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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交通事故预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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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交通事故预案

第1篇

(1)2012年4月17日15点02分,一辆从宁波开往金华方向的小货车,在甬金高速公路(G1512)宁波段大庙山隧道内停留,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监控中心通过隧道内监控视频发现小货车轮胎自燃,监控员立即通过隧道内广播指导驾驶员利用隧道内灭火设施自救,同时将隧道内车道信号指示灯切换为红色(禁止车辆进入隧道),调高隧道灯光亮度,开启风机,并迅速报警。15点14分,高速交警、消防队、本路段兼职消防人员赶到事故现场,按照应急处置预案,设置安全警示带,封闭行车道。15点28分,明火扑灭,15点58分现场清理隧道,恢复正常通行。本此事故造成隧道封闭近1个小时。

(2)2013年1月21日19时41分,从宁波开往金华方向的一辆大货车,装满整车钢筋,在经过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方向K7+800处,由于车上钢筋没有捆扎牢固,约有1吨多重的钢筋从车上掉落在路面上,造成后方连续3辆小车撞击,直接经济损失约10万多元。

(3)2013年10月5日,台风“菲特”在浙江沿海登陆,由于连续几天的暴雨使甬金高速公路(G1512)宁波段山体边坡浸透。10月7日夜间11时23分,金华方向两头坞1号隧道与2号隧道之间,右侧高边坡上泥石流约有2000多方冲入路面,占据整个车道,导致洪水直接冲入1号隧道内,该路段临时停止运营,车辆拥堵长约10公里。由于应急救援车道被停留积压的车辆堵死,抢险救援的机械设施和车辆无法进入灾害地点,通过高速交警采取强制措施后,用了3个多小时才打开应急救援车道。救援人员和机械设备进入灾害地点,仅用了2个小时就将灾害地段道路泥石流清理干净,具备了临时放行车辆的条件。

(4)2014年7月31日4时15分,甬金高速公路(G1512)宁波往金华方向50K+000发生3车追尾事故,车辆侧翻,物品撒落,人员受伤,致使后方车辆拥堵,一时间交通瘫痪。在救援该起事故中,4时41分,后方49K+400又发生第二起连续4辆集卡车追尾,其中一辆集卡车厢内液体货物渗漏,渗漏液体疑似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临时指挥部按照危化品应急预案进行处置。至12时50分,事故处理完毕,但由于堵车时间长,部份集装箱卡车司机已在车内睡觉休息,造成恢复通行缓慢,车辆拥堵到K14。此次事故造成中断本路段正常营运约8个多小时,路面上堵车长约36公里,经济损失无法估量。

2高速公路突发交通安全事故的主要特点

随着高速公路路网建设和交通流量的增长,各类突发交通安全事故逐年增多,仅宁波剡界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管辖的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G1512)42.25公里内,近3年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交通事故400多起,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通过对上述案例分析,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突发交通安全事故主要有以下特点:

(1)突发性。突发事故成因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①自然因素,如台风、暴雨、大雾、雨雪冰冻等灾害突发,造成的塌方、泥石流、洪涝灾害引起桥梁断裂和高速公路大面积损坏,或无法正常通行;②人为因素,如驾驶人员超速、违法停车、疲劳驾驶、不文明驾驶等;③其他因素,如危爆物品爆炸或泄漏、轮胎突爆、制动失灵、货物掉落抛洒等。

(2)危害性。高速公路突发性事故给人最直观的印象是,其造成的危害后果严重。根据2014年国家检察机关查办的十大责任事故典型案例中,就有两起是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分别是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案,和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案,仅这两起事故共造成98人死亡、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3亿元人民币。

(3)延伸性。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后,很容易在短时间内出现整路段、大范围的社会车辆堵塞,导致交通瘫痪,现场秩序混乱。由于大部分驾驶人员赶路心切,往往导致前方事故刚刚发生,后方又发生一连串的追尾或撞击事故。甚至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或是在突发事故灾后恢复过程中,也可能引发次生灾害事故。例如,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案和本文的案例回顾(4)就是典型的事例。

