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首先就总承包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的意义进行分析,简要总结了现阶段在总承包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管理中的关键策略与要点,望能够为后续工程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
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
在工程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工程项目承包管理以及施工模式不断发展与创新,有关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所占据的地位日益提高。做好总承包合同管理方面的工作对于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而言有重要意义与价值。
1总承包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总承包合同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企业以书面方式对自身为当事人所展开的一系列工程建设与施工行为进行管理的约束与控制,包括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多个方面。工程管理人员应当以总承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为依据,对工程建设中相关责任人的具体行为进行全面监督与审查,把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细节,促进工程建设整体稳定性的提升[1]。总承包合同管理应当具有全过程性、系统性以及动态性的特点,重视合同自签订至失效期间各个阶段的管理,深入现场调查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人在合同执行期间的实际情况,把握总承包合同管理的阶段性发展动态,为工程管理提供充分的调查时间,避免在履行总承包合同过程中导致工程建设出现一系列质量事故或安全隐患。
2总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直接影响了总承包合同管理目标的实现。首先,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在变更管理方面存在一定不足。伴随着工程招标设计以及施工图纸设计等工作的深入开展,工程建设设计方案更为细化与具体,在此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下一系列的变更事项。但变更管理若不及时跟上,可能会导致工程建设设计方案的更改缺乏监督管理,直接降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的整体质量,甚至存在诱发投资风险的可能性。其次,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分包管理缺乏科学性。在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相关条款以及描述文字的错漏可能在后期诱发工程纠纷或其他风险事件,对合同约束与管理工作的开展产生不良影响。除此以外,总承包合同的职责效用也难以得到履行,合同双方可能产生大量的纠纷与矛盾。最后,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在管理形式上存在错漏。在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分包过程中,各方责任人多关注分包合同的管理,忽视对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在这一背景下,施工方执行项目建设任务过程中常因业主方原因导致总承包工程工期延误或费用增加,导致工程建设存在巨大的资金风险。
3总承包合同管理的关键策略
3.1完善合同实施保证体系
总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通过一套健全有效的保证体系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效开展,进而使工程项目建设中相关合同事件有所约束与控制,促进总承包合同建设目标的实现。在完善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的过程中,应着重关注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项目部工作人员应当负责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的具体执行工作项目部包括项目经理、中层管理人员及班组成员等均应当对总承包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认真学习,全面分析并分解合同内容与目标。项目经理应负责向工程项目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全面解释合同主要内容并说明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在此基础之上,各部门负责人应面向本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引入目标管理机制,确保管理人员熟悉总承包合同相关内容、管理程序,了解总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应履行的合同责任、法律责任及工程范围。项目部上下应严格按照总承包合同展开施工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执行中存在的误差。2)规范总承包合同管理程序总承包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管理任务,必须对各方关系进行认真协调,提高合同实施的程序化及规范化水平,并引入质量保证工作体系促进合同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这样一则可以在总承包合同管理实践中引入协调会制度,二则可针对合同执行中的经常性事务制定规范化工作程序,为合同管理人员的各项操作提供可靠依据[2]。3)建立报告行文工作制度在总承包合同管理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包括总承包商、业主方、与分包商及监理方)的沟通交流均应当有书面形式,以符合工程管理实际需求。在报告行文中,应纳入包括工程量定期报告、工程环境变化、工程地质条件及其他特殊情况等内容,并由业主方以及监理方负责人签字复核。各方在工程合同执行中的所有协商与意见均应有书面文件作为工作依据。
3.2加强合同实施过程控制
在总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通过对工程目标的严格管理以及合同实施期间的动态监督跟踪,促进承包合同中相关条款的有效落实。1)加强对工程实施的跟踪与监督在总承包合同实施期间,相关条款的执行会受到大量因素的影响,合同实施情况与预期目标间容易产生偏差。为避免该问题影响合同管理质量,应加强对总承包合同执行期间的全过程监督控制,及时发现偏差原因,并对合同实施进行适当调整,以采购合同以及分包合同为重点。对合同相关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完善反馈信息,以保证合同实施达到理想效果[3]。2)加强对工程目标的管理总承包合同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该目标经层层分解后落实至各个分包商,并构成一个完整的目标体系。总体目标经分解后的实现情况将直接关系到总承包合同执行目标的实现。因此,合同控制不仅是针对与业主之间的总承包合同,而且包括其他相关合同,如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也包括这些合同间的协调控制。尤其在目前的总承包模式不完善的情况下,沟通和协调变得尤为重要。
3.3强化合同变更管理
总承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受大量因素影响频繁发生变更,这正是工程建设合同的最主要特点之一。合同变更是工程建设中现场索赔的重要依据之一,各方责任人必须针对合同变更进行全面及时的处理,变更内容应当立即在工程实施中体现出来。从总承包商的角度来说,一方面需要参考工程建设合同条件的变化,及时向业主方提出索赔要求,以弥补工程建设中的损失;另一方面需要根据分包合同中的条款约定,对分包商提出的索赔诉求进行分析,针对分包商自身因素导致工期延误或质量缺陷的事件,应当积极展开反索赔。
4结语
总承包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在工程建设施工期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总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能够确保项目建设任务的动态实施,同时使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在合同职责履行过程中具备可靠的安全保障,避免工程建设期间总承包合同双方出现纠纷或矛盾,促进工程建设目标的圆满实现。
作者:赖炜圣 单位:中交(厦门)投资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鲍玉婷,刘贤才.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管理[J].水利水电技术,201647(8):85-88.
关键词:铁路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F53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双方确立相互之间关系的直接依据,工程建设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和合同进行。总承包项目部作为总承包项目承发包合同的直接管理者,应将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工作的重点。应根据项目承发包特点及合同标的实际,紧抓合同管理中的重点,制定有效措施,做到全面、规范、有理、有据,才能通过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
一、EPC工程总承包的概念及特点
在工程建设中所谓EPC工程总承包是指工程的承包商按照工程业主的委托,然后对工程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的设计。所需材料采购以及施工全过程的承包。它是一种以向业主交付最终产品和服务为目的,对整个工程项目实行整体构思、全面安排、协调运行、前后衔接紧密的承包体系。与传统的工程承包方式相比,它有利于克服工程设计、设备采购、项目施工和开车等环节的相互脱节现象,能有效的控制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
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参与方涉及到业主、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等,它们均以合同关系为纽带相互协作,使得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点:
1、合同管理任务的双重性
总承包商一方面需要以承包人的身份加强与项目业主之间的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另一方面需要以发包人的身份,加强对分包项目的分包合同管理。这使得工程总承人的合同管理具有双重性。
2、合同参与方多,管理的风险大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资质与能力的限制,总承商需将自身资质与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来实施,这就增加了项目的参与方,过多的参与方增加了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控性,使项目的管理风险也明显提高。
3、合同的管理过程复杂
从总包项目合同的谈判签约到合同的履行结束,要经历许多过程。除需加强对总包合同的管理外,还需要进行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分包合同的签订、实施与管理。
二、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及建议
1、合理确定合同范围
在铁路工程建设招投标中,一般征地不列入招标范围,而拆迁工程列入工程总承包范围,这给总承包商工作造成很大困难。征地与拆迁都具有工作周期长、不确定性因素多等特点,它们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再加上工程项目申报立项、审批,设计调查深度不够等原因,造成项目开工时间未定,工程数量和拆改方案无法明确确定,到真正开展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时,实际拆迁工程数量和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所以应将征地、拆迁工程都不列入招标范围,其工作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负责实施。此外对于初步设计阶段不能确定的工程量,比如岩溶处理等,也可以采用调价总价合同,分为包干部分和非包干部分,对于非包干部分按实际工程量计价,有效减少成本风险。
2、工程节点划分及节点验工计价
工程总承包采用总价下的节点计价方式,计价节点一般依据工程类别和工点进行设置,节点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到工程的进度计划,划分清楚、节点大小适中。如某项目桥涵工程节点设置为:基础、承台、墩身、托盘顶帽、垫石支座、架梁、桥面系及附属工程等;轨道工程设置为:底砟、面砟、道床、铺轨、道岔、附属工程等;基础房屋工程设置为基础、主体、装饰3个节点。根据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将合同总价分配到各节点,按照节点验工计价和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款项。根据铁路投资项目管理现状及工程总承包的特点,采用节点验工计价支付工程款有利于验工计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业主与总承包商都非常有利,节点计价直观有效,既保证了业主对工程款的严格管理,又减轻了管理协调工作量,对于总承包商来说解决了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阶段的量差计价问题。
3、加强资金管理
在EPC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承担了很大的资金压力,面临业主拖欠工程款和分包商索赔双重压力,所以加强资金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对一项EPC工程来说,项目运行过程中资金状态应保持现金流始终为正,即收入大于支出,同时也不能拖欠分包商工程款,以免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影响。为了达到资金管理的目标,通常采用以下措施:(1)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结合施工组织安排,编制详细的资金利用计划,并根据施工进度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动态调整。(2)督促业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办法执行,制定合理的审核办法,缩短审核周期。(3)根据工程节点进度和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计价结算工程款,做到不影响总承包单位的信誉和违反合同约定。
4、加强合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保证项目工期、造价和质量的重要基础。EPC工程为了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建设周期,通常在招投标签订总承包合同时只完成了初步设计,并没有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待开展施工时,工程范围和技术标准可能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承包方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因此铁路总承包企业在签订总承包合同时,应尽可能明确界定工程范围、职责范围,并且应注重积累铁路总承包合同条款经验,制定有利于铁路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范本,减小风险。同时也可以利用分包合同适当对总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进行合理转移,付款方式可以采取背靠背条款,分包合同也可以采取总价合同,总价包死,将二、三类设计变更纳入到风险包干费中,通过合同条款对分包商构成约束,有效控制成本风险。合同签订后,要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总结自身的经验教训,完善各种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方法,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和措施,消除风险,保证建设目标的顺利实施,并且最终形成适合铁路EPC项目的风险管理体系。
5、加强合同违约索赔管理
在工程建设往往建设时间比较长、施工过程比较复杂,这就造成了在工程施工中容易发生违约现象,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合同签订时一定要做好关于违约索赔及争议处理的问题。总包单位在发生违约事件时,应立即收集相关证据,证据要以书面或图片等形式为主,并尽量留有业主或在于监理签审的关于合同违约事实的相关意见。然后对其违约证据包括违约的时间、数量、费用等进行详细的记录,以此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违约索赔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要其时效性。
6、合同的收尾管理
合同收尾管理包含两个方面,即合同文档资料的管理和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评价。合同文档资料的管理包括文档的收集、分类、整理、储存、使用和移交等环节。合同文档资料的管理,要符合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要求,符合档案管理和项目验收备案的要求,符合工程管理规范和文档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总承包项目结束时,要按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移交。
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评价是指合同执行完毕后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以总结合同管理的经验,便于合同管理工作能力的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后评价是项目部全员参与的活动,应重点对合同的分包方式、签订、相关方的责任划分及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对合同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评审,并将评审中总结出的改进经验运用到下一个项目的管理工作中。
结束语
工程EPC总承包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工程承包企业面临着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巨大的挑战,作为EPC总承包商,需要认真分析EPC总承包模式存在的主要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努力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提升自身的实力,才能在工程领域站稳脚跟,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罗斌,缪佳梅.工程总承包中的合同管理[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1.
