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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金融与网络金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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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金融与网络金融

第1篇

一、货币形式的发展和中央银行的建立

马克思从社会分工不断深化所推动下的市场范围扩大的历史进程中来分析货币起源:首先分析了简单或偶然的价值形式,然后从总和或扩大的价值关系入手阐明一种商品的价值可以用其它一系列起等价作用的商品来作为物质载体。随着市场交换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扩大的价值形式发展为一般价值形式,所有参加交易的商品价值都统一地表现在某一种交换频率较高的特定商品上,这种商品就作为—般等价物就从其它商品中分离出来,成为其它商品价值的唯一的物质载体。一般等价物的职能最后固定以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作为物质载体;货币形式与一般价值形式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不同之处就是贵金属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金银之所以能够淘汰其它商品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是因为其充当货币具有降低货币交易费用的自然属性。马克思认为金银货币与普通商品的区别在于:金银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的本质是其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货币的职能是可以充当一切商品和劳务价值的衡量尺度、商品流通过程中的交易媒介、执行贮藏手段。

金属货币先后采取了金属条块和金属缺铸币的形式,金银铸币在长期流通过程中逐渐磨损,变成了不足值的铸币,但仍然可以与足值铸币一样流通使用,从而演变成为一种价值符号和一种商业信息,后来国家发行纸币这样一种强制使用的价值符号来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此时这种商业信用就演变成为国家信用。另一方面,赊购销商品交易方式的产生为在缺乏现金的条件下进行商品交易活动和形成信用货币提供了可能;银行券是一种主要的信用货币形式。持券人可以随时到发行银行去兑换金银。第一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发达国家相继放弃了金本位制。银行券停止兑换金银,成为国家认可的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即纸币;纸币的根本特点是由中央银行通过法定信用程序垄断发行。建立中央银行的必要性是货币统一和票据清算的需要。在中央银行成立之前,各银行都有权发行银行券,随着货币信用业务的发展,银行数量的增多,分散发行造成的名目繁多的银行券既造成了金融秩序的棍乱,又降低了银行券的流通效率,增加了货币流通费用,还为假钞的流行提供了可乘之机。所以由一家或者几家有实力和有信誉的大银行来统一发行银行券是一种更有效率的货币制度安排。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等票据的流通往往需要银行进行转帐结算。随着票据流通量的增大各银行的结算人员开始聚集在固定的地点,交换所持的票据并仅仅结清其中的差额;票据结算交换所提高了清算效率,但是由于其局限于同城之间的票据结算,而且票据交换所与银行之间办理现金清算很不安全和很不方便。所以需要中央银行作为全国统一的清算中心。

从实物货币、到金属货币、再到纸币和中央银行的出现,是提高货币流通效率、降低货币流通费用。从而降低商品交易费用的货币制度安排的变迁过程。作为货币形态演变的最新形式,电子货币的产生必须会导致网络金融创新的发展,首先应该透视一下电子货币的本质。

二、电子货币的本质

首先有必要分析一下因特网上(Internet,)几种形态的电子支付手段的具体特点。(1)电子现金(E-cash):电子现金是由Digicash公司推出的网上电子支付系统,属于见票即付的支付方式,这种电子现金的发行和交易过程是这样的:先通过Digicash公司的电子钱包软件创建一定价值的“空白货币符号”,这些货币符号此时不具有进行支付的法律效力,还需要把它传输到银行,经过银行确认以后才能从客户的帐户里进行“借记等额款项”的会计处理之后方可生效。当电子现金真正用于支付时,接受电子现金的零售商则要和银行建立实时的联系。确认电子现金是经过银行核准过的并且尚未支付给其它人。电子现金从创建到使用都是在线操作,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2)赛博硬币(Cybercoin)是由赛博现金(Cyber cash)推出的网上电子支付系统。与上述的电子现金(E-cash)不同,用赛博硬币进行支付时资金并不真正转入客户PC机中的帐户或者赛博现金的电子钱包,而是通过一个在赛博现金银行设立的帐户对交易情况进行记录,在交易额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再通过电子自动清算所(Automatic Clearing House,ACH)按差额款项进行在线电子支付清算,提高了电子支付的清算效率。加速了网上货币流通。这是—种很有前景的电子信用货币。赛博硬币有独特的优势,一是其簿记的特点,能够接受多种形式的支付;二是其充分利用了现有的银行清算系统。赛博硬币实际上是一个在线电子支付的交易记录系统。赛博硬币实际上是由网上微观经济实体发行的一种电子信用货币,与一战以前的可兑换银行券的性质很相似,在银行、客户与电子自动清算所之间进行差额结清以前实质上是—种反映债权债务关系,其电子货币的信用完全取决厂发行赛博硬币的赛博现金银行的信誉。电子货币是一种在网上电子信用上发展起来的电子支付方式,足通过相互交换关于商务活动和金融活动的电子信息而完成在线电子支付过程的,电子货币或者数字化货币的本质是突破了时空限制的全球网上电子商务活动和资金运动过程中价值关系的体现,是在商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电子信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最新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

