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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社会治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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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社会治理

第1篇

关键词:“互联网+”;多元主体;社会协同治理

一、“互联网+”战略下社会的新变化

产业模式不断创新升级:“互联网+”战略下,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了新的发展生态。目前,“互联网+”正在全面应用到第三产业,形成了诸如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交通、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业态,极大改变了一些行业的运行和发展模式,许多企业在与互联网技术结合后发挥出了以往不具备的功能,从而使企业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成功转型,脱颖而出。首先,“互联网+”能够直接创造出新兴产业,促进了实体经济持续发展。其次,“互联网+”带动了传统产业变革。无论是工业制造还是农业生产,只要传统产业创新运用互联网技术,都能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获得主动权。总之,“互联网+”促进了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业等的融合创新,打造出了一些新的产业增长点。

二、“互联网+”战略下实现社会协同治理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社会治理带来新的挑战,实现社会协同治理因此成为必然要求。同时,互联网本身具有的诸多特征也为多元主体协同社会治理创造了条件。

一方面,从当前中国网民的社会阶层结构来看,具备中等教育程度的群体规模最大,43.8%的网民表示喜欢在互联网上发表评论,可见,网络空间已成为中国网民平等发表言论的重要场所。[2]网络平台的平等性使来自社会底层草根群体的声音,能够突破传统媒体时代的限制因素,更直接、更显著地被社会倾听并引发关注。这种来自网络的声音也正是普通民众要求参与社会治理的表现。而网络的发展显然给予了他们满足参与社会治理需求的平台。

另一方面,网络的开放共享性意味着任何人都能自由、自主地从网上获取、分享信息,发表意见,进行个性化选择。这内在地推动了社会治理开放性的发展趋势。社会治理的开放性,使更大数量、更广范围、更多类型的社会个体有了加强联系和互动的可能,大大促进了社会治理的协同。马克・格兰诺维特曾说:“互联网使我们对世界的情况了解更多,我们有了更多的弱连接,我们意识到了更多的新信息和新观点。动员大众参加政治或其他活动更加容易。”如果将社会看作一个复杂开放的系统,那么形成多元主体整合性的社会协同治理,在互联网时代将成为可能。

三、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社会协同治理的实现路径

(一)运用信息化工具,建立“全面覆盖、联通共享、动态跟踪”的社会协同治理信息系统

现代网络信息技术还为社会治理协同机制的运行提供了技术支撑。各个社会治理协同主体之间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的获取、分析、整合及利用。实现了治理信息的有效整合及全面覆盖。互联网搭建的信息协同技术平台就是要建立社会治理大信息系统,这一系统在硬件上要依托现有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及相关通信企业,构筑信息协同大平台。同时,网络管理信息系统所具备的数据收集、分类筛选、计算和存储等功能,实现了对社会治理信息的锁定、跟踪、分析、整合、存储,大大提高了社会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利用网络监督完善社会协同治理的监督机制

互联网平台在信息公开、信息透明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平衡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权”与“利”,扩大公共监督,保障治理的公平与公正。当前,我国的社会治理过程中,除了存在主体单一、效率低下的问题外,还存在治理主体、治理结果不公等问题。究其根源,主要是因为我国的社会治理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首先,政府作为最重要的治理主体,常常对于社会问题反应迟缓、该管的事情不管,不该管的事情却大加干预。其次,其他治理主体,诸如企业、公民、社团组织等,又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性的参与社会治理,在参与治理过程中也不免存在各种非理性的行为。因此,如何有效监督各治理主体及其治理行为成为了发挥社会协同治理功能的一大难题。然而,今天越来越频繁的网络曝光,似乎为这一难题提供了解决思路。不可否认,网络监督已经成为了一种新型、高效、应用广泛的监督手段。尽管网络信息鱼龙混杂,但互联网时代,各治理主体通过网络形成的虚拟连接很大程度上将直接决定其治理态度与治理行为。因此,网络平台既是合作协商平台,也是相互监督的平台。利用网络监督,有利于完善社会协同治理的监督机制。

四、实现互联网技术与社会协同治理相结合的重要意义

2015年,“互联网+”无疑是最热的词汇,互联网技术深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已然成为了未来中国社会发展的趋势。因此,在社会治理领域,实现互联网技术与社会协同治理的结合,将进一步提高社会协同治理的效率、创新社会协同治理的手段、促进社会公正公平。另外,当今世界的科技革命方兴未艾,中国要提高国际竞争力,引领世界发展潮流,必然要坚持创新驱动。而这里的“创新”显然也包括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制度、模式和手段的创新。因此,将互联网技术应用到社会协同治理的过程中,有利于坚持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国家主人翁意识,也有利于推动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革新和发展。

综上所述,推行以互联网技术为手段的社会协同治理,既是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延伸,也是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需要。当然,从实践的角度看,对“互联网+”社会协同治理机制的推进过程应保持应有的理性。毕竟当前我国的改革正处于深水区和攻坚期,而网络又是一把双刃剑。因此,如何使“互联网+”社会协同治理发挥正效应,也是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总之,“互联网+”战略下,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机制还需要结合互联网时代我国社会的特征和现实情况,进一步的细化和具体化。

参考文献:

[1]骆毅,王国华.利用“互联网+”实现协同治理机制创新的关键举措研究――以美国“公众专利评审”项目分析为例[J].情报杂志,2015,34(10).

第2篇

【关键词】大数据 互联网 社会研究方法 社会治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互联网革命引发的社会研究方法革命和社会治理思维变革

社会解释与社会治理实践是社会治理的两个密不可分的重要方面。正确的社会解释是有效社会治理的必要条件和理论基础,而社会治理则是社会解释所产生的现实成果。社会解释的任务需要通过社会研究来完成,它的使命是发现和认识社会运行的本质与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总结以往社会治理的经验与教训,为当下的社会治理提供有效的理论指导与最佳的方法及路径选择。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与对自然界和物质世界的研究相比,我们人类对自身行为与社会运行规律的研究,总体上说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这是因为,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巨型系统,它比世界上任何其他系统都更加复杂和迷离,其规律也难以完全为社会所知晓和掌握。

同时,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它受到一定社会主导性思维方式和科学技术水平的影响。从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再到当代的所谓信息社会或大数据社会,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在不断更新和发展,研究范式不断更新,研究技术手段不断进步。但是,我们不难发现,大数据时代与以往最大区别在于,人类社会被计算机和互联网纳入到了一个具有无限空间和行为可能性的体系之中,任何人离开这个体系都将无法生存。处于这个体系中的人与组织,最重要的生存和发展技能是信息处理能力。对此,人类社会已经形成了高度一致的共识,这就是“社会的信息处理范式”(information processing paradigm of society)。在已经形成“信息处理社会范式”的大数据时代,社会科学研究最有效、最符合时代要求的范式只能是“社会科学的计算范式”(computational paradigm of social science)。于是,计算社会科学(computional socail science)与计算社会学(computional sociology)应运而生。

2014年8月,美国社会学界举办了“新计算社会学研讨会(New computational sociology conference)”,与会者来自哈佛、MIT、斯坦福等名校。这次学术会议的一个显著特点是跨学科的学术研讨,既有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心理学等社会科学的专家,也有来自计算机科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等学科的学者,谷歌(Google)和脸书(Facebook)的技术专家也参加了这次会议。

“新计算社会学”在社会学研究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创新,除了大数据的获取与分析之外,还在质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融合、互联网社会实验、计算机社会模拟、新型社会计算工具的研发等方面展开探索。

“新计算社会学”试图创造性地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所提供的新方法、新技术、新工具,克服既有社会学研究的局限,以达到对人类行为与社会运行规律的真实认知与科学解释。

大数据带来的不仅仅是研究方法的革命,更是对社会治理思维的冲击,就如我们不能把数学仅仅看成一个计算工具,而应认识到它是一种思维方式―通过把握事物的量的关系来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联系;同样,我们不能仅仅把互联网和大数据看作是一个新工具,仅仅是对传统研究方法和测量方法的突破,而更应该意识到它将带给我们的是一种新的思维方法。

让数据成为知识

尽管互联网与大数据的作用如此之大,但使其真正发挥效力却绝非易事。大数据真正“落地”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数据准备;二是“硬实力”,即计算能力强大的服务器集群;三是“软实力”,即先进、高效的大数据处理技术。

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已经生成了海量数据,并且还在加速增长之中,数据准备已经不是问题。我国政府正积极推动云计算平台的建设,许多企业正在就此展开战略布局,云计算技术可以充分调动互联网上的计算机资源,使普通用户能够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获得强大的计算能力,对于用户来说,分析、处理大数据的计算机资源已经初步具备,并且将越来越强大和完善,就目前情况而言,硬件资源的能力也已经不是问题。

大数据运用的短板是“软实力”,我们首先遇到的难题是数据的挖掘(Data mining)。互联网上生成的大数据是“自然数据”,它不会按照研究者的意愿而有序、有条理、有逻辑地排列。它是海量的、模糊的、随机的、有噪声的。要运用大数据,必须先使数据成为知识,否则这些数据就与一堆垃圾无异;对海量数据的处理自然不是人能够完成的,必须借助计算机高速、强大的运算能力,也就是借助于计算机数据挖掘。

数据挖掘是通过分析,从海量数据中寻找其规律,设计适合的计算机算法,从而自动搜索隐藏于其中的有价值的、潜在有用的信息和知识的过程,是数据库知识发现(Knowledge-Discovery in Databases)中的一个步骤。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挖掘是最关键的工作。

由于问题不同,所需数据也就不同,而不同的数据有不同的种类和结构,必须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设计计算机算法。例如:互联网舆情挖掘,以微博、博客、论坛等为挖掘对象,主要是通过文本分析、自然语言理解等技术来搜集、分析数据;而在电子商务中,则以电商交易平台中的浏览、交易等行为踪迹为主要挖掘对象。前者是对某一政策的社会反应进行调查,后者是对人们的购物行为进行分析。

当前数据挖掘应用主要集中在电信、零售、银行、电力、医药等方面,虽然看似广泛,但实际上还远远没有普及。在社会研究和治理方面,需要挖掘的大多数都是非结构性数据,其难度很大,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一直在大力开发这类挖掘工具,我国的这项工作起步不久,亟待深入和提高。

政府机构、一般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用户大多不具备从大数据中发现知识的专业技能,要使大数据真正服务于社会,这是必须解决的难题。我们对此必须高度重视,否则很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各种数据已经可以有偿或无偿地获取,大大小小的云计算平台已经星罗棋布,但是用户却不知道如何利用这些条件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目前的情况是:数据量在高速增长之中,云计算平台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而另外一个条件的准备却行动缓慢,即将成为发展的瓶颈。三者的发展已经不平衡,很可能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互联网对社会生态的改变和对社会治理模式的冲击

互联网使信息的传递彻底突破了空间限制,不仅传播信息的速度快,并且可传播信息量越来越大,传递的成本还越来越低廉,此外,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模式越来越表现出实时互动性的优势:传统的公众信息传播媒体(如报纸、广播、电视等)很多是单向的,只能是一方向另一方传递信息,另一方被动接受,而互联网具有信息交互性。

由于互联网的这些特点和优势,它正在改变社会生态,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人类社会从信息匮乏转变为信息爆炸;二是信息垄断正在被打破,互联网的存在使人为的信息封闭越来越困难,甚至在很多情况下成为不可能,三是人类社会的整体性正在加强,互联网把世界连成了一体,对任何一个局部来说,它与整体和其他局部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已经无法排除其他局部对自身的影响;四是“蚁聚效应”,互联网使普通人获得了更多的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个人力量因“网民聚合”而增强。以往,单个普通人的言论和行为对社会的影响一般是微不足道的,现在却可能通过“网民聚合”发挥出过去不敢想象的力量;五是“蝶翅效应”,在互联网上,一件局部的微不足道的小事可能成为公众事件,一则利用公众心理精心编造的谣言可能引发一轮汹涌的舆情;六是“众筹效应”,通过互联网,政府、社会组织甚至一个普通人都可能调动社会力量,获得社会的某种支持和帮助。

