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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合规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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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合规管理

第1篇

今天的会议,,是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研究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现状,安排部署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矿山企业开采秩序,推进全区依法治税进程,促进全区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开好这次会议,区长作了重要指示,4月5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张权发同志在区财政局又亲自主持召开全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和安排部署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有关工作,这充分表明区委、区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会议传达了区政府[2006]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学习了《贵池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办法》,宣读了示范乡镇矿山企业财务税收指导监督人员名单,希望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再讲三点意见,供大家研究参考。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全区矿业经济快速发展,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区共有各类矿山企业212家,去年共实现税收3000多万元,为完成全区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促进贵池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矿山企业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增强。与此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大多数矿山企业缺少统一规划和规模经营,存在着小、散、乱的问题,尤其是在财务管理和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如有的矿山企业管理体制以及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有的矿山企业账簿设置、项目成本核算等处理不够规范,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和计税收入不实;有的矿山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不健全,仍存在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增加管理成本现象;有的矿山企业持一证搞多点承包、出租开采、以采代探,税收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存在的这些问题,充分表明了我区的矿山企业财务管理和税收征管亟待加强规范提高。对此,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建立良好的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秩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和谐、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现实需求;是实现企业税负公平,防止国家税收流失,促进税收稳步增长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全区矿山企业开采秩序,加快矿山企业优化整合,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因此,各地、各部门务必要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周密部署,在行动上真抓实干,把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推进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管理要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因此,各矿山企业必须要依法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核算。《贵池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办法》已制定出台,财政部门作为政府主管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要督促各矿山企业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必要的专业会计人员,同时,要加大对矿山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建立完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计税依据准确无误。各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牢固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在规范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做到按章纳税,依法纳税。

二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全区矿山企业的动态监测系统工作,5月底以前要全面完成普查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矿山企业的开采量进行动态监测;对矿产权发生转让的企业,要及时、科学核定矿山企业的占用储量,为依法有序开采、依法征缴税收提供科学的、合理的计税依据,未核定占用储量的不得办理矿业权转让手续。税务部门负责对全区矿山企业的税务稽查工作,防止各种偷税漏税和包税定税行为的发生。对依法应予建帐,但未建帐建制的矿山企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据国土部门核定的年开采规模,从高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已建帐企业,但不据实核算、帐目明显不符、设置虚假帐簿的,一经查实,根据国土部门测定的开采量,严格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除补缴税款外,按其情节给予从重处罚。财政部门负责对各矿山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制止和查处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行为。各乡镇街道要在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提升矿山企业各项管理水平,确保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方法措施要到位。我区的矿山企业点多面广,分布较散,为实现税收征管的精细化,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要通过“勤”、“查”、“比”的方法来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一要“勤”。广大税干要克服困难,勤于深入各矿山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的基本情况,建立各矿山企业的生产情况档案,从而确定较为准确的计税依据。二要“查”。针对各矿山企业的特点,通过检查财务核算资料,核实财务资料记载与实际生产情况的真实性,从而掌握较为准确的计税依据。同时,对其下属的开采部门、销售部门也要进行检查,防止税收“跑、冒、滴、漏”,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三要“比”。将同等生产规模的矿山企业之间、同企业当年与上年同期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如发现有隐瞒计税收入的依据或财务核算的漏洞,再重新计算,依率计征。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性质,将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并制定有计划、有步骤、有实效的工作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认真安排,指定专人专抓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深入工作一线,掌握工作动态,落实工作措施,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落实。为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区里首批确定棠溪乡、涓桥镇和墩上镇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示范乡镇,分别由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负责联系,并抽调了17名同志组成贵池区矿山企业财务税收指导监督队伍。希望区矿山企业财务税收指导监督人员要协助示范乡镇抓好工作,确保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其他乡镇街道要按照《贵池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各自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矿山企业的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任务,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督查。

二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仅仅依靠哪一个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现实的,必须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识大体、顾大局,把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直至抓出成效。各有关乡镇街道和矿山企业要理解、支持、协助财税部门的工作,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财税增长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招商引资与加强财税监管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优化环境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关系,推动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财税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及政府、部门网站,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加强管理,规范经营,依法纳税,切实优化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的工作环境。同时,要不断宣传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对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公布、曝光,切实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第2篇

现将劳动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19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给你们,根据《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情况,做如下补充,请各单位一并遵照执行。

一、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作为以承担就业安置任务为主的特殊企业群体,曾为稳定我市城镇就业形势做出过重要贡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劳服企业也必须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发展机制。根据《规定》的有关要求,在劳服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会议有关精神和新形势下劳服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市劳动局、市体改委、市地税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应加强对我市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工作的领导,帮助和指导劳服企业健康有序的开展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工作。通过实行股份合作制把劳服企业提高到一个新的发展水平,使其在实施再就业工程中,更好的承担就业安置任务。

二、劳服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时,应遵照《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市政府(1994)14号令〕和劳动部等四部委局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一并执行。劳服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股权设置一般为职工个人股、集体共有股、法人股。股权设置比例由企业自定。但职工个人股和集体共有股应占企业总股本的51%以上。在职工个人股比例设置中提倡企业的负责人、生产经营骨干的股权多于一般职工。

三、劳服企业改建股份合作制须对企业资产进行产权界定和资产评估。进行产权界定时,按照市劳动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市地税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产权界定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京劳服发(1997)208号〕有关产权界定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执行。资产评估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服企业产权界定结果,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涉及集体、个人及其他投资者所有的,由地方税务部门进行资产核实,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核准登记,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全民所有制性质劳服企业改制工作,按《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委、市经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本市国有小企业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1997)50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界定为国有资产的净资产,在征得出资主体和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比照京政办发〔1997〕50号文,鼓励劳服企业职工出资购买转为职工个人股。对因净资产数额较大,一次性买断有困难的本企业职工,允许在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分期付款,但首期付款额不得低于全部购买款的30%。对未付款部分不享有所有权。还可根据企业要求留给企业有偿使用并以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收取资产占用费。

五、界定为劳动者集体共同共有的资产,可折股形成集体共有股,对集体共有股分得的股利一般可按下述方法进行分配:一部分(约30%-40%)分配给现职职工;一部分(约30%-40%)分配给原企业离退休人员;一部分(约20%-30%)作为企业劳动分红。集体共有股股利的分配由职工(股东)大会决定。调离本企业的职工不再享有分红权。

六、按照《规定》的有关精神,原有劳服企业改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在做好上述前期准备工作的前提下,按下列程序办理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审批手续:

(一)根据《规定》的有关具体审批手续,凡原劳服企业改建为股份合作制的,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或区、县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审核;

(二)经市或区、县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审核签署意见后,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1994〕第14号令《北京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京政办发〔1997〕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再到同级委、办、局履行改制的审批手续;

(三)经同级委、办、局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改制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改制注册登记后,按隶属关系将改制情况报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备案。

七、新办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凡经劳动部门认定并发给《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的,并达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001号〕规定安置比例的,经当地地税部门批准,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八、原劳服企业改建为股份合作制时,凡在享受减免税期内并继续承担就业安置任务、符合安置规定比例的,可继续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至减免税期满时止。

凡被劳动部确定的本市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试点的劳服企业,自转制之日起视同新办企业,凡达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件规定安置比例的,可从转制的当年算起享受劳服企业的减免税政策。

附件:劳动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颁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19号)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体改委(办)、税务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劳动部、国家体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现予颁发,请遵照执行。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改革,进一步发挥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劳服企业)促进就业、平抑失业率和保障社会稳定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是借鉴股份制的做法,实行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第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员入股,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实行民主管理;

(四)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

第四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凡继续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任务的,仍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94)001号文件中规定的对劳服企业的优惠政策。

第五条  各级地方劳动部门应安排一定比例的就业经费、生产扶持资金和失业保险金扶持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对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劳服企业,可用适量失业保险金作为向银行贷款的贴息。

第六条  各级地方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和行业部门劳服企业管理机构应依照《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加强对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的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

第七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与主办或扶持单位签定协议,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经双方协议商定,劳服企业可有条件地为主办单位承担一定比例的职工子女和富余职工的安置任务。

第八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成本工资与税后利润按股分红和劳动分红的分配办法。并根据地方政府确定的工资指导线和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等因素自主决定企业的工资水平。

第九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依照规定标准为企业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费。

第十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依法自主决定用人形式,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职工及其他投资者以其所认购股份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其财产和正常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开展党的活动。

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

第十四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采取原有企业改制和组建新企业两种方式设立。

新组建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由三名以上作为发起人,并有20名以上个人股东;原有企业改为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经原企业职工大会通过,有外来投资的,应征得投资者的同意。上述两种方式均需报地方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审查同意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由税务机关办理税收减免手续。

第十五条  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应向当地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文件:

(一)申请报告;

(二)实施方案;

(三)企业章程;

(四)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或新组建企业发起人协议书;

(五)企业财产验资确认书;

(六)企业资产所有者及投资者意见;

(七)劳服企业认定证书;

(八)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文件。

第十六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及场所;

(二)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三)企业设立方式、股金来源和股权设置;

(四)收益分配及亏损分担办法;

(五)股份管理办法;

(六)股东(职工)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程序及其职权;

(八)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九)企业组织机构及其职权;

(十)企业章程修订程序;

(十一)企业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任务的措施和办法;

(十二)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三章  产权界定

第十七条  劳服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应在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国有资产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下进行,并吸收投资者参加,成立清产核资小组,清理原有企业债权、债务,核实企业全部资产,界定企业的净资产产权,明确债权、债务的责任。

第十八条  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的结果,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报政府授权部门确认,并发给资产确认书。涉及国有资产的应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第十九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按下列原则进行产权界定:

(一)企业开办初期和企业发展过程中,全民单位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拨给的闲置设备等实物,界定为劳服企业集体资产。扶持的资金及非闲置设备等资产(折合资金),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无协议的按照国家为解决主办单位职工子女就业的有关政策有偿使用。经双方签订协议,这部分资产可作为劳服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时主办单位国有法人投资,或作为继续安置主办单位职工子女和富余职工的扶持条件。

(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所享受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所形成的资产,归企业集体所有,并依照国家规定,列为企业集体资本金。

(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使用银行贷款、国家借款等借贷资金形成的积累,归企业集体所有;全民单位提供担保并履行了连带责任的,全民单位应予以追索清偿。

(四)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可继续有偿使用。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缴纳土地使用占用费。

(五)企业享受国家税前还贷和以税还贷等特殊优惠政策而形成的资产,属于扶持性国有资产,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企业公积金,单独列帐反映,国家保留对这部分资产处置权,不参与管理和收益。资产可用于企业发展和安置就业。

(六)投资主体不清的资产,以及接受无偿资助和捐赠所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共同共有。

(七)企业自筹资金,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企业劳动者集体共同共有。

(八)企业职工个人出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九)其他社会法人投资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资产,其产权归投资的法人所有。

第二十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职工奖金、工资储备基金等,其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章  股权设置

第二十一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的股东,可以用货币投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折价入股。以无形资产作价折成股份,其金额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产的20%。

第二十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根据资产来源和归属设置股权。其股份按投资主体分为:职工个人股、职工集体股、法人股。

(一)职工个人股,是指本企业职工个人出资及当年新安置的城镇失业人员带资入厂或以技术、实物、财产等投资入股的股金所形成的股份,其股权为职工个人所有。

(二)职工集体股,是指在原有企业界定产权时,划归劳动者集体共同共有的资产构成的股份,其股权为本企业全体职工集体所有。

(三)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以其合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到劳服企业的股份,或扶持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合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所形成的股份,其股权为法人所有。法人股为优先股。企业章程应对优先股作出具体规定。

第二十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的职工应按照企业章程认购所规定的限量数额股份。新组建的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职工个人股在本企业股本总额中应占主体。改制为股份合作制的劳服企业,职工个人股和职工集体股的股本总额应在企业股本总额中占主体。

第二十四条  职工个人股不得退股,但遇职工死亡、退休、调离、辞职或被企业辞退、除名、开除等,企业可根据情况购买职工持有的股份。当出现企业章程规定的特殊情况时,经股东大会同意,可由企业负责收购部分个人股份。企业收购的股份,可出售给企业其他职工或新参加企业的职工。

第二十五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不发行股票,只出具出资证明书,作为资产证明和分红依据。

第五章  收益分配

第二十六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按照国家对劳服企业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依法缴纳所得税。

第二十七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前年企业亏损,不足弥补的亏损额,以企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的由股本金抵补。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三)提取公益金。

(四)支付劳动分红。

(五)支付优先股股利。

(六)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二十八条  个人股东的股份收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职工集体股分得的股利,可拿出一定比例分配给在册离退休职工和现职职工。具体分配比例及标准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现职职工分配,可采取两种办法:一是直接分配给职工;二是将分配的股利记入职工个人帐户,由企业有偿使用,企业扩股时可转增职工个人股股本。职工集体股分得的股利给职工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可单独列帐,企业扩股时,转增职工集体股股本。

第三十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

第三十一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公积金应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扩大企业生产经营或转增股本。

第三十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公益金应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第三十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

第六章  管理体制

第三十四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可实行股东大会和职工大会合一制度。股东(职工)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议可实行一人一票制。股东(职工)大会应定期召开,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企业议案。股东(职工)大会行使下列权利:

(一)选举或罢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二)决定企业的设立、合并、终止和清算;

(三)批准企业安置城镇失业人员的方案;

(四)修改企业章程;

(五)批准企业年度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对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七)决定企业发行债券;

(八)对其它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第三十五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可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企业的决策机构,向股东(职工)大会负责。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企业发展规划;

(二)审定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三)决定召开股东(职工)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四)执行股东(职工)大会决议;

(五)制定企业增减注册资本方案;

(六)制定发行企业债券的方案;

(七)审定企业安置失业人员的方案;

(八)制定企业设立、合并、终止方案;

(九)制定企业章程修改方案;

(十)选聘企业经理(厂长)及有关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标准和支付办法;

(十一)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三十七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可设监事会。监事会是企业活动的监督机构,由三名以上单数监事组成。其活动方式依照企业章程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不得超过四年,但可连任。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监事会议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可实行。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事会的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对董事和经理(厂长)履行职权进行监督;

(三)查阅企业财务帐簿和其它会计资料,要求董事会和经理就相关的问题作出书面报告;

(四)审核企业年度决算和清算的表册,并就审核的结果制作意见书,向股东(职工)大会报告;

(五)必要时召集股东(职工)临时会议;

(六)对董事会和经理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行为进行制止,必要时向股东(职工)大会报告。

第三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三十九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因其规模限制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其有关职责由股东(职工)大会确定专门人员负责。

第四十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由企业章程作出规定。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由股东(职工)大会选举产生,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和实施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实施股东(职工)大会或董事会通过的决议;

(三)提出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计划和企业规章制度草案;

(四)提出职工收益分配方案;

(五)提出企业年度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决定企业管理机构的设置,任免副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决定副经理以下职工的奖励和处分;

(七)提出安置失业人员就业的方案;

(八)定期向股东(职工)会议和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九)行使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四十一条  各级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和税务部门,对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承担安置城镇失业人员情况及享受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第七章  变更与清算

第四十二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企业合并应由各方签定协议,处理好债权、债务等遗留问题,妥善安置好企业人员。合并各方未清偿的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

第四十三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分立时应由分立各方签定协议。分立协议中应明确划分分立各方的财产、债权、债务。对企业债权的承担,应事先作出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并签定清偿债务的协议。经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不得分立。

第四十四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合并与分立,应报当地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批准,依照规定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十五条  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因宣告破产、撤销或其他原因而终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清算组织,限定日期做好企业财产清算工作和各种债务偿还工作。

第四十六条  破产的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其财产拨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

(二)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

(三)应缴未缴国家的税款;

