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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相关概念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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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相关概念

第1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继续教育

Abstract: In today'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ride forward singing militant songs, new technology, new material, new technology emerge in an endless stream, bring forth the new through the old, change rapidly, due to fierce market competition, the renewal of knowledge imminent, do not understand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new technology, new material, new technology, will enable us not keen to grasp the opportunity, will be at a disadvantage in the competition in the future trend in. We continue to study and master the domestic and foreign new technology, new management ideas, in order to proceed with determination. Not to be eliminated by history. So the education is necessary, only by constantly reviewing the old, to study for application, based on domestic, to the world.

Keywords: project management; continuing education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工程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最显著的三个变化:管理观念的新理念;管理方法的新变化、信息技术革命性变化。是近年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新的发展趋势。

(一)管理观念的新理念:

1、可持续发展观:

当前建筑业建筑产品的寿命,据调查中国建筑产品的平均寿命30年-40年,德国建筑产品的平均寿命是80年、英国建筑产品的寿命是130年,国外建筑产品寿命是国内建筑产品寿命一倍以上,国内当今的建筑产品所用材料几乎是不可再生资源,无形中国内的资源造成巨大的浪费,国家已经意识到资源的浪费,提出建筑业要用新的、环保的、清洁的材料来代替,以更高效的管理来取代更新传统的生产方式,它意味着今后建筑业要减少或限制对不可再生材料和能源的大量使用,对不可再生能源消耗大的产业、产品将淘汰或限制,鼓励使用新的可再生能源,大量使用工业或城市固态废物、建筑垃圾生产替代不可再生材料和能源,以满足后代人口的生活,为后代留下一片天地。

2、以人为本:

当今建筑产品多为毛坯房,使用者拿到钥匙后,再进行改造,于是就有了无数的“黄大锤”砸了这家砸那家,形成大量的建筑垃圾,造成垃圾包围城市,今后的建筑产品以使用者为中心、以精品房为主、以满足使用者需求为终极目标,将充分利用可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地缘热能、水能)等,达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为使用者提供更舒适、更健康、更绿色生产和生活的场所。

在项目管理中要认识到人是管理中最根本的要素,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每个工作人员都可以各抒己见,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所有问题。

3、新的价值观:

将安全、健康、公平和廉洁的理念运用到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践中。

(二)管理方法:

以前的项目管理方法是建设单位先将项目交与设计单位设计,而后进行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再行施工,参与方很多,有投资方、建设方、工程管理咨询方、设计方、施工方、供货方、物业运营方、等等;工作内容、工作目标不仅相同,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看问题的角度也不同,缺少必要的相互沟通,往往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造成施工期间建筑设计与设备冲突,造成成本浪费、施工周期长等损失。

新的管理方法将采用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模式,业主将项目整体交给具有资质的单位总承包,包含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总承包方对业主负责,这样做的好处是:业主预算不超额、工期有保障。施工方得到的是:承包方将触角伸到了建筑工程的前期,并向后期延伸,既体现了自己的技术能力理解和管理水平,又提高了建筑工程承包的利润。更重要的是减少了材料的浪费,节约了成本缩短了工期,提高了效率。这将是建筑业发展的一个趋势,将要求建造师要有一个超前的管理理念。

(三)信息技术革命性变化:(BIM)

建筑信息模型简称(BIM)虚拟施工在施工阶段的运用。

1、在我们现阶段的施工过程中,施工的流程是: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拿到图纸、组织技术人员审核图纸、查找核对图纸、组织预算人员核算成本提取各个钢筋型号、砼各个标号的数量、提取支撑系统数量、各层模板数量、安全防护等等,组织统计、材料人员核算材料,再有项目部技术人员核对尺寸、将施工方案细化、做施工交底,在很短的时间内要完成各项工作,导致各项工作都很匆忙,没有时间来细细核对,导致材料统计不准确、造成材料浪费、成本增加,资金积压。项目部人员众多,增加了管理成本。对复杂的工艺审图不细造成返工、形成材料浪费、工期拖延。

“没有不拖的工期,没有不超的预算,”是现在施工阶段的真实写照。

2、新的管理方法:

建筑信息模型(BIM)虚拟施工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将有可能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进行一次革命性的变革,改变现行的施工组织模式。

(1)通过施工模型的建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与之有关的单位,根据预先设好的权限,实现远程共享,做到设计结构与建筑、与设备图纸共享,通过自动“设计-检测-设计”避免了之间的设计冲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通过共享平台可以控制施工预算,监视施工人员数量、施工材料数量以及施工工艺及施工时间等施工过程。

(2)通过虚拟施工,可以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即:初步施工方案输入-模拟施工-发现问题-更新施工方案-再发现问题-再更新方案,通过对施工中的人员数量、材料用量、施工工艺等进行量化、直至在施工之前找到的一个最佳的施工方案。

通过虚拟施工,可以对施工方案中的人员数量进行预先统计,及早组织人员进行调整,储备、培训。

通过虚拟施工技术,可以对施工材料的种类、数量,使用部位及使用时间进行模拟施工,及早对材料进行市场调查和采购、储备。

通过虚拟施工技术,可以对施工场地进行预先规划、对现场的大型设备、及各种设备数量进行统筹安排,减少材料的搬运、节省搬运时间。

通过虚拟施工技术,可以对安全防护进行模拟搭设、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对所用材料、施工方法进行评估,并对防护方案进行优化,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通过虚拟施工技术,可以对各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及安装方法进行分解、模拟,对各个班组进行模拟安装培训,为工人实际操作提供参考,减少实际工作中的失误,解决不合理的施工工序,减少施工返工成本,减少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通过虚拟施工技术,由于减少了实际施工中的问题,管理活动得到了简化,可以使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调整,减少管理人员,降低了管理成本。

继续教育必要性:

第2篇

【关健词】政府工程;项目管理;相关概念以及特点

尽管政府现在已经做了很多的类似于阳光工程一样提升政府公信度的工作,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但是政府的现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所以关于政府监督力度不到位这一方面的问题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利用政府预算之内的资金或者土地的相关开发资金,对其他的相关财政项目进行投资与建设,并且由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是专业性强的机构进行组织实施,就是具有政府性的群组工程。比较典型的政府性质的群组工程,具有一定的特点,现在对其进行一定的分析。

一、项目管理存在的特点

(1)管理方面非常的严格。必须要有国家、省、市级政府的相关文件批准,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建设,在具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建设。必须要严格的执行国家的各项程序规范,认真的执行各项建设的标准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这种工程在进行建设的时候,政府监督以及管理部门也比普通工程的多,需要向上进行报批的事项也非常的多。

(2)会受到社会上各方面的关注。因为政府出资进行建设的工程大部分能涉及到社会公众文化发展的工程或者与群众的生活之间有的密切关系的工程,所以肯定会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这样也能够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3)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量比较大。因为具有政府性的群组工程项目非常的多,并且分布的面积也非常的广泛,所以对其进行组织协调的时候工作量也就相应的比较大。其与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就非常繁琐,例如,计委协调的相关立项计划以及调整的工作,和财政拨款方面的相关事宜需要进行商讨,与规划局方面需进行交流,另外,还需要对具体工作进行协调与安排。

(4)进行投资的资金数额非常的大,并且多为公益性质的项目。如果工程能够按照计划完满的完成,那么将会在很大的程度上提高公众的生活条件,为人民群众带来福利;但是,如果建设中出现问题,或者建设的不理想,一方面会浪费大量的资金,造成经济损失,另一个方面会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因为政府群组项目工程本身就已经被受关注,所以一旦发生问题就会引起很多群众的不满,影响到政府形象。

二、政府性群组工程的目标控制

(1)建立起相关项目的计划系统。

项目计划就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对相关项目进行的设计,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一般情况下,群组性的工程会有两个层次上的重要目标,一各层次是项目的整体计划目标;另一个层次是各个分项目的计划目标。只有将第二个层次的目标达成之后,才能更好的实现第一个总的目标。

(2)对群组工程的进度以及投资等进行控制的特点

可通过对资源的总体分析对项目的资源进行具有平衡性的调整,然后将资源进行调配,实现资源的共享或者是资源的互补。第二个特点是抓住工程中的重点以及难点进行跟踪并分析,逐渐的解决问题。并且可以运用计算机作为辅助的工具对其工程信息进行分析,帮助工程进行建设,促使其达到更好的建设效果。

三、政府性的群组工程中值得关注的工作

(1)配制具有一定实力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对现在我国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分析,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非常的少,这样的现状导致很多大型、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不得不交给市面上一些技术水平不高的建筑监理公司或者是房地产公司以及其下属的企业来负责建设,这这样的现象不利于工程的发展,使得工程的质量得不到良好的保证,在很大的程度上为工程的实施以及工程圆满完成带来难度。所以,我们国家应该加大培植的力度,多鼓励一些具有实力的公司进行下一步的发展,不断的增强自己的实力,并鼓励具有实力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造价企业,采取多种组合的先进方式进行施工,按照国际化的标准来要求我国的工程建设。

(2)关于代建费的收取

现阶段,我国工程中的代建费是由国家进行统一的收取的,大多数代建费是由双方进行协商之后进行收取的,但是也有部分是按照我国已经颁布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收取的,所以我们知道关于代建费的收取现在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依旧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商榷。这就需要国家的相关部门关注到这个问题,并积极的采取相关的措施对问题进行解决,制定出公平、合理的收费标准。

(3)将政府部门与项目的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理顺

在代建制运行的时候,相关项目的管理公司可能就是政府部门的下属单位,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就会出现很多不利于工程建设的因素,很难建立起强有力的激励制度。项目管理公司就会过分的依赖于主管部门,这样的就会使得合同对于双方的约束力减弱。

(4)关于项目建设中资金的监理方式

政府性的工程资金都是属于财政性质的资金,所以各个地方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管理非常严格,都具有非常严格的管理制度,这样的管理方式对于资金的利用来讲是非常好的,能够有效的对资金进行利用,避免了资金浪费的情况,并且减少了的可能性。但是这种管理方式也要适当的进行,在实际的工作中,如果对于资金进行管理的时候并没有合理、科学的进行管理,而是管理的过于死板,管理太多,长此以往,就会影响到相关项目管理公司进行建设的积极性,进而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到项目工程的进度。例如,在地方上实行的是财务的总监制,这种制度就要求每次拨款给项目的管理公司的时候,都需要得到相关财务部门的允许,但是这样的现象已经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并且违背了代建制度的基本做法。

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政治体制的逐渐完善,应该逐渐的提升政府工程项目管理的水平,并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对我国公共事业的建设,提升人们的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虽然现阶段中我国政府工程的项目建设中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是现在已经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已经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解决了,只有不断的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才能进一步的实现经济的发展,促进国家的发展。在现代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中,只有提升自己才有可能在竞争中利于不败之地,我国的经济发展非常的快速,但是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依旧存在很多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发展并及时的进行解决,才能逐渐的实现进步,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

参考文献:

[1]朱宏建.浅谈政府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J].中国信息建材报,2011(04).

[2]林淑喜.浅析政府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J].中国建设信息,2012(11).

[3]王红艳.探讨房地产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J].华章,2013(07).

[4]张嗣文.浅谈政府工程建设为人民群众带来的利益管理[J].科技与企业,2013(02).