(4)社会性。高速公路的发展和进步,给人类带来无数的生活便利、经济效益及社会的繁荣。但同时,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也给成千上万的受害者家庭带来了灾难性的悲剧。根据中国道路运输在线网公布的数据,仅2014年一季度,全国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40283起,造成10575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2.1亿元人民币。有些交通安全事故经新闻媒体传播,引起社会各阶层高度关注,产生不良的负面影响,如2012年8月26日,陕西省包茂高速安塞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中,引发的“表叔”事件至今网友还记忆犹新。

3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突发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

高速公路突发交通安全事故虽然有其突发性,但通过人们的主观努力,也是可以制约和预防的。笔者结合多年来在高速公路建设和营运期间安全管理经验,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突发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浅谈以下看法: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大力普及交通安全文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意识。“人”是交通安全中最重要的因素,要把“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放在交通安全文化教育的第一位。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世界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纪念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形式,提高全社会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重视。

(2)根据2012年9月17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内容第九条,已明确将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界定为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既然高速公路在法律意义上被界定为“高度危险活动区域”,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就有必要出台一部有别于普通公路行车要求的“高速公路安全行车规则”,并加以宣传教育,让驾驶人员只要进入高速公路行车,就感受到有一套更严格的行车规则约束驾驶行为。将安全关口前移,把事故隐患堵在路外,严格禁止违规车辆和“带病”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3)要做到事前管理,避免事后诸葛亮。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发生的多起重特大交通事故,虽然发生的地点、时间不同,但事故的性质和形式完全一样,已经成了系统性案例。这除了驾驶人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外,与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和公路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管理职责不清,相互推诿、互相依赖也有关连。

(4)保持应急救援车道畅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了,高速公路行车道两侧的应急车道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然而,实现中很多驾驶人员对于这条“生命线”的理解都不深刻,致使在紧急情况下许多本该可以救活的生命贻误了抢救时间,一些本该可以快速处置的灾害事故延迟了抢险最佳时机。因此,高速交警要像查酒驾一样,利用监控视频和现代科技手段,严格查处在高速公路上擅自占用应急救援车道的行为,使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真正成为生命救援和抢险救灾的绿色通道。

(5)加强恶劣气候的预警,减少事故的发生率。高速公路上发生的突发交通安全事故中,因恶劣天气造成的占有一定的比例,尤其是在夏季暴雨台风和冬季冰雪雨雾天气。为此,要深入探讨研究恶劣天气下影响行车安全的课题,不断积累资料,利用交通电台和广播及时恶劣天气信息,加强恶劣气候的预警,减少事故的发生率。

(6)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是确保高速公路安全营运的责任主体,是预防突发交通安全事故产生的重要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突出一个“防”字。一是要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结合路段行车环境和车辆流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类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企业自身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通行保障机制,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二是要加大安全投入,确保道路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根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高速公路设施设备养护维修规范、标准和规定,确保高速公路路面、路基、桥梁、隧道、高边坡、高挡墙、机电和消防等设施设备处于结构稳定和状态良好。三是要做好交通安全动态控制。一方面,设立路段监控中心,利用科技手段,尽可能实现全路段视频监控,做到24小时不间断地对全路段车辆运行和路况实时动态监控。监控中心既是路段的信息中心(包括突发交通安全事件信息、交通流量信息、路况信息、气象信息等)、日常工作的调度中心,也是营运公司处置突发交通安全事故的协调指挥中心;另一方面,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路况巡查队,昼夜对路况和路面车辆通行情况定期巡查,对发现的道路安全隐患或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监控中心汇报,保持路面整洁畅通无阻,防止因交通安全隐患发现不及时而引发的交通事故。

