和实际,收集实际的案例,这样不仅使学生有亲切感,而且非常实用,让学生学得踏实。
(2)考证实训项目。结合“双证书”制,要求学生获得与国际贸易专业相关的报关员、单证员、报检员等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对国贸专业的学生进行为期2周的考证实训,一方面利于提高学生的考证通过率,另一方面普遍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3)专业综合实训。《国际贸易实务实训》是集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专业基本技能、职业素养于一体的综合实训课程。利用外贸综合业务实训计算机模拟软件系统,对毕业班学生进行为期2周的综合训练,其中涵盖了外贸函电、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市场营销、报检、报关实务、单证实务、托运与投保、国际货款结算等多项专业技能。通过对整个业务流程的运作和全套单据的制作,让学生掌握从分析市场环境开始,到完成市场开拓,同外商建立起业务关系的整个流程。具体以进出易的基本过程为主线,以具体的进出口商品交易为背景,针对进出口贸易中业务函电的草拟、进出口商品成本核算、出口报价与还价、交易条件的磋商、进出口合同的订立、出口货物的托运订舱、报验通关、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单证的缮制、审单付汇,验货收货等主要业务为序进行训练。同时,在实训中要求学生通过因特网去寻找出口的商品和客户,自己设计产品目录、宣传网页和出口营销方案。通过这样集中的训练,学生对三年的专业知识有了系统的认识,强化了前面学过的知识,又通过这种模拟训练,培养了学生在未来实际工作中的职业能力,使学生既具备上岗就可以较好地上手工作,又有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3•校外实习基地模块,为学生提供全真的实践
实习基地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式的,主要是同外贸企业或工商企业订立实习协议;另一种是非协议式的,主要是到一些政府的职能部门,如海关、商检局、商务局、港务局、国税局等。一方面,建立几个稳定的协议式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和外贸企业架起了一座共同发展的桥梁,既便于学生对即将从事的工作有比较深刻的了解,也便于外贸企业从中发现和选拔人才;另一方面,也充分利用非协议式的实习基地,如组织或鼓励学生参观港口、码头、仓库、生产车间,让学生看到真正的货轮、火车车皮、大型拖车、集装箱、堆场、货物包装方式、海关监管场地等实物。鼓励学生直接找船运公司、保险公司、海关和检验检疫局咨询相关问题。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也可归入这一模块。毕业实习的考核主要依据学生的实结,实习单位的实习鉴定意见及指导老师的不定期抽查结果加以确定。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三年制的第六学期进行,由专业老师负责论文的指导、答辩和成绩考核。
[论文摘要〕基于工作流程的高职‘国际贫易实务》课程教学模式的设计过程中,首先应结合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明确课程来源,确定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与作用,并基于工作流程和任务设计教学内容,设置合同的实训环节,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为一体,并采用合理的课程考核与评价体系,以强化学生职业技能与素质的培养。
工作流程是指一个具备职业能力的职业人在特定的职业岗位上,通过实施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进而完成的一系列具体的工作项目。基于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的课程教学模式设计就是根据该课程所针对的特定职业的职业人,在该职业岗位上,实施一个完整的工作过程所形成的工作项目及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来安排教学内容和实训环节。《国际贸易实务》作为一门介绍进出口操作流程的课程,在教学过程中,根据该门课程的实际情况,可采用以工作流程导向、工作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具体的设计流程可分为五个环节:
一、确定课程来源
课程的设计要基于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因此,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学体系中安排《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基于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而定的。通过对国内及珠三角外贸行业发展状况、外贸专业人才市场供求状况和自身办学条件分析,对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解构分析,如图1所示。通过该环节可以发现,尽管外贸岗位众多,且各自所要求的核心技能侧重点不同,但都需要对进出口操作流程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即需要通过《国际贸易实务》这门课程学习外贸操作的基本流程、基本知识和基本术语,进而形成该专业需要开设《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结论。
二、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
