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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研究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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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研究论文

第1篇

关键词:文艺美学理论话语学科逻辑文化现象

1980年全国首届美学会议上胡经之提出“文艺美学”,2001年国家教育部在山东人学设重点研究基地“文艺美学研究中心”,20多年来,文艺美学己成为中国1980年代以来文化演进中的一种“重要”的理论话语、一种“认真”的学术建构、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对文艺美学,应怎样看待和定位,论说甚多,公案末了,但以上三个方面不由让我想起了三个——也许不很恰当的词——绝、怪、玄。

一、作为一种理论话语的文艺美学

文艺美学表现为一种理论话语,是一绝。理论是从古典到现代的一种西方正统的学术把握方式。话语则是西方后现代和各非西方文化的学术把握方式对西方正统学术来说,要称得上理论,必须要符合二个条件:有一批基本概念;这些概念的定义是明确的,逻辑是一贯的;这些概念按照逻辑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理论是与非理论相区别来确立自己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的。而话语则不管言说形式上的严格性,只要有真知灼见,可以是以理论的逻辑的学术的形式,也可以为闲谈的零散的悖论的形式文艺美学在中国虽然是在谈论一种理论,但山于文艺美学的言说,从形式严格性上说有一定问题,但又正因为成问题而造就它的深刻性和丰富性(这是“绝’之一,这一点将山后而两节来细说)因此,最好将之看成一种话语当然它不是一种一般的话语,而是一种理论话语。

前面讲了,文艺美学一词由胡经之作为理论概念提出,但其背后是北京大学的整个美学和文艺学的学术倾向,朱光潜认为美学是艺术理论,哲学系美学研究团队,扬辛、叶朗、阎国忠等都认为,美学是以艺术为中心的北京人学的美学丛书以“文艺美学丛书”为名,丛书自1980年代初出现到现在,有近20余种。中国文艺学的重镇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文艺理论室,老资格的学术带头人钱中文和杜书瀛,都是文艺美学的支持者和论述者,前者的《文艺美学:文艺科学新的增长点))(2001)后者的《文艺美学原理》(1992)集中地表达了对文艺美学的理论思考中国文艺学的另一重镇北京师范人学中文系文艺理论室占据了文艺理论的教学主流,以童庆炳为首的理论团队编写的种种文艺理论,认为文学首先是审美意识形态,实际上是把文艺美学作为文艺理论的核心山东人学拿下了文艺美学基地,其学术带头人曾繁仁和谭好哲当然以文艺美学为已任,前者写了《中国文艺美学学科的产生及其发展》(2001},后者著有《论文艺美学的学科交义性与综合性》(2001)文艺美学的光芒不但在上述的中心闪耀,而四射向全国的要津中国艺术研究院王朝闻主编了“艺术美学丛书”由多家出版社分出了10余种,辽宁大学土向峰主编有《文艺美学辞典》(1987},四川大学王士德有《文艺美学论集》(1985),浙江大学王元骧写了《文艺美学之我见》(2001)……以上是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活跃在文学理论界的一代,改革开放后毕业的新一代学人,如王一川、王岳川、陈炎、土德胜、姚文放等,都是文艺美学话语的参与者和者。文艺美学不但在文学理论圈中热热闹闹,而且向相关领域播散:于是有了中国古代的文艺美学(如张少康《古典文艺美学论稿》1988,皮朝纲《中国古代文艺美学概》1986),西方的文艺美学(如冯宪光《西方文艺美学思想》1988],马列的文艺美学(如刘文斌《文艺美学研究》1996,董学文编著《的文艺美学活动》(1995)……以上这些学人为代表的言说,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关于文艺美学的理论话语。最令人感兴趣的是,这样的人物,这样的著述,在这样的一个时间长度和空间范围里,仍然没有一对文艺美学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理论界说,也没有使文艺美学在学术的机构化中得到逻辑一致的表述。正如土德胜的论文标题所揭示的:《文艺美学:定位的困难及其问题》(2000)这不由得使人感到,在文艺美学的理论话语里,纠缠了中国现代学术体系中的一些共性的问题。这里着重讲两个方面,一是纯学术体系的,即关于文艺美学的学术定位问题,二是学术与决定学术之如此的实践关系,是什么样的实践活动使这一学科缘起,发展、流变。

二、作为学科定位的文艺美学

先看一看文艺美学学科定位的现实状况,日前中国的学术管理体系里,与文艺美学相关的学科定位有三,一是文艺美学是中国语言文学(一级)下面的文艺学(二级)下面的一个方向(三级)。二是艺术类(一级)下面的艺术学(二级)下而有艺术美学(三级),三是哲学(一级)下面的美学(二级)下面没有文艺(或艺术)美学,只有美学原理,中国美学史,西方美学史(二级)从这一现状中,不让人想起一个字:怪。文艺美学的学科定位之怪,首先表现为概念逻辑的困难,其次是学术管理与学术体系的矛盾,然后是学科划分与学术体系整体的冲突

概念逻辑是文艺美学遇到的第一个困难,这一困难有比中国学术史复杂的学术史和文化史的背景文艺美学的两个来源文艺和美学在历史上都不是洁白的首先是文艺和艺术这两个词的绞缠。文艺,本是文学与艺术,文艺并列可以用来指一切艺术。艺术有两种用法,一是狭义,不包括文学,是广义,包括文学,因此就广义而言,文艺就是艺术。文艺理论,就是艺术理论。无论哪一方而讲,文艺学作为中国语言文学下面的二级学科都是一个概念错误,应该是文学学。文艺学——正如钱中文先生指出——其俄文原文就是文学学,文学学不符合汉语习惯,改成英文常用的“文学理论”就很好,偏偏改成文艺,一字之差,逻辑不通同样在文学学(或文学理论)下而的二级学科应该是文学美学(两个学字汉语上又很别拗)艺术学从学术管理的区分性来说,从文学中区分出来之后,应是一个狭义,是除了文学之外的艺术学,同理,艺术美学,是Ix_别于文学美学的艺术美学当然从学术体系的整一性来说,艺术美学可以也应该是包括文学于其中广义的艺术美学,史有利于学术逻辑和教学逻辑。但把艺术区分为一门文学和其它七门艺术合一的艺术,与学术逻辑较少关系,而是教育和学术现实状况决定的,从教学和研究的机构、规模、人数等因素着眼,文学一块,其它艺术共一块是合理的文学自一块,文学美学也可自成体系从这里返回去看,己经早现了文艺美学话语中的一个有趣的现象,人讲文艺美学的人,都是搞文学理论的人虽然文艺美学这一名称让他们在出言写作的不少时候把文学外的其它艺术包含了进来,但实际上山于自己的专业所限,对其它艺术的涉及是不多的,理解也是不深的为什么不就讲文学美学呢?文艺美学这一词汇使他们不知不觉地受到了巫术式的影响?把文学理论定义成文艺学是中国现代学术体系上的第一个概念定义错误,由此而下的文艺美学是一个附属错误,虽然文艺美学一词本身没有错,但在如此一个学术体系下却错了。

二是文艺与美学的关系。美学的定义本就很为复杂,但在西方它基本有三种定义方式,1、美学是关于美的学问,它以审美对象为中心来研究美;2、美学是以审美经验为中心的学问,它通过美感来研究美;3、美学是艺术哲学,艺术的目的是追求美,研究艺术就是研究美,只有艺术是典型和纯粹的美,其它所谓自然美、社会美等等,作为美是暂时的,不纯的,而且它们的美的基本性质己经包含在艺术中了。美感主要是对艺术之感,审美经验主要体现为艺术经验。研究艺术同时就把握住了美感和其它的美。因此,美学就是艺术哲学。按照西方学术对美学的第三种定义,文艺美学就是艺术哲学,也就是美学。中国1980年代以来其学术主流认为美学包括三个方面,审美对象、美感、艺术。文艺美学就等于美学中的艺术部分。这样文艺美学与美学的概念冲突来源于两个学术传统和中国现代学术体系划分。从学术传统上讲,文艺学是前苏联关于文学理论的概念,艺术是西方美学的概念,中国现代学术体系把文艺学划在中文,美学放在哲学,文艺学中的文艺美学与美学中的艺术本是一回事,却变成了两个概念。而且文艺学下面的文艺美学,美学下面的艺术,艺术学下而的艺术美学,都是一回事,在中国学术体系中成了三个概念,分属三个不同的二级学科下而的三级学科。这一理论和概念上的混乱不能完全怪学术体系的建立者。美学的发展状况、学术真理与学术管理的矛盾要负点责任。

美学是世界学术体系中最难的学问之一其难首先表现在,世界上每个文化都知道美,但却很难形成关于美的学问。美是至广的,在什么地方都能遇上美的问题,美又是至高的,美总是与宇宙的最高者相连,美的本质一直与哲学的根本问题相关,与宗教的最高实在相关,与人类学的基础相关。而美的学问则意味着要把美按照学术体系的方式将美的问题学科化。美学的困难,就在于美的客观本性与美学的学科化的张力之中虽然美学很难,但美确实处处皆有,人人皆知人的有限智慧使人很难知道美是什么,但人的求知本能又摧使人偏要想去知道什么是美。因此,在改革开放的中国,我们看到了这一现象:人虽然讲不好美学,却又一定要去讲美学自1980年代末以来,美学的学科定位就成为一个论题,肖到现在还有这方而的论文在发表这个问题来自两方面,一是美学自身的学术本性,二是学术体系的定位要求就前者来说,美学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从总的性质上说,理论上的真、善、美的并列,教育方针上的德、智、体、美并列,意味着美具有最高的总括性;从美学的分布看,哲学系、中文系、新闻系、各类艺术(美术、音乐、建筑、工艺)系、服装、广告等等,都配有美学的专一业课程。而各普通院校,也有美学作为普通选修课从这一方而来说,美学不适于在现代的学科分类体系找到自己的恰当位置这种找不到恰当位置的学科,姑且借现成术语,谓之跨学科但这“跨”不象西方学界的“跨”是学科进展和思维方式变化的结果,现代学术体系发展有两个趋势,一个趋势是细分,学科越分越细,现代型的专家也越来越专,所专的领域越来越小而细、专、小虽然是必然的、必要的,但带来的缺点也是明显的,从而现代学术的发展又产生了另一个与细、专、小形成张力的另一趋向,就是跨学科,所谓跨学科,就是把好些相关学科中的一些部分组合起来,形成一个新学科这样现代学术的发展,一方面是有不断地“细分”,另一方面又是在不断的“综合”。但美学的跨学科却是一个从古延续到今的老题。而对这一个老题,作为一个国家的学术体系,一定要把美学放在一个位置上才好进行学术管理。这样在我国,美学就成了哲学下而的二级学科。只要明白对于很多跨学科的知识体来说,其学科定位在于学术本性与学术管理相互间冲突与协调的结果,关于美学学科定位的讨论基本上只有学术管理的意义。但这种学科管理体系要真正有利于美学学科的健康发展,最好在美学各分散部分(哲学、文学、艺术、建筑、服装、广告,等等)之问有一个沟通和协调机构。美学的管理如何真正起到促进美学的发展,是一个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美学成为哲学的二级学科,是学术管理而对一个美学的跨学科性质时的无奈,当然,如何在这种无奈中把工作做得史好一点,还是极需讨论的

文艺美学的产生还来源于中西文化在艺术本质认识上的差异,西方人认为,艺术的本质是追求美,因此艺术哲学(或艺术理论)本身就是美学,至少就是艺术(文艺)美学,中国传统讲究文以载道,艺以传道,由前苏联学术而来的中国改革开放前的学术都很强调学术的政治性。因此艺术(文艺)理论人于艺术(文艺)美学。与改革开放前的学术体系强调学术的政治性不同,改变开放后的学术转型更强调学术的科学性如果说,在中国语境中,文艺(学)理论可以包含很强的政治性,那么,文艺美学则突出了文艺自身的性质因此,文艺美学在中国的崛起,是与中国文化的学术转型密不可分的

三、作为文化现象的文艺美学

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是政治统帅一切,改革开放首先就是突破政治统帅一切,什么是最少政治性而又最有正当性的思想呢?美学,因此,1980年代兴起的美学热,文化原因大于学术原因。文艺美学就是这场巨大的美学热中的一个主要因素。为什么不是艺术美学而是文艺美学呢?在中国学术界里,各个艺术领域都偏重于创作,文学由于以文字为媒介,本就多观念的成分,文学领域从来是创作与理论并重的,艺术界多创作者而文学界多理论家,正好文艺理论被命名为文艺学,美学具有广博性,文学理论用文艺学来命名,正好暗合于文学理论的通向美学,于是文艺美学的大旗树了起来。虽然正如第一节所列,摇旗呐喊的都是搞文学理论的文艺美学作为一种理论话语虽然有着明显的术语混乱,但其传达的理论信息和文化信息是十分明晰的文艺美学虽以学科的而日出现,却有着文化的象征意义而且就是从学科建设的角度看,它也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文艺美学虽然山搞文学理论的人提出,跨越了学科边界,但正是这一跨越,使从文学理论发动的转型,带动了整个艺术领域的观念转型,而且影响了整个文化的观念转型因此,文艺美学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充满了历史的玄机可以称得上一个“玄”字。

文艺美学在文化转型中产生,无论从学术的严格性上有着怎样的概念含混,但在具体的文化语境中却恰好最有利于文学理论自身的学科转型,与政治意识形态关联最密切的文艺理论,要摆脱与自己的学术本性无本质关联的政治性,回归自已的学科本性,文艺美学的提出,确实名正言顺,文学的本性就是它的审美特征让文学理论从政治学回到美学正是中国1980年代以来文学理论学科转型的主要轨迹,2001年教育部成立了两个文艺学重点基地,作为全国文艺学学科的带头单位,一是北京师范人学,一是山东人学,前者的文艺学理论,认为文艺是审美的意识形态,后者名称就是文艺美学从1980至两个基地的建立,可以说,文学理论的学科转型在根本观念上己经完成。正因为在基本层面上的观念转型业己完成,在新基础上的学理建构才显得重要起来文艺美学不但作为一个学科在现代学术体系的学科建设中暴:露出了自己在学理上和概念上的矛盾性,而且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中国文化转型的潮去潮来中也越来越早现出自已在学理上和文化上悖论性先讲后一方而文艺美学的出现和成潮在于它突出了文学理论的本质,从文艺美学出发,使文学理论走上了自已的正路,山于文学在中国文化里从先秦以来和从现代性以来都是最重要和最中心的学问之一,文学的回归正路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整个文化转型具有重要的影响,文艺美学也因这一功劳而声名人振但中国文化转型的进程在世界经济科技文化转型的人背景中日新月异,电子传媒,文化工业,人众文化成了社会文化舞台上新的文化明星文学理论告别政治的同时也失去了自已的政治高位,电子时代又使文学使去了印刷时代所具有的美学高位文艺美学使文学理论回归本位在文化转型的初期具有文化的先锋作用,但当文化转型在电子传媒和人众文化的进一步飞跃中,文学理论回归到文艺美学反而失去了自已的文化先锋功能文艺美学所突出的审美特性虽然是文艺的本质性的东西,但不是文学理论的全部审美突出了文学的本位,但文学又不是只有一个本位,文学是与整个社会/文化/历史相关联的,因此,文学不是只能从审美方而进行研究,还可以从其它相关方而,如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文化学、历史学等等,进行研究但文艺美学这个名称不利于这种跨越本位的多学科研究,而文艺美学曾有的文化先锋性又使其想继续扮演文化先锋,于是文艺美学的宣传者纷纷要把文艺美学变成具有文化先锋性的学科。胡经之(1989),钱中文(2001)、曾繁仁(2001),谭好哲(2001)等,都要求文艺美学而对实践,面向文化的多向性,实现交叉性和综合性。这样的言说,从文艺美学在学术体系中的学科定位和学理逻辑来说,很是勉强,但从文艺美学曾有的文化先锋功能来说,又一以贯之,非常逻辑.而且体现了文艺美学言说者对时代的洞察和对现实的敏锐,也符合中国文化自古以来文学理论就F有的人文关怀。文艺美学从其产生起,就有二重功能,一是学科转型,一是文化先锋,因此,它既是一种学科建设,又是一种文化现象,前者必须要逻辑严格方能最后完成,后者往往因为含混而获,得现实的成功。从逻辑上说,文艺(文学)美学是文学理论的本位,文学社会学、文学批评、又学心理学、大众文学、文学政治学……才是文学理论与其它领域的关联。一定要求文艺美学与其它领域关联,那么,它是坚决不与其它领域关联而升腾到审美的纯度,而以一种更高的境界与之关联,而不是直接的、感性的、具体地与之关联。一旦文艺美学要直接地具体地与其它领域关联,它都会变成不是文艺美学,不管它用不用文艺美学这一商标。再从文化现象的角度来看学科动向,中国文艺学有三个重点学科,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前两个同时拥有重点基地的重点学科点,一方面标举“美学(审美)”商标,受学科逻辑的制约,另一方面又受文化逻辑的推动,编织着新说。而中国人民大学文艺学则在文化先锋这一逻辑的推动下决定告别文艺美学走向文化研究,其学术带头人金元浦说:“世纪之交的中国文学与文学研究则发生了‘文化的转向’不同于20世纪80年代文学发生的由中心到边缘的‘三级抛离’——走向审美、走向文本、走向内在规律的总体趋势,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学与文艺研究正在迅速地走向社会、走向历史、走向文化。”[1]也就是,走向读图时代,走向人众文化,走向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20世纪80年代‘回到文学自身’的趋势相反,文学的文化研究是‘走出文学自身’探索。”[2]从文化先锋的逻辑看,就可以理解今天的“文化研究”与过去的“文艺美学”一脉相承,也可以文艺美学论者要超越自己的概念内涵去而向社会、历史、文化的内在动机。

一方面,文艺美学是一个学科,应该在现代学术体系中有自己的学科逻辑,另方面它又是一种文化现象,应该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作用现实,而向文化。文艺美学如何从这两个一直相互纠缠的方而摆脱出来,既完成学科的建设,又找到自己作用现实和面向文化的恰当方式,困难尚多,道路还长。但是只有当这两方而都得到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定位,有关文艺美学的理论话语才会清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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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在我们使用“中国美学”这个表述的时候,就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在此之前有没有美学?对此,我们可以作这样的类比:在鲍姆加敦之前,并没有“美学”这个词,但是,人们在写美学史时,仍然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讲起,而不是从鲍姆加敦开始讲,不管人们对于鲍姆加敦造出这个词,或者说提议成立这一学科作怎样的解读。[2]同样,一部中国美学史,也似乎应该照此办理,从孔子、老子,而不是20世纪初写起。确实,许多中国美学史著作,就是这样写的。这时,我们实际上是在两种性质上讲美学的历史,一是在美学这个学科的建立发展的意义上讲美学史,一是用现代的美学概念来考察古代材料,从而为这个现代的学科回溯出一段历史。

不过,中国美学所面临的情况,与西方仍有很大的不同。鲍姆加敦所做的事,是在自身传统中的发展。他只是将在自己的学术环境中逐渐形成,已浮出水面的对知识的划分加以强调而已。当然,这种划分首先在德国,后来在欧洲,都有一个被接受的历史。但是,欧洲人的这种接受,远没有中国人那么艰难,那么具有跨越性。原因在于,在此之前的中国人的思想与中国人关于文学和艺术的写作,具有与欧洲人很不相同的形态。因此,“美学”这个名称来到中国,“美学”这个学科在中国的建立,对于中国的相关方面的研究,带来了什么变化?或者更进一步说,中国人发展自身的美学时,对“美学”这个概念,会带来什么变化?这些都是需要研究的问题。

我感到,试图在“美学在中国”和“中国美学”之间作出一个概念上的区分,对我们进一步研究是有益的,可以帮助我们澄清许多模糊的想法。

一、“美学在中国”的不同形态

对于中国美学的最初理解是“美学在中国”(AestheticsinChina),更为确切地说,是“西方美学在中国”(WesternAestheticsinChina)。

正如我们前面所提到的,现代中国的最早一批美学研究者,以留学日本和欧美的学者为主。在20世纪,中国出现了众多的著名美学家,他们做了许多翻译和译述的工作,对于现代中国美学的建立的起了重要作用。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列举出很多重要的人物。

最早将“美学”这个译名介绍到中国来的,可能是著名学者王国维(1877-1927)。他于1900年赴日本留学,1901年回国,在1903年写的《哲学辨惑》一文,曾提到“美学”一词。[3]王国维的美学思想深受康德和叔本华影响。在东西方思想的碰撞中,形成了他的《人间词话》和《红楼梦评论》等一系列重要著作。

朱光潜先生从1918到1922年在香港大学学习,1925到1933年在英法留学。他是“西方美学在中国”的典型代表。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他翻译了从柏拉图、维柯、黑格尔直到克罗齐的许多西方美学的经典著作,还写了一本至今在中国有着重要影响的《西方美学史》。《文艺心理学》和《诗论》一般被认为是他的两部最重要的著作。这两本书实际上都是在欧洲完成初稿,而回国后修改补充出版的。[4]在前一部著作中,朱光潜将克罗齐的形象直觉说、布洛的心理距离说、立普斯、浮龙·李等人的移情说,以及叔本华、尼采、斯宾塞等一些当时在西方流行的学说结合在一起,用来解说文艺现象,并在书中举了大量中国文学艺术作品的例子。他的著作显示出巨大的对于中国文学艺术作品的解释力量,在当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他在后一部著作《诗论》中,则运用一些西方的诗学理论来解释中国诗歌。朱光潜是那个时代美学在中国的最突出的代表。

与朱光潜同时代的美学家宗白华,却表现出一种与朱光潜不同的艺术追求。宗白华是康德《判断力批判》的中译者。他在年轻时,也曾留学欧洲。但是,他在美学研究中,却努力寻找中国美学与西方美学的不同点。例如,他坚持认为,西方绘画源于建筑,渗透着科学意味,而中国绘画源于书法,是一种类似音乐与舞蹈的节奏艺术;[5]西方绘画是团块造形,而中国绘画是以线造形;[6]西方绘画具有一种“由几何、三角所构成的”“透视学的空间”,中国绘画具有“阴阳明暗高下起伏所构成的节奏化了的空间”。[7]当然,这种不同点的寻求,仍是依据西方美学的框架来进行的。他致力于构筑一种艺术上中国与西方二元对立的图景。这种努力,对于中国美学自觉意识的形成,具有积极的意义。这也正是近年来,宗白华在中国学术界受到普遍欢迎的原因。然而,一种中国与西方二元对立的图景,实际上仍是以西方为一极,以非西方为另一极的思维模式的体现。非西方学术界的“自我”与“西方”概念,持一种对抗西方的姿态;然而,它在实质上与西方学术界的“西方”与“其他”的区分具有对应性。两种区分所形成的,都将是一种以西方为中心,而非西方为边缘的世界图景。

蔡仪于1929年赴日本留学,直到1937年因中日战争而中止学业,在日本前后亦有八年之久。他在日本留学期间受当时在日本学术界流行的左翼思潮影响,接受了。回国以后,他在40年代出版了两本重要的著作《新艺术论》和《新美学》两本书,试图在中国建立的美学体系。他的美学具有两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努力在美学研究中贯彻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强调美是客观的;二是建立一种“美是典型”的思想。对于蔡仪来说,“典型”这个词来源于法国古典主义美学以及恩格斯的一些书信,但是,从这里面我们可以看到某种对黑格尔式美是“理念的感性的显现”观点进行唯物主义改造的特点。[8]

在一些并非在西方受教育的学者中,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西方美学的深厚影响。李泽厚就是其中的一个突出代表。李泽厚的美学理论,产生于50年代的美学大讨论。当时的这场讨论对于中国美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际上,这场讨论对于当时中国整个人文学科的研究和发展,都具有重要影响。这场讨论的参加者有包括朱光潜和蔡仪等许多重要的学者,而李泽厚在这一时期所形成的理论,在当时受到了人们普遍的关注。李泽厚坚持美学的客观性与社会性的结合,坚持通过历史积淀形成文化心理结构,坚持美和审美的形成和发展对于人的社会实践的依存关系。这种思想在当时呈现出一种独创性,但我们仍可从中看出俄国思想家普列汉诺夫等一些理论家的影响。李泽厚后来通过对康德的阐发,以及创造性地改造克莱夫·贝尔、容格和皮亚杰的一些概念,努力建立自己的思想体系。[9]

在这一系列理论的发展过程中,中国学者越来越清晰地感受到一种建立“现代中国美学”的需要,这种“中国美学”不是历史上的“中国美学”,也不是“美学在中国”。

二、美学的普世性与个别性之争

美学的普世性与民族独特性之争,在中国这样一个非西方的,有着悠久的自身传统的大国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对于美学的普世性,人们试图从这样一些方面来认识,一是理论的科学性质。正像没有中国数学、中国物理学、中国化学、中国逻辑学一样,一些学者在论述中暗示,只有中国的美学家,而没有中国美学。他们认为,美学具有普世性,它研究一些普遍的美的规律。这其中包括比例、对称、黄金分割等形式方面的规律,也包括形象、典型等超越了形式性,在一些哲学观念影响下形成的概念。在他们的心目中,美学等于同于一般自然和社会科学,具有一种客观性。

一些对中国古代文学艺术思想有着很深的了解的人,也试图论证一种思想,即西方所具有的艺术思想,中国实际上也有,只是过去未引起人们重视而已。中国的文学艺术思想,与西方是相通的。

在这种讨论中,如果存在着某种人的因素的话,那么,对于一些人来说,这种观点是以普遍人性为前提的。孟子说,“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10]孟子的这段话在80年代的中国美学界具有深远的影响。这时,出现了一种“共同美”的思想,认为不同阶级的人对美有着共同的感觉。孟子将一种感觉上的普遍性视为既定事实,并以此来论证一种道德上的普世性,从而暗示着一种共同的人性。“共同美”的思想当时在中国的意义,主要表现为迎合一种后文化革命时代中国社会普遍流行的社会情绪。从50年代直到文化革命时期的中国美学,受着浓厚的阶级斗争理论的影响,认定不同的社会阶级有着不同的美。“共同美”观点的提出,在当时具有社会针对性。然而,这种在特定时期提出的观点被人们夸大了,形成了一种普世性的美的观点。

美学的普世性观念,还因现代中国美学界所具有的强大的心理学倾向而得到加强。从30年代到80年代,心理学美学在中国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成为解决美学之谜的希望,而心理学又被看成是一个具有普世性的关于人的心理的科学。在80年代的中国,阿恩海姆、皮亚杰、弗洛伊德和容格等一些西方学者的思想,以及他们思想的某种融合,成为中国人建构一些审美心理模式的重要思想依据。在这一时期,科学主义在中国美学界盛行。在文化革命期间,人文学科被政治意识形态所取代。作为对文化革命的反拨,学术界普遍出现了一种依托自然科学来为人文学科寻找可靠性的倾向。

除了这种理论上的普世性以外,在中国美学上,还有着一种基于对美学历史理解的普世性。在许多关于“什么是美学”的介绍性文章中,人们都在重复着一个美学怎样在西方由鲍姆加敦和康德等人建立,又怎样传到中国的历史。既然美学是这样一个由近代传入的学科,中国人对“美学”就只有阐释的权利,而没有发明的权利。直到今天,还有不少人对用“美学”两个字来翻译这门学科的正确性问题提出质疑。这种质疑的潜台词,是由于翻译不准确而造成了对这门学科的误解。他们认为,这个词的原义是“感觉学”或“感性学”,应该恢复它的含义,或依照这样的含义来理解这门学科。如果这样的话,那么,美学在它的创始人那时有着一个惟一正确的理解,而世界各国的美学,都走着一个误解,被纠正,又被误解,又被纠正的历史。对于他们来说,正确的理解是惟一的,美学也是惟一的。它在东亚地区被误解,是由于独特的翻译方面的情况造成的。“什么是美学?”这个问题至少有可能以两种方式回答:一是告诉人们“美学”这个词在德文中的原义,二是说这个原义是惟一的。前者是对这个词的起源与历史的考察,而后者意在阻止和反驳任何对这个词以及这个学科内容的改变。这两种回答,都带来一种对美学的历史理解的普世性。