(四)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第3篇

在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下,合规管理与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并称企业管理的三大支柱。合规是指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商业道德、社会伦理。合规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也是控制风险、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税务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履行经济管理活动的特殊使命的法定义务。合规管理是从法律和商业道德的角度出发告诉企业“怎么做”,“如何前瞻”以及以“建立企业的长期目标”为基础,达到“如何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定运行”目标远景。将合规管理运用到税收领域,有利于税务干部积极创造税务价值和防范各种税收风险。目前税务系统实施合规管理的现状表明:从某种层面上说,我国税务部门的合规管理工作才刚刚起步,处于初始阶段。税务风险主要来自四个方面:政策遵从风险;税基非准确性核算风险;税收筹划风险;涉税经济活动交易风险。有效地规避税务风险,促使税源专业化管理水平跨越提升,按照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逐步调整和改革我国税务管理体制,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

合规管理;税务风险;创造税务价值

为应对市场经济转型和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为全面提升税务系统发展品质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切实有效推进“三个一流”(一流的干部队伍、一流的服务水平、一流的工作业绩)创建工作的预期目标进程。全面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现代税务干部队伍。这是促进阳光执法、合规行政;公平效率、和谐发展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道有所悟必是学有所思,事有所成必是学有所得。合规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税务事业能够保持持续稳定健康、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证,以适应税务事业改革发展的新要求。

1 合规管理概述

1.1 说文解字话“合规”

“合”在《现代汉语词典》中为多音字,有“符合、适合”、“关闭、合拢”等九个义项。古代通“盒”,《三国演义》中有塞外的少数民族曾给曹操送过一盒酥油的故事,当手下主管文书簿籍的杨修发现酥油盒上曹操手书的“一合酥”三个字后,便以“一人一口酥”为理由与其他人分着吃了,后被曹因妒才而借故诛杀。“规”有“规则、劝告、谋划”等四个义项,一般指规定出来可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汉语中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循规蹈矩”等说法,但《词源》、《辞海》等工具书中对“合规”的始源均无明确的释义,有待进一步考证。“合规”一词为泊来品,是由英文“服从、顺从、遵从”翻译而来。合规,即“合乎规范”,指遵守准则和符合规则的意思,“合规”通常包含两层含义:(1)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2)遵守企业伦理和内部规章以及社会规范、诚信和道德行为准则等。狭义的“合规”则主要指强化反对商业贿赂方面的合规。合规主要包括了遵守法律、规章、道德三个层面。具体包括:立法机构和监管机构的基本法律、规则和准则;市场经济惯例;行业制定的行业规则;应当遵守的职业规范和准则包括诚实守信、保护客户利益、拒绝参与违法活动等内容。对税务行业而言,主要为拒绝商业贿赂,实行阳光政务,合规行政。

1.2 合规管理的基本点

在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下,合规管理与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并称企业管理的三大支柱。区别于财务管理告诉企业“做什么”,以及“建立企业短期目标”的特点,合规管理应该是从法律和商业道德的角度出发告诉企业“怎么做”,“如何前瞻”以及以“建立企业的长期目标”为基础,“如何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定运行”。所以,在中国企业中,合规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也逐渐得到了中国企业的重视。

简单地说,合规是指企业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商业道德、社会伦理。合规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而对于合规管理,由于这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对它的定义还存在很大的争议,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根据《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中的定义,合规管理是指证券公司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合规管理是企业“内部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

我们认为,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建立一系列的制度流程,以确保公司的所有决策、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范以及不违背基本的社会伦理道德。而与此相对应的合规风险,应该表述为:指因公司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是法律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特别是操作风险存在和表现的诱因。

全面推动合规管理,必须全员树立合规意识。没有以全员合规意识为基础和指导的合规管理是盲动和被动的,这样推动的合规管理是难以取得实效的。

2 目前实施合规管理现状

我国目前仍处在经济转轨变型、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两种体制并存的历史阶段,公共权力与经济财富之间的通道已经打开,权力与市场共同参与资源分配,造成、权钱交易、权利寻租现象大量产生。目前合规管理的复杂之处在于治理标准的迷失,调整频繁,界限不清。商业贿赂在中国经济生活中普遍存在,已经成为不良的行业内规,甚至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营销和商业交际手段,是与执法人员打交道的“剂”。“媒介式腐败”和“期权式腐败”相互交织,屡见不鲜,屡见不绝。世界各国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时,在合规问题上一定程度地面临“囚徒困境”。一方面坚持合规问题有可能失去市场,另一方面不合规又面临比境内企业存在更大的风险,因为国际上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则和自律规则均相对比较完善,而跨国公司大多受这些规制的约束。

在我国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合规风险管理地位的重要性为国内外业界所公认,正如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所指出,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的风险管理活动”。毫无疑问,在企业管理者心里,还会存在着这样的疑问:合规管理究竟是有利于业务的发展,还是抑制业务的发展?因为在目前中国的社会环境下,有些时候,一切企业活动的合规性会导致很多“边缘地带”或者“灰色地带”业务活动无法开展,甚至会导致合作伙伴、商业客户的不满和疑惑,在短期内有可能导致企业业绩的下滑。我们认为,评判合规管理的价值,要从长期的发展来看,合规管理并不有利于快车道超车的企业,如果一个企业有着长远的目标,持续的发展战略,那么合规管理将给企业带来稳定、持续、安全、有效发展的保障。

3 实施合规管理的积极意义

实现依托税务干部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促进干部职业成长与风险控制能力同步提升的目标,必须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制定税务干部切实可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能够得到干部的充分认可,并认真执行,使税务干部切实感受到“一份有活干、有奔头的工作就是一份好工作”,有稳定的心理预期和工作动力。如果落于空泛则毫无意义。二是税务干部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中合规教育培训内容,应当以“尽职”为核心,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夯实责任与操守理念的认知与贯彻执行基石。

3.1 实施合规管理的积极意义

合规是税务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经济管理标准的特殊使命,更是每位税务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法定义务。合规是职业操守的需要。爱岗敬业、勤勉尽职、依法合规。由税务执法不当所产生的风险最终都会向微观经济实体经济渗透,只有阳光执法,才能做到审慎、合规、稳健方能立足长远。

合规是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控制风险的需要。合规管理是对违规行为进行早期预警、防范、化解、控制风险的一整套约束机制。只有主动合规,才控制风险。十案九违规,这是长期实践的总结。在地税管理业务流程构造系统的工作中,要同步将操作准则、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相关要求,解读嵌入于业务流程的相应环节,实现合规管理流程与业务管理流程的有效融合,从而避免合规管理需要与业务发展需要两者之间发生排斥并产生“内耗”的现象,强化岗位约束,引导和激励全体地税干部不断强化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做善于风险自律的理性“地税人”,实现合规对具体业务风险的全流程监控与管理,保障合规管理的执行政策水平和执行力。从历史上看,由违规引发的事件杀伤力更大。比如煤矿违规操作引发爆炸就会将一切业绩化为乌有。

合规是预防腐败的需要。税务干部要算清“四笔帐”(政治帐、经济帐、人生帐、家庭帐),筑好廉正防线。各专业操作岗位要及时对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薄弱环节、苗头性问题以及风险隐患进行梳理分析,及时进行预警提示,研究管理、处置和报告的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防扩散”。税务行业具体的执法行为具有的独特的特征,使其成为腐败的高发温床。职务腐败居高不下、腐败手段隐蔽增强、这是当前税务腐败发展的趋势。腐败案件大多都是外部人通过小恩小惠买通内部人合伙作案。这就要求全体税务干部执法行为上要严格合规、自律,防止社会不良风气的的腐蚀。

合规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合规管理的终极目标是控制风险,税务竞争力核心就是驾驭风险的能力。

一旦违规或破坏税务执法规则,会扰乱正常行政管理秩序,影响税务系统社会形象和发展竞争力,严重时甚至会危害经济系统性安全。只有合规才能克服无序和不正当竞争,保证宏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发展。

合规是保护税务干部自身的需要。要始终坚持制度大过人情;业绩胜于雄辩;效果重于形式等原则。目前地税征管操作系统的业务流程之间都是相互关联的,即使保证了自已合规,但若出现某一个环节出现违规都有可能牵连到自已。在工作流程制约过程中,要坚持制约与协作并重,形成工作合力和效率。因此我们要大力提倡“我的合规我负责,他人合规我有责”的理念。既要保证自已工作环节操作合规,也要防范他人违规。合规免责,违规受罚,这是当前处理违规事件、实施问责的基本原则。

3.2 合规与创造税务价值

3.2.1税务干部工作合规的必要条件

做一名优秀税务干部,其前提是始终坚持“四个底线”,即:

明辨是非,遵章守法的处世底线。税务干部要学制度、学规章、学守则,了解规则,能正确区分合规与违规的界限。要严格执行制度,防止知行脱节、言行不一。

洁身自好,诚实守信的做人底线。要做人,首先要学习优秀品质,用正气激励自己,不断提高个人修养和职业操守。其次要慎重交友行为,牢记“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交友原则。

取舍鲜明,抉择得当的行事底线。什么事可以办、什么事不能办,这是合规执法干部应掌握的起码要求。言行有据、主动合规,要知道我们做的每一件事在任何时候都要经得起任何检查。因此要保持理性、克服贪婪,面对利益诱惑时要把握自己,向党和人民交好忠诚、责任、执行三份答卷,追求用心办事,用情做事,精细行事的宗旨。

追求卓越,拒绝平庸的目标底线。养成定期总结,不断自省的习惯,不断提高效率,为成功找到捷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为自已制定远大的人生目标,高尚的人生追求,对合规有执着的向往。

在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中,要突出强调责任与操守理念,其核心是正直与诚信;实现方法是高标准尽职;履行质量包括充分认知、认真执行与持续坚持三个层次。合规教育培训是税务干部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责任与操守理念为导向,将合规教育培训计划,科学、持续地贯穿与干部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可以有效促进“合规创造价值”“、合规人人有责”等合规理念持续深入人心,促进税务干部职业成长进步与风险控制能力的同步提升。

3.2.2积极创造税务价值

对于税务公共管理部门,是以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而存在并不断发展,但“服务”也必须以合法、合规为前提。税务干部除了要及时准确地帮助企业行使纳税义务,还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辅导和帮助企业实现应得的税收优惠,实现税务价值。一般来说它包括两项内容:有形价值及无形价值。有形价值主要指在合乎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以及做好合理的避税和节税,促使企业创造价值。无形价值则主要是指良好的税务管理和服务可以帮助税务部门赢得良好的声誉,提升税务部门的社会形象。必须注意的是,只有在优化税务文明服务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创造出有意义的税务价值。

税务风险可以理解为,涉税行为因未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税企双方在现实和未来时期一些利益的可能损失,具体表现为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一些违规做法和不确定的错误因素,结果导致企业多交了税或者少交了税,最终影响到纳税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使国家遭受税收损失。我们从长期的税收工作实践中发现,税务风险主要来自四个方面:政策遵从风险;税基非准确性核算风险;税收筹划风险;涉税经济活动交易风险。

4 远大目标与现实环境的冲突

中国社会的合规管理外部环境还有待完善。合规的外部环境一般有两方面:从中国的法制建设层面看,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急需完善,很多违规行为无法得到根本的治理,比如,由于反商业贿赂的相关规定不够具体,很多灰色行为屡禁不止且不会受到制裁,这就在事实上造成了对合规单位和部门的不公平,从而让有些单位开展合规管理变得尴尬。这种外部法律环境的欠缺会对有关部门进行合规管理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传统文化重视“人情来往”,使得很多不合规的行为在现有法律环境和社会道德环境下无法得到确认也不能得到妥善处理。甚至很多跨国公司都入乡随俗,在中国极力挑战合规的底线。这种对传统文化的错误理解和滥用也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有关行业单位有效开展合规管理。我们很遗憾地看到,很多中国的行业单位和部门在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时候,尤其是在制定内部的行为守则时,往往直接“拿来”,或来自于外部的法律顾问的标准模版。很多时候,中国有些行业单位和部门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在执行上仍然放任自由,尤其是在合规和经营利益需要取舍时,经营利益往往代替了合规价值的坚持。事实上,这样的行为守则不仅无助于行业和部门的合规管理,而且由于与本单位的实际运营管理情况不相匹配而导致广大干部职工无所适从。从这个层面说,全国税务部门的合规管理工作才刚刚起步,处于初始阶段,合规管理的历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真正是任重道远。

在中国南岳衡山中,有两千年前所建磨镜台之古迹。两千年前,此地附近有一古庙,有一小沙弥,辄至此地,终日盘坐,合手祈祷,日念“阿弥陀佛”,“阿弥陀佛”,日复一日,斯得福祉。同时庙中年老之住持以一砖在石上磨琢不息,日复一日,周复一周。一日,小沙弥问住持师傅“磨砖成镜不可能也”。住持曰:“诚然。此与汝日复一日,自朝至暮无所事事,只知诵阿弥陀佛,以求福祉者,同为不可能之事也。”以此感悟我们做事不但应有理想,并应宣布这种理想,而且应以实际行动实现这种理想。借此故事以激励全体税务同仁之志向、以明心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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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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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人庆.中国当代税收要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14-267

【作者简介】

第4篇

关键词:财务违规;合规文化;风险管理;队伍建设;独立性

现如今,全球经济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甚至要面临不可逆的局势,而国内经济短期内下行压力不断增大,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压力也在不断增加,对保持稳健经营和盈利转型提出了新挑战。要充分做好应对金融市场动荡不安所带来的风险,商业银行就需要保证自身的操作足够标准,以此避免因为内部原因而导致的资金风险出现,由此,类似于“遏制违规经营”“防控合规风险”以及“建立合规长效机制”等问题开始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的研究课题,笔者作为金融业的一员,有资格也有义务对其展开深入的研究分析,为我国商业银行有效避免财务合规风险提出具有参考性的意见和建议。

一、国有商业银行财务合规风险管理的意义

第一,提升国有商业银行人员对财务合规风险的识别以及应对水平。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建立合理的管理机制来提高内部员工对财务合规风险的防范意识,再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体系,分别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可以大力提高应对风险的应对水平,避免因此导致的一系列损失。第二,落实财务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在已有的财务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可以全面展开国有商业银行的落实管理制度工作,做到切实管理各岗位职能,在各方面都形成高度统一的标准和理念,从而确保制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的特点,提高综合竞争力。第三,形成资金安全保障屏障。发挥合规文化的正面导向作用。通过正确财务价值观去树立一个标准的业务操作规范,也可以直接激发员工主动向正确的财务价值观靠拢,从而由自身理念到具体的操作行为都与银行的经营目标高度统一,以此来提高银行的价值创造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员工职业素质,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安全运营的保障基础。

二、国有商业银行财务合规风险具体表现

国有商业银行财务合规风险所表现的形式具体有五个方面,即:财务核算风险、财务审核风险、财务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税务工作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一)财务核算风险

涉及财务核算类型风险的操作包括:成本费用预算出现违规现象;费用科目分列出现错误;账簿设置不规范;部分成本费用出现没有按照常规流程产出;成本费用计算时间不准确;会计原始凭证出现不完整的现象;各项目往来账款清理不及时;不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提计税金不准确等。

(二)财务审核风险

涉及财务审核风险的表现主要有:没有遵循相应的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安排处理有关业务,报销票据签字不全财务报销或没有向专门审批的负责人进行审批就私自进行的财务支出往来;各费用超金额批准列支;采取各种避免审批的采购方式;大金额的业务项目逆流程审批;财务发票不合规列支、缺乏真实用途虚报发票套取资金,甚至使用“虚假发票”等。

(三)财务管理风险

财务管理风险主要有:超额支付;库存现金超额;账户审批不按标准流程;账外经营;抵债资产自己固定资产租赁没有及时入账或直接不入账;潜藏资产;利用职能便捷留取利润;财务收支违规挂账、以收抵支;通过虚假合同、虚假交易套取现金,用于其他用途,私设“小金库”等。

(四)资产管理风险

资产管理风险主要有:固定资产预算执行情况不够真实准确,存在虚列固定资产情况;项目实施各环节的审批程序不合规,存在反程序操作情况;未按规定的装修标准及面积标准进行装修改造,存在超预算、超规模问题;未按照竣工决算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办理项目竣工决算,房产权证办理不及时;存在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入账以及系统方面的其他不规范操作;办公用房配置不符合负责人履职待遇规定;漏报、瞒报房产情况,闲置资产处置过程不合规;入账操作不合理;无形资产管理未按标准流程执行:出入库台账手续不完善等。