互联网对社会生态的改变,在很多方面给我们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在政治领域,互联网和大数据正在改变传统的政治生态,“网络政治”已经显出雏形;互联网带来了公众监督力的提升,这对社会治理有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公众监督能力如果得到充分发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分担政府自身监督的任务,克服自身监督的不足之处。同时,大数据可以使政府变得更有智慧,通过数据的分析,能够使政府有一双“慧眼”,准确地认识社会问题;利用互联网这一高速信息传播平台,可以使公共管理信息的、传播更为及时、高效;互联网的交互性也使政府能够快速获悉民众对政策的反应,民意、民情调查的准确性可以大大提高。政府利用互联网的“众筹效应”,可以集思广益,择善而从。

在经济领域,互联网和大数据已经成为一种强大的经济资源,并且催生出新的经济形态。从经济学的观点看:降低交易成本的行为将提升竞争力,亦即高交易成本的营销模式将被低交易成本的营销模式所取代,在过去的10年中,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印证了这一原理。互联网和大数据帮助企业更为科学、更为高效的分析市场、汇集资源、制定计划,改变原有的营销模式,其中尤为受到企业的重视的是预测市场需求和降低交易成本。

在教育领域,人们对“云课堂”已经不再陌生,“云上课题”更为充分地发挥了有限的教育资源的作用,并使适配式教育成为可能。

在医疗领域,从疾病预防、疫情监测到药品管理、医务监督,从医疗专家系统到线上预诊服务,互联网和大数据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并且其应用面还在持续扩大。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不仅帮助我们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效率;并且还有望在治理医疗腐败、缓解医患纠纷这些棘手而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上大有作为。

当然,任何新生事物的到来,在带给人类美好的馈赠的同时,也会不同程度地带来麻烦。互联网和大数据一方面为我们提供了以前不可能具有的条件和能力,另一方面也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问题。传统的社会治理思维已经难以适应互联网带来的迅速而剧烈的变化,因此必须在很多方面及时作出调整。当前最迫在眉睫的主要有数据安全问题和网络污染问题。

一是数据安全。与互联网和大数据如影随形而至的是数据安全问题,一些数据(个人隐私数据、关系国家安全的数据等)如果被恶意利用,将会对社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严重的甚至会危及国家安全,这是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问题。涂子沛在《大数据》一书中曾提及美国警察滥用个人隐私数据的真实事例:

密歇根州的一些警察,利用警务数据库“猎艳”:他们在街上邂逅漂亮的女性之后,就跟踪她们,记下她们的车牌号码,然后通过查询数据库,获得该女性的住址等个人信息,再人为制造进一步接触的机会。此外,还有警察利用数据库查询政治对手和上司的信息,对相关人员实施威胁。在2001年前后的5年间,涉嫌滥用警务数据库的警察共有90名之多。特拉华州还有政府官员将公民的个人信息泄露、出卖给赌博公司,帮助他们追债、开发新的顾客。

1995年,欧盟颁布《关于涉及个人数据处理的个人保护以及此类数据自由流动的指令》,2014年,欧洲法院裁定普通用户的个人隐私拥有“被遗忘权”,要求谷歌公司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删除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

据刚刚出现的数据交易业称,我国数据的获取在一定程度上还处于“法无禁止皆可为”的状态。虽然这有助于推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但其中潜藏着巨大的隐患。我们应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对数据获取和使用的权限应进行全面深入地研究,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尽早将数据获取和使用纳入正常、良性的运行轨道。

数据安全不仅关系到个人隐私、企业商业机密,还可能直接影响国家安全。一些看似寻常的数据,如果由专业人员进行汇集分析,可以获得一些极为重要的情报。因此,一些公司的“过度追踪行为”引起了各界高度关注。

2014年,我国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这表明我国政府深刻意识到互联网发展对国家、安全、发展利益提出的挑战,深刻意识到数据安全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已经把数据安全提升至了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

二是网络污染。由于互联网强大的传播能力,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信息污染,大量虚假信息泛滥成灾,治理、控制网络污染成为信息管理的新难题。

互联网上的言论是复杂多样的,既有民意的期盼,也有不负责任的流言;既有真知灼见,也有无稽之谈;既有对现实问题理性冷静的思考,也有非理性的情绪发泄。这些言论会不同程度地对公众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此外,某些境外势力把互联网作为谋求其文化霸权的工具,有组织、有策划地“引导舆论”,欺骗公众,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试图破坏我国的社会稳定。因此,互联网也是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交锋的战场,我们对此必须有高度的警觉,要充分认识、研究互联网舆论战场的规律,沉着应战。

面对互联网带来的这一挑战,政府方面应先准确辨别言论的性质和动机,然后根据具体的情况积极应对。各级官员应不断从互联网上倾听公众的声音,推动社会治理的进步,凡事先行一步,临变快速反应,避免在“倒逼”下被动应付。近些年来的一些网络事件表明,大多数严重后果是因反应不及时和应对失误所造成。

第3篇

1     创建服务型政府,做好顶层设计

近年来,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应用,计算机网络在便捷人们日常生产生活、提高企业生产效益的同时,能够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由“多头分管”向“协同管理”转变。基层政府作为农村社会治理的引导者,自身服务理念和服务水平的高低对农村社会治理的整体效益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在当前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以创建服务型政府为宗旨,围绕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做好顶层设计是目前政府的核心发展方向。一方面,当地基层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需依托“互联网+”的各项先进技术,充分结合“网络化”的组织结构,建立符合现阶段农村群体心理特点和心理需求的激励评价机制,并建立和完善治理信息化建设的制度保障机制,为实现农村社会治理高效性、有效性和科學性目标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基层政府机构在运行过程中,还需加快对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信息平台整合,从而利用各项先进的信息技术构建一套科学的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而在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由“多头分管”向“协同管理”转变,从根本上提高管理的高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2     整合农村信息资源,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的综合化管理目标

经大量科研数据分析可知,目前在电子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当代社会,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因此,有效提高新农村社会治理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整合农村信息资源,而后建立社会矛盾联动化解信息库,是实现现阶段农村社会治理综合化管理目标的重要基础和根本前提。从目前来看,在当前农村产业发展过程中,依托“互联网+”的各项先进技术,建立农村社会治理与服务综合信息网络,充分发挥农村网格化管理及社会组织的作用,是提高基层综合管理与服务水平的主要举措。从目前来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当代社会,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为满足自身以及家庭生活需要,不少青年劳动力纷纷前往城市地区,农村人口发展极不平衡。因此,从根本上实现农村社会的高效治理,基层政府机构需以常住、流动、“三留守”人员为主要对象,建立农村人口基础信息库和社会矛盾联动化解信息库,加强对辖区内特殊人口的重点管理和重点帮助,达到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由于计算机网络应用普遍,人们对电子信息的接受程度也在不断提高,故在当前信息化时代,为有效提高农村治理质量和治理效率,基层政府机构不仅可通过采取推行电子村务的方式对农村进行全方位、动态式和便捷式的管理,同时还可以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力度,以期在引导农民逐步适应电子信息技术某些功能的基础上,为后期政府人员开展网络治理工作的治理目标上打下坚实基础。

3     整改政府管理方式,以期通过“一站式”服务实现农村治理

根据相关数据调查可知,基层政府受传统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的影响,内部工作人员在日常农村治理过程中,仍遵循传统的治理理念,采用传统的治理手段,极大地降低了治理质量和治理效率,造成政府管理资金的极大浪费,对农村整体发展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基层政府需要探索出一条深受农村人民群众欢迎的农村社会治理新途径,需多采取几种管理方式,然后对管理方式所取得的效果进行综合评价,进而选择出一条最适合的治理策略,为提高农村治理的整体水平奠定坚实基础。在当前现代化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信息化产业技术作为一种新型农村发展技术手段,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要想从根本实现农村合理化治理,基层政府机构必须依托“互联网+”的信息技术,构建加快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机制。一方面,基层政府管理人员需对管理网络进行细致化分析,在整合当前农村社会治理各项基础数据的基础上,为信息录入渠道、沟通渠道以及畅通社情民意收集渠道的拓展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基层政府机构通过采取构建综合性、集成式社会治理服务信息平台的方式,对行政机构不同部门的信息数据库进行有机整合,从而在确保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情况下,通过使用有限的公共社会资源,确保政府充分发挥各项效能。同时,在当前现代化产业发展模式下,基层政府机构通过对传统农村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赋值结构进行重组和再构,从而通过“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农村治理的科学性、高效性和有效性奠定坚实基础,进而为农村产业经济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4     依托“互联网+”技术,推进网络问政制度化

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网络作为一种信息载体和网络传播渠道,在提高基层政府“软实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目前来看,由于近几年农村产业建设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网络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使用频率不断提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农村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提供了便捷,但加大了基层政府机构的管理难度,进而给农村整体发展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网络现代化发展具有一定的双面性,因此,基层政府机构要从根本上实现推进农村经济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必须在管理过程中,切实保障信息化在农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覆盖农村各个环节,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首先,基层政府机构需推进网络问政常态化、制度化发展,在构建网络舆论建设的基础上,借助社会舆论力量对农村实施个性化、主动式公共服务的虚拟社会治理体系和管理模式。其次,基层政府机构可以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社交平台,公开某些党政建设信息,拉近与农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从根本上提高治理的高效性、科学性和针对性。最后,提高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基层政府机构要建立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全局服务的信息化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农村社会治理创新建设的针对性和倾向性,覆盖农村各个环节,为实现动态跟踪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5     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构建城乡建设精细化管理机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从根本上实现社会治理信息高速流转,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对农村社会治理策略进行不断创新和完善是当前基层政府机构的核心发展方向。同时,在城市一体化发展中,为有效提高治理效率和治理质量,对城乡建设进行精细化管理是目前高速发展的现代经济社会赋予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变革的历史使命。简单来讲,城乡一体化是当前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在一体化建设过程中,主要将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村民作为一个整体,然后对其进行统筹谋划、综合研究,以期确保农村地区农民享受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进而为其整体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的发展规划。换句话讲,在当前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基层政府机构要想从根本上实现对农村高效治理的目标,需将城乡作为一个整体,采取合适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策略,为农村城乡一体综合化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一方面,在治理过程中,基层政府机构需分别利用城市以及农村各自的资源和生产要素,在促进两者之间进行优势互补的同时,为城乡社会经济、生态、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针对不同层次、形态、类型的城乡空间信息管理需求,基层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可通过对城乡事物的灵活部署以及合理化调度,为实现统一管理和弹性扩容目标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充分有效解决当前信息管理过程中计算和分析能力的集成和反馈等技术难点,通过采取建立城乡一体化进程的相关制度,为实施城乡建设精细化管理机制打下坚实基础,进而为提高农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6     结 语

第4篇

[关键词]“互联网+”背景;社区治理;应对措施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2.118

[中图分类号]D66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2-0-02

我国在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建设现代化的社区治理。这是社区治理的概念首次出现在我国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规划中,表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在“互联网+”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如何结合现代化的先进科学技术应用手段,实现社区治理水平的飞速提升,就成为社区工作人员重点研究的课题。

1 “互联网”+背景的基本概念

在我国乃至世界范围的研究领域中,各个行业和各个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对“互联网+”社会发展背景的研究,并没有总结出一套系统化、理论化的完整概念。在我国发展进程中,有关“互联网+”背景的基本概念论述,主要可以根据研究观点的不同,将其划分为两方面不同的内容。

其一是将“互联网+”背景的研究重点放在社会经济金融行业的研究领域,具体指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联合。其二则主要强调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于社会基础治理工作中所能发挥的优势和具有的发展潜力。通过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社会经济、政治及各种社会关系之间的协调有序发展,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2 社区治理实践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由于“互联网+”的社会发展模式在我国产生和持续的时间较短,因此,其在社区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并没有得到相关管理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当今社会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仍存在大量需要管理人员及时解决和应对的矛盾问题。目前,在我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社区治理仍处于并将在以后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处于由原始工作模式向现代化管理方式转型的中间时期。

在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影响下,受传统社区治理思想的约束和限制,“互联网+”社会发展背景下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不但没能结合应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应用手段,反而限制了社会公众及社会企业单位在社区治理实践中的参与程度,严重缩小和降低了社区治理的管理力度。

3 “互联网+”背景下,提升社区治理力度的思考

3.1 革新发展思想,摆正认知理念

在广大社会成员的认知中,有关“互联网+”概念的提出,仍旧属于一个较为陌生的字眼。但自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以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手段为依托的信息化生活方式,已经逐渐渗透到我国社会成员日常工作及学习、生活的各个环节。这一社会背景要求社区工作管理人员在开展社区治理工作的过程中,要真正认识到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的重要性,结合信息化处理技术改变治理工作的开展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互联网+”的社会发展背景确实能帮助社区治理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优化自身的工作治理水平,但“互联网+”的信息化处理技术并不是万能的,工作人员在开展社区治理时,可以将互联网技术作为辅管理工具,但不能完全依赖互联网技术。当管理出现一定的问题和弊端时,仍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制定出有效的治理措施。

3.2 强化教育宣传力度,提升社区治理的群众参与度

管理人员还可以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网络信息传播功能,不断强化社区治理工作开展的宣传力度,使社区更多群众参与到治理实践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为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赢得更多群众基础。社区治理工作开展效率的高低,有时能直接体现出一个社区发育成长状态是否完善。

社区治理应引导更多社区成员参与其中,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如在治理方案方面,集思广益,从而推动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工作人员要培养社区成员养成强烈的集体发展意识,在社区团体中形成家文化的认知发展理念。在保持个性发展认知观念的基础上,为社区治理工作开展的负责人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意见,使管理人员能在了解和结合社区群众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更加完善的治理方案,实现社区治理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4 结 语

社区治理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的基础性工作。社区治理工作开展的效率和质量,有时能决定整个城镇区域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与社会成员个人生活水平的高低也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在“互联网+”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只有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刻了解社区治理与实践工作开展的重要性,才能秉承正确的发展认知观念,实现治理力度与质量的全面优化和提升。

主要参考文献

[1]欧伟强.“互联网+”背景下上海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探索――以普陀区平江社区“自治家园”为例[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7(5).