除了上述理论性的和历史性的普世性,经济的全球化所带来的艺术商品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流通,对美学产生着一种虽然没有得到明确的理论表述,实际上却更加深远的影响。最近的20多年来,在包括美学在内的中国学术界,有着一种对西方的渴望。大批的当代西方美学著作被翻译过来。一些外语好一点的美学家们都在开设翻译工厂,这是理论的需要,也是市场的需要。一般说来,翻译著作的销路要远远好于中国人写作的学术著作。西方美学著作的翻译,对于中国美学的发展当然是一件好事,这使中国人更多地了解西方美学,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中国美学的发展是有益的。但是,事情并非仅限于此,很多中国学者都已形成了一个习惯,只购买和阅读翻译著作,不购买也很少阅读中国人写的学术著作。中国的美学家们处于两难境地,他们自己的理论创造不仅得不到国外学者的承认,而且得不到中国学术同行的了解。这种两难的局面破坏了中国的学术环境,使得独创性的理论生产不再成为学术的主要追求。

当然,中国学者并非仅仅在翻译,他们也在从事理论的写作。但是,市场的状况和视野的狭窄使他们只能在一种困境中寻找出路。这时,出现了一批追逐西方最新学术思潮的学者。我们知道,中国近些年来的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利用了中国在技术上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差距,节省新技术开发的成本,直接引进先进技术,从而迅速提高了生产率。在这些人看来,中国人也可以用类似的方法来发展中国学术研究。直接引进西方最新的美学、文学艺术理论,将它们运用于中国的文学艺术实践之中,从而使中国的文学艺术研究得到迅速发展。于是,这些人总是在追问:什么是西方最新的美学和文学艺术理论流派和思潮?他们不断地宣布,某个西方的流派过时了,现在流行某一种新流派,因此,中国人必须迅速地跟上。在他们的心目中,这种流派的更替,就像技术上的更新一样。技术的更新会提高生产率和使产品更新换代,而新流派的引进也被幻想为具有类似的功能。这些人与前面所述的翻译者们做着同一种类型的事。如果一定要说出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的话,那么,这后一种人在普世性和对新思潮的追逐方面更为积极和投入,同时,他们在持论方面也常常更为偏颇。

与上述几种情况相反,在中国的美学界也存在着另外一种倾向。这种倾向认为,中华民族有着深厚的文学艺术传统、独特的审美传统,以及思想传统,应该对这些传统进行研究,从而形成一种对于中国文化具有独特解释力的中国美学。

对于中国美学的研究,20世纪前期,特别是王国维和宗白华就作出了尝试。这两位学者都致力于运用西方美学的基本框架,对中国美学进行研究,并在这个理论框架所提供的可能性之中寻找中国美学的独特之处。王国维用康德、叔本华和尼采的思想来研究《红楼梦》,并写作《人间词话》,阐发其中的悲剧精神、优美和壮美的差异,但同时又提出“境界”观点,试图说出一些西方文论未能得到确切表述的思想;宗白华试图寻找中国艺术思想与西方艺术思想的相异之处。他们对中国文学艺术的独特特征的研究,对于中国艺术与中国哲学的关系的研究,使他们成为超越“西方美学在中国”的框架的重要的先驱。80年代后期,出现了一股中国美学史研究的热潮,其中比较重要的有李泽厚的《华夏美学》、叶朗的《中国美学史大纲》,李泽厚、刘纲纪的《中国美学史》。除此以外,还有许多对古代中国艺术理论的专题研究。在中国古代的哲学与艺术论述中寻找现代美学的对应物,这种思想固然也是接受了从西方而来的美学思想,并将之扩展的表现,同时,这种研究也体现了一种寻找美学中的中国特性的真诚努力。

然而,在90年代,在一些中国的文学与艺术理论研究者之中出现了一种极端的观点。这些研究者认为,在20世纪,在西方影响下进行的中国文学艺术理论建设,基本上是失败的。中国文学艺术具有与西方完全不同的,独特的特征,与此相对应,中国文学艺术批评也具有自身的范畴体系。运用西方的文学艺术批评概念来研究中国的文学艺术,其结果只能造成对中国文学艺术的扭曲,形成文学艺术中的“失语症”。他们的批判矛头,尤其指向那些追逐西方最新思潮的人。他们认为,引进西方的技术,发展了中国的经济,但是,引进西方的理论,却使我们自己失去了理论。这是两个完全不同性质的东西,两者不能等同。这些人认为,最根本的办法,还是回到古代去,从中国古代的文学艺术理论中汲取营养,直接发展出一种适合中国文学艺术的理论来。本来,有两部分人在持这种观点,一部分具有西学背景的人在后殖民理论的影响下走向一种本土主义,另一部分具有中学背景的人则仍持一种古老的中华中心论。在20世纪末期,这两种思想在中国形成了一种奇特的合流。

在中国,关心和从事美学研究的人,严格说来是由不同的群体组成的。它们中的一部分人从事中国美学研究,另一部分人从事西方美学研究,还有一些文学理论和比较文学,艺术理论和比较艺术的研究者们,也在做着实际上与美学研究者们类似的事。那种主张依据古论直接建构当代中国理论的人,在从事文学和艺术理论研究的学者群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古代中国关于文学与艺术理论,处于一种与欧洲完全不同的形态。在欧洲,许多文学与艺术方面的思想是由哲学家提出的。这些哲学家注重对文学和艺术思想的系统阐述,注重这些思想与哲学的其它问题,如本体论与认识论问题,与伦理学问题的相互联系。在中国,情况则完全不同。中国的文学与艺术思想主要以文学与艺术家所记述的创作经验组成。中国文学艺术思想的这种特点,在过去被普遍认为是一种缺陷,而现在情况有了变化,这些特点被普遍看成是优点。建立在这种认识基础之上,一些研究者试图对古代思想进行整理,从而建立一种适应现代生活的文学艺术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人试图在做一件事,即从古代中国出发,跳过20世纪的中国,直接构建21世纪的中国美学和文学艺术理论。

三、一般与特殊观念及其在对话中形成的不同美学间的张力关系

美学界很久以来的一系列的争论显示出,怎样才能建立中国美学,什么是中国美学,这本身已经成了一个问题。在这里,我首先要做一个概念上的澄清。在回答什么是“中国美学”时,我们面临这样一个预设:即存在着一种普遍性的学问,叫做“美学”,它回答关于美学的一般性问题;又存在着一系列的,以国家、地区、民族、文化来命名的美学,如印度美学、日本美学、东南亚美学、拉丁美洲美学、东欧美学,也包括中国美学,它们回答各区域所独有的美学问题。这种预设是存在问题的。在美学上,我们不能断定,在某些国家中产生的美学,是一般性的美学,而在另一些国家中产生的美学,是特殊性的美学。其实,即使在一些传统的所谓美学大国,即一些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之间,我们也无法确定某个国家的美学是一般性的美学,而另一些国家的美学是特殊性的美学。

从另一个方面看,美学与数学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学科与文化与社会生活之间的关系。一定的文化可能会有利于某些学科,比如像数学和一些自然科学的发展,因此,一些数学定理最早由某个民族发现,后来传到其他的民族。文化与社会因素,只是数学发展的前提条件。在历史上,一些国家自身的传统,赋予这些国家的数学具有一定的特色。例如,近年来,一些中国数学史家就发现,西方的数学更注重从定理出发进行证明,而中国古代的数学更注重计算,这与中国人对待数学的更为实用的态度有关。但是,在数学的发展过程中,不同民族一方面相互影响,相互学习,另一方面,不同民族所发现的原理可以相互通用。我们可以写一部中国数学史,说明数学在中国经历了什么样的发展。我们也可以像李约瑟那样写一部中国科学技术史,说明中国人在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但我们不可能建立一门叫做中国数学,或者中国科学的学科。没有中国数学,只有中国人所发明的普遍的数学原理。勾股定理在西方称为毕达哥拉斯定理,但它们指的是一回事。科学无国界,它是普世性的。

美学的情况则不同。美学存在于社会和文化之中,有什么样的社会和文化,就有什么样的美学。这时,社会与文化状况不仅仅是美学原理产生的前提条件,一个社会的美学观念,从属于这个社会,是这个社会的产物。不同的国家、民族和文化,由于自身的生活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自的文化传统不同,必然会出现审美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没有高下之分,是非之分。审美权利的平等,应是各民族文化权利平等的体现。产生于不同民族文化之中的美学之间,只存在着一种相互交流,相互影响,相互启发的关系,而不能直接地相互通用。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民族或文化的美学,并不是一种普遍美学的一个分支,不是某种普遍的美学原理在这个民族的实际运用。一个民族和文化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审美观念和艺术传统之中,这个民族和文化的美学,应该植根于这种审美观念和艺术传统,成为这种民族和文化审美观念的理论表现。

更进一步,那种一般的美学,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在逻辑学中,一般并不作为一个实体而存在,它只是从特殊中抽象出来的。世界上并不存在一张一般的桌子,桌子这个词并不存在单一的对应物,它只是所有桌子的总称而已。白马是一种颜色的马。除了白马以外,还有黑马、枣红马和各种颜色的马。但是,马总是要有一种颜色的,并不存在一般的,超越颜色属性的马。柏拉图的三张床的理论认为存在着一般的床,那只是一种古论而已。与“床”这个词相对应的作为实物的理念之床,是不存在的。在美学中,一般的美学也同样是一个可疑的概念。任何一种美学理论,都与产生这种理论的民族、社会、文化和时代条件,与这种理论与其他理论所处的对话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些美学都是具体的美学,而不是抽象的一般的美学。这些美学所发现的真理,都是具体的,在一定范围内有着适用性的真理,而不是一种普遍的真理。

然而,从另一方面说,不同国家和民族的美学又是相互影响的。20世纪,西方美学,特别是一些美学大国的美学,对于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些影响,对发展中国美学,起了巨大的作用。我们应该感谢这些思想的引入,而不是对这些影响持排斥的态度。那种幻想中国美学可以退回到传统中国文学艺术理论,从中直接发展出一种现代中国美学的思路,是错误的。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叙述20世纪中国与国外美学对话的发展:

第一,美学对话从接受西方经典到与当代国外美学的直接对话。中国美学的发展是从翻译西方经典开始的。康德、席勒、黑格尔、叔本华、尼采、克罗齐、立普斯和布洛这些名字,早已为中国美学界所熟悉。在80年代,苏珊·朗格、鲁道夫·阿恩海姆等人的著作曾在中国产生过巨大影响。但是,中国美学家直接加入到国际美学界,与国际美学界对话的局面直至90年代才出现,越来越多的中国与西方美学家的互访,实现了学术间的交流。第二,从将西方理论运用于中国实例,到努力发掘中国自身的理论资源。从20世纪前期开始,在中国美学界流行的做法是,运用西方的美学理论来解释中国的文学、艺术现象。这在今天看来是一个有争议的做法。一方面,我们应该承认,这些学者的这些做法,是有着巨大成就的。我们应该承认他们的功绩,只有这么做,现代中国美学才能建立起来。从传统的中国文学艺术理论,在没有外来影响的情况下直接建立一种现代中国美学,是不可能的。中国美学必须经历这样一段借助外来影响,使中国美学现代化的道路。但是,怎样对待外来影响,有一个从不成熟到逐渐成熟的过程。中国传统的文学艺术理论和审美理论中,有着丰富的美学理论资源。中国人的审美习惯,也有着一些独特的特点。我们在运用西方理论时,常常发现,这些理论,并不完全切合中国的艺术和审美的实际。我们过去的理论,采用的是一种将西方理论概念与传统中国理论并置和混合的做法。随着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在与国外美学的对话中,立足于中国人审美与艺术的实际,建立独特的中国美学理论的要求,会被提出来。

第三,从只注重西方美学,到与其他非西方美学的对话。20世纪中国美学,是从西方影响开始的。在一开始,日本成为西方美学向中国开放的重要窗口,但很快,中国美学家就转向了对欧洲美学,特别是德国美学的注意。从20年代,特别是30年代以后,在中国取得越来越大的影响。8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改革和开放政策的发展,美学翻译热潮的兴起,更多的20世纪西方美学著作为中国人所了解和阅读。

实际上,在现代中国的文学和艺术研究的许多领域,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况。古代中国固然有文学和艺术,但现代中国的文学与艺术观念,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随着西方思想的引进而形成的。我们在现代观念的引导下构成了这样一些学科,并追溯它们的历史,仿佛它们从来就有的样子。我们在谈论古代中国的文学,谈论古代中国的绘画、雕塑、建筑,并写作有关这方面的历史。实际上,这种历史的追寻只不过是我们的观念的延伸和按照我们的观念所作出的选择而已。一种对西方观念的绝对排斥,从而对纯而又纯的中国性的寻求,实际上并不能成立。我们今天所有的对历史的认识和关于历史的写作都是从现代观念出发的,这种现代观念本身,正是在20世纪逐渐构成的。那种依托古代资源来构建一种全新当论的想法,不过是想形成一种相对于目前学术界成为翻译机器的情况的另一种学术姿态而已。作为当代各种理论努力的一部分,这固然可以具有自身的位置。但是,它的那种新福音的架势,难免给人以偏颇的感觉。实际上,从另一个意义上说,这也是一种有利于西方中心主义的理论。在今天这个世界上,说自身与西方不同,而不对普世性与个别性作出具体分析,所带来的仍然只能是一种“西方”与“其他”的两元对立,这种对立所导致的结果,仍然只是西方具有普世性,而非西方是一个个孤立的“其他”。

四、建立现代中国美学的思路

在全球化时代,非西方国家美学的当代性在哪里,这是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在很长的时间里,人们在提到“中国美学”时,指的都是古代中国美学,如“儒家美学”、“道家美学”,等等。这里实际上存在着一个悖论:一方面,美学是20世纪初才从西方引入中国的学科,在此之前,中国没有一门叫做美学的学科;另一方面,只是古代中国的那些过去当时并不称为美学的思想资料,才被称为“中国美学”。在中国,人们在很长时间里已经习惯了一个等式,即中国等于古代,西方等于现代。这种等式将一种空间上的关系变成了一种时间上关系。他们在写作名叫“中国美学史”的著作时,所涉及到的都是20世纪以前的中国美学。对于20世纪的中国美学,他们必须给另一个名称,例如,称它们为“现代中国美学”。但是,这种现代中国美学不仅在国际美学界很少受到关注,即使在中国,许多学者也对此信心不足。类似的情况,在提到其他非西方国家的美学时也存在。当我们提到印度美学时,出现在我们脑子里的是古代印度的审美和艺术思想。我们也很少关注现代伊朗或现代希腊美学。非西方国家是否有自己的现代性,怎样建设自己的现代性,怎样对待自己所具有的现代性,这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在学术圈里,一些中国美学家们目前所做的事是,努力整理一些传统的中国美学概念,例如“气”、“韵”、“骨”等等,并将之与一些西方美学概念并置在一起,形成一种中国传统概念与西方美学概念并置而混合的状态。这种并置状态实际上并不能构成理论的体系,而只是一些美学的教学体系而已。他们并不寻求体系的完整性,所关注的只是,以一个可接受的篇幅,为接受一定课程教育的学生提供一个适用的,可以提供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的教材。这种类型的教材,当然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但实际上,这些教材基本上还是以西方理论为主,中国的理论术语仅起点缀作用而已。中国理论特有的一些带系统性的思路并不能得到完整地展现,而中国理论与西方理论的内在的差异,也不能得到很好地揭示。

与这些更具学院气的学者不同,在当代中国艺术领域,出现了另一种全球化倾向。中国艺术家们努力在国际艺术界寻求自身的表现。他们中有诗歌、音乐、电影、戏剧等各种艺术门类的艺术家,而以绘画和雕塑等造型艺术尤为突出。他们经过一番努力,在相关的国际领域取得了一些成功,建立了自己的影响,然而,他们在中国国内却受到很多责难。人们指责他们为着翻译而写诗,为了在国际上得奖,被西方的博物馆和画廊接受而进行创作。他们将自己的成功寄托在国际承认之上,至于中国人是否喜欢他们的作品,这对他们来说并不重要。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并没有形成一种真正的具有地方性的艺术,而是制造了为了全球的“地方”。这种实践对于中国美学的发展并没有什么贡献,原因在于这些人并不关注理论。他们所关注的只是一种取得成功的文化策略。然而,没有理论保护的艺术实践是不能长久的。他们中蔑视理论的人终将意识到自己的目光短浅,而重视理论的人却又难以从全球与地方的这种尴尬的处境中解脱出来。

在全球化的条件下,我们是否能有一个区别于“美学在中国”的,具有现代意义的“中国美学”?这是一个我们必须回答的问题。

我认为,中国美学的发展历程,也许会走一条与中国语言研究的发展相似的道路。古代中国没有语法研究。1898年,马建忠(1845-1900)出版了《马氏文通》。这是第一本汉语语法学著作。这本书运用拉丁文的语法,对古代汉语进行研究。用他的话说,是“因西文已有之规矩,于经籍中求其所同所不同者,曲证繁引以确知华文义例之所在。”[11]这本书有开创之功,但又不免有“西方语法学在中国”之嫌。陈望道曾批评他“机械模仿,削足适履”,[12]这是当时的草创阶段不可避免的现象。在这本书之后,影响最大的是黎锦熙(1890-1978)于1924年出版的《新著国语文法》。这本书依据英文语法,对现代白话文进行了研究。这本书在引论中提到:“思想底规律,并不因民族而区分,句子底‘逻辑的分析’,而不因语言而别异。”他设想不同的语言背后有着共同的,具有普遍性的逻辑。实际上,正如中国语言学家王力所指出的,“黎氏所谓‘逻辑的分析’往往是以英语的造句法为标准。”[13]语言学家张世禄先生在为瑞典学者高本汉的《中国语与中国文》一书所写的译者导言中写到,“之先生说他[高本汉]的《解析字典》:“上集三百年古音研究之大成,而下辟后来无穷学者的新门径。”(《〈左传〉真伪考序》)。后来的学者——尤其是中国人——对于中国的语文问题,自然不应当把顾、江、戴、段、钱、王诸人的研究认为满足了,应当以西洋的学术做基础,将中国固有的学说,重新改造一翻,以建设一种新科学。”[14]

在此以后,中国的语法研究经历了民族化的过程。许多学者努力关注汉语的独特性,搜集汉语材料,依据汉语实际来制定汉语语法体系。在这种努力中,他们离不开国外的语言学理论。例如,叶斯柏森、布龙菲尔德、乔姆斯基等人的理论,都曾对汉语语法的研究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但是,这种理论不能取代中国语言学家们的理论创造,他们必须对汉语材料进行深入而扎实的研究,从而寻找汉语的规律。更进一步说,经过一些年的发展,他们的理论创造会进一步丰富现代语言学理论。世界各国的语言,都有着各自的特点。现代语言学理论的发展,需要建立在对不同语言研究的基础之上。

中国美学的研究也是如此。中国美学研究要更多地介绍当代国外美学的研究,要更多地研究中国美学传统。但是,中国美学有着一个更为重要的任务,这就是研究当代中国审美与艺术的实际,让美学理论在这种对实际的研究之中成长起来。这种实际,就是现代中国人的审美和艺术活动。过去,中国美学研究存在着浓厚的概念化倾向。这种纯粹从概念到概念的研究,是没有生命力的。同时,这种概念到概念的研究,由于脱离了中国文学艺术的实际,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美学。只有来自中国文学艺术的实际,能够为这种中国人日常生活中大量存在着的活动提供解释和指导的理论,才是真正的中国美学。

只有这样,中国美学才能找到自己的真正根基。它与国外的美学的关系,是一种对话的关系。维持和发展这种关系极为重要。中国美学要不断地吸收美学的最新成果,在一个对话和互动的语境之中发展之身;另一方面,中国美学必须扎根于中国审美与艺术实践之中,从中形成自身的艺术理论。

在我们摆脱了前面所述的一般与特殊的思路以后,我们应以另一种思路来代替它。不存在着一种共同的美学,但存在着一种共同的美学发展。这种发展,是建立一种来自世界各民族、各文化的美学对话的基础之上的。我们发展各民族和各文化的美学,发展民族和文化间的美学对话,就是为这种共同的发展做出各自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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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著名学者和散文家朱自清在给朱光潜的《文艺心理学》所写的序言中这样写道:“美学大约还得算是年轻的学问……据我所知,我们现有的几部关于艺术或美学的书,大抵以日文书为底本;往往薄得可怜,用语行文又太将就原作,像是西洋人说中国话,总不能够让我们十二分听进去。”《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一卷,转引自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第326页。着重号是引用者所加的。

[2]克罗齐、鲍桑葵、比厄斯利和塔塔凯维奇等人所写的美学史,都是如此。怎样看待鲍姆加敦,他是给予一个早已存在的学科以一个名称,还是建立了一个学科?人们围绕这个问题进行过一些争论。我更倾向于认为,鲍姆加敦的理论活动帮助推动了现代审美理论的建立,因而“美学”这个词形成在美学的发展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人们使用“美学”这个词指鲍姆加敦之前的“美学”和他以后的“美学”,是在不同的性质上使用这个词。当我们说到鲍姆加敦之前的“美学”时,具有一种用后来形成的学科对此前的相关思想材料进行追溯和反观的性质。

[3]收入佛雏校辑《王国维哲学美学论文辑佚》一书。见《王国维文集》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

[4]“《文艺心理学》早在一九二九年决定撰写,正式写成于一九三一年前后,当时作者正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读书。一九三三年作者回国,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艺术学院任教时,曾将该书稿用作教材,并作了较大的改动,增写了一些章节。一九三六年由开明书店正式出版。”引自《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一卷

出版说明,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第3页。“《诗论》是继《文艺心理学》之后,一九三一年左右写作的。一九三三年作者自欧洲留学回国后,在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校任教时,曾将书稿用作教材,并多次作了修改。一九四三年由重庆国民图书出版社印行。一九四八年三月,增收了《中国诗何以走上律的路》等三篇,改由正中书局出增订版。”引自《朱光潜美学文集》第二卷出版说明,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第1页。

[5]参见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14-118页。

[6]同上,第41页。

[7]同上,第84页。

[8]“我们认为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一般的东西;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种类的一般。于是美不能如过去许多美学家所说的那样是主观的东西,而是客观的东西,便很显然可明白了。”蔡仪《新美学》,引自《蔡仪文集》第1卷,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2年版,第235-236页。《蔡仪文集》共10卷,是蔡仪一生学术研究成果的总汇。

[9]李泽厚的观点可参见他的《美学论集》、《美学四讲》、《批判哲学的批判》等著作。其中《美学论集》于1980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收入了作者在从50年代至70年代的重要美学论文,从中可以看出李泽厚美学思想的建立过程。《美学四讲》于1989年在香港三联书店出版,书中分别讲了美学、美、美感和艺术这四个话题,是一本李泽厚总结他的美学思想的著作。《批判哲学的批判》于1979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并于1984年修订再版。这本书通过对康德思想的评述,展示了他的一些哲学美学的观点,这些观点在他后来的一些哲学提纲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展开。

[10]《孟子·告子章句下》。

[11]马建忠《马氏文通后序》,引自吴文祺张世禄主编《中国历代语言学论文选注》(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年)179页。

[12]陈望道《漫谈马氏文通》,原载《复旦》月刊,1959年第3期,引自胡裕树主编《现代汉语参考资料》下册(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2年)第182页。

第3篇

刘勰的《文心雕龙》包含的美学思想,是“龙学”研究中有待进一步开拓的领域。本文论述了刘勰对美的本质、审美原则和标准、审美感知等问题的认识;对刘勰美学思想研究中的不同见解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尤其是对刘勰美学思想的方法论及其思想来源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刘勰《文心雕龙》美美感方法论

刘勰的《文心雕龙》博大精深,历来被认为是我古代最系统、最完整的一部文学理论专著。自60年代以来,“龙学”研究者开始从美学角度对《文心雕龙》加以研讨,开掘其中深邃的美学思想,成果显著,遂使这一当代显学的研究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但有些问题尚需进一步澄清,另有些问题则有待深入开掘和拓展。这里谈谈个人的见解,补苴罅漏,故名之曰“发微”。

对美的本质,作为一种美学思想是必须首先加以界定的。刘勰一方面从宇宙本体论出发,认为美就是“文”,而“文”则是一种客观存在,它作为“道”的一种形式原出于“自然”。这就肯定了美的客观性。另一方面他又从人类中心说出发,认为美是作为万物的中心的人创造的,“文”作为心灵的显现原出于人。这就又从另一个角度肯定了美的主观性。同时,他自觉或不自觉地把美划分为三种范畴,即自然美、人文美、艺术美。从宇宙本体论出发,他认为自然美是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从人类中心说出发,他认为艺术美是人的创造,带有主观性;而人文美则是天人合一的产物,既有客观因素又有主观因素。这就是刘勰对美的本质的认识。

对自然美,他认为这是先于人类,不依赖于人类而存在的,它不是精神的产物,而是自由自在的。《文心雕龙·原道》:“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夫玄黄色杂,方圆体分,日月叠璧,以垂丽天之象;山川焕绮,以铺理地之形;此盖道之文也。”“傍及万品,动植皆文:龙凤以藻绘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云霞雕色,有逾画工之妙;草木贲华,无待锦匠之奇,夫岂外饰,盖自然耳。”

在他看来,天地、日月和动物、植物即天下万物都有它美的形式,它不但不是人工所为,而且为人的创造所不及。这种认识源出于老子的“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和荀子的“王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一类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

对人文美,他从天人合一的传统观念出发,认为人文美是与人类的生成所俱来的,天地万物都有其自然之美,天与地之间出现了人,也就有了人文之美。《文心雕龙·原道》:“仰观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两仪生矣。惟人参之,性灵所钟,是谓三才。为五行之秀,实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夫以无识之物,郁然有彩,有心之器,其无文欤?”“人文之元,肇自太极。”

在他看来,天、地、人是所谓“三才”,即构成世界的三种本质因素,而人在三才之中是金、木、水、火、土这“五行”的精华所在,是有性灵之物。人有性灵,便会有语言文字借之以表达思想感情,这种用以表达思想感情的语言文字就是人文之美,这也是自然而然的。这种认识源于《易传·系辞》所表述的宇宙生成观:“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即天、地万物的本源是“太极”。如果我们把“太极”理解为一种精神实体的话,那么这种观点显然是一种客观唯心主义。但这种客观唯心主义与前面所说朴素唯物主义也不无内在联系。或者可以说刘勰朴素唯物主义的美学观中不无唯心主义成份,客观唯心主义的某些观点中又不无唯物主义的含理内核。

至于他把人文美与自然美合而为一,相提并论,则是天人合一的传统观念的合乎逻辑的结论。天人合一是我国古代的一个哲学观点,《庄子·齐物》说:“天地与我并在,万物与我为一。”这种物我同一,人与天合为一体的境界为最高境界的观点,即天人合一的观点。既然天人合一,那么人之外的自然有其美,人也有其美,人文美也可以说就是一种自然美。这也是合乎逻辑的推论。刘勰把人文美等同于自然美虽然不尽科学,但人体之美,语言文字之美说它具有客观性也是不无道理的。其实从宇宙本体论的角度来说,人体自身也是一种物,不过是属别于“无识之物”的“有心之器”罢了。

对包括文学在内的艺术美,他从人文合一的角度出发,认为艺术美是人的创造,人具有这种创造能力和需要这种创造也是很自然的。《文心雕龙·明诗》:“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文心雕龙·情采》:“若乃综述性灵,敷写气象,镂心鸟迹之中,织辞鱼网之上,其为彪炳,缛采名矣。故立文之道,其理有三:一曰形文,五色是也,二曰声文,五音是也;三曰情文,五性是也。五色杂而成黼黻,五音比而成韶夏,五情发而为辞章,神理之数也。”

