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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合同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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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

当前,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发展支柱,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贡献不言而喻。建筑业的有序发展,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建筑市场的对外开放,合同、合同管理和索赔在我国工程管理界,特别是在建筑企业受到普遍重视,其原因是,我国建筑业正面临市场经济和与国际接轨的挑战。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经济。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要加强建筑市场法制建设,健全建筑市场法制体系,从而保证建筑市场依法有序地正常运行,要达到此目的,必须加强对工程合同的法律调整和管理,贯彻落实《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和推行建设工程类合同示范文本等。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属于买方市场,竞争激烈,工程合同价格中包含的利润逐步减少,合同风险加大,合同条件苛刻。企业必须通过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来提高企业的素质和竞争能力,而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避免亏损,取得工程盈利。

一、合同管理在建筑企业中的作用

1.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

(1)工期。包括工程的总工期、工程开始、结束的具体日期以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动的持续时间,它们是由合同协议书、总工期计划、双方一致同意的进度计划规定。

(2)工程质量 、规模和范围。详细而具体的质量、技术和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建筑面积、项目要达到的生产能力、建筑材料、设计、施工等。它们由合同条件、图纸、规范、工程量清单等定义。

(3)价格。包括工程总价格、各分项工程的单价和总价等,它们由中标函、合同协议书等定义。

2.合同是双方责任、利益和权力的纽带

(1)承包方的期望是。尽可能多的取得工程利润,增加收益,降低成本。

(2)业主方的期望是。以尽可能少的费用完成尽可能多、质量尽可能高的工程。

由于双方的期望不一致,将导致工程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并造成工程实施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双方常常都从各自利益出发考虑和分析问题,采用一些策略、手段和措施达到自己的目的。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互为条件的,这一切又必然影响和损害对方利益,妨碍工程顺利实施。合同是调节这种关系的主要手段。双方都可以利用合同来保护自身的利益,限制和制约双方。所以合同应该体现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如果不能保持这种均势,则导致合同一方的失败,甚至整个工程的失败。

3.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都必须按合同办事,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所以,工程管理以合同为核心。在市 场 经 济中,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在合同所定义的经济活动中,合同限定和调节着双方的义务和权利,作为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工程纠纷问题首先都要按合同解决,合同具有法律上的最高优先地位。合同 一 经 签订,只要合同合法,则成为一个法律文件。双方按合同内容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都必须用合同规范自己的行为。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甚至单方撕毁合同,则必须接受经济的、甚至法律的处罚。除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外,合同当事人不能摆脱这种法律约束力。

4.合同体系是决定项目管理机制的重要因素

业主通过合同分解和委托项目任务,实施对项目的控制。所以一个项目的合同体系反映了同时也决定了项目的管理机制。合同将工程所涉及到的生产、材料和设备供应、运输、各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分工协作关系联系起来,协调并统一工程各参加者的行为。

5.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解决争端的依据

由于合同双方利益的不一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争端是难免的,争端是经济利益冲突的表现,常常起因于双方对合同理解的不一致、合同实施环境的变化、一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等。

二、我国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我国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合同实施的法律环境恶劣

人们不习惯用法律手段和合同措施解决问题。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成效不显著,水平也很难提高。

2.我国目前建设市场竞争激烈,合同双方地位不平等,合同约束力不强

由于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业主在合同中经常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而承包商迫于生计,只能接受这样的合同条件。在工程中,承包商处于被动地位,常常为了搞好关系,而不能严格认真地执行合同,不敢向业主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在合同的签 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恶化着工程承包市场环境。

3.我国目前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

无论业主、承包商、甚至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水平都很低,合同意识薄弱,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很难严格履行合同,通常合同双方都 有违约行为。因此在我国推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十分困难。

4.建筑市场对外开放,市场竞争愈加激烈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建筑业将面临一次重大的挑战,更多的外国工程设计和承包商将进入中国市场,他们凭借强大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将对国内企业造成很大的压力,使国内竞争更加激烈,这也使我们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

由此可见,合同意识的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仍是我国建设工程中的普遍现象。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国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工程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产生严重的损害。由此看来,就需要我国建筑企业强化合同管理,使得建筑市场法律化、规范化,从而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使得我国建筑市场走向高效、科学、规范之路。

三、强化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1.加强合同管理意识,普及合同管理知识,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要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强调按合同要求施工,而不仅仅是按图施工。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合同涉及面广,整个管理层,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都应有合同管理的观念和意识,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合同管理意识,通过强化理论学习,总结合同管理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2.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网络

