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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就是高等院校对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实现最佳经济效益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过程。随着我国科技事业的不断发展,经济建设的快速增长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法治的不断健全,我国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1.1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意识淡薄由于我国高等院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时间较短,我国高校领导层和一般管理者中的大部分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与培训,传统观念和意识还存在于高校相当一部分领导、一般管理人员、教师和科技人员的头脑中。他们对知识产权的深刻内涵缺乏真正了解,对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认识不足,意识薄弱。长期以来,我国高校一直把数、科研项目数、科研经费数、鉴定与获奖成果数等当作科技工作要求的主要方面,而且往往把这些指数作为教师职称评定、晋级奖励、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在这种“重成果轻专利”的政策导向下,教师们申请专利保护的敏感性差,缺乏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偏重学术水平的评估,轻视经济效益的发挥。科研成果一般以、成果鉴定、学术研讨会等形式公诸于众,使其丧失了作为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新颖性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与此同时,又使得大量的科技成果免费被世界各国使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1.2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疏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仍有部分高校没有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没有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工作大都由科技处管理人员兼管,这样做不仅严重影响了科技人员申请专利的积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校的知识产权的健康开展。另外,这种相互脱节、互不协调的运行机制,出现了管理上的混乱和漏洞,形成了知识产权流失的“暗道”。如高校大量教师通过跳槽、考博、留学、访问等途径离开原学校,谋求新的发展,而将所掌握的技术资料、图纸、成果、软件等带到新单位;大量硕士生、博士生、访问学者,在校期间参与了导师的科研工作,离校时将有关技术秘密直接或变相地带走;一些高校中有相当比例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在技术服务和社会兼职活动中,为了一己私利,将技术秘密非正常地转移到兼职单位;有的把职务发明当作非职务发明进行专利申请等等。
1.3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滞后政策问题的核心是如何调动科教人员积极性的问题,现在的激励机制力度不够,有些政策只是写在纸上没有落到实处没有使那些从事专利技术转化的人从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中得到应有的回报。[2]目前高校科研人员的收入主要有工资、岗位津贴、各类头衔津贴、各类奖金、科研奖励和社会服务收入(如担当各种鉴定会、评奖会、课题立项评审会、评标会等)。以上各项收入都是与职称挂钩的,而职称的评、聘等都需要看发表的论文数、出版的著作数和科研奖励的级别等,均与专利无关。据有关部门统计,科技成果是目前大学教师普遍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它与科研人员的住房问题以及福利待遇等多项利益紧密相关,而这些利益的获得很少与专利工作以及专利技术转化挂钩,严重地影响了科研人员申请和从事专利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在专利技术转化方面,应尽快制订一套足以调动教职工从事专利技术转化工作积极性的政策和措施,确保专利技术转化者能够从中受益。
1.4管理经费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按照有关规定,我国各高等院校应该设立专利基金,并对获权专利给予一定的奖励。但是,我国高校目前的情况并非如此,即使有些高校设有专利基金,却也是严重不足。我们知道,从专利的申请到获权后的维持都需要交纳一定费用,这就需要足够资金的支持。而我国高校目前普遍缺乏知识产权管理经费,近年来高校专利权提前中止的现象屡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与维护费用严重不足有直接的关系。由于缺乏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项基金,一些本该申请专利的高科技成果丧失了专利制度的保护,丧失了国际竞争性。另外,我国一些高校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无视市场导向,忽视对专利文献的检索无法了解和把握国内外最新技术水平的发展动向造成研发转化与市场的严重脱节,加之一些高校教师申请专利时只追求数量,不注重质量,致使科技成果实现真正意义上转化与产业化的比例低,且应用前景不佳。
1.5知识产权人才缺乏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范围很广,涉及面宽,情况复杂,且专业性、法律性非常强。这就要求我们的高等院校要有一批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者,但我国高校却普遍缺乏这方面的人才。我国多数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由学校的科技处代为管理,一般没有配备接受过正规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的专业管理人员。这样,兼职管理人员运用知识产权知识的能力和水平较差,也就必然造成了知识产权各环节管理的失衡。这些管理失衡、各种法律关系处理不当、各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就直接导致高校知识产权的严重流失。
2加强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对策
高校是知识产权的密集之地,曾经有人统计,今天影响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科技成果有70%来自于[3]高等院校。在知识产权日益成为现代化国家立国之基的背景下,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针对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如何借鉴国外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确实可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对策,已是我国高等院校迎接新挑战、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整体综合竞争能力的必然选择。2.1大力强化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意识观念意识问题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针对我国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观念模糊和意识淡薄的现状,我们应大张旗鼓地在全国高校范围内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这种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增强保护和管理好自己知识产权的意识,另一方面强化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的观念。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利用校报、学报、电台、电视台、宣传栏、墙报、校园网等,还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和学习班以及开设必修课的形式,广泛宣传普及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知识及知识产权管理知识,并进行典型案例教育,全面提高我国高校师生员工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观念和水平,强化其竞争能力与自我保护意识。
