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范文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第1篇

一、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是全球最为普遍的活动,是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基础而开展的大规模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综合生产能力和发挥工程效益的主要途径,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的重要载体。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不仅关系到建设单位的根本利益,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加强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具有深远意义。

二、当前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现状

如何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一直是个难题,据统计,我国每年都会发生300多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工程质量问题更是举不胜举。2010年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教师公寓在外墙保温施工时发生特大火灾事故,58人死亡,70多人受伤,震惊全国。2012年9月13日,武汉市“东湖景园”施工升降机在升至100米处时突然坠落,造成19人全部死亡。这些安全事故给无数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灾难。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隐患、安全事故更是成千上万,难以统计。

三、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难以保证的原因剖析

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难以保证既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客观原因主要是建筑业本身的因素,主观原因主要是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现予以详细分析。

一是施工企业流动性较大。建筑业和制造业都属于第二产业,但是有着很大的不同,建筑业是一种发包、承包的生产方式,甲方(建设单位)招标、发包,乙方(施工企业)投标、承包,乙方到甲方指定的地方施工,属于一种上门生产模式;而制造业企业则是在某个固定的地方制造产品,然后由销售部门通过火车、轮船等货运工具销往各地的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因此,大部分施工企业是全国性流动的,增加了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施工企业的管理难度,也增加了本地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外来施工企业的管理难度。二是施工队伍流动性很大。承包的两个工程之间经常会有一个较长的空档期,因此施工企业往往只配备固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而建筑工人要等新的工程中标、项目落实后再临时招聘。所以,建筑工人都是农民工,上一天班就拿一天的工资,他们对劳务分包公司和项目经理没有忠诚度,喜欢在全国范围内流动,流动性很大。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对农民工都不熟悉,管理起来难度很大。三是施工过程复杂多变。与制造业的生产过程相比,建设工程的施工模式要复杂得多。制造业是在固定的厂房里进行,只要按部就班操纵机器即可。建设工程则无法用固定的流水线来统一建造,必须因地因时,灵活操作,很多环节都需要手工完成,技术要求非常高,因此更容易产生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

四是施工过程容易受天气影响。制造业在厂房内进行工作,建设工程则往往在露天场地进行施工,容易受到狂风、暴雨、冰雪、雷电等多种恶劣天气的影响,导致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总是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是建设单位的主观原因。受利益驱动,某些建设单位存在压低造价、压缩工期、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肢解发包、订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等行为,极大地影响了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可以说,这是质量与安全问题的最大根源。但是,我国对建设单位的制约措施、惩罚措施非常少,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许多建设单位本身就是当地政府部门或者国有投资企业,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这些建设单位进行制约和惩罚比较困难。

六是施工企业的主观原因。受利益驱动和体制影响,某些施工企业存在围标串标、低价抢标、偷工减料、资质挂靠、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有的施工企业为了维持利润,不愿意配备安全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也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从而埋下了安全生产隐患。有的施工企业以包代管,把工程包给项目经理后,就放任自流,不闻不问,种下了质量与安全方面的苦果。

七是监理企业的主观原因。受利益驱动,某些监理单位存在多头监理、他们和某些施工企业一样,低价抢标,争得监理项目后,又去争抢另外的监理项目,导致人手远远不够,无法有效地监督管理施工单位,最终纵容施工企业偷工减料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建设程序施工。

四、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的对策

施工企业和施工队伍流动性大、施工过程复杂多变、施工过程容易受天气影响这些原因是客观原因,属于建筑业的固有特性,是我们无法改变的。作为建筑业主管部门,着力点应该放在进一步严格管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上,想方设法规范这三方主体,使他们严格按照建筑业相关法律法规去开展工程建设,最大程度地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基于这个认识,我认为具体对策主要如下:

一是加大处罚力度,实现震慑效应。要管好数量庞大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主要应该从加大惩罚力度着手,震慑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但是,多年来,我国对它们的处罚力度太轻了,导致我们经常开展检查、督察、宣传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效果,不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不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出了质量与安全问题,就交一点罚款了事,从而埋下了质量与安全隐患。

