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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
当前,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发展支柱,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贡献不言而喻。建筑业的有序发展,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建筑市场的对外开放,合同、合同管理和索赔在我国工程管理界,特别是在建筑企业受到普遍重视,其原因是,我国建筑业正面临市场经济和与国际接轨的挑战。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经济。在工程建设领域中,要加强建筑市场法制建设,健全建筑市场法制体系,从而保证建筑市场依法有序地正常运行,要达到此目的,必须加强对工程合同的法律调整和管理,贯彻落实《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和推行建设工程类合同示范文本等。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属于买方市场,竞争激烈,工程合同价格中包含的利润逐步减少,合同风险加大,合同条件苛刻。企业必须通过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来提高企业的素质和竞争能力,而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避免亏损,取得工程盈利。
一、合同管理在建筑企业中的作用
1.合同确定了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
(1)工期。包括工程的总工期、工程开始、结束的具体日期以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动的持续时间,它们是由合同协议书、总工期计划、双方一致同意的进度计划规定。
(2)工程质量 、规模和范围。详细而具体的质量、技术和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例如建筑面积、项目要达到的生产能力、建筑材料、设计、施工等。它们由合同条件、图纸、规范、工程量清单等定义。
(3)价格。包括工程总价格、各分项工程的单价和总价等,它们由中标函、合同协议书等定义。
2.合同是双方责任、利益和权力的纽带
(1)承包方的期望是。尽可能多的取得工程利润,增加收益,降低成本。
(2)业主方的期望是。以尽可能少的费用完成尽可能多、质量尽可能高的工程。
由于双方的期望不一致,将导致工程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并造成工程实施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合同双方常常都从各自利益出发考虑和分析问题,采用一些策略、手段和措施达到自己的目的。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互为条件的,这一切又必然影响和损害对方利益,妨碍工程顺利实施。合同是调节这种关系的主要手段。双方都可以利用合同来保护自身的利益,限制和制约双方。所以合同应该体现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的平衡,如果不能保持这种均势,则导致合同一方的失败,甚至整个工程的失败。
3.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
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都必须按合同办事,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所以,工程管理以合同为核心。在市 场 经 济中,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在合同所定义的经济活动中,合同限定和调节着双方的义务和权利,作为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任何工程纠纷问题首先都要按合同解决,合同具有法律上的最高优先地位。合同 一 经 签订,只要合同合法,则成为一个法律文件。双方按合同内容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都必须用合同规范自己的行为。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甚至单方撕毁合同,则必须接受经济的、甚至法律的处罚。除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外,合同当事人不能摆脱这种法律约束力。
4.合同体系是决定项目管理机制的重要因素
业主通过合同分解和委托项目任务,实施对项目的控制。所以一个项目的合同体系反映了同时也决定了项目的管理机制。合同将工程所涉及到的生产、材料和设备供应、运输、各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分工协作关系联系起来,协调并统一工程各参加者的行为。
5.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解决争端的依据
由于合同双方利益的不一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争端是难免的,争端是经济利益冲突的表现,常常起因于双方对合同理解的不一致、合同实施环境的变化、一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合同等。
二、我国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我国法律体系尚不健全,合同实施的法律环境恶劣
人们不习惯用法律手段和合同措施解决问题。合同签订和实施问题很多,合同管理的成效不显著,水平也很难提高。
2.我国目前建设市场竞争激烈,合同双方地位不平等,合同约束力不强
由于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业主在合同中经常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而承包商迫于生计,只能接受这样的合同条件。在工程中,承包商处于被动地位,常常为了搞好关系,而不能严格认真地执行合同,不敢向业主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在合同的签 订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非理恶化着工程承包市场环境。
3.我国目前工程管理整体水平低,合同管理效果不显著
无论业主、承包商、甚至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水平都很低,合同意识薄弱,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很难严格履行合同,通常合同双方都 有违约行为。因此在我国推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十分困难。
4.建筑市场对外开放,市场竞争愈加激烈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的建筑业将面临一次重大的挑战,更多的外国工程设计和承包商将进入中国市场,他们凭借强大的资金、技术和管理优势,将对国内企业造成很大的压力,使国内竞争更加激烈,这也使我们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
由此可见,合同意识的淡薄、合同管理水平低仍是我国建设工程中的普遍现象。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国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工程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产生严重的损害。由此看来,就需要我国建筑企业强化合同管理,使得建筑市场法律化、规范化,从而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使得我国建筑市场走向高效、科学、规范之路。
三、强化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1.加强合同管理意识,普及合同管理知识,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要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强调按合同要求施工,而不仅仅是按图施工。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合同涉及面广,整个管理层,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都应有合同管理的观念和意识,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合同管理意识,通过强化理论学习,总结合同管理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2.建立合同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合同管理网络
目前不少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比较随意,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也没有专人管理。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因此,企业必须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
3.培养高素质合同管理人才,引进先进管理模式
(1)要重视选人,要选调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合同管理队伍。
(2)要加强理论学习。经常组织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等。鼓励合同管理人员参加法律和经济管理方面的考试及相关的执业资格考试,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
(3)要创造同业交流的渠道,引导同业交流。真知灼见往往在交流中产生,可以适当组织业余活动,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
(4)要以机制激励人。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激励人。
(5)在实践中培养、锻炼、造就人。实践培养是关键,应该把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结合起来,把合同管理人员放到施工项目部去从事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在工作中实践合同管理的理论、方法,以完善能力结构。
4.建立、健全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在合同管理中起着至关 重要的作用。企业要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严格的规章 制度和可操作的作业制度,用制度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四、结论
由于我国刚从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我国的建筑企业与发达国家的国际公司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国建筑企业要提高承包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加快与国际接轨,必须提高合同管理与索赔水平。
目前主要应解决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必须建立和健全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二,深化建设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第三,增强合同与索赔意识。
第四,要逐步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合同管理和索赔专家。
第五,全面学习研究国际先进的合同管理与索赔的组织结构、方法、措施、手段和经验,重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更为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与索赔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参考文献:
[1]王兆俊: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知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
[2]减军昌:季小弟等译.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FJDIC第四版,1988年).北京:航空工业出版社,1991.
