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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06(2010)10-0057-07
农业文化遗产(Agricultliral Heritage systems)是一种新的遗产类型,其概念源自联合国粮农组织2002年启动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lobally Important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项目。按照粮农组织的定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目前,关于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还存在一些争议。关于概念问题争论的主要焦点在于对“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和“GlobaUy Important Indigenous 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的译法,集中在是否要将“文化”一词加入概念中和是否要将“系统”一词去掉的问题上。在现阶段的研究中,笔者暂且仍然将其称为“农业文化遗产”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国内外在乡村旅游、农业旅游、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为农业文化遗产旅游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概念和特点来看,农业文化遗产旅游不同于乡村旅游、农业旅游等旅游形式,更不同于目前盛行的农家乐旅游。农业文化遗产旅游的核心是“遗产”,是旅游者前往农业文化遗产地进行体验、学习和了解农业文化遗产的旅游活动,属于文化旅游的范畴,其重要功能是确立遗产地的文化身份。而乡村旅游、农业旅游等本质上来讲还是大众旅游,主要目的是休闲娱乐,二者存在本质区别。按照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要求,有效管理的旅游发展应该成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手段,从而充分发挥旅游在遗产保护、教育、文化、科研以及经济方面的功能。对于农业文化遗产旅游来讲,农业生产、知识、经验、技艺和农业生物多样性等都是必不可少的旅游元素,农民不仅是旅游活动的主体,同时也是珍贵的旅游资源。学习、了解和尊重传统的农业生产和生活是农业文化遗产旅游者所追求的核心体验。了解农业文化遗产所具有的旅游资源特征对于识别和区分农业文化遗产旅游以及合理进行资源开发和目的地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研究,农业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具有遗产类型特色明显、脆弱性高和敏感性强、分布范围广、可参与性强和复合性强等特征。
1 遗产类型特色明显
1.1 一种活态遗产
农业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是一种活态遗产。整个农业系统中必须有农民的参与才能构成农业文化遗产,而同时农业系统又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一部分,随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农民是农业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不仅是农业文化遗产重要的保护者,同时也是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之一”…。农民生活在农业文化遗产系统中,并不意味着他们的生活方式就要保持原始状态,不能随时展。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统农业系统的精华,同时也保护这些系统的演化过程。因此,农业文化遗产体现出一种动态变化性。
由于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遗产,是农业社区与其所处环境协调进化和适应的结果,因此,不能像保护城市建筑遗产那样将其进行封闭保护,否则只能造成农业文化遗产的破坏和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持续贫穷。农业文化遗产要采用一种动态保护和适应性管理的方式,也就是说,要“在发展中进行保护”,因地制宜地保护和管理农业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保护要保证遗产地的农民能够不断从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中获得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这样他们才能愿意参与到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也就是说,多方参与,尤其是社区参与机制的建立,在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占有重要地位。
1.2 区别于一般的农业遗产
农业文化遗产和一般的农业遗产存在一定区别。国际上关于农业遗产的论述最早出现于普林特斯(Prentice)对遗产的分类,将农业遗产界定为农场、农业博物馆、葡萄园以及捕鱼、采矿等农事活动。其实,我国从20世纪四五十年代就成立了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研究内容侧重于中国农业史的综合研究、传统农业发展的动力机制与制约因素研究、近现代农业史研究,以及农业历史文献研究与整理等方面。石声汉先生认为,我国的农业遗产概念比较宽泛,包括具体实物和技术方法两大部门,古农具、古农书、古农谚等都属于农业遗产的范畴。