针对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所确定的核心职业岗位技能,设计出整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作为一门介绍外贸操作基本流程、基本知识和基本术语的专业课程,《国际贸易实务》是直接为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服务的。同时,《国际贸易实务》的开设也为后续的相关专业课程,如《外贸函电》、(国际货运》、《外贸单证制作》、《国际结算》、《报关与报检》等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因此,《国际贸易实务》是国际贸易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并应在前期学习阶段中开设。同时,本课程也将成为国际贸易学生考取各类职业资格证书的辅导课程,起着指导和培训的作用。
三、基于工作流程设计教学内容
作为一门介绍操作流程的课程,《国际贸易实务》可以采用工作流程导向、工作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以真实的外贸业务流程为线索,将课程设计为以外贸业务员工作任务为引领,将教学内容分为出口业务流程和进口业务流程两个操作流程,并分别以一票外贸业务的基本流程为主线,将教学内容分为五个工作项目,并为各个项目的完成设计相应的工作任务。为避免教学内容重复,教学过程中可以出口业务流程为主,进口业务流程则侧重于对进口合同履行的介绍,如表1所示。
四、工学结合的教学环节设计
校企合作是平台,工学结合是形式,教学做一体是过程。课程教学应是专兼职教师共同围绕每一项工作任务将理论和实训教学融为一体的工作过程,因此必须在教学过程中设计职业素质训练环节。《国际贸易实务》在教学中采用“能力分块、虚拟任务驱动、实战演习”的实践教学模式,从低到高逐级递进整合课程实验、仿真模拟综合实训、见习体验、顶岗实习等实训环节,校内进行课程实验、仿真模拟综合实训,校外教学基地进行现场教学、示范教学、顶岗实习,在实训、实习教学环节的设计上,一方面既遵从业务操作流程,按顺序设计实训项目,另一方面采用循序渐进的形式,实训顺序从简单到复杂,从单项到小综合再到大综合,分阶段进行,如表2所示。
国际贸易实务考核形式包括平时考试和期末考试。其中,平时考试方式主要有随堂测验、课堂讨论发言、小考试等。课后作业包括写小论文、调查报告、思考问题等形式。随堂测验包括书面答题、单元测验和期中考试等形式;讨论发言可以组织课堂讨论时学生互相问答,包括分组讨论、自由讨论、课堂主题讨论发言等多种形式;对平时作业、小论文、讨论和学习态度的评分标准也应当尽量通过分解小项来进行量化处理,从而进一步可以使考评结果更加客观、公平、合理。此外,每学期期末考试的考核形式要多样化包括题型和试卷的多样化。期末考试每套试卷至少要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计算题等多种标准化题型,注重合理划定主观性和客观性试题的比重的同时要注重试题的认知层次和难易程度的合理搭配;另外期末笔试命题要分为统一命题和机动命题两个部分:统一命题是是从建立的题库中随机抽取,本学期所有开设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班级都要参加考试的共同部分,主要用以考核各专业和班级统一界定的基础性知识点,分值可占卷面分值约60%;机动命题则是由任课教师根据各专业特点选择的自主性教学内容的相关命题,通过这部分命题可以考察不同专业的教学重点,并且要与所教班级专业领域的特点以及其学生在理论知识和实际问题相互结合,分值约占卷面的40%。
2.强化职业资格培训。
实践教学是高职院校区别于本科院校的一个显著特征,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又是检验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对高职学生进行实践能力的培养,对其职业技能进行鉴定并让高职学生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是高职教育今后的发展方向和趋势。在高职院校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同时又能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强化实践教学,从而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实践性教学的导向性作用。可见,职业资格考核是构建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突出高职办学特色,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标志。针对目前我国外贸企业开展业务的基层人才十分缺乏的现状,我们把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与国际商务单证员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结合起来,突出高职教育特色,以证代考,以使学生能熟练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知识,并能具备较强的交易磋商、制单结汇、规避风险等三大关键能力,把学习内容与职业资格考试结合,可以缩短学生毕业后的适应过程,从而大大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为其就业增添筹码。
3.加强题库建设,实行教考分离。
人工命题容易造成试题的知识点分布过于集中,题型不够丰富,以及试卷的结构不够合理等问题,这样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却不能全面考查学生的学习情况,造成了教学资源的浪费。在这种情况下,建立自己的试题库就显得十分必要,可以组织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教授和课题组成员对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深入研究,拟制考核题目,并依据不同时期专业发展方向,及时调整考核内容的重点,更新试题库,确保考核公平。这样,国际贸易实务考试便可以大胆突破教师讲授什么考试考什么的传统方式,教师只负责按照教学大纲实施常规教学和平时考核,不负责期末试卷考核,期末考核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任意一套试卷,彻底杜绝教师期末变相划定复习范围的现象,同时也大大减少学生期末考核作弊的可能性,较好地满足了教考分离的要求,而且还可以通过分析历年来试卷命题的规律和特点,及时掌握各课程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以及未来发展的趋势,从而调整授课内容,适应时展对人才的要求。