(五)税务工作风险

税务工作风险主要有:工作人员未根据相关规定审计相关费用、开具税务发票等;未按规定完成纳税申报、纳税申报资料及附属报表未妥善保管;未按规定按月核对增值税进项税,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增值税专票抵扣联、税务检查资料等税务档案未装订及时归档等。以上风险不仅会直接侵害国有商业银行的经济利益,还将间接导致银行的声誉和信用受损。

三、国有商业银行中财务合规风险的成因分析

(一)财务合规意识薄弱,合规文化体系不成熟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仍一定程度存在财务合规意识不强、风险观念淡薄、财务合规管理文化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一方面是对违规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很多违规行为的发生往往是因为员工不认真学习相关法规政策,不懂法律和制度规范,或者尽管知晓清楚财务制度规定,但合规意识疏忽、自身行为散漫,甚至以信任替代制度、迫于领导强权屈从,造成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触碰合规底线。另一方面,考核激励机制重业务发展轻合规管理仍在一定程度凸显,银行经营机构迫于市场竞争和内部各部门业务指标考核的双重压力,逐渐形成为了增加经济效益可以不考虑长远发展而选择偏向于激进类型的风险策略的氛围和风气,从而直接放弃顾及合规制度的约束。例如为完成年度营业收入目标,基层经营者往往违背会计核算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而将大额手续费收入一次性入账。这就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原有的合规机制基本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进而引发财务合规风险在商业银行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机率和影响力。

(二)财务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制度执行不到位

目前来看,我国大多数的国有商业银行中的财务人员配备普遍短缺或是专业能力不强,而国有商业银行为了使得平时业绩表现良好和平稳运营,在人员配置上多向基层机构、一线营销岗位倾斜,对于财务人员招收要求“退而求其次”,也默认了人员兼岗的现象,也就使得银行大部分财务人员都不是专职人员,因此,银行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能、职责等都出现互相兼容、界限不清的混乱现象,这种缺乏科学合理的人员安排和配置也会大大制约了合规机制的有效落实。其次,银行财务人员财务知识贫乏老化,专业技术水平不精,对宏观形势的判断力和经营战略的理解力有所不足;国有商业银行内部员工没有进行过系统化的培训和学习,对于财务规章制度了解不够清晰,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此外,上级行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往往未能深入基层调研,与基层实际脱离,操作难度大,反馈评价收集不全面,因此对于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很难及时掌握并解决。

(三)全流程内控管理缺位,事后监管效果不佳

一是全流程管控薄弱。现如今各事物更新换代过快,越来越多的新型资金产品层出不穷,进而增加了更多新型的财务交付流程,这也加剧了商业银行财务监督体系的配套跟进压力,财务审核人员因专业性不足而未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规定,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也会因政策把握不准形成财务违规。此外,银行财务监督几乎涉及所有部门和员工,涵盖各个业务板块和条线,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往往无法实现各岗位职能的有力结合,最后使得管控实施流于形式。二是事后监督力度欠缺。由于前文所述的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财务人员的专业性欠缺,在面临新型业务流程迅速更新换代时,就会出现财务检查力度欠缺的情况,从而无法完整地把控当前的财务风险形势,也没有能力应对风险带来的破坏力。同时,银行内部也存在对监督检查的重视程度不够的现象,检查流于形式,也间接助长了财务违规操作的风气。

四、加强国有商业银行财务合规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巩固完善财务合规文化体系建设

一是要提升学习效果,强化理念培育。积极采用各种形式,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合规培训和政策再宣讲,加强制度传导的深度与广度,开展案例警示教育和树立良好示范典型,完善员工的职业道德规范和价值标准,明确合规的底线和道德准则。让合规经营理念这只“看不见的手”规范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只有通过管理者带头遵纪守规,使财务合规的价值理念得到全体员工的认同,才能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理念。二是重新制定合理的考核机制,保证财务内控评价具有客观性和准确性。国有商业银行可以把员工考核指标扩大到各个方面,其中就要包括财务合规风险的考核指标,此外也要直接将财务合规目标与员工个人绩效收入相挂钩,从而有效规范财务人员操作,发挥财务合规风险管理的最大效益。三是建立并落实财务合规问责机制,并罗列相应的惩罚条例,进一步增强追究力度。严肃处理新发现问题,坚决遏制屡查屡犯。对新问题从严问责,对于屡查屡犯、违规问题严重且整改问责不力的机构及责任人,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还要上追领导责任,严肃追责问责,警示教育全员,有效制止违规违纪、有章不循现象。

(二)建设完善的财务制度

一是建立相应的财务合规管理制度。对于管理制度而言,财务合规管理需要做到切实可行,这就需要财务合规管理要全面覆盖到预算、审批、采购、核算、管理等环节,并且要求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在财务合规管理制度上有相对应的条例,才可以使其在完全贯穿于整个业务流程之中。对单位内部及各部门间的财务内控职责进行科学分工,落实各岗位职责和责任,资源配置完全公开透明。在兼顾效率的情况下,从严从紧扩大事前审批范围,从源头抓好合规管理,严肃队伍纪律,降低基层机构违规风险。二是增强财务制度规范的操作性、执行性。对现有的流程进行全面的梳理,将财务制度科学合理的融入业务流程中,让执行过程有清晰的条例可以作为依据,从而稳步提升财务制度的约束力,避免造成不可逆的损失。三是强化财务制度传导执行。形成了涵盖负责人履职、费用开支、集中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税务管理等财务管理领域的全流程制度,构建起全面覆盖、监督有效的财务制度体系。严格对照各项制度要求,系统梳理检视执行情况,紧盯风险突出的重点业务、重点环节,规范本机构的操作。对薄弱环节、问题易发业务要着重关注,确保制度到位、制度有效,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

(三)重视和加强财会专业队伍建设

一是配备充足且合格的财会人员,保障国有商业银行财务人员都具有相当的专业素质。注重人才培训管理机制,促进基层机构财务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和会计基础达标考试,狠抓专业资格持证率,鼓励员工自主学习,实现自我提升,例如组织员工考取外部专业资格证书,培养高层次、复合型财会人员。定期培训财务人员,采用现场培训、网络培训、专业能力测试、以查代训等方式,开展以财务应知应会、业务操作、岗位规范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对无法胜任财务工作的人员进行动态岗位调整,并将财务人员梯队建设、能力素质提升效果纳入机构绩效考核范畴。二是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各岗位之间相互制衡。轮岗、休假、转授权管理等都要严格落实执行,合理安排会计岗位机制可以极大程度降低员工道德风险。

(四)强化督导检查

一是保证会计监督团队的独立性。建设一支高效的财务合规监督队伍,要求部门之间的监督工作互相分离,从而独立开展会计监督工作,不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二是加强会计检查监督。制定年度财务管理条线内控风险重点防范工作、检查要点和检查实施计划,细化现场和非现场的检查与监督方式,选择最科学合理的检查方法,对财务管理的重要业务、薄弱环节、关键岗位要实施定期重点检查,有效保证财务监督覆盖面在稳定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增加。会计监督人员要提高自身专业胜任能力,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利用大数据筛查功能,建立常态化合规风险预警和处理机制,实现对财务违规风险的识别、评估和警示,精准定位问题,推动预警“向前一步”,及时发现和制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非现场全流程管理,提升合规管理“机控”“智控”化程度。三是坚持检查与辅导相结合。不仅要将监督工作常态化,还应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强化机构自查自纠能力,提高检查工作成效,一旦出现财务违规现象,要做到可以及时掌握准确的情况,并快速分析成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再将问题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实效。

五、结束语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全球市场经济变化动荡不安,国内金融环境也愈发复杂多变,为了更好地维持银行稳定运营,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快速适应越来越多的新型业务形式,而在此过程中,财务合规风险也会随之增加。国有商业银行应直面问题,精准施策,从合规文化体系建设、财务制度完善、专业的财务队伍构建、独立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等方面入手,健全财务合规体系,保证其可以完全适应国有商业银行业务流程,打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合规文化,实现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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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自2009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规,以解决大企业的税收管理问题。这些法规将税务风险管理视为税务监督中越来越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要求企业管理层对企业的税务战略及其后果最终负责。因此,企业管理层应实施有效的税务风险制度,确保企业税务风险能够得到适当控制,并在企业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影响重大交易和商业策略的税务因素。

由于当前税务事项对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因此,企业投资者、管理层和董事应不断加大对这些税务事项的关注力度。董事会和企业管理层需要在潜在税务风险转变为实际税务问题之前,就对其作出预估。

风控要素

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系统能够将企业的税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正常水平,主要包括以下六大要素:

1.税务风险管理环境

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反映企业对税务风险的态度及企业文化。税务风险制度包括战略和操作两个层面。战略层面的税务风险制度为整个企业如何管理税务风险订立基调。操作层面则更详细地对税务风险制度予以说明,如交易的内部审批是怎样的流程,什么情形下需要寻求外部税务意见,何时需要咨询中国税务机关等等。

2.税务风险目标

企业是否能够实现税务风险目标可以间接验证企业是否有效实施了它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这些目标的具体内容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内部资源的集中与分配。根据自身性质,税务风险目标可以是战略层面的,或者是操作层面的。

3.税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税务风险可能来自于企业经营或日常活动的变化。税收法规的修订也同样可能引发重大税务风险。企业应当制定全面系统的制度,用以识别这些税务风险。一旦发现税务风险,企业应当考虑这些风险的潜在税务影响,并预估引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4.税务风险控制设计

这个要素是指企业根据已经识别的税务风险的重要性,设计特定流程或步骤,以应对这些税务风险。这个要素还包括设计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以实现税收风险管理过程的完整性,并确保所有相关的税务风险都能得以识别和考量。具体的控制活动包括批准、授权、对账、复核及职责分工等一系列活动。

5.税务资讯的管理和沟通

企业需要制定并实施信息沟通制度和相关流程,及时向企业内部利益相关各方有效收集并税收风险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应在整个企业内部准确传达,以确保税务风险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执行,识别税务风险,履行内控职能,实现税务风险目标。由于每家企业情况不同,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的信息沟通制度的形式及种类也会因企业而异。

6.监控

企业需要建立机制来监控税务风险控制系统的运转,测评税务风险控制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并将监测结果传达给相关各方。企业应落实相关流程,确保监控活动的结果能够及时回馈至税务风险管理过程之中。这样,企业才可以对风险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做出判断,并在必要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潜在收益

税务风险管理应被视为企业整体风险管理的一部分。相关税务风险控制和要求也应纳入整个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范围。通过实施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企业将获得以下收益:

1.降低税务风险和相关财务成本。通过有效的流程和控制,纳税人能够发现税务风险,并在较短时间内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这将减少在中国可能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

2.降低税务审计风险及合规成本。中国税务机关往往较为关注违规风险较高的纳税人,并对其进行重点审查。如果纳税人能够证明其税务风险监控系统运作良好,并有效进行税务合规管理,那么其被中国税务机关进行审计的可能性将会有所降低。

3.增加编制财务报告的确定性。通过提前与中国税务机关进行公开沟通,纳税人能够增加其纳税申报中采用的税务立场的确定性,从而更加准确地编制财务报告。

4.避免“突发”事件影响企业声誉。企业通过进行适当的税务管理,能够降低出现那些不受欢迎的“突发”事件的可能性,例如税务稽查之后的巨额罚款。这些税务突发事件可能对公司及其他在中国的关联公司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5.加强公司治理。实施税务风险管理将会改善企业内部控制程式,提高公司治理的整体水平。

6.增强对税务策略和企业运营情况的了解。企业通过编制完备的税务风险管理手册等文档,为董事会和管理层提供更多有用信息,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税务战略和经营情况,对企业管理活动的决策过程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7.与税务机关建立信任透明的关系。企业建立维护良好的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并按照要求向中国税务机关提供相关文档,将有助于企业与中国税务机关建立公开透明的关系。

8.促进签署《税收遵从协定》。企业实施税务风险管理有助于促进与中国税务机关签署《税收遵从协议》。这将为企业提供更多与中国税务机关合作的机会。

9.增加取得“预先裁定”的可能性。目前,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仍在对中国实行“预先裁定”机制(不包括目前已经实施的转让定价相关的预约定价安排)进行内部讨论,并对外征求意见。纳税人应建立起良好的税务风险管理系统,为将来参与“预先裁定”制度做好准备。这是因为已经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将更有可能取得申请“预先裁定”的权利。

实操建议

当前企业在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标准的驱动下,需要不断提高公司内部管理的透明度。在此背景下,企业如果认为无须采取控制措施就能消除税务风险,实非明智之举。尤其对于那些已经被中国税务机关确认为大企业的公司;有意与中国税务机关签订《税收遵从协定》的公司;在中国有众多子公司的跨国企业;有重大税务问题或税项不明确的公司;将税务事项视为在中国发展战略的关键组成部分的公司;为了实现上市,有意加强公司治理的企业;有意审查税务合规现状,更好地控制其在华税务风险的公司,更应充分考虑税务风险管理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重大影响,把握时机,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系统。作为企业管理层,首先需要考虑如下的问题:

企业是否已设立用于管理税务风险的框架或制度?如果是的话,该框架或制度是否适用于企业目前的经营活动?

企业是否采用了可以识别并评估潜在的税务风险的合适机制?

企业的风险控制制度是否能够帮助企业充分履行税务合规义务?

企业是否对工作流程和程式作出了必要修改,以确保相关税收法规中的最新规定在企业对重大交易和商业策略做出决策时得以充分考量?

企业与税务机关是否在某一方面存在重大分歧?如果是的话,您对于相应处理方式是否满意?企业是否对可能新增的纳税义务进行了相应的预提?

基于潜在税务风险的性质以及企业在税务结果确定性方面的需求,企业是否考虑主动向中国税务机关寻求指引?