目前,很多学者都认为“农业文化遗产”只是“农业遗产”的一部分,而且更强调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项目属于全球环境基金中生物多样性框架下的项目)具有重要意义的农业系统(system)或景观(landscape),除一般意义上的农业文化和技术知识以外,还包括历史悠久、结构合理的传统农业景观和农业生产系统。农业文化遗产突出强调农业景观与农业系统这些至今仍在使用、也更有现实意义的农业文化遗产形式。
徐旺生等认为,从内容上讲,农业文化遗产有狭义和广义的区别,也可以将其分为物质的与非物质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农业文化遗产。广义的农业文化遗产等同于一般的农业遗产,而狭义的农业文化遗产则更加强调农业生物多样性和农业景观,强调遗产的系统性。苑利同样认为,农业文化遗产至少应该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但他认为狭义的农业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传承保存至今的农耕生产经验,如开荒的经验、育种的经验、播种的经验、防止病虫害的经验、收割储藏的经验;而广义的农业文化遗产则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传承、保存至今的各种农业生产经验和农业生活经验。
1.3 区别于现有的世界遗产类型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确定了文化遗产、自然遗产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3种类型。随着对遗产认识的不断深入,1992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又提出了文化景观的概念,它是“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是“保证和维持生物多样性的特定土地利用技术”。文化 景观以其独特的视角和选区范围,不同于文化遗产,也不同于自然遗产,而是体现人类长期的生产、生活与大自然所达成的一种和谐与平衡。
从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定义来看,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与世界遗产类型中的文化景观十分相似,二者都强调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自然与人类生活的协同进化以及人类对自然环境的适应。事实上,很多已经被列为文化景观的遗产地同时也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试点,如菲律宾的伊富高梯田系统。农业文化遗产对于保存具有全球重要意义的农业生物多样性、维持可恢复生态系统和传承高价值传统知识与文化活动具有重要作用,它更强调人与环境共荣共存、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农业文化遗产更像是文化景观的一部分,是关注农业的文化景观。但同时,农业文化遗产和文化景观又存在本质上的区别。文化景观强调遗产的地域性,而农业文化遗产则更强调对某种传统农业知识和农业技术的保护,对这些知识和技术的地域要求并不十分严格。
2 脆弱性高和敏感性强
生态脆弱性是指生态环境对外界干扰抵抗力弱,在扰后恢复能力低,容易由一种状态转变为另一种状态,而且一经改变很难恢复到初始状态的性质。而文化的敏感性则是指文化易受外来因素干扰。作为一种特殊的活态遗产和旅游资源类型,农业文化遗产既有脆弱性高、也有敏感性强的特点。
2.1 生态脆弱性
农业文化遗产本身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很多物种处于濒临灭绝的危险境地。同时,农业文化遗产大多分布在人口密度高的偏远落后地区,这些地区的生态脆弱性一般都比较高”“。研究发现,农业文化遗产地浙田县的人均生物承载力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6.2%,同时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目前仅能勉强维持生态平衡。生态脆弱性除了与生态环境的组成、结构、功能相关外,还与生态环境的处境密不可分,因为生态环境本身的结构特征只是导致生态脆弱的潜在条件,而将这些潜在条件激化为现实的则是人类活动的干扰。旅游对于农业文化遗产来讲就是一种很强烈的人为干扰活动,如果管理不善,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旅游发展将非常容易破坏农业文化遗产以及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其他资源,大大增加本地的生态足迹,不仅无法成为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的手段,而且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2.2 文化敏感性
很多农业文化遗产位于少数民族地区,如贵州的稻鱼共生系统位于黔东南侗族自治州,云南的哈尼梯田位于红河哈尼族和彝族自治州,而国外很多农业文化遗产也是由少数民族甚至处于殖民状态下的农民所创造的,如非洲的很多农业文化遗产。这些地区具有很强的文化和政治的敏感性,这些地区旅游业开发不当很有可能就会引发社会文化冲突。因此,农业文化遗产地旅游的发展必须充分尊重当地的文化,尽量减少旅游对当地的文化涵化,减少对民族文化的冲击。作为农业文化遗产动态保护的重要方式之一,旅游发展必须以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为前提,对于农业文化遗产地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的利用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确保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
3 分布范围广
农业文化遗产分布广泛,主要集中于发展中国家和相对较为落后的地区。目前,联合国粮农组织已经评选出首批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试点,同时也开始考虑将更多的候选点纳入保护范围。从目前试点和候选点的分布情况来看,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分布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3.1 一般分布在人口密度较高的区域(地区)