4.注重平时考核。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在讲完每章内容后给学生做做平时测验,一方面可以促进学生更好的地学习和巩固每一章节的内容,从而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然后根据学生的掌握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学习内容进行辅导。此外,还可以采取速测的方式,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试题形式可以为选择题,也可以为填空题,重点考核学生对课程最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在国外,没有哪一门课程会只以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作为学生的最终成绩,因此我们也可以把平时测验的成绩做为这门课程期末总评的一部分。对于国际贸易实务这门课程而言,每学期的考试不仅仅只是要求学生平时到课堂,而更要注重学生参与课堂提问和讨论的程度,这些都可以反映其学习态度。平时考核形式包括撰写调查报告或小论文的作业、国际贸易案例(比如商务谈判)分析的作业等。然后在每个学期期末时也要组织一次期末考试,以上所有的要求及测验都做为学生成绩考核的一部分。当然不同的考核方式有各自不同的侧重点,除期末考试重点灯对学生掌握的书本基础理论和要点的识记以外,其他考试形式的重点都是为了考查学生对国际贸易知识的知识在实际中的运用能力和创新能力。注重平时考核能让学生在整个学期保持较高的学习热情和学习动力,而且可以让学生不在心存侥幸心理,通过以上各种考核方式的综合运用,学生通过这种平时性测评,不再对考试产生惧怕心理,也不过分担忧和紧张,从而学生的考试心理也很健康。
5.借助软件考核。
论文摘要:实践性教学对于培养实用性和具备操作技能的专业人才的高职院校来说尤为重要。现今实践性教学设施不够完善、教学方法单一等现象仍在高职院校普遇存在,巫需调整改进,加强实践教学,培养真正具有职业能力的国际贸易实务人才。
高职高专教学的根本任务是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培养技术应用型专业人才,因此,加强实践教学是高职高专宏观教育政策导向的需要,同时也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国际贸易实务是从事国际贸易工作人员的必修的一门专业课程,它重点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不深究学科知识体系的逻辑严密性和方法论,强调教学内容的”实际、实用、实践”,理论教学要以实际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同时,把职业资格标准引入课程体系,促进学校课程与职业资格证书在教学内涵上的相融,所以加强实践性教学是让学生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需要。
目前来说,部分高职高专的国际贸易实务实践教学受传统教学方法惯性的影响及受硬件条件不足的制约,在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在教师的队伍结构方面,很大一部分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师都没有企业工作经历,他们的优势在于对理论性知识掌握得比较充分,这在客观上造成教师在授课时会侧重于理论教学;校内实训室相对匾乏且操作方法与教学内容简单,远不能满足学生反复练习的要求,自然也达不到全面掌握专业技能的目的。因此,加强实践性教学是改变目前国际贸易实务动手能力培养落后局面的需要。
一、国际贸易实务实践教学改革尝试
通常来说,实践教学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课程性实践教学,即与课程理论学习同步进行的实践活动,包括平时作业、综合练习、模拟考试、大型作业和课程实验、课程设计等,另外一种就是集中性实践教学,即综合运用各课程知识、集中进行的实践活动。另外,教师应该以多种教学方式相结合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教学内容的展现上,尽可能发挥多媒体教学的图文并茂、视听并用的优势。
当前很多高职院校都已意识到实训的重要性,实习课程的比例在逐渐加大,实习的内容也愈发接近现实工作岗位,并且加大投资建立模拟实验室。通过多媒体等先进的教学手段按照进出口贸易的基本流程,进行具体的商品交易。在模拟实训中,学生分角色互相配合演练,从草拟业务函电、核算和确定商品价格,直到贸易单据制作及审核等各个环节,学生都可以得到亲身体验,并在切身体验中强化对知识的积累和理解。在实训中学生还要互换角色,使每名同学都体验到对外贸易岗位工作的不同内容和要求。
近几年来,为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更加有效的培养学生的专业操作技能,依据课程理论指导,遵循国际贸易实际工作流程和岗位能力要求,笔者设计并实施了如下校内实践教学方法,经实践有明显成效:
(一)课堂理论教学互动法,讲求学中练、练中学、边学边练、变练边学,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习兴趣,以案例为学习项目,规定一定任务,在教室和计算机房利用教学软件完成学习任务,包括价格、运费和保险费的计算,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汇票等单证的填制,实现学生对国际贸易工作流程中片段性技能和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二)使用仿真法进行校内集中实训,按实际工作流程设计实训型,实施履行模拟订单的操作练习,为此设计并建设了一个国际商务综合实训室。