在企业内部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税务风险系统,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准备税务风险管理框架

税务风险管理框架是所有其他税务风险管理要素的基础。这个框架为企业如何控制税务风险提供清晰指引和机制,并且影响企业如何建立税务战略和目标,如何识别和评估税务风险,及如何设计并实施流程与控制。企业应当就税务风险管理框架准备正式文档,并经由董事会批准,传达至相关各方。

检查税务风险控制

良好的税务风险控制系统应该能够说明识别并管理与企业日常经营和特殊交易(如兼并与收购)相关的税务风险。无效的税务风险控制体系可能导致税务违规,并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公司形象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编制税务风险管理手册

由于公司规模,经营活动的复杂性及其他商业因素各异,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文档记录所涵盖的范围亦有所不同。企业如果没有对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各要素做出书面记录,并不意味着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系统是无效的。然而,适当的文档记录,例如编制税务风险管理手册,通常可使管理层的监控更加有效。编制税务风险管理手册能够加强企业的财务团队和其他职能部门的合作,共同管理税务风险。

评估税务风险控制系统

所有税务风险控制系统均应得到监控,并定期进行评估,以确保它们能够有效运行。而评估的范围和频率将主要取决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复杂性和监控流程的有效性。

协助完成《税收遵从协议》的申请

第6篇

税务风险管理应被视为企业整体风险管理的一部分。相关税务风险控制和要求也应纳入整个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范围。通过实施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企业将获得以下收益:

1.降低税务风险和相关财务成本。通过有效的流程和控制,纳税人能够发现税务风险,并在较短时间内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这将减少在中国可能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

2.降低税务审计风险及合规成本。中国税务机关往往较为关注违规风险较高的纳税人,并对其进行重点审查。如果纳税人能够证明其税务风险监控系统运作良好,并有效进行税务合规管理,那么其被中国税务机关进行审计的可能性将会有所降低。

3.增加编制财务报告的确定性。通过提前与中国税务机关进行公开沟通,纳税人能够增加其纳税申报中采用的税务立场的确定性,从而更加准确地编制财务报告。

4.避免“突发”事件影响企业声誉。企业通过进行适当的税务管理,能够降低出现那些不受欢迎的“突发”事件的可能性,例如税务稽查之后的巨额罚款。这些税务突发事件可能对公司及其他在中国的关联公司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5.加强公司治理。实施税务风险管理将会改善企业内部控制程式,提高公司治理的整体水平。

6.增强对税务策略和企业运营情况的了解。企业通过编制完备的税务风险管理手册等文档,为董事会和管理层提供更多有用信息,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税务战略和经营情况,对企业管理活动的决策过程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7.与税务机关建立信任透明的关系。企业建立维护良好的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并按照要求向中国税务机关提供相关文档,将有助于企业与中国税务机关建立公开透明的关系。

8.促进签署《税收遵从协定》。企业实施税务风险管理有助于促进与中国税务机关签署《税收遵从协议》。这将为企业提供更多与中国税务机关合作的机会。

9.增加取得“预先裁定”的可能性。目前,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仍在对中国实行“预先裁定”机制(不包括目前已经实施的转让定价相关的预约定价安排)进行内部讨论,并对外征求意见。纳税人应建立起良好的税务风险管理系统,为将来参与“预先裁定”制度做好准备。这是因为已经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将更有可能取得申请“预先裁定”的权利。

当前企业在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标准的驱动下,需要不断提高公司内部管理的透明度。在此背景下,企业如果认为无须采取控制措施就能消除税务风险,实非明智之举。尤其对于那些已经被中国税务机关确认为大企业的公司;有意与中国税务机关签订《税收遵从协定》的公司;在中国有众多子公司的跨国企业;有重大税务问题或税项不明确的公司;将税务事项视为在中国发展战略的关键组成部分的公司;为了实现上市,有意加强公司治理的企业;有意审查税务合规现状,更好地控制其在华税务风险的公司,更应充分考虑税务风险管理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重大影响,把握时机,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系统。作为企业管理层,首先需要考虑如下的问题:企业是否已设立用于管理税务风险的框架或制度?如果是的话,该框架或制度是否适用于企业目前的经营活动?企业是否采用了可以识别并评估潜在的税务风险的合适机制?企业的风险控制制度是否能够帮助企业充分履行税务合规义务?企业是否对工作流程和程式作出了必要修改,以确保相关税收法规中的最新规定在企业对重大交易和商业策略做出决策时得以充分考量?企业与税务机关是否在某一方面存在重大分歧?如果是的话,您对于相应处理方式是否满意?企业是否对可能新增的纳税义务进行了相应的预提?基于潜在税务风险的性质以及企业在税务结果确定性方面的需求,企业是否考虑主动向中国税务机关寻求指引?在企业内部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税务风险系统,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7篇

我非常有幸地走上这三尺演讲台,与这么多年青上进的税务干部一起展示才华,证明能力,阐述观点。

首先我简单介绍一下我的个人经历,我是一九九四年税务机构分设时,分到博乐市地税局工作,时任市局管理科科长,一九九六年担任纪检员一职,分管业务科和稽查局工作,一九九九年八月调任州局征管科科长,负责征管科工作,二一年任州局业务科科长,负责业务科工作至今。几年来,无论是税政管理、征收管理、税务稽查,还是纪检纠风,无论是在市局,还是在州局,本人都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秉公执法,严格律己,热情服务于纳税人。

地税分设以来,本人多次被为市地税局先进工作者,博乐市优秀党员,年被市政府评为十佳执法员,在州局征管科和业务科任职期间,所主持的各项工作均名列全疆前列,多次受区局通报嘉奖。

本人这次参加竞聘的第一志愿是税政法规科科长,让本人填报这个岗位的直接原因是本人有能力、有信心在现有的基础上将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做的更好。

在谈本人竞聘税政法规科科长职务的优势和工作思路之前,本人想先谈谈竞聘这一职务的劣势。

年龄相对较大是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主要劣势,年龄的问题在本人参聘之初可以说是最大的心理障碍。在看到区局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的文件时,本人也想过不参加竞聘或者享受区局的优惠条件告老还乡。

接下来我将从五个方面谈谈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优势和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老马识途,轻车熟路。

本人参加工作以来,从事财会工作年,从事税收工作年,在税务工作期间,主要从事税政法规管理和税收征收管理,可以说对这方面的工作非常熟悉,本人在市局工作时主要负责集体财务管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各税的税政管理,主持制定了《博乐市地税局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博乐市地税局关于加强客货运输市场税收征管办法》等规定,使市局的税收征管更趋完善,到州(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局后主持修订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考核管理办法。从年企业所得税实行自汇自缴以来,本人亲自主讲每年的企业所得税培训,年本人主讲了对党政机关的个人所得税培训,年主讲了对水利系统的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等。因此,本人尽管年龄相对较大,但经验丰富,能熟练掌握现行税收法规,业务水平较高,对税政法规科各项职能设置,非常熟悉并且熟练,主持税政法规科工作可以说是老马识途,轻车熟路。

二、德能双过硬,一颗赤诚心。

税收工作是一项执法行为,税收工作直接面对的是纳税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税收工作越来越贴近人们的生活,税务人员的执法形象、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直接反映了税务部门的形象,越来越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因此仅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是不够的,必须要做到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双过硬。本人从参加税务工作以来始终不忘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建设,自觉地将自己的形象作为税务部门一个窗口,自己要对自己所承担的那份形象负责。在执法工作中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十五不准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对待纳税人热情细致、耐心周到,始终坚持善待纳税人就是善待自已的观点。如果此次本人竞聘税政法规科科长成功,本人将一如既往地追求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双过硬这一目标,并且会严格要求本科室人员加强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使整个科室成员都成为德能双过硬,适应形势,符合时展的新时期税务人。

本人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从在党旗下庄严宣誓的那一刻起,就将这颗滚烫的赤诚之心献给党的事业,无论在任何时刻,任何工作岗位上,也无论此次竞聘的结果如何,本人一颗赤诚之心都将献给我所热爱的税收事业。

三、融合征管查,协调上下级。

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在区局的文件中归纳为八项,这些都是税政法规科所必须做的本职内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则远远不止这些。除此之外,税政法规科的工作还必须体现融合征管查,协调上下级的特性,这是征管法和现行征管体制所要求的。税政法规科负责地方各税的政策业务管理,不只是简单说明对什么征税,按多少征的问题,还要搞清如何征、怎么查。

随着新征管软件的启用,网络运行的深入,信息工作将成为各项工作的先行军,税政法规科应当将最新的税收法规通过信息科公布,将税政法规管理与信息管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发挥更大作用。按照税政法规科的职能要求,就必须将税政法规科放在一个洞察全局、高屋建瓴的位置上去展开工作,因此,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将不再是过去的一种简单配合,而是将各业务性科室融合起来。同时,税政法规科还负责对区局税政法规工作的上传下达,报表总结报送,接受上级检查,对下级局的税政法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等工作,因此协调上下级也是税政法规科的一项重要工作。这种上下级关系协调处理的好坏将影响全州整体的税收工作。

四、传教帮学带,点拨后进人。

全州税收工作的进步关键体现在县市局工作的进步上。而县市局工作的进步则最终要落实到一大批热爱税收事业,道德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中、青年干部肩上,做为税政法规科的科长更有责任和义务,将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他们,同时要擅于学习、总结、汲取他人的工作经验,其他地州的先进经验和工作做法,并将这些经验及时的传教给基层干部,如果本人此次竞聘成功,本人将亲自定期到县市局蹲点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与县市局的干部共同工作,互相学习,共同使博州地税系统的税收业务工作迈向一个新台阶。一个人在一个岗位上不可能干一辈子,工作经验是一点一滴积累总结出来的,经验是自己的,也是大家的,在位时,应当毫无保留地传给别人,承上启下,承前启后,这样才能使我州的税收工作持续稳步的发展,才能使我州税收工作不落后于其他地州。今天,我在竞聘演讲中提出传教帮学带,点拨后进人,是对我今后工作的一个要求,同时也把这句话送给所有经验丰富的税务干部,让我们共同关心、支持、帮助身边的同事,让不强的变强,让强的更强,在整个博州地税系统营造一种传教帮学带,后进赶先进的积极向上、团结一致、好学实干的工作、学习氛围。

五、老骥伏枥忘天命,无须扬鞭自奋蹄。

第8篇

大家好:

我非常有幸地走上这三尺演讲台,与这么多年青上进的税务干部一起展示才华,证明能力,阐述观点。首先我简单介绍一下我的个人经历,我是一九九四年税务机构分设时,分到博乐市地税局工作,时任市局管理科科长,一九九六年担任纪检员一职,分管业务科和稽查局工作,一九九九年八月调任州局征管科科长,负责征管科工作,二OO一年任州局业务科科长,负责业务科工作至今。几年来,无论是税政管理、征收管理、税务稽查,还是纪检纠风,无论是在市局,还是在州局,本人都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秉公执法,严格律己,热情服务于纳税人。地税分设以来,本人多次被为市地税局先进工作者,博乐市优秀党员,97年被市政府评为十佳执法员,在州局征管科和业务科任职期间,所主持的各项工作均名列全疆前列,多次受区局通报嘉奖。本人这次参加竞聘的第一志愿是税政法规科科长,让本人填报这个岗位的直接原因是本人有能力、有信心在现有的基础上将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做的更好。在谈本人竞聘税政法规科科长职务的优势和工作思路之前,本人想先谈谈竞聘这一职务的劣势。年龄相对较大是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主要劣势,年龄的问题在本人参聘之初可以说是最大的心理障碍。在看到区局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的文件时,本人也想过不参加竞聘或者享受区局的优惠条件告老还乡。接下来我将从五个方面谈谈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优势和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老马识途,轻车熟路。本人参加工作以来,从事财会工作19年,从事税收工作13年,在税务工作期间,主要从事税政法规管理和税收征收管理,可以说对这方面的工作非常熟悉,本人在市局工作时主要负责集体财务管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各税的税政管理,主持制定了《博乐市地税局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博乐市地税局关于加强客货运输市场税收征管办法》等规定,使市局的税收征管更趋完善,到州局后主持修订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考核管理办法。从97年企业所得税实行自汇自缴以来,本人亲自主讲每年的企业所得税培训,1995年本人主讲了对党政机关的个人所得税培训,2001年主讲了对水利系统的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等。因此,本人尽管年龄相对较大,但经验丰富,能熟练掌握现行税收法规,业务水平较高,对税政法规科各项职能设置,非常熟悉并且熟练,主持税政法规科工作可以说是老马识途,轻车熟路。

二、德能双过硬,一颗赤诚心。税收工作是一项执法行为,税收工作直接面对的是纳税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税收工作越来越贴近人们的生活,税务人员的执法形象、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直接反映了税务部门的形象,越来越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因此仅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是不够的,必须要做到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双过硬。本人从参加税务工作以来始终不忘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建设,自觉地将自己的形象作为税务部门一个窗口,自己要对自己所承担的那份形象负责。在执法工作中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十五不准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对待纳税人热情细致、耐心周到,始终坚持善待纳税人就是善待自已的观点。如果此次本人竞聘税政法规科科长成功,本人将一如既往地追求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双过硬这一目标,并且会严格要求本科室人员加强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使整个科室成员都成为德能双过硬,适应形势,符合时展的新时期税务人。本人是一名中国共产_党党员,从在党旗下庄严宣誓的那一刻起,就将这颗滚烫的赤诚之心献给党的事业,无论在任何时刻,任何工作岗位上,也无论此次竞聘的结果如何,本人一颗赤诚之心都将献给我所热爱的税收事业。

三、融合征管查,协调上下级。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在区局的文件中归纳为八项,这些都是税政法规科所必须做的本职内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则远远不止这些。除此之外,税政法规科的工作还必须体现融合征管查,协调上下级的特性,这是征管法和现行征管体制所要求的。税政法规科负责地方各税的政策业务管理,不只是简单说明对什么征税,按多少征的问题,还要搞清如何征、怎么查。随着新征管软件的启用,网络运行的深入,信息工作将成为各项工作的先行军,税政法规科应当将最新的税收法规通过信息科公布,将税政法规管理与信息管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发挥更大作用。按照税政法规科的职能要求,就必须将税政法规科放在一个洞察全局、高屋建瓴的位置上去展开工作,因此,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将不再是过去的一种简单配合,而是将各业务性科室融合起来。同时,税政法规科还负责对区局税政法规工作的上传下达,报表总结报送,接受上级检查,对下级局的税政法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等工作,因此协调上下级也是税政法规科的一项重要工作。这种上下级关系协调处理的好坏将影响全州整体的税收工作。

四、传教帮学带,点拨后进人。全州税收工作的进步关键体现在县市局工作的进步上。而县市局工作的进步则最终要落实到一大批热爱税收事业,道德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中、青年干部肩上,做为税政法规科的科长更有责任和义务,将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他们,同时要擅于学习、总结、汲取他人的工作经验,其他地州的先进经验和工作做法,并将这些经验及时的传教给基层干部,如果本人此次竞聘成功,本人将亲自定期到县市局蹲点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与县市局的干部共同工作,互相学习,共同使博州地税系统的税收业务工作迈向一个新台阶。一个人在一个岗位上不可能干一辈子,工作经验是一点一滴积累总结出来的,经验是自己的,也是大家的,在位时,应当毫无保留地传给别人,承上启下,承前启后,这样才能使我州的税收工作持续稳步的发展,才能使我州税收工作不落后于其他地州。今天,我在竞聘演讲中提出传教帮学带,点拨后进人,是对我今后工作的一个要求,同时也把这句话送给所有经验丰富的税务干部,让我们共同关心、支持、帮助身边的同事,让不强的变强,让强的更强,在整个博州地税系统营造一种传教帮学带,后进赶先进的积极向上、团结一致、好学实干的工作、学习氛围。

五、老骥伏枥忘天命,无须扬鞭自奋蹄。在市局、州局任职多年,但真正的参加竞聘还是头一回,心里的紧张不亚于参加竞聘的每一位,以前站在这里讲,是给纳税人讲课,别人从我这里学到知识,解决疑惑,今天站在这里讲是演讲,是介绍自己,阐述观念,接受评委和大家的点评。从徘徊不定到决定应聘,从不自信到自信,多少也有一些壮犊搏虎易,老骥伏枥难的感悟。新晨:

第9篇

我非常有幸地走上这三尺演讲台,与这么多年青上进的税务干部一起展示才华,证明能力,阐述观点。

首先我简单介绍一下我的个人经历,我是一九九四年税务机构分设时,分到博乐市地税局工作,时任市局管理科科长,一九九六年担任纪检员一职,分管业务科和稽查局工作,一九九九年八月调任州局征管科科长,负责征管科工作,二OO一年任州局业务科科长,负责业务科工作至今。几年来,无论是税政管理、征收管理、税务稽查,还是纪检纠风,无论是在市局,还是在州局,本人都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及业务知识的学习,秉公执法,严格律己,热情服务于纳税人。

地税分设以来,本人多次被为市地税局先进工作者,博乐市优秀党员,97年被市政府评为"十佳执法员",在州局征管科和业务科任职期间,所主持的各项工作均名列全疆前列,多次受区局通报嘉奖。

本人这次参加竞聘的第一志愿是税政法规科科长,让本人填报这个岗位的直接原因是本人有能力、有信心在现有的基础上将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做的更好。

在谈本人竞聘税政法规科科长职务的优势和工作思路之前,本人想先谈谈竞聘这一职务的劣势。

年龄相对较大是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主要劣势,年龄的问题在本人参聘之初可以说是最大的心理障碍。在看到区局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的文件时,本人也想过不参加竞聘或者享受区局的优惠条件告老还乡。

接下来我将从五个方面谈谈本人参加此次竞聘的优势和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老马识途,轻车熟路。

本人参加工作以来,从事财会工作19年,从事税收工作13年,在税务工作期间,主要从事税政法规管理和税收征收管理,可以说对这方面的工作非常熟悉,本人在市局工作时主要负责集体财务管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各税的税政管理,主持制定了《博乐市地税局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博乐市地税局关于加强客货运输市场税收征管办法》等规定,使市局的税收征管更趋完善,到州局后主持修订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考核管理办法。从97年企业所得税实行自汇自缴以来,本人亲自主讲每年的企业所得税培训,1995年本人主讲了对党政机关的个人所得税培训,2001年主讲了对水利系统的财务人员业务培训等。因此,本人尽管年龄相对较大,但经验丰富,能熟练掌握现行税收法规,业务水平较高,对税政法规科各项职能设置,非常熟悉并且熟练,主持税政法规科工作可以说是"老马识途,轻车熟路"。