未来许多从事网上业务的银行都将发行在线电子货币,如果不对发行网上电子货币确定统一的在线支付程序,跨行转帐结算规则、安全保障标准、客户私人信息保密、发钞银行的信用等级标准评定等方面制定统一的标准,那么不同类型的、信誉差异很大的在线电子货币必然同时流通,势必鱼龙混杂,甚至为在线电子假币、伪币的欺诈活动提供可能,从而严重影响正常的货币流通秩序,降低了电子货币的流通效率。其次,许多中小软件公司和中小银行发行的电子货币的信用较差,它们发行的电子货币出现没有支付效力的情况怎么处理?如果中央银行对此放任自流,势必为发行垃圾性电子货币进行金融欺诈提供了可能;如果各种各样的电子货币同时在网上金融市场上流通,使得交易双方不得不消耗大量物质资源和成本费用去鉴定其真伪。第二,地方性的中小银行的业务范围和其信誉均局限于一定的地区之内,其电子货币很难为全球性网上金融市场所接受,从而对跨越时空限制进行实时在线支付和结算的网上电子商务的发展构成障碍。市场竞争的结果,势必形成由一家或者几家有实力和有信誉的和大软件公司和大银行联合起来统一发行电子货币,这是—种更有效率的在线数字货币发行、流通的制度安排。随着在线电子支付的信息技术含量的增加,一方面,要允许软件公司对银行控股或者持股。另一方面,要允许银行对软件公司控股或者持股。这样能够最有效地提高银行作业流程的信息技术水平,有利于在银行进行网上电子支付过程中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转帐结算的效率。

下面从电子货币将对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运行模式转变的影响这两个方向展开分析。

三、电子货币推动商业银行模式的变迁

电于货币与传统货币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不同之处就是电子支付方式取代了金融货币或者纸币充当一般等价物,在线电子支付过程就是交易双方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的金融电子信息交换;电子货币之所以能够淘汰纸币等其它货币形式,是因为其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流通费用最低:电子货币的标准化成本最低,使用成本最低,在网上银行计算机硬盘里的保存成本也最低。  电子支付手段也具备货币所应有的基本职能:充当网上电子商务的价值尺度、交易媒介、作为社会财富的贮藏手段。当然电子货币作为一种占主导地位的支付手段的前提条件是网上商业活动成为社会的主流商业模式,这个前提条件尚不充分具备时,电子货币只能作为一种辅的支付手段起作用。但是这个条件在lP网络革命的推动下日益成熟,电子货币完全取代纸币的崭新的货币时代即将来临,金融业和其它行业要为此作好充分的准备。

随着以IP网络技术为主导的信息革命的深化,传统银行以存款、贷款和转帐结算为主的资金信用中介和结算中介的功能将逐渐弱化,因为新的在线电子支付手段的不断更新将不断削弱银行在结算方面降低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过程交易费用的比较优势;从而网上银行的业务重点将日益向为公司和个人提供理财咨询和金融信息增值服务方面转移;①因特网、电子商务和电子货币使传统银行在分支机构和结算体系方面的优势荡然无存。借助因特网、分子型银行能够在网上实时、快捷地提供个性化。互动性极强的“粒子型金融服务”,结算支付将逐渐成为廉价的,甚至在将来是免费的无偿金融服务,因为这是网上银行争夺客户和网上金融市场份额所内生的竞争降价机制的必然结果;网上银行将日益向网上证券交易、网上保险、网上拍卖和其它网上投资咨询业务方面发展,网上银行在这些领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务;随着网上银行电子货币资金的相对充裕,网上投资理财技能将成为稀缺的信息资本,银行业与证券业将日益走向融合,关于投资咨询和理财的信息资本的运营效益将日益成为决定网上银行成败的关键。

