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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联网+”战略下社会的新变化
产业模式不断创新升级:“互联网+”战略下,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了新的发展生态。目前,“互联网+”正在全面应用到第三产业,形成了诸如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交通、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业态,极大改变了一些行业的运行和发展模式,许多企业在与互联网技术结合后发挥出了以往不具备的功能,从而使企业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成功转型,脱颖而出。首先,“互联网+”能够直接创造出新兴产业,促进了实体经济持续发展。其次,“互联网+”带动了传统产业变革。无论是工业制造还是农业生产,只要传统产业创新运用互联网技术,都能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获得主动权。总之,“互联网+”促进了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业等的融合创新,打造出了一些新的产业增长点。
二、“互联网+”战略下实现社会协同治理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社会治理带来新的挑战,实现社会协同治理因此成为必然要求。同时,互联网本身具有的诸多特征也为多元主体协同社会治理创造了条件。
一方面,从当前中国网民的社会阶层结构来看,具备中等教育程度的群体规模最大,43.8%的网民表示喜欢在互联网上发表评论,可见,网络空间已成为中国网民平等发表言论的重要场所。[2]网络平台的平等性使来自社会底层草根群体的声音,能够突破传统媒体时代的限制因素,更直接、更显著地被社会倾听并引发关注。这种来自网络的声音也正是普通民众要求参与社会治理的表现。而网络的发展显然给予了他们满足参与社会治理需求的平台。
另一方面,网络的开放共享性意味着任何人都能自由、自主地从网上获取、分享信息,发表意见,进行个性化选择。这内在地推动了社会治理开放性的发展趋势。社会治理的开放性,使更大数量、更广范围、更多类型的社会个体有了加强联系和互动的可能,大大促进了社会治理的协同。马克・格兰诺维特曾说:“互联网使我们对世界的情况了解更多,我们有了更多的弱连接,我们意识到了更多的新信息和新观点。动员大众参加政治或其他活动更加容易。”如果将社会看作一个复杂开放的系统,那么形成多元主体整合性的社会协同治理,在互联网时代将成为可能。
三、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社会协同治理的实现路径
(一)运用信息化工具,建立“全面覆盖、联通共享、动态跟踪”的社会协同治理信息系统
现代网络信息技术还为社会治理协同机制的运行提供了技术支撑。各个社会治理协同主体之间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的获取、分析、整合及利用。实现了治理信息的有效整合及全面覆盖。互联网搭建的信息协同技术平台就是要建立社会治理大信息系统,这一系统在硬件上要依托现有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及相关通信企业,构筑信息协同大平台。同时,网络管理信息系统所具备的数据收集、分类筛选、计算和存储等功能,实现了对社会治理信息的锁定、跟踪、分析、整合、存储,大大提高了社会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利用网络监督完善社会协同治理的监督机制
互联网平台在信息公开、信息透明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平衡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权”与“利”,扩大公共监督,保障治理的公平与公正。当前,我国的社会治理过程中,除了存在主体单一、效率低下的问题外,还存在治理主体、治理结果不公等问题。究其根源,主要是因为我国的社会治理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首先,政府作为最重要的治理主体,常常对于社会问题反应迟缓、该管的事情不管,不该管的事情却大加干预。其次,其他治理主体,诸如企业、公民、社团组织等,又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性的参与社会治理,在参与治理过程中也不免存在各种非理性的行为。因此,如何有效监督各治理主体及其治理行为成为了发挥社会协同治理功能的一大难题。然而,今天越来越频繁的网络曝光,似乎为这一难题提供了解决思路。不可否认,网络监督已经成为了一种新型、高效、应用广泛的监督手段。尽管网络信息鱼龙混杂,但互联网时代,各治理主体通过网络形成的虚拟连接很大程度上将直接决定其治理态度与治理行为。因此,网络平台既是合作协商平台,也是相互监督的平台。利用网络监督,有利于完善社会协同治理的监督机制。
四、实现互联网技术与社会协同治理相结合的重要意义
2015年,“互联网+”无疑是最热的词汇,互联网技术深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已然成为了未来中国社会发展的趋势。因此,在社会治理领域,实现互联网技术与社会协同治理的结合,将进一步提高社会协同治理的效率、创新社会协同治理的手段、促进社会公正公平。另外,当今世界的科技革命方兴未艾,中国要提高国际竞争力,引领世界发展潮流,必然要坚持创新驱动。而这里的“创新”显然也包括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制度、模式和手段的创新。因此,将互联网技术应用到社会协同治理的过程中,有利于坚持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国家主人翁意识,也有利于推动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革新和发展。
综上所述,推行以互联网技术为手段的社会协同治理,既是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延伸,也是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需要。当然,从实践的角度看,对“互联网+”社会协同治理机制的推进过程应保持应有的理性。毕竟当前我国的改革正处于深水区和攻坚期,而网络又是一把双刃剑。因此,如何使“互联网+”社会协同治理发挥正效应,也是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总之,“互联网+”战略下,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机制还需要结合互联网时代我国社会的特征和现实情况,进一步的细化和具体化。
参考文献:
[1]骆毅,王国华.利用“互联网+”实现协同治理机制创新的关键举措研究――以美国“公众专利评审”项目分析为例[J].情报杂志,2015,34(10).