二、国际贸易实务实践教学之成效与评估
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之方法对学生的操作过程进行评估,建立在微格教学理论基础上,对学生的操作过程采用形成性评价。即不把评价结果作为最终成绩,或对某人操作技能高低进行定性,而只是作为学习者改进、提高教学技能的依据,明确自己在哪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或问题。微格教学的评价,有自我分析、小组分析、指导教师分析三结合的定性分析评价,同时,也按照一定评价标准制定的评价量表的定量分析,以量化的结果说明在哪些指标上还存在问题,以及技能整体所达到的程度。定量分析给出具体的量化结果,定性分析找出产生不足的原因,指出努力的方向,被评价者容易接受。因此,两种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有利于被培训者改进和提高,完善自己的操作技能。具体可以采用。
(一)在实训体系中借助反馈机制进行评估,在设计的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实训体系中,通过正负反馈对实施操作的学生进行指导和调整,反馈频率的高低能够衡量学生操作质量的高低,一般来说,反馈次数越多,质量越低,反之就越高,在教学中设定的标准是,二次以内为优秀,不超过四次为良好,不超过六次为及格。
(二)针对学生的实训作业进行评估,实训时根据抽签分配学生充当进出口商,并在确定的贸易方式、贸易术语和支付方式下完成实际的操作任务,形成最终的全套单据,教师可以按照USP600和URC522的相关规定,以出单时间的逻辑性、单据的正确性、完整性以及单证的一致性为标准对学生的作业进行评估和指导讲评,设置标准是,没有不符点为优秀,10%以内的不符点为良好,20%以内的不符点为及格。也可以小组的形式进行讨论,取长补短,学生之间互相学习。
论文摘要:实践性教学对于培养实用性和具备操作技能的专业人才的高职院校来说尤为重要。现今实践性教学设施不够完善、教学方法单一等现象仍在高职院校普遇存在,巫需调整改进,加强实践教学,培养真正具有职业能力的国际贸易实务人才。
高职高专教学的根本任务是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培养技术应用型专业人才,因此,加强实践教学是高职高专宏观教育政策导向的需要,同时也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国际贸易实务是从事国际贸易工作人员的必修的一门专业课程,它重点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不深究学科知识体系的逻辑严密性和方法论,强调教学内容的”实际、实用、实践”,理论教学要以实际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同时,把职业资格标准引入课程体系,促进学校课程与职业资格证书在教学内涵上的相融,所以加强实践性教学是让学生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需要。
目前来说,部分高职高专的国际贸易实务实践教学受传统教学方法惯性的影响及受硬件条件不足的制约,在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在教师的队伍结构方面,很大一部分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师都没有企业工作经历,他们的优势在于对理论性知识掌握得比较充分,这在客观上造成教师在授课时会侧重于理论教学;校内实训室相对匾乏且操作方法与教学内容简单,远不能满足学生反复练习的要求,自然也达不到全面掌握专业技能的目的。因此,加强实践性教学是改变目前国际贸易实务动手能力培养落后局面的需要。
一、国际贸易实务实践教学改革尝试
通常来说,实践教学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课程性实践教学,即与课程理论学习同步进行的实践活动,包括平时作业、综合练习、模拟考试、大型作业和课程实验、课程设计等,另外一种就是集中性实践教学,即综合运用各课程知识、集中进行的实践活动。另外,教师应该以多种教学方式相结合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教学内容的展现上,尽可能发挥多媒体教学的图文并茂、视听并用的优势。
当前很多高职院校都已意识到实训的重要性,实习课程的比例在逐渐加大,实习的内容也愈发接近现实工作岗位,并且加大投资建立模拟实验室。通过多媒体等先进的教学手段按照进出口贸易的基本流程,进行具体的商品交易。在模拟实训中,学生分角色互相配合演练,从草拟业务函电、核算和确定商品价格,直到贸易单据制作及审核等各个环节,学生都可以得到亲身体验,并在切身体验中强化对知识的积累和理解。在实训中学生还要互换角色,使每名同学都体验到对外贸易岗位工作的不同内容和要求。
近几年来,为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更加有效的培养学生的专业操作技能,依据课程理论指导,遵循国际贸易实际工作流程和岗位能力要求,笔者设计并实施了如下校内实践教学方法,经实践有明显成效:
(一)课堂理论教学互动法,讲求学中练、练中学、边学边练、变练边学,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习兴趣,以案例为学习项目,规定一定任务,在教室和计算机房利用教学软件完成学习任务,包括价格、运费和保险费的计算,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保险单、汇票等单证的填制,实现学生对国际贸易工作流程中片段性技能和知识的掌握和理解。
(二)使用仿真法进行校内集中实训,按实际工作流程设计实训型,实施履行模拟订单的操作练习,为此设计并建设了一个国际商务综合实训室。
二、国际贸易实务实践教学之成效与评估