在他看来,人受之于天而有喜、怒、哀、惧、爱、恶、欲等种种情感,人与外界相接触或受到某种刺激,就会有所感发,通过不同形式的感发来表达思想感情,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这也即人文合一的观念,它在《文心雕龙·原道》中有更为明确的表述:“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他还认为这种性灵的抒写就是一种美。显然,如果说《文心雕龙·原道》所说“文之为德”之“文”指自然更美,“人文之元”之“文”指人文美,那么这里的“立文之道”之“文”就是指艺术美了。而且艺术之美既包括文学之美的“辞章”,也包括美术之美的“黼黻”和音乐之美的“韶夏”。它们都是人的创造,而人之所以能有这种创造性,则为“神理”所支配。这“神理”便是天道自然的宇宙本体论,由天道自然的宇宙本体论而天人合一,由天人合一而人文合一,有其内在的必然逻辑。

在对刘勰的美学思想的研究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刘勰论美的出发点是“心”,美不是客观的,而是主观的产物,就此提出,在《文心雕龙》中“‘心’是美的内核。”〔1〕与此相近的观点,还有人认为“刘勰把感情视为艺术的本源,灵魂和血液。”〔2〕这种观点似有以偏概全的弊端。我们肯定刘勰把艺术美视为人的创造,但同时也肯定刘勰把这种创造的本源归之于客观世界,这在前面的阐述已清晰可见。那么,如果把美或艺术美的核心、本源仅止于艺术家的内心或感情,那就不仅不符合《文心雕龙》的本意,而且无异于把刘勰对美的认识归之于唯心主义的一派了。这是我们所不能苟同的。

美学原则和审美功能是美学的基本问题。对美学原则,刘勰认为创造艺术美尤其是文学之美应当以圣人为楷模,以经籍为典范,象他们的作品那样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即自然和谐之美。这也就是《文心雕龙》在《原道》之后设《征圣》,《宗经》的本意。《文心雕龙·征圣》:“征之周、孔,则文有师矣”。“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乃含章之玉牒,秉文之金科矣。”“圣人之雅丽,固衔华而佩实者也。”《文心雕龙·宗经》:“致化归一,分教斯五,性灵熔匠,文章奥府。”这就是说,追求文学之美就应当向圣人学习,应当以他们的《诗》、《书》、《礼》、《易》、《春秋》这五经为典范。它们的创作原则都是一致的,作品既要有深刻的思想和真挚的感情,又要有华美的语言和巧妙的表达方式,此乃金科玉律。《情采》所说“文附质”,“质待文”;《才略》所说“文质相称”,“华实相扶”也都是此意。完美统一亦即“自然”这美的最高境界。

对审美标准或批评标准,刘勰提出了“六义”说和“六观”说。《宗经》“六义”是:“一则情深而不诡,二则风清而不杂,三则事信而不诞,四则义直而不回,五则体约而不芜,六则文丽而不。”这里的“情”、“事”、“义”主要是从思想内容方面提出的标准,即感情深厚而不做作,事实具体而不虚妄,观点正确而不诡诈。

“体”、“文”主要是从艺术形式方面提出的标准,即文风简炼而不繁冗,语言华美而不靡丽。“风”则主要是指作品在社会中能产生积极的教化作用而不致造成思想混乱。《知音》“六观”是:“一观位体,二观置辞,三观通变,四观奇正,五观事义,六观宫商。”“位体”是谋篇立体,“置辞”是遣词造句,“通变”是继承与创新,“奇正”是新奇与雅正,“事义”是选材与用典,“宫商”是平仄与韵律。这里包括了文学作品的诸多方面,既有题材、主题问题,又有语言、风格问题,乃至创造方法问题等,刘勰对审视文学作品考虑得是非常全面的。

现在的问题是,对“六义”和“六观”到底什么是审美标准或批评标准,过去曾有些不同的看法,学术界引起过一些争议。郭绍虞和罗根泽等人认为“六观”是批评标准,赵盛德等人沿用此说。而陆侃如、牟世金等人则提出异议,认为“六义”既是刘勰对创作的要求,也是论文的六个批评标准。“六观”则是需要考察的六个方面。后来牟世金又在《刘勰论文学欣赏》一文中说:“六观,不过是从六个方面来进行观察的方法,而不是六条衡量优劣的标准。”“‘六观’就与批评标准毫不相干。”〔3〕马白进一步指出:“‘六义’是刘勰所主张的文艺批评标准。其中‘情深’、‘风清’、‘事信’、‘义直’是政治标准,‘体约’、‘文丽’是艺术标准。”〔4〕如何看待这一分歧?我们肯定《宗经》“六义”是批评标准,也可以说是审美标准,但从《文心雕龙》全书总体来看,它主要是从作家的创作角度来要求的,所指艺术范围也更大些,而不是就文学作品的鉴赏与批评来谈的,所以它出现在总论《宗经》之中。然而我们也没有理由就此来断言“六观”与批评标准“毫不相干”,因为刘勰在《知音》提出“六观”之后,紧接着就说:“斯术既形,优劣是矣。”这里的“术”固然可解释为方法、方面,那么,这里的“形”也不可忽视,“形”即表现。因而,这两句话就应当疏解为:看看这六方面的表现怎么样,作品的优劣也就显现出来了。如果作此疏解,刘勰所说“斯术既形”的本意就不能说无涉批评标准,因为人们常说的“这方面的表现怎么样”本身就是标准,自不待言。只不过是“六观”主要从读者鉴赏文学作品这个角度看问题罢了,所指艺术范围也狭窄一些。

如果我们再在内涵上把“六义”和“六观”加以对照,就会发现它们存在着一致性,即都强调了要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的诸多因素中来要求和衡量文学作品,都强调了艺术的和谐完美。不同之处在于“六义”突出了作品的思想情感和社会效果问题,而“六观”则补充了创作方法(通变)和艺术风格(奇正)方面的问题。综观“六义”与“六观”,它们与前面所提审美原则是一致的,不过是在和谐统一这一美学原则下所派生的具体命题,“六义”侧重于创作方面来谈,所指范围大些,“六观”侧重于品评方面而言,所指范围小些,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刘勰的审美标准和批评标准。

对审美功能,刘勰很强调文艺的美感作用,认为它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文心雕龙·征圣》:“政化贵文……事迹贵文……修身贵文……”《文心雕龙·宗经》:“夫文以行立,行以文传。四教所先,符采相济。”《文心雕龙·程器》:“禽文必在纬军国,负重必在任栋梁。”刘勰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治、教化,表彰功德,修身养性,乃至军事都贵于有文采。特别是人文关系,文章因人的德行产生,人的德行又借文章以流传。所以孔子在文、行、忠、信四教中,把文放在首位,足见它的重要。

美感是美学中在研究美这个对象而外,需要研究的另一个对象,美感研究包括研究审美活动中的感知、移情、联想、思维及情感等实践活动内容。关于刘勰的美感论以前人们论及较少,一般都以为在刘勰所处的时代,对美感这一较复杂的美学问题还难以从理论上加以把提。我们认为,虽然《文心雕龙》中并未提到“美感”一词,“美感”只是在近代我国译介西方美学著作时产生的一个概念,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文心雕龙》并未论及有关美感的一些实质性问题。实际上,对美感接受的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审美的认识过程,美感的共同性和差异性等问题,刘勰在《文心雕龙》中都有所论及,只是尚未运用“美感”“审美”等现代美学概念罢了。刘勰美感论的基本观点主要反映在《知音》、《神思》、《物色》、《总术》、《养气》等篇目之中。

美感的接受基础包括人的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等。生理基础即人的眼、耳、鼻、舌、身等感觉器官。我们对客观世界的一切感知、认识和理解,首先要借助于感觉器官,美感自然也不能例外。感觉器官是我们产生美感的窗口。从这个角度来说,感觉正是产生美感的源泉。没有感觉器官也就无所谓美感。感官的审美感知只是美感的第一步,它还有待于深入到人的内心,即实现对美的心灵观照,从而成为特定的思想感情,这便是美感的心理基础。刘勰《文心雕龙·养气》说:“夫耳目鼻口,生之役也;心虑言辞,神之用也。”就是讲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美感的心理基础不仅是生理基础的高级阶段,而且是生理基础的依存条件和原动力。马克思曾说:“对于非音乐的耳杂,最美的音乐也没有意义。”〔5〕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曾多处论及创作和鉴赏中美感的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的这种关系。他这样论及创作中美感的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文心雕龙·神思》:“故思理为妙,神与物游。神居胸臆,而志气统其关键;物沿耳目,而辞令管其枢机。”“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山沓水匝,树杂云合。目既往还,心亦吐纳。”刘勰认为,文学家作为创作主体对客观世界产生美感而后才能萌发创作冲动,而文学家之所以能对客观世界产生美感,首先要借助于感觉器官,即“物沿耳目”,“目既往还”,通过听觉和视觉捕捉、接受客观世界美的信息。舍此,无所谓美感,也无所谓创作。同时,刘勰还认为,感觉器官的审美感知还需要上升而为审美的心灵观照,即“神与物游”、“心亦摇焉”、“心亦吐纳”。这种心灵观照也就是现代美学所说的“内在感官”或“黑箱装置”对客观世界所存在的美的深层感知。如果说感觉器官的审美感知只是知觉到客观世界的现象,那么通过心灵观照所构成的则是审美意象了。

他这样论及艺术鉴赏中美感的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文心雕龙·知音》:“故心之照理,譬目之照形;目则形无不分,心敏则理无不达。”《文心雕龙·总术》“视之则锦绘,听之则丝簧,味之则甘腴,佩之则芬芳。”刘勰认为,无论对自然美、人文美还是艺术美的鉴赏,美感的产生也都首先起自作为生理基础的感觉器官,即“目”、“视之”、“听之”,舍此,无法进入鉴赏过程,美感也无从谈起。但在鉴赏中感觉器官的审美感知同样有待于上升到作为心理基础的心灵观照,即“心敏”、“味之”、“佩之”,通过心领神会,通过咀嚼和把玩,才能真正触及美的意境和真谛。无论在艺术创造中还是在艺术鉴赏中,刘勰认为生理基础和心理基础都是不可或缺的。关键在敏锐的洞察力和较高的审美情趣。

美感在艺术创作和艺术鉴赏中都有一个心理过程,即审美认识过程,只有通过这一过程在创作中才能构成艺术形象,在鉴赏中产生审美愉悦。审美认识过程是复杂而微妙的。刘勰对此也有形象的描述。《文心雕龙·物色》:“情以物迁,辞以情发。”《文心雕龙·知音》:“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沿波讨源,虽幽必显。世远莫见其面,觇文辄见其心。”“夫唯深识鉴奥,必欢然内怿,譬春台之熙众人,乐饵之止过客。盖闻兰为国香,服媚弥芬;书亦国华,玩泽方美。”

刘勰认为,在创作中创作冲动由客观世界美的事物所引起,文辞这种美的表现形式则产生于作家由美的事物所激发的思想感情。在创作中美感表现为“物——情——辞”这样一个心理过程。而在鉴赏过程中,审美主体首先接触到的是文辞,由文辞而在自己的心灵中唤起作家所体验过的情感,由此而认识世界。在鉴赏中美感表现为“辞—情—物”这样一个相反的心理过程。这也就是孟子所说的“以意逆志”。对由审美鉴赏所唤起的审美愉悦,即“深识鉴奥”“欢然内怿”。刘勰引用了《老子》中的两段话来作比喻,一是第二十章中的“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一是三十五章中的“乐与饵,过客止”。这两个比喻形象而恰切地说明了艺术鉴赏中的审美。

在美感的心理过程中离不开移情和联想。所谓移情就是审美主体把情感外射到与“我”相对立的“物”上去,使审美主体的情感也为外物所具有,即达到物我同一的境界。刘勰对这种移情现象也有生动的描述。《文心雕龙·物色》:“春日迟迟,秋风飒飒。情往似赠,兴来如答。”《文心雕龙·神思》:“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

刘勰认为,“情”本为人类所有,自然物无所谓“情”,但在审美的心理过程中人的情感便会自觉不自觉地转移到物上。譬如,无论春暖花开之日还是秋风萧瑟之时,都会牵动人的感情,在观赏自然景物之际把自己的特定情感象馈赠那样赋予自然物,自然物引起自己的兴致又象它对自己的酬谢一样,通过心与境的交融达到了物我同一。再譬如,富于情感的艺术家,登上高山似乎山都化作自己的情,面临大海似乎一望无际的海面都洋溢着自己的情。只有通过这种移情才能创造出美的意境,假若置身于良辰美景之中无动于衷,泰然处之,也就不会有美的创造。

所谓联想就是由此一事物而想到彼一事物,由彼一事物又想到相关的其他事物的审美想象,通过这一桥梁构成的以少总多,以一统万的意象。对此刘勰也有论及。《文心雕龙·物色》:“诗人感物,联类不穷,流连万象之际,沉吟视听之区。”刘勰认为,诗歌的艺术美的创造正是在移情的基础上,通过无穷无尽的由此及彼的联想,才能构成具有美学意义的意境。其实这也就是在现代美学中所说的艺术想象或形象思维。

美感有其共同性,这种共同性使审美成为全人类的活动,使艺术创造和艺术鉴赏在人与人之间沟通起来,但美感又有其差异性,它使艺术创作五彩缤纷,也满足了人们在艺术鉴赏中的不同需求。刘勰论美感的共同性已如上文所论,它是全人类相通的“性情之数”,即人的共同生理和心理所构成的客观规律,亦即“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刘勰还注意到了美感的差异性。《文心雕龙·知音》:“夫篇章杂沓,质文交加,知多偏好,人莫圆该。慷慨者逆声而击节,酝藉者见密而高蹈,浮慧者观绮而跃心,爱奇者闻诡而惊听。”刘勰认为,由于美感的差异性不仅创作会有不同的风格,鉴赏也会有偏爱和异趣。

刘勰的美学思想在我国6世纪空前地达到了时代的高度,可谓独步当时。对其后的美学思想也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为后来的中国古代美学论著所难以企及。先进的理论成果总是与先进的方法论联系在一起的。因而,《文心雕龙》美学成就的取得与刘勰掌握了比较科学的方法论分不开。

早在50年代范文澜就已指出:《文心雕龙》既是文学批评,也是“文学方法论”〔6〕。60年代刘永济也认为,“彦和此书,思绪周密,条理井然,无畸重畸轻之失。”〔7〕70年代杨明照也曾盛赞“他那严密细致的思想方法。”而后王元化、马宏山人也都就其方法论有所论及,但专门进行探讨的论文还较为少见。80年代马白的《论〈文心雕龙〉的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及《从方法论看〈周易〉对〈文心雕龙〉的影响》两文则是以新的科学方法探讨《文心雕龙》的方法论的专论。他认为,“从方法论着眼,我们不难看出,贯穿《文心雕龙》全书的一条红线便是朴素的初步的辩证思维方法。正是这种辩证思维方法,不仅使全书结构严密完整,而且分析剖视鞭辟入里,思想闪闪发光;也是这种辩证思维方法,引起中国美学史第一次历史性的转折,从而使《文心雕龙》独立于世界美学之林,占踞极其重要的地位。”〔8〕应当说这是一个十分大胆而有见地的论断。还有人认为,刘勰的方法论是“折衷”思想:‘擘肌分理,唯务折衷’确实是贯穿于《文心雕龙》的基本方法。这个方法要求看到事物不同的、互相对立的方面,并且把这些方面统一起来,而不要只孤立地强调其中某一方面。”“也正是由于采取‘折衷’的方法,使得刘勰对许多问题的看法是比较全面,客观的。”〔9〕如果这里的“折衷”并非指不偏不倚调节过与不及的“折中”,而另有深意,那么,“折衷”也就是其辩证思维方法的一种含意。

总体来看,辩证思维方法是《文心雕龙》阐述其美学思想的最基本、最深层的方法,也是它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之一。《文心雕龙》的辩证思维方法表现在刘勰论美和文学的各个范畴和命题之中。诸如美与丑、道与文、心与物、情与采、文与质、通与变、古与今、奇与正、形与神、风与骨等相对范畴及相关论断,他都能够“撮举同异”(《明诗》),“左右相瞰”(《熔裁》),“会通合数”(《体性》)“弃偏善之巧,学具美之绩”(《附会》),即把握它们的对立统一和相反相成。具体来说,诸如文学活动中的作家与作品的关系,作品与读者的关系,文学创作的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文学作品的内在本质与外在形式的关系,文学风格的异同关系,创作方法的继承与革新的关系等等,他都能够运用辩证思维方法来加以考虑和阐述。

例如就作品与读者的关系,刘勰是这样论述鉴赏与批评的。《文心雕龙·知音》:“夫篇章杂沓,质文交加,知多偏好,人莫圆该。”这里一方面谈到作品本身的复杂情况,即文体的驳杂,内容与形式的诸多方面结合等;另一方面又谈到读者的复杂情况,即人们审美情趣和学识见闻的差异等。正是由于这两方面的复杂情况造成了鉴赏与批评的见解多异,因而必须有一个正确的态度。这样也就避免了片面性。

对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刘勰是这样论述作家创作的决定性因素的。《文心雕龙·体性》:“然才有庸俊,气有刚柔,学有浅深,习有雅郑,并情性所铄,陶染所凝;是以笔区云谲,文苑波诡者矣。”这里刘勰视文苑为一整体,每一个作家都是一个局部,文苑的整体是由每一个作家的作品所构成的,所以出现了丰富多彩而又五花八门的局面。同时,他又视每个作家为一个整体,每个作家的创作又由他的才、气、学、习这四个局部因素所决定,所以出现了风格各异的作品。这样就把问题看得很全面了。

对内在本质与外在形式的关系,刘勰是这样阐述情与采的关系的。《文心雕龙·情采》:“夫水性虚而沦漪结,木体实而花萼振,文附质也。虎豹无文,则郭同犬羊;犀有皮,而色资丹漆,质待文也。”刘勰对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剖析,首先看到了它们的相互依存不可分割,接着指出了内容对形式的决定性作用,这样就使人们对作品的构成有一个全面、透彻的认识,而且在论述中,他把理论与意象的对立统一起来,给人以十分生动形象的理解,不可不谓手段高超。

再如《通变》中的“夫设文之体有常,变文之数无方”,“参伍因革,通变之数也”。则从历史的纵向阐述了继承与革新的辩证关系。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刘勰的辩证思维方法是在不同角度上,不同层面上展开的,而且有其系统观点和系统方法。

刘勰美学思想的哲学基础是对儒、道、释的博采众长,兼收并蓄,并在汲取它们的合理内核的基础上,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其美学思想自然也受到儒、道、释的深刻影响。如儒家的天人合一,以意逆志,共同美感和论自然美等,道家的天道说、辩证法思想等,对此前贤已有所研究,但对其美学思想方法论渊源的研究却有待深入和拓展。

关于刘勰美学思想方法论的渊源,60年代刘永济就曾指出:“其思想方法,得力佛典为多。”〔10〕而后,杨明照也认为“他那严密细致的思想方法,无疑是受了佛经著作的影响。”〔11〕王元化和马宏山等人则对此进一步指出是受了佛家因明学和“中道”论认识论的影响。这一点是应当给予充分肯定的,但其说憾在阐发欠详。我国南朝佛教盛行,梁武帝曾推尊佛教为国教,而佛学中的因明学在当时的哲学领域还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方法论。古印度在公元5世纪由哲学家无著和世亲汲取了重逻辑和认识论的正理派的学说而构成的因明称为古因明。古因明继承了正理派的五支作法来进行推理,五支即:宗(论题)、因(理由)、喻(例证)、合(应用)、结(结论)。6世纪古印度的陈那及其弟子将古因明发展而为新因明,新因明推理用三支作法,三支即:宗(论题)、因(理由)、喻(例证)。比起五支作法更为简捷明了。如:“宗”为某处有火,“因”为发现了烟的缘故,“喻”为若是发现了烟就会有火,象厨房等处。这“喻”、“因”、“宗”,其实也就相当于我们今天形式逻辑所说由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所组成的三段论。这是一种科学的演绎推理方式,它的特点在于通过中项把大项和小项联系起来,从两个前提必然地推出结论,它反映了事物属与种之间的包含关系。刘勰撰写《文心雕龙》时正是古因明学随佛教传入我国的历史时期。刘勰在定林寺依沙门僧祐十余年,精通佛典,自然也就谙熟因明,运用自如,这也就必然使《文心雕龙》说理合乎逻辑,部类分明,严密细致,有条不紊。

另外,佛门的“中道”说也使刘勰的理论不偏激、不片面,做到他所说的“圆照”、“圆览”。佛典《大智度论》卷四十三:“常是一边,断灭是一边,离是二边行中道,是为般若波罗密。”佛门的“中道”论认为,“常见”和“断见”都是偏执一端的,只有离开“常见”和“断见”二边而取中道,即看到事物的迁流无常和又相续不断,才能把握真谛。这其实与儒门的伦理思想和思维方式的“中道”或“中庸”相暗合。

在《文心雕龙》中对因明和中道的运用,可以说俯拾皆是。《原道》中的“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夫以无识之物,郁然有彩,有心之器,其无文?”便是明显运用因明所作的演绎推理。《序志》“若乃论文叙笔,则囿别区分”便是对因明学中属种关系划分的运用。正因如此,所以全书在整体上“上篇以上,纲领明矣”,“下篇以下,毛目显矣”。至于“中道”论也是贯穿全书,《序志》批评“魏《典》密而不周,陈《书》辩而无当,应《论》华而疏略,陆《赋》巧而碎乱,《流别》精而少巧,《翰林》浅而寡要”,却又不无自负而自信地说,“岂好辩哉?不得已也”。那么,他不同于他人的立论方法就在于“弥纶群言”,“同之与异,不屑古今;擘肌分理,唯务衷”。但是,他又并非不偏不倚,骑墙式地“折中”,而是“及其品列成文,有同乎旧谈者,非雷同也,势自不可异也;有异乎前论者,非苟同地,理自不可同也”。其“中道”的核心还在“势”与“理”。

《文心雕龙》美学思想方法论的第二个来源是以《周易》为宗的儒、道、玄各学派中的比较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对此一来源,80年代之前人们关注不够,专门研究甚少,范文澜和王元化等人对《文心雕龙》继承《周易》中的某些观点,曾有所提及,但尚未从方法论的角度来加以评说。马白的《从方法论看(周易)对《文心雕龙》的影响》首辟此说并加以探求,他说:对刘勰而言,“蕴含于《周易》、《老子》、《庄子》等典籍中的儒则是他辩证思想的重要渊源。”〔12〕该文从刘勰分析文学现象本身的矛盾,提出一系列对立统一内容的命题,指出了他对《周易》中“分而为二”的思想方法的运用;从刘勰考察文学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勾勒“变动不居”的思想方法的运用;从刘勰辨别文学发展史的轮廓,指出了他对《周易》中事物的异同,深入揭示艺术思维规律,建立完整的文体论,指出了他对《周易》中“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的思想方法的运用。这些都是颇为深刻的。关于“分而为二”的观点和方法,除贯穿于刘勰的文学本体论、创作论、风格论和批评论中而外,似还应补充上:刘勰对创作与鉴赏、批评中的主观因素的辩证思维,即对主观因素的对立统一问题的分析,也是运用了“分而为二”的观点与方法。关于主观因素中的对立,《周易·系辞》:“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运用此法,刘勰在《体性》中分析创作风格的不同时,认为由于作家“才”、“气”、“学”、“习”的不一,“则数穷八体:一曰典雅,二曰远奥,三曰精约,四曰显附,五四繁缛,六曰壮丽,七曰新奇,八曰轻靡。”在《知音》中分析鉴赏与批评中的不同见解时,认为“知多偏好,人莫圆该。慷慨者逆声而击节,酝藉者见密而高蹈,浮慧者观绮而跃心,爱奇者闻诡而惊听。”这一切情况都是由“分而为二”的方法推演而出。关于主观因素统一方面,《周易·系辞》:“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运用此法,刘勰在《体性》中分析不同创作风格的相反相成时,认为“雅与奇反,奥与显殊,繁与约舛,壮与轻乖”,“八体虽殊,会通合数,得其环中,则辐辏相成”。这是它们统一的一面。在分析鉴赏与批评中又需有大体一致的标准时,他于《知音》中又认为,“无私于轻重,不偏于憎爱,然后能平理若衡,照辞如镜矣”。这“衡”与“镜”则是它们统一的一面。只有把握创作与鉴赏、批评中主观上的对立与统一,才能全面地、客观地把握创作与鉴赏、批评,这其实也就是《周易》中的“分而为二”。另外,刘勰对儒、道、释、玄的认识,也是把握了“见仁见智”和“殊途同归”这两面的,因而能有一个空前透彻的看法。

我们认为《墨经》中墨家的形式逻辑应当是《文心雕龙》方法论的第三个重要来源。这一点似乎并未引起人们应有的注意。墨家的形式逻辑大体分为六个部分:明辩,言法,立名,立辞,立说,辞过。所谓“明辩”,《墨子·小取》说:“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异同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云云。“明是非之分”即确立是非的标准,否则无是非可言;“明异同之处”即在“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复杂事物中,把握同在何处,异在何处。他把“同”分为四类:“重同”即二名称一实体,“体同”即部分在全体之中,“合同”即共同组成为一集体,“类同”即以类相从而同。“异”也分为四类:“二”却二必异,彼不是此,此不是彼,“不体”即不由“兼”分出,不连属之体,“不合”即不同所,集合的范围不同,“不类”指分属各类。“察名实之理”即考察名与实的关系,概念与对象的关系,思维与存在的关系。总之,“明辩”讲逻辑的对象意义。

所谓“言法”,《墨子·非命上》说:“言必立仪”,“言”是立论,“仪”是法度。确立思维的两大原则,即理由原则和同异原则。理由原则是“立辞必明其故”,同异原则包括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等。《墨子,经上》说:“同异而俱于之一”,这是同一律,大体如我们所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思维形式保持自身同一。《墨子·经下》说:“彼彼、此此与彼此同,说在异”,这是矛盾律,大体如我们所说在一个思维过程中,一个思维形式不能既是A又是非A。《墨子·经下》还说:“合与一,或复否,说在拒”,这是排中律,大体如我们所说在一个思维过程中,一个思维形式不能既不是A又不是非A。总之,“言法”是讲思维规律。

所谓“立名”,《墨子·小取》:“以名举实”,即通过下定义来确定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他把“名”划分为三种:达名,即范畴;类名,即普通概念;私名,即单称概念。至于下定义的方法,《墨子·大取》又划分为三种:“以形貌命者”,“以居运命者”,“以举量数命者”。确定概念的外延离不开对概念的分类即属、种划分,《墨子·经下》:“区物一体也,说在俱一唯是。”这就是说要把同一属的事物划分为若干种。总之,“言辞”是概念论。

所谓“立辞”,《墨子·小取》:“以辞抒意”,即联合两个概念来反映事物的本然的联系,属判断论。所谓“立说”,《墨子·大取》:“夫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者也。”即演绎推理。“故”类于因明之“因”,“理”类于因明之“喻”,“类”类于因明之“宗”。《墨子·经下》:“在诸其所然未然者,说在于是推之。”即归纳推理。所谓“辞过”则为谬误论。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运用墨家的形式逻辑之处也贯穿于全书。如关于“明辩”中的“明是非之分”,即确立是非标准,刘勰论创作与鉴赏、批评所确立的《宗经》“六义”和《知音》“六观”即是非标准。“明辩”中的“明异同之处”,即把握同在何处,异在何处,《序志》所说“同之与异,不屑古今”的方法就本源于此。再如关于“立名”中的属种分类“区物一体也,说在俱一唯是”,《序志》所说“论文叙笔,则囿别区分”即是此法的运用,刘勰把天下文章分为“文”、“笔”两属,有韵之“文”和无韵之“笔”又各分为20种,每种里又有子目,如《明诗》中再将诗分为四言、五言、杂言、离合、回文、联句等,十分细密。“立名”中的“以名举实”下定义并以实加以说明,《序志》所说“释名以彰义,选文以定篇”即是此法的运用,刘勰在论及每种文体时都首先下定义加以规范,并例举典型篇目加以说明,如《明诗》“诗者,持也,持人情性;三百之蔽,义归无邪,持之为训,有符焉尔。”再如“立辞”中“辞以故生,以理长,以类行”的演绎推理,《物色》所说“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一叶且或迎意,虫声有足引心。况清风与明月同夜,白日与春林共朝哉!”即是此法的运用。“立辞”中“在诸其所然未然者,说在于是推之”的归纳推理,《比兴》中“宋玉《高唐》云:‘焱焱纷纷,若尘埃之间白云’,此比貌之类也;贾生《鹏赋》云:‘祸之与福,何异纠缠’,此以物比理者也;王褒《洞箫》云:‘优柔温润,如慈父之畜子也’,此以声比心者也;马融《长笛》云:‘繁缛络绎,范蔡之说也’,此以响比辩者也;张衡《南都》云:‘起郑舞,茧曳绪,’此以容比物者也。若斯之类,辞赋所先,日用乎比,月忘乎兴,习小而弃大,所以文谢于周人也。”即是对此法的运用。

