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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宗旨教育,树立“三个理念”
办事处在党建网格化中,加强对城管队伍的教育培训,在抓好各种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学党史、上党课、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开展党的宗旨教育,使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深入到每个城管人员的心中,自觉树立“三个理念”,即“大街长”、“大城管”、“大服务”理念。
“大街长”做到管理范围相对延伸、管理内容相对增加、管理权限相对加强,适应了当前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一是明确“大街长”的管理范围,不仅负责沿街两侧单位门店,还包括邻近的小街巷、小区等,使管理范围更加有机化、科学化;二是明确“大街长”的管理内容,除负责店外经营、摊点清理、日常宣传等市容秩序的管理外,还负责其他指定的工作,使管理内容统一化、合理化;三是明确“大街长”的权责,有人员任用管理、日常考核、先进人员推荐和人员辞退权,充分发挥街长的权威性、自主性。
“大城管”通过建立相关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取得实效。一是建立城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强城管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加大城市管理力度;三是建立和完善相关考评机制,提高相关部门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大服务”拓宽了城市管理的广度与深度,一是加强靠前服务观念,提前发现存在的城管问题,在萌芽状态处理,减少以后管理阻力;二是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主动关心“弱势群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其需求;三是设立“一站式”服务点,公布举报电话,实行首问责任制,方便群众联系,及时解决群众关心问题。
借助创先争优,落实“四化管理”
办事处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党员的模范表率行为带领职工群众积极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把“四化管理”落实到每一天的城市管理工作中,收到了良好成效。“四化管理”即为“网格化”、“精细化”、“制度化”及“长效化”,以此适应城市发展,满足人民的要求,营造和谐的城市管理氛围。
“网格化管理”即合理划分责任人路段,明确职责范围,做到科学划分,分工合理,形成一个无缝隙、全覆盖的城市管理网络。
“精细化管理”即细化各项管理内容,明确考核内容及标准,公布奖惩措施,使之达到量化管理的目标。通过市容整改问题日统计表,每月一报,既使办事处掌握城管情况,又使每个城管人员明白自己的工作成绩与存在不足,促进了城管工作的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制度化管理”即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城管管理制度,达到提高城管工作的目的。通过制定“日常工作巡查制度、奖励考核制度、执勤及轮休制度、工作管理制度、禁违控违拆违风险保证金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初步实现了制度化管理。
“长效化管理”即通过加强宣传、落实责任制、建立奖惩机制等措施来确保整治效果。对重点路段增加人员,严防死守;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加强宣传,使广大经营业主树立“守法经营光荣、违规经营可耻”的思想,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目的。
开展主题教育,强化“五项措施”
办事处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个载体,通过“入党为什么、党员图什么、为党做什么”的党员座谈会,激励党员坚定政治信念,努力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把办事处为加强城市管理的“五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城管工作正常开展。“五项措施”分别为:
一是实行错时岗位管理。针对辖区道路早晚上下班期间交通堵塞的问题,实行错时岗位管理,重点路段增加执勤人员,严防死守。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措施,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进入周边农贸市场或划定地段内有序经营,使得主要道路占道摊点减少80%,有效缓解道路早晚上下班期间交通堵塞的问题。
二是采取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措施。建立巡查制度,使每个路段每天保证10小时巡查,清理橱窗广告,规范店外经营,提高城市形象。对部分拒不服从管理的占道摊点、店外经营,由办事处机动队、公安、环保、物业、保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执法力度,进行集中整治。
三是实行军地共建共管。铜山路沿街部队营房及沿街门面房多达80余家,长期以来,由于部队的特殊情况,造成部队沿街市容出现“四大难题”:沿街违章搭建多,城管无权管;户外广告、楼体广告多,城管无力管;门面房店外经营多,城管管还乱;积存垃圾多,城管无偿管。为解决这些问题,与沿街部队一起协商,征求部队意见,实行军地共建共管,有效解决“四大难题”,获得部队与地方的双满意。
为规范街道办事处的财政、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财政、财务管理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对街道办事处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1、合理编制收支计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
2、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如实反映收支情况。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控制监督财务活动。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收支管理
1、办事处内所有收支必须统一纳入财办核算,各项收入的取得应当符合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入帐,各办(线)严禁私设小金库。
2、发票报销:所报支的发票应当是财税统一发票且各要素必须齐全(发生日期、收款单位印章、付款单位名称、款项内容等),发票上应有经手人、证明人和财务审核人,经街道主任审批后方可报销。
3、基建工程:街道基建工程应按规定实行招投标,个别项目实行邀请招投标的必须经班子会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工程款支付应附工程进度单及相关合同。
4、物资采购:机关的大额办公用品和设备购置及各办(线)专项活动的物资采购,由各办线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由党政办统一组织采购。属于专控商品的,必须办理控购手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5、“三公经费”: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费、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各办(线)临时组织的公务用车统一由党政办负责管理。招待费必须严格控制,做到零增长。
三、票据使用及管理
1、街道机关统一使用财政监制的票据,不能以自购票据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资金。
2、非机关财务人员不得领开收款票据,个别办(线)确需代开票据的向街道财务申请,由街道财务人员开具,有关办(线)的经办人负责收款并及时结帐。
四、现金管理
1、坚持“钱帐分管,互相牵制”的原则,凡与现金有关的帐册,出纳员不得兼任,做到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
2、支票由出纳保管,印签由两人以上分别保管。严格控制大额现金支付,现金支付范围原则控制在5000元以下,涉及单位的应通过银行转账,尽量减少现金往来。
3、大额现金收入必须及时缴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财务规定的额度。现金收支应及时入帐,做到帐款相符,日清月结,
4、规范各项奖励金发放程序,凡各项考核应发放的各种奖励(指奖给村干部或有关人员)以村或单位结算的,其奖励金必须拨付到所奖单位,街道财务不得以个人签名支付现金。
5、严格控制领借款。因组织培训、考察及其他工作需要领款的,应经办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暂领,无特殊情况回街道后或事完后一星期内结清。
五、资产及物资管理
1、对一般设备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由街道财务登记入帐。部分帐外资产由街道财务负责做好备查帐登记。
2、机关内财产由各使用办公室负责管理,干部寝室内财产由使用人负责管理。办事处的财产不得擅自出借、出租、损毁等。