关键词 EPC 工程管理 合同管理意识 合同管理
一、概述
(一)EPC工程总承包概念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二)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特点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是一份严密的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可以有效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经济风险、保证工程质量,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的特点有:
第一,合同周期长,节点多。EPC项目包含了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周期更长,节点更多,对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在整个项目周期持续不间断地进行。
第二,工程价值大,合同价格高,合同管理是否有效对项目经济效益会产生较大影响。
第三,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条款及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多,与主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多,工程参与单位和协作单位多,合同实施环节多,资金来源渠道多,需要在管理过程中必须高度准确、严密和精细。
(三)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指对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处理,以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和履行。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作为甲乙双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最重要的基础和依据,项目各参与方均是通过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来完成项目实施与管理的,全面有效的全过程合同管理对项目的造价、经济效益、设计优化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合同作为项目实施重要契约,是体现承发包双方责任和义务,实现经济效益的法律依据,合同各方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
第二,强化合同管理,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梳理并解决,能有效提高履约率。
第三,合同管理能有效协调合同各方在质量、经济上的利益冲突。
第四,合同管理能对项目推进起到积极作用,避免各方相互推诿指责,及时跟进合同执行进度,解决争执。
二、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的现状及问题
但由于EPC模式还处于推进阶段,各项管理制度还并不完备,市场也尚未形成公认一致的市场规范,加之我国并不完善的建设市场,造成合同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忽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签订后,不论是项目建设方或项目承接方均一味地追求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而忽视合同管理工作,导致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大量违约情形,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二,合同管理工作严重滞后。很多承包企业在中标后才启动合同管理工作,导致在招标阶段中能够解决的一些合约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很多承包企业均是由于这个原因损失掉了争取有利合同条件的最有利时机。
第三,合同文本不规范。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签订不规范不统一已经成为我国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问题,大力加强我国工程合同管理势在必行。
第四,承发包双方不重视合同也是现在工程管理领域较为突出的问题。在项目筹备和实施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对合同违约、质量管理、工程周期分布等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导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大量纠纷现象。
第五,合同各方缺乏有效沟通。承包方在承接项目的时候通常只关注和经济相关的条款,其他条款并与发包方未进行充分的沟通,也导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大量的违约情形,造成双方不必要的损失。
第六,违背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不认真履行合同,甚至违背合同进行项目建设的也不在少数,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
第七,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因工程建设项目签约过程中建设方更为主导,而承包方更为弱势,故在合同中会出现大量不平等的合同条件,给承包方索赔也造成很多阻碍和干扰。
第八,挂靠现象严重。承包人违法冒用其他工程企业名义承揽业务并签订合同,给工程质量带来严重的隐患,也严重地破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第九,专业人才的缺乏。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宽、法律法规意识要求高、需要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但目前很多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多数是非专业出身,业务能力参差不齐。
三、如何完善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工期长、节点多、管理复杂繁琐,全过程的合同管理有利于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一,前期介入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工作在招标阶段就应就合同中存在的风险提出预警,以及对不合理的地方提出质疑,为合同的签订争取有利条件。
第二,明确的合同范围及内容,做好合约规划。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明确合同各方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节点、工作深度、费用划分等都须明确清楚,避免现场协调困难,遗漏工作内容。
第三,明确进度控制要求。由于EPC 项目设计施工的交叉较多,故除了明确施工总工期外,还应对设计工期、采购节点、施工节点工期等重要节点的时间进行约定,这样更有利于各方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把握工作进度,避免因工期延误而相互推诿,在界定违约责任时更为明晰,也更有利于建设方对工程进度的把控。
第四,明确合同金额及价格调整范围。合同中应明确约定采购、设计、施工各方的合同金额以及合同总金额,甚至暂列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能够明确的金额都应尽量在合同中注明,除此之外,还应对该合同范围内可调价格范围、价格调整方式、价格调整的计价依据以及变更范围、变更方式等明确约定,规避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的造价风险。
第五,细化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尽量细化违约责任及其处理方式,避免只求大的方向,违约责任约定的越细,执行时越容易。
第六,签订合同时应尽量提高其可操作性。合约签订时进一步对各项工作内容明确清楚,并应注意用词的严谨,以免用语模糊给各方造成实施上的困难,以便于今后合同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
第七,合同交底应尽量详细。对于在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未能解决的问题,如不利的履约条件、含糊的承包范围、严苛的违约条款等,必须向合同执行团队做好交底工作,且合同各执行方应尽量完善各遗留问题的解决方案及规避风险的方案。
第八,做好资料收集及归档,以便真实地反映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且有利于合同款支付、竣工验收、结算、索赔等。
第九,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员。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
(作者单位为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水泥工程总承包企业既要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总承包合同,还要履行因总承包项目的执行需要而签订的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土建施工合同、物流运输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服务合同等等。总承包合同一经签订,水泥工程总承包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会随之纳入合同的规范之中。因此,合同管理在水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
当今的水泥工程总承包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维和管理方式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在计划经济年代,企业的生产任务是上级下达的,一切都在上级计划控制中。发包方通过 “委托书”发任务,根本不与承包方谈合同,只要有“委托书”就行,有的甚至委托书也没有。因此,在计划经济年代里,企业基本上没有合同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合同管理了。这样的历史根源导致很多企业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和重视,忽略了对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然而,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展和完善,计划命令逐渐退出市场舞台,水泥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按照市场规律和要求,改变和完善其内部的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在水泥项目总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有的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不足,对合同内容不熟悉,甚至有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工程结束都没有去认真翻阅过合同文件,对合同条款的约束力嗤之以鼻,针对合同执行中或现场施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不是去翻合同找解决问题的依据,而是去找关系或者一拖再拖。导致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当追偿的权利过了时效,应当重视的证据资料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基础资料管理不扎实,各种工程记录、会议纪要等不规范,或者只知埋头苦干,不知依据合同主张索赔权利;抑或想要索赔,却不知该如何着手索赔。例如我们在非洲的一个水泥厂项目,需要第三国供货商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而第三国供货商的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也参差不齐,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按服务时间收取高额的技术服务费。有位技术人员在我们的项目现场拖拖拉拉地服务了超过半年,我们虽然对其提供的服务不满,但却没有形成任何书面的正式的文件发给其公司,当服务结束后我们收到其公司飞来的高额的服务费发票时,才想起与之协调服务费用已经为时晚矣,我们不但无法要求其赔偿对我们总包项目造成的不利影响,还得乖乖掏腰包就其不合格的服务支付服务费。
也就是说如果总承包方逾期主张索赔权利,那么总承包方也就失去了索赔权利,从而失去了索赔谈判的主动权,即使被索赔方出于其他原因给予总承包商补偿,也仅仅是道义的“施舍”,其索赔效果可想而知。所以索赔时效要求承包商一定要在变更或索赔事件发生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效内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解决水泥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有哪些对策呢?
