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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置会计科目的意义
会计科目: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及会计要素进一步分类核算的项目。为了全面系统地反映和监督各项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情况,分门别类地为经济管理提供会计核算资料,就需要设置会计科目。
设置会计科目应当遵循的原则:
1. 全面反映会计对象的内容。
2. 设置会计项目既要满足对外报告的要求又要符合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3. 设置会计科目,既要适应经济业务发展的需要,又要保持相对稳定。
4. 设置会计科目,还要做到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5. 会计科目要简明、适用,并要分类、编号。
二、会计科目的内容和级次
(一)会计科目的内容。
会计科目的内容:是指在制定会计制度时,要规定会计科目反映的经济内容和登记方法。
这些科目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可以会为五类:
一、资产类。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材料采购、材料、产成品、待摊费用、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益。
二、负债类。包括以下科目: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它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利润、预提费用、长期借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包括以下科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
四、成本类。包括:生产成本和制造费用两个科目。
五、损益类。损益类包括的科目有: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这里既包括收入类科目也包括费用类科目,之所以把这两类科目合并为损益类科目,是因为这两类科目核算的内容都与损益的计算相关。
(二)会计科目的级次。
会计科目的级次要体现会计信息的不同详细程度。
一般情况下:会计科目的级次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总分类科目:这是对会计对象不同经济内容所作的总括分类。
(2)明细分类科目:这是对总分类科目所含内容所作的进一步分类,它是反映核算指标详细、具体情况的科目。
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总分类科目一般由财政部或企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明细分类科目,除了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的以外,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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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量权的比较
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国家拨付经费,不实行经济核算、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组织。行政事业单位是不具有社会生产职能和国家管理职能,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主要以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的形式,以实现社会效益为宗旨,向社会提供生产性或生活性以及其他各种服务的单位。
众所周知,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往来款项”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容易形成企业“虚增”或“虚减”财务成果的“蓄水池”,也是相关税收监控的重点。在权责发生制预算下,上下级财政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往来款项,作为相应的债权债务加以记录,也容易诱发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中自由裁量权的非规范性扩张。如在现行收付实现制下,预算安排的支出在年终需要如期拨付给用款单位(特殊情况除外),以应其支出之需,否则就构成了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的症结所在。有些部门和单位希望通过权责发生制计量基础的改革,来规避审计部门对此类事项的审查监督。因为在权责发生制下,只要确认了对相关单位的“预算授权”,就确认了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至于在未来哪一个具体时点上发生资金拨付的实际行为,仅仅是往来账目的调整,审计部门也就难以对于这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加以及时的监督。
权责发生制预算与会计改革作为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延伸,其所具有的操作性色彩无疑会构成公共部门财务管理中的一场“革命”。这种从具体操作与程序规则层面入手谋划改革思路的做法,也与我国整体预算改革的基本路径是一致的。在我国的公共预算改革中,同样存在着一种倾向,那就是如果预算程序是合理的,其结果也将是正确的。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预算管理中引入了“复式预算”这一预算编制形式的改革,因未能取得预期效果,而在具体实践中被逐渐放弃的教训,也恰好说明了形式与程序层面的改革,如不能与整体治理结构的改革相互衔接,往往难以达成良好的制度创新绩效。因此,对于权责发生制会计这一程序性改革所可能取得的成效,需要加以相对全面的审视与反思。
人员素质的比较
在权衡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预算会计计量基础的时候,操作简化构成了收付实现制的重要优点。在收付实现制下,其核算成本通常要低于其他会计计量基础,对于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操作技能要求也不是很高。通常公共部门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人员不需要经过复杂的系统培训,就可以较为熟练的掌握核算与编制方法。而权责发生制计量基础,则在一定程度上引入了企业理财与管理会计的理念,突出了预算管理中的政府受托责任与透明度,相应地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会计素质与业务技能,提出了较高要求。因此作为政府会计改革的配套措施与保障,需要建立对从业人员的长期培训机制,开展后续教育,提高政府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素质。
而在当前我国的会计教育与业务培训中,无论是在学历教育还是职业教育方面,政府会计都没有受到相应的重视。在我国的高等财经院校会计教育和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中,预算会计或政府会计都只占很少的内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素养与福利水平,均远远低于相当条件下的企业财务人员。在这样的背景下,过快地在事业单位中推行权责发生制会计计量基础的改革,难免会在短期内造成相当高的制度运行与实施成本,甚至可能会因基层财务人员知识更新上的障碍,而诱发财经秩序一定程度的混乱。
在运用中摸索
我国的事业单位无论是在内涵还是外延上,与市场经济国家通常意义上的非政府组织或民间非营利组织,都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对于某些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由于在具体性质上与企业已无太大区别,在财务核算上实行权责发生制原则,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对于更多的全额和差额事业单位,其业务性质千差万别、资金来源渠道迥异,总体改革方向也在逐渐的摸索之中。因此,在引入权责发生制计量基础的过程中,需要采用分类改革的做法,分别不同事业单位的性质,在审慎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而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权责发生制改革应从固定资产的权责发生制核算开始进行。固定资产不同于其它现金类资产,它具有价值耗费的特性,因此对于固定资产权益的确认和计量十分重要,应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其部门运转过程中所耗费的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分期计提折旧的方法予以确认和计量。当然对于一些比较难以确认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如军事资产等可以暂时不纳入核算范围。具体做法可增设“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科目,每年按应计提折旧额贷记“累计折旧”核算,“固定资产净值”反映固定资产原值在扣除累计折旧后的余值。对固定资产修理费等费用支出可采用待摊或预提的办法进行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中常见的隐性负债通常表现在到期应付而尚未支付的职工工资,应付未付的社会保障费用缴款,购入物资暂欠货款的应付账款等等。从目前的财政总预算会计所反映的财政负债信息看,中国防范负债风险的关键并不在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告能够反映的显性负债规模的大小,而在于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如何对隐性负债或有负债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定,使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信息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中得以真实、充分、完整地反映。可见当前应该强调提供行政财务风险的信息,用权责发生制来解释和披露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为了如实反映已形成的现时义务和实际支出,防范财政风险,建议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中应付未付的款项和相应的支出(即隐形负债),应按权责发生制基础纳入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这样可以使隐性债务显性化,增加财务核算透明度,有利于加强预算政策的前瞻性,合理地安排预算支出。
权责发生制基础既用以确认与计量收入,也同时用于确认和计量支出。然而,从国外政府会计改革的经验来看,相对于支出方面而言,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计量和确认收入的难度更大,适应性则稍差因此,权责发生制基础应先应用于确认和计量支出,随后才应用于确认和计量收入。另外,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确认不同的收入类别时,也应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在那些纳税义务的不确定性最低的税收和非税收入项目,然后再扩展到其他项目。
关键词: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1018602
1 非货币交易及非货币易会计准则的意义
非货币易准则对货币性资产的定义是:“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这一定义的后半部分采取了不完全列举法,这种列举法只能起到对概念的外延进行解释、说明的作用,而不能作为定义方法。而且,该准则将“非货币性资产”定义为“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这里采用的是排除法定义。排除法的优点是直观、简洁,但缺点是不能明确概念的本质。如果将两个定义结合起来看,很容易产生一种误解。即误认为“货币性资产”定义中的“包括……”是完全列举,进而把未列出的资产项目视为非货币性资产,如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实际上,这些项目都是货币性资产。
所谓非货币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里的非货币性资产是相对于货币性资产而言的。货币性资产是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由于未来收款金额固定,因此也属于货币性资产;除货币性资产以外,均为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预付账款、工程物资、再建工程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2 非货币易会计准则的特点
(1)首次明确了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首次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给出了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后,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一直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非货币易会计准则的、实施,恰好弥补了这一空白;对于有价证券,可按现行市价确定;对于非有价证券,则应根据同类企业类似证券的市盈率、股利率及其预期增长率等因素估计确定;对于产成品和商品,可按其售价减去处置费用和合理利润后的余额确定;对于在产品,可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等等。虽然在资产评估方法中早已采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但在会计准则中却是第一次采用。非货币易会计准则第一次明确了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不但能够真实地反映非货币易的资产计价,而且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一个具体体现。
(2)谨慎原则得到了充分运用。它的运用主要体现在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人资产的计价方面:同类非货币资产交换中,如果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帐面价值,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人帐,公允价值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因此,非货币易会计准则采取尽量不确认非货币易产生的利得,而确认非货币易的损失的方法,与国际惯例(以美国为代表)的观点是一致的。
(3)体现了重要性原则。在非货币易中,重要性原则的运用主要体现在非货币易与货币易的界定方面。为了便于判断,根据重要性原则,非货币易会计准则给出了25%的判断标准。如果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人资产公允价值比例低于25%(含25%),则视为非货币易;反之,如果这一比例高于25%(不含25%),则视为货币易。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必须以这一比例为标准,运用重要性原则,正确界定非货币易与货币易的界限。
3 非货币易及其会计处理所应注意的问题
3.1 非货币性资产的计量
根据准则,货币性资产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且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其中,换入、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计价是准则的核心问题。
计量属性是财务会计的基础概念,是指被计量客体的特征或外在表现形式。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指出了现行实务主要采用的五种计量属性: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净值和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准则中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明显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计量属性,同时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分摊补价来确认损益,这显然是计价模式的紊乱。
3.2 盈利过程是否完成的确认标准
盈利过程是否完成是非货币易会计核算中的重要概念,是区别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与不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标准。如果盈利过程已经完成,该资产交换为不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则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帐价值,同时确认当期资产交换损益;如果盈利过程尚未完成,该资产交换为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则以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入帐价值,不确认资产交换损益(当然,确认换出资产的减值损失)。那么,如何来判断交易的盈利过程是否完成呢?该准则指出:盈利过程是否完成,强调的是持有换入资产相对于换出资产的目的(分为出售和用于生产经营两种)是否发生了变化。若换入资产的目的不同于换出资产,则视为盈利过程已完成,属于不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若换入资产的目的与换出资产相同,则视为盈利过程没有完成,属于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但是在该准则指南中又指出:若换入资产的用途不同于换出资产,则这一交易的盈利过程已经完成,换出资产所蕴含的经济利益已经实现;若换入资产的用途与换出资产相同,则这一交易的盈利过程就没有完成,换出资产所蕴含的经济利益还没但是,企业换出资产与换入资产都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其目的是相同的。所以同是用于生产经营的资产,可以有不同用途。笔者认为采用企业持有资产的用途是否改变作为标准较为科学。因为,即使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不变,如果资产的用途发生了改变,意味着旧的经济业务结束,新的经济业务开始。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实质也发生了改变。所以持有资产的用途发生改变是盈利过程完成的本质,也是区分非货币易类型的科学标准。待售资产是企业为了出售而持有的非货币性资产。企业持有待售资产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出售资产获取货币性资产或偿还货币性负债。待售资产除了出售获利以外不存在其他用途,待售资产的用途与目的是统一的,但是非待售资产的目的与用途不一定是一致的。据此,建议准则有关条款可以作出一些修改。
3.3 换出无形资产所确认的交易损益的归属
按照非货币易准则的有关规定,在同类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企业换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如果发生减值损失,应以其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在涉及补价时,以换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确认的收益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属于其它业务活动,所涉及到的支出和收入分别在“其它业务支出”科目和“其它业务收入”科目中核算。但非货币易准则对于换出无形资产所产生的交易损益,归属于“营业外支出”科目和“营业外收入”科目,这显然和现行会计制度相矛盾。从本质上看,无论是非货币易涉及的无形资产,还是其它交易涉及的无形资产,都是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它业务所发生的损益,都应通过“其它业务支出”科目和“其它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因此,同类非货币资产交换中,换出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的差额,应记入“其它业务支出”科目,在涉及补价时,换出无形资产所确认的收益,应记入“其它业务收入”科目。
参考文献
[1]方军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易》的一点看法[J].四川会计,2000,(5).