第5篇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7)03-0093-05

与生态在对待科技问题上都主张科技要为人类生产生活服务,但人自身不能在此过程中被科技束缚。而推动“互联网+”行动在生态治理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促使互联网不再是作为最初刚刚发展起来的一项新兴科学技术,而是可以真正融入到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像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众多伟大科学技术一样,深刻改变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1]为改进生态治理思路,增强生态治理能力提供新的思路和创见。

一、生态科技观“人类尺度”的思想核心

即使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伴随着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当今时代,马克思有关科技的思想对解决现实问题仍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即以科技的发展和创新为中介,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工业是自然界对人,因而也是自然科学对人的现实的历史关系。” 自然科学“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做准备,尽管它不得不直接地使非人化充分发展”。[2]马克思的这种“人文科技”思想把人类社会所存在的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之间的对立巧妙融合,在当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之下,科技不再仅仅是被当作一种脱离人的单纯工具,互联网时代下的生态治理就不是单纯地利用互联网工具进行生态治理的模式,而是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从这个层面上说,用马克思的科技观点分析当下互联网技术仍然是一种社会活动,一种特殊的生产力对未来社会以及人的全面发展所产生的重大推动作用。

20世纪60年代以后,许多生态学者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基本立场和思维方法,对当代生态危机和环境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和尖锐批判,尤其是在对技术非理性使用的批判尤为深刻,提出了许多合理利用科技的主张,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的“人文科技”思想。

1.反对科技“控制自然”导致生态问题。生态学者既反对单纯依靠科技的进步就能够解决当前生态环境问题的观点,也反对认为科技进步是当前生态环境问题产生根源的观点,他们认为技术的运用并不是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在生态危机发生之初,一些思想家把生态环境问题归结为科学技术本身,生态代表人物威廉?莱斯就激烈批评了把科技和控制自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观点。在现实社会中,科技履行控制自然的功能仅仅是表面现象,真正导致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源还在于人类自身的思想观念和由此采取的一系列的社会制度安排。[3]科学技术不能再被视为控制自然的工具,从社会进步的角度来说,人类面临的最迫切的挑战不是征服外部自然,而是可以发展一种理智地使用科学技术手段来提高生活水平的能力,以及培养和保护这种能力的社会制度环境。[4]所以并不是不需要科学技术,而是必须改变人类利用科技的方式,本质上仍然要从人自身找到生态问题的原因。

2.主张科技的“生态化”需要发挥科技的多重价值。生态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科技应该建立在对人的自主权利和自然应有的价值权利的尊重之上。即使是持“科技并非中性”观点的安德瑞?高兹也认为,科技反映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他高度评价了当时还处在发展萌芽阶段的计算机网络化和机器人技术,认为这是以尽可能有效地使用生产要素的经济需求为主要特征。[5]高兹所主张的“经济理性”和生态观念的普及,这也正是可以通过当今互联网、大数据科技的发展来实现的。在传统的工业社会,人们只看到并运用了科技的经济价值,忽略了科技的社会价值和人文价值,这就会导致诸多的生态环境问题。在当今社会,我们必须重新审视科学技术的多重价值,让经济价值的实现以科技的“生态化”为前提,即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条件下,努力实现科技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人文价值之间的统一。在社会主义的科技发展中,这种多重价值也最终表现为人与自然都可以实现真正的自由与解放。

3.认为科技必须遵循“人类尺度”,核心是实现“人的解放”。生态学者侧重于从生态角度对科学技术进行批判,詹姆斯?奥康纳就认为高度集中化的大型科学技术发展模式应该向科技发展的“分散化”与“民主化”转型,使生产过程也可以分散化、民主化。本?阿格尔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费方式、经济组织形式的批判,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稳态经济”模式,这种“稳态经济”并不是让大部分人回到过去那种以穷?l僻壤为特征的艰苦生活环境中,而是要把现代技术分散地运用于环境之中。约翰?贝拉米?福斯特则直接阐明技术在“某种特定生产和积累方式”中是无法为我们独自解决生态问题的,必须要结合“人民和社会”的需求。[6]这些思想都可以看作是马克思“人文科技”思想的延伸与发展,科学技术的实质任务就是必须遵循“人类尺度”,使用具有“人性的技术”,可以充分发挥人的创造性,让每个个体参与其中,核心就是要实现人自身的解放。在此之后的戴维?佩珀也强调了实施生态社会主义的主要特征就是新的“人类中心主义”。区别于以前的名义上是把人而实际上是把技术至于中心位置的人类中心主义。它强调人自身精神的重要性,但这种重要性依赖于与其他自然物的非物质性的交往。这实际上与马克思所说的人道主义同义,即人与自然形成一种和谐的关系,实现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的高度统一。

二、互联网科技在生态科技观视角下的重新考量

从及生态马克思对待科技问题的观点来看,以生态与人文视角利用科学技术的发展有可能带来生态文明的巨大进步。而将当下推动“互联网+”行动的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学技术,置于生态治理之中进行重新考量,对于实现生态治理真正的“善治”就有了新一层的内容和意义。

1.互联网自身具有“人性的技术”特点。互联网同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类似,虽然在基础设备制造和上游能源利用环节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然而在自身环节并不产生环境问题,属于生态学者描述的可以使用的具有“人性的技术”, 或者是一种“软技术”。首先,互联网具备“分散化”“碎片化”的特征。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接入网络,使在生态治理方面的信息交流极为通常,每个地方、每个个人的诉求也能得到充分表达。其次,互联网渗透多领域的特点使科技的多重价值得到深刻体现。互联网发挥的作用从最初的经济领域渗透到生态环境领域,从改造制造业到环保产业趋向柔性化和智能化,互联网发展到大数据阶段对不同国家、地方环境数据的监控与整合,又可以减少生态治理的成本,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从而使互联网在生态治理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最后,互联网发展到今天的一个最为重要特点就是“大众化”和“去中心化”,这同样符合生态要求科技“民主化”“非官僚化”的特征。所谓“去中心化”并不是中心与实质的丧失,而是多核心多实质的“共治”。互联网技术在一开始的发展仅仅是“小众拥有”,是社会精英们娱乐的工具,还谈不上网民共享,更不可能有什么“共治”。但当互联网发展到成熟阶段,随着网民数量的增加和素质的提高,“共享共治”自然也有了必要性,在生态治理方面也不例外。在未来,互联网的共享共治精神也会逐渐趋向理性,对改善生态治理将发挥重要作用。

2.对互联网的认识过程体现“人类尺度”与“人的解放”。马克思论述人类自身发展需要经历人对人的依赖,人对物的依赖,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三个阶段,而人类利用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很多科技的发展同样也经历了从“他人依赖”到“工具依赖”到“人的解放”三个层次,在生态治理过程中对互联网的认识也大致需要经历这三个阶段,即在一开始的“原始阶段”,人们利用互联网仅?H是把其作为传递生态治理信息最基本的工具,实际上还是处在互联网最初的应用阶段。而在其后发展到较高一层次后,人们开始把互联网当作自己达成生态治理目的某种“渠道”和“基础设施”,[7]这时互联网成为名副其实的生态治理工具,正是在这个阶段产生了许多社会问题,人们开始审视利用科技所带来的许多负面影响,比如片面强调科技的作用而导致缺乏人文关怀、过分强调工具的治理作用从而忽略了人自身的主动性等问题。只有当这些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后,就达到了第三个层次,即互联网下的“人的解放”,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技不再只是人类单纯利用进行治理的工具、渠道和基础设施,它已经不是处于某一层次的发展之中,而是整个层次的包含之中。此时人们已经习惯社会治理活动中网络工具的存在,互联网科技也真正内化到了人们达成自我实现和发展的需要之中,即互联网下的“人的解放”。人们在利用科技中寻找到了人的本质,而科技是实实在在地已经融入到整个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也真正内化到了人们达成自我实现和发展的需要之中。

3.互联网的发展与生态科技观紧密结合。在以及生态看来,科学技术就是人借之将自己的需求和目的转移至劳动对象的力量和手段,是人类意志的产物,并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问题本质上仍然是由于人类不能正确认识和利用技术,是人自身局限性的反映,生态问题不是单纯的“自然”问题,也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一个亟待重视和解决的社会问题。因此,在当代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科学技术无疑是改善生态环境,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8]阐发生态科技思想中的生态维度是很有价值的,利用科技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应该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理性选择。也只有真正把互联网的发展融合到生态治理之中,实现在国家治理能力在生态层面上的改善,才能使人摆脱“科技异化”,实现社会与环境的协同发展。

所以,我们重视科学技术在人类与自然共同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对互联网科技也不例外,最终都是把着眼点放在了人类社会的未来――生态文明的建设上去。不单单是把互联网技术作为参与生态治理与实现生态文明的工具,而是让互联网真正融入到生态治理本身之中,让科技也成为生态文明的一部分,也就是人们未来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使生态治理也能“互联互通”,实现生态治理的专业化与大众化融合,达到“共享共治”,即每个人都是生态治理的主体,这也就达到了马克思所描述的人类发展三个阶段的最高一层。

三、互联网科技在生态治理中的路径转变

现阶段互联网已经广泛进入了世界以及中国人民的社会生活。截止2015年,全球网民已达30亿,人类全面进入互联网时代。而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8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03%。[9]中国拥有着全球最大规模的网民群体,早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互联网科技运用到环境治理已经有了雄厚的群体基础。互联网虽然不是中国的原创发明,但就如同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能够造就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辉煌一样,中国完全可以借助互联网实现创新生态治理模式,为世界生态环境的改善做出贡献。

当前,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代表着信息技术最新的发展方向,是中国增强生态治理能力的现实需求,也为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生态的科学技术观念融入到互联网的发展,使互联网科技不仅可以发挥提高相关制造业劳动生产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功能,同时也开始在社会各个层面发挥维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效率的作用,这正是我国完善和发展生态治理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契机。中国当前正在大力推动的“互联网+”行动,在生态环境领域内就是要“推动互联网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实现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10]整个生态治理动态过程中的“互联互通”以及每个社会成员参与此过程中的“共享共治”,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在生态治理过程中的“人的解放”。

1.?纳?态治理区域个体决策到“互联互通”。互联网表现出来的科技形态几乎是无形的,但它对整个人类的影响却是有形的。人类惊人的创造力再次通过发明互联网以及越来越廉价的接入设备为解决包括生态环境问题在内的各种社会问题提供了更多可能的方案。如同批判“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狭隘观念,强调人与自然界的辩证统一关系一样,互联网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简单地让其成员知道自己的某些努力既不是孤立的,也不是无用的,而且这种努力不是靠强制、义务、物质激励或社会契约联系在一起,最重要的是依靠共同的价值观联系在一起。人们知道有些任务和成就只能通过共同参与、共同努力来完成。[11]