首先,我们应当建立和健全总承包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主要是建立和健全总承包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和制度。
总承包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总承包企业合同管理覆盖总承包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一般地说,大中型的水泥工程总承包企业,总部应当设合同管理专职部门,分公司设合同管理专职部门,项目经理部应设合同管理岗,有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如果设有法律工作部门的,那么法务部门应当配合合同管理部门,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
制度上,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交底、责任分解、履约、执行、变更、中止、解除、重启、终止等。
而水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的运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总而言之,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关键词】 总承包;施工;工程项目;总集成能力
实现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高效和追求卓越的建设目标,呼唤着施工总承包乃至更完整的承包模式出现,尽管国内外建设任务从委托要求的不同形式上可分为施工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等具有各自特点的内涵和形态,但建筑施工行业在市场上最多接触、最为常见、最需重视的还属施工总承包形式。
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总承包合同在管理上不仅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还必须具有对所有合同范围内容进行一个有效的筹划过程。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以及分包人的相互管理活动之间,总承包合同在合同结构中起到承上启下和履行各方权力义务的中心作用,充分反映了一个建设项目各参与单位之间的责任连带关系。因此,承包合同的管理亟需强化。
1 合同管理对总承包的影响因素
合同结构和合同对应关系充分反映了合同管理对总承包管理具有的影响和作用,主要因素有:
(1)合同管理是总承包管理的主体内容和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总承包管理的核心工作。合同内容的变化、变更、解除将直接影响总承包管理的成效;
(2)合同管理内容包含了总承包管理合同活动中三大控制目标,二者目标利益具有一致性,合同管理目标利益的调整、补充对总承包也将产生目标内部结构的变化;
(3)施工总承包实施的基础建立在发包方和承包方签订的有效合同上,没有合同的法律基础也就没有总承包管理活动的要素,两者是一种相互依存关系,合同基础发生变化也将对总承包的工作基础产生实质性转变。
对总承包来说合同管理的影响因素又具有双重性,分包单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的质量将直接或间接产生总承包单位的责任或连带责任。
2 承包合同管理的要求和实施重点
施工总承包是现实中最为常见有效的管理模式,与其相适应的合同关系及其要求都是合同管理过程中必须强调突出的问题。施工总承包过程实质上也就是建设项目管理过程,因此,我们必须不合同管理看成一个系统,系统的集成则是实施的重点。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是一个总系统,各分包合同管理是各个子系统,合同管理在步骤上涉及到要约、承诺、谈判、签订、实施、控制。结算等环节,每个环节有阶段要求,每个合同事件和工程活动均有具体要求,如工期、质量、费用等合同各方的责任义务。在实践过程中合同管理最主要是使建设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为合同执行和控制确定依据。
(1)首先,要确定合同分析重点,弥补合同漏洞,解释合同争议,发现和预测、预防合同风险,可能索赔的依据条款,以及合同任务的分解和落实;
(2)其次,要明确合同交底重点,传递合同的主要内容、规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双方的责任和工作范围,各种实施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使执行合同的行为充分满足业主要求,完成合同作出的每一项承诺;
(3)再次,要强调合同控制重点,承包方作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主体,必须对合同执行者履行合同的完整性进行跟踪和控制,跟踪对象主要围绕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工作数量和成本的增减、实施的偏差进行处理。
3 合同集成管理与工程项目总集成能力的提高
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等不同承包模式下的要求客观上是一个集成管理的过程,而针对合同集成管理既是概念上的一个特指,又是实践操作中的必然行为。
(1)在建设工程承发包过程中,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依靠合同集成管理是完成工程项目过程全过程建设必须采用一个基本方式。尽管集成内容广泛,可以为智慧、技术、人才的集成,也可以为各种资源和承包人及分包人能力的集成,但其表现形式都是依靠合同及对合同实施的有效管理。
(2)施工总承包形式下的工程项目总集成能力对承包单位尤为重要,在实践过程中也充分证明,凡是集成内容完整、考虑周密、整体联动的,反映在工程建设上,其综合效果就好、社会效益就高。集成的主要内容一般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①项目建设组织体的集成。即组成一个高效精干的管理团队,赋予重任及权力义务,以项目管理责任书形式确立承包关系。
②项目建设科技力量的集成。编制科技领先、技术先进、功能价值比合理的施工技术总体方案和各类分包方施工技术方案,理解设计意图、接受监理监督,制定备选方案和优化
③项目建设机械选型的集成。选择功能要求满足、横向及垂直运输到点、相互之间运载配合最佳、潜力发挥最大的配置方案。
④项目建设施工队伍的集成。把握和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从工程时点上规划各工种施工各阶段的劳动力峰谷需求和专业工程分包要求,以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和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形式确立施工分包合同关系。
⑤项目建设主体材料的集成。混凝土、钢筋、构件和用于各类设施措施的消耗都需要事前筹划制定最经济合理的采购合同委托加工合同、租赁合同。
⑥项目建设社会力量的集成。创造条件沟通社会各方力量,在工程建设的各阶段抓住重点、抓住内容,来利用和开发社会整体力量,以动态集成视线工程目标。
4 合同模式的选择和集成应用
4.1 合同模式的选择
在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中,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自身的利益和更多地规避市场带来的风险,双方在选择合同模式时都较为慎重,从施工单位角度而言,选择原则是:
①满足总价合同的条件。a.拟建工程前期准备充分,工作扎实;设计工作详实,图纸正确和完整,达到深化要求;招标文件工程内容、规模和项目划分清晰。b.合同条件公平、合理,关键条款对等,对承包方不构成资金和潜在风险;c.投标时间相对充裕,使承包方有可能获得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条件,有可能到拟建工程所在地实地勘察和收集市场信息,有可能优化施工方案和相应的技术措施。
在工程实践中,总价合同的采用在事实上的风险往往偏于承包方,而发包方相对处于有利地位。因此,作为施工总承包方选择此种合同模式要权衡利弊,同时在分包工程时也可以应用此法来控制分包方,以获得比较可靠的分包工程效益。
②满足单价合同的条件(也称工程量清单合同)。a.拟建工程设计图纸详细,工程范围明确,图纸说明、技术规程清楚,工程量计算正确,不能用工程量计算的项目可以预计包干;b.工程结构形式大同小异,标准化和定型化涉及面多,工程量清单符合实际现状;c.双方共同选择采用了FIDIC合同条款,业主已准备委托工程师管理的项目。
一般而言,单价合同的采用较能为承发包双方及接受,单价风险由承包方承担,工程量风险由业主承担,结算是以实际工程量及相应的不便单价(或约定的不便单价增减幅度)进行计价付款,此类合同模式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单价组成和工程项目功能描述有一定把握。
4.2 合同模式的集成应用
X工程是一个集住宅、商业于一体的综合小区。从空间体量与活动内容上形成区域性的生活及社交活动中心。工程范围为高层住宅、商业裙房、会所、地下超市、沿街商铺、地下二层停车库及相关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184822。
在施工总承包活动条件下进行项目集成化管理,共设计分包控制合同上百个,为了能搞好此项目,应用集成方法强化合同管理对控制这种大型工程项目很有现实意义。对此,我们主要抓好三个阶段:
(1)合同签订全面进入施工准备阶段。根据合同、技术条款、设计图和现场情况等集成施工方案、施工图,细化月、季度工程进度计划(包括人机物需求配套计划),分包商将被要求提供最优人员配置方案,自备材料和小型工具设备清单等,以确保满足总承包合同履行要求。
(2)合同进入施工阶段。核心任务是将分包商的施工活动纳入自己的运行体系,确保分包商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安全等要求进行施工并落实以下内容:
a.计划:分包合同和技术方案中都根据总承包合同、技术条款和现场情况来定义分包项目的总体计划,这个计划是整个工程总体计划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审定的月、季度计划,报送业主并严格遵照执行。为及时、准确地反映计划执行情况,各方现场人员将被要求作出日报、周报实行动态跟踪。
b.协调:协调工作在现场施工中被作为工程网络、交流沟通和解决矛盾的重要管理方式。最重要的便是周例会,议题是检查上周计划完成情况、制定下周计划、交流情况和解决问题。并对下阶段履行、权力义务进行组织协调。
c.指令:计划往往还需要做出必要的调整,因此,承包商确认的工程指令分包商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当然,分包商在执行指令后也可视情况向承包商提出索赔和变更,同时作为总承包商向分包商变更合同或追加合同结算的依据。
d.设备和材料供应:主要的设备和材料供应应都会在周例会上被定义,但分包商的现场人员仍需报送材料设备计划到总承包部,待批准后具体执行或作出相应调整。涉及到的供应设备和材料的各个部门和专业分包商应有总承包方协调。设备和材料的使用有专门的报表和专职人员做出记录。
(3)合同进入收尾阶段。此阶段主要任务是移交、验收和遗留问题,尤其是移交验收,双方的矛盾最突出,工作也最难做,所有的争议问题都浮出水面,所以总承包必须采取“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一是要尽力让分包商认识到最后努力的重要性和利益所在,二是在分包商不能有效执行指令时,坚决采取索赔、反扣等必要的合同手段,才能保证收尾阶段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4.3 可供借鉴的经验
(1)严格的合同环境、强烈的合作意识和熟练的合同技巧,是总承包方有效实行其合同管理行为的前提和根本保证。反观上海的其他一些施工单位,有的还处于行政管理约束条件下,即便有了项目管理,也定了以菲迪克条款为蓝本的合同,但囿于体制和各方利益往往流于形式,还不能得到切实有效推行。
(2)注重计划。计划的执行在项目管理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项目管理的生命线,一旦制定,各方的行为的资源配置(人员、材料、设备)都依计划执行。“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计划执行不力都有可能造成进度迟滞、资源浪费等后果,而所有这些都是损失,都是得不到合同条款补偿的。
(3)有效控制。有了严格的合同保证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成熟的变更控制系统、质量安全体系,总承包方才能及时准确地掌握现场情况并实行有效的控制。这种有效控制保证了项目管理的令行禁止、集成有序,从而进一步保证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
5 结语
【关键词】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解决措施
中图分类号:F5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最近几年,我国铁路建设的规模空间扩大,从此也给总承包单位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也给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施加了很大压力。所有的合同管理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确保合同管理所采取的原则都合法化,科学化,合理化,效益最大化。所谓的施工总承包指的是建筑单位将所有施工任务发包给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总承包单位。
一、铁路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定义
我国实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时间较晚,建设部的文件指出:工程总承包就是一种组织模式,其以投标或议标为主要形式,受业主委托,以合同规定为依据,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所有施工过程进行承包,并负全部责任。我国铁路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铁道部在2006年颁布了《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其对工程总承包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规定工程总承包采用总价下的节点计价方式。因此,工程总承包模式包含了设计施工图的设计、物资采购、整体施工过程,虽然有效的减轻了建设单位的工作难度及工作量,但同时也增加了承包风险和管理工作内容。与此同时,铁路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变化也很大,所以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必要的分析与研究,从而可以更加明确工程建设中各单位的责任,对合同风险也能起到分担作用,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二、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特点