关键词:建筑企业 合同 管理 问题
现代社会可以讲是合同社会。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把合同束之高阁,我们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本文围绕近年来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治理对策,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常见的有:
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是不存的。
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元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6、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我国加入WTO后,有些合同使用境外文本。由于国情不同、语言文字不同,加上翻译问题,这些合同文本存不少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迥避,必须在合同上加以澄清,弄清其含义,或堵塞其漏洞,以免造成损失。
(二)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2、应当发出的书函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
3、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建筑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4、应当追究的动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5、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于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公司不会行使。
6、应当重视证据(资料)的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和(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二、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提出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本文试图从治本角度去解决问题,因此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一)历史根源
当今的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建筑施工企业只管生产,无须讲经营,更不讲什么效益。因此,长达三十多年的计划经济年代里,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没有合同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对比八十年代初期,现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完善得多了,可以说基本到位。但三十多年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至今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类似本文所说的12个问题。
(二)认识根源
主要是建筑业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
首先,是对市场与合同的关系缺乏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一方面,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其次,是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
对市场来说,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企业的诚信,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对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是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由此可见,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
(三)法律根源
这里是指合同的法律根源。根源在于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
前期的计划经济年代,我国没有合同法,因为计划经济不需要合同,也就不需要合同法了。我国《经济合同法》迟至1981年12月才出台。到1985年3月出台《涉外经济合同法》,1987年6月出台《技术合同法》。但三本合同法都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不少新的合同问题在法律上是空白的。1993年修改了《经济合同法》,但这次修改只是临时性的,并没有消除合同法诸法并存和有关法规相互冲突的现象。直至1999年3月才制定了统一的合同法。由此可见,我国的合同法律是滞后的。
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和认识根源,我们建筑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产生了本文第一部分的问题,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
(四)制度根源
这里是指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由于存在以上三个根源,因而也导致了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因此,也就产生了本文第一部分析暴露出来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我深深体会到:制订制度固然重要,执行制度更为重要。无章可循不行,有章不循也不行。而且,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上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三、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下述四方面着手:
1、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
3、选送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
4、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二)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
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
制度网络,一提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则根据自身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
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一句话,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三)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上述两项治理对策,都是企业内部战略措施,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则是一项外部措施,目的是借助外部措施,推动内部的合同管理。
"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起来的,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
企业应主动、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氛围。
二是根据活动的六项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把这项活动与企业管理结合起来。这六项标准中最重要一项是: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双方同意解约外,企业签订的合同履约率必须达100%。
关键词:建筑企业;施工合同;合同管理;管理手段
0 引言
目前,大多数企业的经济往来,都是由合同方式进行的,建筑企业也不例外。施工合同可以控制其工程成本,以此来提高建筑企业工程的经济效益,因此,施工合同管理是当前建筑企业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目前,随着我国的建设规模日渐扩大,其在资金、技术及管理上形成了很大的压力,如果我国的建筑企业要想蒸蒸日上,就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不过,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例如施工合同管理不够完善,合同管理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等问题,这样很容易造成工程成本的提高,使得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受到不可避免的影响。所以,建筑企业必须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及专业技术能力,对施工合同严格管理,从而使建筑企业的工程效益有所提高。
1.当前,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不标准,内容表述不严密周到
建筑企业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不标准,其所表达的内容也不准确。首先,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的合同当事人,往往比较容易忽视施工合同的重要性,签订相关合同文件条目时不够健全、所表达的内容也含糊不清,从而造成了在执行工程项目经济管理、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的测量、工程前期的预付款和工程完工结算时都缺少依据,这样一来,施工方和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产生了争议。其次,工程承包商为了能接到工程项目,在与业主签订协议过程中都过于迁就业主,业主提供的一系列要求都完全的对其满足,使承包商处于被动的地位,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承包商对合同的内容不够严格。所以,造成了工程完工结算时很容易出现经济纠纷的情况。
1.2施工合同内容违背了招标文件、投标单位的条件与要求
所谓招标文件,指的就是招标单位评标的重要依据;而投标书指的是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书的条件与要求,向招标单位提交的报价和标单的文书。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招标文件与投标书具有重要作用,有的建筑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往往实行承包责任制的形式,根本没有考虑到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问题。建筑企业对施工合同发展规律的政策性文件的变化及使用材料价格的改变,完全的按照施工合同上的条款办事,从而造成了施工合同内容违背了招标文件和投标单位的条件及要求,使其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出现了不平等。
1.3正在执行的合同数较低,难以得到赔偿要求
在执行建筑工程合同中,通常会出现违反合同的现象发生,具体发生在建设单位不按合同里的规定在工程开工前期支付工程预付款,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也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建筑单位并没有及时的对工程按规定付款,总是拖拖拉拉,建设单位也没有真正的按照合同里的规定来办事,致使合同的信用度以及合同内容的周密度对建筑市场的秩序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合同索赔是施工合同管理内容中最为常见的,它可以为规范合同的约束力起到保障性作用。索赔主要指的是合同双方存在违约行为,应由违约的一方承担的责任与风险对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对于工程的承包商来说,索赔是保护自己并获得正当利益的主要手段。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合同内容不明确等问题,一定程度上给索赔工作带来了难度,严重的造成了承包商利益受损。
1.4对合同管理认识不强,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
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都对工程成本以及技术比较重视,无视施工合同。大部分的建筑企业在工程合同管理上没有设立相关机构,从而造成了施工合同管理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有效性。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建筑企业在选择合同管理人员上应要求其是懂经济与法律以及管理的综合素质人才。当前时期,施工合同管理人员都不是专业人才,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业务能力都很差,导致合同管理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2.施工合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1不适应运行体制的转变
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型社会转向市场经济型社会,对大多数企业单位的经营管理都带来了影响,不例外,对建筑业的管理也带来了影响。建筑工程相关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管理手段还是停留在计划经济社会时期,那时的建筑施工任务都是由上级命令,根本不需要合同之类的文件,所以合同管理单位也就不存在。可是,现在是市场经济型社会,建筑市场竞争很激烈,承办业务需通过招投标来择优选择中标的施工单位,再由中标的施工方和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逐渐的产生了合同与合同管理。
2.2施工合同管理法规落后
长期以来,我国没有设立合同法,导致了合同在法律方面是非常落后的,由于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也在积极的制定了有关合同的法律规定,以此提高建筑工作人员对合同法律法规的认识。
3.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3.1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
具有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对企业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单位应加强培训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与义务能力,使其在合同管理中精通各种工程技术以及法律法规、熟悉合同的执行工序等工作,保证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效的运行。
另外,相关单位还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设立专业的部门体系以及专业的工作人员来进行合同管理,这样可以使合同管理具有专业化及规范化。
3.2创新完善施工合同的管理方法
目前我国的建筑业范围越来越大,以往的施工合同管理方法已不能满足于当前,因此,应在原有的施工合同管理方法上不断的创新,为建筑企业打造一个全新的合同管理模式。
3.3建立信息化的施工合同管理机构
当前时期,随着我国体制的逐渐开放,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内容也越来越复杂,此时国家建立信息化的施工合同管理机构就显得尤为的重要。因为信息化的施工管理机构可以使合同管理人员能够全面的了解其知识,从而让工程建设进度顺利的进行,同时也提高了施工合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的效率。
4.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施工方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就必须重视施工合同对工程成本的控制作用;由于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国家应加强建设具有专业化及规范化的合同管理机构,不断的突破创新,以此提高建筑企业的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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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成海,张建生.浅析施工合同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管理现代化,2001,(1):26~27.
现代社会可以讲是合同社会。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它的法律强制性,因此在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 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把合同束之高阁,我们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2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当今的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在计划经济年代,建筑施工任务是上级下达的,是按地域分工承担施工任务的,是按照财政拨款(加点企业自筹资金)结算的。一切都在上级计划控制之内。建筑施工企业只管生产,无须讲经营,更不讲什么效益。发包方给任务只需一纸"委托书",双方根本不讲什么合同不合同,只要有"委托书"就行。同样总分包之间不讲什么合同。因此,长达三十多年的计划经济年代里,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没有合同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
我国加入WTO后,施工企业与国际交往逐渐频繁,到国外承包的工程及在国内承包的国际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严格的合同管理是这些国际工程的惯例,一般都严格使用FIDIC合同条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建筑和合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业主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单位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
(3)施工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4)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对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我国的合同管理起步较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另外,由于外部环境不规范的因素太多,企业内部还没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识和重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环境。
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的一个合同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由此可见,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本文第一部分所提出来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部门之间的履约责任不明确、不沟通、不落实,造成失误。合同管理比其他管理更需要信息沟通和处理。
3 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3.2 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
3.3 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3.4 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3.5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起来的,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
企业应主动、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氛围。
4 总结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一句话,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 金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策略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5.
[2] 韩风光,中小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研究[J].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关键词 :合同管理; 工程变更; 施工阶段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on how to strengthen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are proposed in this paper, for your reference.