【关键词】大数据 互联网 社会研究方法 社会治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互联网革命引发的社会研究方法革命和社会治理思维变革
社会解释与社会治理实践是社会治理的两个密不可分的重要方面。正确的社会解释是有效社会治理的必要条件和理论基础,而社会治理则是社会解释所产生的现实成果。社会解释的任务需要通过社会研究来完成,它的使命是发现和认识社会运行的本质与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以往社会治理的经验与教训,为当下的社会治理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与最佳的方法及路径选择。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与对自然界和物质世界的研究相比,我们人类对自身行为与社会运行规律的研究,总体上说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这是因为,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巨型系统,它比世界上任何其他系统都更加复杂和迷离,其规律也难以完全为社会所知晓和掌握。
同时,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它受到一定社会主导性思维方式和科学技术水平的影响。从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再到当代的所谓信息社会或大数据社会,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不断更新和发展,研究范式不断更新,研究技术手段不断进步。但是,我们不难发现,大数据时代与以往最大区别在于,人类社会被计算机和互联网纳入到了一个具有无限空间和行为可能性的体系之中,任何人离开这个体系都将无法生存。处于这个体系中的人与组织,最重要的生存和发展技能是信息处理能力。对此,人类社会已经形成了高度一致的共识,这就是“社会的信息处理范式”(information processing paradigm of society)。在已经形成“信息处理社会范式”的大数据时代,社会科学研究最有效、最符合时代要求的范式只能是“社会科学的计算范式”(computational paradigm of social science)。于是,计算社会科学(computional socail science)与计算社会学(computional sociology)应运而生。
2014年8月,美国社会学界举办了“新计算社会学研讨会(New computational sociology conference)”,与会者来自哈佛、MIT、斯坦福等名校。这次学术会议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跨学科的学术研讨,既有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心理学等社会科学的专家,也有来自计算机科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等学科的学者,谷歌(Google)和脸书(Facebook)的技术专家也参加了这次会议。
“新计算社会学”在社会学研究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创新,除了大数据的获取与分析之外,还在质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融合、互联网社会实验、计算机社会模拟、新型社会计算工具的研发等方面展开探索。
“新计算社会学”试图创造性地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所提供的新方法、新技术、新工具,克服既有社会学研究的局限,以达到对人类行为与社会运行规律的真实认知与科学解释。
大数据带来的不仅仅是研究方法的革命,更是对社会治理思维的冲击,就如我们不能把数学仅仅看成一个计算工具,而应认识到它是一种思维方式―通过把握事物的量的关系来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联系;同样,我们不能仅仅把互联网和大数据看作是一个新工具,仅仅是对传统研究方法和测量方法的突破,而更应该意识到它将带给我们的是一种新的思维方法。
让数据成为知识
尽管互联网与大数据的作用如此之大,但使其真正发挥效力却绝非易事。大数据真正“落地”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数据准备;二是“硬实力”,即计算能力强大的服务器集群;三是“软实力”,即先进、高效的大数据处理技术。
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已经生成了海量数据,并且还在加速增长之中,数据准备已经不是问题。我国政府正积极推动云计算平台的建设,许多企业正在就此展开战略布局,云计算技术可以充分调动互联网上的计算机资源,使普通用户能够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获得强大的计算能力,对于用户来说,分析、处理大数据的计算机资源已经初步具备,并且将越来越强大和完善,就目前情况而言,硬件资源的能力也已经不是问题。
大数据运用的短板是“软实力”,我们首先遇到的难题是数据的挖掘(Data mining)。互联网上生成的大数据是“自然数据”,它不会按照研究者的意愿而有序、有条理、有逻辑地排列。它是海量的、模糊的、随机的、有噪声的。要运用大数据,必须先使数据成为知识,否则这些数据就与一堆垃圾无异;对海量数据的处理自然不是人能够完成的,必须借助计算机高速、强大的运算能力,也就是借助于计算机数据挖掘。
数据挖掘是通过分析,从海量数据中寻找其规律,设计适合的计算机算法,从而自动搜索隐藏于其中的有价值的、潜在有用的信息和知识的过程,是数据库知识发现(Knowledge-Discovery in Databases)中的一个步骤。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挖掘是最关键的工作。
由于问题不同,所需数据也就不同,而不同的数据有不同的种类和结构,必须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设计计算机算法。例如:互联网舆情挖掘,以微博、博客、论坛等为挖掘对象,主要是通过文本分析、自然语言理解等技术来搜集、分析数据;而在电子商务中,则以电商交易平台中的浏览、交易等行为踪迹为主要挖掘对象。前者是对某一政策的社会反应进行调查,后者是对人们的购物行为进行分析。
当前数据挖掘应用主要集中在电信、零售、银行、电力、医药等方面,虽然看似广泛,但实际上还远远没有普及。在社会研究和治理方面,需要挖掘的大多数都是非结构性数据,其难度很大,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一直在大力开发这类挖掘工具,我国的这项工作起步不久,亟待深入和提高。