目前不少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比较随意,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也没有专人管理。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因此,企业必须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

3.培养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引进先进管理模式

(1)要重视选人,要选调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合同管理队伍。

(2)要加强理论学习。经常组织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等。鼓励合同管理人员参加法律和经济管理方面的考试及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

(3)要创造同业交流的渠道,引导同业交流。真知灼见往往在交流中产生,可以适当组织业余活动,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

(4)要以机制激励人。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激励人。

(5)在实践中培养、锻炼、造就人。实践培养是关键,应该把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结合起来,把合同管理人员放到施工项目部去从事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在工作中实践合同管理的理论、方法,以完善能力结构。

4.建立、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在合同管理中起着至关 重要的作用。企业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严格的规章 制度和可操作的作业制度,用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四、结论

由于我国刚从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我国的建筑企业与发达国家的国际公司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国建筑企业要提高承包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加快与国际接轨,必须提高合同管理与索赔水平。

目前主要应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必须建立和健全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二,深化建设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第三,增强合同与索赔意识。

第四,要逐步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合同管理和索赔专家。

第五,全面学习研究国际先进的合同管理与索赔的组织结构、方法、措施、手段和经验,重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更为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与索赔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参考文献:

[1]王兆俊: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知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

[2]减军昌:季小弟等译.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FJDIC第四版,1988年).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1991.

第2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 合同 管理 问题

现代社会可以讲是合同社会。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把合同束之高阁,我们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本文围绕近年来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治理对策,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常见的有: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是不存的。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元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迥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2、应当发出的书函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

3、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4、应当追究的动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5、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于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

6、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二、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提出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本文试图从治本角度去解决问题,因此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历史根源

当今的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建筑施工企业只管生产,无须讲经营,更不讲什么效益。因此,长达三十多年的计划经济年代里,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没有合同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对比八十年代初期,现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完善得多了,可以说基本到位。但三十多年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至今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类似本文所说的12个问题。

(二)认识根源

主要是建筑业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

首先,是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其次,是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

对市场来说,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对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由此可见,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

(三)法律根源

这里是指合同的法律根源。根源在于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

前期的计划经济年代,我国没有合同法,因为计划经济不需要合同,也就不需要合同法了。我国《经济合同法》迟至1981年12月才出台。到1985年3月出台《涉外经济合同法》,1987年6月出台《技术合同法》。但三本合同法都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不少新的合同问题在法律上是空白的。1993年修改了《经济合同法》,但这次修改只是临时性的,并没有消除合同法诸法并存和有关法规相互冲突的现象。直至1999年3月才制定了统一的合同法。由此可见,我国的合同法律是滞后的。

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和认识根源,我们建筑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产生了本文第一部分的问题,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

(四)制度根源

这里是指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由于存在以上三个根源,因而也导致了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因此,也就产生了本文第一部分析暴露出来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制订制度固然重要,执行制度更为重要。无章可循不行,有章不循也不行。而且,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上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三、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下述四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

3、选送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

4、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二)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

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

制度网络,一提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则根据自身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

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一句话,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三)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上述两项治理对策,都是企业内部战略措施,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则是一项外部措施,目的是借助外部措施,推动内部的合同管理。

"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起来的,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

企业应主动、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氛围。

二是根据活动的六项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把这项活动与企业管理结合起来。这六项标准中最重要一项是: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双方同意解约外,企业签订的合同履约率必须达100%。

第3篇

关键词:建筑企业;施工合同;合同管理;管理手段

0 引言

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经济往来,都是由合同方式进行的,建筑企业也不例外。施工合同可以控制其工程成本,以此来提高建筑企业工程的经济效益,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当前建筑企业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目前,随着我国的建设规模日渐扩大,其在资金、技术及管理上形成了很大的压力,如果我国的建筑企业要想蒸蒸日上,就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不过,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例如施工合同管理不够完善,合同管理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等问题,这样很容易造成工程成本的提高,使得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受到不可避免的影响。所以,建筑企业必须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及专业技术能力,对施工合同严格管理,从而使建筑企业的工程效益有所提高。