Key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Engineering change; Construction stage
中图分类号: TU72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现阶段施工企业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大多是通过招、投标取得的。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露天作业难、不可预见因素多等特点,因此,施工企业为维护自身利益,必须充分的重视合同的重要性。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关键, 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 解决合同纠纷, 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本文将对在合同管理中如何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做一个分析,供大家参考。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现行的造价管理大多是处于阶段性的管理模式,缺乏建设项目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缺乏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和相互勾通,工程监理单位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管理,很少介人投资决算分析。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虽做了工程概算甚至细化到预算,但由于缺少对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的控制约束,导致设计保守、投资偏高。在施工招投标阶段,标底和标价估价不准,使得工程在实施阶段,或者由于资金短缺,或者成本管理不严,导致投资管理失控。工程不能按期完成,贷款利息不断增加,原本紧缺的资金短缺,或者成本管理不严,导致投资管理失控。工程不能按期完成,贷款利息不断增加,原本紧缺的资金在恶性循环里运行,给企业、金融机构和国家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2)现行造价管理中, 占十分重要地位的合同管理还未完全规范和法制化。一方面,合同条款不够严密,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一.影响工程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对合同的法律性认识不足,有法不依。如工程款的支付往往就不能按合同及时支付等情况。
(3)现行的工程造价确定方法多为静态、滞后的方法,其确定往往是以定额为依据,定额单价又以几年前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统计为基础。虽然各地造价管理部门也通过定期一些调整系数或补差来达到与当前市场价格相适应,但由于目前的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运用还不能及时提供造价管理人员所需的信息,难以实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实物法预算编制,因此,这种静态、滞后的价格取定方法,无法满足13益变化的市场经济要求。不同水平的承包商依据同一定额编制不同工程的价格,无法区别承包单位在不同地点、不同工程上的价格差异。
3加强合同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3.1 增强法制观念,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
在建筑市场日益规范的今天,《合同法》已经实施,各级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抓住时机,积极组织宣传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通过组织培训管理人员,以开展先进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掌握政策和业务水平,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包括用一些合同订立不规范,执行合同违约等案例,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教育,使工程承发包双方认识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双方必须认真订立和严格履行。否则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以达到自觉规范合同的订立、履行等行为的目的。
3.2 合同管理与招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应紧密结合
合同管理、招标和工程造价管理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者之间的相互协调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招投标中。承发包双方承诺的内容为合同的签订提供了条件,合同管理是招投标管理的延伸件,为招投标的结果有效实施提供保证。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之中,因此应建立三者有机结合的管理机制,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3.3 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合同管理系统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建筑市场的发育,工程项目的规模日益庞大,合同条款日趋复杂,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也越来越多,因此迫切需要借助计算机技术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如合同档案库、合同分析系统等。利用计算机合同管理体系,实现合同的订立、履行、监督和检查的系统管理,从而达到保证工程建测顿利进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稳定的目的。
4加强合同综合管理,实现成本控制
4.1 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签订以后,只是理论上控制了工程成本,然而为了把支出控制在合同金额以内,还要特意在计财部门设置一位既熟悉合同条款又熟悉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还具有实践经验的预算人员,作为合同成本的专职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归档管理,并负责处理执行合同过程中因有关政策法规和计价依据的变化,以及各种工程变更等方面引起的索赔事宜。同时负责对于合同的履行实施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避免由于履行不佳造成成本增加。
4.2 实行全员管理,严格过程控制
项目管理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全员、全过程的系统性管理。施工、技术、质量、成本、安全等在合同中融为一体。合同的管理和执行,依赖于全体职工,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有义务随时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因此,合同签订以后要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研究合同,深入理解合同文件的精神。这样在
工程实施过程中,才能自觉的执行和运用合同文件,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避免时间、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
【关键词】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Abstract】This text around construction business enterprise contract management medium expose come out of familiar problem, carry on thorough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managing a counterplan, the purpose have already aim at sex ground contract which strengthen building construction business enterprise management, maintenance business enterprise of legal rights.
【Key words】Construction business enterprise:Contract management
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是法制经济,是契约经济、合同经济。现代社会可以讲是合同社会。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我们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
1.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
1.1.1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而合格的主体,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这里要防止两种倾向:一是虽然具有上述两种能力,但不是合同当事人,即当事人错位,也是合同主体不当;二是虽然是合同当事人,但却不具有上述两种能力,同样是合同主体不当。
1.1.2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1.1.3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有些合同只讲好话,不讲丑话;只讲正面的,不讲反面的,不懂得签合同应当“先小人后君子”的诀窍,一旦发生违约,在合同中看不到违约如何处理的条款。
1.1.4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如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等。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从合同是没有根据的合同,是“无源之水”,而“无源之水”是不存的。
1.1.5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施工企业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
1.2合同履约阶段的问题。
1.2.1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1.2.2应当发出的书面函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面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建筑施工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招数,可惜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结果受到惩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1.2.3应签证确认的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履约过程中的签证是一种正常行为。但有些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当发生纠纷时,也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1.2.4应当追究的却过了诉讼时效。建筑行业被拖工程款的情况相当严重,有些拖欠没有诉诸法律,但当起诉时才发现已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无法挽回损失。超过了诉讼时效等于放弃债权主张,等于权利人放弃了胜诉权。
1.2.5应当行使的权力没有行使。《合同法》赋于了合同当事人的抗辩权,但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不会行使。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企业可以行使抗辩权停工,但却没有行使,怕单方面停工要承担违约责任,结果客观上造成了垫资施工,发包方的欠款数额愈来愈大,问题更难解决。
1.2.6应当重视证据法律效力的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并不是所有书面证据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证据,应当是原件的、与事实有关的、有盖章或签名的、有明确内容的、未超过期限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只是废纸一张。
2.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1历史根源。
当今的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人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在计划经济年代,建筑施工任务是上级下达的,是按地域分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切都在上级计划控制之内。建筑施工企业只管生产,无须讲经营,更不讲什么效益。发包方给任务只需一纸“委托书”,双方根本不讲什么合同不合同,只要有“委托书”就行,甚至委托书也没有。同样总分包之间不讲什么合同。因此,在计划经济年代里,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没有合同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
随着计划经济逐步转向市场经济,出现了市场竞争,施工任务的取得是通过招标投标,中标的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建筑业的广大从业人员开始接触合同,引入合同意识和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在当初的起步阶段是很不规范的,也没有什么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过于简单和粗糙,甚至有漏洞,并由此引出了不少教训,交了不少学费。一项工程辛辛苦苦赢得的只是一点点利润,到头来由于合同的漏洞,一场官司就输掉了,甚至赔上了老本。
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可以说基本到位。但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残余影响,至今在合同与合同管理上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2.2认识根源。主要是建筑业不少从业人员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两对关系缺乏认识。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什么合同。合同是市场的产物,是市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有些业内人士不了解市场与合同的必然联系和相互依存的关系,只顾到市场承揽任务,却不去签订合同或者草率签订,结果遇上纠纷就没有协商与调解的依据,或者依据不足。其次,是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这也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施工任务到手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或者对发包人的迁就。
2.3法律根源。
主要指的是合同的法律根源存在两个滞后:合同法律滞后和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我国的合同法律是滞后的。我们所处的合同法津环境是不完善的。由于合同法律滞后,再加上上述的历史根源和认识根源,我们建筑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更为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