首先、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确立签订后,施工方所承担的风险相对于其他参建方的风险要大。其次、合同对于各方参与者如发包人、承包人在对合同事务的处理能力上要求较高。第三、在明确了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时,工程变更的等级如果没有达到I类,那么其风险报酬可以通过风险包干费体现出来,并不会另行计量。第四、业主可以对投资进行更方便的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业主的工作量,但同时也有对施工方在各个层面的管理水平及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五、履行合同时,采取独立计量方式,通常只与工程量清单密切相连。此外,由于合同价款的固定性,因此只要变更未达到I类,就合同价款就是结算价格。
三、施工总承包合同下施工方合同管理的特点
目前,铁路建设项目都存在单个标段管段长、技术含量高、合同管理复杂的特点,因此铁路工程施工方合同管理也具有鲜明的特点,其表现如下:
第一、合同管理的连续性不间断性。由于铁路工程的施工时间长,整体施工方合同都是连续不断的,一直到合同终止。第二、施工方的合同管理存在动态性。铁路工程建设的规模大,过程复杂,对工程影响的因素也极其复杂,因此就使得合同可能随时发生变化。施工方的合同管理也就会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调整,不能一成不变。第三、施工方的合同管理通常都比较复杂。项目繁多,合同的文件、条款都非常多,履行过程也很复杂,管理任务繁琐。第四、不确定性。铁路工程建设所涉及的方面多,工期也较长,因此受其影响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风险。第五、涉及面广阔。
四、铁路施工总承包合同存在的潜在风险及预防措施
(一)铁路施工总承包合同存在的潜在风险
总承包合同的作用是约束业主和总承包商之间责任、权利及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受其直接影响。但是由于铁路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工期长、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等特点,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其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潜在性风险。主要表现以下几点:1)法律法规变化风险。由于铁路工程项目的地域跨度较大,时常会出现设计阶段同履行合同阶段之间出现法律条文不符的情况,特别是计价体系的变化,合同中也不会做出明确的展示,这种风险的发生几率较大。2)设计深度变化的风险。铁路工程项目经常会发生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与实际施工不符的现象,特别是地质变化引起的差异,一般情况下这种增加的费用得不到相应的调整。3)同时还存在价格因素变化风险,工程量变化风险,计价方式的审计风险等等诸多潜在风险,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
(二)施工方控制潜在风险的措施及加强合同管理的方法
首先、对潜在风险的防范主要从三面着手,即:加强投标前的风险预估、多与业主进行沟通,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发生、加强对合同风险的控制力度。在合同签订前或者签订的初期组织一个相对专业的团队对合同的不利因素及风险进行预估;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须充分与业主方进行沟通,通过据理据实的沟通得到业主的充分理解,从而平衡双方的责任与权力,合理的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规避;工作人员要树立风险管理意识,做好风险管理的预案、理解、剖析等,利用合法合规的条款办理索赔事宜等,将风险降到最低;必须要不断的提高企业素质、增强管理能力;提倡全程的合同管理,强化全员配合,做好验证资料避免经济损失。其次、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方案。主要从两个方面抓起,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对企业的经营作用尤为重要:1)完善管理制度;2)加强监督;3)严格执行合同范本内容;4)审批要严格。专业分包合同的管理有:健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加强合同风险的超前管理。
【结束语】
综合以上叙述可知,铁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常见的合同形式不同,存在很大的风险,因此就必须对合同的特点、风险进行深入的分析,通过加强法制观念,减少履行合同中发生的法律纠纷,从而有利于工程的顺利完成,同时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提高,增强企业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李月英. 铁路工程施工联合体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J]. 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07,02:54-56.
【关键词】总承包,管理,建筑,合同管理
【 abstract 】 this paper firs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f the principles of simply analysis, and then introduced the current contract of the specific management mode and construction contract models under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etc., based o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on the purpose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discussion, to believe that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practice.
【 key words 】 general contracting,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当代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房地产企业的数量不断地扩大,工程的施工面积也呈现出越来越大的趋势,当然,对电气和管线系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高层建筑群等规模较大的建筑等在城市里不断涌现,这些工程呈现出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施工面积大、工期短。在具体的施工中,一项工程往往会被分包给多个施工单位分别进行施工,交叉作业,总承包管理便是由此而产生的。大型施工企业利用自身健全的管理体系等优势,对大型工程实行总承包,然后成立总承包管理部,对分包的工程进行管理。因此,提高总承包方的管理能力成为了现代企业所面临并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简析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原则
在总承包管理中,施工总承包商对工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负责。无论是对分包商的选择,还是对材料的选择,都是由总承包商做出选择的。在选择中要以工程和业主的利益为重,不论是自己选定的还是业主指定的分包商都要公正的对待,在施工过程中,要以确保整个工程能够顺利完成为中心,避轻就重。在总承包管理中一如既往的坚持科学发展观,以科学的原则对待每个工程。由于总承包管理涉及众多环节,很多工作很难直接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对此要保持严谨的态度,用先进、科学的手段进行协调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达到预期的效果,并体现出管理的水平和质量。科学的管理方法可以合理的避开不足的方面,并调配好优势力量,才能充分有力的发挥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就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而言,分包商应该被纳入一个统一的管理体系,只有通过总承包商的统一管理,才能够互相协调,更好的运作。为安全、高效的完成工程奠定基础。在对工程的协调管理中,总承包商将发挥权威性。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以及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有效的控制[1]。另外总承包商还需要配备比较专业的监督协调工程施工的工程师,对分包商进行日常监督;及时深入现场,结合合同内容,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最终达到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履行。
二、总承包的具体管理模式
首先,总承包商需要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目标,这个目标不是空穴来风,而是要经过分包商确认可以最终实现的目标。在管理学的目标管理中,对目标的确定性与可完成性进行强调,并通过签署合同的方式最终确定,对各方予以约束。在总承包商对项目进行目标管理的过程中,应该采取跟踪管理的方法,以此作为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可以满足相关要求。总承包商一定要在分包商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对进度、质量、安全等各个方面进行多方的跟踪检查,问题一经发现,立马通知分包商进行整改,如此之外,也要对一发现问题进行复检。对工程中所碰到的问题要建立完整的资料。作为工程施工总承包的管理方,如果全部行使管理权,将会出现力不能及的现象,只有将管理权部分进行分拨,才能够更好地行使管理的职能。近年来,从大量国内外的总承包实践中,我们在授权管理运作方面积累了大量而丰富的经验。我们要根据具体的工程项目情况和要求进行授权,并通过合理科学的权限界定,对工程进行分包。因此,充分调动各个部门及分包单位的积极性能动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激情,最终确保总承包项目各项管理目标实现。
三、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在施工总承包的模式下,合同管理主要由工程变更、计量支付等方面构成。总包和监理工程师依据这些特点对工作制定详细成程序和细则。尽量使合同可以实现规范化和程序化,降低由合同而引起争端的可能,加快对此类问题的解决速率。
(一)、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的变更可以分为:变更单价、变更管理程序。具体为:
1、如何确定单价的变更
(1)总承包商要以最终结算的工程费为准,根据《施工总承包补充协议》的有关规定作为执行依据,在施工中进行的支付要以暂定清单上所列单价为准,如果暂定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单价,便可以套用变更工程单价,具体价格由总包商、监理、和业务三方通过协商共同敲定。
(2)总承包对承包人的变更单价则要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加以确定。变更估计的原则具体为:如果在中标工程量清单中可以找到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单价,可以套用此单价;如果在清单中不存在相同或类似项目单价,或者虽能找到却无法套用,则需要由承包商制定单价列表,由其同总包商、监理三方共同商议决定。如不能达成一致,则采用暂定单价,其最终要依据合同条款确定。
2、变更管理的程序
(1)、当变更出现时,需要由承包人或者总包商提出变更申请,在通过实地调查后提出变更方案,最终由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考察现场后确定,监理工程师此时要下达变更令[3]。
(2)、由业主或监理提出的变更,则不需要申请,由监理直接下达变更通知。
(二)、计量支付的管理
在总承包的管理模式中,对计量支付的管理办法需要进行分阶段实施,具体可分为两个阶段:
1、承包人以经建立签认后的质量检验单为依据来签订“工程中闻计量单”,再向总包商申请计量,总包商派员对申请计量进行通过诸如图纸、原始凭证等核查,最终根据承包人提供的信息确定工程的质量和数量情况。
2、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对月进度进行编制报表,经简历前人后,送总包方进行汇总审核。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总包商依据已经批复的月支付凭证对承包人进行付款。
四、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目的
随着建筑在工程上的逐渐完善,建筑工程施工也正在细化发展,建筑方通常将复杂的工程交给一个总包商,与之签订总包协议,再由总包商确定分包商并合其签署合同。工程总包商再此处于一种相对特殊的地位,起到协调业主和分包商关系的作用。由此可见,总包商的制度是否严密关系到一项工程是否可以顺利完成。各方应该充分认识到承包商在合同中的关系及权利义务。由分包商行为而导致后果都由总包商负责。总包商在对分包商进行选择时,一般都乐于选择和自己存在长期合作关系的伙伴。
五、总结
总而言之,对施工实行总承包管理及合同管理是为了安全、及时完成工程的需要,也是未来建筑业发展的趋势。在建筑中结合实际不断地对总承包管理接合同管理提出创新,才能更好地适应建筑业的发展。在此过程中也要深化设计,加强培训和教育的力度。
【参考文献】
[1]浅谈大型住宅小区施工总承包管理-中国科技信息-2009(19).
[2]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发展思路-技术与市场-2011,18(8).