政府机构、一般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用户大多不具备从大数据中发现知识的专业技能,要使大数据真正服务于社会,这是必须解决的难题。我们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否则很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各种数据已经可以有偿或无偿地获取,大大小小的云计算平台已经星罗棋布,但是用户却不知道如何利用这些条件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目前的情况是:数据量在高速增长之中,云计算平台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而另外一个条件的准备却行动缓慢,即将成为发展的瓶颈。三者的发展已经不平衡,很可能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互联网对社会生态的改变和对社会治理模式的冲击
互联网使信息的传递彻底突破了空间限制,不仅传播信息的速度快,并且可传播信息量越来越大,传递的成本还越来越低廉,此外,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模式越来越表现出实时互动性的优势:传统的公众信息传播媒体(如报纸、广播、电视等)很多是单向的,只能是一方向另一方传递信息,另一方被动接受,而互联网具有信息交互性。
由于互联网的这些特点和优势,它正在改变社会生态,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类社会从信息匮乏转变为信息爆炸;二是信息垄断正在被打破,互联网的存在使人为的信息封闭越来越困难,甚至在很多情况下成为不可能,三是人类社会的整体性正在加强,互联网把世界连成了一体,对任何一个局部来说,它与整体和其他局部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已经无法排除其他局部对自身的影响;四是“蚁聚效应”,互联网使普通人获得了更多的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个人力量因“网民聚合”而增强。以往,单个普通人的言论和行为对社会的影响一般是微不足道的,现在却可能通过“网民聚合”发挥出过去不敢想象的力量;五是“蝶翅效应”,在互联网上,一件局部的微不足道的小事可能成为公众事件,一则利用公众心理精心编造的谣言可能引发一轮汹涌的舆情;六是“众筹效应”,通过互联网,政府、社会组织甚至一个普通人都可能调动社会力量,获得社会的某种支持和帮助。
互联网对社会生态的改变,在很多方面给我们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在政治领域,互联网和大数据正在改变传统的政治生态,“网络政治”已经显出雏形;互联网带来了公众监督力的提升,这对社会治理有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公众监督能力如果得到充分发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分担政府自身监督的任务,克服自身监督的不足之处。同时,大数据可以使政府变得更有智慧,通过数据的分析,能够使政府有一双“慧眼”,准确地认识社会问题;利用互联网这一高速信息传播平台,可以使公共管理信息的、传播更为及时、高效;互联网的交互性也使政府能够快速获悉民众对政策的反应,民意、民情调查的准确性可以大大提高。政府利用互联网的“众筹效应”,可以集思广益,择善而从。
在经济领域,互联网和大数据已经成为一种强大的经济资源,并且催生出新的经济形态。从经济学的观点看:降低交易成本的行为将提升竞争力,亦即高交易成本的营销模式将被低交易成本的营销模式所取代,在过去的10年中,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印证了这一原理。互联网和大数据帮助企业更为科学、更为高效的分析市场、汇集资源、制定计划,改变原有的营销模式,其中尤为受到企业的重视的是预测市场需求和降低交易成本。
在教育领域,人们对“云课堂”已经不再陌生,“云上课题”更为充分地发挥了有限的教育资源的作用,并使适配式教育成为可能。
在医疗领域,从疾病预防、疫情监测到药品管理、医务监督,从医疗专家系统到线上预诊服务,互联网和大数据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并且其应用面还在持续扩大。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不仅帮助我们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效率;并且还有望在治理医疗腐败、缓解医患纠纷这些棘手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大有作为。
当然,任何新生事物的到来,在带给人类美好的馈赠的同时,也会不同程度地带来麻烦。互联网和大数据一方面为我们提供了以前不可能具有的条件和能力,另一方面也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问题。传统的社会治理思维已经难以适应互联网带来的迅速而剧烈的变化,因此必须在很多方面及时作出调整。当前最迫在眉睫的主要有数据安全问题和网络污染问题。
一是数据安全。与互联网和大数据如影随形而至的是数据安全问题,一些数据(个人隐私数据、关系国家安全的数据等)如果被恶意利用,将会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严重的甚至会危及国家安全,这是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问题。涂子沛在《大数据》一书中曾提及美国警察滥用个人隐私数据的真实事例:
密歇根州的一些警察,利用警务数据库“猎艳”:他们在街上邂逅漂亮的女性之后,就跟踪她们,记下她们的车牌号码,然后通过查询数据库,获得该女性的住址等个人信息,再人为制造进一步接触的机会。此外,还有警察利用数据库查询政治对手和上司的信息,对相关人员实施威胁。在2001年前后的5年间,涉嫌滥用警务数据库的警察共有90名之多。特拉华州还有政府官员将公民的个人信息泄露、出卖给赌博公司,帮助他们追债、开发新的顾客。
1995年,欧盟颁布《关于涉及个人数据处理的个人保护以及此类数据自由流动的指令》,2014年,欧洲法院裁定普通用户的个人隐私拥有“被遗忘权”,要求谷歌公司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删除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
据刚刚出现的数据交易业称,我国数据的获取在一定程度上还处于“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状态。虽然这有助于推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但其中潜藏着巨大的隐患。我们应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对数据获取和使用的权限应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尽早将数据获取和使用纳入正常、良性的运行轨道。