从全球范围来看,农业文化遗产大多分布在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这些地区的基本特点是人多地少,人地关系相对紧张。以“稻鱼共生系统”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处的中国浙江省青田县为例,全县海拔50米以下的河谷仅占4.64%,山间盆地占0.05%,丘陵和山地占95.31%。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当地农民逐渐发展出一种充分利用当地农业生物多样性、适应当地特定环境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多年的传承和发展证明了这种方式具有可持续性,而人地关系紧张则是这种生产方式产生的主要动因之一。
3.2 一般位于经济发展相对欠发达或自然资源/气候条件较为恶劣的地区
农业文化遗产一般位于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从全球范围来看集中在非洲、南美洲和东南亚等地区。农业文化遗产地大多位置偏僻、生态系统脆弱、自然资源有限或气候条件恶劣。为了生存,当地农民发展了复杂而具有创新性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技术,由于这些地区人口密度较高,农民适应环境所发展出的可持续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就显得弥足珍贵;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这些地区还没有受到大规模现代技术的影响,也没有对资源进行过度利用。但现代化进程和全球的环境变迁也正迅速威胁着这些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农业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传统农业地区。
3.3 一般处于历史较为悠久、土著居民定居历史较为久远的地区
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长期适应环境的产物,是人类优秀传统农业的杰出代表,其形成需要悠久的历史。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的农业生产和生活经验对人类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评选的重要标准。菲律宾的伊富高梯田农业系统拥有超过2000年的悠久历史,中国的稻鱼共生系统也同样拥有2000多年的历史。历史悠久证明了当地居民对其所创造的农业系统的依赖,以及该农业系统与当地社会系统的有机结合。历史孕育了农业文化遗产地灿烂的农业文化,同时也产生了与农业有关的生产和生活文明。
4 可参与性强
参与是一个社会学的概念。《社会进步与发展宣言》指出,公民参与是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参与程度的高低可以衡量人们对某一活动的积极和认可程度,广泛的参与对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墨菲(Murphy)在《旅游――一种社区的方法》(Tourim:A Community Approach)一书中认为,社区参与正是协调发展与保护矛盾的途径。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发展都离不开社区居民和广大旅游者的积极参与。
4.1 当地社区参与
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遗产,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具有很强的可参与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当地社区的参与。作为农业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同时也是保护的对象,当地农业社区的居民掌握着农业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开发和利用的主导权,离开了当地社区的参与,农业文化遗产就不复存在,更无法成为愉悦旅游者的资源。农村居民从事农事活动本身就是参与农业文化遗产旅游的重要形式,也是农业文化遗产旅游发展的根本。另外,他们也可以参与其他资源的利用,如参与食宿接待、制作旅游纪念品等。研究表明,农业文化遗产的居民参与对于农业文化遗产的旅游资源转化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4.2 旅游者参与
农业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旅游 资源可参与性强的另外一点表现在游客的活动上。传统农业系统作为观光资源的潜力并不太大,因为调查发现很少有游客对农业文化遗产本身的景观感兴趣,而往往对参与农事活动以及与此相关的旅游项目产生吸引。如在浙田,超过50%的游客对下田抓鱼、了解稻鱼共生系统农业生产的相关知识、参与与稻鱼共生相关的民俗活动等感兴趣。因此,农业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旅游资源进行开发时必须结合游客的需要,在不破坏农业文化遗产的基础上设计参与性旅游活动,让游客通过旅游活动的参与切实了解传统农业的价值,同时避免了游客仅作为旅游地的观众而无法获得真实的遗产旅游体验。
5 复合性强
农业文化遗产是一类典型的社会一经济一自然复合生态系统,更能体现出自然与文化的综合作用,也更能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它集自然遗产、文化遗产与文化景观的特点为一身,本身就是一类复合性遗产。而从旅游资源的角度来看,它集中了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与其他资源,结合了有形(物质)资源与无形(非物质)资源,通过资源整合充分发挥了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旅游吸引力。
