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预算绩效管理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始于21世纪初,经过近10年的探索,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实现了从“过程管理”到“效果管理”、从“事后考评”到“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实施绩效监控、事后进行绩效评价”全过程绩效管理的转变。各部门、各预算单位绩效理念和效率观念初步形成,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体系日臻完善,支出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所提高。2012年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到财政部的通报表扬,2013年在中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评中成绩排名第2,考评结果为优秀。制度建设方面,印发了《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项目成果管理和绩效考评的通知》,初步明确了绩效考评的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和结果运用,确立了由水利部统一组织、各单位分级实施的绩效考评分工体系。目前,按照水利部党组的统一安排,起草了《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对下一步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指标体系建设方面,针对“948”计划、科技推广及标准化、防汛业务费、干部教育培训、基本科研业务费、水利工程建设稽查、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水质监测业务以及血吸虫病防控9大类项目,初步构建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并在2013年水利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得到实际应用。绩效目标管理方面,2014年部门预算中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资金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7.54%,提前实现了财政部提出的到2015年达到50%的目标。试点项目绩效评价方面,2014年建议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预算资金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23.23%,占公共财政支出规模的10.16%,也提前实现了财政部提出的到2015年达到10%的目标。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理论研究,完善制度体系
理论研究是制度创新的基础。2005年,水利部启动了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工作;2009年,组织开展了“水利部直属预算单位行政事业类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课题研究工作;2012年,将“水利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列为年度重大课题。通过一系列课题的实施,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理论研究工作得到明显加强,解决了水利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的多个难点问题。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2012年,水利部启动了“三项机制”建设工作,于该年年底颁布实施了《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水利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暂行办法》,并于2013年印发了3个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2013年年底,水利部党组研究部署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出建立具有水利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指标体系的决策。
2.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
2012年,成立了水利部预算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副部长担任组长,相关业务司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初步构建了“财务搭台,多方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由财务司会同业务主管司局,共同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和指标值的确定方面,首先报项目负责人(业务主管司局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业务分管部领导)审核,然后由财务司汇总后统一报部领导审定,最后再上报财政部。同时,绩效评价工作机制也不断创新。2012年首次探索实行了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先期开展绩效调研审核、再由专家组进行复核打分的管理机制,2013年探索了由各项目单位自评价与第三方中介机构现场复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下阶段进一步探索由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积累了经验,有效地保证了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性、科学性。
3.全面推进工作开展,扩大绩效管理范围
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中对绩效目标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围绕相关目标要求,水利部部门预算项目逐年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范围,至2014年,2000万元以上的前三类预算项目全部填报了绩效目标和指标,在2015年项目储备中,要求所有的新增项目填报绩效目标和指标,并对其进行审查、修改与完善。同时,逐年扩大绩效评价试点项目的范围,从初期2006年的2个项目增加到2013年的9个,再到2014年的14个,项目数量逐年增加,预算资金总额也逐年提高。此外,启动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在2014年部门预算中,选取了2家部属单位作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试点单位,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