2.4制度根源。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建筑业改革开放初期,企业只有合同而没有合同管理。由于吃亏交了学费,于是开始建立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但很不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才不断补充完善,由合同的洽谈、签订、履行、变更到中止或终止、解除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用制度规定下来。到目前为止,企业的合同管理,可以说基本上有章可循,但由于诸多原因,加上旧的习惯势力的影响,有章不循的现象还不时出现。在实际的合同管理工作中,制订制度很重要,执行制度更为重要。无章可循不行,有章不循也不行。而且,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上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3. 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3.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下述几个方面着手:
3.1.1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3.1.2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
3.1.3选送骨干外出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到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
3.1.4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3.2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主要是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
组织网络,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一般地说,大中型的建筑施工企业,总部应当设合同管理专职部门,分公司设合同管理专职或兼职部门,项目经理部应设合同管理岗。如果设有法律工作部门的,那么这个部门应当配合合同管理部门,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
制度网络,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总部要建立和健全总的合同管理制度,分公司则根据自身的需要补充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经理部也可以作一些必要的补充。
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运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一句话,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3.3积极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1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结合工程造价管理提升经济效益
施工方以及建筑企业在对一个项目开展施工的时候,必须签订施工合同,而且项目的双方都要知道合同对于施工来说有多重要,施工合同是对一个项目的整体规划,包括项目的质量以及安全等,同时合同也是项目按期交工,并且给予工程款的主要依据。签订的合同必须完整,对施工的所有细节都要明确的标准,同时也要规范,这样才可以用是合同去约束工程施工。此外合同还要考虑其他的一些因素,包括计价的方式以及施工风险等,也要具体的写出在工程遇到风险需要进行赔偿的时候,赔偿的方式以及资金等。
投标报价书是合同中的一部分,而且是重要的部分,在工程竣工的时候,对工程结算也要按照投标报价书来计算。投标报价是工程的第一环节,这个环节与企业是否能在建筑工程中取得效益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工程在投标报价的时候,要求有关人员知道报价的技巧,同时还能知道与报价有关的政策等,这样可以保证报价的结果是最佳的。报价技巧可以有以下几点:
(1)在对工程报价的时候,可以采用多方案。这种报价方案适用于某些对技术要求高的工程,而且该工程对于条款没有明确的标注,施工的范围也不确定,这有这样的工程才能使用多方案。大体上说,这种报价是在最初的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报价,如果某些条件发生变化,报价才会变化。例如材料的价格不稳定,在对材料报价的时候,就用材料的最低价格,这样可以打消业主的疑虑,同时还能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最重要的是不会让施工方有较大的压力。
(2)除上述的报价方法外,对工程报价的时候,还可以采用不平衡的方式,首先是在招标前,报价人员要对报价的图纸非常熟悉,而且还要将项目进行对比,在对比中分析业主的想法。如果一些清单不能满足业主的想法,那么在正式实施的时候,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某些项目的工程量下降,那么在对其报价的时候,可以适当的调低价格。相反的情况就要增加报价,这样可以有大幅度的提高经济效益,而且还能预防在施工的时候出现的问题,在施工的现场对工程的管理也能方便。其次,在投标的时候,对项目的报价要知道单个项目的报价,这样如果个别的项目在施工的时候,出现了问题,对其赔偿的时候,也有依据。如果主要的材料在施工的时候,可能会更换,那么在对其报价的时候,可以将价格调低,相应的增加人工以及机械的报价,材料的价格在补差价的时候,以材料的市场价为标准,这样才能保证企业获得的利益多。最后,如果项目中标,那么中标的价格应该以总的投标价格为准,为了能够让投资出现回笼,在报价的时候,工程前期的单价要提高,而后期部分的价格可以降低。
2 在施工阶段运用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相结合提升经济效益
(1)为了让工程能够在完工的时候,顺利的实现预期目标,就需要做好工程的交底工作,同时要合理的编制施工方案。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有编写投标文件的人员组建施工团队,成立一个专门的项目部,然后对项目有关的信息进行交流。保证能够顺利的编制施工方案。在进行交底以及施工的时候,要有专业的人员对施工的方案以及合同的内容进行做详细的说明,以便施工人员知道,施工的范围以及在施工的时候,哪些行为是可以的,哪些措施是不被允许的,而且也要让施工人员知道在施工的时候应该注意的事项。在编制施工方案的时候,要表现出合同上的权利以及义务。从多个方面出发,对施工的工艺合理安排。
(2)在施工的过程中,要对施工中的一切信息收集,并且对收集的信息做好记录、整理,每天或者是在固定的时间里写好施工日记,如果可以要在施工的现场配备文职人员,专门的统计资料。收集的资料有很多个方面:首先是招标文件,图纸以及文件有关的补充信息等。其次是施工合同,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协议以及材料数量、供应等等。再次是施工现场的设备以及资金有关的问题。最后,在施工中的对项目的记录,例如图纸的设计、变更,项目双方对相关有关的交流信息等。在施工现场对资料的收集,可以让施工方能够及时的掌握信息,并且对信息进行分析,使其保持动态的状态。
(3)依照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敏锐发现索赔条件,及时整理索赔原因在时限时间内处理好工程索赔事件。工程索赔在工程施工中发生的频率较高,涉及的因素是施工条件、施工技术、施工范围等发生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增加。施工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文件的相应条款向业主要求经济补偿或工期延长补偿的过程。
关键词:建筑企业;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明确承发包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的依据,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施工合同管理从签订到履行,一直贯穿于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施工能否顺利进行,影响到各种预期目标是否能够顺利实现,甚至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盈利状况。因此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防范和规避市场风险已成为当前建筑企业管理的重点。
一、加强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完善的施工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是为了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合同管理。其次建筑施工企业规范合同管理时,要注意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和流程的控制。再次,合同管理机构还应做好设计变更、签证、会议纪要、索赔文件等工程相关文件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以便发生合同纠纷时提供有力的证据。
(二)通过培训加强合同法制教育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有一个在运作过程中,逐渐规范、完善、渐进的过程,在推进完善、规范的建设中,建筑施工企业应增强法律意识,加强培训学习;尤其是施工企业的领导层、相关职能部门和员工必须熟悉《合同法》、《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建筑相关的法律知识,还要理解和熟练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运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等。也可外聘专家、知名人士进行内部培训,对全体人员普及合同法制知识,掌握与自己有关的合同内容,提高他们依法履行合同的意识,让其了解合同违约的严重后果,促进并落实到企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中,使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中的合同纠纷和诉讼风险。
(三)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须由专人管理,所以施工企业应通过教育培训来培养本企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应重点培养知识面宽广、应变能力强、工程经验丰富的人员来承担合同管理工作,注意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优秀的工程技术人员,还应熟悉各种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才能,精通施工合同业务。同时也应加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管理人员合同方面的培训,以便他们更好的从全局上围绕合同来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二、强化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和风险防范
(一)要建立合同交底制度
为保证项目实施人员能够较好的按照合同进行施工,开工前一定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应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让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对全体项目参与人员介绍合同情况,使他们明确了解工程项目的特殊技术和商务要求。可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的个人,让他们承担其应有的合同责任及相应的违约风险。在传统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人们往往十分注重“图纸交底”工作,忽略“合同交底”工作,而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少出偏差。
(二)强化合同的过程控制
建筑施工企业规范合同管理时,要注意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和流程的控制。包括: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招投标信息跟踪、中标情况的汇总、合同的草拟、商谈、合同评审、内部用印、履约过程的跟踪、变更、违约、解除、终止、台帐建立等进行全过程控制。考虑到建设施工合同持续时间较长,标的数额较大,而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多种因素,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控制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投标中标后,根据合约签订权的要求,企业内部必须作出相对应的规范化的操作标准和流程。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合约条款,作逐步的综合评审。企业内部合同主管部门同相关职能部门就该合同涉及的预付款、进度、生产制作施工安装、材料要求、质保要求、负责条款、条文语句等进行严格审核或修改,尽力保护自己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合法权益。
2.在施工过程中,承建方会遇到诸如市场价格变化、工程合同变更、工程量的增补、增补合同及施工过程中签证频繁等,对于出现这些情况,施工企业要应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指导工程项目部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加强签证管理,这样就可以减少工程合同日后纷争和施工企业经济的损失,也是合法合理转移合同风险的关键做法。
(三)要建立文档管理系统
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各种合同资料和相关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在发生合同条件变化时,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双方来往文件、会议纪要、工程图片等资料,为施工索赔准备好证据,将索赔收益做得最大,将风险损失程度降到最小,确保企业的合法利益。
(四)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抱着可能要诉诸法律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个细节,才能防患于未然,对方才能无漏洞可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了法务部员工全程跟踪外,还需要第一线的管理人员注重以下几点:
1.全面熟悉合同及附件的内容,包括招投标文件;
2.建立严格的收发文制度,以保证所有文件(包括图纸)的收发时间、内容、经办人等相关信息清晰、完整;
3.谨慎自己的言行,避免被误导、录音或签署不利于承包方的文件;
4.遇事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不能越权做决定;
5.各个节点过程实施及完成后,要及时形成施工资料并找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满足验收条件的要及时报业主及相关方验收;
6.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填写变更通知书;需要发包人确认的文件,必须要有书面回复并存档。
三、结束语