5.1 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与其他旅游资源的复合
农业文化遗产地除了拥有丰富的农业文化遗产资源,同时还有很多其他类型的旅游资源,如山水风光、地方特色建筑、民俗节事、美食等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这些资源与农业文化遗产资源的有机结合可以大大增强农业文化遗产地的旅游吸引力。按照农业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主体一辅助资源分类体系,主体资源为农业文化遗产系统本身,如稻鱼共生系统农业文化遗产地的主体资源为稻鱼共生系统,而辅助资源则包括农业文化遗产地的各类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以青田县为例,如奇云山、鱼灯舞等。真正的农业文化遗产旅游中主体资源发挥主要的吸引作用,而其他资源则起到增强吸引和扩大旅游规模的作用。
这厚重的历史积淀,无疑是我们民族的先辈给后人留下的宝贵财富,同时这也是留给我们的一付重担。因为,保护的责任是那么重大,而保护工作的分量又是那么异乎寻常地沉重。特别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这项工作起步较晚,但发展相当迅速,从2003年启动至今不到5年的时间,全国就已经确定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总数达1028个,并认定了代表性传承人777人。而这仅仅是一个开始,因为更多的项目正在运作中,更多的发现正在进行中,更多的认识正在形成中,更多的经验也正在积累中。
笔者有幸参加了本地的这项工作,并经历了从起始阶段到现在的过程,其间对许多具体问题进行过相对深入的思考,并通过进一步学习和实践,形成了一定的认识。比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界定,我们就应该根据以下三个突出特征,综合地去进行把握。
一、传承性
我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唇齿间倾谈的、纸页上流淌的、精神意识层面跳跃着的“活态”文化,构成了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承载着中华民族文化渊源的基因。
文化是由物质和非物质两种形态构成,而文化的进化是传承和积累的结果。其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化同样也是通过传承和积累来实现,其细致周密和循序渐进的过程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经过传递实现传承,另一方面经过长期的沉淀达到积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文化的自我选择、对文明的自主抉择。应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经过特定历史阶段,特定种群民族、特定地域范围内的人民群众,世代沿袭所传承的结果。其传承过程,生动地保留并表现了这些人群的生存状态、生产习俗、生活风貌、伦理观念,并形成了对当时的社会形式、自然环境和等多方面的历史发展状况的反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依靠冗繁的传承载体和庞大的传承群体。其中,传承载体重点反映了当时的社会背景环境和社会环境,而传承群体离不开人们之间所依靠的“口传心授”。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群体性的传承,包括礼俗仪式、岁时节令和社祭庙会等,主要是依靠群体性传承或者是家庭性传承而构成的传承链传承至今。口头文学、表演艺术、手工技艺和民间知识等文化,一般是由传承人代代相袭而传承延续。一个优秀的传承人,既传承了先人的文化遗产,又以过人的聪慧,按照当时社会发展的节拍推动文化遗产的创新和发展,他对一个民族文化的延续起着重要的链接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手段离不开人的因素,传承人作为历史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承载着传统文化传承的历史重任。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最直接面对的是传承人的保护问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为其提供生存和发展延续传统文化的环境和土壤,才能实现当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标。
二、“活态”显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个性和民族审美习惯的“活态”显现,它保持了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所定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示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从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和存在,既与相关生产方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有关,也与产生这种文化的土壤和背景,包括民族和地域的独特生活方式、文化传统、文化心理、审美原则和风俗习惯有关。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通过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得以延续的“活态”显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族特殊的生产生活方式息息相关。我国古老的羌民族文化就是典型的活态案例。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产业;文化发展