【关键词】建筑项目总承包施工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建筑领域中,合同管理是经营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的内容成为开展建筑活动的主要依据,如何有效的预防和消除各种风险,在企业决策和市场环境相结合的同时,经营风险要降到最低,合同管理是关键。
一、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以及他的衍生管理总承包经营模式已经完全占据现今建筑市场,以其业主倾向、资源配置、综合效益和发展趋势等诸多优势,逐渐成为工程发包的主流模式。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成本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整个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没有合同意识,则工程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并使效益丧失殆尽。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则不可能有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当然就不可能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加强合同管理使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当今,以及投资结构的多元化,使得即使是施工工艺复杂的高层建筑工程,建设合同利润也微乎其微,而合同风险却增大了,合同条件日趋苛刻。不正确认识这些客观条件的变化,放松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就很难取得工程盈利,甚至造成工程亏损。
二、目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小结
1、合同公正性欠缺,权益过多的倾向于发包单位
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和发包控制价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承包控制价缺乏市场评估和论证。承包商以争取中标为目标,降低了自我保护意识和索赔意识,导致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商多发违约和亏损。另,签订合同的同时在工程价款和工程量等细节方面的约定比较模糊,也造成工程结算中这两方面的争议大,结算价款迟迟不能定论。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建筑总承包企业,在进行项目管理的过程中,组建和总结一些实际的管理方案和队伍建设,但是真正的管理中还是有些方面比较薄弱或者是管理中的力度不强,着重注意和业主以及关系的发展,牺牲了企业的部分利益和职工利益。而且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始终未能形成一整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及操作流程,对合同的审核、签订、履行、变更、中止或终止、解除及合同管理的监督考核全过程未能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分包管理经验相当薄弱。
3、缺乏专业性的合同管理人才
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涉及内容面广、专业性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目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往往身兼数职,而且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意识淡薄和学习能力差,导致合同管理仅是一个管理职责行为,很难提高到一个较高的综合水平。
施工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在岗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处理过程又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对施工企业的信誉打击很大。人才建设和培养,对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起着重要作用。
三、高层建筑项目总承包施工合同管理
1、加强合同谈判技巧和能力
合同谈判的过程就是具体内容达成一致的过程。作为施工企业目的在争取中标和合理价格的同时,也争取改善合同条款有利于我们实现合同履约的成功。通过仔细分析招标文件,资料收集,分析高层建筑施工具体人材机状况以及发包方是否具备诚信等。谈判中,因为各方的利益不同,在相关条款的较量时,会产生较大分歧,施工单位作为利益集中的一方,掌握会议进程和引导会谈多方进入具有共识的议题。这个需要施工谈判代表能有效的控制会议形成一个缓和气氛,又能缩小多方差距,推进谈判进程。同时,会议谈判人还要注意懂得分配谈判时间,不用过多拘泥于细节性问题。这样可以缩短谈判时间,降低交易的成本,有时为了缓解压力,采取像自助式饭桌谈判的方式,也不失为一个事半功倍的选择。
2、建立和健全完善的总、分包合同管理体系
工程自中标到竣工完成,这个阶段是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工作内容集中的时间段,能否有效的建立一个好的合同管理制度,选定好的负责的管理人员,对项目能顺利履约影响深远,还可以实现企业的价值目标。
总承包合同管理包括内容繁多,主要在于选定合适的分包施工单位和业主方主合同的控制和索赔两方面的工作,分包合同管理主控措施包含合同评审和合同交底两个大的程序。
分包合同管理从项目管理角度来讲,合同管理是典型的两个层级需要分工清楚的一项工作,因主合同的订立是施工企业层次面签订的,前期风险和成本盈亏测算基本确定。而到了合同的履行阶段,具体的施工现场负责合同管理的是项目经理部,经理部的主要权限是负责对分包管理的合同成本控制和风险分担,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设计变更、工艺改变并结合市场成本变化,为项目部争取适当的经济利益。所以企业和项目部两者的权限、界面一定要有清楚的界定。合同管理体系要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在高层、超高层房屋建筑工程这样工艺复杂、管理层面多变的项目体系中,合同管理者不但要有比较扎实的施工经验,更要有较强的协调管理能力。 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和交流,结合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学习,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其责、权、利,建立相应的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水平、法制水平、协调管理和业务能力。
四、不同阶段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过程合同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 合同评审、合同订立、合同实施计划、合同实施控制、合同综合评价、有关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
1、合同评审
合同评审是合同决策的重要基础,合同评审应在合同签订之前进行,主要是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进行审查、认定和评价。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内容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尤其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一定要清楚该项目的手续是否齐全。
2)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完备性审查。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可以通过现场考查、对发包人提出咨询、要求发包人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加以澄清等。
3)合同双方责任、权益和项目范围认定。
4)与产品或过程有关要求的评审。
5)合同风险评估。综合以上内容,最终要做出一个决定: 是否参加投标。
2、合同订立
签订合同须特别注意的几点:
1) 工程名称,有时甲方会变更工程名称,但是合同中的工程名称一定要与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上工程名称保持一致;
2) 承包范围,如为清单招标工程,承包范围应为“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总承包”,而不是“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的全部工程”;
3) 开工日期,由于合同签订时,施工现场往往不具备开工条件,因此要注明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期为“计划开工日期,准确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4) 保修金的支付时间,一般建设单位都要扣留3%的保修金,待一定期限后再支付。但我们要特别注意,有保修期有保修责任,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有保修金,尤其是 2008 年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因此更不能把保修期与保修金完全对等起来,等保修期满后再支付保修金;
5) 分包配合费,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如发包人有分包项目,总承包人计取配合费的费率,以免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分包时,总承包人应有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3、合同实施计划
合同实施计划包括合同实施总体安排、分包策划以及合同实施保证体系的建立等内容。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应与其他管理体系协调一致,须建立合同文件沟通方式、编码系统和文档系统。承包人应对其同时承接的合同做总体协调安排。承包人所签订的各分包合同及自行完成工作责任的分配,应能涵盖主合同的总体责任,在价格、进度、组织等方面符合主合同的要求。
4、合同实施控制
计划与实际执行总是会有一些偏差的,而控制的任务就是要不断的纠正这种偏差、减少偏差。包括合同交底、合同跟踪与诊断、合同变更管理和索赔管理工作。在合同实施前,合同谈判人员应进行合同交底。合同交底应包括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实施的主要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的特殊问题、合同实施计划和合同实施责任分配等内容。管理层应监督项目经理部的合同执行行为,并协调各分包人的合同实施工作。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连带责任,不管是质量方面还是安全方面,所以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对分包合同的管理。
总结
总之,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工程投标、发标开始直至质保期满收到最后的质量保证金为止,贯穿于整个工程。它既是项目实施的有力保证,又是企业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作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必须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参考文献
[1] 宋春岩,付向庆.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 常慧敏.浅谈加强施工合同管理[J].山西建筑,2010,36
行业设计院传统业务是施工图纸的设计随着形势的发展行业设计院由施工图纸设计转为建设工程总承包,随着业务的扩展,原来的服务对象只是建设单位,而在总包工程中要与发包方、分包方、各类机械设备厂家等多个单位进行交往;原来只是按照图纸数量收取设计费用,总包业务还涉及机械设备采购费用、建安工程费及其它费用。合同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的重要手段。加强合同管理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
超前服务;过程控制
正文:
我们公司是某一中型冶金设计院,传统业务是冶金行业施工图纸的设计,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设计院由单纯的图纸设计转为建设工程总承包,随着业务的扩展,原来的服务对象由单一的图纸设计委托方,逐步转变为发有发包方、分包方、各类机械设备厂家等多个单位进行业务往来。这样就更需要将合同作为各方在总包工程中的行为准则。合同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加强合同管理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所以合同管理工作尤为关键,合同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总包工程的效益好坏。
我们进行冶金工程总承包业务已经有六年的时间,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作为公司造价管理人员结合自己在总包工作中的实践,分阶段谈一下我们在合同管理中的一些体会。
一、签订合同阶段
公司在中标后,一般要与发包方签订总承包合同,然后与建安公司、设备提供厂家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合同是大多采用总价合同,包括设备费用与建安费用。在与发包方签订正式合同前,公司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合同正文条款以及有关附件从头到尾仔细审核,每一条款都应仔细斟酌,避免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双方责任范围划分不清、双方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分担办法不合理,还应注意合同条款的遗漏,合同类型选择不当等内容。