施工合同管理从工程投标、发标开始直至质保期满收到最后的质量保证金为止,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在目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包方充分利用承包人迫切承包项目的心理,在压低价格的基础上,还制定苛刻的合同条款,使很多承包人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希望本文的一些经验能给众多建筑施工承包人一些启发,有效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损失。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erson should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improve enterprise management level, to enhance the strength and competitiveness, can be in an invincible position in fierce market competition.Key words: building enterprise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2-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推进,施工企业面临着各种机遇和挑战。因此,施工方要加强合同管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实力与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施工方要认识到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内容庞杂的工程,需要踏实地做好各项工作,真正履行合同上所规定的义务,牢牢抓住合同管理的中心环节,确保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才能为企业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
一、建筑企业施工合同的特点建筑企业的特点是,项目工程的固定性和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其次是,建筑物的形态千差万别、功能特定、种类繁多,形成产品的个体性和生产的单件性;三是,建设项目的体积庞大、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多,一次性投资额大。合同“标的物”的这些特点必然会体现在合同中,决定了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不同于其他经济合同,其特点包括:(一)施工合同的条款多,由于建设项目本身的特殊性和施工生产的复杂性,决定了施工合同涉及的方面多,条款也多。(二)施工合同的变更多,当主观和客观情况变化时,有可能造成施工合同的变化,施工合同争议和纠纷也比较多。(三)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确定影响因素多,受外界自然条件影响大,合同的风险高。(四)施工合同履行时间长,由于建筑产品体积庞大、结构复杂、施工周期都较长,工期少则几个月,一般是几年甚至十几年。(五)施工合同涉及面广
1、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政管理规章;
2、涉及到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供货商、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单位、保险公司、担保单位等多方。
3、施工合同还会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环保部门、合同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负责拨付工程款的银行监督管理。
4、遇到合同纠纷时还要与合同的调解机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打交道。此外,还要涉及税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合同公证机关或鉴证机关等机构和部门。(六)采用清单计价方法的建设项目合同是单价合同,它强调“量价分离”,即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单价分开。清单中的工程量是预计量,工程竣工后要据实盘点结算;清单项目的每一项报价是固定的,除依据合同调价条款规定可以调整外,是不能改变的。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途径(一)增强施工企业的法律意识,建立与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因此施工方要增强法制观念与意识,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在施工企业内部建立各级合同管理的相关机构,同时配备综合素质较高的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另外,施工企业要加大资金的投入,定期举办多层次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加大合同管理的宣传工作,使得企业员工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与合同管理意识。(二)对施工合同的签订与评审要严格把关进入合同的签约谈判阶段,施工方要组织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企业的法律顾问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严格地评审,对发包方所提出的要求逐条地进行详细而认真地研究。施工方应认识到合同签订之前评审工作的重要性,避免在合同条款中出现疏漏与差错事,坚决杜绝签订一些无履约能力与违法的施工合同。通过对施工合同的签订于评审的严格把关,才可以使合同双方平等地履行权力与义务,避免合同中苛刻条款的出现,尽可能地运用法律法规来规避风险。(三)实行合同交底制度施工企业要实行合同交底制度,使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充分地了解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为确保施工合同的顺利履行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工程开工之前,施工方的合同管理部门要将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文件与合同条款对各部门的经理进行交底工作,时其明确合同中所规定的承包范围、合同的经济指标以及合同双方的权力与义务。与此同时各部门经理要对施工合同的目标进行分解,明确每个员工的岗位职责,提高工作人员的合同意识,为日后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四)加强合同履约的管理工作,提高索赔意识作为施工方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工程实施所有环节,因此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施工方要不定期的检查施工项目,对工程的工期、安全、质量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地了解,对履约中存在的重大隐患与问题及时地发现和处理。另外,施工方还可以通过追踪和检查履约过程中存在的情况,并对此进行搜集和整理,将其反映出的实际状况与施工合同文件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对比与分析,调整偏差,从中找出属于发包方的责任,提高索赔意识,以此来降低自身的损失。三、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保障。在施工企业内部应当建立施工合同的协调管理制度、审查制度、批准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目标管理制度,以及备案制度。(一)合同的协调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的签订关系到整个公司的集体利益,合同的执行需要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协调运作,合同的签订不单是合同管理部门的事,因此,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签订的协调管理制度,调动企业各部门的积极性,明确他们为了达到合同的目标应当完成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计划,安排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处理预案,实现各部门之间相互协调,确保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及合同的正确履行。(二)合同的审查制度
为了确保企业通过建设项目的施工获得利润,降低合同风险,应当对合同条款进行反复的推敲、严格的审查,避免合同条款的遗漏和错误。应着重审查合同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经营风险、技术风险是否考虑充分等,在严格的审查制度保证下,可使合同的签订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尽量减少日后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企业的合法权利。(三)合同的批准制度
为了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要建立合同批准的程序,合同在签订前腰经过企业内部的会签,法律顾问应当签署对合同条款审查的意见,经项目的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由企业的主管或企业法人签字批准。在合同的批准制度中应当明确企业合同印章的使用、登记、保管等规定,做到“专章专用”严格管理,合同印章必须有专人管理不得滥用,不得为省事在空白合同上盖章,签约时合同印章的专营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一同前往办理。(四)监督制度
应当制定对合同的签约程序、履行过程和备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通过有效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督促企业内各部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正确履行合同,做好备案工作。(五)考核制度
在制定考核制度中应当明确有关考核的规定,建立相应的统计报表方法,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对合同履行的效果做考核评价。此外,还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建立目标管理制度和备案制度等,通过制度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程序化保证正确地签订和履行合同。
四、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合同的实施过程就是合同的义务人的履约过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实施过程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遵守合同约定
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要根据合同规定的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完成合同约定标的、数量、质量、造价,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并取得相应的权利。(二)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合同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01
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建筑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建筑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建筑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工程公司和建筑安装公司正是缺乏对建筑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建筑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二、当前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建筑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笔者认为各单位执行还不够。一是合同管理员只是把合同发给项目经理,没有把合同的内容及签约情况进行详细交底;二是合同执行人即项目经理),只是组织正常的施工管理,如:加强工期及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等,没有认真组织学习合同内容。
(二)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三)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四) 合同风险管理力度不够
加强合同的风险管理是保障企业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合同的风险识别,确定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过程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但施工企业执行的力度不够, 风险管理的意识淡薄, 风险因素的分析不是很全面,规避合同风险的对策不是很科学,致使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很多本来可以规避的风险,让施工企业蒙受不该蒙受的损失。如何正确的规避风险,做到风险分担是施工企业和业主方共同要履行和实现的。
三、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一)首先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1.在施工项目中设有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使现场的合同管理专职化。2.在合同总分析和合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将合同总体目标分解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工程活动上。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
(二)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三)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四)进行有效的合同诊断
1.逐条分析各个问题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影响因素。2.分析各种影响因素达到影响程度的大小。3.分别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由谁引起,按合同规定应由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4.对这些问题和差异采取什么样的解决措施。如责任方增加生产要素投入,采取新的技术方案,提出索赔要求,修改计划或修订合同。
四、结束语
总之,市场是不断发展的,所以新的问题会随之产生,为了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合同管理也会慢慢地更加完善起来。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企业 合同管理 解决对策
建筑行业里的一个不慎的合同就可能导致企业面临破产的境地。要增强合同管理的研究意识、加强对控制合同风险对策的研究,从而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确保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1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1.1 对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据分析,我们发现施工企
业的经营运作还不规范,缺少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建筑企业往往没有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就签署了巨额的合同。建筑企业往往将订立合同流于形式,对合同条款不仔细推敲,在签署合同时,一方面不根据工程项目和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来订立相应的合同条款,另一方面双方也不按照国家规范来执行。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等不作具体的约定,订立的合同过于粗糙。为以后的工程上的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和经济风险埋下了隐患。往来信件、工程签证缺乏必要的记录和保管,以致发生问题后互相推卸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管理工作同样不符合规矩。