[2]王庆文.具体会计准则操作指南[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3]姜永德.关于非货币易会计处理质疑[J].财会月刊,2002,(7).
一、非货币换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换业务处理的核心问题是对收到的非货币性资产应按何种价值入帐。一般说来,其处理原则是:
(1)应按交出的非货币性项目的公正价值入帐;
(2)如果交出的非货币性项目的公正价值无法确定,则收到的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接收项目的公正价值入帐;
(3)如果交出项目和接收项目的公正价值都无法确定,那么收到的非货币性资产应按交出项目的帐面价值入帐;
(4)如果两者的公正价值都是已知的,接收资产不但应按交出资产的公正价值入帐,还应按接收资产的帐面人才交出资产的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交换损益。现分述如下:
1、已知交出资产的公正价值
甲公司用一项设备交换存货以便于用于销售。设备的估计公正价值是30,000元,帐面价值100,000元,在交换之日已提累计折旧75,000元,本例中已知交出项目的公正价值是30,000元,应用为收到存货的入帐价值。此外还应确定此项业务是否产生了应予确认的损失。由于交出设备的公正价值是30,000元,而帐面价值是25,000元,故存在5,000元的交换收益。反映以设备交换存货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货30,000
累计折旧——设备75,000
贷:设备100,000
非货币换收益5,000
2、未知交出资产的公正价值
在多数货币换业务中,交出项目的公正价值是未知的,或者接收项目的公正价值比交出项目的公正价值更明确,应以接收项目的公正价值作为入帐基础。为此,假定本例中其他条件与上例相同,只是设备的公正价值是未知的,存货的售价20,000元,在此情况下,收到存货的价值为20,000元,应作为入帐基础,由于设备的帐面价值为25,000元,收到存货的公正价值低于交出设备的帐面价值故应确认交换损失。
交换损失=25,000—20,000=5,000。反映此项交换业务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货20,000
累计折旧——设备75,000
非货币换损失5,000
贷:设备100,000
3、未知交出与接收资产的公正价值
有时交出项目的公正价值和接收项目的公正价值都不能在一定范围内合理确认,那么收到的非货币性资产应按交出项目的帐面价值入帐。假设上述甲公司用帐面价值50,000元的设备交换一块土地,二者的公正价值都是未知的,此时土地应按设备的帐面价值入帐,而且不产生损益。反映此项业务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土地50,000
贷:设备50,000
4、有附加财产的交换业务
有附加财产的交换业务是指在非货币易中企业可能会收到或交出小额的现金,这并不改变收入资产近姣出资产的公正价值入帐的基本原则。假使上述甲公司用公正价值100,000元的设备和10,000元现金交换一项存货,设备的原值是95,000元。在交换之日已提折旧20,000元,存货应按交出资产的公正价值(包括附加财产)110,000元入帐。
交换损益=设备公正价值-设备帐面价值=100,000-(95,000-20,000)=25,000
为反映交换业务实现损益,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货110,000
累计折旧——设备20,000
贷:设备95,000
现金10,000
非货币换收益25,000
二、非互惠性转让的会计处理
非互惠转让是所有者之间或所有者与另一实体间的单一方向的转让,主要包括所有者的财产股利、地方政府捐赠和其他企业捐赠等形式。一般情况下非互惠性转让所涉及的非货币性项目应按他们的公正价值入帐,转让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正价值与帐面价值的差额作捐益入帐。下面举例说明非互惠性转让的会计处理方法:
1、假设甲公司将其在乙公司的股权投资作为财产股利分配给现有股东,对乙公司的投资按成本入帐,在甲公司的帐面价值为60,000元,分发的股票市价为75,000元,本例中虽然投资是按原始价值入帐的,但此项交易应按转让项目的公正价值进行会计处理。本例中,股票的公正价值是75,000元,原始价值是60,000元,二者之间差额15,000元即为收益。根据以上资料,应编制分录如下:
借:乙公司的股票投资15,000
贷:投资市价上涨产生的收益15,000
借:留存收益75,000
贷:应付财产股利75,000
借:应付财产股利75,000
贷:乙公司的股票投资75,000
2、假设甲公司计划在A市建一座厂房,为吸引甲公司投资建厂,A市政府自愿将一块公正价值为200,000元的土地捐赠给甲公司作为建厂基地,但甲公司在今后5年内至少要雇佣A市居民200人。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关键词:比较会计研究方法 原则 类型 程序 作用
一般认为,会计学研究方法分规范会计研究与实证会计研究两大类。盖地等(2007)认为,这种分类是从会计研究的性质层面进行划分的,规范会计研究关注“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实证会计研究关注“是什么”的问题。以比较为首要或主要的研究方法进行会计学研究是比较会计研究方法。不同分类标准下的研究方法相互之间是交叉关系,可以同时使用。潘琰等(2003)指出“本文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通过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信息含量的比较研究,为哪一种会计准则对信息用户更具决策相关性提供量化证据。”会计是发展性和多样性的辩证统一,不同国家的会计各有特点,同一国家不同时期的会计也在发展。这是比较会计研究方法的客观基础。近几年由于中国施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新旧会计准则比较、中外会计准则比较成为研究热点,运用比较法的会计学论著大量出版。比较会计研究方法与实证会计研究方法等一样,成为会计学研究的重要方法。
一、较会计研究方法的原则
英国著名史学家巴勒克拉夫(Geoffrey Barractbugh,1987)认为“所有的比较方法都必须遵循的一条最基本的规则,就是只有在可比较事情之间才有可能进行有意义的比较。”美国现代化比较研究学家西里尔・E・布莱克(cyril E.Black)认为:对人类进行概括,比较单位的问题是关键性的。美国社会学家斯梅尔塞(Smelser,NellJoseph,1992)曾提出选择比较分析单位的标准:分析单位必须适合于研究者所提出的那种理论问题;应该与被研究的现象有贴切的因果关系;考虑到对分析单位进行分类的标准;分析单位的选择应该反映与这个单位有关的资料的可利用程度;应该以标准化的和可以重复的程序为基础。借鉴各学科运用比较研究的原则,比较会计研究方法的原则是比较对象必须具有可比性。可比性指比较对象属于同类同层次,存在一定内在的本质的联系,能用同一标准去衡量和评价。如果把没有可比性的研究对象凑在一起比较,就违背了逻辑。可比性是比较会计研究方法的前提、可能和基础,需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应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比较对象 比较研究需要在双方或数方之间进行。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比较研究。“特点”、“特征”的实质是不同点,这类论文的比较对象有时候不是很明显,但仍属比较会计研究方法。葛家澍(2004)《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研究的比较与综评》一文结构为:引言――关于各国CF的简单比较――主要CF特点及解释(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IASC概念框架;英国ASB的财务报告原则公告)。该文以美国FASB“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报告原则公告”、澳大利亚“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和加拿大“财务报表概念”等五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为比较对象,进行比较研究,第三部分着力阐述和综评了前三个的各自特点。赵建勇(2004)《政府会计的显著特征――兼谈政府会计教育》一文结构为:基金和基金会计――预算和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综合应再――其他显著特征―――关于政府会计教育。该文从基金和基金会计、预算和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综合应用、其他显著特征等四个方面论述了政府会计的显著特征。表面上看,只有“政府会计”一个研究对象,好象运用分析法。实际上它的另一个比较对象是“营利性企业会计”,也是比较法。
(二)比较对象应该同类 按性质归类,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可以各分为不同的类。如会计理论可以分为财务会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会计循环等类。一个国家的会计基本假设可以和另一国家的会计基本假设比较,一般不能与另一国家的会计要素比较。比较对象应该同类,彼此之间存在相似性或差异性,具有某种共同基础或具有各自特点。吴荣国(2004)《财务报告列报模式的比较研究》一文结构为:财务报告列报的原则和依据的比较――财务报告列报的形式和内容的比较―一财务报告列报实现机制的比较。该文比较了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意见稿关于财务报告列报的的异同,探寻会计环境影响财务报告列报模式的方式和机理,以及在准则制定方面的启示。《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列报》征求意见稿,同属报告类准则,而且从列报模式角度比较,具有可比性。郭永清、高伟(2004)《我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的差异分析及国际趋同的思考》一文结构为:引言――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的差异分析――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的差异分类及国际趋同策略。该文从中国B股上市公司、金融类上市公司双重审计的制度背景出发,以111家B股公司和7家金融类公司2003年度报告中的中国、国际两份财务报告为基础,对中国会计标准和国际会计标准进行综合比较研究,对存在的12个方面差异做出了分析与评价,并提供了有关的政策建议。该文的比较对象是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会计标准,性质上同类,具有可比性。运用比较会计研究方法一般既要比较相同点,也要比较不同点。该文这种“差异”类论文只比较不同点,不比较相同点,也是会计比较研究方法。
(三)比较对象应该同层次 美国会计学家诺比斯(C.W;Nobes,1983)曾借用生物学术语,提出全世界会计实务分类系统,共分5个层次:纲、亚纲、族、种、个体。笔者认为,其实全部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都处在的不同层次中。如会计理论――会计循环――会计计量――计量属性――公允价值。会计循环包括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会计记录、财务报告等。会计计量包括计量基础、计量属性、计量属性应用原则等。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公允价值等。比较对象的层次一般应该是并列关系。会计计量、计量属性、公允价值三者虽然都属会计循环类,但层次不同,是包含关系,不能比较。如盖地(2000)《我国海峡两岸会计法比较》一文结构为:海峡两岸会计法的基本结构比较――会计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的比较――“会计人员”的比较――“法律责任(或罚则)”的比较一几点思考。该文从四个方面比较了中国海峡两岸会计法的异同,比较对象是两岸分别=1=1998年、1999年修订的会计法,同属具体法律,层次相同,具有可比性。
二、比较会计研究方法的类型
中外许多学者以各自的理解对比较研究加以分类。归纳起来,有纵向与横向比较,数量与质量比较,局部与整体比较,形式逻辑
与辩证逻辑比较,原生与派生比较等。相关学科的学者又对比较史学、比较教育学等进行分类。笔者无意对学者们划分的类型加以介绍和评述,只对分类提出几点认识。首先,比较会计研究方法分类必须有明确的分类标准。同一子类的标准必须相同统一,标准必须穷尽或完全包含所有子类。其次,分类要体现学科特点。其它学科的比较研究类型对会计学科不一定适用。最后,分类还要具有可操作性,以常用的比较类型为主。为此,笔者结合会计学科特点,按三个不同标准,把比较会计研究方法各分为两类。