另一方面,中央银行虽然在提供金融流通的公共法律秩序方面具有降低交易费用的比较优势,但是由于所有微观经济主体的在线电子支付、结算方面所汇集而成的金融信息流对于电子货币的流通规律、流通速度以及电子货币的币值有最主要的影响,所以,在电子货币发行和流通过程中降低金融支付和结算的交易费用的比较优势将由中央银行转到微观经济主体方面来。尽管中央银行仍然拥有电子货币发行资格的认定权,但是由于是微观经济主体对电子货币流通速度这一市场内生的变量起决定性影响,所以在中央银行对电子货币发行权加以垄断的经济基础已经不复存在。反过来。在网络革命冲击下,电子货币的应运而生使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拥有电子货币的发行权,从而商业银行的职能必须进行重大转型;发行电子货币将与提供金融支付,在线电子结算一样成为一项网上金融信息服务而不是一项垄断权力,商业银行与其它经济主体之间将为争夺网上电子货币发行市场份额进行激烈的竞争,为此会导致这三项业务走向完全的免费,以实现商业银行和其它在线金融服务企业争夺网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权的需要;网上银行收回经营成本所依赖的经营收入和资本收入。将主要依赖网上广告收入、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收入和驰名品牌、驰名网站门户的数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场上的增值。

四、电子货币将消除传统货币流通层次并推动中央银行职能的转变

首先来看传统经济学的货币银行理论关于货币层次的划分:将流通中的现金作为最窄口径上的货币,用M0来表示;把流通中的现金、在银行可以转帐的支票存款以及转帐信用卡上的存款加起来,就可以得到比M0口径更宽的货币概念,即M1;进一步在M1基础上将储蓄存款,小额定期存款、隔夜回购协议、隔夜欧洲美元、货币市场存款帐户、货币市场共同基金非机构持有的股份等包括进来,就得到一个更为宽泛的货币概念M2,在M 2口径上的货币概念既反映了现实的购买力,又反映了潜在的购买力;在M2的基础上将大额定期存款、长期回购协议、定期欧洲美元和货币市场共同基金机构所持的股份等包括进来,就构成一个更加宽泛的货币概念M3;在M3基础上将储蓄债券。短期政府债券、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等其它短期流动资产再包括进来,就构成一个更加宽泛的货币概念M4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是根据可以转化为现金的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即根据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转化为现金速度的快慢来划分货币层次的,是纸币流通条件下的产物。但是,在电子货币完全取代纸币的条件下,并不存在货币中间层次的划分。因为在电子货币完全取代纸币的条件下,客户拿到贷款以后无论将这笔贷款存入哪家银行,都不存在客户从银行提取现金的问题,电子货币是唯一的货币形式,也就是说单一的电子货币层次、实时的在线电子支付消除了产生纸币条件下四个货币层次划分必要性的时间差。

现行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只需要按照所收进的客户存款总额的一定比例保留一部分准备金,其余部分可以作为贷款使用。而客户拿到贷款以后可以将这笔贷款存入其它银行,并且如果客户对其它银行的该笔存款只进行部分现金提取的假设成立,那么,初始的存款增加会在整个商业银行体系之间引起多倍的存款创造过程。将流通中现金和银行存款准备金之和定义为可以由中央银行较为容易地进行控制的一个新的变量——基础货币,即基础货币B=流通中现金c+银行存款准备金R。然后再通过一个货币乘数m与总的货币供应量M联系起来,即M=m•B。中央银行通过控制基础货币量来控制总的货币供应量,则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货币乘数m必须是足够稳定的、是收敛的,或者货币乘数m是可以通过别的变量来加以预测的。