当今生态环境问题如同互联网一样,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并且也随着接入互联网地区和人数的爆炸式增长,互联网科技在国家生态治理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互联网无视地域、没有边界的特点使得每个不同地方的人都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反映环境问题,整个“地球村”中的“一个村落”中的“一个人”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就会波及到整个国家乃至世界,真正实现了生态环境问题不仅仅是在自然地理领域,而且还可以在人类社会领域的“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必然倒逼地方政府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政策改革,同时也要求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世界不同国家政府之间的生态治理统筹协调,生态环境问题就有了更加系统性的解决方案。对生态治理的相关决策不会再是某个国家、某个地区的区域性行动,同时,人们在网络上也自发形成了环保型组织共同监督不同地区发生的生态环境问题,从而实现生态治理的“互联互通”。

2.从生态治理政府组织主导到“共享共治”。互联网科技虽然使社会更加多样化,但社会成员因为使用互联网仍然要共同遵守规则,仍然有共同认可的价值观,政府转型与 “共享共治”成为可能。[12]在未来,永不下线的互联网将对包括生态文明在内的大多数社会进程产生重大影响,人们自身创造性和自主性的潜力将得到极大的挖掘和发展,以自身智慧汇聚集体智慧,将用于任何有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13]个人自发的努力也可以汇聚成庞大的体系,最后形成“受启发的个人结成的集体网络”和“智慧型的共同体”,这就为“共享共治”提供了基础。这种“共治共享”的转变主要表现在动机与形式上。一方面,由于互联网极大拓宽了人的交往空间,无论是在现实还是在互联网中哪怕只是取得的些许成就,也会让人很有“获得感”。此时,经济利益的满足已经不再是人们首要或者唯一的行动目的,人人都可以参与生态治理的热情大大增强。另一方面,生态治理的主体也不再只是以传统的政府和一些非政府组织,互联网使每个公民和自发形成的环保群体可以表达意愿,创新了进行环保活动的平台,大大降低了形成环保组织的门槛和开展保护环境活动的宣传成本,同时一些互联网最新的创新成果――“互联网众筹”模式与“环保”相结合,其开放性与去中心化的特点,使环境保护运动更加透明和高效,给了生态治理以新的生命,从而实现了人们在互联网条件下环境治理的“共享共治”。

3.从生态治理的科学技术依赖到“人的解放”。生态污染、传统意义上“美”的丧失,这些从来都不是科技与生俱来的问题,科技同样可以给人带来更加奇妙的东西,这需要我们用新的文化重新塑造技术。技术本身不会创造需要,但我们可以强化与我们真正想要的所对应的目标,从而决定我们真正想要到达何处。[14]在当今时代,由于人们的这种科技式生存方式,各种问题无论缘由如何,其改善和解决都不可能再离开科技的影响。但也绝非简单地依赖科技,互联网科技也不再仅仅是人类进入网络领域的工具,而是相对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的各个系统造成的整体性效果和价值取向。[15]无论在哪个系统中,其价值取向的根本是指向“人的解放”,这是未来利用互联网改造生态治理体系所应采取的最根本路径。

第6篇

中国互联网20年发展报告指出,中国互联网发展的20年,是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20年;是跨越发展、驱动转型的20年;是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20年;中国互联网发展的20年,是安全发展、依法治理的20年;是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20年。

中国互联网20年发展报告分十一章节:

一、中国互联网波澜壮阔的20年

回顾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二十年历程,总体上经历了基础初创期、产业形成期、快速发展期,而目前正处于融合创新期。

二、互联网成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重大公共基础设施

体现在四个方面:宽带网络规模建设水平国际领先;骨干网络持续演化升级;应用基础设施快速发展;互联网关键资源拥有量大幅增长。

三、中国互联网技术产业实现创新跨越发展

体现在三个方面:网络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智能终端制造业加快赶超;新技术应用不断培育形成新业态。

四、互联网加速经济转型升级

中国全面推动互联网与经济的深度融合,基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电子商务引领互联网经济发展,网络零售交易规模跃居全球首位;互联网信息服务创新活跃,移动互联网成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加速器;“互联网+”驱动产业融合发展。

在“互联网+”驱动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报告中提到,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不断驱动线上线下(O2O)互动融合,旅游、租车约车、餐饮外卖等服务业基于O2O模式的产品种类和服务形态日益丰富,O2O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活跃的领域。

并且,余额宝、百发在线、微博钱包、微支付、京保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个体网络借贷(P2P )、众筹等一批新兴业务,降低了金融服务的门槛,丰富了人们投融资渠道和方式。

五、互联网有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中国注重利用互联网的普惠、便捷、共享特性,加快推进社会化应用,体现在:电子政务打造在线政府;互联网推进优质教育资源社会共享;互联网推动医疗健康服务精准化、个性化;互联网促进人的均衡发展。

六、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繁荣发展

中国大力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正能量、弘扬主旋律,这表现在:网络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特色网络信息传播格局基本形成;互联网传播力影响力明显提升;互联网积极传播中国声音。网络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蓬勃发展。

七、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中国坚持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在推动互联网发展的同时加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网络安全制度体系日益健全;网络安全技术产业体系初步建立;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显著增强;学科建设不断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八、网络空间法治化加速推进

中国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加强网络立法,严格网络执法,引导全网守法,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努力:互联网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网络空间生态治理规范有序;网络法治意识和网络素养明显增强。

九、互联网治理体系在探索中逐步完善

中国高度重视互联网治理,不断调整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表现在: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调整完善;政府引领、多方参与治理模式初步形成;积极参与全球互联网治理。

十、互联网发展的中国经验

20年来,中国开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互联网发展道路,形成了宝贵经验,总结起来就是: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根本政治保证;坚持为民服务是中国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开放合作是中国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基本政策;坚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是中国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是中国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

第7篇

【摘要】随着“互联网+”作为我国行动计划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深刻地改变了经济社会方式形成新的形态,给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变革也带来契机,通过树立“互联网+”新理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丰富教学资源等提升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

【关键词】“互联网+” 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 实效性 探索与实践

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面向高职院校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对于在帮助高职学生提升思想道德素质的、树立正确是想信念、培养品格意志等方面的发挥重要作用。在当前国内外复杂的新形势下,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效果不甚理想,如何提高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是值得业界深入探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互联网+”将引领第四次工业革命,“互联网+”作为我国行动计划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深刻地改变了经济社会方式形成新的形态,给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也带来了启示。

一、“互联网+”对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变革的必要性

“互联网+”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的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及其催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是互联网思维的进一步实践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形态不断地发生演变,为传统业态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了方法指导。“互联网+”与“互联网”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在“互联网”中,互联网更多的是仅仅当作信息传播的工具和载体,是传统产业与互联网的物理叠加。“互联网+”具有跨界融合、创新驱动、重塑结构、尊重人性、开放生态、连接一切六大鲜明特征,是通过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使传统行业与外界物质、能量、信息广泛链接和深度融合,从而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新的业态。

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学校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及教育服务平台,逐步探索网络化教育新模式”。这标志着教育进入了“互联网+”的新常态。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借助“互联网+”实现变革有其现实必要性。

(一)“互联网+”丰富了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资源

以网络为平台的互联网是当代大学生最常用的信息互动交流方式,信息传播呈指数级速度增长。这为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鲜活教学资源,丰富了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方便了高职院校学生可以自主查阅信息、资料,从而丰富学习内容,开阔眼界,提高学习主动性、积极性。

(二)“互联网+”丰富了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方式方法

随着信息技术应用的发展,必然带来教育教学的互联网化。“翻转课堂”、“MOOC”、“微课”、“在线课堂”等新型网络课堂颠覆了传统授课的形式方法,思想政治理论课可以由“互联网+”的模式,打破时空限制,学生可以由需求向和任务导向进行随时随地的自主学习;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也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思想交流,教育者随时随地可以为受教育者“面对面”进行“传道、授业、解惑”;教师还可以建设教学资源库和学习检测题库,方便学生在互联网上自我学习和自我测试,提高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

二、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现状及问题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需要进一步体现高职教育的特色

课程教学内容应该符合受教育者的认知水平和身心发展特点,密切联系实际生活。但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高职院校使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现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存在重理论轻实践、多抽象少具体的明显不足,理论政策宣传性强,但内容脱离了高职学生的生活实际,针对性不强。在对200名高职学生的随机调查问卷中显示,80%的学生认为教学内容枯燥乏味,75%的学生表示对思想政治理论内容不感兴趣,11%的学生甚至认为大学开设思想政治课程没有任何意义。教学内容解决不了现实存在的实际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理论性很强,只有不断丰富教育教学形式和手段,通过寓教于学、寓教于乐,增强课程的实践性,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传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堂比较单一,常常还实行100多人甚至 200 人的大班级授课制,教师难以管理课堂,也缺乏与学生有效互动。在调查中,学生表达了对网络学习的诉求。71%的学生认为当代大学生需要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其中有29%的学生认为非常需要;关于网络文化的看法中,认为有用的占到35%,40%的学生选择有点作用,持肯定看法的占到75%。

(三)思想政治理论课师资队伍需要进一步健全

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教师素质的高低是教学效果好坏的关键。在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普遍存在数量不足短缺、资质不齐,教学部门对兼职老师、外聘教师难以管理等问题。调查表明,仅有50%的学生对自己的任课老师满意,72%的学生认为任课老师专业知识丰富能满足教学需要,40%的学生认为老师授课形式单调、方法单一,教学中缺乏启发性、生动性和趣味性。有5%的学生认为教师责任心不强,对教学工作敷衍了事,甚至政治思想不坚定,出现言论不当的现象。

(四)学生思想素质和能力的需要进一步提高

相对于本科学生,高职学生在理论素养、认知水平、学习动力、学习习惯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距。学生政治意识淡薄,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不重要。调查中显示,25%的学生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就业没有直接关系,仅仅是为了取得学分而已;仅有15%的学生认为作为当代大学生最应具备的修养是政治修养;80%的学生表示了存在不同程度的听课不认真;40%的学生有过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85%的学生表示课堂上玩过手机游戏,课堂教学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三、借助“互联网+”提升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

(一)树立“互联网+”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新理念

作为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主体,教师要充分认识到“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和加强“互联网+”与思想政治理论课融合、创新运用的历史必然性和紧迫性。“互联网+”正在引领教育现代化改革进程,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必然要适应“互联网+”所带来的新发展。“互联网+”背景下,现代高职院校管理者,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顺应“互联网+”新形态,用开放的心态去接纳“互联网+”,树立“互联网+”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新理念、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构建“互联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体系,真正打造“互联网+”思想政治理论课新业态。

(二)提升教师队伍“互联网+”素质和工作能力

教师队伍的建设是推进高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现“互联网+”的关键,“互联网+”的特殊性给思想政治理论课提出了新的实践要求,涉及技术、理念、方法等方面。高职院校职业指导工作者一定要迅速转变观念,进入角色,积极投入到这场新的教育技术改革中,成为新的实践的主体;思想政治理论课可以根据角色分工和定位,发挥优势,协同配合,形成“互联网+”素质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团队。

(三)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资源库

教学资源库建设是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推有畔⒓际踉谥耙到逃专业教学改革与教学实施领域综合应用的重要手段。遵循“一体化设计、结构化课程、颗粒化资源”的逻辑,强化应用功能和共享机制设计。资源按照“能学、辅教”的定位,教学资源库能使凡有学习意愿并具备基本学习条件的职业院校学生、教师和社会学习者,均能够通过自主使用教学资源库实现不同起点的系统化、个性化学习,并实现一定的学习目标;教师可以针对不同的教授对象和课程要求,利用教学资源库灵活组织教学内容、辅助教学实施,实现教学目标;学生可以在课堂教学以外,通过使用教学资源库巩固所学和拓展学习。通过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推教学改革,扩展教与学的手段、范围和形式;带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变革,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1]刘震,曹泽熙.“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上实践与思考 [J]. 现代教育技术,2013(8).

[2]朱千波.探索“互联网+”时代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新途径[N].新华日报,2015-04-17.