(一)会计纵向比较和会计横向比较 这是以比较对象所涉及的时空为标准分类。具体可以分为:(1)会计纵向比较。会计纵向比较主要从时间角度,对同一国家、同一会计问题在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的发展状况进行比较研究。主要目的是为了研究某一会计问题的历史发展过程,分析它产生的历史背景,探索其前后联系,并由此发现其内在的发展规律。会计纵向比较至少要比较两个或多个时点的情况。如朱海林(1999)《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的新旧比较》一文结构为:旧准则的主要内容――修订旧国际准则的背景――新准则和旧准则的比较(一般比较;具体比较)――新准则的示范性披露。1981年IASC批准公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1997年IASC批准了新修订的分部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第14号――部报告》,从1998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文在介绍旧准则的主要内容、修订旧准则背景的基础上,着重对新旧LAS14进行比较,其中具体比较有14个方面。该文是对不同时期的分部报告准则进行纵向比较。(2)会计横向比较。会计横向比较主要是从空间角度,对同一时期发生在不同国家的会计问题进行比较研究,包括不同国家会计比较、中外会计比较、同一国家不同行业会计比较等,是最常用最广泛的比较会计研究类型。如周红(2001)《对法国和中国会计新制度的比较分析》一文结构为:法国和中国会计制度改革比较一制约会计制度改革的基本经济条件――会计制度的模式选择。法国1998年实现了国家会计管理机构的改组,1999年完成了《总会计方案》的重写,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新的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正式了《企业会计制度》,并决定于2001年1月1日起首先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施。该文通过对法国和中国会计制度的比较研究,论证了会计制度的形成受制于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属横向比较。
(二)会计宏观比较和微观比较 这是以比较对象所包含的内容为标准分类。具体可分为:(1)会计宏观比较。会计宏观比较是站在整体角度,对重大会计问题进行贯通的或高度概括性的比较,以获得对会计问题宏观的系统的认识。侧重揭示会计的普遍规律、本质和趋势。在研究方法上,更多地摒弃偶然因素,重视高度抽象与概括。比较对象在时空的跨度上相对要有较长的延续段与较大的覆盖面。比较所得的结果,具有普遍的适应性。一般是对第一二层次会计问题的比较研究。如任永平(2001)《中德财务会计若干理论与实务问题比较研究》一文结构为:关于会计目标的总体定位――关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一关于会计规范制定者――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关于会计规范体系――关于会计基本假设与原则――关于会计要素――关于会计信息披露。该文在会计环境论指导下,比较了中德两国财务会计八个重要理论与实务问题的异同,论证了会计环境与财务会计的关系,并指出了中国会计的相对优势与德国会计的可供借鉴之处。以“中德财务会计”为比较对象,选题宏观。(2)会计微观比较。会计微观比较是站在特定角度,对各种局部的、个体的会计问题进行具体的比较。微观比较相对于宏观比较而言。大多是会计的个案比较。比较对象在时空跨度上时短面窄。研究的范围多带局部的含义,就事比事,不求宏论,只求精细。如綦好东、张孝友(2006)《我国生物资产准则与IAS41的比较与思考》一文结构为:我国生物资产准则与IAS41的比较(关于准则规范的范围、关于生物资产的确认、关于生物资产的计量、关于生物资产的信息披露)――两点思考。该文对中国生物资产准则与IAS41的异同点进行比较,重点分析其差异的原因,并就国际会计趋同过程中应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生物资产准则进行理性思考。以一条具体准则为比较对象,研究切入点较小,是微观比较。
(三)会计定性比较和会计定量比较 这是以比较对象的“质”“量”属性为标准分类。具体可分为:(1)会计定性比较。会计定性比较是质的比较,采用历史研究、文献研究、观察研究、逻辑分析、内容分析、实地考察、个案研究等方法,对比较对象进行“质”的理论思辨。“规范会计研究”中使用的比较研究是会计定性比较。如阎德玉(1999)《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比较研究》一文结构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的比较与评析―――会计准则制定人员的比较与评析――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的比较与评析――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的比较与评析一小结。该文以美国、英国、日本、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为比较对象,对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制定人员、制定程序及适用范围四大制定要素进行比较研究,从而探讨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科学选择与完善措施。该文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没有数据,没有模型,属会计定性比较。(2)会计定量比较。会计定量比较是量的比较,运用概率、统计、测量、实验、计量经济学等方法,对比较对象进行“量”的分析考察。“实证会计研究”中使用的比较研究是会计定量比较。如李晓强(2004)《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下的价值相关性比较――来自会计盈余和净资产账面值的证据》一文结构为:引言――文献综述和研究目的――研究设计――研究分析――研究结论。该文以中国2000年至2002年既发行A股发行B股的公司为样本,通过不同会计准则下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研究为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改革提供参考意见。该文的格式是典型的实证研究。从思维方法看,又是比较研究。作者在“引言”中认为“比较分析会计准则的价值相关性能够帮助我们了解不同准则下的会计信息的各自作用,在价值相关性研究的基础上为不同准则之间的比较甄选提供可量化的证据”。而且该文以会计盈余和净资产账面值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可见,它是会计实证研究中使用会计定量比较。实践中比较会计研究类型的运用往往不是单一使用,更多的时候是组合使用。同一标准下的分类有时候需要互相补充,如定性比较与定量比较组合等。不同标准下的分类更需要交叉使用,如微观比较与横向比较组合等。
三、比较会计研究方法的运用程序
现代比较史学之父,法国著名史学家马克・布洛克认为:“比较就是在一个或数个不同的社会环境中选择两种或数种一眼就能看出它们之间某些类似之处的现象,然后描绘出这些现象发展曲线,揭示它们的相似点和不同点,并在可能的范围内对这些相似点和不同点做出解释,再进行严格的分类和论证,就有可能希望得到对事实做出少得多的假设,而精确程度却高得多的结论。”这一论述大体上勾勒出了比较研究的步骤。比较会计研究方法的运用程序与之类似’,具体可以分为下列步骤。
(一)明确比较目的 这一步是比较会计研究的起点。比较研究首先要明确目的,即为什么而比较。研究者在遵循可比性原则的基
础上,以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认识能力所触及的范围确立比较研究的比较对象、比较主题、比较目的、比较类型,对所研究的会计问题的时空范围、内涵外延进行必要的界说。比较会计研究方法的目的要有价值取向性,要能够促进会计理论创新,指导会计实务发展,为经济建设服务。如张苏彤胡永康(2001)《中美银行现金流量表的比较研究》一文结构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构成的比较――银行现金流量表结构――间接法结构下银行净利润调整项目比较――投资活动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项目列示的比较――银行现金流量表中以净额列示的项目――银行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该文以中国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美国花旗银行(集团)、美国大通曼哈顿银行四家上市银行1999年年度报告为样本进行比较研究。该文作者自述研究目的是“为了使中国会计界对中国外有关银行现金流量表的各方面的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本文将中国和美国的一些大的上市银行在年报中披露的现金流量表放在一起做一个较为全面、客观、深八的比较,并在比较分析的过程中,穿插一些笔者对制定中国银行现金流量表规范的建议与想法,希望通过这样的研究能为建立与完善中国银行会计报告准则,参照国际会计惯例改进中国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水平与质量,迎接加入WTO后对中国商业银行提出的挑战有所裨益。”
(二)分析个案特征 这一步是比较会计研究的基础。个案分析是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比较对象逐一进行单独研究。通过对材料的搜集、考证、推断、检验、预测,认识比较对象的本质,力求达到专业研究水平。尽管这一步工作内容有时在论文中不一定反映出来,但不可或缺。比较研究要以分析为基础,否则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如盖地(2006)《税务会计原则、财务会计原则的比较与思考》一文结构为:税务会计原则――税务会计原则与财务会计原则的比较(历史成本原则的比较、权责发生制原则的比较、相关性原则的比较、配比原则的比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比较、谨慎性原则的比较)――对税务会计原则与财务会计原则差异的思考。该文对由税法主导的税务会计原则与投资人导向的财务会计原则进行了比较,研究两者的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探讨如何构建符合国际化发展趋势的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模式。该文第一部分首先研究税务会计原则,共得11个原则,为第二三部分的比较研究奠定了基础。绝大部分论文的个案研究成果没有像该文一样,单独安排一部分予以论述。
(三)研究异同之处 这一步是比较会计研究的中心环节。要求能从彼此相似的比较对象中找出不同点,从彼此相异的比较对象中找出共同点。通过“异中求同”探寻普遍性,通过“同中求异”辨明特殊性。研究异同点的过程要确立比较项,即从哪些方面进行比较。一般地说,可以把比较对象包含的次一级内容作为比较项。如刘永泽等(2006)《中韩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比较研究》一文结构为:中韩两国概念框架的主要内容及特征――中韩概念框架的重大差异剖析(在体例结构及表述方面的差异、在会计目标方面的差异、在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方面的差异、在会计要素分类方面的差异、在会计确认方面的差异、在会计计量方面的差异)――评价与借鉴。2003年韩国会计研究院会计准则委员会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2006年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该文比较研究了两国概念框架的主要差别,剖析了这种差别存在的原因,同时评价了两国概念框架的恰当性,最后指出了韩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可借鉴之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包含的次一级内容是体例结构、会计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要素、会计确认、会计计量等,该文以之为比较项,比较两者的差异。
(四)概括比较结论这一步是比较会计研究的归宿。比较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单纯列异同点的水平上,研究者要运用抽象思维方式,通过对异同点的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进行理论判断,最后形成结论,如思考、认识、启示、借鉴、建议等。它代表比较研究的深度。如黄世忠(2005)《资产减值准则差异比较及政策建议》一文结构为: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基础的差异比较――关于现金流量预测要求的差异比较――关于首次计提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差异比较――关于货币时间价值后续处理的差异比较―一关于在资产减值中运用评估值的差异比较――关于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差异比较――初步结论与政策建议。该文系统深入地比较了中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与第36号国际会计准则,指l出了在具体实务中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的6项重大差异,并从技术层面、管理惯例和监管机制等角度剖析了产生这些差异的原因,最后提出若干政策建议。该文第七部分初步结论是“尽管中国《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在形式上与IAS36基本保持一致,但实际运用过程中,中国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做法仍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存在着许多实质性的差异。这些差异既有技术层面上的原因,也有管理惯例和监管制度方面的原因。笔者认为,中国全面引AIAS 36(特别是CC.U和现金流量现值的规定)的条件尚不成熟”。该文作者“建议重新审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要求,对于有现成出售价格可供参考,或能够独立创造现金流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仍按现行的做法计提减值准备;而对没有现成出售价格可供参考,或不能独立创造现金流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则不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如果经营环境、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证据表明企业未来的经营前景将受到重大的不利影响,则可要求企业以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的方式来反映这类资产的价值减损。”