4.加强宣传培训,夯实工作基础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需要广泛共识作为基础。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以来,每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都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一个专题进行学习;定期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绩效管理培训和经验交流;同时,还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理念,增强绩效意识。为加强水利财务管理,水利部开展了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该系统把绩效管理作为一个重要模块进行建设,建成后将在为实现对水利财政资金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监控提供技术保障的同时,也为实现水利预算绩效的全过程管理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5.配合抓好财政专项资金评价工作
专项资金是水利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为配合抓好专项资金评价工作,水利部先后配合财政部出台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并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目前,正在会同财政部拟订《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与财政部联合启动了《全国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下阶段,拟会同财政部对中央财政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检查评估。这一系列专项资金考核评价办法的制定对于提高其使用效益和效率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尚未健全
一方面,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尚未形成体系。绩效管理工作还处于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状态,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基层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不愿管”的现象。另一方面,虽然初步构建了水利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但距离财政部完整性、系统性、科学性和针对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观指标多,客观指标少,指标值确定的随意性较大。同时,由于部分业务工作缺乏规程与标准,或规范化程度不高,致使绩效评价结果的质量受到影响。
2.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机制尚未建立
虽然每年水利部均根据财政部的批复,及时向二级预算单位分解批复各单位的绩效指标,反馈绩效评价结果,但由于缺乏具体的机制约束,评价结果既未与单位的预算安排挂钩,也没有与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挂钩,很难引起基层单位的重视,“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3.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还比较薄弱
一方面,目前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没有独立的绩效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绩效管理信息化程度低,业务工作基础数据缺乏,绩效评价实施的主体单一,还没有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价。另一方面,由于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上处于起步阶段,基层预算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把握还不全面,还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会管”的现象。
4.转移支付的绩效管理工作还比较滞后
一是职责不明晰。财政部预算司相关文件规定,转移支付地方资金的绩效管理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而财政部经建司、农业司在具体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和实际工作中又明确由财政部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二是工作不均衡。一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尚未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或已制定办法的需根据新形势适当调整。三是形势不明朗。目前财政部正在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进行清理、整合,并调整相应的管理体制,今后业务部门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管理形势还不明朗。
四、加强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的建议