第3篇

在一个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不管施工地质勘察、设计过程还是在施工过程以及后期的监理过程和养护过程中,都关系到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一般来说,建筑工程的质量大致可以分为三类:(1)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的质量需求识别,这是为设计、施工而制定的目标,要求在设计与施工过程中根据目标进行;(2)施工过程中工程师对该目标的定义;(3)施工之后双方对项目质量进行对比。一个项目工程,通常是由业主方进行策划而开始,以其使用而结束,在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中,业主方是其中最关键的角色,一个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都需要业主方的参与,所以,业主方的质量管理是建筑工程使用寿命的最重要保证,其在决策、地质勘察、设计、施工以及验收方面都有所体现。

2业主方质量管理的原则

2.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施工单位在实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么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要么对其进行合理的预防,在施工过程中,及时的、预见性的发现问题,然后通过三方的协商而进行全面的处理,从而提高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

2.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人是工程建设的决策者、组织者、管理者和操作者,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人的素质和技能,因此,质量管理过程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行为。对于业主方,应最大限度利用机械设备代替人的操作,减少主观因素的不足和干扰。

2.3坚持职业道德的原则

工程项目的形成过程极为复杂,由于参与工程中的人数相对较多,影响范围极为广泛,所以从业主方的角度来讲,必须要具备职业道德素质,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且公平的处理,在必要的情况下,制定相关规定来履行。

3业主方全寿命周期的质量管理

3.1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

在决策阶段明确业主方的质量目标后,在设计阶段,业主方应对设计中的各专业提出具体的质量目标要求。这是决定工程质量的根源和出发点。业主方应对以下环节加强控制:(1)在结构设计方面,应充分考虑使用与维护中的质量成本,既要经济实惠,又要长久耐用。(2)在机电安装方面,应充分考虑装配式工艺,减少人工操作从而降低人为造成质量问题的概率。(3)在节能与环境适应方面,应充分考虑利用环境、自然和社会因素,努力打造绿色建筑产品。

3.2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

(1)材料的进场检验要随时随地进行监管。特别是对主要材料的现场取样、复验、主要功能性部件的抽验要不定期抽查监理的工作过程,实现业主、监理、施工方三权分立制度,使人尽其能,物尽其用。(2)隐蔽工程的验收要一丝不苟。隐蔽工程关系到今后使用的安全可靠性,一旦失去控制,将对今后的维护带来很大难度,甚至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3)工序质量检查要实行动态控制。工程质量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不是靠最后的验收和检验出来的,为达到预防为主的质量方针,做到事前控制的关键是加强工序质量检查,业主方要与施工方、监理方互动,共同把好质量关。(4)关注重点部位施工方案的实施。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原因往往是由于重点部位或重点环节出问题,加强这方面的监管,是质量控制的重中之重,是消除重大质量事故隐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特别是大面积混凝土浇注、桩基位置与深度、基础钢筋的布放和绑扎等施工中的难点重点等。(5)合理控制影响工序质量条件。影响工序质量的条件包括5大因素,即操作者、施工机械、材料、施工方法和环境影响。各个因素之间既独立又互相影响,因此只有将这些因素切实有效地组织起来,并根据当时当地情况有效调整各因素的作用,调动其他参与方的主动性,合理分配质量控制力量,科学有效地控制影响工序质量条件,才能最终实现质量目标。

3.3验收阶段的质量管理

第4篇

问题的提出源于一次小规模的调查,在一份列有30个与公共管理有关的概念的问卷中,要求被调查者根据这些概念进行性别联想,比如“政府”这一概念,性别联想是男性还是女性?参加本次调查的人员共77位,其中男性41位,女性39位,全部是机关干部,大部分是科级干部,文化程度多为大学,其中半数为在职研究生。表格设计非常简单,共四栏,第一栏是30个概念,二、三两栏分别是“男性(父亲)”和“女性(母亲)”,第四栏为“不清楚”。要求根据第一栏的概念,在二、三两栏里选择划勾,如不能确定,则在“不清楚”栏划勾。刚拿到问卷时,大多数人不知道怎么填,不是表格看不懂,而是从来没有考虑过公共管理与性别有什么关系。应当说大多数人的填写态度是认真的,尽管一再强调不要分析,凭直觉填写,但很多人还是慎重思考了以后才划勾。剔除了废卷,(废卷有两种:一是没有填完,二是在一个栏里填到底,如全部选择“男性”或“不清楚”。)共得到75份有效问卷,其中男性39,女性36。以下是根据问卷数据形成的曲线图:

根据曲线图,可以看出这样几个特点:

1、公共管理与男性性别高度相关。图表中的蓝线表示30个概念与男性的相关性,红线表示与女性的相关性,可以看出选择30个概念与男性相关的要远远超过女性,两者相对集中的区间之间存在较大距离。观察填答时的情况,还可以发现,同样的选择,至少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种认为公共管理的权力“应该是男性的”,另一种认为公共管理“实际上是由男性主导的”。

2、与传统政治权力相关的概念也与男性性别高度相关。图表中的蓝线有两个峰值,一个是1-3,相对应的概念分别是:国家、政治制度、政府。第二个是13-14,相对应的概念分别是:领导、决策。这些概念中显示的权力含义,被认为当然地属于男性,一位女孩自言自语说“国家、政府是有权力的,当然应该是男性的”,有人说,“这又不用说的,肯定属于男性”。也有少数人选择了女性,理由是“祖国,母亲”、“人民政府爱人民”等,这些话语中的情感成分,使他们觉得更接近女性。

3、与现代政府职能相关的概念与女性性别相关程度加大。图表中蓝线有两个低谷,一是8-10,相对应的概念分别是:社会公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第二个低谷是28,相对应的概念是:服务承诺。与男性相关性的低谷相反,女性相关性在这几个概念上形成峰值。这些概念所对应的是现代民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基本职能,传统男性特征的权力和威严似乎与此不相宜,因而出现了以女性取代男性的倾向。当然这并不表明是一种实际已经发生的过程,可能更多只说明这些职能与传统政府的权力统治发生了认知上的不相容。

4、转型的公共管理逐渐减少男性相关性。观察蓝线的走势,有一个逐渐下降的趋势,所涉及的概念大多是与公共管理的专业化、法治化、现代化相关的概念,这说明随着政府的现代化转型,公共管理的男性性别倾向逐渐减弱,对女性在管理中的作用的认同缓慢上升,同时,选择性别不清楚的人也多了。公共管理的转型是一个从集权向分权、从统治向治理、从管制向服务的转变,其中不断发展的是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既不是男权的,也不是女权的,“不清楚”是恰当的。

上述调查虽然规模不大,但能够说明问题,因为被调查者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这些干部平时从事管理工作,具有相应的实际工作经验,同时正在进行管理理论的学习,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但他们没有接受过社会性别知识方面的培训,也不清楚调查者的目的和用心,不知道如何配合调查者。在接到问卷时,很多人感到奇怪,无论是实际工作中,还是学习的理论中,几乎都没有过把公共管理事务与性别相联系的考虑,所以在选择时没有可以凭借的经验和理论。这正是调查者的目的所在,因为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能使他们会选择比较“正确”的,而不是实际存在的。当没有“正确”标准的时候,只能根据自己的感觉来选择了,而这种感觉的背后,往往隐含着实际存在于公共管理中的性别结构与文化,以及一种较为普遍的认识。

二、公共管理的性别倾向对两性的不同影响

公共管理一般被认为是政府对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活动。如果说政府管理具有性别倾向,可能是一个不被承认的问题,因为中国政府历来提倡男女平等,所有政策对待两性都是一视同仁,至少在管理者的思想上没有明显的性别歧视。由于政府管理的普适性和工具性特征,很多管理者特别是男性管理者往往认为,“我们对女性已经很平等”。

但公共管理的性别倾向又是显而易见的,上述调查反映的决不是个别地区的局部现象。中国党政干部负责人中女性比例从上到下都不超过10%,反映的是公共管理“实际是由男性主导”的性别结构倾向,而支持这一结构的是公共权力“应该是男性的”这一文化倾向。公共管理的性别倾向对两性的社会平等会产生深刻影响。

第一、誰可以代表“公共的”?政府管理是为了满足公共需求。形成公共需求至少需要三个条件:实际问题、表达渠道、政府认可。男性的经验和愿望往往被当成全体社会成员的经验和愿望,更容易成为全体的、公共的,而女性的经验和需求则被“妇女化”。当社会生活中出现了问题,首先会表现为女性问题,尽管女性也会提出要求,但不会被认为是公共需求,只不过是“妇女问题”,不是“公共的”问题。只有当男性社会成员也遭遇权利损失时,需求表达才会变得强势起来,政府因此作出反映。比如下岗,首先是女性下岗,但被认为是“优胜劣汰”的结果,90年代男性大量下岗,政府看到了问题的严重,迅速启动再就业工程。当再就业形势相对缓解,尽管下岗女工再就业率远低于男性,且多为非正规就业,但政府的视线已经转移。也就是说,“妇女问题”不能成为“公共的”问题,只有男性的才是“公共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引起重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二十年后将有几千万男孩无法婚配”。农村出嫁女的土地权益问题难解决,因为这个问题在男性中几乎不存在,政府不会把它当成公共需求来对待。

第二、誰可以成为“重要的”?当出现了显而易见的“妇女问题”,与其他问题放在一起时,政府如何安排优先次序?公共管理中的性别倾向不能保证女性获得强势表达,话语弱势造成了女性的表达不能有效传递给政府决策者。政府决策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会倾向于强势表达的意见。这些强势话语就会因为强势而成为“重要的”,被优先考虑和安排。特别是当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越来越是一个博弈过程,强势表达是达到利益目标的重要手段,女性因为缺少这样的手段而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不能不边缘化。“妇女问题”的次要性还在于它经常被视为妇女自身的问题,“提高素质”经常成为政府应对妇女问题的主要措施:妇女参政不足,女干部被要求“提高素质,增强竞争能力”;下岗女工再就业困难,被要求“转变观念、提高素质”;扫黄打非形势严峻,要求教育女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提高道德素质”。如果妇女问题是因为素质不高造成的,当然不需要政府作为“重要的”问题进行政策调整。其实社会问题的重要与否,有时并不是由问题本身决定的,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建构过程,而建构是需要话语权的。男性拥有话语权,有能力建构“重要问题”。“妇女问题”如何建构,很大程度上不取决妇女的态度,而取决于男性如何看待女性以及女性问题。政府的性别倾向不能保证它能充分考虑女性的意见,而政府强大的社会问题建构能力,又使这种“偏听偏信”忽略或扭曲了妇女问题的社会意义。

第三、誰可以作出“决定的”?女性在公共管理中的结构性缺席,不能不由实际主导公共管理的男性来考虑性别平等问题。虽然不少男性是主张性别平等的,但文化规则造成的社会性别差异已经深刻地内化,在理论工具缺乏,理性认识不足的前提下,光有对性别平等的一般愿望是无法识别性别不平等的,所建立的平等规则,很难保证不是对女性的另一种不平等。所谓“男女都一样”为什么对女性是不平等的,就是这个道理。而从“照顾”女性出发的规则考虑,也很难避免不是对女性权利的歧视性对待,比如女性提前退休的规定。一旦权利实现的条件资源紧张,女性首先被考虑权利缩水,这种考虑有可能在是“关爱”的名义下展开的,比如阶段性就业的政策建议。也就说,决定平等规则和事务的,恰恰是在不平等中享有好处的人。当主要由男性来代替女性发言,安置女性权利,决定女性事务,尽管他们的平等愿望可能是真诚的,但很难保证所达到的平等是真正的,可能更多是一种男性想象。同时,当平等主要是一种由男性给定的权利时,女性成了自己权利的客体,只能接受被给定的相关利益,无法自主地决定自身权利,无法实现赋权。这样一种权利关系,仍然是父权的,只不过在形式上从家庭父权转变为公共父权了。

三、公共管理的公共性与性别公正

一直以来政府被认为是具有公平精神的公共机构,代表着公共利益。这种假设使我们想当然地认为政府会平等地对待所有人。但是公共选择理论却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该理论从人的经济理性出发,认为在公共领域也和私人领域一样,人们受利益驱动而选择自利,这种行为选择会导致政府偏离公共立场,“政府失效”就是这种偏离的表现。公共选择理论在研究方法上有三个突破的地方:一是把对政府的研究从整体的研究还原到具体的研究,即个人主义的方法,强调个人动机与选择对整体行为的影响;二是从人的自利本性而不是从利他主义原则出发研究政治行为,指出利他行为的出现,只是因为体制和政策是好的,而不是因为领导者道德高尚;三是用交易原则研究政治领域的行为,主张用改变交易规则的方法进行政策的公共选择。公共选择理论最大的启发在于,让我们明白了政府并不具有天然的公共性,政府行为也是受利益关系支配的。

进一步我们可以思考,社会关系中不仅存在着利益关系,也存在着性别关系,组成政府的个人不仅是经济人,也是有性别的人,在现有的性别关系中,性别身份是如何影响政府行为的?公共管理中的男性性别倾向,让我们有理由相信性别身份对政府决策的影响是存在的,至少有两种情形表现了这种影响:一是政府管理对现有的性别关系不干涉。现有的性别关系不是平等的关系,不干涉也就意味着维持甚至放任性别不平等。就业市场中存在排挤女性的现象,而政策干预始终不到位,就是属于这种情形。二是如果一定要改变性别关系,也要按照男性的意愿改变。比如女性可以作为“伟大的人力资源”大规模参加社会劳动,但不能作为优秀的管理者,大规模进入管理领域,所以在录用公务员时,要规定女性的比例。性别身份既与文化规定有关,又与现实利益相连,不管是否意识到,它都真实存在,并且发生作用,男性的性别利益和性别特权总是与他们的性别身份有关。当一些男性管理者在私下里漫不经心地表示“女人应该回家”时,我们怎么指望他们会在制定政策时立场公正?