在与发包单位签订总包合同时,双方就总包范围与界限划分已在招投阶段中大多已明确。总包价格一般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地基处理费用由发包负责,大家也常说是桩顶以上费用。不少人认为签订合同时,只要双方签字以后就不存在什么问题,实际情况不是这样,我们在日钢线材3号线总包工程中,就出现对合同规定的内容理解有分歧,比如与发包方地基处理费用的划分问题。原1、2号线地基处理采用的是砼灌注桩,而 3号线施工时发包方采用CFG桩,按照地基处理规范的规定CFG桩顶应该增加褥垫层,垫层是保证桩同承担荷载,调整桩与土垂直与水平荷载分担与减小基底应力集中的作用,所以说衬垫层应该是地基处理费用,而3线的总包合同执行的是前两线的合同规定。桩基公司将CFG桩做到设计标高,没有施工褥垫层。发包认为些部分费用是属于基础垫层部分,是基础的一部分,发包方只承担桩基费用。我们就这种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并根据合同要求,与发包方进行了友好协商,最后双方一致同意,垫层属地基处理费用。类似这样的事情 我们在与分包单位结算的时候也出现过 ,一般钢结构主厂房基础以上部分用单位包干形式,施工合同只写明每平方建筑面积包干价是850元,并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 “如果总包方设计的厂房图纸的钢含量如果超过98公斤/平方,双方应该调整价格”。我们公司理解的含钢量是钢构件的平方米含量,施工单位认为含钢量是指每平方米主厂房钢材用量。按照我们的理解计算的平方米含量是98公斤,而按照施工单位计算的平方米含量是119公斤,双方差距较大,后来这个问题是经双方领导协商同意按照108公斤/平方米进行调整结算价格。以上这些情况就是双方有关人员在合同谈判时没有将相关的范围与有关定义交代清楚。
分包合同是总包单位与各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我们公司的设备供应合同由设备管理科进行签订,我们造价人员只参加与分包单位签订建安施工合同。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依据。签订严密的施工承包合同,同时在施工中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造价。
二、合同实施阶段
施工合同签订以后进入施工阶段,许多人认为合同双方签字完成以后,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也就基本结束了。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在合同签订后,要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合同及补充合同协议及至经常性的工地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等作为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建立技术档案,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我们公司要求合同人员在工程开工以后,在保证工程按合同规定的工期、质量、价格要求的前提下完成以下任务:
1. 对公司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给他们在合同关系上给予指导与帮助,对每天来往的发生在工程中的各类资料,我们要依据合同中的有关约定进行法律上审查与分类。
2. 在工程进行中,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工程实施进行有力的合同控制,协助合同双方正确履行合同;及时发现、预测有关执行合同中的一些问题,防止这些问题引起合同争执,更要避免由合同争执所造成的损失。
3. 对工程中产生的一些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尽最大努力使本公司处于不能被索赔的地位。
4. 在工作中及时向各级管理人员和向业主提供工程合同实施的情况报告,提供用于决策的资料、建议和意见。
通过我们以上的说明,我们能看出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处在核心的地位。我们可以说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中的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用合同来作为其它工作的指南,合同管理对整个建设工程的实施起控制和保证作用。在项目管理中有了好的合同管理,我们就能在整个项目管理中目标明确识,整个管理就容易形成系统,保证项目管理工作高效率运行,并能实现项目的最初目标。
合同管理如此重要,所以每个单位都应该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我们公司进行了如下工作:
(一)把握好合同签订这一重要关口。我们在签订工程合同时,要按照各工程的特点,来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此外对于合同文本一定要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其中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对等,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对合同的某些条款是否理解一致。
(二)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好合同管理系统。伴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建筑市场的逐步发育成长,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合同条款越来越复杂,合同文件包含的内容也越来越多,这样就需要利用计算机技术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像建立合同档案库、合同分析系统等。利用计算机合同管理体系,对合同从订立、履行、监督和检查等各阶段进行系统管理,也为保证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施工中,对于总承包存在两个主要的合同关系—和承包人的合同关系以及和业主的合同关系。在整个施工管理中,总承包作为其主体,要对承包人以及整个工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所以,在合同上的管理是整个工程的关键所在,总承包单位必须对合同的管理进行加强。因此,本文就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进行初步的探讨,也希望为以后的施工可以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不仅有越来越多的工程被建立,而在建筑面积上也在不断地扩大。为了工程可以保质保量的被完成,会进行多个施工单位带来的交叉作业,就出现了承包管理。所谓的总承包单位,就是在目前我国社会经济下可以自主经营、自主发展、自负盈亏的境内及实体。对工程的技术、质量、计划要进行多方位的管理,在这些过程中,要与合作伙伴和承包人进行多个合同的签署。所以,将合同进行严格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一、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一般的工程施工中,总承包模式中的合同管理都会有计划控制与进度、计量支付、工程的变更以及延期索赔等几个方面。要围绕这几个部分的需要,总承包与监理工程师在设计工作程序与细则时应该按照项目的特点进行制定,将合同的管理工作尽可能的程序化与规范化,让合同管理中的争端降到最低,处理合通问题的速度加快,也能让工程的进度得到保证。
1.1对于计量支付的管理
1.1.1关于计量支付的方法和原则
第一,在计量和支付方面必须要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实行;第二,要对工程置清单里的各支付项目里所有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解。如果工程量清单里没有的支付项目被当成包含在与其相邻的项目中,不需要单独计量;第三,在计量中,必须是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和公开检验合格后的工程才能被记录;第四,对变更的管理要进行加强,将工程的变更程序进行完善的制定;第五,要对计量支付建立相对健全的台账,来防止漏计和重计。
1.1.2在计量支付中的程序
在进行总承包的管理模式时,要对两个阶段的计量支付管理方法进行严格实施:第一,承包人可根据监理完成签认的间质量检验单填对“工程中间计量单”进行填写,给总承包任命的代表与驻地监理提出申请计量,然后总承包任命的代表与驻地监理就会对分包人申请计量的项目开始检查,其中所包含的内容有各种记录、图纸查阅、实地调查以及原始凭证的调查。对于承包人,将提供相关资料来对申请计量的项目情况(质量和数量)进行情况证明;第二,承包人要按照总承包任命的代表与驻地监理所签认的工程计量单以及中间检验单,按规定进行月进度支付报表的编制,在经过驻地监理的签认审查后再把项目报给总承包项目部进行审核与汇总。第三,总承包要把所有汇总的月支付报表和所有的原始资料送到业主与监理处审查,监理进行支付证书的签发,最后业主要在合同的规定时限内给予总承包人进行付款;第四,总承包也要按照被批复的月支付证书来对承包人的支付证书进行编制,也要在合同的规定时限内给予承包人进行付款;第五,计量的支付台账。总承包人和承包人应该将计算机的计量支付进行数据库建立,以便对计量进行管理,来防止漏计和重计的情况发生。
1.2对工程变更的处理原则
在工程的变更中,应该把优化设计、对原设计的使用要求不予降低、对工程成本尽量降低作为基本原则。在变更工程中主要是工程数量增减、新增工程项目以及结构尺寸改变等等。
1.3对管理程序的变更
1.3.1应由总承包或者承包人对变更提出申请,总承包人或者承包人应该在调查现场之后对变更方案进行提出,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考察然后确立方案,最后监理工程师按照审查后的工程数量,再对工程变更令进行下达;
1.3.2应由监理或者业主提出变更要求,再由监理对变更通知进行下发,要附带变更工程设计图。然后,承包人再按照设计图进行施工,将现场复稠计算的工程数量上交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后,按照权限对工程变更令进行下达。
1.4对计划进度的管理
在工程中,工程进度是其三大目标之一。总承包人要对计划进度进行两个方面的控制:对常保人工程计划进行审查和落实与监督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1.4.1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批复要考虑对施工进度的审查:工期时间安排是否合理、在动员阶段施工准备方面是否可靠、施工能力和计划目标能否相适应。再详细具体的对调整过程、备种计划上报时间以及编制办法进行安排,给工程提供一个有计划、有组织的保障。
1.4.2对工程进度进行有计划的管理
第一,要对进度控制人员进行落实,任命专人负责,再对任务进行具体细化,明确责任,对工程的进度进行随时的了解;第二,对进度协调组织进行建立,其中要包括业主、总承包人、监理、承包人以及当地政府的代表,将施工的协调工作做好;第三,设立明确的奖惩措施。
1.4.3对延期索赔的处理
在处理延期索赔的这件事情上,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在处理延期索赔的事件出现后,应该对现场进行及时的调查,将事件的发生原因做详细的了解,对事件性质定性后,再进行风险的归属;第二,在事件发生时,要和关各方积极协调配合,对引起理延期索赔的原因进行解决,将损失降到最低;第三,事件发生过程中,要对承包人对细节的记录进行监督,再由驻地工程师进行签认;第四,要按照合同上的有关规定进行索赔,积极的和业主、监理进行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一致的意见。
二、在总承包模式的管理下的合同风险
在程总承包管理模式中,合同风险包括:施工风险、设计风险、物价风险、意外风险以及工程变更等。
2.1施工的风险。
建筑的施工过程中,基础工程和软基处理都是对于投资突破来说的主要项目;如果实际的地形和设计不符,就会造成桩基的变化、软基处理上设计的厚度与范围不能被满足等情况发生,这些问题即使是很有经验的承包人也不一定料到的。
2.2设计风险。
在设计风险中包括的的内容有很多,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重大变更允许与总价调整之外,在设计文件上的错漏、设计不周与失误都要又总承包单位进行负责,其中设计和施工的年限差距以及设计单位资质信誉都是设计风险的主要因素。
2.3物价风险。
为保证施工的质量,业主要向总承包人与承包人提供组要的材料。比如,水泥、沥青、钢筋等,这时物价的不确定上涨因素就会出现,不过早我国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下,此类情况越来越少。
2.4工程的而变更。
在地方远期的发展要求上看,地方政府会积极的对新增工程项目进行引进,或者对单项工程标准进行提高,这方面的增加费用就要根据合同上的约定分别给予承担。在施工的总承包模式中,合同文件就是处理问题的基本准则,对于合同中的规范性必须要进行规范;如果发生事故,一定要注意以事实与依据为主,调查之后进行及时解决;总承包也要经常与各个方面进行沟通,保证工程顺利的进行。
总结:
综上所述,在工程的施工中对总承包管理进行利用就是为了能够让工程可以更快、更安全的进行,来满足现在建筑工程的需求。所以,总承包管理制度也是未来建筑行业的一大发展趋势。在实行总承包模式的同时,也要结合建筑工程,不断地对合同管理进行总结和探究,提出新的创新模式适应建筑行业为的现代化发展,也为建筑行业的发展带来一些新鲜的血液。
作者:王伟丽 单位:中交路桥技术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文良.施工方总承包模式合同管理方式分析[J].山东交通科技,2013(3):87-88
关键词:营改增 海外 总承包 税务 影响
一、海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概述
海外EPC工程总承包模式通常是指海外投资方仅选择一个总承包商,由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人力资源分配、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建筑施工及试运行等工作,进而提供完整的可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的建设模式。其中EPC中,E部分指设计部分,P部分指采购部分,C部分指建筑安装部分。我国的海外EPC总承包项目所在地一般为东南亚、非洲、拉美、中东等地,其承包周期往往较长、建设规模较大、建设工程较为复杂,在这种承包模式下,投资方仅需要规定技术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其他基本要求,总承包商根据投资方的要求对承包工程进行详细设计,并根据自身承包能力,将工程划分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工作包,分包给对应的分包商,并与各对应分包商共同商议,寻求最经济有效的工程实施方法,且总承包商对分分包商所负责的工作全权负责。
二、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签订前的税收筹划
为鼓励我国更多的企业“走出去”,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税收鼓励性政策,使我国企业在“走出去”项目中,不承担过重的税收负担,保障其健康稳定可持续地发展。在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在与业主签订相关合同时,一般分为OFFSHORE和ONSHORE两部分,因此相关项目合同的税收筹划也分国内和国外两部分进行。对国内主要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对国外主要关注国际税收政策。