中国作为一个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文化资源十分丰富,我们的祖先曾在这片土地上创造了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为后人积累了丰富的文化财富。外国市场对中国的传统文化兴致盎然,一些传统文化产业在国内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却在国外备受关注。虽然目前情况有所缓和,人们对于国学教育的认识逐步加深,但是还需更多的时间与机遇,才能发生更多转变。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产业的组成部分,有其发展的必然性,因为人类群体的文化具有整体性,它不以某种单一的特质存续,而以整合多方面关联的形式存在,文化要素之间的互动关联是文化产业最基本的特征。人、社会与文化之间的互动使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并不是泾渭分明而是互相依托、共生共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需要一定的载体,特定的人类社会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脱离了特定的群体和由他们所组成的文化环境,非物质文化将不复存在。同样的,作为一个族群和社会所认同的文化,其核心是这个群体的综合价值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和存在形态往往更能表达这种文化的思维方式。华夏祖先从制造第一件劳动工具开始,就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地寻找、摸索并创造实用性强的劳动工具,在满足了造物基础的同时,又培养了独特审美的精神需求。由此发展出来的民间工艺美术,多就地取材、手工生产带有形式美感的作品。它们造型多样,色彩鲜明,质朴清新,具有独特的乡土气息和生活色彩,以实用性为依托,既是工具又是工艺作品。它们从民间来又服务于民众,融入了各个民族衣食住行、风土人情、礼仪禁忌的各个方面,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哲学、艺术学、历史学、民族学、社会学和人类文化学多学科的文化价值,体现了整个民族的文化意识、哲学观点、感情气质和心理素质,是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瑰宝,也是非物质文化兴起与发展的土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象体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民间工艺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
我国的民间工艺美术类型的非物质文化分布于全国各地,由于地理气候、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民族文化、审美尚好等方面的差异,形成了丰富的品类和多彩的风格,大多采用天然的材料和传统的手工加工模式,成品带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与民俗活动密切结合,与生活息息相关。如,以蛋画、印花画、扇面画、唐卡为代表的工艺绘画类;以剪纸、皮影戏、镂刻为代表的剪刻类;以印花、蜡染、浇花布为代表的民间装饰服饰印染类;以风筝、扇子、彩灯为代表的扎糊类以及刺绣类、雕塑类、编织类和陶瓷类共类民间工艺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
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以传统文化环境为基础,以宫廷机构、民间班社、民间自发传习的方式传承,与社会经济、传统思想、历史文化、民俗民风水融,是传统文化环境下历史对表演艺术的自然选择。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综合艺术,融合了歌曲、舞蹈、文学、装饰、制造等多个方面的艺术,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和现代文化产业的艺术宝藏。
三、其他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
除上述传统表演艺术、民间工艺美术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外,传统制造技艺、民俗节庆礼仪和民间口传文化三大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发展、传承和改造形式上也面临与前两类艺术几乎相同的问题。中国的非物质文化虽然丰富多样,但自西方文化进入中国市场以来,我国的一些传统文化受到影响,其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也几乎消失。很多以祈福、传统信仰、表演审美为基础的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今的生活中逐渐被人们遗忘甚至抛弃,一些传统艺术形式逐渐丧失了文化生态环境,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一些有着数千年传统的中华文明所崇尚的伦理道德、艺术修养、民间风俗逐渐被淡化,这给我国的非物质文化产业带来了不小的冲击。总而言之,文化产业脱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将会削弱社会群体的历史特性和文化多样性,使社会的文化环境和价值观念趋于大同而没有灵魂与根基。所以,文化产业与非物质文化具有共生的联系,保护、发展非物质文化对发展整个国家的文化产业具有特殊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李昕.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产业发展重要的文化资本.广西民族研究,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