四、比较会计研究方法的作用
俄国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2007)认为:“比较是任何一种理解和任何一种思维的基础。我们必须通过比较才能认识世界上的一切,要是我们认识一件新事物,但又无法将它与任何其他事物作比较,无法找出它与任何其他事物的区别,那么,关于这件事物我们不可能形成任何一种思想,并且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比较会计研究方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认识本质 比较会计研究的每一个论题,可供比较的内容可能会很多,坚持本质的比较是一个重要原则。从思维过程看,比较研究常常是从现象的比较开始,随着认识的深化,逐步透过现象看本质,向本质的比较转化。通过对特定范围内的具体的比较对象进行定性鉴别和定量分析,比较出它们之间质的差别和量的比例关系,研究彼此的内部联系,从而准确地把握它们的特点和本质属性。如耿建新和房巧玲(2004)《环境会计研究视角的国际比较》一文结构为:环境会计研究视角的总体比较――环境会计研究宏观视角的比较――环境会计研究微观视角的比较――结论与建议。该文作者认为西方国家所指的“环境会计”与中国所指的“环境会计”在外延和内涵上存在一定差异。如果忽视了这种差异,直接将国外的某些经验和结论对应于中国的“环境会计”,有时难免会产生偏差。有鉴于此,该文对西方国家和中国环境会计的主流研究视角分层次作一系统比较,从而辨明双方所指“环境会计”外延和内涵的差异,以澄清有关概念,推动中国环境会计理论研究与实践的健康发展。该文研究成果有助于人们从本质上认识“环境会计”。
美国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在进行证券投资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决策,以确定投资所使用的核算方法(假定甲公司购入乙公司的股票):第一,甲公司购入乙公司证券是否为了对其实施重大影响?如果是,则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否,则考虑此证券是否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吗?第二,如果没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采用成本法核算;如果有确定的公允价值,则考虑购入的证券是否可以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和交易性证券?第三,如果能够划分,则采用公允价值法;如果不能划分,则需要对证券重新分类后采用公允价值核算。以举例的形式阐述上述投资决策中所使用的核算方法:
例:甲公司2002年1月5日以现金50万元购入乙公司10万股普通股,每股5元,占乙公司总股份的20%.乙公司2002年初的净资产200万元,乙公司2002年净收益40万元,2002年12月31日支付现金股利60万元(每股1.2元)。2002年——2003年累计净收益150万元。
1、公允价值法
(1)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交易性证券,则使用公允价值法。一般说来,证券划分为交易性证券的前提是有容易确定的公允价值,因而假定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市价分别是每股8元、6元。2004年1月20日出售此证券,收到现金60万元。则账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12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5)=300000元。账务处理为: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30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公允价值的变化额为100000×(8-6)=200000元。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账户是虚账户,其余额反映在损益表中。
⑤2004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100000.
(2)若甲公司将购入乙公司股票划分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甲公司使用公允价值法
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会计分录同②。
⑥2002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300000,贷记: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300000.
⑦2003年12月31日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每期末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中反映。
⑧2003年1月20日出售证券时,借记:现金600000,借记: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1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证券销售已实现利得200000.
(3)若美国公司购买证券后未进行分类,SFASNO.115规定每期末需对投资证券重新分类。若交易行证券转为可供销售的证券,则损益表中已确认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不再调整,只是变更年度证券的公允价值变化时变换账户名称。
⑨记录变更当年公允价值变化时,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20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00000.
⑩若可供销售证券划为交易性证券,则在变更年度应将已记录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未实现持有利得/损失通过下列分录转记到损益表中,并记录公允价值变化。借记:未实现的持有损失/损失300000,贷记:重新划分权益性证券已实现利得300000.
2、若美国公司运用成本法,则对投资的核算如下: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因为2001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股利收入为400000×20%=80000元,借记:现金120000,贷记:股利收入8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40000.
2003年乙公司未分配股利,甲公司不做帐务处理。
3、若美国公司选用权益法,则进行如下的投资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会计分录同①
2002年12月31日实现投资收益,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2002年12月31日取得股利时,借记:现金20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120000.
期末,由于取得投资的成本高于在乙公司净资产中所占份额,应将此差额(50万-200万×20%=10万)分配给资产及商誉。假定8万分配给未记录商誉,摊销期限20年;2万元分配给低估的固定资产,摊销期限5年,会计分录为:借记:投资收益8000,贷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8000.
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
借记:普通股票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二、中国上市公司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会计处理
我国上市公司对购入的权益性证券,按照下列投资决策选择投资核算方法:第一,投资权益性证券是否作为剩余资金存放形式,不以控制被投资单位为目的?如果是,则按短期投资核算,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如果否,则考虑投资是否是为了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第二,如果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权益法;如果不是为了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采用成本法核算。
1、购入的证券作为短期投资时,初始价值按成本计价,每期末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短期投资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1年12月31日收到股利时,借记:现金120000,贷记:短期投资120000.2002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8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003年12月31日成本(每股5元)低于市价(每股6元),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③2004年处置此投资时借记:现金600000,贷记:短期投资38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2、若选用成本法,则进行下列核算:
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2002年12月31日,因为2002年度乙公司的净收益400000元小于支付得股利600000元,所以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0×20%=80000元,收到的股利小于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差额(120000-80000=40000)冲减甲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账务处理为:借记:现金12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40000.
3、若选用权益法,则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2002年1月5日取得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500000,贷记:现金500000.
②2002年1月5日记录股权投资差额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投资成本)100000.
③2002年12月31日确认实现的投资收益,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80000贷记:投资收益80000.
④2002年12月31日,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每年摊销100000/10=10000元,借记: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10000,贷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10000.
⑤2003年12月31日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00000-400000)×20%=220000,账务处理为: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220000,贷记:投资收益220000.