在未来的网络经济时代,尽管中央银行仍然具有对商业银行发行电子货币资格的最终认定权,但是中央银行通过控制基础货币量B来控制总的货币供应量M的宏观经济调控模式即M=m•B能够成立的前提已经被大大动摇了;货币乘数m将主要通过网上在线电子货币信息流的流通速度来由网上金融市场来内生地决定,虽然货币乘数m仍然可以通过对网上电子金融信息的分析来加以预测的,但其稳定性已经大大降低了;即货币乘数m这一变量的网上金融市场的动态调整过程中不再趋向于收敛,而是趋向于发散。所以。在电子货币条件下,再将流通中现金和银行存款准备金之和定义为基础货币的理论基础已经不复存在,因为现金这一最窄口径的货币概念与广义货币概念之间的区别随着电子货币对纸币的完全取代已经不复存在。在电子货币条件下,由于电子货币再创造的速度极快从而使货币乘数趋于极大、甚至无穷大;货币乘数实际上是由货币流通速度来决定的,所以电子货币流通量将主要由金融市场内生的电子货币流通速度而不是由中央银行的初始货币供应量来外生地决定。

第2篇

【关键词】电子金融;特征;风险管理

一、电子金融的定义

电子金融,又叫网络金融,这是基于互联网平台发展起来的金融业务。它以各类借记卡、客户终端为媒介,以互联网技术与网络通讯技术为手段。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电子金融是一种以虚拟化的形式存在于电子空间中的金融活动。

二、电子金融发展的必然性

第一,电子金融与电子商务互相促进,共同发展。概括来说,电子商务就是将传统的线下商品交易在线上完成。交易双方、商品,以及资金作为传统商品交易中必不可少的三要素,在电子商务中表现为商务信息流、商品配送及资金支付。电子商务的发展开创了一种新兴的经济环境,这种新的经济环境需要一种新的交易媒介去完成,这就促进了以银行网上支付为代表的电子金融的发展;同时,电子金融拓展了这种新经济模式的交易平台,加快了电子商务前进的步伐。第二,电子商务的发展使金融市场走向网络化。电子商务的发展使传统的商品交易市场摆脱了地域、空间以及时间方面的限制。与传统的商品交易市场相比,电子化市场所需要的信息成本小很多。这就大大削弱了实物货币在商品交易市场中的媒介作用,为确保金融行为在价值链的重要作用,电子金融应运而生。第三,电子金融的经营成本较传统的金融机构降低很多。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包括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支付系统在内的电子金融的经营成本要小很多。可以从三方面进行论证:首先,电子金融一次性投入相应的成本完成开发后,银行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客户端的运营上,减少了网点建设支出;其次,电子金融电子金融产品的大量运用,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传统的银行按形态属于有形银行,有形银行需要雇佣大量的柜员去重复简单而机械的存取款业务,提高成本的同时,仍然无法完全避免银行人员手工操作中出现失误。而电子银行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将这种重复性很高的人力劳动通过网络完成,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最后,电子金融的出现不仅可以减少客户和银行工作人员往来于有形银行之间的在途时间,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显著减少了客户、银行的经营成本,同样也降低了社会成本,提高了社会效益。这也是电子金融得以发展的主要原因。

三、电子金融的特征

为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金融应运而生。与传统金融相比,电子金融具有以下特征:

(一)服务方式虚拟化

传统金融市场几乎所有的交易、办公活动都通过网络来实现,银行之间的结算业务也可以通过电子数据来完成。传统金融中,业务文件的传递均以面对面的交流进行,路程较远的则借助于EMS等邮寄方式,不仅花费了大量的时间,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造成社会资源极大的浪费。电子金融的出现,业务人员只需要借助网络的传递功能,进行交易信息的传递。为保证交易的安全可靠,人们则采用了数字验证技术和公开密码技术等技术手段。

(二)业务多元化

电子金融产品的大量涌现使金融机构的业务更加多元化,金融机构可以涉及金融领域的多个方面,如平安集团。同样从事网络金融服务也不在局限于传统的金融机构,这样使得金融业原本以板块式分工的格局被彻底打破,互联网的多元化信息使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各行业的混业经营模式拉开帷幕。

(三)地域化限制的消失

电子金融机构虚拟化降低了传统金融机构因地域限制带来的业务影响,只要有互联网终端就可以将业务网络延伸到世界的任意角落。同时,电子金融机构虚拟化打破了传统金融市场的时空限制,只要有互联网终端就可以随时的办理支付结算等业务。有了电子金融,地域及时空的限制将不再是制约金融快速发展运行的重要因素。