第5篇

伴随我国区域发展的不断推进,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正在得到更多重视。本文以近五年的文献综述为基础,分别从国外研究发展、国内研究进展及趋势、国内典型实例研究三方面,对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现实背景、核心概念、基本观点、理论进展、具体问题等进行梳理归纳,并对区域公共管理的未来研究予以展望。

关键词:

区域发展;区域公共管理;文献

1引言

二十世纪后半叶以来,伴随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各类跨行政边界的公共事务与公共问题持续涌现,对传统的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行政管理造成挑战。在此背景下,区域公共管理作为一门新兴交叉学科应运而生,迅速引起了一批学者的关注与探索。总体看,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源于欧美,目前已形成比较成熟的研究理论及方法,能够运用于欧美有关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典型如欧盟各国的一体化发展研究等。相比之下,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在我国产生和兴起的时间还不长,尚未形成较为规范的理论框架及研究方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区域发展可分为四个阶段[1]。在此过程中,虽然区域发展政策不断调整、有所平衡,但各种各样的区域公共管理问题仍然大量存在,体现出我国区域发展及其管理存在着差异化、复杂化特征。在我国当前的区域发展格局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三大增长极[2]。但即使在这些经济一体化发展程度较高的代表性区域中,区域公共管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制约着区域整体的发展。因此,梳理国外特别是国内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进展,进而明确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存在问题和未来走向,显得十分重要。

2国外研究发展

20世纪后半期,欧美国家率先开启了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总体而言,“欧美学者对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研究方法和多角度研究视角”[3]。其研究主要集中于:

2.1区域经济学研究

欧美学者关于区域经济学的研究起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当时“如何发挥区域政府或其他区域组织在调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上的重要作用引起了学者们的浓厚兴趣,区域发展理论随之兴起”[4]。随后胡佛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问题进行了研究。美国学者赫希曼指出,“区域中的核心区域在发展中会通过滴漏效应带动周边区域发展。而周边区域的资源流入核心区又拉大了周边区域与核心区的差距”,这一理论为“核心-边缘理论”[5]。针对发展中国家区域发展失衡问题,刘易斯对“城乡两种经济结构中政府的职能和作用进行了分析”[6]。

2.2政府间关系研究

综合已有研究[4-6],西方学者对政府间关系更为复杂的联邦制国家结构研究相对较多。保罗増多麦尔曾研究了政府间横向与纵向的关系问题。蒋永甫等研究者提到,“在全球化与区域化的大背景下,国家的政府间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地方治理运动凸显出来。这是因为,民族国家的权力有相对缩小的趋势在多层治理结构中,地方组织的功能和作用被大大强化,相对于中央政府而言,地方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更具有回应型。”[4]。

2.3政府间竞争研究

政府间关系研究的理论起点是:在市场成为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的情况下,政府间的竞争关系是难以避免的[4]。结合现有研究,政府间竞争理论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4-6]。并且,政府间竞争存在多个层面,通常以中央政府竞争和政府主体间竞争为主。D.诺思的核心思想是国家间经济绩效竞争,实质也是制度层面的竞争。因此,政府的作用集中体现在提供有效率的组织经济活动的制度安排和激励机制上[6]。柯武刚和史漫飞认为国家开放政府就会相互竞争。而哈耶克、蒂鲍特等人探讨了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蒂鲍特提出“用脚投票”理论。布雷顿对联邦制国家的政府间竞争做了分析,明确提出“竞争性政府”的概念[5]。

2.4地区竞争力和区域创新研究

在地区竞争力研究方面,M.波特发展了如“国家竞争优势”,“地区的竞争力”等经典理论。在“问题区域”和区域创新研究中,帕特南、摩根等对其进行了探讨。学者们认为:地区政府公关制度绩效的差异,与地方的社会资本存量息息相关[4]。帕特南的研究,开创了区域发展中的“宏观社会资本”研究途径。摩根探讨了“学习型区域”问题,认为区域的竞争与发展要看其制度学习、制度模仿和制度创新的潜质和能力[6]。

3国内研究进展及趋势

3.1区域公共管理概念研究

国内学者对“区域公共管理”概念尚未形成系统的解读。国内现有研究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对“区域公共管理”概念中“区域”内涵的研究分析;二是梳理区域公共管理概念与其他相关概念间的关系。

3.1.1区域公共管理概念中“区域”的含义

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建立在“区域”概念的基础上,陈瑞莲等将“区域”定义为“基于地理或经济边界的同质性区域,可超出行政区划的限制,包含多个行政区域或层级”[7]。蒋永甫等在《区域公共管理导论》中提到,“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区域更多是由人类经济和政治活动扩展而成的。”梁帅认为“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区域基于行政区划又不被行政区划限制”[8]。与以经济区域作为重点的研究不同,雷颖剑认为,“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区域既可以是社会区域和行政区域,也可是自然区域和经济区域,这些不同类型的区域都有公共管理问题”[9]。总体而言,研究者们对区域公共管理概念中“区域”含义的理解较为统一。首先,“区域”的概念建立在行政区划概念的基础上,并且也以地理区域或政治区域的划分为依据;其次,强调一种超越行政区划的综合性概念,且突出了经济区域的重要作用。

3.1.2区域研究相关概念梳理

区域研究主要涵盖三个核心概念:“区域行政”,“区域公共管理”与“区域治理”。研究者们通常将区域公共管理的概念置于整个区域研究的过程中进行比较分析,从而探讨三个概念间的关系。区域问题的研究以“区域行政”概念为基础,张紧跟与陈瑞莲将其定义为,“区域行政指一定区域内的政府(两个或两个以上)为促进区域发展而相互协调关系,寻求合作,对公共事务进行综合治理,以便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更优的公共服务”[10]。相比较而言,陈瑞莲认为“区域公共管理是以区域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为主体的区域公共管理部门,为解决特定区域内的公共问题,实现区域公共利益而对区域公共事务进行现代治理的社会活动”[6]。刘仁春认为,“区域公共管理是在‘复杂性社会’生态环境下,区域内多元主体通过多中心混合治理模式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为实现区域公共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治理制度安排”[11]。伴随区域公共管理的发展,“区域治理”概念也受到了更多学者的关注。杨心怡认为“多元化、多中心、网络化、协商与谈判等思想是各种治理定义的共同特征”[12]。陈瑞莲认为“区域治理指政府、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公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为实现最大化区域公共利益通过谈判协商等方式对区域公共事务进行集体行动的过程”[13]。对比相关概念,“区域行政”与“区域公共管理”的区别体现在管理主体的单一性与多样性。“区域行政”强调以政府作为单一主体而“区域公共管理”所涵盖的行动主体内容更多元化,“区域治理”则强调多元主体的共同治理,三者之间是一个逐步递进演化的过程。

3.2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成果

国内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以政府间关系研究、区域行政问题探讨、区域创新研究以及实证研究四个研究视角为基础,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进行了研究与探讨。

3.2.1政府间关系研究

有关政府间关系的研究,大部分研究者对政府间合作关系的建立及协调进行了深入探讨。陈瑞莲提到,“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政府的合作已成为经济全球化时代的重要发展态势”[14]。张紧跟也认为,“协调政府之间的关系,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协调地区间的平衡发展,是我国行政管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也是公共行政学研究的一个新领域”[15]。林森认为,“对地方政府合作的探讨有助于落实区域经济发展政策,消除地区之间的差距,缓和资源浪费矛盾,但在地方政府合作过程中却又存在着很多问题亟待解决”[16]。同时,部分研究者也以政府间不良竞争为研究视角探讨政府间协作问题。刘轶男认为,“地方政府只是被动的接受中央政府的行政安排而联系较少,因此合作领域受到一定的限制,相邻地方政府间会出现恶性竞争,损害双方利益”[17]。

3.2.2区域行政问题研究

陈瑞莲曾探讨我国区域行政问题,她认为“区域行政研究有助于推动中国政府管理实践的现代化”[10]。但目前国内区域行政发展研究较为有限,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研究体系。正如张紧跟等所说,“中国区域行政的研究成果还不多,一方面因为人们没能对区域行政概念进行科学的界定;另一方面因为在行政学研究中,以政府为研究对象被简单的引申为以国家/行政区划为思考问题的基点,较少能够超脱于国家之上考虑管理问题”[7]。

3.2.3区域创新研究

区域创新研究在区域公共管理领域中已受到较多关注。谢宝剑针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以及未来创新方向进行了总结研究[18]。陈瑞莲以泛珠三角为例,多方位探讨了区域政府的合作与创新[14]。近年来,也有研究者对制度创新进行了探讨。范永娜认为,“新型的治理形态,要求政府打破行政区划的枷锁,建立健全行政区行政的制度与机制,在坚持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呼声中奠定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的基础并构建出其政策框架”[19]。商曼认为我国区域公共管理中推进制度创新的有效途径一是管理观念的创新,二是区域公共管理政策的保障,三是区域公共管理制度的发展[20]。赵秋兰等则提出,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制度创新路径主要有四: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加强和完善有关法制建设、促进区域政府间的团结合作以及改进政府绩效评价体系[21]。从国内现有区域创新研究发展现状看,相关研究者一方面对区域创新研究的宏观发展进行了梳理总结,另一方面也以具体事例作为基础进一步探讨了区域创新的内容。针对区域创新实现路径的研究,也为区域机制创新提出了更多样化的路径选择。

3.2.4实证研究

虽然国内有关区域公共管理实证研究已开展数年,但取得的研究成果较为有限。虽然近年实证研究数量呈持续快速上升趋势,但就研究内容而言,各实证研究间关联度较低,未形成一个完备的研究框架。同时,相关研究所涉具体实例多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以及珠三角为等典型区域内。

3.3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发展路向

由于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理论研究尚未成熟且起步较晚,研究者们就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对我国区域公共管理未来的研究及发展方向进行了总结与构想。

3.3.1区域协调发展研究

在我国复杂的地域与人口条件背景下,国内各区域间发展差距较大。为更好地实现区域间共同发展。陈瑞莲认为,“今后的研究可以从地方发展权、发展行政学、制度分析、政府战略管理等多个视角展开”[5]。

3.3.2区域公共政策研究

对区域公共政策的研究能够更好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扫除贸易壁垒进而获得收益。谢宝剑认为我国区域政策的不足在于:难以有效解决区域差距过大的问题,现代区域政策框架仍在探索阶段,区域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机制不完善以及区域政策工具过于“简单化”[18]。

3.3.3城乡协调发展研究

城乡协调发展是我国重点的区域研究问题。陈瑞莲在其研究中强调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中国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是城市与乡村两种不同经济行政区域之间存在着短期难以弥合的制度缺失,进而需要两种功能区域之间进行制度协调、制度创新、制度重构问题”[5]。