二、德能双过硬,一颗赤诚心。

税收工作是一项执法行为,税收工作直接面对的是纳税人,随着经济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税收工作越来越贴近人们的生活,税务人员的执法形象、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直接反映了税务部门的形象,越来越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因此仅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是不够的,必须要做到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双过硬。本人从参加税务工作以来始终不忘加强自身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建设,自觉地将自己的形象作为税务部门一个窗口,自己要对自己所承担的那份形象负责。在执法工作中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十五不准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对待纳税人热情细致、耐心周到,始终坚持善待纳税人就是善待自已的观点。如果此次本人竞聘税政法规科科长成功,本人将一如既往地追求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双过硬这一目标,并且会严格要求本科室人员加强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使整个科室成员都成为德能双过硬,适应形势,符合时展的新时期税务人。

本人是一名中国共产_党党员,从在党旗下庄严宣誓的那一刻起,就将这颗滚烫的赤诚之心献给党的事业,无论在任何时刻,任何工作岗位上,也无论此次竞聘的结果如何,本人一颗赤诚之心都将献给我所热爱的税收事业。

三、融合征管查,协调上下级。

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在区局的文件中归纳为八项,这些都是税政法规科所必须做的本职内的工作,但在实际工作,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则远远不止这些。除此之外,税政法规科的工作还必须体现"融合征管查,协调上下级"的特性,这是征管法和现行征管体制所要求的。税政法规科负责地方各税的政策业务管理,不只是简单说明对什么征税,按多少征的问题,还要搞清如何征、怎么查。

随着新征管软件的启用,网络运行的深入,信息工作将成为各项工作的先行军,税政法规科应当将最新的税收法规通过信息科公布,将税政法规管理与信息管理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发挥更大作用。按照税政法规科的职能要求,就必须将税政法规科放在一个洞察全局、高屋建瓴的位置上去展开工作,因此,税政法规科的工作将不再是过去的一种简单配合,而是将各业务性科室融合起来。同时,税政法规科还负责对区局税政法规工作的上传下达,报表总结报送,接受上级检查,对下级局的税政法规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等工作,因此协调上下级也是税政法规科的一项重要工作。这种上下级关系协调处理的好坏将影响全州整体的税收工作。

四、传教帮学带,点拨后进人。

全州税收工作的进步关键体现在县市局工作的进步上。而县市局工作的进步则最终要落实到一大批热爱税收事业,道德素质高、业务水平强的中、青年干部肩上,做为税政法规科的科长更有责任和义务,将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他们,同时要擅于学习、总结、汲取他人的工作经验,其他地州的先进经验和工作做法,并将这些经验及时的传教给基层干部,如果本人此次竞聘成功,本人将亲自定期到县市局蹲点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与县市局的干部共同工作,互相学习,共同使博州地税系统的税收业务工作迈向一个新台阶。一个人在一个岗位上不可能干一辈子,工作经验是一点一滴积累总结出来的,经验是自己的,也是大家的,在位时,应当毫无保留地传给别人,承上启下,承前启后,这样才能使我州的税收工作持续稳步的发展,才能使我州税收工作不落后于其他地州。今天,我在竞聘演讲中提出"传教帮学带,点拨后进人",是对我今后工作的一个要求,同时也把这句话送给所有经验丰富的税务干部,让我们共同关心、支持、帮助身边的同事,让不强的变强,让强的更强,在整个博州地税系统营造一种"传教帮学带,后进赶先进"的积极向上、团结一致、好学实干的工作、学习氛围。

五、老骥伏枥忘天命,无须扬鞭自奋蹄。

第10篇

一、无缝化管理的内涵阐释

“无缝隙组织”(SeamlessOrganization)是由美国著名咨询顾问拉塞尔•M•林登在通用电气公司执行总裁杰克•韦尔奇“无界限组织”的基础上提出的概念,是指可以用流动的、灵活的、弹性的、完整的、透明的、连贯的等词语来形容的组织形态,以一种整体的、全盘的、联合的方式来组织工作。与之相对应的是以隔离为特征的高度分散的组织:部门之间的隔离,部门和职员的隔离,机构和顾客的隔离等。无缝化管理是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一种先进的管理方法,其基本原理来自于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综合学科。它是职能分工与协作对现代管理的必然要求,它是建立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并将常规管理引向深入的关键一步。

无缝化管理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三方面:首先是“高效性”,即高效率和高效益的综合反映,一切工作都要讲求效率,追求效益;其次是“协调性”,既注重内部部门与成员之间的协调,也注重与外部顾客的协调;第三是“规范性”,规范业务流程,规范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无缝化管理的最终目标是要达到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运行流程化、细节衔接化、考核数量化和信息准确性、反馈及时性、规程实用性。

二、税务机关导入无缝化管理的必要性

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更高的税收征管要求,税收管理实践呼唤理论和方法的创新,并要求以新的科学理念指导税收管理实践。税务机关导入无缝化管理,将工商企业管理科学与税务机关公共部门管理学相融合,依据无缝化管理理念,在税收征管工作中要做到全面、精确、细致、深入,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不放过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薄弱环节,不忽视任何微小的管理漏洞,减少内部摩擦产生的管理成本,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抓紧、抓细、抓实,由传统型内部管理模式逐步走向科学系统无缝化管理模式。

目前,税务机关内部管理状况存在一系列问题,影响了整体征管效能,与无缝化管理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征管业务流程不简

据有关统计分析,美国税收征收成本率(一定时期税务机关费用总支出与税收收入之比)为0.6%,加拿大为1.6%,日本为0.8%,而我国为4.73%。不仅如此,从另外一个角度就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指标而言,我国这部分数据也比发达国家平均高出3个百分点左右。当然,造成税收成本较高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与当前税务机关管理流程繁琐、衔接不畅、各环节存在资源浪费、内部摩擦耗费等因素不无关系。目前,不论企业规模性质、涉税金额大小等具体情况,每个涉税事项都必须经过一套固定的流程,有时税务人员的许多时间和精力被耗费在程序上,真正花在审查、分析上的时间相对较少,而纳税人也花费了更多的时间和纳税成本。如果能合理精简内部流程将有效节约征纳双方的时间和成本。

2、各部门业务衔接不顺

目前基层税务分局按照管理职能分工不同,主要设置征收、管理、评估等职能科室,各职能科室既要分工,又要合作;既要制约,又要协调。而目前各职能科室仍然存在协作不够、衔接不畅的问题,各部门间职责范围划分不清,有些工作交叉重叠,有些又相互脱节,相互之间协调配合能力弱,信息传递不及时。

从我们分局来看,其一,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申报征收、金税工程和发票管理几块业务,办税大厅要及时把相关信息传递到管理科,准期申报率、入库率、抄报税等责任事项直接落实到管理科税收管理员身上,而管理科也要为办税大厅的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实际工作中双方如果出现互相推诿或者信息不畅就不能保证各项指标的完成。其二,综合科是办理各纳税事项的受理部门,贯穿企业开业、变更及注销整个过程,并负责流转税及所得税方面的相关税政业务。综合科受理完纳税人的相关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后,会派工到管理科进行实地调查,管理科出具调查报告后又返回到综合科复核并提交上级部门审批。每一个税务事项都规定了相应的完成时限,其中每道环节一旦滞后将直接影响整个事项的效率,而有时申请过于集中就会造成积压,相应的管理科室不能及时接到派工影响了办税效率,另外,不同管理科室、不同税收管理员出具同类税务事项的调查报告各不相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办税质量得不到提高。其三,评估科与管理科不能实现良性互动,管理科在日常管理与检查的同时,不能及时将纳税人的异常情况向评估科反映,给评估科提供选案线索;而评估科自行选案并实施评估后也没有将有关问题及时反馈给管理科,向管理科提出需要加强的征管建议。双方间相互隔离的做法无助于征管质量的全面提高。其四,平行科室之间缺乏沟通与交流,各评估科室之间、管理科室之间业务性质既有类似之处,又有特别之处。评估科室整个评估流程相同,但具体评估方法,个案问题有值得交流之处,可以分享经验,提高整体评估绩效。管理科室目前按照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大小分设,大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管理重点和方式有所不同,但各科室间应互通信息,有些所属同一集团下属的关联企业分别由不同科室管理,平时管理相互隔离,不能从整个集团角度关注问题,往往就忽视内部通过关联交易规避税收的问题。另外,如果要从整个行业层面和各个城区角度分析税收经济形势,各个管理科室必须结合分析,每个科室有相同的行业,重点税源科的税收比重对于各个城区税收影响重大,各个科室并不能完全独立运作。

3、内外部信息运行不畅

对于外部纳税人来说,需要了解符合企业实际的相关税收政策,办税业务流程和各办税事项所需资料。目前,虽然设置了税务外网和公告会等信息渠道,但是,这些信息是税务机关单方面公布的,只限于一些通用的、临时性的公告,不能顾全所有纳税人的具体需求。例如,纳税人来办理增购发票或变更事项,往往不清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受理时限是多长,一项简单的业务还经常需要纳税人往返多次才能办成。信息采集是双向的,税务机关如果不能了解纳税人之所需,而只是单向认为对方应该知道什么,往往会造成信息错位,无法达到双方信息的无缝对接。

对于税务机关内部来说,WGIS系统和CTAIS系统是内部信息化管理的主要工具,它能够存储大量基础资料和数据处理资料,实现信息的资源共享,提高税务部门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但目前对这些信息资源的利用程度尚未达到无缝化要求。一方面是由于单项应用系统之间信息互不相通,产生“信息孤岛”、数据多重采集、平台不统一、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所导致的,另一方面是由于人为的操作流程没有无缝对接,影响了时效性,各个环节的操作人员并不能在同一时间顺序完成,中间不可避免地等待时间阻碍了信息的运行。

4、干部队伍执行力不足

税务机关内部各项业务要达到无缝对接的目标,税务干部的执行能力是关键所在。影响执行力的因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税务人员本身的综合业务能力,二是税务机关内部团队建设和绩效管理。税务机关内部不同职能科室之间、不同岗位之间所需业务技能虽有区别,但又有相通的地方。管理科的人员应该了解综合科和办税大厅的业务流程,综合科和办税大厅的人员也应该知道管理科的职能。对于同一项涉税业务,需要不同职能科室的人员共同参与、相互协作,如果局限于本岗位的职责,不熟悉其他岗位的职能,势必影响整个业务事项的执行效率。另外,以往的团队建设和绩效管理过于单一,以完成税收收入计划任务为主要目标,忽视其他绩效指标的考核,也忽视整个团队学习氛围、合作竞争意识的培养,注重对过程而非行为结果的管理,无法最大限度地调动税务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安于现状,循规蹈矩,“当先进很累,争创文明很苦,身居中游舒服”的思想时有发生,对先进典型宣传不够,激励不够,缺乏争先创优的团队精神。

三、税务机关实现无缝化管理的路径

通过上文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在税务机关导入无缝化管理既有其重要的理论基础和意义,又符合税务机关组织特征和管理现状的客观现实要求。笔者认为,将无缝化管理理念深入到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实践中去,其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以确立无缝化管理理念为导向,以优化征管业务流程为手段,以构建创新型和谐团队为保障,以搭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载体,以提升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为目标的科学管理模式。税务机关导入无缝化管理模式可以用下图来表示其基本结构框架:

(一)确立科学导向,努力倡导全局无缝对接意识

一个组织要导入无缝化管理模式,必须通过各类培训宣传让组织成员掌握无缝对接理念的核心思想,在组织内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对于税务机关来说,首先必须确立“三个导向”作为总体原则。

1、业绩导向。无缝化组织强调以结果为导向,通过顾客和过程,强调积极的目标、具体的结果与产出,强调工作的实际结果、预算和绩效并重。如果相反以职能为导向,内部成员习惯于从本部门和职能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整体组织目标和最终结果所知甚少,对自身发挥的作用和工作结果不能把握,局限于部门利益,不能面向整个过程和整体利益。对于税务部门来说,各个科室职能不同,不同岗位人员往往以完成科室的任务和目标为最终导向,仅掌握本部门专项技能,忽视不同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甚至出现互相推诿的状况。税务人员应该明确相关税务事项的总体工作流程,了解最终工作结果和纳税人的最终需求,关注各个环节的衔接过程,将个人工作目标与组织整体工作目标结合,顾全整体利益,使整体绩效发挥最佳。

2、客户导向。客户导向的税收管理是一种“倒流程”的税收管理方式,它好比一座倒金字塔,塔尖指向客户,一切都以客户为导向、为中心,并以满足客户需求和偏好作为最大的使命和考量。客户又分为外部客户和内部客户,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外部客户是纳税人,内部客户就是全体税务干部,相对于前道业务环节的税务人员来讲,接手后道业务环节的税务人员就是其内部客户。对外来说,税务机关要把“让纳税人放心,使纳税人满意”作为衡量税收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寓规范执法于优质服务之中,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最大可能的减少纳税人在办理纳税事项中所花时间、金钱、体力、精力等各项纳税成本,要加强与纳税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建立纳税人反馈机制,及时了解纳税人的需求,自觉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使征纳关系融洽和谐、健康友好发展。对内来说,要增强税务干部的参与程度与积极性,强化税务干部的主人翁意识,提升对税务干部的尊重与信任,优化内部奖惩考核体系,让税务干部满足自身不同层次的需求。

3、竞争导向。无缝隙组织构建原则中指出要增强政府机关的行政效能,单靠简单的机构精简和人员重组已解决不了问题,必须引入竞争导向原则。这里所讲的竞争导向并不是倡导“你死我活”的竞争,也不赞成影响士气的个人之间的恶性竞争,而是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不断地鼓励创新、提高效能,更加快速高效的服务顾客。税务部门各个层面之间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竞争,不同基层分局之间、不同科室部门之间、不同岗位成员之间工作效能各不相同,而工作效率和质量最低的个体往往影响着整体的水平,抓“短板”部门和个人也成为重要的管理手段。良性竞争的合理利用能有效激发管理部门的活力和创造力,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

(二)简化优化业务流程,努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税务管理业务流程优化是无缝化管理理念与实践相结合的核心切入点。税务机关要实现各项业务的无缝对接,可供选择的路径和措施可以归纳为“三链三方法”,即构建三链:无缝业务链、无缝责任链和无缝服务链;采用三法:增值效用法、分类鉴别法和标杆管理法。

1、无缝业务链。根据无缝化管理理论和现代税收管理实践的发展要求和方向,优化税收业务流程应当遵循税收业务内在的运转规律,识别出税收事务处理的主流程,利用信息技术和其他相关技术,根据税收业务活动的运行方式和组织结构构建一条无缝业务链。现行的税务管理格局大都采取征收、管理、稽查三分离的模式,基层税务分局按照职能分工分设办税服务大厅、综合科、管理科、评估科、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在对基层分局现有多个职能部门行使职责的流程和各个单项事务的处理流程进行归纳,并剔除内部的、个别的、不常发生的管理活动后,我们可以把各税务事项管理流程清晰地抽象为咨询、受理、调查、审批、评估、检查、执行等七个基本活动单元,组成咨询—受理—调查—审批—评估—检查—执行的税收业务主流程。这样的主流程是科学的,无缝化的,税务机关内部组织设置与业务运转都要围绕这条主线来进行。

2、无缝责任链。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工作具有其逻辑上的连续性,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问题。按照无缝化管理要求,税务机关内部要建立一套较为严密的岗责体系。一方面要合理界定各部门主要职能,合理划分各自的权限,明确各自的业务范围,减少职能交叉,防止工作缺位。另一方面,要做到按要求集中,按环节设岗,按流程运作,按岗位定责,按岗责考核,形成“人人围绕职能转,个个奔向目标干”的工作格局。具体操作时可分解为以下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明确分工,规范内外部机构设置及职责,符合征管工作实际要求,切实加强税源管理工作。二是细化责任。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岗位,形成统一、规范的岗责体系,保证征管业务流程衔接紧密、运转顺畅。三是责任到人。在合理划分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将各个岗位的职责进一步细化,落实到人,避免职责交叉或缺位。