刘勰的美学思想及其方法论都空前地达到了时代的高度,它不仅对我国古代美学思想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而且对我们今天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美学理论体系也有着重要意义。而我们对这方面的研究只能说是翻开了新的一页,而决不是它的终结。(收稿日期:1995年12月2日)

注释:

〔1〕胡学远,赵伯英:《“心哉美矣”》,《苏州大学学报》1984年第3期。

〔2〕易中天:《刘勰论美的原则》,《武汉大学学报》1982年第1期。

〔3〕牟世金:《雕龙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94页。

〔4〕〔8〕〔12〕马白:《美学纵横论》,中外文化出版公司1989年版,第352、306、310页。

〔5〕《马克思恩格斯论艺术》(一),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年版,第244页。

〔6〕范文澜:《中国通史》,人民出版社1978年,第531页。

〔7〕〔10〕刘永济:《文心雕龙校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页。

第4篇

关键词:城市设计城市形态美学环境

一艺术范畴

1“真”的城市形态

城市形态指的是城市的空间、建筑、环境与人所共同形成的整体的构成关系。它直接反映了一座城市的结构形式和类型特点,反映了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的历史图式,反映了城市的文化特征[1]。

总结城市形态研究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看到,真的城市形态并不是单一的,而是拼贴式的,是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化积淀的会合;真的城市形态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历史的变化而产生渐进式、碎片式的变化,通过这种渐变,既可以保持城市文化的延续,又能不断地更新;在城市形态的图底关系中,虚体形态(城市空间)往往比实体形态(城市建筑)更重要。

城市具有了真的形态,就具备了创造美感的基本条件。一个城市如果结构合理,我们便说它在美学原则上体现了合规律性。它能够为人们提供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各种基本需求条件,就能为人们的审美活动构筑广阔的舞台,从而在美的层面体现出城市设计美的合目的性来;一个城市如果形象真实,具有独特的感染力,在心理功能上就具有了认知的基础。城市的艺术形象是城市形态美的外在表现,它是人们接受美和培养美的媒介,是社会生活的本质反映,同时也是规划师、设计师和建筑师思想情感的表现和表达。

有些城市具有诱人的形象条件,吸引了大量的观光客,但生活在其中的居民却认为城市的结构有问题,生活不便,所谓的吸引力纯粹是一种城市的作秀表演;有的城市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但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却备感亲切、温馨,居民不肆张扬,乐得逍遥。在这样的城市中待得稍微久一些,你就能感受到恬静、舒适带来的愉悦和。很多欧洲城市和我国江南的一些中小城市之所以让人难忘,原因恐怕就在这里。这就说明了一个城市美的问题:高层林立、“现代化形象”突出的城市未必就能给人们带来美感,而结构合理的城市却可以让人得到美的享受。也就是说,城市形态的真,必须要首先做到结构合理,然后再考虑在真实的形态下去塑造形象。只有惹眼的形象,而这种形象与城市的结构完全脱节,那这个城市的形态就属于不真,而不真的城市是无法创造美的。

2“善”的城市环境

我们这里所说的城市环境,主要指的是城市的文脉环境。

城市的文脉,是城市赖以存在的背景,是与城市的内在本质相关联的那些背景。一切决定城市的产生、发展及城市形态的显性或隐性的东西,都可以列入城市文脉的范畴。城市的显性形态是由那些可见的要素组成,包括人、建筑、景观以及环境中的各种要素;而城市的隐性形态指的则是那些对城市的形成与发展有着潜在的深刻影响的因素,比如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以及社会习俗、心理行为等。显性的形态,看得见,摸得着,能够体验,可以感知,特别是城市中公共领域的形态,它的使用和体验,决定着对城市形态和空间的感知,强烈地影响着对城市的使用;隐性的形态是设计者所不能控制的,它受文化形态和自然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很复杂。凯文·林奇指出,认知是城市生活的基础,城市设计应以满足人们的认知要求为目标。人是城市景象的一部分,城市形象是人的一切感受的合成,因此,我们必须将建筑、城市与人的知觉三者拉近,放在文化与哲学的高度加以看待,强调人与环境的统一[2]。

善的城市环境除了要在文脉环境上为人们创造连续的、可以使人感受到历史变迁和生活场景变化的文化背景之外,还要为人们创造一个可以从容应对生活的功能背景。如果一个城市功能不健全,效率低、质量差,而消耗又大,就无法满足居住在其中的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那又如何能满足他们的精神生活需求呢?有些城市和地区,虽有着良好的环境资源,但是连衣、食、住、行等基本条件都无法保证,人们也就没有心情去欣赏这些美。城市应为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也就无法体现城市环境美的合目的性,因而也就无法满足人们对美的事物的欲求。

3“美”的城市意象

艺术的创造,首先需要构思。而构思的中心,就在于建构意象、经营意象,其目的还是要实现审美意象。审美意象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设计者对实际生活的体验,对人类生活价值的感悟。

人类对城市的建设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具有自觉的审美意识的。当然,城市不是作为一件纯粹的艺术品而存在的,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城市的艺术要求也越来越高。从艺术的创作角度讲,城市设计关注的多为城市环境艺术的组合,关注街道、广场、建筑、园林、雕塑等元素的相互关系,确立它们之间的组合方式,并将它们的美体现出来,表达出来。

在艺术构思中,意与象如何结合为意象,是创作者要解决的最基本的矛盾。“象”是客体对象的映像,无论是直接感知的映象,回忆过去而来的表象,还是由联想而来的印象,尽管各自的清晰度不一样,但都要求符合客体对象,要按照客体的外在尺度来再现对象,要求真实。“意”则是艺术家、设计者主体自身的意向。主体依照自己的意向来感知、改造客体对象,把客体的外在尺度和主体的内在尺度统一起来,按照美的规律把意与象结合为审美意象。

美的城市意象从一定意义上说,取决于设计师对审美意象的建构。创造一个什么样的意象世界,决定于设计师的审美意向,生活中充满了真、善、美,同时也存在着无数的假、恶、丑。好的城市形态塑造,应该是能够激发起人们对真、善、美的审美,设计师的审美意向直接和审美理想、审美观念相联系,而审美理想和审美观念处于审美心理结构的中心,对审美意象的经营起着重要的制约作用。

城市形态、城市环境、城市意象是城市设计美学艺术范畴的三个主要方面。真的城市形态是人们认知城市的基础;善的城市环境是实现美的合目的性的关键;而美的城市意象表述的是城市形态的艺术创造与情感体验。总之,城市的艺术形象不是城市各个要素的简单拼合,而是从整体上进行系统的艺术处理。因此,一个好的城市形态,应该是真、善、美高度统一的艺术综合体。

二物化结构

1自然要素

既然城市处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那么城市的规划与设计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如何在自然状态与人工物之间建立起和谐、融洽的关系。由于平原、峡谷、盆地、丘陵、滨水地区等的自然环境状况不同,城市形态的构成手法与美学意境也不尽相同。城市设计应把有特色的自然景观突显出来,包括峭壁、山峰、高原、河流、湖泊、地平线上的连绵轮廓等。这些特征景观是城市建筑形式的补充,应当最大限度地保持其自然状态。

园林艺术是城市形态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城市风景区、公园、绿化等。城市设计美学不但要研究园林艺术的特征和基本规律,还要探讨园林艺术与民族文化传统和审美意识的关系。城市园林绿化的作用和价值是多方面的,在城市形态的构成和环境美化中,园林绿化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公园、绿地、绿化带、林阴道等,除了它们自身的生态作用之外,对于营造城市景观、丰富城市色彩、提供休闲场所、创造舒适环境等都具有重要作用。

现代城市建设中,如何使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协调统一起来,注意保护自然环境并不断开拓城市自然景观,使生活环境更接近于大自然,已成为城市设计者的重要课题之一。解决好这个问题,不仅有助于创造出富有特色的城市景观,使城市环境美大为增色,而且有利于城市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平衡。

2人工要素

城市空间是城市特性和特征的物质表现,是城市中最易识别、最易记忆的部分,是城市魅力的展示场所。人们对城市的认知往往是通过对城市空间的认知来实现的。“城市空间与建筑空间一样,可能是相对独立的整体空间,也可能是相互有联系的序列空间。与建筑空间不同,在城市空间中后者占主导地位。它是由不同功能、不同面积、不同形态的各种空间如广场、街道、园林、绿地、居住庭院等相互交织的具有一定体系的序列。”[3]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城市空间的设计主要应考虑的就是秩序问题。

建筑是城市人工环境和人文景观的主体,是构成城市形态的基本要素。城市环境与乡村环境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建筑的高度密集,这是形成城市景观特色的主要部分。沙里宁干脆说:“城市设计基本上是一个建筑问题。”可见建筑在组成城市形态和城市景观的诸要素中占据了核心的地位。建筑实体对于城市整体美的贡献不在于建筑个体,而在于建筑群体和空间的组合。沙里宁在分析了欧洲中世纪著名城市和它们的建筑设计之后得出结论:这些城镇之所以能形成如此生动、美好的面貌,不是仅靠多建漂亮的房屋,而是得益于这些房屋在形式上的相互协调[4]。现代建筑从整体观念提出:不但建筑个体的形象要尽善尽美,而且建筑与建筑之间、建筑与整体空间环境之间也要和谐统一。城市建筑设计要根据城市形态的总体要求,仔细推敲城市空间的比例、尺度、序列和建筑群的色彩、高低、体形、质感和韵律等,遵循统一、变化、协调的美学原则,创造既统一又有变化的城市建筑艺术美。通过对建筑实体负责任的设计,可以成功创造出任何形式的城市空间。

环境艺术,顾名思义包括环境和艺术两个方面,是利用各种艺术方式和技术手段,对实体环境进行总体艺术设计,以创造空间形态美的一种综合艺术。它的创作一方面是依托实体环境,从实体环境出发;另一方面又要将实体环境艺术化,以创造出某种艺术氛围或艺术境界,从而使城市实用功能与审美功能达到统一。按艺术原则进行城市建设,按艺术方式改造环境,就是环境艺术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城市环境艺术几乎涉及所有物质形态的环境构成要素,诸如自然景观、建筑艺术、园林艺术、雕塑艺术、壁画艺术、工艺美术、广告装饰等等。但是,环境艺术并不是这些构成要素和门类艺术的简单叠加,而是以人为中心,以创造空间形态美为目的,将各种要素和艺术手段有机地结合和统一起来。

3社会要素

城市作为历史文化的载体,会聚着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积淀。历史不仅仅只出现在教科书中,更反映在有生命、有形体、有质感的城市中。作为城市发展的象征、历史文脉的体现和文化特色的反映,对观赏者、游览者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审美作用。保护历史文化遗存是城市开发建设和改造中急需重视的一个问题。

城市是以人为主体的一个集约人口、集约经济、集约科学、集约文化的空间系统,是一定地域中的经济实体、政治社会实体、科学文化实体的统一。城市设计美学与城市社会生活紧紧相连,密不可分,应从审美角度研究城市的日常生活、人际关系、行为规范的问题,以及它们与城市设计、城市建设的关系,探讨城市社会美的构成和城市社会生活的审美价值标准。

城市大众既是城市生产和生活的主体,也是城市审美活动、审美关系的主体。他们不但参与城市形态美的欣赏,从优美的城市环境和生活中得到美的享受,而且也参与美的创造。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居民大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也会越来越高。同时,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使城市居民的社会闲暇时间总量以及闲暇休憩在社会总时间量中的比重不断增加,从而为居民按照个人兴趣参加各种文化娱乐、艺术、体育等审美活动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因此,城市设计美学既要研究作为审美对象的城市形态的客观存在,也要研究作为审美主体的城市居民的审美意识、审美心理。城市大众的审美意识包括在城市特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所形成的审美理想、审美观念、审美标准、审美情趣和审美需求等。它们是城市大众在感受、认知、欣赏和创造城市形态美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同时又反过来对城市形态美的欣赏和创造起支配作用。

三观念体系

1环境美论

我们常常会因为一幅画、一张明信片或一幅照片惊叹自然的美,而当你真正身临其境时往往会觉得失望。这是因为,在先验的意义上,人们对自然美的感知给予了一种理论化的图式,把自然美恒定为一个概念,其结果必然是相反。自然美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观念,对它的审美感知应当是一种分析的结果,而不是先验的标准。

环境的艺术性需要自然的要素,也需要人工的要素来实现。为打破传统上生活与艺术相隔离的状态,需要创造出一种能使观众有如置身其中的艺术环境。这也对现代环境艺术的形成和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城市园林化思想的提出和城市园林艺术的发展,环境设计以及大地景观规划等学科的进展,都从不同的方面促进了环境艺术观的形成和发展。

环境艺术与人的生活空间是结合在一起的,人的行为的改变会带来视点的改变,由此形成的空间环境也会随之发生改变并具有了时间的顺序。这样,空间不再是三维的形式,而将以四维的形式出现,环境艺术因而就同时具有了时间和空间的序列。随着审美主体欣赏角度和视点的变化,在静态和动态的发展关系中,环境艺术就会表现出多样变化的形式和形象。

2空间美论

美是一种整体的和谐,城市空间的美体现在空间的各组成部分——自然环境、园林绿化、建筑、小品、雕塑、壁画、装饰艺术、广告艺术等的相互关联、相互作用上。城市各构成要素之间的有机协调组合是形成城市环境整体美的重要条件。

首先,整体观体现在对场所精神的理解和传承上。只有当空间从它所处的历史事件、社会文化、人类活动等特定条件中获得了文脉意义时,它才能被称之为场所[5];其次,整体观表现为对城市空间可变化形态的控制。城市不可能停留在固定的形态上永久不变,“拼贴”是一种必然。在这种变化和拼贴的过程中,城市需要有一些固定不变的东西存在,它们是城市认知的关键点;最后,整体观是城市空间特征的统一和协调意识。很显然,没有特色的城市,哪里能谈得上美呢?

人的行为是从感觉、知觉、认知到空间行为的一系列过程,而不是简单地指人的外显行为。例如知觉和认知虽不是外显行为,却是人们认识和使用空间的重要因素,人们对空间环境的审美过程也主要在视知觉中进行,因此,建立正确的行为观对空间环境的创造将会起到有益的帮助作用。人对空间的体验和感知程度也就决定了空间创造的成功与失败。

行为体验是人们形成环境意象的唯一途径。积极的行为体验能够有助于人们形成头脑中的认知地图,了解空间的意义;能够扩大和深化人们的活动范围,增加人们对环境的信赖感和依附感,鼓励人们相互交流,减轻环境的压力,并积极参与到环境的改造之中去。积极的行为体验可以激发联想,拓展人们的思维空间,并密切环境与行为的互动关系。

3生活美论

我们常常会听到人们对不同城市的评价,比如野蛮、粗俗、文雅、得体、素质高等等。其实这些词语描述的都是城市居民在文化观念和文化程度上的差异。城市居民既是城市生产和生活的主体,也是城市审美活动的主体。他们不但是城市美的欣赏者,也是城市美的创造者。因此,城市居民的文化水平会直接影响到城市形态美的创造。

优美生活的体验要求城市居民首先要具备良好的审美意识,这样才能感知到城市环境、城市空间和城市生活的美之所在。而审美意识的形成关键在于教育和培养。城市审美教育是通过城市的审美和艺术活动来陶冶人的情感、美化人的心灵。它和城市的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文化教育是相辅相成的,对提高城市居民的文化素质、铸造城市居民的性格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艺术的表现还要依靠创作者的感觉、想像、情感和对艺术的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说,城市设计师、建筑师就等同于艺术家,他们必须深入现实生活,获得深刻的社会体验和生活体验,在这种体验中去发掘美,才能把生活中的美加以提炼、凝聚,同时加上丰富的情感,从而创作出艺术的典型形象,使人们得到美的享受。这既符合一般的艺术规律,也同样符合城市的艺术创造[6]。

参考文献

[1]LynchK.GoodCityForm.Boston:TheMITPress,1985.

[2]LynchK.TheImageoftheCity.Boston:TheMITPress,1985.

[3]金广君.图解城市设计.哈尔滨:黑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

[4]沙里宁.城市——它的发展衰败与未来.顾启源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6.

第5篇

美学界对20世纪中国美学的反思,过于看重它们的历史意义和经验教训,而忽视了这些理论的现实价值。事实上,20世纪中国美学有很多富有创造性的论述,对于当前的美学研究极具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蔡仪美学所具有的当代价值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蔡仪美学作为美论的客观派曾遭到主流美学的批判与排斥,但是,蔡仪美学关于“美在典型”的论说、自然美的理论,以及用“美的观念”解释美感、审美个性差异、艺术中的雅与俗、艺术创作、艺术欣赏及艺术创新等问题,对今天开拓与深化美学研究具有独特的意义。可以肯定地说,如果缺乏蔡仪美学这一研究视角,中国现当代美学就缺少了一个必要的逻辑环节。

【关键词】美学蔡仪当代意义典型

如何面对蔡仪美学

20世纪中国美学的焦点是美的本质问题。在五六十年代美学大讨论中,出现了四个派别:以蔡仪为代表的客观派,以吕荧为代表的主观派,以朱光潜为代表的主客观统一派,以李泽厚为代表的客观社会派。美的本质也就是美的现象之所以产生的最终根源。如果我们不抱任何成见的话,就会发现,美事实上与对象的客观属性、与作为类的人、与个体的人都有关联。这就决定了美学研究从各个角度来寻找美的本质具有逻辑上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每一派理论都具有相应的现实的和理论的依据。

那么,我们很快就会发现:美学大讨论引发的争执不是同一层次的、平级的理论问题的交锋,其实质是研究途径之争。具体而言,他们争论的核心在于从哪个角度、哪个层面来定义美,而不是某一角度、某一层次上的不同看法。主观派认为,单纯的对象无所谓美不美,只有主体感受到了美才有美,所以美的本质在于主体的情感愉悦。客观派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对象的客观属性是我们审美情感和审美愉悦产生的前提,美的根源应当从对象的性质上寻找。客观社会派反对主观派,与客观派有一致之处,但又认为,对象之所以引起美感从最终的根源看与人类的实践活动相关。显然,他们分别在从物到人、从人类到个体、从客观到主观之间寻找某一个逻辑环节,来探讨美的本质。

但正如前面所说,美的现象与这些不同层次的问题都有联系,无论从哪一个角度入手,都具有逻辑上的可能性。而美学争论的实质却又是研究角度的分歧,所以,争论如果停留在美学自身之内就难分胜负。他们惯常的做法是以自己对美的不同层次的理解来反驳对方的观点,因此犯了偷换概念的错误。这种反驳是徒劳无功的。按道理,这些最富智慧的头脑应当发现,自己的理论虽有根据和价值,但既然不能令他人信服,而又不能真正驳倒对方,就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理论存在着不足,他人的研究也有存在的合理性。若此,就应当虚心采纳别人的研究成果,走一条彼此兼容的、相互协作的研究道路。但历史没有做这种选择。

何哉?原因就在于他们援用美学之外的标准来评价自己和他人的理论。本来,美的本质可以不涉及唯心、唯物的哲学本体论问题,因为美不等于物质,美的本质不等于世界的本质,唯物者也可以认为美就在于美感。受当时政治环境和文化大背景的影响,在美学内部难决雄雌的讨论,便鬼使神差地演变为哲学的、更是政治色彩浓郁的大是大非的争论。美学界一时谈“心”色变。其具体做法是,证明别人的观点要么是机械唯物主义的,要么是唯心主义的,总之,力图证明除自己的理论之外,其他理论都是非的,因而都是糟粕、谬误,不值得认真对待。有了这种偏激态度,自然彼此之间批判得多,吸收得极少。

今天,我们理应拨开哲学和政治上的层层迷雾,回归美学自身的领地来看待这些理论。我们的结论是,各派在各自的理论向度内都达到了相当的高度,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其理论体系尤为完整、精致,以致我们可以不信其中某一派,但又无法反驳它。就蔡仪美学而言,我们万万不可站在其他某一派别的立场上,以其为标准来衡量、评价它,其原因就在于他们彼此探讨的角度不一样。我们看到的很多评价,如“机械论”、“前主体性”等等,都不能真正驳倒蔡仪,只说明评价者不同意蔡仪的理论视角而已。可以肯定,如果缺乏蔡仪美学这一研究视角,中国现当代美学就缺少了一个必要的逻辑环节,我们就会忽略对象的客观属性在审美活动中的价值。

与此同时,各派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它们只是在某一个视角、某一个层面上对美作出了有限的探讨,当然也就不能解释所有的审美现象。若要用一个具体的实例去证伪它们,显得轻而易举。不仅仅是它们,所有关于美的本质观的观念,都难逃此厄运。举出一些实例去证伪蔡仪美学,并得出其症结在于蔡仪美学忽视了美与人的关系、忽视了美的社会性,是“见物不见人”的美学,历史证明,这些评价很难成立。今天,我们不禁要反过来问,注重美与人、与社会的关系去研究美的本质又怎么样呢?又能毕其功于一役地找到美的本质吗?美学界已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由对某一派美的本质的讨伐,深入到对美本质自身的质疑。

在美学研究中,美的本质问题在逻辑上是最基础的,具有优先地位。我们指认一个美的对象,设定美学研究的范围,都以它作为参照。但美的本质又难以探讨,甚至不能探讨,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因此,当我们扬言要走出哲学美学时就遇到了一个类似于解释学上的矛盾:美的本质研究在先,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为美学指出研究对象和范畴;另一方面,美学的具体研究应当在先,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总结出可信的美的本质。如何走出这一“恶性循环”呢?我们不妨套用现代解释学来回答这一问题。即我们在作具体的实证美学研究前,已经具有了某种关于美是什么的观念,这种观念正确也好,是偏见也罢,总之它以意识或无意识的形式存在着,并发挥作用。研究者就是根据这种美的观念来设定研究对象和领域,于是展开具体而微的研究。我们对美的观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具体实证研究走向深入后,又会更改、优化既有的美的观念。美学研究就是在这一同化和建构的循环往复的过程中不断前进的。因而,美的本质始终是一个未竟的话题,是一个敞开的世界。既然如此,与其时过境迁地去归纳、凝结某种美的本质,还不如去从事形形的具体研究。这大概是很多学者反思20世纪中国美学的最后结论。

既然我们把美的本质问题束之高阁,若再对包括蔡仪在内的各派美学的美论说三道四,就有点不合时宜了。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应是,百年中国美学对我们今天的具体研究难道就没有一点有意义的地方吗?除了历史意义和经验教训外,难道就没有正面的现实意义吗?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探讨蔡仪美学的意义:第一,蔡仪美学在属于他的研究层面上为美学作出了哪些贡献?第二,蔡仪美学对我们今天展开具体的实证研究有何意义。合二为一就是:蔡仪美学的当代价值在何?