第2篇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登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认真分析当前我市建筑业生产形势,正视当前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搞好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给我市建筑业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突飞猛进,发展迅速。但是,目前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并不令人乐观,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近日湖南“11.3”火灾造成一座竣工才5年的大楼突然倒塌,夺去了20名消防官兵的宝贵生命,经中央联合调查组初步调查,这座大楼本身就存在着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是一个明显的违法建筑。事故的调查还远远没有结束,将来可能会有更多的人为此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我市而言,前不久大冶火石岭小学教室坍塌,造成三死二伤;市区崇高路小学、君召孙庄小学教学楼相继被鉴定为危房,学生被迫搬出学校。两座教学楼投入使用不足8年时间就报废,足以证明建筑物本身在建设过程中就已经埋藏下了质量安全隐患。值得庆幸的是,由于发现及时,没有造成房倒屋塌、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由远及近,这每一起事故和隐患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惨重的代价,血淋淋的教训,我们不能再视而不见、听之任之了。目前,建筑业安全生产的形势已到了非常严峻的地步了,全市广大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及有关部门的同志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痛下决心,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杜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当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几年来,在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共同努力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认识不足,措施乏力,工程质量安全状况不容乐观,仍然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对质量安全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于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习惯于照本宣科,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作风不扎实,没有抓住自身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个别单位不重视安全机构建设,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有的存在厌战心理和松懈情绪,安全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存在走过场图形式现象。

二是建筑市场秩序还没有得到根本好转,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分包、资质挂靠、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建设工程五大责任主体不健全,尤其是私宅和联户开发商品住宅工程,大部分开发商既是建设单位,又是施工单位,更有甚者,无设计图纸、无监理、无监督,搞“三边”工程、“七无”工程。试想这样建成的楼房有人敢住吗?这种人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一旦出现事故,我们怎对得起广大人民群众?

四是质量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全市建设工程有相当一部分已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的质量安全隐患,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有些甚至没有基本的监控管理措施,随时都有可能演变成为质量安全事故。尤其是一些私宅和私人联户开发项目,更是和监督管理部门打游击,执法管理人员前脚走,他后脚就开工,如此反反复复,心惊胆战施工,工程质量安全根本无法保证。

三、加强五大责任主体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加强建设工程参建五大责任主体管理,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五大责任主体必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负全面责任,从科研报告、图纸设计、规划审批、资金筹集、选择施工单位到施工许可,无论哪个环节都马虎不得,否则将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因此建设单位必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吸取崇高路小学教学楼质量事故的教训,决不能为追求低造价而忽视工程质量安全,强迫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阴阳合同,决不能为追求低投入而降低工程质量,强迫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决不能以各种借口拖欠工程款,迫使施工单位垫资垫料出现豆腐渣工程,而要切实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特别是项目法人,不论调到哪个单位,凡自己经手的工程都要负终身责任。因此,各建设项目法人必须警钟长鸣,决不能掉以轻心。

勘察设计单位作为工程项目设计部门,对工程建设起着直接的指导作用。勘察成果是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如果不进行勘察或勘察出现重大失误,以后各环节所做的努力将全部报废。因此勘察工作是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工程建设负终身责任。建筑设计是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按图施工,无图施工属违法行为,这就从根本上确定了施工图对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设计就是要达到安全、合理、经济的效果,这一环节是工程建设质量的核心和关键,由于它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它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作的基础,对工程质量同样负终身责任。

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实物的直接操作者,管理水平、技术素质、质量安全意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好坏,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着重要责任。因此作为施工企业必须把工程质量安全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观念。决不能恶意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影响职工情绪,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败坏道德,丧失原则,决不能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制造豆腐渣工程,给社会和用户带来直接危害,决不能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象市崇高路小学教学楼工程那样给国家财产造成极大损失,要靠信誉、靠质量求生存、求发展,否则必将承担不可推托的经济甚至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机构,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行使监督控制权,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鲜明的原则性,决不能一味地接受业主的不合理要求而放弃工程质量安全,决不能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而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决不能不负责任而使监理形同虚设,必须按照监理规范和监理大纲的要求,合理配员,严格实行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每道工序、进场材料把关到位,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建设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市崇高路小学教学楼所出现的严重质量安全问题,虽然发现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该建筑经论证,必须推倒重来,很大程度上存在有未实行监理和对原材料未实行严格把关的因素。从现在起,所有在建工程只要符合监理规定的都必须实行监理。