第8篇

[关键词]城市 互联网 信息差距 治理

[分类号]G203

1 引言

国内研究主要分析我国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信息差距及其社会影响。而新近的调查发现,我国互联网的普及率差距超过信息差距的总水平…,同一城市中的不同群体间存在显著的互联网信息差距,而且还呈现出加剧的倾向。需要从城市信息贫弱群体的信息需求与认知能力出发,结合我国的互联网发展模式与特征,探讨治理差距的对策。

本文首先区分互联网信息差距的不同层次。在此基础上,具体阐述我国城市群体间互联网信息差距状况与成因,以促进就业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明确治理差距的政策思路,基于我国城乡二元分割的具体情境,提出分阶段的治理措施。

2 互联网信息差距的三个层次

虽然已有文献尚未明确划分其过程的层次性,但可以从中发现,群体间互联网信息差距涉及接入、使用、获益能力差距三个层次。

2.1 第一层次――接入差距

以欧盟的互联网调查和美国商务部的系列调查为代表,许多研究根据创新传播理论分析了互联网接入的发展过程。研究发现一国的不同社会群体开始接入互联网的时刻、饱和率水平都有显著差异,可以用图1所示的分层模型来表述:

群体A属于信息富有者,是一国最先接入互联网的群体,该群体中的个体接入比例最高;群体C是信息贫弱群体,开始接入互联网的起始时刻最晚、群体中仅有较低比例接入互联网之后就不再有新增的采用者。

2.2 第二层次――使用能力差距

不同群体的互联网使用能力存在较大的差异。使用能力包括基础性技能、结构性技能两个层面。基础性技能即对网上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包括英文水平,主要是通过基础教育取得的;结构性技能是使用互联网收集信息、加工数据等方面的能力,包括使用超文本以及各类软件等工具的能力,建立在基础性技能之上,主要通过信息技术培训与学习取得。参与网络游戏、浏览网页与设计图文、开展网上交易之间的技能差别是显著的。基础性技能具有相对稳定性,而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着结构性技能持续变化。

2.3 第三层次――获益能力差距

互联网使用能力在经济资本、社会资本的辅助下,形成获益能力,即运用互联网支持工作、改善个人生活等方面的能力,是在信息社会中生存的一种战略性能力。综合已有研究,本文认为互联网使用能力、社会资本、经济资本和获益能力之间的关系如图2所示,获益能力差距最难以缩减。由于掌握的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差异,即便在使用能力等同的条件下,图1中的群体C从互联网使用中获得的收益也低于群体A和B:

3 我国城市互联网领域的信息差距现状

3.1 我国互联网发展模式与信息传播特征

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的互联网发展建立在政府推进和外来技术的基础上,形成了“政府一信息服务组织一用户”自上而下的信息服务体系。自2005年后,我国互联网快速普及,正处在快速扩张初期,开始向农村渗透。2009年普及率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截至2009年12月已有网民3.84亿,成为人口最多的网民国家。区别于发达国家的一个关键性变化,是产生了多样化的互联网应用方式创新。除电脑之外,手机、游戏机、电视机等,都已具备网络接人能力,手机和电脑共为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互联网随身化、便携化趋势日益明显。持续更新的互联网媒介,推动了我国信息传播向分众化、个人化方向发展。

3.2 我国城市互联网信息差距

我国城市信息贫弱群体主要包括城市户籍的无业与失业人员、在业低收入人员等以及农民工两类。

3.2.1 城市互联网接入差距

根据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关于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的调查报告,2008~2010三年中,我国总体互联网接入率在持续增加,网民城乡结构对比基本没有变化;而城市信息贫弱群体的接入率远低于平均普及率,其中农民工的接入率明显低于城市户籍信息贫弱群体的接入水平,几乎没有提高,如表1所示:

3.2.2 城市互联网使用差距在以上海、广州和北京为代表的大城市及其周边城市中,同一城市中的不同群体之间存在明显的互联网使用差距。以互联网发展全国领先的北京市为例,包括流动人口、郊区农民在内的各群体的信息化水平可分为高端、中端、低端三个层次,所占人口比例分别是9%、37.6%、53.4%。各群体之间在收入水平、电脑拥有率、互联网接入、上网时间长度、网络应用方式等方面差距较大。高端群体网络接人率近100%,在工作和生活中都广泛使用电脑和网络,平均每周上网时间超过30小时,网络应用水平高;中端群体电脑拥有率超过五成,网络接入率近50%,平均每周上网时间13小时;低端群体电脑拥有率低,几乎不能上网、没有邮箱。占人口半数以上的低端群体包括城郊农民、下岗与无业人员、残疾人、家庭妇女以及农民工,传统媒体仍是他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

虽然缺乏国家层面的量化数据,北京市的互联网应用结构作为一个参考,部分反映了城市信息贫弱群体的数量以及该群体与其他群体间的互联网使用差距。

3.2.3 城市互联网获益差距城市信息贫弱群体的网络应用产生的价值很有限。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制度环境缺乏稳定性、组织机构快速变迁、个体流动性大幅提升,城市信息贫弱群体的信息服务需求主要涉及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生活服务等方面,而利用互联网提供上述服务,在我国仍处于初始阶段。第24次CNNIC互联网调查指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因回避社会现实而上网的倾向,超出主动的互联网应用,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者、企业管理人员等则与之相反;农民工与办公室职员在网上教育、网络银行、电子商务等应用的普及率上有巨大差距。第25次CNNIC互联网调查发现,与我国整体网民相比,手机网民中农民工和城市无业、失业人员所占比例更高;而手机上网中使用率最高的应用是聊天,达到71.5%,信息贫弱群体从互联网应用中获得的利益十分有限。

4 我国城市互联网差距成因与治理

4.1 群体间互联网信息差距的成因

在个体层面,低教育程度、职业状况、收入水平以及对互联网的有限认知是我国城市互联网接人与使用差距的四个主要成因,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对产生互联网获益能力具有重要的影响。CNNIC历次调查发现,个人不上网的两个主要原因依次为:缺乏上网所需的技能、不具备上网条件。国家统计局的《2009年农民工监察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外出农民工中初中

文化程度比重占64.8%,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3.5%,以从事低收入的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月平均收入为1417元,几乎没有在岗位上获得信息技术培训,制约着该群体对互联网的使用。我国市场化定价的互联网接入费用每户平均77元/月,网吧上网费用平均44.8元/月(第22次CNNIC互联网调查),网络接入价格占收入水平较高。城市户籍的信息贫弱群体的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略高于农民工,但是也难以支付市场化的信息技术培训和网络接入费用。信息贫弱者获取信息的途径以先赋性社会关系为主,链合关系短缺,导致其社会支持系统薄弱,难以通过使用网络获得利益。

在社会层面,农村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薄弱、城市公共信息设施的难以获得性,是造成农民工、城郊农民这两个细分群体低接入率的两大外部主因。信息资源供给存在制度性缺失,是城市信息贫弱群体获益少的主要原因。信息贫弱群体对信息服务的类型和定价决策以及信息内容和传播形式没有实质性影响,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对符合信息贫弱群体需求的信息资源整合不足,未能支持这一群体的就业、学习、生活事务。

4.2 治理互联网信息差距的政策视角

城市信息化的本质是建立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良性互动,改善城市交通、教育、安全与公共卫生、社区服务等,促进城市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公众的深度参与。我国城市信息贫弱群体数量庞大,与其他群体间存在较大的互联网信息差距,城市信息化进程缺少坚实的社会基础。在缺乏外部干预的情况下,现存差距将会加速扩大,互联网差距会与既有的多种社会分化相互渗透,导致信息贫弱群体难以参与信息技术手段支持的社会活动,加剧这一群体在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的劣势。

已有研究发现,仅采用技术性思路,例如改善互联网基础设施、降低互联网接入费用、提供网络技能培训等技术性措施,不足以缩小群体间的互联网信息差距。自2000年以后,相关政策设计开始转向社会性视角,在采用技术性政策措施的同时,从信息贫弱群体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发展障碍出发,通过社会政策,向这一群体赋权,使之形成自我发展能力。治理我国城市互联网信息差距涉及教育、就业政策与信息化政策等多个领域,需要提高信息贫弱群体的信息使用能力和职业技能,增加其社会资本,完善公共服务,使这一群体获得更多利益。一个有效的途径是通过公私部门、非政府组织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共同治理互联网信息差距。

5 治理我国城市互联网信息差距的思路

需要根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建立一个社会矫正机制,缩小我国城市群体间的互联网信息差距,改善信息贫弱群体的就业与生活状况,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5.1 治理我国城市互联网信息差距的战略目标

与发达国家不同,我国信息化发展的社会基础还较为薄弱。本文认为,我国治理城市互联网信息差距的目标应具有阶段性,以提高接入率为基础,设定近期和长期目标,见表2。

5.2 治理城市互联网信息差距的对策

5.2.1 近期的治理措施

・改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可获得性。应加强城市公共网络端口建设,将学校、图书馆、社区学习中心等接入互联网,使信息贫弱群体能够接触网络。建议以民政部门的社区信息化建设、各地区的社区学习中心为依托,通过社区、居委会统一管理,借助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向各类信息贫弱者提供廉租或捐献电脑、免费或低收费网络服务;各地区应探索将城市公共网络资源向农民工开放的模式,改善他们对网络的获得。应融合网络与传统媒体,整合从中央到地方的已有信息资源和服务,向信息贫弱群体提供多样化的信息渠道。

・提高互联网使用技能与收益。目前面向信息贫弱群体的信息化培训存在多方投入、多头管理、缺乏整体规划等问题,应鼓励信息技术培训机构、用工企业和非政府组织,以及开展就业支持计划(例如国务院扶贫办的“雨露计划”)的政府部门进行合作,结合就业需求(无论是正式或者非正式就业)设计教学内容,使信息贫弱群体通过培训提高信息使用能力,增强这一群体在就业市场上的灵活性。

5.2.2 长期的治理措施

・强化信息化的社会基础。应推进竞争政策和普遍服务政策,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互联网接入费用;根据国家未来的发展方向,把握互联网产业的发展趋势,为本土产业技术创新形成包容性空间,继续推进信息无障碍标准,增强缩减信息差距的技术基础;借鉴国外经验,重视全民信息技术教育,避免信息差距的代际传递。

・提高信息服务质量。采取措施促使各类信息服务主体承担社会责任,要求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中文网络等媒体对信息内容加强自律管理,创建符合信息贫弱群体需要与认知能力的信息内容。重点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公共信息服务的用户导向性,使城市信息贫弱群体能够获得关键性的公共信息服务。

・形成长效信息培训运行机制。信息技术培训需要进行平台建设,吸引地方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的长期投入,对培训项目进行科学的评估和改进。在实践中,一些跨国公司联合公益性、非营利性组织和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建立了面向城市信息贫弱群体的社区学习中心,项目设计和管理的规范性高,重视培训师资和当地的骨干力量,产生了规模效应,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社区学习模式。

・增强城市信息贫弱群体的社会参与能力。我国在较长时期内不会改变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中高级蓝领短缺的就业市场状况会延续。城市信息贫弱群体就业以蓝领职业为主,而当前的教育体系和就业选择、社会资源分配不利于蓝领。国家应提高职业教育的成效,创建更为多元的文化环境,使蓝领在社会参与、经济与文化资源分配中获得更为公平的机会,提高收入和职业满意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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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关键词:大数据;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5)12-0048-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5.12.10

2014年3月11日,根据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国务院的有关要求,银监会在各地转报的推荐试点方案中择优确定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1]。有10家民间资本作为发起人参与其中,其中以腾讯、阿里巴巴两家互联网企业作为互联网民营银行的发起人尤为引人关注。以互联网为主要手段和工具,全网络化运营,不设物理网点,不做现金业务,提供具有网络特色的金融服务和产品。互联网技术的核心在于大数据的运用,而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银行实现金融安全和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础,在“互联网+”的产业形态下,银行业的公司治理也势必呈现出新的特征。

一、大数据对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的影响基础

(一)公司治理的理论概述

公司治理对商业银行稳健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治理理论的根本问题是公司的本质和目标,这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法系有不同的理解。其中以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和公司契约理论为主要学说,另外还有团体生产理论、公司理论等新近理论成果[2-4]。公司社会责任理论是相对于股东利益至上原则(shareholder primacy norm)而言的。该观点认为,随着现代公司企业的发展,公司应被视为最大限度保护和实现包括股东在内的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之利益的组织体系或制度安排。公司契约理论则认为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而董事的义务是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外部人利益只是一种外在性(externality),亦称第三方效应(third-party effects),更宜通过成本“内部化”实现对外部人利益的保护。