3.3.4区域政府间竞争研究

依据现有的研究成果,我国研究者对于区域政府间合作已有较多的研究成果,但其中很少有研究者关注区域政府间竞争的问题研究。作为一种易引发区域性冲突与矛盾的公共行为,此研究问题应当引起更多研究者们的重视。

3.3.5区域政府间横向关系协调研究

区域政府间横向关系协调研究与上述区域政府间竞争研究均属区域政府间关系问题的研究,但两者在研究角度和关系的对比方向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研究者们的重点由区域政府间纵向关系的对比转变为横向的合作研究也成为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必然趋势。

3.3.6区域发展与行政区划变革研究

行政区划是对行政区域的重新整合,不仅改变各区域在地理行政区划上的分配,同样也影响着社会经济发展。蒋永甫等认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如何突破行政区划的刚性约束,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行政区划变革已经成为区域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需要加以解决的问题”[4]。

3.3.7“问题区域”的公共治理研究

“所谓问题区域,就是患有一种或多种区域病的区域”[5]。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导致诸多问题区域开始出现。虽然近几年国内区域公共管理问题的实证研究有所突破,但研究者更多关注发展较快较好的典型区域,而对问题区域的研究较为有限。

3.3.8流域公共治理研究

流域公共治理因所涉地理区位较大而情况各异,所产生的环境问题更是显得尤为突出。例如近几年很多研究内容均涉及到流域公共治理问题,如长三角,珠三角等。总体而言,国内流域治理的相关研究在内容上研究领域较为分散且不系统,相关研究仍有待补充完善。

4国内典型实例研究

国内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关于区域公共管理理论发展的基础研究,二是对相关区域管理实例的分析与探讨。据现有研究,研究者将国外区域发展实例作为参考,对我国研究提供了经验借鉴(如对欧盟区域协调发展的经验研究[3;25-26]),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关注国内区域实例研究,以京津冀、长三角及珠三角的区域发展为典型代表。然而,我国的实例研究仍系统性不强。在近几年我国典型区域发展研究中,研究者们所研究的问题较为复杂多样,研究角度较为分散,使得研究问题难以对区域发展中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分析。以我国典型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区域一体化发展问题为例,在近五年的核心文献中,研究者们对区域问题的研究角度整体上可分为以下四个方面。(1)基础设施建设。例如京津冀一体化轨道交通协调发展研究和展望[27]、基于京津冀一体化的河北铁路信息化建设研究[28]、高速铁路对长江三角洲空间联系格局演化的影响[29]等,均以基础设施为区域发展研究的切入点。(2)生态环境治理。例如生态文明建设京津冀一体化的关键研究[30],国家治理视野下的大气污染区域联动防治体系研究以京津冀为例研究[31]等。(3)产业发展研究。在典型区域的产业发展研究中,包括物流金融业发展研究、投资环境发展研究、旅游业的发展研究等。例如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河北休闲观光农业旅游的开发[32]、有关长江三角洲区域政策变迁与跨国公司布局演变的问题研究[33]。(4)其他问题研究。例如京津冀一体化背景下区域高端人才集聚的实证研究以天津市为例[34],京津冀一体化视阈下北京市中职专业结构的调整研究[35]等文献以人才培养与教育作为研究重点进行研究。除此以外,医疗卫生、文化发展等区域问题也引起了部分研究者的关注。针对近几年国内典型区域发展的研究现状,各研究者所研究的角度差异明显,具体研究内容过于零散与细化,不宜对区域公共管理的整体发展进行把握,因此所反映出的问题也不成体系。总体而言,我国关于典型区域管理问题的研究正受到更多研究者的重视。但梳理近五年针对我国三个典型区域发展研究的核心文献后不难看出,我国区域公共管理实例研究仍有待进一步充实提升。

5展望

国内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基础理论及其发展趋势,二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型区域个案。理论研究上,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未对“区域公共管理”概念做出系统解读;区域研究相关概念缺少明晰的梳理,部分研究者应用这些概念时,没有做出区别与界定;研究视角不够开阔。对此,应对区域公共管理的基本概念、理论等进行清晰界定与阐释,同时积极借鉴国外研究成果,从中选择适于我国发展实情的内容加以拓展,进而推动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理论研究进一步发展。实践研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研究内容较为分散,对于具体区域问题的研究不系统且有偏向性,多数学者都以典型区域为实例进行研究探讨,很少有学者关注问题区域研究或如何以典型区域为参考来带动其他区域的发展问题。以国外相关研究为参照,国内现有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无论在理论还是应用层面,都处于起步阶段,且研究者数量整体偏少,尚未形成一个研究共同体。为推动区域公共管理研究走向成熟,还有待更多研究者进行不懈探索。

作者:陆瑶 寇晓东 单位:西北工业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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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根据“行政法”的字面意义和行政法内在的“法”的属性与“行政”的属性,传统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建构视角可分为两种基本方向,一是“法学”视角,二是“行政”的视角。

1.1“法学”的视角:传统的建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视角

所谓“法学”的视角,就是指基于行政法的法理基础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从“法学”视角上理解,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和行政法律的发展规律的学科。从行政法的起因来看,“所谓行政法者,为公法之一部分而规定行政官吏之组织及其能力;且指定权利利害之时,而以救济之道予个人者也”[1],也就是说,行政法的实质就是“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2],行政法的产生目的在于“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3]。由此,“法学”视角关注行政权的合法合理运用问题,行政权成为传统行政法学的核心概念。但是,行政权是一个行政法内在的抽象性概念,单靠行政权概念无法描绘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活动,这就需要寻找和借助能够体现行政权目的和本质的外部性概念———行政行为这一特殊的社会行为。因为作为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行为规范,法律规制的对象主要是社会行为。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我的行为就是我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领域,因为行为就是我为之要求生存权利,要求现实权利的唯一东西,而且因此我才受现行法的支配”[4]。由此,“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关注的是作为行政权行使行为的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等行政权运行活动所需相关的规范性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透彻理解行政法律条文之法理内涵,培养处理行政争讼的法律思维,掌握适用法律文件的能力和处理行政案件的技巧技能,进而使学生培育成法律专业工作者如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这就要求“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必然包容所有的行政法理论知识和案件处理技能。但是,对于公共管理类专业而言,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依法从事公共管理的行为方式以及对自己管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在此,因行政法本身所具有的涉及领域极为广泛、内容非常丰富、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交织并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的特点决定,“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无法使原本缺乏基本法学理论基础和法律思维能力的公共管理类专业学生在规定的有限学期时间段内能够全面有效地领会这种庞杂的知识体系之内容,“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也无法适合于以培养公共管理人才(而不是法律专业人才)为目的的公共管理专业行政法学教学要求。而且“行政法学的知识积累明显不足,且没有以一种开放的姿态接受其他学科研究成果对自身的影响”[5],使“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知识体系无法适应和解释当代公共行政(行政管理)的多样化、复杂性发展趋势,无法适应当代行政体制的改革要求,无法适应公共管理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的。

1.2“行政”的视角:对“法学”视角的发展

在传统的“法学”视角的基础上,一些研究者们也重视“行政”视角的行政法研究,试图从“行政”的视角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行政”指的是“公共行政”,在此,按照传统行政法理论和传统行政学理论,“公共行政”主要指“国家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换句话讲,“公共行政是指政府特别是执行机关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活动,行政官员或行政人员在这种活动中主要是执行由别人(政治家)所制定的政策和法律,关注的焦点是过程、程序以及将政策转变为实际的行动,并以内部定向关心机构和人员以及办公室的管理”[6]。据此,公共行政实际上就是国家行政权行使主体,依照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具体行使国家行政权,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活动。如果说“法学”视角侧重于国家行政权运行的法律依据和运行条件的合法性,那么“公共行政”视角则更加关注国家行政权运行的过程或程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在此,行政权的实现是通过行政行为来完成的,因此在以行政权控制为本位的理念下,“公共行政”视角的出发点和归属只能是国家行政层面上的行政行为论,据此“公共行政”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在“法学”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基础上,更加关注行政行为的主体资格、行政行为的构成与合法、效力、撤销要件等行政行为之一般法理基础,增加了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责任等具体行政行为之具体法律制度及其法理解释。可以说,关注行政权行使过程的合法合理性是“公共行政”视角对“法学”视角的发展和丰富,更加符合公共行政部门及其行政实践的发展要求。然而,随着20世纪后期公共行政的改革,很多过去国家(政府)包办的社会公共管理事务,转由社会的非政府性质的公共机构来承担。公共行政已经不再仅指国家行政,“也指国家以外的非营利为目的,以为一般社会公众和本组织成员提供服务为宗旨的社会公共组织(如律协、医协、消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的职能、作用和活动”[7]。据此,传统的公共行政行为主体,从过去单一的行政机关,扩大成包含特别授权的公共组织(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等多元化主体的复杂系统。也就是说,传统的“行政法”字面意义上的“行政”内涵,已经演变成主体、内容、方式日趋多元化的“公共管理”。在此,“行政”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因其研究对象(国家行政权的行使活动)的局限性,无法完整地解释公共行政范式向公共管理范式的转向,无法解释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管理活动的合法性问题,更无法满足公共管理类人才培养要求。

2公共管理视角重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分析逻辑

2.1“公共管理”视角:对传统“行政”视角的发展

关于如何定义公共管理,国内外学术界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看法,有的甚至相去甚远,国外有一定影响的概念不下十几种,近年来,国内的定义也是不胜枚举。按照曹现强等人的观点,所谓公共管理,就是公共管理主体主要是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和公共企业为促进社会的发展、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满足公众的需要而对公共事务和公共部门进行管理的活动[8]。非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业成为管理主体是公共管理区别于以国家行政为内涵的传统公共行政的特点之一。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是国家集权形式的一元主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官僚制管理形态,那么公共管理则是国家放权或还权形式的多元主体(国家行政机关、非政府组织、公共企业等)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形态。按照休斯的观点[9],“行政”基本上指服从指令和服务,而“管理”则指:(1)取得某些结果;(2)取得这些结果的管理者的个人责任。据此,如果说传统公共行政关注的是国家行政权的运行过程,强调服从上级的指令,提供公共服务,那么公共管理包含的内容更为广泛,就国家行政权而言,公共管理不仅是关注国家行政权的运行过程,更加关注行政权运行的结果及其个人责任,更加关注社会公共组织如非政府组织、公共企业等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结果与责任。由此,公共管理多元化主体的角色、地位、行为方式以及公共管理主体与国家、公众之间的法律关系,进入到行政法学研究对象范畴,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研究必然成为当代行政法学研究的一种新的视角。比起传统的“法学”视角和“行政”视角,“公共管理”视角的思维方式,更有利于解释当代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主体、方式、内容的多元化发展,更加符合公共管理类专业等非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在此,如何基于当代公共管理实践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就成为公共管理类专业行政法学教学改革的时代课题。当前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研究和教学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理解公共管理类专业中的行政法学课程地位?如何根据公共管理实践需求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如何选择适应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学方法?就当前的课程建设要求来看,当务之急是重构符合公共管理实践和教学对象需求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问题。因为课程知识体系决定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2.2公共管理视角重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分析逻辑