3、无缝服务链。为体现无缝化管理顾客导向的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服务体系,把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类事项统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各部门在后台紧密合作,加强内部各环节的衔接节奏,避免出现纳税人来回跑、多头跑的状况,更好地为纳税人创造科学、合理、人性化的办税环境。要注意解决特殊时期办税拥挤问题,通过与纳税人协商、开展预约服务等措施,提高办税效率。其次,要加强税收宣传咨询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强税收政策和管理方式变化的宣传告知,使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变化,熟悉办税程序,掌握管理要求。如可在国税外网上设置咨询专栏,及时解答纳税人的疑问,定期公布相关税收政策和各具体涉税事项的办税指南和操作流程。另外,要进一步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增强税收执法和服务的透明度。

4、增值效用法。在繁杂的业务流程中确认每一道环节、每一个步骤是否能够增值,是否能给工作带来实际效用,是否能够更好的完成我们的工作目标,摒弃那些浪费、重复、无用的环节,将各个环节区分为主要序列工作和“离线”工作,不能取得增值效用的环节将“离线”或归并到主要序列中。税务机关也可以按照结果导向原则,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目标,将增值效用不明显的步骤简化归并,在部影响办税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办税效率。一是删除非增值环节。原来业务流程中大量的审批环节,其中一部分审批完全可以交受理人员直接行使,在合理范围受理环节完全可以直接审批。二是对类似业务进行简化合并。比如税务机关可以归并各类调查活动,开展综合性调查,一次到户采集纳税人的全部基本信息,并实行定期更新。调查后的信息储存于纳税人基础信息库中,需要时可以随时调用。三是对逻辑关系进行整合,详细分析主要业务流程,针对其中有些流程中的逻辑关系进行重新考虑,重新设计和优化。

5、分类鉴别法。分类鉴别法是按照具体处理对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程序和方法区别对待,有些按原定程序进行,而有些可以简化处理过程,而不采取“一刀切”的做法。税务部门目前同一类税务事项基本采用同一套程序处理,其实可以按照性质轻重不同、金额大小不同、纳税人类别不同的情况,适当简化处理程序,在不违反税收政策原则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也节约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的成本。将现有税收业务重新梳理后经过分析,可将现有业务按其性质划分为三类: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型)、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税源管理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互动(内部管理)三类。把纳税人找税务机关的办税事项集中到办税服务厅,实现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单点接触,按照“咨询—受理—核批”的流程进行处理;把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涉税管理事项集中到管理部门,解决税务机关多头找的问题,按照“调查—评估—执行”的流程进行处理。鉴于纳税评估工作特殊性和重要性,有纳税评估科室单独进行处理。具体如表1所示。

办税服务类税源管理类内部管理类

1税务登记催报催缴纳税评估

2有关税收管理证明受理、开具工作调查核实

3办税员管理重点税源监控

4发票抵扣联认证执法检查

5发票发售日常检查

6行政许可

表1税收业务按照性质分类

6、标杆管理法。标杆管理又称基准管理,是支持组织持续学习和创新的最重要而又有效的管理工具和管理方法之一。根据无缝化管理原理,将标杆管理引入税务部门,对于税务部门内部学习、组织变革及提高绩效都能产生良好的推动作用。税务部门可按照以下程序实施标杆管理:第一步是确立标杆。对税务部门而言,能够产生的“标杆”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内部标杆,即内设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标杆;二是外部标杆,又可分为税务系统其他单位的标杆和税务系统以外其他公共管理部门的标杆。第二步是找出衡量绩效的指标。结合税务部门的自身特性,用以衡量绩效的指标可以整合为征管质量指标、成本效率指标、纳税服务指标、执行效果指标、公平指标等。第三步是确定目标。通过搜集标杆数据,处理、加工标杆数据并进行分析,与本单位自身同组数据进行比较,进一步确立自身的奋斗目标和应该改进的地方。第四步是制定实现目标的具体计划与方案。第五步是系统学习与贯彻执行。第六步是执行方案并追踪考核。税务部门在实施标时要注重模仿与创新并举,模仿是取得短期效果的最经济有效的手段,而创新才是获得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最根本的途径。

(三)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加强和谐团队建设

加强税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干部队伍自身素质,打造和谐团队,是税务机关导入无缝化管理的重要保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大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以学习为动力,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基层税务组织是直接负责税收征管和为纳税人服务的一线单位,是全部税收工作的基础,抓好基层建设至关重要,而要在基层税务机关导入无缝化管理,必须让全体税务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努力创建一支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目前开展的六员培训、岗位练兵、能级考试、双百能手竞赛以及各项技能达标等活动都有力推动了税务干部学习的积极性。另外,无缝隙组织中提倡用“通才”取代“专才”,只有“通才”才能使职能交叉的团队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和效率。税务干部不能局限于学习本岗位的各项业务技能,也应多了解其他部门的相关业务,如果对整套业务流程不熟悉,根本无法实现各部门间的无缝对接。

二是以考核为手段,认真规范征管行为。要建立长效的科学管理机制,就必须建立科学、无缝的考核机制,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税收征管的难点往往与责任划分不清、具体工作不落实、考核不到位有关。基层税务机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一套多元化的考核激励机制,严格规范各项执法行为,有效激发干部工作活力。要抓住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牢记“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税务干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事业性和加强管理的责任感,积极开展内部税务文化建设,打造和谐无缝隙团队,营造和衷共济、奋发向上、开拓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目前我们分局设立的优质服务奖、创意创新奖、学习工作进步奖和“短板管理”奖等都能有效激发税务干部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四)共享信息资源,努力构建信息载体平台

第11篇

一、营改增背景介绍

目前,我国实行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的流转税制,对销售货物主要征收增值税,提供劳务主要征收营业税。保险业作为典型的现代服务业是当前中国增长最为迅速的生产业,但是我国对保险业实际上在重复征税。对于从事营业税应税劳务的保险业,购进已纳增值税项目所承担的增值税不能抵扣,由此发生的增值税、营业税重复征税将导致保险业更大的税收负担,对整个行业产生不利影响。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两套税制并行造成了税收征管实践中的一些困境。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捆绑销售的行为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复杂,要准确划分商品和服务各自的比例也越来越难,这给两税的划分标准提出了挑战。从国际税制改革发展趋势看,目前全世界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增值税,征税范围通常会覆盖绝大多数货物和劳务。以增值税取代营业税,逐步实现对于货物和劳务征收统一的间接税,使增值税覆盖绝大多数货物和劳务,符合国际惯例。总之,增值税的“链条”完整了,可以有效避免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纳税人的税负,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有利于完善现行税制,有利于提升征管效率。

二、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现有财务、业务管理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营改增既能对保险公司的采购、管理带来益处,同时增值税相比营业税在业务流程、系统功能、会计核算、人员操作及合规要求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对保险公司现有的业务流程及信息系统支持方面也提出了更多挑战。

(一)机遇

寿险公司能够在收取费用或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时,通过明示的方式向服务接收方收取增值税;各项支出对应的增值税将不再是寿险公司的成本,因经营采购、接收服务而产生的进项税可抵扣,能够在整个产业链上降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纳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经营效率;增值税的统一申报与管理将为公司带来集团内各单位税务及操作流程整合与改进的良机;增值税的以票控税、特有征管等模式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公司的税务合规以及业务流程的操作风险。

(二)挑战

营改增是对公司管理一次全方位的考验。具体包括对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内控五要素均带来较大影响;对承保、理赔、批改、收付费、佣金/手续费、再保、采购、税务等核心业务流程均需重新评估、改造;增值税合规管理工作将增加保险公司的合规成本,如人员培训、软硬件系统升级改造等;现有的增值税的征管方式和征管理念对财税处理带来的挑战等。

三、营改增对财务管理流程的影响及应对

财税[2011]110号文件规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如保险业全部采用简易征收,保险企业将不能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会导致抵扣链条中断、重复征税。采购产生的进项税其税率在营改增后高于原营业税税率,会增加采购成本。如不采用简易征收,保险业营改增最核心的问题在于增值额的确定,例如由于赔付支出无法给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如何抵扣,进而如何确定增值额就很关键。但无论怎样,在寿险公司的经营价值链中,营改增对业务流程的影响将是全局性的。首先,保险核心业务流程,包括:产品设计、承保、保全、理赔、收付费和单证管理等流程需要根据增值税相关要求进行改造,流程中的岗位职责、信息交接、重要表单样式、开票时点等需要重新检视、评估和再设计;其次,需要对会计和核算、财务管理、单证管理、税务等管理流程进行风险控制评估,防止科目使用错误、虚开增值税票、进项税票过期、进项税分摊不清无法抵扣、操作失误等风险的发生。下面举例分析对保费收入、手续费支付等财务流程及发票管理的影响。

(一)对收入及税收流程的影响分析

1、对收入确认及税收影响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寿险公司对投连险的管理费收入作为收入核算,营改增后,对这部分收入的税务处理将随之明确;现行税法对一年期以上(含一年期)健康保险免征营业税,营改增后,将重新核算免税和非免税业务的增值额,将带来对相关会计科目的设置、调整。2、采取措施统一科目设置及核算原则。修订《会计核算办法》等制度办法,重新制定增值税下会计处理规则:对保费、赔付、给付、费用及资本性支出均需进行价税分离,分别核算不含税金额及对应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制定衔接过渡方案以核算营改增之前销售的长期保险;明确处置资产、视同销售、采购等业务环节的会计处理。

(二)对手续费计算与支付的影响分析

1、对手续费计算与支付的影响对寿险公司中介业务手续费,主要是计算规则与数据口径的重新定义;手续费分摊、手续费发票与支付时点;发票、合同与付款信息一致性;进项税发票登记与保管等变化带来影响。2、采取措施梳理并调整手续费计算规则;明确手续费计算及其分摊规则;实现核心业务系统的手续费的自动计算;调整手续费支付流程,嵌入对进项发票的获取要求;建立进项发票的记录、存档、认证和接收流程;发票、台账与收付信息的每日核对;增值税发票信息的系统标示;对于已收票、未收票、待收票等系统存在报表和提示功能等。

(三)对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1、经营数据分析与预算考核影响调整考核指标的取数口径,需按照价税分离后的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及资本开支进行分析;对预算考核取数口径的影响等。2、采取措施过渡期实行经营分析数据口径的对比分析;调整营改增后预算考核指标设计,重新制定考核政策,使考核更加符合公司战略导向。

(四)对发票管理流程影响分析

第12篇

关键词:内控测试;跨国企业;精细化管理

内控测试作为审计的一项手段及程序,决定着审计的方向以及由此产生的审计风险。内控测试评价高的企业,审计风险就小,反之则大。企业内控管理的完善与否之所以能决定审计风险,是因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能为审计工作提供较为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数据,从而提高审计结论的准确性,降低审计的风险。税务部门对跨国企业实施的税收管理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基于企业提供的财务数据之上。因此,企业内控制度的完善与否也同样决定着税务部门税收管理的风险,影响着税收管理的质量与效果。因此,将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价纳入跨国企业税收管理体系很有探讨意义。

一、 企业内控对跨国企业税收管理的重要性

1、内部控制是一种自我检查、自我约束的机制,由一系列程序和制度组成, 其目的是控制组织行为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或者纰漏,保证组织的正常有序运行。①

2、从会计的角度来讲,内控制度直接影响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是整个经济信息的基础性信息,其准备程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其他经济信息的质量;由单位内部会计部门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程序。这是因为内控制度从两个方面影响会计信息,一是基础经济数据。会计核算的数据基础是企业经济活动的各环节在流程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经济数据。比如,企业因生产经营所需采购原材料到入库到生产领用到制成产成品,由此在各环节产生的费用及成本等都将形成会计核算的基础数据。如果这些基础数据不完整或出现差错,那么将直接影响财务核算的准确性。二是内控的流程设计。内部流程设计的科学性规范性也将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比如在经济活动中,如果企业物流部只将需开具发票的产品出库信息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被动接受信息,那么这样单向设计的内控流程将使物流部的信息无法真实地传送到财务部门,从而使财务数据失真,进而产生纳税风险。

3、从税收管理的角度来讲,跨国企业税收管理不能脱离企业内控制度

(1)跨国企业税收管理的基础是企业的内控制度。

跨国企业的税收管理必须依托企业的财务数据,包括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等,而财务数据的可靠性取决于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又是建立在完善的内控制度基础之上。其中的关系可简单用下图表示:

内控制度会计信息财务数据跨国企业税收管理

(2)重视内控测试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需要

跨国企业的精细化管理首先要对企业有一个全面了解,这不仅包括企业的纳税申报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经营决策信息等各种表面信息,还应对企业的内部管理有更深层次的了解。跨国企业往往具有经营多样、业务复杂、涉税事务繁多等特点,仅仅依靠常规管理难以解决深层次问题。同时跨国企业经营规模相对较大,在企业管理上有一定的内控制度,相对于一些起步较晚、管理薄弱的内资企业,有条件对其内控制度作全面了解和测试。只有对其内部管理作进一步的分析研究,才能真正深入到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中,才能发现其存在的内控漏洞以及有可能导致的税收风险。

为纳税人提供综合、个性化、深层次的税收服务也是税收精细化管理的一个方面。而内控测试一方面是对跨国企业内控制度的一个了解和测试过程,同时能帮助企业发现内控管理上的漏洞,改进在履行纳税义务方面的缺陷,从而提高企业的税法遵从度。而且在这种税企互动的过程中,能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信任与尊重,最终促使逐步形成融洽、协调的征纳关系。

二、 运用内控测试提升跨国企业管理水平

1、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中增加内控测试项目

2003年实行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行办法》适用于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税务等级的各类纳税人。具体指标有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等5个方面,按评定内容分指标积分,设置ABCD四级。

由于跨国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较好,因此只要未被查出有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大多数企业都能轻易获得A级级别。但依据对部分A级纳税人的审计情况来看,虽然他们都按期申报,且申报填写正确,无欠税情况,而且税收贡献在行业中也较高,但其中仍不乏有企业在内控方面出现严重漏洞,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以致产生税收风险。

审计或税务稽查都只是事后手段,不可能对跨国企业的事前及事中实施有效管理。因此,实施对跨国企业的精细化管理,有必要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中对企业增加内控测试,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制度,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纳税遵从度。

2、 通过询问及现场的遵行性测试来实施对企业内控的测试

首先,可向纳税人发出《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问卷调查表》,初步了解并分析评价纳税人会计制度和内控的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

其次,到现场对纳税人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测试。因为即使是制定了完善的内控制度,也换药经过测试才能知晓其执行情况。有许多单位虽然已充分认识到内部会计控制的重要性,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财务收支管理混乱。进来频频曝光的上市公司违规担保和关联交易等非正常占用资金未纳入会计核算等问题,也表明一些企业花大量精力建立的内控制度,很多时候只是摆摆“花架子”。

内控的遵行性测试主要围绕纳税人下属的基本业务循环展开:

销售和收款循环、购买或取得循环;生产循环;薪资循环;理财循环;纳税申报循环。

实施遵行性测试程序,一般应采用属性抽样方法进行测试。具体办法包括根据企业的经营环节或重要业务划分成若干项目,确定该项目流程中可能发生错误或舞弊事件的各控制点,然后再各控制点上形成的凭证表单中抽取适当数量的样本,加以复核、比较和计算,同时审核是否存在内控的轨迹(如:签字,顺序编号,复核调整表等等)。

3、 结合对纳税人会计制度和内控的总体评价划分纳税人等级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应集合对纳税人会计制度与内控分析、测试的结果对纳税人财务数据的可信程度进行评价,分以下三种类型:

高依赖程度。系指明具有健全的会计制度及内控,并且均能发挥作用,经济业务的会计记录发生差错的可能性较小。

中信赖程度。系指内控较为良好,但存在一定的不当之处或缺陷,有可能影响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低信赖程度。系指重要的会计制度及内控明显无效,大部分会计记录失控,各项资料和数据经常出现差错,从而对其会计制度及内控难以依赖和利用。