三、中美对权益性证券会计处理的异同
从以上实例分析中可得出:除了所使用的账户名称不同外,美国和中国运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对于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的会计处理相同,并且成本法和权益法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也相同。下面比较两国对权益性证券投资的差异:
1、美国和中国对权益性投资的分类不同。我国将普通股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取得时按成本计价,期末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若不存在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美国未进行长短期投资分类,而将权益证券分为交易性证券和可供销售的证券。若对被投资单位存在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购入证券的公允价值很难确定,采用成本法;若不存在重大影响且公允价值容易确定,采用公允价值法。
2、权益性投资在会计报表上的列示不同。我国将短期投资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列入利润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投资中列示。美国将交易性证券列入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或损失在损益表中列示;若可供销售的证券期望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期内变现,则将其列入流动资产,否则列入非流动资产,可供销售证券未实现的持有利得/损失在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中列示。
3、长期投资与短期投资之间相互转换的会计处理不同。对长期股权投资变更为短期投资或短期投资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我国会计制度没有规定。而美国SFASNO.115要求在每期末对投资进行重新分类,可供销售的证券可变更为交易性证券或相反,并规定了相应会计处理。
4、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不同。在使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我国对低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或未计的商以及高估被投资单位资产所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采用统一的摊销期限摊销于每期的投资收益账户。而美国将股权投资差额分配于资产和商誉或都分配商誉中。
5、非现金方式取得权益性投资,其初始成本确定不同。我国对以非现金资产抵债或以应收账款换入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以非货币易换入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是以账面价值作为计价基础。而美国对非现金补偿方式取得投资,投资成本的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
关键词:会计基础 规范 风险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生活日益复杂化,会计信息受到广大投资者、管理者的重视。会计作为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工作任务不断加重,压力与风险也在随之提高。会计职业风险是面对会计环境的不确定性,会计人员由于会计信息披露客观公允地表达会计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情况,而导致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错误决策可能性[1]。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对于规避会计职业风险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一、会计基础规范化的必要性
会计基础工作是指为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相关的基础性工作的统称,主要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档案、会计电算化、会计监督机制、会计机构的设置以及会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设计和管理[2]。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对凭证要素、凭证内容、审批手续、资金、账簿登记、报表编制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从原始凭证到财务档案管理都提出了规范要求,这样就能在管理上做到有据可查,在运行中能够有效监督,从而保障财务标准和财务制度的有效执行,更加有利于维护会计秩序。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下, 会计作为对经济活动进行控制、管理的重要手段,应该逐渐完善会计基础工作,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提供全面、实在、合法、精确和完好的会计信息,才能提高会计工作水平,保证会计工作质量。强化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对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有效规避会计职业风险等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会计职业风险的来源
(一)会计工作缺失独立性
会计人员具有双重的监督职能。一方面体现了国家的法律意志。另一方面又要服从单位领导的管理。由于《会计法》的颁布,会计人员在我国的社会地位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有所提高。但是在我国,会计人员与他所服务的会计主体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会计人员的生存发展和升迁晋职都依附于他所服务的单位,会计人员从属于他所服务的单位。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会计人员执法环境差,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较弱,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否正常发挥及作用的大小,不是决定于会计人员的主观意愿,而是要看他所服务单位及领导的文化层次、价值观念及道德水准。会计人员由于坚持原则而受到打击报复,部分领导者认为自己有权决定单位的财务开支、干预会计人员工作等现象层出不穷。严重影响了会计人员职能的正常发挥。
会计工作独立地位的缺失。致使在部分企业出现老板一人说了算的管理现象,企业在物资管理、投资决策以及费用控制等方面控制松散,不能认真执行会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财务核算程序不规范,会计报表漏洞百出,存在很大的错报风险。
(二)会计工作不规范
部分企业不能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甚至有企业用出库单或收款凭证来取票作为销售凭证,用白条、收条或不规范的票据来作为付款凭证;还有部分企业的发票使用不当,发票所属地与公章单位所属地不一致的现象。一些小企业由于规模、结构的不足,领导者不懂财务,只注重对业务的管理,不按规定开设账户、登记账薄,导致账目与报表不相符,影响了财务账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有的会计人员在处理资产报废、存货盘点、坏帐核销等重大会计事项时,不经单位负责人的审批就直接销帐。一些由会计人员编制的重要报表,在未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的情况下就对外报送。这些越权的作法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容易导致财产损失。
部分会计人员喜欢越位处理本应由其他责任人处理的事项,将其他岗位的责任风险转移到自己身上。如为生产人员领料单,为仓管代填入库单、出库单等,这些做法都存在极大的越位风险。
还有会计人员不遵循会计法,按照单位领导的要求做两套账、做假账,用假账瞒报财产、虚 报成本,偷税漏税,取银行贷款,侵害股东利益,这种做法将面临欺诈或偷税等犯罪的风险。
三、如何规避会计职业风险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岗位设置、人员编制、票据和印章管理、会计科目、会计凭证、报表账簿、会计档案等各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这些环节是会计工作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对这些环节进行具体规定,有助于会计人员在财务工作中规避职业风险。
会计人员在选择职业时,应该充分了解会计的职业特点。明白会计工作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工作中的任一细节出现问题都将给企业的管理带来麻烦。会计工作出现问题,会计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会计职业风险的客观存在,会计从业人员应该树立职业道德,通过各种手段来规避会计职业风险。因此,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对工作进行分析,提高风险意识,最大限度的防范职业风险。
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会计人员应该积极、认真地学习会计、财务及法律方面的知识,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技术能力和职业判断力,识别真伪、评估风险,提高个人规避职业风险的能力。
加强法制建设,强化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构建诚信会计的法制和道德框架。加大对会计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力度,提高会计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清楚认识到违法乱纪的法律后果,提高会计人员对责任、诚信、职业道德的认知度,加强自律。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会计制度建设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提高财务报表质量的前提。包括了适当授权、准确的信息记录、资产的安全、职责分离等。完善的会计制度得到有效地执行,才能发现和纠正会计差错,防范和减低会计职业风险。
加大对会计造假的打击力度,净化职业环境。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加大对市场欺诈、会计造假的打击力度,增加造假成本;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提供给用人单位和相关监管机构查询,对违法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曝光;提高会计从业门槛,将道德水平低下、素质不高者拒在行业之外,严厉打击无证上岗行为,一旦发现,从严处罚。
提高会计人员的独立性。通过立法和政府监管,提高会计工作的独立性,抵制单位负责人的干预。建立无故辞退会计人员的索赔制度,严惩对会计人员的打击报复行为,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一、现行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
按照现行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并同时确认当期损失: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因计提预计负债而确认的损失,与按照税法规定于实际发生时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部分的差异,应作为可抵减的时间性差异。如果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在下一会计期间实际发生损失的,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规定,应将实际发生的损失冲减已计提的预计负债,预计负债不足冲减的部分或已计提预计负债大于实际发生损失的部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已计提的预计负债在下一会计期间因原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消除而转回,按照会计制度和相关准则规定计入转回当期损益。
例:2004年10月20日,甲公司涉及一讼案。2004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做出判决。根据公司法律顾问的职业判断,公司败诉的可能性为60%.如果败诉,企业需要赔偿30万元。假定公司2004年收入总计200万元,费用总计100万元(不包括预计负债涉及的费用,无其他调整事项),所得税税率为30%.
甲企业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做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30万元;贷:预计负债30万元。2004年末计算应纳所得税,会计处理为:借:所得税21万元,递延税款9万元;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0万元。2004年末甲企业净利润=200-100-30-21=49(万元)。
2005年4月3日,如果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需支付30万元赔款。假定甲公司2005年度收入、费用等情况和2004年度相同。甲企业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做会计处理:借:预计负债30万元;贷:银行存款30万元。2005年末计算应纳所得税,会计处理为:借:所得税30万元;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1万元,递延税款9万元。2005年末甲企业净利润=200-100-30=70(万元)。
2005年4月3日,如果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企业不需支付赔款。假定甲公司2005年度收入、费用等情况和2004年度相同。甲企业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做会计处理:借:预计负债30万元;贷:营业外支出30万元。2005年期末计算应纳所得税,会计处理为:借:所得税39万元;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0万元,递延税款9万元。2005年末甲企业净利润=200-100+30-39=91(万元)。
二、对现行预计负债会计处理的探讨
在前例预计负债转回的业务中,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准则规定计算的甲企业两年的净利润为140万元(49+91),这样与两年内不考虑预计负债的净利润140万元[(200-100)×(1-30%)×2)相等。但仔细分析可以发现,甲企业2005年度净利润虚增了21万元(91-70)。笔者认为,企业对转回的预计负债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来处理,预计负债实质上是对企业总资产计提的一项减值准备,当其转回时影响计提预计负债年度的损益,所以应按照重大会计差错进行处理。
转回上年提取的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为:借:预计负债30万元;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1万元,递延税款9万元。这样做只调整了上期净利润,并抵销了“递延税款”项目,不会对转回预计负债当期利润产生影响。2005年期末计算应纳所得税,会计处理为:借:所得税30万元;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0万元。2005年末甲企业净利润=200-100-30=70(万元)。
第二年如果确认该项预计负债实际发生了,则可以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但确认预计负债发生时,如果发现上年多计提或少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也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只对上年利润和“递延税款”做调整,而不应影响当期利润。
2005年4月3日,如果法院做出判决,甲公司败诉,需支付40万元赔款。并假定甲公司2005年度收入、费用等情况和2004年度相同。甲企业确认预计负债时,会计处理为:借:预计负债30万元,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万元,递延税款3万元;贷:银行存款40万元。2005年期末计算应纳所得税,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30万元;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8万元[(200-100-40)×30%],递延税款12万元。
会计业务集中处理,是指以统一的业务处理平台为依托,区别于传统的网点分散处理模式,由业务处理中心采取跨网点、跨地区集中核算方式实现业务集中处理的组织模式。集中处理体系由前台网点受理和后台业务处理中心处理组成。
其原理是依托网络通信、影像传输等技术,以影像处理代替原始单据处理,通过对会计业务流程涉及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切割并分离处理,将各种非柜面业务以及需通过柜面但无须即时办理的业务、操作风险较高的业务纳入后台业务处理中心,通过后台专业化、流水线式的业务处理来实现的新型银行业务处理模式。目前,纳入集中处理的业务主要包括:实时清算汇兑、授权、同城票据交换提回、客户信息建档、资金清算、放款等。以汇兑业务流程为例,对某国有商业银行较成熟的集中处理模式做一简单介绍:
1.各网点柜员受理客户提交的业务委托书并初审,扫描上传。
2.后台业务处理中心(通常设置在总行或分行)接收业务委托书影像,系统按要素分割成多个碎片,录入柜员根据随机读取到的影像碎片,对照碎片上显示的内容进行录入。同一凭证的影像碎片由指定数量柜员补录一致后,系统自动组合形成完整的业务数据。之后,系统自动将付款帐号、户名以及匹配的影像信息导出,进行集中验印,通过则进入后续环节处理。
3.对于某些特定交易(如关注类客户、大额交易等),还需经由系统分配的相关岗位进行专业审核处理,所有环节审核完成后即完成账务处理,无需前台再处理。
4.遇印鉴不清无法自动验印等例外情况时,需返回前台协助补充处理。
其主要特征为:
1.业务受理与作业处理分离。网点负责分散受理业务,其他录入、复核等作业集中到后台业务处理中心。
2.流程制约与作业标准化统一。对影像信息的自动切割处理,要求业务单据各要素的填写、预留印鉴的加盖位置必须规范,后台业务处理中心的审核和操作标准必须统一。
3.风险控制手段系统化、过程化。通过系统对业务影像处理环节的切分并随机分配给不同柜员处理,控制了录入人员不掌握整张凭证的信息,再通过系统对多人录入同一要素信息的比对校验,保证了录入的正确性。
二、城商行推行会计业务集中处理的必要性
会计业务集中处理,既是银行业发展的趋势,也是城商行自身发展的必然。会计业务流程与银行运营的各个方面息息相关,在很大程度上将影响运营效率的发挥,因此,加快对现有会计业务流程的再造,实行集中处理势在必行。
1.会计业务集中处理是银行业发展的趋势,城商行也不例外
20世纪80年代,欧美国家的商业银行率先在银行业推动了以流程再造为核心的管理体制改革,各商业银行普遍采用超大型计算机等技术来处理跨空间、跨部门、跨产品的数据集成问题,这使高度集中的后台业务中心的建立成为一种潮流,集中化管理更是国际银行业普遍采用的管理模式。在国内,2005年10月,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首次提出“流程银行”的概念后,构建流程银行的理念迅速被各家银行所接受,实施了业务集中处理及其配套改革,兴起了新一轮后台建设浪潮。民生银行较早实现对会计业务的集中后台处理,使前台集中精力开展营销服务;工行上海分行统筹后台管理,各个支行主要成为营销部门;招行早在1999年就在总行层面设立了“单证处理中心”,集中处理深圳本地和异地中小规模分行的国际结算业务。
2.会计业务集中处理是释放柜面资源,提升专业能力的需要
在传统会计模式下,网点是会计业务处理的基本单位,几乎所有业务的处理都由网点完成,岗位制约需要配备足够的会计操作人员,但真正和客户接触的前台营销人员却不足。后台业务处理中心建成之后,每一个网点都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孤立经营单位,而是通往银行综合业务处理平台的窗口,客户通过任何一个窗口都能获得强大的功能支撑,这种整合优势是原来各自为政的模式所无法比拟的。同时,专业化的分工可以使不同部门充分发挥其专业知识同时又相互制约,保障业务能够高质高效地完成。对前台临柜人员来说,可以更多地腾出时间和精力,以便更专注于营销产品、服务客户;对于业务处理中心人员来说,能够专注于实务操作,熟悉业务规范,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和合规性。
3.实施会计业务集中处理是城商行风险控制的需要
由于成本约束压力较大,城商行大多实行精简的人员策略,一人兼多岗现象均较为普遍,岗位之间(尤其是不相容岗位)的监督制约不足,强制休假和岗位轮换更是形同虚设。在操作风险的防范手段上,则以现场和事后控制为主,现场控制容易受管理者时间业务水平、内控意识的制约,不能时时事事对现场进行控制,也容易碍于情面疏于防控;事后控制类似于“亡羊补牢”,在采取矫正措施之前,偏差就已经发生,而且,传统的临柜作业都是“面对面”形式,一旦出现相互勾结现象,风险无法控制。会计业务集中处理后,通过要素分离、流程控制、岗位制衡等系统硬约束,将业务受理和操作各环节在空间上强制隔断,传统的“面对面监督”向“背对背监督”转变,风险控制环节同时前移,极大地提高了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4.会计业务集中处理是提高运营效率和成本控制能力的需要