1.当前,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不标准,内容表述不严密周到

建筑企业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不标准,其所表达的内容也不准确。首先,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的合同当事人,往往比较容易忽视施工合同的重要性,签订相关合同文件条目时不够健全、所表达的内容也含糊不清,从而造成了在执行工程项目经济管理、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的测量、工程前期的预付款和工程完工结算时都缺少依据,这样一来,施工方和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产生了争议。其次,工程承包商为了能接到工程项目,在与业主签订协议过程中都过于迁就业主,业主提供的一系列要求都完全的对其满足,使承包商处于被动的地位,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承包商对合同的内容不够严格。所以,造成了工程完工结算时很容易出现经济纠纷的情况。

1.2施工合同内容违背了招标文件、投标单位的条件与要求

所谓招标文件,指的就是招标单位评标的重要依据;而投标书指的是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书的条件与要求,向招标单位提交的报价和标单的文书。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招标文件与投标书具有重要作用,有的建筑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往往实行承包责任制的形式,根本没有考虑到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问题。建筑企业对施工合同发展规律的政策性文件的变化及使用材料价格的改变,完全的按照施工合同上的条款办事,从而造成了施工合同内容违背了招标文件和投标单位的条件及要求,使其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出现了不平等。

1.3正在执行的合同数较低,难以得到赔偿要求

在执行建筑工程合同中,通常会出现违反合同的现象发生,具体发生在建设单位不按合同里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期支付工程预付款,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也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建筑单位并没有及时的对工程按规定付款,总是拖拖拉拉,建设单位也没有真正的按照合同里的规定来办事,致使合同的信用度以及合同内容的周密度对建筑市场的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合同索赔是施工合同管理内容中最为常见的,它可以为规范合同的约束力起到保障性作用。索赔主要指的是合同双方存在违约行为,应由违约的一方承担的责任与风险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对于工程的承包商来说,索赔是保护自己并获得正当利益的主要手段。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合同内容不明确等问题,一定程度上给索赔工作带来了难度,严重的造成了承包商利益受损。

1.4对合同管理认识不强,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

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都对工程成本以及技术比较重视,无视施工合同。大部分的建筑企业在工程合同管理上没有设立相关机构,从而造成了施工合同管理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有效性。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建筑企业在选择合同管理人员上应要求其是懂经济与法律以及管理的综合素质人才。当前时期,施工合同管理人员都不是专业人才,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都很差,导致合同管理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2.施工合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1不适应运行体制的转变

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型社会转向市场经济型社会,对大多数企业单位的经营管理都带来了影响,不例外,对建筑业的管理也带来了影响。建筑工程相关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管理手段还是停留在计划经济社会时期,那时的建筑施工任务都是由上级命令,根本不需要合同之类的文件,所以合同管理单位也就不存在。可是,现在是市场经济型社会,建筑市场竞争很激烈,承办业务需通过招投标来择优选择中标的施工单位,再由中标的施工方和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逐渐的产生了合同与合同管理。

2.2施工合同管理法规落后

长期以来,我国没有设立合同法,导致了合同在法律方面是非常落后的,由于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也在积极的制定了有关合同的法律规定,以此提高建筑工作人员对合同法律法规的认识。

3.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3.1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

具有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对企业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单位应加强培训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与义务能力,使其在合同管理中精通各种工程技术以及法律法规、熟悉合同的执行工序等工作,保证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效的运行。

另外,相关单位还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设立专业的部门体系以及专业的工作人员来进行合同管理,这样可以使合同管理具有专业化及规范化。

3.2创新完善施工合同的管理方法

目前我国的建筑业范围越来越大,以往的施工合同管理方法已不能满足于当前,因此,应在原有的施工合同管理方法上不断的创新,为建筑企业打造一个全新的合同管理模式。

3.3建立信息化的施工合同管理机构

当前时期,随着我国体制的逐渐开放,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内容也越来越复杂,此时国家建立信息化的施工合同管理机构就显得尤为的重要。因为信息化的施工管理机构可以使合同管理人员能够全面的了解其知识,从而让工程建设进度顺利的进行,同时也提高了施工合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的效率。

4.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施工方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就必须重视施工合同对工程成本的控制作用;由于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国家应加强建设具有专业化及规范化的合同管理机构,不断的突破创新,以此提高建筑企业的效益。

参考文献

[1]方远明.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思考[J].铁道工程学报,2003,(2):132.

[2]程森,钱秀红.浅谈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建设与管理,2003,(1):27.

[3]孔祥军,吴国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其对策[J].管理论述,2004,(3):20.

[4]董成海,张建生.浅析施工合同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1,(1):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