政府质量监督职能是政府赋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质量监督指南》及新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质量安全责任主要由五大责任主体承担,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主要承担监督责任。在取消对工程实物量抽查巡检的同时,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对五大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上,一旦发现有妨碍工程质量行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否则将负渎职之责,质量安全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宏观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把工程质量搞好,确保工程安全,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四、深入开展冬季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杜绝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局党委将于近日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冬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将从11月24日开始,12月1日结束,检查在建工程项目41个。这次检查的重点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规划审批情况、安全生产与工程管理情况、工程质量监督情况、抗震设防情况,主要检查工程项目五大责任主体是否健全;项目开工各项手续是否齐全;项目是否严格按审批规划执行;承包工程是否符合相关建设法律法规规定;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资质挂靠,是否超资质承揽工程;工程存在哪些安全隐患;项目经理、五大员是否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健全;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是否尽职尽责;在建工程地基与基础结构及主体结构工程实物质量及工程资料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工程项目施工图与实物抗震设防情况等。

大检查期间,检查人员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中要做到全面、深入、细致,彻头彻尾,每个工程项目、每个检查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和规范,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只要有不符合标准规范规定的地方,就一定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限期停工整改到位,方可允许继续施工。建设工程五大责任主体及其它参建单位要对此次大检查引起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配合,抓紧时间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切不可抱侥幸心理。对于大检查和自查出来的各项质量安全问题,一定要本着“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一限期整改落实到位,达到真正将各类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检查期间如发现有失职、渎职、弄虚作假、或的行为,对有关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希望这次质量安全大检查能够真正收到预期效果,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

第3篇

【关键词】村镇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对策建议

引言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工作重要的内容,但当前我国村镇建设过程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严重拖慢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脚步,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警惕。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权责到位,加强管理,切实保护好当地生态环境,科学规划,促进村镇和谐可持续发展。

一、村镇规划建设的内涵和意义

村镇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村镇发展对于农业现代化建设至关重要。保证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是当前我国城镇建设工作的重要目标。城镇规划广义上是指运用经济学、策划学、社会学、环境美学等学科方法,以城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中心,合理分配和利用人力、财力、信息等资源,制定一个满足广大人民需求的,人口、资源、环境等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总体部署。狭义上指的是乡镇人民政府为了实现村镇的发展目标,结合村镇历史、自然条件及经济形势,按照国家相关的发展计划,为确定村镇的发展规模及方向,协调村镇各项建设而制定的发展规划及具体安排。总而言之,村镇规划是村镇发展建设的蓝图,也是村镇有序管理的准则。村镇规划建设,对于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有重要作用。它能够有效促进区域经济的合理布局,对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十分重要。通过村镇规划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现代化,对于提高农民的道德、文化、科技水平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二、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现状

1、工程前期审批手续难控制

1.1村镇住房布局分散难管理

如果是在宅基地上建房,应当经过村委会的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由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由于农民房屋分布较分散,在规范办理申报审批手续有较大的难度。

1.2违章建房的处罚难度大

村镇建房中的违法用地问题屡禁不止,尤其是借城市的拆迁,进行违法抢建。在遭遇违法搭建或擅自加层等违章建房问题,其处理的难度较大。

2、农民自建房勘察设计现状

2.1缺乏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许多村镇的建设工程不进行工程勘察,没有进行施工图纸审查,村镇房屋的尺寸和高度均由委托建设的个体工匠通常会凭借自身经验来施工,导致质量难以保证。

2.2内部结构实用率低

有些地区的村镇在正常情况下,每亩土地实际上仅能建房4间左右,如果是统建的村镇套房式住宅,按照人均面积为60m2来控制,同时以建多层村镇建筑来计算,每亩土地即可建7间房,而农民房屋在单位用地上的人口密度比套房住宅约少一倍,这样就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

2.3农民建房模仿性和从众性强

农民住宅基本上是采用单一的建筑形式,同一种房屋外立面式样和内部的功能布局,较少考虑房屋的功能性和独立性等内容,不去考虑实际需要。

3、农民自建房缺乏质量安全保证

3.1资金投入分散

乡镇机构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和农村税费减免改革,致使乡镇一级村镇建设失去收费项目,村镇建设服务机构也失去了经费保障,无法开展规划建设服务等工作,加重了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另外,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机制分散,各部门分块管理、分散投入,难以形成较强的资金投入引导机制。经济实力较弱的村镇,无法得到资金补助,致使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发展滞后。