2.2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高校科教学人员申请专利获取自主知识产权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高校要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政策从制度上扭转那种重论文和报奖、轻专利的思想,把知识产权创造纳入到科研人员业绩考核中,与职称评定相结合,与岗位津贴相结合,与成果奖励申报相结合。教育部门在各种检查评估指标体系中也要逐步增加专利项目的比重;高校要对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科教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撑。教育部第3号令《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中指出“:高等学校应拨出专款或从技术实施收益中提出一定比例,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用于支持补贴专利申请、维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费用。”建议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基金(经费),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将具有创新水平的成果及时申请保护,取得自主知识产权。
2.3加强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知识产权管理队伍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知识产权人才的竞争。因此我国高校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首先,我们要有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专门机构。,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要开办知识产权学院或知识产权系,有计划地、系统地、正规地培养知识产权方面的专门人才。在其他一些高等院校本科教育中,应开设知识产权课程,使我们高校学生普遍具备知识产权方面的基础知识。其次,我国高校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人才的引进工作。我们既可以从国内的一些法律机构、管理机构中引进知识产权人才,还可以从国外引进这方面的人才。再次,加大对现有知识产权人才的培训力度。我们可以通过开办讲座、集中学习、到专门知识产权院(系)进修等方式对现有高校的知识产权人才进行教育、培训。最后,大力开展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合作与交流。使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与国际潮流相融合,以此共同推进人类知识产权事业的创新与进步。
摘要:高校是我国知识创新、传播和创新人才培养的主力军,目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主要存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意识淡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疏漏;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滞后,管理经费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知识产权人才缺乏,知识产权流失严重等问题,对此我们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这些对策包括大力强化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意识;建立健全高校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知识产权队伍等。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问题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Z].国发[2008]18号,2008206205.
[2]陈美章.大学专利技术转化问题研究[J].知识产权.2005(3):7.
摘要:高校是我国知识创新、传播和创新人才培养的主力军,目前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主要存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意识淡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疏漏;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滞后,管理经费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知识产权人才缺乏,知识产权流失严重等问题,对此我们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这些对策包括大力强化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意识;建立健全高校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知识产权队伍等。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问题
0引言
知识产权是关于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及其他来自智力活动所取得的一种财产属性权利。当今世界,知识产权受到各国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国发[2008]18号)《纲要》指出,要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大幅度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支撑。[1]《纲要》的出台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也标志着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从此迈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高校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作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知识产权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与否,任务目标完成的质量如何,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以及创新型国家目标的实现。
1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问题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就是高等院校对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实现最佳经济效益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过程。随着我国科技事业的不断发展,经济建设的快速增长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法治的不断健全,我国高等院校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
1.1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意识淡薄由于我国高等院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时间较短,我国高校领导层和一般管理者中的大部分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与培训,传统观念和意识还存在于高校相当一部分领导、一般管理人员、教师和科技人员的头脑中。他们对知识产权的深刻内涵缺乏真正了解,对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认识不足,意识薄弱。长期以来,我国高校一直把数、科研项目数、科研经费数、鉴定与获奖成果数等当作科技工作要求的主要方面,而且往往把这些指数作为教师职称评定、晋级奖励、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在这种“重成果轻专利”的政策导向下,教师们申请专利保护的敏感性差,缺乏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偏重学术水平的评估,轻视经济效益的发挥。科研成果一般以、成果鉴定、学术研讨会等形式公诸于众,使其丧失了作为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新颖性而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与此同时,又使得大量的科技成果免费被世界各国使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1.2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疏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仍有部分高校没有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没有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工作大都由科技处管理人员兼管,这样做不仅严重影响了科技人员申请专利的积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校的知识产权的健康开展。另外,这种相互脱节、互不协调的运行机制,出现了管理上的混乱和漏洞,形成了知识产权流失的“暗道”。如高校大量教师通过跳槽、考博、留学、访问等途径离开原学校,谋求新的发展,而将所掌握的技术资料、图纸、成果、软件等带到新单位;大量硕士生、博士生、访问学者,在校期间参与了导师的科研工作,离校时将有关技术秘密直接或变相地带走;一些高校中有相当比例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在技术服务和社会兼职活动中,为了一己私利,将技术秘密非正常地转移到兼职单位;有的把职务发明当作非职务发明进行专利申请等等。