近年来,一些高校行政法学教学及研究人员开始尝试从公共管理视角建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如皮纯协与张成福主编的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行政法学》[10]、苏祖勤主编的《行政法概论》[11]、温晋锋主编的《行政法学》[12]等是针对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育而编写的代表性行政法学教材。但是这些教材在建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思路上仍然残留传统行政法学的视角的影响,并且没有能够理清各知识模块与公共管理实践之间的衔接关系和各知识模块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而无法真正体现现实的公共管理实践的发展,无法真正满足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行政法学知识需求。在此,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确定公共管理视角的建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行政法学分析逻辑的问题。按照关保英教授的观点[13],行政法学分析逻辑既是一个理论体系,又是一个能够帮助我们认识行政法现象的操作工具;行政法学分析逻辑是对行政法认识的一个方法论,它所包含的哲学原理是以具体的操作得到体现的;行政法学分析逻辑是一个行政法学研究的实用理性问题,它的最大效果是对行政法分析过程的指导和在行政法分析过程中的具体应用;行政法学的分析逻辑是以一定的分析范畴为依据的,没有一定的分析范畴我们将无法对行政法现象进行具体的分析;行政法学分析逻辑中的范畴是可以进行选择的,即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认识进行范畴上的选择,取一些范畴而舍另一些范畴。据此,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应当从规范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管理类专业人才培养目的角度去选择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主要内容。在此,需要明确三个基本点;首先,要明确如何从“公共管理”视角认识行政法?这是公共管理视角构建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其次,要明确公共管理活动所要依据的基本的行政法律制度有哪些?这一问题的回答决定公共管理视角构建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的基本框架。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共管理类专业行政法学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公共管理法治观念和依法从事公共管理的行为方式以及对自己管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不是以培养学生的解决行政争讼的法律思维和技能为教学目的,这一点是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内容的选择标准。最后,要明确哪些行政法律制度方面的知识构成公共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中有用的知识?这一问题的回答决定公共管理视角构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基本内容。

2.3行政法行为论:公共管理视角重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理论主线

如果说传统行政法学视角中的“行政法是行政主体与其他社会因素发生冲突的控制性规范,反映并联接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以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关系”[14],那么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行政法调整的是因实施公共管理权而形成的公共管理法律关系,这一法律关系既包含国家行政权力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国家公共行政关系,又包含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指向的非政府组织(NGO)、公共企业与其管理对象之间的社会公共管理关系,也包含因国家权力主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公共管理活动进行监督而形成的公共管理监督关系。根据行政法的规定而形成的公共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相关行为主体的权力(权利)与责任(义务)关系。这些主体的行使权力(权利)、履行责任(义务)的法律行为———包括公共行政权主体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即为公共行政行为、非政府组织和公共企业等社会公共部门的根据行政法律授权行使公共管理权力和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即社会公共管理行为、公共行政权或公共管理对象的依法行使行政法上的权利和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的公众法律行为即公众守法行为、对公共管理行为的监督行为即行政法律监督行为,共同构成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行为”,成为现代行政法规制的对象。没有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即行政法行为就无从谈起公共管理法律关系。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国家制定和实施行政法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规范公共管理中的各种法律行为主体的行政法行为,来控制和规范各类行政法行为主体的权力(权利)与责任(义务)关系,使公共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意志。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是一个集合概念,当我们讨论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时,也就是以对行政法的总体认识以及这种总体认识所形成的机制为焦点的。但是,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总体性认识不能完全排斥研究者对基于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目的而对特定行政法问题给予的关注,而所关注的视角不同,行政法学课程教学知识体系的建构方向和结果也不同,此时被关注的特定行政法问题就构成这一视角上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主干内容。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由法权通过法律行为来实现的法理决定,我们需要关注的特定行政法问题就是行政法行为。从以注重结果和行为责任为核心要素的当代公共管理的视角看,树立法律权威理念,以行政法来规范行政法行为,就是行政法治理念的核心内涵。主体的多元化是公共管理区别于传统公共行政的最大特点,不同的主体在行政法上的地位、权利(权力)与义务(责任)的规定性,使公共管理与行政法发生了关联,而各类公共管理主体的法律行为方式,则成为行政法对公共管理进行规制的核心内容。如果说法学视角的“行政法治的前提是行为法定,行为法定必须以完善的行政行为理论为条件”[15],那么从公共管理角度上讲,行政法行为就是贯穿整个行政法学理论的核心概念范畴,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应当以行政法行为论为核心,行政法行为论成为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基石和理论主线。

3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的知识模块及其逻辑关系

对行政法行为的关注,必然引发出行政法行为之主体问题(需要解答谁作出行政法上的法律行为,应当具备哪些资格条件等)、行政法行为之本身理论问题(需要解答何谓行政法行为,如何作出行政法行为等)、行政法行为之监督问题(需要解答如何监督公共管理行为,对违法公共管理行为如何加以制止等)、行政法行为之救济问题(需要解答如何纠正瑕疵公共管理行为、如何补偿或赔偿违法公共管理行为所导致的侵害后果等)等相关理论问题的关注。而这四个方面的理论知识的学习,需要用以解释行政法基本原理为目的的行政法基础论(法理基础)来加以支撑。由此,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公共管理类专业的行政法学课程知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知识模块:

首先,行政法基础论:行政法基础论主要解释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功能、行政法关系(包括各类公共管理行为引发的公共管理法律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等)、行政法及行政法学的产生与发展等有关行政法的基础理论问题。对于缺乏基本法学理论基础和法律思维训练的公共管理专业学生来说,行政法基础论是学习行政法学其他专题理论的法学理论基础。

其次,行政法主体论:行政法主体即行政法行为主体,主要指公共管理主体(国家行政主体、社会公共管理主体等公共管理权行使主体)、公共管理对象(包括国家公共行政层面上的行政相对人或行政相关人、社会公共管理层面上的管理对象等公共管理权的相对人)、监督公共管理主体(国家权力机关、社会组织、公民等依法对公共管理进行监督的监督主体)等。行政法主体论主要解释公共管理活动中的各类行政法行为主体的概念、类型及其含义、法律地位、法定权力(或权利)与责任(或义务)等相关主体理论问题,注重有关公共管理组织的实体法知识的解释,为学习行政法行为论提供基本理论框架。

第三,行政法行为论:行政法行为是行政法上的行为主体即行政法主体依法行使法定权力(或者权利),履行法定责任(或义务),产生行政法上的法律效果的行为。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根据行为主体的性质不同,行政法行为可分为国家公共行政行为(包括行政立法、行政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合同等法律行为)、社会公共管理行为(依法创制行为规范、解决争议、执行法律规定、建立契约等法律行为))、行政法制监督行为(国家权力机关、社会组织、公民等对公共管理进行的监督行为)、公众守法行为(依法行使行政法上的权利、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等四种。行政法行为论主要解释与四种行政法行为的概念、成立要件、效力、形式、具体种类、程序等相关基本理论问题。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行为论,注重的是行政法行为的程序法知识的解释。

第四,行政法监督论:从公共管理视角上看,行政法上的监督指的是对公共管理主体法律行为的监督。违法公共管理是行政法监督的主要对象,它指公共管理主体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公共管理关系或监督公共管理关系而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瑕疵)公共管理行为。行政法监督论主要解释监督公共管理的内涵、监督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监督的形式和方式、对违法公共管理的界定等监督公共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问题。公共管理视角的行政法监督论,注重行政法制监督的实体法知识的解释。

第7篇

【关键词】城市管理;新公共管理;现实意义

伴随着如今新公共管理的不断推广,它在我国也得到了认可以及落实,而且大大提升了中国城市管理整体水平。尽管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用为较为普遍的指导性,不过它不能彻底解决我国的城市管理全部问题。

一、基本概念

所谓“新公共管理”,它指的是比起传统公共管理模式而言的一种管理模式,传统公共管理模式建立于韦伯官僚制以及威尔逊政治形成两分法的基础之上,强调行政系统的内部结构特点,相对来说比较封闭。和传统模式下的公共管理相比,本文当中所提及的新公共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这种比较封闭的传统系统,通过更加包容且更加开放的管理系统对公共事务展开实践以及管理。

二、在新公共管理得以实践应用过程中存在的漏洞

如今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于我国的城市管理模式当中得到了比较普遍的实践以及实际应用,如今我国城市管理也在向着更深层次的有序、民主、有效发展着。不过在这一过程当中,因为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令它的实践应用有较多的漏洞存在,不利于我国的城市管理。

(一)在理念以及执行之间的矛盾

在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当中提出了很多新型的概念,例如企业型政府、政府、市场化政府以及国家市场化等都来自于此,不过这些理论都是仅仅存在于理想化的城市管理形式。在进行真正的执行操作过程当中,因为可能会对一些集团利益产生影响,很可能会受到某些潜在势力所排斥或者是抵制,进而导致管理理念严重缺少可行性,其执行环境也不是非常成熟。

(二)私营企业的成功模式无法得到落实

在新理念当中提出,城市管理可以适当地借鉴各个私营企业成功经营的模式,并借此发展自身的管理模式。不过在实际进行执行的过程当中,很难切实的采纳私营企业经营模式的经验,对其进行改革的力度甚至还没有满足私营企业十分之一的力度。进行城市管理的各个公共部门对于自身的责任认知以及职能观念都没有发生变化,自然就无法将社会公众当做重要的服务对象来展开工作,导致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仅仅停留在一个理论层面上,没有付诸实际。在新型管理理论下,鼓励城市管理者结合私营企业的成功经营经验对其管理理论进行完善,这对于城市管理实现更加深层次的进步和发展有非常积极的影响作用。

(三)实际应用的过程中缺少针对性

结合新城市公共管理理论所指定的城市管理计划方案当中,各项规划内容都拥有非常高度的普遍性,而且能够和我国的各个地区城市进行管理的模式相互符合。不过这种规划相对来说没有特殊性以及针对性,因此无法在实际应用当中结合各个不同的城市特殊情况展开详细的分析以及总结,令它在进行实践应用的过程当中出现了较多的问题,无法实现预期所制定的各个目标,城市管理的发展进程也比较缓慢。在日后的发展进程当中,需要提升城市管理模式的针对性,结合实际情况来对管理模式进行适当的完善,以此来适应更多的城市现状。

(四)应变能力薄弱

城市管理相关理论在实际实践应用的过程当中,我国各级部门都可以执行原有方案,并由此获得一定成绩。不过在出现了特殊情况的时候,大部分部门都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不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处理问题的方式以及具体措施。在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为城市管理者提供更多机遇的同时,自然也带来了很多的挑战,城市的各个管理部门需要在日常工作当中实现更加灵活且自主的应变能力,才能能够在城市管理的过程当中实现更加理想的工作效果。

(五)不同的地区评价指标协调性差

各个地区就当前情况来看,尚且没有针对城市管理的相关评价指标进行协调统一,仅仅依靠目前单一、或者是不完善的评价指标无法实现科学的评价。我国在进行城市管理实践以及实际应用的过程当中,需要重视政府职能的转变,并且强调公众值上的理念。

在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当中,认为城市管理需要凭借有效的服务、持续性的发展和进步、公众支持概率、社会责任等作为主要的评价指标,并实现各个地区的指标统一。

结 语

在城市管理进行实践以及应用的过程当中,政府以及社会间的处理模式当中也建立起了新关系,并且培养出大批社会理想,给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给政府转型带来新的动力,而且也由此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成绩,不过从整体上来看,城市管理还有漫长的路要走,需要共同的努力,并且在实践应用当中探索出新的道路。

参考文献:

[1]廖飒.新公共管理在我国城市管理的实践与应用[J].管理观察,2013(29).