重新发现蔡仪美学

(一)美在典型

蔡仪对前人的美的本质理论进行了一一扫描和批判后,提出了自己的新观点:

我们认为美的东西就是典型的东西,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一般的东西;美的本质就是事物的典型性,就是个别之中显现着种类的一般。

蔡仪在此所说的“一般”,包含有我们通常所说的“本质”的含义,但又不能笼统地归结为“本质”。他所谓的“典型”和“一般”实际上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形式美的典型。黄金分割的比例由于是茫茫星海、一草一木中最常见的比例,所以是美的形式。此外,蛇形线、调和、均衡、比例等形式规则之所以美,也因为它们是宇宙间最普遍的东西。

第二,具体感性形式的典型。某一事物,如果在外在形式上最接近该类事物的平均值就是美的。某个人的眼睛美是因为大多数人的眼睛都是这副模样。一个美的人,在体形和肤色上体现了所属种族的平均值,所以“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

第三,体现了事物内在精神和本质的典型。这种意义上的“典型”才是马克思、恩格斯文学批评中所理解的“典型”,即体现着事物内在本质而有鲜明个性的具体形象,但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主要指人物典型。蔡仪认为,画家喜欢“以偃卧的古松、欹斜的弱柳入画,虽然不能表现生物形体上的普遍性,却能表现着它们枝叶向荣的不屈不挠的欣欣生意,就是表现了生物的最普遍性了”;动物最主要的内在属性就表现在“生命的活泼的活动”上,所以画家多以动物的侧面来体现它的美。

在这三个层面中,蔡仪主要还是从第二、三个层面上来研究美,认为最能体现事物本质真理的对象才是美的。我们这里不打算以美本质的角度对此进行评议,而把它当作是对审美客体的具体研究来发掘这一理论的现实意义。

首先,“美在典型”揭示了事物的美在于它的常态。无论是形式美的法则、具体感性形象,还是体现了种属本质的对象,都是事物的常态,事物越接近常态越美。

体现了事物常态的对象又是该类事物的优越代表和出类拔萃者。普通的事物是一般和个别的统一,而典型却是个别“显现”一般。典型比同类其他事物更充分、更显著、更出色地体现了类的本质。

某些种类的事物,其个体在表现本质上很难说有优劣之分,因此便难说孰美孰不美。例如不同的泥块在表现种属本质上难见差别,不能说这块比那块美。

常态又具有相对性。我们知道,客观世界中事物的种属关系是一个无限的链条,每一个种类都有更高一级的种类位于其上,更低一级的种类位于其下,于是就产生了美的等级差别:如果某一事物是典型,而它所属的种类又在更高一级的种类当中具有优势,是典型的种类(比其他种类更能显出高一级种类的本质),那么,这个事物,即“典型种类中的典型个别”,就是高级的美的事物;如果某一个别事物虽是典型,但其种类在更高一级种类中却处劣势(该种类不能充分显出高一级种类的本质),那么,这一非典型种类中的典型,就是低级的美的事物,美因而具有相对性。一般而言,人是动物的常态(典型),比一般动物美;动物是生物中的常态,比植物美;生物是自然事物的常态,比无生物美。典型的牛比一般的牛美,但牛在动物中不属于优势种类,所以作为动物来看又不美。

还可以从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来探讨典型的美。某一个体事物由各部分和多种属性组成,一方面个体事物的美意味着各个部分或属性应当是美的,一个人长得漂亮,那他的眼睛就不可能不美;另一方面,某一部分或属性和其他部分或属性处于相互联系之中,因而它的美又受到其他部分或属性的影响,或予以削弱,或被加强。

例如说,美人的眼睛虽是美的,但只是眼睛的美,在这人的其他的属性条件都不美时,即算这眼睛是美人应有的美的眼睛,这人并不因此成为美人,而且这眼睛的美也消失了。因为人的眼睛原是不能离开人体的,离开人体的其他的属性条件,这眼睛便不是人的眼睛了。眼睛既不能离开人体而单独存在,眼睛的美也就不能离开人体而单独存在。现在人体的其他的属性条件不美,鼻是歪的,脸是麻的,嘴唇是缺的,其眼睛即算是美的,但是这眼睛的美是削弱了,消失了。

同样,单个事物组合在一起形成的美就是综合美,如蝴蝶与花丛、战士与骏马的组合。个体部分或属性的美有时可以破坏个体美,而在一般情况下个体的美不会破坏综合美。当个体是综合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时,个体不美就一定会破坏综合美。例如,在双人舞表演中,如果其中一个演员动作难看,那就会破坏整个舞台效果。综合美也不等于个体事物美的相加,而是高于个体美的相加,综合美与个体事物的美不仅是量的差别,而且是质的相异。例如母亲是美的,小儿是美的,两者构成了综合美——母子之爱的美,这是单独的母亲的美和小儿的美所不具有的。

这些理论表明,“美在典型”不仅是一种美的本体论,更是出色的、详尽的审美形态学分析。对审美对象进行细致的形态研究,是美学具体研究的重要维度,如是观之,蔡仪的客观论美学在今天仍然具有很强的理论魅力和开拓空间。

(二)自然美

蔡仪明确将美划分为三类,即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社会美的提出是蔡仪美学的独创,而对自然美的研究尤具现实价值。

自然事物中在表现其种属本质上具有优势的对象就是美的。“显现”着树木的一般性的那棵树,“显现”着山峰的一般性的那座山峰,都是自然美。自然事物的种属关系非常复杂,自然美也有高级与低级之分。就一般物质而言,它的主要属性条件是“自己原因的运动”,即自我运动是物质种类的一般性,凡是“显现”着这种一般性的对象就比较美。以此观之,生物比较美,非生物比较不美。非生物也有运动,但这种运动不太显著。那些由外因的诱发而显著运动着的非生物也会美,如行云流水。事物自己运动的特性,在生物中具体表现为生长生殖现象。以此观之,动物比植物美。动物能对外界环境作出自发的反应,其活动是能动性的,而植物虽然也有对外界刺激的反应作用,但这种作用只是物理的现象。生长生殖的特性在动物中具体表现为能动性的活动。以此观之,高等动物比低等动物美,因为高等动物的能动性活动比低等动物强。能动性活动的特性在高等动物中具体体现为意识的活动。以此观之,人比其他高等动物美。人的意识活动最为发达,动物虽然也有简单的思维,而人却有理性的思维能力。意识活动的特性在人身上具体表现为理性和高级的思维能力。以此观之,德才兼备的圣人比无识无行的小人美。自然美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过渡为社会美。

这种审美对象上的“论资排辈”显然受黑格尔的影响。与黑格尔不同的是,蔡仪不是以某种神秘的“理性”作为美学的逻辑起点,蔡仪美学的逻辑起点可以说是“典型”,其实质却是“自己原因的运动”。蔡仪的自然美论无疑非常精致,充满着辩证色彩,但过于精致的理论难免会让人怀疑它的真实有效性。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不可否认它的价值。

美存在着等级,蔡仪美学流露出人的优越感,但蔡仪却认为这只是程度上的差异,而不是性质上的不同;社会美虽高于自然美,但自然美的原因却在自身。即自然有美,且美在自然。

所谓自然美是显现着种属的一般性,也就是显现着自然的必然,它不是人力所得干预,也不是为着美的目的而创造的……

很明显,自然的美不需要以人的目的和愿望来评价,自然事物之所以美,其原因恰好正在于自然对象显现了该类事物本身的必然性,一旦人力“干预”,也就失却了自然美。

这与实践美学用“自然的人化”来解释自然美针锋相对。自然美当然与实践相关。在人类早期,人们把自然事物当作鬼怪或自己祖先的化身,充满了恐怖感,这时他们眼中的自然不可能美。只有当人类的实践能力发展起来了,增强了对外在世界的认识,恐惧感消除了,自然才有可能会美。但实践只是自然美产生的人类学根源,不能成为自然美的本质,原始人看不到自然美恰恰就在于他们不把自然物当作自然来看待。用“自然的人化”来解释自然美,不仅体现了人的优越感,而且很容易陷入“人类中心主义”的陷阱,意味着人对自然干预得越多,自然就越美。

当前的生态美学研究固然要抛弃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但不是从一个极端落到另一个极端,完全否定人的价值意义,而是要建立一个自然、人、社会三者和谐共存与平衡发展的世界。蔡仪美学使我们看到,自然美和社会美的原因只能在它们各自本身,社会美的原因当然要到社会中去寻找,而自然美的原因也只在于自然事物本身,不能以社会的原因来解释自然美,要获得自然美就必须维持它的种属特性,这就肯定了自然事物以其自然而然的形式存在的合理性。蔡仪美学的这一观点有助于自然与人的和谐发展,对于当前生态美学研究极富启迪意义。

此外,蔡仪对人的美的论述也相当精彩。他明确将人的美分为人体美和人格美。人体美是种族人体的典型,即种族人体的常态或平均数,属于自然美的范畴;人格美是充分体现了人的道德、智慧的思想、行为、态度、作风的美,属于社会美。蔡仪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不以人格美的内涵来解释人体美,而明确将两者划分开来,区别对待,有助于人的灵肉和谐统一。

(三)美的观念

蔡仪美学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必然少不了美感研究,但它又是客观论美学体系中的美感论,换言之,它是美在典型的本体论在美感中的继续发挥。蔡仪的美感论具有浓厚的认识论色彩,他甚至认为审美需求在根本上就是求知欲,而审美愉悦也就是求知欲满足时的愉快心情。这种看法当然有失偏颇,没有将审美与认识区别开来。但蔡仪对审美活动中的一些具体论述却极为精辟,别具一格,其中“美的观念”理论尤为突出。

审美是一种认识,认识就要用概念。概念是抽象与具象的统一,在科学认识中我们采用抽象性重的概念,在审美认识中采用具象性重的概念。因此蔡仪说:

……所谓美的观念就是对于客观事物的具象性重的概念,或者说具体的概念,就是意识中的反映事物的典型的形象。

所谓美的观念,是意识对个别现实事物的修正改造、理想化……

蔡仪对“概念”的理解和我们现在不一样,要广泛些。“典型”是在现实领域中谈个别与一般的关系,“美的观念”则是在主观意识中讨论个别显现一般。“美的观念”反映了事物的一般本质,所以是“概念”,但又是通过具体形象而不是抽象概念来反映的,所以是“具象性重的概念”。“美的观念”既是对现实事物的反映,又是改造和理想化的结果。

蔡仪用“美的观念”来说明美感的产生。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的“美的观念”往往是不自觉的,不是“自我充足的”,它渴求着“自我充足而完全”,一旦某个对象的出现,使这一愿望得以满足,便产生美感,带来精神上的愉悦和陶醉。

美的观念当然以客观事物为基础,但受到各方面的制约作用,导致人们在反映对象本质真理时具有正确与歪曲、纯粹与不纯粹的差异,从而使美的观念带有主观性,审美也就具有个性差异了。例如,由于社会条件的不同,农夫认为的美女是粗壮的,而贵族心目中的美女是娇弱的。

现实主义一般强调艺术家对社会生活的观察和认识,从而塑造出能够反映生活本质的典型。蔡仪却认为,“一个作者忠实地表现内心的东西,并不一定是和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矛盾的”。既然“美的观念”已经是对现实对象的本质的反映,那么艺术家表现这种“美的观念”(即“内心的东西”)同样能够塑造出典型,达到对生活本质的把握。这种观点是对经典作家的理论的创造性发挥和灵活运用。

艺术有雅俗之分,高雅的艺术往往曲高和寡。但蔡仪却认为,真正高雅的艺术,它的典型性就越高,因而也就越美;典型性越高则普遍性越大,“在原则上说”,它就与大多数人的生活相关,为多数人关注和接触,所以,也无疑为大多数人所接受。

艺术作品为什么让人“百读不厌”呢?当我们在欣赏美的时候,美的观念得以自我充足和完全,成为具体鲜明的形象。但欣赏过后回到日常生活中时,由于要认识其他事物,所以原来具体鲜明的形象又渐渐模糊不清。模糊不清的“美的观念”又渴望得到自觉和充足,所以再一次审美时又能够获得满足,产生审美愉悦。伟大的作品都能让人百读不厌。

第6篇

日本著名美学家今道友信曾说:“所谓方法就是逻辑程序的体系,没有它就不会有对学问的探讨。”[2]在美学研究方面,宗白华是十分重视方法的运用,他虽然没有很系统地阐述自己关于美学研究方法的理论,但在《漫谈中国美学史研究》《关于美学研究的几点意见》《中国美学史中重要问题的初步探索》等文章中都谈到了美学研究的方法问题,其中最突出的一点是运用比较的方法研究中国美学。

在美学研究界,宗白华既是比较方法的实践者,又是比较方法的倡导者。他多次提出要在比较中总结中国美学的特色、规律,发现其与西方美学的不同之处。在1961年的一个戏曲座谈会上,宗白华提出:“美学研究应该结合艺术进行,对各种艺术现象,应作比较研究。”[3]二十几年后,宗白华在《<美学向导>寄语》中再次指出:“研究中国美学不能只谈诗文,要把眼光放宽些,放远些,注意到音乐、建筑、舞蹈等等,探索它们是否有共同的趋向、特点,从中总结出中国自己民族艺术的共同规律来。”[4]可见,对各种艺术现象作比较研究,是宗白华一贯的主张。

宗白华的这一观点,是基于对中国各艺术门类、中国艺术发展史的特点全面、深刻了解的基础之上。在《中国美学史中重要问题的初步探索》中,宗白华谈到了中国美学史的特点。在宗白华看来,中国的绘画、戏剧、音乐、书法、建筑等艺术门类之间存在着水融的天然联系,又有着各自的独特性,中国美学史、艺术史就是一部各艺术门类相互影响交流的互动发展史。

同时,宗白华的美学研究方法论体现出一种跨学科的文化研究意识。他指出,艺术与哲学、技术等也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对中国美学的研究,不能局限于艺术领域之中,要与哲学、技术等联系起来,结合哲学、文学等批评著作进行比较研究,这样,既可清晰地认识到它们各自的特性,又能发现它们相同或相通之处,这对把握中国艺术特性和发展规律无

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宗白华的这些认识是他研究美学的经验之谈。在跨学科的美学研究中,宗白华起步较早,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就写了许多这方面的文章,如:《美学与艺术略谈》《中国诗画中所表现的空间意识》《哲学与艺术——希腊哲学家的艺术理论》《近代技术底精神价值》[5]《技术与艺术——在复旦大学文史地学会演讲》[6]等等。从这些研究成果中,可以看出,宗白华在美学研究中有着强烈的跨学科的比较意识,加之在音乐、美术、绘画、数学、建筑、诗歌、雕塑等方面的深厚修养,所以才在美学研究中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宗白华的美学研究方法论不但体现出跨学科的文化意识,而且也具有跨文化的意识。宗白华多次强调,研究中国美学,要与西方美学进行比较,在比较中发现中西美学的联系和区别,但更重要的是立足于中国美学,要在中西美学的比较研究中见出中国美学的特点。1980年12月,宗白华在高校美学教师进修班上,作了《关于美学研究的几点意见》的讲话,提出的第一点意见就是“要从比较中见出中国美学的特点”,宗白华认为:“中国美学有悠久的历史,材料丰富,成就很高,要很好地进行研究。同时也要了解西方的美学。要在比较中见出中国美学的特点。”[7]在《<美学向导>寄语》中言:“研究中国美学,还要把中国的美学理论与欧洲、与印度的美学理论相比较,从比较中可以见出中国美学的特殊性。”[8]又在《漫谈中国美学史研究》中进一步指出“在美学研究中,一方面要开发中国美学的特质,另一方面也要同西方美学思想进行比较研究,发现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区别。”[9]此外,在《漫话中国美学》中,也提出要研究西方哲学、美学,找出中外美学思想之不同特点的看法。

美学研究既要有比较的意识,又要有进行比较的基础条件,这也是中西比较研究能否有真正突破的一个关键。为此,宗白华指出:“无论搞中国的还是搞西方文化的研究,都要认真学习外语,这是日后从事深入研究的舟楫。”[10]

宗白华提出对中外美学进行比较研究,是从中西方艺术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中西方文化发展历程中,存在着相互交流,彼此影响的事实,这决定了它们有同而不同的质素在内。宗白华曾言:“中国的艺术,如人体画方面,受到希腊艺术间接的影响,那是通过丝绸之路从印度、波斯等国传进来的。中国的石刻,也受到印度的影响。但中国有自己的特点。中国重线条,古代画就用线条来勾画人物。在石刻中也如此,汉石刻,注意线条传神,不像希腊那样立体化。西洋的透视学在明代就传入中国,但在中国并不受重视,甚至受抵制。中国的画同书法、诗结合得尤为密切。中国的毛笔灵巧得很。这个工具,对于中国艺术与美学思想的发展来说,其作用是不可忽视的。这是中国所特有的。研究中国美学就不能不注意它和外国美学的区别。”[11]

其次,宗白华的这一主张也是总结自己的研究经验和中国美学研究实际的结果。宗白华曾说:“我留学前也写过一些有关中国美学的文章,但浮浅得很。后来学习了研究了西方哲学和美学,回过头来再搞中国的东西,似乎进展就快一点了。”[12]宗白华于1919年至1920年在德国留学,学习美学、哲学、历史,这种双重文化学术背景促成了宗白华跨文化的视野和比较的意识,也决定了他在研究中西方美学时,采用科学的比较研究方法。在中国美学研究界,宗白华是较早地运用比较方法研究中西美学的人,在这方面已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早在30年代,宗白华就写了《中西画法所表现的空间意识》和《论中西画法的渊源与基础》,60年代,写了《中西戏剧比较及其它》《形上学——中西哲学之比较》等,这些文章对中西方的绘画、戏剧、哲学等进行了比较研究,其研究方法、视野及成果至今为学者们所称道。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中国学术界在中外美学思想的比较研究中,也取得了一些成果,但还远远不够,所以,宗白华提出“这方面的研究还要深入做下去”[13]。从自己的研究实践以及中国美学研究的实际情况中,宗白华认识到比较对中国美学研究的重要性,所以大力提倡这种方法。宗白华重视中外美学的比较研究,这种理路体现出一种跨文化的学术视野,亦反映出其比较开放的学术研究思想,这对认识中国美学的特色,深入中国美学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

对于中国美学史的研究,宗白华不仅重视将古代各种文艺理论结合起来研究,而且亦大力提倡将这些理论的研究与主体对艺术品的审美实践结合起来,与出土实物进行比对,理论修养和感性认识相结合。这是宗白华美学研究方法论的又一重要特点。

研究美学史的人,往往习惯于钻到历史资料堆里寻绎观点、理论,忽视对出土实物的研究,理论很丰富,但较少有感性的认识。宗白华提出:“美学研究不能脱离艺术,不能脱离

艺术的创造和欣赏,不能脱离‘看’和‘听’。”[14]看来,研究美学,有理论武装之外,还要有感性认识,要在欣赏中领悟美的内蕴,在看和听的过程中体味美的意境。

研究中国美学史,不但要掌握古代丰富的美学史料、理论,而且要与流传下来的工艺美术品等实物结合起来,要时时关注考古动态,研究出土文物。在《中国美学史中重要问题的初步探索》中,宗白华说:“仅仅限于文字,我们对于这些古代思想家的美学思想往往了解得不具体、不深刻,我们应该结合古代的工艺品、美术品来研究。例如,结合汉代壁画和古代建筑来理解汉朝人的赋,结合发掘出来的编钟来理解古代的乐律,结合楚墓中极其艳丽的图案来理解《楚辞》的美,等等。”[15]在《漫谈中国美学史研究》中也谈到这一点:“搞美学的尤其要重视实物研究,要有感性认识为基础。研究中国美学史如果同文物考古结合起来,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研究美学史离不开历史资料,尤其不能缺少考古发现。”[16]

宗白华阐述了这种结合的意义和必要性。他说:“大量的出土文物器具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新鲜的古代艺术形象,可以同原有的古代文献资料互相印证,启发或加深我们对原有文献资料的认识。”“这种结合研究之所以是必要的,一方面是因为古代劳动人民创造工艺品时不单表现了高度技巧,而且表现了他们的艺术构思和美的理想(表现了工匠自己的美学思想)。像马克思所说,他们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的;另方面是因为古代哲学家的思想,无论在表面上看来是多么虚幻(如庄子),但严格讲起来都是对当时现实社会、对当时的实际的工艺品、美术品的批评。因此脱离当时的工艺美术的实际材料,就很难透彻理解他们的真实思想。”[17]

从宗白华的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第一,通过对出土文物的研究,可以认识当时工艺技术的发展水平。因此,对出土的工艺品,可以从技术的层面去考察,以此了解古代工匠的技艺。第二,从艺术品可直观古代人民的艺术构思,体察他们的审美意识和世界观。第三,更具体、透彻地了解古代哲学家、思想家等人的美学思想。众所周知,中国的文艺批评以感悟式为主,批评术语往往难以理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们准确理解批评者的思想,如果在理论研究基础上,证之以实物,增强感性认识,将史料和实物相印证,不但对古代批评术语的现代阐释有益,而且对古代审美思想的理解有很大帮助,可以深化我们的理论研究。我们美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研究中国美感的特点、发展规律,发现中国美学的特点、美学发展史的规律。而将理论与实物结合起来研究,对达到这一研究目的是有推动作用的。此外,通过工艺美术品这些实物可以研究当时的社会文化。古代的铜器、玉器、瓷器、漆器等都体现着中国人对美的感受,而且反映了当时社会文化生活的多方面。在《艺术与中国社会》中,宗白华说,铜器、玉器“艺术上的形体之美,式样之美,花纹之美,色泽之美,铭文之美,集合了画家书家雕塑家的设计与模型,由冶铸家的技巧,而终于在圆满的器形上,表出民族的宇宙意识(天地境界),生命情调,以至政治的权威,社会的亲和力。”[18]很显然,这是从文化的角度来谈美学研究。在宗白华看来,工艺美术品反映了社会文化百态,表现了方方面面的东西,包含着深厚的文化、美学意蕴,从这些实物不但可以研究古代人民的审美意识,研究画家、哲人等的美学思想和理想,还可以窥见当时社会生活、礼仪制度、民族意识、生命情调、政治权威、社会亲和力等多方面的情况。宗白华以物观人、观社会,体现出他浓厚的文化研究的意识。

宗白华不仅重视史料与实物的结合,而且还主张从表演艺术、艺人的艺术思想中,考察中国美学思想的特点。他说,研究中国美学史,“应当多多研究中国戏剧。……研究中国美学史的人应当打破过去的一些成见,而从中国极为丰富的艺术成就和艺人的艺术思想里,去考察中国美学思想的特点。这不仅是为了理解我们自己的文学艺术遗产,同时也将对世界的美学探讨作出贡献。”[19]“研究戏曲只看书,单从理论出发不行,必须从艺术上,生活上一代代传下来才行,中间断了线就很麻烦。”[20]宗白华先生的这些意见,对美学研究的确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戏剧是一门综合艺术,是一种“行为”的艺术,它积淀着中国深厚的文化意蕴,体现了中国人的美学理想。而艺人、戏剧表演家,他们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心得,亦有不少独特的美学观点,他们对戏剧美学的体验是那些满足于书本的美学理论研究者无法企及的。所以,要总结中国美学的特点,总结中国艺术发展规律,不研究戏剧,不研究艺人的思想,那是不全面的,有缺憾的美学研究。

此外,宗白华提出“搞美学的人应打开眼界,多看看,对各种流派不要轻易地下结论。”“搞艺术批评的人要尽量宽容些。搞美学研究,也需要从发展的观点来看问题。要让作品

在社会上多经一些人看看。这对中国美学和艺术的发展是会有好处的。”“中国美学的发展,也只有‘百家争鸣’,大家用认真的科学的态度对待问题,联系实际,好好讨论、研究,才

可望取得更大的成果。”[21]这些意见,对美学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对某种方法的选择和使用,在根本上是对一种研究视点的确立,而这种确立又是一种美学观的反映。”[22]那么,方法论也应是一种研究视野、思维方式、美学观等反映。从我们对宗白华这些观点的分析,可以看出,宗白华是以总体性与综合性的眼光来审视美学研究的,这是对中国传统的整体思维方式的认同,实质上也是一种文化视野的体现。

美学研究离不开艺术,而艺术是艺术家对世界感受的体现,这牵涉到人与世界,人与物,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哲学关注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人与自然、人道与天道的关系。在这种意义上,美学研究必然与哲学发生关系。而中国哲学在人与物,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基本是“天人合一”,物我浑融的观点,体现出中国哲学的整体认知模式。这种思维方式,对中国文学、艺术及学术研究等都有很大的影响。中国古代诗书画互参互证的学术传统,即是这种思维方式的反映。现在,学术研究提倡文化的视野,提出跨学科的整合研究,这显然是对传统的整体思维方式的继承与发展。宗白华主张将文艺批评与哲学、文学、各种工艺美术品等实物以及艺人等联系起来研究美学,是对传统思维方式的认同,也体现出开阔的研究视野。这些观点,对现代美学研究具有指导意义,可以说,在传统美学研究与现代美学研究中,宗白华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宗白华的这些主张,体现出美学研究方法多元化的特点。他提倡将各艺术门类、中外美学进行比较研究,从实质上讲就是一种跨学科、跨文化、跨国度、跨历史的研究理路。把理论的研究与主体对艺术品的审美实践结合起来,将历史文献资料与出土实物相比对,重视戏剧,研究艺术家美学思想等等这些研究方法,也体现出宗白华主张从多个角度来研究美学的意识。这是一种科学的方法论意识,是其在美学研究方法论上的自觉,也是他建构科学、合理的美学研究方法论的体现。

宗白华美学研究方法论与其研究实践是相辅相成的,他在美学研究方面的许多成果至今仍为人们所推崇,这也证明了他关于美学研究方法理论及其实践的正确性。“由于文艺学与美学研究对象的特殊与复杂,方法问题显得格外重要。”[23]宗白华关于美学研究的方法论以及他的研究方法,对现代美学研究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范式作用,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注释:

[1]杨存昌:《论美学研究的方法》,《枣庄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第57页。

[2]今道友信:《美学方法叙说》,《美学文艺学方法论续集》,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第377页。

[3]宗白华:《中西戏剧比较及其他》,《中国美学史论集》,安徽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298页。

[4][8][12][14][20]宗白华:《<美学向导>寄语》,《艺境》,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78、379、379、378、378页。

[5][6]参见邹士方:《宗白华评传》,香港新闻出版社1989年,第205、208页。

[7][10][11][13][21]宗白华:《关于美学研究的几点意见》,《中国美学史论集》,第1、8、2、2、5~6页。

[9][16]宗白华:《漫谈中国美学史研究》,《中国美学史论集》,第7、7页。

[15][17]宗白华:《中国美学史中重要问题的初步探索》,《美学散步》,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3、32和33~34页。

[18]宗白华:《艺术与中国社会》,《艺境》,第206~207页。

[19]宗白华:《漫话中国美学》,《中国美学史论集》,第11页。

第7篇

关键词:瓦当形神皆备美学内涵

据文献记载,瓦的出现是在母系社会进入父系社会以后的事。瓦作为中国古代建筑材料,是中国建筑史划时代的进步。瓦的实物最早见于西周早期遗址。中国古代的瓦分为板瓦和筒瓦两种。在房屋的顶部覆瓦时,相对宽大的板瓦先顺次仰置于屋顶,然后再以相对弧度较窄的筒瓦覆扣于板瓦与板瓦纵向相接的缝上。在最接近屋檐的最下的一个筒瓦头部有一个下垂的半圆或圆形部分,即瓦当,俗称瓦头。瓦当是瓦最出彩的部分。瓦当解决了屋顶防雨水问题,它的主要功能是起防风雨浸蚀、蔽护屋檐、延长建筑物寿命,又起美化装饰屋檐的作用。瓦当的实物最早见于西周中晚期陕西扶风召陈遗址。从考古资料看,汉代瓦当出土数量最多,形式最为丰富,质量最高,是我国古代瓦当艺术中的独一无二的珍品,汉代瓦当主要出土于陕西、河南和山东三省,其中陕西西安一带尤多,来自于建筑遗址、烧窑、灰坑及墓葬中,其最珍贵之处是它的实用与美观,功能与装饰的完美统一。

西汉自“文景之治”后,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之说。商业走向繁荣,经济得到极大的复苏,故建筑方面也取得了很多重要进展,西汉宫廷楼台秉承周、秦、楚遗风,气势宏伟雄壮,如长乐宫、未央宫、明光宫以及上林苑,各抱地势,连属成群,华丽豪奢,建筑规模宏大。这些为瓦当艺术在汉代大放异彩奠定了广阔的发展基础。而在这些建筑上必会配用造型精巧和意义深远的瓦当以显示皇家的气息与威严,从而构成了独具汉代民族特色的建筑风格。瓦当一方面是建筑实用品,同时又是一种装饰工艺品,故其自身所包含的上层社会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又在不自觉中成为上层阶级弘扬社会伦理、政治抱负、政治功绩和艺术偏好的附属品。汉代瓦当题材十分丰富,人文与自然并存,神话与现实并存,抽象与写实并存,其题材丰富、造型优美、结构多变,形神皆备的特点不仅体现了古人杰出的艺术技巧,同时也折射出高超的艺术成就和美学内涵。

一、题材丰富

虽然汉代盛行儒学和经学,且儒家遵从的“成教化、助人伦”的思想被规定为从文学到绘画和音乐等广大艺术领域的功利职责,但是汉代的艺术创作的特点恰恰没有被这一思想束缚。汉代先贤的艺术嗅觉极其敏锐,艺术感悟极其深远。汉代瓦当选择的题材丰富多彩,取材几乎囊括了天上、地下、神话世界、人间生活的各个部分。瓦当题材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图案纹瓦当、图像纹瓦当和文字纹瓦当。

1.图案纹主要有卷云纹、水纹、植物纹等,这类纹饰是对现实生活中具体形象的高度概括、提炼和抽象。图案已脱离其具体直观形象,是对自然中的行云流水、树木花草程式化的写意,既是生活的图案,又是纯粹的图案,它运用简略的几何线条描写勾勒,线条本身不断地产生新的生命力,具有抽象的美。

2.图像纹主要有四神纹、鹿纹、鱼纹、龙凤图腾纹、人物纹等。这类纹饰继承了周秦的风格,但不同于周秦狰狞的美,它变得更为自由、活泼、开放。如“鹿纹”瓦当就有鸣鹿、奔鹿、双鹿等不同的题材,形式自然。而1956年西安汉长城遗址出土“四神纹”瓦当气韵生动,形式大胆,想象力丰富,堪为精品。这类题材的瓦当,既是对动物形体的崇拜,又是对生命活力的向往,具有自然的美和浪漫的美。

3.文字纹在汉代最具时代特色,占有突出的地位,内容丰富,词藻极为朴实。其内容有吉祥颂祷之辞、纪实记录之词、趋利避害之语等。字数从一到数十不等,绝大多数为阳文。如祝福和祈愿之用,有“长生无极”“延年益寿昌”“与天无极”“万岁未央”等;记录标示之用,有标明建筑物的名称,如“长乐”“未央”“上林”等,分别表示“长乐宫”“未央宫”“上林苑”等汉建筑;表明官职之用,有“上林农官”“都司空”等;表示墓葬名称的,有“高祖万世”“长陵西神”“殷氏冢当”等;表示歌功颂德的,有“汉并天下”“单于天降”等。文字纹瓦当是汉代的主流,大都采用缪篆进行书写,气息高古,其高超的书法价值被历代文人墨客推崇。书画同源,瓦当书法是中国独有的艺术种类和审美现象,书法中美化的线条比彩陶纹饰的抽象几何纹还要更为自由,文字纹多样化的线的曲直运动和空间构造,表现和表达出种种形体姿态、情感、意趣的气势力量。汉代文字瓦当是中国文字瓦当艺术的集大成者,它运用文字线条的伸缩,形成一种变化无穷的美的旋律,具有印章和书法古典美。