1.3知识产权政策导向滞后政策问题的核心是如何调动科教人员积极性的问题,现在的激励机制力度不够,有些政策只是写在纸上没有落到实处没有使那些从事专利技术转化的人从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中得到应有的回报。[2]目前高校科研人员的收入主要有工资、岗位津贴、各类头衔津贴、各类奖金、科研奖励和社会服务收入(如担当各种鉴定会、评奖会、课题立项评审会、评标会等)。以上各项收入都是与职称挂钩的,而职称的评、聘等都需要看发表的论文数、出版的著作数和科研奖励的级别等,均与专利无关。据有关部门统计,科技成果是目前大学教师普遍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它与科研人员的住房问题以及福利待遇等多项利益紧密相关,而这些利益的获得很少与专利工作以及专利技术转化挂钩,严重地影响了科研人员申请和从事专利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在专利技术转化方面,应尽快制订一套足以调动教职工从事专利技术转化工作积极性的政策和措施,确保专利技术转化者能够从中受益。
1.4管理经费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按照有关规定,我国各高等院校应该设立专利基金,并对获权专利给予一定的奖励。但是,我国高校目前的情况并非如此,即使有些高校设有专利基金,却也是严重不足。我们知道,从专利的申请到获权后的维持都需要交纳一定费用,这就需要足够资金的支持。而我国高校目前普遍缺乏知识产权管理经费,近年来高校专利权提前中止的现象屡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与维护费用严重不足有直接的关系。由于缺乏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项基金,一些本该申请专利的高科技成果丧失了专利制度的保护,丧失了国际竞争性。另外,我国一些高校科技成果的研发和转化无视市场导向,忽视对专利文献的检索无法了解和把握国内外最新技术水平的发展动向造成研发转化与市场的严重脱节,加之一些高校教师申请专利时只追求数量,不注重质量,致使科技成果实现真正意义上转化与产业化的比例低,且应用前景不佳。
1.5知识产权人才缺乏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范围很广,涉及面宽,情况复杂,且专业性、法律性非常强。这就要求我们的高等院校要有一批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者,但我国高校却普遍缺乏这方面的人才。我国多数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是由学校的科技处代为管理,一般没有配备接受过正规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的专业管理人员。这样,兼职管理人员运用知识产权知识的能力和水平较差,也就必然造成了知识产权各环节管理的失衡。这些管理失衡、各种法律关系处理不当、各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就直接导致高校知识产权的严重流失。
2加强我国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对策
高校是知识产权的密集之地,曾经有人统计,今天影响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科技成果有70%来自于[3]高等院校。在知识产权日益成为现代化国家立国之基的背景下,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针对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如何借鉴国外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成功经验,制定确实可行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对策,已是我国高等院校迎接新挑战、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整体综合竞争能力的必然选择。转2.1大力强化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意识观念意识问题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针对我国高校目前普遍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观念模糊和意识淡薄的现状,我们应大张旗鼓地在全国高校范围内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这种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增强保护和管理好自己知识产权的意识,另一方面强化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的观念。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利用校报、学报、电台、电视台、宣传栏、墙报、校园网等,还可以通过举办讲座和学习班以及开设必修课的形式,广泛宣传普及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知识及知识产权管理知识,并进行典型案例教育,全面提高我国高校师生员工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观念和水平,强化其竞争能力与自我保护意识。
2.2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高校科教学人员申请专利获取自主知识产权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高校要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政策从制度上扭转那种重论文和报奖、轻专利的思想,把知识产权创造纳入到科研人员业绩考核中,与职称评定相结合,与岗位津贴相结合,与成果奖励申报相结合。教育部门在各种检查评估指标体系中也要逐步增加专利项目的比重;高校要对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科教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撑。教育部第3号令《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中指出“:高等学校应拨出专款或从技术实施收益中提出一定比例,设立知识产权专项基金,用于支持补贴专利申请、维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费用。”建议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基金(经费),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将具有创新水平的成果及时申请保护,取得自主知识产权。
2.3加强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知识产权管理队伍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知识产权人才的竞争。因此我国高校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首先,我们要有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专门机构。,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要开办知识产权学院或知识产权系,有计划地、系统地、正规地培养知识产权方面的专门人才。在其他一些高等院校本科教育中,应开设知识产权课程,使我们高校学生普遍具备知识产权方面的基础知识。其次,我国高校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人才的引进工作。我们既可以从国内的一些法律机构、管理机构中引进知识产权人才,还可以从国外引进这方面的人才。再次,加大对现有知识产权人才的培训力度。我们可以通过开办讲座、集中学习、到专门知识产权院(系)进修等方式对现有高校的知识产权人才进行教育、培训。最后,大力开展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合作与交流。使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与国际潮流相融合,以此共同推进人类知识产权事业的创新与进步。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Z].国发[2008]18号,2008206205.