第8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区别与联系

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都属于管理学学科范围内,具有管理学的共同特征,能够通过计划、组织、协调等手段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但是,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又存在本质性的区别,了解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间的区别与联系,能够有效防治二者管理主体与客体错位问题。

一、公共管理概念分析

公共管理概念是20世纪70年代被提出的,也是公共行政发展过程的必然结果,也是传统公共行政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公共管理即公共行政的延伸与转变,二者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但是公共管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与平等。公共管理的产生是公共组织的一种职能,主要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包括很多内容,主要有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发展管理等,是现代管理学科的重要分支,具有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共管理的核心是政府,通过对政策、经济、法律等方法增强政府的管理能力,提高政府的管理成绩和服务品质,促进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公共管理具有多元化的主体,能够推进社会公共事物的进一步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通过调节和控制公共资源来实现公共管理的职责,建立公共管理体制和有效方式是其面临创新的迫切任务。[1]

二、工商管理概念分析

工商管理研究工商企业经济管理基本理论和一般方法的学科,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分别是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管理企业内部行为。工商管理具有很强的应用性,是企业必不可少的行政部门。工商管理的专业性要求较高,通过对管理学、经济学等知识的运用,通过现代管理手段实行企业管理和经营战略制定,保证企业的生存和顺利发展。作为管理学方向下的重要分支,稳定企业生存,促进企业发展是工商管理的重要目标。工商管理涉及内容较广,专业性较强,对理论知识和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做好工商管理工作是企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基础。[2]

三、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的区别

1.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涉及领域不同

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涉及的领域有很大不同,首先,公共管理主要对公共领域负责,涉及的内容是公共问题。而工商管理涉及的是私人领域,是以企业为基础,具有竞争性的工商企业。公共领域主要指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中公共问题就是指社会成员在工作中广泛受到公共性影响,且具有不可分性,又与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社会问题。公共问题一般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包括环境问题、交通安全、食品卫生等,公共问题造成的影响较大,不仅仅是影响单一个体,更多是对团队或大多数人的影响。其次,工商管理涉及的私人领域则与公共领域截然相反,工商管理是对盈利性组织的管理,也就是企业管理,其基本性质存在差别。工商管理更注重的是企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优化处理,目的是获得最大效益。

2.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资源配置不同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政府部门,要想实现公共管理的有效实施,需要以公共资源控制为基础,其中包括以下三方面:首先,公共权力。公共权力是政府实现公共管理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能够实现对社会公共事务享有资源的合法资格进行管理。公共权力归属于全体社会成员,不归私人所有。其功能是实现公共利益,具有权威性强、强直性强,不受任何约束等特征。其次,政府资源。政府资源包括其所掌握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最重要的是财力的控制。政府财力是公共财产,是政府从事公共事务的基础。最后,自然资源。各种自然资源也属于政府资源,包括国土、矿山等。工商管理的主体是非公共资源,其具有的权力是私权利,也是企业组织的一种力量。企业是一个能够从事商品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的基本单位,通过对企业经营管理实现组织目标,其私权利包括约束力和产权。企业的私权由私人享有,是一种非公共资源。工商管理的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源的来源与公共管理不同,并非政府扶持,而是由投资汇报所得,因此,工商管理面临市场竞争,更注重企业生存和发展。

3.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目标不同

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管理主要代表社会的公共利益,其本质是公共利益的好坏,其评价标准也以大多数人的利益需求为指标。公共管理更看重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其目标是最大程度的维护公共利益,然后公平、公正的实现公共利益个体化分配,促进社会福利。工商管理代表的是盈利组织的管理,其目标是追求私人领域的利益最大化,其主体是经纪人,以市场规则为基本准则,被市场规范所操控。工商管理以效率为基础,实现私人利益的扩大化。虽然工商企业也为国家财政作出贡献,但其最终目的还是实现自身利益。

4.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运行机制和方式不同

公共管理通过运用公共权力进行公众事务的管理,其运行机制的本质就是公共权力的运行机制,其基本依据是法律法规,所以,公共管理是一种法制化的管理,包括两方面内容:第一,依法行政,依据法律的权力和条款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划分责任,力求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遵循法律法规。第二,法制监督。公共管理的全过程需要在法律法规的内部和外部监督下进行。工商管理是按照市场规律运行的,虽然市场经济也需要遵循法律要求,但是这种规范只是外在的,市场经济规律还存在隐性约束,维持市场的正常运作。

四、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间联系

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同属于管理学的重要分支,具有区别,又存在一定的联系,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都以管理学基本理论、方法、知识为基础,通过组织、控制、领导、决策、执行、监督等手段实现管理。在管理过程中,虽然管理对象不同、运行机制不同,但遇到的问题基本相同,例如组织问题、监督问题、执行问题等,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和探究,构成了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间的共性问题,是二者最大的共通性。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同属于管理学范畴内,二者在管理本质、管理领域、资源配置、管理目标和运行机制方面都存在区别,但是二者在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以及管理问题方面又存在共通性。掌握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区别与联系,有利于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梦中.美国公共行政(管理)的历史渊源与重要价值取向-麦克斯韦尔学院副院长梅戈特女士访谈录[J].中国行政管理,2013(11).

第9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利益;冲突;关系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2.175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5)12-0-02

公共管理是政府及从事各种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非政府组织通过各种方式处理涉及公共事务的问题的工作,其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目的是促进公共利益的顺利实现。从公共管理的含义中可以看出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公共利益主要是指涉及广大公众的利益和需要,每一位公民都享有。同时,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冲突,政府要积极地调和这些冲突,使公共管理组织能够更好地实现自己的职能,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共利益。

1 公共管理的概念分析

公共管理是政府把新型的观念与技术应用到公共领域,来为广大公众提供良好的服务。公共管理是一种以政府组织为主体的管理机构,联合其他社会力量,利用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管理方法和途径,以为人民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为主要内容,提高政府和社会治理绩效,进而促使公共利益顺利实现的活动。公共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也包含社会行业和社会性质的公共管理服务机构所从事的公共事务。公共事务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为满足社会所有成员的需求,实现公共利益,推动社会进步而开展的一系列社会范围内的活动。公共管理主要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管理的主要承受者和实践者是政府和非政府组织。

当今我国,政府是实施公共管理的核心部分,负责提供大部分公共管理方面的服务职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各种公益组织的产生和发展,非政府组织的力量也在进一步发展壮大,承担着一部分公共管理的职能。从总体来看,政府主要担任宏观方面的职责,主要从事对外行使的交流活动、社会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工作;而关于社会方面的服务和保障工作及各种政策法规的具体实施则大部分是由除政府以外的非政府组织完成的。公共管理的对象是社会上的各种问题、公共方面的项目及人们共同使用的物品和资源,如马路、路灯、空气、水源等。

2 公共利益的概念分析

从利益主体来看,社会利益可分为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所谓的个人利益主要是指以个人为目的的利益,而公共利益则是指以公众为目的的利益。从古至今,国家形式一直在发生着不同形式的变化,但公共利益是一个国家存在的合理又合法的原因。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是相对的,个人利益的主体是个人,而公共利益对应的主体则是广大公众。公共利益包含的范围较广,涉及的对象及利益内容相对比较复杂,具有多样性。在一般情况下,利益可以等同于需求,但是公共利益并不是所有私人需求的简单相加,公共利益可以理解为个人利益的交集。比如公民在公共场所享有的安全、卫生、环境、公共汽车、公共广场、公共健身器材及文化、体育、艺术等方面的需要都是公共利益的内容。公共利益具有非排他性的特征,即每一位公民都可以享受这些权利,没有人能剥夺其他人在公共利益方面所享有的权利。同时,我们也不需要证明公共利益是不是真的存在,一个国家的执政党和所有公民都认可并接受公共利益,且我国法律也对公共利益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共利益所涉及的内容应该是与其有直接关系的内容,随着社会的进步,公共利益的内容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

3 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的冲突

3.1 公共管理主体及相关活动与公共利益相违背

公共管理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才进行的一项管理活动,公共管理的各项活动开展的基础和出发点应放在公共利益上。判断公共管理活动是否有效的标准也主要是看其是否实现了公共利益。比如,目前我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各种公共财产的相关制度不够完善,财产权的界限确定的不够清楚,尤其是对公共财产的权力更是模糊不清。同时,作为公共管理主要内容的权力一旦被赋予相关的部门和个人,便很容易失去其公共的性质,转而为部门和个人利益的实现提供方便。一些人在选择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时,选择维护个人的利益,忽视甚至损害公共利益。

像电信、天然气、电力等具有垄断性质的部门依靠所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这些部门或个人依靠自己所处的垄断地位,获取较高利益。也就是说,在公共管理部门中,部分人获取的个人利益较高,从而造成利益不平衡,加剧了公共管理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除此之外,公共资源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垄断,有些本身应属于公众所有的信息,却被掌握在个别人手里,用于谋取私利,从而造成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3.2 在公共管理工作中,政策决定的机能制度并没有遵循民主原则,缺乏科学性

第10篇

关键词:

新公共管理理论;高校管理;文献综述

新公共管理理论近年在各个领域的应用无所不在,丰富多彩,凡有公共活动必有管理方法。所以,在高校管理中同样理应场面热闹,新论迭出。但通过检索和分析相关研究成果,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下的高校管理研究成果十分有限,缺乏深入而全面的研究。

一、现有研究成果状况

笔者在中国知网中国期刊、中国硕士论文全文数据库中“社会科学Ⅰ辑”、“社会科学Ⅱ辑”目录下进行文献检索,通过对2000-2015年间与本题相关的文献进行初步整理分析后,可以得出以下基本结论:1、关于高校管理的研究成果非常丰富,因而观点纷呈、莫衷一是;2、关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研究也比较多,体现了研究者对新公共管理理论发展趋势的认可和重视;3、关于新公共管理理论下高校管理的文献检索结果较少,反映出研究者对这个研究问题角度的忽视。

二、现有研究的基本观点和认识

(一)关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内涵

新公共管理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兴盛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和管理模式,也是近年来西方规模空前的行政改革的主体指导思想之一。新公共管理理论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实现了由公共行政的内部取向到外部取向的转变,注重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统一,强调管理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和非政府组织两大类,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关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内涵,河北工业大学石小娟、高骏敬认为“从实践来看,它是政府针对现实问题的政府行为和政府管理的一种新理念、新模式;从理论上说,它是以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为基础,对行政与管理概念、内涵的重新解读,对经济理论、私营部门和技术变革的关系进行再次梳理。”中央财经大学周湘林认为“新公共管理理论强调公民为本、市场化、结果导向、分权协作、民主参与、多中心自主治理等理念和指导原则,旨在促使政府职能从‘划桨’回归‘掌舵’,并走出规制导向的困境。”虽然研究者对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内涵具体内容不尽相同,但基本相同点主要有:政府职能的转变,以人为本,加强公共部门内部竞争,明确的绩效标准和措施等。对我们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下研究高校管理具有启示和帮助作用。

(二)关于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下高校管理现状

从已有文献来看,当前研究者对于新公共管理理论下高校管理的研究着重点在政府与高校的关系上。河北工业大学石小娟、高骏敬把当前政府与高校关系的问题主要归为两类:1、政府对高校行政的干预;2、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表示近些年来,由高校外调入高校任职的干部逐渐增多,高校中政府对高校的严格管控,因而高校中出现行政权力一家独大,让高校中逐渐缺乏学术氛围。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周湘林教授提出政府应采取何种模式管理高校的问题。通过对公共事业管理的基本模式分析,指出我国政府与高校之间的管理模式仍主要表现为“政府服务”模式。并提出基于契约的高校管理模式,即政府与高校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明确各自的角色定位,在平等关系的基础上,协商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通过中介机构的评估,帮助双方判断和辨明对方是否尽到应尽之责,即政府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责任和高校的高等教育质量产出责任。对于新公共管理理论下高校管理其他方面的研究有教师绩效评价角度、高校管理队伍建设等,目前尚不足,还有待深入完善。

(三)关于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下高校管理的完善

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完善尚且不足之处。河北工业大学石小娟、高骏敬在理顺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引入竞争机制方面提出建议。主张建立现代化高校,树立服务型的行政管理理念,取代上级对下级的绝对管理模式,可以引入市场机制,并可以从人事制度入手。在完善高校管理队伍建设方面,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研究还比较欠缺,上海外国语大学吴慧针对目前高效管理队伍中存在的管理角色模糊、管理观念陈旧、管理效率低下、管理目标粗放等问题提出完善措施。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对责任和结果的强调及突出资源配置、竞争机制、对服务理念的追崇等理念,研究者吴慧认为应转换职员任用机制,在管理上强化岗位聘任和岗位考核,打破职务终身制,增强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我国高等教育长期以来属于紧缺的公共产品,高校的规模和数量在短期内还是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随着现在高校的复杂程度、参与社会领域的深入,对高校本身的管理也应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因此,对高校管理的完善在今后也应更加深入的研究。