二、造型优美

西周早期的瓦当是素面的,呈半圆形,称半规瓦,秦代的瓦当由半圆发展为全圆形。而汉代,流行用圆瓦当。汉代瓦当的制作较战国时期更为兴盛。瓦当,也是筒瓦的附件,瓦头一般呈圆形或半圆形。汉瓦当在成熟期的制作是当面和筒瓦为整体结构,一次成型。汉代瓦当实际上是指一种灰色或半灰色陶制品,人们常用“秦砖汉瓦”来形容那秦汉两代在建筑材料方面的成就。所谓秦砖,是指秦代炉火纯青的空心砖技术及质检技术;所渭汉瓦,是汉代独特的瓦当制作技术和造型艺术。通常瓦当的制作主要有几个步骤:制瓦当坯、续制筒瓦、切割晾干、焙烧。有花纹和文字的瓦当的制作方法,都是先刻出木模(阳纹),然后用木模压制出泥制瓦当纹(阴纹)。将瓦当范放入窑内烧好取出,便可使用。故而汉代瓦当很少有生硬的刀痕,极富弹力,朴素之中蕴藏着浑厚而沉稳的艺术风格,这种艺术风格与汉代的制陶工艺有一定的联系。汉著名的宫廷楼宇,大多有烧制砖瓦的陶窑,进行专门设计和生产。圆弧造型既是建筑力学性能的考虑,又是一种富有动感和韵律美的造型,作为纹饰造型的背景和映衬,能更加突出整个画面方圆结合的呼应和统一,能够增强艺术形象的整体性的美感。

三、结构多变

汉代瓦当纹饰很讲究整体的造型,通常采用中轴对称结构、螺旋结构、发射结构、自由结构等造型,这些都体现出不同的美学内涵和文化价值。

1.中轴对称结构

中轴对称结构呈现对称之美,这里是指等量等形、等量不等形、等形不等量等美学范畴。古今中外,许多古城、皇宫、民宅、陵墓,也多是左右相对。这种空间位置的对称性设计,是对大自然的有机模仿,在这种模仿中人类得到感官的愉悦和情操的陶冶,进而产生有益于人的身心健康的审美感受。汉代瓦当以中轴线或中心点为支撑,向上下左右配置相同或相近形状和大小的纹饰,使整个画面既统一对称、庄重大方,又富有节奏和韵律。所出土的瓦当如“树木双兽”,是典型的中轴对称结构,以抽象的树木为明显的中轴对称线,也有无明显中轴线的对称结构,如中轴树木的一边为一兽,另一边为一人,这是等量不等形,属于对称中的不对称,不对称中的对称。而大多数的卷云纹瓦当一般都是对称结构,以当心为中心点,上下左右分作对称界格,每一界格为一单元重复一个连续图案。主次、疏密都独具匠心,其线条变幻莫测,又给这种对称结构增添一种飞扬流动的美感。

2.螺旋结构

天道崇美,螺旋在大自然中到处存在,通常体现自然美。这些美丽的形状具有一种神秘的规律性,与周围杂乱无章的世界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汉葵纹瓦当主要采用这种结构,葵纹花纹从运动状态向左右旋转,在几何轮廓内花瓣互相承接,强调追求内在的律动。整个画面活泼洗练,朴实美观,具有强烈的韵律感和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

3.发射结构

发射呈现一种扩散或收敛之美,指围绕着一个中心,形态均匀向四周扩展或向中心收缩。发射也是自然界常见的形式,表示各个方向的力均衡作用。有一些云纹瓦以当心为中心,向四面八方伸出辐射线,以简练的线条刻画出强辐射的图式。其结构匀称稳定,又魅力四射,光芒普照,象征着圆满。

4.自由结构

在汉代的瓦当艺术中,自由结构是一种重要的造型结构,造型舒展自由,不拘一格。文字纹瓦当和动物图像纹瓦当主要采用此类结构。自由结构脱离了对称、螺旋、发射、比例、和谐、层次、节奏等形式规律。布局依形的大小或多少而变,有一种活泼生动的美。如文字纹瓦当“万岁”,打破了静止的结构空间,点画调匀,线条上下均平,左右相顾,相互映带,气宇轩昂,精神洒脱。其气势铺天盖地,占去画面绝大部分,以不对称的灵活构图烘托出形象的动感,以浓重、粗拙的笔法渲染出一种单纯、烂漫的情怀,它与后世的轻巧灵活之美完全不同,也不追求浮华、奇丽,整个画面显示出朴实庄重和古拙的美。

一大部分汉动物图像纹饰也是这种任意结构,有一个主体纹饰满幅而来。特别是王莽时代的“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瓦当,形式自由,堪称代表。四神是古代传说中的四方神,其中青龙能呼风唤雨,象征东方、左方、春天,为四神之首。朱雀是理想中的吉鸟,象征南方、下方、夏天。白虎象征西方、右方、秋天。玄武是龟和蛇的组合变化图案,象征着北方、上方、冬天。四神同时被认为是四种颜色的象征,即蓝(青)、红(朱)、白、黑(玄)。瓦当四神图案都有一个明显的中心,即乳钉,它与雄厚的边栏形成呼应,在体例上给人以庄重的美。围绕瓦当四神图案这个中心,纹样稳定、丰满,富丽充盈,动静相生。

四、形神皆备

先秦的孔子和儒家强调礼乐文章,强调艺术的政治教化作用。汉代官方宗教神学体系则把儒家的这种美学发展成为神秘主义的美学。到魏晋南北朝,则出现了一种新的倾向,强调观赏自然本身的美,强调艺术要通向自然之道。而汉代是从先秦发展到魏晋南北朝的过渡环节。刘安的《淮南子》与王充的《论衡》是两汉时期重要哲学著作,包含有丰富的美学思想,发挥了老子的哲学思想,以对抗和批判汉代官方的宗教神学体系。故王充自己也认为,他的天道自然的思想“虽违儒家之说,合黄老之义也”。《淮南子》中“元气论”强调:“天地合气,万物自生。”(《自然篇》)《论衡》中“形神论”则强调:“夫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充也;神者,生之制也;一失位,则三者伤矣。”(《原道训》)元气论”和“形神论”皆认为物质是气息、精神的载体;精神、意境是物质面貌的反映。“元气论”和“形神论”思想对后世哲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也对当时的文化艺术产生了很深的影响。

汉瓦当是充满着非凡活力和旺盛生命力的异常热闹世界。古人以艺术特有的敏感触觉,在极其有限的空间内容纳社会生活中政治的、经济的、艺术的、文化思想的、宗教的各种内容。从现已出土的汉瓦当资料来看,其中体现了汉“形神皆备”的美学思想。

汉代与西周、先秦的审美不同,西周、先秦是图腾和氏族符号崇拜,崇尚神秘的与狰狞的美。西周、先秦瓦当呈现的是饕餮纹、夔龙纹、蟠螭纹、鹿纹、虎纹等。如鹿纹,秦国先民蜚廉因在狩猎捕鹿中善奔跑而成为秦族首领,鹿就成为秦族部落的图腾。秦人对动物观察十分细心,在瓦当表现手法上高超奇绝。瓦当上有矫健的奔鹿、机警的卧鹿、温情的子母鹿等,全都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是秦人对先祖的崇敬与鹿的怀念。汉代主张“论贵是而不务实”“养实者不育华”。王充论艺术时有“真”“善”“美”三层境界,强调“真美”。汉代瓦当正是洗尽铅华,还原朴素、自然的真美。汉代瓦当中植物纹、动物纹、人纹、卷云纹和水纹等活生生的形象,这是古人心仪自然,怀抱自然的体现。而四神纹瓦当则是因为四神常与时间、节气、方位、星宿、阴阳相连,人必须借助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来达到人神感应、灵魂升天,这也体现了形神相依的思想。

汉代文字纹构图样式丰富,在汉文字瓦当中表现为不同的字数不同的布局,有无界格、二界格、三界格、四界格等,如“关”“上林”“长生无极”“长乐未央”“与天长久”“寿老无极”等。文字瓦当常采用缪篆的形式与圆形边界结合,计白守黑,并考虑到文字的阅读序列,字与字之间的笔画空间借用和谐一致的思想。多元、自由、得体的空间划分能力比较成熟,瓦当上的文字井然有序,毫不散乱,每一个汉字造型的线条分布自称秩序,因而造成了不整齐中的整齐和整饬不乱的韵律。线条的粗细节奏与形态节奏有效地保证了当心和圆形边界的均衡与稳定,线条并非僵硬的模型,更多的是生命的律动,这显然已经达到了高超的书法与篆刻的水平,而且体现了书法的本体美感,是书法中形神皆备思想的体现。

参考文献:

[1]叶朗.中国美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2]郑奇.中国绘画对偶范畴论.江苏美术出版社,1998.

[3]田自秉.中国工艺美术史.东方出版中心,1999.

第8篇

关键词:现代音乐美学;4分33秒;无声之乐

在20世纪这个新的音乐思潮竞相涌现的年代里,音乐美学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音乐的自律和他律依然是美学界议论的焦点。音乐自律论也被称之为形式主义音乐理论,它是18世纪和19世纪西方音乐美学理论中的两大流派之一。这一流派以奥地利音乐理论家爱德华•汉斯立克为代表,他在《论音乐的美》一书中认为:音乐的美是一种不依附、不需要外来内容的美,音乐只是乐音的运动形式,情感的表现不是音乐的内容,音乐也不是必须以情感为对象,音乐不描写任何情感。实际上,汉斯立克主张音乐的美来自于音乐本身,与其表达的情感和内容无关。音乐的原始要素是和谐的声音,它的本质是节奏。音乐他律论也可以称作音乐的情感论,这一流派认为:音乐是人类情感的表现,它受某种外在规律——人的情感的制约。情感是音乐表现的主要内容。这两种流派都出现了许多著名的音乐家,情感论的音乐家数不胜数,比如浪漫时期的诸多音乐家,而到了二十世纪,自律论的影响迅速膨胀,他们的代表是表现主义音乐时期的音乐家及在其后出现的序列音乐、偶然音乐,拼贴音乐等。本文就偶然音乐及其代表人物做一下浅显的讨论。

在二十世纪末,偶然性音乐占据了一个重要地位,它摆脱了序列式的控制走向了更大的自由,然而就在这自由中,它形成了一系列的偶然创作原则,这些原则生动地体现在了对偶然音乐有着浓厚兴趣的作曲家作品中。约翰•凯奇就是最具代表性的先锋派作曲家。

1952年,约翰•凯奇上演了他的两部惊世之作——在纽约上演的无声音乐《4分33秒》和在黑山大学举行的集体行为艺术,开始声名大噪。“4分33秒”是一段虚无的演奏时间,但设计得有板有眼:演奏家走上台,在钢琴前坐下,打开琴盖,静坐,过了33秒,关上琴盖又迅速打开,静坐,再过2分40秒,再次关上琴盖又迅速打开,仍静坐,再过了1分20秒之后,演奏结束。虽然在当时已见怪不怪的纽约,人们的反应还是如预料中一样异常激烈。观众在前33秒保持安静,在之后的2分40秒开始礼貌得低声嘀咕,最后的1分20秒是“绝对的热闹”,响起一波一波的愤怒喧哗,然后闹翻了天。大部分现场观众的反应是被耍弄,上当了,有一小部分则冷眼旁观,还有更小部分似乎有些领悟。从来没有玩世椰偷的行为波及到庄重的音乐厅里,即使在约翰•凯奇之后也没有发生过。演出的轰动效应令《4分33秒》成为二十品世纪一首众所周知的音乐作品。即便是在如今的回顾中,《4分33秒》也早已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的文化里程碑”了。

一、音乐的存在方式

首先,音乐是一门音响艺术,从古希腊到古罗马,经过漫长的中世纪到文艺复兴,然后再到音乐发展的高峰时代古典和浪漫时期,音乐形式也从它的一度创作到三度创作(从乐谱、演奏到欣赏),都是通过一定有组织的乐音诉诸人们的听觉,使欣赏者获得某种审美享受,从而完成它特定的表达意图,这条规则千百年来一度如此,甚至到了20世纪上半叶,音乐发展的轨迹虽然有些改变,但是其基本的音响形式还是保持不变。凯奇创作了被认为是“二十世纪的文化里程碑”的无声音乐“4分33秒”,其创新性无可置疑,但是它违背了音乐感性材料的基本属性。

1、非自然性—创造性

我们认为,每一部音乐作品所发出的音响都是经过作曲家静心思考所创作出来的,而这些音响在自然界中是绝对不存在,换句话说,音乐的音响都是非自然性的,是一种创造性的音响。没有创造性的因素,任何声音都不可能变成音乐。《4分33秒》具有创新性,演奏家静坐而不演奏,对此,观众在前33秒保持安静,不知所措的耐心等待,在之后的2分40秒开始低声嘀咕(主要是出于礼貌的原因),后来就有人咳嗽,最后的1分20秒是绝对的热闹,音乐厅里响起一波又一波的愤怒喧哗,简直闹翻了天,整个观众席充满了因迷惑不解而产生的各种音响。而“这部作品的音乐便是由观众制造出的各种噪音以及与此同时观众席以外的所有声音构成[1]”。由此可见,它违背了千百年来音乐必须具有乐音音响的材料,完全由各种噪音构成的音乐作品是立不住脚的。

2、非语意性和非视觉性

音乐和语言一样,它们都是用声音来表达的,但是它们所表达的意义却完全不同。语言具有一种约定性的语义,是一种约定俗成;而音乐却不同,它仅是限定在艺术的交往中,其乐音本身没有明确的含义,所以它是非语义性的。同时,它又和舞蹈艺术不同,从它的物理形态来看,音乐仅仅是具有一定的频率、一定的振幅和一定的波形的声音在时间中先后或同时发响的组合体。这个组合体没有可供视觉感受的形、色、状,因此它是非视觉性的,凯奇的《4分33秒》中,演奏家仅仅坐在钢琴旁,琴盖打开又合上等动作,恰恰给了一种视觉的景象,这是不符合音乐逻辑的。

二、偶然音乐带来的影响

在现代的艺术领域中,其种类可谓繁多,但是还都是沿着欧洲艺术发展的逻辑而来的,但是受《4分33秒》的影响,整个艺术界都受到了启发,比如音乐界把一首多声部的经文歌的曲调、歌词、内容,语言等毫不相干的东西拼贴在一起,绘画界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也出现了那些脱离了规定的绘画或雕塑的艺术,如环境艺术、身体艺术、偶发艺术等,这些流派脱离了画布和通常做雕塑的材料,从而成为了一种行为、一个事件、一个姿势、一段文字,或随便拿任何东西如几根树枝、几张纸、一块石头随便拼凑如画,这些作品可谓“美轮美奂”。又如在激进派的作品《苹果》中,演出者一人拿一个苹果上台对着手里的麦克风大咬大嚼,扩音器里送来一片咀嚼声。在《滴的音乐》中,用一口大锅,把一杯水慢慢滴进去,大家坐着听滴水声等,中国著名青年作曲家谭盾则也创造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音乐,可谓技法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但却不能给人以美感;使气氛荒诞诡秘,弥漫野气,远离现实人生,使听众不知所云。他在中央音乐学院举办的一次座谈会上说:“现代音乐创作比的不是作曲技巧,而是比音乐观念。”他们的这些观念被认为是音乐向自然的回归,但是如果艺术是这样回归的,那么对艺术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三、结论

尽管艺术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创新也很有必要,但是,脱离艺术的本体去谈创新是不理智的,他最终只会阻碍艺术的发展,如果巴赫能够想到这些创新,把音乐引向自然,那么我们就再也听不到美妙的音乐了,也不会出现贝多芬和莫扎特这样的音乐家了,我们只能看到演奏家静静地坐在乐器的前面而不出任何声响,或者只能听到滴水声和鸟鸣了,看到的绘画也只是几只树枝和几块石头而已。

参考文献:

1、TheNewGroveDictionaryofAmericanMusic,第

1卷,伦敦MACMILLAN出版有限公司1986年出版,第336页。

第9篇

关键词:阿恩海姆;格式塔;心理学美学;视觉动力

格式塔心理学美学被认为是现代两个影响最大的心理学美学流派之一。虽然在阿恩海姆以前,格式塔心理学派的一些代表人物已经开始把格式塔心理学的许多基本原理运用于艺术研究,但使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大放异彩的却是阿恩海姆,他被公认为是格式塔心理学美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无论从中国,还是国外来看,可以说阿恩海姆对视知觉形式的研究,已经成了美学和艺术理论的重要资源。

一、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研究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说,国内学者对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介绍、评述,主要是把他当作格式塔心理学的形式理论在艺术领域的阐释者来对待的,而没有注意到其美学思想已经将视觉完形形式理论“动力化”了,因此,对其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主要原因是国内的一般学者对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研究大都建立在《艺术与视知觉》(1954)和《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1969)这两部著作上。在对《艺术与视知觉》(1954)的理解上,大多数学者主要关注视知觉的“完形”倾向,而没有对视知觉形式动力进行深入的研究。一般对《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这部著作也只是关注视觉与思维的问题,而没有从视知觉形式动力之于视觉思维的重要意义这个角度来审视。尽管国内有的学者对阿恩海姆“张力”理论给予了充分关注,但没有发现他在1974年再版的《艺术与视知觉》中已用“动力”代替了“张力”的核心概念的情况。因此,国内学者一般在论述阿恩海姆美学思想时,大都谈的是他的“张力论”,而不是“动力论”。

美国天普大学教授IanVerstegen在“Arnheim,GestaltandArt”一书中,对知觉动力理论在绘画、哑剧、音乐以及诗歌等艺术门类中的具体体现进行了探讨,但没有从视知觉形式的形成和建构的动力机制这个角度对阿恩海姆艺术理论进行研究。

二、阿恩海姆美学思想发展的三个阶段

阿恩海姆在70多年的学术生涯中,几乎一直在从事把格式塔心理学理论系统应用于艺术领域这项工作。他使格式塔学派这门新兴的心理学在艺术领域的阐释变得完善和丰富起来。

在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发展过程中,他的研究重心也发生过改变,主要呈现为三个阶段。简单地说,第一阶段是从柏林大学到《艺术与视知觉》(1954)的出版,他的研究重心侧重于探讨艺术形式与视知觉之间的关系,通过揭示视知觉的简化倾向和组织本能来揭示“完形”性质。此间,“力”已经作为核心概念进入其中,他已经清楚地认为每一个视知觉形式都是一个“力”的式样,但他更多地是在分析式样中的“力”。这些思想集中反映在《艺术与视知觉》(1954)一书中。第二阶段是在《艺术与视知觉》(1954)出版后大约10年左右的时间段,他把研究重心放在揭示视知觉的思维本质上,着重探讨了视知觉具有思维的性质,试图弥合感性与理性、感知与思维、艺术与科学之间的裂缝。1969年出版的《视觉思维——审美直觉心理学》一书就是这种思想的集中反映。在这本书中,他用大量事实阐明了“动力”之于视觉思维的重要作用,“力”或“动力”在视觉思维中的创造和内在机制。第三阶段是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这时他已不再更多地考虑知觉与艺术问题,而是对知觉动力在具体艺术中的表现做了更多地思考。这种思想反映在他的一系列重要论文和著作中,主要有《形状的动力》(论文,1966)、《建筑形式的视觉动力》(1977)、修订版的《艺术与视知觉》(1974)以及《中心的力量——视觉艺术构图研究》(1982/1988)等。

三、“力”的理论在阿恩海姆美学思想中的核心地位

尽管阿恩海姆美学理论研究重心有上述的转变,但这三个主要阶段都是以“力”为核心展开的,即他的视知觉“完形倾向”理论、“视觉思维”理论以及艺术表现理论等主要理论都是建构在“力”的理论基础之上的。“力”这一理论核心思想贯穿于他美学思想的始终。因为在阿恩海姆看来,艺术是建立在知觉基础之上的,而知觉又存在着“知觉力”和对于“力”的结构的组织、构建,因此,力的式样和结构对于艺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力”的概念构成了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基石。

阿恩海姆在著作中主要使用过四种“力”的概念,即“forces”、“tensions”、“dynamics”和“power”。“forces”是“力”,指的是由视觉对象的形状和构型所生成的力[1]。“tensions”是“张力”,是指物体间或物体各部分之间的聚合力,有强度但没有方向。“dynamics”是“动力”,是指在视觉对象中知觉到的有方向性的张力(directedtension),它的载体是矢量(vectors)[2]。“有方向性的张力就是我们讨论视觉动力时所要讨论的东西,它是形状、颜色和运动中的固有属性,不是通过观赏者凭借自己记忆中的想象加给知觉对象的东西。”[3]而“power”的意思是“力量”,主要是指视觉式样本身及其组合所形成的视觉冲击力。他在《中心的力量——视觉艺术构图研究》这部著作题目中的“力量”用的就是“power”。虽然“力”这个核心概念贯穿于他美学思想的始终,但在其思想发展的三个阶段,“力”的概念却有了微妙而重要的变化。

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第一阶段侧重于探讨艺术形式与视知觉的关系,通过揭示视知觉的简化倾向和组织本能来揭示“完形”性质。阿恩海姆在他的成名作——《艺术与视知觉》(1954)中有这样一段富有深意的表述:“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们要求人们首先要记住:每一个视觉式样都是一个力的式样。正如一个活的有机体不可以用描述一个死的解剖体的方法去描述一样,视觉经验的本质也不能仅仅通过距离、大小、角度、尺寸、色彩的波长等去描述。这样一些静止的尺度,只能对外部‘刺激物’(即外部物理世界送到眼睛中的信息)加以界定,至于知觉对象的生命——它的情感表现和意义——却完全是通过我们所描述过的这种力的活动来确定的。”[4]由此看来,“力”具有重要意义。这种重要意义从此段文本中可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每一个视觉式样都是一个力的式样”,这意味着“力的式样”是视觉形式的基本性质;

第二,只有在是“力的式样”的情况下,形式才是“活”的式样,此意味着“力”的概念与“活的”有关,与“死的”、“静止的”对立;

第三,更为重要的是,“力”的概念与“知觉对象的生命”与“情感表现和意义”有关,因为“知觉对象的生命”即“情感表现和意义”是“力”的活动所确定的。阿恩海姆正是基于这种思想开始构建他的艺术理论大厦的。阿恩海姆基于格式塔心理学理论,在《艺术与视知觉》(1954)中,主要把视知觉形式揭示为“力”的式样。同时,它们又都具有“完形”性质。从而为他的美学思想大厦奠定了基础。

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第二阶段侧重于揭示视知觉的思维性质,也即着重探讨是否存在知觉层面上的思维问题。因此,视知觉中的“力”的作用和功能,也就更多地与视知觉层面的思维关联在了一起。在阿恩海姆看来,视觉思维其实是一种直觉认识。在这部著作中,他用大量事实阐明了视知觉形式动力就是一种思维活动,从而论述了视觉具有思维功能并描述了视觉思维机制。同时,《艺术与视知觉》一书中的视知觉形式建构的完形倾向,在《视觉思维》一书中越来越多地被凝缩为一种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成了全书探索的理论核心。

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第三阶段侧重于探讨知觉动力在具体艺术中的体现和表现。从20世纪70年代以后,这时阿恩海姆已不再更多地考虑知觉与艺术问题,而是对知觉动力在具体艺术中的表现做了更多地思考。在1974年《艺术与视知觉》修订版中,阿恩海姆作了这样的表述:“非常明显,如果对我们所见的东西仅从尺寸大小、形状、波长以及速度来描述,就不会公正地对待我们的所见。形状、颜色以及事件等的动力属性已经被证明是一切视觉经验不可分离的方面。如果承认这样的动力是直接及普遍地存在,我们不仅可以把自然物体及人工制品描述得更为完善,而且我们也明确地得到了通向探询‘表现’之路。”[5]综上,我们可以看出,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三个阶段在揭示视知觉完形形式的建构过程中,都是以“力”为核心展开的,因此可以说,“力”的理论构成了阿恩海姆完形形式理论的基石。而且我们也可以初步看出,在阿恩海姆美学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力”这一理论核心思想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他越来越强化了“力”在视知觉完形形式建构中的作用,并使视知觉完形过程“动力化”了。也就是说,视觉艺术中的视知觉活动的完形倾向被转换成了一种具有思维性质的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视知觉形式的形成和建构的动力机制。由此看来,阿恩海姆美学思想更多地将格式塔发展为一种动力建构机制。

四、阿恩海姆美学思想核心概念的转变

阿恩海姆在1954年版《艺术与视知觉》中,他主要使用的是“forces”(“力”)和“tension”(“张力”),并给予了“张力”以核心地位。系统地阐述了形状、色彩、位置、空间和光线等知觉范畴中所包含的种种能够创造张力的性质,并以“张力”为主题作为书中重要一章。可见,他把“张力”放在了理论核心位置上。而在1974版《艺术与视知觉》中,却把第9章的标题“张力”换成了“动力”,而且“dynamic(动态的、动力的)”以及“dynamics(动力)”在书中俯拾皆是。“张力”的理论核心位置让给了“动力”。

在1954年版本中,阿恩海姆说:“我个人认为,只有当视觉经验到张力之后,才会有这种动觉感觉。换言之,张力是视知觉首先经验到的。”[6]以及,“如果我们想要通过直觉的观照能力或是通过清晰的分析步骤去理解一件艺术品,就必须首先分析那种将作品的主题建立起来、并指出作品存在的理由的紧张力式样。”[7]

在1974年版本中,他却是这样说的:“视觉经验是动力(dynamic),这个主题将贯穿于整部书中。人和动物所感知的不只是物体的排列、颜色、形状、运动或大小,而首先可能是具有方向性的张力的相互作用。”[8]而且,阿恩海姆明确指出“动力是知觉经验的真正本质”[9]。

从上面两段引文我们可以看出,在1954年版本中,阿恩海姆认为“张力是视知觉首先经验到的”,而在1974年版本中,强调的是视知觉首先经验的是“有方向性的张力的相互作用”。最重要的是,阿恩海姆在1974年版《艺术与视知觉》中明确指出“动力是知觉经验的真正本质”,因此可以得出,“动力”已取代“张力”成了他“力”的理论的核心概念。

五、核心概念的转变原因及其深远意义

阿恩海姆后来为什么用“动力”取代了“张力”核心概念呢?为什么阿恩海姆这么强调“动力”呢?因为“动力”具有深刻意义,它关乎视觉艺术生命形式的生成。

关于视觉艺术生命形式的生成条件,苏珊·朗格有过精彩论述:“总之,要想使一种形式成为一种生命的形式,它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它必须是一种动力形式。换言之,它那持续稳定的式样必须是一种变化的式样。第二,它的结构必须是一种有机的结构,它的构成成分并不是互不相干,而是通过一个中心互相联系和互相依存……。”[10]

我们可以用苏珊·朗格在这里所陈述的思想,来揭示阿恩海姆之所以强调“动力”的重要意义。在阿恩海姆看来,苏珊·朗格上述四个关于形式成为生命形式的条件都是“有方向性的张力的相互作用”形成的。也就是说,阿恩海姆强调视知觉形式形成中的“动力”,实际上是想确立一种视知觉形式建构的动力机制,以便艺术的“有意味的形式”能够在(视)知觉内部来完成或生成。“至于知觉对象的生命——它的情感表现和意义——却完全是通过知觉力的活动来确定的。”[11]“在一件艺术品中,不仅需要包含着极其丰富多彩的动力关系,而且这样一些关系还能在静止和运动之间建立起一种特殊的平衡。这种特殊的平衡,早先曾被人们作为一幅画的内容或主题看待,而我却认为,只有意识到这些视觉力的式样是如何反映内容的,才有助于评价一幅绘画的卓越艺术性。”[12]可见,只有“有方向性的张力”的相互作用或活动,即动力,才能使视觉艺术成为生命形式,艺术形式也才能成为有意味的形式。

我们一般都把阿恩海姆的格式塔心理学美学把握为一种“视知觉形式完形理论”,把视知觉完形形式的生成归于视知觉的完形倾向之下。但是,我们综观阿恩海姆美学思想发展的整个历程以及对其理论核心概念转变的分析可以看出,视觉艺术中的视知觉活动的完形倾向被转换成了一种具有思维性质的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视知觉形式的形成和建构的动力机制。那么也就意味着“动力”是“完形”的动力机制,视知觉形式动力的本质就是“完形力”或“格式塔力”。

很显然,阿恩海姆并没有因为强调“力”或“动力”而放弃“完形”、“完形倾向”等概念。实际上,在阿恩海姆的文本中,“动力”和“完形”之间存在着一种表里交互阐释的意味。说“动力”,其实是指“完形”的内在生成机制;说“完形”则是在说此“动力”所成就的形式。也就是说,“视知觉形式动力”一方面是视知觉形式生成的动力机制;另一方面又体现其达成的形式,即“力的式样”。同时,在视知觉形式动力作用下,意义、表现等在形式创造中所必须具备的东西也都得以产生。由此看来,学界通常认为阿恩海姆建构其美学理论的基石是视知觉“完形倾向”的理解,应该作一个偏转,即他的“完形倾向”其实应该是视知觉形式动力,从而使我们对之有了一种全新的理解。

参考文献:

[1][2]RudolfArnheim:ThePowerofTheCenter:AStudyofCompositionintheVisionArts(TheNewVersion),BerkeleyandLosAngeles,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88,229,226.