运行机制灵活、信息反馈灵敏、决策链条短是城商行最大的优势和核心竞争力所在,但现行的会计业务流程大多是对原来手工操作的简单模仿,业务处理繁琐、先进的信息技术运用不充分、会计数据与其他业务系统数据不能全面共享等问题的存在,对运营效率的进一步提升形成极大阻碍。业务集中处理后,通过统一标准流程和集中作业,实现操作的专业化、工厂化,业务处理更有效率,在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后,集约化带来的规模优势将使作业成本降低。标准化、规范化的数据也将提升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城商行根据客户需求为其提供标准化产品以及个性化的服务将变得更为便捷。
三、实施会计业务集中处理的基本思路
集中作业的实现,涉及到系统开发建设、人员配备、设备购置等一系列重要事项,需要巨额长期的成本投入。城商行的资产规模小、实力不雄厚,无法在短期内承担巨大的成本压力,也承受不起改革所带来的风险变数。正是基于此原因,我们应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分步集中、稳步推进的方式,按照地域范围、轻重缓急程度逐步开展集中上收工作。
1.加强发展规划,制定统一、明确的实施规划
实施集中作业,建立后台业务处理中心,首先应制定规划、稳步推进实施。一是制定一个总体的实施规划。随着跨区分支机构的设立,城商行总行要面对多家地处不同区域、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分行,在制定规划中就必须明确后台业务处理中心如何搭建、集中上收的范围、配套措施如何落实等;二是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由于涉及现行业务处理流程的改造,可先选取部分行、网点进行试点,然后逐步在全行推广。
2.规范业务处理流程,实现标准化作业,强化制度保障
为保证后台作业平台的有效实施,必须将现有的业务进行梳理,重整处理流程。根据专业化要求,将目前的业务内容梳理分拆,首先区分哪些业务可以纳入后台集中处理,哪些暂不可纳入;其次对于将纳入后台业务处理中心的业务,通过拆分与组合,尽可能地删除流程中多余的环节,最后把完整的工作流程串接起来,依据“岗位制约”原则,明确系统分配规则、参数设置,最终实现系统自动合理地向指定岗位分配。对重整后的业务,还需重新制定业务处理标准与操作规则,使整个业务操作始终在规范的业务规则下进行,使整个核算过程严密组织、有效监控,避免出现新的风险。
关键词:应付税款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0年12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允许企业计算所得税时,用应付税款法计算所得税,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又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那么各大中小企业到底该选择何种方式计算所得税,我们不妨做一下比较,再进行选择。
一、二者概念区别
应付税款法,是指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应付税款法下,不需要确认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因此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时,需要设置两个科目:“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的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为:
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中概念中所指的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根据该差额对未来应税金额影响的不同,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由于该暂时性差异的转回,会进一步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额金额,在其产生当期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会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符合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时,会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时,需要设置四个科目:“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的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二、二者账务处理区别
下面我们以同一案例为例,用这两种方法计算所得税,总结各自的利弊。
a公司2007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2007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
(1)2007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15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收处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500万元,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3)本期取得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成本为8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违反环保法规定应支付罚款250万元。
(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75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原账面价值2075万元。
2008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4555万元,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1)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20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原账面价值4200万元。
(2)本期取得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成本为1000万元,2008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675万元。
(3)对售后产品保修,预计负债250万元。
(一)若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账务处理
1、2007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土纳税调整项目金额=3000+150+500-400+250+75=3575(万元)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575×25%=893.75(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893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937500
借:本年利润8937500
贷:所得税费用8937500
2、2008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土纳税调整项目金额=4555+200+290-675+250=4620(万元)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4620×25%=1155(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115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1550000
借:本年利润11550000
贷:所得税费用11550000
(二)若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账务处理
该公司2007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及计税基础如表19-3所示单位:万元
1、2007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000+150+500-400+250+75=3575(万元)
应交所得税=3575×25%=893.75(万元)
2、2007年度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225×25%=56.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400×25%=100(万元)
递延所得税=100-56.25=43.75(万元)
3、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893.75+43.75=937.5(万元),确认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9375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56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937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00000
该公司2008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及计税基础如表19-3所示单位:万元
(1)2008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4555+200+290-675+250=4620(万元)
应交所得税=4620×25%=1155(万元)
(2)2008年度递延所得税
①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675×25%=168.75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100
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68.75
②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740×25%=185
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56.25
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28.75
递延所得税=68.75-128.75=-60(万元)
(3)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1155-60=1095(万元),确认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109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28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15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687500
三、总结各自利弊
可以看出,应付税款法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完全受税法规定的影响,核算比较简单,缺点是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本期收入费用配比原则,但现实中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不高,通常采用“应付税款法”。
而对于一些大中型企业,则应该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尤其是上市公司要与国际接轨,必须采用这种方法。因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更侧重于暂时性差异,对差异的处理更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能够提供更多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我国目前资本市场不断繁荣,企业重组、并购和股份制改造大量涌现,资产重估业务必将日益增多,这必将引起许多暂时性差异的发生。而且,资产负债表将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门别类地处理与披露,使其提供的会计信息更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无论从理论上的合理性还是从实践上的实用性来看,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都具有优越性。但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也存在某些不足,例如一些暂时性差异在原差异尚未全部转回的情况下,又产生了新的差异,很难分清差异的属性,由此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其合理性不足,这些问题还有待我们进一步地研究讨论解决,但无论怎样,它毕竟是我国会计与国际接轨的产物,是我国会计发展创新的一个方向。所以使用者在选择哪种核算方法时应充分考虑本企业的情况和各种方法的特点,确定相关方法,使之既能符合国家政策,又能节省企业资源。
参考文献: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关键词]准则 政府补助 会计处理
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国际类似组织也在此范围之内。归纳起来政府补助的形式主要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等。下面就新旧准则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进行比较。
一、旧准则下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及会计处理方法
1.旧准则下政府补助没有单项的准则
在2006年之前,由于当时条件不成熟,财政部没有正式政府补助方面的会计准则,只是在《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等制度中,在对负债类、权益类科目的讲解中对政府补助会计进行了规定。
2.旧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没有统一
有些业务采用收益法,如按销量或工作量收取的定额补助计入补贴收入;有些采用资本法,如无偿划拨的固定资产计入资本;有些采用总额法,如先征后退的增值税计入补贴收入;有些采用净额法,如将实际收到的财政贴息冲减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等。
3.旧准则下政府补助运用的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1)和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通过“补贴收入”、“银行存款”等科目核算。
例如:某国有煤炭企业2007年收到国家拨付的政策性亏损补贴2000万元,企业做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2000
贷:补贴收入2000
(2)和资产相关的通过“专项应付款”、“在建工程”、“生产成本”、“固定资产”、“资本公积”等科目核算。
例如:A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专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的资金500万元。企业收到国家财政拨款时做:
借:银行存款500
贷:专项应付款500
使用过程中有400万元用于技术改造,项目完工后可以形成固定资产,另外100万元用以研发费用。则企业做账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400
生产成本100
贷:银行存款500
项目结束后,对可形成固定资产的政府补助,在结转固定资产的同时,按相同金额转资“资本公积”。则企业做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400
贷: 在建工程400
同时做: 借:专项应付款 400
贷:资本公积400
对不能形成固定资产需要核销的支出,报经批准后做:
借:专项应付款100
贷:生产成本100
二、新准则下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及会计处理方法:
1.新准则下政府补助有了单项、独立的准则
新准则体现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点之一,就是政府补助为务有了独立的准则。
2.新准则下统一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新准则明确了政府补助采用收益法中的总额法处理,以便更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补助的相关信息。所谓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或递延收益,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3.新准则下政府补助运用的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通过“营业外收入”、“递延收益”、“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例如甲企业为一家储粮企业,国家每月补偿保管费130万元,于2007年1季度初拨付390万元补贴款。则甲企业1月1日确认应收到补贴款时做:
借:其他应收款390万元
贷:递延收益390万元
甲企业于2007年1月10日实际收到财政补贴款时做
借:银行存款390万元
贷:其他应收款390万元
2007年1月末,将补偿1月份保管费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130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130万元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过“递延收益”、“在建工程”、“研发支出”、“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
企业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资产(银行存款)和递延收益;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该长期资产交付使用后,自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①递延收益分配的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对于应计提或摊销的长期资产,即为资产开始折旧或摊销的时点。②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例如政府20×1年1月拨付A企业450万元财政拨款要求用于购买大型设备1台,该设备使用年限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无残值)。20×9年2月1日,A企业出售了这台设备。则20×1年1月A企业收到450万元财政拨款时做:
借:银行存款450万元
贷:递延收益450万元
20×1年1月A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时做
借:固定资产450万元
贷:银行存款450万元
自20×1年2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折旧年限分摊递延收益时做:
借:递延收益3.75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3.75万元
20×9年2月出售该设备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90万元。
借:递延收益90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90万元
三、新旧准则下政府补助会计处理不同对所得税的影响
新旧准则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运用科目虽然不同,但最终都是结转到“本年利润”,纳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对所得税的影响相同。
而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助会计处理,旧准则对能形成资产的政府补助转入了“资本公积”,直接增加了企业当年的所有者权益,对这部分政府补助企业可以不纳所得税;新准则对能形成资产的政府补助,按折旧或摊销年限逐年转入“营业外收入”,最终结转到“本年利润”,增加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了接受政府补助企业的纳税负担。
四、新准则实际操作中的两点建议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形成种类繁多使用年限不统一的多项资产,摊销递延收益的年限如何确定?