三、对现有研究的基本评价

第11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利益;关系

一、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的界定及特点

(一)公共利益

要区分公共利益之前,我们首先对利益做一个简单的界定。利益是属于每一个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我们可以选择不使用我们的利益,但是拥有利益却是每个人的权力。第一,利益的需求具有普遍性。利益的需求因人而异,但是每个人相同的是都会有利益的诉求。不分性别、年龄或者高低贵贱,在这个各方面伟人和普通人一样需要利益。第二,利益的表现形式有两种,即精神层面的和物质层面的,不管是以哪种形式表现出来的,都需要一定的物质载体来体现,在这一方面具有客观存在性。第三,利益是人们生活中所必须的,比如生存和生活。第四,相对于主体来说,利益算是客体,但是在需求上与主体是具有一致性的。公共利益我们可以看成两部分进行理解,它主要包括了公共和利益两方面内容。由于公共这个含义比较难以理解,从而促使公共利益研究比较难以做出比较明确的界定。第一,相对于个人利益而言,公共利益的受众范围更加广泛,即全体社会人民,包含的内容十分复复杂。通常来讲,利益和需求之间是有着相应的关系的,个人利益的简单加总并不构成公共利益这一概念,也不一定会满足所有人的需求。比如,公共广场、公共汽车以及公共环境等,彰显的并非是单个人的诉求,而是尽量做到使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公共利益带来的好处,因而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所显著的区别就是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第二,公共利益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共享性,即建立在社会会上的每个人对自己应该享受的公共利益平等索取的基础上。尽量使社会上的每个人平等的享受公共利益,但是也并不排除公共利益在实际的分享中会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例如,把社区看成是一个公共场所,社区的居民在社区中所享受到的可以当作是公共利益,但是份额可能会不一样,可能会多一点,可能会少一点,不会实现绝对的公平。即便是某些居民已经在这个社区里面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们所分享得到的利益还是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要想解决这种冲突,主要由两种方式:一是为了防止公共利益受众不均,应对其中的差额进行控制,避免份额继续扩大,尽量追求公正平等。二是在分配的过程中,若发生拥挤,可以采用收费的方式保证公平分配的顺利进行。

(二)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除了要依靠政府的力量,还需要结合社会的力量,既需要法律规范的约束,也少不了道德观念的制约,再加上一些新的技术和观念在公共领域的辅助,这样公共管理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思想的各个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政府和社会力量在公共管理领域的有效结合,能够有效提高社会治理的效果,为人民群众多谋社会利益。所谓的公共管理就是和社会性质相关的一系列管理活动,这个过程由政府机构和非政府机构共同参与,共同致力于为人民创造更多的公共利益。公共管理是一种手段,是一种以实现公共利益为核心的重要手段,而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在此过程中就充当着主体的作用,而政府在这其中处在一个统筹全局的领导地位,利用各种法规和权利影响着公共管理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然而随着公共管理的进程不断前进,政府和非政府的力量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了轻微的变化,非政府组织的力量不断壮大,很多社会保障方面的管理工作将由政府一方转移到非政府一方。

二、公共管理以及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公共管理的主体所做的努力是公共利益实现的保障,包括政府和非政府机构,政府在此过程中应该给予充分的政策指导。在公共管理中,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毕竟群众才是公共利益的最终享有者,政策的制定要从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然而,目前我国在公共管理领域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各相关方经常会在某些重大政策的制定方面出现难以协调的局面,影响整个大局的实现。而政府在这其中应该起一个主导大局的作用,统筹全局、协调各方,从公共利益出发,避免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出现冲突的局面。关于公共管理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的:公共管理是公共利益的实现手段,也是保障,公共利益应该是公共管理需要最为核心的目标心,具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价值来源

人们的行为是具有一定的利益性和导向性的,更通俗的一点说就是和经济人的假设是类似的,人总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这也就是创造价值以及实现价值的一个过程,没有利益,价值无从谈起,换言之,没有利益,价值也就无从体现。在利益的驱动下,社会才有了前进的动力,对公共事务管理就应当实现公共的利益,不能单纯管理而不顾公共的利益,那样公共管理的价值和意义从何体现呢?

(二)公共利益决定公共管理的形式

上面我们说过,人们对于利益的需求一方面是物质的,即外在需要,一方面是精神层面上的,即内在需要,即便可能不被每个人都意识到,但也实实在在存在的。而公共管理的目标是为了公共利益的实现,力求满足两方面的需求。但是公共利益又不是受每个人的意愿左右的,公共管理也不能满足每个人的需要,政府利益属于公共利益的表现形式之一。政府在实行公共管理职能的时候,保障公共利益实现自身职能。但是,在公共领域的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个人一般会选择维护自己的利益,对公共利益采取漠视的态度。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此时就应该试图协调二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实践者和创造者,就应该时刻牢记切实保障人民的利益,做到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

三、关于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的思考

(一)公共利益的考量标准不全是依据需求者数目

在进行公共利益的决定时,如果所有人的趋向都是相同的,那么问题就简单了,大众的需求就是公共利益的体现。比如,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大家对公共产品的需求,对公共利益的趋同,大家一致需求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容易使人们在公共管理领域作出决策。但是当人们的利益存在分歧的时候,是否还存在公共利益,或者说是否大多数人的需求就是公共利益?事实可能并不完全是这样。公共利益的衡量标准之一就是,这种公共利益被多少人需要。被大多数人需要或认可的自然是具有共享性的社会利益。但是还有两种特殊情形:一是并不是大多数人需要的社会利益,可能只有少部分人需要,但是由于社会的分享性,这同样可以称之为公共利益。二是这部分利益可能只有少数人需要,但是却对多数人产生影响,他可能由于这少部分人的接受而是其余的大部分人不得不被动接受,通过合法程序实现。公共利益不仅仅是绝大多数人需要的,更不能以人数的多寡。其实,公共利益的决定性特征应该是,这种利益是否具有分享性,能否通过分享性为社会上的大多数人认可,并创造福利。

(二)公共利益的领域不局限在一个狭隘的范围内

传统观念认为,公共利益表现在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所选取后者时所做的抉择,即公共利益其实和国家层面的利益是一样的,这样的说法就减少了各种层次的公共利益和国家整体之间的冲突。然而,社会分享性中的“社会”不是一个泛泛的概念,是具有一定的层级性的。在我国,社会既可以指全国范围内,也可以小到一个省市县等行政区域,这样在空间层面,社会的范围就有了区分。因此,各层次之间的公共利益既可能与国家利益是一致的,也可能是冲突的。既然公共利益的评判标准是具有分享性的特征,社会的范围也有层次之分,就必然存在着不同层次的公共利益,它们之间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具体到某个层级,在公共管理中可能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本层级之间的利益,但是又不得不协调它与其它层级之间的利益问题,他们之间既有重合的部分,又有冲突的矛盾所在。所以,在利益博弈的过程中就要注意协调各方的公共利益,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冲突问题的发生。在过去传统的政治思想支配下,将政治领域的公共利益和其他公共领域的公共利益混淆在一起。然而,公共利益确实是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不同领域拥有不同的形式。某一个单一领域的利益涉及并不能够称之为公共利益,譬如只看见经济领域的公共利益而忽视政治层面的,无异于断章取义,结果必然导致不同领域间的公共利益不断发生冲突。因此,我们不能认为的将公共利益的概念割裂开来,否认利益博弈的存在。公共利益既然存在于不同的领域,就必然也会有强弱之分,形成多元竞争的局面,在这其中的分歧需要不断进行整合,对外形成一致,才能保证各方面的公共利益实现均衡发展。

(三)公共利益并不一定完全体现核心价值理念

按照抽象和具体进行分类,公共利益是可以分成两类的。抽象的公共利益往往体现在精神和思想观念层面,这个层面引领着市政府公共管理的方向,人们在精神层面判断着政府公共管理的行为是否合情合理。具体的公共利益则体现在我们能够用具体的标准去衡量的方面,多表现在物质和事实上面,更为具体一点就是公共产品等各种有形的实物。正是因为公共利益拥有具体和抽象的双重特征,公共利益既可以看作是公共管理要实现的核心目标和指导思想,也是公共管理的衍生品。目前,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论研究将重点放在抽象层面,阐述公共利益与核心价值观念的内在联系。正因如此,公共利益才承载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于价值观的诉求。然而,事实层面上的公共利益在又是十分具体的,人们可以切实接触到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因此,这两个层面定义的公共利益难免会产生不一致的问题。

(四)公共利益的最终判定重点在于结果

公共利益事实上是客观存在的,在公共管理中要试图满足大多数人的需求或者利益。但是也无法避免,社会上存在的一部分人,将他们主观认定的利益强加到公共利益的概念上面,搭着“公共利益”的旗号,谋取个人的利益。对这种行为判定标准就是:从动机出发,结合过程和结果,然后综合判定,其中的重点在于结果。我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点用在公共利益上面也是说得过去的,就是以人民的满意为衡量标准,让人民群众来判定公共利益的最终结果。

参考文献:

[1]接志波、徐金娟.论政府公共管理中的公共利益及其实现.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

[2]朱长臻.论政府公共管理中公共利益实现及对策.经济.2016.

第12篇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公共管理;统筹能力

1引言

公共管理强化了政府的治理能力,也提升了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当前阶段我国房地产建筑工程的施工比例明显上升,建筑工程的管理弊端也暴露的更加明显起来,公共管理应结合大数据优势发挥其应有的管理效果。

2大数据时代公共管理面临的挑战

公共管理是维护社会正常发展状态,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关键管理路径,大数据时代下,数字成为了信息的主要载体,也成就了全新的科技时代。但是大数据时代同时也对公共管理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以下对大数据时代下公共管理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第一,现阶段中,房地产建筑工程的建设施工是我国强化社会基础设施供给力度的关键路径,统筹意识缺失是公共管理在大数据时代中面临的较为明显的挑战,这一挑战的出现是大数据与建筑工程管理衔接不良导致的;第二,管理安全问题。大数据时代中,信息的传播效率明显提升,这一特征体现于房地产建筑工程的公共管理上时,整体呈现了公共管理安全性下降的趋势;第三,信息共享性不足。当前阶段,公共管理作用于房地产建筑工程时,展现了一定的孤岛效应,公共管理与大数据模块的连接性较低;第四,公共管理人才匮乏。就房地产建筑工程而言,其建筑比例逐年上升,大数据时代中,实施有效的公共管理既需要能力也需要配合[1]

3公共管理在大数据时代的创新路径

3.1实施精细化管理

现代社会中,房地产建筑工程作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关键构成,在我国推进“美丽中国”规划进程时,占据了较大的规划实施比例。从概念上来看,公共管理是研究以政府行政组织为核心的各种公共组织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及其技术、方法的学问。因此,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于公共管理而言,更是一种全新的机遇,以下对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出相关建议:第一,公共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应该以我国相关政策为指导,建立公共管理与建筑工程大数据之间的有机联系,从而从大数据中获取房地产建筑工程相关信息,达到统筹管理的目的;第二,为进一步提升公共管理在房地产建筑工程中的管理力度,相关人员应该构建建筑工程大数据与公共管理之间的连接体系,保证房地产建筑工程质量。

3.2保障信息安全

现代社会中,我国房地产建筑工程的建设施工难度逐渐加大,传统公共管理方式在面临新型建筑环境时,出现了一定的落后现象。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为房地产建筑工程的管理提供了可持续发展方针,为解决公共管理在房地产建筑工程上的信息安全管理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公共管理人员在进行房地产建筑工程管理时,应具备较高的安全防范意识,在与大数据环境进行连接的过程中,强化管理信息的保障性,以我国建筑工程的施工环境和建筑全局为基础,采取相关措施,树立有效的安全屏障;第二,公共管理人员在进行房地产建筑工程管理时,为全面保障信息安全,应立足于房地产建筑工程管理现状,构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并对其进行严格推进。