只有对于高信赖程度的内控评价,才可作为A级纳税人的评定标准。(作者单位:无锡市国家税务局)

参考文献:

[1]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国税函[1999]503号

[2]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

[3]张川、沈红波、高新梓《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师评价与企业绩效》,《审计研究》 2009年第6期

第13篇

一、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

我国现行的征管模式为“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服务,重点稽查”。这种模式,从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为基础,通过税务机关和中介组织的双层服务,使得所有纳税人都能够实现自选申报;通过计算机对纳税申报的集约化处理、分析,找出未申报或中止申报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同时将异常申报加以筛选,监控纳税人按期申报;再通过稽查,纠正并处罚不真实的纳税申报,引导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系统。

1.确立科学简便的申报纳税程序。有三种方式:(1)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由纳税人自行计算,自行填写缴款书并向银行(国库经收处)缴纳税款,然后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并附盖经收讫印戳的缴款书报查联,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2)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开设“税款预储账户”,提前储入当期应纳税款,并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由税务机关通知指定银行划款入库。(3)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纳税人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并附上税款等额支票,报送税务机关;税款的入库由税务机关归集报缴数字清单。支票,统一交由作为同城票据交换单位的国库办理清算。

2.规范纳税表格。这既要考虑纳税人填写使用的方便,又要顾及应用计算机处理的便捷,为此,规范表格分两步进行:(1)统一分税种的纳税申报表、税款缴款书格式,并规范其内容;(2)简化、合并有关表格,包括相关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合并和表列内容的合理化;并将纳税申报表和缴款书一体化。

3.统一申报方式。纳税申报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1)直接申报,即由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2)邮寄申报,即由纳税人将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装入专用信封寄达税务机关。(3)电子申报,在有条件的地方,纳税人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将纳税申报表所列有关信息及资料传输给税务机关。

(二)建立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纳税服务系统。

1.建立税法公告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应通过有效的形式及时颁布税务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省以下各级税务机关要定期向纳税人提供全部现行有效的税法资料,以及介绍税款计算、申报表填写等纳税知识的纳税指南等,确保纳税人及时、准确地了解税法信息。

2.建立办税服务厅、室。为方便纳税人纳税,在城市和县城以及其他交通便利、纳税人较为集中的地方,一般要以区、县局(分局)为单位建立办税服务厅,以集中、公开的形式为纳税人提供税前、税中、税后的全方位服务。

3.积极、稳妥地发展税务服务。鉴于部分纳税人受到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局限或者出于自身的需要,税务机关应当鼓励和提倡其依照税收法规,寻求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进行税务。发展税务服务的重点,应当是广大的中小企业和个人。

(三)建立以计算机为依托的管理监控系统。

1.建立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这是依托计算机监控管理的前提,是归集、处理、交换、查询税务信息的先决条件。

2.开发、完善高水平的征管监控应用系统。把从税务登记的建立、纳税申报的处理、税款的收缴与核销、中止申报的催报、滞纳款项的催缴。检查对象的筛选,到综合税收信息的统计分析。税收会计核算与监督,以及纳税信息的查询等全面纳入计算机管理,依托计算机对税收管理的全过程实施监控。

3.抓住重点,加强监控。在整个监控系统的建立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常规管理与重点监控的关系,抓住增值税、出口产品退税、个人所得税等为社会所广泛关注的征管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以突破。

4.建立四级计算机监控网络关系。力争建成中央、省、市、县四级计算机网络,使税收的监控管理在技术手段、信息处理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达到发达国家20世纪80年代末期的水平,确保税务机关的监控能力有一个质的飞跃。

(四)建立人机结合的稽查系统。

1.建立分类稽查制度。根据税务稽查工作的特点,应将稽查分为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三类。日常稽查是根据选案结果进行的周期性常规税务审计;专项稽查是针对特定行业或某类纳税人进行的重点审计;专案稽查是根据举报或者前两类稽查发现的重大案源进行的个案审计。

2.建立科学的稽查规程。新的稽查方式将主要借助于依托计算机建立的监控系统,有的放矢地进行。因此,必须明确流程,规范操作。具体流程为:选案,制定计划,实施检查,案件审理,执行,稽查结果分析。

(五)建立以征管功能为主,设置机构,划分职能的组织系统。

1.机构设置。征管机构设置要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以承担税收征管工作的全部任务和税收计划执行的税务机关为基层征管单位,主要是指直接面对纳税人的税务局或税务分局。中央、省、市、县各级税务机关的机构应当适应基层的改革作相应的调整,以利于为征管服务,为基层服务。

2.职能划分。征管机构的职能划分为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政策法规四个系列,分工如下:(1)管理服务系列,负责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咨询,受理各项税务申请,应纳税额核定,外部信息采集等。(2)征收监控系列,负责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及各项违章处罚款项的收纳;逾期未申报的催报,滞纳税款和逾期未缴款项的催缴,逾期不执行税务处理决定的强制执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以及票证管理。(3)税务稽查系列,负责选案,制定稽查计划,案件查处,案件结果分析。(4)政策法制系列,负责税法宣传,执法监督检查,税收政策课题调研反馈,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的应诉。

3.人力分配。基层税务机关的人力,应当根据机构设置的形式、职能划分,从实际出发合理地加以分配。

(六)建立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是税收征管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子系统。它的目的在于将信息科学的基本思想和方法运用于税收征管,特别是将税收征管过程作为一个信息处理过程来对待。把税收征管的有关活动抽象为一个信息交换、传输和使用过程;通过信息的正常流动,特别是征管反馈信息的存在,使税收征管规范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效率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法制不断健全。

二、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优点

1.首先,确立了纳税人在纳税中的主体地位,还纳税权利、义务、责任于纳税人。其次,从法制的角度明确了不按时申报和不如实申报纳税是违法行为,纳税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征纳双方责任不清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再次,使缴纳税款成为纳税人的职责,纳税人由过去的被动纳税变为现在的主动纳税。企业按期申报率基本稳定在95%左右,个体工商户也达到了80%以上。最后,推行自行申报纳税,取消专管员制度,把专管员从过去的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继而转向强化征管和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中去,使税收征管?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2.税务行政服务明显优化。到1997年底,全国已经设立办税服务厅1万万多个,银行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税款征收处3952个;办税服务厅受理咨询1524.5万次。通过建立全方位的申报服务大厅,以集中、公开的形式为纳税人提供税前、税中和税后服务,优化了服务质量,并且,通过建立税收政策法规公告制度,把税收的各种政策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向纳税人公布,方便了纳税人学习和运用税法。

3.税收征管的科技含量逐步提高,加快了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征管现代化进程。到1998年底,全国税务系统已经装备电子计算机15.1万台,投入运行的微机局域网达到9012个,税收征管电子化网点达1.8万个,约占征收单位总数的50%。纳入计算机监控系统的纳税户达到1678万户,通过计算机处理的纳税额达到5933亿元,约占当年工商税收总额的694%。目前,各级税务机关重视和加大了计算机硬件建设的投入,计算机在全国税务系统普遍使用,在一定范围内已基本上实现了征管全过程的微机化。

4.建立了人机结合的税务稽查体系,税务稽查力度不断加大。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地方各级税务机关都成立了专门的税务稽查机构,充实了稽查环节的力量,到1997年底,全国税务系统已经设立专门的稽查机构6762个,配备稽查人员1.2万人。通过加强对稽查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了稽查人员的素质,完善了业绩考核办法,并同时开展了多种专项、重点和专案稽查,突出了对偷漏税大案要案的查处打击力度。

5.税务系统的社会形象明显改观。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推进,集中、公开式服务广为普及,依法治税、文明服务、高效办事的税务新形象逐步在社会上树立起来。

三、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纳税申报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建立纳税人纳税申报制度是新的征管运行机制最重要的基础,但由于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的观念欠缺,以及业务技能方面的差异,导致偷税、漏税行为较为普遍,加之没有严格的税务登记制度和税源监控办法,使纳税申报在部分地区流于形式。

2.为纳税人服务不到位。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但目前仍有一些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例如:对纳税人方面出现的问题不能客观地分析原因,区别对待,而是“罚”字当头。税务机关应改进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3.对计算机的期望过高。利用计算机进行税收征管是实现现代化征管的标志,也是提高管理效应的必然途径。但是,目前计算机在征管方面的应用仍存在一定问题:(1)软件开发和计算机网络化方面还比较落后;(2)管理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4.税务稽查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1)税务稽查力度还有待提高,稽查体系还有待完善;(2)稽查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较差,稽查工作质量低下。

5.外部环境不完善。目前,我国实行新模式的外部环境不够完善,从法律环境看,税收司法体系不健全,影响税收司法的严肃性、准确性;从经济环境看,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未能实现法制经济;从信息环境看,有关纳税人的经济信息不能在相关行业内共享,给纳税人规避税收法律提供了机会。

四、对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进一步完善

1.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工作。在确立现行征管模式的前提下,应允许各地因地制宜地制定管理措施,本着依法设立、精简效能、属地管理。划清职责、监督制约、因地制宜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责,调整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建立与新的征管格局相适应的组织结构体系,以解决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问题,注重效果,反对形式主义。

2.通过征、管、查职能机构间的分离,争取在执法权力的合理分解制约上取得重大突破。扩大税务稽查范围,提高税务稽查水平。扩大税务稽查的范围要做到两点:(1)当年检查和跨年度检查相结合;(2)选案检查和普遍检查相结合,尽可能做到不漏查、不漏户、不漏税。提高税务稽查的水平要以提高税务干部的素质为前提,要加强税务干部的素质教育,保证税务检查的水平。

3.提高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我国的税收征管长期以来一直忽视对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培养,导致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普遍不高,这也是税收征管长期低效运行的一个重要原因。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形成有赖于征税机关在税收宣传、提供服务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因此,征管机关在严格执法的前提下,要把为纳税人服务,清除纳税人守法障碍作为提高纳税人意识和促进纳税人遵纪守法的重要手段。

4.进一步发挥计算机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作用。计算机的应用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税收征管现代化的水平,是提高征管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而在税收电算化方面,我们还存在很多不足。在软件方面,缺乏统一的税收征管软件,不能与其他相关部门联网。为了实现计算机网络的依托作用,税务部门必须加大科技开发的力度,攻克计算机技术的难关。不但要更新硬件,扩大容量,而且要尽快编制科学、合理的全国统一的征管软件,实现全国税务系统微机联网,并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联网的工作,充分发挥计算机的功能。

第14篇

一、在税源管理中引入风险管理的现实意义

引入风险管理理论强化税源分类分级管理,是贯彻总局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税源管理水平的有益尝试。省局周苏明局长在2008年全省国税工作会议讲话中明确提出了:税收工作要注重借鉴和运用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和经验,把握规律,勇于创新,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要借鉴运用税收遵从风险管理理论,以对税收风险点的分析、识别、排序和应对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税源联动各环节管理,提高联动工作效率。

因此,在当前人少户多矛盾依然突出、执法风险和管理风险依然较大的情况下,改变以往对税源无差别的户管方式,按照税收风险度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明确各级税源监控的标准、范围及要求,按照风险级别排序采取有针对性的税源监控措施,合理地配置税收管理资源,将有限的管理资源用到最需要、最增值的地方,尽量减少无明确目的巡查、调查,这对于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大程度地减少税收征管风险,提高管理能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按照税收风险级别实施转变。

二、要以防范税源管理风险为中心,建立职责分明的部门联动机制

遵循风险管理理论程序,寻找风险点和风险源应作为实施风险管理的首要环节。依托信息系统,拓展一户式信息,将纳税人提供的信息按纳税申报信息、发票使用信息、产能信息、资格信息等进行分类,从纳税人个性特征、所处行业、企业规模、历史表现、经营环境、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识别,人机结合确定各风险行业、风险企业和风险指标。各税源管理部门要针对的风险信息,运用完整性、逻辑性、配比性、波动性、类比性等分析方法强化风险企业的动态的监控,实现对纳税人税收风险的防范、控制和化解。要通过明确风险管理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完善风险联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部门间协同运作能力,逐步形成税源税基控管合力。

风险分析部门:要关注风险特征的识别、采集和相关信息的交换工作,逐步在监控决策系统中建立体现各税种、各专业管理要求的风险特征库;适时各税种风险分析的重点,对已的分析指标进行优化和完善,提高税收风险分析的针对性和指向性,不断提高各级管理层的税收风险预警、预报能力。

风险管理部门:要按照税收风险度强化税源分级分类管理,根据控管对象和税源分布特点,明确各级重点税源监控的标准、范围及要求;要完善管事制基础上的户管形式,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职责,科学界定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中的岗责要求;要从无差别的户管方式,向按照纳税信誉等级和税收风险级别实施有针对性的税源监控转变,尽量减少无明确目的巡查、调查,形成以综合调查为主、专项调查为辅的实地监控机制。

风险处理部门:要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根据风险级别,实行分级专业化评估;同时,要通过不断充实丰富评估分析指标体系和行业模型,通过部门间的整合,逐步形成覆盖多税种的评估分析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进一步提高联动评估的准确性。

此外,要充分发挥税务稽查“以案促查、以查促管”的作用。充分运用税收分析、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反映的异常信息、偷骗税线索,作为选案的重要来源,认真落实稽查建议制度和案例分析制度,使征管部门及时掌握违法动向,堵塞征管漏洞,促进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三、要以科学规范操作为保障,构建层次清晰的风险管理体系

防范税源管理风险,就必须对辖区内企业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流程实施行业分类管理,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过程中出现的引发税收风险的各种因素进行识别,科学评定纳税人风险度,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形成的情形,采取相应的风险处理措施,实行差别化管理。税收风险管理过程分为信息采集、风险评估、风险处理和管理效果四个环节。

1、信息采集:在信息采集环节完成各类风险信息的归集和分析,找出可能带来税收流失的关键因素。主要包括下列工作:

首先,对纳税人的各类信息加以归集,主要有:①、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包括:各项核定、认定、减免退税审核审批情况,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等;②、税收管理员巡查台账信息,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产销量、工艺流程、成本、费用、能耗、资金周转、货款的回收、产品(商品)的库存、物耗情况等各类与税收相关的数据信息;③、省市局数据信息,包括: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的监控数据以及各类评估指标的预警值等;④、从第三方获取不对称信息,包括:财政、地税、工商、海关等政府相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的经济数据信息以及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

其次,对归集的信息,从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寻找和识别对税款流失构成影响的各类风险因素,定期在分局内网信息分析结果,指导各部门制定巡查、评估、监察工作计划。静态指标指纳税人相对较稳定的特征类信息,主要包括个性特征、信用记录、经营环境、优惠资格、管理水平等具体指标。动态指标是指随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变化而动态变化的财务税收指标。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所涉及的与税收管理直接相关的各种指标。如税负、利润率、原材料耗用、废品产出、单位产品能耗定额、营运能力以及发票使用情况等。

2、风险分析。风险分析主要是根据上述采集信息,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和定量分析方法,完成对纳税人风险指标的风险确认和风险度的量化定级。(1)、定性分析方法,是在对税负、利润率等财务税收指标进行分析时,从完整性、逻辑性、配比性、波动性、类比性五个方面展开分析。如,通过配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涉税指标及其变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指标或变动情况是否配比。如收入与成本是否配比、申报数据与实际生产能力是否配比等,从数据的内在应有规律来分析纳税人数据信息的合理性,进而对涉税风险指标加以最终确定。(2)、定量分析方法。是通过采用“人机结合”的方法,建立一套相对科学合理的参照系数,对指标的风险程度加以量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于统计的均值,如行业平均税负等;二是基于实地测定的理论值,如增值税基准税负、所得税基准利润率等。通过将纳税人账面的税负或利润率与基准值进行分析比较,根据对警戒值的接近程度确定风险值的大小。当然,风险系数还需要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校验的过程。确定风险系数,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周期、税种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风险系数更加真实、准确。