3.2施工材料质量问题

村镇建房的承包方式通常采用的是包工包料或包劳务工模式,对于房屋结构的用材,往往难以按照正常进场检验的程序进行,导致材料质量无法保障。建筑材料不能在源头上把握质量,从而影响了整体的施工质量。

4、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机制缺失

4.1管理机制的落后

村镇建设工程在管理方面,缺少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乡建设的协调发展。加之人员、监管、运行成本等因素限制,缺乏对村镇工程质量安全的指导服务和依法行政监管,管理工作处于弱势、散乱状态。

4.2管理人员素质低

村镇建设量大面广,项目分散,由于当前进行了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合并等措施,导致村镇的建设管理人才缺乏。加上村镇管理人员自身的技术水平偏低,缺乏质量安全知识,不懂得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对于施工现场无法提出指导性意见,因而难以监督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

4.3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盲区

村镇的建设工程往往具有数量大、分散管理点多的特征,对于一些限额范围内的小型村镇建筑工程,其施工和管理缺乏统一制度与管理办法,需要依靠县级和以上的建设主管部门来监管,在人力资源和监管范围上都不现实,形成管理盲区。

三、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要具有前瞻性

村镇规划建设部门管理人员,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邀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规划建筑设计单位,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带着前瞻性的眼光对当地的村庄、村镇进行总体规划布局。使当时的村庄、村镇规划布局既符合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又符合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利益,具有前瞻性和现实性双重要求。

2、政府要加强引导,勿让群众误入歧途

各级政府组织部门要积极宣传引导农民提高工程质量观念,坚决劝阻群众使用一些不符合建材质量要求条件的劣质建材和不使用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建筑企业进行施工建设。从当前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原因来看,目前村镇建设工程的安全事故主要原因均是因为使用了劣质的建筑材料或是施工单位为无证施工所致。所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建筑行业行为规范,从开始的勘察选址到最后的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等环节,都要按照建筑安全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最终确保整个村镇规划建设的各个环节万无一失。

3、严控制、强管理

对于各种建设类型的公共建筑,建设工程投资较大的或是建筑面积在一定标准以上的所有工程以及两层以上的自建居民楼等,按照规定都要按照建筑工程管理标准的相关法规法律进行严格控制,加强管理,让这一类建筑行为。避免出现因客观或主观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规模较大或建筑面积达到县级政府要求的大型、特大型建筑工程,在工程开工前,强化工程规范程序,要按照工程建设施工流程办好相关建筑手续,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相关的建筑手续报到县级住建部门备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督促施工方做好施工前的报审报批报建工作。

4、抓质量、促安全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将村镇工程质量安全落实到个人,由专人负责,在出现问题时不推诿、不扯皮,以此形成责权利相互制约、较为完善的管理体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将村镇规划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职责部门明确下来,确定监管体系和工作职责范围,将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联系起来,实行终身负责制。既无论在何时,只要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就要追究负责这一工程监管质量的责任人的责任。相关部门在工程开工前,就要将工程质量和直接责任人明确下来,坚决杜绝纸上谈兵情况的出现。政府的相关主管部门要根据规定不定时地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地抽查以及监督检查,对于各个施工单位都要严格进行监管。在检查中,要有重点、有步骤地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进行检查督导。

5、以财保质

在工程施工之前,监管单位要制定保证金担保制度。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投标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可靠。在施工单位承若的工程质量标准后,安全管理部门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承诺的工程质量能够真正达标。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由质监部门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对于真正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要求的,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要无条件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对于不符合工程质量检验要求的,工程质量监管部门坚决扣留预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

6、强化村镇规划管理干部的素质培养

为进一步强化村镇规划管理干部的素质培养,政府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不定期的举办各式各类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干部培训班,让他们积极参与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现有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建立一支具有高水平、高素质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队伍,为以后的美好乡村建设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结束语

村镇建设管理不仅是新时期的发展问题,更是改革问题,要想加快村镇建设管理步伐,务必要立足于改革、着眼于发展。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遵循既定原则,加强开展村镇建设管理工作,为村镇建设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快城乡一体化及农村城市化等进程。

参考文献

[1]张翠卿,张涛.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探讨[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4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