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之方法对学生的操作过程进行评估,建立在微格教学理论基础上,对学生的操作过程采用形成性评价。即不把评价结果作为最终成绩,或对某人操作技能高低进行定性,而只是作为学习者改进、提高教学技能的依据,明确自己在哪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或问题。微格教学的评价,有自我分析、小组分析、指导教师分析三结合的定性分析评价,同时,也按照一定评价标准制定的评价量表的定量分析,以量化的结果说明在哪些指标上还存在问题,以及技能整体所达到的程度。定量分析给出具体的量化结果,定性分析找出产生不足的原因,指出努力的方向,被评价者容易接受。因此,两种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有利于被培训者改进和提高,完善自己的操作技能。具体可以采用。 转贴于
(一)在实训体系中借助反馈机制进行评估,在设计的国际贸易实务操作实训体系中,通过正负反馈对实施操作的学生进行指导和调整,反馈频率的高低能够衡量学生操作质量的高低,一般来说,反馈次数越多,质量越低,反之就越高,在教学中设定的标准是,二次以内为优秀,不超过四次为良好,不超过六次为及格。
(二)针对学生的实训作业进行评估,实训时根据抽签分配学生充当进出口商,并在确定的贸易方式、贸易术语和支付方式下完成实际的操作任务,形成最终的全套单据,教师可以按照USP600和URC522的相关规定,以出单时间的逻辑性、单据的正确性、完整性以及单证的一致性为标准对学生的作业进行评估和指导讲评,设置标准是,没有不符点为优秀,10%以内的不符点为良好,20%以内的不符点为及格。也可以小组的形式进行讨论,取长补短,学生之间互相学习。
但同时出现的一种矛盾的现象是部分学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就业不景气,很多该专业毕业生从事与国际贸易根本没有关系的工作,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根据笔者的实践工作和教学工作经验,认为其主要原因是一些高校在课程体系上未能根据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及时调整和更新,从而使本科生培养工作暴露出许多弊端。
1.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
1.1 课程结构过于专和窄,即专业主干课方向偏专,专业选修课过窄。
在专业主干课方面,大多数高校专业主干课基本为国际贸易、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实务、跨国经营与投资等课程,专业课程过分偏重于国际贸易领域,国际经济领域的课程偏少;在专业选修课方面,专业选修课的面过窄,选修课程不仅数量少,而且涉及的课程也主要涉及国际贸易领域,缺乏区域性研究课程,也缺乏培养学生语言表达和沟通、人际交往与中外文化风俗知识等方面的课程。学生可以选择的余地小,缩小了学生的知识视角,削弱了该专业毕业生未来的工作适应能力。除此之外,专业主干课与专业选修课之间的内容交叉现象也较严重,大大影响了教学效果。
1.2 课程设置“重理论、轻实务”。
过于偏重理论课程,忽视实务课程,一些重要的实务性专业课程开设不足,造成学生知识结构不完善。通过对用人单位实际调查显示,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并能熟练操作业务,在从事进出口业务中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尤其对于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应届毕业生来说,良好的专业能力素质不仅能有效缩短与用人单位的“磨合期”,较快进入角色,而且能提高工作的自信心,降低工作压力,真正做到爱岗敬业。目前用人单位普遍反映应届大学毕业生动手能力差,很多人由于业务素质达不到企业的要求而感到工作压力太大、难以适应而频繁“跳槽”换岗。这说明我们的专业课程设置过多注重理论知识教学,而在专业深度开发课程和实战操作课程上还相对薄弱,需要根据社会需求在课程内容、时间安排、教学方式等环节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随着中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等教育已经由原来的精英教育逐步演变为目前的大众化教育。除了极少数国家重点高校外,其它高校培养的都是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从事的是实践性很强的具体工作,即使有部分学生继续攻读学位,但今后能够真正从事科研工作的人也非常少。然而很多高校忽视这一事实,在确定学生培养目标时,不从学校自身的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结构、学生素质出发,目标贪大、求高,培养方案照抄、照搬重点高校。其结果是课程体系中,理论课程比重过大、实践课程比重小。片面强调专业理论的传授,而忽视专业技能的训练。
1 . 3 课程设置中对创新能力重视不够,培养形式相对单一而缺乏个性,不利于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形成和创新潜力的发挥。
创造性能力素质培养,在课程设置中主要通过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习和训练来实现。具体包括专业实习、学年论文、学期大作业、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课外创新实践等。实践教学为学生创造了开放的空间,动态的场景和发展变化的社会背景,是学生掌握课堂知识的重要载体,更是激励和引导学生自主创新的动力和源泉。
通过调查显示,目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创新能力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职业适应能力、业务拓展能力、知识更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其中业务拓展能力是核心和关键。要在大学四年学习期间使学生形成上述创新能力,仅靠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社会实践,加强实际业务操作训练并从中探索其规律性。这就需要在改革与创新实践教学环节上下功夫,从实践教学目标、教学模式、教学内容、考试方法等环节入手,创造性地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不仅需要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科研能力的教授,更需要有实战经验的教练。但实际上很多高校由于建立课外实习学生到对口外贸企业实习困难比较大,因此在培养计划中千方百计地压缩、减少甚至取消校外实习,有些学校则完全用课堂模拟代替校外实习,而缺乏实战训练,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2.适应市场需要,重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体系。