1.加快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的顶层设计,按照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包括制定关于推进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水利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工作规程、实施细则、考核办法等,构建一套具有水利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同时,继续细化绩效目标,完善水利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研究绩效目标和指标数据库,尽可能多用客观指标,减少主观指标,健全和完善水利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保障绩效评价结果的客观、真实、准确,切实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2.进一步开展理论研究,强化结果应用
系统总结国内部分省市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探索实践,为水利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供理论支撑与方法参考,提高水利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权威性,进而提升水利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此外,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各预算单位,并结合预算执行考核机制,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人事主管部门及监察部门,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
3.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
一是继续扩大绩效目标填报范围,在现有绩效目标填报的基础上,不断增加编报绩效目标的水利预算项目和单位,逐步扩大绩效目标填报的覆盖范围,最终实现预算资金的全覆盖。二是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试点范围,按照统筹规划、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原则,一方面扩大绩效评价试点项目的范围,由重点评价向全面评价转变,力争在未来几年将所有的水利预算项目纳入绩效评价,另一方面扩大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范围,逐步实现对所有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三是鼓励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开展自评价工作,逐步实现水利预算绩效的分级评价。
4.进一步夯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
尽快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机构,增加绩效管理专职人员,完善绩效评价的主体。同时,结合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各种基础数据动态采集机制,逐步实现对各单位机构职责、编制、人员、资产、工资及津补贴标准、业务范围及工作量等基础数据的动态管理,实现对各项目对应工作对象的数量、规模、性质、种类、分布等基础数据和信息的动态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此外,逐步建立健全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及监督指导库,探索和推动由第三方中介机构独立完成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5.推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管理
政府会计预算绩效管理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兴起的一种会计管理措施,该措施将政府计预算绩效管理和会计改革有机结合在一起,实现了管理与改革双管齐下,在此过程中,政府的会计改革与会计预算绩效管理相辅相成相互推进,形成了政府内部会计管理的良性循环。与此同时,还需要正视在实际推行会计预算绩效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收付实现制度比较单一
现阶段,针对国家政府会计方面来说,排除部分事业单位用于经营的资金可采取应计制原则以外,其他非政府经营的单位或企业通常选用收付机制来实现企业的会计确认。这一点主要根据当下国家政府会计工作的着重点,主要投放在反映预算执行情况方面,并且为了达到真实反映政府预算收支结果的要求,以便能够及时控制和调配预算支出进展以及预算拨款,其所采取的主要会计制度为收付实现制。然而,在实际运用中,收付实现制的缺陷和局限性表露无遗,突出显示在两个方面:第一,收付实现制,无法为政府的绩效考核工作提供准确有效的费用信息与成本计算。现阶段,我国所实行的收付实现制主要被应用于反映预算执行情况,而不能真正体现政府资金的费用、现金收入、现金支出等一系列详细情况,所以不能够实现对政府相关部门的服务和产品所形成的资金消耗进行科学合理的调配,无法真实有效的对政府各单位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所形成的资金支出进行核算,同时也无法顺利完成以实际结果和产出为主要方向的政府职能转变。
(二)难以全面披露政府资产及负债问题
无法有效对于政府部门的负债和资产情况进行全面准确地披露和确认。在以收付实现为主要执行制度的前提条件下,针对资产折旧、政府担保、养老金负债、欠发工资等一系列非现金交易和项目中的政府负债信息与资产不能够全面、及时的体现在整体会计预算机制内。出现这种情况不仅影响到政府财务报表的真实度与可信度,无法为政府的重要决策提供正确、实时的会计信息。同时还影响到对政府财务风险的预警性、及时性,无法实现政府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调控,极易形成国家税源流失局面,更严重的还会导致政府财政隐性危机无法在有效的时间内被洞悉,致使政府遭受经济损失。
(三)无法准确显示收支情况
因为收付实现制度下的核算基础,无法完成对政府资本性的项目投资进行其使用期限内的分摊,还不能有效将资本投资付诸于实物资产所形成的机会成本之内,因此,政府及其各部门之间所形成的年度资本支出情况,不能通过收付实现制度来显示。另外,在收付实现制度的核算基础下,政府会计对政府管理资源投入的控制功能比较强,并且对政府产出的管理功能就会相对弱些。所以这样就不能满足政府对关注产出和效率的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二、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与措施
为了更好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现阶段我国政府实施会计核算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提出几点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为完善和健全我国政府会计工作提供参考价值,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会计确认环节的职责管理