时至今日,两个学说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歇①,但银行业本身具有高杠杆率、高风险性和外溢性,无论是立法思想还是实践中均较为倾向于承认商业银行治理目标应包含“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2010年10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在最新的《加强银行公司治理的原则》中规定“银行除了应对股东负责外,还要对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利益相关者”包括“监管机构、政府、债券持有人和存款人等”。

(二)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范式

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的体系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构的地位、功能、作用和权力配置,明确股东、董事、经理和其他利益相关人之间权责分配,规定公司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以及监督公司经营的监督机制;二是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的目标实现,主要指公司利益的指向。根据现代公司法的发展,社会责任融入公司治理,需要处理的利益关系包括股东利益、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非股东的公司参与人的利益保护。

根据制度经济学交费费用的分析范式,制度具有减少交易费用的作用[5]。威廉姆森认为经济制度的主要目标和作用都在于节约交易成本,而交易成本分为交易因素和人的因素[6]。不同的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制度会导致不同的交易费用,一个好的制度会降低交易费用,而交易费用的降低亦会促进制度的不断创新[7]。因此,这一分析范式的的基本思路可归纳为:交易之特性――交易费用最小化――可采的治理结构――实证研究。具体而言:一是分析大数据模式下互联网民营银行交易模式、大数据、商业银行行业的特点等方面;二是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一种秩序治理制度的影响因素;三是受大数据模式影响的互联网民营银行的公司治理制度的交易费用的变化预测;四是通过实证进行比较制度分析。

(三)大数据对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的影响因素

从2014年选定5家民营银行的试点方案,到2015年相继正式批准5家试点银行开业,腾讯和阿里巴巴两家互联网企业作为首轮参与的民间资本的优势在于:一是互联网金融在吸揽小额资金上的优势,二是两家互联网企业在发放小额贷款方面积累的业务经验。大数据对互联网民营银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因素的分析,需借助物理上的“耦合”(Coupling)概念①,借以指代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统或运动,通过各种相互作用彼此影响,从而联合起来的一种均衡状态。这种良性互动体现为相互依赖、相互调和、相互促进的动态关联关系。通过耦合理论,可以发现大数据的特殊经营模式和互联网民营银行的公司治理具有四个维度的契合点:大数据模式、互联网民营银行的行业特点、互联网民营银行的经营特点和公司治理制度的基本影响因素。

第一,大数据模式具有四大特点(4V):体量(Volume)、速度(Velocity)、多样性(Variety)和价值(Value)。体量是指大数据之“大”,大数据模式的数据库存在海量信息且不断处于更新之中;速度是指大数据之“快”,大数据模式之快,更新快、运算快、分析快、结论快;多样性是指大数据之“繁”,数据来源呈现多元化,可为浏览记录、购买记录等,甚至可细化从网页浏览、悬停的时间分析客户的偏好;价值是指大数据之“质”,数据即信息,信息即价值。

第二,互联网民营银行作为商业银行的一种,亦存在资本结构的复杂性、风险的集聚和外溢性的行业特性。

第三,互联网民营银行的经营特点为差异化市场定位,主要服务中小微型企业。互联网民营银行独特的市场定位,其针对性的服务导向能使其发挥独特作用。

第四,公司治理机制可分为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主要为一个核心机制、三个主要机制缺一不可。核心机制即为董事义务制度,谋求董事独立性和负责性两个价值目标的平衡,而三个主要机制为法律规则、市场约束和社会道德。

二、大数据对互联网民营银行治理结构法律影响的三层维度

互联网民营银行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银行模式,以计算机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为基础,以低成本高效率为服务质量,以数据挖掘为基本方式,矫正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供需失衡,从而实现民间资本在银行业进行合理资源配置的根本目标。大数据对互联网民营银行治理结构的影响可以通过三层维度分析。

(一)资源配置角度:足够的用户群体、用户亦客户与复杂的股权结构、小资本控大资产的耦合

互联网民营银行存在复杂的股权结构,负债规模远大于股权规模。这种高资本杠杆率、流动性管理难等特点使互联网民营银行处于小资本控制大资产的境地。大数据模式使互联网民营银行依托成熟的互联网平台,使庞大的用户群均成为潜在的客户群,直接接触需求市场。同时,互联网民营银行能够合理引导民间资本,也有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一直以来,民间资本经过改革开放得到迅猛发展却碍于投资渠道有限,民营企业已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撑却难得充足的信贷融资。民间资本游离于正规的金融体系之外,处于内发无序的状态,稍有偏颇便触雷池。2011年浙江省温州市许多中小企业主为逃避民间高息借贷而跑路的现象,就是民间资本没有得到合理的引导和配置,导致金融体系不稳定的突出表现。另一方面,用户群体的庞大亦会由于互联网的无界性,使互联网民营银行的债权人具有分散性,使得股东与债权人利益的调和需要加大制度成本。因此,这一组耦合关系在交易费用的分析范式中表现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整体法律规制的成本。互联网缓解区域的不平衡发展,使不论哪个梯度的区域均能直接引进先进技术,实现地方竞争的反梯度推移发展。同时,信息渗透到各个产业的各个环节,利用信息的不断交换减少实体经济的冗余,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秩序是创新必要的前提,但秩序的可预测性往往使其缺少内生性的创新源泉。互联网在激活产业创新的同时,也在与秩序的博弈中探索制度本身的创新,并且以此过程往复作用,循环发展。在这一角度上而言,民营银行的公司治理实现法治必须为金融创新和发展留白。

(二)信息对称角度:海量的客户信息、数据与矫正的供需结构、差异化市场定位的耦合

银行本身就是信息不对称的产物,而信息获取是主要的交易成本。作为民营银行和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互联网民营银行,其核心优势之一,就在于可以减少信息获取成本。在交易前的阶段,互联网民营银行依托成熟的互联网平台(比如电子商务平台),已然积累了海量的客户信息数据。以阿里金融为例,客户数据就包括电商平台的交易数据、信用记录、客户评价等内部数据,以及纳税记录、征信记录等外部数据信息。互联网民营银行通过互联网技术挖掘分析庞大数据库的信息,得出一定的逻辑和规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资金供需失衡。在交易阶段,互联网民营银行的信用评级和贷款管理可由数据的量化模型进行自动化的分析,有效迅捷地甄别企业资质,提供具有针对性的贷款方案,形成高效率的存款吸收方案。同时,互联网民营银行能够促进银行业间竞争,提高银行服务质量。互联网民营银行以市场为导向,在一定程度上打破由于国有银行长期垄断地位导致的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效率较低等现象,促进多层次、多规模、多所有制的金融机构并存竞争,产生“鲶鱼效应”,倒逼既有的银行金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深化银行业体制改革。在这一角度,互联网民营银行有利于降低由于银行业垄断导致的社会成本。因此,这一组耦合关系在交易费用的分析范式中表现为:互联网民营银行通过差异化的市场定位,以海量数据库为基础,缓和信息不对称,矫正资金供需结构。信息获取的交易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降低,但需要防止互联网民营银行过于追求利益,导致过度的冒险行为。对于互联网民营银行的监督成本应相对提高,必须在治理目标中体现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宏观治理目标。

(三)技术变迁角度:独特的互联网技术、便捷又迅速与全新的信用体系、实时化全息化的耦合

信用体系作为互联网民营银行外部治理的社会基础,对于交易费用有重大影响。一方面,信用体系可以有效减少交易费用,在达成契约、执行交易和监督合约等方面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信用体系会通过影响“市场半径”影响交易活动①。信用体系构建的成本取决于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以阿里巴巴为例,阿里巴巴作为互联网民间资本参与首批互联网民营银行的建立,核心竞争力就是基于长数据链的信用体系,数据链越长信用风险越低,信用体系越完备。对数据进行定量分析,引入互联网数据模型和在线视频资信调查模式,通过交叉检验和第三方检验。这种新型的信用体系具有实时化和全息化的特征,前者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而后者是互联网海量数据的体现之一。因此,这一组耦合关系在交易费用的分析范式中表现为:信用是银行业发展的基石,对于新生的互联网民营银行而言更是维系发展的动力。互联网民营银行的治理机制需要完善信用体系的支持和监督,而形成这种信用体系需要投入庞大的企业资本和社会资本。民营银行推动资金融通,助力兼顾银行业的法治保障和金融创新,其开放性、包容性和创新性的特点能使互联网民营银行提供更多惠及各方的公共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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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关键词:大学思想政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互联网+

当前社会科技发展迅速,信息技术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在当前社会生活中,“互联网+”得到了大家的广泛认可,在各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着社会的持续发展与进步。在教育领域中,“互联网+”也得到了较好的利用,促使了脱离于时展的传统教学模式被其他先进的教学模式所替代,符合了当前时展的基本要求,能够有效且高效的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目前的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也受到了“互联网+”的影响,使其传统的教学模式开始发生转变,更多的教学思想出现在了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之中,这使得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能够更好的培养起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教学内容由“单一”到“多元”

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是高中阶段思想政治课的延伸,因此其中有一部分内容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内容是相互重叠的,其实这只是一个表象问题。因为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学生的学习要求更高,要求学生对这一部分知识进行更为深入的理解,所以这部分知识不光要学生进行学习,还要求学生要认真的进行学习,这样才能在学习中有所收获。但正因为知识内容的重叠,使得部分学生形成了思想政治理论课不是很重要的思想,使得学生对课程内容学习不用心,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积极性不高。再加上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内容较为单一,在教学时由于学科的特殊性教学需围绕着教材进行,然后在学生对理论知识掌握透彻后才能将理论联系实际,这使得学习的过程极为枯燥。同时,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相关知识是对社会现象的总结,因此和当前社会的发展是不同步的,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这样不能满足学生对新鲜事物的好奇心理,给学生造成了一种思想政治理论课知识过于陈旧的错觉。

这个时候教师需要采取积极的教学手段,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积极的采取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将原本单一的知识进行形式丰富的呈现,同时教师还要了解学生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学习时的思想状态,以及在学习中的实际需求。例如,教师可以在教学中使用“微课”来对单个或多个知识点进行教学,并把“微课视频”通过互联网及时通讯工具传给学生,让学生能够随时随地看视频,借此来巩固所学的相关知识。同时教师还可以建立一个QQ群或微信群,在学生的课外时间和学生进行探讨,可以是学习上的问题,也可以是生活上的问题。

二、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教师要进行教学改革以改变教学模式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教师要完成自身角色的转变,通过教学改革来改变教学模式,将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的实效性予以最大限度的发挥。教师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要放下所谓“教师”的架子,学会和学生进行平等的交流沟通,在关心学生学习情况的同时,也要对学生的生活予以适当的关心,尝试着和学生做朋友,不简单粗暴的向学生灌输知识,而是对学生循循善诱,使其能够积极主动的去进行学习。

例如,教师在讲授到“道德与法制”这一部分知识的时候,就可以借助丰富的互联网资源,获取相应的网络课程,并且要注意进行筛选,尽量选择名校名师为主讲的网络课程。教师在引导学生进入网络课程的学习前,先对课本中的知识进行一次梳理,让学生明白即将进行的学习的重点、难点在哪儿,并提出相应的问题,将问题留给学生,让学生在学习网络课程时更具目的性,知道该注意哪些方面的讲解,该去寻找什么问题的答案。师生一起进入到网络过程的学习之中,在学习之后教师再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先讨论网络课程学习前所预留的问题,再讨论学生对该次网络课程的学习心得或其他,然后教师再对学生的讨论情况进行简单的总结,这样一堂课下来,学生能够高效的接受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相关知识。

三、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教师要进行教学改革以转变资源分享模式

在“互联网+”的背景下,教师要进行较为全面的教学改革,引导学生从互联网上获取相应的教学资源,并根据这些资源来进行整合,从而对教学内容进行革命性创新。同时,教师的教学改革要充分突显出“互联网+”的优势,将整合的相关教学资源进行优化,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来搭建起资源共享的交流平台,使学生学习的渠道得到进一步的拓展。

例如,教师利用校园网络的优势,搭建起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资源共享平台,将资源共享平台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教师与教师之间的教学资源共享,二是教师对学生之间的学习资源共享,三是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学习资源共享。在这样一种模式下,教学资源的交换是极为便利的,教师与教师之间可以进行很好的资源交流,并就日常教学进行意见的交换,同一年级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还可以联合起来进行“微课”的制作,将教学中的重点、难点从课本中提取出来,制作成一个个时长在5至10分钟的微课视频,上传到资源共享平台上,让学生自由下载学习,而学生也可以将学习中的学习资源进行上传共享,通过教师审核后就能将自己上传的学习资源展示在其他人面前。当然,资源共享平台的功能还不止于此,教师还可以联系学校的资源共享平台的技术人员,给平台添加上用户的交互功能,让教师可以通过平台同学生进行线上交互,学生也可以将自己对某一问题的见解发表到共享平台之中,就此与教师和其他学生进行讨论。这样就使得线上和线下教学的界限被模糊化,学生的学习时间就从课堂上的几十分钟得到了有效的延伸,使得学生碎片化的时间得到了有效的利用。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给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注入了新的活力,使其焕发出了新的光彩。当然,事物是具有两面性的,“互联网+”在给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为其带来了新的挑战,正因如此,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改革迫在眉睫。

参考文献

[1]蒋朝莉,李桂东.互联网思维下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提升[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6):111-115.