(7)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集约型的高速公路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在处置高速公路突发交通安全事故中,突出一个“快”字。一是信息要快。无论是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浙江省报警电话12122)、高速路政路网中心(浙江省报案电话96266),还是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公司监控中心,一旦接到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事故报案,经确认后应立即将事故信息通过交通电台、路网信息中心和交警指挥中心向社会,视案情通知相邻路段监控中心,启动应急预案。二是出警要快。高速交警、路政、消防、施救、路巡队等应急抢险救援部门,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应快速赶赴事故现场,最先到达现场的单位要迅速了解现场情况和事故危害程度,及时向上级指挥中心报告。并迅速封闭现场和道路交通,划定警戒区域,清理疏导现场车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确保救援通道畅通。三是应急救援快。事故现场要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建立起快速救援机制,以救人为第一要务,迅速确立施救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四是车辆疏导快。根据突发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事故现场可以分别采取双向全线封闭和从相邻收费站引导车辆分流,借用对向车道放行,限制车速、间断放行车辆,封闭部分车道等方式。尽可能地将现场滞留的车辆和后续车辆“快速”疏导放行,并严防“二次事故”发生,同时强化施救人员自身安全防护。

第2篇

一、整顿驾驶员队伍

(一)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培训的监管

1、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与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要联合制定机动车驾校考试合格率和驾龄3年以内(含3年,下同)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肇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或交换信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每半年向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提供一次驾校考试合格率和驾龄在3年以内的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肇事情况等材料。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每半年要向社会公布一次驾校培训质量排行榜,并对半年考试总合格率低于60%的驾校和连续两次排序最后一名的驾校进行整顿。

2、市农业局要制定拖拉机驾校考试合格率的通报制度,会同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制定拖拉机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处罚或记分处理、肇事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驾驶培训质量排行榜,并对考试合格率低于60%的拖拉机驾校进行整顿。

3、市交通局、农业局农机管理部门对驾校培训情况要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降低培训标准、教学质量低、只收费不培训等问题的驾校进行整顿;对问题严重的,取消培训资格和教练员准教资格。改进驾驶员培训工作,增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实际道路驾驶培训内容,推广学时制和驾驶培训计算机管理系统。严禁随意随地进行驾驶训练,实际道路驾驶训练须在公安交巡警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进行,其他项目的训练须在驾校自有训练场地内进行。

(二)严把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

1、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农业局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执行考试员等级管理、考试员考试权限等规定,加强考试监管,规范考试员考试行为,对违反规定或降低考试标准的,应组织整顿,对问题严重的要取消其考试员资格。

2、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要严格按照公安部第71号令规定的车型进行考试,对报考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要增加实际路考内容。要进一步完善计算机考试系统,计算机考试系统及设施应当进行标定,未达标的不能作为考试合格依据。

3、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每半年将驾龄3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且负有主要责任的驾驶员名单进行汇总通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市农业局农机部门要组织进行事故责任倒查与整顿。

4、3年以内驾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对驾校培训和驾管所的考试、发证情况进行责任倒查,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一年内事故率超过 10%的,交通、农机部门对驾校进行整顿,驾管所不得评为二等以上;事故率超过20%的,对驾校停业整顿,驾管所评为等外。

(三)发挥保险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1、在全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规定颁布实施后,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同时加大对客运车辆乘客人身伤害商业保险额度。

2、保险、交通运管部门要建立客运经营者、危险品运输经营者承运人责任险投保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整顿路面行车秩序

(一)公安、交通等部门重点治理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

1、各级交通、公路、公安部门要组织专门人员成立普查组,对一、二级国省道、县道等干线公路的标志、标线设置空缺和合理情况进行普查,并将普查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年内要完善324、104、316国道及省道的限速标志、路口让行标志、标线和减速设施的建设。公安、建设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成立普查组,对城市中心建成区道路的指路、限速、让行及事故多发点段标志进行普查,并将普查情况报告市政府,制定完善规划,年内要完成主、次干道标志、标线的规范设置。