根据我国实际国情的要求决定,要有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首先必须确保在会计确认阶段有效实施收付实现制度,也就是所谓的“修正的全责发生制”。现阶段,我国政府会计主要临界与浅表性的权责发生制度与收付实现制度之间,第一步是要严格完成介于权责发生制之上的,所有层次的负债情况与资产情况的确认工作,在此过程中要重点关注易于统计的金融资产确认工作,最后再针对统计较为困难的实物资产,进行循序渐进的确认工作,主要包括负债情况的确认、资产范围的确认,并根据此环节实现政府的资产分散以及资产的成本转换,直到实现最高层次的权责发生制,对政府责任以及资源情况进行系统的反映,最终实现支出情况与收入情况能够真实有效的反映出政府在进行相关经济活动中所体现出来的实质。
(二)完善和优化会计计量方式
当会计预算绩效管理进行到计量阶段时,唯有实现多元化计量属性共存并相互协调和配合,才能够有效达到会计多元化发展目标,充分满足各层面、各领域会计信息应用者的实际需求。在此情况下,必须在确保已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可以获取并且真实有效的反映计量的基础条件下,全面整体的应用公允价值、现行成本、可变现净值、历史成本、等计量属性以及现值等要素,并将历史成本作为主要内容,有效促成名义货币单位范围下的五种会计计量模式,最终有效加强我国政府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有效性,提高我国政府会计信息的效率和质量。
(三)创新会计记账模式
在进行政府会计记录过程中,必须要充分引进基金会计模式。针对不同资金项目要采取相应的专项基金进行单独核算与报告,从而使得不同用途的专项预算资金能够得到更加清晰的划分,同时,人民群众能够更加明确的了解该项政府资金是否得到正规、正确的运用,实现政府内部资金预算管理与公众监督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最终达到对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过程、使用结果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
三、结语
不同时代,预算绩效被赋予了不同的改革内涵。20世纪70年代,受新公共行政影响,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发生变化。结果导向、顾客导向、企业家精神以及市场竞争等新型绩效管理理念,促使政府绩效模式逐步从效率导向转为结果导向,重点关注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效果、公平性和公众满意度等要素,结果导向预算绩效管理成为改革政府的重要部分,强调以政府施政的结果作为预算资源分配的依据;90年代中期,各国预算改革的重心更专注于如何将战略规划的概念融入预算过程,以及透过产出和结果的绩效衡量来落实对政府工作评价的要求;现在,将资源分配与施政结果相互连结,强调整体管理过程成为各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手段。预算绩效管理主旨是以市场为基础的治理模式取代充满缺陷和问题的传统行政模式。传统行政模式以对规则的负责为特征,它给政府雇员一种强有力的激励机制促使其循规蹈矩,严格按照既定的规则办事,重过程胜于结果。这种制度安排造成的弊端使政府的管理愈来愈偏离公众和社会的期望和要求。所以,管理主义的改革理念强调从过程转向结果,纠正过分依赖规则造成的政府效率问题。预算绩效管理正是在这种改革背景下被赋予了结果为本的实践导向,强调绩效和结果,并因其结果管理的特点为其他管理主义的制度安排及有效运行奠定了基础。预算绩效管理的过程涉及政府职能的转变、组织文化的更新、组织结构的调整和大量的制度创新,成为政府改革的重要策略选择。与传统公共行政管理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预算绩效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
二、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与传统预算体制的差别
传统预算体制往往只是关注投入,政府各个部门根据自己的想法去行动和申请经费,但却忽视了公众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产品和服务;按支出而不是按产出多少来拨款的原则以及将资金分割成明细分类项目的制度造成了资金浪费、机构臃肿以及资金配置效率低下的问题。上世纪八十年代,世界各国政府普遍面临预算赤字高涨、加税困难、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促进施政绩效、提升施政成果、以预算结果为导向的观念不断在政府管理中得以强化。中国政府的财政制度改革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特别是《预算法》颁布以来预算制度的迅速建立标志着中国财政支出制度改革步入正轨。但由于我国的政府预算制度建立时间较短,预算管理深度与发达国家政府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
(一)预算绩效是一种改变过去政府预算编制对象的管理办法
传统预算模式是以人员为核心的,亦即某个部门有多少人,就按照人头、职能的因素拨付预算。这种模式延续了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思想,“因人设事”、“按岗拨钱”。需将这种编制思想向企业化的管理思想过渡,以部门工作为编制对象,由计划中需要完成的任务作为编制预算的基础,并根据任务完成的好坏作为预算执行的评价基础。预算绩效即以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成本和效果为基础的预算管理模式。
(二)预算绩效是改“收支核算”为“成本核算”的管理办法
过去政府的预算管理更多是以“收支核算”为基础,政府想做的事情很难受到外界特别是市场的监督,财政拨付上也基本以长官意志为出发点,使预算管理过程中更多的是对收支情况进行核算的管理办法;而预算绩效更多关注了成本的概念,将预算和政府的行为绩效紧密关联起来,反过来考量做事的方式和内容。预算绩效即以政府行为成本和效果影响政府做事方向和内容的预算管理模式。
(三)预算绩效以结果衡量为核心
将绩效衡量与政府预算紧密结合,会对政府绩效提升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在预算绩效管理体制下,各部门的预算不仅仅由部门意愿和长官意愿为出发点,还要由外部对部门绩效的衡量作为标准。在民主化的监督下,政府部门为了获得更多的预算,必须关注对已有预算使用过程中的绩效追求。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预算绩效即以绩效提升为管理目标的预算管理模式。其中,预算绩效最核心思想是以结果为导向。从上述方面我们可以看出预算绩效和传统预算有显著的差别,并在很多方面对政府预算管理体制带来了新的冲击和变革。预算绩效强调根据活动结果来进行资源的分配,这种途径可以为立法人员提供更充分的信息,决定如何以有限资源来回应复杂且竞争的预算需求。
三、借鉴外国经验,以结果为导向设计教育财政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