四、电子金融的特有风险

不同国家的电子金融风险也不尽相同,我国的电子金融金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技术风险

目前,电子商务发展而来的电子金融业务交易及控制风险等工作,主要依靠于电脑程序进而软件系统来完成。因此,电子系统技术和管理的安全问题成为了电子金融业务能否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计算机系统的停机,磁盘的损坏,以及来自于外界网络中的攻击与破环都可能威胁电子金融运行的安全。因此安全风险是电子金融风险当中一种特殊风险。

(二)业务风险

1.信用风险。以信贷业务为例,传统的信贷业务在合同到期时,可能存在部分借款人因自身的财务状况无法按时、足额的偿还贷款的情况。电子金融的加入加快了市场运行的速度,大大增强了过程及结果的透明度,也降低了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但是,电子金融的运行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交易双方对于彼此的身份确认过程中的难度,也无法确保信用等级评价的真实性,从而增大了信用风险。2.法律风险。当前,我国电子金融的发展与其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的不同。我国的电子金融是在法律制度并不完善甚至是没有的情况下发展的。这种状况就使得相当一部分电子金融业务的行为及责任问题没有相关的制度予以约束,导致了电子交易的风险。

(三)其它风险

其他风险也危及电子金融交易,如市场风险、利率、汇率等市场的价格的剧烈波动对电子金融交易者的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有相关影响,以及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带来的风险。上述电子金融的各种业务风险与传统金融并没有本质性的区别,但是由于电子金融与网络信息技术息息相关,这就导致电子金融在延续融合传统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对传统金融风险的内涵和表现形式进行了更新扩充。

五、应对电子金融风险的相关建议

(一)积极发展我国信息安全技术

由于信息技术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电子金融环境的健康与安全,所以为了杜绝隐含,加强人们对于电子金融的信心,则必须要积极发展我国的信息安全技术,使其可以达到相应的安全等级,这样才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电子金融的健康发展。可以通过大力开发网络加密技术的手段来实现这一目标;同时,还应该加强对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的教育,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构建一个和谐的交易环境。

(二)建设健全的电子金融风险制度

建设健全的电子金融风险制度可以通过一下几个方面来进行:首先,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由于在电子金融相关法律制度方面的欠缺与不健全,一些企业游走于灰色地带,这样的行为显然不利于我国电子金融的发展,因此我们国家应该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而规范金融市场中的经济主体,使金融市场健康稳步快速的发展。其次,加强金融行业自律机制,行业自律是一种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机制。金融行业自律,是通过各金融主体为得以健康快速的发展自发组织订立相关的公约规范金融行为,它的组织机构———金融行业协会,是一家民间管理机构。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与之相比,国家监管显得并不全面。为确保金融市场中,金融主体的行为有序进行,金融市场得以稳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机制显得尤为重要。最后,加强电子金融风险控制管理的国际协调与合作,电子金融的进一步发展使得传统金融市场间相对封闭的市场格局瞬间被打破,经济主体间交易信息的传递进一步加快。并且随着国际间越来越频繁的贸易交易,相互之间关系也越来越亲密,影响越来越大,因此通过监管的国际化有利于共享信息,提高了整个国际金融市场的监管水平和效率,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引起的区域性风暴。

参考文献

[1]卓武扬.论全球化下电子金融的有效监管[J].西部经济管理论坛,2012.

[2]谢国旺.电子金融监控问题探析[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

[3]张松.互联网金融下的操作风险管理探究[M].金融监管,2013.(295).

第3篇

[关键词]电子金融业务;风险控制;防范策略;互联网

[DOI]10.13939/ki.zgsc.2017.10.072

自1946年第一台计算机诞生之后,在其后的半个世纪计算机技术有了前所未有的进步,及至进入21世纪,互联网信息技术也普及开来,经济不再单单以“实体”为依托,依托于“虚拟”的电子商务也诞生并发展开来,尤其是在目前的“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给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几乎是不断递增,并且随着社会经济和时代的发展,电子商务更是在经济领域上给其他行业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于各行各业都有着非常广泛的应用。电子金融固然使人们的生活愈加便利,但是无法忽视的是电子金融会增加金融风险。因此如何基于电子金融业务风险制定对应的防范措施便成了相关人员的重要工作任务。