2.1 调整课程体系,形成符合不同人才培育目标要求的课程结构。
不仅要强调“基本经济理论+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实务”三位一体,而且每一版快中的每门课程均要根据其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地位、作用进行整合,强调各门课的相互协调,加强课程内容的有机结合,体现课程之间的主次关系、层次关系及内在联系,以实现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课程体系的优化需要体现在广和深两方面。广的方面,要做到课程涵盖的内容能够满足国际贸易发展对经贸人才的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基本的经济贸易知识,而且要了解外部商业环境和投资环境的相关知识(其中包括相应的法律、政治环境)。比如,可开设“国际贸易文化”、“国际商务环境”等课程。深的方面,要做到不仅使学生能够较为深入地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理论的由来与演变,跟踪国际经济与贸易理论的最新发展,了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最新发展趋势,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律与规则的最新变化,而且要注重针对性的深度的区域研究。如,关于美国这一区域的研究,应了解美国经济、政治,美国文学,美国建筑等。因为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市场中获胜,必须熟悉他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各方面情况。
2.2 重新设计课程体系,提高实务性专业课课程比重,突出专业特色。
在长期过分强调“厚基础”的培养目标指导下,多数高等院校的实务性专业课开设严重不足。认为学生只要有经济学理论方面的基础,专业课特别是操作性较强的实务课便可有可无,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通过“干中学”就可以厚积薄发,发挥后发优势。殊不知,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高效的企业要求学生能迅速“上手”进入角色,发挥科班毕业生的特长,而根本不会负担毕业生长期适应和在职培训的高额成本。由于目前的课程体系中,财经类各专业所开设的经济学基础课相差寥寥,专业基础课也区别甚微,而惟一能区别学生专业特色的实务性专业课严重不足,必然导致各个专业都没有明显的“专业”特色。其直接后果就是毕业生择业困难,或在工作中由于专业方面的“短腿”
而影响职业发展。因此,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课程体系中,除要有完善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课程外,还必须有一定数量体现专业特色的实务性专业课程。作为应用性较强的实务课必须紧跟社会经济发展实践和就业形势的需要。就目前国际经济贸易实践发展和外向型企业的人才需求来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必需开设的实务课程有国际贸易实务、外贸英文函电、国际结算、进出口单证实务、进出口报关实务、国际物流、电子商务、国际运输与保险、进出口商品包装、国际商务谈判、商务礼仪等。合理的课程结构应该是经济学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实务性专业课三者之间的比例为1:1:1的关系,而不是过去那种3:2:1的关系。
2.3 加大对创新能力素质的培养力度,改变创新能力素质的培养方式,走出课堂,面向社会,开阔视野,对实践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考核方式进行改革创新2.3.1 积极改进和完善进出口模拟操作训练,配备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青年教师指导学生模拟训练,让学生在仿真国际贸易环境中体会贸易全过程,促进知识向能力的转化,这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基本前提2.3.2 完善并强化国贸专业的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的组织和执行力度,巩固课外专业实习基地,保障学生能按照教学计划进入对口涉外企事业单位实习和训练,通过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传、帮、带,积累相应的工作经验,这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实践要求
2.3.3 科学设置学期大作业、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社会调查等创新实践环节。
配备有丰富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教师指导学生收集整理文献资料、设计研究方案、掌握研究手段和调研方法,加强学生的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这是培养学生独立完成课题研究和启发创新思维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