3、对财产报废,应根据相关手续做好报批工作后,街道财务方可核销。党政办必须负责做好机关内的财产清查、清理工作,原则上一年核查一次。
4、做好仓库物资的管理工作。仓库内的物资进出应当建有出入库帐,物资出库必须凭相关手续,仓库管理员应及时记帐并将收支情况定期报领导及财务。
六、审批权限
1、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实行党工委领导下的办事处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
2、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及正常专项经费支出由办事处主任审批,如有特大经费支出及重大项目资金支出应由党工委或办事处集体研究决定,办事处主任负责审批。
七、其他
1、街道财政应抓好办事处本级及所属部门的财务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应对下拨的财政资金进行跟踪检查。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办事处、社区指挥组织居民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并及时报告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2、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干部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它发出紧急动员信号,组织社区干部指挥居民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居民带到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可指定安全地带为广场、学校操场等开阔地)。
3、社区干部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必要时组织居民开展救火。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社区指挥组织居民紧急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上报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报警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2、办事处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受伤居民,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居民送至医院救治,及时通知医院做好急救准备。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社区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医护人员)负责管理。
2、社区门诊在诊治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医疗事故,社区要及时拨打120,在最短时间内将病人迅速转移到大型医院进行救治。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辖区在建、改建和维修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汛期,社区干部发现危房立即停止居住,并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3、辖区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相关社区迅速组织居民、施工人员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市政府及上级部门,及时报告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
4、对受伤居民、工地工人组织抢救,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办事处组织居民开展的大型活动,必须将活动事先做好安排部署,周密细致,认真做好活动前的安全宣传教育和组织沟通工作。
2、若发生安全事故,办事处工作人员要迅速抢救受伤居民,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并及时报告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发生大规模流行性疾病特殊时期,社区发现有常见传染病症状的居民,及时隔离,应立即通知患病者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居民不得带病随意外出,凡患传染病的居民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外出。
2、社区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配合有关部门利用社区设施对患者进行隔离,通知患病居民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社区对传染病人居住场所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七)暴雨、大风、地震等自然灾害性事故
1、对不可抗性自然灾害,未雨绸缪,加强预警预报。
2、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及时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力、物力迅速抗灾施救,及时疏散群众,妥善转移安置受灾居民。
3、事发社区在最短时间将灾情上报办事处公共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4、办事处及时将灾情上报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协调配合,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保障。
(八)其它安全事故
办事处依据事故性质和,参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正确、科学地进行教育、引导、疏散、处理,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一)听从指挥,认真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响应救援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各社区居委会要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重特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片分委责任制,社区书记负总责,包片包委责任到人,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积极配合,协同一致。各社区要积极为参加应急救援工作部门单位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做好配合和协调工作,为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创造有利条件。根据“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工作原则,积极参与依法动员的组织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进行的重特大突发事故演练和救援工作。
(三)防治结合,以防为主。树立常备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识,经常性做好应对重特大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预备准备、机制准备的事前工作准备,加大安全生产、安全生活的宣传教育力度。并要从根本上排除影响居民安全生产生活的潜在隐患,注重源头,常抓不懈。
(四)科学扑救,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的减少重特大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提高科学救援水平,切实加强社区应急管理人员的防护和培训,确保事故得到安全、快速、有效处置,把重特大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应急管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摆上日程。各社区要把应急管理工作摆上社区日常重要议事日程,转变麻痹大意思想,加大对企业、居民安全生产生活的教育宣传力度。利用社区市民学校组织开展专项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排查走访或其他业务工作机会,留意观察,进行日常安全生产生活宣传,指导企业单位、居民纠正不正确的或落后的生产生活习惯,坚决杜绝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突发事件发生。
(二)提早安排,按部就班。各社区要通过走访调查,明确掌握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居民基本生产生活情况。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应急事故处置预案,要做到救援应急工作开展有的放失、有条不紊。及时整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对易于发生自然灾害地域加强巡视巡查。