数据安全不仅关系到个人隐私、企业商业机密,还可能直接影响国家安全。一些看似寻常的数据,如果由专业人员进行汇集分析,可以获得一些极为重要的情报。因此,一些公司的“过度追踪行为”引起了各界高度关注。
2014年,我国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这表明我国政府深刻意识到互联网发展对国家、安全、发展利益提出的挑战,深刻意识到数据安全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已经把数据安全提升至了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
二是网络污染。由于互联网强大的传播能力,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信息污染,大量虚假信息泛滥成灾,治理、控制网络污染成为信息管理的新难题。
互联网上的言论是复杂多样的,既有民意的期盼,也有不负责任的流言;既有真知灼见,也有无稽之谈;既有对现实问题理性冷静的思考,也有非理性的情绪发泄。这些言论会不同程度地对公众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此外,某些境外势力把互联网作为谋求其文化霸权的工具,有组织、有策划地“引导舆论”,欺骗公众,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试图破坏我国的社会稳定。因此,互联网也是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交锋的战场,我们对此必须有高度的警觉,要充分认识、研究互联网舆论战场的规律,沉着应战。
面对互联网带来的这一挑战,政府方面应先准确辨别言论的性质和动机,然后根据具体的情况积极应对。各级官员应不断从互联网上倾听公众的声音,推动社会治理的进步,凡事先行一步,临变快速反应,避免在“倒逼”下被动应付。近些年来的一些网络事件表明,大多数严重后果是因反应不及时和应对失误所造成。
1 创建服务型政府,做好顶层设计
近年来,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计算机网络在便捷人们日常生产生活、提高企业生产效益的同时,能够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由“多头分管”向“协同管理”转变。基层政府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引导者,自身服务理念和服务水平的高低对农村社会治理的整体效益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在当前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以创建服务型政府为宗旨,围绕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做好顶层设计是目前政府的核心发展方向。一方面,当地基层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需依托“互联网+”的各项先进技术,充分结合“网络化”的组织结构,建立符合现阶段农村群体心理特点和心理需求的激励评价机制,并建立和完善治理信息化建设的制度保障机制,为实现农村社会治理高效性、有效性和科學性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基层政府机构在运行过程中,还需加快对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信息平台整合,从而利用各项先进的信息技术构建一套科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而在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由“多头分管”向“协同管理”转变,从根本上提高管理的高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2 整合农村信息资源,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的综合化管理目标
经大量科研数据分析可知,目前在电子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当代社会,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因此,有效提高新农村社会治理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整合农村信息资源,而后建立社会矛盾联动化解信息库,是实现现阶段农村社会治理综合化管理目标的重要基础和根本前提。从目前来看,在当前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依托“互联网+”的各项先进技术,建立农村社会治理与服务综合信息网络,充分发挥农村网格化管理及社会组织的作用,是提高基层综合管理与服务水平的主要举措。从目前来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当代社会,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为满足自身以及家庭生活需要,不少青年劳动力纷纷前往城市地区,农村人口发展极不平衡。因此,从根本上实现农村社会的高效治理,基层政府机构需以常住、流动、“三留守”人员为主要对象,建立农村人口基础信息库和社会矛盾联动化解信息库,加强对辖区内特殊人口的重点管理和重点帮助,达到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由于计算机网络应用普遍,人们对电子信息的接受程度也在不断提高,故在当前信息化时代,为有效提高农村治理质量和治理效率,基层政府机构不仅可通过采取推行电子村务的方式对农村进行全方位、动态式和便捷式的管理,同时还可以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力度,以期在引导农民逐步适应电子信息技术某些功能的基础上,为后期政府人员开展网络治理工作的治理目标上打下坚实基础。
3 整改政府管理方式,以期通过“一站式”服务实现农村治理