1.2 合同文本存在众多缺陷 当前建筑企业签署的合同文本大多责任划分不明,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对双方约定的应该履行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缺乏对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的描述,比如说过多地强调承包方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较少,缺乏对违约的具体后果以及处理方式具体的描述,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清晰。保证施工合同履行的有力手段是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大多数施工合同文本中,施工企业对这一点往往却认识不足,缺少对工程保险责任、索赔计算原则的具体约定。建筑企业面对的问题是施工企业应如何有效的控制与规避风险,在竞争惨烈的建筑市场上,工程的发包和承包充满着风险。
1.3 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低下 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有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但大多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数是非专业出的,我国建筑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建筑企业中,有很多都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给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1.4 忽视合同管理职能工作 不少建筑企业的管理层自身就不重视合同管理职能。大多数中小型建筑企业未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另一方面也未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因此无法从整体上把握合同的具体状态及应该采取的相关措施。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缺乏有效的监控措施和控制风险的对策,目前对多年来积累的有关合同管理的经验教训,缺乏系统的整理和分析,具体的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经验决定着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执行的质量和深度,从而造成项目现场合同文件管理混乱。
2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是制度问题。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这里具体是指企业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会导致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滞后,跟不上合同管理的客观要求。二是法律问题。这里有两个滞后,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一个是合同法律滞后,另一个是我们的合同法律意识滞后,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从而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三是认识问题。建筑行业不少从业人员只顾着到市场去承揽工程,却不去签订合同,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等两类关系缺乏正确的认识,结果遇到纠纷就没有了协商与调解的依据。
提出问题往往是为了解决问题,这就需要深入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
3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1 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建筑企业项目
经理部应设合同管理岗位,分公司设合同管理专职或兼职部门,总部应当设合同管理专职部门,主要是指建立和健全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网络两点。如果设有法律工作部门的,该部门应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实现组织仲裁、诉讼、合同评审、履约监督、法律咨询等作用。
3.2 建立和完善合同文本体系、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合同管理工作有自身特色。为了简化和规范企业的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合同管理的效率,企业需要据自身特点,从工程类型、业主管理风格、项目管理方式等不同因素,不同建筑企业因为其管理资源状况、历史经验等因素,在信息发达的今天,合同管理应该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合适本企业的合同标准文本体系,施工企业要推行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以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3.3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养
3.3.1 组织在职进修学习。必须同时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总结;网络学习;布置学习任务、定检查;进行短期培训。企业根据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
3.3.2 建立岗位责任制。建筑企业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一定奖励,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
3.3.3 选择合适的合同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公开招考和竞争招聘等方式选拔人员,也可以在本企业选择优秀员工担任,企业管理者可依据合同管理人员该具备素质条件,始终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合适人员放到此岗位。
3.4 积极重合同参守信用活动 上述三点解决对策,都是企业内部战略措施,目的是借助外部措施,推动内部的合同管理。而外部措施是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为了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此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开展的,建筑企业自身要积极主动配合,创造好的氛围。
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更加完善建筑企业合同管理。 法治时代必然实行“合同之治,契约之理”。
参考文献:
[1]何红锋等编.工程建设中的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年6月.
关键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随着建筑工程不断的发展,建设工程合同显得越来越重要。其不但可以明确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也能在工程实施阶段约束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的行为。所以,建筑企业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生存下去,就要重视合同管理,做好合同风险管理,才能使企业获得盈利,才能使企业长久地生存下去。
建筑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分析
承包人资质风险
承包人在承包工程项目的时候,一定要出示相应的函件,来证明自己有能力承包相应的项目工程。尽管相应法律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然而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很多承包人没有施工企业资质,而是在工人资质的基础上,借助其他有施工资格企业资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这样就一定会给建设工程合同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招投标风险
就当前现状来看,尽管在很多法律中明确了建设工程合同一定要用招投标的形式进行,国内相关建设工程也普遍采用了招投标方式,尤其是比较大型的工程建设工程采取这种方式签订工程合同,但是这些工程建设发包方在进行招投标的时候,经常会忽视招投标的可操作性、合法性。这种不依据有关程序的规定就签订合同的行为,一定会给建设工程合同带来一定风险。
业主责、权、利不平衡的风险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业主在其招标时处于主导的地位,有可能会利用招标文件推卸和规避自己责任和风险的倾向,合同存在着单方面的约束性,责、权、利不平衡,使施工承包方在苛刻的条件下,被动地承受着质量、工期等方面的诸多风险。
履约过程中的变更、签证风险
由于业主的原因,引起设计和施工图的更改,施工的自然条件和作业条件的意外变化等,工程量的增加,而业主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给施工方带来利益损失的风险。
业主违约,拖欠工程款的风险
由于业主的资信存在问题,建设资金缺乏或违规工程的存在,使后续资金不能到位;或发包人经济状况恶化,导致履约能力差,不能及时或无力支付工程款,从而导致建设资金断流或被迫垫资经营。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与必要性
建筑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需要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建筑合同,就无法实施和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一旦签订合同,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将纳入承包合同的范围当中。建筑企业实施的内部承包、总包、分包等,也正是根据其和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承担的权利义务与经济责任来明确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仅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高度也一致,换句话说,也就是所有的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即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和落实。这就让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内容、形式与管理范围都与其他企业不同,而是一个自成系统的、格局完整的管理方式。
就实际操作结果而言,部分建筑安装公司与工程公司正是缺少对建筑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视了建筑合同管理的监督与落实,进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渐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合同风险管理的方法
项目中标后,就要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施工企业要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将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逐一列举出来,以ABC形式加以区分,对可能给施工企业带来巨额潜亏的风险列为A类,对虽不能给施工企业带来巨额亏损但也会带来成本增加的风险列为B类,对很小很多但不会造成较多的经济损失也不会造成施工成本增加的风险列为C类。ABC三种风险,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与合同管理中需要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策略,同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加以解决与消化。尤其是A类和B类合同风险,施工企业要坚决把握好风险管理的方法,切不可将以上两种风险留给自己,那将会给施工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合同风险管理的方法有以下三种形式:
1、风险转移。是将合同中不利于施工企业、对企业可能造成很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的风险转嫁或转移出去。
2、减轻风险。通过缓和或预知等手段减缓风险带来的不利后果或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3、接受风险。是指施工企业有意识地选择自己承担风险后果。
合同风险管理由于项目不同而有不同的管理方法。但是除以上三种方法外,在具体项目施工时依据项目实际情况而采取相应的管理策略。
四、合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不但要在合同制定时预防,而且还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我们应清楚认识建筑工程合同风险所导致的严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具有监督性与服务性的双重属性。就是在进行工程合同谈判前,承包人需要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合同的订阅,同时实施监督、管理与控制。
树立风险意识,强化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承包人一定要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同时需要结合企业以往工程实施遇到的各种风险问题进行整理归类,对风险发生、影响范围进行分析评价总结。
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一定要依据我国的《合同法》与相关的法规,及企业的实际情况。施工企业应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程序与环节,建立健全详细的可操作流程,这些环节与程序应包括:开具介绍信、跟踪招标信息、汇总中标情况、草拟合同、洽谈、评审、用印、履约跟踪、变更、违约、解除、终止等。除了总公司有健全的操作流程与合同管理制度外,有分公司设立的企业,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补充增加自己的管理制度,这样可使合同管理的细节有章可循,有案可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与盲目所带来的市场风险。
充分研究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其中许多有关技术性的要约条款,涉及到承包人、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同时将成为合同的主要内容。评审招标文件技术文件与内附合同是评审项目的合法性、工程承接的可能性、资信状况、施工难易的程度、风险程度与发包方或业主之前的经营业绩和履约能力等,企业的合同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需要作出准确的评审结论,确定是否参加招标。
加强履约过程的动态合同管理