(三)精心准备,预警预测。建立常规数据检测(排查分析),收集发生在本区内可能造成重特大突发事故的有关信息,根据突发事故类型、蔓延发展速度、波及范围以及救援资源调用数量、救援难度等因素。各社区要随时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搞好各种可能出现的灾害事故的实地演练,熟悉地形、交通,进行突发事件救援工具器材的基本操作使用培训或练习,达到熟练掌握使用程度。
(四)应急响应,高效协调。若发生突况,及时上报区办事处,最快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进行救援组织工作,积极采取应急管理措施,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并启动本级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提供数据信息,全力支持消防、公安、医疗、交通运输、民政等相关救援部门单位开展救援抢险、治安维护以及事故调查、灾后安抚等工作。
(五)畅通通信,全面动员。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完善灾情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与上级及各部门之间的灾害灾情信息共享。完善办事处、社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办事处、社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不断提高应对御灾救灾应急管理能力。以办事处为单位,动员工、青、妇、民兵组成应急救助志愿者队伍,形成一支召之能来、来之能战的社会救助应急力量。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突发事故和灾害社会捐助工作。统一由民政办接收和管理发放社会捐助款物。
四、应急工作组织体系
办事处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领导中心组,统一指挥和组织社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社区、各科室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办事处主要领导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现代化预警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紧急情况预警能力;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处置重大紧急情况,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的部署,指挥和协调各社区处置各类公共事件紧急情况的专项工作。为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办事处成立应急指挥办公室。下设各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组,在办事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指挥机构下开展工作。
办事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由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任任总指挥,办事处副书记、副主任、各站办所负责同志为主要成员,综治办、联防队、各社区、相关职能部门为应急主体。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办事处办公室,实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职能。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各应急行动组。
1、信息宣传组。由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办事处组织、宣传和社区等负责人参与。主要职责是实时记录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开展新闻报道等工作。
2、治安救助组。由办事处副书记任组长,联防队、司法社区、办事处站、办、所等负责人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人力和专业力量对突发公共事件危害地区和危险源实施警戒,维持社会治安,实行交通管制,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
3、工程抢险组。由办事处武装部任组长,联防队、民兵预备役、社区工作人员、事发地等负责人参与。主要职责是组织抢修社区中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开展工程抢险、清理现场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由办事处副主任宋扬任组长,社会服务中心、计生、社区居委会等单位负责人参与。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等工作;快速查明社区主要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5、后勤保障组。由办事处副主任于任组长,办事处办公室、财政所、民政、劳动保障等负责人参与。主要职责是根据指挥部要求,统计、组织生产、配送、调拨、监管、采办各类应急物资,提供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车辆和生活保障。
6、综合协调组。由办事处纪检书记任组长,事件主管办公室领导和综治办、宣传负责人参与。主要职责是综合信息,及时传递动态,传达批示精神,协调上级开展事故调查,配合事件主管办公室、专业救援队伍等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五、事故预测和预警
1、预测
办事处、社区要加强公共突发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制度,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发现可能引发Ⅰ级响应、Ⅱ级响应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应先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2、预警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要严格按照严重性与紧急程度,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根据各部门职责的分工,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预警,由办事处自然灾害指挥部负责;事故灾难的预警,由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局、各社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分别由办事处综治、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分别由办事处综治、司法所、社区、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及时、全面、准确的预警信息。
六、应急处置与管理
1、强化宣传教育。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执行力度,要通过广播、宣传栏、板报、墙报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悬挂安全宣教图版,张贴安全生产生活条幅,增强公众个体的责任观念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预案演练。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的原则,协同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各社区应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要通过建立社区应急网络,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发动社区志愿者队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以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应急处置步骤。办事处相关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指定现场联络员、向市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负责续报现场处理情况;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控制事态、排出险情;根据各工作组分头展开应急处置,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研究临时处置措施;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协助开展应急处置至事件处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