2、各级公安机关要落实每辆交通巡逻车装备一台使用功能完备的测速仪。市公安局要规划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在国省道、县道干线公路及其市际交界处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超速的公路电子监控设施。县(市)公安机关要将县(市)际道路电子卡口监控设施建设列入规划。

3、公安、交通、农机部门要组织开展机动车超速、超载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公安、农机部门要加大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拖拉机的查处力度,认真落实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传递制度,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

(二)综合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

1、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路法》的规定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整治力度,强化货主和厂矿企业、货场、码头、建设工地等有关单位的责任,制定必要的制约措施,确保源头装载符合要求。落实营业性道路货运车辆日常检验(日趟检)制度。

2、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严格依法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和处罚,并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法处罚。

3、市经委、质监局、贸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机动车行业标准,督促我市车辆生产企业对所生产的“大吨小标”车辆产品进行整改。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

交通、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检查并分析我市危险品运输存在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交通部门要监督危险品运输车辆悬挂符合标准的标志。公安部门划定禁止危险品车辆行驶的区域和线路,严格审批剧毒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质监部门要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罐车进行罐体容器常压检测,并会同公安部门取缔“大罐小车”现象。安监部门要监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福州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危急救援预案》。

(四)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险机制

1、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强组织协调,健全紧急抢险机制。卫生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市、县交通事故抢险急救网络,尽快提高医疗机构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治水平,及时救死扶伤。

2、卫生、公安部门要会同保险机构加强对交通事故定点医院的管理,建立紧急抢险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伤员死亡。

三、整顿交通运输企业

(一)交通部门要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1、交通部门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状况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管理。组织有关部门专家成立课题组,研究制定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及安全认证办法及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审。

2、交通部门应加快道路运输业的组织结构、运力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清理车辆挂集经营。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包车客运、超长班线客运的安全监管力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包车运营管理制度和安全行车日志制度。

3、严格客运班线管理,对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夜间客运班线不予审批。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监管,监督运输企业落实客运班车夜间运行的规定。公路部门负责做好三级以下(含三级)公路夜间禁止通行客运车辆标志的设置。

(二)加强对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的安全监督

1、公安、交通、安监部门要协商制定对运输企业驾驶员严重违法、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通报办法,组织通报和加强管理。公安部门要定期公布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较多的运输企业名单,推广客运车辆和客运驾驶员户籍化管理的做法,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2、交通、公安部门要协商制定发动旅客举报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的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对多次交通违法的驾驶员,交通运管部门要责成所在单位予以处理。

3、交通部门要组织引导运输企业对营运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品运输车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或GPS等先进技术装备,提高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4、经委、贸发、质监等部门要督促机动车生产企业严格依照国家标准,在新生产的旅游客车和车长大于9米的长途客车上安装汽车行驶记录仪,以及在总质量12吨以上的重型货车、3.5吨以上的挂车上设置反光标识。

四、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

(一)经委、贸发、公安、农机、质监部门要对辖区内机动车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检查,对严重违规的企业,建议撤销其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产品目录。公安、农机部门要严把车辆报牌关。质监部门对已报牌的违规产品要监督企业实施召回,并严格依法查处。

(二)经委、贸发、交通、公安、工商、农机、质监等部门要清理整顿机动车辆的非法改装,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按照无证经营的规定,坚决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超范围擅自改装车辆的企业,要严格依法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公安、交通、农机部门对在用的私自改装的机动车要实行倒查,查找源头,并责成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处理。

(三)质监部门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实施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综合治理和资格管理。组织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按《计量法》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设备定期检验,对违规的检测站要严格依法查处,直至撤销检测资格。检测机构要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实际联网,对上线检测车辆信息实时监督管理。