第11篇

【关键词】网络问政;伦理诉求;科技;治理;效率

众所周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使中国普通公民的生活方式发生着深刻变化了,同时也正在融入中国政治文明的历史进程,网络问政应运而生,浪潮迭起。网络问政,是网络与问政结合而成的统一体,其本质在于网络科技发展和应用的政治伦理诉求。网络在政治文明进程中应该而且具备有所作为和做出贡献的功能和作用。网络在各个领域都能够造福人民,在政治领域就更不例外了。网络问政既需要网络科技伦理来导向,又需要“问政”本身的伦理规制来实现。网络科技伦理与“问政”本身的伦理规制构成了网络问政的二维层叠伦理结构与机制。在网络问政风起云涌的今天,厘清网络问政的二维伦理结构与机制,对于推进网络问政有序发展和有效建构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

一、网络问政是科技伦理诉求的政治实践与见证

据统计,目前中国网民数量已达到3.84亿,在中国的互联网上有上百万个论坛,2亿多个博客,约6个人中国人就有一个人拥有博客,网民每天新的博文超过400万篇,各类论坛每天新增的帖文更是难以计数,公民以网民身份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路径更为通达。2010年以来,网络科技迅猛发展,网络应用星罗棋布,互联网行业逐步完善,网络在政治治理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日趋重要。畅通民意、表达诉求、舆论监督、参政议政等治理环节都少不了互联网的应用,同时网络以其独特优势逐渐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办公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内容和显著特点。如今,网络问政已经不再是属于小众政治的风尚,而大有成为公民社会民主治理的常态方式和模式。2008年6月20日,总书记通过人民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并指出互联网是做事情,做决策,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一个重要渠道。由此,网络问政开始被百姓所了解并逐步走进我们的生活。2010年、2011年的“两会”更加凸显互联网在政治生活中的应用和作用。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互联网在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成为社会生活和公共治理的最先进的科技工具和交往途径。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官员邮箱、博客、网络发言人等雨后春笋,也已成为政治风尚和趋势。[1]

上述情况表明:网络问政已经成为网络科技应用伦理诉求活生生的政治实践与见证。科学是关于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和实践,是生产力的组成要素。任何科学技术都通人类的道德有着或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科学技术应当成为人类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造福人类,推动人类文明的有力武器。人类文明史上,科学技术的每一次进步,都直接或间接地推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同其他高科技一样,互联网科技的发展和应用的普及,必将深刻地渗入和改变人类生活。在这一过程中,网络科技伦理问题出现了。互联网伦理问题就是要探讨互联网应用于社会的善恶标准的问题,即研究和确定互联网科技应用的伦理道德问题。

网络问政就是互联网在政治治理中应用的伦理诉求和道德实践。搞好网络问政,首先必须思考和确立网络政治伦理意识和理念。网络问政属于政治上层建筑,因而网络问政就更加必要和重要。在人类历史发展中,谁代表了社会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谁就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方向和趋势,谁就掌握了领导和推动社会变革进步的主动权。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将代表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放在首位,充分表明了党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不断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从而适应生产力发展以及由此引起的生产关系变革,就能够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道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信息和网络是高科技的标志和内容。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网络治理能力的高低是治理生产力的表现。

有鉴于此,提出几点建议:其一,在社会治理中,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应用普及网络问政;其二,从网络的伦理角度和科技角度来理解和对待网络;其三,网络问政实质上是网络技术在政治领域和公共生活治理中的应用,是民主的网络技术化。

二、网络问政的关键是落实网络科技伦理

“问政”,不论是官员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也不论公民参政议政、民主诉求,实际上都是政治管理或政治治理问题。从政治统治到政治管理再到公众治理,是一条十分明晰的政治运作发展演进路径。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治理”或新公共管理实质上是民主自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等等,耳熟能详,贵在落实,当然也要创新和发展。由此,我们可以理出一条思路:网络问政的特性和优势并不在于“问政”,而在于“网络”。网络问政的实效性的实现,网络是工具和平台,问政是重心和关键。网络问政,即通过网络“问政”,对于“问政”如虎添翼。因此,对于网络问政来说,明确和切实落实网络政治伦理是关键。唯有强化网络政治伦理,才能实现网络尽快造福于人。当然,网络政治伦理的实现,要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而有效的普及应用为载体。

复旦大学“舆情与传播研究实验室”2011年4月22日了我国第一份《中国政务微博研究报告》。统计显示,目前我国已有2400余个政务微博,其中政务机构微博1708个,政府官员微博720个,覆盖中国大陆所有省级行政区域。“微博问政”已渐成政府信息公开新趋势。“微博问政”渐成社会治理新趋势。相比面对面的现实问政,“微博问政”省时省力、便捷高效又环保,既节约行政成本,也节约民众“问政”成本。[2]

为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其一,尽管2400个政务微博是一份不完全的统计数据,但目前“微博问政”尚属于新型问政方式的发端,依然是一个新生事物,公民包括应该共同悉心呵护;其二,避免装点门面,形同虚设,或者故弄玄虚。而是切实重视和发挥网络的功能和作用,互联网要造福于人。其三,广泛应用和大力普及。较之于中国的政务机构体系以及数以千万计的政府官员团队,开通微博的政府机构与官员,比例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应当通过互联网的应用和普及打通社会治理与发展的和谐脉络和神经。

三、网络问政的重心是依赖“问政”伦理推进网络问政取得实际治理成效

只有网络应用的政治伦理诉求,不足以实现网络问政实效性的完整性。因而,推进网络问政达至“善治”,务必将重心落实到“问政”上。“问政”伦理至关重要。网络问政的良性运作,问题不仅仅在于互联网的应用普及以及常态化、制度化方面,而是在根本上有赖于“问政”的伦理诉求的强化和治理问题的实际解决。“问政”的伦理道德问题与科学治理问题才具有根本性。互联网在治理当中只是解决了“问政”的技术路径一个层面的问题。推进网络问政,问题不仅在于“网络”问政,而是要将“问政”提升至“网络”平台和技术路径来进行。行之有效的问政理念和实践应当一如既往,诸多弊端和不足应当继续遏制和革新。科学思维方式迫使人类科学认识、分析和把握网络问政的层次、逻辑和制度探讨和安排。网络问政只是在原有政治管理、行政和社会治理的理念、制度和体制的机体里渗入和镶嵌互联网神经而已。因而,网络问政,需要在“互联网”的应用普及和“问政”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两个方面共同给力。“网络”除了拓宽和加速信息传播而外,本质上并不会带来更多的治理内涵。我们只能赋予网络以更多的内涵,而不能够奢求“互联网”会自动带来良性治理的因素和动力。当然,我们能够感受到网络问政为推动问政伦理提升和强化所具有的带动和促进作用。

基于此,依赖“问政”伦理素养和科学素养推进网络问政实效性的完整,就成为网络问政的本质和重心。为此,提出如下入关建议是必要的:其一,强化“问政”伦理,增强“问政”本领。偏离伦理,“问政”本领就走上邪路;脱离能力,伦理就成为空谈。其二,通过强化“问政”伦理,增强“问政”实效性。鉴于政治治理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现实治理的非理想化,务必强化“问政”的程序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构筑牢固的“问政”伦理和技能框架和规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三,取信于人。“微博问政”在现阶段充其量只是现实问政的一种基于高科技的表现和渠道。如果在现实问政中,能够实现普遍满意,“微博问政”才有支撑;反之,现实问政甚至面对面都不能解决的问题,怎会相信“微博问政”?现实问政更加给力“微博问政”才能站住脚。

四、网络问政的基本路径在于网络科技伦理与“问政”伦理、伦理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网络是生产力不仅表现在经济领域,也表现在政治领域。高度重视网络问政的重要价值,适应“互联网政治”发展,在网络日益快速发展的时代,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体现。科学推进网络问政,务求实现网络科技伦理与“问政”伦理、伦理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与时俱进,更新观念,重视学习互联网科学知识和技能,同时提高网络伦理道德素养;强化网络问政伦理,增强合作治理能力。互联网是各种利益诉求和博弈的一个场所和平台,网络问政是一个崭新课题和事物。对于网络问政,必须诉诸建设性构建意识和理念、方法和步骤。

网络问政,不是要重构社会治理结构,而是优化社会治理结构,提高社会治理素质,增强社会治理能力。不是了重来,而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网络不仅成为最先进的生产工具,而且成为先进生产力。加快互联网科技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网络问政创新能力和执行力度,把网络问政转化为合作治理生产力,才能使政治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优化治理能力,提高治理的伦理和科技素养,才是对“科教兴国”和“科技强国”战略的真正领会和具体践行。

参考文献:

[1]李萌.网络问政与参政的新态势[J].北京:互联网天地,2010,3:56-57.

第12篇

治理的必然要求 

网络执政能力作为衡量党和政府执政水平的新标准,是新时期执政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互联网这一时代背景,离不开互联网的技术支撑,离不开互联网作用的发挥。因此,利用互联网加强国家治理,通过提高网络执政能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执政党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一)网络执政的时代要求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化、信息化程度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和特征,直接关系到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在新时期,合理利用、管理、建设互联网,利用互联网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时展的必然要求。 

⒈网络执政能力体现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带来了众多新问题,如虚假信息的泛滥、不法行为的蔓延等。网络执政延伸了党和政府治理国家的传统边界,因而网络治理是国家治理首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同时,治理主体的多元融合、治理理念的民主公正、治理方法的科学高效、治理机制的缜密协同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和方向。互联网为普通公众搭建了参政议政的平台,为民主政治搭建了深入发展的平台,为共享共治搭建了科学决策的平台。互联网自身具备的特点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要求,能够调动社会各领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多元治理的强大合力,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条件。 

⒉网络执政环境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带来了新机遇。近年来,党和政府已经把互联网作为重要的执政资源,目前,已经形成了由中央级新闻网、地方级新闻网、传统媒体网和商业门户网组成的网络传播系统。同时,网络问政平台、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的公众服务信息平台的搭建也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渠道。这种多层次、全方位的网络政务平台的建立,一方面,有利于党和政府全面、权威、系统、及时地宣传各项方针、政策,推动政务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有利于公众表达诉求,参政议政,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保障公众的参与权,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可以说,网络执政的现实运用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⒊网络执政风险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面临的新挑战。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使党的执政环境和执政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信息来源的多元化、信息传播的便捷化、网民身份的虚拟化、网民参政的非理性化等。信息来源的多元化挑战着官方的话语权, 网民身份的虚拟化带来了参政非理性的可能,直接弱化了网络问政的价值,而互联网的自由性和开放性对我国意识形态的冲击也不容小觑。这些现实表现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我国的网络执政安全。 

(二)网络执政的现实要求 

网络在现代政治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它不仅催生了网络政治生态系统,还颠覆了传统的社会管理理念,拓展了传统社会管理的范围。因此,充分认识我国网络执政面临的形势,是提高网络执政能力的关键。 

第13篇

【关键词】互联网 政府治理 流程再造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眼下,全球信息化正在朝着高端方向发展,主要特征是在数字化和网络化基础上,智能化正粉墨登场:企业的经营模式被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发生深刻变革。O2O、分享经济、跨界整合等诸多新的经营模式以及移动出行、互联网金融、移动医疗等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有可能会颠覆传统的企业概念、社会生活内涵、政府治理方式等,进而重构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模式。政府用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等手段来宣传政策法规正被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取代,政府用实体手段提供服务和管理也让位于互联网服务与管理。在这样的环境中,政府若要实现华丽“转身”,就必须依赖大数据支持,打破现有的数据分割体制,构建共享平台,实现政府流程的再造。