3、风险处理。风险处理是由各管理科所(股)根据评定的风险级别,在税收法律、法规的总体框架和要求下,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对风险的核实、排除、控制和化解。对低风险信息采取常规管理,主要是指对纳税人宣传辅导、文书送达、信息采集以及评估约谈,让纳税人就风险分析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做出说明解释;中级风险信息采用实地巡查或评估,对风险分析发现的较大疑点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对高风险信息进行全面评估、税务检查,对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进行深入检查。总之,要根据纳税人风险级别的高低,对纳税人的影响程度和介入深度逐步增加,这样既节约管理资源,避免对所有纳税人平均使用管理力量,减少对纳税人的影响,又能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在提供优质涉税服务的同时,加大税收高风险的防范能力和打击力度,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和管理资源应用的有效性。

4、管理效果。根据风险处理的结果,标本兼治,通过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实现由排除风险点到控制风险源或治理风险面的转化,达到风险管理成效的最大化,实现对税源的长效管理。对不同风险的企业,通过制定企业管理办法、建立行业管理模型等进行重点监控,做到层层落实管理责任、监控目标和监控措施,实施动态跟踪、重点核查、行业评估。如:二分局在对海关完税凭证实行专项整治、查处多起接收虚假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案件后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以期实现长效管理;通过对铸造企业经营特点的典型分析,建立行业管理模型,有效地实现了对整个行业的税源监控;通过对接受虚假专用发票个案的查处,迅速启动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对相关认证报税海量信息的交叉比对,举一反三,实现了对系列案件的惩治,达到了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要以不断总结提炼为支点,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的自我完善机制

建立科学规范的税源风险管理体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还需要一个长期吸收和积累的过程,更需要一个思想观念的转变过程。

1、注重加强对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研究。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在理论上站得住脚、在实践中作用显著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必须要努力改变过多地依靠实践经验来制定管理措施和办法的现状,必须要加强对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研究,汲取现代管理精华,形成税收管理体系强大的科学理论支撑。

第15篇

关键词:合规管理;企业管理体系;风险设计清单;内控管理

一、引言

从宏观角度来看,当前世界经济的发展正经历着快速的变化,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企业为加强风险管控水平需适时优化内部管理体系,在融合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期间,管理人员应主动找出其内部生成的各项风险,在精准识别后设计出良好的应对策略,从而促进企业的整体发展。

二、合规管理的主要内容

其一,企业管理人员在开展合规管理时,其应严格遵循协调性原则、专业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客观性原则与独立性原则等。由于合规管理为企业内部风险管理中的重要组成,在进行合规管理期间要加强企业内部的事前控制,在监管层面带有极强的功能属性,采用此管理方式也符合企业管理中的内生性要求。运用合规管理时要增强监督水准,监管目标要与项目完成的目标保持一致,且该项管理带有全覆盖属性,其内部的各项措施会应用到企业全过程的管理活动中。其二,在实行合规管理的过程中企业的经营活动需与其内部规则保持一致,此管理内容中的多种手段都要遵从于企业适用的法律法规,即管理措施需与目标连用。针对合规管理系统来说,其拥有独立的监督流程与工作内容,其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要遵从于行业特定的法律法规。其三,合规管理中还存有不同形式的风险,该项风险主要针对的是管理或工作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或经营管理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会给企业的声誉与财产带去极大损失。合规风险中的主要内容为管理风险、制度风险、流程风险、控制风险,其外在表现中的风险诱因多源自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企业合规管理中的核心理念为合规创造价值、主动合规、全员合规及合规要从管理层做起。

三、合规管理进入企业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一)确认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的关系

企业内部管理可带有多种方式,如审计、纪委监察、法律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而合规管理也属其治理的重要方式。虽然企业管理中的各项内容带有不同侧重,但其仍然带有许多的共同点,即预防、处置管理制度中的多重风险。对于企业内部管理来说,合规管理属于底线管理,其依靠的主要方式为制度与流程,也就是说,在开展合规管理期间,其内部员工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内部规章、法律法规等。针对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来说,从本质上看是应对与预测相关风险,并将多项监督与制衡要求放置到业务管理流程与系统中。企业在进行法律管理期间,管理人员应将法律风险控制当作基本手段,实现企业管理效率为根本性目标,运用多项法律条款来保障企业的顺利运行,因而合规管理与企业管理系统的融合极有必要。

(二)增强企业管理的规划性

企业内部防控风险最为重要的系统属内控体系,其在管理上要耗费的时间较长,且规模极大,因而将合规管理加入其管理体系内可提升企业管理的规划性。企业管理体系在与合规管控相融合的过程中,若想真正发挥作用,需精准结合其内部的业务流程,二者在完成融合以后,企业不只有内控风险一项高风险业务,还在合规管理维度上存有风险,继而使风险管理成为其内部管理的重点内容,利用各项改进措施同时加强合规风险与内控风险的防控水准,因此,借助二者的高度融合有助于实现企业合规管理与风控内控的一体化。

(三)更好地掌握企业内部管理的重点

首先,在开展企业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融合的过程中,管理人员需确认此类融合的基本原则,其与风险防控相关的管理体系要变得更为高效、简洁、适用,完美融合推进与部署两项管理体系,在此原则的领导下,企业内部管理系统需借助与合规管理的融合,全面改进信息管理系统、文档、各项管理要素与制度的运用水平。其次,利用两种制度的高效融合还能及时删减、增补、合并各项管理系统中的各项内容,在制度层面确认全新的管理系统,借助其优化后的措施来发挥与保障其内部机制的主要作用。最后,两种不同类型的管理制度在有效融合后还能加快其内部信息系统的改造工作,具体来说,各项管理制度或法律法规中会涉及到诸多庞杂的字段,若采用人工输入或管理难以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行,而现代合规管理与管理体系中带有极强的信息化特征,可借助先进的互联网系统来完成系统的改造与建设。管理人员在运用互联网技术期间会全面梳理合规管理与内控制度中的各项措施与需求,将业务流程与信息文档巧妙融入在管理系统内,因而借用两类管理系统的融合可切实增强企业内部的管理效果。

四、企业管理开展合规管理时遇到的问题

通常来讲,企业内部的合规管理包含档案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等,在合规管理与管理体系开展融合时,企业会进行一定的内控测试、审计与巡查,在查询期间常会因融合问题而出现多种不合规现象,企业管理人员需借助该现象而看到本质,切实改进各项融合问题。

(一)管理意识

从管理意识上看,企业管理者可将不合规事件归为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其在生产部分部件的过程中若其受自然灾害影响而出现不良现象,其为带有客观性质的不合规事件,企业在进行发展与管理期间只能尽量降低客观因素带去的影响;若执行者在开展某些项目建设时有意违规,则该行为会带有极强的主观要素,严重阻碍了企业的正常管理与发展。

(二)管理流程

针对企业内部的管理流程而言,不合规现象多出现在设计层面与执行层面,具体来说,部分不合规现象在于合规管理与管理体系在融合期间,其顶层设计并不合理,既与实际相脱节,又与当前的实际工作要求不符,借助不完善的制度与流程来影响各项措施执行的合理性。同时,在企业的执行层面也会出现违规现象,比如,在某工程项目建设中部分管理人员因缩减环节或赶工期在执行时规避某些程序,部分工程可能存有边建边补手续或未批先建的情况,针对合同的签署也存有滞后现象,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建设流程,因此,企业管理体系在与合规管理融合期间也存有管理流程问题。

(三)管理要素

依照管理要素而言,企业管理者主要将其分成无实施证据与有实施证据,一般来讲,在开展合规测试的过程中,管理人员需详细查看其是否带有执行痕迹、实施证据,若某项业务在开展期间其完成了企业内部的主体内容,未能留下痕迹或实施证据,则该行为也属不合规事件。比如,当前多数企业都制定了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实施细则,在该细则中明确规定了台账登记的基本要求,若合同经办人在完成合同章的使用后没能立即登记,该行为也在不合规的范畴中。在探寻合规管理问题生成的原因时,企业管理人员发现其内部出现的各项问题,如内部管控制度不健全、对合规管理的原则较模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弱及缺少必要的监督制度等,因此,要加快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的融合速度,利用更为完善的管理理念来提升企业运行水准。

五、优化企业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相融合的有效措施

(一)合理加强内控管理

在开展内部控制的过程中,企业管理人员应科学梳理合规后生成的风险,并对其内部要素实行科学管控。具体来说,以石油化工企业为例,在完成合规管理与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的融合后,管理者依据该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对其业务风险与流程进行了针对性管控。针对合规后的风险来说,此类企业正面临多项合规风险,如员工健康安全、环境保护、信息安全、国际制裁、出口管制、反洗钱、产品的质量责任、企业的资产利用、反不正当竞争、反商业贿赂与反利益冲突等。管理人员要根据合规风险中的各项内容,科学梳理其可能生成的高风险业务,将其内部衍生的系统性风险、合规性风险一一罗列出来,如商业贿赂、环境污染、出口管制与国际制裁等风险,再通过适宜的讨论与研究,找出更具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在降低其各项风险的基础上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准。此外,在详细分解与分析内部控制中的各项管理要素时,要精准掌握其内部的工作内容,对于管理要素的分解要足够细化,通过针对性的管理指标,提升内部控制风险的管理效果。一般来讲,在描述控制点时,要制定出详尽的控制措施与具体控制内容;而在分化风险描述期间则要全方位呈现企业遭遇到的风险、表现形式与风险生成的后果等;在对待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可架构出精准的管理目标,其目标要与该企业的实际发展状态相符;针对内控矩阵的业务流程来说,需在特定的系统内将业务流程的所有名称都呈现出来。在了解与掌握内控矩阵多项管理要素后,其合规风险的控制将更具针对性。

(二)设计风险清单

企业管理人员在确认其内部的各项合规风险以后,要将合规风险的主要内容录入企业管理系统中。一方面,在编撰合规风险清单的过程中,企业管理人员要将风险清单中的内容与其衍生出的关键要素相结合,即设置与合规风险清单有关的表格,其主要内容需涵盖合规中的控制点、主要的合规风险与合规后的控制目标描述等,在掌握多项管理要素后,该清单内容的编制将更为合理、科学。通常来讲,企业内控业务的主要流程多为内部控制,其主要内容还没有触发内控风险的监管与法律法规要求。由于合规风险的多数内容属外部风险,管理人员需罗列出其可能触发的合规风险,并指出与其对应的监管与法律法规要求,继而更好地完成合规管理工作。在设置合规风险清单的过程中,在其内部表格中需添加相应的合规义务[1]。另一方面,企业内控流程在与合规风险的融入期间,管理人员不必设置专门的合规业务流程,若当前内控流程难以覆盖多重风险管理,比如,部分企业的内控流程并不存在反垄断业务,可当作个案将其编撰到合规控制流程中,在将其当作内控流程的说明与补充后,丰富企业内控流程的各项内容。

(三)改进内控设计计划

其一,在改造内控设计计划前,管理人员应精准找出企业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相融合的核心内容,要详细比对企业管理体系中各项要素与合规风险清单中的各项内容,如业务流程、各项业务名称等。在进行研究与调查的过程中,要对可能出现的合规风险实行科学整理,并查出其对应的内控流程,利用适宜的手段来完成优化工作,可起到降低风险的作用。比如,在某供应链企业中,其内部管理人员在经过详细调查后,发现内部控制系统中存有合规风险,在经过管理系统与合规管理的融合后,给其管理体系带去了诸多风险,内部人员在发现了内部合规风险后,其找出了对应性的业务流程与内容,通过及时优化在降低了企业合规风险的同时,提升了内控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其二,通过对内部合规风险的了解,企业管理人员应开展必要的内控设计方案,比如,其可高效融合内控矩阵与合规风险清单的表格,将两项内容进行科学的整合与优化。具体来说,为保障合规风险的控制力度,管理者可在矩阵表格内设立与当前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合规义务,即要求业务控制点需遵守有关的监管要求与法律法规内容;在描述控制目标的过程中要增加与之对应的合规目标表述;针对内控管理中的风险描述,工作人员需适当增添与合规风险有关且出现违规后果类的内容;且在内控管理中的控制点描述中详细阐述与合规风险对应的有效的合规管理措施。在完成多项内容的改造后,企业管理人员需高效融合两类管理系统中的文档内容,给此后的管理体系融合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四)设置系统性评估

企业管理人员借助内部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的巧妙融合,还需进一步优化自身的内部控制体系,要适时开展管理体系管理内容的系统性评估,及时测试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的有效性。针对评估与测试工作的主要内容,管理人员需保证该系统带有可操作性、有效性、及时性与完整性等,在要求上进一步弱化管理形态,注重二者融合的实质,继而使合规管理与管理体系的融合更具效果。与此同时,为全面增强系统性评估的准确性,企业管理人员还可利用与此风险机制相关的中介机构来共同完成测试与评估工作,依照评估意见或建议切实改进企业管理系统中的合规风险,使管理体系中的内容与风险管理要求相符,有效化解与防范企业可能存有的经营风险、重大合规风险等,利用多项积累性措施提升其整体发展水平,使其发展愈加稳定,因此,通过合规管理与内部管理体系的高效融合,使其内部治理体系得到持续性优化,切实改进治理能力,提升企业整体的管理水准。

(五)创新管理方式

企业管理体系在与合规管理融合的过程中,应不断创新自身思维与管理方式,部分管理人员在执行某项任务时因担心不合规而消极怠工,此行为不但不符合合规管理的根本性内容,也无助于管理效率的提升,因而若想同时实现“办事不违规”目标,企业领导层应与管理人员牵头,设置良性的头脑风暴,借助创新性思维解决工作中的多项实际问题,使管理工作的主要切入点变为分析问题、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通过问题的解决来逐步优化内部管理系统。同时,企业管理人员还需精准地分析与探索出各项规章制度的隐含内容,在保证不触碰红线的基础上查找出业务革新的新途径,继而搭建起一道应急通道。在制定各项内部管理措施的过程中企业管理人员需详细分析经典案例,使管理制度中的各项内容更为健全,借助合规管理内容,找出其生产经营中的各项问题,设置多种科学的解决措施,避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规现象[2]。此外,企业管理者要利用多重管控方式来加强制度的有效性,一般来讲,企业内部的管理体系应带有即时性、科学性、先进性,在强化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同时还要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因而需要严格管理内部流程与其整体的执行性。通过合规管理与管理体系的高度融合,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会更为完善,企业管理者需开展顶层设计,运用一定的手段加强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在结合实际并确认岗位职责的情况下,设置适宜的问责制度,适时优化合规管理系统,及时改良监督考核、确认控制方式及风险点识别等内容。

(六)强化监督审查机制

企业内部在融合管理体系与合规管理期间,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违规现象,引发该现象的主要原因为监督审查机制的不合理,由于监督的效果较差,在工作人员出现责任缺失时,其执行力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在设置二者的融合流程时,企业内部需设置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其内部人员应承担起监督审查职责,并将审查手段运用到每项审核节点中,其内部监督需覆盖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再配合巡查、审计、内控等方式优化自身监管机制。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内部人员实行专业性考核,设立有效的奖惩制度与考评,确认利、责、权各项内容的实际范围,既抓好员工思想又保证其业务能力的提升,在源头解决各项问题,在找出准确的原因后,其措施的改进会更加带有针对性,并实行真处罚真批评。在改善问责制度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应依照当前优化后的管理系统,适时追责失职的有关人员,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利用“一案双查”“一岗双责”等基本原则,追究业务部门与相关领导的责任,使之增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为工作人员创建出极佳的工作氛围。同时,借助两种管理方式的融合,企业管理人员还需借助此类制度培养员工的使命感与思想认识。在创设合规管理期间,企业要利用多重宣传与培训来加强员工对自身的认同感,既要相信企业制度,又要利用该项制度来发展自己的目标,因而管理人员需在加强控制、规避风险的同时,将合规管理与企业文化相融合,加固其思想堤坝,提升其工作中的主动性、积极性与热情度,切实保障企业的快速发展。

六、总结

综上所述,在融合合规管理与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的过程中,管理人员应直面其融合期间遇到的问题,找出此类问题出现的原因,通过多种科学方案创建出更多的优化措施,在解决各项合规风险的基础上,增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其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田冠军,袁道平.“一带一路”和“互联网+”背景下境外投资企业税务合规管理[J].财会月刊,2020(21):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