合同的履约表现在承包人生产经营各个过程,这就要强化施工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合同动态管理,承包人需要严格按合同施工,定期检查执行合同情况,防止发生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依据工程实际分析发生风险的可能性,采用经济上、技术上与管理上的措施,制定相应对策,尽量防止其发生,减少风险损失。
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定期监督检查
合同管理部门要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通常采用抽查与重点检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含三个方面:一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设计、工期、数量等方面的变更情况,若有变更需要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二要看根据合同约定各方是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三要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精度检查的主要工作,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违背合同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都会造成违约情况。履行合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通知、函件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别责任的重要证据,因此履行合同的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都需要注意完整保存。
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虽然目前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使合同管理存在风险,但如果加以重视,采取积极的控制措施,这些风险还是能够避免的。因此,要控制和防范施工合同风险,在工作实践中,既能坚持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又能在实践中灵活应用,实现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双赢”是施工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研究
合同是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一方面从依法治企的角度看,牢固树立合同法制观念,提高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提出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从而增加企业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保证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另一方面从企业的管理角度看,对建筑施工企业一系列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组织、监督、检查、保证企业正常施工和正常结算的管理过程的任一环节都离不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的过程是提高经济效益的过程。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使施工企业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之一。
1强化全员管理意识
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管理不仅是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合同管理涉及的面广,要营造一个人人都重视合同管理的氛围,强化全员管理意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主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将规范化合同管理作为项目部责任制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与经济效益挂钩。企业每年组织对项目经理、经营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培训,邀请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来企业开展合同法律法规教育。企业内部要加强宣传合同法和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要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2建立健全管理网络
认真抓好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人员、制度的三落实。从公司、项目部层层建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公司经营处为经济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法规处为配合部门。从公司、有关职能科室、项目部层层实施的管理网络。各管理层间相应衔接紧密,环环相扣,做到层层落实、层层控制、层层检查、层层反馈、规范合同管理全过程。
3抓好合同的签约和履约
将规范化的合同管理贯穿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主要抓好三个阶段的规范管理:
3.1合同订立前的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的合同管理主要是对工程建设方(发包人)的工程信息进行评审,对施工合同可行性的研究,其主要内容是:
①做好建设方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调查。调查建设单位是否是依法登记注册的正规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②做好建设方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的调查。建设方应有较好的社会信誉,有建设资金保障。
③做好建设活动合法性的调查。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具备建筑施工许可证。
3.2合同谈判签订的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谈判和签订是和发包人对应的两个程序,因为施工企业谈判对象是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对象也是发包人。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合同谈判是经过对发包人调查了解后,认为可以承担这项工程时,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发包人进行合同实质性谈判。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招标文件),逐条进行研究,做出是否能够全部承诺。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在大多情况下,对发包人提出的合同条款,需要进行谈判。要依据通用条款,结合专用条款和协议书,与发包人谈判。尤其注意需要承包人承担义务的条款,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都要提出具体意见。对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做出明确和肯定的答复。投标书做出的承诺,可作为谈判的一种方式。经过谈判,双方就施工合同各项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即可正式签订合同文件。
为了减少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的漏洞,确保施工合同的严密性、可行性、合法性,采取施工合同的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的三权相对独立。具体做法是:企业经营处人员根据授权范围,办理权限以内的合同谈判,形式洽谈权;企业法规处人员和法律顾问对已洽谈形成的文本的合同进行审查;企业领导层批准合同;再由经营处人员办理对外签订合同手续。
3.3合同履行中的管理
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须涉及企业各项管理。合同履约过程中,依法实施合同动态管理,按照合同双方明确的责、权、利,公司根据要求层层分解目标,企业各个部门都要按各自的职权范围,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合同圆满完成。
3.3.1执行合同交底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和项目部对于合同管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施工企业应将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资料、投标书、图纸、合同文本对项目部进行交底,使项目部明确了解工程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公司和项目部应将合同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3.3.2合同履约过程管理
①项目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做好进度、质量、资金的控制,履行好施工方义务。
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总工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总进度计划,组织好劳动力、机械设备材料,工程有延误,采取赶工措施,确保合同工期。
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根据施工验收规范,执行质量检查制度,接受发包人和监理的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保质、保量如期供应材料、设备。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结清工程款。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竣工资料,参加竣工验收。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质量保修期的义务。
②加强履约期间动态管理,防止违约事件发生。项目部应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进行对比情况,每月应向经营处、法规处反馈合同执行情况。在合同条件变化时,要及时办理工程洽商记录,收集整理双方来往文件,会议纪要,工程图片,变更单等重要资料。
经营处、法规处应对项目部反馈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其偏离原因,分清职责。若有重大偏离,向领导层汇报。对于合同的重要内容如工期分段要求和工程进度款的收付情况要及时要领导层汇报。对非施工单位造成违反合同的情况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备案,对与非常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要及时纠正,避免造成经济损失。这样才能以合同为依据,以详尽的资料为基础,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成包价,做到有理有据。
③加强合同履约的索赔与反索赔管理。索赔和反索赔是一个事物两个方面,承包商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提出索赔要求,减少工程损失;业主根据合同中的法则将无原由拖延工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和承包商责任事故进行反索赔。施工企业在签约后要建立项目管理档案,将技术和商务资料及时归档案,重要资料要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签证,重要内容变更要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从而为索赔和反索赔提供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关键字: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 F715.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人们的合同意识越来越强,可以说市场经济就是合同经济。因此,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及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不仅包括对每个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过程的控制和管理,还包括对所有合同进行筹划的过程,因此,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确定设计任务委托模式和施工任务承包模式(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方法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和控制、合同索赔等。我们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造成不必要的效益流失是施工企业各级管理者应该关注的。建筑企业为合同管理是行业管理中的一种重要方法,是经济手段法律化的形式之一。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实行经济承包有着广泛普遍的适用意义,建筑经济合同制的实行也已经成为充分体现建筑企业经营责任的最好形式。因此,实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企业全部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1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一般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企业与企业之间通常都订立一些经济合同,但多是根据不同情况,有选择地按照特定标准签订的一定范围内的产供销类合同。此类合同执行后的结果,虽然也会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经营影响,但毕竟只是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局部的、个别的经济关系,它不可能全面地反映整个企业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执行情况。至于某些工业企业实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虽也具有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但目的在于确定国家与企业相关的责、权、利关系,是一种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因此,生产业务中对外订立的横向经济合同和承包经营责任制与建筑合同三种合同的主体和形式都是各自独立的,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或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
建筑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建筑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建筑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从实际操作结果分析,有些工程公司和建筑安装公司正是缺乏对建筑合同管理的深刻认识,忽略了建筑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落实,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丧失了原有的市场份额而陷入经营困境,步履艰难。