(一)对流转税的筹划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我国海外EPC项目的税务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根据政策中的相关规定,我国所有海外总承包项目中,设计部分增值税可以享受零税率优惠,而对采购部分,如海外总承包项目中所对外采购的生活物资、机具、工具、原材料等,可以享受退(免)税政策,对建筑安装部分,根据营业税条例关于境内企业在境外提供建筑劳务可免征营业税的规定,海外总承包项目可以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减免备案手续,则可以减免这部分营业税。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根据这些税收规定,合理筹划流转税。
(二)对税收协定的筹划
当前,我国已经对外签署了99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根据这些协定,我国海外总承包项目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所规定的政策,合理制定项目合同中的税收条款。针对这些协定,我国企业可以享受到的待遇如下:在项目所在国不缴纳所得税或享受减免税。如海外总承包企业可以根据与项目所在国签订的相关协定,对在项目所在国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财产利息、租金、分红所得等,可以享受全部或部分减免优惠政策;对海外总承包项目中所派遣的工作人员在境外所获劳务酬劳,可以相应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海外总承包项目中,营业活动时间未超过有关税收协定规定183天或仅从事辅工作的项目,可以享受在项目所在国免征所得税优惠政策等。避免双重征税。双重征税在海外总承包项目中较为常见,海外总承包项目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前,需仔细研究项目所在国相关税法,充分利用项目税收协定获得税收抵免政策。协议一般规定海外总承包项目在项目所在国已经缴纳税收的,在我国境内计算相关税款时,会通过抵免、扣除等方式处理海外总承包项目在境外所缴纳税款。避免涉及跨国涉税纠纷。协议中规定,我国企业在项目所在国实施相关工程时,如果企业认为项目所在国违背了税收协定的无差别待遇原则,则可以根据规定向我国省级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申请启动双边协商程序,由国家相关税务局出面与项目所在国税务部门进行磋商以维护我国企业在海外项目工程中的税收权益。
(三)对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我国海外ECP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根据相关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可以依法抵免或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具体的抵免计算方法为,海外总承包项目在缴纳境外所得时,如果所得来自不同国家,则采取分别计算所得再进行抵扣,如果所得均来自同一个国家,则不再对所得区分种类,而是采取合并计算所得再进行抵扣。
(四)对关税和印花税的筹划
为鼓励我国企业“走出去”,我国政府在征收“走出去”企业的关税模块采取征收低税率关税或免征关税的政策。对于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我国税收政策采取的方法为对其出口的少部分未经加工的钢材缴纳关税,经加工的产品则不征收关税,但由于相关产品的种类较多,免征关税的产品类型仍在不断发生变化。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实时关注我国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及规定,对关税中具体免征项目进行实时了解,做好合同签订前的税收筹划工作。对于征收印花税,在印花税免征项目中,主要为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采取境外子公司与业主在境外签订建筑安装合同,且合同不入境使用,则该合同免收印花税。
三、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执行阶段的税务管理
(一)ECP合同执行阶段国内的税务管理
首先,项目管理相关人员到我国税收部门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以便向项目所在国相关税务机关提供相应税收减免政策材料。其次,对减免、抵退税收优惠进行备案,根据相关ECP项目减免税政策,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再次,办理出口退税手续。根据规定在相关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持相关授权部门签发的海关代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等在项目所在地主管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二)ECP合同执行阶段境外项目现场税务管理
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在国内的税务管理主要为办理相关税收手续,以便项目合同的顺利执行,而对境外项目现场的税务管理则需要综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相关技术支持等,才能顺利完成合同签订的相关税务目标。首先,明确项目总部与海外项目部相关税务管理职责,制定相关税务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税务管理人员权限与税务决策程序。其次,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对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税务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建立税务培训手册,熟练掌握EPC合同的商务条款及相关专业技术内容。再次,合理制定当地化税务管理措施,选择当地优秀的供应商,对项目所在地服务合同应采取含税价,且尽量实行当地付款措施,按照当地税收法规严格履行税务扣缴义务。最后,建立严格的监控及评价系统。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在税务合同执行方面,如果出现审计、税务稽查不严等现象,易造成一定的税务风险,因此,海外项目部应建立严格的监控及评价系统,对海外项目税务管理进行人机结合、等级排序的科学评估方法,确保海外项目税务管理合法合规顺利执行。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海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所涉及的税务包括国内及国外两部分,在不同的海外承包项目中,业主与主包方所约定的合同义务与责任不尽相同,大部分海外总承包项目中,总包方均需要承担国内相关税务,而业主承担国外相关税务。总包方在进行合同的税务管理时,需要提前熟悉及掌握国内及国际相关税法,了解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这些优惠政策提前做好税收筹划,且在合同签订后,进行合同执行阶段的税务管理时,需要结合国内总部机构,明确相关税务管理职责,并建立严格的海外项目现场的税务管理办法,确保相关税务规定合法合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张祥昭.海外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流程探讨[J].低碳世界.2013
[2]沈云红,吴刚.浅谈工程承包EPC总承包模式下的税务管理,哈密地区税务,2012
【关键词】EPC;合同;常见问题
客户导向决定市场需求,在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水利水电业等建设项目上,业主最终的目的是如期、如质、如价的取得工程,承包商的目的是取得相应的报酬。保证双方最终目的的实现,须掌控好工程总承包项目中合同签订的各个环节,即包括各个环节分合同的签订,也包括签订合同中的各项分条款。
业主的三大需求:如期、如质、如价。如期是指业主能够按照约定的日期取得工程;如质是指工程能够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如价是指业主能够按照预期的价款取得工程。下面从《FIDIC合同条款》与住建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两种合同文本角度分析工程总承包项目常见的几个问题。
1 如期取得工程应注意的事项
若想如期取得工程,须掌控好工程的各个里程碑事件,EPC项目包括施工,自然就涉及现场进入权,FIDIC合同条款中提到:业主应依据专用条款规定的几个时间或是自开工日期起,给予承包商进入和占用现场各部分的权利。承包商应被认为对他选用的进场路线的适宜性和可用性感到满意。除合同中另有说明外:(1)承包商应负责他使用的进场路线的任何必要的维护;(2)承包商应提供所有沿进场路线必需的标志或方向指示,并应为使用此类进场路线、标志和方向指示,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3)雇主不对由于任何进场路线的采用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索赔负责;(4)雇主不保证任何特定的进场路线的适宜性和可用性;以及因承包商所需的使用的进场路线的不适宜性或不可用性而导致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住建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11[139]号提出: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约定的由承包人提交的临时占地资料,与承包人约定进场条件,确定进场日期。发包人应提供施工场地,完成进场道路、用地许可、拆迁及补偿等工作,保证承包人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进场时间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因此发生的相关窝工费用。
可见,FIDIC合同条款倾向于业主,业主对进场线路的适宜性及可能发生纠纷和索赔并不负有任何义务和责任。住建部合同示范文本倾向于承包商,业主负责完成对进场可能涉及的各种许可、拆迁及补偿工作。我们在EPC项目谈判时,应注意现场进入权要采用哪个合同文本的相应合同条款,涉及的各种进入现场可能出现的问题由谁来负责,谁来处理。这对承包商能否如期完工,业主能否如期取得工程都是至关重要的。
2 如质取得工程应注意的事项
想要质量有保障,首先要划分清楚各阶段质量负责的主体。这里涉及两个概念,大EPC项目和小EPC项目,大EPC项目是指业主完成规划设计,承包商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小EPC项目是指业主完成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承包商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
FIDIC合同条款写到: 承包商应根据合同中规定或工程师通知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照标高对工程进行放线。承包商应对工程各部分的正确定位负责,并且矫正工程的位置、标高或尺寸或准线中出现的任何差错。雇主应对此类给定的或通知的参照项目的任何差错负责,但承包商在使用这些参照项目前应付出合理的努力去证实其准确性。如果由于这些参照项目的差错而不可避免地对实施工程造成了延误和(或)导致了费用,而且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发现这种差错并避免此类延误和(或)费用,雇主才会承担相应责任。
住建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11[139]号提到: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齐全性和及时性负责。上述项目基础资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发包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的资料。承包人因纠正坐标资料中的错误,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负责其相关费用增加,竣工日期给予合理延长。
显然,FIDIC合同条款里承包商分担了业主应该承担的责任。对工程中出现的差错进行了分类,由于常规差错出现的问题由承包商来负责,即使这个错误的源头来源于业主,承包商也有义务纠正。高尖端的差错导致了工程的延误或费用的,雇主才会承担责任。然而,住建部合同文本则强调的是谁的工作谁负责,承包商不负有对业主工作内容义务纠正的责任。如果业主提供的资料有错误,无论错误等级,都由业主承担相应责任。
3 如价取得工程应注意的事项
目前,通常运用总价、单价、成本加酬金的计价方式来计算合同总价款。如果计价文件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的话,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若按照承包商预算报价方式,由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众多不确定因素,使得工程成本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对承包商来说风险较大。目前在国际上,单价合同据实结算,总价合同上下浮动在5%范围之内,采取合同双方各自吸收消化的原则。成本加酬金的计价方式一般适用于易受市场经济波动影响或风险系数较高的工程,例如:救灾工程、创新技术工程、利用新工艺的工程等。因为EPC项目中承包商的利润来源包括两部分,即分包管理利润和分包差价。成本加酬金只包括分包管理利润,这显然就减少了承包商的利润来源。
另外,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应该特别重视对价值工程的约定, FIDIC合同条款和住建部合同文本在这一问题上观点基本一致,承包商不应仅仅追求经济利益而变相增加工程量,承包商有义务随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建议,包括缩短工程,降低发包人的工程、施工、维护、营运的费用,提高竣工工程的效率和价值,给发包人带来长远利益和其他利益。发包人批准采用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建议,使工程的投资减少、工程缩短等所获的长期运营效益或其他利益的,双方可进行利益分享。
4 小结
由以上几点签订EPC合同应注意的事项可以看出,EPC工程总承包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不但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挖掘工程集成优化潜力,更要注重总承包项目合同签订的细节问题,这样才能为业主如期、如质、如价的取得工程,承包商如期获得报酬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
【关键词】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
【abstra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is one of the contract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erformance, alteration or termination of planning and control on the process.