如果这部分种类繁多的资产,年限有5年、8年、10年、20年等,又不能把政府补助对应到每一项资产,在实际操作中摊销递延收益的年限就很难确定。为便于操作笔者认为可以按占金额比例较大的资产年限,确定一个综合年限进行摊销。
关键词:应付税款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0年12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允许企业计算所得税时,用应付税款法计算所得税,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又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那么各大中小企业到底该选择何种方式计算所得税,我们不妨做一下比较,再进行选择。
一、二者概念区别
应付税款法,是指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应付税款法下,不需要确认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因此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时,需要设置两个科目:“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的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要求企业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异分别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为:
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中概念中所指的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根据该差额对未来应税金额影响的不同,暂时性差异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由于该暂时性差异的转回,会进一步增加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额金额,在其产生当期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会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减少转回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未来期间的应交所得税。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当期,符合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或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时,会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时,需要设置四个科目:“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从本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应交的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二、二者账务处理区别
下面我们以同一案例为例,用这两种方法计算所得税,总结各自的利弊。
A公司2007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2007年发生的有关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别的有:
(1)2007年1月开始计提折旧的一项固定资产,成本为15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会计处理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收处理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 转贴于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500万元,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3)本期取得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成本为8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市价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违反环保法规定应支付罚款250万元。
(5)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75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原账面价值2075万元。
2008年度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4555万元,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情况如下:
(1)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20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原账面价值4200万元。
(2)本期取得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票投资成本为1000万元,2008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1675万元。
(3)对售后产品保修,预计负债250万元。
(一)若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账务处理
1、2007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土纳税调整项目金额=3000+150+500-400+250+75=3575(万元)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575×25%=893.75(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893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937500
借:本年利润8937500
贷:所得税费用8937500
2、2008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土纳税调整项目金额=4555+200+290-675+250=4620(万元)
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4620×25%=1155(万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115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1550000
借:本年利润11550000
贷:所得税费用11550000
(二)若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账务处理
该公司2007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及计税基础如表19-3所示单位:万元
1、2007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3000+150+500-400+250+75=3575(万元)
应交所得税=3575×25%=893.75(万元)
2、2007年度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225×25%=56.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400×25%=100(万元)
递延所得税=100-56.25=43.75(万元)
3、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893.75+43.75=937.5(万元),确认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9375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562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8937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1000000
该公司2008年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金额及计税基础如表19-3所示单位:万元
(1)2008年度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4555+200+290-675+250=4620(万元)
应交所得税=4620×25%=1155(万元)
(2)2008年度递延所得税
①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675×25%=168.75
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100
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68.75
②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740×25%=185
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56.25
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28.75
递延所得税=68.75-128.75=-60(万元)
(3)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1155-60=1095(万元),确认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109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1287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15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687500
三、总结各自利弊
可以看出,应付税款法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完全受税法规定的影响,核算比较简单,缺点是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本期收入费用配比原则,但现实中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不高,通常采用“应付税款法”。
而对于一些大中型企业,则应该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尤其是上市公司要与国际接轨,必须采用这种方法。因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更侧重于暂时性差异,对差异的处理更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定义,能够提供更多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我国目前资本市场不断繁荣,企业重组、并购和股份制改造大量涌现,资产重估业务必将日益增多,这必将引起许多暂时性差异的发生。而且,资产负债表将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门别类地处理与披露,使其提供的会计信息更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因此,无论从理论上的合理性还是从实践上的实用性来看,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都具有优越性。但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也存在某些不足,例如一些暂时性差异在原差异尚未全部转回的情况下,又产生了新的差异,很难分清差异的属性,由此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其合理性不足,这些问题还有待我们进一步地研究讨论解决,但无论怎样,它毕竟是我国会计与国际接轨的产物,是我国会计发展创新的一个方向。所以使用者在选择哪种核算方法时应充分考虑本企业的情况和各种方法的特点,确定相关方法,使之既能符合国家政策,又能节省企业资源。
参考文献: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关键词: 列表比较法 《基础会计教学》 教学应用
为了让初学会计的学生更好地理解一些相近的概念、原理,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我不断摸索行之有效的方法。经过长期课堂实践发现,列表比较法在相近概念、原理的教学中能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
一、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也称应计制,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的标准。
收付实现制,也称现金收付制或现金制,是指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等的依据。
在讲解完概念后,通过实例列表区别这两种方法的应用。
如:某公司2009年6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1)本月支付并应负担的费用计4,500元;
(2)本月负担以前月份已预付的费用计900元;
(3)本月销售产品4,000元,货款存入银行;
(4)预付7―12月份的租金6,000元;
(5)本月应计提银行借款利息1,000元;
(6)收到上月份应收的销货款4,000元;
(7)收到购货单位预付的销货款8,000元,下月份交货;
(8)收到预付货款80,000元,其中本月份可交货的售价为60,000元。
要求:用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两种方法分别计算2009年6月的收入、费用。
通过对类似题目的分析,为学生总结判断该类题目的一般做法:在相关题目中找出每种方法所对应的关键词。
根据这个规律,多数学生在以后的解题中都能较快地得到正确答案,效果很好。
二、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
在讲解财产物资的两种盘存制度时,边讲边总结出下表:
同时讲解下列例题:
某企业使用的某种原材料的有关购进、领用和结存情况如下表,试分别按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存制确定下表中带“( )”的数字。
计算方法:20,000+100,000-9,600=110,400。
通过对平时账簿的登记内容、存货成本的计算、期末清查盘点的目的及优缺点、适用范围几个方面的比较,再结合具体题目的练习,学生基本上掌握这两种盘存制度的内容及其应用。
三、错账更正方法
错账更正方法一般包括三种:画线更正法、红字冲销法和补充登记法。
在结账前核查时,发现记账凭证填制无误而账簿记录由于会计人员不慎出现笔误或计算失误,造成账上文字或数字错误,此种错账可采用“画线更正法”。
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的可采用红字冲销法:一是在记账后,经核对发现由于原记账凭证上会计科目名称写错或应借应贷的方向记错而造成账簿记录错误;二是在记账或结账以后,在核对时发现原记账凭证上所记载的金额大于经济业务的实际金额,造成账簿记录中的金额错误。
在记账或结账以后,经核对发现记账凭证中使用的会计科目,应借应贷方向没有错误,只是所记金额小于应记金额,并已据此登记入账,造成账簿记录相应出错的可采用补充登记法。
根据上述内容,在分别讲解三种错账更正方法的适用情况后,总结出规律并列出下表:
然后结合一条相关题目练习巩固:
2013年11月3日,某企业管理部门领用甲材料,实际成本2000元。会计人员在登记账簿后,假设发现了以下错误:
(1)在记账凭证中,会计人员误将“管理费用”科目写成“制造费用”科目;
(2)在记账凭证中,会计人员运用的会计科目没有错误,但误将金额写为200元;
(3)记账凭证没有错误,会计人员在登记入账时误记为20000元。
要求:分别指出错误的类型,并确定采用何种更正方法。
在以后的练习考试中,学生会根据上表的方法判断应该使用的错账更正方法。
四、会计核算程序
一、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单位会计财务处理存在差异的相关原因
对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全面分析发展,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单位会计财务处理存在差异的相关原因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单位性质方面
由于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性质不一样,因此,财务处理会存在一定差异,是它们自身根本性质决定的。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目标、政策、基本属性等都不同,其中,事业单位比较注重社会效益,通常是通过无偿的方式来提供相关服务,而企业单位是通过开展各种活动的方式来获取盈利,与企业单位的整体发展和未来发展有着紧密联系。与此同时,事业单位的盈亏情况体现不够明显,与事业单位自身的发展没有太大联系,但企业单位的盈亏情况需要自己来承担,因此,盈亏情况有着非常明显的体现。
(二)资金形态方面
根据相关分析可知,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单位会计财务处理存在差异的最主要原因是两者的资金形态不一样,其中,事业单位的资金形态是固定方式的,特别是固定资金、流通性资金基本是由政府部门提供的,同时,回流资金比较少,流动资金形式比较简单。与其相比,企业单位的固定资金形态比较少,方式比较多样,只有很少一部分是固定资产,大多数都是流通的,可以为企业单位赢得更多资金回流,最终提高企业单位的整体效益。
(三)资金用途方面