[3][5][8][9][11][12]RudolfArnheim:ArtandVisualPerception(TheNewVersion),Berkeley&LosAngeles,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74,416,444,11,416,16,41。

第10篇

关键词:传播媒介;美学形式;审美化;发展

现代传媒美学是一门年轻的、由“现代传媒”与“美学”交叉融会而逐渐形成的新兴学科。随着现代传媒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而加快审美化进程,随着它与美学的关系日渐密切,现代传媒美学必将不断地得到发展并逐渐成熟。

一、现代传媒的发展为传媒美学提供了现实基础

人类生活是在传播过程中展开的创造活动,人类社会的全部发展都与人类的传播活动密切相关。人类传播活动正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

传媒的发展历史,是一个充分展示想象力,力图跨越地域限制走向全面沟通的历史,经历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局部到广域的发展过程。“把一切基于电子技术的传媒形态都视为具有共同技术内核、动作规则、分享基础的统一体;不同形态的传媒。如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数据库。都是基于数字技术内核及其运作规则、分享基础的不同传播方式、不同传播手段。”传媒形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而不断地整合、融合和完善。

现代传媒是现代社会所运用的传媒形态,它包括传统传媒和新兴传媒。传统传媒是指人类历史上流行的、在较长历史时期通用的传媒形态,新兴传媒是当前时代萌生并逐渐发展起来的新兴传媒形态。新兴传媒是传统传媒在信息网络时代的延续和发展,它萌生与发展的催化剂是信息技术。“社会能否掌握技术,特别是每个历史时期里具有策略决定性的技术,相当程度地塑造了社会的命运”。在现代社会,信息技术已成为一种无所不在、最富活力的变革因素,它催生了新媒介,改造着旧媒介,改变了传媒的结构形式和表现形态。被誉为“第四媒体”的互联网捷足先登,新闻网站像雨后春笋般涌现;移动通信紧随其后,不甘落伍。新兴传媒所代表的传媒领域的新成果和新变化将人类的信息传播手段和传播能力推向新的高度。

21世纪是现代传媒大发展、大变革的时代,新兴传媒不断诞生和涌现,不断替代或更新传统传媒。现代传媒与传统传媒有着密切联系和显著区别,是对传统传媒的继承、更新与超越。在传媒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传统传媒并不简单地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退出历史舞台,大多数传统传媒并不会被新兴传媒所取代,而是在更新与重生后,与新兴传媒一道,成为现代传播媒介和传播媒体的主要部分,也就是说,传统传媒与新兴传媒共同构成了现代传媒。现代传媒涵盖了包括从书籍、杂志、报刊、广告、招贴、广播、影视、通信、计算机、网络等一切可视、可听的载体,从平面到立体,从静态到动态,构成了一个视听兼容、平立同构、动静结合的完整的媒介体系。

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既是人类使用传播媒介的历史,也是传播媒介自身不断发展的历史。威尔伯?施拉姆说:“我们是传播的动物,传播渗透到我们所做的一切事情中。它是形成人类关系的材料。”正是人们对传播媒介的使用和控制,使人类文化得以产生、延续和发展。科学技术作为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工具和手段,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生产方式和人们生活方式的变革,包括深刻影响传播媒介的变革。历史上每次重大科技突破和创新,都会带来传媒的显著发展。比如正是科学技术、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才带来了电视的高清化、点播交互化、多功能化,带来了手机的智能化、多功能化、高传输率等。现代传媒的诞生、发展都基于科学技术进步在传媒领域的广泛应用,科学技术的进步与传媒的进步和发展有着天然的联系。科学技术的进步已经成为传媒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人类传播媒介的产生和发展,既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发展的产物,同时它又进一步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现代传媒的发展,打破了人类社会亘古以来信息传播中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把人们之间的距离大大缩短了。马歇尔?麦克卢汉认为:“任何媒介(亦即人的任何延伸)对个人和社会产生的影响,都是由新的尺度引起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日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务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从传播学的角度看,人类超越其他生命的地方,不在于自然传递信息的感官能力有多强,而在于其独具的创造、使用和发展传播媒介的能力。现代传媒在依赖科技的翅膀快速发展中,给人们带来了生活和工作的高效率和便捷性,也带给人们美的视听享受,使人们感受到融会高科技的现代传媒的神奇,同时极大地完善了传播手段,美化了传媒形式要素,诠释了传媒美的构成法则,体现了现代传播的艺术化和审美化,为现代传媒美学的产生与形成提供了必要的现实基础。

二、审美融入日常生活成为传媒美学的发展动因

在当今全球化语境中,“生活的审美化”和“审美的生活化”构成“当代审美泛化”趋势,审美与艺术逐渐地降低了身姿,迅速而不可逆转地向日常生活靠近,引起了研究界的高度关注。关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的问题,从西美尔、本雅明到博德里拉,西方理论界对这一话题的讨论持续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目前已经翻译到国内的理论著作中,费瑟斯通的《消费主义与后现代文化》和沃尔夫冈?韦尔施的《重构美学》,都有较详细的论述。迈克?费塞斯通论指出日常生活中“深藏着审美的意蕴”,详细阐述了日常生活审美呈现的三层内涵:第一,指的是艺术的亚文化;第二,是将生活转化为艺术作品的谋划;第三,指充斥于当代社会日常生活之经纬的迅捷的符号与影像之流。“受到经常性地追求新时尚、新风格、新感觉、新体验的现代市场动力的鼓舞,将现实以审美的形式呈现出来,是人们重视风尚重要性的前提基础。以前根植于现代主义之中的艺术反文化观念,即生活就是(或应该是)一件艺术作品的观念,就这样与更广泛的潮流相一致了。”而沃尔冈夫?韦尔施的《重构美学》一书,提出美学必须超越艺术问题,将日常生活、感知态度、传媒文化等都纳入审美的视野。

在中国,随着现代传媒技术的提高,以大众文化为代表的消费性文化的快速发展,人们直接将审美的态度引进现实生活,大众的日常生活被越来越浓厚的艺术品质和审美意趣所渗透。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大有迅猛发展之势。本世纪初,陶东风、周宪、王德胜、金元浦等学者关于“生活审美化”的文章,曾引发了激烈的美学论争,历时数年,参与论争的论文达两百多篇,尽管其中不乏许多否定或反对的声音,但仍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审美生活化的进程。

在新媒介人、新知识份子以及普通百姓的眼中,审美活动与日常生活的界限越来越模糊,生活审美化的现象大量地发生在人们中间。陶东风说,“在今天,审美活动已经超出所谓纯艺术,文学的范围、渗透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中。占据大众文化生活中心的已经不是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绘画、雕塑等经典的艺术门类,而是一些新兴的泛审美,艺术门类或审美、艺术活动,如广告、流行歌曲、时装、电视连续剧乃至环境设计、城市规划、居室装修等。艺术活动的场所也已经远远逸出与大众的日常生活严重隔离的高雅艺术场馆(如北京的中国美术馆、北京音乐厅、首都剧场等),深入到大众的日常生活空间。”“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以及审美活动日常生活化深刻地导致了文学艺术以及整个文化领域的生产、传播、消费方式的变化。”借助大众传播、社会活动、日常工作等,审美不再是贵族阶层的专利,不再局限于音乐厅、艺术馆、影剧院等高雅场所,而是广泛地充盈在大众的现实生活中,如超市、商场、公园、景区、美容院、健身房,甚至农家乐。薛富兴在他的《生活美学——一种立足于大众文化立场的现实主义思考》一文中指出:“美学需要走出观念领域。走出精英心态,走向大众,走向生活。为此,我们提倡‘生活美学’”。人们越益深入地感触了生活审美化带来的社会文化语境。认识了大众传媒、消费市场与审美文化的关系。审美、文化由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逐渐丧失了传统的神秘色彩,审美在不断地、持久地、强力地内化着人们的生活。同时,社会生活与现代传媒的关系越益密切,大众日常生活被各种媒介改造、抽象成独特生活方式,将其融入到传播的过程中。媒介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之间也就产生了水融的关系,为现代传媒美学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强劲的推动力。

三、现代传媒美学的形成与发展

现代传播的目的与审美具有十分显著的相容性。现代传播是通过大众传媒将相关信息加以有效地宣传、传达、告知、展示、交流等,信息传播通过现代传媒实现其目的,就必然要追求传播效果的最大化,追求通过现代传媒表现出来的易接受性和艺术性。丹尼?贝尔曾说道:“我相信,当代文化正在变成一种视觉文化,而不是印刷文化,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这一变革的根源与其说是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电影和电视,不如说是人们十九世纪中叶开始经历的那种地理和社会流动以及应运而生的一种新美学。”现代传媒在追求传播效果最大化和艺术性的过程中,将现代传媒形态及其表现形式的美,通过信息传播的视听效果形象地表现给受众,以唤起受众的审美体验,从而也将现代传媒的审美问题摆到了人们面前。

现代传媒的美首先是一种传播的美,它渗透在传播媒介载体的方方面面。也融合在传播活动的整个过程中,是在信息传播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美。现代传媒的美又体现在传播表现的创意性方面。优秀的传播表现源于独特的创意灵感,而具有创意性的传媒设计能够唤起受众的关注兴趣、新奇感和情感共鸣,使其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心理震撼力,从而更好地实现其社会价值和审美价值。现代传媒的美还具有表现的情趣性。现代传媒的美以传播的视听效果形象地感染受众,就必然依赖于富有情趣的表现手法和表现风格。为了提高表现的情趣性,应当致力于将善解人意的人文关怀、独到新鲜的审美语境、和谐清新的形式创造、诙谐生动的表意智慧融于一炉,形成独特的传媒审美风格。

现代传媒的发展催生了现代传媒美学。现代传媒与美学的联系和渗透均表现出不同的依赖程度和特殊性。现代传媒审美因其现代传媒的发展而具有独特的发展趋向和时代特征。现代传媒审美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审美认知,它会随着社会的进步与现代传媒的振兴而不断向前发展,审美在现代传媒中的地位和作用将会显示出越来越突出的重要性。

传媒审美形式及其规律具有重要的现代特征。形式因素和构成规律是现代传媒审美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传媒审美既要从传统传媒中继承形式要素,又要吸纳新兴传媒的组成因子;既要考察传统传媒的组合规律,又要体现新兴传媒新的构成法则,从而提取传媒审美形式及其规律的现代特征。从现代传媒的传播形态,诸如图文传媒、彰像传媒、网络与通信传媒等类别各自的审美特征可以更深入地认识它们共有的审美属性。

现代传媒在实现传播效果最大化和传播形态艺术化效果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审美化的要求,由此提出了现代传媒的审美问题。田本相在他的《电视文化学》一书中写道,“人类的审美追求可以说是它的生命价值追求的高级表现。从无线电广播、电影到电视的发明,使人类有了更多样、更现代的传播媒介,这些最初用于传播实用目的的媒介手段,却向着审美的目标突进和转化。这说明,任何一种人类的传播媒介,都有着从用于一般信息交流而发展成为人类艺术创造手段的可能性,实现从实用功能到审美功能的转化。”

第11篇

关键词:浪漫主义李斯特音乐美学音乐情感音乐表演

浪漫主义音乐时期在欧洲音乐史上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在这个音乐发展的黄金时代,诞生了众多璀璨而光耀于世的大师,其中有一位里程碑式的大师是我们无法忘却的,他便是弗朗兹·李斯特。是浪漫主义造就了李斯特这样一位在音乐史上独一无二的大师,还是李斯特为浪漫主义音乐增添了别无仅有的绚丽?可以说,浪漫主义在李斯特的身上得到了直观而深刻的体现,也可以说,李斯特是真正的浪漫主义斗士。浪漫主义时期的社会思潮、人文积淀是李斯特音乐的重要表征和内在驱动,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特点、音乐表现是李斯特成功的重要因素和必然因素,浪漫主义不仅是李斯特本人的性格使然,而且决定了李斯特是浪漫主义时期伟大的作曲家,李斯特不仅是浪漫主义音乐和浪漫主义自由的化身,而且其音乐是浪漫主义音乐丰碑中不可或缺的一座。

一、李斯特的音乐美学思想

浪漫主义时期,大量的炫技性的作品不断涌现。与此同时,大量的公众音乐会和音乐节也出现了,音乐家要面对比以往更多的音乐爱好者和观众,演奏家成为乐迷的新宠,成为他们心目中的英雄。而且浪漫主义时期的演奏家非比寻常地青睐音乐会上的即兴发挥。可以想象,李斯特作品中的高难度技巧并不是真正难以逾越的峻岭,没有出现在乐谱中的现场即兴表演才是难以企及的高峰。

1.李斯特的音乐情感美学

李斯特是浪漫主义时期的作曲家,他的艺术观点和美学主张不脱离浪漫主义时期艺术界的一般美学宗旨。诸如崇尚感情,坚持内容突破形式的原则,重视揭示内心世界,强调个人抒情性,喜爱自传体创作题材方面倾向于神话性、传说性和幻想性,富有借古喻今的特点,追求音乐创作的哲理性、抽象性、象征性和主观性,强调民族性,音乐创作与民族解放运动相结合,继承和发展了古典乐派的基础,比较古典乐派,更为重视音乐的社会教育功能,更为重视综合艺术的创新。李斯特在音乐史上并不是以音乐理论著称的,但他的音乐美学思想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时和现在的音乐表演、音乐创作和各种音乐理论的发展。他在一生中撰写了大量文章和数百封信件来表达自己对于音乐美学,特别是钢琴美学的看法。如《艺术家的地位及其在社会中的生活条件》《论将来的教堂音乐》《音乐学士信札》《柏辽兹和他的哈罗尔德交响曲》《罗伯特·舒曼》《肖邦》《匈牙利的吉卜赛音乐》等都广为流传。他的钢琴美学内容广博,无论是对钢琴音乐的表演、创作、情感表现力、技法都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李斯特是一名注重钢琴表现形式的音乐家,但他更为重视钢琴音乐中的内在情感和表现力。他认为音乐的表现力胜过许多其他的艺术门类,而在音乐门类中,他最熟悉、擅长的钢琴又是极具表现力的乐器。他的《送葬曲》钢琴曲是在惊闻自己的祖国革命失败之后创作的,他在创作该曲的时候,满怀激愤,非常有感染力。与音乐美学家汉斯立克关于音乐自律论的观点相反,李斯特始终相信音乐具有他律性的特点。他认为,音乐中一定要有真实的情感,而且伟大的作品都是由炽热和不朽的情感所组成的。在谈到音乐的情感问题时,李斯特认为音乐有“内容”,而这个“内容”就是音乐的情感。音乐的情感既是音乐的内容,又是音乐的形式。2.李斯特的音乐表演美学

浪漫主义时期的表演美学不同于古典主义时期,感性和主观相比较理性和客观,更居于主要地位。个人主观体验成为表演中的核心内容,不论是演奏者本人还是观众都是如此,当时的很多演奏家习惯于在表演现场即兴演奏,对原来的作品进行随意改动,而观众也对这种表演方式赞不绝口。由于作曲家与演奏家的统一,引起了对即兴演奏以及表现技巧的欲望。这两种因素的确密不可分,正因为如此,作曲家的演奏能力在那时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浪漫主义信赖即兴演奏,因为它最接近他们的即兴创作理想。此外,注重抒情性与戏剧性的心理刻画,在表现方式上对自由、幻想与夸张地强调,成为一切浪漫主义艺术,也包括表演艺术的基本特征。而浪漫主义时期钢琴表演的代表人物非李斯特莫属。因此他也形成了自己的钢琴表演美学。首先,李斯特将钢琴表演置于艺术表演活动的中心地位。也就是说,在钢琴表演的时候,表演者是整个活动的关键,而不是作曲家。

李斯特会最大限度地发挥他自身的表演能力和创造个性,他不会拘泥浪漫主义与李斯特的钢琴音乐于原作,甚至根据当时的形势和表演状态,随意增加或改变原曲的样式。其次是强调表演者——李斯特的个人技艺,认为只有技艺超群的演奏才是成功的表演。不仅是李斯特,浪漫主义时期的许多演奏家都具有相当高水平的演奏本领,甚至被认为是天才,正因为如此,演出中体现出来的技艺性是观众最津津乐道的,也是演奏家所追求的表演美学。强调个人的主观情绪的抒发,同时使用极其夸张的手法来展示激动人心的效果,李斯特侧对观众的做法,就是为了让观众能够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表演,为自己夸张的举止和沉醉的姿态所着迷。李斯特给钢琴表演美学带来了鲜明的个性,这是浪漫主义风格的具体体现,而这种风格一直持续至今。

李斯特的钢琴作品和美学思想不仅沐浴在这种浪漫主义思潮的和煦中,同时他用自己的才能和决心极大地推动了浪漫主义音乐的发展,极大地丰富了浪漫主义时期音乐的表现。他的音乐作品极具戏剧性,前半生充满了尘世的浮华,后半生却又写尽了未来的前景,他既是浪漫主义的集大成者,又是启迪思考的睿智先知,他是带来鲜花、掌声的天使,又是神秘、矛盾的魔鬼。他的音乐既是浪漫主义的里程碑,又是投向未来的长矛。

参考文献:

[1]张巍编著.李斯特.东方出版社.

[2]茅原.李斯特的美学观点一一纪念李斯特诞辰一百周年.音乐研究.

第12篇

关键词:生成本体论人本生态观美学生态化自然向人生成

当代科学的生态化趋势,促使生态学与美学结合,催生了生态美学。法国社会学家J--M·费里在其《现代化与协商一致》中指出,“美学原理”可能有一天会在现代化发挥头等重要的历史作用,生态学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预示着一种受美学理论支配的现代化新浪潮的出现。他认为,环境整体化“只能靠应用美学知识来实现”①。但是,并非任何一种“美学原理”或“美学知识”,都能发挥这种作用。现行的美学中,像“究竟什么是审美和审美价值?”“人的审美需要和审美活动功能的生命依据为何?”等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都还没有得到切实的解答,这样的美学本来就同人类生命活动和人性生成的生态实际相隔膜。所谓生态危机,从深层上说就是人性危机,人的素质的危机。而自来被看成人学的美学,不可能不受到人性危机的影响。那种为人性的分裂和异化张本的“美学”,并非就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美学要真能对人类的生态优化发挥应有的作用,就必须从生态学中吸取智慧,获得必要的学理启示和价值诱导,使美学自身生态学化。

以生成本体论为哲学基础的人本生态观②,在自然——社会——文化的网络状整体关联中,揭示出“自然向人生成”的生态进化规律。这种生态观不仅树立起“为了人”的生态目的原则,同时也坚持“通过人”的工具原则,在两者的统一中实现人的本质的全面生成,实现自然与人的积极统一。人本生态观认为:“自然向人生成”的过程即是一个生态进化的过程,人只有遵循生态规律而不是违背它破坏它,才能够健康地生成,在生态和谐的自由中进入美的王国。这种以人本生态学为主导精神的美学,作为美学的生态化形态,就是人本生态美学。本文仅对人本生态美学的几个基本问题作一个初步的阐释。

一、审美活动的生态本原

审美活动究竟是一种什么活动?为什么审美乃人之天性?对于这个美学的根本问题,生态学可以帮助我们从人的生命存在和生命活动的生态本体中找到更为切实的答案。

自然向人生成,是一个生成性的生态过程。在人的生态生成中,不仅有物质和能量变换的生态关联,还存在着信息变换的关联。而在信息关联中,根源于运动本性的节律感应最为原始。这种节律感应的生命活动方式,作为生命体的一种普遍的生态调适方式,正是审美活动的生态本原所在。

心理学对生物的反映功能的研究成果表明,生命的诞生本身就意味着陆个生物反映形式——感应性的出现。感应性作为生物对环境的最自然的反应活动,是一切生物所固有的特性。在生物进化的过程中,所有其他更高级的反映形式都在感应的基础上产生。在原始结构的机体中,生物体的各个部分都有同等的受环境影响的感应力。到了较复杂的生物组织,它的各个组成部分同周围环境的直接接触逐渐减弱或消失,分化出几种专门组织来。这些组织,作为生物体和环境的媒介,形成了专门的反映器官,以接受不同形态和阈限的节律性信息。人的视觉和听觉就是这种专门的器官;除此之外,还有触觉和运动觉等。人的这些器官分别接受各种不同的“波”即节律,在从中获得信息内容(意义)的同时,也在节律感应中引起生命节律状态的相应变化。节律感应需要节律形式(光、声、形体及其运动等是节律形式最基本的形态)作信息中介,使节律形式成了生态系统的重要因素,构成生命的生态环境,对生命体进行生态调适。正因此,视觉和听觉才成了动物和人的最重要的反映——感应器官,触觉和运动觉才有辅助的作用。

节律是运动在时空中的结构表现,包括事物和信息在运动中的力度、气势、节奏、韵律和张力结构;质言之,任何一种节律都是一种有方向性的张力结构。它以物质为载体,既是信息,也具有能量。作为信息,节律以特定的尺度表现物种的本质并传达生命的意义,因而具有意蕴。作为能量,节律通过“力”的传递激发、调节和引导生命活动的节律并达到物我同一,因而富于生气。生命意义的感悟和生命节律(形式)的激活,共同造成感应的效果。一切生命都是在特定的生态环境的节律感应中生成自己特殊的生命节律的。生命嘱具有节律,节律感应就是以节律形式为中介对生命状态的体验和调节。正是这样,节律感应成了生命存在和活动的一种生态基础和生态机制。声音、光(色彩)、形体及其运动,包括人类的实践活动等节律形式对生命节律的影响,都是通过这种节律感应发生的。所谓审美,无非是通过节律感应对生命节律状态及其生命意义的优化追求而已。在动物,还说不上对意义的追求,且不自觉。在人类,则意义追求成了主调,并逐步超越自发达到自觉了。由于物质变换和生理刺激也会对生命节律发生优化调节效应,引起身心愉悦,才有“食色”之美的说法。也正因为审美实源于这种生态性的生命本能,“节奏”才在审美中居于核心地位,而一切艺术才无不趋向于音乐。

人们早已认识到人是宇宙节律的产物,其结果就是人的生理节律。但是,人的生命节律并不只在生理领域(或层次),在人的心理活动和意识活动中,节律也存在着并更为精致和复杂。人的生命节律是以生理为基础、心理为中介、意识为主导的节律活动系统,它不仅受自然生态的影响,更要受社会和文化生态的更直接的制约。人的感官和大脑都是以节律的方式活动的。福尔迈根据有关发现指出:“能够体现脑活动的最令人吃惊和清楚的生理标志,是脑电波。……按照脑电波的频率,人们把它区分为Alpha、Beta、Delta与Theta波,每一种这样的节律,都和某种确定的心理过程相联系。”③正是节律,不仅使人的生命成为气灌注、灵肉合一的有机整体,也使其与环境建立起万物相通、天人相生的生态关联。也正是节律作为普遍中介(因为万物皆有节律),才使自然与人、物质与精神、肉体与心灵得以沟通对应,使世界的生态性以最广阔而又深幽的形式表现出来。

节律感应作为生物的生态调适活动,使生物本能地有对节律形式的选择和适应。达尔文把动物性选择中对色彩、声音和形体动态等节律形式的特殊敏感称为“美感”,这种美感活动实际上就是人类审美活动的生物性前提。在自然向人生成的过程中,它最终随着人的生成而上升为一种主体性的审美“关系”。

二、审美价值的生态尺度

在自然向人生成的生态进化运动中,人作为自然迄今所生成的最高成果即主体化的自然,理应是生态价值的终极主体。一切价值都产生于自然界生成为人的生态关联中,因此人也是审美价值的终极主体。从审美活动的生态本原看,人在生命节律活动上的生态需要所要求的尺度,也就是审美价值的生态尺度。

马克思在论及人的生产能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时,明确肯定了体现着人的本质的“内在尺度”(或“内在固有的尺度”)与“美的规律”的密切联系:正是由于人的“内在尺度”内在地符合美的规律,经过这一尺度衡量的产品才可能因体现美的规律而成为美。这个“内在尺度”作为体现了人的本质的量和结构,也就是具有人的本质的节律形式。这个节律形式,既表现了人的生命意义,又充溢着人的生命张力。由自然向人生成的生态规律所决定,只有适合于这个内在尺度的生成需要,使之在人的本质的水平上得到激活和调适的节律形式,才对人具有肯定性的生态意义,因而也才是具有审美正价值的对象。

审美价值的生态尺度,就这样具体而微地体现在节律形式所具有的生命内涵之中。一方面,节律形式要发挥生态作用所具有的动力性,以其动势显示出生命的动的本质,并创生主体的动。通常所谓“力”、“活力”、“生命冲动”等,就是指的节律的这种动的特性。柏格森的“绵延”、尼采的“强力意志”、弗洛伊德的“性力”等等,正是对这一生命特征的强调和推崇。另一方面,节律形式既然有“节”有“律”,就具有生命机体所要求的秩序性。愈是高级的生命体,其序化程度也就愈高,而最基本的生态秩序就是多样统一的“和谐”和综合超越的“进化”。这种秩序性在一种有机组织状态中创生出更高水平的生机与活力。上述两个方面的结合和统一,使节律形式显示出生态的气象,发挥出生态的功能,从而具有向人生成的价值。在审美活动中,这种价值得以实现,或激发生命活力,或调节生命秩序,使人在身心和谐物我和谐的生命状态中,达到存在与本质高度统一的生命之境。

中国古代哲学具有深厚的生态意识。无论儒家还是道家,都以“和”为生命之大义。儒家以“仁”为本,“仁者爱人”,“爱”即相和相生。后世儒者迄将“仁”释为“生”,生即是仁。其中以二程传人谢良佳的说法最为生动,他说:“仁者何也?活者为仁,死者为不仁。今人身体麻痹,不知痛痒,谓之不仁。桃杏一核可种生者,谓之桃仁杏仁,言有生之意。”④以“生”释“仁”,着眼于“仁”的功能,其中内含着“和”的生态秩序。道家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乃源于“充气以和”,仍然标榜一个“和”字,并以“游于自然之道”的“和”为护生持性之术。在人天关系上,儒家主张“上下与天地同流”,道家倡言“浩然与溟滓同科”,仍然以“和”为尊。所不同者,儒家着眼于人世的社会生态建构,道家则执意于返归自然生态之中。但是,由于儒家的出发点是“孝梯”和“法先王”,就与道家的“法自然”同样具有“向后逃”的倾向。

人本生态学认为,生态平衡乃是动态的平衡,生态系统是生成的,进化的运动体。正是在生态的进化中,才有自然向人的生成,才有人的本质的不断跃迁和进步,生命的真义在于生成性造成的进化,而决不是为活而活,也决不能只是在同一水平上的循环或对原始和谐和的复归。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以马克思所揭示的“自然向人生成”的生态进化规律为生态价值立极,同时也就是以之为审美价值立极。这也就意味着,审美价值的尺度本身也是在生成之中的。