1 概述

1.1 定义

基于计算机网络甚至是互联网,于全球范围内进行各种金融活动,此即为“电子金融”。目前,可以被囊括到电子金融范畴的金融活动主要有:①网上结算;②网上支付;③网络期;④电子保险;⑤电子银行;⑥电子证券。就本质而言,电子金融是以计算机作为辅助手段来拓展金融业务,改变传统金融的低服务效率,使从业者获得更快的服务速度、更好的服务结果,其金融运作模式高度现代化,变革性地将互联网作为载体,具有非常鲜明的创新性。

1.2 优势

1.2.1 虚拟的服务方式

相较于传统金融的服务方式,电子金融服务不再使用传统“面对面”柜台服务模式,而是由客户经过电子方式将业务数据导入服务器中,进行数据的输入、传输与输出,就服务方式而言电子金融具有非常鲜明的“虚拟性”。

1.2.2 开放的运行环境

相较于传统柜台服务相对封闭的环境,电子金融在运行环境上具有非常鲜明的开放性,其所依托的载体乃是虚拟的网络,而网络则是相对开放的,客户只需要利用相应的设备、支付相应的费用即可以在任何时间与地点享受到应有的金融服务。

1.2.3 实时的业务处理

传统金融服务需要人工进行介入,客户发出指令后由柜台人员进行手动操作,这中间需要耗费一定的“反应”时间,经过一个“反馈”的过程,因此在业务处理上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延时性”。与其相比,电子金融则可以做到金融业务的“实时处理”,客户只需要发出指令即可马上执行电子金融服务,省去了人工介入环节,不必耗费较长的时间即可以获得处理结果。

1.2.4 模糊的时空界限

传统金融服务总会因为时间或空间的障碍而无法将业务无限扩展,而借助互联网技术电子金融服务可以打破时间与空间的束缚,将金融业务扩展到任何时间点与地点,客户在当地所享受到的服务与前去金融机构所享受到的服务与品质而言是完全相同的。

2 风险类型

2.1 政策法律风险

作为一种新兴事物,电子金融刚刚起步,我国在相应的政策法规体系上尚不完善,许多金融机构反映在开展业务时“无法可依”,难以有效规避政策法律风险,经常出现违规行为,进而导致新业务被中止,遭受本可避免的损失。例如曾经在腾讯微信推广的中信银行联名信用卡,刚刚开展了信用卡虚拟业务便被中国人民银行紧急叫停,最终导致了中信银行股价跌停和腾讯股价下降4%的结果。

2.2 战略风险

在运作电子金融业务时,金融机构需要提前制定好相应的战略决策,立足于明确的目标来采取具体的行为。而金融机构在某些情况下所制定出的战略决策并不一定是完全正确的,金融业务人员无法每时每刻都能完全把控金融风险、了解市场资源是否充沛、业务目标是否具有可行性,所以金融机构在开展电子金融业务时必然或多或少地会面临一些战略风险。以下行为便能引发战略风险:①电子金融应选择怎样的业务形式;②电子金融应如何设置实施方案;③电子金融业务应该制定什么程度的实施目标;④其他。一旦评估与判断结果出现偏差,电子金融业务便有可能在实施中面临困境甚至挑战,金融机构的绩效将会受到不利影响,甚至其自身生存也会受到威胁。

2.3 信用风险与信誉风险

信用风险针对的是客户的诚信度与道德,信誉风险则是针对电子金融机构,用于反映金融机构的信誉问题。一般而言,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无法如期履行还款义务并给金融机构带来损失的风险,信誉风险则是指电子金融机构无法履行给客户带来经济利益或采取不合法手段逃避相应义务的风险。事实上,电子金融依托于虚拟网络进行交易,在违约追责和客户身份确认上具有较高的难度,其多为逆向选择,比传统金融业务具有更高的信用风险。而电子金融机构是否具有良好的信誉关乎于客户是否给予其信任、是否愿意授权其进行电子金融服务,若是电子金融机构在服务安全性、实时性或准确性上出现异常,其信誉将会“蒙尘”。鉴于当前社会互联网媒体的高度发达状况,一旦金融机构具有信誉不良问题便会被大范围广播,使电子金融机构受到打击,一些电子金融机构甚至因此无法继续运营下去。此外,许多客户对电子金融服务并没有充分地了解,一家机构出现问题便有可能引发客户对相似机构的质疑,一旦扩散开来将会对整个电子金融行业产生巨大冲击,导致业务量骤降。