(四)加强对二手车的流通管理和报废车辆的整顿。经委、贸发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依照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二手车流通、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管理办法,实行资质管理,组织开展清理整顿。要依法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的监管,督促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管理,尽快建立全市报废汽车回收信息网络,并与公安交巡警、公路稽征等部门共享资源;积极牵头并密切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的行为。

(五)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要组织建立完善报废车辆信息库,对达到报废期的车辆,要向社会公布。回收企业要将报废车辆的“五大总成”进行销毁,杜绝重新上路。

五、整顿危险路段

(一)公安部门要根据事故分析排查事故多发点段,供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组织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专家进行论证,确定整改路段和整改方案,由交通、建设部门组织实施。

(二)交通部门要根据交通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总体安排,制定我市国省县道安全保障工程的实施方案。同时要参照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制定解决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问题的方案,努力改变我市农村道路(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乏的状况。

六、加强责任制?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要结合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及村(居)委会,做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各县(市)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实施方案,要在7 月15日前报送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各级政府要着手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优先研究制定今后三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具体工作规划,明确每年的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重点解决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特别注重抓好国省道交通干线,县、乡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和客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的管理工作。

(三)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统筹城乡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步伐。通过实施城市公交优先政策和公路客运企业对客运班线进行改造及运营班线向乡村延伸等方式,解决非客运车辆载客问题,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方便农民安全出行。

(四)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作为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重要内容,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五)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评价。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评价办法,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应适时组织对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的依据。

(六)落实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检查制度。凡发生一次死亡6-9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县(市)区政府在事故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作出检查报告;凡一年内发生3次-次死亡3-5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县(市)区政府在第3起事故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作出检查报告。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专家,成立调查组,对发生上述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单位领导、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对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适时组织对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七)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指导和扶持力度,落实办公室人员、经费、办公地点,完善日常工作机制,为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一)各县(市)区政府、市宣传、司法、教育、公安等部门、专业运输企业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普法教育计划;教育部门要建立大、中、小学交通法律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学课程,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学校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公安部门要结合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对交通肇事、违法人员的法规教育;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将交通运输企业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形成规范化,制度化;安监部门要把交通安全宣传列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内容。

(二)进一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通过播放、展示交通安全宣传光盘、挂图教育每一个道路交通参与者。公安部门要适时组织对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与表彰。

八、加强执法检查

第3篇

本文从上海轨交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现状出发,概述了上海轨交突发事件的特点,阐述了上海轨交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从乘客的角度分析了其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希望通过对轨交应急处置方案的改进,更好地完善地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式,给乘客的出行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

关键词:上海轨道交通突发事故 应急处置

中图分类号:U491.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上海轨交线路建成运营至今,已有十多年,现有11条线路总长超过400多公里,已经成为人们出门的主流交通工具。然而大量早期线路设备已进入老化阶段,近2年来故障率明显增加,由于其区域均为相对封闭空间的特殊性,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虽然上海地铁相关部门对此也做出了相应的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不足之处。本文就是从乘客的角度出发,对上海轨交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方案进行的思考。

一、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

基于近年来上海市范围内发生的几起轨交突发事故,本项目小组成员把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归纳为以下四点:

1.突发性

轨道交通事故的最明显的一个特点即为突发性强,每次事故,无论大小,都来的十分突然,不易察觉。乘客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只能对突如其来的事故全盘接受。

2.信息不畅

当事故发生时,乘客往往带着许多疑团,不明发生了何事,不知自己处在什么位置,列车处在什么位置,对现场事故没有任何通知,也不知道如何联系工作人员,容易造成恐慌、不安、焦虑的心理,信息不畅极易演变成人群混乱的导火索。

案例:2009年12月22日清晨5时50分,申城轨交1号线陕西南路站至人民广场站区间突发供电跳闸事故,导致列车停驶。未等故障排除,至早晨7时,还是1号线,一辆载客列车行至上海火车站折返站时,与一辆正在折返的空驶列车发生侧面擦碰,致中山北路至上海火车站区间双向停运。尽管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但由于1号线直到中午11时55分才全线恢复通行,致使正逢上下班高峰人流与冬至扫墓人流双碰头情形下的地下交通出现区域性混乱,继而又导致申城部分地区的地面交通出现少见的连锁混乱。