在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单位会计财务处理存在差异的直接原因是资金用途不一样,是事业单位、企业单位财务管理不断加强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目前,事业单位很多资金都是在为社会提供各种服务上,以维持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必须注重财务处理、资金运用的规范性、合理性等。与其相比,企业单位的资金主要是用于投资、研发等多个方面,需要对资金运用带来的利益性给予高度重视,才能实现资金利用的最优化、最大化。
二、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单位会计财务处理存在差异的具体体现
根据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在实践过程中,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单位会计财务处理存在差异的具体体现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分录形式方面
目前,分录形式是会计活动主要形式,也是建立财务档案的基本形式,而事业单位、会计单位在进行同一种业务的处理时,会计分录形式有着一定差异。在进行借款记录时,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实行的制定存在不同;在借贷方一样的情况下,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会计科目名称有着一定差异,从而将内容计入不一样的账户中,在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后期进行财务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有着极大影响。
(二)纳税处理方式方面
在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中,纳税问题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但两者在纳税处理方式上有着一定差异。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企业单位都可以从事各种产品的生产,从而涉及材料购置、使用等方面的业务,其中,企业单位在进行这方面的财务处理时,会将他们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两种,并且,纳税问题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与其相比,事业单位在处理这种财务问题时,不但要划分纳税人,还要将材料划分为非自用材料、自用材料两个类型,与事业单位自身的性质有着直接联系。通常情况下,事业单位在进行非自用材料的采购时,采用的核算方式是不含税的进价,而其它情况,如小规模纳税人采用非自用与自用材料、一般纳税人采购自用材料等,在进行财务核算时要采用含税的进价方式。
(三)成本核算业务方面
在任何性质的单位中,财务管理都需要对成本核算给予高度重视,也是当前财务管理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由于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性质不同,使得成本核算的方式也存在差异。一般情况下,企业单位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在进行成本核算的相关操作时,非常注重成本利润方面的核算,以在确保单位可以获得较高利润的情况下,实现企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划和目标。与其相比,事业单位在进行成本核算的相关操作时,基本不会关注利润,并且,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资金流通方式不一样,使得两者在成本核算的方式、内容等方面也存在差异。
(四)事业活动核算方面
在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中,其事业活动主要有经营活动、专业业务等,因此,其事业活动产生的支持和收入都是事业支出与收入、经营支出与收入,与事业单位的各种项目有着直接联系。通常情况下,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在进行经营收入与支出、事业收入与支出的核算时有着较大差异,如在费用支出方面进行核算,行政部门办公用品产生的支付行为,在企业单位中一般记录在管理费用中,但在事业单位通常是记录在专业业务活动支出中,以体现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会计准则 所得税 计税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相关信息的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与旧准则相比,会计重心由原来的以利润表为重心转向以资产负债表为重心,从而使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发生了较大变化。
一、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主要变化
原准则中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种,(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其中债务法为利润表债务表法。旧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与税法在收入、费用确认和计量时间上存在差异称为时间性差异,采用应付税款法时将时间性差异视同永久性差异,采用利润表法时将时间性差异对当期所得税影响确认为递延税款,该递延税款是当期发生数,不直接反映对未来的影响,不处理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新准则要求企业对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首先根据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税法基础确定的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然后调整根据税法计算的应交所得税金额,来推算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为:当前所得税费用=当前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原利润表债务法与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主要区别如下:
(一)计税差异的不同
旧准则以利润表为会计重心,计税差异源于会计准则和税法对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在口径和时间上的不一致。
新准则以资产负债表为会计重心,计税差异部分源于会计准则和税法确认的资产负债的金额不一致,新准则引入了资产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计税基础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引入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即资产负债表内某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按照税法规定的资产或负债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
(二)亏损处理的不同
我国现行税法允许企业亏损向后递延弥补五年,旧准则关于所得税处理规定中对可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在亏损弥补当期不确认所得税利益。
新准则要求企业对能够结转后期的尚可抵扣的亏损,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的亏损的未来应税利润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一般称之为当期确认法,以后转抵减所得税的利益在亏损当年确认。使用该方法,企业应当对五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判断,如果不能,企业不应确认。
(三)减值确认的不同
旧准则没有对递延借项计提减值准备。新准则规定,企业应该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帐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二、新旧会计准则下所得税核算实例比较
(一)新旧会计准则债务法的比较
利润表债务法注重时间性差异,可计算当期的影响,不能直接反映对未来的影响,不能处理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注重暂时性差异,可直接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能直接反映其对未来的影响,可处理所有的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如果是非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那么与企业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相关的项目往往在同一或不同的会计期间直接计入损益,因此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也应当直接计入损益。暂时性差异是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所有的时间性差异均是暂时性差异,但某些暂时性差异并非时间性差异。
(二)口径不同时所得税计算方法的比较
例1:企业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万元,重估的公允价值为3万元,会计和税法规定都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剩余使用年限为5年。会计按重估的公允价值计提折旧,而重估资产增值根据税法规定计税时不作相应调整,因此税法按账面价值计提折旧。根据新旧准则分别计算差异如表1和表2 所示。
表1 利润表债务法差异计算表
期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会计折旧 6000 6000 6000 6000 6000
税法折旧 4000 4000 4000 4000 4000
差额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可以判断,这不是一项时间性差异。
表2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差异计算表
各期期末 重估当年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账面价 30000 24000 18000 12000 6000 0
计税基础 20000 16000 12000 8000 4000 0
差额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可以判断,这是一项暂时性差异。
两种方法对差异确认不同的原因是资产增值收益计入资产负债表的权益类,而不是计入利润表。因此导致某些暂时性差异有可能不是时间性差异。
(三)口径相同时计算方法的比较
例2:a公司于20x2年12月10日购入一台设备,原值622万元,净残值22万元。税法规定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年限为5年;会计规定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年限与税法规定相同。会计税前利润各年均为1500万元,20x3年和20x4年所得税税率均为33%,20x5年及以后所得税税率为30%。根据新旧准则分别计算差异如表3和表4所示。
表3 利润表债务法计算表(金额单位:万元)
年度 20x3 20x4 20x5 20x6 20x7 合计
会计折旧 200 160 120 80 40 600
税法折旧 120 120 120 120 120 600
利润总额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
时间性差异 80 40 0 -40 -80 -
应税所得 1580 1540 1500 1460 1420 -
税率 33% 33% 30% 30% 30% -
应交所得税 521.4 508.2 450 438 426 2343.6
时间性差异纳税影响额 26.4 13.2 -3.6 -12 -24 0
所得税费用 495.0 495.0 453.6 450.0 450.0 2343.6
表4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年份 ① 20x3 20x4 20x5 20x6 20x7 合计
资产账面价值 ② 622-600* 422-600* 262-600* 142-600* 62-600* -
(年数总合法) 5/15=422 4/15=262 3/15=142 2/15=62 1/15=22
计税基础 ③ 622-600 502-600 382-600 262-600 142-600 -
(年限平均法) /5=502 /5=382 /5=262 /5=142 /5=22
暂时性差异 ④ 502-422=80 382-262=120 262-142=120 142-62=8022-22=0 -
税率 ⑤ 33% 33% 30% 30% 30% -
差异时点值 ⑥ 80*33% 120*33% 120*30%=36 80*30%=24 0 -
=26.4 =39.6 应交所得税 ⑦ 521.4 508.2 450 438 426 2343.6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⑧ 26.4 13.2 -3.6 -12 -24 0
所得税费用 ⑨ 495 495 453.6 450 450 2343.6
注:④=③-② ⑥=④*⑤ ⑦={会计利润+(当期④-上期④)}*⑤ ⑧=当期⑥-上期⑥ ⑨=⑦-⑧
从以上例题分析可以看出,两种核算方法在观念上发生了彻底的改变:旧准则的利润表债务法是先计算当期的应纳所得税额和递延税款,再将两者的差额作为所得税费用,递延税款科目所核算的就是本期的发生和转回的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所计算的仅仅是当期发生额,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现行税率。之后,根据递起延税款的当期发生额以及借贷方期初余额,分别计算出递延税款科目的借方和贷方期末余额,并将其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新准则下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先计算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其计税基础,以及它们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然后根据暂时性差异和所得税适用税率得到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通过计算这两个科目期初和期末余额的差额得到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发生额,作为当期的纳税影响;在此基础上再计算出所得税费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可以直接得到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能够直接反映其对企业未来期间的纳税影响,这是新方法的优势所在。
三、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影响
(一)真正确立了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的适当分离
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遵循的原则、体现的要求不同,同一企业在同一会计期间按照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差异。这种差异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会计制度服从于税法;二是两者在尽可能协调的基础上适当分离。
同时,很多企业在实务中采用应付税款法,即在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所得税的同时,以相同的数额确认所得税费用。这实际上是会计服从于税法原则的体现,是企业为了避免复杂的纳税调整,按照税法的规定核算所得税费用的方法。但这样计算出来的所得税费用不是依据会计利润所应该负担的本期所得税费用,那么根据本期利润总额减去本期所得税费用而求得的净利润,也不是真正的可供分配的利润。
(二)明确了所得税会计的核算方法
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额可以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纳税影响会计法有两种具体的核算形式:递延法和债务法。对于永久性差异,不论采用哪一种形式核算所得税,均须在确定应税所得时将其直接从会计利润中扣除或加回,以消除该差异对企业所得税费用的影响。暂时性差异不同于永久性差异,不需要调整,而是将其形成的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应交所得税的差额,记入“递延税款”账户。如果所得税费用大于应交所得税,记入贷方,表示预提所得税,即递延所得税负债;反之,记入借方,表示待摊所得税,即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税款”账户的纳税影响额随着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逐步转销。
所得税准则的这次修订是对所得税会计的一个革命性变化,实现了与国际通行做法的接轨,指明了中国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新准则需要会计人员拥有较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
参考文献:
1.唐巍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财会学习》2006年8月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