3.3强化互联互通能力

大数据时代的降临,大大提升了房地产建筑工程的施工效率,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的稳定性,通过公共管理对工程进行有效监管是可行性路径之一。统观大数据时代特点,公共管理只有建立了良好的互联互通的能力,才能发挥大数据优势,促进我国房地产建筑行业的发展,以下对强化互联互通能力提出相关建议:第一,公共管理人员应立足于当前房地产建筑工程管理现状,对工程管理人员的构成进行调查,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公共管理与大数据的联通网络,从而提升信息传递效率,实现数据的多方共享;第二,互联互通能力与公共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相关部门还应致力于管理人员管理意识的提升,以全面推进公共管理的发展[2]。

3.4强化人才建设

当前阶段我国实施的公共管理具有明显的管理效果,健全了社会管理体系,其在房地产建筑工程中的管理应用,也显著提升了房地产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大数据时代中公共管理要想进一步发挥管理能力,还应强化公共管理人才的建设力度,以下对其提出相关建议:第一,对公共管理人员进行有效培训,并设置能力考核环节,重点考评公共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水平和公共管理与大数据之间的连接能力;第二,为进一步提升公共管理水平,解决管理难题,相关人员可邀请公共管理和大数据的行业内专家对公共管理人员进行协同教育,传授相关管理经验,解答公共管理人员的管理疑惑,从而提升公共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大数据时代下公共管理面临着较大的挑战,但是,公共管理不应将大数据时代的来临视为洪水猛兽,而应详细分析大数据优势,并将其应用于创新管理中,以全面建设我国的和谐管理局面,促进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第13篇

关键词:信息时代;公共管理;问题;策略

1公共管理的内容及主要研究对象

公共管理是以政府行政组织为核心的各种公共组织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及其方法和技术,它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活动包括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不断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进行管理和提供,“公共”是其核心概念。

公共管理以各种公共管理活动为基本对象,主要包括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管理什么、如何管理,通过研究其中各种关系以及发展规律以达到更有效、更快捷、更高质量执行公共政策、提供公共物品和提高公共管理绩效。

2信息时代的公共管理面临的挑战及问题

在信息时代,借助现代化的工具和平台,无疑能使公共管理覆盖面更大、反应度更快、效率更高,进一步提升社会进步。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以政府为核心的各个公共组织,善用信息化工具仍然面临着现实问题。

2.1缺乏专业性人才

专业人才的缺乏已成为信息时代公共管理面临的最大挑战。在公共管理中,现代信息主要应用于数据技术,主要分为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数据三个步骤。无论哪一步,都需要专业人士操作。然而,我国社会公共管理人员大多没有良好的网络信息背景,不能充分利用数据技术发现信息和规则,阻碍了公共管理水平的提高。

2.2信息资源共享性不高

在我国的社会公共管理中,信息资源无法有效共享。究其原因,主要是各公共管理部门内部资源整合不科学,部门协调性较弱,导致各部门信息孤岛的出现,信息化优势没有充分展现。

2.3大数据概念薄弱

在社会公共管理过程中,除了信息资源共享、专业人才等问题外,工作人员的观念意识也有待提高。由于大数据技术在信息时代的兴起时间较短,大多数公共管理者观念薄弱,缺乏大量的数据分析来进行决策。因此,员工在遇到问题时,往往根据以往的经验来解决问题,很难保证解决方案的准确性。

3信息技术对公共管理的影响

3.1信息技术对管理人员的影响

传统的公共算理当中,人力的消耗十分巨大,传统工作当中工作人员需要依靠人力来记录许多文件信息,并且对复杂的信息进行分类处理,但是在引进信息技术之后,这种局面被轻松改变。公共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尽快的对所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处理,并且可以全方面的对现有的信息进行分析,增强自身解决办法的能力。同时网络技术也能够帮助人们更快了解到社会的变动,公共管理人员也能及时跟进一些外界的信息。

在公共管理当中引入信息技术不仅能够让工作人员的工作更加轻松,并且也能够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信息技术的使用,工作人员的学习动力将会被激励起来,而信息技术所带来的新教育方式能够让工作人员学习到更多的知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

3.2信息技术对管理方法的影响

现代公共管理方法当中,信息技术与管理紧密结合,信息技术能够控制所有管理,并且在进行管理过程中能够保证信息的实时流通。而不同于传统的管理方法,新时代的管理方法更具信息化以及现代化,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信息技术的加入能够改善公共管理知识的信息传输以及信息处理。在管理中不仅能够提高管理效率,还能够帮助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方式。信息技术的发展,提供了电子会议系统以及远距离控制系统,能够帮助管理人员在远端进行控制部署。

目前信息技术的发展让公共管理的组织也更具有现代化,在信息技术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管理系统被发明出来,并且多种管理方法也运用到实际当中,事实证明,在公共事业管理当中引进信息技术能够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4信息时代的公共管理策略

4.1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

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主要从专业性和意识观念两个方面入手。不仅要加强工作人员对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意识观念,还要通过培训考核等方法,提升工作人员数据搜集和分析的能力。只有工作人员的专业性强,才能够高效精准地对数据进行处理,全面提升公共管理水平。

4.2提升信息共享能力

信息共享是信息时代的一个特点,更是提升公共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加强部门间的协作能力,能够有效提升信息共享能力。这种做法不仅为社会民众带来高效化的服务,也大大提升了公共管理的工作效率。

4.3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为了保障公共管理信息安全,必须对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除了完善法律法规,在公共管理工作中,还应对社会民众的信息进行整合,然后通过相应的制度对公共管理工作人员加强规范,只有这样才能使信息安全得以保障。

结论

公共管理是我国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影响,而且与社会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增强公共管理水平,能够极大地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网络信息时代的公共管理,需要从全方面的角度入手。通过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提升等方法,紧随社会发展,不断创新,使公共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大众。

参考文献 

[1]王乐夫,蔡立辉主编.《公共管理学》(精编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2]谢慧.论公共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J].现代交际,2019,(12):238-239. 

第14篇

通常情况下,我们认为森林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众所周知,在经济学上,物品一般被分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两类。公共物品具有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以及受益的非排他性这三种特点。从这三种特性来看森林资源则会发现,森林资源与这两者都有类似的地方,并不好做出绝对的评判。而从另外一方面来看,在资源系统中存在着资源单位的可分性,从而资源单位的使用会引起边际成本的上升,从这一方面上看,森林资源单位的使用和占用与私人物品相似。除此之外,林业资源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是市场所不能供应的,因而从这一意义上讲林业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然而森林资源还具有实物价值、观赏价值、生态价值等三种社会价值。不过这些社会价值难以度量,难以确定,从而市场不可以完全提供,因此森林资源必然是公共物品。更为严谨地说林业资源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

二、全球环境的恶化与绿色运动的兴起

近些年来,全球环境在不断恶化,尤其是工业污染在不断加剧,温室效应不断严重,土地沙漠化现象上升,空气污染、水污染等此起彼伏。据预测,在未来五十年内全球平均气温将升高2~10℃,其结果将使得不少岛屿与沿海地区被淹没,导致世界上百万个物种在未来50年里灭绝。全球环境的态势要求各国政府与人民共同采取行动以阻止其进一步的恶化。1992年,多国制定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该公约强化了各国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能,尤其是林业的公共管理职能。我国政府也对保护环境采取了积极政策。在我国,党的十强化了生态文明的理念,在全国范围内推动了生态文明的建设,在政策上给予环保支持。绿色运动对我国社会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加强林业公共管理的研究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切实可行的措施有利于政府相应职能的实施,能够有效地回应社会的环境保护需求。

三、林业公共管理研究的必要性

第15篇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 公共管理 传媒效应

一、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与传媒效应概述

公共图书馆是由国家中央或地方政府管理、 资助和支持的、 免费为社会公众提供书刊借阅、报告讲座、读书活动、参考咨询等服务的图书馆,其服务对象可以针对儿童到成人,即所有的普通居民;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代表的政府组织以及以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为导向的非政府组织为实现公共利益,将社会公共事务作为管理对象,而进行的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活动;公共图书馆作为非营利性机构,其公共管理就是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有关社会文化传播和培训服务的活动。

传媒即传播信息资讯的载体,是信息传播过程中从传播者到接受者之间携带和传递信息的一切形式的物质工具。一般而言,传媒具有传播信息、引导舆论、教育大众和提供娱乐等社会功能与效应。公共图书馆作为提供书刊借阅、报告讲座、读书活动、参考咨询服务的专门机构,其本身与传媒就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而进入科学化管理的今天,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也与传媒有着一定的联系。本文就从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和传媒的关系出发,进一步分析与之相关的优化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并进一步分析传媒效应对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的重要意义。

二、运用传媒效应提高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水平的对策探讨

随着现代传媒技术的不断进步,融合现代管理理念所吸收的公众因素的基础上,我们试图将传媒效应运用到提高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图书馆的有效运行。对于运用传媒效应提高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水平的对策和技巧的探讨应该从两者的关系出发,并结合我国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现状进行具体分析。

2.1发挥媒体舆论导向效应,促进公共图书馆公共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我国在公共图书馆法制化建设方面,国家层面无法可依,地方立法又过于粗浅,成效不明显。法律的欠缺和法制化进程的滞缓,必然导致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无法可依,甚至混乱欠缺规则的约束。要有效促进公共图书馆中公共管理的法制化进程,应当进一步调动公众积极性、提高公众关注度、发挥公众舆论监督作用,进而需要充分利用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如此,通过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效应,促进公共图书馆中的公共管理的法制化进程,从而有效提高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水平。

2.2吸纳公众参与和影响决策,缓解“秩序有余,活力不足”的现状

当前,我国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呈现“秩序有余,活力不足”的现状。针对这一现状,为了增强公共图书馆的活力,就应当吸纳更广泛的公众参与和影响决策,而这一过程就必须充分利用传媒的宣传和传播的作用。通过媒体的有效宣传,从而吸纳公众参与决策,进一步有效缓解公共图书馆管理所面临的现状,提高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水平。

三、传媒效应对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的意义探讨

在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的过程中传媒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两者之间又存在怎么样的联系呢?笔者认为,应该包括以下几点。

3.1传媒效应能够有效促进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的优化

美籍奥地利著名社会学家和传播学家保罗・拉扎斯菲尔德认为媒体具有强化社会规范的作用,即通过对舆论的引导和传播以促使公共管理部门改进社会规范。基于传媒对大众舆论的引导和传播,促使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者不得不对大众的态度和要求予以考虑,从而制定出更为合理更能体现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的规则。因此,对大众媒体和传媒效应的有效利用,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

3.2借助传媒效应能够增强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的效果

现代管理交流中心学派认为管理人员是交流中心,而管理人员的作用就是接受信息、储存信息、处理信息、传播信息,并将计算机运用于管理之中。依照此理论思考,在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过程中,公共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就是收集公众对公共图书馆的看法、根据信息及时制定具体规则、将规则反馈给公众以检验规则的有效性的过程。而在规则反馈的过程中,必须借助于现代化的传媒技术和运用传媒效应,从而使得管理规则被更广泛的人群所关注与遵守。如此,通过传媒技术与传媒效应的合理运用以增强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效果,从而使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得到有效的推行。

3.3 应用传媒效应能够保障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决策中公众参与和影响

现代公共管理决策理论认为管理的过程中应给予公众以更多的关注,从公民中搜寻政策制定的来源,讲求主动吸纳公民参与决策。在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决策中也应当吸纳公众参与决策或提出意见,这也是保障公共管理决策的正确性的必要选择。在信息社会的今天,吸纳公众参与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决策的过程在简单传递信息的同时,还要对信息进行加工包装以达到让公众关注、讨论并提出意见,也就是需要用到传媒渲染的效应。如此,则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决策中的公民参与需要传媒效应的应用。

四、结束语

本文在界定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对运用传媒效应提高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水平的对策以及传媒效应对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管理的意义进行了分析与探究。由于个人水平有限,不足之处在所难免。这一问题更深层次的探究还要我们继续探寻。

参考文献:

[1] 公共图书馆的社会职能及在城市文化建设中的作用――兼议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系统《图书馆研究与工作》2009年02期

[2] 我国公共图书馆组织结构改革新视角《图书馆研究与工作》2009年02期

[3] 浅析公共图书馆的和谐服务《贵图学刊》2009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