3.救助难度大

轨道交通工具一般都处在地下或高架桥的半封闭空间里,救助通道十分狭隘,若处于隧道间隔中,对救援难度更是一个挑战,此外,有限的救助器材及安全知识的缺乏也给乘客的自救也带来了许多限制。

4.社会影响大

较之其他公共交通工具而言,轨道交通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如载客量大、安全、准点、快捷、舒适、环保等等。这些优势使得轨道交通受到了乘客的青睐,成为越来越多的人出行的首选。因此,一旦发生重大轨交事故,不但会给乘客留下心理阴影,还使普通百姓产生恐慌情绪,进而给社会的和谐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案例:2011年9月27日14时37分,上海轨道交通10号线1005号列车与1016号列车在豫园站至老西门站下行区间发生追尾事故,事故伤员总数为260人。事故发生后,人们纷纷通过微博、博客、网上论坛等渠道表示了对轨交安全性的质疑和恐慌,一时间,人们谈地铁色变,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坏。

正是由于以上四个方面的特点给轨交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增加了难度,使得轨交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促使轨交部门不断地改善管理方式和应急措施,让百姓的出行变得更加安全,舒适。

二、 上海轨交应急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2 此部分内容引用自“上海市处置轨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

上海轨道交通在吸收了以往事故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建立了一套更加完善的应急指挥体系。上海轨道交通成立了紧急救援小组,主要用以处理突发事件下的救助抢险工作。轨道交通企业根据运营情况制定了演练计划,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进行各层级的预案演练。如与上海市消防局、轨道公安分局联合举办地铁灭火救援演习。轨道交通企业建立了信息传递系统,制定了信息报告流程图。在轨道交通发生突发事故时,事发点及时将现场情况,采取初报、续报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现场情况传递到救援中心。救援中心根据事故点汇报的信息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向具体抢险救灾部门发出救援命令。此外,上海市消防总队轨道支队近期专门研究制定了“一站一方案”消防应急管理模式。

1.信息传递

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市地铁抢险办及有关单位接到轨道交通事故报警后,在按照预案组织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应迅速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告。

根据突发轨道交通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将预警信息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并依次用红、橙、黄、蓝四色表示。

市地铁抢险救灾指挥部根据有关轨道交通运行监测信息,按其运作规程,对预警级别适时进行。其中,对Ⅱ级(橙色)和Ⅰ级(红色)预警信息的,须报请市政府决定。

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用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2.救援点与人员安排

地铁的救援小组主要设置在1号线梅陇点、1号线新闸点、3号线宝山点,全天待命,一有突发事件,及时出发救援,并配备GPS定位系统和抢险车,配备专业的抢险车辆和救援工具,器材。此外,地铁志愿者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维持秩序。

3.应急保障

(1)队伍保障

(2)物资保障

(3)医疗卫生保障

(4)交通运输保障

(5)治安维护

(6)通信保障

(7)技术支持

4.宣传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加强对内部员工的教育培训,组织编写教育培训材料和通俗读本,不断增强预防和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故的能力。

轨道交通相关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演练

市地铁抢险救灾指挥部要协同市应急联动中心适时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联动处置预案的综合演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要加强对应急处置单位的培训和训练,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实战处置能力。

例如:地铁4、7号线东安路站进行过一场逼真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联合救治应急演练。此次演练进一步提高了车站员工面对乘客受伤等突发事件的初期救治能力,也为车站联合周边医 院开展应急疏散、紧急救援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实战经验。上海地铁第三运营有限公司、龙华医院、医药大学等领导、主任医生及员工等共计80余人观摩了此次演练。

三、上海轨交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基于乘客的角度