[2]陈美章.大学专利技术转化问题研究[J].知识产权.2005(3):7.
关键词:高校;知识产权;知识经济
我国高校在知识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而当前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不利情况都将制约高校的进一步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1999年4月8日实施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高校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著作权及其邻接权;高等学校的校标和各种服务标志;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依法由合同约定由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的其他权利。
一、我国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
有些高校缺少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对知识产权管理的机构缺乏有效的管理。高校知识产权属于多个机构管理,其职能的行使是分散的。许多知识产权机构一般挂靠在科技主管部门内,没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或专职管理人员,甚至有关人员根本不懂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管理实际上处于放任自流、无人负责的状态。
(二)缺乏知识产权专用经费及有效的政策导向和利益机制
申请专利需要缴纳一定的经费,尤其是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要缴纳申请费、维持费、实审费和授权登记费等各种费用,还要缴纳机构的费。如果到国外申请专利动辄需用上万元。目前,高校中职务发明的专利费一般都由课题组从其课题经费中支付,由于课题组具有一定的时间性,课题任务一旦完成,专利维持就显得很困难,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的有效性是以专利权人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来维持,一些有前景的专利由于无法按时缴纳维持费而不得不放弃专利权,造成学校知识产权的流失。尤其是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它的审查周期长,往往需要二三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授权,其效益的体现需要更长时间,如果仅由发明人决定专利维持与否,就很难有效地保护高校的专利。这与无知识产权专用经费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外,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明文规定了对发明人员的“一奖两酬”,但至今许多高校由于经费不落实,对这一规定未能兑现或兑现不到位,影响了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积极性。
(三)缺乏严格的保密制度
目前高校在科技活动中,技术泄密问题比较严重。现在高校仍有一些科研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属于学校职务成果的技术资料,私下去从事校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兼职活动,泄漏了高校辛苦得来的成果。而且由于人员流动中有关人员离职后和高校签订的合同方面不够完善,甚至有些人员是借着自己手中所掌握的高校知识产权成果来谋取高薪和好的职位,许多科研数据和成果被流动的科技人员无偿占有和带走。还有一些科技人员故意?昆淆职务成果和非职务成果的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把其手中应属与职务作品的成果当成非职务申报专利进行转让等,这样都造成了高校的损失。gwyOO.
(四)科研成果重复研究多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科研人员适应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研工作模式,在选择科研课题立项时,不是以市场经济前景为指导,而是以获得科研经费为目的,忽视查新工作,在不了解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不管研究的课题内容是否重复、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情况下,将他人已完成的项目、已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立项,重复研究,一方面浪费了大量的人、财、物,使高校的科研水平受到严重的阻碍,影响高校开发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另一方面所得的“研究成果”得不到法律保护一旦形成产品投入市场后很容易造成侵权,使高校在经济上蒙受损失。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状况,制约了高校的科技创新。
二、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认识上存在差距,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高校管理和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的深刻内涵缺乏了解,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如何保护的程序掌握的不够全面,高校的知识产权保护缺乏战略高度、全局观念,知识产权保护缺乏专门人才。另外,管理人员认识上存在差异,重视程度不同。这些原因,造成多数高校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目前,仅靠部分科研人员自身力量保护、应用和推广科技成果,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评价体系不科学,缺乏激励机制
高校的排名,教师职称的评定等都要依靠科研成果作为必备的基础条件,而专利技术的成果在近几年得到部分确认。科研成果是以、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科研经费、鉴定和获奖结果等为体系,多数专利技术不作为评价因素。这些不合理的评价体系,影响了教师职称评定、晋级奖励、绩效考核,使学校和科研人员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去增加支出用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而科研人员又无法从知识产权保护中得到有效的回报。
(三)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不重视专利技术保密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和传统的观念,许多人对知识产权的概念、意识非常淡薄。研发人员自己不注重保护研发的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同时有些人也不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技术缺乏保密意识,造成技术泄密,失去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条件。