【key words】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施工合同管理是对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筹划和控制的过程。其主要内容有: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确定施工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与反索赔等。
1. 施工承发包模式的选择
1.1平行承发包
1.1.1含义。平行承发包又称分别承发包,是指发包方根据建设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控制目标和要求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按一定的原则分解,将其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1.1.2平行承发包的一般工作程序。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招投标——施工——完工验收。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在选择施工承包单位时通常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招标,即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每个施工承包合同都可以实行总价合同。
1.1.3平行承发包的合同管理
(1)业主要负责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2)业主要负责对多个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工作量较大。
1.2施工总承包
1.2.1含义。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务。当然,经发包人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要求的分包人。
1.2.2合同管理。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大减少,对业主有利。在很多工程实践中,业主为了早日开工,在未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情况下就进行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所谓的“费率招标”,实际上是开工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管制不利。
1.3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1.3.1含义。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经验的单位或者由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合作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而具体工程的施工需要再进行分包单位的招标与发包。
1.3.2合同关系。施工总承包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1.3.3合同价格。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总承包管理费,而不需要事先确定建安工程总造价,这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可以不依赖于设计图纸出齐的原因之一;分包合同价,由于是在该部分施工图出齐后再进行分包的招标,因此采用实价,即单价或总价合同。
1.3.4合同管理 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对分包单位工程款的支付又可以分为总价承包管理单位支付和业主直接支付两种形式。前者对于加大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的力度更有利。
2. 合同类型
2.1施工承包合同。具体包括:
2.1.1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发包的责任与义务。
2.1.2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与内容。有合同工期的约定;进度计划;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监督;暂停施工
(1)工程师要求暂停施工。
(2)因发包人违约导致承包人主动暂停施工。
(3)意外事件导致的暂停施工;竣工验收。
2.1.3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随时接受工程师对材料、设备、中间部件、隐蔽工程和竣工工程等质量检查,验收和监督。
2.1.4费用控制。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变更价款的确定、竣工结算,质量保修金等的方面控制。
2.2物资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
2.2.1建材采购。
(1)标的;
(2)数量;
(3)包装;
(4)交付及运输方式;
(5)验收;
(6)交货期限;
(7)价格
(8)结算;
(9)违约责任。
2.2.2设备采购:
(1)设备价格与支付;
(2)设备数量;
(3)技术标准;
(4)现场服务;
(5)验收和保修。
2.3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单价合同特点:单价优先,可分为固定单价和变动单价合同两种;总价合同特点:总价优先,最终按总价结算。可分为固定总价和变动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3)成本加奖金合同;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3. 施工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合同的履行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标准等要求,各自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的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有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签订以后,当事人必须认真分析合同条款,向参与项目实施的有关责任人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跟踪和控制,并加强合同的变更管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4. 施工合同的索赔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承包商也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即合同双方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时,被索赔方应采取适当的反驳应对和防范措施,这称为反索赔。
索赔过程中必须要注意:
(1)索赔成立的依据;
(2)证据;
(3)条件。
反索赔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1)防止对方提出索赔;
(2)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5. 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5.1目前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还是薄弱环节
5.1.1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的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要求。有的干脆不签订合同,仍是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
5.1.2签约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5.1.3合同产生纠纷时,不是采用法治形式解决,而大多数采用行政手段。
5.2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上述种种情况是造成合同管理困难的原因,为了加强合同管理,我建议:
5.2.1转变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思想,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招投标法和合同法,把工程造价管理纳入法治管理和合同化管理的轨道。
在 “ 两管理”中,其中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笔者就近几年在水利工程监理工作中,谈一下对合同管理的一点体会。
一、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与签订原则工程项目承包是一种承揽的法律行为,必须依法订立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法律主体具有连带的权利义务关系,参与单位对法律关系的客体共同负责。程项目承包合同签订原则是: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计划要求;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必须以国家及主管部门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和必要文件为依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承包商应得的经济利益。
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分类总承包。
一个工程项目经过招投标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的施工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全部生产活动,负责完成全部建设任务,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对业主负责。
分承包。分包单位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经济关系。
而是从总包单位分包某项工程,可由业主指定分包商,也可由总承包商自行选择分包商 ( 但需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同意)。
分包商与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商对总承包商负责,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
直接承包。
大型工程建设中,可以由几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业主负责,各承包商间不存在总包或分包关系。联合承包。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施工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联合向建设单位承包,按各自投放的资金份额分享利润并分担风险。
三、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评价方法划分固定总价合同。在签订承包合同时,以施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将工程造价一笔包死。这种方式主要应用于规模较小、技术条件不复杂、施工工期短的工程项目。
计量定价合同。
计量定价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确定造价的依据。由设计单位提出工程量清单,承包商填报单价,发包单位审核单价,再核算出工程总造价。
单价合同。在施工详图没出齐又急需开工的情况下,不能精确计算工程量,不可预见情况较多,为避免承担过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比较合适。单价可由发包人提出,也可由承包商提出,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正式报价。
这种单价根据国家预算定额变化,可商定包死,也可商定允许调整,但须按国家价格指数变化而调整。它适用于大型水利工程。
四、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变更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变更也就是工程变更,工程变更须经发包人批准,经监理机构指示承包人实施。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过程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发包人、承包人均可向监理机构提出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建议书应在预计可能变更的时间之前提出,应留有为发包人与监理机构对变更建议进行审查、批准、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以及承包人进行施工准备的合理时间,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图纸仍须监理机构审查并签字后交给承包人进行施工。在监理机构审核了工程变更文件、图纸并经发包人批准了定的单价或合价以后,应由监理机构向承包人下达工程变更指令,承包人据此组织工程变更的实施。若任何一项变更引起项目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以致影响本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可要求调整本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监理机构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五、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违约
承包人在施工中有违背承包合同约定的行为视为违约。
监理方应依据施工合同约定采取措施,及时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其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约定时限内整改,在约定时限内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改正其违约行为,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度、甚至危及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发出停工整改通知,暂停支付工程价款并暂停其项目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令其停工整改,并限令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报告。
六、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监督与管理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是在多种形式监督管理下实施的。
项目承包合同要接受政府部门监督,同时要接受社会监督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从而促进项目承包合同的规范履行。
1.1平行承发包
1.1.1含义。平行承发包又称分别承发包,是指发包方根据建设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控制目标和要求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按一定的原则分解,将其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1.1.2平行承发包的一般工作程序。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招投标——施工——完工验收。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在选择施工承包单位时通常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招标,即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每个施工承包合同都可以实行总价合同。
1.1.3平行承发包的合同管理
(1)业主要负责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2)业主要负责对多个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工作量较大。
1.2施工总承包
1.2.1含义。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务。当然,经发包人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要求的分包人。
1.2.2合同管理。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大减少,对业主有利。在很多工程实践中,业主为了早日开工,在未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情况下就进行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所谓的“费率招标”,实际上是开工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管制不利。
1.3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1.3.1含义。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经验的单位或者由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合作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而具体工程的施工需要再进行分包单位的招标与发包。
1.3.2合同关系。施工总承包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1.3.3合同价格。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总承包管理费,而不需要事先确定建安工程总造价,这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可以不依赖于设计图纸出齐的原因之一;分包合同价,由于是在该部分施工图出齐后再进行分包的招标,因此采用实价,即单价或总价合同。
1.3.4合同管理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对分包单位工程款的支付又可以分为总价承包管理单位支付和业主直接支付两种形式。前者对于加大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的力度更有利。
2.合同类型
2.1施工承包合同。具体包括:
2.1.1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发包的责任与义务。
2.1.2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与内容。有合同工期的约定;进度计划;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监督;暂停施工
(1)工程师要求暂停施工。
(2)因发包人违约导致承包人主动暂停施工。
(3)意外事件导致的暂停施工;竣工验收。
2.1.3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随时接受工程师对材料、设备、中间部件、隐蔽工程和竣工工程等质量检查,验收和监督。
2.1.4费用控制。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变更价款的确定、竣工结算,质量保修金等的方面控制。
2.2物资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
2.2.1建材采购。
(1)标的;
(2)数量;
(3)包装;
(4)交付及运输方式;
(5)验收;
(6)交货期限;
(7)价格
(8)结算;
(9)违约责任。
2.2.2设备采购:
(1)设备价格与支付;
(2)设备数量;
(3)技术标准;
(4)现场服务;
(5)验收和保修。
2.3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单价合同特点:单价优先,可分为固定单价和变动单价合同两种;总价合同特点:总价优先,最终按总价结算。可分为固定总价和变动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3)成本加奖金合同;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3.施工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合同的履行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标准等要求,各自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的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有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签订以后,当事人必须认真分析合同条款,向参与项目实施的有关责任人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跟踪和控制,并加强合同的变更管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4.施工合同的索赔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承包商也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即合同双方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时,被索赔方应采取适当的反驳应对和防范措施,这称为反索赔。
索赔过程中必须要注意:
(1)索赔成立的依据;
(2)证据;
(3)条件。
反索赔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1)防止对方提出索赔;
(2)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5.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5.1目前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还是薄弱环节
5.1.1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的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要求。有的干脆不签订合同,仍是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
5.1.2签约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5.1.3合同产生纠纷时,不是采用法治形式解决,而大多数采用行政手段。
5.2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上述种种情况是造成合同管理困难的原因,为了加强合同管理,我建议:
5.2.1转变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思想,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招投标法和合同法,把工程造价管理纳入法治管理和合同化管理的轨道。
5.2.2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实施合同管理和监控,从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就要进行招标,通过竞争选择优秀工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在可研阶段就把基础工作做扎实,使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合同标价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
5.2.3要加强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基础工作做得细,合同执行过程中漏洞必然减少,双方纠纷就少。另外,对国家政策、行业规定、原材料价格行情等情况应及时掌握,这些都是工程建设与合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基本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