2.4 实用性风险

电子金融业务在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上可谓是多种多样,抱持着不同理念或者处于不同文化背景的客户在面对电子金融业务时可能作出不同的选择,虽然客户会因为需求偏好而存在不同的侧重点,但是绝大多数客户都对交易安全性给予了最高的关注,于是大多数金融机构都采取“手机动态验证码”或“强制定期更换密码”等措施进行安全强化,这些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交易安全性,但是电子金融交易本身具有的便利性优势却被严重削弱,这无疑与许多重视便利性的客户的需求是相悖的。一旦这些客户产生上述强化措施无法确保交易安全性的想法,又困扰于遗忘手机、无法记住经常更换的密码等意外状况,金融机构将会因电子金融不再具有的便利性而失去大量客户。因此,在电子金融业务开发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应该针对不同类型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多元化设计,使客户可以有更多的选择,进而吸引到更多的潜在客户。

2.5 技术安全风险

虽然计算机技术与互联网技术在近年来出现了日新月异的发展,但是二者依然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问题,以二者作为支撑的电子金融体系若是无法恰当运用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有效避免计算机软硬件故障问题,同样会遭受一定的损失。在我国,目前电子金融系统所面对的最大的安全问题便是日益猖獗的网络诈骗等犯罪行为,出于利益的诱惑,许多黑客都会使用病毒、木马来攻击电子金融系统,一旦成功将会给电子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3 防范策略

3.1 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风险的防范在于“居安思危”,即在风险尚没有形成之前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手段。对于电子金融业务来说,建立并健全一套风险预警机制是非常必要的,也是首先要完成的任务。基于风险防范机制,电子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风险评测来控制风险带来的损害,使其处于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之中。此外,在风险管控的过程中,电子金融机构借助系统监测与检测程序,可以预见性地避免系统故障的出现,实现对电子金融的有效监督与管理。

3.2 加快、加强法律制度建设

国家政策法律的制定不在电子金融机构的能力范围之内,所以电子金融机构需要从自身加强相应的制度组织建设。在笔者看来,电子金融机构应该基于宏观的信息化发展状况与金融经济体系来推动电子金融业务的发展,使其业务形式愈加多元化,进而不断强化金融业务,建立试点单位,在技术部门不断推广创新型技术与发展型技术,以缓解金融法律制度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电子金融机构还应该积极落实与完善各项金融法律法规,明确金融业务信息化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具体来说,就是建立高效监管机制,使业务工作无限贴近产业状况,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转、服务的有法可依、非法行为的有效清除。

3.3 找准“着眼点”,基于客户需求开展业务

客户的需求是电子金融服务的第一着眼点,电子金融机构无法在实体机构中与客户面对面沟通,只能利用自身的优势在虚拟世界中沟通,满足客户需求便成为确保交易完成的必要条件。然而,这种交流方式使得金融机构难以准确定位客户需求,因此电子金融机构需要从产品的实用性上入手,对产品结构与功能进行调节,以此来规避实用性风险。

3.4 完善信用信誉评估体系,优化自身形象

我国在信用评估体系上尚不完善,相关部门应加强实名制建设,通过交易记录采集来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用于电子金融机构做出选择。同样地,电子金融机构也需要通过优化自身形象来提高客户的信任度,使客户放心做出选择。

3.5 加强技术防护

鉴于网络系统安全管理需求,电子金融机构应定期针对网络安全进行评测与检查,以确保网络交易的安全进行。若是情况允许,电子金融机构应该安排技术人员对安全防范技术进行不断完善,通过设置“指纹识别”、“动态数字密码”等方式来确保电子金融交易的高效运行。此外,电子金融机构还应为员工加强内部培训,通过定期讲座等方式来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避免内部员工采取非法操作,给电子金融机构带来损失。

4 结 论

电子金融业务在我国刚刚起步,不得不面对一系列风险,电子金融机构需要根据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确保电子金融交易的安全完成。

参考文献:

[1]陈戈.关于电子金融业务风险分析及其防范策略探讨[J].商场现代化,2016(23).

[2]李家宁.电子商务背景下网络金融风险防范措施[J].财经界:学术版,20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