互联网改变了政府治理环境

首先,政府公共服务外部性被赋予新的内涵。按照传统公共管理的理论,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责任和职能,因为公共物品具有外部性(如路灯、灯塔,任何人都是可以使用的)。这是公共管理理论长期坚持的基本观点,也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税收理论的基础。但现在,在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一些网络平台,诸如百度、谷歌尽管是私人公司创办的,但任何人都可以上网搜索和使用,并不必为此付费。拥有数亿用户的微信也是免费提供的,它甚至成为当今人们交流的主要方式。由此要问,在这些领域,公共与私人公共服务的边界在哪里?谷歌、百度以及微信为什么可以具有外部性?微信中形成的社交群体,通常被人们视为社会组织形态,人们之间互换信息、提供服务,也呈现出了外部性。在这里,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边界变得不是清晰了,而是模糊了。在模糊的基础上,重新界定它们之间的关系和职能预示着公共管理、市场管理和社会治理方式方法及其理论都将发生革命性的进步。

其次,组织方式日趋平台化。著名企业家史玉柱曾提出:“在我看来,未来公司就是一个平台,公司组成的大平台,然后让很多小的团队在上面跑,谁跑赢了谁就成功了。”一语道破公司的平台化趋势。进入新世纪以来,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社交网络、传感器网络以及企业、学术部门、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储存了巨大的数据,那里面有人、有时间、有地点、有事物、有事件,国际国内,古往今来,彼此之间还相互关联。大数据每年以6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在数据储存和处理能力不断提升的同时,计算机的各种认知能力不断扩张,如触觉、视觉等,它将与人类与生俱来的能力一同发展,并与人类互动。过去人类通过个体和集体以及传统的通讯方式建立的市场体系正在发生变化,互联网改变了市场的外部场景和内部认知系统,随身不离的手机已经成为人类认知系统的延伸。

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预见到了“网络企业”的出现对就业、工作方式的影响。他写道,“网络建构了我们社会的新社会形态,而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性地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未来“网络政府”的出现也不是没有可能,在社交网络基础上的政府,也需要建立自己的“朋友圈”来创新治理模式和服务供给方式。政府将主动公开信息与市场社会分享,激发企业和居民的积极参与,努力建设“开放和分享型政府”。

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府流程再造

第一,适应互联网环境的决策模式。互联网时代,消费者消息灵通、选择空间大、消费需求苛刻,加上企业之间竞争激烈,这就要求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信息和便利。“数字打假”在许多国家已经成为政府治理的重要手段,并成为政府治理的重要目标。“数字打假”成功地节省了政府的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美国医疗系统在这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探索。数字技术的发展与成熟,正在改变人们原有的消费需求模式。数字时代的新消费模式正在打破原有的旧模式。这是当前认识互联网对政府决策影响的前提。

第二,应对互联网环境的“马背原则”。政府角色是互联网时代的角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政府角色。互联网时代,政府是要给互联网立规矩。问题恰恰在于,网络企业的发展速度远远快于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以过去规避风险的经验来约束未来的行为,在传统社会往往是可行的,特别是在那些不流动和变化缓慢的社会中是可以的,但在互联网时代却不适应。政府决策如果在“马背原则”下实施,可能会比传统意义上的决策实施更加奏效。“马背原则”讲的是在美国许多西部大片中看到的情景:骑在马背上的牛仔将住,对周边情景进行一番观察,好决定下一步的行动,因为他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对于迅速变化的互联网、消费者以及企业来说,政府要想使自己的政策奏效,就必须成为马队中的一员,而不是临时叫来救火的“消防队”。许多新事物、新业态,与其马上规范,不如给它们一个发育的时间和空间,待趋势明了再做决策,岂不更好?

第三,构建互享信息、互信互利的合作平台。在互联网时代,政府部门必须建立一个为自己决策服务的,目的在于寻求更好决策方法的超级大数据系统。把层级节制的政府决策转变成无缝隙的决策过程,需要寻求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和一整套不同的组织原则,即政府流程“再造”,通过“再造”使决策机制充满新的活力,这是适应新形势的强有力工具。当前我国搭建统一数据平台的关键问题是,政府各部门、各地区之间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大数据在当前遇到的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体制机制问题。国家治理体系依赖于制度建设,应当从制度建设入手来重构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互动与协同治理体系。要紧紧围绕“透明、参与、协同”的原则来完善制度体系和政府的治理水平,提高企业信息的开放水平和全社会的参与水平。政府应当更加关注信息公平、共享,保护民众的参与,同时加强企业和民众的合作,以此打破行政壁垒,转变干部作风,建立开放共享的服务型政府和政府治理与服务平台。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教授)

【参考文献】

①[美]曼纽尔・卡斯特著,夏铸九、王志弘等译:《网络社会的崛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

第14篇

关键词:互联网经济;组织结构;治理

一、引言

互联网经济是以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基础,以企业电子信息化及网络化为核心,以网络交易为主要手段而从事商业活动的新型企业组织形式。它通过网络技术,快速地实施企业内部人力资源规划、材料采购、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活动,同时高效地实现与贸易伙伴之间的合作关系,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流互动活动,从而提高管理效率,降低企业经营与管理成本,提升企业获利水平。

企业组织结构是企业组织内部各个有机构成要素相互作用的形式,以求有效、合理地把组织成员组织起来,为实现共同目标和履行、承担社会责任而协同努力。面对互联网经济企业快速高效的特点,企业组织结构与治理方式的转变成为传统企业当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二、 互联网时代企业治理特征

(一)中小股东易于参与公司治理,公司管理成本降低

互联网时代企业治理克服了传统上时间、地点、信息、渠道的交流瓶颈,使得原来因为各种限制对公司治理缺乏积极性的中小股东可以通过社群表达个人观点,以网络投票、手机选举等方式能够更加便捷地参与到企业治理的重大决策中。互联网时代信息的获取更加便捷、更加精准,具有共同利益诉求的中小股东更加易于相互沟通交流,通过一些专门的社交网络群体传递相关信息,从而成为企业外部治理中重要的群体。

(二)大数据的应用,使得互联网时代企业治理更加精准化

随着中小股东通过微信、博客、微博、日志等网络社交群体表达个人观点,传播企业信息形成的大数据使得产品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这些大量的信息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企业效益,而这些在以往的企业治理中处于被动或弱势地位的中小股东,在互联网经济时代可能成为最后左右公司决策的重要一环。一些顾客的投诉意见与投资者的意见成为互联网经济时代改善企业治理参考的重要“大数据”,分析这些数据,便于管理层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决策,进而对症下药,使得互联网时代企业治理更加精准化。

(三)信息共享减少了企业治理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信息的披露与共享渠道具有多元化、互动性的特征,同时信息的获取变得更加容易,这些都成为企业信息公开中重要的补充内容。这一方面有利于市场中的投资者更加快捷精准地获得有利的投资信息,从而实现资本的合理投资;另一方面,企业管理层通过移动互联网能够更加广泛地了解和共享公司信息,从而避免信息的层层传递,从而降低成本。从而弱化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因为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影响。

(四)扁平化的企业组织结构成为互联网时代企业治理模式改革的方向

互联网经济的显著特征是技术革新快,传统的科层制组织结构不利于团队的写作,对于技术导向的企业不能发挥其主动的创造性,同时忽视员工之间非正式的信息交流,不利于技术的自由流动。科层制的管理模式已不能适用互联网经济时代企业治理的需要,因此,企业治理必将构建以技术为核心的更加灵活的“扁平化”治理模式。

三、 互联网经济时代企业组织结构构建

与传统工业经济时代不同的是,互联网经济时代企业没有特别明晰的边界,生产经营弹性化,因此,要求企业的组织结构必须适应现代科技的发展节奏、竞争环境及市场实际情况,这使得互联网时代企业的组织结构必须改变传统的等级组织,转向扁平的组织结构,实现多向互动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特征有以下几方面。

(一)信息流通多元化

互联网经济时代,企业各主体之间借助移动互联网能够更加快捷、高效地沟通。管理人员之间、上下级之间的沟通更加普遍,克服了信息之间多纵向交流的弊病。扁平化的企业组织结构减少企业管理层的数量,通过高效率的运营水平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从而提升企业效益。

(二)决策过程大众化

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使得企业利益相关各方的主体都能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到企业的决策过程中,避免了传统组织决策高度集中而无法克服的造成的沟通壁垒。互联网经济时代企业的经营决策将由各个部门,不同利益主体参与其中,增强员工参与企业管理活动,因此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及决策水平。

(三)组织运营虚拟化

互联网经济时代,企业的运营打破了传统企业组织运营中时间、空间的限制,借助移动互联网集合现有各种资源构建一种虚拟的经营综合体。虚拟的组织形式可以是统一企业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要素组合,也可以是利益共同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同担,利益共享。

四、总结

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使得企业各部门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更加便捷,因此企业面对市场状况的变化,必须要迅速地做出合理决策,这就要求企业组织结构运营更加灵活、高效。企业只有高效率地适应市场变化,高质量地满足客户需求,企业才能在激烈地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程刚,陈传明.基于企业信息化的组织结构变革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04(02).

[2]李树,蒲勇健.知识经济与企业组织结构的扁平化[J].经济师,2001(02).

[3]曹虹剑.网络经济时代模块化组织运行于治理机制研究[D].湖南大学,2008.

第15篇

同一城市中的不同群体间存在显着的互联网信息差距,而且还呈现出加剧的倾向。下面是求学网为各位朋友准备的我国城市互联网信息差距形成与治理研究,希望能为广大朋友带来帮助。

在个体层面,低教育程度、职业状况、收入水平以及对互联网的有限认知是我国城市互联网接人与使用差距的四个主要成因,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对产生互联网获益能力具有重要的影响。CNNIC历次调查发现,个人不上网的两个主要原因依次为:缺乏上网所需的技能、不具备上网条件。国家统计局的《2009年农民工监察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外出农民工中初中文化程度比重占64.8%,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3.5%,以从事低收入的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为主。月平均收入为1417元,几乎没有在岗位上获得信息技术培训,制约着该群体对互联网的使用。我国市场化定价的互联网接入费用每户平均77元/月,网吧上网费用平均44.8元/月(第22次CNNIC互联网调查),网络接入价格占收入水平较高。城市户籍的信息贫弱群体的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略高于农民工,但是也难以支付市场化的信息技术培训和网络接入费用。信息贫弱者获取信息的途径以先赋性社会关系为主,链合关系短缺,导致其社会支持系统薄弱,难以通过使用网络获得利益。

在社会层面,农村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薄弱、城市公共信息设施的难以获得性,是造成农民工、城郊农民这两个细分群体低接入率的两大外部主因。信息资源供给存在制度性缺失,是城市信息贫弱群体获益少的主要原因。信息贫弱群体对信息服务的类型和定价决策以及信息内容和传播形式没有实质性影响,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对符合信息贫弱群体需求的信息资源整合不足,未能支持这一群体的就业、学习、生活事务。 城市信息化的本质是建立政府、企业和公众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良性互动,改善城市交通、教育、安全与公共卫生、社区服务等,促进城市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公众的深度参与。我国城市信息贫弱群体数量庞大,与其他群体间存在较大的互联网信息差距,城市信息化进程缺少坚实的社会基础。在缺乏外部干预的情况下,现存差距将会加速扩大,互联网差距会与既有的多种社会分化相互渗透,导致信息贫弱群体难以参与信息技术手段支持的社会活动,加剧这一群体在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的劣势。

已有研究发现,仅采用技术性思路,例如改善互联网基础设施、降低互联网接入费用、提供网络技能培训等技术性措施,不足以缩小群体间的互联网信息差距。自2000年以后,相关政策设计开始转向社会性视角,在采用技术性政策措施的同时,从信息贫弱群体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发展障碍出发,通过社会政策,向这一群体赋权,使之形成自我发展能力。治理我国城市互联网信息差距涉及教育、就业政策与信息化政策等多个领域,需要提高信息贫弱群体的信息使用能力和职业技能,增加其社会资本,完善公共服务,使这一群体获得更多利益。一个有效的途径是通过公私部门、非政府组织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共同治理互联网信息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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