根据相关数据调查可知,基层政府受传统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的影响,内部工作人员在日常农村治理过程中,仍遵循传统的治理理念,采用传统的治理手段,极大地降低了治理质量和治理效率,造成政府管理资金的极大浪费,对农村整体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基层政府需要探索出一条深受农村人民群众欢迎的农村社会治理新途径,需多采取几种管理方式,然后对管理方式所取得的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进而选择出一条最适合的治理策略,为提高农村治理的整体水平奠定坚实基础。在当前现代化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信息化产业技术作为一种新型农村发展技术手段,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要想从根本实现农村合理化治理,基层政府机构必须依托“互联网+”的信息技术,构建加快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机制。一方面,基层政府管理人员需对管理网络进行细致化分析,在整合当前农村社会治理各项基础数据的基础上,为信息录入渠道、沟通渠道以及畅通社情民意收集渠道的拓展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基层政府机构通过采取构建综合性、集成式社会治理服务信息平台的方式,对行政机构不同部门的信息数据库进行有机整合,从而在确保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情况下,通过使用有限的公共社会资源,确保政府充分发挥各项效能。同时,在当前现代化产业发展模式下,基层政府机构通过对传统农村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赋值结构进行重组和再构,从而通过“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农村治理的科学性、高效性和有效性奠定坚实基础,进而为农村产业经济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4 依托“互联网+”技术,推进网络问政制度化
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网络作为一种信息载体和网络传播渠道,在提高基层政府“软实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目前来看,由于近几年农村产业建设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网络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使用频率不断提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提供了便捷,但加大了基层政府机构的管理难度,进而给农村整体发展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网络现代化发展具有一定的双面性,因此,基层政府机构要从根本上实现推进农村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必须在管理过程中,切实保障信息化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覆盖农村各个环节,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首先,基层政府机构需推进网络问政常态化、制度化发展,在构建网络舆论建设的基础上,借助社会舆论力量对农村实施个性化、主动式公共服务的虚拟社会治理体系和管理模式。其次,基层政府机构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社交平台,公开某些党政建设信息,拉近与农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从根本上提高治理的高效性、科学性和针对性。最后,提高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基层政府机构要建立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全局服务的信息化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建设的针对性和倾向性,覆盖农村各个环节,为实现动态跟踪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5 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构建城乡建设精细化管理机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从根本上实现社会治理信息高速流转,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对农村社会治理策略进行不断创新和完善是当前基层政府机构的核心发展方向。同时,在城市一体化发展中,为有效提高治理效率和治理质量,对城乡建设进行精细化管理是目前高速发展的现代经济社会赋予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变革的历史使命。简单来讲,城乡一体化是当前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在一体化建设过程中,主要将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村民作为一个整体,然后对其进行统筹谋划、综合研究,以期确保农村地区农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进而为其整体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的发展规划。换句话讲,在当前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基层政府机构要想从根本上实现对农村高效治理的目标,需将城乡作为一个整体,采取合适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策略,为农村城乡一体综合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一方面,在治理过程中,基层政府机构需分别利用城市以及农村各自的资源和生产要素,在促进两者之间进行优势互补的同时,为城乡社会经济、生态、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针对不同层次、形态、类型的城乡空间信息管理需求,基层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可通过对城乡事物的灵活部署以及合理化调度,为实现统一管理和弹性扩容目标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充分有效解决当前信息管理过程中计算和分析能力的集成和反馈等技术难点,通过采取建立城乡一体化进程的相关制度,为实施城乡建设精细化管理机制打下坚实基础,进而为提高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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