2当前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建筑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我认为各单位执行还不够。一是合同管理员只是把合同发给项目经理,没有把合同的内容及签约情况进行详细交底;二是合同执行人即项目经理,只是组织正常的施工管理,如:加强工期及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等,没有认真组织学习合同内容。
2.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3合同文字不严谨
合同中存在文字含糊不清、容易发生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合同引发争议的原因有较多。比如施工合同常见的纠纷有定金与定金的歧义;违约条款中赔偿比例过高的;合同标的不明确、合同质量要求不明确;合同价款或报酬不明确;履行地点不明确;履行期限不明确;履行方式不明确;履行费用不明确等。
2.4忽视合同变更问题
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不少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不必要的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变更两种。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作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更重要的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2.5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3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3.1首先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3.1.1在施工项目中设有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使现场的合同管理专职化。
3.1.2在合同总分析和合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将合同总体目标分解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工程活动上。
3.1.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3.1.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3.1.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3.1.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
3.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3.2.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
3.2.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
3.2.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3.3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3.3.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3.3.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3.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3.3.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3.3.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3.3.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3.4进行有效的合同诊断
3.4.1逐条分析各个问题产生差异的原因及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影响因素。
3.4.2分析各种影响因素达到影响程度的大小。
3.4.3分别确定各个影响因素由谁引起,按合同规定应由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大小。
关键词:合同管理;施工企业;加强;措施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01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是合同经济,施工企业要在市场经济中,提高竞争力和生存能力,就必须通过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来适应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加入WTO意味着我国的施工企业已面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但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国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
一、 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及意义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涵盖从投标到工程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具体来说,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做好相应的分析报告,对合同的风险性及利润的空间做出评估。进行工程合同的策划,解决各合同之间的协调问题,并对分包合同进行审查。对合同的签订、修改等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
2.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事务性工作能有秩序地进行,使工程全程处于控制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合同实施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进行合同变更管理主要包括:参与变更谈判,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解决工程项目合同纠纷,落实日常的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二)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施工项目管理的过程,就是一个完整的合同履行过程,它包括了质量、 工期、资源、安全的管理,也包括了分包和预算管理。这些管理均是以合同管理为前提条件的,离开了合同管理,项目管理无法进行,施工项目成本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和分析等成本管理的系统也将无法进行。所以说,施工企业所有工程项目的对外经济业务,都要以经济合同为纽带建立关系,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施工企业为了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除了坚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科学管理,就是要抓好质量、抓好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做得好,才能控制好成本,才能为企业带来利润,反之,将会使施工企业受到亏损。
二、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施工企业的外部环境日益纷繁复杂,企业快速发展和规范化经营要求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工作。然而,施工企业现有的合同管理机制远远不能适应企业规模化快速发展的需要。分析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引起。
(一)合同管理得不到重视,工作简单化
施工企业中相当一部分中层领导重经营轻生产,对合同管理工作不重视,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缺乏有效的控制、监督和检查。
有些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合同管理知识,个别经济往来不签书面合同;合同条款不完全,内容不清楚,无违约责任;不审查业主资格、资金、信誉情况,盲目签订合同。
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混乱、无计划、不按程序办理,下属机构业务部门签订合同不汇报送审,有些领导也不征求业务部门的意见,造成合同管理盲目化、随意化。
(二)劳务分包不规范,合同管理存在隐患
对于分包管理,施工企业下属机构不按程序进行评审和筛选,或者仅仅走走形式,有的下属单位更是使用“关系”包工队,这些包工队不具备施工能力,现场管理混乱,分包人员不服从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直接影响了工程合同的顺利实施。
由于工程分包管理不到位,常常出现工期滞后、质量达不到要求、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使得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中常用处于被动的地位,建设单位常以此作为扣压工程款的借口。还有一些分包队伍施工的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几年后,工程质量问题暴露出来了,导致日后工程返修,企业还得花大量资金去整治分包队伍留下的病害工程。不但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还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社会信誉。
(三)缺少激励机制,合同管理的积极性不高
由于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除项目经理等少数领导层人员以外,其他员工对合同管理的积极性不高,很多人宁愿做具体的施工工作,都不愿从事合同管理,普遍认为合同管理工作繁琐、辛苦,看不到成绩。
事实上,项目的合同管理只靠管理层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如果缺少项目普通员工的参与,上下就难以形成合力,合同的顺利完成就难以得到保证。
(四)合同管理体系不健全
部分基层单位在合同管理方面比较薄弱,普遍都没有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只是将合同管理的职能放在工程部或其它部门,由工程统计人员代为管理。具体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项目部也没有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岗位。
部分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制度不完善,有些合同制度的订立与实际的操作有较大差距。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如何有效地实施工程合同管理,针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新时期的合同管理工作要求相关人员除了具备专业合同管理知识外,还要懂得工程施工、工程造价、成本控制等知识,对合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更高层次的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培养一支具备合同业务基础知识、施工专业技术知识、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开拓进取的专业人才队伍开展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应组织合同管理人员系统学习合同管理知识、工程管理知识、法律制度和计算机技术,鼓励专业人员参加业务水平及技术职称考试,提高专业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引导专业人员积极参与企业经济管理和经营管理,促使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到更高层次。
(二)严格分包审批,完善分包管理
对于分包队伍的选择,一定要完善分包申请审批手续,广泛选择投标单位。招标过程要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严格审查分包队伍的资质、业绩、人员条件是否符合招标工程的需求,以往履约记录是否良好。通过公开透明的审查,确保选取到有一定实力,信誉好的分包合作方。
加强分包管理,应以合同管理为主线,严格规章制度,确保分包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分包合同的全面履行。对分包队伍实行定期业绩评价制度,对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及时清退出场。
(三)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合同管理
通过建立合同管理激励机制,激励现场管理人员加强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进度、安全、质量的控制。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办理有关合同变更,签证确认等手续,及时向业主收取工程款,避免和减少施工企业呆账、坏账的产生,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率,为企业经营生产的良性循环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资金的回收率达到一定指标的项目部,给予奖励,从而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四)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体系
在信息高速公路四通八达的今天,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工作可以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快企业合同网络的开发建设,建立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合同管理网络。实现下属单位合同信息的网络直报,以及合同评审、会签制度,及时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
健全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各单位应根据施工情况,设立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部门。各项目部要设立合同管理岗位,真正地使合同管理工作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每个角落。
明确各级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合同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合同的签订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评审以及追收工程款、组织仲裁、诉讼等责任;项目部负责合同履约过程的正确实施,按施工合同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各级合同管理部门要做到职责分明,沟通畅顺,及时反馈合同管理信息,确保合同管理的时效性。
结束语
合同管理工作是建筑施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企业各级管理者要正确认识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经济管理工作,加大合同管理工作的投入,规范合同工作程序,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合同工作在经济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李勇,乔景顺.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山西建筑,20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