审美价值的生态尺度的生成性,使人类总是面对着古老而又常新的“终极关怀”:人究竟应当是什么样的?正如舍勒所说:“人只是一种‘介乎其间’,一种‘临界’,一种‘过渡’,……一种生命对本身的永恒的‘超越’。”⑤处在自然向人生成进程中的人,因此得不倦地自我超越,自觉的超越性也就成了人的本质所在,永恒的超越就是人的宿命。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人怀状况仍然堪忧。现代人的实利主义、消费主义和唯我主义中存在的、反人类倾向,说明人类正处在一个重要的转折点。罗马俱乐部的报告为此提出进行“人类革命”即人的素质革命的主张,建设性后现代思潮呼吁普及生态意识,高扬创造性的精神。在他们看来,人类若无对自身本质的深刻反省,没有对自己的未来目标的合理选择,就不可能走出生态困境。正视生态困境,合理设计无愧于人的本性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遵循生态进化的规律进行目标自律,已经成为审美价值生态尺度调整的根本内容。

美国神学家托马斯·伯里把后现代文化说成是一种生态时代的精神。他认为,生态时代的文化意识的核心是宇宙发展过程中固有的如下三种价值:分化(生命形式的多元化)、主体性(一切事物的内在性)和交流(通过交往来实现团结和对一切生命的热爱)。⑥这里除了泛化的主体性观念需要商榷之外,“分化”和“交流”的生态意义及其审美价值,都是毫无疑义的。“分化”造成的“生命形式的多元化”,不仅表现了生命的自由和繁荣,更为进化提供了丰富的基因和机遇。“交流”是以互补共生为前提的,它既表现出生命的活力,又使生命作为关系实在的互生性得以实现,进而在差异的综合中获得跃迁。这里不只是,而是使差异互补并且创生出更高水平的生命形态。至于“主体性”,如果只是在“事物的内在性”上来理解,无非是肯定了一切事物相对独立的存在价值和作为生态生成目的规律看,这些事物作为向人生成过程中的“中间物”和“过渡者”,只能说是具有“准生体”或“非现实主体”的意义。也正因为这样,这些事物的“主体性”理应受到尊重和爱护。而自然事物的审美价值,正是由这种非现实的“准主体性”赋予的。

三、精神之美的生态定位

人本生态观所说的,不只是物质一肉体即生理的人,而是以物质为基础、以精神为主导的,能实践的人。在自然向人生成的过程中,人的精神是同人的肉体同步生成的。信息是精神的本原。不仅人类生态系统的信息—精神(文化)圈是精神生成的生态基础,人的物质—肉体构成本身也以其机体活动的信息作用于精神的激活,人的精神也难以活化和生成。人本生态观以人为本,既把人的生成看作生态运动的目的。人本生态观以人为本,既把人生成看作生态运动的目的,又把人看成生态运动优化的工具。在“为了人”和“通过人”的统一中确立人在世界生态系统中的终极主体地位。基于此,就理应重视精神的本体地位及其在本体生成中的超越和创生作用,给精神美在美的本体世界中以合理的定位,肯定和重视精神之美的客观存在。

对于人的生命存在和生活活动来说,精神占有主导的地位,因此也是人的美的主导因素。比起物质世界来,精神世界具有更丰富、精微而活跃的节律形式,并且更直接而鲜明地表现着人的本质,显示和推动着人性的生成,因而乃是一个更具审美内涵的领域。文学艺术作为物态化精神,把精神的节律用生动的形式予以物化、感性化,就展现了精神美无比丰富多彩的气象。

对于美学来说,精神美的问题至关重要。中国当代美学论争中的“美在客观”说,以唯物主义或实践论的名义不承认精神美的存在,更不承认精神美的客观性。从人的立场看,这显然是完全错误的。试想,既然物质世界有美,为什么物质运动的高级形式却没有美呢?排除了精神的美,人的美岂不成了一具空壳或僵尸?马克思所说的那个决定和表现了美的规律的“内在尺度”,它所具有的人的本质的内涵和它的存在方式,不都是精神的吗?人的精神之美不仅是在人身上客观地存在着,而且由于人能在精神上把自己一分为二,他也能凭着内感官去感知和体验精神之美。以想象把文学作品描绘的形象再现于意识之中,或把曾经游历的景色在记忆中重新唤醒,还有文艺家尚未形诸笔墨的审美心象和审美情致,无不是精神美存在的事实。否定了精神美的存在,文学艺术之美岂不是大半要被驱逐出美的领地吗?

人本生态学对精神美的本体地位的确定,不仅有助于消弥长期以来在美本质问题上的尖锐对立和分歧,更把精神美纳入人性生成的生态系统之中,这就从根本上肯定了精神美对于人的审美生成的生态意义。

首先,精神美在人性美的内在结构中的生态意义。在人的生命存在和活动中,精神与物质之间,诸精神因素之间,无不存在生态关系。什么样的精神结构才能使人的物质机体和整个生命状态达到优化,臻于美境?在基本物质需求得到满足之后,这个问题已经作为人类困境的中心问题提出来了。人欲横流、物质主义、享乐至上,似乎已成天经地义。对精神的放逐和严重的“精神污染”⑦已使人性的现状受到尖锐质疑,并引起对人性前进的严重关注。针对这一现实,人们发表了各种主张,或重振人文主义,或高扬科学主义;有的诉求于强化人的社会性和合作精神。中国的现代化正竭尽全力发展物质文明,同时也在聚精会神地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可以说这正是对世界性人性困境的战略对策。

其次,精神美作为人性生成的生态环境对于自然向人生成运动的生态意义。在人的生成中,精神美作为生态环境的重要构成因素,其生态意义巨大而又复杂。一定时代的文化资源,时代精神、风俗时尚对人们精神面貌和生活追求的深刻影响,就是这种生态作用的表现。而任何一种特殊形态的精神美,又总是以别的精神美为其生态前提的。审美文化广泛而又有力地发挥着精神美的生态影响,成为人类活动和生成的十分重要的生态条件。现代传媒特别是广告,正以全方位的轰击和煽惑策动和创造市场所需要的精神生态,不断打破和重建人们的精神平衡,以实现不可拒绝的欲望诱导。进入电子网络的人,更是生活在一个虚拟的信息化精神世界之中,这个精神世界的生态效应已引起人们的关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正是要创造一个健康向上的精神生态环境,为人们的精神美化和人性生成提供良性生态保证。

社会精神美不是孤立的存在,它也有其得以生成的生态环境,包括自然的和社会的环境。如何优化社会精神美的生态环境,创造必要的生态条件,乃是精神美生态建设的重大的基础性课题。社会精神美的生态条件,首先是物质条件,以及由物质提供的能量和信息。经济是社会结构的基础,存在决定意识,物质条件作为精神生态基础的重要性理所当然。除此之外,社会的政治结构和政治文化对社会精神的生态作用也很直接。列宁在论及提高人民群众的文艺生活质量时,既强调了面包与和平的必要性,也强调了文化和民主的意义。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建设和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即社会性的精神美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以美化人的精神世界,从而推动人的本质的真正生成。

四、自然之美的生态意蕴

自然生态是生态学的本义所在,当然也正是生态的核心精神所在。人作为自然向人生成的成果,本来就是自然属人的本质的生态化结晶。人的生成源于自然,自然在自组织进货中生成了人。这个生态进化的规律,从根本上揭示了自然之美与人的本质的生态关联,而这正是自然之所以具有审美意蕴的根源。一句话,自然之所以会美,就因为它是人性生成的生态之源。

自然与人类生成的生态联系,使自然具有肯定和表征人的本质的意义,而成为美。宇宙诞生,天体演变,生物进化,人从动物中提升,在这个漫长的生成过程中,自然不断地创生着人的本质,呈现出某些人的征兆,并最终在各种形态的自然属人本质的综合中生成出人。自然界的属人的本质早就存在,其节律形式表现就是美---自然世界最本真的天然之美。美的规律在自然美中存在和表现出来,并有力地推动自然美的生态演化,终于在人的身上得到充分而自觉的表现。自然美对于生物进化的作用,达尔文对动物美感的性选择诱导和激发的描述,就提供了生动的证明。显然,即使是自然生态,也少不了节律感应这种“原美感”⑧的生态调适方式。这种方式后来成为人类理所当然地以更高的形式加以继承。

人生成于自然的节律之中,自然的节律形式不仅通过感应给我们的生命注入活力和秩序,而且也使我们在感应中领悟到生命的智慧和意义,这种意义感悟又进一步激发和调适我们的生命节律,使之升入美的境界。自然的生态之美,不仅是活力之美,更是整体上的和合与生成之美。多样分化,协调和谐,互补共生,综合超越,这就是自然生态的基本秩序。在这里,即使相互对立的事物也相反相成,相克相生,在整体性的综合中彼此超越而具有互生共长的意义。热带雨林开辟橡胶园造成的生态破坏,就是违背这种生态规律的结果。20世纪世界性的社会改造实践的严重挫折,也证明了这个生态规律的重要。自然生态之美对于人类生存智慧的启示,显然决不仅限于审美生命之中。

自然生态之美是人类审美智慧永恒的教科书和启示录。但是,诚如普利高律所说:“自然只对那些承认是自然的一部分的人作出回答”。对于那些否认自己的自然根基,“弑母情节”深重的人,蔑视自然生态规律、践踏自然生态之美的结果必然是使自己沦为陷人类于困境和危机的罪人。现代高科技无疑为人类的审美文化打开了一个神奇的领域,它的美学意义有待于冷静的考察和思索。但是,高科技把人置于各种创造物(包括人工信息)的层层包围攻之中,使人失去了同自然的直接联系和真实感受。由于丧失了这种生命体验的直感,也就使人的与生俱来的同大自然相沟通的灵气逐渐枯萎。大自然从那生命整体中发出的节律如果被单向的电磁波所取代,人的生命的整体和谐和整体向力也就会发生畸变。人是自然的系统生成之物。被现实生活的片面性、破坏性和间接性弄得身心交瘁、灵魂无根的人,只有在自然生态之美的怀抱中才能手实现生命及其灵魂的康复。这既是人类古老的经验,也一定是恒久的法则。

由于生态观念本来就涉及自然与人之间和人自身生命存在和生成的最本真、最深层的奥秘,人本生态学与美学的关系就既是根本的,也是全面的。所谓“美学革命”,首先应当是美学自身的“革命”。向生态思潮吸取智慧,就是这场“革命”启动的重要途径。只有从人本生态学出发的美学,才可能对人类走向生态文明的努力给予切实有力的学理支持。而这也正是关系着21世纪中国美学理论走向的重要课题。

①见《文艺研究》1994年第4期第159页。

②对于本体论这个哲学根本问题,马克思从世界的生成性作出了综合的、整体的回答。在马克思看来,包括人类及其社会历史在内的自然史,乃是自然界生成为人即自然向人生成的过程;世界的本体就是自然向人生成的本体。这个思想,把哲学史上先后出现的物质本体论、精神(理性)本体论和生命本体论等的合理因素加以综合,并通过实践中介予以序化建构,揭示出本体的生成性。这就是笔者所说的“生成本体论”。从生成本体论看生态,就应把生态学建立在生成本体论的基础上,即使是生态学的原生形态自然生态学,也不能孤立地看待自然而应当立足于自然向人生成及人与自然之间被实践和社会中介化了的关系,去确立人在生态生成中既是目的(“为了人”)也是工具(“通过人”)的主体地位。这种生态学主张以人及其生成为终极价值标准的观念,因此称为“人本生态观”。详见《从生成本体论到人本生态观——对马克思“自然向人生成”说的生态哲学阐释》,载《成都大学学报(社科版)》1998年第4期。

③[德]福尔迈:《进化认识论》,第125页。

④《上蔡语录·上》。

⑤[德]马克思·舍勒:《资本主义的未来》,第187页。

⑥比利时学者P·迪维诺在所著《生态学概论》中论述了由于文明化而带来的精神污染。

第13篇

关键词:通俗音乐美学意义

通俗音乐已有相当长的历史,与严肃音乐和民间音乐相比,通俗音乐的欣赏群体最广,社会需求量最大,参与人数最多,但对通俗音乐美学方面的探讨却不多,这一现象当然是美学研究的一个空白和误区。

从音乐的起源来看,并没有所谓“高雅音乐”“艺术音乐”“严肃音乐”和“民间音乐”“通俗音乐”“流行音乐”之分,这些分类是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演变过来的。通俗音乐的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古代的民间音乐阶段和近现代的流行音乐阶段。两个阶段在技术上最明显的区别是传播方式和传播工具的不同。通俗音乐是在技术进步大潮中受益最多的音乐样式,在强大的传播媒介支持下,通俗音乐前所未有地加速发展,获得了无以复加的流行性。

对通俗音乐这一概念,有很多种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区别通俗音乐和其他音乐主要是看有无专业音乐工作者的创作。这种说法当然与音乐发展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因为专业音乐工作者本身是在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才产生的,而在此之前,音乐则早就存在了。还有人认为通俗音乐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主要来源于西方,“一般指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在欧美各国发展起来的一些适合城市一般市民群众兴趣和爱好的音乐。”这是现代意义上的提法,并不具有普遍意义。那么,怎样理解通俗音乐呢?结合音乐发展的实际状况可对通俗音乐作以下判断:它是易于被社会大多数成员所接受的民间音乐。它既不局限于有无专业人员的参与,也不局限于它是在城市或者是农村,那种把通俗音乐完全看作是单纯适应城市市民需求的音乐种类的看法是不准确的。

通俗音乐是不是美的?为了进一步在美学意义上对通俗音乐有更加准确的认识,对音乐存在的方式的正确理解就显得十分必要。在众多富有成果的讨论中,修海林先生的音乐存在“三要素”说是特别富有启发性的观点。他提出构成音乐存在的三要素为:行为、形态、观念。行为是从事音乐的行为方式,形态是外化了的乐音音响形态,观念是人的审美意识、思想和情感,音乐的存在方式正是由这三点构成。应该说这是非常有见地的观点,它为综合量度通俗音乐和严肃音乐提供了新的视角。

我们不妨运用“三要素”观点对现代通俗音乐与同其相对应的严肃音乐进行一个比较分析。

首先是形态方面。一般地讲,通俗音乐的“音乐体积”相对于交响乐之类的严肃音乐的确要小些,但这只体现了形式和风格上的不同,其意义更多的是在于音乐的表现手段的差异。尽管有人刻薄地认为在声学经验上,新音响发生模式与传统音乐有着多么“不像”的地方,但能否表达和表达的好与不好同“像”与“不像”并不是一回事。

其次是行为方面。在音乐行为上,严肃音乐则要比现代通俗音乐逊色得多。特别是在近现代电子技术大发展的状态下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丰富内容。如在新传播介质(广播、电视、录音机、计算机、CD光盘、互联网络等)的使用上,传统音乐行为便无法取得像流行音乐那样的显著效果,诸如MTV、现场演唱会、高科技在音乐制作和演出过程中的应用等环节上,各种传统音乐行为也落在了流行音乐的后面。

最后是观念方面。有一种观点认为,只有严肃音乐才能表达严谨和高尚的审美感情,而流行音乐则只能在一些范围狭窄的小圈子里打转。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错觉,实际上在观念思想表达功能上二者并无原则差异,流行音乐与严肃音乐的差异主要体现在音乐本体内形态和行为元素构成比例的消长,而在“音乐总量”上并无绝对的孰高孰低之分。

综上所述,可以进而对与通俗音乐有关的美学意义问题作出明确的判断:

1.通俗音乐的美学意义就在于它为社会提供了适应于社会大多数成员审美情趣的审美对象,反映了在社会化环境中能够体现出的美学本质的主要内容。以流行音乐为代表的大众艺术使接受主体有了更多的主动性,从而为最大范围内的群体保证了自我精神调整和创造的途径。直到现在,很多人仍然认为通俗音乐的美学本质顶多表现在浅显的充满公式化的形式上,没多少美学内涵,甚至有的干脆就否认通俗音乐是美的。其实他们忘记了文艺本质和文艺本体并不是一回事,在文艺本质之外仍然有本体的具体表现。因此,对通俗音乐与严肃音乐的不同音乐形态本体特征的某些描述,并不具有本质判断特别是美学本质判断的意义。

2.在本体特征上,通俗音乐与严肃音乐自然有不少差异,而且很多时候通俗音乐的本体特征在与严肃音乐相区别时往往被用“简单”一词所描述概括。如果说“简单”是通俗音乐的特征,那这个特征在现代社会文化环境中的积极的现实意义则是更为重要的。因为在生产和生活节奏不知比过去快多少倍的今天,通俗音乐因其“简单”而展示了强大的社会适应性。只有不同特点的文艺体裁,没有不同等级的文艺体裁,而且文艺本体的不同特点对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适应力是不同的。某一时段的俗乐在经过历史沉淀后可能成为另一时段的雅乐,某一地域的雅乐文化也可能在另一地域被认为是俗文化的表现,对通俗音乐缺乏历史的和发展的眼光自然也得不出客观结论。考察通俗音乐不仅要历史地看其过去,而且要历史地看其未来,只有冷静地思考才能不对纷纭复杂的文艺现象的判断失之草率。

总之,艺术生产中那些在发展的社会和技术环境中有着鲜明特点的文艺样式应该获得相应的理论关注,这样才有助于美学在文艺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汪毓和、黄礼仪、蒲方《通俗音乐漫画》第1页,知识出版社1991年版。

[2]李传华《通俗音乐美学探析——兼谈通俗音乐发展趋势》,载《中国音乐学》2001年第2期。

[3]彼得·曼纽尔《非西方世界流行音乐研究析论》,载《中国音乐学》1991年第1期。

[4]修海林《音乐存在方式“三要素”理论是如何提出的》,载《星海音乐学院学报》1998年第1期。

第14篇

首先,产生良好的间离效果,动画的虚拟与现实产生间离,能够给人一种幻想的空间,同时也能时动画得到随心所欲的表现,使动画既不会被现实所束缚,又不会被虚拟所引导,使受众最大程度的满足精神需求,与动画设计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沟通。

其次,数字化视觉艺术设计可以使人们产生感官的愉悦。任何虚拟形象经过视觉设计都会表现出不尽相同的性格,从而使人们感受到形象的可笑、荒诞、神奇等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令受众与动画形象产生共鸣,从而对人视觉感官有不同程度的刺激感和愉悦感。

再次,数字化视觉艺术设计通过对现实形象的模仿和加工,塑造成虚拟的形象,从而为人们提供一种虚拟造型、真实视觉的审美形式。通过互联网技术,视觉艺术给人一种自然与虚拟的真实感受,从而产生一种朦胧的感官愉悦。

最后,视觉艺术设计形成的动画之美。动画设计是经过众多的画面通过网络技术处理组合而成,从而给人们带去了更多的视觉感受,动画的形成,更使受众感受到多媒体融合的魅力,而将艺术融为一体的动画设计具有形成之美,从审美价值角度来讲,这是一种独特的审美价值。

2数字化视觉艺术设计工程的美学研究

首先,数字化视觉艺术设计工程具有审美观。新时代条件下,人们的审美观念、价值取向等都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因此,视觉艺术设计也发生了重大改变。近年来,艺术设计师受到经济利益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导致设计作品不尽如人意,正因为如此,受众更应该提升自身的审美观,对审美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促进设计师更好地对作品进行改善,满足受众的需求。数字化的视觉艺术设计一定要具备两个特点:其一是民族性。其二是现代性。只有具备这两个特性,才能更大程度的保证视觉艺术的审美价值充分发挥。其次,数字化视觉艺术设计工程的发展应结合设计批评,从而促进视觉艺术设计更好发展。第一,受众对视觉艺术设计进行审美时,应运用哲学的观点对其设计做出正确评价,从而为设计师的设计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设计审美是一种感性活动,而设计批评与之相反,是理性活动,但是感性的审美可以没有理性的批评,可是批评是一定要经过审美阶段方能实现。第二,设计批评应具有艺术感知性,对视觉艺术的欣赏和批评既要做出冷静理智的思考,又要结合强烈的审美情感,从而使受众获得更好的审美体验。

3结论

第15篇

论文关键词:寒山诗,接受美学,英译与原文本对比

 

一、引言

寒山诗在英语世界有着众多的英译版:1.1954国人阿瑟·威利(ArtherWaley)首次在《Encounter》上发表27首寒山诗;2.1958年美国人盖瑞·史耐得(Gary Snyder)在《Evergreen Review》上发表24首寒山诗;3.1962年伯顿·沃森(Burton Watson)出版了题为《100 poems by the T’ang poet HanShan》寒山诗翻译专著;4.1990年韩禄伯·罗伯特翻译了完整有注释版的寒山诗全集;5.1996年彼特·施坦伯勒(Peter Stambler)翻译了134首寒山诗;6.2000年赤松(Red Pine)又翻译出版了寒山诗的全集。中文版如今有郭鹏注释的《寒山诗注释》和项楚的《寒山诗注》。

上面译本各有千秋,但缺乏对各位汉学家译文的同一方面的比较。寒山在国外大红大紫,可在国内却倍受冷落,不免让人疑惑。本文将从接受美学理论的角度来探讨这一问题。接受美学理论诞生于20世纪六十年代后半期(朱立元,2004:1)。主要是由康士坦茨学派提出的,该学派的主要人物有伊瑟尔和姚斯。伊瑟尔在创立接受美学理论之初就提出了“文本召唤理论”一说,“本文与读者的结合才形成文学作品”(朱立元, 2004:70),而姚斯则提出了文本阅读中读者“期待视域”这一理论。所谓“期待视域”,是指在文学接受活动中,读者原先的各种经验,趣味,素养,理想等综合形成的对文学作品的一种欣赏水平 (朱立元,2004:61),其主体均为译者和读者。“文本召唤理论”中区分了“现实的读者”和“隐含的读者”,其隐含的读者是文本中自身的一些空白有时要靠读者自身去填充。“期待视域”是指译者的自主性在翻译中的体现,译者会根据自己的想法和读者的接受趣味(也就是当时的社会环境)去翻译译本。

二. 译者译本的对比文本:文本的开放性便于译者自身风格对文本的操控

下文找了一首他们都翻译过的诗,分析一下各位译者的翻译风格,译者的风格是个综合体,译者对同一文本的不同的理解,造成了“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各个译者对文本的不同理解小论文,则造成了原文与译文之间的差别,这其中有两大主要原因:译者自身对文本的理解和读者的“期待视域”以及文本的召唤功能即文本的开放性。这其实便是译者自主性的体现。下面是对《人问寒山道》逐句分析:

分析:第一句的分析:“人问寒山道”中“人”的翻译的六个版本,人按照次序分别译为“men”“I”“people”“travelers”“people”,“people”对人的理解,六位作者有各种不同的理解,人可以分成三类:1. “men”和 “people”2.“I”3.“travelers”从这三类人的理解中可以看出各位译者的理解差距是多么巨大,根据郭鹏和项楚的注释没有对这个人到底是什么进行解释,中文所指的模糊性给了英文译者很大地创作自由度。“寒山”的译文可以分成两派:“Han-shan”和 “ColdMountain”只有韩禄伯的译文是直译的,其他的译文是意译的。而韩禄伯的译文则是在综合了除了赤松和施坦伯勒的译本的基础上提出对“寒山”这一词的翻译,作者对这一词语的理解有别于其他的译本,体现了译者间的自主性。第一句“人问寒山道”:盖译,华特生的译文,韩禄伯的译文和赤松的译文大致意思一模一样,句型也一样。基本的意思和原文一样。可是威利的译文加了时间副词sometimes;而施坦伯勒的译文回译过来,变成了旅行者想要知道怎样到达寒山,意思已有一定地增加。从Nida 的翻译的原则来讲,前面的除施译和威译是很好的译文,既照顾到了形式,又照顾到了内容。第二句“寒山路不通”的译文有多种,盖译,华特生的译文和赤松的译文都出现了“寒山”这个词的翻译,而其他的译本则没有这个词的翻译。首先,“路”字的翻译有“road”,“path”和“trail”这几种,可以想像各位译者在翻译这个词的时候,脑海中浮现的场景是不同,就是说他们头脑中对路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其次,各位译者对“寒山路不通”的理解也有不同的感受,各位译者的句型都不一样,尤其是施坦伯勒的译文还加了“the streams end far below”,其增加的内容是“溪水止于更下面”从这一点来看各位译者对原文的理解也不一样。第三句:“夏天冰未释”除了施坦伯勒的译文特别一点,其他的译者的译文差不多,但在个别的字词句组合也不一样,可以说同样的内容,有了不同的形式,施坦伯勒的译文回译过来是夏天的冰暗了绿色,这与原文的夏天的冰没有融化,有点意思上的出入。第四句:“日出雾朦胧”则是盖译的回文:上升的太阳在盘旋的云中模糊。威利的回文:晨雾越积越厚。华特生的回文:即使太阳出来了,雾遮人眼。施坦伯勒的回文:太阳出力能把雾给烧没了。韩禄伯的回文:夏天太阳出来了,可雾的话仍很浓很厚。赤松的回文:晨雾很厚。从以上六种回文中可以看出雾的话六种文章的译文在意思上都有很大的不同。原文说的是太阳出来了,但雾仍然没有散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华特生的译文最接近原文的意思。其他的译文在不同程度上对原文在意思上有扭曲。可是我们不能武断地认为他们的译文是错的,因为翻译出来的译文之所以能够流传下来,译者对某些字句的理解上是不同,而这些不同的地方正是译者自主的考虑,如果这些自主性的东西能够体现译者的译文能够更好地被一个特定的时刻所接受,那么这种接受美学下翻译的扭曲是必要的。原文靠译文的流传得以延生它的生命力。而六种译文在不同时期和被不同的译者翻译小论文,产生了各种不同的译文,正是这种译文的多样性,才使寒山得以得到各种不同的解读,生命才以延续。第五句:似我何由届的意思是“人不能到,而我怎么居住在此呢?”(郭鹏:11)从下面的六种译文中可以看出,除了施坦伯勒的译文没有翻译此句话以外,其他的译文都翻译此句话,可在句型和细微意思上的翻译也存在着诸多不同的地方,有的翻译如盖译用的是口语体,而威利的译文就比较典雅了。这个就是译者自主性的体现。第六句和第七句意思上差不多,但也存在着没有一摸一样的译文的问题。第八句:还得到其中,根据郭鹏的注释“中”的意思是“寒山”的意思,可是各位译者却没有把它点出来,而是用了“where I live”, “here”, “the center”来翻译,大致上差不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施坦伯勒的译文,最后四句话变成了两句话,作者彻底扭曲了原文的意思,加进了自己的思考。在所有的译文中施坦伯勒的译文的自主性最大。

三. 总结

本文从接受美学的角度出发解读了六个寒山诗歌的海外译本与中文译本的不同之处,译者的主体性是导致六个海外译本之间不同的主要因素。运用了接受美学中的“文本召唤”和“期待视域”的概念来剖析文本,接受美学下文本的开放性给了译者很大的自由度,而文章的延续依靠读者的参与,更给了译者们根据当时的特定环境来对译本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操纵。其中造成文本不同的原因,既有译者自身的原因,也有读者自身的需求导致了文本的变异和突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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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Gary, Snyder. Riprap and Cold Mountain Poems [M].San Francisco: GreyFox Press, 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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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Red, Pine. The collected songs of Cold Mountain [M].COPPER CANYONPRESS: 2000.

[6]Watson, Burton. ColdMountain: 100 Poems by the T’ang Poet Han-shan [M]. New York: Grove Press,1962.

[7]寒山著项楚注寒山诗注[M] 北京:中华书局. 2000.

[8][唐]寒山著郭鹏注释.寒山诗注释[M].吉林:长春出版社.1995:9

[9]朱立元.接受美学导论[M]. 安徽: 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4: 1.7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