(四)对研发的课题和项目缺乏系统性和前瞻性
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缺位。研发人员未能及时掌握国际、国内的新动态,并受不同地区、研发人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新技术运用能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研发的课题缺乏前瞻性,造成项目重复和浪费,科研成果难以实现转化,制约高校科技创新。
三、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策略
(一)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经营管理部门
受国外著名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启示,目前我国国内高校也开始探索建立新的知识产权管理组织模式。中国科技大学就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以专利保护和合同管理为重点,逐步对该校的知识产权进行规范、全面的管理,在理顺产权关系、保护知识产权、规避技术风险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综观国内的情况和国际的经验实例可以表明,要防止高校知识产权流失,减少高校无形资产被任意侵害和流失现象,必须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建立高校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体系,设立合理的管理机构。
(二)积极完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
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涉及到高校科技成果的专利保护或商业秘密保护、著作权和邻接权保护、高校校名校标以及有关服务标记的使用权利保护等,具有涉及面广、管理复杂的特点,所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将有助于减少法律纠纷,预防高校的知识产权成果流失。完善高校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关键是应该在我国高校中推广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是在国际知名大学中一种非常流行的保护和管理高校知识产权的手段,它有助于高校明确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知识产权保证书制度要求任何人员在进入高校的时候,了解学校的有关知识产权条例,统一与学校事先签订书面知识产权协议。
当然由于各个高校情况不同,所以每个学校应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协定。在制定高校知识产权保证书的时候,可以参考西方一些著名企业与雇员签订的知识产权保证书,采取利益平衡来买断雇员受雇期问几乎所有的智力成果,这样有利于减少纠纷与摩擦。也就是说该制度的推行必须和合理的奖励制度相配套,不然就会打击有关人员创新的积极性。
(三)实行合理的技术保密制度
高校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校的现实情况制定合理的保密制度,使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落实到科研课题组、实验室等。学校各个单位要制定有关的保密规章,规章中要明确表明本单位的保密范围。对外发表文章、展览新科技和新产品以及交流有关资料时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以防泄密,造成学校不必要的损失。对于技术资料、实验记录等有关档案的保管必须规范化,对于应该采取保密措施的要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有关资料外泄,同时制定严明的保密纪律,并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另外由于知识产权大部分都有时间限制,到达一定时间的发明、技术就要进入公有领域,只有少部分的知识产权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长久维持下去,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四)建立专利优先的科研业绩评价和激励制度
进入市场经济的今天,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重论文、重成果、轻专利”的现象仍大量存在,所以高校应该建立专利优先的科研业绩评价和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创新热情,使他们主动、积极地从事知识创新活动,产生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来激励有关人员:
1.名誉奖励和经济奖励并重。可以把知识产权因素与职称评定或先进评选相结合,对于在知识产权取得及转化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者,在职称评定或先进评选时优先考虑提升。同时高校可以把从专利中获得的利益拿出一部分来,专门成立有关专利的奖金,用于奖励发明人和在专利保护管理中有突出成绩的管理者。
2.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收益分成。高校知识产权成果顺利商业化、转化后,一定要把转化后的收益分给原发明人一部分。这一部分收益分给发明人的形式可以根据发明人的选择或学校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可以给予一次性的资金奖励或分期给予奖金,也可以把知识产权因素与个人技术股相结合,制定专利转化后明确的发明人可以占有技术股份的激励政策,适用股份奖励。这里强调的是,对待专利发明人,要注意给予他们奖励和从他们自己的发明专利给予他们一定的利益是两回事,要实行奖励和利益都要给的制度,不能从他们应该得到的利益中抽取份额用于奖励有关人员,这样会打击有关人员的积极性。
(五)积极构筑产学研新机制
通过与各地区、企业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参与地区或企业的技术创新,并以共建联合研究中心、科技风险投资开发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方式把学校和企业或地区经济开发捆绑在一起,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建立一个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如高校通过科技协作网,向社会、企业展示自己的科技成果、科研能力,同时了解企业的科技需求,使高校和社会能够有效地沟通,构建良好的信息环境和成果转化环境。要在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坚持与企业的友好合作,建立“强强联合”的产学研联合机构,发挥学校的知识产权辐射源和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达到双赢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